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管理制度

时间:2025-01-07 07:48:38 制度 我要投稿

厂区管理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厂区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厂区管理制度

厂区管理制度1

  1管理组织

  1.1为保障公司厂区交通运输的安全,维护厂区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公司保卫部门负责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1.2厂内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工业企业厂区运输安全规程》(GB4387)及公司有关的交通规则,谨慎驾驶,安全礼让。

  1.3在本公司厂区区域内行驶的一切车辆,都要服从保卫部门与门卫人员的检查。

  2信号、标志

  2.1厂门、厂区和厂区的交通道路、弯道、坡道、单行道、交叉路口及禁止车辆停放场所等,按规定并结合厂区具体情况设置交通信号标志。

  2.2因生产、运输或施工而影响交通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和明显标志如夜间设红色信号灯,安全警告牌,临时交通指挥等,保证车辆、行人安全,同时严格执行公司《厂区断路安全作业规程》(AH02/06)等制度。

  2.3厂区交通道路,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交叉处、弯道等要有明显的警告标志;厂门口宜设有车辆进出厂的标志、信号。

  3交通线路

  3.1厂区交通道路沿线的车辆、部门严禁向厂区交通道路路面排放蒸汽、烟雾、酸碱等有害物质,冬季积聚的冰雪要及时消除。

  3.2严禁在厂区要道和消防通道上堆砌物资设备。禁止在路面上做阻碍交通的作业。确因生产与其它运输时需要,必须临时占用或破土施工,按规程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并经保卫部门批准。

  3.3交通道路两侧堆放的物资,要离道边1m以上,堆放要牢固,跨越通过机动车辆的道路拉设的绳架、管架等,其高度不得小于5m。

  4车辆

  4.1机动车辆的车况必须良好,由公安、交通部门定期检审,经检审合格后持证行驶。

  4.2厂内行驶的特种车辆(铲车、电瓶车、叉车)车况要保持良好,每年组织年检,合格后方准驾驶。

  4.3车辆职能管理部门,要建立车辆的保养修理制度,定期检修,严格车辆的质量检查,杜绝失检和漏检,凡不符合安全行驶条件的.车辆不得使用。

  4.4自用的专用罐车不得任意改装,检修清洗必须按有关安全检修规定执行。

  4.5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接受专门技术培训,经公安、交通部门考核检审发给驾驶执照后方可驾驶。车辆押运员必须受专门技术培训,经公安、交通部门考核检审发给押运证后方可上岗。

  4.6特种车辆驾驶员应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规定,经专门训练、考核合格后方可驾驶,同时严格执行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AH01/08)。

  4.7驾驶员必须认真执行车辆驾驶规则和禁令,在通行道口转弯时要显示信号。

  4.8厂内行车限速规定

  进出厂门及转弯处5公里/小时

  厂内直线路10~15公里/小时

  4.9各种车辆进出厂门必须减速,接受门卫检查。

  4.10车辆行驶公司厂区内和进出厂门时,不准超车或并列行驶,停车靠边,不得阻碍交通,服从厂区交通部门管理人员和门卫人员的指挥。

  4.11车辆在公司厂区内行驶,要安全礼让,非机动车要让机动车先行,铲车、叉车要让汽车先行,不准阻拦,不准强行超越。

  4.12车辆进入公司生产区必须佩戴阻火器,并限速5公里/小时。若发现不佩戴阻器,由公司交通管理部门或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违章处理,对驾驶员罚款200元,对驾驶员所在单位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并对有责任的门卫作相应处理。

  4.13车辆倒车必须减速并有人监视、指挥或鸣号警告,并注意周围地形及物品等情况。

  4.14车辆必须停放在停车场内,若要停放在生产区内,必须经公司交通管理部门同意,但不得影响消防通道。

  5装载运输

  5.1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载物,必须按规定不准“超长、超宽、超高、超重”。

  载物宽度不准超出车箱左右各20cm;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4m;载物长度前后不准超过车身2m,超出部门不准触地,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货量。

  5.2小型车辆装载物规定:

  载物宽度不准超出车厢左右各20cm,载物高度不准超出车身1m,长度不准超过车身1m,不准触地,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货量。

  5.3非机动车辆装载物规定:

  5.3.1铲车、叉车的载货高度不准遮挡驾驶员视线,宽度左右不超过10cm,长度不准超过车厢。

  5.3.2三轮车的前长度、左右宽度不准超出车身20cm;手推车后长度不准超50cm,全长不超过3m,高度1.5m,载重不超500kg,不许两车共载一物。

  5.4货运机动车不准人、货混载。除驾驶室和厢内可乘坐额定的人员外,其它部位不准载人。

  5.5叉车除驾驶员外不得载人,若发现载人,对驾驶员以及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

  6其它交通事项

  6.1摩托、轻骑、助动车、电瓶车,严禁进入公司生产区域,并按公司指定地点存放。三轮车不准被机动车牵引,车辆转弯前必须慢行,并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6.2厂内行人靠路边行走,不得多人在道路上并排行走,也不准突然横穿马路。行人行走时注意脚下有无沟、坑、井,头顶上部有无管线、架子、电缆、电线等障碍物,严禁在重物下穿行。

  6.3严禁行人对行驶车辆强行拦车、爬车。不准在停车的车厢上下乘坐、休息或通行。

  6.4自行车、助动车、轻骑、摩托进入公司大门必须严格遵守有关交通警示标志的规定(如下车推行)。公司区域内不得带人,不准双手离把,不准互相追逐。

  6.5严禁在公司厂区道路上练习学习驾驶摩托车、轻骑、助动车和自行车。

  6.6公司厂区凡发生交通事故应保留现场,对受伤人员及时抢救,并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厂区管理制度2

  1.目的

  规范员工出入管理,确保公司和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为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维护公司利益和形象。

  2.保安职责

  2.1对进出人员、物品及进出车辆进行查验与管理;

  2.2公司内部厂区及生活区的日常巡逻与检查、定期安全大检查。

  2.3消防安全检查及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理与秩序维持。

  2.4对来人来访人员的初次接待与登记,并引导与有关人员会见。

  3.员工出入管理

  3.1员工除正常上班及加班时间外,未经部门主管批准并佩戴工作证、穿工作服,不得进入工作区。

  3.2非下班人员进出宿舍或外出,应当持有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批准的《放行单》,否则保安人员有权拒绝有关人员进出。员工请假、工伤、辞工、开除等原因外出一律须持人事部核准后的《放行单》。

  3.3上班时间非因工作原因不得会客,确因急事需要处理可由保安人员捎话或留下联系方式,员工办妥请假手续后处理。

  3.4晚上23:30后至次日早上6:00前所有员工不得进出公司大门,确因工作需要或紧急突发事件时,需由部门经理核准后进出。

  4.出入物品管理

  4.1员工携带物品出入厂区时须经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经查验发现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毒品等管制违禁物品,一律没收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2员工因公务需要携带公司物品出厂时,须持有关人员核准的放行单,列明品名、规格、数量、型号等,经保安人员核对后放行。凡私自携带未经许可的`任何公司物品出厂,包括物料、成品、半成品以及生产工作器具等,均以偷窃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5.出入车辆管理

  5.1车辆进出厂区,保安人员须认真检查登记,核对有关携带物品后放行。骑摩托车或自行车进出厂区时,须下车推行,并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

  5.2公司出货或者客户拉货,保安人员须检查有关手续是否齐备,货物与单据是否一致,《放行单》是否有经理级别以上领导核准。对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一律不予放行。

  5.3公司车辆出厂,须有经理级别以上领导核准的《派车单》。特殊紧急情况时,可由当事人当面或电话请示总经理确认并通知保安人员后,保安人员登记后放行,但当事人应在用车后补办有关手续。

  5.来宾接待

  5.1一般客户来访,由保安员通知被访人,经确认后由保安员登记并发放《来访证》及《来访凭条》,引导与有关人员会见。

  5.2重要客户或政府官员来访,保安员应先于放行,发放《贵宾证》后,立即通知相关负责人并引见。

  5.3应聘复试人员来访,由应聘人员出示《复试通知单》或经询问人事部得到确认后,登记并发放《来访证》引见。

  5.4客户或来宾驾驶车辆到访时,保安员还须引导客户或来宾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客户或来宾离开时,保安员应核对有关物品并收回《来访证》、《来访凭条》或《贵宾证》。

厂区管理制度3

  一、目的

  为了规范厂内机动车辆管理,确保车辆安全行驶以及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二、适用范围

  厂内车辆、社会车辆到厂内承运货物在厂区范围内管理。

  三、内容及要求

  1、驾驶员必须具备驾驶人员所需的身体素质。

  2、严禁无证驾驶,严禁酒后、超车、车辆带病开车,严禁人货混装、违章超车、超标装载和空挡滑行。

  3、对车辆的安全要求:行车前、行车中,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常规程序检查,停车后认真做好有关保养工作。

  4、车辆装载应按规定吨位装载,不得超载,装载大件和易于滚动的货物应该用钢丝和绳索捆紧、栓牢、垫死,以免滚动、滑动造成事故。

  5、厂内行车速度每小时不超15千米,天气恶劣时不超10千米。进出厂内、厂房及倒车速度每小时不超5千米。在厂区内转弯等视线不良时应减速行驶。

  6、倒车时,驾驶员必须查明周围情况,确认安全后鸣号倒车。在货场、厂房、仓库、窄路等处倒车时,应有人站在驾驶员同侧的车后面指挥。

  7、装卸时,汽车与堆放物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米,多车辆同时进行装卸时,沿纵向前后车的间距不小于2米,沿横向两车横板的间距不小于1.5米,车身后栏板与建筑物的间距不小于0.5米。

  8、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用专用汽车运输,必须有消防、车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准运证”配置符合消防要求的运输工具、相应的消防器材,并有经过消防培训合格的驾驶员、押运员。

  10、车辆在厂区内行驶,凡污染厂区卫生(如车斗丢撒赃物等)、碰撞、压坏公物(花圃、花木、栏杆、水沟压板)由驾驶员承担清理和经济赔偿。

  11、外来车辆应服从本厂保安员的例行检查,登记及指挥,在指定地点停放。

厂区管理制度4

  1、食堂工作人员应具备健康、勤劳、诚实、守时的品质,具备基本的餐饮知识和操作技能,能够按照要求做好饭菜,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2、食品安全:食堂工作人员应按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做好食品的储存、加工、制作、销售等环节,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3、卫生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应按照卫生管理要求,做好餐具、餐桌、厨房等卫生清洁工作,保证食堂环境整洁卫生。

  4、服务态度:食堂工作人员应热情、礼貌、周到地服务员工,保证员工用餐愉快。

  5、节约用水用电:食堂工作人员应按照节约用水、用电的要求,合理使用水、电资源,减少浪费。

  6、保密工作:食堂工作人员应保守公司机密,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7、违规处理:对于食堂工作人员违反食堂管理规定和要求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每天下班时,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检查所有门窗和电源是否关闭,以确保厂区财物安全。厂区安保人员每天还会按照《门卫管理规定》进行复检。

  在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以防止事故发生。以下是一些使用和维护冰柜、消毒柜和煤气炉的规定:

  冰柜使用和维护:

  操作间的冰柜只能保存与员工餐厅伙食有关的食品,不能私用。

  在启动冰柜之前,必须确保插头和插座连接完好,然后再通电源。

  在冰柜启动后,必须检查是否有异常声音和正常运转。必须按照冰柜容积和承重规定储存食品,以防止冰柜不制冷或停机。

  必须经常检查冰柜内结霜厚度,不定期进行除霜工作,并做好清洁和灭菌工作,以确保冰柜正常工作并降低电耗。

  必须经常进行冰柜的维护工作,清理防尘罩,根据实际情况和所冻食品数量调整温度。

  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断电,迅速向工厂综合办报修,并协助维修。

  消毒柜使用和维护:

  在使用消毒柜之前,必须确保插头和插座连接完好,然后再通电源。

  必须先放入餐具再启动消毒柜。

  在使用消毒柜之前,必须确保餐具干燥,以保证消毒柜安全。

  在消毒过程完成并且温度下降后,才能开启柜门,以确保消毒质量并防止事故发生。

  消毒柜仅用于餐具消毒之用,禁止其他用途。

  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断电,迅速向工厂综合办报修,并协助维修。机器绝不能带病使用。

  煤气炉使用和维护:

  厨房操作间的煤气炉只能用于员工餐厅伙食有关的食品加工,不能私用。

  在使用煤气之前,必须确保煤气管道没有损坏或漏气现象。如果嗅到煤气的臭味,应该用肥皂水涂抹煤气炉和管道,凡是起泡的地方就是煤气漏损处。

  轻微煤气中毒的症状包括头昏、脑胀、恶心呕吐等。严重煤气中毒会出现四肢无力、昏迷不省人事、口吐白沫等症状。

  如果发现漏气,应及时关掉煤气,打开门窗使室内通风透气,分散人员,如有中毒者立刻送往医院救治,然后进行维修或更换设备。

  在使用煤气之前,必须做好食物的准备工作,例如炒菜、烧饭应先把菜洗好、切好、淘好米放好水,并把油盐酱醋等调味品都预备好,然后点火使用。

  在使用煤气炉时,应避免将煤气瓶或煤气炉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并且不应该将易燃易爆的物品放在煤气炉旁边。使用时,先打开煤气源开关,再打开燃烧器,关闭时则反之。为了防止锈烂,应经常清洗铲除煤气灶面上的污迹,同时也要经常用铁丝或旧牙刷疏通燃烧器火眼。如果燃烧器的进气口被各种杂物塞住,应该取下来用粗铁丝捅通倒清。如果遇到点火困难,应检查电极与灶体距离是否过大、点火孔是否畅通、压电陶瓷是否失效(火弱)、金属构件有无脱落等,如有问题应及时报修。

  员工用餐公约中规定,就餐一律在餐厅进行,不得在厂区内其它任何地方烹煮进餐。员工应严格按照餐厅就餐时间进餐,如就餐人员数量变动在3人以上,应于当日早上十点之前通知餐厅。员工打饭/打菜必须排队并接受厨房工作人员和工厂综合办的管理,不准插队,不准一人打多份。在就餐时,应文明就餐,不得高声喧哗,碗、筷、匙不得故作撞击声。同时,果核骨制、余饭剩菜不可随手弃置。

  对于外公司工作人员,因合作等事项,在厂区内工作的临时人员,需要经过所领导或工厂管理人员批准后,才可以在员工食堂就餐。如果工厂员工邀请外来工作人员在员工餐厅就餐,也需要先向工厂有批准权限的管理人员申请,批准后方可引领就餐人员进入员工餐厅就餐。

  根据管理规定和与合作方的约定,经过工厂有批准权限的管理人员核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免费享用午餐:

  1、工作人员和临时到厂区工作的人员。

  2、临时加班、开会或需要用餐的外来事务接待人员。

  3、与合作方约定免费提供午餐的人员。

  4、用餐人数少于3人(含)且用餐时间少于5天,经过工厂有批准权限的管理人员核定,可以免费用餐。

  如果需要收费,按照每人每餐10元的标准收取。员工餐厅工作人员按照公司有批准权限的管理人员核定人数和金额收取,并及时、如实地填写《厂外工作人员就餐记录表》。同时,需要向主管后勤副厂长核报,确保日清月结。《外来工作人员就餐记录表》是员工餐厅成本核算工作的一部分,存档备查。本规定未涉及的事项遵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行业法律、法规执行。本规定经所领导审核,自厂区食堂区域张贴公布之日起生效。

  办公区域卫生环境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办公环境的干净、整洁和舒适,树立厂区的良好形象。工厂综合办负责对厨卫人员的日常保洁工作进行分配、监督和检查等管理工作。为规范厨卫人员保洁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厨卫人员保洁工作岗位职责包括:

  1、严格遵守厂区各项规章制度。

  2、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并注意保持个人的仪容仪表,树立良好形象。

  3、爱岗敬业,听从指挥,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工作标准,保质保量地完成分管区域内的保洁工作。

  4、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离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发扬互助精神,支持同事工作。

  6、清洁过程中如果发现异常现象,如跑、冒、漏水和设备设施损坏、故障等,及时报告工厂综合办,并有义务监视事态过程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必要时积极协助专业人员排除故障。

  7、定期申请清洁工具、药剂及易耗品。

  8、正确熟练地使用和操作保洁工具、清洁剂和设备,不断加强业务研究,提高业务技能。负责清洁工具的清洁和保养,妥善保管清洁工具和用品,不得丢失和人为损坏,不得将清洁工具和用品私借他人使用或带回家中使用,如损坏或遗失工具照价赔偿。

  9、拾金不昧,拾到物品立即上交。

  10、除工作时间外,可在员工食堂厨卫人员专属休息区休息。

  11、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厨卫人员保洁工作区域:

  (一)固定区域:

  厨卫人员需要负责厂区车间办公楼二层整层区域的清扫保洁工作,包括办公室、会议室、二层卫生间、二层办公区至车间的两侧走廊通道的清扫保洁工作。此外,他们还需要负责车间办公楼一层至二层楼梯通道的清扫保洁和车间办公楼一层卫生间的清扫保洁。最后,厨卫人员还需要负责车间办公楼一层饮水机的'擦拭保洁。

  (二)临时性区域:

  厨卫人员需要在厂区接待和大型会议前、后会场进行清洁打扫工作。

  五、厨卫人员保洁工作流程:

  每天员工食堂用餐结束后,厨卫人员需要清洁整理,然后开始为办公区域进行清洁打扫。原则上,他们应该在工作日的13:30开始办公区域清扫保洁工作。

  六、厨卫人员保洁工作标准:

  (一)办公区域的清扫标准:

  1、厨卫人员需要每天至少擦拭一次办公桌、椅、电脑、电话、烟缸、地面、窗台、窗框、门、文件柜、刊物架、沙发、茶几、饮水机等,确保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2、厂长办公桌上的办公用品、文件、资料等需要摆放整齐,不得随意翻看。

  3、厨卫人员需要擦拭得干净、明亮,无手印、无尘土、无水迹的文件柜玻璃、窗框,确保窗帘悬挂整齐。

  4、垃圾袋需要及时更换。

  5、厨卫人员需要每周至少擦拭一次办公室内的踢脚线,确保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6、厨卫人员需要每月定期清扫擦拭一次办公室窗户玻璃、天花板及灯具。

  7、厨卫人员需要每月末最后一周进行一次集中大扫除。

  (二)走廊及公共区域的清扫标准:

  1、厨卫人员需要每日至少扫拖一次走廊、公共区域地面,随时保持做到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渍、无痰迹、无水迹、光洁明亮。

  2、厨卫人员需要每日至少擦拭一次走廊、楼道及公共区域的开关、消防栓、灭火器、配电箱门,楼梯扶手等,确保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3、厨卫人员需要每月定期清扫擦拭一次各办公室、公共区域窗户玻璃、天花板及灯具。

  (三)卫生间清扫标准:

  1、厨卫人员需要每日至少清扫保洁一次卫生间内洗手台面、镜面、地面,确保无污渍、无积水。

  2、厨卫人员需要每日至少清扫、冲刷一次卫生间内便池,确保无污渍、无异味。

  3、厨卫人员需要每日至少擦拭一次卫生间内隔断板、墙面、干手纸盒、开关插座、窗台等,确保无污渍、无痰迹、无水迹。

  4、厨卫人员需要保持卫生间内垃圾筒干净无污,及时清倒垃圾并更换垃圾袋。

  5、厨卫人员需要每周至少擦拭一次卫生间内的踢脚线,确保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6、厨卫人员需要每月定期清扫擦拭一次卫生间内窗户玻璃、天花板及灯具。

  (四)会议室清扫标准:

  1、厨卫人员需要每日至少擦拭一次会议室的桌、椅、地面、门、窗台,确保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2、会议室内的设备和设施每天至少擦拭一次,确保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在擦拭时要注意保护设备和设施,以免损坏。

  3、会议室内的垃圾桶要保持干净无污,及时清倒垃圾并更换垃圾袋。

  4、会议室除了日常定时清扫外,如遇会议或活动,应在会议或活动开始前和结束后及时对会议室进行全面清扫和保洁。

  5、会议室内的踢脚线每周至少擦拭一次,确保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6、会议室窗户玻璃、天花板和灯具每月定期清扫擦拭一次。

  质量要求:

  1、地面

  (1)大理石、花岗石、PVC和木质地面经过清洗和综合保洁后,表面应平整、光亮、无污迹。

  (2)水泥地、地砖和地面经过清洗和综合保洁后,表面应干净、无污迹,并保持材料的本色。

  2、墙面

  (1)大理石和花岗岩墙面经过清洗和综合保洁后,表面应光洁,无粗糙感。

  (2)由面砖、墙纸、乳胶涂料、镜面、金属材料等组成的墙面应保持无污迹、无积灰(因材料损坏形成污斑不计在内)。

  3、天花板、吊平顶、玻璃、金属、木质器材和管道等顶部设施应保持无污迹、无积灰。

  (1)玻璃在清洁后,应保持光亮,无水印、手印和其他污迹。

  (2)不锈钢镜面、钢质装饰品、毛面和不锈面应保持光亮如新,见本色。

  七、厨卫人员保洁工作安全操作规程: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安全操作。

  (2)在超过2米高处操作时,必须使用梯子,双脚需同时踏在梯子上,不得单脚踩踏,并保证梯子下方有人把扶,以免摔伤。

  (3)在清理开关设备设施时,不得用湿手接触电源插座,以免触电。

  (4)不得私自拨动任何机器设备及开关,以免发生故障。

  (5)在不会使用机器时,不得私自开动或关闭机器,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6)应注意自我保护,工作时戴好胶皮手套,预防细菌感染,防止损害皮肤。清洁完毕后,应注意洗手。

  (7)应严格遵守防火制度,车间和办公楼内不得动用明火,以免发生火灾。

  (8)在操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先服从安全,以安全为重。

  八、监督和检查办法

  工厂综合办每天进行卫生状况抽查,发现卫生不达标处即扣除相应分数。具体处罚标准见“厨卫人员保洁工作管理办法”。

  九、厨卫人员保洁工作管理办法

  当月扣分总分在10分以上,将予以50元处罚。如连续两个月扣分在10分以上者,将被开除处理。

  (1)在抽查中,每发现一处卫生不达标,扣1分。

  二、按时扣分者可获得全额工资发放。

  三、当月累计扣分不超过5分者,将在当月工资中扣罚20元。

  四、当月累计扣分6—10分者,将在当月工资中扣罚30元。

  五、当月累计扣分超过10分者,将在当月工资中扣罚50元。

  六、连续两个月扣分超过10分者将被辞退处理。

  十、工作纪律

  一、如有损坏物品,应按实际价值进行赔偿。如发现损坏物品,应及时上报,由工厂综合办公室确定责任后再行处理。

  二、在工作时间内吃零食、聊天、打闹等行为,将被处以10—50元罚款。

  三、在岗期间未经许可擅自进入车间或办公区域,将被处以20元罚款。

  四、在上班期间下棋、打扑克、看书、看报纸、看电视、玩游戏、私自使用手机聊天等行为,每次将被处以10元罚款。

  五、在岗期间睡觉或离岗,将被处以10元罚款。如果睡觉或离岗导致公司损失,除了要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外,还将被处以20—50元罚款。如果损失严重,将追究刑事责任。

  六、无故殴打他人或相互殴打造成人身伤害的,将被辞退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如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犯罪,将被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七、盗窃或企图盗窃公司财物的,将被扣除当月工资并被开除处理。如果情节严重,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八、做出严重损坏公司声誉和利益行为的,将被扣除当月工资并被开除处理。

  九、厨卫人员不履行职责或工作疏忽造成危害或损失的,情节严重者将被辞退处理。

  十一、本制度未规定事项,参照相关行业法律、法规执行。

  十二、附则:本规定已经所领导审核,自厂区食堂区域张贴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一:员工餐厅外来人员就餐记录表序号日期作业事项()月份合计外来用餐人数。合作单位人数收费标准合计收费(元/人/餐)(元)合计金额。记录人(厨师)签核备注

  1、此表格由员工餐厅工作人员填写。

  2、由工厂有批准权限管理人员签核。

  3、用于员工餐厅成本结算,由员工餐厅工作人员于次月5日前汇总并向工厂主管后勤副厂长核报。

  4、表格所涉资金应做到日清月结。

厂区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内部交通、工作秩序,保障公司生产区、生活区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公司员工、外来施工人员与外包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公、私财产安全和其它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业企业场内运输安全规程》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工厂区交通安全管理由公司办保卫组负责,有权检查车辆牌证、速度、驾驶人员证件,对违反厂区交通安全规定的人员、车辆进行查处,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处理厂区交通事故。

  第四条交通委员会负责公司内部车辆的管理,建立车辆管理档案,按照技术规范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检测。

  第五条生产经营综合管理部负责内部运输车辆驾驶人员的培训,建立内部运输车辆驾驶人员资格档案。

  第六条各分厂、部门负责各自公用车辆及外来车辆的厂内运输安全管理,并加强对本单位的私用车辆驾驶员在公司区的交通安全教育,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第七条公司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毁损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第八条驾驶机动车辆必须证照齐全,禁止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或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第九条公司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向公司办保卫报告,公司办保卫负责交通事故处理或按有关规定上报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第十条公司各分厂、部门外出办事用车,由公司办公室统一派遣,须到本县以外的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第二章生产区交通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凡须在公司生产区域内经常出入的机动车辆,除特种车辆外,必须到公司办保卫组办理相关出入手续,并取得通行证后,方可出入生产区

  第十二条进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必须自觉接受门卫登记,并经值班人员交代注意事项后方可进入,出门时应自觉接受门卫值班人员的检查。

  第十三条厂区内行驶机动车辆,必须按照管理部门指定的线路和速度(出入厂门5公里/小时,主支干线20公里/小时,弯道、特殊路段5公里/小时、仓库线20公里/小时,装有硫酸、苯、煤焦油、燃料油、甲醇及其它危险品的槽车5~10公里/小时)进行安全行驶,严禁违章行驶;消防车、救护车执行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速度限制。

  第十四条机动车辆进出门、经过厂区高温高压路段或过磅,须按先后顺序行驶,禁止强行超车或插队,以免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

  等候过磅车辆必须按顺序排队,禁止插队扰乱排队秩序。

  第十五条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2.5米;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

  第十六条特殊情况下载物超宽、超高、超长必须有明显标志,过狭窄地带、栈桥、框架、高空管架下时,应与进入该公司生产管理部门联系专人指挥,检查仔细、缓行、严禁强行通过。

  第十七条严禁在道路上堆放物资,特殊情况应经主管部门同意并设立明显标志;履带车在水泥道上行驶,必须铺设软垫;通过电缆沟、排水沟、管架下的道口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方能行驶。

  第十八条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应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并悬挂警示标志。

  第十九条装载散装、粉状和易滴漏的物品,不能散落、飞扬或滴漏车外,必须封盖严密,否则禁止上路行驶。

  第二十条出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因特殊情况需要通过禁止通行的路段时,必须经公司办批准同意,方可通行;厂区内施工安装单位因施工安装设备需要改变道路交通线路或封闭道路的,必须事先到公司办办理有关手续,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设置警告牌、红色信号灯、围栏等),方可进行施工和设备安装。

  第二十一条进入公司内的机动车辆应当在规定的地点停放,禁止乱停乱放,防止影响消防通道。

  第二十二条外来联系业务的机动车辆,须在门卫进行登记,得到同意后方可进入,并按指定路线行驶,从原路返回出厂。

  第二十三条与生产和工作无关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入生产区。

  第二十四条禁止出租车、电三轮、人畜车进行生产区,因工作临时需要进入的,须经公司办同意,方可进入。

  第二十五条生产区内夜间禁止停放机动车辆,需停放的,必须以公司办同意,并按指定地点停放。

  第二十六条厂区内拉运原材料、产品、物资出厂,必须凭有效出门条方能出厂,废旧物资出门须持生产部门出具的出门条可放行。

  第二十七条拉运货物的机动车辆从物流门出入,禁止从人流门出入;因情况特殊需从人流门进出的`,须经公司办同意方可通行,货车严禁人货混载。

  第二十八条进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禁止偷运、托运物资出厂。

  第二十九条两轮摩托车车况必须良好,证照齐全,禁止超速行驶,按规定统一停放;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统一乘载,不得超载(限乘1人),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三十条自行车和助力车(电动自行车)必须附件齐全,车况良好,禁止骑飞车、骑车载人及违章行驶。

  第三十一条无阻火器的机动车辆禁止进入禁火区。

  第三十二条行人必须遵守交通安全规定和警示,走人行道或靠路边右侧行走,禁止横排行走、穿越绿化带。

  行人或机动车辆通过交叉路口,必须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第三章宿舍区交通安全管理

  第三十三条进入生活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速度(限速20公里/小时)行驶和地点停放。

  禁止机动车辆在生活区占道停放,影响消防通道:

  1、凡住宿区职工拥有的私家车、公用车、走亲访友的车辆公司停车场未建之前,所有车辆应靠边依次停放,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2、所有进入宿舍区的车辆,必须严格遵守限速规定。

  3、严禁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辆进行宿舍区。

  4、禁止三轮摩托车、货车、农用三轮货车驶入宿舍区。

  如有特殊情况者,包括施工方临时性使用车辆须公司安全保卫部同意方可进入。

  第三十四条在公司办公大楼停放机动车辆,须听从管理人员和有关部门指挥,按规定停放,禁止机动车辆从绿化带间的人行道路通行。

  第三十五条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辩论或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公司宿舍区道路上通行,必须由其监护人对其进行带领。

  第四章考核

  第三十六条违反交通管理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给予50元~200元处罚:

  1、在公司区域内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或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情节轻微的;

  2、未按指定线路在生产区行驶的;

  3、在公司区域内驾驶机动车辆超速超载行驶的;

  4、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点停放车辆或车辆乱停乱放阻塞消防通道的;

  5、不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和管理的;

  6、出入生产区机动车辆,按规定须办理通行证、准字牌而不通行证、准字牌的;

  7、不接受门卫值班人员检查的;

  8、违反以上办法规定中的禁止性条款的。

  第三十七条违反以下规定的,除对个人给予从重处罚外,对施工单位人员违反的单位或私营业主给予考核,从治安保证金中扣除部门或全部金额;对公司员工违反该规定,考核该员工所在单位每项200元,单位正职100元、副职80元:

  1、驾驶机动车辆偷运公司物资出厂的;

  2、不听从指挥和管理,驾驶机动车辆故意冲撞门卫值班人员或闯岗的;

  3、机动车辆不接受检查,故意刁难、辱骂或出手殴打值班人员的。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行为的个人和单位的处罚或考核,由公司办公室执行。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厂区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及企业财产不受损失,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全体员工均有对本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全体员工均有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属地责任单位对属地区域内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负有直接管理的责任和权力,其可以根据本制度结合属地区域实际情况制订内部管理细则,对进入属地区域的内外部人员、车辆进行管理和奖惩,但必须以明确履行告知和宣传义务为前提。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厂区是指包括公司所有生产装置区和储存罐区的独立封闭区域。

  第六条允许进出厂区的机动车辆的范围:

  1、物资原料采购送货车辆。

  2、产品物资销售提货车辆。

  3、外来施工检修车辆。

  4、垃圾清运车辆。

  5、消防、救护车辆。

  6、其他经安全环保部批准可以进入厂区的车辆。

  第七条除施工和紧急情况外,机动车辆只能从公司门卫进出厂区。

  第八条轿车、客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辆任何情况下均不允许进入厂区。

  第九条消防、救护车辆可以视其工作特点优先进入,紧急情况下不用登记可以直接进入厂区。

  第三章职责

  第十条安全环保部保卫科职责

  1、负责对进出厂区的'机动车辆进行登记。

  2、负责对进出厂区的机动车辆进行防火措施检查。

  3、负责对进出厂区的机动车辆进行证照相符检查。

  4、负责对驶出厂区的机动车辆进行证物相符(出门证与所载物资的数量、品种、规格等级相符),并检查其是否夹带物资。

  5、负责对进出厂区的机动车辆的司乘人员进行检查登记和安全提示。

  6、负责根据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的进厂目的,规定其行驶路线和停靠地点。

  第十一条其他单位职责

  1、负责引领本单位职责内相关机动车辆进厂,并履行相关检查登记手续。

  2、负责对引领进厂后的机动车辆的安全、治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章车辆检查

  第十二条需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的检查内容

  1、有行驶证、车牌照,且证照相符。

  2、车况良好。

  3、正确配戴、牢固安装标准防火帽。

  4、有相关单位员工引领。

  5、油品运输车辆有正确配备标准接地线且连接处与车架用螺栓固定,接地线与地面相接触。

  6、登记领取相应《机动车辆入厂证》,并放置于驾驶室挡风玻璃右侧位置。

  7、凡需进入公司厂区的外来车辆,保安必须对车辆驾驶人员、驾驶室及车箱内物品进行仔细检查,监督运输车辆将自行焊接的水箱内所盛装水全部放掉或加满后对车辆进行过磅计量,司磅员要对过磅车辆车辆牌照号及过磅重量作好记录。外来车辆出厂时由保安首先对车辆驾驶人员、驾驶室及车箱内物品与进厂时进行核实,司磅员再次对出厂车辆进行过磅称重,当出厂车辆过磅重量与进厂车辆过磅重量相符时,准予放行;当出厂车辆过磅重量与进厂车辆过磅重量有差别时,由保安人员负责查明原因凭相关手续(如装货车辆凭《销售产品相关手续》;送货车辆凭相关部门开据的《入库单》;其他车辆凭安环部开据的《出门证》)出厂。

  第五章程序

  第十三条需进入厂区的送货、提货车辆进出厂区控制程序

  1、提货、送货车辆到达公司门卫后由相关单位引领并与车辆司乘人员共同进行登记,并将行驶证、驾驶证留于公司门卫处。

  2、公司保安人员对车辆进行检查,检查无误后,在相应单据上加盖“入门审验专用章”。

  3、公司门卫人员发放有明确规定的行驶路线和停靠区域的《机动车辆入厂通行证》及《司乘人员入厂证》。

  4、车辆进入公司大院办理称重过磅等相应手续。

  5、车辆在厂区完成物资装货任务并由相关单位负责人与其办理好相关手续后,提货车辆执行《销售产品相关出厂手续》。车辆在厂区内完成卸货任务后由相关货物接收单位及物资采购单位共同办理相关车辆出厂手续。

  6、除提货车辆、卸货车辆外的其他车辆在办理完毕以上相应手续后,凭相关单位签署的相关手续到公司安全环保部办理《出门证》,离厂时凭相关单位与安全环保部共同办理的《出门证》到公司门卫办理出门检查登记手续。

  7、保卫科人员根据《出门证》及登记情况对车辆进行检查。

  8、检查无误后放车辆出公司大门。

  第十四条外来施工检修车辆进出厂区控制程序

  1、施工检修车辆到达公司门卫。

  2、调度部安排人员引领并与车辆司乘押运人员共同进行登记,将行驶证留于公司大门门卫。

  3、公司保卫科人员、保管中心及施工单位对车辆共同进行检查,需带入厂区的工具、设备材料等分类作好登记,并签发《临时物资入厂检验证》。后发放《机动车辆入厂通行证》及《司乘人员入厂证》。

  4、施工检修车辆凭据《机动车辆入厂通行证》及《司乘人员入厂证》进入厂区到达相关施工地点进行施工。

  5、施工检修车辆在厂区内完成检修任务后由施工属地单位与其到安全环保部凭《临时物资入厂检验证》与其车辆随车物资进行逐一核实无误后由安全环保部、属地单位及施工单位三方共同签署《出门证》,凭三方单位签发的《出门证》放行出厂。

  6、公司保安根据《出门证》及登记情况对车辆进行检查。

  7、检查无误后放车辆出厂。

  第十五条垃圾清运车辆进出厂控制程序

  1、垃圾清运车辆到达厂区大门。

  2、调度部安排人员引领并与车辆驾驶人员共同进行登记,将行驶证留于公司门卫。

  3、公司保卫科人员对车辆进行检查,需带入厂区的工具分类作好登记,后发放《机动车辆入厂通行证》及《司乘人员入厂证》。

  4、调度部安排的人员随车到垃圾池监督装车。

  5、车辆装完垃圾后,经相关人员查验无误后,与其到安全环保部办理《出门证》相关签署手续,凭调度部与安环部方共同签发的《出门证》放行出厂。

  6、公司保安根据《出门证》及登记情况对车辆进行检查。

  7、检查无误后放车辆出厂。

  第六章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除施工需要和紧急情况之外,机动车辆只能从厂区大门进出厂区。

  第十七条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只能按照相应《机动车辆入厂通行证》规定的路线行驶,规定的区域地点停靠。

  第十八条任何机动车辆不得随意占用消防通道。

  第十九条任何机动车辆不得在厂区大门门卫附近长时间停靠。

  第二十条机动车辆在厂区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冰雪、积水的道路不得超过10公里,进出厂区门、仓库、装卸油台、电子衡、生产装置区不得超过5公里。

  第二十一条油品运输车辆进厂数量应以保证厂区道路通畅,保证装、卸油区运行通畅为原则,由储运车间、门卫负责管控调度,经营分公司等相关单位辅助疏导管理,司乘人员可在厂内排队登记,按车辆登记先后顺序依次进厂,油品运输车辆一次可同时进入两辆车,其他运输车辆将车停放在厂外。

  第二十二条集团公司和公司内外部车辆进出厂区都必须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并履行检查登记手续。

  第二十三条除经批准的特殊情况外,垃圾清运车辆只能在公司指定垃圾池清运垃圾。

  第七章罚则

  第二十四条对车辆进出厂区查验管理不认真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次;因对车辆查验不认真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其损失情况对责任人罚款200—20xx元,情节严重的给予除名处理。

  第二十五条在厂区内不按规定地点违章停车,擅自占用消防通道的,对其罚款200元/次。

  第二十六条机动车辆在厂区内不按限速规定行驶的对其罚款100元。

  第二十七条机动车辆在厂区不按指定的行驶路线行驶的,对其罚款500元/次。

  第二十八条机动车辆在厂区非指定区域长时间停靠的,给予机动车所属单位或个人罚款100元/次。

  第二十九条非特殊情况,任何油品运输车辆不得在厂区内脱水,否则给予车主罚款1000—5000元,情节严重的追究司法责任。特殊情况需要脱水时,由公司领导批准,生产调度部、相关供销部门、储运车间共同监督执行。

  第三十条油品运输车辆未按登记排号顺序私自进厂的,对其罚款200元/次。

  第三十一条因疏导不利导致厂区内交通混乱、交通堵塞的,给予储运车间罚款100元/次。

  第八章其他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之前与本制度不一致的规定按本制度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厂区管理制度7

  为进一步理顺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运行管理体制,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保证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正常规范运行,有效治理城镇生产生活污染,保护三峡库区水质环境,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理顺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运行管理体制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理顺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管理体制的重要性

  近年来,为保护三峡库区水环境,国家大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以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为重点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投入,对于缓解水污染、改善水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县利用国债资金建设的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自投入运行以来,由于运行管理体制不顺,责任主体不明,存在运行效率不高、日常管理不规范、运行成本较高、污水和垃圾处理费收缴困难等突出问题,影响了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影响了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和财政资金投入效益。进一步理顺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管理体制,强化运行管理,不仅有利于充分发挥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的功能和效益,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确保三峡库区水环境安全,而且有利于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相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理顺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管理体制的重要性,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理顺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管理体制,发挥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治污功能,改善三峡库区水环境,促进县域城镇可持续发展。

  二、明确责任主体,理顺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运行管理体制

  按照“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的原则,理顺运行管理体制,明确责任主体。乡镇人民政府是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的'运行管理责任主体,受县国资部门委托负责乡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资产管理,不参与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日常运营。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为产权清晰、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经营主体。乡镇人民政府委托乡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负责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的日常运营。按照“以钱养事”的方式,签订委托运营合同,明确乡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的运营责任,拨付运行费用。

厂区管理制度8

  一、目的

  为强化厂区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管理,营造一个良好的生产、工作环境和氛围,塑造清洁、整齐的厂容厂貌,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厂区公共区域的卫生管理工作进行规范。

  二、适用范围

  厂区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含附图未标明到的)

  三、内容

  (一)日常卫生工作

  依据公司现状及今后生产的持续发展,厂区公共区域混凝土地面的卫生清洁分项进行:

  一是每周一、二、五、六、星期天,公司清扫车将能行驶的混凝土路面全部清(洗)扫干净,4名清洁工负责清扫车未顾及到的边缘及死角的清扫(含清扫车临时停车的遗弃物),2名(1男1女)清洁工每天上午9~11时负责三座公用(男女)厕所、浴室的清(洗)扫,下午与清(理)扫路面、水沟的清洁工汇合,一同清扫路面、水沟;4名清洁工(2男2女)负责所属责任范围内的水沟清理,如遇大雨天气(初级雨水含尘泥较多)过后,全体清洁工全力赴地清理水沟,确保排水沟干净;同时注意日常水沟的巡回检查,发现水沟内有塑料袋、烟盒、矿泉水瓶、石块、木棍、废铁等垃圾,必须及时清理。二是无清扫车如车辆的维护或周三、周四出现较多泥尘、垃圾时,全体清洁工都要全力以赴将所属责任区进行全面清扫,绝不允许留卫生死角。

  (二)节假日或重大活动卫生工作

  节日或重大活动:元旦、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以及公司、当地各级政府、部门举办的各种类型的大型活动。

  1、节日或重大活动的前一周,必须把所属责任范围内的水沟进行全面地清理,达到规定的要求;

  2、厕所、公共浴室、道路仍以日常的清(洗)方式,必须坚持达到日常卫生标准。

  (三)卫生清洁范围包括:

  1、由企业厂大门(栏杆境内)向东主运输主道至选矿分厂原厕所南墙面为界点;再由东主运输道三叉路向氧化锌分厂配料仓旁延伸,以路面混凝土限车速坡对直为界点;

  2、由厂大门口(栏杆境内)往南面主运输道一直延伸至西主运输道,到配电所西南方向全混凝土地坪为界点;

  3、由制氧站西侧(所有混凝土)路面经成品仓库前至氧化锌分厂二号窑东面分界点(即待建三号窑基座西面对直线);

  4、厂区公共区域水沟、公共厕所、浴室及一些公共卫生死角的清洁,其卫生清洁范围包括:

  1)水沟共有6条:第一条是企业南面主运输道旁水沟,由雨水排水口(厂门保安室后)至事故应急池旁水入口闸板处为界点;第二条是质检中心(化验室)楼后水沟,由原导水出口处至厂大门(东面围墙对直线)为界点;第三条是东主运输主道旁水沟(主要清理表露部份水沟,情况特殊时,配合清理渣液收集池内的淤泥);第四条是氧化锌分厂二号回转窑窑尾(对直线)至成品仓库旁;第五条是成品仓库前水沟;第六条是成品仓库后水沟。

  2)公用厕所共有3坐:一坐设在材料库对面,第二坐设在事故应急池旁,第三坐设在配电所西侧;三坐公用厕所必须坚持每天清(洗) ,打扫干净。

  3)公用浴室一坐,使用期间,必须按规定要求认真清冼干净,停用期间,必须把门锁好。

  4)公共卫生死角的清理:如厂区公共卫生责任区域示意图未标明到的公共区域都列为卫生死角。

  四、厂区公共卫生规范

  1、公共主干道清洁卫生基本标准:

  1)公共主干道上无垃圾如纸屑、瓜果皮、矿泉水瓶,纸壳、塑料、木棒、废铁、石(粒)块等杂物、无明显积尘积水;

  2)公共主干道两旁无裸露垃圾(如纸屑、瓜果皮、矿泉水瓶,纸壳、塑料、木棒、废铁、工业建筑垃圾等杂物)、无卫生死角、无蚊蝇虫孳生地,无脏、乱、差现象;

  3)清扫除的垃圾,必须立刻装车,送到指定的垃圾置放点;

  4)完成清扫道路后,应认真检查全部路段有没有未清除干净的垃圾,所有的路面(含两旁)应保持全天候卫生标准。

  5)爱护公共设施,定期冲洗手推车,车身要保持干净,无明显污垢和积尘,绝不允许损坏道路两旁设施;

  2、公共雨水沟的`清洁卫生基本标准:

  1)雨水沟无积泥、垃圾?如积泥、纸屑、瓜果皮、矿泉水瓶,纸壳、塑料、木棒、废铁、石块等杂物存积现象,沟底见硬化底;

  2)沟渠旁2米范围内无杂草丛生现象;

  3)水沟积矿泥厚度约1公分时必须及时清理;

  4)必须让每一条雨水沟保持水流畅通,每条水沟两边不许有碍保洁工作的任何堆积物;

  5)无雨天气,雨水沟底必须无水痕迹,若出现流水或冒水情况,必须查明原因或处理,未能处理的,及时报告。

  3、公共厕所卫生要求

  1)公共厕所为清扫、水冲擦冼式卫生清理保洁方式,有专人负责,每日清扫保洁;

  2)做到墙面、间隔墙无乱贴乱画,坑位、门窗、墙壁、灯具清洁卫生,无积尘、无蛛网,地面无积水,蹲坑、便池内无积粪、无尿碱,基本无勾眼刺激臭味; 3)公共厕所男女入口处按规范要求设置醒目标志,厕所内部空气流通,光线充足;

  4)贮粪池有盖、密闭,粪便不漫溢;

  5)厕所周围5米范围内无鼠及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无垃圾,无蝇蛆、蛹;

  6)公共厕所应经常进行四害消杀,无蝇蛆孳生,基本无蝇。

  4、公共浴室清洁卫生基本标准:

  1)公共浴室气窗应保持通风良好,光线应满足最基本的条件;

  2)浴室墙壁上无蜘蛛网或墙上、窗台上无积灰,浴室间无有害人体的虫类等物质;

  3)清洁工应每日上午11时前将浴室进行全面地清扫(含门道、楼梯)或浴室内地扳的冲洗,必须保持排水道的畅通,清洗地板后,应将地板水清走,保证无积水;

  4)清理出来的垃圾必须送往指定的垃圾堆放地点;检查清洁卫生工作完成后,应将清理工具归整摆放好,关好电源,将门锁好。

厂区管理制度9

  为创造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工作场所和空间环境,营造公司特有的企业文化氛围,提高员工素养、公司整体形象和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以及各分厂的环境卫生的管理。

  内容:

  1、公司的环境卫生管理,采取由行政办公室监督,全体员工参与、齐抓共管方式。发动全体员工人人关心环境、爱护环境、美化环境。

  2、各个工厂及办公室做好卫生责任区的.“门前三包”,确保厂区内无卫生死角。 3、严禁在厂区内随地吐痰及乱扔废弃物,严禁流动吸烟。

  4、机动车辆、自行车、摩托车等应放在厂区指定地点,并排列整齐,严禁乱停乱放。

  5、员工应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在工作区域保持整洁卫生有序,上班期间需着工作服。

  6、生产生活垃圾、赃物必须倒入垃圾箱内,不准随意乱倒乱放。

  7、生产车间、办公室内部、卫生间以及楼道、公共场所各种设备设施都必须保持整洁卫生,物品定点摆放,墙壁屋顶安全整齐。

  8、严禁在厂区内建筑物、公用设备等上面张贴广告、绘制图画或涂写标语。保持厂区建筑楼道墙体的洁白卫生。

  9、不准随意占用厂区内的空地和路面。确因施工等原因必须长时间占用空地或路面的,需经各工厂管理部门同意并向公司行政办公室报备。

  10、在厂区内进行基本建设施工的单位必须坚持文明施工。施工现场整洁干净,施工用料及物品应堆放整齐有序,施工中产生的基建垃圾应及时清运。 11、公司行政办公室对环境卫生进行不定期检查,实行奖惩,对于环境卫生严重不达标单位(部门),对其环境卫生管理者罚款200元/次,奖励给环境卫生考评先进单位。

  行政办公室20xx年5月26日

  公司厂区卫生考核标准

  考核时间:

  考核人员:

  办公室卫生考核标准

  考核时间:

  考核人员:

厂区管理制度10

  1、管理组织

  1.1、为保障厂区交通运输的安全,维护厂区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企业行政部门负责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1.2、厂内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必须遵守有关的交通规则,谨慎驾驶,安全礼让。

  1.3、在本厂厂区区域内行驶的一切车辆,都要服从行政部门与门卫人员的检查。

  2、信号、标志

  2.1、厂门、厂区和厂区的交通道路、弯道、单行道、交叉路口及禁止车辆停放场所等,按规定并结合厂区具体情况设置交通信号标志。

  2.2、因生产、运输或施工而影响交通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和明显标志如夜间设红色信号灯,???安全警告牌,临时交通指挥等,保证车辆、行人安全。

  2.3、厂区交通道路,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交叉处、弯道等要有明显的警告标志;厂门口宜设有车辆进出厂的标志、信号。

  3、交通线路

  3.1、厂区交通道路沿线的车辆、部门严禁向厂区交通道路路面排放蒸汽、烟雾、酸碱等有害物质,冬季积聚的冰雪要及时消除。

  3.2、严禁在厂区要道和消防通道上堆砌物资设备。禁止在路面上做阻碍交通的作业。确因生产与其它运输时需要,必须临时占用或破土施工,并经行政部门批准。

  3.3、交通道路两侧堆放的`物资,要离道边1m以上,堆放要牢固,跨越通过机动车辆的道路拉设的绳架、管架等,其高度不得小于5m。

  4、车辆

  4.1、机动车辆的车况必须良好,由公安、交通部门定期检审,经检审合格后持证行驶。

  4.2、厂内行驶的特种车辆(铲车、电瓶车、叉车)车况要保持良好,每年组织年检,合格后方?????准驾驶。

  4.3、车辆职能管理部门,要建立车辆的保养修理制度,定期检修,严格车辆的质量检查,杜绝失检和漏检,凡不符合安全行驶条件的车辆不得使用。

  4.4、自用的专用罐车不得任意改装,检修清洗必须按有关安全检修规定执行。

  4.5、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接受专门技术培训,经公安、交通部门考核检审发给驾驶执照后方可驾驶。车辆押运员必须受专门技术培训,经公安、交通部门考核检审发给押运证后方可上岗。

  4.6、特种车辆驾驶员应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规定,经专门训练、考核合格后方可驾驶。

  4.7、驾驶员必须认真执行车辆驾驶规则和禁令,在通行道口转弯时要显示信号。

  4.8、厂内行车限速规定

  进出厂门及转弯处5公里/小时

  厂内直线路10~15公里/小时

  4.9、各种车辆进出厂门必须减速,接受门卫检查。

  4.10、车辆行驶公司厂区内和进出厂门时,不准超车或并列行驶,停车靠边,不得阻碍交通,服从厂区管理人员和门卫人员的指挥。

  4.11、车辆在公司厂区内行驶,要安全礼让,非机动车要让机动车先行,铲车、叉车要让汽车先行,不准阻拦,不准强行超越。

  4.12、车辆进入生产区必须佩戴阻火器,并限速5公里/小时。

  4.13、车辆倒车必须减速并有人监视、指挥或鸣号警告,并注意周围地形及物品等情况。

  4.14、车辆必须停放在停车场内,若要停放在生产区内,必须经安全管理部门同意,但不得影响消防通道。

  5、装载运输

  5.1、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载物,必须按规定不准“超长、超宽、超高、超重”。

  载物宽度不准超出车箱左右各20cm;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4m;载物长度前后不准超??过车身2m,超出部门不准触地,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货量。

  5.2、小型车辆装载物规定:

  载物宽度不准超出车厢左右各20cm,载物高度不准超出车身1m,长度不准超过车身1m,不准触地,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货量。

  5.3、非机动车辆装载物规定:

  5.3.1、铲车、叉车的载货高度不准遮挡驾驶员视线,宽度左右不超过10cm,长度不准超过车厢。

  5.3.2、三轮车的前长度、左右宽度不准超出车身20cm;手推车后长度不准超50cm,全长不超过3m,高度1.5m,载重不超500kg,不许两车共载一物。

  5.4 、货运机动车不准人、货混载。除驾驶室和厢内可乘坐额定的人员外,其它部位不准载人。

  5.5、叉车除驾驶员外不得载人,若发现载人,对驾驶员以及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

  6、其它交通事项

  6.1、摩托、轻骑、助动车、电瓶车,严禁进入厂内生产区域,并按规定指定地点存放。三轮车不准被机动车牵引,车辆转弯前必须慢行,并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6.2、厂内行人靠路边行走,不得多人在道路上并排行走,也不准突然横穿道路。行人行走时注意脚下有无沟、坑、井,头顶上部有无管线、架子、电缆、电线等障碍物,严禁在重物下穿行。

  6.3、严禁行人对行驶车辆强行拦车、爬车。不准在停车的车厢上下乘坐、休息或通行。

  6.4、自行车、助动车、轻骑、摩托进入公司大门必须严格遵守有关交通警示标志的规定(如下车推行)。工厂区域内不得带人,不准双手离把,不准互相追逐。

  6.5、严禁在工厂厂区道路上练习学习驾驶摩托车、轻骑、助动车和自行车。

  6.6、公司厂区凡发生交通事故应保留现场,对受伤人员及时抢救,并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厂区管理制度11

  1、各类车辆驾驶人员和其他职工都要严格遵守国家各级政府指定颁布的交通规则和法规;各类车辆的技术状况都应符合安全运输的要求,严禁“病”车上路。

  2、严禁在公路堆放物件。

  3、职工进出厂区道路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准在公路中心行走、玩耍、打闹。严禁拦车、爬车、追车。行走时要走人行道或路边,横跨公路要注意左右来往车辆和听清各种车辆发出的信号。

  4、行人和机动车辆通过公路平交道口、交叉路口时要对各种车辆进行确认,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和“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严禁钻杆抢过。

  5、职工在汽车未停稳时,不得抢上抢下,更不准钻车、爬车、跳车。严禁在车辆底下休息乘凉。非随车工作人员不准搭乘作业机车、车辆和汽车吊车。

  6、载人车辆要按“准载”限额载人;载货车辆除允许的装卸人员外,不得人货混装。载货不得超宽、超长、超重。载运特殊设备、工件(长、宽、高超过规定)时,应在明显处插红旗标志(夜间挂红灯),装载物不安全时驾驶员不得动车;行车过程中一旦发现货物有滑动、滚动等情况必须立即停车进行加固处理,确保行车安全。

  7、各种交通车辆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十不准”,做到安全行车。

  (1)严格执行交通安全规则,不准开快车;

  (2)不准病车上路

  (3)不准酒后开车和疲劳驾车;

  (4)不准违章超车和占道;

  (5)不准自流供油与脱档滑行;

  (6)不准无证驾车;

  (7)不准超员超载行车;

  (8)不准将车交非驾驶员开车;

  (9)厂内机动车辆不准到厂外公路上行驶;

  (10)运载各种物件不准超高超宽,必须将物件捆绑牢固。

  8、在厂区行驶的各种车辆都要遵守公司和主管部门有关“限速”的规定。厂区行驶速度不超过15公里/小时,检修现场、检修通道路段行驶速度不超过5公里/小时。

  9、汽车进入厂房的'管理规定

  9.1 驾驶员必须按照用车单位带车人员(简称带车人)指定地点停靠车辆。

  9.2装卸货物时,驾驶员必须下车到带车人指定地点待命;待命地点属生产现场的,驾驶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9.3 带车人要在确定装卸作业完毕,而且有关作业人员撤离汽车后方可通知驾驶员动车;驾驶员二次确认无误后方可上车,鸣笛启动汽车。

  9.4 用汽车拖拉物品时,由带车人负责物品运输途中的安全,确保被拖物品不伤行人。

  10、万能机、内燃翻斗车、电瓶车等生产工具车不准开出本厂区外从事作业,特殊情况必须经领导同意。

厂区管理制度12

  为确保公司的生产安全,有效控制外来车辆及人员进入公司,特制定本门卫制度。

  一、门卫人员要忠于职守,并做到文明用语,礼貌待人,不借故刁难,不以权谋私。

  二、保持门卫、内外清洁,并做好每天的工作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三、严格执行公司员工、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出登记制度,坚持原则,一视同仁,按制度办事。

  四、上班时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上下班时做好交接班工作,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班的`应及时请假,保证工作的衔接。

  五、严格执行接待和会客制度,外来人员联系工作,待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入厂,并引领客人到达办公室。

  六、上班时要精力集中,不干私活,不喝酒、不打瞌睡,不参与娱乐活动,更不能把传达室当作娱乐场所,无关人员不允许在门卫室逗留。上述情况一经发现,扣除当日工资。

  七、外来车辆禁止入内(厂区送货车辆除外),如有送货车辆入内,需暂留其行车证及相关证件并登记车牌号及进出时间,送货车辆经检查后方可出厂。其他车辆由门卫指挥停放在指定位置,并做好车辆的记录,特殊情况除外。

  八、下班时间注意可疑人员,特别是下班以后进出人员,应及时查问,对非厂区人员携带大件、大宗物品出门时,需报告领导,待领导同意后方可放行。

  九、夜间必须加强巡查,每2小时巡察一次,发现一次漏察罚当日工资,依次类推。厂区内如有水、电、门窗、消防设施等未关闭或不安全情况,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对于因失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由当天职班人员全额赔偿。

  十、熟悉厂区治安环境情况,会掌握使用治安、消防的报警电话和消防设备。

厂区管理制度13

  第一条为给公司及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保护公司财产不受损失及员工人身安全,确保进出公司人员及车辆的安全管理,后勤捍卫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人员出入管理

  第二条公司职工自行骑车上下班应穿反光背心,佩带出入证,以作识别,严禁赤足或穿拖鞋进入公司。

  第三条外来业务人员进出公司需经相关部门同意,并及时通知门卫,门卫负责办理记录,发放“安全告知卡”和“通行单”佩带入厂;出厂时相关部门接待人员应在“通行单”签字后,交门卫收回。

  第四条外来施工人员凭“临时出入证”进出,无“临时出入证”者,需公司相关部门同意方可进厂,门卫负责办理记录并配发“临时出入证”佩带入厂。

  第五条公司职工及外协单位职工车辆因停车未落锁的,经门卫值班人员发现,职工应到相关部门开车辆证明并盖有效章,门卫核实后放行。

  第六条公司职工、外协单位职工出厂时,如有包裹或其他物品,应主动配合门卫详细检查后方可出厂。

  第七条外来业务人员携带物品出厂,应由相关部门开具物资出门证,单据上交物流门值班人员,并主动配合门卫详细检查后方可出厂。

  第八条所有进出厂人员必需严格遵守我公司规章制度,若发现投机取巧、侵占公司财物、盗窃等行为,将按照公司规定严肃处置,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

  第九条出入证件管理

  (一)职工上下班时未出示相关证件或没有穿着反光背心者,由捍卫人员予以纠正,并作记录、多次未带出入证或没有穿着反光背心者门卫有权禁止进入公司。

  (二)新来员工应及时办理出入证,到相关部门领取反光背心。

  (三)公司员工遗失证件或反光背心,应当即向相关部门申请补发。

  (四)外来人员遗失证件,捍卫人员应请其交付工本费后返还身份证明文件。

  (五)公司职工车辆及外协单位车辆出入证丢失或损坏,请持行驶证原件和车间证明

  到后勤捍卫部,提交申请表及工本费办理新证。

  第三章车辆管理

  第十条外来车辆进厂,门卫负责记录:车号、装运物资、事由、入厂时间等事项。

  第十一条提运本公司各类货物车辆,凭据风险与物流管理部开具承运货物车辆调度单及物资发货通知单,经门卫对车辆进行检查核实无误后,方可出厂并记录。化肥公司临沂物流中心仓库的`货物出厂由物流中心出具相关出厂证明。

  第十二条公司废旧物资进厂装运车辆由相关部门出具物资发货单,出厂时在规按时间内由门卫查对物资发货单上签字盖章,检查无误后放行。

  第十三条空货车出厂由门卫检查后放行,空罐车出厂凭空车过磅单出厂并记录。

  第十四条车辆入厂时随车如有需带出厂的物品,需在进厂时在门卫记录,出厂时,由业务部门出具证明,经门卫核实无误后放行。

  第十五条进厂运输车辆司机必需正确佩带公司统一配发的蓝色安全帽。

  第四章外部物品管理

  第十六条外来施工单位及厂商携带自备工具或物品入厂时,应由外来施工单位及厂商在公司物资门进行记录,方可入厂。

  第十七条外来施工单位及厂商携带自备工具或物品出厂时,应由相关办部门核实后开具“物资清单”出厂证明,盖有效章签字后,注明出厂原因,并与“物品清单”相符,出厂时由门卫检查物品查对“物品清单”,账物相符后方可出厂。

  第五章公司物品管理

  第十八条拖外修造、加工或出借物品;需要携返厂的样品;送外查验校正仪器;自备装运物品的空容器或其他应再携返的物品等,由相关部门开具物资出门证(物品清单、出厂原因、返还时间),公司分管领导签批方可出厂。门卫妥帖保管好物品出厂证明,超期未返还通知主管部门或向分管领导汇报。

  第十九条未经允许严禁携带公司物品出厂,一经发现视情节给予罚款xx元,并建议公司给予辞退,情节严重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移送公安机关。

  第二十条对于主动举报涉嫌盗窃侵占公司财产的行为,一经核实,视情况奖励举报人xx元。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后勤捍卫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厂区管理制度14

  一、总则

  为保障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体制

  1、本公司设专职门卫或由前台接待人员承担门卫职责。

  2、对生产工厂、仓库或其他办公、经营重地,建立门卫值班制度。

  三、管理内容

  1、凡出入本公司人员均须验明身份,对来宾凭介绍人或证件填写来客登记单后才允许入内。来宾离开时,填写离开时间。

  2、人员携带物品出门,须凭行政部出具的出门证才予放行。

  3、公司车辆、人员在上班时间外出,门卫须过问并记录出入时间。

  4、人员因病离开,须将有关证明给门卫交验。

  5、门卫记录员工迟到早退时间。

  6、门卫负责管理公司办公场所的汽车场、自行车停放秩序。自行车进出办公场所大门均应下车推行。

  7、门卫仔细盘查欲进入办公场所的可疑人员,将其劝退,或报安保部门协助处理。

  四、门卫人员

  1、门卫属公司安保部领导。

  2、门卫岗位职责另行规定。

  3、门卫的雇佣。

  (1)门卫岗位可为临时非正式员工,特殊情况为正式员工。

  (2)门卫不宜招纳退休的人员。为提升公司形象,增加其反应、机动能力,应招聘青壮年担任。

一、门卫安全协管员实行24小时值班及16小时立岗服务制度。

  二、门卫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文明执勤,礼貌待客,认真负责,服装整齐,仪容端庄,按时交接班,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三、严格执行工作制度,认真填写各类门岗工作记录。

  四、对流浪乞讨,拾破烂和收买废旧物品以及叫卖人员,推销人员等各类闲杂人员未经同意不准其进入小区。

  五、保持门岗周围环境的整洁及设施标志完好。每天10点以前小区主管要负责落实门岗内外的`清洁工作。

  六、门卫值班室及站岗区域禁止非工作人员滞留,以免影响门卫正常工作,值班室内物品应保管爱护、摆放整齐,卫生良好。

  七、执行工作和客户来访时应站立,提前主动上前工作,工作时间不允许从事与工作不符的事,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不允许酒后上班和上班喝酒,工作应使用文明用语。

  八、值班电话为工作电话,非工作原因不得使用值班电话,应保障值班电话的通畅,对住户电话或亲自反映的问题应及时做好记录并及时给予处理或耐心解释。

  九、发生突发事件和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报告公司领导,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问题,无论发生任何情况,门卫都必须保证有人留守。

  十、上下班高峰期门卫人员应保证在岗,快速兼灵活处理机动车进出小区,避免进出小区车辆长时间堵塞道路。

十一、配合巡逻岗人员做好当班工作,配合做好公司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二、对因客户原因损坏小区设施、设备及公司办公物品,门卫人员有权要求损坏者照价赔偿,损坏者拒赔的,门卫人员对损环者有权暂不放行,报警处理。

十三、本规定从20xx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厂区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为减少事故发生,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规范厂区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员工生命健康安全,减少财产损失。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使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

  三、职责

  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拟定、修改,安全小组负责本制度的监督和执行。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1、人员管理

  1.1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度,加强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的安全意识;

  1.2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公司内,进入公司的外来人员需由相关人员同意后陪同进入。

  2、车辆管理

  2.1所有机动车(包括业务单位的货运车辆)要按指定区域停放,禁止堵塞公司进出通道;

  2.2所有非机动车辆,停放在一楼区域规定位置,必须摆放整齐,严禁堵塞门口至升降机的过道,需充电的车辆,应靠墙摆放充电。

  3、安全培训制度

  3.1对新入职员工,在入职时进行安全教育,包括公司逃生路线、灭火器的使用等培训,使新员工了解公司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注意事项,树立遵章守纪安全第一的观念;

  3.2每半年进行一次在职安全培训,学习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安全防火、安全用电、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预防事故的发生;

  3.3结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利用标语、板报、会议、事故总结等不同形式,让员工明白事故发生的原因和预防事故的措施,从中认真吸取教训,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4、禁止烟火

  4.1公司所有区域禁止吸烟,不乱携带和使用火种,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的,经公司同意后到指定区域内使用,使用时人员不得离开,外来人员遵照执行,由业务接洽部门负责申明此项规定并监督执行;

  4.2公司内禁止使用电火炉、暖手宝、小电热毯或者其它限制使用的取暖设备,公司所有带电设备需按安全规范使用,严禁危险操作;

  4.3公司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禁止堆放任何物品,严禁堵塞;

  4.4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应在便于取用,醒目的固定位置,并放置于特制箱内,有明显标识,消防设施执行“三定”管理,即定人管理、定位管理、定期管理;

  4.5贯彻“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方针,开展安全教育,加强防火检查和灭火器材管理。

  5、防盗管理

  5.1公司重要位置如仓库、过道、门口等安装监控设施,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证其灵敏有效;

  5.2仓库、办公室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无人时应锁门,重要卷宗、文件、公司物品以及私人物品等应入柜上锁;

  5.3一楼玻璃门应随手关闭,下班时关闭门窗,关好玻璃门,锁好卷帘门;

  5.4三楼通向天台的铁门,应常年上锁,定期检查是否损坏。

  6、应急体系

  6.1全体员工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指导方针;

  6.2各职能部门要把预防事故发生、控制事态发展和减少事故损失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中心环节和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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