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管理制度

时间:2024-12-17 15:26:17 制度

物品管理制度(范例15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品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物品管理制度(范例15篇)

物品管理制度1

  一、教具借阅(用)制度

  1、新购图书、资料及教具,必须及时登记、编号、上架。

  2、借阅(用)图书、资料、磁带、光碟等须登记,勿打乱物品的摆放位置及次序,用完后自觉放回原处。

  3、借用时必须认真填写《物品借用归还登记薄》,按要求填写图书资料、教具名称、数量等,并与资料员一起核对。

  4、归还资料、教具时,应当面交还保管员,消除借用登记记录。

  5、妥善保管所借图书、资料,丢失、损坏者必须照价赔偿。

  6、为保证资料、图书共享,每次借书或杂志,到期不能归还者应补办手续,否则,保管员有权索回,每学期期末,应将全部图书、资料、教具等归还资料室。

  二、办公用品、杂品领用

  1、每学期开学期前按计划采购办公用品及杂品,物品入库前,必须认真验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凡领用办公用品、杂品必须办理登记、签字手续。

  2、日杂用品按照要求领用时必须以旧换新(拖把、盆、餐具等)

物品管理制度2

  物品消毒灭菌管理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产环境、产品质量和员工健康。良好的消毒措施可以防止细菌、病毒的滋生,减少疾病的传播,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同时也有助于保持生产设施的良好状态,提高生产效率,维护企业的声誉。

物品管理制度3

  第一条本办法所管理的对象为公司办公设备、用品、印刷品、低值易耗品等。

  第二条公司钥匙的保管

  公司钥匙由人事行政部专人保管和使用,不可将钥匙随意转交他人保管;

  第三条办公室购置日常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清洁用品需行政部门请款进行购买。

  第四条采购物品的付款方式通常情况下是以支票形式支付,若金额较少或有特殊情况,要提前说明原因方可支付现金。

  第五条公司固定资产均有相应的固定资产保管卡,任何员工不经人事行政部批准不允许私自进行调换、改装或其它类似行为。若因此造成经济损失,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六条属正常办公消耗时所领用办公用品需经公司行政登记领用。

  第七条员工办理离职时,应归还借用、领用及公司规定之应归还的办公用品、管制消耗品以及固定资产,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监督,相关管理责任的'部门负责人检验并进行确认、索回。若有损坏或丢失,按其损坏程度予以经济或实物赔偿。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原因将公司用品据为己有。

  第八条报销

  1.报销时间:每周及每月按规定时间报销费用。

  2.用于公司各种用途的费用在报销时,需附上相关的正式发票及原始凭证,经部门主管签字,送至人事行政部审核,由人事行政部统一交由财务部,财务负责人审核确认无误后交至总经理,总经理审批签字后方可发放其款项。

物品管理制度4

  煤矿爆炸物品管理制度是一项关乎矿工安全和生产效率的重要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爆炸物品的采购、存储、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理等多个环节的管理规则。此外,制度还需涵盖人员培训、安全检查、应急处理及责任追究等方面。

  内容概述:

  1.爆炸物品的采购:明确采购流程、供应商资质审核、产品质量标准和验收程序。

  2.存储管理:规定存储设施的安全标准、库存量限制、定期检查和记录保持。

  3.运输规定:设定运输路线、车辆要求、押运人员职责及应急预案。

  4.使用规范:制定操作规程、作业人员资格、现场安全措施和使用后清理程序。

  5.废弃处理:说明废弃爆炸物品的处置方式、责任人及环保要求。

  6.人员培训:规定培训内容、周期、考核标准和持证上岗制度。

  7.安全检查:设立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确保制度执行。

  8.应急响应: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包括报警、疏散、救援和事故调查程序。

  9.责任追究:明确违反规定的处罚措施,强化制度执行力。

物品管理制度5

  为了加强物资器材的管理,学校的总务主任、财产保管员是学校财产的专职管理员,对学校房屋、其他建筑、绿化、设备、办公事务用品等实行统一管理,建立全校各类财产总帐、分类明细账及消耗品帐,管理其它专用教室部门的财产帐。使其合理使用以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物品出校门须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凭学校统一出门证(由总务部门出具),双体日(包括节假日)物品一律不准出校门。

  二、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如需外借必须在不影响教学使用需要的前提下,得到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出借。借物品必须填写借用单,校外其他单位借用须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出借物品分管人要及时收回,并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有关制度执行赔款。

  三、领用物品应按“必需、节约”的原则,财产管理人员按学校的有关规定予以发放。

  四、耐用品和特殊用品,由财产管理员记入个人领用卡。领用人签名后即可发放。耐用品和特殊用品不能私自调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向财产管理员提出,办好领用和清退手续。

  五、凡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调离学校的'同志,应及时办理好物品清退手续。

  六、固定资产如损坏,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予以修复,不能修复的,经主任批准,填写报废单,送上级部门审批。

  七、各种贵重物品应严格执行借、还手续,未经总务处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带出单位。

  八、耐用品和特殊品的清退,应根据个人物品领用卡记载的规格、品名、数量进行,由财产管理员写明清退日期并签名。

  九、养成爱护公物的自觉性,物品和设备保管不当造成损坏及经济损失的应视情节轻重给与批评教育并适当的经济赔偿。

物品管理制度6

  学校危险物品管理制度是对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的试剂、药品、气体、液体等易对师生产生危害和造成安全事故的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为确保易燃易爆物品在保管、发放、使用过程中不发生意外事故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学校危险物品主要包括保管室、食堂等所需要的`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的试剂等易对师生产生危害和造成安全事故的物品。

  2.学校危险物品的配备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在实际教学中确需该类物品须经学校领导批准,派专门的教师外出购买。

  3.危险物品的采购、存放、保管由学校安排一名责任心强的教师负责,该教师要严格保管、经常检查、检测、严格领取、使用、销毁登记制度。

  4.负责对危险物品管理的教师要作到防火、防盗、防晒、防光。

  5.学生使用危险药品进行实验时,必须严格按照老师的要求去做,要一切行动听指挥。

  6.若因有关人员不按上述要求去做,发生的后果将由其本人负全部责任。

物品管理制度7

  爆炸物品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涉及爆炸物品的采购、存储、运输、使用及废弃处理等环节,旨在确保生产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内容概述:

  1.采购管理:规范爆炸物品的`采购流程,确保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2.储存管理:设定安全的储存条件,明确储存责任人,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3.运输管理:规定运输方式、路线,确保运输过程的安全。

  4.使用管理:制定严格的使用规程,防止误操作和超量使用。

  5.人员培训:对涉及爆炸物品操作的员工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6.应急处理:建立应急预案,应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

  7.监督与审计: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外部监管,确保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物品管理制度8

  物品采购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运营至关重要。一方面,它能有效控制成本,避免因盲目采购导致的资源浪费;另一方面,通过规范流程,可以减少采购过程中的'风险,保护企业的利益。此外,良好的供应商管理也有助于建立稳定的供应链,保障企业生产或服务的连续性。

物品管理制度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再生资源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统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遵守本办法。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的回收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国家鼓励全社会各行各业和城乡居民积攒交售再生资源。

  第五条 国家鼓励以环境无害化方式回收处理再生资源,鼓励开展有关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

  第二章 经营规则

  第六条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第七条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八条 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回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除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的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前款所列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县级人民的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九条 生产企业应当通过与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签订收购合同的`方式交售生产性废旧金属。

  收购合同中应当约定所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名称、数量、规格,回收期次,结算方式等。

  第十条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时,应当对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等如实进行登记。

  出售人为单位的,应当查验出售单位开具的证明,并如实登记出售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出售人为个人的,应当如实登记出售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

  登记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十一条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发现有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有赃物嫌疑的物品时,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发现的赃物或有赃物嫌疑的物品应当依法予以扣押,并开列扣押清单。

  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经查明不是赃物的,应当依法及时退还;经查明确属赃物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再生资源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理等全过程应当遵守相关国家污染防治标准、技术政策和技术规范。

  第十三条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从事旧货收购、销售、储存、运输等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旧货流通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再生资源回收可以采取上门回收、流动回收、固定地点回收等方式。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可以通过电话、互联网等形式与居民、企业建立信息互动,实现便民、快捷的回收服务。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商务主管部门是再生资源回收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研究提出促进再生资源发展的政策,组织实施再生资源利用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示范。

  公安机关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的治安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登记管理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内的监督管理。

  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违反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建设、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将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纳入城市规划,依法对违反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和清理整顿。

  第十六条 商务部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国范围内再生资源回收的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具体的行业发展规划和其他具体措施。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设置负责管理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城市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经贸)、公安、工商、环保、建设、城乡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密度、环境和资源等具体情况,制定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划。

  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包括社区回收、中转、集散、加工处理等回收过程中再生资源停留的各类场所。

  第十八条 跨行政区域转移再生资源进行储存、处置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办理行政许可。

  第十九条 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协会是行业自律性组织,履行如下职责:

  (一)反映企业的建议和要求,维护行业利益;

  (二)制定并监督执行行业自律性规范;

  (三)经法律法规授权或主管部门委托,进行行业统计、行业调查,发布行业信息;

  (四)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回收标准。

  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协会应当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四章 罚 则

  第二十条 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而擅自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予以处罚。

  凡超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由商务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可视情节轻重,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处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并可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由县级人民的政府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可视情节轻重,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处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并可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三条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一、二款规定,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未如实进行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依据《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发现赃物或有赃物嫌疑的物品而未向公安机关报告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或屡教不改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严重失职、滥用权力、徇私作弊、收收人贿赂赂,侵害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生产性废旧金属”,是指用于建筑、铁路、通讯、电力、水利、油田、市政设施及其他生产领域,已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的金属材料和金属制品。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建设部负责解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发展改革(经贸)、公安、工商、环保、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依据本办法,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客观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物品管理制度10

  1、仓库的建筑物门窗及设备必须完整清洁,适合储存该物品,并要根据季节风向调整室内空气,保持畅通良好。

  2、存放物品的货架须考虑货架的安全强度,不准超载。

  3、库内存放的`材料,货架位置须适当的安置并保持安全,库内外应具备充足的照明设备,完好适宜的消防设施,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情况及室内温度。

  4、库内外材料存放要整齐,凡入库的各种物品必须适当分类隔放,不得混杂放在一起,不得堆积过高过满。

  5、拿堆垛物品时,禁止从中抽拆,防止堆垛倒塌;在库内到时高处取物品时,一定要用牢固梯子,禁止脚踏其它物品上去,防止倒塌伤人;搬拿物品禁止扔抛,以防伤人或损失货物。

  6、搬运物品时,要轻拿轻放,严禁摔打和撞击以及用脚蹬等方式在地面滚动,摆放稳固,如包装有损应立即处理。

  7、非本仓库、罐区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擅自入库。

物品管理制度11

  一、办公用品实行集中定购,有总务主任负责,经分管校长审核,报校长批准。

  二、日常办公用品、学校生活用品、各部门活动用品和奖品等购置,要经相关领导核算后,填写购物申请单,经校长批准、签字后,安排专人购置。大宗物品购置(500元以上)要经相关会议研究,报经教育办批准,再安排专人购置。

  三、日常招待用品购置要经校长批准并安排专人购买。

  四、教师外出学习等差旅费要经相关领导审核签字后,报校长签字,交报帐员报销。干部、教师公务外出租车要报经校长批准,并第一时间填写差旅费单子,由校长签字后报报帐员报销。谁租车谁垫付款,一律不记帐。

  五、总务处是学校负责采购物资的`职能部门,学校各种办公用品和劳保用品一般由总务处统一购买。一般安排两人,贵重物品安排3人以上。

  六、总务处采购人员应按照学校批准的采购计划进行采购,未经批准,不得采购。

  七、采购人员应认真把好物品质量关,尽量做到所购物品物美价廉。重要物品要索要质量保证书等相关证件。索要发票要真实,防止假的发票。

  八、用品采购后,采购人员须在第一时间凭正规发票或教育超市发货单,将物品交财产保管员(刘仲坤主任)验收。并在购货申请单上签字,购货申请单、发票、教育超市发货单一并交校长签字再及时交报帐员。

  九、遇特殊情况,各部门确需要自行采购物品的,须事先向校长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购买;否则所购物品,一律不予验收入账,不予报销。

  十、办公用品等实行两人管理,一人(总务主任)管账,建立实物入库清单(包括物品名称、数量、价格、采购日期等),一人(总务副主任)管物。建立办公用品领用记录。分管校长不定期检查,期中、期末集中清查。

  十一、一般办公用品发放经总务主任批准,生活用品发放经分管校长批准,贵重物品发放或外借经校长批准。实行同意签字或批条制。

物品管理制度12

  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任何疏忽都可能导致严重的安全事故,不仅威胁到员工的生命安全,也会对企业财产和社会环境造成巨大损失。因此,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是保障企业稳定运行,维护社会和谐的关键。

物品管理制度13

  一、编制目的

  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易燃物品的危害,保障公司员工的身命安全及财产安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储存、装卸、使用、出入库和废弃处置。

  三、危险化学品定义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能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伤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我们公司的易燃品为工业用酒精、助焊剂、包装用泡沫和纸箱等)

  四、职责

  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储存、装卸、使用、出入库和废弃处置实施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和个人,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一)库房职责

  1、负责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

  2、负责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注册登记,建立档案;

  3、负责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装卸管理;

  4、负责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出入库管理;

  5、负责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安全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的查看。

  6、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包装物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实施监督管理;

  7、负责废弃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包装物的回收管理。

  (二)采购部职责

  所采购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生产车间各班组职责

  负责本区域内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储存和使用的日常管理(由专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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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储存和使用管理

  1、储存、使用人员必须熟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性能,掌握个人防护和安全操作方面的知识,防止造成污染或人身伤害;

  2、储存、使用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并按有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根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4、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

  6、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包装物、容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7、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包装内附有与本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加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

  8、储存时码放不能过高。泡沫、纸箱类的码放高度与灯之间的距离应大于0.5米,助焊剂、工业用酒精的码放高度不能超过两层。

  六、经营管理

  1、采购部不得采购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单位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2、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必须向销售单位索取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七、装卸管理

  1、对装卸管理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使其掌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知识,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2、搬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要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磨擦、重压和倾倒。

  3、人力搬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能超过人体重量的二分之一,人力车运输不得超过载重量的二分之一,以防跌倒、翻车、碰撞而发生事故。

  八、出入库管理

  1、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或专用场地内,并设置明显标志;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并由专人管理;

  2、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严格执行收发、登记、清点、检查制度。

  九、废弃管理

  1、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格管理,统一回收;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

  2、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3、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

物品管理制度14

  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企业安全、高效地管理和使用这些物品,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环境的稳定性。该制度涵盖以下几个核心方面:

  1. 物品分类与标识:明确各类化学危险物品的性质、危害程度,制定相应的标识系统。

  2. 存储管理:规定存储区域的安全标准,如防火、防泄漏、通风设施等。

  3. 运输与搬运:规定运输过程中应遵循的安全规程,包括包装、装载、卸载等环节。

  4. 使用与操作:设定操作人员的培训要求,规范操作流程,确保安全使用。

  5. 应急预案:制定应对泄漏、火灾等紧急情况的预案,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6. 废弃物处理:规定废弃化学危险物品的`处理方法,防止二次污染。

  内容概述:

  1. 法规遵守:确保所有操作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规和标准。

  2. 培训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危险物品知识的培训,提升安全意识。

  3. 记录与报告:建立详细的物品进出库记录,及时报告任何异常情况。

  4. 审核与评估:定期审核制度执行情况,评估风险并进行改进。

  5. 合同与供应商管理:选择合格的供应商,确保化学品的质量和安全。

  6. 技术支持: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技术支持,以便监控危险物品的状态。

物品管理制度15

  随着餐饮酒店规模的不断扩大,餐饮酒店的管理也越来越难,尤其在财务物品采购管理方面更是难上加难了,不过有一套好的物品采购管理制度管理就不再是难题了。有了制度还必须要有流程标准,同时还要做好如何减少餐饮采购中的漏洞问题。为了加强餐饮酒店物品采购的管理,防止库存积压、造成滞销、超期变质等损失,我们需要结合餐饮酒店的实际情况,制定该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1、采购人员须认真学习《合同法》及有关法律和餐饮酒店规定,不得因合同条款订立不当而给餐饮酒店带来损失。合同在签订前须由经办人填写合同签订申请书,报餐饮酒店总经理批准,方可签署。

  2、采销合同由专人统一编写、登记、编制、发送和保存。所有合同必须保留正本两份,一份交财务部做付款凭证,另一份交由相关部门合同管理人员留档备查。

  3、物品的采购:

  物品的采购,按每月使用计划及合理库存的需要,经营业部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不得因提前或拖延采购而影响营业,也应避免因超计划采购带来积压或损失。

  采购人员采购物品时,应根据请购单的数量、规格、质量要求、用途,审核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批,方可采购。管理用物品的采购,如固定资产、仪器、工具、办公用品等,各部门应填写请购单,经所购物品的部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后统一购买。

  办理购物付款时,应附付款申请单、购销合同、请购单,已经总经理审批的.付款计划或购货合同执行情况表,报财务部审核后,方可付款。

  财务部门在办理付款时应核实付款手续是否齐全,否则财务有权拒付,并要求补齐相关手续。

  采购人员报销时,应办理入库单,入库单内容必须填写清楚齐全,如需要质检的物品,应附质检部门的审签手续。根据财务要求,发票应在开出一个月内报销,逾期未报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采购经办人承担,该部门经理负同等责任。

  采购、库管人员按季度对库房存货情况进行分析,对库存物品的积压、变质、沉淀要列表清查、处理,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负直接责任。

  4、成本部每月2日前将截止到上月末的库存物品(包括各分库)盘点情况汇总表报财务部,并对库存物品现状如短缺、毁损等列示清楚,及时处理,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如是人为因素给餐饮酒店造成损失,当事人要承担责任。

  5、采购人员不得营私舞弊,吃回扣贪污,假公济私,如发现有上述行为,将严厉追究当事人经济或刑事责任。

  以上五点就是物品采购管理制度的内容,可能内容比较广,具体的细化内容还需要自己根据自身的工作岗位要求进行调整,同时以上制度的内容是由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的,财务部负主要责任。有了这份物品采购管理制度还必须要有一套餐饮业采购流程及标准还能把采购部的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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