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时间:2025-01-19 08:46:54 制度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精品)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生宿舍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精品)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1

  一、住宿生要服从宿舍管理老师安排,不得随意调换房间及床位。

  二、遵守宿舍制度及学校纪律,宿舍内不得损坏公物。如有损坏,应按价赔偿。

  三、要注意安全,不准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煤油炉、蜡烛,擅自烧废物等。不得私自拉电接灯、电热毯等。

  四、宿舍内严禁抽烟、喝酒、打牌。不得邀请社会青年进入宿舍。

  五、未经宿舍管理老师同意,不准留校外人员在宿舍内过夜。

  六、住宿生不得在校外留宿,晚自习下课后,不得私自离校。否则,发生意外后果自负,并接受学校行政处理。

  七、一般生活用品,自己应妥善保管,预防被盗。如果有较多的钱,要寄存班主任或管理老师处。

  八、宿舍应安排安全值日生。值日生应做好本宿舍当日安全工作。

  九、舍长要天天点名,发现有人未准时回寝室,要立即向管理老师或班主任汇报。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2

  一、目的

  为减少和避免公物损坏,延长公物使用年限,维护学生正常的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学生公寓公物的日常维修维护及管理工作。

  三、内容

  (一)管理服务人员职责

  1.联系和组织学生公寓公物损坏的鉴定事宜。

  2.做好公物维修联系工作,填写《学生公寓公物维修表》。

  3.每年毕业生离校前,公寓管理服务人员对学生公寓寝室内公物的损坏和丢失情况进行检查、登记、索赔。

  (二)公物报修程序

  1.学生在使用公物过程中或有关人员在检查时发现公物有损坏,应及时向公寓管理服务人员报告并登记在案。

  2.公寓管理服务人员接到公物维修报告后,应核定公物损坏的原因,明确责任人,并提出维修方案,填写《学生公寓公物维修表》报后勤处物业管理中心。

  3.属学生人为损坏的'公物,其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1)若责任人有异议,由后勤处联系有关鉴定部门对损坏原因、维修或赔偿费用进行鉴定。学生对鉴定结论有异议者,可三日内向专业部门申请鉴定,其鉴定费用由责任者承担;

  (2)学生若自行维修,需提请公寓管理服务人员及物业管理中心验收,其维修效果应达到正常使用要求。

  4.公物损坏责任人应自觉到财务处缴纳公物损坏维修费或赔偿费,凭缴费单据到公寓管理服务人员处登记,公寓管理服务人员应立即按程序报修。

  5.公物严重损坏需更换的,其相应费用由责任者承担。

  (三)每年毕业生离校前,对损坏公物而拒付赔偿费用的学生进行清理登记,并报学生处或财务处处理。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3

  一、高空坠物:

  1、定期检查楼层、阳台、扶手,消除花盆、磁片等物品坠落隐患。

  2、禁止用重物在走廊压晒衣物。

  3、禁止在楼道走廊打球。

  4、禁止高空抛物(抛球、抛书本等)。

  5、禁止学生在阳台护栏上,坐、站、躺。

  二、用电安全:

  1、禁止在宿舍乱拉接电线、网线、电话线。

  2、禁止使用违章电器(电热丝、电热杯、电饭煲、电水壶、电磁炉等)。

  3、提醒同学离开宿舍时切开电源。

  4、提醒同学正确使用其它高危电器(如手机充电器、电脑、饮水机等)。

  5、禁止私接电线、私装插座。

  6、管理员每周检查宿舍用电情况并收缴违章电器。

  7、小区管理员每天检查电房电表运行情况,了解宿舍用电动态。

  8、电工负责宿舍保险丝的更换,分析用电情况。

  9、管理员定期检查灭火器材、制定火灾应急方案。

  三、预防火灾管理规定

  1、管理员定期清理学生宿舍乱拉乱接电线,清理违章用电工具,清理学生宿舍杂物。

  2、管理员定期检查楼道灭火设备及绘制灭火设备有效位置图。

  3、管理员绘制紧急安全通道标志图,在各小区显眼位置公布。

  4、管理员定期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师生齐抓共管,共同防火。

  5、管理员调动各院系学生干部队伍,定期检查宿舍消防安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防患于未然。

  6、组织宿管中心全体员工、学生联防队员学习使用消防器材。

  四、宿舍区消防设施管理

  1、中心定期报告保卫处,要求对消防器材检查、维修。

  2、中心保证重点区域(一楼值班室,一楼梯口),消防器材合格能用。

  3、小区加强检查,制止学生破坏消防器材。

  4、不定期举行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在专人指导下进行消防器材使用演练。

  五、其它安全:

  1、禁止机动车在宿舍区内高速行驶。

  2、禁止在宿舍区地面集会、活动。

  3、禁止携带刀具、水管、枪枝等武器进入宿舍区。

  4、禁止在宿舍进行传销(推销)等违纪违法行为。

  宿舍公共场所和公物外借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区内公共场所公物外借由各小区办公室统一管理。

  2、借用时由借用部门负责人填写“借用公物申请表”。

  3、外借只对公不对私。

  4、借用人的主管部门或负责人在申请表上填写意见(盖章)。

  5、借用公物所在区的'主管意见。

  6、宿管中心办公室签意见盖章并登记。

  7、借用人在借用公物期间应爱护公共财物,确保公物的完整,损坏的要赔偿。

  8、贵重物品借用时,应收取押金。

  9、难辨认物品借用时应做好标志,方便辨认。

  10、借出的公物不得随意转借他人。

  11、公物退还时各小区主管应仔细检查、清点公物,凡是人为损坏或遗失的应照价赔偿。 12、小区主管在确保公物完好退还的情况下,应与借用人办理退还手续,并且由小区办公室存档留底。

  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订如下规定: 1、严格执行楼栋值班纪律规定,坚守值班岗位;

  2、认真做好每日防火安全巡查并按要求填写《每日防火巡查纪录本》,及时发现和处理火灾隐患;

  3、认真做好楼栋公共消防安全设置的管理和维护,严禁挪做他用,发现缺损应查明原因并及时上报;

  4、认真做好学生楼栋配电房的检查和管理,严禁违规操作;

  5、严禁在安全门、楼梯和走道堆放杂物,保证学生楼栋安全通道的畅通;

  6、严禁携带酒精、煤气、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学生楼栋;

  7、学生宿舍内禁止使用热得快、电饭煲、电炒锅、电热杯、电炉等大功率电器设施,对违规人员,应当场责令整改,不听劝阻的,可予以没收处理;

  8、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明火;

  9、严格执行学校其他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维护学生宿舍秩序,保障安全。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日常管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秩序,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郑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所有学生宿舍管理。

  第三条 学生宿舍管理坚持思想教育和管理服务相结合,以“强化管理、预防为主”为基本原则,进一步加强协作、明确职责,建立各单位齐抓共管、共同维护学生宿舍文明安全的长效机制,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和安全稳定。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能

  第四条 学校成立“郑州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有关校领导担任,委员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校团委、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后勤集团公司、各院(系)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办公室主任分别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负责同志担任。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负责本科生日常管理工作,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负责研究生宿舍管理工作。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是学校学生宿舍管理的领导机构。委员会各组成部门接受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各组成部门和院(系)负责人为本单位宿舍管理第一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厘清职责,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

  第五条 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和修改宿舍管理办法;

  (二)对学生宿舍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措施及问题进行决策;

  (三)监督检查宿舍经营、管理、服务和收费等事项;

  (四)协商解决学生、学校和宿舍管理部门之间的矛盾和纠纷;

  (五)维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学校应设立园区管理员工作津贴,每人每月应不低于480元,按月发放。

  第七条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分别负责本科生、研究生宿舍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是组织各院(系)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管理和安全教育的责任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协调、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

  (二)协调各单位和各院(系)开展学生宿舍内部安全、卫生、文明教育和“星级文明宿舍”检查评比工作,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倡导文明健康的宿舍文化生活;

  (三)加强学生行为规范管理,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对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学生进行教育与处理;

  (四)做好学生退宿、换宿、校外住宿的审批工作;

  (五)选聘宿舍园区管理员,指导成立学生宿舍自律委员会,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六)落实辅导员入住宿舍制度,加强辅导员宿舍楼值班管理。

  第八条 校团委是负责学生宿舍文化活动组织开展、宿舍文明养成的责任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

  (二)协调开展宿舍文化节等宿舍文化活动,培育积极、向上、温馨的宿舍文化;

  (三)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知识宣传;

  (四)组织开展大学生宿舍文明养成教育;

  (五)配合开展“星级文明宿舍”检查评比工作,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第九条 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公司、郑新公司是负责学生宿舍服务、管理的责任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

  (二)负责学生宿舍的分配、调整、退宿和日常管理,学生宿舍分配应按院(系)、年级、班级集中住宿的原则进行,少数民族学生不单独安排宿舍;

  (三)负责学生宿舍楼基本设施的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负责宿舍楼内部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

  (四)负责学生宿舍的水电暖供应、维修等后勤保障工作,定期对学生宿舍供水、供电、供暖线路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更换不合格设备,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用水、用电管理;

  (五)选拔、培训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组织宿舍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宿舍检查,及时查处违章电器和违章用品;

  (六)制定学生宿舍管理细则,加强宿舍门禁系统管理,严格学生宿舍住宿管理,除统招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和研究生外禁止安排其他人员入住,如有特殊情况须报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办理;

  (七)每个学生宿舍园区应安排一间园区管理员值班室,宿舍楼每层(单元楼每单元)应安排一间辅导员值班室;

  (八)在学生宿舍楼内设置监控设备,负责监控设备的运行、维修及监控资料的存储;

  (九)对宿舍楼相关设施、宿舍管理服务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彻底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十)其他有关学生宿舍服务、管理工作。

  第十条 保卫处是督查学生宿舍消防、治安安全的责任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

  (二)在学生宿舍楼内建立消防监测系统,在学生宿舍楼周边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和报警系统,及时更新学生宿舍各种安全设施;

  (三)定期对学生宿舍楼内消防设施、安全通道进行检查,及时配齐消防设施和更换消防器材;

  (四)指导、配合相关单位组织消防安全演练;

  (五)查处在校园内售卖禁用、劣质电器的商户;

  (六)加强学生生活园区安全巡逻,深入排查安全隐患;

  (七)对学生宿舍消防、治安安全等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彻底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台账,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八)其他有关学生宿舍消防、治安安全工作。

  第十一条 院(系)是学生行为规范管理和安全教育的直接责任单位,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

  (二)组织开展学生宿舍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事件处理能力;

  (三)培育积极、向上、温馨的宿舍文化,积极配合开展“星级文明宿舍”检查评比工作,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和生活习惯;

  (四)组织实施辅导员入住宿舍制度、辅导员夜间值班制度、副书记和班主任走访宿舍制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严查学生外宿等情况;

  (五)定期开展学生宿舍内部安全、卫生和文明检查,并做好记录;

  (六)及时、准确向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上报学生宿舍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

  (七)及时、妥善处理本院(系)学生宿舍各种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

  (八)严格校外住宿审批管理,认真组织好在校生回迁老校区住宿工作。

  第十二条 各单位要按照相应职责,把学生宿舍安全放在重要位置,切实履行维护学生宿舍安全稳定的责任。

  第十三条 学生宿舍楼设辅导员宿舍,入住人员应为学生辅导员或研究生助管等工作人员。学生宿舍按楼设宿舍管理员,由后勤集团公司或郑新公司选聘、管理和考核;按园区设园区管理员,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选聘、管理和考核。

  第十四条 学校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作用,成立“郑州大学学生宿舍自律委员会”,成员由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从学生干部、研究生助管中选拔产生。学生宿舍自律委员会属于学生自治组织,在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参与学生宿舍的管理服务,监督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执行。

  第三章 学生校外住宿管理

  第十五条 学生在学校学生宿舍内住宿。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在学生宿舍以外居住的,应填写《郑州大学校外住宿申请登记表》,经学生家长、所在院系辅导员和主管院领导签字同意,并经学生处和后勤处签字盖章,同时交到园区宿管备案后方可在校外住宿。

  第十六条 各学院应当加强对在校外住宿学生的管理,准确掌握在外住宿学生人数、地址及联系方式,并报学生处、后勤处、保卫处备案。

  第十七条 学生在校外居住期间,应当遵纪守法。学生在校外居住期间出现问题的,由本人和家长承担。

  第四章 奖惩制度

  第十八条 住宿学生应积极配合学校对宿舍设施、安全、卫生的检查。学生在宿舍内的表现将直接纳入学生综合测评、品德鉴定等工作中,并与个人、班级、学院等评先评优资格挂钩。

  第十九条 学校鼓励学生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团结互助、热爱集体的良好作风,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定期开展学生宿舍安全、卫生检查。

  第二十条 对在维护学生宿舍安全、文明、健康、和谐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宿舍有存放、使用禁用电器、私拉乱接电线、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等违反宿舍管理规定或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给予当事学生以下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一)在宿舍存放和持有违章电器的给予警告处分;在宿舍内私拉电线和使用违章电器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在宿舍使用明火、焚烧物品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二)在宿舍饲养宠物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三)在宿舍酗酒、吸烟的给予警告处分。

  (四)携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和刀具凶器等进入宿舍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五)在宿舍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者,对参与打架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对组织策划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六)未经批准,随便调换、私自占用学生宿舍或出租床位,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未经批准,擅自留宿非本宿舍成员,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因留宿非本宿舍成员或让其进入宿舍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七)正常休息期间,在宿舍内聚众喧哗、打闹以及举办活动聚会,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八)凡用麻将、扑克及其他任何方式和手段进行赌博或变相赌博者,一经发现,没收其工具,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组织赌博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九)收看和传播书刊、网页、录像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十)通过网络、手机短信等方式传播虚假信息、不良信息、泄密或对计算机系统、网络进行攻击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十一)破坏宿舍环境卫生,扰乱学校宿舍公共场所正常秩序,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十二)扰乱宿舍管理秩序,对其他人的正常学习生活造成影响,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十三)在宿舍内擅自装修;刻画、涂抹、张贴、弄脏室内外墙壁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交纳维修金。

  (十四)在公寓内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营销活动(如:宣传、散发、张贴广告、启事者,代理、招揽生意者,上门推销、摆摊设点、销售货物、从事传销活动等)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十五)擅自移动、挪用、损坏消防器材或安全设施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因移动、挪用、损坏消防器材或安全设施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十六)其它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造成公私财物损坏的,应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对于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员,学校将把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学生发生上述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根据检查结果给予该生辅导员通报批评,并在辅导员工作综合考评中予以扣分。一学年内被通报批评三次及以上的,取消该生所在院(系)与该生辅导员全年的评优评先资格。

  第二十二条 对于因学生管理工作不力、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追究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和相关院(系)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于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员,学校将把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 对于在校团委牵头组织的学生宿舍文化活动中出现安全事故的,学校将追究校团委相关人员责任。对于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员,学校将把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四条 对于因学生宿舍水电设计、安装等宿舍服务不到位、基本设施维护更换不当、住宿管理不严等引发安全事故的,学校将追究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公司或郑新公司相关人员责任。对于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员,学校将把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五条 对于使用单位发现上报的治安、消防隐患,如消防器材、监控设施缺失、治安防范漏洞等问题,保卫处未进行及时整改维护而引发安全事故的,学校将追究保卫处相关人员责任。对于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员,学校将把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六条 学生有违反本相关规定的行为,但情节轻微,不足给予处分的,应由学生所在院系给予通报批评,监督其改正错误。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5

  第一条

  为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搞好文明宿舍创建活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生宿舍卫生包括学生个人卫生,学生宿舍室内卫生和公共卫生三个部分。规定了学生宿舍卫生的基本要求,是衡量、检查、评比学生宿舍卫生的标准与依据。

  第三条

  学生个人要求

  1、保持正常合理的生活规律,积极锻炼身体。

  2、经常洗澡、理发,及时换洗衣服、床单、枕巾。

  3、个人生活用品、物品按规定摆放有序,整齐合理。

  第四条

  宿舍内卫生由该宿舍全体人员共同负责,实行轮流值日制度。

  宿舍值日生的`职责是:

  1、按宿舍卫生基本要求和学生室内物品摆放标准打扫整理房间。

  2、督促本宿舍同学整理个人卫生,按规定摆放物品。

  3、完成本宿舍规定的其他值日工作。

  第五条

  学生宿舍卫生要求

  1、门窗:门窗洁净,玻璃明亮,无破损,无糊纸及张贴物。

  2、地面:做到“五无”即无痰迹、无水迹、无纸屑、无果壳、无废物等。

  3、墙壁:做到“四无”,严禁“四乱”。即做到无蜘蛛网,无污迹,无手、脚印。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扯绳子。

  4、床:床上用品做到“三齐”:即每天被褥叠放整齐,床单拉平整齐,枕头摆放整齐。

  5、空气: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6、宿舍仪容:宿舍面貌应文明、整洁、高雅,室内物品摆放得当、合理,无乱拉绳索、电线,乱晾挂衣物及其他破坏整体形象的物品,不用违禁物品。

  第六条

  宿舍室内物品的摆放标准

  1、床及被子:床上被子应叠成豆腐块状,一律放于床头靠窗位,枕头、枕巾放于其上,床单平整,床上不放其他物品。

  2、床下:在床下每人至多只能摆放三双日常用鞋,且摆放整齐。床下其他物品应盛入纸箱内靠墙整齐摆放。

  3、墙壁:墙壁无张贴图画,无乱挂衣物。

  4、脸盆:,脸盆一律放于床架上面。

  5、衣柜:衣柜做到内外有序,即柜内衣物放置有序,叠放整齐;常穿衣服放上面,柜外用品摆放有序。

  6、窗台:窗台上按学校统一要求整齐摆放牙杯、饭盒,窗台下整齐摆放热水瓶。

  7、毛巾:毛巾四角对齐整齐晾在毛巾绳上。

  第七条

  宿舍公共卫生的要求

  1、不在楼道泼水、吐痰、堆放杂物和垃圾。

  2、不在宿舍内做饭,使用电热器。

  3、不向窗外倒水扔东西。

  4、保持厕所、水房清洁,不在水池内倒饭菜,剩饭菜倒于泔水桶内,大小便入池,并做到便后放水冲洗。

  5、保持墙壁干净,不乱涂乱画、乱张贴启事。

  6、不准在楼道内打踢一切球类。

  第八条

  学生宿舍卫生由总务办公室负责,每个月检查2—4次,分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或以百分制公布并记录在案。

  第九条

  每学期的评定工作

  每学期末,总务处和学生会干部根据每月检查情况,评选卫生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宿舍,并将评选情况通报,作为星级文明寝室评比的一项重要指标。

  对卫生不合格寝室,累计两次者,取消本学期星级文明寝室评比资格。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6

  1、地面:清洁,无痰迹、积水、污迹、果壳、废物等,无杂物或垃圾堆放。用拖把拖干净,禁止水冲。

  2、门窗、墙壁:室内墙壁、天花板、灯管无灰尘、蜘蛛网、污损,墙壁整洁无涂画;玻璃明亮,无破损,无糊纸及贴物,墙壁无污迹。

  3、生活用品:洗漱用具归类摆放,整齐统一、小物品收放整齐,床下鞋子摆放整齐,鞋跟向外成一线,床下无杂物乱放。

  4、床上用品:被子要叠放整齐(统一为方块型)统一放在一头;枕头下面不要放杂物,放在床头,方向一致;床单干净、平整,蚊帐挂起,整齐,床上用品要定期洗晒,保持干净,健康。

  5、宿舍文化和整体效果:整体效果良好,室内干净、整洁、美观、舒适,物品摆放整齐。

  以上宿舍卫生标准,由各宿舍长负责带领本宿舍成员严格执行。卫生委员负责每天检查各宿舍卫生,对于不合格的宿舍进行记录并通报该宿舍定期整改。班主任教师将进行不定时检查,如发现不合格寝室,按照相关班规进行处罚。

  一、组织管理

  1、学生宿舍的管理主要负责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学生宿舍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加强宿舍全面管理,培养广大学生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律的'良好习惯,确保宿舍安全。给学生提供一个清洁、安静、舒适、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使同学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把学生宿舍的管理建设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范畴。

  2、成立学生宿舍管理领导小组,设组长一人(主要责任人),副组长、组员若干,寝室设室长一人。主要职责是协助学校和学生宿舍执行宿舍管理规章制度,维护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协助搞好寝室清洁卫生和治安消防工作,组织学生开展文明寝室创建活动,评比宿舍管理优质服务人员的活动及其他校园文化建设活动。

  二、学生住宿管理

  1、学生入校后应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和分配的寝室住宿,不得随意调换转让。

  2、学生按规定进出宿舍。非本宿舍人员,未经值班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进入。

  3、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准进入男生宿舍。

  4、携物(贵重物品)外出,须持室长签字证明,并经值班人员检查确认无疑后方能外出。学生应当积极配合值班人员工作,不准无理取闹。

  5、不准在宿舍内起哄、打架斗殴,停放自行车。违者,将视情节和态度予以批评教育,直至行政处分。

  6、提高警惕,防火防盗。不准在宿舍内燃烧纸屑、杂物及其他易燃物品,不准使用任何违章电器,违者将进行批评教育,造成重大损害的还将交与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7、爱护室内公物。室内的一切设施均由该室的全体同学使用、管理,不得随意搬动、损坏、丢失。床、桌、凳、柜、锁、门窗、玻璃、灯具等公物应当爱护,如有人为损坏、丢失必须按价赔偿,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

  8、爱清洁、讲卫生,坚持每日轮流值班制度。起床后按室内同一方向叠好被子,整理好床铺和其它用具,清扫出垃圾。

  9、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午休和晚上熄灯后,禁止高声喧哗、打闹、歌唱等,不得影响他人休息。严禁晚上熄灯后在寝室点蜡烛!

  全体同学都必须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劳动,团结同学服从管理与教育,积极支持和维护宿舍的纪律秩序、治安消防、清洁卫生。维护自身利益,做好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7

  第一部分、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遵守公共秩序

  1、学生必须在指定的房间住宿,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私自换床位。替宿,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管理部门的调整。

  2、每个宿舍设宿舍长一名,负责本宿舍管理,安排值日表,并督促检查落实。

  3、住宿生不得随意乱串、非本宿舍人不得随意进入,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按时起床,洗漱,出操,按时规定时间熄灯,上课时间或熄灯时间不会客,其余时间有客人来访出示有效证件登记,押证后,方可按规定时间会客,出楼时到值班室取证。

  4、严谨就寝后在室内喧哗打闹,吹口哨,在宿舍弹唱歌、敲打等有碍他人的活动。

  5、严禁从窗口往外泼水,扔纸屑,瓜果皮等。

  6、不允许在宿舍抽烟、喝酒、赌博、划拳行会和搞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7、住宿生凭住校证出入宿舍楼,非本校住宿生及管理人员不得入内。

  8丶宿舍、走廊不准停放自行车或堆放杂物,宿舍无人时,应随时锁门,关窗,熄灯,以确保宿舍安全。

  9、学生必须按时返回宿舍(特别严禁晚上出去夜场、看电影丶上网),晚上迟归者,应向值班人员,分院综合办说明原因,登登记后凭学生证进入。(临时外宿必须事先向班主任请假。)

  二、讲究卫生方面

  1、宿舍内保持整齐美观,物品放置整齐统一,作到床面净,地面净,墙裙净、餐具物品净、被子统一放置一头,毛巾放置一条、线,鞋子整齐排放床底,窗台物品整齐洁净,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不准乱倒污水,饭菜等。

  2、自觉保持楼道、洗漱间等公共场所的卫生,严禁往水池、便池内到废纸、剩饭剩菜等、瓜果皮核等,以免堵塞下水道。

  3、走廊内禁止焚烧废纸,室内、走廊和分担的卫生区每天要清扫,每周四卫生大查一次。

  4、禁止在宿舍做饭,违者按情节不等罚款10——20元不等,并报告班主任扣操行了5——10分。

  5、尊重宿舍管理人员并协助工作,不妨碍人员检查工作,查房,否则视情节处罚。

  6、宿舍中的学生要团结互助,若有人生病,应及时送门诊就医,若有危重病人,宿舍长应及时报告班主任。

  7、为加强宿舍管理,出配有专职门岗值班外,个分院综合办每月要对住校生清查,校对住校证一次,每周组织学生会对各班宿舍卫生纪律等情况检查评比一次,由一白关管理人员及宿舍管理部的学生会干部在下晚自习后半小时内进行夜查房。

  三、爱护公共设施

  1、宿舍内的各种设施(门、窗、桌、凳、床、柜)等不得随意搬动拆除,如有丢失或损坏,不到追究责任,而且加倍赔偿。

  2、不准在墙上乱贴乱画随意钉钉,安设挂钩,板条、,违者立刻清除,所有损坏按损坏程度赔偿。

  3、爱护公物,用脚踢门或乱砸门窗者,宿舍长应即给予批评,不论何原因损坏玻璃,门者,照价赔偿,若无人承担责任,或无理狡辩,给予宿舍人员加倍罚款处分,举报者奖。

  4室内的照明灯及其它电器设施,如有故障需要维修,应及时报总务处有关人员,协调电工前来修理,严禁私自乱接电线,安装灯头,插座,使用电炉、电器,违者造成事故的视情节及后果给予处罚,除没收物品外,给予经济处罚和校纪处分。

  5、养成出门关窗的习惯,以免风雨天损坏玻璃,由轮值日生负责检查,若出现问题,由当天值日生负责。

  6、毕业生离校前,要彻底清扫宿舍,由管理人员清扫宿舍设施,交回所配锁和钥匙。

  四、节约用水用电

  1、节约用水,洗漱后及时关闭水龙头,防止流水不止。

  2、节约用电,做到天不黑不开灯,人不在灯不亮,人睡觉灯关闭。

  五、安全防范方面

  1、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带进宿舍,不准随意乱动消防器械。

  2、离开宿舍和就寝时,要注意关门锁门,发现可疑的人和事以及失火,被盗应立即报告值班人员及保卫处,对有功者学校给予奖励。

  3、任何人不得擅自留宿他人过夜,来访家人应当天离去,不准留宿,对擅自留宿者罚款5元,扣操行分3分。

  4、严禁在外就寝,一次给予批评教育,并罚款5元,扣操行分3分。二次给予通报批评扣操行分5分,罚款10元。

  第二部分、文明宿舍评比条件

  1、宿舍全体团结一致,相互关心,帮助;

  2、不在宿舍抽烟、喝酒、跳舞,不讲脏话;

  3、室内卫生好,不向室外倒脏水,室内美观、大方

  4、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归宿,不留宿外人;

  5、坚持宿舍值日制度,主动打扫厕所;

  第三部分、宿舍评比标准

  1、宿舍玻璃、门、干净无尘,为1。5分;

  2、地面无杂物、干净,为2分;

  3、床铺整齐,被子统一,为2分;

  4、墙上无乱画痕迹,为1。5分;

  5、桌子,抽屉干净利索为2分;

  6、床铺、盆、鞋,排放有序为1分;

  第四部分、学生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学生宿舍安全用电及学生的人身安全并根据节约用电的原则,对学生宿舍用电的管理做如下规定:

  1、照明用电实行按时送、断,具体按学校作息时间而定;

  2、各室安装的电不得私自改装,若遇到问题一律由学院工负责维修,若因私自拆装造成损坏,除照价赔偿并承担2—20元的维修费

  3、宿舍绝对严谨私自拉电源,等各类用电器,一经查出除没收电器外罚款5—20元(电费)并视情节严重者给予处分;

  4、因违反《用电管理制度》所造成的事故者,除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承担法律责任;

  5、对制止或反映违章、用电现象者,分别给予表扬,通报表彰和物质奖励。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8

  为了营造“文明、干净、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保证住校同学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同学正常的学习和同学的`身体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当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宿舍纪律

  负责人:学校鄢xx老师以及当日上晚自习老师

  1、熄灯铃响后准时熄灯,熄灯后在宿舍内影响其他人休息者(如说话等),一次扣宿舍全体1分;

  2、私自更换房间者,每人次扣2分;

  3、带外来人员到宿舍就寝者,每人次扣5分;同时,取消其住宿资格;

  二、宿舍卫生(卫生分10分)

  1、地面(3分):洁净,床底无杂物,宿舍内无卫生死角;

  2、窗户和窗台(2分):窗玻璃洁净无尘土、无贴画等,窗台洁净无尘土且不乱放其他物品。

  3、床上(2分):被子、枕头折叠摆放整齐,统一放在床尾一端;床面伸展、洁净,无杂物;

  4、物品(2分):各人相关物品必需摆放整齐,不得乱放;

  5、墙壁(1分):墙壁无乱写乱画、无贴画、无铁钉、无乱挂物品。

  其他:

  1、在宿舍内外乱扔垃圾、乱倒脏水者,每人次扣1分;

  2、损坏宿舍公物者,扣宿舍全体2分;

  3、在床、门、窗户、墙壁等处乱涂乱画者,扣1分;

  4、在宿舍打牌,玩嬉戏者每人次扣10分。

  三、检查、奖惩

  1、各寝室产生一个舍长,负责本寝室日常的卫生、纪律等管理事务,如有状况准时向相关老师反映;

  2、每个寝室每天必需支配值日生,在舍长的督促、指导下,负责本寝室本天的卫生状况;

  3、宿舍纪律的检查、管理由管理人员及老师检查完成,并且纳入管理范围。

  4、宿舍卫生由学校集中检查,卫生每周抽查一至二次,结果以量化的标准计分。

  5、依据每周积分状况,第一名宿舍评为“文明宿舍”,并发放奖金(10元),最终一名宿舍每人次罚一元(上交给班主任)。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9

  午休

  1、午休的学生须在12:10前回到宿舍并做好午休准备。

  2、按时作息,午休时间内,禁止进出宿舍,保持安静,不能做影响他人休息的.各种活动(包括洗头及洗衣服、玩电脑、听音乐等),宿舍内不准赌博及开展不健康的文娱活动。

  3、不能两人或两人以上挤在一张床上休息,禁止调换床位休息或在他人床位上休息。

  晚寝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按时就寝。就寝铃响后,一切洗漱立即停止,迅速进入就寝状态,熄灯后要安静。

  2、晚休时间内,禁止进出宿舍,保持安静,不能做影响他人休息的各种活动,宿舍内不准赌博及开展不健康的文娱活动,不能玩手机,玩电脑等。

  3、下晚自习后,必须在22:30前返回寝室,11:00前洗漱完毕,做好就寝准备。

  4、晚寝时间不能两人或两人以上挤在一张床上休息,禁止调换床位休息或在他人床位上休息。

  5、禁止互串寝室。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10

  一、校内寄宿学生管理

  1、严管校园进出通道。所有校园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学生原则上不能提前返校,返校学生要经值班人员检测体温正常后才能进入校园。学生进校后,一般不得离开校园,如确需离校须向班主任请假并凭请假条进出,请假条中要明确学生去向、返回时间等。对于私自进出或强行进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2、实行划区划片管理。各校校园要实行划区划片管理,学生公寓实行封闭管理,严格控制公寓住宿人数,减少聚集,严格执行一人一铺原则,能不寄宿的学生提倡不寄宿。对校园内有教职工宿舍区的,能分隔的要分隔开,确不能分隔的要按照社区防控管理模式,严格居住人员健康摸排、进出登记、体温检测及应急处置等管理。寝室应设立寝室长负责室友健康观察与报病工作,并做好寝室的通风和卫生整洁。

  3、落实体温检测制度。各校要严格落实学生开学返校后的`晨午检制度,寄宿生要增加一次晚检并做好记录,建立体测台账。班主任每晚在学生就寝时到学生宿舍进行检查。

  学校要设立校内临时隔离观察室,避免利用学生公寓与非隔离观察学生混住。所有进出宿舍区域人员均要按要求登记并佩戴口罩,积极配合测量体温及询问。非住宿学生禁止进入学生宿舍区;住宿学生人员如有发烧、咳嗽等症状立即报告,询问和观察要点为: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如发热、咳嗽、乏力、呼吸不畅、腹泻、流涕、咳痰等。发现可疑症状者,在体温测试确定后,应立即引导至校内临时隔离观察室,并通知其家长,联系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尽早就诊治疗。

  4、开展环境消毒工作。各校在春季开学前,要以疫情防控为重点,对学生公寓室内外环境卫生进行全方位清整。开学后,各校要全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师生办公、学习、活动和生活的教室、办公室、食堂、宿舍、厕所、实验室、计算机室、图书室、阅览室、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重点部位进行通风和消毒,特别对师生经常触摸之处,如:扶手、门窗、电梯等使用频率较高区域和设施设备等进行250mg/L—500mg/L有效氯(溴)消毒溶液进行喷洒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张贴消毒标记,注明消毒时间。向学生提供个人消毒及防护宣传品,督促学生每日进行自我消毒。妥善处理使用后的口罩等有害垃圾。学校公共浴室要分时段、分批次开放,每使用一个批次全面消毒一次。在校内公共场所入口醒目位置放置快速免洗手消毒液,并设醒目标识提示进入时进行手部消毒。各相关场所应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调整清洁和消毒的频率,应按照“学校消毒技术参考要点”开展预防性消毒工作。

  5、加强防疫物资保障。各校要优先保障学生公寓疫情防控物资充足,按照学生公寓住宿规模储备一定数量的口罩、体温计、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必备品,尤其是红外体温测量仪要根据学校规模,每个寝室1个的要求配足。同时满足公寓一线工作人员的防护需要,并培训指导其学习掌握科学规范的防护知识和技能,消除恐慌心理。配置充足的洗手和饮水设施,配备足够的洗手消毒液、免洗手消毒液和肥皂供师生使用,保证师生饮水安全。

  二、校外租住学生管理

  1、加强安全教育。通过“开学第一课”、安全知识讲座、晨会、班会等形式,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橱窗、板报等载体,将学生校园周边出租房安全问题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广泛深入教育。对学生进行用电、用气、用火等消防安全教育,不能在出租屋内集中使用液化气;教育学生重视食品卫生安全,随时关注出租屋房屋安全,提醒学生不去人员密集场所,进出佩戴口罩,每日检测体温,注意个人卫生和环境消毒,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2、全面排查建档。各校要对每个寄宿的学生做到“三查”、“三通”、“三清”。“三查”:即对学生租住房合同或住宿证明进行核查;对学生租住房进行实地核查;对学生租住地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核查。“三通”:即与学生家长通电话,了解家长是否知情;与租住房东通电话,了解学生情况;与学生本人沟通,了解学生的生活和安全状况;“三清”:即清楚在校园周边出租屋住宿学生的人数,清楚校园周边出租屋住宿学生的详细地址,清楚校园周边出租屋住宿学生的情况。

  全面核查后,各寄宿制学校要对校园周边出租屋住宿的学生逐一分类登记建档,填写《宿松县校园周边出租屋排查摸底情况表》(附件2),同时建立并保存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租房合同或住宿证明、学生和家长签字的安全承诺书等材料备案。

  3、定期检查处置。学校要对学生校外住宿情况一月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学生出租屋住宿地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责令学生改换居住地方或回学校学生寝室住宿。学生要自觉接受学校组织的对校外住宿生住宿情况的检查,并如实向班主任报告自己校外住宿的生活、安全等情况。学生更改租住地点,应当在三日内将新的租住房合同或协议、住房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交学校(政教处)备案,同时学校要实地进行安全核查。

  4、严格责任落实。学校要对校园周边出租屋住宿生做到情况明、底子清,并适时对租住点进行检查,确保监管不缺位。未办理申请手续【学生申请时需提供《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附件1)并附租房合同或住宿证明、学生和家长签字的安全承诺书】或申请未获批准的学生,不得擅自在校外住宿。擅自在校外住宿学生在校外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自负,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各乡镇要确定专人负责,组织对校园周边出租屋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加强对校园周边出租房屋的管理,按照社区防控管理模式,严格居住人员健康摸排、进出登记、体温检测及应急处置等管理;房屋出租者必须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严控出租房租住人数,对出租房定期消毒;各校要加强对承租家长和学生的管理。近期多部门将联合对校园周边出租屋进行检查,对违法违纪现象进行执法问责,请各单位加强自查自纠,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请各校于开学后15日内把《宿松县校园周边出租屋排查摸底情况表》(附件2)电子稿报教育局法安股(邮箱:),同时把纸质稿(盖章)报当地人民政府。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11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直接关系到学生的精神风貌和身心健康。为搞好基础部学生宿舍区的清洁卫生,建设一个良好、整洁、优美的宿舍环境,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常规要求

  (一)、学生宿舍实行责任制,开学一周内各宿舍选出室长(或由班主任指定)。室长对本宿舍的清洁卫生负管理责任,排出卫生值班表;每天督促并检查值日生进行责任范围的保洁工作。安排好每天的`清洁卫生工作和保持宿舍的整洁。

  (二)、各宿舍应该于每日早晨7点30分前离开、下午1点30分前离开,将室内及门前打扫干净,并整理内务。任何时间不得将垃圾杂物堆放在过道上或室内,并负责保持本寝室及相应过道地段上的清洁卫生,违者以该寝室卫生不合格计。

  (三)、任何人不得在走廊、门厅、楼梯上洗澡、刷牙、倒水、大小便、打(踢)球、溜冰、焚烧纸屑等,不得乱扔果皮、纸屑、烟头、骨头、饭菜等垃圾,不得从阳台、门厅等地方向下倒水、吐痰、扔垃圾杂物,不得将塑料袋、饭菜杂物倒入便池和下水道等。凡经发现,即对当事人处理,或处罚责任寝室人员,并取消参与本周文明宿舍的评选资格。

  (四)、学生应该自觉维护宿舍墙壁的洁净,不得有任何污损行为(包括在墙上乱敲乱砸、张贴标语、广告、寻物启事、乱写乱画、用脚踢、用球砸等)。凡有污损行为,一律视其情节给予处罚。如未查出直接责任人,则该室全部成员卫生成绩均计不合格。

  二、检查时间和办法:

  每天1次,每周公布检查结果,并评出各宿舍楼文明宿舍。

  三、奖励和处罚办法:

  1、按周评出文明宿舍、达标宿舍及不合格宿舍。文明宿舍发流动红旗,给予鼓励。不达标宿舍按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进行扣分。

  2、日常检查中“不合格”的宿舍将限期整改,一周整改达三次及以上,取消学期评优资格。

  3、各宿舍要积极主动配合检查人员工作,凡私自换锁,致使无法检查者,当日检查视为“不合格”。

  四、宿舍检查标准(每项10分,共100分):

  1、地面(10分):(包括阳台)清洁,无痰迹、积水、污迹、果壳、废物等,用拖把拖干净,禁止水冲。

  2、门窗、墙壁(5分):室内墙壁、天花板、灯管无灰尘、蜘蛛网、污损,墙壁整洁无涂画;玻璃明亮,无破损,无糊纸及贴物,墙壁无污迹。

  3、洗漱用品等公共用品(10分):牙缸摆放要整齐有序;牙刷摆放方向一致;毛巾叠放一致;桌面其他私人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4、床上用品(10分):被子要叠放整齐(统一为方块型)统一放在一头;枕头下面不要放杂物,放在床头,方向一致;床单干净、平整;床上用品要定期洗晒,保持干净,健康。床上无杂物。

  5、床下鞋子(10分):摆放整齐,鞋跟向外(两人最多只能摆放6双)成一线,床下无杂物乱放。

  6、洗手间、阳台(10分):洗手间面盆可以面盆按规定统一在盆架上摆放整齐,盆内不得有水,不得存放任何物品。

  7、阳台衣物和衣柜(10分):室内不要挂衣物(若遇雨、雪等特殊天气,衣服要整齐悬挂),窗帘整齐。

  8、纸篓和卫生工具(10分):垃圾要及时清理,不得存放在室内,卫生工具摆放整齐,定期清洗。

  9、卫生间、公共卫生(15分):地面干净整洁,盥洗盆要时刻保持清洁,室内空气清新;门外不能堆放垃圾,不能摆放鞋子,自觉遵守公共卫生间的卫生要求。

  10、宿舍文化和整体效果(10分):高雅、整洁,能展示和谐的集体氛围和高雅的审美情趣,整体效果空间整体效果好,室内空气清新。

  注:未打扫:0分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12

  大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旨在维护校园生活秩序,确保学生居住环境的安全、整洁与和谐,促进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能力提升。

  内容概述:

  1、宿舍安全规定:包括用电安全、消防安全、财产安全等,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2、环境卫生制度:规定宿舍清洁、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的标准与责任。

  3、作息时间管理:设定合理的休息时间和活动时间,保证学生的学习与休息质量。

  4、访客管理制度:规范亲友来访的行为,保障宿舍安全。

  5、物品管理:规定物品摆放、借用与丢失的处理办法。

  6、行为规范:禁止吸烟、饮酒、赌博、大声喧哗等不良行为,倡导文明住宿。

  7、自我管理机制:设立宿舍长,组织定期的宿舍会议,处理宿舍内部事务。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13

  一、学生放学后,托管班老师到学校指定位置接到托管学生,并带学生回到托管班教室。

  二、短信通知学生家长,学生已安全接到托管教室,请家长放心。

  三、老师监督学生完成作业,并核对学生记事本,检查作业完成情况。

  四、指导学生修改作业中的错误内容,加强对易错知识点的`认识。

  五、带领学生复习当天所学内容,根据学校老师安排,有计划的预习新课。

  六、托管过程中,教师严格纠正学生的错误坐姿、书写、用眼方式等。

  七、学生在大厅或c1教师里游戏、背诵。

  八、家长签字,接走孩子。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14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用电管理工作,培养广大学生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的意识,杜绝违章用电、使用违禁电器的`现象,同时加大学生宿舍的管理力度,更好地为同学服务,特制定以下办法:

  一、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学生宿舍每月免费供应正常生活学习用电:8人间为25度、6人间为20度、4人间为15度,一年按10个月供应。

  二、学生用电不足部分,由学生自费购买,每次购买度数以满足当月需求为准,一般一次加电不超过20度,不足部分经楼长审核,可再次购买。

  三、学生宿舍加电工作由各楼楼长具体负责,每天下午4:00--5:00统一到物业中心加电,其它时间、其它人一律不予受理,如需加电,需提前到楼长处登记交费。

  四、凡是当月卫生检查平均成绩达到95分以上的文明宿舍,每宿舍奖励下月用电20度,电费由宿管中心从学生奖励基金中支付。

  五、宿舍卫生成绩优秀,无补考、重修同学,平均成绩70分以上的“优良学风宿舍”一次性奖励用电60度,电费由宿管中心从学生奖励基金中支付。

  六、年终评选“十佳文明宿舍”一次性奖励用电100度,电费由宿管中心从学生奖励基金中支付。

  七、凡是在当月各类检查中出现下列情况,将取消该宿舍下月增加用电指标的资格:

  1.在当月卫生检查中平均成绩低于85分的宿舍;

  2.使用或收藏违禁电器、酒精炉、煤气炉等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器具,不认真执行处罚规定的宿舍;

  3.在正常学习时间宿舍内有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收看网上电影或VCD、浏览不健康、非法网站等行为者。若检查时发现电脑处于关机状态,但机身发热;或人坐在电脑前,但电脑屏幕处于界面,则认定为有违纪行为;

  4.宿舍内发生公物损坏,接到处罚通知单后,超过一周时间未到楼长处进行赔偿维修者;

  5.在正常学习休息时间内打扑克、打麻将、下棋等行为者;

  以上望同学们严格遵守。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15

  大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旨在维护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促进团队精神和自我管理能力的提升。它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1、宿舍安全规定

  2、卫生与清洁标准

  3、作息时间与访客管理

  4、财物保管与公共设施使用

  5、纪律与行为规范

  6、投诉与纠纷处理机制

  内容概述:

  1、宿舍安全规定:强调消防知识的普及,禁止私拉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2、卫生与清洁标准:设定每周卫生轮值表,保持宿舍整洁,垃圾按时分类投放。

  3、作息时间与访客管理:规定晚归时间,限制非本宿舍人员逗留时间,确保休息质量。

  4、财物保管:提醒学生妥善保管个人物品,宿舍门窗及时关闭,以防盗窃。

  5、纪律与行为规范:禁止吸烟、饮酒、赌博等不良行为,倡导尊重他人,维护良好宿舍文化。

  6、投诉与纠纷处理:设立投诉渠道,公正处理宿舍内部矛盾,促进和谐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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