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5-02-11 08:01:08 制度

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15篇【推荐】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15篇【推荐】

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1

  附属医院检验量器、衡器、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操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熟练掌握有关仪器的性能,严格遵守仪器的操作规程,熟练地进行操作。

  2、量器使用后必须进行清洁,放回原位,衡器使用后必须复位,量器、衡器必须定期校准。

  3、实行专人专机,使用前应检查是否完好、功能是否正常,操作中若发现异常或故障,应立即向科主任汇报,不能擅自乱x修,按照正常渠道进行检修。使用后须检查仪器并恢复原位,清理好试剂、操作台,做好使用、维护记录。

  4、仪器与仪器资料不分离,便于随时查阅。仪器室内应有简单的操作规程。

  5、进修实习人员原则上不能独立使用仪器,必要时,应在老师严格指导和监督下进行操作,并由指导老师负全部责任。

  6、做好仪器室的安全、清洁工作,严禁在室内吸烟、进食或接待客人。外来参观人员必须经医院或科领导同意方可接待。

  7、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及纠正各种仪器的指标,每天了解仪器的运转情况、试剂的使用情况;检查仪器的.整洁、安全、水源和电源情况,努力延长仪器的使用寿命。

  8、检验科主任应经常了解仪器室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9、检验仪器设备的申购按医院规定的程序进行,从正常渠道进货,并建立仪器设备使用档案。仪器设备的报损按医院有关规定办理。

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2

  1、门牌科学仪器室门牌一个。

  2、面积15平方米以上,仪器达到二类标准。

  3、办公桌实验员办公桌一张。

  4、椅子实验员办公椅子一把。

  5、工具箱配备工具箱一个,工具一套,用于实验教师维修仪器和自制仪器。

  6、插座实验教师办公桌旁安装多孔插座一套。

  7、档案橱配备小书橱一个(放在实验员办公桌上)或配备书橱一个。存放有关资料档案。

  8、仪器橱配备科学仪器橱总容积5立方米以上,排放整齐、平行房梁,高低厚薄颜色基本一致。

  9、仪器橱要坚固,无变形、裂缝、破损、油漆脱落等现象,橱门开启推拉灵活。

  10、仪器橱仪器橱要能够存放所有仪器,特别高大的仪器要设立专门仪器橱。

  11、大类标签仪器橱上方放表明存放仪器种类的大类标签一个。

  12、柜外贴在仪器橱上左方贴柜外贴,靠左依次向右贴。

  13、柜外贴柜外帖内填写本橱的仪器,顺序从上向下依次填写,注明仪器的编号、名称、规格。数量等,数量栏每变化一次占一列。

  14、度制四制度各一个,悬持在实验员办公桌上方,上边距地面2—2.5米,离开墙角约0.5米以上。

  15规则仪器室规则一个,悬挂在实验员办公桌上方上边距离地面2—2.5米。

  16、职责实验教师岗位职责一个,悬挂在实验员办公桌上方,上边距离地面2—2.5米。

  17、窗帘配备单色(冷色)遮光布窗帘、道轨式窗帘架每个窗口(门口)一套。

  18、照明按教室照明标准布设照明设施,线路布设要规范。

  19、地面水泥地面或瓷砖铺设地面,地面平整无坑洼。

  20、墙壁墙壁平整,刮瓷或粉刷,无多余张贴物和悬挂物,无污染,无脱落现象。

  21、门窗玻璃洁净明亮、无破损、无油漆等污染点;门窗缝隙严密,油漆光洁,无脱落现象。

  22、卫生地面、墙壁、房顶、灯架、吊扇卫生,无污染,电线布设工整无乱拉乱布现象。

  23、存放顺序按自然仪器分类编号顺序排放仪器,存放整齐、美观、科学。

  24、存放规律轻仪器放在橱内上方,重的放在橱内下方,高的放在内,矮的放在外。

  25、维护保养做到十防:防尘、防潮、防光、防锈、防震、防霉、防冻、防火、防爆、防毒。

  26、防火配备灭火器一个:沙箱一个,存细沙10kg左右。

  27、防潮配备生石灰3—4盒,按时通风。

  28仪器帐配备仪器总帐、明细帐各一本。

  29、总帐按配备标准记入全部仪器,每种占一行,累计栏中,仪器每变化一次占一列。

  30、明细帐按配备标准记入全部仪器,每种占一页,每变化一次占一行。

  31、仪器帐总帐、明细帐记录仪器的增减要一致,体现完整的管理过程。

  32、一览表配备一个教学仪器一览表,标明所有现存仪器和药品的.编号、名称、规格型号、现存数量,上墙。

  33、实验计划近三年的实验教学计划,附实验教学进度表。按年级、学期分别装订成册,加装封面,进度表上墙。

  34、实验记录近三年的学生实验记录,按年级,学期、班级分别装订成册。加装封面。

  35、通知单近三年的学生实验通知单,按年级、学期分别装订成册。加装封面。

  36、通知单近三年的演示实验通知单,按年级、学期分别装订成册,加装封面。

  37、登记簿教学仪器损坏赔偿登记簿一本,对近三年的仪器损坏赔偿记录清楚。

  38、登记簿教学仪器领用借还登记簿一本,对近三年的仪器领用借还记录清楚。

  39、说明书各种仪器的使用说明书保存完整、分类装订成册。

  40、领导小组实验教学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每年公布一次,加盖学校公章。

  41、会议记录近三年的研究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的会议记录,包括学校会议记录中相关内容。

  42、听课记录近三年的领导小组成员听实验教学课的听课记录。

  43、维修记录近三年的今教学仪器维修、保养、自制、改进仪器的简要记录。

  44、实验教师实验教师毕业证复印件(中师以上),实验教师岗位合格证一份。

  45、分类编号按国家教委配备目录进行分类编号。

  46、仪器标签写明仪器编号、名称、序号等,贴在仪器的适当部位,玻璃仪器、较小的仪器可不贴标签。

  47、自制教具配备自制教具专橱,编写自制教具目录。橱顶放“自制教具”标志牌。

  48、管理分工管理人员分工一览表,上墙,上边距地面2—2.5米。

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3

  一、所有使用仪器设备必须登记造册,建立仪器档案,并显示仪器使用状态。仪器档案内容包括:仪器的技术资料(中英文名称;厂商;型号/证书;出厂日期;购买日期/合同日期;价格;操作手册;检测主要原理;本科管理人员;应用环境和条件;检测精密度;年检测标本量和产值),保养维修登记,使用登记,仪器操作规程和保养方法。

  二、每台仪器均由专人保管,制订各类仪器的使用、保养和维修的程序,在规定期限内做好保养、校正,以保证仪器的可靠性。

  三、每台主要仪器都要提供标准化操作流程(SOP)和指南,未经培训者严禁擅自开启仪器设备。未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而造成仪器损坏的,视情节轻重,按院有关规定处理。

  四、贵重设备指定专人负责、使用、保管和维护,使用人员必须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能够排除一般故障,保持仪器清洁、干燥、运转正常。不用时定期检查和通电。

  五、每台仪器设备每次使用、维修及保养都应有使用记录和维修保养记录以便查考。

  六、根据各仪器使用的规定,定期进行校准,或者当试剂全部更换、大保养、更换主要零件、出现不正常偏移及认为有必要时,都要对仪器进行校准,并记录。

  七、所有仪器设备未经相关部门的同意不得随意借出使用。

  八、仪器设备保养,分为预防性保养和常规保养。一般在仪器设备的操作手册中有详尽的书面说明,使用者应按其规定执行。常规保养指每天开始工作前和结束工作后规定做的保养工作;预防性保养指定期(一周,一月)做的保养工作。有些零配件、材料虽然没有出现损伤现象,有时亦要定期更换。

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4

  1、试验室仪器设备的保管维修及保养必须专人负责。

  2、试验室仪器设备必须登记造册,一式三份,如邮增减,应及时备注说明。

  3、各种大型设备及精密设备应建立档案,包括购置日期、价值、产地、使用......

  1、试验室仪器设备的保管维修及保养必须专人负责。

  2、试验室仪器设备必须登记造册,一式三份,如邮增减,应及时备注说明。

  3、各种大型设备及精密设备应建立档案,包括购置日期、价值、产地、使用情况、计量鉴定证书、使用说明书、维修保管记录。

  4、所有仪器设备必须由试验室人员亲自操作,外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操作,否则,出现仪器损坏和意外事故,由试验室人员和当事人共同赔偿。

  5、试验室人员必须熟悉操作规程,按章操作,如出现违章操作,导致仪器损坏者,要负责赔偿。

  6、对设备的维护保养,须养成良好习惯,使用后的仪器、各种试模等,必须擦干净,然后涂油防锈;电子仪器长时间处于储藏状态时,每月必须开机运行2小时以上,避免电子元件受潮受损;大型及精密仪器必须配备防尘罩。

  7、各种仪器要求定期校验,大型设备应让技术监督部门按时标定校核,保证设备精度。

  8、仪器出租业务,在不影响本试验室正常工作前提下,富余设备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可以租赁,采取有偿服务,不得擅自外借仪器,如私自外借仪器造成仪器损坏或丢失,按原价5%赔偿。

  9、仪器的正常损耗,必须按手续申报,经核实后方准报损。否则,按非正常损坏、丢失论处。对于陈旧设备属固定资产范围的',经有关部门验证后,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5

  1. 所有仪器设备应统一管理,包括仪器编号、名称、品牌型号、购买日期、操作手册和维护手册等原始数据。由一个特殊的人照顾。

  2. 操作精密仪器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上岗。

  3. 建立健全专业实验室仪器操作手册,使用时严格遵循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定期维护仪器,并有保养和维修记录;仪器应有明显的状态指示使用、维护、停止使用);主任定期检查。

  4. 建立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程序,按期进行强制检定或自检有明显标志);根据仪器手册中规定的周期,用匹配的校准品校准仪器。有验证和校准记录,并定期检查。

  5. 使用仪器前,必须检查仪器是否完好。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受托人和部门领导汇报。没有许可你不能修理它。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规程操作,仪器的'操作参数不得擅自改变。

  6. 使用仪器前,您必须检查仪器、清洁溶液、清洁控制台并记录使用情况。

  7. 注意保持仪器整洁,严禁在室内吸烟和吃零食,非仪器操作人员应尽量少用。设备管理系统

  8. 注意仪表安全、防火、防盗、防水,随手关门。

  9. 保管人员定期对各类仪器进行检查和校准,每天了解仪器的操作和试剂的使用情况,对仪器的清洁和安全负责,定期检查仪器的水电供应情况。

  为更好地落实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聘任制,根据我校教学科研实际需要,特制定《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具体岗位设置和职责应根据实验室的具体条件和任务确定,兼顾医学院校教学科研中实验技术人员和教师的交叉特点。

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6

  医疗仪器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一、医疗设备使用前必须制定操作规程,使用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必须经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二、对卫生部或卫生厅规定的有关大型仪器设备,须取得卫生部规定的《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质量合格证》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员须持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方能进行操作。

  三、使用科室对仪器设备的管理

  1、建立使用登记本(卡),对开机状态、使用时间、运行状况、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登记。

  2、高值仪器设备(万元及以上设备)应由专人保管,专人使用(科室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无关人员不能上机。维修部门应确定一名维修专管人。

  3、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包括科室设备台账管理、设备的配件附件管理、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如管理人员工作调动,应办理移交手续。

  4、新购贵重仪器(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应定期报告使用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情况。

  5、未经医院领导批准,科室使用的仪器不准外借。

  6、使用科室与人员要精心爱护设备,不得违章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设备人为责任性损坏,要立即报告科室领导、设备科及分管院长,并按规定对责任人作相应的处理。

  四、使用操作人员在医疗设备使用过程中必须做到:

  1、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如发生故障后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同时挂上“故障”标记牌,以防他人误用。

  2、急救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采取应急预案,用手动方式代替仪器设备进行工作,然后调用同类仪器设备,再通知维修人员到达现场维修。

  3、大型仪器设备或对临床诊断治疗影响很大的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停机时应及时报告院领导,通知医务科门、临床科室,停止开单,以免给病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4、对有故障的仪器设备,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卸或者检修,应由技术人员负责检修,待故障排除后方能继续使用。

  5、使用人员在下班前应按规定顺序关机,并切断电源、水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需连续工作的设备,应做好交接班工作。

  6、操作使用人员应做好日常的使用保养工作,保持设备的'清洁。使用完毕后,应将各种附件妥善放置,不得遗失。

  五、医疗仪器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医疗仪器设备档案是医院整个档案的组成部分,也是医疗仪器设备动态管理工作中不可能缺少的部分。它对医疗仪器设备的计划、购置论证、安装、验收、使用、维护、计量、质量管理、调剂、报废等全过程管理中有着特别重要的作用,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档案管理的要求:要提现真实、完整、动态。

  (二)确定兼职档案员一名,负责医疗仪器设备的建档工作。

  (三)凡属固定资产管理的医疗设备,均应建立医疗设备档案;万元及以上的医疗设备应建立完整的档案。

  (四)医疗仪器设备完整档案的内容包括:

  1、筹购资料:申请报告、论证表、合同、安装调试、验收记录及有关医疗器械的合法证件等。

  2、仪器设备随机资料:产品样本、使用手册、维修手册、线路图及其其它有关资料。

  3、管理资料:操作规程、维修保养制度、应用质量检测与评价、计量、使用维修记录、效益评价及调剂、报废情况记载等。

  (五)档案的建立:

  1、兼职档案员参与大型仪器设备的开箱验收,并详细记录随机所附的有关技术资料。

  2、收集建档范围内的有关资料。

  3、整理、分类、登记,建立设备档案。

  (六)档案的管理:

  1、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档案交医院总档案室保管。

  2、上一年度的医疗仪器设备技术档案应在本年度未完成建档工作,5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档案移交给医院总档案保管。

  3、及时做好动态档案信息的补充更新工作。

  4、医疗设备档案的借用手续,遵守医院总档案室的规定。

  5、技术档案要按规定保存时间进行保管;销毁档案资料要经过批准。

  6、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要办理好档案移交工作。

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7

  一、按照教学实验的实际需要,有计划的购置和使用大型仪器设备。

  二、严格验收制度:精密仪器设备验收后,1周内有关人员验收签字、办理入账入库手续。

  三、严格管理制度:对精密仪器设备实行专人管理,定期对设备仪器进行检查、维护,并做好详细记录,总务主任定期检查。如有损坏丢失,应按操作规程做及时处理,并马上汇报查明原因,提出近一步处理意见。对于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力损坏或丢失,将按照学校有关赔偿制度予以赔偿。

  四、严格使用手续: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需要填写使用记录单,使用前需详细阅读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未经总务主任签字批准,任何人不得拆卸仪器设备,更不允许私自借出,否则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经批准借出的仪器设备,要办理必要的`手续,按期归还。

  五、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调离实验室时务必将本人所保管的账物卡向财产保管员交接清楚,办理必要的交接手续。

  六、对于淘汰或因自然损耗而确实不能使用的精密仪器设备要及时办理报损报废手续,要报废的设备需先经总务主任认可后,再填写《报损损报废单》报校长审批。

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8

  一、实验实训室指定专人值班及维护。实验实训室设备保管责任人为实验室值班人员和实验室维护人员。第一责任人为实验室值班人员。

  二、实训实验室建立仪器设备档案,详细记录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资料。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与实验室值班人员、维修人员,应明确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的状况。

  三、实验实训室钥匙由值班人员管理。不得转借、遗失,其它工作人员不能私自配备钥匙;如值班人员因故不能上班,在履行请假手续时,应先交钥匙并上报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代管钥匙及值班人员。

  四、值班人员应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清理,由值班人员与维护人员共同签字并记入值班表。如发现损坏、遗失等情况,应及时上报。

  五、部门负责人应定期检查或随机抽查仪器设备保养维修情况。检查结果应详细记录,并作为值班人员和维护人员的工作考核成绩。

  六、因值班人员失职造成的仪器设备遗失及人为损坏的,由值班人员负全额赔偿责任;因维护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操作所造成的'损失,由维护人员负全额赔偿责任;如不能明确责任人,由维护人员及值班人员各赔偿一半。因学生造成仪器设备遗失或人为损坏的,值班人员如未能及时发现,不能确定丢失时间、班级,由值班人员负全部责任。

  七、教学仪器设备仅为教学服务,原则上一律不得外借。如需外借,须由外借部门或单位提出申请,由学院主管院长、教务处负责人签字同意,由值班人员与外借方履行完必备手续后,方可外借。

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9

  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秩序,加强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以下简称无菌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依据《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办法》、《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无菌器械的企业,均应遵守本细则。

  无菌器械经营企业应同时遵守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资格认可实施细则。

  第三条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且产品范围包括无菌器械的企业方可经营无菌器械。

  第四条本细则所指的无菌器械是指无菌、无热源、经检验合格,在有效期内一次性直接使用的医疗器械。

  第五条开办无菌器械经营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应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业、仓储等场所,场所环境应整洁、无污染源;。

  (二)质量负责人应具有与无菌器械相关专业的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三)应具有对供货方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审核的能力;。

  (四)应具有对产品质量信息、服务质量进行跟踪、收集、处理的能力;。

  (五)应建立全面的.质量管理制度,能够保证所经营无菌器械的安全、有效;。

  (六)应符合国家对无菌器械的其它规定。

  第六条拟开办无菌器械经营企业或已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增加经营无菌器械的,经自查符合《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审查评分办法》(见附件一)中规定的条件,可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应包括:

  (二)经营场所证明(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复印件);。

  (三)企业管理制度和相关文件;。

  (四)所提交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企业申请后,应按照本细则规定组织对企业进行现场审查。

  现场审查可以委托下一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委托部门对现场审查的结果负责。

  第八条对申请企业的现场审查应选派2至3名经专业培训的人员进行。

  第九条审查结束后,审查组应填写《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审查报告》(见附件三)及评分表(见附件二)一式一份,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条审查不合格的企业可在两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仍不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书面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第十一条自受理之日起,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于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发证或增加无菌器械经营范围的决定。不予发证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经审查不合格,须进行整改的企业,其整改时间以及对其复审的时间不包括在审查时限内。

  第十二条经批准取得无菌器械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在《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中注明无菌器械的经营资格,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十三条本细则为无菌器械经营企业资格认可的基本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根据辖区内实际,制定严于本细则的规定。

  第十四条本细则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确保采样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二、范围

  所有采样使用的各类仪器等

  三、职责

  后勤中心统筹管理所有采样仪器设备正常运行和使用,对仪器设备进行购置、调试、保养、盘点和维护。

  市场小组组长负责公共卫生采样仪器设备的调配、维护、清点。

  环境采样组组长负责环境采样仪器设备的调配、维护、清点。

  四、仪器设备的购置

  1、根据工作需要,各板块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后勤中心和各板块负责人共同拟购仪器的调硏和采购。

  2、调研过程中,后勤中心必须尽可能多地了解各个厂家仪器的性能,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选定仪器型号,报总经理批准。

  3、所购仪器必须符合合同规定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应做退货或与供货方协商处理。

  五、仪器设备的验收

  1、后勤中心负责仪器设备的验收工作。

  2、应检查外观是否完好,是否有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及书装箱单,并将资料存档,复印件供操作人员使用。

  3、清点备件是否按合同规定备齐。

  4、由后勤中心填写验收记录、仪器登记表。

  5、后勤中心对具备相应合格资料的仪器设备和设施并做好验收记录完成。

  六、仪器设备的调试

  1、后勤中心检查供电电源是否与仪器相匹配,仪器设备工作环境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2、仪器的调试工作应在生产厂家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对使用中发现的`问题,由后勤中心及时汇总反馈给生产厂家解决。

  3、调试期间,采样人员要积极、主动地接受厂家的培训,独立掌握仪器的基本操作。

  七、仪器设备的使用与保养

  1、采样人员要经过认真学习,熟悉仪器的工作性能,掌握仪器的工作原理,认真操作。

  2、采样人员要记录仪器的工作情况、使用时间、使用人员,有无异常现象发生(如有异常现场应立即告知后勤中心人员,否则视为仪器设备正常)等,填写仪器出入库记录表。未登记仪器出入库的视为未外出采样。

  3、仪器使用完毕后,要做好现场清理工作,确保仪器及配件均完好带回公司,如仪器使用环境对仪器外观及内部零件产生损坏或腐蚀,回到公司后,须立即告知后后勤中心对其进行清理和保养。

  4、采样仪器如在采样程中出现故障应及时与后勤中心联系沟通,如现场解决不了的报到后勤中心维修,如不上报影响其他人员采样的,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5、采样仪器在采样过程中因人为故意造成仪器损坏的,根据仪器损坏程度损坏仪器人员应承担相应的维修费或更换费用。如采样仪器及配件现场丢失,由该组采样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6、充电仪器采样回来应及时充电,如未充电给下一组采样人员带来工作不便的将进行处罚,第一次罚款100,第二次200,以此类推。

  7、采样人员所领取采样耗材应登记,未用完的耗材回来后应上交,如未上交将进行处罚,第一次罚款100,第二次200,以此类推。

  8、采样人员必须保持仪器清洁,不得使仪器接触强酸强碱等腐蚀性物品,仪器的放置要远离水源、火源、气源等不安全源。

  9、后勤中心应每周对仪器设备进行盘点工作,确保仪器设备的完整性,后勤中心一个月对仪器保养维护和使用记录进行检查。

  10、不是经常使用的仪器要定期通电检查和更换防潮硅胶等,并且登记备查。

  八、仪器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1、每台仪器应有固定标识牌,包括仪器名称、仪器型号、仪器编号、检定日期、仪器专管员等。后勤中心把仪器设备按分类编号,定橱存放,布局规范。

  2、每台仪器由后勤中心建立仪器档案存档。档案内容包括仪器使用说明书、生产厂家、生产日期、购进时间、启用时间、验收报告、使用登记、维护和维修记录、仪器故障记录及检定记录(检定合格证书)。

  3、采样人员入职后要经过严格培训,要能独立熟练地操作仪器。

  4、所有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异常现象发生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告知后勤中心。由后勤中心通知采样和实验室部门,按仪器设备的维护和维修程序申请维修。在维修期间应加以“停用”标识,避免其他使用人员误用。

  5、属于国家法定计量检定的仪器设备,应按有关文件规定,送计量部门定期检定,经检定合格方可使用。按检定结果在仪器醒目位置贴上仪器使用“三色标识”即:“合格”“准用”、“停用”。

  九、仪器设备的维修

  后勤中心人员应定期对所管仪器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认真填写仪器维修记录,经常保持仪器设备的完好可用状态。

  1、仪器的一般故障,由后勤人员自行排除,并在仪器使用记录表上记录。较重大故障要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和采样负责人并联系专业人员维修。

  2、检修过程中,后勤中心和维修人员应积极配合。检修完毕,后勤中心人员应进行性能检验。检验证明其功能指标已恢复后,该仪器方可投入使用。

  3、当仪器的故障无法得到修复或修复后的部分性能指标下降,应申请仪器设备降级或报废。

  十、仪器设备的检定和校准

  1、各类不同的仪器必须根据仪器的使用说明和分析项目制定一套调校、检定方法,定期进行调校、检定,每次调校、检定过程都应做好记录。

  2、对需要强检的仪器,后勤中心应提前一个月将检定计划报送总经理,按照强检规定送检。检定报告要及时归档。

  3、对调校、检定不合格的仪器,一律不准使用

  4、对所有仪器实行标志管理,核定计量检定证书及校准结果后分别贴上技术监督部门统一制订的标志。凡见“停用”标志不得使用。

  十一、仪器设备的档案管理

  1、所有仪器由后勤中心建立仪器档案,并制定仪器设备一览表。新仪器要及时归档,并添加到仪器设备一览表。

  2、仪器档案要做到一台一档,主要内容包括:仪器登记表,技术说明书,验收调试报告,维修报告,使用及维护情况记录表及检定报告。

  3、仪器设备出入库登记表由后勤中心每月档案。

  4、经报废处理的仪器应及时清理出档案。

  5、后勤中心每季度清点仪器档案一次,防止资料遗失。

  以上制度自即日起开始执行,所有与之相违背的制度或通知均以此制度为准。

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11

  一、小学科学实验室应以符合配备标准的仪器设备和科学规范的管理,为教师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以及课外科技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二、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应编制好仪器设备补充计划报学校审批购置,应根据任课教师实验计划安排编制好各年级的实验教学计划。

  三、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必须具有《仪器设备总帐》、《仪器设备明细帐》、《低值易耗品明细帐》、《仪器设备报废帐》等管理帐册。在帐务管理中,应做到“记帐及时、流程规范、准确无误”。

  四、仪器设备的存放应分门别类,科学有序,排列整齐,定橱定位。橱有编号,橱窗设卡(橱窗卡),物卡一致,帐卡相符。

  五、仪器设备的保管应注意防火、防潮、防霉、防腐蚀、防变形、防碎裂等。

  六、仪器设备借出或使用归还后,要及时清点、检测、擦净、归位,发现短缺、损坏,要按有关赔偿规定处理。

  七、仪器设备借用、使用、损坏、维修必须及时记录。仪器设备应经常处于随时可使用状态。实验室应设有《借物登记簿》、《实验教学情况记录簿》、《实验教学情况统计簿》、《仪器设备损坏维修登记簿》等簿册。

  八、严格执行报废规定,凡损坏而又不能维修或失去维修价值的仪器设备,应向分管领导汇报,经审批后予以报废。所有报废物品,均须记入《仪器设备报废帐》。

  九、加强档案资料的管理。实验室应做好财产帐务/教学业务/技术资料(说明书等)、文件资料(计划、总结、报表、申购报告、上级文件等)各类档案的管理工作,年末按档案管理模式,分类装订,装盒存放。

  十、做好净化、美化、防火、防盗工作。实验室应保持科学、文明的环境,积极营造良好的实验氛围。消防设备/电器线路应定期检查,保证人身安全。

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12

  1、各仪器设备均建立档案统一管理,内容包括仪器编号、名称、品牌型号、购置日期、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原始资料,由专人保管。

  2、工作人员操作精密仪器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并经科主任批准后方可上岗。

  3、建立健全专业实验室的仪器操作手册,使用时严格按照程序操作;操作人员对仪器要定期保养维护,并有保养和维修记录;仪器要有明显的`状态指示(使用、维修、停用);科主任定期检查。

  4、建立仪器设备检定和校准程序,按期进行强制检定或自检(贴有明显的标记);按仪器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周期,使用配套校准品校准仪器。有检定及校准记录,定期检查。

  5、仪器使用前必须检查是否完好,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保管人员和科室领导,不能私自乱动乱修。严格按照标准操作程序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仪器使用参数。

  6、仪器使用前必须检查仪器,清洗液,清理操作台及登记使用情况。

  7、注意保持仪器卫生整洁,严禁在室内抽烟,吃零食,非仪器操作人应尽量少入。

  8、注意仪器安全,防火防盗防水,随手关门。

  9、保管人员定期检查及纠正各种仪器,每天了解仪器运转情况及试剂使用情况,负责仪器的整洁,安全,经常检查仪器水、电供应。

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13

  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了加强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预防医源性疾病,防止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含义)。

  本规定所称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以下简称无菌器械),是指按照无菌器械进行产品注册,并在产品包装上标示“无菌”、“一次性使用”或者有不得重复使用等类似表述的医疗器械。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的无菌器械生产、经营、使用、销毁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四条(管理部门)。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药品监管局)是本市无菌器械生产、经营、使用、销毁的监督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区县药品监管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无菌器械生产、经营、使用、销毁的监督管理工作。

  上海市卫生局负责组织、指导和督促本市医疗机构的无菌器械使用及其销毁工作。

  环保、工商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无菌器械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企业的开办条件)。

  开办无菌器械生产企业,除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熟悉无菌器械生产的专业技术人员和2名以上专业检验人员;。

  (二)有与其无菌器械生产相适应的空调净化系统、洁净区域和生产环境。

  开办无菌器械经营企业,除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有与其无菌器械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地,做到营业场所和仓库分开设置,仓库内无菌器械与其他医疗器械分区储存。

  第六条(质量体系要求)。

  无菌器械生产企业在原厂址或者异地新建、改建、扩建洁净厂房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市药品监管局对无菌器械质量体系进行初审、质量体系现场审查和产品抽验检测。

  第七条(企业质量管理规范)。

  无菌器械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医疗器械质量体系专用要求、无菌医疗器具生产管理规范及生产实施细则的要求组织生产,并定期组织内部质量审核。

  第八条(洁净区域)。

  无菌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对其生产环境中的洁净区域进行重点监控,及时记录温度、湿度、菌落数等参数,保证生产环境符合国家有关无菌器械生产环境的要求。

  第九条(原材料和部件)。

  无菌器械生产企业生产无菌器械所使用的原材料、部件,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相关要求。

  无菌器械生产企业生产无菌器械所使用的原材料、部件,应当与注册批准时确定的原材料、部件相一致。在生产过程中需要变更原材料、部件的,应当向市药品监管局备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无菌器械生产企业对购进的原材料和部件,应当进行合格验收或者检验。

  第十条(产品批号档案)。

  无菌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建立无菌器械产品批号档案。产品批号档案包括产品的原材料批号、生产批号和灭菌批号等资料。

  产品的批号档案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反映生产的全过程。产品批号档案的保存期限应当不少于无菌器械有效期满后两年。

  第十一条(包装)。

  无菌器械生产企业应当从符合生产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单位购进用于无菌器械的包装材料或者小包装,并建立产品包装的购入、储存、发放、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无菌器械生产企业生产的无菌器械小包装应当按照一次使用量的要求,实行单包装。不得在小包装内附有重复使用的零配件。

  第十二条(标签)。

  在无菌器械的包装上,应当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的标签,标注“无菌”、“一次性使用”的字样或者不得重复使用的符号。

  无菌器械的标签应当有经批准的使用说明,并注明生产日期、生产批号、灭菌方法和有效期等内容。

  第十三条(不合格产品的处置)。

  无菌器械生产企业对不合格的产品、部件,过期、失效的产品,或者废弃的产品小包装及其标签,应当在厂区内就地毁形或者销毁,并予以记录。

  无菌器械生产企业对不合格的产品、部件,过期、失效的产品,或者废弃的产品小包装及其标签,经就地毁形后,作为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不得随意倾倒、丢弃。其处置应当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质量跟踪制度)。

  无菌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无菌器械质量跟踪制度,无菌器械产品销售或者购销的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做到销售、采购能够追查到每批产品的质量情况。

  无菌器械生产企业的销售记录,应当包括销售日期、销售对象、销售数量、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等。

  无菌器械经营企业对安全性、有效性必须加以控制或者严格控制的无菌器械,购销记录应当包括购销日期、购销对象、购销数量、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型号规格、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经办人、负责人签名等。

  无菌器械产品销售记录或者购销记录及有效证件的保存期限,应当不少于产品有效期满后两年。

  第十五条(防止损害措施)。

  无菌器械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无菌器械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仍然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应当立即中止生产、停止出售;已售出的,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告知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和使用者暂停销售或者使用,并召回该批号产品,同时向市药品监管局报告。

  无菌器械生产企业生产的无菌器械存在前款情形,且生产企业未采取前款规定的措施的,市药品监管局可以要求生产企业中止生产、停止出售,并对售出的该批号产品采取召回措施。

  有关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发现无菌器械生产企业生产的无菌器械存在严重缺陷,可以向市药品监管局提出相应的建议。

  第十六条(年度核验)。

  市药品监管局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行年度验证时,应当对无菌器械生产企业实施医疗器械质量体系专用要求、无菌医疗器具生产管理规范及生产实施细则的情况一并进行核验。

  第十七条(生产环境的监督检测)。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无菌器械生产环境要求,对无菌器械生产企业洁净区域的环境状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测。发现无菌器械生产企业的生产环境不符合国家有关无菌器械生产环境要求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企业限期不改正或者改正后仍不合格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公告,并在企业监管档案中予以记录。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日常监督检测,应当遵守规定的程序。对无菌器械生产企业实施临时性的抽检,应当当场出示检查通知。

  进行日常监督检测时,不得影响无菌器械生产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营活动。

  第十八条(进货验收)。

  医疗机构应当从依法取得经营资格的无菌器械生产、经营企业采购合格的无菌器械;其中购买国家规定的二、三类无菌器械的,应当从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生产、经营企业采购合格的无菌器械,并验明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

  医疗机构不得购进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无菌器械。

  第十九条(储存保管的要求)。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无菌器械存放要求,妥善保管无菌器械,并与其他医疗器械分区储存。

  第二十条(使用前的检查)。

  在无菌器械使用前,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操作规程检查无菌器械的包装。对小包装出现破损或者超过有效期等情形的无菌器械,应当停止使用。

  医疗机构对植入人体的无菌器械应当建立使用档案。

  第二十二条(使用后的毁形和消毒)。

  对使用后的无菌器械可以当场毁形的,医疗机构应当要求使用者当场毁形;不能当场毁形的,应当在本医疗机构内进行集中毁形;手术刀等锐器没有能力毁形的,应当存放在有警示标志的.专用容器中。

  医疗机构应当将毁形和不能毁形的无菌器械进行消毒,并存放在有警示标志的专用容器中。

  第二十三条(集中销毁及其记录)。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及时将消毒后的毁形和不能毁形的无菌器械送至经依法许可的从事医疗废物处置机构进行集中销毁处置。

  医疗机构应当记录无菌器械送交销毁的情况。

  第二十四条(禁止情形)。

  医疗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二)使用过的无菌器械应当销毁而未销毁的;。

  (三)将使用过的无菌器械出售给他人的;。

  (四)将使用过的无菌器械随意倾倒、丢弃的;。

  (五)未毁形和消毒,将使用过的无菌器械送交本医疗机构以外进行处理的。

  第二十五条(对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无菌器械生产企业对不合格的产品、部件,过期、失效的产品,或者废弃的产品小包装及其标签未毁形或者销毁的。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给予警告,或者给予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无菌器械生产企业未建立产品批号档案,或者伪造产品批号档案的;。

  (三)无菌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未建立产品销售或者购销的记录,或者伪造产品销售或者购销的记录的。

  无菌器械生产企业将不合格的产品、部件,过期、失效的产品,或者废弃的产品小包装及其标签随意倾倒、丢弃,或者处置违反环境保护有关规定的,由环保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第二十六条(对使用、销毁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予以处罚:

  (二)使用过的无菌器械应当销毁而未销毁的。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将使用过的无菌器械出售给他人的;。

  (二)使用过的无菌器械未毁形和消毒,送交本医疗机构以外进行处理的;。

  (三)无法证明使用过的无菌器械通过合法途径处置的。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给予警告,或者给予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记录使用过的无菌器械送交销毁情况的;。

  (二)未按照规定存放、保管或者储存无菌器械的。

  医疗机构违反环境保护有关规定,随意倾倒、丢弃或者违法处置使用过的无菌器械的,由环保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第二十七条(实施日期)本规定自10月1日起实施。

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14

  随着我国科技的迅猛发展,新型的教学仪器设备已被广泛运用于我国各中小学校的课堂教学中,教学仪器设备成为了教育现代化的手段和教育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它的配备状况和质量水平直接影响到各校的教育教学水平。而近几年,中小学校在引进这些先进教学仪器设备中,存在着重复购置,使用效率不高,管理不当等问题。

  一、中小学校在教学仪器设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1.专用教学仪器设备的购置不齐

  现在,走进一些学校的实验课堂,我们可以发现一些大型的专用实验台和小型实验仪器设备满满皆是,而实际上课的学生所使用到的实验仪器设备远远少于现有的这些仪器设备。因此,目前中小学校中存在仪器设备购置不全现象。这样一来,造成教学仪器设备的利用率不高,学校过多的资金又耗费在了不必要的教学仪器设备上。

  2.验收程序不完善

  目前,一些高校在购置教学仪器设备后,验收检查不及时、不细致,导致出现仪器设备的堆积以及出现上述的购置不全等问题,并且还可能忽略了对存在质量不过关的仪器设备的检查,为日后学生使用这样的教学仪器设备留下安全隐患。

  3.日常管理工作不当

  (1)日常维护工作不到位。仪器设备在实验后没有及时的整理、维护和维修,这种现象的存在正反映了中小学校对部分实验用的教学仪器设备日常维护工作的不到位,很可能导致实验仪器设备因使用不当而损坏。

  (2)监督工作不完善。目前,中小学校对学生使用实验器材的监督工作不够完善。据调查显示,某校由于对实验仪器设备的监督检查工作的疏忽,在一堂使用到煤气灯的化学实验课上,发生了煤气灯漏气事故,险些造成师生中毒;而且有些中小学校的学生在上实验课时,由于好奇心强,喜欢随意拆改,调换实验仪器设备;有些中小学校存在管理人员凭借自己的职权私用或外借教学仪器设备的现象。

  (3)忽略仪器设备的日常检查。部分中小学校忽略了日常仪器设备的使用登记管理,忽略对仪器设备的日常检查工作,导致学校经常会出现缺失仪器设备以及仪器设备损坏的情况。

  (4)缺乏使用指导管理。有些中小学校的学生在使用教学仪器设备时,没有按照规格说明书使用,使用时没有做好使用情况的记录,导致仪器设备的损坏,这些都是由于学校专门的管理人员没有给予学生相应的使用指导。

  (5)仪器设备使用后的清洁保养工作不当。某些大型金属仪器设备的清洁保养必须经过高压清洗的,而学校如果没有做好仪器设备使用后的清洗保养以及定期校检工作,会导致部分贵重的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寿命不长,学校花费在仪器设备的修理、维护及更新仪器设备上的资金也会增多。

  (6)忽略了仪器设备的报废处理。部分学校里已报废的仪器设备没有进行相应的报废处理,仍将这些仪器设备运用于课堂教学中,不仅影响教学效果,还会造成不必要的安全问题。

  4.管理制度不健全

  目前,很多学校并没有制定相关的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或是已制定的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或是制定出来的管理制度并没有有效实施,导致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的管理存在很多漏洞。

  5.仪器设备管理的责任不明确

  大多数中小学校在发生教学仪器设备缺失或损害后,找不到主要负责人及承担人,原因在于学校对这些仪器设备的职责的分配不到位,缺少合理有序的责任制管理。

  6.忽略了校际间管理经验的交流

  很多学校在制定仪器设备管理规章制度时忽略了借鉴其他已在这方面做得很好的学校的经验成果,虽从本校实际出发,却缺少创新管理,使得管理方法没有那么灵活。

  7.没有均衡各学科的仪器、设备、物资、器材的`投入

  目前,很多学校会把大量资金投入到理工类学科实验器材的购置上,传统的教学要用到先进的仪器设备,如会使用到投影机、液晶显示屏、演示台等设备,而学校常会忽略这些仪器在文科中的调配。

  二、对于教学仪器设备的四点创新管理方法

  1.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

  一个完善合理的管理制度是高校对教学仪器设备进行有效管理的保障。因此,中小学校应从学校自身的实际出发并借鉴其他学校优秀的管理方法,制定出在学校统一领导下的权责分明的管理制度。

  2.利用优化配置的原则

  学校对仪器设备的管理应实行优化配置的原则,首先教学所用的仪器设备属于一种资源,因此我们应该合理利用这些资源以实现资源的最大利用价值,这就要用到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利用优化配置原则管理教学仪器设备就是要在各类学科教学中合理安排这些仪器设备,以充分发挥它们的使用效益,也可以将课堂上要用到的多种仪器设备进行优化组合,使课堂教学更灵活、更富有生气。

  3.实现资源共享,充分挖掘教学仪器设备的利用潜力

  目前,中小学校应该加强资源共享机制的建设,以实现教学仪器设备的有效配置。建立有效的资源共享机制,全面实现学校外部与内部全部仪器的资源共享,从而节省了学校花在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购置上的经费。同时,加强学校师生对于教学仪器设备使用的观念,提高仪器设备使用率,充分开发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价值,挖掘其利用潜力。

  4.全面推行仪器设备的网络化管理

  合理利用网络技术不仅可以提高我们的生活质量,还可以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因此,把网络技术与仪器设备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可以提高管理质量,产生更多连带效益。

  (1)教学仪器设备管理部的网络负责人员应创设一个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管理的网站,方便校内外师生进行交流学习。

  (2)学校可以将新引进的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步骤让专门人员演示,并制作成为视频,通过网络实现资源共享,让广大师生在使用这些仪器前自行上机进行培训学习。还可将一些外借的仪器设备的名目共享到网上,让需要用到它们的师生进行网上预约使用,并留下了网上记录,这样一来,就避免了权责不明等问题的发生。

  (3)通过联网,学校可对每台仪器设备设置状态,如:开机、工作、维修、关机等工作状态,清楚记录仪器的使用情况和使用仪器的人和时间段等。

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15

  (1)试验室设仪器设备管理员。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仪器的.标定、校验、更换易损配件,小修调试。仪器设备的日常保养、维修由操作者负责。

  (2)操作者必须按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工作,严禁超负荷、超量程。按保养维护润滑的要求进行保养维护润滑,做到不锈蚀、无尘埃、不研磨,保持设备仪器的清洁、整齐。

  (3)操作者发现仪器设备出现不正常现象,停止运转,通知设备员进行检查维护,待允许运行后,再进行操作,否则一切后果操作人员负责。

  (4)设备员负责管理仪器设备档案,按要求填写清楚。

  (5)试验室重要仪器设备明确专人使用、操作,其他人不得随意使用,如使用必须经负责人考核同意后使用。如工作需要使用,必须由本设备直接操作者在场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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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管理制度(优选)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