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劳保用品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更好地对职工进行劳动保护,规范劳保用品的管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部门所有职工。
3.术语
3.1劳保用品: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的一种防护用品,按照岗位需要配给,不能视为福利。
3.2公用劳保用品:按岗位配发的劳保用品,不具体到单个人。
3.3个人劳保用品:按岗位和人配发的劳保用品,具体到个人。
3.4消耗性劳保用品:物品数量随着使用的次数而减少的,如肥皂、洗衣粉等类型。
3.5易损性劳保用品:物品数量不随使用的次数而减少,但质量随着使用次数而逐渐降低的,如手套、面具等类型。此类型物品的使用寿命与使用环境、使用频次、个人的使用习惯以及保养、爱惜程度密切相关。
4、职责
4.1生产部负责劳保用品的统一管理。
4.2供应部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
4.3各工序主管负责劳保用品的发放。
5、工作程序
5.1配发标准
5.1.1部门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条件、性质制定出不同岗位的劳保用品配发标准(限额),上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5.1.2对临时突击而调换岗位的职工,根据岗位标准配发劳保用品。任务完成后,使用的劳保用品采用回收和转为个人劳保用品的方式进行处理。
5.2申购
各工序根据配发标准、职工情况、劳保用品的实际损耗程度、下月的生产计划等,制定下月的劳保用品采购申请,于每月月底报生产部汇总,公司批准后转供应部采购,同时报仓库备案。
5.3采购
供应部根据批准的劳保用品采购申请在每月月初完成采购,并入库。
5.4发放
5.4.1部门仓管员根据批准的劳保用品采购申请于每月月初到仓库领取劳保用品。
5.4.2各工序根据配发标准进行发放,职工领用劳保用品时应履行领用登记手续。
5.4.3劳保用品发放时一律以旧换新。凡不交旧品者,需按原品购入价值的50%交纳款项后,方可领用新品。
5.5使用
5.5.1职工必须按规定配带劳保用品,应该配带的地方、应该配带的时候必须配带。
5.5.2劳保用品在使用过程中,应正确使用,杜绝野蛮违章使用劳保用品;应做好清洗、保养工作,保持其正常的使用状态。对失效、无法使用的劳保用品必须立即更换。
5.5.3因工作特殊需要或调整岗位而增加的劳保用品,由职工提出,报部门经理批准后下发。
5.5.4使用过程中丢失劳保用品的,应及时补领新品,但需按新品价值的50%上缴款项。
5.5.5公用劳保用品必须在交接班时明确其使用状态,公用劳保用品的管理必须责任到人。
5.5.6职工离职时,对领用不足10天的劳保用品应交回公司,应交而未交的将按其原值直接扣交。对生产用工作服领用不满3月而离职的,每件扣交60元;满3个月的,则工作服归个人所有,不再扣款。
6、报废回收
各工序严禁随意丢弃报废的劳保用品,必须集中收集,由部门领料员每月集中进行回收处理。
7、检查监督
7.1由部门经理和各工序主管对劳保用品的申报、发放、使用、回收等环节进行检查监督。
7.2对违反劳保用品管理制度的将按公司奖惩制度进行处理。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2
1 、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根据科研、生产过程中防止职业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作岗位、劳动条件、不同工种,发给科技人员和其他职工劳动保护用品。
2 、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和标准,是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基本原则是:不延期、,不收旧,到时领取,免费发放。
3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由公司办公室制定并解释,各单位要严格发放标准,不准任意扩大和缩小发放范围。
4 、职工在公司内部调动工作,不受劳动保护用品,只转劳保卡片,调出公司以外单位,按使用时间长短折价收费。
5 、对于长修人员和其他不上班人员,一律停发劳动保护用品。
6 、劳资部门要严格控制工种变动。变动人员劳动保护用品按使用期限折算,一般不换发,只补发新工种部分特殊劳动保护用品。
7 、劳动保护用品丢失、损坏,要按价计算,一般不补发,特殊情况须经劳动批准后方可补发。
8 、凡公用劳动保护用品,要登记造册,专人保管,按规定依旧换新。
9 、服务人员、非生产性人员等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一般按公司职员标准执行。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3
一、劳保用品范围
劳保用品泛指保护员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为避免或减少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性用品(包括:工作服、常规劳保用品和特殊工种劳保用品)。编号:标准-20xx-lb01
二、劳保用品发放原则
公司按员工所任职的岗位以及发放标准配发相应的劳保用品,各部门不得计做员工福利。
三、劳保用品的管理部门
工作服、工作鞋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采购及安排发放,由配件仓库负责管理;常规劳保用品及特殊工种劳保用品由使用部门主管或经理签发及领用。
四、常规劳保用品及特殊工种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流水线操作工:
胶皮手套:每人每月1付;
纸箱印刷操作工:
胶皮手套:每人每月1付;
纸箱后道操作工:
胶皮手套:每人每月1付;
设备维修工:
绝缘手套:每人每月1付;
口罩:每人每月1只;
流水线打包操作工:
胶皮手套:每人每月2付;
车间进仓员:
普通手套:每人每月1付;
车间抱车工:
胶皮手套:每人每月1付;
原纸入库抱车工:
胶皮手套:每人每月1付;
车间质检员:
胶皮手套:每人每月1付;普通手套:每人每月1付;有破损时另行申请;普通手套:每人每月1付;护目镜:每人每年1付;有破损时另行申请;普通手套:每人每月1付;雨衣:每人每年1套;
五、工作服及劳保鞋发放标准
工作服
1)车间工人工作服:
秋季工作服每年发放一次,每次一套;
夏季工作服每年发放一次,每次两套;
2)管理人员工作服:
秋季工作服每年发放一次,每次一件(上衣);
夏季工作服每年发放一次,每次两件(上衣);
注:设备维修工按双倍领取,车间新员工第一年秋季工作服领取2套。
劳保鞋
发放范围:车间所有操作工人(防滑鞋)、设备维修工(绝缘鞋);
发放标准:每半年发放一双,有破损时另行申请。
六、劳保用品的购买、发放与使用管理
1、劳保用品以其发放标准和使用年限及库存情况为采购基本依据,按季度由公司行政部会同采购物流部编制《采购申请单》,经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由采购物流部进行采购;
2、配件仓库管理员负责对采购的常规劳保用品及特殊工种劳保用品进行验收、入库及管理;
3、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对采购的工作服及劳保鞋进行验收,配件仓库进行入库及管理;
4、常规劳保用品及特殊工种劳保用品须每季度进行盘点管理,由仓库管理员对劳保用品的入库、库存和出库情况进行汇总,汇总结果报人事行政部复核,行政人力资源部以此作为制定下一季度采购计划的`依据。
5、仓库管理员、行政人力资源部应严格按照发放标准,每月、按量发放劳保用品。常规劳保用品发放时由各部门负责人签收,特殊工种劳保用品、工作服、劳保鞋必须由本人签收,他人不得代领或代签。劳保用品临时增加需求时,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行政人力资源部及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予以发放。
6、绝缘鞋使用部门须每半年作一次预防试验,检测绝缘性能,确保其性能良好;外观破损须随时更换;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劳保用品的使用人员进行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的培训与指导,并应随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7、员工应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劳保用品,不得随意损坏、浪费、丢弃转让或出售,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和相应的经济处罚。
8、员工工作期间,由于未使用或未按要求使用劳保用品导致伤亡的,一切责任自负。
9、遇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离职员工须按离职流程退还已领用的全部常规劳保用品、特殊工种劳保用品、工作服及劳保鞋,由行政人力资源部签收确认,否则不予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10、配件仓库负责对回收的劳保用品进行管理,对可再利用的劳保用品应交至仓库管理员作回收登记。对于回收的不可以再利用的劳保用品,应由仓库管理员会同人事行政部共同进行清点,行政人力资源部提交报废申请,经总经理审批后,后方可由仓库管理员进行销毁处理。
七、工作服、劳保鞋的管理
1、员工应爱惜并妥善保管公司为其所配置的工作服及劳保鞋,如在使用期内损坏或丢失的,由员工自己承担重新购买或修补的费用。
2、工作服及劳保鞋应依据岗位配制标准,采用以旧换新的方式按期予以更换。
3、如遇公司与员工二者之间解除劳动关系而其工作服又未到使用年限的,若员工不归还工作服或劳保鞋,公司将依据工作服费用标准和使用年限按月折旧费用,其费用从离职员工的工资中扣除。
八、医疗急救箱
1、配件仓库负责医疗急救箱的使用与保管,并于每季度最后一周进行盘点;
2、医疗急救箱药品及物品的采购由行政人力资源部按照劳保用品的流程进行申请、报批,由采购物流部负责采购。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4
1、目的
为了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贮存、发放,确保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有效使用,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3、引用文件
《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4、术语与定义(无)
5、职责
1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制订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
2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审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安全性能检验工作。
3公司物资公司负责所有公司劳动保护用品标准中规定的职工劳保用品的采购及发放工作。
4项目部负责制订应急性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并负责具体的采购、检验、发放工作。
6具体内容
1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制订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
2公司安全监察部审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
3物资公司根据采购计划进行采购、贮存与发放,并建立“职工个人用品发放台帐”。
4公司安全监察部对物资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安全性能检验,确保劳保用品的安全性能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5项目部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应急劳保用品进行采购、检验、发放。
6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劳保用品使用情况,确保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5
一、 目的
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同时为了加强对劳保用品领用和使用的管理,结合本公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劳保用品发放范围
本司根据各个生产岗位的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劳保用品种类和发放标准,定时、定量地发放相关的劳保用品。
三、劳保用品概念
1.本制度所指的劳保用品: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避免受到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2.劳保用品种类
本制度所指的劳保用品主要包括:
A.劳保鞋 、绝缘鞋、雨鞋
B.防护服、雨衣
C.长乳胶手套、电焊手套、防水手套、帆布手套、线手套
D.防尘口罩、防毒口罩
E.安全帽、工作帽
F.防护眼镜 、墨镜
G.防噪音耳罩、防水围裙、皮围裙、布围裙、套袖
四、 劳保用品管理部门
公司物流部负责劳保用品的各项管理——保管、登记、发放、退库后的废弃处理。
五、 劳保用品管理
1.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依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周期表》进行不断修订,执行“既保证员工工作需要,又不浪费”的原则;不强调平均或攀比。
2.员工在工作中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禁止擅自改变劳保用品的用途或者将劳保用品挪做私用。
3.劳保用品领用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各事业部在领用劳保用品时必须交旧才能领新。
4.劳保用品管理实行登记管理制度,物流部为各事业部建立领用登记台账,各事业部在发放时详细记录每位在职员工领用劳保用品的 情况,员工在领取劳保用品时应签字确认。
5.发放标准:各岗位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及更换周期,请参阅附件“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周期表”,《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周期表》所规定的劳保用品标准,是指最大标准。
6.因工作岗位调整或其它特殊原因,致使当月所发放的劳保用品不够用时,经所在部门主任及以上主管领导批准,可以办理劳保用品的领用手续。
7.遇节假日或员工有病假、事假、工伤、外出学习培训等情况连续未在生产岗位超过一周的,在发放生产作业用劳保用品时,根据未出勤的日期长短,酌情减少发放数量,由物流部与各事业部、人力资源部配合执行。 若当月未能执行的,则顺延到次月执行。
8.以旧换新回收的劳保用品,由物流部负责统一分类保管。定期(按月、季度或半年)上报申请进行再利用或废损处理。
9.劳保用品若因存在自身质量问题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的,各事业部必须及时汇总情况,并将剩余劳保用品退回物流部换领新的劳保用品。 若因员工在使用中人为损毁或丢失,则当月劳保用品由员工自行解决。
六、劳保用品发放时间及以旧换新界定
1.劳保鞋、绝缘鞋、雨鞋
A.公司依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周期表》及岗位危害给职工配备劳保鞋、绝缘鞋或雨鞋,以避免职工职工脚部伤害事故。
B.职工经培训合格后进入车间工作应在当日或次日由所在事业部安排人员至库房免费领用1双劳保鞋、绝缘鞋、雨鞋(依据岗位不同领用)。
C.公司为专职的高压电工、电器车间职工配发高压绝缘劳保鞋。
D.员工在职期间请假连续超过15天的,劳保鞋换领期限则按该员工请假的天数顺延。
E.不在更换期内的无特殊原因进行领用或以旧换新的需按公司购买原价的20%现金补偿后给予发放,半年内因丢失或不能以旧换新的按公司购买原价的50%现金返补偿后给予发放。
F.不在更换期内的职工因辞职、离职、辞退人员,安全鞋、绝缘鞋、雨鞋等劳动保护用品,个人必须退还公司物流部处理,若未退还应按公司购买的实际价格给予赔偿,由人力资源部从工资中给予扣除。
G.劳保鞋、绝缘鞋、雨鞋领用不满半年的人员离职时,公司按劳保鞋、绝缘鞋、雨鞋的全价对个人进行扣款。
H.个人购买的不在换发范围内
2.防护服、雨衣
A.每月月初发放本月的防护服。各事业部安排人员凭使用的旧防护服到物流部签名登记后领取同等数量的新防护服,交一领一。
B.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C.防护服只用于在工作间内工作时按生产作业要求规定穿着。
D.雨衣按照发放标准一年一领,以旧换新,交一领一。
3.手套等(长乳胶手套、电焊手套、防水手套、帆布手套、线手套)
A.每月月初发放本月的手套。各事业部安排人员凭使用的旧手套到物流部签名登记后领取同等数量的新手套,交一领一。
B.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C.沾染油污的线手套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储存并移交至危废库。
4.防尘口罩、防毒口罩
A.每月月初发放本月的所需的口罩。各事业部安排人员凭使用的旧口罩到物流部签名登记后领取同等数量的新口罩,交一领一。
B.公司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岗位配置防尘口罩和防毒口罩。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5.安全帽、工作帽
A.新员工进入公司根据生产岗位工作的需要,发放一顶安全帽或工作帽。
B.安全帽、工作帽的发放,执行“以旧换新”制度,领用时交旧领新。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6.防护眼镜、墨镜
A.新员工进入公司根据生产岗位工作的需要,发放一副防护眼镜。或墨镜
B.防护眼镜、墨镜的发放,执行“以旧换新”制度,领用时交旧领新。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7.防噪音耳罩、防水围裙、皮围裙、布围裙、套袖
A.公司为噪音超标岗位(打磨工、整形工、铣工、钳工、步冲机操作工、数控铣工)配备防噪音耳罩。 同时执行“以旧换新”制度,领用时交旧领新。
B.防噪音耳罩、防水围裙、皮围裙、布围裙、套袖执行以旧换新管理,领用时交旧领新。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8.一次性劳保用品
A.一次性耳塞、一次性乳胶手套作为一般固体废物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B.一次性用品由物流部按照按生产岗位限额领用的方式。
七、生效日期
此管理办法自批准之日开始生效。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6
1、办公室负责办公用品及劳保用品的计划、采购、发放及保管工作;
2、遵循勤俭节约的原则,劳保用品的'发放须依据各部门、各工种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发给不同的劳动保护用品,劳保用品不得移作他用或领而不用;
3、发放劳保用品必须落实执行领用、保管和发放制度,严格按规定和标准发放;
4、对消耗品实行按需采购,节约领用;
5、非消耗品采用交旧领新制,更换非消耗品(如笔、手套、刷子等)需提供原有破损物品,以旧换新。
6、对劳保用品进行规范堆放,标识清楚,定期清扫与整理;并采取必要的防虫、防潮、放火、防盗的安全措施;
7、对失效、报废的劳保用品,要认真填写报废单,写明名称、价格、数量、金额、报废原因后,经总经理审核批准方能报废;
8、物品的领用、发放,须按“先进先出,计划供应,节约用料”的原则进行。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7
一、劳保用品的定义与分类二、劳保用品的采购与验收三、劳保用品的发放程序四、劳保用品的`使用与维护五、劳保用品的更换与报废六、员工的职责与义务七、监督与考核机制
内容概述:
1、确保劳保用品的质量标准
2、规范劳保用品的采购流程
3、建立公平公正的发放制度
4、提倡正确使用和保养劳保用品
5、设定合理的更换周期和报废标准
6、强调员工的个人责任
7、实施有效的监控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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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用品管理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企业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通过对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维护和报废等环节进行规范,以达到预防工伤事故、减少职业病发生的目标。
内容概述:
1、劳保用品的'种类与标准:明确各类工种所需劳保用品的种类、规格和质量标准。
2、采购管理:规定采购流程、供应商选择标准及验收程序。
3、发放与领用:制定劳保用品的领取、登记和更换制度。
4、使用与维护:指导员工正确使用和保养劳保用品,规定定期检查和维护周期。
5、培训教育:组织员工进行劳保用品使用的培训和安全教育。
6、库存管理:保持合理库存,防止过度积压或短缺。
7、报废处理:设定劳保用品的报废标准和处理方式。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9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为确保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公司依法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合理配置个人防护用品,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原则和管理要求。
第二章范围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间、职能部门和员工。
第三章总则
第四条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是为了保护职工的劳动安全和身心健康,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严格标准,合理配置,严格节约,加强管理。
第五条:作业中穿戴和使用的所有保护人体的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工作服、防砸鞋、安全带、防护面罩、过滤面罩、防护眼镜、手套、防护服、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胶鞋、绝缘垫、耳塞、,其他如洗衣粉、肥皂等均属于劳动保护用品,以上器具必须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
第六条:现场作业人员在正常作业过程中,必须穿戴和使用本岗位规定的各种专用防护用品,不得无故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七条:使用者每次使用前应检查专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防护性能。发现不具备规定的安全和职业防护性能时,使用者应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提出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第八条:接触粉尘、噪声、毒物、高温、辐射、电磁辐射等职业危害,或可能发生触电、起重伤害、高处坠落、刺伤、酸碱烧伤等危害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必须重点加强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监督管理,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第九条:生产设备损坏或故障可能导致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应在现场醒目部位放置必要的防毒防护用品,供现场员工应急使用。
第十条: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对象为在本公司工作的全体员工。分配标准取决于不同类型的工作和任务。详见附表。
第四章: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劳动防护用品是生产过程中对员工安全健康的防护用品。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条件和性质,按照不同岗位的分配标准,公司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配备各种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办理新员工入职手续时,凭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入职证书为员工办理领取工作服手续,其他劳动保护用品由用人部门按照《劳动保护发放保证书》领取发放。
第十三条:生产部新员工应配备本岗位所需的基本劳动防护用品(如防砸鞋、手套、防护眼镜、安全帽等)。
第十四条:非生产性员工需要经常到生产现场的,应配备防砸鞋和安全帽。
第十五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制定公司各岗位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标准,行政办公室负责制定重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年限12个月以上)的采购计划,保管、发放其他未成年人劳动保护用品。各部门仓库发布采购计划,储运采购部负责按计划采购,纪检、安全管理部负责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第五章:劳动保护用品分类
第十六条:防护服或工作服:夏秋工作服、棉背心。
第十七条:防护鞋:绝缘防砸鞋、耐油防砸鞋、普通防砸鞋、绝缘胶鞋、绝缘雨鞋、雨鞋、黑皮大脚趾鞋。
第十八条:防护手套:乳胶手套、浸塑手套、帆布手套、绝缘手套、电焊手套、长胶带手套。
第十九条:防护头盔:安全帽、夏秋安全帽、风帽。
第二十条:其他防护用品:防尘口罩、一次性口罩、防毒面具、焊接护目镜、平镜片、洗衣粉、毛巾和肥皂。
第六章:劳动防护用品成本计划
第二十一条:劳动防护用品总成本预算:根据公司预算管理办法,各独立核算单位根据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到期情况,结合下一年度的总体安排,于每年第四季度提出下一年度的成本预算,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二条:严格控制公司年度预算总成本。当年初制定的总成本不足时,需求部门应及时向公司申请报告,并说明成本不足的原因,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七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
第二十三条:涉及安全卫生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向国家、省、市劳动部门批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生产企业和经营者采购。采购时,应当查验指定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和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以下简称“两证”)。
第二十四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由需求部门提出,经公司批准,采购部门征求部门意见后选购。
第二十五条:加强采购价格的审计管理。公司财务部、审计监督部人员参与采购全过程的财务监督、管理和审计。
第八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和发放
第二十六条: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后验收。大批量抽样验收,抽样检验率不低于10%。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发放给员工。检查涉及安全卫生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两证”,无“两证”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入库。
第二十七条:定期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严格执行发放时间标准,并做好领用记录和台账。使用寿命超过12个月的劳动防护用品,由收款人填写《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卡》并签字。
第二十八条收货部门和个人应按照规定或拟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收货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或无“两证”的,拒不接收,并及时向监督部门和纪检部门报告。
第二十九条:各部门和员工收到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前如发现质量问题,可及时退换。
第三十条劳动保护用品是生产过程中保障职工安全健康的辅助措施。它们不能取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和粉尘、有毒有害物质的处理。
第三十一条:职工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不是福利,而是根据不同工种、不同工作条件、安全生产需要和标准发放的。未列入或超标的工种,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确定,报公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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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着有利于员工身体健康,有利于公司的生产安全,有利于劳保品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由总经理办公室制定,最终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第二章实施细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在配发标准内,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员工,均享受公司发放的劳保用品。
第二条发放与登记。劳保用品由公司根据各部门员工所从事的工种需求,统一配发。每月10—15日为劳保品发放日。领用时,各部门员工需持由公司统一发放的劳保手册,到库房登记领取。并由保管员计入劳保卡和台帐。领料单有部门主管签字。
第三条监督与管理。库房劳保用品管理员,接受主管部门领导的监督,不得发放人情劳保。
第三章发放标准。
一、工作服。
1、每年公司免费向员工发放工作服1套;护坝工、水泵工、钳工、焊工、碎矿工以及野外作业的一线员工公司免费发放棉工服1套或棉大衣1件。
2、工作不足一年,自行提出辞职或因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被辞退的员工,工作服款从工资扣除。
二、工作鞋。
1、每年公司免费向员工发放工作鞋1双。护坝工、水泵工、钳工、焊工、电工、碎矿工以及野外作业的一线员工可申领公司免费发放棉或皮工作鞋一双。
2、工作不足一年,自行提出辞职或因违反公司制度、国家法律法规被辞退的员工,工作服款从工资中扣除。
三、工矿靴。
1、公司每年根据不同工种需求,向员工免费发放工矿靴。电工用绝缘短靴每一年半1双,浮选工、脱水工每两年1双长筒工矿靴。
2、工作不满一年自行离职,或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国家法律法规被辞退的员工,工矿靴从工资中扣除。
四、安全帽。
1、公司根据不同部门的需求每年向员工发放安全帽,其颜色为:管理人员红色,一线生产员工为橙或黄色。
2、安全帽因管理不善,到库领取,款项由保管员报财务,从工资中扣除。不能继续使用的',实行以旧换新制。
3、自行辞职的人员须将安全帽退回库房,不退的由保管员报财务从工资中扣除。
五、线手套。
公司管理人员,库工,每人每两个月1付;化验室、实验室、车辆驾驶员,每人每月1付。
六、乳胶手套。
化验室、实验室、公司食堂每人每月1付。
七、线胶手套。
浮选工、碎矿工、过滤工每人每月1付。
八、帆布手套或半皮手套。
钳工,球磨工每人每月1付。
九、绝缘手套。
电工每年每人1付。
十、电焊手套。
焊工每人每三个月1付。
十一、防尘口罩。
碎矿工、球磨工每人每月1个。
十二、纱口罩。
公司机关、库工每人每两个月1个;其他除碎矿、药剂、球磨以外的全体员工,每人每月1个。
十三、防护镜。
焊工每半年1付墨镜;药剂工每人每半年1付防护镜。十四、洗衣粉。
全体员工每人每月一袋。
十五、若因工作特殊需要,经部门主管申领总经理签字,方可到库房签字领取。
第四章监督执行。
第一条本制度下发到各相关部门,望认真贯策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从发放之日起生效,若有变更临时通知。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1
劳保用品领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1. 安全防护:确保员工在工作中得到必要的保护,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2. 法规合规:遵守国家劳动保护法规,避免因违规操作导致的`法律风险。
3. 成本控制:有效管理,避免资源浪费,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4. 员工满意度:体现企业对员工的关怀,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忠诚度。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2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劳动防护用品研制、生产、经营、发放、使用和检验单位必须按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
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全国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
家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申报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进口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检验。
省级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日常质量监督检验,对尚未具备检验条件的劳动防护用品,可委托国家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
各级检验机构对自己的检验结果负责。
第五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防护用品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督检查职责。
研制和生产
第六条劳动防护用品的研制应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研制的产品须经劳动部或国家技术监督局认可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能投放市场。
第七条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应具有必备的生产条件和相应的产品质量检验手段,并按照产品所依据的标准进行生产。
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应申办相应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的立项、申报、取证按《特种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办理。
第八条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应对产品质量负责,按照产品所依据的标准对产品进行自检,并出具产品合格证。
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应接受劳动行政部门、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
第九条种劳动防护用品在出厂前应按批量接受省级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或国家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抽检。检验合格的,检验机构按批量配给安全鉴定证。
经营
第十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定点经营,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可以直接销售本企业产品。销售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第十一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单位,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定。审查合格的发给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证书。
定点经营的申报和审批办法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劳动部备案。
第十二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与经销产品相适应的经营场地、资金和贮存条件;
(三)经营管理人员熟悉国家劳动防护用品有关标准以及各项规定;
(四)经销人员熟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商品知识,能为用户正确介绍劳动防护用品的性能、特点和使用常识;(五)具备切实可行的商品验收、保管、定期检查和失效报废制度,并能为用户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第十三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单位可经营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经营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不得经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不得销售伪劣或不合格产品。
第十四条进口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许可证制度。安全许可证由全国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颁发。
进口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我国劳动防护用品国家标准。尚没有国家标准的产品可按我国认可的标准进行检验。
发放和使用
第十五条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应为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使用单位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六条使用单位应教育本单位劳动者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七条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并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第十八条使用单位应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的安全技术部门验收。
罚则
第十九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或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其不合格产品,并予以销毁。
第二十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未办理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或技术监督部门提请当地人民政府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可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经营单位销售没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或技术监督部门没收其产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证书;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用单位没有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按劳动部《违反行政处罚办法》(劳部发[1994]532号)有关条款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各级检验机构检验的结果与事实不符,由同级劳动行政部门或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更正;给受检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检验机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取消该检验机构资格;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1996年6月1日起施行,1987年2月6日劳动人事部颁发的《特种劳动防护产品监督检验管理办法》(劳人护[1987]3号)同时废止。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目的
第一条 为保障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公司依法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劳保用品,合理配备个人防护用品,规范劳保用品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原则及管理要求。
第二章 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车间,职能部室及员工。
第三章 总则
第四条 劳保用品的发放是为了保护员工的劳动安全和身心健康,以便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必须严格标准,合理配用,厉行节约,强化管理。
第五条 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的安全器具,如安全帽、工作服、防砸鞋、安全带、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防护眼镜、手套、防护服、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胶鞋、绝缘垫、耳塞等,以及其它如洗衣粉、肥皂等,均属于劳动保护用品,对上述用具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第六条 现场作业人员在正常作业过程中,必须规范穿戴和使用本岗位规定的各类特种防护用品,不得无故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七条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应由使用者进行安全防护性能检查,发现其不具备规定的安全、职业防护性能时,使用者应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提出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第八条 对于接触粉尘,噪声,毒物,高温,射线,电磁辐射等职业病危害,或者可能发生触电,起重伤害,高空坠落,刺割伤,酸碱灼伤等危险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必须重点加强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管理,以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第九条 在生产设备受损或失效时可能发生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应在现场醒目部位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现场员工应急使用。
第十条 劳保用品的发放对象为公司上岗工作的全体员工。发放标准依工种、工作任务的不同而定,详见附表。
第四章 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 劳保用品是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的一种防护用品,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条件、性质配备不同岗位的配发标准,公司所有员工在上岗前必须配备各种必备劳动保护用品后方能上岗。
第十二条 人力资源科办理新员工入职的,凭"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入职证明,为员工办理工服领用手续,其它劳保用品由用人部门根据劳保发放保准为员工领发。
第十三条 生产部门新员工入职应配备本岗位规定必备基本劳动保护用品(如防砸鞋、手套、防护镜、安全帽)。
第十四条 需要经常到生产现场的非生产员工应配备防砸鞋、安全帽。
第十五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制定公司各岗的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行政办公室负责拟定采购大劳保(使用期限在12个月以上)用品的计划、保管和发放;其他小劳保防护用品由各部门库房下达采购计划,保管和发放;采购科负责按计划采购,纪律检查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第五章 劳保用品分类
第十六条 防护服或工服:夏、秋装工作服,棉坎肩。
第十七条 防护鞋:绝缘防砸鞋、耐油防砸鞋、普通防砸鞋、绝缘胶鞋、绝缘雨鞋、雨鞋,黑色皮大头鞋。
第十八条 防护手套:乳胶手套、浸塑手套、帆布手套、绝缘手套、电焊手套、长橡胶带线手套。
第十九条 防护帽:安全帽、保安夏秋帽、风帽。
第二十条 其他防护用品:防尘口罩、一次性口罩、防毒口罩、电焊防护镜、平光镜、洗衣粉、毛巾、香皂。
第六章 劳保用品费用计划
第二十一条 劳保用品总费用预算:根据公司预算管理办法,每年第四季度各独立核算单元根据员工劳保用品的到期情况及结合下一年总体安排,提出下一年的费用预算,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二条 严格控制公司年度预算的`总费用,年初制定的总费用不足时,需求部门应及时向公司申请报告并说明费用不足的原因,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七章 劳保用品的采购
第二十三条 涉及安全、卫生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到国家、省、市劳动部门批准的劳保用品定点生产企业和定点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商购买。购买时要验明定点企业生产许可证和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以下简称“两证”)。
第二十四条 对于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由需求部门提出,经公司审批通过后,采购部征求部门意见后选型采购。
第二十五条 加强采购价格的审计管理。公司财务部、审计监察部人员要参与采购全过程的财务监督管理与审计。
第八章 劳保用品的验收、发放
第二十六条 劳保用品购入后要进行验收。大批量的要进行抽样验收,抽验率不低于10%,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发放给员工。涉及安全、卫生的劳保用品要检查其“两证”,对无“两证”的劳保用品一律不得入库。
第二十七条 对定期发放的劳保用品,发放时应严格执行发放时间标准并做好领用记录及台账,对于使用期限在12个月以上的劳动防护用品需填写《劳保用品发放卡》,支领人签字。
第二十八条 领用部门及个人按规定或提出的质量标准进行领用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或无“两证”的,应拒绝领用,并及时向监察部、纪律检查科报告。
第二十九条 各部门及员工领用的劳保用品,在使用前发现有质量问题可及时提出退换。
第三十条 劳动保护用品是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的辅助措施,它不能替代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及对尘毒有害物质的治理。
第三十一条 员工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是福利待遇,是根据不同工种及不同的劳动条件按照安全生产的需要,按照标准规定发放,工种未列入及超出标准规定的领用需经公司综合管理部确定后上报公司批准。
第三十二条 员工对领用的防护用品要本着节约的原则,不多领、冒领、不送人、不变卖。
第三十三条 为更好的开展劳动保护,预防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工作时间穿戴工作服及使用防护用品,是安全操作规程中首要规定,经纪律检查科、安全设备管理科检查在上班时间未使用相应规定的防护用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九章 发放使用规定
第三十四条 根据公司生产情况,如某项劳动防护用品80%的使用者不能达到规定的使用期限,可提请公司修改使用期限。
第三十五条 因病、事、工伤、产假、脱产上学、下岗一个月以上,按月发放的劳保用品停发。退休、退职或离开原工作岗位半年以上者,工作服停发或顺延,其它防护用品一律停发。
第三十六条 凡属有关设计、工艺、试验人员等非实际经常性操作的实习人员,经综合管理部申请,公司领导批准同意后可作为一次性审批发放。
第三十七条 洗衣粉、肥皂、毛巾类小劳保按发放标准统一时间发放,不做个别支领。
第四十三条 外包队人员在生产现场所需用的防护用品,由外包队按防护安全要求标准规定自行配备,纪律检查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
第四十四条 属特殊情况,损坏防护用品者根据情节,折扣赔偿费比例;由本部门向公司申请报告说明原因,公司批准后执行,但不得低于总价的20%。
第四十五条 发放及管理
1、行政办公室建立领用记录台账,并在员工备用服装不足员工总数10%时,及时申请补充。
2、试用期内员工,在入职当天,领取工服,并缴纳工服押金,转正后退押金。
3、员工领用工服时在确认相关信息后在工服发放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4、若因个人原因造成工服丢失、未到期破损,须提前换发,并由个人承担费用。
5、员工离职时,对领用的工服及劳保鞋,未满使用期限,折旧收取制作费,同时物品归属本人,扣费标准如下:
5.1试用期内离职扣费计算公式:工服(或劳保鞋)价格*(1-工作期/使用期限),工作期不满半月按半月计,超过半月按整月计。
5.2正式员工离职扣费计算公式:工服(或劳保鞋)价格*(1-自领或换发起计工作月份/使用期限);工作期不满半个月按半月计、超过半个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
第十章 工服着装管理规定
第四十六条 为树立公司良好的整体形象,展现员工风貌,宣扬企业文化,工作期间着装及仪表要求如下:
1、员工工作期间必须着装工服。
2、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第四十七条 工服换装时间
1、根据具体天气情况,由公司综合管理部通知更换工服时间。
第四十八条 处罚措施
1、员工未按要求着装工服,每发现一次处罚10元。
2、主管上级有指导与监督员工着装工服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 其他
1、为方便,工作期间出厂区,允许着装工服。
2、遇公司集体活动时,按公司统一要求着装。
第十一章 考核
第五十条 对于所有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制制度的行为部门及个人,一律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十一条 对于外来人员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的由责任部门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本制度解释和修订权归属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自下发日起执行。
第五十四条 同时司政字[20xx]第08号《xx设备有限公司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停止使用。
第五十五条 相关表单
1、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2、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卡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4
1. 安全防护:劳保用品能有效防止职业伤害,减少工伤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
2. 法规遵从:符合《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避免因违规操作导致的`法律风险。
3. 企业形象:展示企业对员工的关怀,提升企业社会责任感和员工满意度。
4. 生产效率:减少因伤停造成的生产力损失,维持生产活动的稳定运行。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5
公司参考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现行标准特制定如下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与管理标准。
一、 目的
为了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参照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标准。
二、配发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渤海起重机器股分有限公司劳保用品的种类、发放标准、发放办法等。
本制度适用于渤海起重机器股分有限公司劳保用品的管理。
三、 职责
1、 公司行政管理中心负责制定公司统一的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并负责公司总部劳保用品发放管理。
2、物资供应部门负责劳保用品的计划、按质量标准进行采购。确实保障劳保用品的进库验收、保管、发放及对供应商的管理。
四、概念
1、 一线职工:包括电焊工、车工、装配工、装卸工、力工、抛丸工、木工、喷漆工、下料工、锻工、天车工、电工、机修工、厨师、餐厅服务员、司机、三包人员、保管员、清洁员、园艺工、司炉工、浴管工、保安等生产人员及后勤人员。
2、 政技管人员:包括各部门办公室从事管理、技术等工作的员工。
五、 劳保用品的类别
包括卫生健康用品(洗衣粉、其他在职一线需要棉服的职工两年发1套冬装、1套夏装,新进一线职工第一次发1套夏装。香皂、毛巾)、工作服装(冬季工装、夏季工装)、劳动保护用品(手套、绝缘鞋、防砸鞋、工作服、护目镜、防毒面具、电焊面具、安全帽、安全带、雨衣、雨靴、水裙、口罩、防辐射服)等。
六、 发放标准
1、 卫生健康用品
1) 一线职工每人每两个月发放一袋洗衣粉(500Kg0),每二个月发放1条毛巾。
2) 管理技术人员每人每季度发放1条毛巾。每季度发放一袋洗衣粉(500kg)
3) 各部门办公室每季度发放每人一块肥皂。
4) 职工食堂、浴池根据清洁需要由各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增发洗衣粉肥皂等标准,每辆办公用车每季度第一个月发放一瓶洗洁精做洗刷车辆用。
2、 工作服装
1) 工作服装包括冬季工装、夏季工装。冬季工装每年
3月份、11月份集中发放,夏装每年5月份发放。夏季工装每年一套,其他在职一线需要棉服的.职工两年发1套冬装。
2) 保安发放保安服装,每年1套冬装、1套夏装;厨师、餐厅服务员发放厨师或服务员工作服、水裙、胶鞋等,标准由公司另行制定;
3) 在职管理技术人员每两年发放1套冬装;新入职管理技术人员第一次发放1套冬装,1套夏装。
3、 防护用品
1) 手套
a)一线职工冬春季节(每年1、2、3、11、12月份,下同)每人每月发放2双线手套。
b)电焊工的电焊手套按生产工具类发放。
c)三包服务人员、电工每年元月份发放1双绝缘手套。
d)化验员每半年发放1双防水手套(1、7月份发放)。
e)力工冬春季节每月2双帆布手套。
f)司炉工全年每月发放2双线手套,
d)特殊情况下,公司将根据消耗材料的数量与工程量提高发放数量。
2) 绝缘鞋和防砸鞋
电焊工、装卸工、机加工每年四月份发放1次防砸鞋,电工、三包人员、喷漆工、热处理工每年发放2双绝缘鞋(1、7月份发放)。
3) 护目镜
a)车工、钳工发放护目镜,按工具类发放。(特殊情况下以旧架换新镜)。
b)电焊工发放焊接护目镜,按工具类发放。
4) 防毒面具、电焊面具
a)喷漆工每季度第一个月发放防毒面具一次。
b)电焊工发放电焊面具,按工具类发放。
5) 安全带、雨衣
电工、三包人员每人配备安全带、雨衣;设备部门和客户服务部门各配备安全带、雨衣一套;保卫部配备雨天巡逻用的雨衣、雨靴,正常使用期为1年。
6) 防辐射服
探伤人员配备防辐射服,由主管部门领取,1次1套,正常使用期为3至5年,由使用人员借用,到达正常使用期由部门主管提出报废申请,报上级主管领导批准。
7) 口罩
司炉工、抛丸工每人每月1个防尘口罩。
8) 安全帽
在生产现场工作的电焊工、装配工等需佩戴安全帽的一线员工每年发放一次安全帽,因工作需要经常下现场的管理、技术岗位人员每两年发一次安全帽,需戴安全帽的岗位新进员工必须领取安全帽。行政管理部门应准备适量安全帽备用,其他部门无安全帽人员及外来人员需进入生产现场时可以借用。
七、 发放管理办法:
1、 工作服装由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发放时间提前2-3个月申报、物资供应部门购买,保证按时发放。新员工在冬装、夏装规定发放时间前后1个月内进厂的,可提前发放或补发;超过1个月的按半价领取,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2、 发放工装1个月内离职的扣服装款全价,1个月以上3个月内离职的员工按75%标准扣服装款,3个月以上6个月内离职的员工扣服装款半价。工作装、绝缘鞋等属于长期劳保用品,一线职工进厂先交纳押金,工作满一个月后押金退还。
3、 因劳动条件改善,不再需要发放劳保用品的工种,由行政管理部门结合主管部门意见后,经公司经总经理批准、公司经主管副总裁批准后,不再发放。
4、 因职业病、事假、外出学习、临时改工种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岗位的应停发或延长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时间。
5、 行管部门督促检查保管员,使其必须按规定发放以上用品,严禁滥发、少发和停发。在规定的领用期限内由部门、车间或班组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后统一领取,领取日期为每月的1-5日,遇节假日可以顺延。
6、 按工具类发放的劳保用品计入工具费用,按公司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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