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设备管理制度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设备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设备管理制度1
1、维修时必须先按下左右两只红色停止按纽,表示该机台正常维修。
2、严禁使用活络板手(特殊罗帽除外)操作。
3、维修结束应及时装好各防护外壳,为避免物品丢失或遗留在设备内,应及时清点工具,清理罗丝,罗帽,零件等。
4、维修时发现缺少或断裂的罗丝,罗帽,零件应认真补全,修复,重要部件损伤应主动上报主管部门。
5、维修后开机,应观察前后左右有无其他人员,确认安全情况下,先进行慢车运行2纬以上,才能进行快车运行。待确认布面质量正常,设备运行正常后才能离开维修机台。
6、每月25日左右各责任机台进行一次全面揩擦,防止飞絮尘积过多。
设备管理制度2
1.目的
为了确保支队的危险、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控制,防止潜在的事故和有效处置突发事件中的紧急情况,确保办公、路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公路的安全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支队的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凡设有控制或预防危及职工生命安全、身体健康、财产损失或对公路运营环境产生重大影响,以及发生事故、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所需的安全设施设备,均执行本制度。
3.管理职责
3.1支队分管安全的副支队长负责审核《安全设施设备配置申请表》,组织相关人员对《安全设施设备配置申请表》中的内容进行审核并组织验收。
3.2各级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或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对安全设施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3安全设施设备实行分级管理,支队办公室、各大队建立《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台帐》并负责以下工作:
3.3.1安全设施设备的借用、状态的检查、报废管理;
3.3.2对所有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养情况的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3.3.3依据《安全设施设备配置申请表》实施采购并进行验收登记,保存设施设备采购及验收的相关记录。
3.3.4大队的安全设施设备台帐应到支队进行备案。
4.管理要求
4.1安全设施主要包含办公区域安全设施设备(如灭火器材),路政执法中使用的.(如锥桶、反光背心等)安全设施设备。
4.2本支队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审批采购申请。
4.3操作员负责遵守各类规章制度,服从安排。
4.4安全设施设备的提供。根据实际需要,所需部门填写《安全设施设备配置申请表》并附详细申请说明,由支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必要时,支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安全设施设备配置申请表》汇总。报分管安全副支队长审批。经批准后由支队资财科和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资财科负责组织采购。申请单位应注明设施设备的名称、用途、型号、规格、单价、数量等。
4.5安全设施设备的验收。采购的安全设施设备,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验收,并填写《安全设施设备采购验收单》,记录设施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单价、数量等。
4.6安全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
4.6.1所使用的设施设备必须妥善保管和使用,指定专人(或使用人)负责,因责任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或使用人)承担。
4.6.2安全设施设备使用必须做到勤检查、勤保养、确保设备使用的寿命和正常运转。消耗性设施设备应及时进行检查、更新。
4.6.3对于安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上的维护保养,使用部门应根据规定和使用情况向支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维修计划,待批准后方可按计划实施维护保养项目,维修人员应填写《安全设施设备维护单》。
4.6.4使用或保管安全设施设备的部门建立《安全设施设备台帐》,日常维护和保养由使用部门负责,并定期检查,若有变化应及时填写《安全设施设备台帐》。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对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状态进行检查确认,并进行设备状态标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监督检查。
4.5安全设施设备的报废
对于无法修复或无使用价值的设施,使用或保管安全设施设备的部门应提出申请,并填写《安全设施设备报废申请表》,经支队审验、审批手续完毕后方可报废,不得私自处理。属于消耗性的安全设施设备安全设施设备,使用部门应及时登记其损耗情况,并报支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备案。
设备管理制度3
1、食品处理区应根据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给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错污染。
2、配备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反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宜采纳不锈钢,易于修理和清洁。
3、有效消退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全部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实行有效"除四害'消杀措施。
4、配置便利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办法标示。宜采纳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并宜提供温水。
5、食品处理区应采纳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准时排解湿润和污浊空气。采纳空调设施举行通风的,就餐场所空气应符合gb16153《饭馆卫生标准》要求。
6、用于加工、储藏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该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需使用除外),必需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宜采纳塑胶型切配板。
8、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显然标识。
9、储藏、运送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远程运送食品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封闭式冷藏(保温)车。每次使用前应举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送。
10、应该定期维护食品加工、储藏、陈设、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准时清理清洗,须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设备管理制度4
1目的
为保障特种设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范围
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1安全生产责任人职责
3.1.1遵守并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以及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健康指示的执行情况及员工安全学习培训工作。
3.1.2审批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1.3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3.1.5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3.1.6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3.1.7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3.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职责
3.2.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3.2.2制定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审核安全操作规程。 323参加特种设备订购,进厂和安装的验收及试车。
324经常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情况、维修情况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等。
325协同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326协同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327对特种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
审查。
328编制特种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
施。
3.2.9向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报送特种设备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3210协同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3.2.11
参加特种设备事故救援,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3212组织特种设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
3213对特种设备进行使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管理。
3.2.15对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
3.3生产部及负责人职责
3.3.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33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执行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不违章指挥。
334合理安排生产,防止特种设备超负荷运行。
3.3.5制定新工艺,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时,充分考虑特种设备能力,防止特种设备超负荷运行。
336协同做好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3.3.7
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
3.4人事部及负责人职责
3.4.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3.4.2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规定,招用新特种设备操作工时,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做好监督新员工就业前健康检查工作,并充分考虑员工的文化技术素质和能力。
343协同各部门做好特种设备安全教育。
3.4.4把员工特种设备安全绩效作为考核员工业绩的内容之一。
3.5部门(车间)领导职责
3.5.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
3.5.2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3.5.3
参加新特种设备的安装验收及试车。 354经常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等情况。组织本部门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355对本部门特种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356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 357协同做好特种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工作。
3.5.8积极向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反映特种设备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3.5.9协同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3.5.10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救援,协助事故调查和处理。
3.6班组长职责
3.6.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62组织班组人员,学习、钻研技术,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3.6.3掌握特种设备的运行参数,督促班组人员正确操作设备,完成各项原始数据的记录。
364经常检查特种设备以及安全附件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领导报告。
3.6.5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查明和判断故障的性质、原因,并组织有关人员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366协同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367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救援,协助事故调查和处理。 3.7操作工人职责
3.7.1执行公司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认真操作,做到三不伤害。
3.7.2努力学习、钻研技术,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373掌握特种设备的运行参数,正确操作设备,认真填写各项原始数据的记录。
374定期检查特种设备以及安全附件的运行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或向领报告。
3.7.5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查明和判断故障的性质、原因,并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3.7.6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时,在交接班部中详细记录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
3.7.7参加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378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救援。
4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4.1为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4.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或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或者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4.3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及主管培训工作的副总经理对特种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人力资源部门及使用部门应给予支持和配合。
4.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季至少进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术教育。
4.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应定期按国家规定复审。
4.6
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461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
462特种设备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4.6.3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464安全应急设施,事故应急处理技能,事故应急救援
O
技术。
4.6.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训;事故报告和处理方法。
4.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会议;阅读文件、简报、图片;事故预测讨论;参加技术座谈;上课;参加事故现场会、反事故演习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
4.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再次参加安全培训:
481新设备投产前,由主管该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对该岗位的操作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培训。
4.8.2对违章违规的员工,由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部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经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回岗工作。
4.8.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因故停止操作特种设备一年及以上,必须由使用部门重新对其进行安全操作教育,教育的内容主要是:近期颁发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设备安全状况等。
4.9培训工作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考试、有总结。
4.10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教育档案,由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或人事部负责保存。每年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安全教育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总结。
4.11不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操作学习而又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人员,按公司《安全生产考核标准》予以处理。
4.12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5.1为规范与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维修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5.2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应符合国家法规、规范和技术要求。
5.4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其中电梯应至15少每天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5.5特种设备检查实行班组日检、车间周检、公司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月检的三级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有关部门必须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和附属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
5.6对特种设备进行科学管理,合理保养,计划检修,巩固提高设备完好率,保证指标的实现。
5.7发现故障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计划予以消除。 5.8定期检查维护,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5.9设备执行定人定机的专人负责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5.10认真做好设备重点部位的维护保养工作。
5.11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5.1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整改,或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5.13备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6.1为规范特种设备安全会议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6.2公司特种设备安全会议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每季至少一次。也可以结合每月的安全生产例会一起进行,6.4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的主要内容:
6.4.1传达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等;传达公司领导对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
6.4.2通报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存在的问题和特种设备事故情况杜绝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6.4.3了解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状况和研讨解决存在问题的办法。
6.4.4 总结各部门职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学习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知识。
645布置下阶段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646交流其他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经验和教训。
6.4.7审定公司职业管理网络,审定公司年度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和目标,并通过公司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648听取特种设备部门执行安全职责的情况汇报。 649研究、协调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6410所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6.4.11组织制订、修订特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7特种设备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
7.2文件管理
7.2.1职责
7.2.1.1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审核特种设备管理自编文件。 72L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管理文件编制;审核操作规程;获取、辨识、
对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上级文件。
7.2.L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或人事部负责特种设备文件登记工作。
721.4各有关部门负责操作规程的编制。 722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管理
722.1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可通过网上下载;书店购买;政府部门或相关方等获取。
722.2对于获取回来的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识别其适用性,并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及时通知到相关部门。
722.3对于与相关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由公司各相关方的归口管理部门通过对其施加影响的方式进行传达,如可以通过签署安全协议、合同、传真等,确保相关方向公司提供的设施、服务、货物等符合这些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要求。
722.4公司制定的特种设备管理文件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写,安全生产责任人审核批准。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由设备部门或使用部门负责组织编写,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安全生产责任人批准。
72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文件发放,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722.5特种设备文件由人事部保存于通风防潮、防蛀的适宜地方。
726文件更改由文件更改申请部门提出申请,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安全生产责任人批准后执行更改。更改后的文件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收回原文件,再发放修改后的文件,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722.6文件销毁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书面向安全生产责任人申请,经批准后,向有关部门收回,统一销毁。所有作废文件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保留原稿一份,并在保存的作废文件原稿加盖作废留用章,以防止其非预期的使用,其他部门严禁私自保存作废文件,若由于工作需要查阅时可以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借阅。
728文件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外借,若因工作需要,如提供给顾问公司,政府机关或客户等,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请示安全生产责任人批准后方可外借。
7.3记录管理
7.3.1管理职责
7.3.1.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有关部门实施政府部门制定的记录;负责检验、检测单位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的整理、保存。监督有关部门使用、整理、保存公司自行制定的记录。 7.3.1.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记录的格式设计;负责本部门制定的记录的整理、保存等。各部门自行编制的记录应交一份给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7.3.2政府部门制定的记录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制定的记录,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发放,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733记录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可随意涂改,若因某种原因不需要或没必要填写的项目,用斜杠/划去,各相关栏目负责人签名必须完整不允许空白。若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始数据或内容,应采用斜杠/划去原始数据或内容,在其旁边写上更改后的数据或内容,同时加盖或签署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日期。
7.3.4各部门自行编制的记录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更改,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备案;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制定的记录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更改,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再次发放。政府部门制定的记录各部门不能更改。
7.3.5政府部门制定的记录及检验单位的检测报告的保存期限按规定执行;各部门制定的记录,其保存期限由各部门负责人确定,确定时应考虑:设备设施的使用寿命;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部门的要求;其他相关方的要求;公司管理上的需要等。 8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制度
8.1.1为避免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和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8.1.2事故应急救援是指对威胁人员生命或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紧急情况,所采取的一系列抢险救治工作。
8.1.3全体员工在公司发生事故时,应积极参加紧急救援工作。
8.1.4发生事故或人员伤亡,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将事故情况报告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应迅速报告公司领导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
8.1.5员工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
8.1.6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各有关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其它有效办法指挥救援工作,不论采取何种措施进行紧急救援,应首先采用减少人员伤亡、减轻伤员痛苦的各种措施。
8.1.8当事故性质严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向市各应急救援部门和附近生产经营单位、社区求援。
8.2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领导和各部门职责
8.2.1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成员:副总经理以及安全、设备(电气)、消防、办公室、人事、医疗、土建、物流财务等部门的负责人和各车间领导。
822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822.1组织制订、修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22.2指挥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822.3发布和解除事故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822.4 .4向上级和邻近单位、社区发报事故情况以及发出应急求援请求。
822.5组织事故调查,总结救援工作经验。 822.6抢险(救治)人员和部门职责。 822.7总经理负责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823.2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指挥现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823.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协同向外部发布事故信息。
823.4消防、保卫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的保卫和警戒。 823.5 .5人事部负责组织事故应急用车辆;向外部发布事故
信息。
823.7设备部门负责房屋等土建设施的应急救援工作。
823.8储运部门负责供应、运送事故应急救援物资。
823.9后勤(医疗)部门负责伤员救治和事故应急救援人员的后勤服务工作。
823.10人事部门负责组织人力参加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823.11 11供应部门负责购买事故应急救援器材。
823.12财务部门负责筹备事故应急救援资金。
823.13 13各车间负责组织本部门的人员对初起事故进行抢救。
824事故应急救援报告
1.1 .4.1发生事故,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将事故地点、
物质或设备的名称、数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等通知本部门领导。
1.2 .4.2本部门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根据事故性质报告公司领导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晚上发生的事故应先通知公司生产调度,再由公司生产调度报告公司领导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
1.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接到事故应急救援请求时,立即通知事故应急救援人员。
1.4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根据险情和灾伤事故的严重程度,立即向市有关上级部门、市各应急救援中心报110. 119120告以及通知附近生产经营单位和社区,拨打、等电话求援。
1.5在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和拨打求援电话时,应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救援内容、程度、有害物质性质、数量、人员伤亡情况以及对救援的特殊要求等详细报告。
1.6当需要向外求援时,应设人在路口接应和派员疏通抢险、救护车辆进入公司的路段。
82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学习检查会议规定
1.7
事故应急救治预案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形式可以现场、图纸模拟等。
1.8演练前,应制定详细计划,确定演练负责人和各人员的职责、操作内容、时间以及参加人员。
1.9演练前应知会与演练有关岗位的操作人员。
825.4演练时各参加人员要各就各位,相互密切配合,认真进行。
825.5演练过程中,没有参加演练的运行人员应密切注意正在运行的设备状况;演练人员在演练中不能有任何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行为。
825.6
如在演练期间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演练,待处理好事故后,再继续演练。
825.7演练全过程要做好记录。记录包括时间、演练内容、负责人、参加人员、事故类型、演练效果等。
825.8每次演练后应由演练负责人进行总结和评比。
825.10检查规定: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每年检查一次事故应急抢险救治工作情况,检查主要内容:演练情况,培训教育情况和抢险救治设备、设施、药物情况,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
825.11 11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结合公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情况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和解决事故应急抢险救治工作的存在问题。
9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制度
9.1为有效地做好特种设备事故的处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9.2特种设备事故按设备损坏程度分为爆炸事故,严重损坏事故和一般损坏事故。
9.2.1爆炸事故是指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在使用过程中或压力试验中,受压部件发生破坏,设备中介质蓄积的能量迅速释放,内压瞬间降至外界大气压力以及管道泄漏引发的各类爆炸事故。
922严重损坏事故是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结构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损坏等导致设备停止运行而必须进行修理的事故。以及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因泄漏而引起的火灾,人员中毒以及压力管道遭到破坏的事故,也属严重损坏事故。
9.2.3一般损坏事故是指锅容管特在使用中轻微损坏而不需要停止运行修理,以及压力管道发生泄漏未引起其他灾害的事故。
9.4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并在事故现场采取加拦绳,张贴严禁入内,严禁破坏事故现场标志,设人监督等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
9.5属于一般损坏事故发生后,由公司领导、安技、设备部门以及事故有关人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事故伤亡、设备损坏及经济损失情况,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质等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建议。事故调查结束后,由事故调查组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9.6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处理。
9.7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还应执行公司《事故管理制度》。
9.8对造成员工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事故的责任人和部门,按责任的大小,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广州市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处理规定》以及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理。由人事部门或纪律检查部门实施。
9.9对造成员工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事故且构成犯罪的责任人,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制度
10.1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工作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10.2每年年初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会同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制定年度检验计划并报特种设备监察部门和有资质的检验单位。
10.3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按特种设备有关法规、安全监察部门以及检验部门的要求进行,但至少应执行下列规定:
1031锅炉: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检验;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每六年至少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1032压力容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检查;每三至六年
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每两次内外部检验期间内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1033起重设备: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1034电梯: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10.3.5厂内机动车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根据工作环境、6工作级别和存在隐患程度调整缩短检验周期,但是最短周期不低于个月。
10.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根据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检验计划,提前一个月与有资质的检验单位预约检验时间。安技办根据检验单位确定的检验时间,提前告知生产部门、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
8.5特种设备检验前,由使用部门按规定做好特种设备检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清洁、清洗、检修以及为安全检验而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8.6特种设备检验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应在场配合检验单位做好检验工作。
107特种设备检验后,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办理领取检验报告的各项手续。特种设备存在问题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应将检验报告内指出的存在问题告知设备部门和使用部108特种设备检验时发现的问题,由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组织整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实施监督并向监察和检验单位汇报整改情况。
10.9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10.10特种设备因故停用半年以上,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启用已停用的特种设备,应当到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重新办理登记手续;
启用已停用一年以上的特种设备,还应当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检验。
10.11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主要有:
10.12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10.13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检的记录。
10.14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10.15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
10.16
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H特种设备定期自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ILl为做好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制
定本制度。
11.2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分为定期检查、专业检查和突击检查三种。
1.1.1 1定期检查即公司每月检查、车间每周检查和操作人员每天检查。公司每季检查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结合月度安全生产检查进行。检查人员包括:公司领导、安技、设备(电气)和使用部门的领导。
1122专业检查即对各种相同类型设备所进行的检查。
1.1.3 3突击检查即不事先通知使用部门的情况下所进行的检查。
1L3检查内容:
1.1.4 1特种设备法规执行情况和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
1132重点监控设备落实责任人以及责任人标注情况。
1.1.5 3特种设备的持证情况和定期检验情况。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
1134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1135特种设备维修、使用情况。
1136员工的安全意识、遵章守纪情况。
1137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
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情况。
1138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记录的建立、登记和保管情况。
1139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11310上次检查中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11.4检查人员在检查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过程中必须认真负责,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记录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存档。
11.5隐患整改:
11.5.1检查人员在检查时发现事故隐患后,应落实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填写《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检部门签收,一份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存查。
1152整改责任人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事故隐患的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因故未能按时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应将原因、临时措施和整改计划书面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
11.5.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对被检部门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验收。发现没有正当理由而又不能按时整改的,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考核。
12电梯钥匙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电梯检验规范规定,和电梯安全运行相关的电梯钥匙,应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严格管理。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预防非指定管理人员对电梯钥匙的错误操作,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并引起电梯重要零配件被盗等事件的发生。因此必需做到如下几点:
12.2电梯钥匙的使用保管必须专人负责,电梯钥匙使用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随意使用。因工作需使用时应做好记录。
12.3保管人员不得将电梯钥匙外借和赠与其他无关人员。
12.4电梯钥匙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交回管理部门,并放回原处。
12.5电梯钥匙包括:厅门三角钥匙、轿内检修钥匙、首层开、关电梯电气钥匙、机房钥匙。
12.6使用厅门三角钥匙时应注意:
12.6.1必须由电梯维修保养专业人员使用,其它人禁止使用;
1262当用三角钥匙打开层门时,应看清电梯是否停在本层,以防踏空;上轿顶前先断开急停开关,后把电梯置检修位置,确认后方可上轿顶。
1263紧急救援时必须先切断电梯控制电源,确认好轿厢位置后再使用厅门钥匙进行救援作业。
1264检修完毕后,先下轿顶,然后再将检修置于运行位置,恢复急停,然后将厅门可靠关闭,再往返运行电梯,观察电梯运行是否正常。
12.7电梯的首层电气钥匙(包括操纵盘钥匙)应由专人管理使用(如有司机,应交电梯司机保管),按规定开、关梯。
设备管理制度5
1.目的
为了有效地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设施和环境进行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3.职责
3.1后勤保障部负责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改造的实施,负责与实验室维护专业公司联系,保障实验室的正常运转。
3.2后勤保障部负责实验室各类仪器设备、检测用试剂及消耗品的采购、仪器校准和标识。
3.3后勤保障部制定相关规定确保实验室设施、设备、个人防护设备、材料等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要求,定期检查、维护、更新。
3.4质量部制定设施设备校准、验证和维护计划,报生物安全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3.5实验室负责人定期组织对实验室设备各项技术参数的检查和实验室装备的维护保养。
3.6检测人员按要求执行标准操作规程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做好实验记录.
4.管理要求
4.1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分级
4.1.1根据所操作生物因子采取的防护措施,生物安全防护水平为二级的实验室适用于操作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但一般情况下对人、动物或者环境不构成严重危害,传播风险有限,实验室感染后很少引起严重疾病,并且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的微生物。
4.1.2根据实验活动的差异、采用的个体防护装备和基础隔离设施的不同,实验室分以下情况:
4.1.2.1操作通常认为非经空气传播致病性生物因子的实验室。
4.1.2.2可有效利用安全隔离装置(如:生物安全柜)操作常规量经空气传播致病性生物因子的实验室。
4.1.2.3不能有效利用安全隔离装置操作常规量经空气传播致病性生物因子的实验室。
4.1.2.4利用具有生命支持系统的正压服操作常规量经空气传播致病性生物因子的实验室。
4.1.3应依据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确定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
4.2实验室设计原则及基本要求
4.2.1实验室选址、设计和建造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和建设主管部门等的规定和要求。
4.2.2实验室的防火和安全通道设置应符合国家的消防规定和要求,同时应考虑生物安全的特殊要求;必要时,应事先征询消防主管部门的建议。
4.2.3实验室的安全保卫应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对该类设施的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
4.2.4实验室的建筑材料和设备等应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对该类产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规定和要求。
4.2.5实验室的设计应保证对生物、化学、辐射和物理等危险源的防护水平控制在经过评估的可接受程度,为关联的办公区和邻近的公共空间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及防止危害环境。
4.2.6实验室的走廊和通道应不妨碍人员和物品通过。
4.2.7应设计紧急撤离路线,紧急出口应有明显的标识。
4.2.8房间的门根据需要安装门锁,门锁应便于内部快速打开。
4.2.9需要时(如:正当操作危险材料时),房间的入口处应有警示和进入限制。
4.2.10应评估生物材料、样本、药品、化学品和机密资料等被误用、被偷盗和被不正当使用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物理防范措施。
4.2.11应有专门设计以确保存储、转运、收集、处理和处置危险物料的安全。
4.2.12实验室内温度、湿度、照度、噪声和洁净度等室内环境参数应符合工作要求和卫生等相关要求。
4.2.13实验室设计还应考虑节能、环保及舒适性要求,应符合职业卫生要求和人机工效学要求。
4.2.14实验室应有防止节肢动物和啮齿动物进入的措施。
4.3设施和环境条件
4.3.1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实验室技术要求提出设计方案,方案应考虑到公司的工作量及是否能达到技术要求,并应由专业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和安装。
4.3.2实验室的各种设施的配置要求应以能获得可靠的'生物检测结果为重要依据,实验室总体布局和各部位的安排应有利于减少潜在的对样本的交叉污染和对人员的危害。应采光良好,避免潮湿。远离厕所卫生间以及污染区域。
4.3.3实验室总体布局合理,各室有效隔离,应有有效的措施防止交叉污染,物品进出无菌室必须通过传递窗,人员出入无菌室必须经过风淋装置。
4.3.4对有无菌(净化)条件要求的工作区域有明确醒目的标识,并且对其有效的控制和监督,同时保留记录。
4.3.5实验室室内要配备空气净化过滤器和紫外灯进行消毒。净化气和紫外灯都应定期更换,定期使用消毒液进行清洁,以保证无菌室的洁净度符合要求。
4.3.6实验室内应保持干净整洁,严禁堆放杂物,以防污染。
4.3.7实验室的门应有可视窗并可锁闭,门锁及门的开启方向应不妨碍室内人员逃生。
4.3.8应设洗手池,宜设置在靠近实验室的出口处。
4.3.9在实验室门口处应设存衣或挂衣装置,可将个人服装与实验室工作服分开放置。
4.3.10实验室的墙壁、天花板和地面应易清洁、不渗水、耐化学品和消毒灭菌剂的腐蚀。地面应平整、防滑,不应铺设地毯。
4.3.11实验室台柜和座椅等应稳固,边角应圆滑。
4.3.12实验室台柜等和其摆放应便于清洁,实验台面应防水、耐腐蚀、耐热和坚固。
4.3.13实验室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台柜等摆放实验室设备和物品。
4.3.14应根据工作性质和流程合理摆放实验室设备、台柜、物品等,避免相互干扰、交叉污染,并应不妨碍逃生和急救。
4.3.15实验室可以利用自然通风。如果采用机械通风,应避免交叉污染。
如果有可开启的窗户,应安装可防蚊虫的纱窗。
4.3.16实验室内应避免不必要的反光和强光。
4.3.17若操作刺激或腐蚀性物质,应在30m内设洗眼装置,必要时应设紧急喷淋装置。
4.3.18若操作有毒、刺激性、放射性挥发物质,应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配备适当的负压排风柜。
4.3.19若使用高毒性、放射性等物质,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和个体防护装备,应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3.20若使用高压气体和可燃气体,应有安全措施,应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3.21应设应急照明装置。
4.3.22应有足够的电力供应。
4.3.23应有足够的固定电源插座,避免多台设备使用共同的电源插座。应有可靠的接地系统,应在关键节点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或监测报警装置。
4.3.24供水和排水管道系统应不渗漏,下水应有防回流设计。
4.3.25应配备适用的应急器材,如消防器材、意外事故处理器材、急救器材等。应配备适用的通讯设备
4.3.26必要时,应配备适当的消毒灭菌设备。
4.3.27实验室主入口的门、放置生物安全柜实验间的门应可自动关闭;实验室主入口的门应有进入控制措施。
4.3.28实验室工作区域外应有存放备用物品的条件。
4.3.29应在实验室工作区配备洗眼装置。
4.3.30应在实验室或其所在的建筑内配备高压蒸汽灭菌器或其他适当的消毒灭菌设备,所配备的消毒灭菌设备应以风险评估为依据。
4.3.31应在操作病原微生物样本的实验间内配备生物安全柜。
4.3.32应按产品的设计要求安装和使用生物安全柜。如果生物安全柜的排风在室内循环,室内应具备通风换气的条件;如果使用需要管道排风的生物安全柜,应通过独立于建筑物其他公共通风系统的管道排出。
4.3.33应有可靠的电力供应。必要时,重要设备(如:培养箱、生物安全柜、冰箱等)应配置备用电源。
4.4实验室设施和设备的监控:
4.4.1实验员应每周对实验室所有区域及生物安全柜内部,进行沉降菌和浮游菌的监控。
4.4.2仪器设备所用的电源,必须满足仪器设备的供电要求。用电仪器设备必须安全接地。电源插座不得超载使用。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断路保护时,必须在查明断电原因后,再接通电源。不准使用有用电安全隐患的设备(如漏电、电源插座破损、接地不良、绝缘不好等)。
4.4.3冰箱应定期化冰、清洗,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实验区冰箱内禁止放个人物品及与实验无关的的物品。
4.4.4实验室应设置专人定期对应急的器材(包括药品、意外处理、消防、耗材等)进行定期清点、维护,定期上报汇总清单。应急器材使用后,实验室人员要及时报告行政人员补充备用的器材。
4.5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和维护更新
4.5.1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独立建档案,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
a)制造商名称、型式标识、系列号或其它唯一性标识;
b)验收标准及验收记录;
c)接收日期和启用日期;
d)接收时的状态(新品、使用过、修复过)};
e)当前位置;
f)制造商的使用说明或其存放处;
g)维护记录和年度维护计划;
h)校准(验证)记录和校准(验证)计划;
i)任何损坏、故障、改装或修理记录;
j)服务合同;
l)预计更换日期或使用寿命;
m)安全检查记录。
4.5.2实验室设施设备应由经过授权的人员操作和维护。
4.5.3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操作及维护规程由仪器的设备负责人编制,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并存档于仪器设备档案内,大型仪器的简要操作规程要放置在工作区域中,便于使用人员获取。
4.5.4仪器设备使用人负责仪器设备的定期保养,维护保养应每3个月进行一次并及时做好记录,维护保养后不必在设备上加贴标签。保证仪器设备所处环境的安全及卫生,重要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程序和维护保养记录存档于仪器设备档案内。仪器使用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重要仪器设备使用完毕填写使用记录。
4.5.5仪器设备操作过程中如出现异常现象,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同时检查已测试出具的结果。简单故障自行排除后做出记录恢复工作,不能自行排除的故障及时报告设备管理员,技术负责人组织调查事故原因,提出维修申请,总经理批准后,报设备管理员联系维修。并标识禁用,直到修复、校准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4.5.6实验室所有设施设备维护、修理、报废或被移出实验室前应先去污染、清洁和消毒灭菌,应用高效消毒液对仪器设备全部部件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完整消毒后,才允许移出。在消毒过程中,操作人员应穿戴适当的个体防护装备。
4.5.7当实验室的设备设施已无法满足实验要求时,应及时停止使用,及时通知相应的采购部门进行评估,必要时进行更新换代。
4.5.8要定期使用生物指示物检查灭菌设备的效果,指示物应放在不易达到灭菌的部位,填写《高压蒸汽灭菌锅消毒与灭菌效果评价记录表》。
4.5.9对于对实验室的分析结果有很大影响的设备,实验员必须监控这类设备的运行温度并保存记录,发现故障及时报告维修。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其加热状况,避免发生意外。当温度升为高温时,不要强行打开仓门,避免对人体的伤害。
4.5.10对于蒸汽压力锅和干热灭菌烘箱的操作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生故障立即保修。
4.6实验室设施和设备标识管理
4.6.1实验室隔离门外应张贴生物危害警告标识。
4.6.2设施设备中存在危险的部位如高危污染区域应张贴标识。
4.6.3如果使用个体呼吸保护装置,应做个体适配性测试,每次使用前核查并确认符合佩戴要求。
设备管理制度6
1目的:
规范培训设备的日常使用与借收管理。
2适用范围:
集团所有培训设备。
3权责:
3.1人力资源中心培训部负责集团总部所有培训设备的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监督。
3.2总裁办公室负责清洁、内部设备的例行维护与物品的安全工作。
3.3财务中心信息部负责培训部电子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工作。
3.4总部各部门、集团下属各单位负责协助人力资源中心培训部对培训设备的.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
5内容
5.1培训室管理
5.1.1各单位在借用培训室前须向人力资源中心培训部提出申请,批复同意以后才能使用。
5.1.2培训室的使用权确定为“先申请、先使用、先重要”的原则,当同时有两个单位同一时间借用培训室时,先自行进行协商,以重要的为前提、先行使用;如无法确定,将由人力资源中心培训部负责人确定。如有其他会议与事务急需培训室,将由人力资源中心培训部进行统筹与安排。
5.1.3培训授课与内部会议开始前的准备工作(座位排列、茶水准备等),由使用单位自行提前布置;如需要协助,可与培训室管理人员协商。
5.1.3.1使用单位在使用培训室过程中尽量保持室内整洁,按正确的程序操作各类设备;如因操作失误导致设备损坏,且未咨询相关人员如何操作,将对使用单位按相关制度进行赔偿处理。
5.1.3.2使用单位在使用完后,应及时归还钥匙,并且进行桌面清洁、还原桌椅、关好门窗、正确的关闭电子设备、清理垃圾等;反之,将进行通报批评。
5.2培训设备管理
5.2.1人力资源中心培训部对培训设备(培训室内设备、培训其他相关设备)进行管理与定期检查工作。
5.2.2人力资源中心培训部对培训室内各附属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如有相关问题按本制度3通知相应部门进行处理。
5.2.3各单位确因工作原因须外借培训设备,在借用前应联系培训部是否可以借出,得到肯定答复后,可找相应人员登记及使用。
设备管理制度7
医疗仪器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一、医疗设备使用前必须制定操作规程,使用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必须经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二、对卫生部或卫生厅规定的有关大型仪器设备,须取得卫生部规定的《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质量合格证》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员须持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方能进行操作。
三、使用科室对仪器设备的管理
1、建立使用登记本(卡),对开机状态、使用时间、运行状况、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登记。
2、高值仪器设备(万元及以上设备)应由专人保管,专人使用(科室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无关人员不能上机。维修部门应确定一名维修专管人。
3、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包括科室设备台账管理、设备的配件附件管理、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如管理人员工作调动,应办理移交手续。
4、新购贵重仪器(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应定期报告使用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情况。
5、未经医院领导批准,科室使用的仪器不准外借。
6、使用科室与人员要精心爱护设备,不得违章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设备人为责任性损坏,要立即报告科室领导、设备科及分管院长,并按规定对责任人作相应的处理。
四、使用操作人员在医疗设备使用过程中必须做到:
1、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如发生故障后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同时挂上“故障”标记牌,以防他人误用。
2、急救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采取应急预案,用手动方式代替仪器设备进行工作,然后调用同类仪器设备,再通知维修人员到达现场维修。
3、大型仪器设备或对临床诊断治疗影响很大的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停机时应及时报告院领导,通知医务科门、临床科室,停止开单,以免给病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4、对有故障的仪器设备,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卸或者检修,应由技术人员负责检修,待故障排除后方能继续使用。
5、使用人员在下班前应按规定顺序关机,并切断电源、水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需连续工作的设备,应做好交接班工作。
6、操作使用人员应做好日常的使用保养工作,保持设备的清洁。使用完毕后,应将各种附件妥善放置,不得遗失。
五、医疗仪器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医疗仪器设备档案是医院整个档案的组成部分,也是医疗仪器设备动态管理工作中不可能缺少的部分。它对医疗仪器设备的计划、购置论证、安装、验收、使用、维护、计量、质量管理、调剂、报废等全过程管理中有着特别重要的作用,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档案管理的要求:要提现真实、完整、动态。
(二)确定兼职档案员一名,负责医疗仪器设备的建档工作。
(三)凡属固定资产管理的医疗设备,均应建立医疗设备档案;万元及以上的医疗设备应建立完整的档案。
(四)医疗仪器设备完整档案的内容包括:
1、筹购资料:申请报告、论证表、合同、安装调试、验收记录及有关医疗器械的合法证件等。
2、仪器设备随机资料:产品样本、使用手册、维修手册、线路图及其其它有关资料。
3、管理资料:操作规程、维修保养制度、应用质量检测与评价、计量、使用维修记录、效益评价及调剂、报废情况记载等。
(五)档案的建立:
1、兼职档案员参与大型仪器设备的开箱验收,并详细记录随机所附的有关技术资料。
2、收集建档范围内的有关资料。
3、整理、分类、登记,建立设备档案。
(六)档案的管理:
1、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档案交医院总档案室保管。
2、上一年度的医疗仪器设备技术档案应在本年度未完成建档工作,5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档案移交给医院总档案保管。
3、及时做好动态档案信息的补充更新工作。
4、医疗设备档案的借用手续,遵守医院总档案室的规定。
5、技术档案要按规定保存时间进行保管;销毁档案资料要经过批准。
6、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要办理好档案移交工作。
设备管理制度8
润滑油品包括:固态润滑脂、液态润滑脂两类。只有搞好润滑油脂管理,才能发挥润滑油脂的技术性能,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延长设备寿命,节约润滑油料,节约能源,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一、油品的选用
1、机械设备实际使用时的工作条件(即工况);
2、机械设备制造厂商说明书的指定或推荐;
3、润滑油制造厂商的规定或推荐。
二、油品的代用
1.不同种类的润滑油各有其使用性能的特殊性或差别。因此,要求正确合理选用润滑油,避免代用,更不允许乱代用。
2.润滑油代用的原则
(1)尽量用同一类油品或性能相近的油品代用。
(2)粘度要相当,代用油品的粘度不能超过原用油品的±15%。应优先考虑粘度稍大的油品进行代用。
(3)质量以高代低。
(4)选用代用油时还应注意考虑设备的环境与工作温度。
三、油品的混用
1.不同种类牌号、不同生产厂家、新旧油应尽量避免混用。下列油品绝对禁止混用。
(1)特种油、专用油料不能与别的油品混用。
(2)有抗乳化性能要求的油品不得与无抗乳化要求的油品相混。
(3)抗氨汽轮机油不得与其他汽轮机油相混。
(4)含Zn抗磨液压油不能与抗银液压油相混。
(5)齿轮油不能与蜗轮蜗杆油相混。
2.下列情况可以混用:
(1)同一厂家同类质量基本相近产品。
(2)同一厂家同种不同牌号产品。
(3)不同类的油品,如果知道对混的两组份均不含添加剂。
(4)不同类的油品经混用试验无异常现象及明显性能改变的。
3.内燃机油加入添加剂的种类较多数量较大,性能不一;不了解性能的油品的混用问题必须慎重。以免导致不良后果甚至设备润滑事故。
四、油脂使用管理
(1)贮运润滑油品的.容器必须清洁、密闭,且不与铜、锡等易于促进润滑油氧化变质的金属接触。
(2)油品加入设备前要进行沉降过滤处理,保证清静度达到五级以上。
(3)加油容器不可露置在大气中,尤其装油容器不可无盖。
(4)油罐或油箱上设空气过滤呼吸器,在加油口设100目以上的滤器和防尘帽,搞好各部密封,在润滑系统适当部位设滤器及排污阀。
(5)变压器油等电器用油对水份要求高,应尽量在天气干爽时换油,而且打开后的油品要立即加进设备。
(6)废油应收集起来统一处理,盛装润滑油的桶或瓶子不要随地乱丢也应统一妥善处理,并做好记录。
(7)油脂库要保持通风、避光。露天存放油品要有防雨、防晒措施。库内照明和电气开关应使用防爆型结构。库内要配备可靠的消防器材。库内动用明火要按章办理手续,采取妥善措施。油脂库内不得存放汽油、煤油等轻质油和其他易燃易爆材料。
(8)车间应有专人负责润滑油品、润滑油品、润滑器具的管理。关键设备在用润滑油必须定时取样分析,一般设备至少每3个月取样分析一次,分析结果应记入润滑档案。在用油质不符合使用要求,应及时更换。
(9)根据设备要求和工艺条件,正确合理地选用润滑油(脂),不得任意滥用或混用。改变油品,必须经设备动力科批准。在不影响润滑性能的情况下,应尽量减少润滑油(脂)的品种,以利管理。
设备管理制度9
第一条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部门主管签字交工程部。
第二条维修部门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作记录簿”上注销接单时间,根据变乱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注销派工时间。
第三条维修工作完毕,维修作业人员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使用部门主管验收签字,并将通知单交回维修部门。
第四条维修部门在记录簿中注销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内容注销入设备卡片,并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填入单内。
第五条将处理完毕的“维修通知单”依次贴在注销簿的扉页上。
第六条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用电话通知工程部,由值班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值班人员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
第七条维修部门在接单后两日内不能修复的,由值班主管负责在注销簿上注明缘故原由,应采纳出格措施,尽快修复。
第八条设备修理调度工作职责。
1、调度员根据月份生产计划,编制维修及配件、零件加工计划,按照进度要求,组织好生产。
2、调度员必须根据机台、设备状态和维修人员技术情况,编制计划和进度表并及时检查和处理配件备品生产加工进程中的问题。
3、调度员要将每月投产的备品配件生产准备情况及时向主管汇报。
4、调度工作。应本着面向生产和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进行工作安排。
5、没有列入计划而生产急需的配件,经领导批准后,安排加工。
6、开好定期设备会议,检查各车间设备维修任务完成情况和设备维修的质量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调整。
设备管理制度10
为了标准公司办公等设备的使用管理,保证公司的设备正常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电话:
1、公司电话是联系业务及沟通各项工作的工具,应注意保护,提高效率,通话要简洁、明了,防止长时间占用线路。
2、公司各部门办公区域,因工作需要设置电话,须由所需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行政人事部统一办理,报地产常务副总经理审批后,交工程部实施。
3、公司各部门办公用电话,除行政人事部电话及传真机外,其余不具有国际长途功能,任何人不能以任何理由私自拨打,确因公需拨打长途的`,应填写长话申请,经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后指定拨打。
4、不准用公司电话聊天及处理私人事务。
5、如查询出有违反上述规定者,所发生费用将以加倍罚款及警告处分。
二、传真机:
1、为确保公司传真机的畅通,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传真机挂拨市内及长途电话。
2、因公事需使用传真机收、发传真的,应填写申请,办公室备案,并由办公室文秘负责操作。
三、复印机、电脑、打印机:
1、复印机是公司机要岗位所配备的工具,并由行政人事部指定的专管人员负责操作。因公事需要使用的,应按规定登记,填写用纸规格、张数、内容,使用者应签名,并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2、复印机由行政部统一监督管理。
3、使用公司复印机、电脑、打印机应遵守操作规程,注意保护
四、附那么:
本规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设备管理制度11
一、医疗仪器设备入库
1、要安排相关人员负责医疗仪器管理工作,并且建立资产入账登记。
2、由相关管理人员每年根据医疗仪器使用情况,与相关科室讨论,提岀申购。再由采购部门和医院大型设备管理委员会综合评估后进行申购。
3、医疗仪器设备到货后要由仪器设备处、厂家和相关使用科室负责人共同开箱验收。
4、新买的医疗仪器设备在安装调试后,要及时粘附仪器设备固定资产编号。
5、相关科室要妥善保存仪器设备的配套资料,如说明书、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
二、医疗仪器设备使用
1、在使用新医疗仪器前必须进行操作培训,由相关仪器公司的`技术人员负责培训仪器的性能特点、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2、新医疗仪器设备必须张贴或悬挂明确的操作流程和应急电话。
3、50万元以上的高值医疗仪器设备要建立使用登记本,由使用人员记录运转的情况。
4、对于医疗仪器使用管理要做到“四定四防”。“四定”指定人管理、定点存放、定期检查和定期维护;“四防”指防尘、防潮、防蚀、防盗。
5、对于医疗仪器的日常使用由专科护士负责管理,使用后处于备用状态。
6、对于医疗仪器原则上不外借,如需借出需经科室相关负责人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凭借条借出与收回。
三、医疗仪器设备维护
1、对于医疗仪器设备要建立维修保养电子档案,由相关医疗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登记。
2、对于医疗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査要由医院内部的技术人员负责。
3、仪器设备厂家的工程技术维修人员应根据维护保养合约约定,于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记录。
4、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人员要及时反馈仪器设备使用中的注意事项。
四、医疗仪器设备报废
1、对于医疗仪器设备报废原则:医疗仪器在功能上存在损害,不能满足手术和使用需求。
2、相关医疗仪器资产管理员应根据医疗仪器的实际状态,填报报废申请,由设备处评估后决定。
3、小型医疗仪器设备由手术室工勤人员将报废仪器送至指定地点存放,大型医疗仪器设备由仪器设备处通知相关人员移走,并填写报废登记单,并在电子档案上做相关记录。
4、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拿走报废的医疗仪器设备。
设备管理制度12
一、电教设备是学校开展现代化教育的专用设备,不得移作它用。
二、电教设备由电教管理员负责,协助教师开关,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乱动,若有损坏,照价赔偿,并作违纪处分。
三、电教管理员负责设备的清洁卫生、安放、开关及作好详细的使用记录。
四、投影机等设备安放要定位,及时关闭,盖好盖子,每日擦干净。
五、广播时刻保持开着,不准随意关闭。
六、学校对电教设备定期检查打分,分数作为评文明班级的`参考分。
七、电教设备包括:投影机、语音座、背投电视机、投影幕、广播、网络线插座等。
设备管理制度13
1、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自用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使用和维修改造的安全监察工作,确保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要求及《安全生产法》中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本公司所有特种设备的管理。
3、术语和定义
3.1特种设备:是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界定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吊车)、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本程序所指特种设备是指公司各单位自用的起重机械等。
3.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指直接从事特种设备的操作和维修保养的人员。
3.3大修:是指需要通过拆卸或者更新主要受力结构部件才能完成的修理业务,亦包括对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进行整体修理的业务,但大修后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不应变更。
3.4改造:是指改变原特种设备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致使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业务。
4、职责
4.1安环部是公司在用特种设备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对特种设备在安装告知、使用登记、定期检验、维修和改造等过程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档案;负责对特种设备使用过程中的检查。
4.2生产部是公司特种设备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特种设备的购置,并对在用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维修、改造和定期检验进行检查和指导。同时对特种设备的购置、改造计划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并参与相关技术工作。
5、程序内容
5.1特种设备的.购置
(1)特种设备应按公司相关程序文件和《设备设施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申报、审批、采购和验收。
(2)特种设备需用单位向生产部报送《设备购置申请单》,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查,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采购。
(3)公司采购的特种设备必须是取得制造许可证的制造单位的产品,并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4)公司采购的特种设备到货后,应由行政部组织使用单位(或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验收。
5.2特种设备的安装、维修和改造
(1)安环部负责对安装、维修和改造供应商的资质审查;
(2)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到当地特种设备监察部门办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大修开工许可证。
(3)项目完工预验收通过后,安环部申请特种设备监察部门验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安全室和检测服务中心(特种设备检验所)参与验收工作,并监督、评价。验收通过后,由安环部到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办理特种设备使用证。
(4)特种设备的安装、维修、改造应委托给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检察条例》取得许可的企业。
(5)安装、维修、改造所用材料应满足国家、省、市有关法律、规程、标准及技术文件的要求。所用材料应有材质证明、检验报告书和复检证明书。
(6)维修、改造的特种设备验收应具备下技术资料
a)特种设备维修、改造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查验资质证明原件,留存盖制造、安装单位红章资质证明的复印件);
b)维修、改造的技术方案;
c)所用材料的材质证明、检验报告书和复检证明书;
d)维修、改造的竣工图。
5.3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
5.3.1特种设备管理要求
(1)使用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即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掌握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熟悉有关特种设备的法规和标准。
(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a)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b)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c)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d)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e)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3)特种设备的操作、维修保养等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培训和考核,取得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后,方能从事相应的工作。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进行操作、维修保养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5.3.2在用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
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要求及《安全生产法》中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应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5.3.3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
(1)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含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制度,明确维护保养者的责任,对特种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2)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必须由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的人员进行。本单位没有能力维护保养的,必须委托有资格的单位进行维护保养。
(3)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出记录。在自行检查和维护保养时发现有异常情况的,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
(4)使用单位应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做出记录。
(5)遇到下列情况之一的特种设备,在使用前,承担维修保养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保养,完全消除影响安全的隐患后,方可以投入使用。
a)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
b)发生设备事故;
c)停止使用一年以上。
5.3.4特种设备的停用和报废
(1)使用单位自行决定封停特种设备使用且其期限超过一年时,应当报该设备注册登记机构备案,办理停止使用手续。封停特种设备期限超过一年但未报注册登记机构备案的,或者封停设备期限不足一年的,仍按照原期限进行定期检验。停止使用期限达到并拟重新使用时,应经全面检查和维修保养,完全消除影响安全的隐患后,方可以投入使用。
(2)特种设备(含零部件)达到或超过执行标准和技术规程规定的寿命期限后应予报废处理。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后,使用单位应当向该设备的注册登记机构报告,办理注销手续。
5.3.5特种设备的事故管理
公司需按照《《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总局155号)中规定,规范公司特种设备事故的预防、管理工作。
(1)每年至少应当组织一次特种设备出现意外事件或者发生事故的紧急救援演习,演习情况应当记录备查。
(2)特种设备一旦发生事故,使用单位必须采取紧急救援措施,防止灾害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同时应及时向公司生产部和安环部报告,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及有关部门报告,具体按《事故管理程序》执行。
5.3.6内部监督和检查
(1)使用单位应及时将特种设备安装、维修和改造的告知、注册登记、定期检验等信息向公司安环部通报,公司安环部应对以上过程中执行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2)生产部负责每年初编制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和维修、改造计划,并按各项计划进行实施,安环部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6、相关制度
《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
《变更管理制度》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7、相关记录
《特种设备台账》
《特种设备运行、维修、保养登记表》
《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计划》
设备购置申请单
产品合格证、使用登记证
法定资质单位的定期检测报告
8、附则
本制度由安环部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设备管理制度14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和人员的安全管理,保障特种设备安全.高效.稳定运行,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能耗,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1.术语
特种设备:本制度中特种设备系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并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
2.应采购具有相应制造资质的单位所制造的特种设备,并查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和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等文件。
3.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证存入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4.特种设备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的,应当在移装完成后投入使用前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5.特种设备跨原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移装的,应当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移装完成后,向移装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领取新的使用登记证。
6.特种设备产权发生变更时,应当办理注销手续,并将设备全部文件资料移交新使用企业,新使用企业应按注册登记的要求办理手续。
7.设备部门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且持证范围应覆盖本单位的各种特种设备,应掌握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熟悉有关特种设备的法规和标准,并履行以下职责:
(1)检查和纠正特种设备使用中的违章行为,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情景紧急时,能够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2)收集.管理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3)编制日常安全检查计划并组织落实;
(4)编制定期检验计划并落实定期检验的报检工作;
(5)提出应急救援演练计划,负责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具体工作;
(6)组织实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
8.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贴合有关法规及行业安全标准和要求。
9.特种设备必须做到定人.定机,定时维护保养。
10.做好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使用,维护,校验,检修工作,并做好记录。
11.特种设备停用1年以上的,应当封存设备,在封存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报停,并张贴停用标志,将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保存;重新启用前,经检验合格后,到登记机关办理重新启用手续。
12.在特种设备停用期间应对设备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
13.应及时将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且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予以报废,并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14.不得将报废后的特种设备再作为特种设备进行转让和使用。
15.设备部门应结合特种设备使用的`实际情景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与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16.一旦发生特种设备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设备部门负责人报告;设备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通报HSE部门负责人,并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最大限度地保护好事故现场。设备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质检总局令第115号)的要求于特种设备事故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HSE部门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同时,应按照中国化工《HSE事故管理规定》,根据事故分级情景按规定逐级上报,并按规定进行事故处理。
二.操作人员安全管理
1.特种设备安装.操作.维护.保养等作业人员必须理解政府相关机构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方能从事相应工作。
2.持证人员须经过公司相关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
3.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节能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设备部门有关负责人报告。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
5.操作者要了解作业过程中可能引发的事故,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掌握其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
6.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对于违章指挥有权拒绝。
7.正确使用和佩戴安全防护用具和用品。
设备管理制度15
一、医院的医疗设备、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化学试剂及其它医疗应用物资,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负责制。
(一)、医院的医疗设备,实行专管共用的原则。设备科负责全院医疗设备、器械的采购、验收、资料归档及仪器的定期检查、维护,负责仪器消耗品、维修材料的统一采购、供应。
(二)、设备的配置和调配,经院长办公会议决议同意后,由设备科具体办理。
(三)、制定严格的使用制度,仪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操作规程,操作培训达标后,方可独立上机操作。各科负责仪器设备的保管、日常维护及常规技术检查。
(四)、医疗设备的申购资料、投标文件、采购合同、验收档案(含安装、使用、维修说明书),设备科应按照规范标准归档保存;但采购价格达到30万元设备的申购资料、投标文件、采购合同、验收档案(含安装、使用、维修说明书),设备科应提供一套完整的资料,移送医院综合档案室集中保管,确保意外事件发生时的商务资料、技术资料的应急救助性。
(五)、对于赠送、科研合作、临床试用或验证的医疗仪器设备,必须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经医务部和设备管理委员会审核,经院长批准后执行。如违反规定自行利用,造成医疗事故或医患纠纷,由使用科室承担全部责任,并且追究当事人的相应责任。
二、医疗仪器设备的管理
医院业务科室根据临床、教学、科研工作需要按年编报年度设备申购计划,由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备科)汇总后,交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和院长办公会讨论,根据医院年度预算计划形成年度采购预算计划,并由院长审批后执行。
(一)、申购
1、申购十万元以下医疗仪器设备,申购科室填写《医院医疗设备申请购置表》;申购十万元以上(含十万元)医疗设备,申购科室填写《医院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论证表》;若申购的医疗仪器设备属于列入国务院卫生行政管理品目的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还应填写《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申请表》,和填写四川省卫生厅制《医疗机构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申请表》,并编写可行性论证报告。上述材料交设备科汇总后,提交设备管理委员会;经设备管理委员会、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非甲、乙类医用设备由设备科组织并按医院采购预算计划进行购置,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报卫生部、四川省卫生厅取得配置批复后执行。
2、《院医疗设备申请购置表》和《医院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论证表》由科主任、护士长及科室管理小组成员签名确认。
3、申购十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由申购科室科主任、护士长及科室管理小组完成申购论证,十万元及以上医疗设备由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按国家政策及医院制度完成申购论证。《医院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论证表》主要内容:
(1)拟购医疗仪器设备品名、国产或进口、参考价格等。
(2)拟购医疗仪器设备的主要功能配置和技术参数要求。
(3)申购理由、主要用途及对临床科研工作的作用。
(4)拟购医疗仪器设备的经济效益预测。
(5)拟购医疗仪器设备配套条件是否具备。
(6)拟购医疗仪器设备的人才培养与储备情况。
(7)拟购医疗仪器设备维修技术力量保证及维修途径。
(8)如拟购进口医疗仪器设备,结合工作需要,与国产同类设备比较,说明购买理由。
(9)拟购医疗仪器设备的医疗技术发展前景(技术的先进性、可靠性、质量安全性)。
(二)、审批
十万元以下医疗仪器设备由主管院长、院长审批决定;十万元及以上医疗仪器设备由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院长办公会审批决定。
对紧急情况或临床急需的医疗仪器设备,由使用科室提出紧急采购申请,应该优先办理,但必须办理规定程序的审批。
(三)、采购
设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备科)依据国家政策法规及医院制度,按设备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的采购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廉洁自律,完成医疗仪器设备的采购。使用科室不得擅自向厂商承诺采购医疗设备,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由有关人员承担。若采取试用方式,试用后仍需按照本管理制度进行采购,对未中标的试用设备,医院不承担对其使用损失的补偿。采购方式分为:
1、公开招标采购:是指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医疗卫生项目分别是: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医用直线加速器、数字X射线摄影装置(DR)、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SPECT)、超声波诊断仪、伽玛刀(γ-刀)、磁共振成像装置(MRI)。
2、邀请招标采购(询价采购):是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个或三个以上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采购方式。特点是:邀请的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遴选推荐的仪器设备的市场应用公信度好;产品档次具有可比性;性能稳定、功能齐全,完全满足临床学科规划的要求。
3、单一来源采购:是指医院向供应商直接购买的采购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医院领导批准,可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1)新技术、新开展项目,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或供应商拥有专利权,且无其他适合替代设备的。
(2)原采购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或扩充,以及专机专用消耗材料,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的。
(3)在原招标的范围内,由于学科发展需要追加配置,为了保证设备的系统性和具有降低配置成本的。
(4)预先声明可能对原采购配置保留分段追加配置意愿的。
(5)医院有充足理由认为只有从特定供应商进行采购,才能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
(四)、验收
厂商代表、设备科工程组技术人员、档案员与使用科室工作人员共同完成验收工作。对列入国务院卫生行政管理品目的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等,应由省(市)卫生行政部门授权的机构进行。填写《医院设备验收记录表》,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并填写《培训合格证明》,收集齐全相关档案资料后整理存档。对于紧急购置不能按常规程序验收的设备,报请院领导审批同意,可简化手续,但必须补办验收手续。对违反验收管理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医疗伤害事故的,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进口仪器的验收
(1)按合同规定期限,货到时应及时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通知供应商或生产厂商委派业务人员到现场,与医院设备科、使用科室三方开箱验货,按装箱单所列项目逐项核对,并做好验货记录,共同签字确认。如发现短缺、破损、或与招标内容不符的,应及时通告供应商或生产厂商及时处理或索赔。
(2)产品必须具备进口产品报关单复印件、商检报告及说明书(或用户手册)等相关资料。
(3)安装、调试合格后,必须作好书面记录,双方签字、留存,然后交付接收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因质量问题产生的故障,应按合同规定及时通知供应商或生产厂商进行修理或更换,因此产生的损失(包括经济及其它损失)应按合同规定交涉办理。停机修理耗用的时间应要求相对延长保修期。
2、国产仪器的验收
(1)凡在医疗器械公司购买的设备仪器,如型号、规格、应配备的附件、配件等验收不合格,拒绝接收,立即办理换货或退货。
(2)直接向生产厂商订货时,有关产品质量要求、附属装置的配备以及途中损耗验收不合格,应拒绝接收,拒绝付款,退回原厂或由原厂来人处理等,通过双方协商议定的事项必须在合同或协议中明确规定,照章办理。
(3)验收时须注意发票上的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是否与实物相符,价格是否与合同或协议相符,如不符合应及时与售货方联系、交涉,或拒付货款。
(五)、使用和管理
使用科室与人员要爱护仪器设备,不得违章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人为责任性损坏,要立即报告科室领导及设备科,并按规定对责任人作相应处理。
1、设备科要协助仪器设备的`使用科室结合本科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日常维护制度、保管规则和应急预案。
2、建立《万元以上在用医疗设备单机运行管理记录本》,对应用、工作量、维护、故障、维修和分析评价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3、仪器设备应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建立科室仪器设备台账、仪器设备的附件管理、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记录本等,对使用人员要进行培训;列入国务院卫生行政管理品目的甲、乙类等大型医用设备,操作人员须持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如因工作调换,应办理移交手续,换新人员必须培训合格方可上机。
4、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性能和使用程序,按使用规程操作,非指定人员严禁上机操作。
5、大型医疗设备或对临床影响很大的设备,发生故障停机或恢复正常时,均应及时报告医院总值班员,通知医务部和临床科室,避免给病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设备科应积极组织抢修。
(六)、保养和维修
1、各科室的仪器设备,保管人员应熟悉其一般性能和结构,随时进行清洁卫生和一般的保养工作,经常保持仪器的整洁美观,完整无损,保证随时备用。对不经常使用的仪器应每周通电开机一次。
2、设备专职维修人员对正常运行的仪器设备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查询,每年对全院仪器设备组织轮流全面保养一次,及时发现问题并适当处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3、仪器设备发生临时故障时,操作人员按《操作手册》或主动与专业工程师电话指导维修仍无法自行恢复正常的,应及时报告设备工程组组织维修。对使用科室提出的设备维修申请,维修人员应及时予以响应和组织处理。维修完毕,维修人员应详细填写维修记录,并通知使用科室恢复使用。维修人员要经常主动到各科室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4、对急救设备应积极组织抢修,维修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对无法解决的疑难问题应及时上报。
5、产品如因处于保修期间或其它技术原因,需要邀请专业技术人员来院或移送院外维修的,应该征求使用科室同意,并报请院领导审批后执行。设备工程组责任人应主动做好协调工作,对维修过程做好相应记录,并检查保修合同的执行情况。
6、凡通过维修的仪器设备均应作好详细的维修记录,归档备查。
7、积极创造条件开展预防性维护(PM),针对每类设备的特点,制定预防性维护计划和程序,并做好数据记录,必要时对预防性维护后的设备进行重新校准。
8、做好休息和节日期间的维修值班,确保休息和节日期间均能处理突发的维修要求。
9、定期开展业务学习会,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业务学习,研究、分析疑难问题,积极参加各类医疗仪器其设备的维修培训。
(七)、设备操作培训制度
熟练操作仪器设备是对操作者的基本要求,设备购置的前后以及在使用设备的过程中均应对操作者进行培训和教育。
1、使用科室在购置设备前要确定设备操作人员以及日常维护保养人员(论证报告中注明)。
2、操作人员应在设备购置前熟知设备性能,具有实际使用过或进修操作过同类设备。
3、设备招标谈判时,应该有明确的生产厂商提供相应的操作与应用培训、售后持续的技术支持等内容。
4、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完毕进行试运行培训,使用科室应组织操作人员现场培训演练,包括操作与技巧、日常维护、常见故障排除等基本内容。
5、培训合格后,培训师应填写培训要点和演练合格纪要,并由受训人员签字确认,交设备科作为设备验收内容之一同时存档。
6、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使用人员如遇操作或应用方面的新问题,应及时向设备科报告,设备科应积极协调指导或组织再培训。
7、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严禁粗暴操作,医院组织落实长期性的操作培训和继续教育。
8、操作人员应爱护仪器设备与器械,如不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设备与器械损坏,按相应赔偿制度执行。
(八)、医疗设备使用成本效益分析制度
1、设备科对全院医疗设备的成本效益情况进行监控,考核、收集营运资料,为医院合理配置医疗设备提供决策依据。
2、凡价值在10万元及以上的并具有收费项目的医疗设备,必须每年进行经济效益分析。
3、按照医院规定期限,各临床科室组织认真填写《医疗设备单机成本效益分析表》,并于次年2月1日前交设备科。
4、设备科会同财务科根据各临床科室提供的数据,核实医疗设备的年利润、年利润率、成本回收率等,组织对照申购论证指标做好评价工作,设备会计根据评价意见,统一制作全院医疗设备经济效益分析报表,并呈送院领导审阅。
三、医疗仪器设备消耗材料、维修零配件及其它物资的管理
(一)、坚持计划性为主,做到既保证医疗、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又减少库房积压,增强医院资金周转,各科室根据医疗业务开展情况(特别是新技术项目),向设备科提出全年度医疗仪器设备消耗材料、物资需求计划(可以分期采购)。
(二)、库房应有一定的贮备量,但贮备最多不超过一个季度的使用量,要加强计划采购,避免盲目性,注重质量,注重效期,监控入出库异动产品,厉行节约。
(三)、采购员依据计划和签约合同采购医疗仪器设备消耗材料、物资,应该与库房管理员共同验收并签字确认,再递交设备会计办理入库,做到“发票、入库凭单、实物”三者一致。
(四)、验收入库的医疗仪器设备消耗材料、物资要及时登账,按规定标准存放,做到定期盘点,账物相符,发放物资按先进先出原则,防止霉烂、损坏、变质、积压浪费。
(五)、库房禁止闲杂人员入内,严禁吸烟,注意防火、防爆炸、防鼠、防盗。
(六)、各科室领用医疗仪器设备消耗材料、物资、维修零配件,均应填写《临床科室卫生材料领用申报表》,必须经领用科室主任、护士长或其授权人员签字认可。设备会计办理出库下账后,与出库单据一起转交库房管理员妥善存档与核发物资。
四、设备报损报废制度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医疗仪器设备,应准予或强制报废:
1、经检测、维修后,技术性能仍无法达到临床应用基本要求的。
2、仪器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以达到或超过规定年限的。
3、严重污染环境,危害患者或工作人员安全及健康,改造费用昂贵的。
4、设备损坏修复费用达原值的30%以上,并且预计修复再用寿命达不到同类仪器一半的。
5、计量器具按计量器具管理制度规定,已无法满足计量基本标准要求的。
6、国家明文禁止使用的医疗器械及相关设备。
(二)、报损报废事故分类
1、凡造成五万元以下医疗设备损坏,但尚能修复且不影响使用的;或虽不能修复但仪器使用已超过规定时限2/3的,按I级责任事故处理。
2、凡造成五万元以下医疗设备损坏,既不能修复,仪器使用又未达到规定时限2/3的,或造成三十万元以下医疗设备损坏,但尚能修复且不影响使用的,按II级责任事故处理。
3、凡造成十万元以下医疗设备损坏且不能修复者,仪器使用又未达到规定时限2/3的,或造成五十万元以下医疗设备损坏,但尚能修复且不影响使用的,按III级责任事故处理。
4、凡造成三十万元以下医疗设备损坏且不能修复者,仪器使用又未达到规定时限2/3的,或造成一百万元以下医疗设备损坏,但尚能修复且不影响使用的,按IV责任事故处理。
5、凡造成五十万元以下医疗设备损坏且不能修复者,仪器使用又未达到规定时限2/3的,或造成一百万元以上医疗设备损坏,但尚能修复且不影响使用的,按V级责任事故处理。
6、凡造成净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医疗设备损坏且不能修复者,按VI级责任事故。
(三)、固定资产、医疗仪器设备报损时,科室必须填写《医疗设备报废处理程序表》,由仪器管理责任人或操作人员署名填写准确的报废事由,使用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医院工程组组织维修技术人员鉴定,并署名签署意见。递交设备科登记造册,按照申报程序办理审批。
(四)、设备科按《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和遂宁市政府有关规定标准,根据医院审批报废意见,整理、统计、填写“医院国有资产报废明细表”和审批请示文件,按照规定要求上报上级各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
(五)、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设备科、财务科、审计室在医院纪检监察的全程监督下按政策法规处置废品实物。
(六)、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一律交回设备科按照规定统一处理。任何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处理,如有违规者,应及时追究责任,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设备赔偿制度
(一)、为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延长使用寿命,增强使用人员的责任心,对于各种原因造成的对仪器设备的人为损坏、丢失,构成事故的责任人,按医院相关规定进行一定的经济赔偿。
(二)、赔偿分类
1、构成一般事故的责任人,按科室管理制度进行相应处罚,但必须报设备科备案。
2、构成一般责任事故的责任人,由财务科、审计室和设备科评估仪器设备的在用净价值,并经主管院长提出处理意见,确定赔付比例,或者按照维修费用照价赔付。报院长审批。
3、构成初级责任事故及以上的责任人,由财务科、审计室和设备科评估仪器设备的在用净价值,并经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确定赔付比例。报院长审批。
4、特别重大责任事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或移送司法处理。
(五)、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能落实到责任人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不能落实到责任人的,由仪器设备所在科室赔偿。
(六)、赔偿手续的办理:由设备科根据核实的事实,依据赔偿标准提出赔偿意见,提交医院主管领导审批,或院长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七)、属于责任事故的,除经济赔偿外,还应根据医院有关规定给予其它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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