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
为加强学校食堂管理,规范食堂采购制度,提高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师生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采购原则
1、学校食堂的食品,必须购买新鲜、保健食品和食品辅料,杜绝购买食品或食品卫生法等法规禁止的原料。
2、食品必须从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单位购买。购买粮油、肉类、调味品和其他定型包装食品,必须从供应商处获得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产品检验检疫证书或检验报告的.复印件,并存档备查。
3、学校食堂购买的食物、蔬菜、原料等。供应商必须填写采购收据文件。
二、采购系统
1、学校成立了15个采购团队,每个团队由一名校级领导、一名中层领导和一名教师组成,依次进行采购。
2、食堂劳务承包商指定一名专职人员提前一天将第二天要采购的菜肴和原材料的品种、数量和单价通过短信发送给第二天轮换采购团队的成员。采购团队成员负责确定采购地点和批准单价。
3、由食堂劳务承包商指定的专职人员和学校的轮换采购小组成员当天共同采购菜品和原材料。
4、当日菜品和原材料到达食堂时,轮换采购小组成员应到场亲自检查数量和重量,并在采购文件上签字。
5、对于学校食堂的大宗食品采购,应进行招标。
三、托管系统
1、当当天在食堂购买的所有物品进出仓库时,必须有两名店主同时在场。
2、学校在食堂仓库和操作室的每个可接近的地方安装监控设备,并将监控终端连接到采购团队成员的手机上。轮换采购团队负责当天的监控。
3、食堂仓库中的物品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带出仓库时,必须经学校总务部门报告后才能带出。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2
一、学校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负责,总务处负责日常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并指定专人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预防工作。
二、学校食堂应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和从业人员照片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三、学校食堂要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销售操作间、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原料存放间必须由专人负责,严防投毒事件发生,确保学生饮食的卫生与安全。
四、学校应当对学生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饮用来历不明的'饮料,发现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出售变质、污染和三无食品,应及时向学校和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五、学校制订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起动应急机制,并实行紧急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学校应当在第一时间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报告信息应包括发生单位、地址、时间、疑似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并做好记录。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的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对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七、学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按卫生部和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对学校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3
为加强工作的统一管理,提高工作效益,保证工作质量,更好的服务于师生,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烟台第二职业中专食堂管理及实施细则》,落实到人,层层抓、人人管、做到违者必究。
二、工作中必须服从校方及其各级行政职能部门的监督与检查,服从经理的工作安排。必须做到听从指挥,确保师生健康就餐。
三、工作中必须配合好经理工作,选料、进料、库存等应择优选用及保管。
四、在主、副食加工中,必须做到品种多样化、用餐合理化、营养搭配化等,为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就餐环境。
五、必须做好饭菜保质、保量,严把卫生质量关,防止病从口入,坚决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六、工作中必须注意室内外的环境卫生及个人卫生,做到餐具每日消毒,每日卫生多次清扫,每周一次大扫除,绝不留卫生死角,个人卫生应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不准留胡须、不准穿拖鞋、不准衣帽不整等,上岗时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七、工作中必须团结一心,以餐厅为家,齐心协力把工作做好,不断研究饭菜的多样化、合理化及营养搭配化,及时推出更多、更好的饭菜。
八、工作中不准打闹,对待师生要有礼貌,不准说脏话、气话,坚决杜绝打架斗殴的事件发生。
九、工作中必须做到爱护设备及保养设备,不断学习正确的使用设备方法,并保证安全。
以上各条望认真遵守,违者可按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或解除劳务合同。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4
一、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实行在校长负责制下,配备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三、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要争取配合,主动理解县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四、学校食堂要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制度,并理解全校师生的监督。
五、食堂要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六、学校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七、自觉理解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的食品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并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
八、制定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计划,并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对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九、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食堂与学生团体用餐的卫生监督,对食堂采购、贮存、加工、销售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重要环节重点进行监督指导。
十、学校建立食物中毒或者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按照应急预案的措施执行。
十一、学校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事故及时报告教育卫生行政部门。
十二、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职责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职责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职责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规定,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异常严重的依法追究职责人的法律职责。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5
一、目的
要求为加强学校食堂和小卖部承包经营工作的管理,监督从业人员遵守法令法规,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预防食物中毒事故,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成立食堂和小卖部监督管理
小组组长:xxx
副组长:x
成员:xx
三、工作职责
1、指导食堂和小卖部承包者建立经营管理机构及制定食品经营和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2、监督执行制度的落实、各项证件办理、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培训。
3、严禁采购“三无”产品及腐烂变质等不合格食品。
4、监督检查食堂饮食卫生,饭、菜质量和销售价格,监督检查小卖部食品质量和销售价格。
5、每天定时检查食堂经营场所的'卫生情况、餐饮用具的消毒、加工成品的规范流程和索证等,并进行记录。
6、做好学生用膳纪律的管理,加强对学生饮食卫生和安全教育。
7、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
8、不定期抽查和每月一次定期检查。
9、定期召开师生和家长代表座谈会,听取其对食堂的意见和建议,对照并督促食堂及时整改。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6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食堂经费的使用,根据《会计法》和学校食堂财务工作要求,特制定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1、食堂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素质,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克己奉公,廉洁自律,自觉管理使用好食堂经费。
2、食堂购菜必须严格执行定点、定员及验收制度,所有购菜凭证均必须有供货人、经手人、验收人及审批人签字方为有效。
3、必须严格执行食堂物资采购的经手、验收及审批制度,有关人员必须填写好物资的进、出仓清单,并依此建立、登记好物资进、出仓的有关帐册,定期盘存,做到手续完备,帐目清楚。
4、食堂出纳应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要加强现金及原始凭证的整理与管理,现金及时上解银行,及时做好日记帐的登记,做到日结月清,并定期与银行对帐,做到帐帐相符,帐款相符。
5、食堂会计应认真审核原始凭证,依审核后准确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并进行其他帐务处理,妥善整理、保存会计档案,并及时馈食堂的收支情况等有关会计信息。
6、对违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的行为,将按《会计法》等有关条款的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6、学校食堂财务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高中、职业技术学校食堂财务管理,规范中小学、幼儿园、高中、职业技术学校食堂会计核算,根据《关于全区中小学学生食堂停止执行综合毛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桂教财基〔〕5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中小学食堂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食堂应坚持为师生服务的宗旨,按照保本经营的原则,规范伙食费的收支行为,不得以赢利为目的。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食堂成本核算,严格控制食堂成本开支范围,保证伙食质量。
第三条:按照规定设置食堂总账、日记账、明细账,实行立核算、自负盈亏、日清月结。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履行管理、督查的职责,并接受审计、财政、物价等部门的监督。学校法人代表为食堂管理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四条:中小学校食堂收入是指食堂为师生提供伙食活动中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伙食收入(含学生自愿入伙伙食费收入、教职工伙食费收入、代办伙食费收入)、财政补助收入(寄宿生生活补助、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其他收入。以食堂自身的经营服务为依据,不得将学校的小卖部收入其他非食堂服务收入记入食堂收入,不得擅自转移食堂收入,不得挪用或私设“小金库”。
第五条:向学生收取的伙食费,月末按实际发生的伙食费确认食堂收入,实行按期(月或学期)结算,多退少补。
第六条:在食堂就餐的教职工伙食费,应与学生同菜同价,据实结算,确保学生的合法利益。
第七条:收取的伙食费必须当天存入学校食堂在银行开设的专户。学校食堂在银行未开设专户的,收取的伙食费作为往来款项存入学校的基本户。
第三章:成本支出管理
第八条:食堂成本分为“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设备折旧成本”和“管理费用”。“原材料成本”包括粮食、食油、蔬菜、肉(豆)制品、水产品、蛋奶、调料、燃料、水电费和其他原料成本,不包括应在学校行政事业费列支的内容和其他与食堂经费无直接关系的支出。“人工成本”包括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及福利支出、各项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障险等;学校教师等非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人员经费支出等不得在食堂人工成本中列支。“设备折旧成本”包括食堂专用的各种燃具、炊具、餐具、冷藏设备、交通工具等,根据不同设备折旧年限,按月计提折旧,但不包括各类财政性资金投入的学生食堂设备折旧。“管理费用”包括食堂工作人员日常办公用品费、差旅费、邮电费、培训费、设备维修费等。
第九条:以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为学生提供完整午餐的食堂成本,只有“原材料成本”。“原材料成本”包括粮食、食油、蔬菜、肉(豆)制品、水产品、蛋奶、调料及其他原料成本,不包括燃料、水电费、人工成本及管理费用的支出。营养餐人工工资由县财政拨款支付人工费;燃料、水电费、管理费用从学校公用经费列支;营养餐使用的设备不计提折旧。
第十条:所有支出的发票凭证必须按规定签章或签字,经办人、证明人、验收人员、食堂管理员等相关人员签字后报学校领导签批,由食堂会计进行账务处理。
第十一条:建立定额备用金制度。根据食堂就餐人数的多少,食堂采购人员可预付一定限额的备用金,定期结报。备用金一般不得超过5000元。严格控制学生食堂伙食成本。学生食堂要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非营利性”要求,进行食堂成本单核算,并严格规范食堂成本支出核算。
第四章:物资采购及管理
第十二条:宗物品采购要实行定点采购,学校组织采购小组以招标形式确定供应商。肉、米、油等要选择证件齐全、诚信经营、质优价廉的供应厂商,从而保证食品质量,降低成本。
第十三条:学校成立采购小组,物资实行集体采购,采购小组须有多方代表参加,不能单和固定人员采购。每次采购结束时要做好采购记录备查。
第十四条:购进的物资要经与采购物资不相关联的人员办理验收手续。非当日耗用的物品要办理入库手续,领取当日耗用库存物品要办理出库手续。
第十五条:物资保管员要建好物资管理台账,每天结出余额。学校要定期对库存物资组织盘点,如实映盈余情况。
第五章:检查监督
第十六条:建立信息馈渠道。设立校长信箱(管理信箱),食堂工作人员和就餐师生可以对原料采购、伙食质量及食堂安全等问题进行举报。定期召开就餐师生代表、家长代表座谈会,主动征求他们对学校食堂管理的意见。每学期至少向就餐师生进行一次问卷调查,调查结果及时公布和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校长、食堂管理小组(伙管会)要经常了解市场供求信息,掌握监督、处理问题的主动权。
第十七条:发现下列情况的,必须立即查清事实、落实整改措施,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一)原材料质量明显不符合卫生要求仍采用的。
(二)价格明显高于批发市场,甚至高于零售市场批发价的;与供货傻中,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伙食账目不清,严重违财经纪律,收支及物资管理存在明显漏洞的。
(四)伙食质量差,管理混乱,师生映强烈的。
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2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规范食堂财务收支,严肃财经纪律,现就学校食堂财务管理中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总体要求
学校办食堂是一项公益性事务,必须以学生为宗旨,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开设学校食堂结算户,由学校财务室实行“统一管理,立建帐,成本核算,收支平衡”。
二、学校食堂物资采购与资产管理
1、食堂物资采购必须做到质优价廉,经济实惠。
2、建立和完善物资采购内部牵制制度。学校食堂物资实行总务处定点采购,采购点由学校行政综合比较确定。
3、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制度。食堂物资采购回来后,必须办理过秤、验收等入库手续,经复核人员在采购单据签字认可后,方可登记入账。
4、建立物资采购报批制度。采购人员每天应根据采购的品种、数量、价格等编制“食堂采购计划表”,经审批人员同意审批后方可采购。
5、建立食堂存货盘点制度。食堂存货按进库时间可分为:进厨存货和进库存货。进厨存货指购进后直接进入厨房用于加工的原材料及辅料。
三、学校食堂财务收支结余及分配管理
(一)学校食堂不应以盈利为目的,必须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
(二)食堂应每月映财务状况,按月编制“学校食堂资产负债表”、“学校食堂收支明细表”,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消除亏损。
(三)食堂净收益全部纳入学校部门预算,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财务公开
食堂财务帐目应按相关规定,每学年末由校务会对食堂帐目清查一次,清查情况在校公开栏中公示。
五、学校食堂会计档案管理
食堂的会计档案资料,纳入学校会计档案资料统一管理。
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3
食堂工作为学校后勤中较为重要的工作,管理好食堂的各项工作则为重中之重。以下为某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可供参考。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规范食堂财务收支行为,严肃财经纪律,特制定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
学校开办的食堂是一项公益性事业,必须以服务师生为宗旨,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不得以盈利为目的,按照收支平衡,零利润的'原则,由学校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二、人员、账目设置
学校食堂应设会计、出纳、管理员、采购员、保管员、充值员,原则上在本单位正式职工中根据需要择优安排。会计、出纳可由学校财务人员兼任,管理员可由学校总务主任兼任。人员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形成相互约束,相互监督的机制。
学校可在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基础上,开设学校食堂银行专用结算账户。设立总账、实物明细账、收支明细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采用借贷法复式记账。
三、学校食堂物品采购与管理
一食堂物品采购应坚持“勤进快销,以销定进,以进促销”原则。所购物品必须做到质优价廉,经济实惠,安全卫生。
二建立物品采购内部牵制制度。学校食堂物品必须实行双人采购,采购人员要定期轮换,规模较大的学校可实行团体采购加集中配送。接受集中配送,须及时结算,不得恶意拖欠,以免造成不必要债务纠纷。
三建立物品采购验收制度。食堂物品采购回来后,必须办理过秤、验收等入库手续,数量、价格、质量须经采购人员、保管员和审批人员共同在统一印制的“学校食堂物品入库单”上分别签字后方可登记入账。
四建立食堂存货盘点制度。保管员要对进库存货清查盘点,做到日清月结。每学期结束后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账表、账账、账实相符。盘盈或盘亏的存货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账务调整。
四、学校食堂收入管理
一食堂出售饭菜的价格,必须以伙食支出的成本为依据来确定。
二用ic卡系统售饭的食堂,预收账款和售饭窗口回款要凭计算机打印出的数据为入账依据。
三食堂向学生收取伙食费,实行定额预收制度的,要按月结算
四对规模较大的学校,食堂服务部原则上要和食堂统一管理,统一经营,学生刷卡消费。所得收入要单独核算,记入副营收入。
五学校食堂银行存款所产生的利息收入,以及包装物出售等所产生的收入,一律记入食堂其他收入,不得转移存储。
六学校食堂不允许对外承包经营,对于在学校统一监管下实行责任经营收取的费用,必须纳入学校预算外收入管理。
七学校食堂实行自收自支,自负盈亏,学校一般不予补助。食堂要保证本身日常开支及小型维修购置,大型设备购置或大额支出可从学校经费账中列支。
五、学校食堂支出管理
一学校食堂支出要以服务师生为中心,按照“量入为出”原则安排各项支出,严格支出管理,提高伙食资金的使用效益。食堂支出主要包括: 1、伙食支出。是指学校食堂开展伙食活动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 ⑴原、辅材料支出。学校食堂加工过程中所耗用的原材料、辅助材料等支出; ⑵人员支出。学校食堂聘请临时工等人员工资支出;
⑶日常公用支出。学校食堂加工过程中耗用的水、电、气、煤、燃料及小型维修购置等支出,水电费用原则上不得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
2、副营支出。指食堂开展其他经营活动而发生的支出(如食堂服务部)。副营支出要与副营收入相匹配,并单独计算盈亏。
3、其他支出。
二食堂支出的管理和审批程序。
1、学校食堂所有开支票据要有三人以上签字,大额开支要有学校校长签字。
2、领取主食、副食、蔬菜等物品材料,必须填写“学校食堂物品出库单”,经食堂管理员、保管员和领用人员签字后作为伙食支出,并记入有关账簿。
3、食堂运行过程中的日常开支,如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招待费等支出,经办人、管理员签字审核后列入伙食支出。
4、学校食堂内部人员工资要公平合理,领款手续齐全。学校食堂不得列支教职工奖金、补贴等与食堂业务不相关的各种费用。
5、食堂需购置固定资产,由食堂负责人提出申请,报学校校长审批,购入后办理好固定资产登记入账手续。
六、工作要求
1、食堂财会人员在登记入账时,要在原始凭单前编制记账凭单,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手续完备。
2、学校食堂要真实反映财务收支和盈亏状况,按月编制“学校食堂资产负债表”、“学校食堂收支盈亏表”,于次月5日前报学校领导。同时要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消除亏损,对盈余部分实行向特困学生补助或向学生消费卡平均返还餐费等方法,保证收支平衡。
3、食堂财务的凭单、凭证、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要统一规范,装订成册,整理归档。
4、区教育局勤办负责全区学校食堂财务情况监督检查工作,不定期进行抽查。学校对食堂经营业务收支的合理性、合法性和盈亏情况要实时检查监督。
5、本办法适用于全区所有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
6、本办法的解释权在樊城区教育局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
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规范食堂财务收支,严肃财经纪律,现就学校食堂财务管理中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总体要求
学校举办食堂是一项公益性事业,必须以服务师生为宗旨,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开设学校食堂结算户,由学校财务室实行“统一管理,立建帐,成本核算,收支平衡”。
二、学校食堂物资采购与资产管理
一食堂物资采购应坚持“原料采购索票索证制度。
二建立和完善物资采购内部牵制制度。学校食堂物资必须实行双人采购,且采购人员必须做到定期轮换。
三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制度、建立台账。
四建立物资采购报批制度。
五建立食堂存货盘点制度。学期结束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表、帐帐、帐实相符。盘盈或盘亏的存货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帐务调整。
三、学校食堂收入管理
一学校收入主要________于学生和教师的就餐收入。
二学校食堂原则上不允许对外承包经营,对于在学校统一监管下实行责任经营收取的相应可支配费用,必须纳入学校预算外收入管理。
三食堂银行存款所产生的利息收入,以及包装物出售、饭菜下脚处理等所产生收入,一律记入食堂收入,不得转移存储。
四学生伙食费的收取应充分考虑学生的承受能力,以伙食支出的估算成本为依据,力求收支基本平衡。
五食堂实行自收自支,自负盈亏,学校行政一般不予补助。食堂以伙食资金购置食堂设备或其它支出而造成亏损的,学校可给予一定经费补助。
四、学校食堂支出管理
一)学校食堂支出要以服务师生为中心,按照“量入为出”原则安排各项支出,严格支出管理,提高伙食资金的使用效益。食堂支出主要包括:
1、伙食支出:是指学校食堂开展伙食活动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粮食、菜金、调料、燃料、其他材料支出。
2、其他支出:学校食堂聘请临时工等所开支的人员工资等支出。
二)食堂支出的管理程序和审批规定。
1、所有主食、副食、蔬菜等物资材料购入,必须按实际支付的价格及运费等实际成本计价。食堂物资出库单须经有关食堂管理人员签章,并记入有关账簿。
3、食堂需购置固定资产,由食堂负责人提出申请,报学校校长审核,审批同意后,方可按规定办理设备采购手续,购入后办理好固定资产登记入帐手续。
4、食堂人员的聘请人数应符合规定的人数,其工资标准由学校校会集体研究同意后执行。
三)学校因工作需要而发生的客餐支出,原则上要求在学校内部食堂就餐,费用按实际支出成本结算。
四)食堂菜类的采购应有两人及以上人员到菜市场采购采购验收后由验收人及食堂负责人签字并付款。
五)所有结算的票据都要求合法规范,内容真实,符合经济交往事项的实际情况。
五、学校食堂财务收支结余及分配管理
一)食堂财务收支结余是指学校食堂因伙食经营而发生的当期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学校食堂不应以盈利为目的,必须坚持“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副营收支的收益应当单映。
二)食堂应每月映财务盈亏善按每月编制“学校食堂资产负债表”、“学校食堂收支明细表”,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消除亏损。
三)食堂收益全部纳入学校部门预算,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
六、财务公开
食堂财务帐目应按每学年末由校工会及膳管会对食堂帐目清查一次,清查情况在校公开栏中公示。
七、学校食堂会计档案管理
食堂的会计档案资料,纳入学校会计档案资料统一管理。
八、本办法由学校财务室,总务科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
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5
一、学校食堂财务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实行专账核算。
二、严格区分核算主体,由财政经费保障人员,实施设备等方面的费用,不得在食堂专账中列支。
三、教职工在食堂就餐与学生同价同菜,如实充饭卡,不得侵占学生利益。
四、学校食堂收取的伙食费,应开具合法票据,现金及时上交财政专户,不得挪用。严禁私设小金库。食堂各项支出要起得合法有效票据,按规定办理相应报销手续。
五、食堂的收支结余实施按月结算,对结余款要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严禁用于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津补贴的支出。
六、学校食堂实行财务公开,自觉接受学生、家长,教师的监督,财务人员每月向校长及相关领导报送当月收支情况,每学期至少一次将食堂收支情况向师生和家长公开。
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6
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和县教育局慈教发()7号《关于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的意见》的文件要求,结合江垭中学食堂财务管理方案为规范财务行为,进一步提高我校食堂管理水平特制订食堂财务管理细则。
一、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具体职责
1、校长负责食堂财务管理的全面工作,实行一支笔签字制度,对学校的钱,物以及食堂的食品卫生负领导责任。
2、总务主任直接负责食堂财务管理工作,把好学校财务支出的制度关,对学校的钱物以及食堂的食品卫生负直接领导责任。
3、食堂会计负责食堂财务审计工作,分期分月做好食堂账目。
4、食堂管理员负责食堂工勤人员的管理,食堂食品卫生的管理,食堂财产的管理及行使食堂财务监督的权利。
5、出纳负责学校的现金管理,按月做好食堂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负责管理现金和支票。
6、采购员负责采购学校所需各种教学用品及食堂的食品。严把食堂食品卫生第一道关,严格控制三无产品进入学校。烂变质食品进入校园。
7、保管员负责建立完整的实物进入库台帐,并在实物进入库台帐上签名,做到帐物相符。
三、具体管理细则
1、收入管理。
严格按照张家界市物价局,张家界市财政局,张家界市教育局,张家费()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向自愿开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且按月足额收取入账。记帐时以班为单位编制伙食费收入汇总表,由班主任核实签字后入帐,学校牧场商店的收入上交总部行政帐统一管理,弥补公用经费的不足。
2、支出管理。
学校食堂不以盈利为目的,每生每天按10、5元计算,一月231元。保证学生吃的好,吃的饱,吃的有营养,每期结余资金上缴行政帐用于发放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得虚列发票套取现金。
3、账物管理
食堂建立总账、收支明细账、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实物账和实物进入库台帐。由总务主任每月实施检查督促。并向中学总部上交当月的食堂财务报表。
4、实物管理。
食堂保管员应建立完整的实物进入库台帐,凡购进物品必须先入库再出库,凡实物进出每日要有完整的实物出入库记录,实物入库,交货人、保管员要在入库单上签名,食物出库,炊事员,保管员要在出库单上签名。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总务主任、伙食团长、会计要定期对实物进行清查盘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现金,支票管理。
学校食堂实行“收支两条线”食堂经费建立银行账户,伙食收入全部缴存银行,所有收入一律通过银行办理结算,严禁坐收坐支,严禁公款私借私存和挪用,出纳应妥善管理库存现金和支票,防失、防盗措施要严密。库存现金不超过5000元,1000元以下的可以现金支付。1000元以上的可以通过银行支付各项支出票据必须合规、合法,手续齐全。1000元以下由校长,总务主任,伙食团长,采购员,领款人签字后由出纳付款。1000元以上由校长,总务主任,伙食团长,采购员,保管员领款人签字后由出纳付款。出纳取款必须凭取款凭条上校长、总务主任、中学总部财务公章方可取款。
6、监督管理。
每月由学校年级组选派思想好,责任心强的教职工代表组成清账小组,对学校食堂收支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学期结束由学校理财小组成员对全期食堂收支情况进行总结并做出清账总结。
7、学校食堂的管理制度
1、学习并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
2、健全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机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工作责职。
3、加强对师生的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不买、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4、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应主动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并定期对食朴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规常识的培训和教育,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都做到持证上岗。
5、加强对食品的采购、贮藏、加工、销售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由主管领导或卫生管理员每天进行过程的抽查并做好记录。
6、做好对食朴业人员的每天晨检和每年一次的健康检查,检查合格方可上岗。
7、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8、食品供应场所及时清扫,定期扫除,确保每天整洁、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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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食堂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师生员工的健康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学校是指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各类学校。
第三条 学校食堂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以及自治区、地区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对广大师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第四条 学校食堂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原则是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第二章 食品的采购和贮存
第五条 学校食堂和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把食品、原材料采购关。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原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并填写采购登记表。要相对固定食品、原材料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和便于监督。
严禁采购以下食品:
(一)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观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二)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三)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四)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第六条 学校应当设立专职(兼职)仓库保管员,要严格食品入库登记制度。食品入库验收时要检查食品质量、卫生状况、数量、索取有效证件(票记要与食品批号相符),并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不收、不存腐败变质、霉变、有臭味、生虫、污秽不洁食品。
(2)黄鳝鱼、甲鱼、乌鱼、蟹类、各种贝类,凡是已死者有权拒收。
(3)过去没有食用习惯的水产品、野味、蘑菇等,要注重调查研究,对人体无害的,方可验收入库。
(4)验收食品用的工具、容器做到生熟分开。
第七条 贮存食品、原材料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等;贮存食品、原材料的场所应当通风良好。
1、储藏的食品应隔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列整齐、挂牌存放,做到主、副食品、原料、半成品分库存放,防止交叉污染。主食库必须设置倒梯形(上大下小)防鼠台。库内不得存放变质、有臭味、污秽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2、放粮食、干杂食品库,要通风良好,温湿度低,门窗、地面、货架清洁整齐。存放酱油、糖、碱等副食调料,要做到容器物见本色,无油垢,无虫蛀。
3、冷库要达到应有的温度,熟食品库要保持在-4℃左右,豆制食品要冷藏,黄油要保存在-10℃—-15℃冰库内,带外包装的熟食不准进熟食库。生禽、肉类库短期(几天)保存则需要在6℃—-10℃,长期保存(一个月以上)时,冷藏的温度要在-18℃以下。
4、食品储存过程中应采取保质措施,坚持先进先用的原则,切实做好质量检查与质量预报工作,及时处理有变质征兆的食品。
5、库房内无私人物品,无有毒有害物品和杂物。工作人员离开库房时要检查库房有无隐患,关闭电源,锁好库门。
第三章 食品加工的卫生要求
第八条 食品加工场所应当符合下列卫生要求:
1、配备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降温、空气消毒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防鼠板应为高45cm金属板);有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有食品加工人员专用洗手设施。
2、地面、墙裙应当由无毒、防水、不吸潮、可洗刷的材料建造,地面应当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墙裙高度应当在1.5米以上;
3、有足够供水,所供水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4、按照加工食品的种类分设水池(一般应按照洗刷、消毒、鱼类、肉类、蔬菜类分别设置),各水池应当有明显标志。开设民族餐的食堂,清真食品应当单独设立水池;
5、加工场所要经常洗刷,保持清洁、卫生,做到无油污、无积尘、无积水、无食物残渣。
第九条 食品加工应当符合下列卫生要求:
1、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材料的质量,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形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2、各种食品原材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禽蛋类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3、加工食品必须烧熟煮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0℃。加工后的熟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材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两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油炸食品时应当经常补充新油和滤除油渣。用于油炸食品的油,不得再用作炒菜。烘烤食品应当避免明火直接与食品接触。凡隔夜或隔餐的熟食制品必须在充分加热后食用。
4、中小学、幼儿园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5、用于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使用前应当严格消毒,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第十条 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当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的消毒设施和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从业人员应当符合以下卫生要求:
1、所有从事学校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有健康检查证,并经过上岗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工作。健康检查在每学期开学前进行。
凡患有消化道、呼吸道等传染性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
生疾病者,不得从事食品加工、销售工作。
2、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要洗手消毒;出入食堂操作间要洗手。
3、工作中要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当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售饭人员应当佩戴口罩,实行货款分离;
4、要坚持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洗衣服、被褥,勤换洗工作服、帽。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5、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吸烟,饮酒后不得上岗; 第十二条 学校餐厅卫生:
1、餐厅的温度、湿度、噪音、色调,要符合公共场所的卫生要求和生理、心理的要求。
2、餐桌应当餐前擦净,餐后除油清洗干净,桌面、桌腿及各部位无灰尘、无油腻感。应当有专用于擦餐桌的抹布,抹布应当保持干净,定期更换。
3、餐厅地面、墙壁、门窗、灯具、暖气、空调机清洁整齐,室内无有害昆虫、老鼠等。
4、学生就餐时应保持就餐环境的清洁卫生。
第四章 食堂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 学校从事食品经营(食堂、小卖部),需经同级卫生防疫部门审核同意,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中小学的食堂、小卖部一律不得实行脱离学校管理的,以盈利为目的的承包经营。实施后勤社会化的高等学校,学校食堂、小卖部等涉及食品卫生安全的部位,必须落实学校管理责任制、经营资格准入制等制度,必须把食堂卫生和食品卫生安全等内容作为特殊指标列入承包经营合同。
第十四条 学校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并张贴在食品加工、储存、销售等显著位置。主要包括原料采购索证制度、库房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粗加工管理制度、烹调加工管理制度、面食制作管理制度、配(订)餐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制度、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卫生检查制度和餐厅卫生管理制度等。
第十五条 学校应当建立食品采购、验收、入库、粗加工、配菜、烧煮烹调、餐具消毒、面食制作等工作岗位责任制,各个岗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建立主管校长负责制,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对食品采购、清洗加工、烹制和餐具的清洗、消毒以及从业人员操作的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食品卫生管理档案。
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建立严格的食堂和食品卫生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安全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第十九条 学校食品经营场所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第二十条 食品加工、贮存、销售、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及其运送食品的工具,应当定期维护。冷藏、冷冻及保温设施应当定期清洗、除臭,温度指示装置应当定期校验,确保正常运转。
第二十一条 学校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应当及时向卫生、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材料、工具、设备和现场,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当设专人对食品采购、清洗加工、烹制和餐具的清洗、消毒以及从业人员操作的过程等是否符合有关卫生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并建立监督检查档案。
学校卫生人员应当对有关食品加工、餐具清洗、消毒以及餐厅的卫生状况等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做出书面记录保存备查。
第二十三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所辖学校的食堂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行政管理,加强对学校食堂和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检查,地、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每学期安排一至两次专项检查。并将学校食堂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对学校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在考核学校工作时,应当将其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要对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
第二十四条 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学校和责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学校和责任人,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莎车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8
一、食堂卫生实行岗位区域负责制。
二、把好食物储藏关,切实搞好防鼠、防蚊工作,避免食物腐烂变质,严禁销售霉变或者有毒食品。严禁向学生销售馊饭、馊菜,违者,罚领班、当事人各500元。
三、把好食品清洗关,各类食品进行加工之前,要认真清洗,尤其是蔬菜,对可能带农药较多的蔬菜要置于水中浸泡一小时以上,要认真细致清洗方能加工,保证菜中无泥沙、杂物。
四、各食堂的厨房、储藏室摆设整齐干净,每次开完餐,要及时对工作地面、炊具、案板、灶炉、窗口等服务设施及时打扫干净。
五、煤灰、菜叶等垃圾要及时倒在规定的地方。
六、食堂副主管每天对各食堂进行卫生检查,其他管理员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落实。
七、领班必须对员工的卫生区域责任有明确的.分工,并及时督促员工搞好卫生。
八、食堂工作人员每期体检一次,凡带有传染病的员工不能上岗。
九、食堂员工在炒菜、买饭菜时,不准抽烟、吃食物,违者,罚款50元。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9
1、工作衣帽应穿戴整洁,不得留长发、长指甲。
2、工作时,避免让手接触或沾染成品食物与盛器,尽量利用夹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3、在厨房内禁止抽烟,咳嗽、吐痰、打喷嚏等要避开食物。
4、厨房工作人员工作前、方便后应彻底洗手,保持双手的清浩。
5、厨房清洁扫除工作应每日数次,至少二次的清洁工作,用具集中处置,专人管理。
6、不得在厨房内躺卧或住宿,不许随便悬挂衣物、放置鞋子、乱放杂物。
7、有传染病时在家中或医院治疗,停止一切厨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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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人,操作前先将盆,台子面消毒、清洗干净。
二、专人,双手洗净、消毒,方可操作。
三、面粉、肉、菜,定点购买,保证质量。
四、肉、菜心用剩,低温存放,周期性短。
五、食品不可用手直接拿,拿食品工具要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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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与食品流通经营相适应的食品经营场所,建立食品经营场所卫生岗位(库房、展示区、销售区等)责任制度,保持场所环境整洁。
二、远离污染源、有毒、有害场所,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周围二十五米内无可能对食品造成污染的非水冲式厕所、垃圾场(堆)等污染源,场地平整、坚实,便于清扫、冲洗。
三、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洗涤以及存放垃圾和废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四、具备和持续满足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保持适当温度湿度,配备控温、控湿等设施和设备。食品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五、在生产经营场所内不存放与食品生产经营无关的物品,不生产、贮存或者兼营有毒有害产品。
六、经营场所具有合理的设施布局,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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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食堂内外环境干净,无卫生死角。
二、地面应保持常常性的清洁,无积水,无油污、无脏物,保持干燥、卫生。
三、排水沟应保持清洁、卫生,不能存在食物残渣、油污和污水,设暗沟的应保持流水通畅。
四、墙面应保持清洁,无霉斑、污斑。天花板应保持清洁、卫生,无结尘、无蜘蛛网。
五、灶台台面清洁,无油污残菜,炉台底等无卫生死角;排烟、排气设施清洁卫生,无油垢沉积、不滴油;油烟管道每年清洗2次。
六、工作台、调料台、水池、工具及加工设备每次使用后应清洗,保持干净。直接接触食品工具、容器必需清洗消毒。
七、泔水类垃圾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回收给养殖户,并签订回收协议。餐厨垃废弃物做到顺手清,放入带盖垃圾桶中,垃圾桶垃圾应准时清理、清洗。
八、冷藏、冷冻设施内外清洁,定期化霜,生食品、半成品、成品分柜分类贮藏,无异味。
九、餐具洗消按一洗二过三消毒四保洁挨次进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用蒸汽进行消毒,蒸汽消毒保持100℃,不少于10分钟。消毒后的餐用具存放在密闭保洁设施内,保洁设施应有明显标识。餐用具保洁设施应定期清洗,保持干净。盛放调味料的器皿应定期清洗消毒。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3
一、小学要对全体师生举行食品安全的防范自我庇护及救助办法的.宣扬、教导。
二、食堂一旦发觉食品、饮水等有问题,要求同学马上停用,并立刻向小学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小学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帮助小学争取急救措施和补救方法。
三、同学一旦发觉食物中毒现象,应立刻报告班主任或课任老师和医务室或食堂,班主任或课任老师和医务室或食堂应立刻报告小学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小学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小学准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四、按病人的状况立刻送有关医院治疗,帮助卫生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五、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六、协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行调查,按要求照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14
甲方: (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食堂经营事宜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厨房、餐厅,负责水电,并为乙方厨房员工解决住宿。
2、承包日期: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2、甲方应对乙方的进菜、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卫生情况进行监督,并且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不良之处。
3、甲方应协助乙方维持食堂治安秩序,并加强对员工的教育。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卫生标准,严禁提供腐烂、变质的食品,保持菜肴的新鲜和卫生。
2、未经允许,乙方厨房员工不得私自携带甲方物品离开,违者将按甲方规章处罚。
3、乙方必须保持形象、做好餐厅内外环境整洁卫生,餐具必须消毒,甲方可随时检查,并可要求乙方整改。
4、厨房及餐厅的残渣和垃圾须倒在甲方指定的`地方,不得乱倒。
5、乙方要定期清理厨房死角杂物、疏通排水沟、餐厅范围内外卫生,保持用餐良好环境。
6、乙方必须每个周末提供下个星期的菜谱供甲方参考。
7、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并且在工作期间穿戴统一服装。
8、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当使用厨房的各项设施。
9、食堂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均由乙方负责。
10、督促厨房员工遵守甲方公司的规章制度、厨房纪律及厂规厂纪,未经许可不得轻易进入厂方各区。
二、伙食标准
中、晚餐费共计200元/月。每餐标准为 1 荤 2 素,汤、米饭自助。
三、结算方式
1、乙方计算每月餐费的凭证(由甲方发放给员工餐卡、并以餐卡作为就餐依据和结帐依据)。
2、乙方垫付伙食费 个月,甲、乙双方每月 日为结帐日甲方收到乙方的票据后在5天内一次性结清乙方的所有有关款项(现金或者现金支票支付乙方)。
四、违约责任:
1、如乙方提供不洁食物造成甲方人员中毒,经相关部门鉴定,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如乙方因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如乙方仍不能达到其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如乙方要终止合同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如未按规定终止合同的,应承担3000元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
本合同末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本合同自双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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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地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严把食品采购关,并科学、合理地贮存食品,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使学校食堂的管理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严把食品采购关。
原料实行定点采购,凡进入食堂的原料(面、米、油、肉、调味品等),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工商执照,有效卫生许可证、屠宰证和技术监督部门颁发有证件的经营单位定点采购。对学生自带的食品原料,保管员要严把质量关,并指定固定加工点加工。对确定的定点单位应报上级教育部门审核、备案。
二、库房保管员要当真保管食品。
所有进入食堂的原料、蔬菜必需由库房保管员进行质量检查并登记造册,若发现所购物品不符合食品卫生请求应坚决退换。保管员对所购食品原料妥善保管,防腐、防蛀、防霉、防鼠、防净化,不准把腐烂变质或净化的食品流入食堂。
三、采购员必须采购合格食品
采购食品时,要采购新鲜、质好,符合卫生请求的食品原料。同时,采购食品时,必需向购货方索取该批产品的'卫生检修及格证或者化验单,并索取货方“卫生答应证”复印件。
四、严格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腐败变质、油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有害的食品;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持期或不符合食中标签的定型包装食品;病死、毒死或者因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品及其制品;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五、定点采购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学校定点采购员负总责,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负直接义务;学校要与食品定点单元签订合同书,明确买方和卖方的义务和任务,对不按请求办事的,一经查出,按义务追究制的请求,严肃处理有关义务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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