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表管理制度

时间:2025-01-08 12:44:40 制度 我要投稿

仪表管理制度15篇(热门)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仪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仪表管理制度15篇(热门)

仪表管理制度1

  1.0目的

  保持安管员上岗时的良好形象,展示安管员的精神面貌。

  2.0适用范围

  xx山庄管家服务中心安全管理部全体员工。

  3.0职责

  3.1中心经理、安全管理部主管、班长负责对全体安管员仪容仪表进行监督检查。

  4.0规定

  4.1举止文明、大方、得体,精神抖擞。

  4.2穿着统一制服,佩带工作牌,服装整齐干净(凡配带不齐者,不得上岗)。

  4.3不准披衣、敞怀、挽袖、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脚。

  4.4安管员下班后仍穿着工作服的必须遵守仪容仪表规定,离开小区不得穿工作服。

  4.5头部毛发要整洁,男士前额发不得遮盖眼眉,鬓角发不得超过耳屏,脑后发不得触及衣领,胡须长不得超过一毫米,鼻毛不得长出鼻孔。女士不得涂脂抹粉,涂有色指甲油。安管员不得留长指甲,男士指甲长不超过指尖一毫米,女士不超过指尖三毫米。

  4.6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得弯腰驼背,东歪西倒,前倾后仰;不得伸懒腰、袖手、背手、叉腰或将手插入衣(裤)袋;不准边执勤边吸烟、吃零食,搭肩挽臂。

  4.7上岗前不得喝酒、吃有异味食物。

  4.8不得佩戴饰物,口袋内不宜装过多物品。

  4.9不得哼歌曲、吹口哨。

  4.10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4.11经常检查并保持良好的`仪表,但不得当众整理个人衣物。

  4.12不得将任何物件夹于腋下。

  4.13不抓头、搔痒、掏耳、挖鼻孔,不得敲桌椅或玩弄其他物品。

  4.14打领带时,大箭头以盖住腰带扣为准,领带夹夹在第三、四衣扣之间。

  4.15在集体活动时,如训练、紧急集合、外出交流、学习、比赛等,要穿戴整齐统一,必须整队集合,安管员动作要迅速,跑步入队。集合完毕,指挥员要检查队容仪表,下达整理服装的口令,凡未达到要求,精神不振者不能参加集体活动,行进中以齐步或跑步方式前进。

  4.16在执勤巡逻中须步姿端正,两人并列行走,三人成行行走;要求执勤人员精神饱满,保持高度的警惕性。

  4.17在队列训练和巡逻中,安管员必须保持步伐一致,口令、口号雄壮有力,指挥员的口令要清楚宏亮,富有号召力。

仪表管理制度2

  本《仪器仪表管理制度文库》旨在规范企业内部仪器仪表的管理流程,确保设备的.高效运行,提升生产效率与产品质量。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仪器仪表的购置与验收

  2. 设备的登记与编码

  3. 日常维护与保养

  4. 故障处理与维修

  5. 使用培训与安全操作规程

  6. 维修记录与性能评估

  7. 报废与更新机制

  内容概述:

  1. 资源规划:确定仪器仪表的种类、数量与性能需求,合理安排购置预算。

  2. 设备管理:建立详细的设备档案,包括设备信息、使用记录、维护历史等。

  3. 操作规范:制定操作手册,确保员工正确、安全地使用仪器仪表。

  4. 维护保养:设定定期保养计划,预防设备故障,延长使用寿命。

  5. 应急措施:设立故障快速响应机制,确保设备故障时能及时修复。

  6. 绩效评估:通过设备性能评估,优化管理策略,提高设备效率。

仪表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仪器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以下简称“仪表设备”)管理工作,提高仪表设备管理水平,保障仪表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仪表设备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对仪表设备从规划、设计、制造、选型、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管理,使仪表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仪表设备是指在我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类检测仪表、自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分析仪器仪表、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及其辅助单元等。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仪表车间。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范围

  第五条仪表设备由仪表车间负责归口管理。仪表车间应设相应岗位和专职技术人员。仪表车间在主管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仪表设备的管理。

  第六条仪表车间仪表设备管理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仪表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贯彻执行公司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程和规定。

  (二)组织制定和修订公司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

  (三)检查执行仪表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和规定的情况。

  (四)参与新建装置、更新或技措等重点项目中仪表设备的规划、设计选型等前期管理工作。

  (五)负责审批仪表车间上报的仪表设备零购、更新计划,汇总到设备采购,负责审批仪表车间上报的仪表设备报废、仪表检修计划。

  (六)负责审查或制定公司仪表设备及其系统的技改技措项目计划。

  (七)负责公司仪表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八)负责审核公司重要仪表设备的检修项目及方案,参与重要仪表项目验收工作。

  (九)负责组织仪表设备新产品、新技术的交流及管理经验交流。

  (十)参加公司仪表设备的重大事故调查与分析。及时上报仪表设备事故分析报告,及时上报仪表设备事故分析报告。

  (十一)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仪表设备台帐及档案。

  第三章仪表设备的前期管理

  第七条仪表设备的前期管理是全过程管理中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竣工、投运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综合管理的重要内容,为使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率最高,必须重视前期管理工作。

  第八条仪表设备规划主要依据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方向、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的需要、仪表设备发展动态等因素。仪表车间负责制定本企业仪表设备规划。

  第九条仪表车间应参与新建、改扩建等项目中仪表设备的设计审查,对设计选型的可靠性、维修性、适用性、经济性、先进性、安全性提出要求,坚持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

  第十条仪表设备购置要坚持质量第一、性能价格比高和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的原则,严格进厂质量验收,进口设备应有必备的维修配件。

  第十一条在新建、改扩建工程中负责仪表设备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具有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的能力,具有健全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仪表设备施工必须按设计要求及《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h 3521-1999)进行。

  第十二条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或负责仪表设备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调试、竣工资料移交等方面的工作。施工单位在移交时,竣工验收必须按设计要求及《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093-20xx)、《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h 3521-1999)进行,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交接。要做到竣工资料齐全,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应包括:

  (一)工程竣工图包括(装置整套仪表自控设计图纸及竣工图);

  (二)设计修改文件和材料代用文件

  (三)隐患工程资料和记录;

  (六)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四)仪表安装及质量检查记录;

  (五)电缆绝缘测试记录;

  (七)仪表风和导压管等扫线、试压、试漏记录

  (八)仪表设备和材料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九)仪表校验和试验记录;

  (十)回路试验和系统试验记录;

  (十一)仪表设备交接清单;

  (十二)报警、联锁系统调试记录;

  (十三)智能仪表、dcs、sis、plc组态记录工作单;

  (十四)未完工程项目明细表等。

  第十三条仪表设备投用前,运行维护单位应根据设备的特点编制相关规程,开展技术培训、事故预案演练等工作。

  第四章仪表设备分类

  第十四条仪表设备按以下类别进行分类:

  (一)过程控制系统;

  (二)检测仪表;

  (三)控制仪表;

  (四)联锁回路仪表;

  (五)在线分析仪表;

  (六)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

  (七)特殊仪表;

  (八)其它仪表。

  第五章常规仪表管理

  第十五条常规仪表是指一般情况下通用的检测仪器仪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辅助单元及其附件、化验分析仪器仪表等。

  第十六条常规仪表选型应考虑以下原则

  (一)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仪表选型应综合考虑其安全可靠性、技术先进性、经济性。

  (二)选用的仪表应是经过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取得制造许可证的合格产品。优先选用经gb/t 19000或iso 9000标准认证的产品或符合国际标准的产品。在工程设计中不得采用未经工业鉴定的试制仪表。

  (三)仪表选型应考虑企业的现状和发展规划,主流机种力求统一。

  (四)仪表选型应有利于全厂或区域性的集中控制和集中管理,有利于系统集成、信息集成、功能集成,提高企业生产管理水平。

  (五)对于新建或改造装置的常规仪表配置、选型应遵循《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sh 3005-1999)之规定,各企业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或组织对设计资料进行审查。

  第十七条防爆型仪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危险场所使用的仪表必须符合防爆类型及等级要求。防爆型仪表的明显部位应有清晰的防爆标志。危险场所仪表的安装,配线必须符合防爆类型及等级的技术要求。

  防爆型仪表检修时不准更改零部件的结构,材质。

  在危险场所对原有的防爆型仪表进行更新、改造时,必须审定仪表的防爆性能,不得随意降低防爆等级。

  在危险场所新增仪表测控回路及其他回路,其防爆等级不得低于区域内其它仪表防爆等级。

  第十八条放射性仪表现场要有明显的警示标记,安置使用应符合国家规范。

  第二十条常规仪表的使用、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检修要求。

  (一)检维部应建立和健全常规仪表运行、维护、校验、检修等各种规程和管理制度。

  (二)仪表设备的操作及维护保养人员应经过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三)特殊仪表的维护人员应接受专门培训,才能进行仪表的维护调校工作;放射性仪表应指定专职维护人员,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四)严格执行仪表设备的定期检查、强制保养制度,搞好计划检修工作。备用仪表应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五)仪表运行时如发现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六)各种标准仪器应按有关计量法规要求进行周检,严禁使用超期未检或检定不合格的标准仪器。

  (七)当对参加联锁的常规仪表进行维护检修时,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第七章的要求进行。

  (八)常规仪表的检修一般随装置停工检修进行,在检修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修计划,准备必要的备品备件、检修材料、工具和标准仪器,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检修网络图。需要外委的检修项目应办理外委审批手续。

  (九)仪表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1~07008-20xx)要求进行;在每个检修周期内,应对每台仪表进行检查校验。

  (十)仪表单机校验后应进行回路联校,参加联锁的仪表还应进行联锁回路确认。

  第二十一条压力表

  压力表的校验和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有关规定。压力表安装前应进行校验,在刻度盘上应划出指示最高或最低压力的红线,压力表校验后应加铅封。压力表应根据工作压力选用。压力表表盘刻度极限值不应小于工作压力的1.5倍。

  第六章控制系统管理

  第二十二条

  控制系统主要包括集散控制系统(dcs)、安全仪表系统(sis)、可编程控制器(plc)、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ipc)以及在先进过程控制(apc)和优化过程控制(opc)系统中使用的上位计算机等。

  第二十三条仪表车间参与公司控制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验收等阶段的全过程管理。

  第二十四条新建或改造装置控制系统的规划和选型或在原有控制系统进行开发升级改造,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对设计资料进行审查。控制系统的配置、选型,既要保证满足装置生产控制的要求,又要具有较高的技术先进性。

  第二十五条对已投入使用的控制系统,如果生产工艺要求改变控制方案,或增加仪表回路,应由工艺提出,生产技术科负责审核,由仪表车间负责安排仪表人员实施,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二十六条对控制系统机房的管理,达到以下要求:

  (一)机房必须定专人管理。

  (二)机房环境必须满足控制系统设计规定的要求。

  (三)机房内严禁带入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不得在机房内堆放杂物,机柜上禁放任何物品。

  (四)机房内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五)机房电缆通道要有防鼠设施,以防鼠害。

  第二十七条控制系统的备件管理,达到以下要求:

  (一)备品配件要有专门的帐卡,要随时掌握备件配件的储备情况,保持一定数量的备品配件储备,以保证控制系统的稳定运行。

  (二)保管储存控制系统备品配件的环境,必须符合要求的保管条件。

  (三)在装置停工检修期间,要对备件进行通电试验,确保其处于备用状态。

  第二十八条为防止病毒感染,严禁在控制系统上使用无关的软件,也不得进行与控制系统软件组态无关的作业。做备份用的移动硬盘、光盘等不准另作他用,也不准在其他计算机上使用。控制系统与信息管理系统间应采取隔离措施,以防范外来计算机病毒侵害控制系统。

  第二十九条控制系统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检修管理。

  (一)每日应定时检查主机、外围设备硬件的完好和运行状况。保证环境条件满足控制系统正常运行要求;供电及接地系统符合标准;按规定周期做好设备的清洁工作。

  (二)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必须有双备份,并妥善保管;控制系统的密码或键锁开关的.钥匙要由专人保管,并严格执行规定范围内的操作内容;系统软件和主要应用软件修改应经仪表车间、公司主管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软件备份要注明软件名称、修改日期、修改人,并将有关修改设计资料存档。

  (三)系统运行时如发现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四)控制系统的检测原则上随装置停工大修同步进行。大修时要对系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工作;要进行系统的调试、诊断、维护和系统联校工作,并对联锁系统进行确认;大修期间还要对系统外围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控制系统的检修应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8-20xx)要求进行。

  (五)加强控制系统故障管理,制定控制系统故障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处理突发故障的能力。

  (六)在对系统进行维修操作前,必须做好技术准备工作,杜绝盲目操作。

  (七)在检修前必须检查并记录其属性设置、跳线或开关的位置;拔下的卡件必须立即放到防静

  电塑料袋中,不得随意摆放。

  第三十条仪表车间必须建立系统硬件设备档案、软件档案,建立必要的台帐,建立《操作日志》和《维修记录》,必须建立健全网络结构示意图,硬件配件清单和i/o分配表。

  第七章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

  第三十一条联锁分为工艺联锁和设备联锁,根据其重要性,分成a、b两类。其中关键、重要的工艺系统联锁和可能涉及发生人身伤害、设备损坏或产品重大质量事故的联锁划为a类联锁。

  第三十二条仪表车间根据上述定义将所管装置内的联锁进行分类,汇编整理为联锁分类一览表,报公司生产技术科进行审核后,上报到公司;经公司主管总工程师批准后下发执行。

  第三十三条联锁需要变更(包括设定值、联锁程序、原理等的变更)、解除、恢复、取消时,应事先由甲醇车间提出申请,由甲醇车间办理审批单,生产技术科审核。在审批单上应写明原因、实施方案及采取的防范措施,有仪表车间负责实施。

  第三十四条a类联锁保护系统解除由工艺设备提出,副主任以上人员签字同意,公司生产科或设备科负责人批准。对涉及装置和大型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联锁的解除,生产科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公司主管总工程师审批。

  第三十五条在获准同意对联锁保护系统进行变更、解除、恢复、取消后,实施前必须到安全科办理联锁工作票,票上详细注明作业依据、作业执行人及作业监护人、作业内容和作业时间等。

  第三十六条为杜绝误操作,必须采用双人操作的方式,一人操作、一人现场监护。操作前应细检查核对联锁状况,在操作过程中应与工艺操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和监护人必须在联锁工作票上详细记录作业内容并签字确认。

  第三十七条联锁的解除期限最长为6个月。超过6个月仍不能投用的联锁必须重新办理审批单。具备投用条件的联锁,应及时办理恢复投用手续,及时恢复投用。

  第三十八条新装置投料试车前或设备检修后投运之前,应对所有的联锁回路进行全面的检查确认、对联锁保护系统进行联校。新装置的联锁检查试验由仪表车间组织相关单位在开车前完成,并按试验结果填写联锁试验单,由参加联锁检查的人员签字后作为资料存档。装置修理后联锁试验由仪表车间组织电、仪专业人员会同工艺人员一同进行试验,按试验结果填写试验单,参加联锁试验的人员要在联锁试验单上签字。联锁试验单一式三份,设备科、生产科、安全科各保存一份。

  第三十九条重要联锁保护系统必须有明显标识。

  第四十条新增联锁保护系统必须做到图纸、资料齐全。

  第四十一条联锁保护系统的紧急停车按钮,均应设有可靠的护罩。

  第四十二条联锁系统的盘前开关、按钮由操作人员负责操作,盘后开关、按钮由仪表人员负责操作。仪表人员在处理联锁系统时,如果需要操作盘前开关、按钮等,必须事先和工艺负责人联系,获准后由操作人员进行操作。作业完成后,必须及时通知操作人员,由操作人员确认工艺状况,将开关、按钮等复位。

  第四十三条联锁保护系统所用器件(包括一次检测元件和执行元件)、运算单元等应按各自规定的校验标定周期进行校验和标定,通常可借装置停车大检修进行检修、校验、标定。新更换的元件、仪表和设备必须经过检验和标定合格后方可装入系统。

  第四十四条联锁保护系统仪表的维护和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7-20xx)要求进行。

  第四十五条联锁保护系统应具有足够的备品备件,其种类和数量根据储备标准和备品配件管理规定贮备。

  第八章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管理

  第四十六条凡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装置及贮运设施,如有可燃、有毒气体意外泄漏可能的,无论是引进项目还是国内配套项目,必须按照“三同时”原则配备可燃、毒性气体检测报警仪。

  第四十七条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配置、选型应严格执行《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 50493-20xx)的规定。报警仪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可燃气体报警器的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应符合国家法定要求,并取得国家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国家指定防爆检验部门发放的防爆合格证。

  (二)技术先进、质量稳定、反应灵敏、便于维修、保证备品备件的供应。

  (三)根据使用场所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选择检测器的防爆类型;根据使用场所被检测的可燃性气体的类别、级别、组别,选择检测器的防爆等级、组别。

  (四)当使用场所存在能使检测元件中毒的硫、砷、磷、卤素化合物等介质时,应选择抗毒性检测器。

  (五)多点式指示报警器应具有相对独立、互不影响的报警功能,并能区分和识别报警场所的位号。

  第四十八条可燃、毒性气体报警器的安装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

  (一)根据可燃、毒性气体的密度和主导风向,确定检测器的安装高度和位置。

  (二)检测器宜安装在无冲击、无振动、无强电磁场干扰的场所。

  (三)尽可能减少雨水对检测元件的影响。

  (四)指示报警器或报警器的安装安置,应考虑便于操作和监测的原则。报警器应有其对应检测器所在位置的指示标牌或检测器的分布图。

  (五)检测器的安装和接线应按制造厂规定的要求进行,并应符合防爆仪表安装接线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九条加强对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及检修管理。

  (一)检测器为隔爆型时,不得在超出规定的条件范围下使用;在仪表通电情况下,严禁拆卸检测器。

  (二)每日巡回检查时,应按动试验按钮,检查指示、报警系统是否工作正常;经常检查检测器是否意外进水,防止检测元件浸水受潮后影响其工作性能。

  (三)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检定每年不少于一次,由仪表车间统一安排。根据环境条件和仪表工作状况,仪表工每三个月通气一次,检查和试验报警仪是否正常,填写相关纪录。检定、校准人员应取得有效的计量检定员证书。

  第五十条可燃气体报警器每年应全面检修一次,维护和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5-20xx)要求进行。

  第五十一条可燃气体报警器标定时应采用经计量行政部门批准、颁布并具有相应标准物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提供的标准气体。

  第五十二条可燃气体报警器需停运、拆除、增加,由生产科申请,安全科批准后由仪表车间安排具体施工、作业等。

  第九章在线分析仪表管理

  第五十三条在线分析仪表的配置、选型应遵循《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sh 3005-1999),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应参与在线分析仪表的选用和配置。在线分析仪表选型应考虑以下原则:

  (一)选用的在线分析仪表应技术成熟、性能可靠,操作、维修简便。

  (二)选用的分析仪表技术应满足被分析介质的操作温度、压力和物料性质的要求;仪表的各种技术指标,必须满足工艺流程要求。

  (三)用于腐蚀性介质测量或安装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在线分析仪表,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四)用于控制系统的分析仪表,其线性范围和响应时间须满足控制系统的要求。

  (五)当在线分析仪表需要与dcs进行数据通信时,应有通用的通信接口,其通信协议、通信速率应和dcs系统一致。

  第五十四条在线分析仪表的使用、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检修的管理。

  (一)在线分析仪表的操作及维护保养人员应经过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二)严格执行在线分析仪表有关定期检查,定期校验制度,搞好计划检修工作。在线分析仪表的维护、检修及校验应根据《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5-20xx)的要求及相应在线分析仪表说明书中的要求进行。

  (三)在线分析仪表运行时如发现示值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四)各种标准仪器应按有关计量法规要求进行周检,严禁使用超期未检或检定不合格的标准仪器。标定时应采用经计量行政部门批准、颁布并具有相应标准物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提供的标准气体。

  (五)对参加联锁的在线分析仪表进行维护检修时,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第七章的要求进行。

  (六)对防爆型在线分析仪表进行维护检修,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第五章第十八条的要求执行。

  (七)在线分析仪表的的大修随装置停工大修进行;大修期间要对在线分析仪表系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工作、要进行系统的调试、诊断、维护和系统联校工作。参加联锁的在线分析仪表还应进行联锁回路确认。

  第五十五条在线分析仪表样品预处理装置的日常维护和检修管理。

  (一)严格执行样品预处理装置定期检查制度,每日对样品预处理装置进行检查,确保待测样品温度、压力、流量等指标满足在线分析仪表技术要求。

  (二)样品预处理装置运行时如发现异常和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三)样品预处理装置的维护、检修应根据制定的规程及样品预处理装置说明书中的要求进行。

  (四)装置停工检修时,应对在线分析仪表的样品预处理装置进行检修,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工作和系统调试、诊断、维护工作。

  第十章基础资料管理

  第五十六条仪表设备主管部门和公司所属各部应根据各自的管理职责范围,建立和完善仪表设备台帐、档案和基础资料。

  第五十七条仪表设备主管部门至少应建立仪表专业管理制度、dcs、plc等控制系统台帐、关键设备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台帐及其统计表、可燃、毒性气体报警器台帐、重大缺陷记录、自动化仪表技术状况表、专业检查记录等。

  第五十八条仪表车间至少建立健全如下资料台帐:

  (一)仪表专业管理制度、检维修规程等

  (二)dcs、sis、plc等控制系统台帐、系统验收记录、系统点检及故障处理记录、系统修改记录;系统设计资料、说明书、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系统备份盘等。

  (三)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台帐、联锁原理图/逻辑图、联锁系统统计表等。

  (四)可燃、毒性气体报警器台帐、检测点分布图、仪表说明书、回路图、校验记录等资料。

  (五)所有仪表的设计资料、图纸,选型资料、说明书、随机资料、配套仪表及其它设备资料和相关图纸,安装调试记录、验收记录、检修校验记录等。

  (六)自动化仪表技术状况表。

  (七)仪表设备故障及缺陷记录、仪表事故台帐等。

  (八)自控设备一览表。

  (九)在线分析仪表台帐。

  (十)月备品备件台帐。

  第十一章仪表电源、气源管理

  第五十九条仪表气源管理:

  (一)净化后的气体中不应含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腐蚀性气体(或蒸汽)。在操作压力下的气源露点,应比工作环境或历史上当地年极端最低温度至少低10℃。

  (二)控制室内应设供气系统压力的监视与报警。

  (三)每日对供气系统(风罐、阀门、管线、过滤器、减压阀、压力表等)巡回检查一次。

  (四)每周至少一次对在用的过滤器进行排空(视仪表供气品质及安装地点可适当增加排空次数)。定期对装置最低点处的排污阀进行排空。

  第六十条仪表电源管理:

  (一)定期对供电系统的各部位进行巡回检查,检查电源箱、电源分配器、各开关、熔断器等部件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

  (二)对并联使用的电源箱,在线检查其运行情况,每个电源箱的输出电流均不得超过其额定值。

  (三)供电系统中的开关、电源分配器、供电端子排的标识必须准确清晰。对脱落、丢失的标签,模糊不清的字迹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四)供电系统的各设备,应当有完善的防止小动物随意进入的措施。

  (五)仪表盘(柜)的仪表供电开关宜留有至少10%备用回路。严禁从仪表电源上向非仪表负载供电;严禁从仪表电源上搭接临时负载。

  (六)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配置原则

  (七)重要生产装置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中应配置ups,确保生产装置供电系统发生断电等事故时,其控制仪表能够正常显示和可靠动作。

  (八)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接线方式应简洁、清晰,电源引自不同回路的380v/220v母线(以下简称低压母线),所选用的线路、设备、保护装置等应符合《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1995的有关规定。

  (九)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配置在满足生产装置正常运行后,还可进行ups离线检修、蓄电池定期维护等工作。

  (十)控制仪表电源系统的切换装置,应能实现无扰动切换,其切换时间应满足控制仪表的运行要求;低压母线的直供馈出回路可根据系统电源质量等情况,配置隔离变压器或稳压器。

  (十一)在控制仪表电源系统中,要采取防雷、ep谐波吸收装置保护措施,防止过电压对控制仪表电源系统的危害。

  (十二)具备两路供电的控制仪表,应具备两路非同期工频交流电源同时工作的条件。

  (十三)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配置,应由仪表专业提出供电要求,电气、仪表专业共同确定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配置方案。

  (十四)下列情况控制仪表应按两电源或三电源方案配置。

  (1)大、中型化工生产装置、重要公用工程系统的控制仪表及其重要的显示仪表。

  (2)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的生产装置。

  (3)工艺控制、联锁多,系统复杂的生产装置。

  (4)重要在线分析仪表(如带工艺连锁的仪表等);

  (5)大型机组、机泵的监控系统等。

  第六十四条控制仪表电源系统的技术管理

  普通电源质量指标:

  (1)电源电压:交流220v ±10%。电源频率:50hz±1hz。

  (2)电源瞬间断电时间应小于用电设备的允许电源瞬间断电时间。瞬时电压降:小于20%。

  第六十一条

  运行管理:

  (一)控制仪表电源系统竣工后,由电气、仪表专业按有关规范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用。

  (二)生产装置每周期开工投料前须对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可靠性进行以下检验:

  (1)断开隔离变压器输出电源回路。

  (2)断开ups输出电源回路。

  (3)同时断开供隔离变压器和ups的输入电源回路。

  检验过程中如控制仪表运行正常、生产装置无异常现象发生,视为仪表电源供电系统合格。

  (4)企业须绘制控制仪表电源一次供电系统图,并明确电气、仪表专业的管理界线。

  (5)ups的运行管理应按相关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6)控制仪表电源系统配电装置的运行管理除按照低压配电装置管理要求外还应做好以下工作:

  (a)配电装置上应有电气一次主接线图。

  (b)仪表和电气专业须在各自的管辖范围内积极做好运行、检查、维护等工作,消除管理盲区。

  (c)建立ups台和蓄电池台帐及运行、事故、测试等记录。

  (d)ups的故障报警信号应引入控制仪表报警系统。

  (e)ups电源装置输出端的中性点不应接地。

  第六十二条ups管理:

  (一)ups是“uninterruptible power system”的缩写。其译义是不间断电源系统,简称ups。

  (二)对重要负荷使用的ups电源宜采用双机供电方式,对特别重要的负荷应采用双机供电。

  (三)ups应选用在线式(电网电源质量符合ups输出标准时,其逆变器在热备用状态运行),其接线应简单可靠。采用单机运行方式。采用两路独立电源供电。

  (四)ups故障报警信号应送至控制室。

  (五)ups应具备良好的运行环境,运行环境温度以25±5℃为宜,并采取必要的防尘措施。

  (六)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系统的理论和实践培训。

  (七)ups主管技术人员应定期进行运行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预防措施确保安全运行。

  (八)ups运行维护人员应具备ups设备专业知识,做好ups运行的技术管理,按规定进行各项操作,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记录并向上级或有关单位汇报。

  (九)蓄电池应选用全密封阀控式或铅酸蓄电池,其后备时间一般为15min~30min。检修部必须每年对ups电池进行一次核对性容量检查;因生产装置运行不能检查的,应制定方案,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十)对严重威胁安全运行的ups设备故障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十一)仪表队应制定ups设备的完好标准,并对照标准对设备进行评定工作。

  (十二)仪表队应建立ups台帐,说明投用日期、型号、使用情况等。

  (十三)额定容量:单台ups带全负荷时,其负荷率应在50%~60%为宜。

  (十四)基本技术指标

  (1)输入电源质量指标:

  输入电压:三相380v±15%或单相220v±15%。

  输入频率:50hz±2.5hz。

  (2)输出电源质量指标:

  输出电压:220v±5%。

  输出频率: 50hz±0.5hz。

  输出波形失真率:小于5%。

  (3)输出电源瞬间断电时间应小于等于20ms。

  (4)输出瞬时电压降小于10%。

  (5)输出谐波失真率:thd<3%。

  (十五)ups及控制仪表电源配电装置应单独安装在室内,要有温控、除湿措施。室温保持在16℃~30℃左右,并采取防止化工气体、高盐密值空气腐蚀的措施。

  第十二章仪表备品备件管理

  第六十三条仪表备品备件管理

  仪表车间按有关规定,贮备足够的仪表备品备件;仪表备品备件申购有仪表车间报到设备科,由供销部门统一采购。

  第十三章检查与考核

  第六十四条公司仪表车间定期组织仪表设备检查。

  第六十九条对仪表设备,按以下技术指标进行检查、考核:

  (一)仪表完好率≥95%;

  使用率≥95%;控制率≥90%;泄漏率≤0.5‰;

  (二)分析仪表完好率、使用率≥90%。

  (三)联锁系统投用率为100%;

  (四)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安装率、完好率和使用率为100%。

仪表管理制度4

  巡检人员应具备如下条件:

  a、熟悉相应仪表的产品使用说明书或技术手册等有关技术资料;

  b、了解工艺流程及该仪表在其中的作用;

  c、掌握电工技术基础、电子技术基础、化工测量仪表及维修、化工仪表机械基础等有关方面的'基础理论知识;

  d、掌握该仪表常见故障判断的基本技能。

  巡检时间

  每天上午8:30时~10:30时、晚间17:30时~19:30时管辖仪表进行全面检查各一次。

  巡检路线

  检查内容

  1 检查仪表电源、ups是否在规定范围内,工作是否正常。

  2 检查控制室仪表、dcs控制站各卡件工作是否正常。

  3 检查各仪表指示是否在最佳运行范围,通常要求10%~90%之间。

  4 检查现场仪表动、静密封点泄漏情况,并及时紧固、换垫。

  5 检查现场仪表与控制室二次仪表或dcs、plc操作站显示值是否一致。

  6 检查调节器输出或dcs、plc调节输出与现场执行器信号是否一致。

  7 检查现场及控制室仪表、dcs、plc是否符合完好要求,并及时处理。

  8 检查报警、联锁运行情况。

  9 检查仪表空气、保温伴热蒸汽的供给系统是否正常,消除缺陷,保证正常供给。

  10 冬季要特别注意检查仪表防冻保温运行情况。

  11 检查现场控制电缆及其镀锌保护管、挠性保护管、穿线盒、进线口有无破损、露线并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12 检查仪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并及时消除不完好因素

  巡检要求

  1 在主控室要询问当班操作人员仪表的运行情况。

  2 要严格按照巡检路线、巡检内容进行全面巡检,尤其是列为公司特保特护的设备所属仪表。

  3 巡检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4 巡检后在岗位交接班记录上记载巡检仪表运行情况,并于每次交接班前30分钟内完成记录。

仪表管理制度5

  车间仪器仪表管理制度旨在确保生产过程中设备的准确性和稳定性,提高生产效率,保证产品质量,减少因仪器仪表故障导致的生产延误和安全风险。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仪器仪表的购置与验收

  2. 使用与操作规程

  3. 维护保养与校准

  4. 故障处理与报修

  5. 安全管理规定

  6. 培训与考核机制

  内容概述:

  1. 设备选型:根据生产需求和技术参数,选择适合的'仪器仪表,并进行严格的采购审批。

  2. 操作规范:制定详细的操作指南,确保员工正确使用,防止误操作。

  3. 维护保养:设定定期维护保养计划,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延长使用寿命。

  4. 校准管理:定期进行校准,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

  5. 应急预案:建立故障应对流程,快速恢复生产。

  6. 安全规定:明确设备安全操作规程,预防安全事故。

  7. 员工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仪器仪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8. 考核制度:通过考核评估员工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仪表管理制度6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以人为本”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人身伤害,保证运输生产安全。有效防止锅炉伤害,特制定安全措施。

  一、发生问题主要原因

  1、蒸汽管路多宜发生漏气漏水,容易发生烫伤事故。

  2、锅炉缺水、超压会发生设备损坏、锅炉压力容器爆炸,造成事故。

  3、在锅炉、容器内检查检修作业时,人身不安全因素多。

  二、安全控制措施

  1、工长坚持每天对当班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强调安全注意事项。作业严格执行《人标》的'规定。规章制度健全,台帐记录规范.

  2、锅炉操作人员持有效操作证。作业时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锅炉平台扶梯符合安全要求,锅炉房内物品堆放整齐、道路畅通、清洁卫生。

  3、当班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巡视、挂牌、进行水表机能试验,并认真做好记录。排污阀、给水截止阀无跑冒滴漏。

  4、进入容器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并揭挂安全标志,冬季在容器内严禁用木炭等燃料取暖。

  5、定期对锅炉给水、炉水进行分析,数据分析准确,达到规定指标。水位报警器、气压表要按规定进行校验。

  6、按期校验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附件,并有校验记录。安全阀每周进行一次手动试验,并做好记录。超压联锁保护装置动作灵敏可靠。

  7、操作人员熟悉掌握操作规程、自检自修等有关的法规和规定。锅炉附件满足安全运行要求。是否符合要求,受压元件联接处、钢架、受压元件可见部件、炉墙无损坏。压力表、水位表红线标注清晰,无渗漏,每班按规定冲洗压力表和水位表,冲洗记录齐全。安全阀启、回座动作灵敏可靠,定期对安全阀进行试验,方法正确,记录齐全。水位报警系统和自动给水、自动断水功能符合要求,动作准确可靠,高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动作灵敏可靠。运行中的锅炉发生异常危及安全时,必须按规定紧急停炉,禁止用向火室浇水的方式实行熄火。

  8、夜间值班干部,值班期间抽查不少于一次。

  9、车间分管干部每月抽查不少于二次。

仪表管理制度7

  第一节 一般管理规定

  第一条 项目部是“一通三防”仪器仪表的主管部门。“一通三防”仪器仪表实行集中管理、统一编号、统一发放、建立购置、使用、维修、校验、报废台帐,保持帐、卡、物、人四位一体。对所有使用中的光学瓦斯检测仪、瓦斯报警仪、风表、测尘仪、秒表、瓦斯检定仪校正仪等用《通风仪器仪表使用管理台帐》详细登记上帐。 第二条 建立《仪器仪表使用管理责任制》,做到光学瓦斯检测仪编号、专人专用仪器、个人保护使用。风速计、测尘仪等以及配套用具由测风员保护。

  第三条 建立瓦斯检测仪发放室、维修室等专门的仪器存放、检修、发放场所,并配有专人对仪器仪表进行校验维护,保障“一通三防”仪器仪表使用正常。

  第四条 仪器仪表必须专人发放、专人看管、专人检查、专人维修。仪器仪表的使用者应该是经过培训,取得上岗证的人员。 第五条 “一通三防”仪器仪表按规定进行校验、维修:

  1.便携式瓦检仪按仪器性能进行充、放电,每天下井使用前,用1%标准气校验示值、报警点、零位,每7天分别用0.5%、1%、1.5%、3%的标准气校验示值,每年进行一次检定;

  2.光学瓦检仪:每天进行电路、气路、药品的检查,不合格的仪器不得下井使用。至少每7天换一次药品,每15天换一次电池(有明显缺电现象及时更换),每年进行一次检定;

  3.自救器使用前检查封条、皮套,每季进行气密性称重检查,库存期限为5年(存放期按3/5折算为使用期),使用期限为3年;

  4.测尘仪使用前检查电量、流量,各部件齐全灵敏可靠,每半年进行一次检定; 5.风表使用前检查各部件清洁、灵敏可靠,每半年进行一次检定;

  6.光干涉瓦斯检定器和风速计每半年进行一次校正,校正必须要国家计量部门认可的单位进行,确保校正结果无误;

  7.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每七天校正一次。

  如果使用中的仪器仪表零件损坏或出现故障应提前校正修理;其它“一通三防”仪器仪表按相关规定进行校验、维修。

  第二节 矿井井下瓦斯断电仪使用与管理规定

  第六条 断电仪装置全部由机电队负责安装、由通防人员负责管理及数据记录,不间断24小时抄表,项目部的'瓦斯检查员正常抄表间隔为2小时,特殊情况即CH>1%时随时记录。

  第七条 断电仪接收机装置、探头、声光器入井前,由项目部机电队负责通电检查和调试及防爆性能检查,符合要求后,由使用单位领取,机电队负责安装、维护。

  第八条 断电仪接收机装置、探头、声光器由使用单位指定专人进行移动、保养,其他人员不得乱动;项目部指定专人要每天清除仪器上的粉尘,特别是探头吸收剂盖上的煤尘、浮灰,防止通气孔堵塞,

  影响瓦斯进入探头气室。通防人员要定期(半个月)用酒精清洗探头黑白元件罩内的网粉末冶金罩。

  第九条 在使用中如损坏,缺件或无法使用者,视损坏程度给予使用单位及通风部门一定数量的罚款,对探头因管理不善造成无法修复的给予损坏人或使用单位按原价罚款。

  第十条 由项目部通防人员负责每7天使用标准气样校正一次。

  第十一条 井下掘进工作面及井口固定盘处均应设置瓦斯探头。掘进工作面探头采用吊挂方式,吊挂在风筒的另一侧,距工作面迎头不超过5M,距帮不少于200MM,距顶不少于300MM(立井施工时可将探头放到吊盘上),放炮时可将瓦斯探头移至安全地点,放炮后再移回规定位置,掘进工作面回风流的探头应吊挂在巷道回风的第一交叉处向工作面方向10-20M。并时刻保证其灵敏可靠。

  第十二条 瓦斯断电装置的主机和探头必须由通防人员在其吊挂附近设置管理牌板,注明使用单位、使用区域、责任人、监督人、使用时间、检查时间(探头、主机读数;检查读数等)等与瓦斯检查相对的牌板。

  第十三条 该设备在安装使用中的其他注意事项,按《瓦斯断电仪安装使用说明书》执行。

  第三节 矿井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使用与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 入井检查的各级领导、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副总工程师、掘进、机电、运搬、通风、工程、安监、调度等科队长、工程

  技术人员、班长、放炮员、流动电钳工、安全员必须佩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负责经过地点和作业场所的瓦斯检查。

  第十五条 项目部负责实行集中充电、校验;集中管理、领用登记,班后及时归还注销办法。项目部应按单位、姓名安排使用、造册、发放、归且必须登记。

  第十六条 项目部指定专人负责报警仪的充电、校验、发放、回收工作,项目部配备必要工器具及物品。

  第十七条 项目部必须对所有仪器充电充足、计量准确,严禁发放故障仪器,坚持每旬校验一次,每日抽校制度。

  第十八条 使用人员领用时,仔细检查仪器情况;归还时,通风发放人员必须认真检查。

  第十九条 项目部专管人员发现人为故障缺损拒收,汇报、追查经济赔偿,严禁他人代领代还。

  第二十条 仪器因故障停用或报废需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或处总工程师批准。

仪表管理制度8

  (1)计量设备、仪器按国家规定定期送检;受检率达到100%;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避免漏检或过期使用。

  (2)配置计量器具及仪表等应选用国家计量公司或法定计量单位的产品,并经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凡无计量合格证的.产品不准购置和使用。

  (3)计量器具铅封应保持完好,在使用或保存时,应注意防尘、防潮、反腐蚀、防止日晒雨淋。

  (4)定期核查计量器具、仪器仪表在使用过程中误差超过规定应及时复检,除法定检验机构,任何人无权拆毁计量设备铅封。

  (5)压力表每六个月至少校验一次。

  (6)公司应对计量器具和仪器仪表等实行定人保管、保养和使用。

  (7)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计量设备。

  (8)计量设备属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使用。

  ①未按规定进行周期检定的。

  ②经过周期检定不合格的。

  ③已超过检定周期的。

  ④无检定合格证或合格印的。

  (9)计量设备的备品和附件等必须保持完整性,禁止成套的设备分散或解体使用。

  (10)属于不合理使用或非正常损坏的计量设备,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制定防范措施。

仪表管理制度9

  【一】员工仪容仪表管理制度

  1.头发不得染过于鲜艳的颜色,

  2.保持面部清洁,工作期间应化淡妆,

  3.保持口腔清洁,不吃有味的东西,

  4.饰品不可以太夸张,允许左手带手表及戒指。不可戴长度超过1厘米的耳环。

  5.指甲不宜过长,保持干净清洁。

  6.上班时间应穿工装,保持团队的整体仪容。

  7.要勤换衣物,给人清新的味道,不能使用气味过浓的香水以及护肤品。

  8.在店内必须注意自己的仪表,不许吃零食、口香糖,不许玩手机,有特殊情况可以到洗手间或楼道口接听电话。

  9.遵循公司的相关规定,爱护本店的设备,管理好自己的区域,按时上、下班,不得私自调班,店员调班请假需向经理申请。

  【二】员工仪容仪表管理制度

  1、上班时统一着装、佩戴胸卡。

  2、工作制服应干净、整齐。纽扣要全部扣好,不得敞开外衣、卷起裤脚、衣袖,领带必须结正,武装带扎紧。

  3、 制服外衣衣袖、衣领、制服衬衣领口处,不得显露个人衣物,制服外不得显露个人物品,如纪念章、笔、纸张、手机、锁匙扣等,服装衣袋不得装过大过厚物品。

  4、当值班时间,除因公或经批准外,不准穿着或携带制服离开辖区。

  【三】员工仪容仪表管理制度

  1、服饰着装:

  (1)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工作服要整洁,纽扣要扣齐,不允许敞开外衣,非工作需要不允许将衣袖、裤管卷起,不允许将衣服搭在肩上。

  (2)制服外衣衣袖、衣领不显露个人衣物,制服外不显露个人物品,服装衣袋不装过大过厚物品,袋内物品不外露。

  (3)上班统一 佩戴工号牌,工号牌应端正地戴在左前胸胸襟处。

  (4)非当班时间,除因工作或经批准外,不穿着工作服或携带工作牌外出。

  (5)鞋袜穿戴整齐并保持清洁,鞋带系好,不允许穿鞋不穿袜,非工作需要不允许打赤脚或穿雨鞋到处走。

  (6)当班时间尽量统一穿着黑色平底布鞋或皮鞋,女员工应穿肉色丝袜或白袜,男员工不允许穿肉色丝袜。

  (7)不允许穿背心、短裤、拖鞋。

  (8)男女员工均不允许戴有色眼镜,不佩戴多余首饰。

  2、须发:

  (1)女员工前发不遮眼,不披发,不梳怪异发型。

  (2)男员工后发根不遮领,不盖耳,不留胡须,不梳怪异发型。

  (3)男女员工不允许剃光头。

  3、个人卫生:

  (1)保持手部干净,指甲不允许超过指头两毫米,指甲不允许残留污物,不涂有色指甲油。

  (2)员工应经常洗澡防汗臭,勤换衣服。衣服因工作而弄湿、弄脏后应及时换洗。

  (3)上班前不允许吃异味食品,保持口腔清洁,口气清新,早晚刷牙,饭后漱口。

  (4)保持眼、耳清洁,不允许残留眼屎、耳垢。

  (5)女员工不允许浓妆艳抹,避免使用味浓的划转品。

  (6)每天上班前应注意检查自己的仪表,上班时不能再业主面前或公共场所整理仪容仪表,必要时应到卫生间或工作间整理。

  4、行为举止:

  员工的行为举止是指员工在日常工作、服务和日常生活中的.动作行为。在服务中员工的行为举止直接影响公司的声誉,恰当合理的行为举止不但可以维护公司利益,同时也给业主和客户留下较深的印象。

仪表管理制度10

  一、仪表自动化设备包括测量监测、控制、在线质量仪表、数据采集系统、过程控制计算机、执行器及由它们组成的自动化系统和安全保护报警联锁系统。

  二、要在设备部领导下,加强仪表自动化设备的管理,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的责任制,实行科学管理,确保仪表自动化系统处于良好状态。

  三、要加强仪表自动化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制定相应的维护、检修制度和规程,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信息反馈,及时掌握运行情况,定期检查、考核,提高使用质量和仪表四率(完好率、使用率、控制率和泄漏率)水平。

  四、加强关键联锁点和报警控制系统的管理,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解除联锁状态,保证安全生产。

  五、加强仪表定期检定工作,其检定周期按有关计量器具检定周期进行;在连续生产的`装置中无法按规定周期检定的,其检定周期应经公司生产运行部批准。

  六、加强仪表自动化电源、气源、风源、伴热系统及空调系统的管理,保证专线专用,达到仪表技术要求。

  七、新建装置、更新或技改措施的重点项目的仪表自动化设备的选型要征求使用部门的意见;新安装的仪表自动化设备应有严格的移交手续,附件、工具、资料要齐全。

  八、掌握国内外仪表自动化新技术发展动态,组织技术交流,进行专业培训,注意培养复合型仪表自动化技术人员。

  九、操作工人应通过学习、培训,掌握仪表自动化设备的简单原理和正确使用方法。

仪表管理制度11

  一、总则

  1、为加强仪表及自控系统管理工作,保障仪表及自控系统安全运行,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本规定适用于煤制甲醇分公司仪器、仪表的管理。

  3、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类检测仪表、控制监视仪表、计量仪表、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过程控制系统、安全仪表系统、在线分析仪表、可燃气及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表、执行器、工业视频监视系统、火灾报警监测系统、化验分析仪器及其附属单元等。

  二、管理职责

  1、生产技术部和电仪车间依据其职责,全面管理公司仪表及自控系统工作,指导各工艺车间不断改进和加强仪表及自控系统管理工作,提高仪表及自控系统技术和管理水平。

  2、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管理职责

  (1)负责贯彻上级部门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度,组织制定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管理制度、发展规划和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2)负责编制和审批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年度大修、更新及日常检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故障分析和处理,制定

  防范措施,提高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保障能力。

  (4)掌握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的运行情况,每年定期组织对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管理工作的检查及考核,保证装置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的完好。

  (5)组织基建、技改、技措、安措、环措等项目中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选型、设计方案审查、签订技术协议和竣工验收工作。

  三、基础管理

  1、应建立如下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管理制度:(1)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管理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2)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管理岗位巡检制度。

  (3)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管理维护保养制度。

  (4)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管理岗位交接班制度。

  (5)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其他管理制度。

  2、应建立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管理档案,包括:(1)工程竣工资料(装置整套仪表及自动控制设计图纸等)。

  (2)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购置技术协议。

  (3)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供货商随机成套资料。

  (4)装置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台账和档案资料。

  (5)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检维修作业规程。

  (6)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及其附件检修校验单。

  (7)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技术更新改造资料。

  (8)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静密封点统计表。

  (9)标准仪器鉴定证书和合格证。

  (10)根据需要建立其它相关档案。

  3、在仪表及自控系统设备拆除或投用前,必须进行风险识别,编制相关规程和事故预案,开展技术培训,确保人员和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的安全。

  四、运行与维护管理

  1、根据装置特点,组织制订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管理安全岗位职责、岗位巡检、维护保养及岗位交接班等制度。

  2、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及联锁保护回路切除与投用前,必须办理联锁解除/投用工作票,同时进行风险识别,并按风险等级划分标准编制安全预案,办理作业票后进行作业。

  3、凡属自动调节回路,原则上投自动。

  4、仪表维护人员应及时做好仪表使用前的准备工作,待满足仪表使用条件后,在工艺人员配合下启用仪表。

  5、仪表检修及维护人员必须通过岗位培训,经考试合格,持有效岗位证上岗。

  6、正常使用的过程仪表,随装置检修周期校验。使用中出现故障的过程仪表,必须及时处理。所有故障处理、校验须填写记录和校验单。

  7、对国家技术监督局有强制规定的过程仪表校验,按国家规定执行。

  8、各类标准器具应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的规定定期检定,超过检定期或未经检定的标准器具禁止使用。

  9、计量仪表的管理执行国家、集团公司、股份公司计量管理的相关规定。

  10、工业视频监视系统、火灾报警监测系统及其附属单元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运行与维护管理。

  五、检修管理

  1、组织编制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检修计划、检修作业规程和检修技术方案。

  2、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检修要建立完善的安全、质量监督及项目验收体系。

  3、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检修要严格按照检修计划、检修作业规程和检修技术方案进行,做好记录、填写校验单,并对仪表及自控系统联调和项目验收。

  4、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检修结束后,做好检修总结及技术资料归档。

  六、检测、控制仪表管理

  1、检测、控制仪表指通用的检测仪器仪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辅助单元及其附件等。

  2、检测、控制仪表选型原则:

  (1)仪表选型应综合考虑其安全可靠性、技术先进性、经济性。

  (2)选用的仪表应是经过国际和国内权威机构和部门认可的符合标准的'产品。在工程设计中不得采用未经工业鉴定的试制仪表。选用的仪表需考虑防爆和防护等级要求。

  (3)仪表选型应考虑使用单位的现状和发展规划,力争品牌相对统一,有利于备件管理和减少库存。

  4、放射性仪表现场要有明显的警示标记,安装、使用和报废应符合国家规范。

  5、根据工艺及当地冬季环境特点制定仪表保温、防冻、防凝管理制度。

  七、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管理

  1、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是指在生产过程中进行监控的自动控制系统,包括集散控制系统、可编程控制系统、机组控制系统、先进控制系统、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报警系统及其他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等。

  2、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资料主要包括:(1)系统硬件、软件手册。

(2)系统操作手册。

(3)系统组态手册及资料。

(4)系统维修手册。

(5)工厂测试报告。

(6)现场测试报告。

  (7)自控系统的系统程序、应用程序和组态文件要备份光盘。

  3、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的选型原则应统筹兼顾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系统兼容。

  4、依据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技术规格书,通过技术交流,签订技术协议,选购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

  5、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出厂前,组织工厂验收测试。

  6、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安装、单调后必须进行系统联调,达到投用条件。

  7、生产装置如需增减检测或控制回路,应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审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8、机房是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的重要工作场所,非机房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严禁进入,进入机房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采取静电释放措施。机房内应清洁无尘并确保满足以下条件:温度18-24℃变化率<3℃ /hr湿度40-80%变化率<6%/hr机房内消防设施要齐全,机房要有防小动物措施。装置运行期间,机房内禁止使用移动电话。

  9、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检修前、后软件必须双备份,并完好保存。

  10、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运行指标:

(一)控制器负荷不高于50%

  (二)I/o组件余量5-20%

  (三)UPS断电后保持供电时间不低于30分钟

  11、严禁在控制系统上使用无关的软件,也不得进行与控制系统软件无关的操作。控制系统与信息管理系统采用隔离措施,以防外来计算机病毒侵害。

  12、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的备品配件要有合理的储备。

八、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

  (一)依据:《石油化工紧急停车及安全联锁系统设计导则》、《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第七册仪表部分。

  (二)联锁的使用管理:

  1、在工艺生产装置和设备运行时,所有设计规定的联锁点必须全部投用,进行严格的检查和监督。未经批准不得对联锁进行修改、增减、拆除或停用。联锁保护投用前必须进行联锁保护试验,并填写联锁试验记录。

  2、各生产车间要加强工艺生产装置和设备联锁的使用日常管理,定期检查使用情况。

  3、公司生产技术部应对各工艺生产装置联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考核。

  4、各车间技术管理人员要将保护连碎装置的使用和操作内容、要求编入岗位作业指导书以便岗位操作人员熟悉掌握。

  5、联锁保护装置必须定期检查、检验,保证其完整、灵敏和可靠。联锁保护装置的检验周期与装置检修周期同步。有联锁保护的生产装置及设备在停车检修期间必须进行联锁检查,各车间或检修单位密切配合。

  (三)联锁切除、投用、变更管理:

  1、公司生产副经理负责工艺的一级联锁切除、投用、变更的最终审批;公司设备副经理负责设备的一级联锁切除、投用、变更的最终审批;生产技术部负责设备、工艺的二级、三级联锁切除、投用、变更的最终审批。

  2、工艺生产装置和设备发生故障时,联锁增加、修改、停用、注销,要填写《联锁投运、切除申请表》,车间在进行实施的同时应及时组织抢修,如24小时内不能修复的,车间必须制定临停应急措施,并报公司主管领导决策处理。

  3、各车间应对本车间各级联锁因素的投用或切除要做出相应风险评价,投用或切除联锁还应做出相应的预防措施和事故预案。

  4、由各生产车间提出工艺生产装置和设备联锁切除/投用或联锁变更的申请,经生产技术部组织审核、会签,实施前调度室对系统条件进行确认,生产车间填写《联锁投用、切除、变更工作票》,按票工作。一级联锁的切除和投用或变更,经生产技术部按联锁管理程序组织会审后即可执行。

  5、紧急情况下的联锁切除/投用或联锁变更的工作程序,由当班调度和当日公司值班领导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向公司相关部门、生产副经理汇报通过后执行。24小时内填写《联锁投用、切除申请表》及《联锁投运、切除、变更工作票》存档。

  6、联锁的长期切除(指永久性切除或一个生产周期的切除或三天以上无法投用),由负责部门组织生产、设备、技术人员会审后,填写统一的《联锁切除申请票》,经相关副经理批准,填《联锁投运、切除、变更工作票》后方可实施。

  7、联锁系统设计修改、设定值变更,必须填写公司统一的《联锁、报警参数及方案变更申请表》上报审核及批准签字,填《联锁投运、切除、变更工作票》后方可实施。

  九、可燃气及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表管理

  1、根据化工装置防爆、可燃及有毒有害区域划分,必须按照“三同时”原则相应配备可燃气及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表。

  2、必须加强可燃气及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表的使用和管理,可燃气及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表的完好率、使用率都应达到100%。

  3、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和安全环保管理部门负责对可燃气及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表的增减和投用前检查验收。生产技术部的设备(仪表)管理组负责日常管理。

  4、可燃气及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表检定每年一次。

十、在线分析仪表管理

  1、在线分析仪表指在生产过程中进行在线分析检测、显示等作用的分析仪表。

  2、在线分析仪表样品预处理系统应定期检查,确保待测样品的温度、压力、流量等指标满足技术要求。

  3、在线分析仪表的运维检修应按照检测、控制仪表的管理要求执行。

仪表管理制度12

  1、根据充装需要更新和新增计量衡器、流量计、压力表,由医用氧充装车间提出申报、生产部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由市场部根据审批的仪表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采购订货。

  2 、正确使用维护计量仪器、仪表,不灵或超校验期的不准使用。

  3 、地中?磅秤、电子磅秤,应保持准确计量误差小于千分之一最大称重不得超过最大秤重量。

  4、地中?磅秤、电子磅秤校验期不超过一年。

  5、压力表校验期(充装)为一年,平时发现异常情况,充装班电仪员及时送去校验。

  6、磅秤使用前每天校零一次。

  7、流量计每一年校验一次。

仪表管理制度13

  一、在通风区长的领导下负责通防仪器、仪表的保管与管理工作。

  二、掌握各种仪器、仪表性能构造、工作原理及技术知识。

  三、通防仪器仪表要统一编号,挂牌管理,分类摆放,整齐有序,对精度仪器仪表要专人专用,保持仪器仪表清洁干净。

  四、对仪器仪表损坏、报废、丢失鉴定核实,以及新仪器仪表进入,及时在台帐中填清注明,并上报有关领导。

  五、严禁仪器仪表乱丢乱放,摆放整齐。

仪表管理制度14

  1.用于腐蚀性介质测量或安装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在线分析仪表,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各使用单位应建立和健全在线分析仪表运行、维护、校验、检修等各种规程。

  3.在线分析仪表的操作及维护保养人员应经过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4.严格执行在线分析仪表和样品预处理装置有关定期检查,定期校验制度,搞好计划检修工作。在线分析仪表和样品预处理装置的维护、检修及校验应根据《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5-20xx)的.要求及相应在线分析仪表说明书中的要求进行。

  5.在线分析仪表和样品预处理装置运行时如发现示值异常或故障,维护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6.各种标准仪器应按有关计量法规要求进行周检,严禁使用超期未检或检定不合格的标准仪器。标定时应采用经计量行政部门批准、颁布并具有相应标准物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提供的标准气体。

  7.在线分析仪表和样品预处理装置的大修随装置停工大修进行;大修期间要对在线分析仪表系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工作、要进行系统的调试、诊断、维护和系统联校工作。参加联锁的在线分析仪表还应进行联锁回路确认。

仪表管理制度15

  1. 目的

  规范秩序维护员仪容仪表,提升物业品牌,更好为业住服务。

  2. 范围

  适用于秩序维护员仪容仪表管理工作。

  3. 职责

  3.1 秩序维护员应遵照'仪容仪表要求'执行,并使用规范用语。

  3.2 秩序维护部主管、班长、巡逻队负责督促和检查秩序维护员的仪容仪表和规范用语。

  4. 工作内容

  4.1着装规定

  4.1.1 秩序维护员统一着装,服装整齐、干净、大方;

  4.1.2 秩序维护员执勤着装统一,戴贝雷帽(冬天)、方便帽(夏天)、白手套(节日或重大接待)、腰带、穿皮鞋、配戴工作证;

  4.1.3 不得佩戴饰物,口袋内不宜装过多物品;

  4.1.4 禁止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戴歪帽、穿拖鞋和赤脚。

  4.2 行为举止

  4.2.1 秩序维护部上岗时,举止文明、大方、精神振作、姿态良好;

  4.2.2 抬头挺胸,不得弯腰驼背,东倒西歪;

  4.2.3 不得伸懒腰,不袖手、背手、插入衣袋;

  4.2.4 不准在执勤时吸烟、吃零食、看书报、哼歌、吹口哨、听收录音机、接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等;

  4.2.5 不得随意吐痰、乱丢杂物;

  4.2.6 不挖耳、抠鼻孔、不敲桌椅、跺脚或玩弄其它物品;

  4.2.7 仪容仪表整洁,不准留长发(帽檐下头发不得超过1.5厘米)蓄胡子留长指甲(指甲不超过指头1厘米)。

  5.质量验收标准

  5.1 秩序维护部队员在执勤中或参加集体活动时,统一着制服,整队集合,动作迅速,跑步入列,着装按规定穿戴;

  5.2 按执勤着装要求,所有上岗执勤人员必须扎腰带,戴贝雷帽(冬天)、方便帽(夏天)、白手套(节日或重大接待)、腰带、穿皮鞋、配戴工作证等,凡一样不齐备不得上岗执勤;

  5.3 制服必须整烫,保证裤线挺括,服装整洁,不准少钮扣,衬衣应扎进裤管,下摆不得外露;

  5.4 制服口袋不得装过厚物品或穿着臃肿,外衣不得佩带与工作无关的饰物;

  5.5 执勤时不得戴戒指、手镯、项链、耳环等;

  5.6 手套保持洁白,制式皮鞋保持锃亮;

  5.7 执勤时只充许穿黑色皮鞋,必须穿袜子;

  5.8 秩序维护人员不准留长发,不准留胡须,不准留长指甲;

  5.9 执勤中,不准摘帽,脱手套,不准背手,抄手或将手插入口袋;

  5.10 文明执勤,保持面部表情生动,微笑服务,不得表情怪异,冷漠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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