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借阅制度

时间:2025-01-27 07:44:06 制度

图书借阅制度【精选2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图书借阅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图书借阅制度【精选2篇】

图书借阅制度1

  一、图书管理人员职责

  1、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借阅和管理;根据读者需求,开展复制、代查、咨询等服务工作,维护阅览秩序。

  2、坚守岗位、热情服务;按章理事,以理服人。

  3、定期对校内所有资料进行清理,督促外借资料的.归还、追偿。

  4、年初拟定图书资料采购计划,经校领导同意后,负责计划的实施。

  二、借阅规则

  1、借阅对象原则上只限本校教职工。

  2、外单位读者如需查阅资料,需缴纳一定的资料检索费和押金。

  3、借阅时间限制:文学类借期2月,其它类借期3月。到期自觉归还。

  4、珍本、独本图书和现刊(报)只限在馆内查阅,概不外借。

  5、读者对所借图书和过刊要爱惜,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涂画,如有损坏或遗失,按有关规定赔偿。

  6、每人每次借阅总量不得超过5册。

  7、保持阅览室内安静与整洁,遵守馆内规章制度,爱护各种设施,不得携带有碍安全的物品入馆。

  8、读者调离本单位时,应及时与图书馆联系,办理图书资料清退手续。图书资料未还者,不办理相关手续。

  9、读者须在闭馆前15分钟离开,以便工作人员整理图书。

  三、对丢失、损坏书刊资料等违章行为的处理办法

  1、读者借阅书刊资料应当面检查,如发现污损等情况,应交本馆工作人员在污损处加盖印记,以分清责任。

  2、读者损坏书刊资料(如批注、涂改、卷折、污损、圈划等),程度较轻者,按书刊原价的15%—30%收取赔偿费。如损坏较重,必须加工修补后方能继续流通者,应交付修补装订费。

  3、读者撕剪、损坏或遗失书刊,要进行赔偿。

  4、损坏、遗失书刊如无明确标价,可酌情定价。

  5、读者损坏、遗失书刊资料应主动向图书馆说明情况并办理赔偿手续。不主动赔偿者,可由图书馆提出意见,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后,由财务处从其岗位津贴中扣除。

  6、对盗窃书刊资料者,除追回被盗书刊外,视情节轻重按原价的5—10倍罚款。

  7、读者借阅书刊资料应按期归还,特殊情况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逾期不还者,按每册每天0.3元的标准收取逾期费。

  具体赔偿标准,由校图书馆参照市图书馆相关标准执行。

图书借阅制度2

  读者凭本人“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

  一、借阅权限

  1、教职工可借阅文艺类图书(i)1册,借阅期限30天;其他类图书5册,借阅期限90天;如果不借阅文艺类图书,可借阅其他类图书6册。

  2、学生可借阅文艺类图书(i)1册,借阅期限5天。

  3、非本校人员借阅图书,一次只能借阅一册,期限5天。

  二、注意事项

  1、读者凭本人“借书证”办理借书手续,“借书证”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由他人代借。

  2、大型工具书、图册、画册只能在室内阅览,一律不外借。

  3、选书时,请注意保持图书的排架顺序,阅后请放回原处。借书请到借书处办理手续,未办理手续将图书带出借书处者,按窃书处理。

  4、请不要携带书包、书夹、私人图书、雨具、饮料、食物等进入书库。

  5、应爱护图书,防止丢失,严禁在书中圈画、批注、撕页、污损;对于已损坏或丢失的图书,原则上要求购买一本相同的图书归还,如属确实无法买到的图书,按有关规定处理。

  6、请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严禁在书库内接(打)电话、大声喧哗、吸烟、乱扔杂物,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7、读者如因工作调动或毕业离校,应将所借图书全部归还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8、如因工作需要,图书馆有权催回已借出图书,读者请按通知日期交回图书。

  三、续借

  凡需要办理续借手续的读者,可在该书无人预约的情况下,在所借图书到期前10天之内,在图书馆网页上自己办理续借手续,也可到图书馆借书处办理续借手续,续借图书自续借之日起计算,借阅期限30天,每位读者每册图书可办理一次续借手续;文艺类图书不可办理续借手续(社会科学部的教师除外)。

  四、超期

  图书借阅后请按期归还,凡逾期未归还者,视为超期。超期图书,每册每天收费1角。所有读者(学生、教职工)在图书到期后第3天起开始计算超期金额,每人每册图书按0、1元/天计算。如果读者的超期金额累计不超过2元,读者可自己决定缴纳超期费的时间,本次超期金额不再继续累计,且不影响该读者正常借还图书;如果读者的超期金额累计超过2元,学校将封锁该读者“借书证”的'借阅功能,该读者须缴纳超期费后,方可正常借阅图书。

  五、赔偿

  读者要爱护图书,严加保管,不得擅自将图书供给他人。

  因读者借阅期间造成的图书损坏、流失等情况,读者负有赔偿责任,学校视情况令其按原价的一至五倍赔偿。并向全校通报。

  六、原版外文图书按照此规则进行借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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