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诊制度【精选】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会诊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会诊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远程会诊站在我院的正常使用,保证远程会诊的效果和质量,规范工作技术人员操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院远程会诊中心、远程教育中心。
第二章工作流程
第三条请求会诊科室工作程序
1、根据病情需要请301医院远程会诊者,由经治医师填写“远程医疗会诊申请单”,简要介绍病人情况,提出会诊目的与要求(可以指定拟会诊专科和专家,如不指定,则由接收会诊医院安排专家),经科室主任同意,报医务处及主管业务院长审批后,将申请单及会诊必须的各种检查单和资料送至远程会诊中心。
2、急会诊12小时内,普通会诊24小时内传出所有病历资料。
3、确定会诊时间后,会诊医师应在会诊前10分钟到达远程医疗会诊中心,必要时患者及家属可一同前往。会诊前5分钟由双方接通会诊线路,实施会诊。
4、会诊时先由经治医师汇报病史、回答专家提问,可结合临床进行咨询讨论、教学和科研。
5、经治医师参考专家的`会诊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患者病情发展,实施具体的诊治。按病案要求记录整理会诊资料并归入病案中保存。会诊意见仅供经治医师参考,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远程会诊中心工作程序
1、远程会诊中心收到科室的会诊申请后,根据会诊目的及要求,审核患者资料是否齐全、质量是否达标,必要时请对方补齐资料或重新传送。经过整理后,发至XX301医院。
2、根据病情或申请方提议,与XX301医院协商选择和预约会诊专家,确定会诊时间并及时通知申请会诊科室。
3、普通会诊应在24小时内确定会诊专家,3天内安排会诊;急会诊应在12小时内安排会诊。
6、会诊结束后及时下载会诊报告,并及时通知申请会诊科室。
第五条设备管理使用制度
(一)远程会诊中心、远程教育中心的设备
会诊中心配备以下设备:DELL计算机一台、宝丽通视频系统一套、及相关网络设备、胶片扫描仪一台、电视机2台、松下一体机一台。
远程教育中心配备以下设备::SONY投影仪幕布2套、宝丽通视频系统一套、及相关桌椅等设备。
(二)设备保养及维护制度
1、各种硬件设备必须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一般每季度进行一次机器的除尘和清洁工作。
2、计算机必须安装防杀病毒软件,并且定期升级。
3、会诊数据必须定期备份,一般每月备份一次,由当前会诊数据覆盖备份盘上的旧数据(上次备份数据)。
4、会诊中心人员必须保证机器设备的正常运转,一旦遇到故障,必须及时进行维修;会诊中心的机器设备的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完成。
5、会诊中心的各种硬件设备,应当配备防尘罩,并在机器设备关闭15分钟内盖上防尘罩。
6、会诊中心在没有会诊任务和安排时,应当切断机器设备的电源。
7、设备专职专用,不得在会诊专用计算机上安装游戏软件等及其它与会诊无关的软件,会诊专用计算机不得联接互联网,其它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动用设备。
(三)设备操作规程
1、会诊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计算机操作规程操作会诊中心的各种机器和设备。
2、开机的顺序是:外部设备->显示器->主机,关机的顺序相反。
3、计算机关机以后,必须在至少一分钟以后才能再次启动。
4、在计算机开机状态,严禁插拔任何计算机和外部设备的插头和电缆。
5、会诊结束后,必须切断会诊机器设备的电源。
第三章附则
第六条本规定由院办网络中心负责解释。
会诊制度2
一、科际会诊(普通会诊)
由经治医师填写会诊单,主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同意签名。应邀医师应在24小时内完成会诊,并写好会诊记录。
(一)门诊会诊根据病情,若需要他科会诊或转专科门诊者,需经本门诊年资较高的医师审签,并在门诊病历中注明所需会诊或转诊的科室,由病人持门诊病历,直接前往被邀科室会诊。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记录在门诊病历上,同时签署全名;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病人可回转给邀请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二)病房会诊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所见,以及初步诊断、会诊目的与要求,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主治医师签字后,送往会诊科室。被邀请科室按申请科室的要求,派主治医师或指定医师根据病情24小时内完成会诊。会诊时经治医师应陪同进行。会诊医师应认真会诊,并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病历上。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应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做出诊疗方案,提出具体意见,供邀请科室参考。申请会诊尽可能不迟于下班前一小时(急诊例外)。
二、急会诊
(一)对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病人,由经治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并在急诊病历或会诊单上注明“急”字。在特别情况下,可电话邀请。会诊前急诊科室应将急诊病历书写完整,做好必要的辅助检查,在急诊病历上写明会诊目的。病房邀请科室应将住院病历书写完整,做好必要的辅助检查,会诊单书写规范,会诊目的明确,邀请会诊时间须写到几时几分。
(二)无特殊情况下,被邀会诊的医师在10分钟之内到达。
(三)会诊时,申请医师必须在场,配合会诊抢救工作。
(四)会诊后,被邀医师应将检查结果及诊断处理意见写在急诊病历和会诊单上,对危重疑难病员的诊疗建议应向原接诊医师交待清楚。
(五)如会诊后诊断仍不能确定,患者所在科(室)应暂时承担主要诊治责任,不得相互推诿,并及时请有关上级医师检查,确定诊治方案。
(六)如病情需要多个科室会诊,由患者所在科(室)向医务科汇报,由医务科召集有关科室会诊,并应按病情,明确由某科负主要责任。
(七)危重病人的抢救应及时进行,不得因会诊而延误诊治。
三、科内会诊
对三天未确诊、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意义的病例,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主任医师或科主任主持召集科内有关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以进一步明确和统一诊疗意见。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分析诊疗情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并认真执行会诊确定的诊疗方案。
四、院内大会诊
疑难病例需多科会诊者,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备案,邀请有关医师参加。申请会诊的科室应提前一到两天将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及邀请人员报告医务科。医务科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诊由申请科室的科主任主持,医务科派人参加。必要时分管院长参加。主治医师报告病历,经治医师作会诊记录,并认真执行会诊确定的诊疗方案。
五、外院专家手术、会诊(外院专家会诊、手术指导)
(一)邀请本市院外专家会诊
各科室在诊疗过程中,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或者患者要求等原因,需要邀请本市其他医疗机构的医师会诊时,经治医疗组应向患者说明会诊目的及费用等情况,征得患者同意后(当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征得其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同意),填写邀请院外专家会诊单,经科主任批准,上报医务科审批,必要时经业务副院长或院长审批,同意后与有关单位联系。
(二)邀请外地专家会诊、手术指导
邀请本市以外医疗机构的医师会诊或手术指导时,经治医疗组应向患者说明会诊目的及费用等情况,征得患者同意(当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征得其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同意)后,填写邀请院外专家会诊申请单,经科主任批准,并上报医务科及业务副院长审批,同意后与有关单位联系。
(三)会诊申请单内容应包括拟会诊患者病历摘要、拟邀请医师或者邀请医师的专业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会诊或手术指导的目的、理由、时间、费用。医务科接到会诊申请单后加盖医务科印章,电话联系被邀请医院医务管理部门,并书面传真会诊单。接到对方确认后,通知邀请科室完善相关资料,做好接待和配合会诊医师的准备工作。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科室不得提出会诊、手术指导邀请
1.会诊或手术指导内容超出被邀医院诊疗科目或者被邀医院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2.医院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不能为会诊或手术指导提供必要的医疗安全保障的;
3.会诊或手术指导超出被邀请医师执业范围的;
4.会诊或手术指导超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会诊费根据《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及相关规定执行。
(六)会诊时原则上由科主任主持,主治医师报告病情,分管住院医师作会
诊记录,科主任外出或因工作原因无法主持时,应委托副主任或医疗组长主持,经管医疗组长及相关医务人员应陪同参加会诊工作,涉及需要检查治疗或者手术时,应邀请相关科室参加会诊工作。
(七)会诊结束后,邀请科室应对会诊情况进行详细记录。意见书写在会诊单上,并签名。邀请科室经管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记录在病历中。
(八)需转外院会诊者,经本科科主任审签,医务科批准,持介绍信,带全有关医疗资料,明确会诊目的及要求,陪同病员前往院外会诊。必要时也可将病历资料复印件,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六、外出会诊
(一)医院或各科室接到会诊邀请后,在不影响医院正常业务工作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由医务科通知相关科主任及时安排医师外出会诊。对于外出会诊可能影响医院正常业务工作,但确因特殊需要的情况下,由业务副院长或院长批准。
(二)接受会诊邀请或者不能派出会诊医师时,医务科应及时通知邀请医疗机构。
(三)医务科决定派出会诊医师后,应及时填写《外出会诊通知单》,通知会诊医师执行会诊任务,为会诊医师提供必要的帮助。
(四)医师外出会诊严格执行有关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不得违反规定接受邀请医疗机构报酬,不得收受或者索要患者及其家属的钱物,不得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五)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难以胜任会诊工作的,应当及时、如实告知邀请医疗机构,并终止会诊。发现邀请医疗机构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条件不适宜收治该患者,或者难以保障会诊质量和安全的,应当建议将患者转往其他具备收治条件的医疗机构诊治。如果患者拟转入医院进一步诊治,应事前通知相关科室或者医务科做好相应准备。
(六)医师外出会诊过程中发生的医疗事故争议,由邀请医疗机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必要时被邀医院协助处理。
(七)医师在会诊结束返回医院2个工作日内将外出会诊的有关情况报告所在科室和医务科,并将《外出会诊通知回执》交回医务科。
(八)班外时间紧急会诊邀请由总值班报告值班领导或者医务科负责人根据上述原则处理。次日或节假日后第一天到医务科补办手续。
七、会诊注意事项
(一)会诊科室应严格掌握会诊指征。
(二)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情,提出会诊要求,做好会诊记录。会诊医师要对病员详细查体,结合有关检查资料,综合分析,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如有意见分歧,一面查阅资料,继续研究,一面独立思考,综合分
析意见,由上一级医师或科主任提出诊疗方案。
(三)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绝正常途径邀请的各种会诊要求。
(四)各科室应对会诊工作情况及时进行登记和评价,作为科间评价和考核的依据。
(五)医院会诊管理由医务科负责。
(六)医务科应加强会诊管理工作,完善会诊登记,建立会诊管理档案,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会诊情况的科间评价,将会诊情况与科室、医师的考核工作相结合。
(七)医师违反规定,擅自外出会诊或者在会诊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规范、常规,由医务科记入医师考核档案,情节严重的依法严肃处理。
(八)会诊收入纳入医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会诊收费和医师会诊报酬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九)医师接受卫生行政部门调遣到其他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活动或者参加紧急救援行动的不适用本办法规定。
会诊制度3
为了切实提高本院临床技术水平、降低医疗风险,更好的'为患者服务,特制订以下会诊制度。、
1.凡遇有科内不能确诊或确定治疗方案的疑难、危重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需提请会诊的病例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决定,填写会诊单,提出会诊目的并根据病情需要选择会诊形式。
3.急诊科在值班期间,急诊各科主班医师有权提请各科医师前往会诊。重危或急诊会诊,必须随请随到。
4.会诊发生异议时,主持人决定会诊意见及其治疗方案。
5.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业务院长主持并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经治医师做好详细会诊记录。
6.科室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主治医师同意,被邀科室在接到会诊单后应在24小时内派出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前往会诊。
7.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并主持,重大会诊需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邀请各科有关人员参加。会诊时,医务科派员参加。
8.由于本院技术、设备条件限制及病情需要必须请求他院会诊时,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院外请求本院会诊时。需经医务科指定有关科室派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前往会诊。
9.无论何种会诊,会诊前经治医师及主治医师应准备好四诊摘要及有关材料。会诊时,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充分讨论,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确定诊断治疗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会诊制度4
1、门诊病人实行首诊负责制。首诊医生对我院没有条件救治的病人应该及时进行转诊,不得延误病情。
2、如需要转科检查,可在门诊病历上注以“请××科会诊”字样,接受会诊科室不得推诿,应优先就诊,认真做好问诊、检查及处理工作,并详细记录。
3、门诊留观病人院内科间会诊,需填写会诊单,并经主治医师签字后再送往应邀科室(值班时不受此限),除专科特殊需要外,一般不指定专人。各临床科室应安排会诊责任医师,急诊应随邀随到。一般病人不超过24小时。
4、会诊时,经管医师应为会诊准备好必要的临床资料并陪同检查,介绍病情。应邀医师认真填写好会诊记录,遇疑难、危重或处理有困难者,及时请本科上级医师会诊。
5、会诊后若需转科治疗,经管医师应开出转科医嘱,写好转科记录,连同病人所有临床资料同时转出,派人护送病人至新科室,并交好班,接纳科室应优先照顾,不得推诿,及时书写接科录及开出医嘱。
6、院内集体会诊:因病情需要多科集体会诊,由需会诊科主任或负责人向医务科汇报,医务科同意后,确定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医务科派人参加,并做好登记和记录。
会诊制度5
(一)护理会诊制度
为及时解决护理难题,防止护理并发症的发生,为病人提供高质量的护理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凡属复杂、疑难、危重护理病例,护理难度大、某一护理问题经采取常规护理措施而效果不佳或遇到本专科不能解决的护理问题需其他科或多科进行护理会诊的患者,应当及时申请会诊。
2、科内会诊:由责任护士提出,护士长或主管护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并进行总结。责任护士负责汇总会诊意见并写会诊记录。
3、科间会诊:由要求会诊科室的责任护士提出,护士长同意后填写会诊申请单,送至被邀请科室。护理会诊制度。被邀请科室接到通知后由护士长或安排骨干赴申请科室会诊,并书写会诊记录。
4、全院性会诊:申请科室提出并填写会诊申请单送护理部,护理部接到申请后,及时组织相关科室的护士长或有经验的护理骨干到该科室查看病人,并讨论该采取的护理措施,集思广益,尽可能达到最佳的护理效果。申请科室护士长负责介绍患者的病情,并认真记录会诊意见。
5、会诊时间:护理会诊时间原则上在接到申请后24-48小时完成,紧急会诊及时进行,会诊地点设在申请科室。
6、对会诊后采取措施的结果在护士长会上进行研讨,以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护理水平。
(二)护士继续教育制度
1、加强组织领导,注重护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医院职工教育部由专职人员负责护理人员的继续教育。
2、制定各级护理人员的教育计划,积极开展院内护理专题讲座。每年初,护理部根据护理发展前沿制定年内讲座计划,安排富有经验的主管护师和副主任护师担任讲师,提前备课并将课件上交护理部审批后,并统一安排学习时间,对参学人员按规定赋予相应学分。
3、注重实效,及时开展传染病专题培训:开展不同形式的传染病专题培训,每年至少2次,不断提高广大护理人员的传染病防治技能。
4、利用医院的网络资源开展远程教育,结合护理工作实际选择教育内容。
5、充分发挥医院的有事,积极创造更多的符合医院业务发展的继续教育项目,同时,结合医院护理工作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多学科病例讨论。鼓励科室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从而不断提高护理继续教育的质量。
6、广大渠道,积极鼓励护理人员参加丰富多彩的继续教育活动:为了让广大护理人员均享有充分学习的机会,定期组织护理质控查房、床边护理专题讲座、护理学术汇报等多种形式的护理继续教育活动。并鼓励护理人员参加网上学习、刊授教育和各种在职继续教育,如函授、电大、高护自修等,并为护理人员提供相应的条件支持。
7、完善学分登记管理制度,建立继续护理教育考核体系:根据医学院学分管理,严格登记继续教育学分,并规定护理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分不得少于25学分。其中I类学分不得少于10学分。
会诊制度6
1、目的为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在岗职工。
3、体检组织机构及类别
3.1组织机构:由院办公室负责联系并组织职工体检。
3.2体检的类别
3.2.1入职体检:新职工经面试确定录用后,由办公室通知并由专人陪同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3.2.2体检:公司在岗职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3.2.3特殊情况体检:根据岗位的特殊要求或员工接触过传染病原,按单位规定,应立即进行专项体检。
4、体检项目
4.1入职体检:乙肝全套、胸透、心电图、尿常规,费用由个人承担;
4.2体检
4.2.1工作满一年及以上者,体检项目为:肝功、血糖、血脂、肾功、尿常规、乙肝全套、腹部彩超、心电图、胸部DR片等,全部费用由单位承担;
4.3特殊体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5、体检管理
5.1入职体检:体检合格职工体检报告与职工入职材料等并入职工个人档案,由办公室负责管理。不合格职工,不予录用。
5.2体检:由办公室建立职工体检档案,体检报告备案保存。体检合格职工,告知本人;不合格职工,通知本人复查,复查如有问题,告知本人进行治疗,属于传染病的要离岗治疗,与其接触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待完全康复后方可工作。
5.3特殊体检:体检合格的继续工作,不合格的进行离岗治疗。
6、体检要求
6.1职工体检确定在市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在每年3或4月进行;
6.2入职体检由办公室指定人员陪同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3体检:职工按单位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或联系组织医疗机构来单位集中体检。
6.4特殊体检:按要求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会诊制度7
一、对于无法做出明确病理诊断或较罕见的疑难病例,由首诊医师提出,科主任组织高年资医师或全科相关人员参加会诊讨论。
二、参加科内会诊的主要医师需在申请单中注明会诊意见并亲笔签名。如讨论意见能基本统一,则首诊医师或高年资医师可签发病理诊断报告书;否则需提请科外上级医师会诊。
三、科室有条件时可进置多头显微镜,方便对疑难切片的.观察讨论。
四、必要时委托上级医疗单位或医学检验中心,进行特殊染色或免疫组织化学染色,协助诊断。
五、会诊结束后由首诊医师详细填写《病理科疑难病例会诊登记本》,并签字。
会诊制度8
一、目的
为了使患者得到及时、准确的诊断和治疗,特制定会诊制度。
二、定义
会诊的流程标准。会诊包括:科内会诊、科间会诊、急诊会诊、院内会诊、院外会诊、赴外院会诊。
三、职责
1、医务部主任负责制定和修订会诊制度。
2、医疗科室医师负责执行会诊制度。
3、医疗科室主任负责监督和检查本科室会诊制度的执行。
4、医务部主任负责监督和检查全院会诊制度的.执行。
5、院长负责监督和检查医务部主任会诊制度的执行。
四。程序
1、会诊对象
急诊、门诊、住院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特殊病例和三日未确诊病例。
2、会诊人员资格
原则上会诊人员由主治医师以上资格人员担任,紧急情况下除外。
3、会诊申请
(1)科内会诊申请
由主管医师向科主任提出口头会诊申请,科主任批准后执行。
(2)科间会诊申请
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书面会诊单,主治医师以上资格医生审核签字,送达被邀请的科室执行。
(3)急诊会诊申请
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书面会诊单,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立即送达被邀请科室执行。病情特别紧急可在会诊单上注明“特急”,立即送达被邀请科室执行,或用电话邀请先执行,后补写书面会诊单。
(4)院内会诊申请
由科主任提出,填写书面会诊单,科主任签字后,上报医务部或总值班批准。由临床部或总值班通知受邀请科室后执行。
(5)院外会诊申请
由科主任提出,填写书面会诊单,科主任签字后,上报医务部批准。
医务部负责与有关医院联系,发出邀请函;紧急情况时,可由医务部派人派车前往;必要时也可由申请会诊科主任携带病历,陪同患者到外院会诊;也可将电子病历资料,网上转发有关医院,进行远程会诊。
(6)赴院外会诊或手术申请
由院外医院邀请,填写院外会诊邀请函,医务部审核后,上报院长审批。
4、会诊人员
(1)科内会诊人员
由本科室主任主持和召集,科室内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2)科间会诊人员
由本科室主任主持,被邀请科室应由主治医师以上资格人员担任,特殊情况除外。
(3)急诊会诊人员
被邀请科室应由主治医师以上资格人员担任,特殊情况除外。
(4)院内会诊人员
由医务部主任主持,应由被邀请科室主任或专家担任,医务部确定会诊时间及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5)院外会诊人员
由医疗院长主持,应由市级以上三级甲等医院科主任或专家担任。
(6)赴院外会诊或手术人员
由我院科主任或专家担任,在不影响本院工作的前提下前往。
5、会诊时间
(1)科内会诊时间
由本科主任根据情况自行按排。
(2)科间会诊
在接到会诊单2小时内完成,如需专科会诊的病情较轻的患者,可由医护人员带领到专科会诊。
(3)急诊会诊
必须在接到书面申请单后10分钟到达会诊科室,病情特别紧急会诊必须在接到书面申请单或电话后10分钟到达会诊科室,不得延误。
(4)院内会诊
在接到书面申请单后12个小时内完成。
(5)院外会诊
应有临床部与院外受邀请单位协商后确定时间。
(6)赴院外会诊或手术时间
应由临床部确定。
6、会诊记录
所有会诊均由主管医生填写会诊申请单,汇报病情。受邀会诊医生会诊完毕后,要在会诊患者病历中详实记录会诊记录,会诊记录上要有会诊医生的手写签名,并归档到病案中。
会诊制度9
为做好我院外请专家的管理工作,根据医院发展和管理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一、外请专家的目的
1、外请专家是医院为提高医疗业务水平、解决业务急需、加强学科建设,而聘请的各学科专家和顾问。临时来院进行学术交流、学术报告和举办各类讲座的专家不在其列。
2、外请专家的范围一般限于临床、医技科室中业务技术紧缺、薄弱或重点发展的专业。
3、充分发挥外请专家在学科建设、拓展业务和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为建设重点学科、培养年轻医师和为“三级医院”创建做准备、打基础。
二、被请的专家条件
1、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名望,如省级医院的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
2、拟请用专家的专业必须与所请学科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3、每个学科原则上可聘请一名专家指导本学科的建设与发展,优先考虑重点学科的.专业。
三、聘用专家的任务
1、指导学科建设,使所在学科尽快挺高一定质量水平;
2、定期为我院医师和实习生举办专题讲座,对科室负责人进行具体指导;
四、聘用专家的待遇
1、聘用专家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发给一定津贴,具体以双方洽谈数目为准;
2、专家津贴由医院根据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情况决定。
3、聘用专家由医院提供住宿,并配备生活用品;
4、外请专家来我院往返旅差费等费用均由我院按有关规定予以报销。
五、聘用专家的管理
1、聘用专家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未经科教科批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许诺请用条件和待遇;
2、聘用专家由科教科和科室共同负责管理,我院对所请专家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保留备案。我院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继续聘请。
会诊制度10
(1) 专科护理会诊
1) 高级责任护士以上人员具备申请会诊和参与会诊资质。申请会诊需要填写“护理会诊单”。
2)病区遇有本专科不能解决的护理问题时,应由病区或科部组织跨病区、多专科的护理会
诊。并明确提出护理会诊目的和解决的问题,必要时护理部负责协调。
3)护理会诊由专科护士或护士长主持,相关专业护士及病区相关护理人员参加,认真进行
讨论,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或进行调查研究。
4) 进行会诊必须事先做好准备,负责的科室应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做出书面摘要,并事先发给参加会诊的人员,预做发言准备。
5) 参加会议的人员应根据会诊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认真准备。讨论时由高级责任护士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护理等方面的问题,参加人员对护理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并提出会诊意见和建议。
6) 会诊结束时由专科护士或病区护士长总结,对会诊过程、结果进行记录并组织临床实施,观察护理效果。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可以立项专门研究。
7)会诊结束后,由主持会诊的高级责任护士或专科护士在“护理会诊单”上填写会诊意见,并有签名。
(2) 疑难病例护理会诊
1) 病区收治疑难病例时,应及时提出申请,由科护士长组织护理会诊。内容主要是正确评估患者,发现正确的护理问题和对病情转归的判断,提出有效的护理措施及需注意的问题,根据临床需要随时进行护理会诊,并在护理会诊单中按要求记录。
2) 对特殊病例或典型病例,可由护理部负责组织全院性的护理会诊。会诊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会诊结束时应提供书面的会诊意见。
会诊制度11
一、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一)医院成立由分管院长、护理部主任(副主任)、科护士长组成的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护理质量管理目标及各项护理质量标准制定并对护理质量实施控制与管理。
(二)护理质量实行护理部、果断收藏科室、病区三级控制和管理。
1、病区护理质量控制组(Ⅰ级):由2-3人组成,病区护士长参加并负责。按照质量标准对护理质量实施全面控制,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分析,制定改进措施。检查有登记、记录并及时反馈,每月填写检查登记表及护理质量月报表报上一级质控组。
2、科护理质量控制组(Ⅱ级):由3-5人组成,科护士长参加并负责。每月有计划地或根据果断收藏科室护理质量的薄弱环节进行检查,填写检查登记表及护理质量月报表报护理部控制组,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并落实。
3、护理部护理质量控制组(Ⅲ级):由8-10人组成,护理部主任参加并负责。每月按护理质量控制项目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的对各病区护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填写检查登记表及综合报表。及时研究、分析、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每月在护士长会议上反馈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三)建立专职护理文书终末质量控制督察小组,由主管护师以上人员承担负责全院护理文书质量检查。每月对出院患者的体温单、医嘱单、护理记录单、手术护理记录单等进行检查评价,不定期到临床果断收藏科室抽查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护理文书书写质量,填写检查登记表上报护理部。
(四)对护理质量缺陷进行跟踪监控,实现护理质量的持续改进。
(五)各级质控组每月按时上报检查结果,科及病区于每月30日以前报护理部,护理部负责对全院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填写报表并在护士长例会上反馈检查评价结果。
(六)护理部随时向主管院长汇报全院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护理质量分析会,每年进行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总结并向全院护理人员通报。
(七)护理工作质量检查考评结果作为各级护理人员的考核内容。
二、病房管理制度
(一)在科主任的领导下,病房管理由护士长负责,科主任积极协助,全体医护人员参与。
(二)严格执行陪护制度,加强对陪护人员的管理,积极开展卫生宣教和健康教育。主管护士应及时向新住院患者介绍住院规则、医院规章制度,及时进行安全教育,签署住院患者告知书,教育患者共同参与病房管理。
(三)保持病房整洁、舒适、安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
(四)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应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五)工作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工作时间内必须按规定着装。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病房内不准吸烟,工作时间不聊天、不闲坐、不做私事。治疗室、护士站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原则上,工作时间不接私人电话。
(六)患者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给患者使用,出院时清点收回并做终末处理。
(七)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八)定期召开公休座谈会,听取患者对医疗、护理、医技、后勤等方面的意见,对患者反映的问题要有处理意见及反馈,不断改进工作。
(九)病房内不接待非住院患者,不会客。值班医生与护士及时清理非陪护人员,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严禁散发各种传单、广告及推销人员进入病房。
(十)注意节约水电、按时熄灯和关闭水龙头,杜绝长流水,长明灯。
(十一)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两次,每周大清扫一次。病房卫生间清洁、无味。
三、抢救工作制度
(一)定期对护理人员进行急救知识培训,提高其抢救意识和抢救水平,抢救患者时做到人员到位、行动敏捷、有条不紊、分秒必争。
(二)抢救时做到分工明确,密切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
(三)每日核对抢救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各种急救药品、器材及物品应做到“五定”: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专人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抢救物品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必须处于应急状态。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保证在有效期内使用。
(四)参加抢救人员必须掌握各种抢救技术和抢救常规,确保抢救的顺利进行。
(五)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准确、及时填写患者护理记录单,记录内容完整、准确。
(六)严格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在抢救患者过程中,正确执行医嘱。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执行前必须复述一遍,确认无误后再执行;保留安瓿以备事后查对。及时记录护理记录单,来不及记录的于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七)抢救结束后及时清理各种物品并进行初步处理、登记。
(八)认真做好抢救患者的各项基础护理及生活护理。烦躁、昏迷及神志不清者,加床档并采取保护性约束,确保患者安全。预防和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四、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特级护理:
(一)使用对象:
1.病情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2.重症监护患者;3.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4.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5.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6.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7.其他有生命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二)护理要点:
1.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3.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5.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6.实施床旁交接班。
一级护理:
(一)使用对象: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2.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4.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二)护理要点:
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二级护理
(一)使用对象:
1.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2.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二)护理要点:
1.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三级护理:
(一)使用对象:
1.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2.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二)护理要点:
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五、护理交接班制度
(一)病房护士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值班人员履行各班职责护理患者。
(二)每天晨会集体交接班,全体医护人员参加,一般不超过15分钟。由夜班护士详细报告重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危及新入院患者的病情、诊断及护理等有关事项,护士长根据报告作必要的总结,扼要的布置当天的工作。
(三)交班后,由护士长带领接班者共同巡视病房,对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危重患者、手术后患者、待产妇、分娩后、小儿患者以及有特殊情况的患者进行床头交接班。
(四)对规定交接班的毒、麻、剧、限药品及医疗器械、被服等当面交接清楚并签字。
(五)除每天集体交接班外,各班均需按时交接。接班者应提前10-15分钟到果断收藏科室,清点应接物品,阅读交接班报告和护理记录单。交班者向接班者交清患者病情,并对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危重、手术、小儿患者及新入院患者进行床头交接。未交接清楚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凡因交接不清所出现的问题由接班者负责。
(六)值班者在交班前除完成本班各项工作外,需整理好所用物品,保持治疗室、护士站清洁,并为下一班做好必要的准备。
(七)交班内容
患者的心理情况、病情变化、当天或次日手术患者及特殊检查患者的准备工作及注意事项。当天患者的总数、新入院、出院、手术、分娩、病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危、死亡、转科(院)等及急救药品器械、特殊治疗和特殊标本的留取等。
(八)交班方法
1、文字交接:每班书写护理记录单,百思特网进行交班。
2、床头交接:与接班者共同巡视病房,重点交接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危重及大手术患者、
老年患者、小儿患者及特殊心理状况的患者。
3、口头交接:一般患者采取口头交接。
六、查对制度
(一)处理医嘱、转抄服药卡、注射卡、护理单等时,必须认真核对患者的床号、姓名,执行医嘱时应注明时间并签字。医嘱要班班查对,每天总查对。每周大查对一次,护士长参加并签名。每次查对后进行登记,参与查对者签名。
(二)执行医嘱及各项处置时要做到“三查”、“七对”。
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对;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时间、用法、浓度。
(三)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抢救时医师可下达口头医嘱,护士执行时必须复诵一遍,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确定无误后执行,并暂保留用过的空安瓿。抢救结束后及时补开医嘱(不超过6小时)。
(四)输血:取血时应和血库发血者共同查对。
三查:血的有效期、血的质量及输血装置是否完好;
八对:姓名、床号、住院号、瓶(袋)号、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液种类及剂量。
在确定无误后方可取回,输血前由两人按上述项目复查一遍。输血完毕应保留血袋12-24小时,以备必要时查对。将血袋上的条形码粘贴于交叉配血报告单上,入病历保存。
(五)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药瓶标签上的药名、失效期、批号和药品质量,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使用。摆药后须经两人查对后再执行。
(六)抽取各种血标本在注入容器前,应再次核对标签上的各项内容,确保无误。
(七)手术查对制度
1、六查十二对:
六查:(1)到病房接患者时查(2)患者入手术间时查(3)麻醉前查(4)消毒皮肤前查(5)开刀时查(6)关闭体腔前后查。
十二对:科别、床号、姓名、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性别、年龄、住院号、手术间号、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所带物品药品、药物过敏史及有无特殊感染、手术所用灭菌器械、敷料是否合格及数量是否符合。
2、手术取下标本,巡回护士与手术者核百思特网对无误后方可与病理检验单一并送检。
3、手术标本送检过程中各环节严格交接查对,并双方签字。
(八)供应室查对制度
1、回收器械物品时:查对名称、数量,初步处理情况,器物完好程度。
2、清洗消毒时:查对消毒液的有效浓度及配制浓度;浸泡消毒时间、酶洗前残余消毒液是否冲洗干净。
3、包装时:查对器械敷料的名称、数量、质量、湿度。
4、灭菌前:查对器械敷料包装规格是否符合要求,装放方法是否正确;灭菌器各种仪表、程序控制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5、灭菌后:查试验包化学指示卡是否变色、有无湿包。植入器械是否每次灭菌时进行生物学监测。
6、发放各类灭菌物品时:查对名称、数量、外观质量、灭菌标识等。
7、随时查供应室备用的各种诊疗包是否在有效期内及保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8、一次性使用无菌物品:要查对批批检验报告单,并进行抽样检查。
9、及时对护理缺陷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改进。
七、给药制度
(一)护士必须严格根据医嘱给药,不得擅自更改,对有疑问的医嘱,应了解清楚后方可给药,避免盲目执行。
(二)了解患者病情及治疗目的,熟悉各种常用药物的性能、用法、用量及副作用,向患者进行药物知识的介绍。
(三)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
七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用法、时间。
(四)做治疗前,护士要洗手、戴帽子、口罩,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五)给药前要询问患者有无药物过敏史(需要时作过敏试验)并向患者解释以取得合作。用药后要注意观察药物反应及治疗效果,如有不良反应要及时报告医师,并记录护理记录单,填写药物不良反应登记本。
(六)用药时要检查药物有效期及有无变质。静脉输液时要检查瓶盖有无松动、瓶口有无裂缝,液体有无沉淀及絮状物等。多种药物联合应用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七)安全正确用药,合理掌握给药时间、方法,药物要做到现配现用,避免久置引起药物污染或药效降低。
(八)治疗后所用的各种物品进行初步清理后,由中心供应室回收处理。口服药杯定期清洗消毒备用。
(九)如发现给药错误,应及时报告、处理,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向患者做好解释工作。
八、护理查房制度
(一)护理部主任查房
1、护理部主任每日随时轮流巡回查房,查护士劳动纪律,无菌技术操作,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以重病护理、消毒隔离、服务态度等为主要内容,并记录查房结果。
2、每月进行专科护理大查房一次,有详细查房结果。
3、选择好疑难病例、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危重患者或特殊病种进行查房。事先通知病房所查房内容,由病房护士长指定报告病例的护理人员进行准备,查房时要简单报告病史、诊断、护理问题、治疗护理措施等,查房完毕进行讨论,并及时修订护理计划。
4、每月按护理工作要求,进行分项查房,严格考核、评价,促使护理质量达标。
1、每日上午巡视病房,查病房秩序和护士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
2、每两周进行一次专科护理业务查房,方法同护理部主任查房的要求。
3、定期抽查护理表格书写情况和各种表格登记情况。
(三)护士长查房
1、护士长随时巡视病房,查各班护士职责执行情况、劳动纪律、无菌操作规程等执行情况。
2、每两周一次护理业务查房,典型病例或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危重患者随时查房。并做好查房记录。
3、组织教学查房,有目的、有计划,根据教学要求,查典型病例,事先通知学员熟悉病历及患者情况,组织大家共同讨论,也可进行提问,由护士长做总结。
(四)参加医生查房:
病区护士长或责任护士每周参加主任或果断收藏科室大查房,以便进一步了解病情和护理工作质量。
(五)有条件的医院,开展主任(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护师三级业务查房。
九、患者健康教育制度
(一)护理人员对住院及门诊就诊患者必须进行一般卫生知识的宣教及健康教育。
(二)健康教育方式
1、个体指导:内容包括一般卫生知识,如个人卫生、公共卫生、饮食卫生;常见病、多发病、季节传染病的防病知识;急救常识、妇幼卫生、婴儿保健、计划生育等知识。在护理患者时,结合病情、家庭情况和生活条件做具体指导。
2、集体讲解:门诊患者可利用候诊时间,住院患者根据作息时间。采取集中讲解、示范、模拟操作相结合及播放电视录象等形式进行。
3、文字宣传:以黑板报、宣传栏、编写短文、健康教育处方、图画、诗歌等形式进行。
(三)对患者的卫生宣教要贯穿患者就医的全过程。
1、门诊患者在挂号、分诊、诊治等各环节均应有相应的卫生知识宣传。
2、住院患者在入院介绍、诊治护理过程、出院指导内容中均应有卫生常识及防病知识的宣教。住院患者的宣教要记录在健康教育登记表中,并及时进行效果评价,责任护士及患者或家属签名。
十、护理会诊制度
(一)凡属复杂、疑难或跨果断收藏科室和专业的护理问题和护理操作技术,均可申请护理会诊。
(二)科间会诊时,由要求会诊果断收藏科室的责任护士提出,护士长同意后填写会诊申请单,送至被邀请果断收藏科室。被邀请果断收藏科室接到通知后两天内完成(急会诊者应及时完成),并书写会诊记录。
(三)科内会诊,由责任护士提出,护士长或主管护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并进行总结。责任护士负责汇总会诊意见。
(四)参加会诊人员原则上应由副主任护师以上人员,或由被邀请果断收藏科室护士长指派人员承担。
(五)集体会诊者,由护理部组织,申请果断收藏科室主管护士负责介绍患者的病情,并认真记录会诊意见。
十一、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一)护士在进行各项诊疗护理活动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姓名、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性别、床号三项内容确认患者身份,不得仅以床号作为识别的依据。
(二)手术病人、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以及小儿和一级护理的病人,均使用“腕带”作为操作前识别病人身份的重要标识。护士在使用腕带时,实行“双核对”(腕带与床头卡同时核对),准确识别患者身份。
(三)使用腕带前向病人或家属做好宣教,使患者或家属认识到使用腕带的目的及重要性。
﹙四﹚填入腕带的识别信息必须由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腕带内容填写要求字迹清晰、准确规范,项目包括:病区、床号、姓名、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性别、年龄、住院号、诊断等。
﹙五﹚在病房、手术室、ICU之间转运交接病人时,除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患者身份的标识外,严格按照交接程序进行交接,填写交接登记本,双方签名。
﹙六﹚手术当日,手术室人员应与病区护士共同核对患者腕带标识上的内容,并与病历、患者或者家属核对,无误后方能送入手术间;麻醉前、手术开始前,巡回护士、麻醉医师、手术医师共同核对患者手术部位等;术毕手术室护士应与病区护士认真核对腕带、病历,做好病人、病情、药品及物品的交接,核对无误后方可离开。
十二、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一)果断收藏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确保治疗、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护理部定期检查考核。
(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坚持医嘱班班查对,每天总查对,护士长每周总查对一次并登记、签名。
(三)毒、麻、限、剧药品做到安全使用,专人管理,专柜保管并加锁。保持固定基数,用后督促医师及时开处方补齐,每班交接并登记。
(四)内服、外用药品分开放置,瓶签清晰。
(五)各种抢救器械保持清洁、性能良好;急救药品符合规定,用后及时补充,专人管理,每周清点两次并登记;无菌物品标识清晰,保存符合要求,确保在有效期内。
(六)供应室供应的各种无菌物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
(七)对于所发生的'护理差错,果断收藏科室应及时组织讨论,并上报护理部。
(八)对于有异常心理状况的患者要加强监护及交接班,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九)工作场所及病房内严禁患者使用非医院配置的各种电炉、电磁炉、电饭锅等电器,确保用电安全。
(十)制定并落实突发事件的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应急处理预案和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危重患者抢救护理预案。
十三、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建立不良事件报告登记本和护理不良事件上报登记表,内容包括:皮肤压疮、患者跌倒、导管滑脱、意外伤害、用错药、打错针等护理事件。
﹙二﹚一旦发生不良事件后,当事人应立即向护士长报告、护士长及当事人第一时间做好病人及家属的安抚工作,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由于不良事件造成的不良后果。
﹙三﹚护士长及时组织人员对不良事件进行调查,针对具体情况,组织果断收藏科室有关人员开展讨论,进行原因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百思特网,并进行详细的记录。同时填写《护理不良事件上报登记表》,记录护理不良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后果、处理及防范措施,上报科护士长和护理部。
﹙四﹚果断收藏科室在组织调查护理不良事件过程中,应当专人保管相关病案和资料,任何人不得涂改、伪造、隐藏、丢失,违者按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五﹚一般不良事件发生后要求24小时内报告;重大不良事件,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的同时立即报告护理部及医教办。对发生不良事件的果断收藏科室和个人有意隐瞒不报者,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十四、病房一般消毒隔离管理制度
(一)病房内收住患者应按感染与非感染性疾病分别收治,感染性疾病的患者在患者一览表卡片上做标记。
(二)医务人员进入感染患者房间,应严格执行相应疾病的消毒隔离及防护措施,必要时穿隔离衣、戴手套等。
(三)一般情况下,病房应定时开窗通风,每日2次。地面湿式清扫,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发现明确污染时,应立即消毒。患者出院、转院、转科、死亡后均要进行终末消毒。
(四)患者的衣服、被单每周更换一次。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及时更换,在规定地点清点更换下的衣物及床单元用品。
(五)医护人员在诊治护理不同患者前后,应洗手或用手快速消毒剂擦洗。
(六)各种诊疗护理用品用后按医院感染管理要求进行处理,特殊感染的患者采用一次性用品,用后装入黄色塑料袋内并粘贴标识,专人负责回收。
(七)对特殊感染患者要严格限制探视及陪护人员,必要时穿隔离衣裤、戴口罩及帽子。
(八)患者的餐具、便器固定使用,特殊感染患者的排泄物及剩余饭菜,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各种医疗废物按规定收集、包装、专人回收。
(十)病房及卫生间的拖把等卫生清洁用具,要分开使用,且标记清楚。用后消毒液浸泡,并清洗后晾挂备用。
(十一)患者的床头柜用消毒液擦拭,做到一桌一巾,每日1-2次。病床湿式清扫,做到一床一巾,每日1-2次。
(十二)重点部门:如手术室、中心供应室、产房、重症监护室(ICU、CCU、NICU等)、导管介入治疗室、内镜室、口腔科、透析室等执行相应部门的消毒隔离要求。
(十三)特殊疾病和感染者按相关要求执行。
护理核心制度
果断收藏
护理会诊制度(果断收藏
01
护理部工作制度
1.全面负责医院护理行政管理、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护理人力资源管理和护理质量管理,根据医院工作计划和总体要求,拟定全院护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建立并督促落实各项护理管理制度、各级护士岗位职责、护理工作流程、疾病护理常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常用护理技术操作规程等。
3.科学合理配备全院护理人力及应急状态护理人力资源调配。
4.完善各种质量检查评价标准,对医院护理质量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讨论、果断收藏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促进护理质量的持续改进。
5.落实医院护理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对护理人员实施培训、考核、奖罚,对各级护理管理人员进行培养。
6.定期组织护理部例会、护士长例会,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法规及质量安全管理,督导全院护理工作的开展。
7.关心全院护士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充分调动护士的工作积极性。
8.负责护理文件档案管理,严格保密制度。
02
护理工作会议制度
1.护理部部务会议:由护理部主任主持,护理部成员参加,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工作。
2.护士长例会:由护理部正、副主任主持,护理部成员及所有护士长参加。传达上级指示,总结上月护理工作,对护理质量情况进行讲评分析。
3.护士会:护士长主持,全科护士参加,传达医院及护理部会议精神,总结上月工作并布置本月工作。
4.晨会:由护士长主持,护士参加,小结前一天护理工作,并布置当天工作重点。
5.护患沟通会:由护士长或指定专人主持,收集患者对护理服务的意见与建议,并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03
护理查房制度
1.护理部主任(副主任)定期组织护理质量查房,由相关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参加,每月一次,有专题内容,检查岗位职责落实、规章制度、护理技术规范等落实情况,护理工作计划执行及服务态度等情况,保存原始资料,制定整改措施,追踪改进效果,记录完善。
2.护理部主任(副主任)经常到病房不定期检查护理质量,对护士长岗位职责落实情况及护理质量进行督导、沟通,及时了解、发现并解决问题,做好相关记录。
3.护理部组织全院护士长参加节假日及晚夜班查房,每周至少一次,了解全院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危、急、重症患者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查房中发现的问题,并做好记录,汇报护理部。
4.护士长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护理业务查房,对大手术、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危重、疑难、压疮、存在安全隐患的患者进行查房,护理部主任(副主任)有针对性地组织或参与果断收藏科室查房,对患者提出指导性意见,责任护士简要记录查房意见于护理记录单上。
5.护士长定期安排护理教学查房,每月1-2次,由护士长或带教老师组织,护生及护士参加,查房内容包括操作演示、案例点评、病例讨论等,查房情况记录于护理临床教学记录本上。
04
护理会诊制度
1.本专科不能解决的护理问题,需其他科进行指导的患者,由护士长向相应专科病房提出会诊申请(需要多科进行指导的患者,则向护理部提出),填写会诊申请单。
2.一般护理会诊:由被邀请的果断收藏科室指派具有相关能力的护士前往会诊,较为复杂的护理会诊,由护理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会诊。
3.及时组织会诊,一般会诊在24小时内完成,紧急会诊30分钟内进行。
4.责任护士负责介绍有关病情、治疗、护理等方面的问题,参加人员对护理问题进行充分讨论,提出会诊意见和建议。
5.做好会诊记录。对提出的会诊意见百思特网,简要记录于护理记录单并及时组织实施,观察护理效果。
05
护理新业务、新技术、新用具申报及准入制度
1.护理新业务、新技术、新用具是指在本单位从未开展过的护理业务、技术及未使用过的用具的临床应用。
2.申报的项目应在核准的执业诊疗科目内,严格遵守相关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诊疗规范和常规,不违背伦理道德。
3.申报的项目应根据医院实际需要,具有先进性、科学性、有效性和安全性,有利于提高护理质量、减轻护士劳动强度,促进患者康复。
4.护理新项目开展前应填写申报审批表,护士长写出申请报告经科主任签字同意后上报护理部,经护理部论证,报请院领导审批后方可开展。
5.项目申请人对项目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对项目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开展。
6.技能操作项目应征得患者本人的同意,严格遵守知情同意原则;置入性材料必须具备相关合格证书并留复印件存档备查。
7.护理新项目启动后,项目申请人要定期将实施情况向护理部汇报。
06
病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危患者报告制度
1.果断收藏科室收治病情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危重患者,责任护士应及时将病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危患者及需要护理部给予指导的病重患者填写“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危重患者报告登记表”向护理部报告。
2.护理部人员接到报告后,及时到现场评估患者情况,提出指导性建议或组织护理会诊,指导性意见或会诊意见由责任护士简要记入护理记录单。
3.护理部到现场指导人员在病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危患者报告表上记录时间并签名。
5.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危重患者报告登记表由护理部存档。
07
护理投诉管理制度
1.凡是在医疗护理工作中,因护理质量、护士态度等原因而引起患者和家属的不满,并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反映到护理部或有关部门反百思特网映到护理部的意见,均为护理投诉。
2.护理部设专人接待护理投诉,认真倾听投诉者意见,使患者有机会陈诉自己的观点,耐心安抚投诉者,并做好投诉记录,记录时间要具体。
3.接待投诉人员要做到耐心细致,认真做好解释说明工作,避免引发新的冲突。
4.护理部设有护理投诉专项记录本,记录投诉事件的发生原因、分析和处理经过及整改措施。
5.护理部接到包括来信、来访、电话等任一途径的投诉后,应尽快予以调查核实并进行信息反馈,告知有关的护士长,护士长应立即在科内组织护士认真分析事发原因、总结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6.投诉经核实后,护理部根据事件情节严重程度,依据医院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7.护理部每月在全院护士长会上总结、分析投诉事件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08
护理人员在职培训管理制度
1.由分管教学、在职培训的护理部副主任具体负责,建立在职培训管理组织,制定全院护理人员在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各果断收藏科室根据本专科特点和临床实际制定本果断收藏科室护士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即对护士进行分层次、分岗位、分专科、多样化、针对性的培训。
3.培训形式包括在职学历教育、外出进修、短期轮训、业务学习、专题讲座、学术交流、专科护士规范化培训、岗前教育、疑难病例讨论会或护理业务与教学查房、操作示范等。
4.培训内容包括三基(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专科知识、急救知识、新业务、新技术、法律法规、操作技能、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护理管理知识等。
5.根据培训计划,护理部组织全院护士学习≥10次/年;科内组织业务学习每月1次;新护士岗前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1周;全院护士院内培训率达到90%。
6.培训考核分院、科两级进行,护理部制定具体的培训考核方法,按年龄和职称分层次进行,各果断收藏科室成立由护士长担任组长的考核小组,负责监督培训计划落实、组织考核,发现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和整改。每年院级三基理论考核2-6次、操作考核2次,要求护士三基参考率达95%以上,合格率达90%以上(理论考试合格分为60分,技能考核合格分为85分)。
(一)岗前培训
1.培训目的与目标:医院和护理部对新分配、新调入护士进行为期一周的上岗前培训,使其理论联系实际,巩固专业思想,尽快熟悉环境,完成角色转换。
2.培训内容:包括公共知识岗前培训和护理专业基础培训。
(1)公共部分的岗前培训,内容包括医德规范教育、医院工作各种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医院情况介绍等。
(2)专业基础培训,包括护理制度、护士素质、护士行为守则、岗位职责、护理安全和风险教育、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护理文书书写、护理质量标准、健康教育方法和急救护理、常用护理操作技术和抢救技术等。
3.培训结束后进行理论和操作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二)毕业后规范化培训
在护理部领导下,由护理教育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各相关专科参与和协助执行。护士毕业后规范化培训依据不同学历层次分阶段进行。注册护士均应接受规范化培训,周期为2-5年,本科毕业后2年,专科毕业后3年,中专毕业后5年内完成护士规范化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急救知识与技术、综合能力、医德医风等。
考核方法:护理教育管理小组按照培训计划对临床护士进行阶段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阶段考核可每季度或半年进行一次。修完培训计划中的全部内容后方可参加综合能力考核。考核应与临床护理工作质量、患者的满意度等相结合。
(三)、层级培训
1.初级护理人员培训重点(包括护士与护师,与护士毕业后规范化培训相结合
(1)培训目的:熟练掌握基础护理理论知识、操作技术和专科护理知识及专科护理技能。
(2)培训内容:职业道德与服务礼仪、常用护理技术与急救技术、常见药物作用及不良反应、常规检查与治疗、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专科常见疾病护理与健康教育、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护理文书书写、法律法规等。
2.中、高级护理人员培训重点(包括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
(1)培训目的:定向培养,在发挥其专业的基础上,不断强化知识更新,使之能在临床护理、教学、科研中起到骨干作用。
(2)培训内容:重症及疑难患者护理、护理科研、教学与临床带教、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危机管理与处理、分析与处理问题的能力、护理查房、护理质控、健康教育等。
(四)护理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制度
新上岗的护理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护理管理干部岗位培训,所有护理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培训目的:培养护理管理人员的判断决策能力、护理质量管理及监控能力、领导组织能力、协调关系的技巧和处理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危机的能力。
2.培训内容:护理行政管理、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护理人力资源管理、护理质量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等。
3.培训方法:
(1)组织护理管理人员参加省厅及护理学会组织的护理管理干部培训班、管理知识专题讲座等。
(3)安排护理管理人员主持、组织或参加全院和科内护理查房与护理会诊,指导急、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危、重、疑难患者的抢救和护理,提高处理较复杂的护理问题的能力。
(4)选拔具有良好管理能力的护士长参加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
(5)参与专科护理新业务、护理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
(6)组织经验交流等。
(五)专科护士培训重点
专科性较强的护理岗位如急诊、手术室、血液净化、产科、新生儿科、消毒供应中心的护士,除完成护士规范化培训,接受层级培训外,还应接受相应专科的业务技术培训。
各专科培训重点如下:
1.急诊科护士
(1)院前急救。
(2)急救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基本理论与技能。
(3)常见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危急重症及创伤患者的急救护理。
(4)急诊患者病情观察与记录。
(5)急救仪器设备、物品及药品的使用与管理。
(6)急救药物的作用与不良反应。
(7)急救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
(8)急诊患者心理护理要点及沟通技巧等。
2.手术室护士:
(1)围术期护理基本知识和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基本理论。
(2)手术体位。
(3)手术常用器械、仪器设备及药品的正确使用。
(4)手术配合。
(5)手术标本管理。
(6)手术室患者安全管理。
(7)手术室区域管理、消毒隔离与感染控制。
(8)手术中突发事件的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应急处理。
(9)手术护理记录及规章制度等。
3.血液净化中心护士
(1)血液净化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2)血液净化血管通路的护理。
(3)血液净化患者常见护理问题、护理措施及健康教育。
(4)血液净化常见并发症及护理。
(5)净化病房区域管理、消毒隔离与医院感染控制。
(6)血液净化系统的管理。
4.产科护士
(1)围产期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2)相关法律、伦理。
(3)助产技术。
(4)新生儿急救技术。
(5)分娩期并发症及救治。
(6)母婴保健技术及健康制度。
(7)产科护理常规和规章制度。
(8)产房区域管理、消毒隔离与医院感染控制等。
5.新生儿科护士
(1)新生儿科设置与布局。
(2)相关制度与操作程序:新生儿科管理制度、工作制度、探视制度、配奶程序、沐浴程序等。
(3)医院感染防控:洗手和消毒技术、细菌培养标本的采集、隔离原则。
(4)正常新生儿特点与护理常规。
(5)新生儿日常护理知识如氧疗、生命体征监测等。
(6)常见疾病的病因、病理、临床表现及治疗。
(7)新生儿窒息、呼吸暂停等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危急症的处理。
(8)操作技术:建立静脉通道、复苏技术、经胃肠道喂养、采集血气标本等。
6.消毒供应中心护士
(1)消毒供应中心基本知识。
(2)消毒隔离与医院感染防控知识。
(3)可重复使用医疗器材的正确处理流程。
(4)清洗、消毒、灭菌方法的基本原理、正确选择与使用。
(5)消毒供应中心常用设备的性能、使用与保养。
(6)消毒供应中心物流管理与质量追溯。
(7)消毒供应中心监测要求与资料收集。
(六)、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1.参加护理继续教育,是护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2.继续护理教育以短期和业余学习为主,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疑难病例讨论、护理技术操作示教、授课、做学术报告、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进修等。
3.护理部负责医院护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与各果断收藏科室共同制定护理人员培训、进修计划,各果断收藏科室具体组织实施。
(七)护士外出进修培训制度
1.针对各专科的特点和工作需要,护理部每年有计划分批、分期选送表现优秀、有进取心的护理人员外出进修、学习,掌握先进仪器、设备的使用,学习新理论、新知识,引进新业务、新技术。
2.外出学习人员学习结束2周内将学习体会上交护理部,并汇报或推广运用所学知识和技术,护理部根据情况安排院内讲课。
3.护士长对果断收藏科室外出学习人员统筹安排,必须保证正常的护理工作不受影响。
4.护士长本人外出学习,须安排好果断收藏科室工作,选出外出期间果断收藏科室护理工作负责人,报护理部审核。
(八)、护理教学管理制度
1.百思特网护理部成立护理教学管理小组,建立由分管教学的副主任、教学组长、带教老师组成的临床教学管理体系。
2.选拔和培训有理论水平及教学能力的师资。
3.根据各护理院校实习大纲及教学计划,结合本院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果断收藏科室教学组长负责制定各层次人员实习计划和具体安排,有授课内容、出科考核及出科鉴定。
4.各果断收藏科室定期开展具有专科特色的小讲课、教学查房等教学活动。
5.定期组织教学质量评估,反馈并整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5.定期召开教学工作座谈会,征求护生、带教老师的意见,总结经验,及时反馈。
(九)、护理科研管理制度
1.护理部成立护理科研管理小组,由分管教学、在职培训的副主任负责,成员由科研能力较强的护士长、果断收藏护士组成。
2、护理部及时掌握本学科领域的国内外发展动态,定期组织学术讲座,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
3、遵循护理科研贴近临床及解决实际护理问题的原则,护理科研管理小组结合本院护理工作特点及医院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科研计划。对申报的科研项目进行充分论证,遵守科研道德,实事求是,不得剽窃他人成果。
4.严格执行科研计划,科研资料分类妥善保管,各种原始资料记录完整、真实、有据可查。科研设备、仪器专管专用,科研使用的剧毒药、易燃品符合安全规定。
5.鼓励护士撰写学术论文,对优秀科研论文给予奖励。
6.合理使用科研经费,专款专用,开支手续完备,符合规定。
(十)、护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护理部设专人负责管理,做到收集完整、分类合理、统计正确,保管安全、便于使用。
2.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整理,保持整洁完好。
3.建立护士业务技术档案。主要内容包括学历、经历、工作业绩、院内考核成绩以及在职培训等资料,作为奖惩、晋升的依据。
4.建立护理业务工作档案:包括计划、总结、月报表、文件、会议记录等,分类设档。
(十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1.护理部将护理应急队伍成员纳入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
2.对应急队伍成员进行抢救技能的培训与应急演练。
3.突发公共事件报告程序:
(1)护士发现或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时,应立即报告护理部或医院总值班。报告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伤情(人数、严重程度等)及已采取的救护措施等。
(2)护理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院领导报告,同时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应急处理预案。
4.护理会诊制度(护理核心制度)应急处理:
(1)服从院领导安排,积极进行相关准备,如调配人员组成应急抢救队伍,通知相关人员处于备战状态等。
(2)指定专人准备和落实应急医疗设备、器械、药品、通讯器材等,做好出发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3)在现场救护过程中,服从统一调配,互相配合,尽量将损害降到最低。
(4)及时收集、上报抢救工作情况,任务完成后及时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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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诊制度12
第一条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第二条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会诊医师应具备主治医师职称(急诊除外)。应邀医师一般应在当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第三条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原则上十分钟以到达).
第四条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向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第五条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和参加人员。一般由申请科室科主任主持,医务科派人参加。特殊情况应向分管院长报。
第六条邀请院外会诊:
(一)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或者患者要求等原因需要邀请上级医院会诊的,经治科室应当向患者说明会诊、费用等情况,征得患者或代理人同意后,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并发出书面会诊邀请函。内容:拟会诊患者病历摘要、拟邀请医师或者邀请医师的专业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会诊目的、理由、时间和费用等情况,并加盖医务科章。用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会诊邀请的`,应当及时补办书面手续。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出会诊邀请:
1、会诊邀请超出本单位诊疗科目或者本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2、本单位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不能为会诊提供必要的医疗安全保障的;
3、会诊邀请超出被邀请医师执业范围的。
第七条科内、院内及邀请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会诊医师要详细检查,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第八条会诊意见科室经治医生要结合病人情况采纳,不能采纳的要说明理由。
第九条会诊时,经治医师必须陪同会诊医师查看病人并简要介绍诊疗情况。
会诊制度13
一、在护理工作中遇到疑难、危重病例或护理操作及护理新技术推广等本专业不能解决的护理问题时,需要其他科或多科进行护理会诊的患者。
二、填写护理会诊记录单,注明患者一般资料,请求护理会诊的理由等。护理会诊单按照要求填好,经护士长签字,送至被邀请科室,然后电话通知护理部质控组。
三、会诊地点常规设在申请科室。
四、会诊时,按照护理程序对患者做全面详细的评估并对已实施的护理措施加以评价,对需要解决的.护理问题用科学的护理理论给予合理解释和指导。护理会诊的意见由会诊人员写在护理会诊单上并签全名。
五、会诊者必须符合会诊内容要求的资格,由专科护士或护士长选派的主管护师以上人员负责,以保证会诊的质量。
六、一般会诊在12小时内完成,不过夜;急诊会诊随叫随到。
七、会诊分为:
1、科内会诊:由病区责任护士或护理组长提出,也可由护士长在查房巡视过程中发现符合会诊条件的病例召集本科相关人员参加讨论并制定出相应的护理措施;
2、邀请相应专科会诊(科间会诊)。
八、不论是科内会诊还是科间会诊,会诊提出的护理措施必须体现在护理记录单中。
九、各科室应保存护理会诊记录,护理部每月对会诊资料进行动态评估和质量分析。
十、若科间会诊未能解决患者的健康问题时,护士长应及时向护理部提出书面申请,由护理部组织全院会诊。
会诊制度14
会诊制度
一、科内会诊: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好处的病例,由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医务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进一步明确诊断和统一诊疗意见。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分析诊疗状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二、科间会诊:是指医院各科室因医疗需要而要求某一个科室给予的会诊。
1、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并填写会诊单,本医疗组主治及以上医师审查签字。应邀医师务必为主治医师以上人员,一般会诊在两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
2、会诊医师不能确诊或遇到不能处理的问题,应主动请本科上级医师再次会诊。请会诊科室医师认为会诊未能确诊时,也可主动提出再次请会诊医师的上级医师会诊。
3、同一科室会诊同一病人两次以上仍不能解决诊疗问题,原则上应由科室正副科主任会诊,并不得再收取会诊费。
4、超过5个专业及两次本专业会诊未能解决问题时及时申请全院会诊。
5、医务处有权指定有关会诊医师,被指定的会诊医师,应以抢救患者为第一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三、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务必随请随到。急救时应在接到邀请会诊的通知(电话)楼内5分钟内,楼间10分钟内到达急救现场。会诊时,申请医师务必在场配合会诊抢救工作。
四、全院会诊:是指由科室根据病情需要或患者与家属自己提出的要求医院组织相关科室参加的群众会诊。
1、需要全院会诊的病例,原则上先由全科讨论,如仍不能确定诊断或治疗时,可向医务处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填写患者基本病情、会诊理由、要求解决的`问题及所邀请的会诊科室,经科主任审查签字后上报医务处,医务处同意,确定会诊时间,再由医务处具体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会诊一般由科主任主持,医务处主管人员参加。
2、参加会诊医师务必是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
五、派出会诊:请会诊的医院务必持盖有该院医务处公章的介绍信、会诊单与医务处联系,并办理会诊手续。医务处根据会诊要求,通知科主任安排会诊医师。如果请会诊的医院点名会诊,科主任尽可能安排被点名医师前去会诊。派出急会诊应告知总值班或值班的院级领导。任何医师不允许私自外出会诊。违章者,发生任何意外,由外出应诊医师本人承担。
六、外请专家会诊:凡因患者病情需要邀请外地医疗机构的专家会诊或手术,严格依照《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和《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科室应提前三天写出正式书面申请单,包括会诊或手术病人病历摘要、拟邀请医师姓名、会诊或手术时间等资料,递交医务处(急会诊须征得医务处或主管院长同意)。经审批同意后,由医务处向拟邀请专家医师所在医院医务处递交申请单,并通知手术室,无医务处通知手术室将不予安排手术。(具体规定详见《宁夏医学院附属医院外国医师来院行医管理规定》及《宁夏医学院附属医院关于邀请外地专家会诊或手术的管理规定(试行)修订》)
七、会诊费管理:会诊费依照当时物价标准收取。由请会诊科室以会诊费记入患者住院帐单,并向被请会诊医师出具会诊凭据。会诊医师持会诊凭据每月底由科室统一登记造册并将原始凭据一起交到质控办,质控办将会诊费从请会诊的科室的支出中扣除。月底统一结算,将会诊费发给会诊医师本人。
八、会诊人员应认真负责,切忌敷衍了事,严禁迟到、缺席。
会诊制度15
一、科内会诊
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意义的所有病例,都可由主治医师主动提出,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卫生技术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以进一步明确和统一诊疗意见。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分析诊疗情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二、科间会诊
(一)门诊会诊
根据病情,若需要他科会诊或转专科门诊者,须经本科门诊年资较高的医师审签,由病人持诊疗卡片和门诊病历,直接前往被邀科室会诊。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诊疗卡或门诊病历上,并同时签署全名;
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病人可回转给邀请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二)病房会诊
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所见、以及初步诊断、会诊目的与要求,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主治医师签字后,及时送往会诊科室。被邀请科室按申请科的要求,派主治医师或指定医师据病情在24小时内完成会诊。会诊时经治医师应陪同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共同研究治疗方案,同时表示对被邀医师的'尊敬。会诊医师应以对病人完全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会诊,并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病历上。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病例,应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作出诊疗并提出具体意见,供兄弟科室参考。对待病人不得敷衍了事,更不允许推诿扯皮延误治疗。申请会诊尽可能不迟于下班前一小时(急症例外)。
三、急诊会诊
对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的病人,由经治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在特别情况下,可电话邀请。会诊医师应10分钟内到达申请科室进行会诊。会诊时,申请医师必须在场,配合会诊抢救工作。
四、院内会诊
疑难病例需多科会诊者,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邀请有关医师参加。一般应提前1-2天将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及邀请会诊人员报医务科。医务科确定会诊时间,并通知有关科室及人员。会诊由申请科室的科主任主持,医务科参加。主治医师报告病历,必要时院长参加。经治医师作会诊记录,并认真执行会诊确定的诊疗方案。
五、院外会诊
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可聘请外院专家来院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申请,医务科同意,报请院长批准。医务科与有关医院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及需解决的疑难问题,并负责安排接待事宜。会诊由科主任主持。院长、医务科长参加。主治医师报告病情,分管住院医师作会诊记录。需转外院会诊者,经本科科主任审签,医务科批准,持介绍信前往会诊。外出会诊要带全有关医疗资料,并写明会诊目的及要求。院外会诊亦可采取电话会诊或书面会诊的形式,其程序同前。
六、外出会诊
外院邀请本院会诊者,根据申请会诊医院的要求,医务科派学有专长、临床经验丰富的人员前往会诊,按《外出会诊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会诊时要耐心听取病情汇报,认真细致地检查病人,科学地、实事求是地提出诊疗意见,供兄弟医院参考。要谦虚谨慎、杜绝高傲自大;
要严肃认真,克服粗疏作风,防止不良倾向。
七、会诊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会诊科应严格掌握会诊指征。
(二)切实提高会诊质量,做好会诊前的充分准备,专人参加。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历,与会人员要仔细检查。认真讨论,充分发扬技术民主,所有参加会诊的人员不论职称、年资,讨论问题时一律平等,要畅所欲言,以提出明确的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遇有意见分歧,一面查阅资料,继续研究,一面独立思考,综合分析会诊意见,由上一级医师或科主任提出诊疗方案。
(三)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绝按正常途径邀请的各种会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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