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优选)
在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1
一、岗位职责
(一)锅炉主管岗位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部门关于锅炉使用管理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锅炉操作规程。
2、全面负责锅炉使用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制订和落实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学习。
4、负责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检验工作,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5、负责司炉、水质化验工等人员政治思想、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6、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及时向生产中心负责人报告。
7、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本单位锅炉使用管理情况。
8、负责锅炉日常维护和检修,易损备件和大修配件的采购计划。
9、完成本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锅炉班组长岗位职责:
1、在锅炉主管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锅炉班组的管理工作。
2、熟悉国家锅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锅炉房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3、负责本班组人员技术指导、工作安排和考勤工作。
4、组织本班组人员做好供汽、设备安全运行和锅炉房卫生等工作,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做好各种运行记录。
5、负责产汽量、耗水量和耗材、耗电量等统计工作。
6、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理。
7、遇违规指挥和违章操作行为,及时制止。
(三)司炉工岗位职责:
1、忠于职守,严格执行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擅自离岗。
2、负责锅炉及其铺机的运行和故障处理等操作,发现故障或不正常现象,应查明原因,及时排除,并向班组长报告。
3、对锅炉设备应每小时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准时、认真地填写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日志。
4、认真做好锅炉设备的维护和锅炉房卫生。
5、锅炉发生事故时,应积极主动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立即报告领导。
6、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但对违规指令,应拒绝执行,对违规作业应及时制止。
7、要善于总结经验,不新钻研技术和提高安全意识。
(四)水质化验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锅炉水处理管理规则》及《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和GB1576《低压锅炉水质》标准。
2、定时对给水和锅水进行化验分析。
3、每二小时至少化验一次给水总硬度、悬浮物和PH值,根据化验结果和出水流量,及时调整水处理设备的进盐量和正反洗水量。
4、每二小时至少化验一次给水的溶解氧,根据化验结果相应调整除氧器的蒸汽压力。
5、每二小时至少化验一次锅水的总碱度、PH值、悬浮物、磷酸根、硫酸根和相对碱度,将结果通知司炉工及督促其加药或排污。
6、做好水处理设备运行、水质化验和盐耗等记录,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盐的保管工作,努力降低盐耗。
7、锅炉定期停炉检验及检修时,应到现场了解锅内结垢及腐蚀情况。
二、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的锅炉必须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注册登记,领取锅炉使用证。
(二)司炉工人须持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与操作的锅炉相应类别的司炉操作证。
(三)锅炉点火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
1、在点火前,首先应检查锅炉水位是否正常。
2、检查安全附件和各联锁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3、检查各种阀门所处的位置(开或关)是否正确。
4、检查烟道挡板、风道档板所处的位置是否正确。
5、检查炉本体和各辅机是否正常。
6、新装、移装、大修和长期停用的锅炉应进行烘炉和煮炉,烘炉时间不少于3天,煮炉时间不少于3天。
7、检查完毕,确认正常才允许按锅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程序点火。
(四)点火升压时,要保持炉温慢慢升高,从冷炉到使用工作压力的时间,控制在1—3小时。
(五)升压过程中,必须按规定的要求做好各项检查和操作,确认正常后才能进行供汽。
(六)运行正常后,经常调节燃烧,保持锅内汽压、水位和炉内风压、温度的稳定。
(七)锅炉运行时,每小时应对本体和所有辅机、附件巡视检查一次,每班冲洗水位表和压力表一次,锅炉排污一次,安全保护装置试验一次;每周(月)应做安全阀手动(自动)放汽试验一次。以上各项检查和试验,应认真做好记录并签名确认。
(八)运行的锅炉,不得进行任何修理。
(九)在停炉之前应进行下列工作:
1、临时停炉,锅炉水位应稍高于正掌水位。
2、事先停止送风和给料,停炉后应根据情况降低锅炉内蒸汽压力。
3、临时停炉,必须关好烟囱挡板及压好火,并将炉门打开;长期停炉,应扒出炉膛内的余料,清除所有烟道和灰斗的灰渣。
(十)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炉:
1、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的下部可见边缘(此时不得向锅内加水)。
2、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他指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3、锅炉水位超过最髙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
4、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5、汽压表或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6、锅炉受压元部件、炉墙、炉排等损坏,危及设备和人身安全;其他危及锅炉及人身安会的异常情况。
三、锅炉巡回检查
(一)当班人员每小时(分管领导每月,总工每周)至少对锅炉设备(锅炉房)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入运行(锅炉房检查)记录。
(二)巡回检查内容:
1、汽压、汽温、水温稳定,水位正常,三大安全附件、自动保护装置和仪表灵敏可靠,无泄露现象。
2、受压元部件可见部位无鼓包、渗漏现象,炉内燃烧工况良好。
3、炉墙、炉拱无破损,炉门和看火门完整牢固。
4、汽、水系统、管道和阀门完好无泄露。
5、燃烧设备及转动机械无磨擦和异常响声,油位正常,轴冷却水充足,并注入了润滑脂。
6、各电器、热工仪表指示正确,反应灵活;各自动控制调节系统运行正常。
7、各辅机设备电动机温度正常,电流表指示值在正常规范内。
8、锅炉房照明良好,道路畅通,卫生清洁。
四、锅炉设备维修保养
(一)锅炉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并制定大、小修计划及当月维护保养计划。
(二)锅炉的日常维护保养由有相应资格的`专业队伍承担。
(三)锅炉一般每三个月小修—次,每年大修一次,每年进行一次外部检验,每两年进行一次内部检验。
(四)小修项目包括:三大安全附件、阀门、仪表及自动控制装置检修,检查辅机各部位坚固和运转情况,更换损坏的皮带,消除漏气、汽、水现象。
(五)锅炉的大修,除小修项目外,还包括清除炉内灰和锅内水渣、积垢,检修锅炉燃烧设备、受压部件、各辅机附件,修复破损的拱砖、炉墙和保温层。
(六)安全阀每周应手动放汽一次,每月自动排汽一次,每年检验一次。每班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一次,压力表每半年至少送计量部门检定一次。水位表每班冲洗一次。水位报警及联锁保护装置每班应试验一次。
(七)锅炉停用后,应采用干式法或湿式法保养锅炉。
(八)做好备品和备件的采购、设备检修记录、事故记录和设备台账等工作。
五、交接班管理
(一)交接班必须双方一起进行,接班人员不到岗,交班人员不得离岗,并向上级报告。
(二)接班入员提前15分钟到岗,检查设备和环境卫生等情况,做好接班准备。
(三)交班人在交班前30分钟,应进行设备检查和打扫锅炉房卫生,做好交班准备。
(四)交班入员必须作到“五交”、“五不交”。
1、“五交”为:
(1)锅炉温度、压力和水位正常;
(2)安全附件、报警、自动联锁保护装置和仪器仪表灵敏可靠;
(3)锅炉本体无异状,各辅机附件正常;
(4)燃烧系统运行正常,燃料储备充足;
(5)锅炉房清洁卫生。
2、“五不交”为:
(1)不交给喝酒的司炉工;
(2)不交给重病的司炉工;
(3)当接班人员不到岗,不交给其他非持证司炉工;
(4)处理事故时不交班;
(5)锅炉自动保护装置、温度、压力、水位和燃烧不正常时不交。
(五)交班前或交班时发生事故,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后的事故则由接班人处理。
(六)交接班双方逐项认真核实有关情情况后,双方签字,交接班完毕。
六、水质管理
(一)锅炉给水应经必要的处理,没处理的水,原则上不得使用。
(二)水质化验员应经培训,考取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锅炉水处理人员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
(三)按规定定期进行水质化验,并认真做好记录。
(四)做好仪器,化验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五)蒸汽锅炉的给水一般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水质应符合规定。
七、本制度由公司生产中心负责解释,补充和修订。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2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设质量安全部为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任命分管安全生产经理进行监管,质量安全部人员由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专职(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本公司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本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六条本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本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分管安全生产经理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根据有关规定,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正确佩戴和使用、
7、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第八条本生产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公司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对新职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第十四条对从事电气、焊接、车辆驾驶、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措施
第十八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五、电信线路
第二十五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九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七、电梯
第三十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三十二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三十三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三十四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三十五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三十六条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八、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七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八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第三十九条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四十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九、检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四十二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十、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四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十五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四十六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十七条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第四十八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第四十九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五十一条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五十二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第五十三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五十四条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际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条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以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第五十六条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五十七条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八条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第五十九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3
第一条: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企业领导、企业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和各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的'人员组成。其主要责任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及环境卫生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各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订、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这些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环境卫生大检查,常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到特别紧急的不安全状况时,有权命令停产,立即向领导报告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根据相关规定,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正确佩戴和使用。
7、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监督执行。
第三条:各单位应设立兼职安全人员,负责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各部门兼职安全人员应协助部门负责人贯彻落实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总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也要经常检查,督促本部门员工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维护工作。及时向上级汇报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登记和存放工作。
第六条: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立即报告,迅速排除……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4
1、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年总结一次,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部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给予适当的奖励。
2、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①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和厂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加强安全管理。
②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加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③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和尘毒危险,并及时报告和整改,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④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安全生产工作或成绩显著的。
3、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①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遵守纪律,保证安全生产。
②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③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违章作业。
4、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5、发生重大事故或伤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最高30%处罚(最高不超过30%)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6、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满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或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最高30%的处罚,对事故责任者视情况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事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7、各级部门领导、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在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①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②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③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违章作业的。
④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⑤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⑥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⑦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自离岗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⑧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⑨不服从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⑩ 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对以上行为造成事故者应按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处罚。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5
为了消退安全隐患,确保安全文明生产,保证职工人身安全,促进车间生产经营的有序发展,结合本车间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职工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爱护用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必需时辰谨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
2、严格执行残疾职工的`安全监护工作,对残疾职工要组织职工结对子,每一名残疾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由班组的其他职工或领导指定人员负责监护,确保残疾职工的安全生产和人身安全。
3、职工应熟识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并把握其运用方法,消防器材要确保安全有效,应定期检验,放置位置应明显,四周无阻碍物堆放,有效期限标志明显。
4、职工在车间内应走安全通道,通过料垛时,应保持安全距离,严禁攀爬料垛。
5、工作中,要严格根据执行操作规程和工艺标准,因违规操作造成装备事故并造成肯定损失的,视情节赐予肯定惩罚。
6、职工在操作装备时应精力集中,不得说笑闲谈或在倦怠状态下连续工作。
7、各班组职工应定期对组内装备进行保养维护,削减事故隐患,发现装备异样应立刻上报维护。
8、保养修理装备时,必需在明显处挂出警示牌,修理需动用电源时,严禁其他组员触动装备开关。
9、职工必需娴熟把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熟识装备的性能特点,未经答应非本岗位职工严禁擅自操作其他工序的装备,确保安全生产。
10、职工应熟识车间总电源位置,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刻停机停电,妥当处理并按时上报。
11、车间工作现场地面应时辰保持清洁,成品、备件、原料、废料等堆放应根据规定放置。
12、车间内不得私接乱拉电源、电线,如的确需要,需报车间批准,由装备修理人员负责,用后按时撤除。
13、下班前,班组长应负责关闭装备及照明电源,关闭门窗。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6
1目的
为了确保生产车间能安全进行生产,保证人身、设备安全、安全防火,特制度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车间。
3 定义
无
4
4.1本制度由生产车间负责实施,生产部负责监督检查,生产班长负责整个车间用电及设备的运转状态的检查,负责消防设施的检查,负责车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检查及管理;对车间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4.2电工负责车间安全用电及电器设施的检查、检修,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并负责整改;对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4.3维修工负责车间设备的传动、运转状态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并负责整改;对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4.4主机手负责机台的电、机的检查,负责监督操作工的安全生产及新员工的安全培训、指导;对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4.5包装管理负责整个车间的车间防护、包装工的安全教育及安全生产监督;对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4.6生产部经理负责整个车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对车间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5流程
无
6内容
6.1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部经理负责车间安全生产工作,生产班长直接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责任人负责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6.2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组织学习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对新招员工必须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
6.3要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每月由生产部会同各车间、班组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做出处理。
6.4人身安全:
6.4.1生产人员必须着装整齐,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
6.4.2不准穿西服、打领带和无衣扣上班。
6.4.3操作工不准穿拖鞋上班。
6.4.4新工人不准单独操作机台,必须在其师傅的指导下操作。
6.4.5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6.4.6维修或调整设备时,必须停机进行,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操作。
6.4.7在准备操作机台时,必须检查机台前后是否有人在维修或调速设备。
6.4.8有急停装置的,维修时必须将包停关掉。
6.4.9开机前应事先口头通知,并得到回答后才能开机。
6.4.10维修完后,应立即将相应的防护门、罩关好。
6.4.11生产部、各班组应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工作讲解。
6.4.12电气维修电工负责,维修时应将相应电源关掉,小心触电。
6.4.13在维修清洗胶机部分时,应注意先将气压关掉,防止被烫伤。
6.4.14经常组织对员工进行交通安全的宣贯,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员工上下班往返平安。
6.5设备安全:
6.5.1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规程,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
6.5.2应使用正确的维修方法,保证设备的完好性。
6.5.3维修使用后的工具不能放在设备上,以免震动掉下一将设备卡坏。
6.5.4要注意设备的声音、气味或温开是否异常,发现问题就及时停机,进行检修。
6.5.5应经常检查传动件的润滑状况。
6.5.6经常给差动箱、调速箱、直角箱加油。
6.5.7严禁在设备上放其它杂物。
6.5.8维修或设备的大型调整与搬迁,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避免人员被设备受伤或设备补摔坏。
6.5.9定期对操作工作进行操作技术培训。
6.6安全防火:
6.6.1不得在生产场所吸烟或带入火种。
6.6.2保持车间的环境卫生,减少易燃烧物。
6.6.3经常检查各种电器的接线状况,以免电机单相或短路。在车间使用电焊或氧焊时,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6.6.4设备在预热间,必须有人负责,以免出现开温异常,导致将周围的材料引燃。导致火灾。
6.6.5离开车间前必须关掉车间的所有电源。
6.6.6小包压口人员在离开机台时,必须关掉小包机电源,以免将台板上的产品引燃。
6.6.7定期对各机台的电路进行检查。
6.6.8定期对操作工进行安全防火知识教育。
6.6.9生产车间设置《消防设施分布平面图》、《灭火器台帐表》定期对灭火器进行冲装、更换,以保证其完好、有效;
6.7防暑降温:
6.7.1车间必须在每年夏季的高温到来之前作好防暑降温的准备工作,以确保证生产人员安全度过高温。
6.7.2提前准备好防暑降温的药品;
6.7.3每天安排凉水、糖醋水的配制;
6.7.4加强车间降热设备的检查,确保车间通风降温;
6.7.5加强对员工的防暑知识的教育;
6.7.6加强对现场的观察,发现员工不舒服应及时处理。
6.8事故的处理:
一旦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领导,并保护好现场,组织抢救,同时按照“三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经处理和员工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吸取教训,以利整改和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思想觉悟。
7相关文件
7.1《消防设施分布平面图》
7.2《灭火器台帐表》
8表单
8.1车间生产安全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7
第一章: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每天上午,各部门利用班前会对前一天安全生产经营工作进行总结并部署当天的安全工作。
二、每周的周一,召开一次安保组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由安保组负责人主持,学习传达上级安全工作精神;总结分析上周安全工作,查找不足,布置本周工作。
三、每月的月初,召开一次各部门安全例会,由副总经理主持,学习传达上级安全工作精神;通报各部门上个月安全生产经营工作情况,部署本月安全生产经营工作任务。
四、每季的季初,召开一次酒店安全生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例会,由副总经理主持,分析讨论典型安全生产事故,分析酒店安全生产经营工作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管理和治安工作的重大问题,部署本季度安全生产经营工作任务,讨论和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
五、每年的年初,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经营工作总结大会,总结上年工作,提出当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表彰在上年工作中涌现出的安全生产经营先进个人和集体。
第二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加强安全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做到有计划、有实施、有检查、有总结、有提高。
二、新员工上岗前需进行安全、消防、治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消防器材使用及如何自救等方面的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考试内容、时间、成绩、教材、授课人须存档。
三、定期邀请消防、公安部门专业人员来店讲课,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业务素质。
第三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酒店每月组织各部门管理人员对各营业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督促检查各部门安全防火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安保组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通知相关部门及时进行整改。
三、各部门每周要进行一次内部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解决不了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公司领导和安保组。
四、各部门员工要坚持每天对各自管理的区域进行用电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部门领导。
五、公司及各部门的例行安全检查结果要以安全检查记录形式存档备查。
第四章: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一、安保组在安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认真开展安检工作,确保能及时发现,及时报告,现场整改做到“三不放过”,不能马上整改的,由安保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二、对在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当场整改的立即整改,短时间内无法整改的,必须限期整改完毕。
三、认真做到“安全第一、生产第二”,对需要整改的营业场所,应无条件停止营业,整改不到位,不能恢复营业。
四、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边整改边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在整改期间不出现安全事故。
五、酒店对事故隐患每月排查一次,各部门每周进行排查一次。
第五章:安全生产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
二、公司每年年底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评比和奖励,评比的重点内容如下:
1、安全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安全设施保管完好,安全培训工作突出。
2、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发生事故。
3、及时消除事故避免了重大损失,表现突出。
4、在事故中,有其他立功表现。
三、公司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部门和个人,一律取消当年评先资格。
四、违反安全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部门和个人,视情节轻重、造成的后果及应承担的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罚。
1、安全工作富足人不认真履行职责,未落实有关规章制度,教育管理不力,造成不良后果。
2、值班人员失职或擅离职守,致使公司发生安全事故。
3、违反安全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引起安全事故。
4、擅自动用、损坏安全设施,安全器材的。
五、对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访客安全管理制度
一、酒店对来访人员实行登记制度,规定访客时间从每天早六点至晚十一点。
二、访客到店后由前厅部接待人员负责对其登记,详细记录来访的日期、时间、来访人员姓名、性别等。
三、接待人员与被访人联系,确认来访人员情况后,方可将被访人员房号、姓名等告知来访人员。
四、应尽量记清来访人员单位或地址,来访事由等,以备有突发情况及时通知来访人员。
五、告知酒店访客时间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六、员工访客遵照酒店有关制度执行。
七、禁止来访人员携带管制刀具和易燃物品进入酒店。
第七章:宾客遗留物品管理制度
一、及时将客人遗留物品上交办公室(前台行李房保管),并填写客人遗留物品登记表。
二、办公室(前台行李房保管)对客人遗留物品应积极与客人联系,妥善解决;联系不上,视其价值保管三个月到一年时间。
三、到期物品无人认领,可以年终由办公室统一处理或在有关部门监督下报废。
第八章:客房钥匙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强同安保组的合作与沟通,共同做好客房的安保组的工作。
二、客房服务员在楼层遇到住店客人没有带钥匙或将钥匙遗失而无法进入客房时,应先通知前厅部查明客人确实在酒店下他是,才能为客人开门。
三、总服务台发现客人钥匙遗失,应立即上报安保组和客房部,并通知酒店工程部在24小时之内更换门锁或更改电子钥匙信息。
四、严格控制与明确钥匙的使用范围和登记手续,保障客人的财产安全。
第九章:酒店钥匙安全管理制度
一、酒店所有钥匙统一由物业组办理登记、分配或更换手续,由各部门保管使用。
二、物业组建立钥匙发放登记档案,将发出日期、使用地点、领取者姓名等登记,有领取者签字。
三、凡属物业组配备的钥匙,如已磨损不能使用或其它原因需报废,有部门负责人开具证明并将钥匙一并交物业组更换。
四、物业组设钥匙柜一个,所有公共通道门钥匙由物业组掌管。
五、各部门必须制定本部门钥匙管理制度。
第十章:酒店餐饮部卫生管理制度
一、环境卫生要求:内外整洁,食品必须与有毒有害物保持一定距离,保证室内照明,通风良好,防尘、防蝇、防鼠、防腐设施完好有效,保证存放垃圾设施完好,垃圾日产日清。
二、采购运输过程卫生要求:运输食品的容器必须清洁卫生,生熟分开,以防交叉感染,运送食品过程中要保证防尘、防腐、防晒、防潮、防冻等工作,装卸食品不得将食品直接卸在地上。三、食品制作加工过程卫生要求:食品加工过程中保证原料新鲜,有光泽,卫生状况符合国家标准,不得带污水、泥土和其它异物,禁止使用糜烂、发霉、虫蛀、变质的原料,添加剂的使用符合国家标准,严格遵守操作程序,穿戴工服,勤洗手,冷荤加工做到“五专”。
四、菜肴出品过程卫生要求: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其中心的温度不得低于70度,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半成品分开摆放,烹饪后和食用前需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要在高于60度或低于10度的条件下存放。
五、食品存放过程卫生要求:食品出入库要验收登记,存放时生熟分开,冷藏柜温度不得超过10度,冷藏设备按用途严格区分使用,并定期除霜、防臭。
六、员工个人卫生要求: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直接接触入口食品之前,要用流动水洗手,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工作操作间禁止吸烟,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七、餐饮具卫生要求:餐饮具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消毒后,放入保洁柜内备用。保洁柜定期清洁、消毒。
第十一章:酒店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二、坚持每年审验卫生许可证,并不断改进各岗位的卫生责任制。
三、必须采购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食品,并定期检查,使之保存完好。四、以员工守则为准,保持个人卫生良好。
五、食品加工储存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坚持生熟分开的原则。
六、各食品操作场所,每天要进行空气消毒。
七、餐饮具要一客、一换、一消毒,消毒与保洁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
八、防蝇、防鼠、防尘、防蟑设施保证完好有效。
第十二章:厨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按消防规定使用火源。
二、厨房操作间内严禁擅自拉接临时电线,不许使用活动插座。
三、厨师不得擅离职守,严禁厨师离开没有关闭火源的灶台。
四、厨房排烟罩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防止引燃发生火灾。
五、下班前关闭电源、气源、自来水,确保安全。
六、严禁使用糜烂、变质、过期、有毒的食品。
七、选用新鲜原料,原料要无异味,无杂物(三证俱全)。杜绝使用病死、毒死、死因不明的畜肉,腐败变质或其它感觉异常的原料不许加工制作。
八、原料粗加工、腌制、晾晒、烧烤或卤制品的晾冻等,工艺流程和布局要合理,生熟要严格分开。
九、搞好卫生间的卫生,上班前必须检查原料及用具卫生,下班时做好清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各项制度,确保食品安全,防止食品事故的发生。
十、大型用餐(百人以上),为防止食物中毒事故,要留取样品,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积极抢救,保护现场,等待有关部门检查。
第十三章:娱乐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一、娱乐场所必须经消防部门安全检查合格后方能营业。
二、安全出口指示必须明确,应急照明和消防设施必须齐全有效。
三、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擅自拉接临时电线。营业期间禁止在室内动用明火。
四、营业期间必须保证安全出口和安全疏散通道畅通,禁止将安全门上锁或阻塞。
五、禁止娱乐场所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第十四章:高压、低压、发电、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高压、低压、发电、配电室是酒店的要害部位,禁止非专业人员入内。
二、室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会客、打闹。
三、室内严禁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及无关物品,对消防器材要随时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四、值班人员在接班前和工作中禁止饮酒,要严守岗位,做到勤看、勤听、勤巡视,确保供电安全。
五、值班人员进行倒闸操作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前必须建立工作票和记录。
六、送电时,必须得到电器检查、维修负责人的送电申请。电器负责人要询问是否解除有关肇事事宜,认为符合送电要求后方可送电。
七、严禁非电管人员下达停、关电指令。
八、值班电话要随时保持畅通。
九、对线路设备每季度检测一次,查出问题及时检修。雨季前必须检测一次避雷针,“五·一”、“十·一”、“新年”、“春节”等重大节假日要对电器设备全面检查。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8
总则
1.1为加强本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保障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公司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提高公司在市场经济中的经济效益和竞争能力,根据国家有关安全和劳动保护法令、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1.2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始终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负责制,各级职能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1.3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公司部门或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资金保障不落实、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技术措施不力、管理混乱而造成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公司或部门以及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遵照国家执行“问责制”的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包括经济制裁和行政处分),触及法律的交司法机关查处。
1.4对公司管理层的奖励和处罚由总经理审批,对总经理和领导层的奖励和处罚由董事会审批,董事长签批。
1.5公司对部门、工段和领导的奖励及处罚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称安管组)审定,公司总经理签批。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奖励和处罚由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提出 ,由总经理签批。 奖励
对安全生产(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做出贡献的有以下表现之一的公司、部门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2.1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本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改善劳动 条件或防止工伤事故和员工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2.2在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劳动卫生防护方面采取措施得力,使公司安全工作取得突出成绩、获得上级主管部门表彰的人员。
2.3发现重大设备隐患并及时消除,避免事故发生的,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安全检修、设备安全运行做出贡献的。
2.4在事故处理、事故抢修(含救火)中做出突出贡献、避免事故扩大的有功人员。
2.5敢于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并进行批评教育取得效果达到消除隐患,并向上级反映的员工(包括操作工和管理人员)。
2.6符合以上2.1款至2.5款的人员,按200----20xx元给予嘉奖。
2.7 实现年度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控制目标、指标的部门、工段按照与公司签订的安全文明生产责任书中有关规定执行。
2.8 在现场安全文明生产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50----200元奖励。
处罚
3.1对发生人身死亡、重伤事故及损失在5万元以上设备事故,相关责任人均要受到相应的处罚;事故主要责任者要处以罚款500----5000元,另给一定的行政处分。
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事故责任者、视情节和后果轻重对责任者(违章者)给予处罚: 造成人员轻伤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至记过处分并处以500---1000元经济处罚。 严重未遂事故和记录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待岗15天。
对在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或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达的限期整改通知,无故不在规定时间内整改或已整改但结果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部门(包括外包单位),追究部门、工段、外包单位负责人责任,并处以500元或以上的经济处罚,罚款后仍需整改。
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严重违章行为,则由部门或工段提交安全办审核,由公司办直接安排就地待岗一个月以上,并再次参加相关安全学习,经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酒后上岗的生产作业人员
在高处或危险作业场所进行打架、打闹的作业人员
严重违章造成事故的责任者
无故未参加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及考试不合格就参与生产作业并发生事故的责任者
造成人员轻伤以上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不服从现场安全人员管理或在同一生产岗位现场屡次违章的操作工
未按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或未办理安全(动火作业票)就组织动工,并造成事故的单位负责人(组长或机长)含外包单位。
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场作业违章行为,按现场违章行为进行经济处罚:
同一班组内经常出现同一类型违章的,组、机长要负责任,并处以100元罚款;
在严禁烟火的场所抽烟的,每人次罚款200元;
进入生产现场穿高跟鞋、拖鞋、裙子、短裤、背心或不符合生产作业要求的着装进入生产车间的罚违反者50元;
随意移动、损坏、拆除安全设施或挪作他用的,罚违反者100元,设备员、组、机长、安全员未发现或自己发现未及时监督恢复者,罚设备员、组、机长和安全员各100元;
操作大型机械的人员在驾驶室内打毛衣、看报刊杂志、睡觉等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的,罚违反者50元;
不具备带电作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带电作业, 罚违反者100元;
没有焊工证擅自动火焊割作业的人员,每人次罚款100元;
电焊机二次线或接头铜芯裸露,未作包扎绝缘,罚违反者50元;
不按规定安全要求使用氧气、乙炔进行焊割,周围五米内有易燃易爆物;工作结束后留下火种存在事故隐患的,罚违反者和批准者各100元;
在金属容器和锅炉内检修作业,不戴安全帽和不使用低压安全电源的,罚违反者和班组长各100元;
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违反者100元;
没有驾驶证偷开叉车、汽车、抓车、铲车者,罚款100元,对纵容者罚款200元,或虽有证但开快车撞伤人或造成财产损失的,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另给行政处分;
未拉闸停电、未挂警示牌就进行设备、电气检修作业,罚违反者各100元;
未拉闸停电、派人监护就进入给料槽处理卡料,罚违反者和指挥者各50元;
不走安全通道,横跨高速运转的皮带和设备,罚违反者50元;
上班打瞌睡或擅自脱岗者,罚款50元;
使用工具器前未作常规检查,罚使用人50元;
操作链条葫芦时,禁止链条打扭使用或操作者站在葫芦下方,罚违反者50元;
吊物捆轧不牢,吊装方法不当或吊物上堆放悬挂不牢固的零星物件,罚当班起重操作人员100元;
起吊超过额定负荷的吊物无安全措施的罚指挥者审批者各100元;
没有使用或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砂轮面不戴防护眼镜,使用钻床、车床戴手套者,各罚款50元;
不准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保护罩上坐、立、走,或用手触摸运转中机械的转动、传动、滑动部分及旋转中的工件,罚责任者50元;
禁止在易燃易爆区携带火种,打手机或未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就动火,罚违反者50元;
不关乙炔、氧气瓶阀门就下班或离开工作岗位的罚违反者50元;
故意损坏消防器材或取用消防水当施工用水,罚责任人50元;
原料堆场和生产厂区不准用明火取暖,违者罚款50元;
严禁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或未采取措施对盛过油的容器施焊,罚违反者100元; 射线作业区未设警示标志的,罚工段长和安全员各100元;
生产车间低压配电开关护盖不全,导电部分裸露存在有触电危险的,罚工段电气员和值班电工各50元;
制胶操作工使用甲醛配料时不戴防毒口罩的,罚款50元;
在粉尘严重区域工作的员工不戴口罩的,罚款50元;
边班作业的操作工不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或交接不清就下班的,罚款50元;
操作台有杂物,操作工不搞清洁卫生就下班的,罚款50元。
3.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理性违章行为,对责任者进行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
不经过安全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就安排新员工上岗的,罚安排责任人100元;
使用民工不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就安排有危害作业的,罚使用单位负责人100元;
没有特种工种合格证或虽有证但未及时年审过期仍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罚公司办负责人100元;
高处作业区域孔洞无牢固盖板或围栏的,罚车间责任人100元;
凌空处和坑凹处无安全防护栏,罚管理辖区域负责人和安全员各100元;
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示牌和警戒线,夜间无警示红灯的,罚管辖区负责人100元; 原料场和成品库安全通道堵塞,三天以内不处理的,罚原料场和成品库负责人200元; 原料场转运车辆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罚原料场负责人200元;
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未配备足够消防器材或配备已过期失效的,罚消防专干和安全办主任各100元;
易燃易爆仓库间距或与明火道路距离不能满足防火规程要求的,罚安全员100元;
氧气库、乙炔库的照明未使用防爆电器具,通风不良,罚仓库管理部门负责人100元; 制胶车间或热压车间排气扇坏了不及时维修或更换的,造成车间通风不良,罚工段组长100元;
热压工段液压站漏油不按规定及时处理,罚设备员100元;
热能工段锅炉房和热磨车间高温高压设备设施10米内存放易燃易爆物质(如氧气、乙炔等),罚工段设备员100元;
高处交叉作业、拆除工程等危险作业四周无安全警戒线的,罚责任人、作业班组负责人各100元;
公司、部门、工段领导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违章指挥生产作业的,罚责任人500元;
招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安全资质不合格的外包施工队伍的,罚签合同的部门负责人500---1000元;
默认工人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的,罚现场负责人和班组长各100元;
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及安全员发现作业性违章,管理性违章不予制止、纠正或不进行处罚的,罚责任管理人员、安全员各200元;
现场文明生产管理规定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行为属违反现场文明生产管理规定,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 生产部门没有认真贯彻文明生产各项制度的,追究部门、工段负责人责任并给予50元处罚;生产现场的车辆(包括单车、摩托车、叉车、抓车、铲车、小汽车)没有停放在指定区域的,属私人的给予车主50元罚款,属公司的给予当班司机50元罚款;
临时用电设施不规范(乱拉导线拖放在地上,绞在金属架上或与其它线交织在一起以及露天乱装闸刀开关等),追究分管班组长责任并给予50元罚款;
临时技巧、维修措施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材料未妥善保管或及时回收的,追究架了搭设负责人(包括外包工头)责任并给予50元罚款,造成事故另行处理。
生产现场的钢丝绳、吊装用具乱丢乱放,造成生产现场摆设不整齐、不安全的,追究其使用班组负责人责任并给予50元处罚;
生产现场属物资供应部回收的油筒或其它物品不及时回收,造成环境污染或财产损失,追究物资供应部负责人责任并给予100元罚款;
生产现场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不明显,没有标明维护时间或未定期检查的,追究公司消防专干责任并给予100元处罚;
生产现场没有做到文明生产“五清”或不及时把废弃物送到指定地点的,追究当班责任人责任并给予50元罚款;
生产现场的固体废弃物可回收的不回收,造成现场管理混乱的,追究生产部负责人责任并给予100元处罚;
生产工段工具房或备品库工器具、备品配件摆放不整齐,有易燃易爆物品或烟头垃圾的,办公室不整齐、不卫生的,给予管辖区责任人50元处罚;
各种仓库内物资摆设不整齐,不分类定位摆设,不清洁不卫生的,给予仓库管理员和仓库负责人各50元处罚;
油库地面漏油,不及时清理干净的,给予仓库管理员和负责人各50元处罚;
生产现场没有足够的卫生设施或无专人负责保持场地整洁的,给予该辖区管理负责人50元处罚;
现场生产工作人员没有按公司统一规定着装或不佩戴工作牌的,给予违反者50元罚款; 生产部、技术部、各工段设备员监督工作不到位的,或安全员对安全文明生产监督工作不到位的,给予责任人或安全员50元罚款。
附则
对员工的安全、文明生产奖励由部门、工段分管安全负责人申报,生产技术部(安全办)审核后统一制表,经主管生产安全的副总经理签批后发放,从公司安全文明生产奖励资金中列支。对集团各部门和各公司领导层的奖励,由人力资源中心按安全生产责任书进行考核统一制表,经集团管理者代表签批后发放。
对于各项的经济处罚,由生产部、技术部或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开具处罚通知单 送财务部、办公室备档, 由公司财务部从其当月工资中扣除。行政处罚由公司办公室统一 按规定办理。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9
前言
为进一步强化公司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程,公司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结合工作实际和当前公司安全管理实际需求,决定对公司原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和补充,确保责任具体化,管理系统化,为今后安全管理和建设提供有力依据。
本制度以安全生产体系化建设和“人”、“车”管理为核心,以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方针和法律法规为基准,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全面推动公司安全文化健康持续发展。公司在安全管理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制度化管理和人文关怀有效结合,确保主导因素(人的因素)在安全生产体系建设中发挥主观能动性,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以此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建设良性发展。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交运发〔20xx〕55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客运企业组织架构图
第一部分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了贯彻国家交通管理部门各级领导对安全工作的指示,扎实有效地做好公司各项安全工作,确保公司各项安全运输任务的顺利进行,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特订立以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
第一条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交通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公司负责人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各岗位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公司设立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1人,负责安生产事故的处理、分析、汇总、报告等工作。第三条公司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资格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公司各岗位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公司各岗位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第六条公司建立营运车辆维护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七条公司监督各岗位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强化现场管理,杜绝违规操作现象发生。
第八条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认真传达管理部门安全生产指示,通报本公司安全生产形势、事故案例,抓事故隐患整改。
第九条制定本公司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各个岗位有章可循。
第十条公司以安全管理人员和车辆技术管理员岗位为主,认真抓好“人”、“车”管理的重点环节,极力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二、安全管理机构设置
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管理的权威性,特设置安全管理机构。
第二条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公司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机构名称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公司负责人担任组长,安全管理人员担任副组长,各岗位负责人为组员,日常的具体工作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实施。
第三条公司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人员的任命和更新须以任命书形式加以体现。
第四条公司的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须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进行学习培训,公司各岗位人员必须依法接受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公司的安全管理人员要参加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才可上岗。
三、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负责人XX
副组长:安全管理人员XX
组员:业务负责人XXX
财务负责人XXX
行政负责人XXX
车辆技术管理员XXX
GPS监控员XXX XXX
第二章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一、公司安全生产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组织实施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管理,保障安全生产。
2、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工作人员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岗位责任为基本安全制度。
3、依法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并将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到各岗位,明确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要求。
4、设置安全生产管理的领导机构,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有关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名。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任职资格培训,每年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再培训工作。
5、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经费,安全生产经费必须纳入本公司全年经费预决算。
6、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建立新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从业人员再教育和再培训制度,并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档案。
7、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教育从业人员严格遵守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和操作规程。
8、采用先进的工艺设备,利用先进的管理技术和手段,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过程的监测监控,及时制止不安全行为和消除事故隐患。
9、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使用。
10、制定和实施本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操作岗位应急处理措施,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演练一次。
11、建立健全负责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以岗位自查自纠制度为基础,实施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因物质、技术条件限制不能及时处理的问题,应当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治档案,每次检查内容、结果、整改情况应当记入档案,并由检查人员、复查人员签字。
12、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必须依法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不得瞒报、迟报。公司必须立即组织救援,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二.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职责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本着“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的原则,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减少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和管理部门指示。
3、研究制定公司方针、目标,安全技术措施规划,年度(跨年度及中长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经费、考核、奖惩方案和重大隐患问题的解决方案,积极改善员工劳动条件,搞好安全生产系统管理。
4、督促各岗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和各岗位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5、确定年度、季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组织各项安全制度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各种活动。
6、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总结,评选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表彰和奖励安全生产先进典型。
7、建立、健全安全机构,支持安全工作,指导公司的安全生产。
8、负责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事故结案后,研究决定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9、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分析和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查找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0、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想安全、管安全。积极做好安全生产中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搞好全公司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
11、定期听取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督促执行。
12、决策安全生产过程中重大问题。
13、组织推动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文化建设。
第二条公司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公司负责人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令,以及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规定。
2、会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3、会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其他成员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会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其他成员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教育计划和培训计划。
5、审定和保证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和安全经营开支,提供安全生产工作必须的人力、物力、财力等各种条件。
6、督促、检查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隐患。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督促、检查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及管理部门相关要求的贯彻落实。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除了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外,并根据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建议和决定。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并参与一次。
8、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事故时迅速组织抢救,并及时、如实向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做好善后处理工作,配合调查处理。
9、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计划。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分析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会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制定解决方案。
10、要把本公司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列入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并将落实情况列入日常工作考核。
11、安全生产实行目标管理,审定年度目标,并认真听取和采纳员工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12、每年向公司工作人员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和个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情况,接受工作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第三条业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关于行车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与制定并完善行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事故防范措施,对车辆的经营业务开发及行车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2、制定安全经营目标及计划、措施。定期向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生产经营和车辆安全营运等情况,拟定新业务经营计划,提出合理化安全生产建议。在业务开发及日常经营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安全工作与业务开发同时,确保行车安全。
3、全面掌握公司安全经营情况,对每台车运营路线的安全状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与评估,对路线制定运行安全管理方案,并会同安全管理人员和车辆技术管理员做好路线安全行车管理台账和档案。
4、按照国家、行业和公司关于车辆运行安全的有关规定,组织落实车辆出发前安全、途中运行安全及驾驶人安全管理的各项管理办法和措施。
5、负责与各相关车辆的信息互通和协调工作,及时解决消除车辆发车过程中出现的事故隐患,及时沟通解决车辆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问题。
6、配合落实车辆的安全技术管理,车辆安全设施设备的配置、车辆GPS的安装,安全设施设备防护用品的配置工作,督促检查车辆维护和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保证车辆处于良好技术状态,禁止车辆带“病”运行。
7、监督好营运证、线路牌年度审验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8、督促协调相关岗位对驾驶人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
9、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和业务拓展工作。
第四条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负责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对影响安全的行为有权制止。积极制定事故应急措施,组织应急演练。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3、负责监督营运车辆二级维护、检测、年审等工作,确保车辆完好,杜绝车辆带病行驶,严防驾驶员违章违法行为。
4、建立健全与公司安全生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推进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实施。
5、督促各岗位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定期组织驾驶员和参加安全管理的相关学习培训。
6、落实公司驾驶员日常教育、考核和聘用制度,按照公安、交通等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和公司相关规定,联合公司行政负责人配合落实岗前培训。
7、负责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剖析事故原因,落实整改措施。严格落实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地进行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严禁弄虚作假。
8、做好车辆保险投保工作。
9、加强公司内部消防管理工作。
10、在安全生产过程中有权提出建议,对不利于安全的规定、命令、生产安排等有否决权。
11、推动落实本公司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12、推动落实本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文化建设。
第五条车辆技术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关于行车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与制定并完善行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事故防范措施,对车辆运行安全管理进行安排和排查,配合业务负责人对车辆的运行路线开发,对行车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2、制定安全营运目标及计划、措施。定期向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车辆安全营运情况。
3、全面掌握公司安全经营情况,对每条线路的安全状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与评估,对路线制定运行安全管理方案,并做好路线安全行车管理台帐和档案。
4、按照国家、行业和公司关于车辆运行安全的有关规定,组织落实车辆始发安全、途中运行安全及驾驶员安全管理的各项管理办法和措施。
5、负责与各车辆的信息互通和协调工作,及时解决消除车辆始发过程中出现的事故隐患,及时解决车辆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问题。
6、组织落实车辆的安全技术管理,负责车辆安全设施设备的配置、车辆GPS的安装,车辆安全设施设备防护用品的配置工作,督促检查车辆维护和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保证车辆处于良好技术状态,禁止车辆带“病”运行。
7、做好营运车辆二级维护、检测等工作,确保车辆完好,做好营运证年度审验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8、配合行政负责人对驾驶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
9、配合安全管理人员完成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及执行工作。
第六条GPS监控员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执行道路旅客运输GPS监控系统车载终端的安装、使用和标准,充分发挥GPS监控系统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
2、严格执行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GPS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操控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明确作为GPS监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3、监督驾驶员正确、使用、维护GPS监控系统车载终端,保证GPS监控系统车载终端的正常使用,督促驾驶员遵守GPS监控管理规章、制度和标准。
4、组织开展本公司的GPS监控管理系统车载终端的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隐患及其他安全问题应督促驾驶员改正。
5、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公司GPS监控管理制度,对驾驶员的违法、违规和违反公司GPS监控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情况严重的责令其停止生产活动并立即上报。
6、发生安全事故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参与本公司的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7、协助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行政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负责公司员工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对新进员工的职业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与再培训,把安全培训纳入员工奖惩考核的内容,为安全生产管理提供合格的人力资源。
2、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文档管理,信息资料与保密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搞好安全生产文档存查基础管理工作。
3、在公司负责人领导下,配合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使大家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
4、配合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执行有关安全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使各岗位人员都能按照安全要求、安全法规和安全规程办事,避免和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5、加强档案管理,确保文件台帐完整无损。对人事档案、公司公文、安全文档及其他档案资料,音像资料等的追踪整理、归档、保管和使用等工作,做到完整、规范,并做到不霉变、虫蛀和遗失。负责妥善保管公司相关证、照、牌以及公章等重要证章,做到不损坏、不遗失、方便使用。
6、参与事故处理,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定。发生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调配应急救援车辆,积极参与事故救援,及时发布公司事故情况通报等。
7、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事故负责。
第八条财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在会同安全管理人员编制好安全技术改造、安全投入以及劳动保护等有关财务计划。
2、按规定提取安全经费,编制全年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使用的预决算计划和报告,做好安全经费专款专用。
3、每月统计一次全公司的安全经费的实际投入使用情况,确保安全经费的正常使用。
4、发生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筹措应急救援资金,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5、妥善保管好会计账册、记账凭证,以防丢失和备查。
6、做好财务值班、安全防范工作。
7、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事故负责。
第九条驾驶员主要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制度配合完成车辆“三检”等日常安全检查工作,认真真实做好行车日志的记录工作。
2、对车辆、安全设备、设施等使用情况进行每日例行检查。
3、遵守国家法律、条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5、精心爱护车辆,保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各种设备齐全。
6、正确驾驶车辆,预防车辆事故。
第二部分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制度
第三章安全生产基础档案管理制度
为提高公司基础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生产资料档案管理,规范文件、档案材料的完整性使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类安全技术台帐,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档案的管理机构
档案的管理工作由行政负责人负责,根据具体文件、档案类型指定专人负责。例如:车辆技术档案,一车一档等车辆有关档案,由车辆技术管理员负责;GPS监控记录由监控员负责,没有指定的均由行政负责人负责统一保管。
第二条档案的分类(电子档案、纸质档案)
电子档:国家各项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交通管理部门发放的各类通知,主要包括: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道路乘客运输公司安全管理规范》(交运发〔20xx〕55号)
3、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4、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
5、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按照发放及更新时间设立文件夹进行存储。
第三条安全生产基础档案构成体系
(一)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基础档案。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安全操作规程。
(四)应急预案。
(五)安全检查档案。
(六)安全教育和培训档案。
(七)道路乘客运输生产安全资料档案。
(八)安全生产基础投入档案。
(九)应急救援档案。
(十)人员车辆档案。
第四条各种相关的安全生产会议记录(纸质档案)
(一)公司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的相关资料记录。
(二)安全小组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相关资料记录。
(三)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重要活动资料的记录存档。
第五条事故档案归档制度
(一)事故的资料应如实入档。
(二)一些相应事故的现场调查记录,图样,照片存档。
(三)人证及物证的相关材料和有关资料。
(四)直接的经济损失和间接的经济损失相关资料。
(五)相关事故证人的自述资料。
(六)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员的相关检查资料。
第六条其他相关资料的存档
(一)根据公司各岗位安排需存档的资料;
(二)根据交通管理部门相关规定的保存日期和期限。
执行文件:各类档案清单
第四章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应对突发性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和综合指挥能力,提高公司各岗位人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调水平,确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和滋生次生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公司实际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成立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XXX
司机:XXX
公司办公室应急电话:XXXX,应急车辆:XXX
第二条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接受统一指挥、统一安排、积极参加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置。
2、自动递补原则:工作小组领导不在岗时,第一成员自动递补,承担应急工作的领导职责。
3、自动停休原则: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休假的一律停止休假,主动到公司参加应急工作。
4、奉公尽责原则: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要尽职尽责、拒绝冷漠、传递温暖、无私奉献,不能麻痹大意,全心全意做好应急工作。
第三条适用范围
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突发性群体伤亡事件时,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机制。
第四条应急处置措施
结合本司实际,制订各类突发伤亡事件和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和预案,明确组织领导、岗位职责、资源调配和使用、处置责任,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性群体伤亡事件或生产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组织协调有关主管部门人员,依法妥善处置。
第五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发生行车安全事故后,驾驶员应及时向事发地的公安部门以及公司报告,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应按规定时间、程序、内容向事故发生地和安监、公安交警、运管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第六条处置流程
1、启动处置流程:突发群体伤亡事件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最先接报的岗位人员要第一时间向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领导小组立即通过各种途径核实事件性质、伤亡情况、事故地点、事故发生的时间等信息,并迅速召集工作小组所有成员,通报事故现场情况,认真分析、研究、评估事故危害程度,要在20分钟内确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2、先期处置:应急预案启动后,要迅速派员赶赴现场,会同有关管理部门、人员、维护现场秩序,查实事件性质、发生时间、发生原因、涉及范围、人员财产损失等基本情况后,及时向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3、信息发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事态情况,通过电话发布事件信息,做出紧急疏散和撤离等警报。需要向社会和周边发布警报时,由小组组长向政府以及周边交管部门发送警报消息。事态严重紧急时,通过组长直接联系政府以及交管部门负责人,提出要求组织撤离疏散或者请求援助,并随时保持电话联系。
4、现场处置:处置人员到达现场后,要协调有关管理部门及时采取控制、救援、保全等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或次生事故的发生。并安排专人对事故伤亡人员进行登记,包括姓名、年龄、工作单位、家庭地址、联系电话等。
5、善后处理:应急抢险救援行动结束后,由小组组长下达解除应急救援的命令,按照预案要求组建事故善后处理领导小组,并分设以下四个组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1)事故调查组:负责协调有关主管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2)事故善后处理组:负责事故伤员转院和赔付处理;
(3)接待工作组:负责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接待,安抚工作;
(4)事故经费保障组:负责事故应急抢救和善后相关费用的经费保障工作。
第七条保障措施
1、工作小组指定专人每天值班,负责协调、处理有关情况,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必须迅速向领导报告。
2、工作人员的电话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
3、做好物资、设备、设施、技术和人才资源的储备工作,保障应急处置各项经费和物资。
第八条按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和“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举一反三开展事故警示教育,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第五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倒查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落实责任,建立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依据《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交运发〔20xx〕55号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建立事故调查小组
根据事故的等级和发生的属地,公司接受政府部门倒查外,建立以公司负责人为组长、安全管理人员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事故调查组,明确事故调查和责任倒查的责任人和成员。
第二条事故责任倒查的主要内容
1、事故发生的经过、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财产损失;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及相关人员、详细经过、伤亡数、直接经济损失估算、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处置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等内容。
2、事故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包括事故现场的勘察和取证,相关人员的调查取证、相关检验鉴定报告、事故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论断等内容。
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对事故相关岗位人员进行责任认定:主要包括认定的依据、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领导责任人的确定,责任主次关系划分等内容。
(1)直接责任人是指由于当事人与事故及其损失有直接因果关系,对事故发生以及导致一系列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人;
(2)领导责任人是指当事人的行为虽然没有直接导致事故的发生,但由于领导监管、教育不力而导致的事故所应承担的责任;
(3)间接责任人是指当事人与事故的发生具有间接的关系,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4、根据责任认定情况,提出处罚措施和事故预防建议,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5、企业负责人对调查报告进行审核、批准,落实处罚措施和事故预防、整改措施。
6、通报事故情况,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第三条事故责任
公司各岗位人员实行“一岗双责”。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范围,从而达到“谁管理、谁负责”的目的。公司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安全生产的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安全管理人员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实施和综合管理及监督的责任;其他各岗位人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四条建立接受群众监督管理体系。任何人都要维护安全生产,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义务,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五条督促检查,安全领导小组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有违反规定的,以及限期整改未落实的,将通报批评并责令立即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第六条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相关岗位人员立即到现场抢救,了解事故的发生情况,查找事故原因,做到“四不放过”,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管理部门上报。
第七条“一岗双责”的原则就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宣传和教育工作。
第八条各岗位人员对其岗位安全生产情况要认真检查落实,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第九条各岗位人员在接到隐患通知后,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确保事故隐患及时排除,并将整改结果上报。
第十条公司负责人对不按有关文件规定和公司一系列安全管理办法真人贯彻执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对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岗位进行追究。
第十一条公司负责人对失职、渎职、玩忽职守、不履行职责的进行追究。
第十二条公司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三条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第六章应急救援制度
为积极应对公司可能发生的公路交通事故,预防和最大程度的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公司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能高效有序的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以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到实处。确保一旦发生各类交通事故事故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能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能,实施救援,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突发事件危害降到最低点。
2、基本原则:坚持科学规划、全面防范、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岗负责分、协同应对、措施果断、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第二条及时报告减少损失原则
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发生事故的人员在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公司进行汇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采取一切应急安全控制措施,充分发挥团队的力量和智慧,竭尽全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防止事态扩大、减小影响、尽快恢复运营工作。
1、统一指挥积极配合原则
在公司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全面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各岗位人员要保证信息畅通,安全、高效、妥善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分岗负责原则
在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各岗位人员要明确责任和权力,各岗位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凡因工作失误、措施不力等原因而影响事故处理工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
第三条急救的工作程序及要求
1、发生事故后,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必在30—60分钟内将事故概况及初步判明的原因组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汇报分析。
2、事故报告内容如下: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相关的人员。
(2)发生事故的车辆、部位、及运行速度。
(3)旅客人数,伤亡人数、性别、年龄及救助情况。
3、救护和医疗
根据事故发生地点按照公司应急预案中确定的医疗救护网点,迅速联系地方医疗机构,配合协助医疗部门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及时协调有关医疗救护、医疗专家、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置进行支援。
4、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发生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现场请求,及时组织、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5、群众的安全防护
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由事故地点政府部门具体负责指挥疏散现场群众,防止发生人员伤害。
6、要求: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接到报警后要对报警电话进行记录,同时对具体情况要问清楚,马上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报告。
各分工岗位人员接到应急领导小组的命令后,要尽快赶往事发地,同时按分工开展工作,从有关领导下达指令到准备工作就绪,到事故车辆出发必须在30—60分钟之内完成。
公司负责人进行现场指挥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到现场后先救人,再救物品、车辆,统一指挥,紧张有序,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各岗位人员现场作业要注意安全,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坚决杜绝二次事故的发生,要安排专人注意过往车辆及群众的安全。
第七章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大力营公司的安全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制度实施人员:公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由公司负责人监督,安全管理人员和行政负责人分别负责组织和执行。
公司负责人及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要参加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后才可以执行安全生产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并且每年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安全再培训教育等。
第一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必须坚持以正面宣传教育为主,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突出主题,普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推动公司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促进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如“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公司行政负责人统一布置,安全管理人员牵头协调,组织实施。日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由各岗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组织、安排。
第三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要重点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各个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各级领导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讲话、批示精神;同时要大力宣传有关安全生产管理、事故预防、安全自救、事故救援、现场应急的知识;组织从业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第四条各岗位人员要结合自己的实际,利用各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如发放安全宣传资料;举办安全生产知识咨询;安全逃生与急救技能现场表演、图片展览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教育活动要有自己的特色,并能吸引全体员工自觉参与。
第五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要讲求实效。安全管理人员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是认真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找出不安全隐患,提出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措施,以取得更广泛的社会影响和良好的效果。
第六条各岗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工作计划,公司负责人要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支持。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公司各岗位人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最大限度地减少身边的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第八章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制度
公司推行安全监督制度是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乘客监督作用,切实加强公司道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提升我司服务质量的重要载体。公司为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告知监督内容
具体由车辆技术管理员要求驾驶员在相应车辆张贴设置:
(一)公布公司名称、车辆号牌、驾驶员姓名和监督举报电话;
(二)禁止超载、超速及疲劳驾驶。驾驶员日间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应不少于20分钟;全天24小时驾驶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三)不得改变包车线路行车;
(四)禁止乘客携带或驾驶员自行装运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上车;
(五)禁止驾驶员故意损坏、遮挡或关闭GPS;
(六)车辆安全出口及应急逃生出口必须保持畅通,并指导乘客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安全锤。
第二条告知监督方法
由驾驶员在车厢内张贴监督内容:
(一)在车内明显位置张贴标示客运车辆核定载客人数、投诉电话、安全管理人员联系方式。
第三条监督举报机制
(一)设置监督举报电话为XXXX,乘客举报的问题安全生产管理员微信(XXXXX)及时解决;
(二)对监督举报信息调查核实的,严格按规定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反馈问题的客户管理部门告知;
第九章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确保安全费用能够维护和保障公司的安全生产,完善安全投入保障制度,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保证安全费用的有效投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财务负责人对各项安全费用的提取以及使用管理。
第二条安全生产经费是指公司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公司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三条公司财务负责人单独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科目,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条专项安全费用主要用于安全技改项目、职业卫生改善项目、安全教育宣传方面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安全设施、特种设备的检测、校验。
(七)购置、安装、使用具有车辆卫星定位功能的装置。
(八)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五条在本制度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公司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第六条公司是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逐月进行提取,公司按规定提取营收总额比例为1。5%,财务负责人负责安全费用的提取并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专门设立账户。
第七条财务负责人负责每月月初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送安全费用的提取数额,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安全费用的使用进行审批,凡包括上述范围内的所有支出均可从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使用安全费用时必须经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审查方可办理使用手续。
第八条财务负责人负责建立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台帐。
第九条安全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由本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提出计划,安全管理人员根据具体施工情况做出预算,3000元以下开支根据票据报销;3000元以上的开支由公司负责人审批报销。
(二)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等项目开支,由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员根据实际情况报公司负责人后,据实列支。
第十条属于专项资金范围内费用的使用与报销,按财务规定要求,报公司负责人审批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销,财务负责人每季度予以汇总,并与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核对,发现差错,及时整改。
执行文件:安全生产资金台帐
第十章安全会议制度
为及时了解、掌握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能,提高公司安全生产能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工作氛围,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消除隐患、全员参与、规范运行”的方针,落实完善好本公司的安全会议制度。
第二条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分析公司当前安全形势、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安全生产投入和劳动保护等相关内容,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实际问题,总结安排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安全生产小组人员参加,无故旷会、迟到的,第一次警告,处100元罚款,写出书面检讨;第二次罚款200元,写出书面检讨并通报批评;第三次罚款500元,停岗培训;第四次解聘处理;
第三条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安全例会主要内容:
1、及时传达各级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教训、当前安全行车注意事项、当月违章或事故驾驶员现身说法等,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学习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
2、 总结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提出相应的预防和整改措施。
3、三是布置安全工作任务,要求全体驾驶员及车辆技术管理员参加,无故旷会、迟到的,第一次警告,处100元罚款;第二次罚款200元,写出书面检讨并通报批评;第三次罚款300元,停岗培训;第四次解聘处理。
第四条安全会议要做到有准备、有目的、有内容、有效果、有记录,严防流于形式走过场。
第五条安全工作会议实行签到制,安全工作会议不准缺勤,不准迟到、早退对未经请假,无故不参加安全工作会议的按有规定严肃处理,对因工外出需参会人员,要及时补课。
第六条安全管理人员对会议必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
执行文件:会议记录
会议签到表
第三部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管控管理制度
第十一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隐患排查的工作质量,及时消除隐患,特制定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车辆技术管理员和安全管理人员为本公司安全隐患排查者,各岗位人员对本岗位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负责。安全领导小组对整体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结果负责;
第二条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辨识危险源点,强化防范措施,把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安全隐患,尽快给予纠正和解决,把事故风险降到最低,为安全生产提供可靠的保障。
第三条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隐患排查和治理方案,明确检查目标、规范检查范围、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取得明显效果。
第四条安全生产排查的方式
(一)综合性检查。车辆技术管理员每月开展一次,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进行一次。
(二)安全领导小组专业性安全检查。主要针对设施设备、消防设备等进行专业性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
(三)在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检查。安全管理人员和车辆技术管理员主要针对道路环境、应急预案等进行隐患排查。
(四)季节性安全检查。安全管理人员和车辆技术管理员针对不同季节、气候变化、防范措施、应急方案等隐患排查。
(五)日常性安全检查。各岗位对日常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缺陷进行隐患排查。
第五条安全生产排查的内容,有安全领导小组分工负责:
(一)行政负责人查安全基础:是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制定相关制度、规范、规程,并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基础台帐;是否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按照“先安全、后生产”的原则开展日常隐患排查工作;是否熟知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有无违章操作行为。
(二)车辆技术管理员查现场操作:各岗位是否存在脱岗、串岗等无人管理的想象;是否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和操作规程;现场操作是否清晰、标准、到位。
(三)安全管理人员查设施设备:是否有设施设备的相关资料台帐;是否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协议;是否按照要求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设备运转正常;是否按照要求进行巡检,并建立台帐。
第六条隐患治理
安全隐患可分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导致事故的可能性和危害性较小,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导致事故的可能性和危害性较大,公司应当局部或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专项治理方能解除的隐患。
1、一般安全隐患:能现场整改的排查人员要现场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现场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要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跟踪整改,直至隐患消除。
2、重大安全隐患:要对隐患制定专项整改方案、防范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要求、指定整改责任人,在未整改到位之前不能进行局部或全部生产经营活动,重大隐患应及时通过一体系三平台上报主管部门。
第七条安全领导小组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发现事故隐患的规律、揭示事故隐患的产生原因,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做到有效防范,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
第八条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各岗位人员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包车客户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人员,将按照“奖惩制度”予以奖励。
执行文件:安全隐患排查表
第十二章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为了全面准确掌握本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及时预报安全隐患,做到安全工作有的放矢,实施超前防范、重点监控,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总则
1、公司安全隐患预测预报工作应当遵循实事求是、科学严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2、各岗位及安全管理人员是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应按照行业安全规范和标准做好经常性安全检查和对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工作。
3、安全隐患预测预报工作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组织,联合车辆技术管理员和驾驶人员执行,每月至少进行一次。
第二条报告内容
1、安全隐患是指由于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按照可能导致事故损失的程度,安全隐患分为:重大安全隐患和一般安全隐患: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公司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一般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事故隐患。
2、各岗位一旦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填写《安全隐患排查表》,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备案。
3、安全隐患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隐患类别;(2)隐患等级;(3)影响范围;(4)影响程度;(5)整改措施;(6)整改期限;(7)整改目标。
第三条处理与监控
1、存在安全隐患的岗位,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难以立即整改的,应制定整改计划,并采取防范、监控措施。
2、存在安全隐患的岗位,对在短时间内即可能发生事故的隐患,应当立即整顿。
3、完成安全隐患整改的岗位,应及时填报《安全隐患整改报告》。
4、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对隐患整改工作进行检查,并在隐患整改结束后进行复查。
第四条责任追究
1、对发现安全隐患,未采取防范和监控措施的岗位,安全管理人员应发送《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有关岗位在接到通知书后应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管理,立即整改。
2、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隐瞒不报的岗位,责令有关人员立即上报,视情将对岗位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可酌情扣除该岗位部分年度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奖。
3、对接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而未进行整改,造成事故的岗位人员,将进行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将按照法律、法规移送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执行文件:安全隐患排查表、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安全隐患整改报告
第十三章安全生产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辨识公司范围内运输管理及服务活动中的危险源,确定重大危险源,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加强重大危险源的控制管理,实现对公司安全风险的全面管理和有效控制,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岗位安全生产、管理及服务活动中危险源的辨识、评价、控制和管理活动。
第二条危险源实施分级、分类控制和管理,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和车辆技术管理员是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管理工作的执行人员;公司安全领导小组人员同时是公司的风险控制管理领导小组。风险控制执行人员,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领导小组。
第三条领导小组的管理职责
1、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风险分析,指导对生产、管理和服务活动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控制和管理活动,排查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组织制定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2、负责对危险源辨识和风险控制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督办和动态检查。
第四条危险源定义
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或工作环境破坏的部位、区域、场所、空间、设备及其位置。
第五条危险源辨识范围包括:
1、所有进入工作场所人员,包括企业员工、乘客、以及从事道路活动的车辆、人员。
2、生产工作过程的危险、有害因素包括天气状况遇到雨、雾、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和道路通行情况,车况差的车辆、不符合要求的交通安全标志、设施设备、违法违章操作等。
第六条危险源辨识方法:
1。直接分析法。凡具备以下条件的均应判定为危险源。一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二曾发生过事故且未采取有效防范控制措施的;三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危险的错误且无适当控制措施的。
2。现场排查法。如现场观察、查询有关记录、获取外部信息、安全检查表等。
第七条危险源的控制方法
1、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把危险源的辨识工作纳入公司自检自查的定期安全检查范围。
2、危险源控制做到防范措施、责任、人员、资金和时间“五落实”。确定责任人、实施人员和资金、时间并将情况和活动结果报领导小组审查。
3、一级危险源。应采取安全宣传、安全培训、岗前安全教育的方式增强和提高全体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4、二级危险源。应制定专项方案、安全措施和风险控措施进行控制。
5、三级危险源。除制定专项方案、安全措施和风险控措施进行控制外还应该编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响应的各项措施。
6、四级危险源。制定专项方案、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八条公司危险源辨识和风险控制管理,由安全领导小组公布本公司各类危险源清单,分管的各岗位负责人安排危险源的检查,危险源辨识和风险控制管理,对本岗位各类危险源辨识与控制情况的检查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
第九条每年年初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织确定本年度重点危险源排查计划,报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更新应急预案后备案。
第十条公司按照编制的计划组织危险源辨识和风险控制管理。
第四部分安全生产绩效管理制度
第十四章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与奖惩制度
为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公司安全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提高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
第一条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用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励。考核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执行,考核非自查部分涉及到小组成员的岗位,岗位人员自行回避接受领导小组其他成员考核。奖励的对象主要是安全管理人员、车辆技术管理员、驾驶员及考核项目相关执行岗位。
第二条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由公司按经营收入提取。
第三条安全领导小组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坚持以下原则:
1、岗位回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注重安全管理效果的原则;
3、自查自评与安全小组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4、抽查考评与定期考评相结合原则;
5、奖优罚劣的原则。
第四条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分为基础工作和安全效果两部分:
1、基础工作主要考核贯彻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隐患排查、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与落实、紧急状态应急预案的建立和完善,驾驶员从业资格、车辆技术的落实情况等。
2、安全效果主要考核道路运输责任行车事故次数、人员伤亡情况、经济损失和其他责任事故。
第五条具体考核内容:
1、全年无刑事案件发生,无工伤死亡事故;
2、全年无损失(年度控制指标)20xx元以上火灾事故;
3、全年无损失(年度控制指标)1万元以上的其他事故(不含行车责任事故);
4、公司特大交通事故目标是“0”起。
5、不得发生直接经济损失高于(年度控制指标)2万元以上的交通事故。
第六条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主要程序:
1、安全领导小组对每年12月下旬,对年度目标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并于12月31日前书面公布考核结果。
2、公司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
二、安全奖惩制度
第一条奖励
对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做出贡献的岗位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1、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给予100—1000元奖励。
2、对抢险救灾有功者,给予100—1000元奖励。
3、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个人,给予200元奖励。
4、举报安全生产中违法、违章行为的,给予100—500元奖励。
5、在安全生产重要时段无行车责任事故、文明服务无投诉的,本年度内无安全行车责任事故并被评为安全文明车的,给予300—500元奖励。
6、对安全工作、消防工作和其他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给予100—500元奖励。
7、本月无安全生产事故,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和车辆技术管理员享受安全奖,给予300—500元奖励。
8、年度安全行驶无事故,服务文明,经营规范无投诉的驾驶员,年终公司将给予每车500—1000元奖励,并在全公司通报表扬。
第二条惩处
1、交通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肇事者,按照事故性质、大小、损失、影响等方面处200—5000元罚款。
2、违章指挥导致事故发生者,按照事故性质、大小、损失、影响等方面处200—5000元罚款。
3、违章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处200—1000元罚款。
4、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处200—1000元罚款。性质恶劣的,未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追究其相关责任。
5、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处200—1000元罚款。
6、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处100—1000元罚款。性质恶劣的,予以辞退并积极配合相关管理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7、其他各种违反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处100—1000元罚款。
8、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或通知的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处50—200元罚款。
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处100—200元罚款。
10、安全生产过程中未按规定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的,处100—200元罚款。
11、安全生产中被交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处100—500元罚款。
12、本月安全生产过程中发生亡人事故或有影响的责任事故的,本公司安全管理人员不享受安全奖,并处100—20xx元罚款。
13、其他有碍安全的行为,以上每项经济处罚,都会有相应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通报批评、列为重点观察对象、解聘开除处理等。
执行文件:奖惩记录表
第十五章安全生产内部评价制度
公司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综合治理;科学管理,持续发展。”的方针,科学地查找、分析和预测生产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危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以实现最低事故率,达到效益最大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评价内容
公司安全生产内部评价采用百分制评分表的形式,评价内容主要为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管理、客运车辆管理、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应急响应与救援、事故处理与统计报告等安全生产制度的适宜性、充分性及有效性等公司在日常生产运营过程中所应该达到的各项指标和安全生产标准。
第二条评价方法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内部评价工作,具体工作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联合业务经理负责组织实施,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内部评价工作可以和年度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同时进行(需要避嫌的岗位内容,由其他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代替评价)。
2、公司将针对企业安全生产内部评价指定安全生产内部评价评分表,各项指标满分为100分,各项评价的实得分为相应各子项评分实得分之和。
3、各评分项实得分不采用负值,扣减分数总和不得超过该评分项目应得分分值。
第三条评价等级
公司安全生产内部评价结果应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各项指标评分八十分以上为合格,六十分至八十分为基本合格,六十分以下为不合格。评价等级严格按照内部评价评分表所实得的分数划分。
第四条奖惩
但凡在公司内部评价中被评为不合格的后勤工作人员及驾驶员,公司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予以相应的惩罚。
执行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内部评价评分表
第五部分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六章驾驶员聘用制度
公司依据《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结合公司营运车辆驾驶员必须做好“四定两统一”工作,即定人、定车、定路线、定发车时间,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的相关规定,制订以下驾驶员聘用制度。
第一条驾驶员必须持有合法、齐全、有效的驾驶证及从业资格证才可以获得面试资格:
(一)招聘方式:行政负责人通过现场招聘会和网络招聘平台进行招聘;
(二)面试:行政负责人按照公司规定的驾驶员条件要求,面试人员基础情况和工作背景;车辆技术管理员实操考核驾驶技术和安排驾驶实操试工;
(三)试用录用:行政负责人办理入职手续及岗前培训;安全管理人员安排试用,按照“驾驶员行为考核项目”进行追踪考核。培训、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
第二条驾驶员必须符合的条件:
(一)初次聘用的驾驶员年龄不得超过52周岁,驾驶技术过硬者,记录良好者适当放宽要求;
(二)三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
(三)持A1照三年以上且有二年以上的大客车安全驾驶经历,要进行道路驾驶考核合格后,方可聘用;
(四)聘请的驾驶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调度和管理;
(五)掌握相关道路乘客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乘客急救基本知识;
(六)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定期考核和再继续教育;
(七)无交通违法记满12分记录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或12个月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行为;
(八)无犯罪记录;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等记录;
第三条驾驶员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不得聘用其驾驶客运车辆:
(一)无有效的、适用的机动车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件,以及诚信考核不合格或被列入黑名单的;
(二)36个月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
(三)最近3个完整记分周期内有1个记分周期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
(四)36个月内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
(五)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记录,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以及发现其他职业禁忌的。
附件:面试记录表
第十七章驾驶员岗前培训制度
为了搞好公司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加强有关安全技术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律和规章制度,特制定驾驶员岗前培训制度。
岗前培训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和行政负责人组织和培训,培训的实际操作部分由安全管理人员联合车辆技术管理员按照规划路线实际跟车培训指导;制度规程部分由行政负责人培训,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第一条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道路交通安全和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安全行车知识、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职业道德、安全告知知识、应急处置知识、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第二条驾驶员岗前培训不少于24学时,并应在此基础上实际跟车实习,提前熟悉客运车辆性能和客运包车线路情况。
第三条公司行政负责人负责拟定培训计划、编制培训教程、确定授课人员,统一开展驾驶员的上岗前培训。驾驶员的召集、通知和组织,由车辆技术管理员负责落实。
第四条参加培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认真听讲,专心实践,不得迟到早退或找人代替。
第五条每次培训都要将出勤签到及培训记录在案。
第六条新进驾驶员必须符合岗位任职资格中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培训目的:通过岗前有效培训使新员工能第一时间适应工作环境,养成良好习惯,规范岗位操作技能及提升综合素质。
第八条具体培训内容。
(一)公司概况内容的培训;
(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内容的培训;
(三)行车安全告知知识、乘客注意事项、事故防范、应急处理知识培训,并收集、积累相关培训材料;
(四)职业特点和要求、职业道德规范的培训;
(五)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规则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
(六)营运业务知识,线路业务知识,车辆进出场等理论知识培训;
(七)技术保障内容的培训:
1、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培训;
2、车辆特点及日常安全检查知识的培训;
3、常见故障一般排除方法;
4、了解掌握路线特点,吸取事故教训和经验。
(八)跟车实习,熟悉掌握安全驾驶操作、掌握路面安全行车情况。
(九)考核合格后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及聘用合同。
执行文件:岗前培训课件
岗前培训试题
第十八章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驾驶员教育培训及考核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和行政负责人组织,培训教育及考核的实际操作部分由安全管理人员组织车辆技术管理执行;法律法规及制度规程等理论部分由行政负责人执行,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第一条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
1、公司行政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每月20日前)对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法律、法规、各类上级部门下达文件、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安全驾驶经验交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训练等教育培训,无故不参加者将按照公司“奖惩制度”要求予以处罚。
2、公司每月组织驾驶员接受不少1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的教育培训(可以通过网络形式)。
3、督促驾驶员及时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内要求的企业驾驶员执行内容,及交管部门最新下发的文件和事故案例等。
第二条驾驶员培训教育考核
1、考核对象:公司所有参加培训的驾驶员。
2、理论测试:采取试卷形式进行,试卷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80分及格,90分以上按照成绩分优秀、良好,考核结果在公司微信群公布。
3、培训及考核档案保存:驾驶员教育与培训考核的相关资料纳入客运驾驶人教育与培训档案,包括:教育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授课人、参加培训人员签名、考核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的签名、培训考试情况等,档案有行政负责人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执行文件:各期培训考核试卷
第十九章驾驶员从业行为定期考核制度
为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业务理论知识,并认真学习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指示,特制定以下驾驶员从业行为目标考核制度。
驾驶人员的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由安全管理人员和车辆技术管理员执行,考核结果向公司微信群发布,有疑问人员及时反馈核实,再确认结果。
第一条考核内容:驾驶员违法违规情况、交通事故情况、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发现的违规驾驶情况、服务质量、安全运营情况、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以及参加教育培训情况等。
第二条考核周期每个季度一次。驾驶员从业行为定期考核结果应与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挂钩;违反以下考核条款者,依据情节严重情况及交通管理部门给予的处罚结果等实际情况,给予绩效考核罚款,通报批评,列为重点观察对象,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第三条对驾驶员的服务质量及工作态度情况进行考核。
(一)是否热诚服务、树立优质服务意识(客户满意度调查为依据)。
(二)是否经常清洁车辆,保持车容车貌整洁。
(三)是否服从公司管理、调度,做到随叫随到。
(四)是否认真填写行车日志,收车后能否及时将日志填写好后交于车辆技术管理员。
(五)驾驶员在工作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出车时,必须无条件服从调派。
(六)是否按时参加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召开的安全例会,主动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知识和提高驾驶技能。
第四条对驾驶员的驾驶情况进行考核。
(一)是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应做到不违章违法行车。
(二)是否严格执行驾驶员安全行车操作规程。确保不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以交警部门的责任裁定分类型作为考核依据。
第五条对驾驶员的安全运营情况进行考核。
(一)是否按时定期保养,定点维修。
(二)是否按时完成车辆年度检审和检测工作。
(三)是否按时定点加油,应在油燃料使用定额标准内做到安全行车。
第六条对驾驶员的安全操作情况进行考核。
(一)是否自觉遵守公司作息制度。不得随意迟到或早退。
(二)是否做到不公车私用。不得私自用车或擅自把车借给他人使用。
(三)未出车时,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位置。
执行文件:驾驶员季度考核表
第二十章驾驶员信息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快建立健全公司制度,规范驾驶员的档案管理,避免因档案遗失或隐私泄漏,有效的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驾驶员档案是公司管理档案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公司行政负责人在招聘、培训、考核、奖惩和任用等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有关驾驶员个人经历、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全面的考察员工的依据,是公司档案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行政负责人为每位驾驶员建立人事档案,记录其在应聘及入职后的个人基本情况,以下资料纳入公司人事档案范围内:1、身份证;2、入职登记表;3、劳动合同;4、与公司签订的其他合同、协议;5、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无事故证明。
第三条安全培训档案单独管理,不纳入员工档案范围内。
第四条驾驶员信息档案管理要求
(一)车辆技术管理员负责驾驶员档案的建立及维护工作,自驾驶员入职第一天起为其建立档案,按岗位编号统一管理,并建立《档案目录》,以便查询,驾驶员信息档案实行一人一档,要及时更新,驾驶员信息档案应当包括: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无三年无事故证明、体检表、内部奖惩、诚信考核信息等,交由行政负责人统一保管。
(二)辞职、辞退驾驶员档案提出来,单独保管。
(三)信息档案要严格按照公司档案管理要求严格管理,不得随意转借、涂改,要建立存档、销毁记录,确保档案完整、准确。
第五条档案查询权限:档案涉及个人及家庭信息等资料的,行政负责人应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不得随意翻阅、泄露员工档案内容。
执行文件:驾驶员人一人一档
第二十一章驾驶员调离和辞退制度
公司依据《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为提高驾驶员综合素质,强化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行政负责人对驾驶员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安全驾驶记录及日常考核情况建立调离合辞退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行政负责人将依法予以辞退相应驾驶员。
(一)无有效的、适用的机动车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件,以及诚信考核不合格或被列入黑名单的。
(二)36个月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
(三)最近3个完整记分周期内有1个记分周期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
(四)36个月内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
(五)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记录,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以及发现其他职业禁忌的。
(六)驾驶员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有关机动车驾驶和相关从业要求。
(七)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能立即采取消除措施,继续作业的。
(八)多次违法记录未及时处理。
(九)驾驶拼装的车辆或者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
(十)将车辆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员驾驶。
(十一)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十二)车辆因带“病”行驶发生事故或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十三)驾驶员如有出现不服从公司各项管理规定、不听从统一调度、有严重违法违规、有虚报个人信息资格的公司将予以调离或辞退。
(十四)其他原因不适合驾驶本公司营运车辆的驾驶员公司将予以调离或辞退。
第二条公司将对以上不符合规定的驾驶员由行政负责人及时出具书面解聘通知书,及时发放到当事驾驶员手中,予以正式解聘。
执行文件:解聘通知书
第二十二章驾驶员安全告诫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规范驾驶行为,切实体现“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安全管理理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跟制度由车辆技术管理员执行,对驾驶员出车前进行问询、告诫,预防驾驶员酒后、带病、疲劳、带不良情绪上岗驾驶车辆或者上岗前服用影响安全驾驶的药物,督促驾驶员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和检查以确保行车安全。
第二条告诫内容
1、出车前确保驾驶员驾驶车辆有效证件齐全,并做好出车前检查,否则拒绝出场。
2、出车前驾驶员身体状况良好,是否服用影响驾驶的药物,防止驾驶员酒后、带病或带不良情绪上岗。
3、如发现驾驶员有饮酒、生病服用影响驾驶药物、或情绪不良及时报告公司负责人处理,暂时不予发车,待处理完毕后按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给予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放行,并告诫驾驶员不得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4、下雨天气或高温炎热天气,出车必须检查安全防滑、消防器材、安全锤等是否齐全有效。
5、驾驶员执行驾驶任务时,在运行过程中应当保持中速行驶,日间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应不少于20分,在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
第三条告诫程序
车辆技术管理员在出车前可通过现场面对面、视频、电话、微信及其他有效途径进行安全告诫。
1、车辆技术管理员每天对所有出车的驾驶员分别进行至少一次安全告诫,针对不同驾驶员和每天的天气、路况、规划不同的重点告诫内容。
2、车辆技术管理员观察驾驶员的身体、精神状态和情绪表现,确定是否适宜驾驶车辆。
3、辆技术管理员询问了解驾驶员的休息与睡眠,是否饮酒和服用药物等情况,确定驾驶员是否符合安全行车基本要求。
4、车辆技术管理员检查驾驶员所携带的证件是否有效齐全,车辆当日安全检查是否合格等。
5、建立安全告诫记录,记录包括以下内容:驾驶员姓名、驾驶车辆车牌号、运行路线;告诫时间、告诫方式、地点;重点查看的结果和告诫效果,以及必要的处置情况。
6、告诫结束后或特殊情况处置完毕后,由驾驶员签字确认。告诫记录至少保存3个月。
执行文件:驾驶员询问告诫表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10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出现任何事故。
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3、经常开展安全活动,开好班前会,不定期进行认真整改、清除隐患。
4、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
5、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6、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7、消防器材要确保灵敏可靠,定期检查更换(器材、药品),有效期限标志明显。
工厂生产纪律管理
1、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产品规格要求生产。
2、厂区及生产车间内严禁吸烟。
3、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杜绝浪费。
4、员工必须服从合理的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岗位的`工作,不得故意叼难、疏忽或拒绝组长或上级主管命令,对不服从者按公司管理制度执行处罚。
5、衣着清洁整齐,按照要求上班必须穿工作服。
6、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
7、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8、当产品出现不良状况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工厂安全操作规程
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指导书或是使用说明书)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
2、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若因抢时间造成原材料浪费的按原价赔偿。
3、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
4、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如有违规操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5、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11
一、制度目的
本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明确企业管理层和各级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和义务,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
二、制度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董事长、总经理、部门经理、技术人员、生产工人、外包人员等。
三、制度制定程序
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和审批应严格按照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相关政策要求的程序进行,经总经理审批后正式颁布后施行。
四、相关法律法规
本制度制定应符合以下法律法规的要求:
1.《劳动合同法》
2.《劳动法》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4.《行政管理法》
五、制度内容
1.安全生产方针
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方针,并在公司内部公示,宣传和落实。
内容包括:确保员工安全、保护生产设备、优化生产工艺、全面预防事故、提高管理水平。
2.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
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管理机构,依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和规模,确定相应的机构设置和职责。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企业应当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和责任心。
内容包括: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监管、安全警示标识、安全隐患处理。
4.安全生产风险评估
企业应当进行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对各个环节进行风险评估和管控,并定期检验、评估、修正。
5.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企业应当制定并修订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开展组织演练,保障生产安全。
六、责任主体与责任追究
1.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制度的实施负总责任。
2.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安全生产整体规划、组织指导、及时发现问题、掌握安全质量动态。
3.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内部安全制度。
4.全体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安全制度,使用防护措施,严格操作规程,如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制度的演练和修改,应当由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同其他负责人共同制定,在实际运行中不断完善和提高。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12
生产设备是企业固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工厂生产能力重要的物资基础,是安全生产资源配置的重点,经常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对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行起着决定性作用,对提高产品产量和质量是必备的.先决条件。为此我厂特制定出《安全生产设备管理制度》发给你们,望各车间认真宣传贯彻落实执行。
一、各车间领导高度重视设备的维修、保养、使用、管理,作好长、中、近期设备的更新和大、中、小维修计划,抓好班中安全抢修。
二、执行设备维修保养要与“预防为主,维护保养与工作计划检修并重”的方针,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专、群结合,群管群修的方法。
三、要教育培训职工对设备做到“三好、四会”,即检查好、保养好、使用好;会检查、会保养、会使用、会维修。
四、现场管理员要认真检查、纠正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不爱护设备的行为。
五、机电工要充分做好自制配件工具、工装,厂里要准备好应采购的配件,供应满足修机换件的需要。
六、设备的操作润滑管理:坚持“五定”,定人操作;机电工定时添油;定量加油;定位换油;操作工定点上润滑油。
七、各车间领导要经常开展设备的“五同时”工作,落实计划、不止、检查、总结、评比。
八、重大设备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原因,划清责任,严肃处理,吸取教训。
九、会计建立设备台帐,机电工建立设备运转台帐;设备维修保养台帐;技安员建立设备隐患整改台帐。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13
1、生产过程管理是公司各级管理员、一线作业人员都必须遵守的管理制度。
2、公司各级管理员、操作员必须严格按照生产过程管理工作,时刻树立效率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
3、生产过程管理要求公司各级管理员时刻树立持续改进意识,以思促管,防止管而不化;要求公司所有作业人员树立节能高效意识。
4、生产管理人员在接到客户订单后要仔细分析订单,看清客户的每一点要求,防止盲目生产。
5、生产管理人员明确客户要求后,应立即通知准备生产资源(包括原辅材料、工具、包材等)
6、生产部门根据客户交期的急缓程度安排领料,暂时不急的产品先不领料,保证生产车间物流流畅,避免生产资源积压在车间影响车间生产,交期急迫的要马上组织人员立即投入生产。
7、车间主管每天必须如实编写《生产日报表》,记录当天实际完成的生产任务,以书面形式向厂长汇报。
8、产品经检验合格后要及时送入仓库,以便及时组织发货。
9、车间管理员要及时关注车间物流状况(物料标示状况、物料供应状况、通道是否顺畅)、机器运转状况(机器或模具运转效率)、员工工作状况(员工精神状态、工作熟练程度),随时指导员工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于个人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班组长,再由班组长逐级反映。
10、生产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可能影响交期的都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处理。
11、生产部门应经常对员工进行技能训练,保证员工随时高效作业;经常和员工交流思想,掌握员工思想动态;组织员工学习相关制度,促进公司团队建设。
12、公司所有生产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生产部门生产安排,有争议的必须按照“先执行后申议”的`原则。
13、鼓励公司所有员工做生产工艺改进,如果发明的新生产工艺确实对能降耗有较大改善或能大幅度提高生产效率的,公司将给与奖励。
14、当公司发展后,本制度不再使用时可以修改本制度,本制度的修改由生产部门提请,修正案经总经理批准后公布施行,修正版公布时本制度自动失效。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员工,包括劳务派遣人员、临时工等。
三、制度制定程序
1.召开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专题会议,确定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邀请相关专业人员及工会代表、职工代表等进行论证、建议;
3.制定方案并讨论通过;
4.公示并听取意见,对制度内容进行修改;
5.经过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审定,由法律顾问进行审核,最终颁布和实施。
四、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 《劳动合同法》;
4. 《劳动法》;
5.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6.公司内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7.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
五、各项制度内容
1.体系建设
(1)安全生产责任方针制度
目的:明确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的总体方针和指导方向;
内容:规定公司对安全项目实施最高控制的责任,要求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始终关注安全,量力而行,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
责任主体:公司所有员工。
执行程序:公司定期开展应急预案和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建立健全日常安全检查机制,对未被及时发现和整改的不安全隐患追责。
(2)安全生产目标制度
目的: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能够按照既定目标开展;
内容:设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为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供动力。
责任主体:公司所有部门。
执行程序:定期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考核制度,通过考核结果反馈对目标制度进行优化。
(3)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
目的:确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施的具体职责;
内容:规定各职责部门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建立专业、标准、化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责任主体:公司所有职责部门。
执行程序: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评估和人员培训,实现责任分工的有效协作,推动整个业务流程的集成化和标准化。
2.生产过程安全管理
(1)安全生产标准制度
目的:建立安全生产标准,规范操作规程,并对违规情况进行处理;
内容:明确操作规程,对安全生产操作流程进行规范。
责任主体:生产部门负责人。
执行程序:开展人机工程审核、应急预案演练等活动,根据安全标准严格要求操作,并进行培训。
(2)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
目的: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及时上报和处理;
内容:制定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规定,包括事故上报、调查、鉴定等流程。
责任主体: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
执行程序:建立健全的急救、抢救、救援体系,确保事故现场得到及时救援,进行事故报告、调查和鉴定。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目的: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落实和安全生产隐患的及时整改;
内容:规定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检查和整改流程,包括检查主体、时间、内容等方面。
责任主体: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
执行程序:每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隐患清单,确保隐患及早发现,及时整改。
3.安全文化建设
(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目的: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内容:包括新员工安全培训和定期安全教育的.开展。
责任主体: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
执行程序:规定新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公司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
(2)安全文化建设制度
目的:培养公司员工安全文化意识和安全生活习惯;
内容:建立安全文化的宣传和培育制度,对提高员工安全文化进行培训。
责任主体:企业文化部门负责人。
执行程序:根据行业要求,定期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和安全思想引导工作,并加强员工之间的学习交流。
六、责任追究
对于不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执行或行为不良的,按照公司内部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对因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不善或意外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损失的,公司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15
1、在车辆维修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和三级检验制度。
2、认真填写、整理车辆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按规定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
3、维修中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4、对维修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自竣工出厂之日起:一级维护、小修及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xx公里或者1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
5、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10-30
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10-22
生产安全管理制度09-18
安全生产法管理制度10-03
车间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07-13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09-04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06-07
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06-07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精选]06-09
关于生产安全管理制度1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