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化验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化验管理制度1
1.上班不准迟到、早退、做私活、打瞌睡。
2.上班时间一律穿工作服、穿戴整齐、不准穿拖鞋。
3.不准无故压样,拖延化验时间。
4.分析样品,操作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向化验主管汇报。
5.分析样品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6.进出厂样品必需有三名以上的化验员分析。
7.进出厂固体样品保留三个月,其它生产固体样品保留一个月。
8.每槽新液留样,保留三天,其它水样分析数据不正常时,必需留样。
9.化验结果要及时、准确报告相关单位。
10.抄写化验单字迹工整、规范,不准任意涂改化验单,一律由化验主管审核。
11.对外不准泄露化验数据。
化验管理制度2
1. 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根据实验室的具体情况,编写全面、实用的'操作手册,供员工参考和执行。
2. 培训与考核:定期对员工进行制度培训,并通过考核确保他们理解和掌握相关要求。
3. 监督与反馈:设立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收集员工反馈,及时调整和完善制度。
4. 内部审计:定期进行内部审计,评估制度的有效性,发现问题并采取改进措施。
5. 持续改进:根据新的科研进展和技术要求,不断更新和完善管理制度,保持其先进性和适应性。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化验室检验管理制度将得以有效执行,为实验室的高效、安全运行提供坚实保障。
化验管理制度3
一、化验人员安全守则
1.化验人员应佩戴齐全劳保品、手套、口罩、眼镜等。
2.使用色谱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开启,关闭。
3.开启钢瓶时,严禁用带油的扳子、沾油的手套。
4.操作室内严禁吸烟,不准有明火。
5.色谱气路系统,试漏严禁用明火,只能用皂液。
6.一切试剂药瓶,要有标签,避免发生混用。
7.一切剧毒药品应在严密坚固的瓶内封装,专人保管,禁止用纸包装和外流。
8.稀释浓硫酸或溶解固体氢氧化钠时,应在耐热容器中进行,同时以玻璃棒不断搅拌,稀释浓硫酸时,必须将浓硫酸慢慢倒入水中,不能把水倒入酸中。
9.剧腐蚀药品,如:硫酸、强碱、浓氨水、双氧水、冰醋酸等使用时,禁止与皮肤接触,使用重铬酸钾严禁用手接触,操作后要及时洗手。
10.易燃药品如:低沸点的苯、醇等应于低温、避光保管。
11.严禁试剂入口,用鼻子闻气时,应以手招嗅。
12.回流或蒸馏分析所用的水冷却管,先通水后加热。
13.从橡皮塞上装拆玻璃管或折断玻璃棒时,需戴手套,垫布折断。
14.着火点太低的药品及有升华腐蚀性药品,不得放入烘箱。
15.相互间起化学作用的药品,不得放入同一烘箱内烘烤。
16.严禁在化验室内烘烤食品,衣袜等物。
17.使用电器应用电笔试点,如发现水浴、调压器、电炉、水分测定器等漏电时立即停止使用,通知有关人员检修。
18.电线或电阻丝上不要滴上酸碱或其它有腐蚀性药品,如果滴上,立即停电,经处理后方能进行使用。
19.DMF、C10 蒸馏分析时,如发现分层或异象,判断为含水时,应不予分析,防止爆沸。
20. 电器、油类发生火灾应使用干粉灭火器。
21. 废液、废蒽禁止倒入水池,温度计损坏后,水银要及时处理净,不得用手接触。
22. 高温物体(如刚由高温炉中取出的坩埚)要放在耐火石棉板或瓷盘上,附近不得有易燃物,需称量的坩埚待稍冷后方可移至干燥器中冷却。
23.实验室的各种精密贵重仪器未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前不得随意动用。
24. 开启易挥发的试剂瓶(如丙酮、浓盐酸)时,尤其在夏季或室温较高的情况下,应先经流水冷却后盖上湿布再打开,且不可将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以防气液冲出引起事故。
25. 使用酒精灯时,酒精切勿装满,应不超过其容量的2/3;灯内酒精不足1/4容量时,应灭火后添加酒精;燃着的酒精灯焰应用灯帽盖灭,不可用嘴吹灭,以防引起灯内酒精起燃。
26. 蒸馏可燃气体时操作人不能离开去做别的事,要注意仪器和冷凝器的运行情况。需往蒸馏器内补充液体时,应先停止加热,放冷后再进行。
二、用水、用电、用气安全管理
1. 操作电器时,手必须干燥,一切电源裸露部分都应配制绝缘装置,电开关应有绝缘匣。
2. 实验室停止供气、水及电时,应立即关闭各气源、水源及电源开关,以防止恢复供给时,由于开关未关而发生事故。离开化验室前应检查门窗、水电、煤气及各种压缩气体管道阀门,确保全部关闭。
3. 严禁有长流水,长明灯现象出现,要保证人走灯关水停。
4. 严禁使用湿布擦拭正在通电的设备、电门、插座、电线等,严禁洒水在电器设备上和线路上。
5. 易爆易燃物品附近和仓库禁止烟火。
6. 工作室内禁止存放大量易燃易爆物品,工作需要时限量领用。
三、设备安全管理(钢瓶使用)
1. 气瓶须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2. 气瓶要专用,严禁串用、代用、混用,各种气瓶用铁链固定好。
3. 使用气瓶时要选用合格的.减压器,通常出口压力大于仪器、设备的使用压力0.1-0.2MPa。
4. 按标志确保每一个气瓶减压阀、防振圈、防护帽齐全有效,每种气瓶要有专用的减压阀,氧气和可燃气体的减压器不能互用,瓶阀或减压器泄漏时不得继续使用。
5. 使用时要上好减压器,拧紧固定密封帽,不得漏气;开阀时要慢慢开启,以防止加压过速产生高温;对盛装可燃气体的气瓶尤应注意防止产生静电;开阀时不能用钢瓶扳手敲击瓶阀,以防止产生火花;氧气瓶的瓶阀及其它附件、工具都禁止沾染油脂;操作者必须站在气体出口的侧面,减压器的防爆出口不准直对操作者。
6. 气瓶使用到最后应留有余气,一般应保持0.5MPa的余压,防止混入其它气体或杂质,造成事故,气瓶室外在明显处悬挂“危险,禁止吸烟”标志。
四、灭火、急救与事故处理
1.实验室失火时,要保持沉着,不要惊慌,根据火势大小及时采取诸如关闭 电源、搬离易燃物、选用适当灭火器灭火、拨打“119”火警电话等措施。
2. 身上衣服着火时,不要随意跑动,可采取将薄毯裹在身上或就地打滚以灭火。
3. 当酸洒出流到地面上时,应用碱面或干土中和处理后,再用清水冲洗干净;少量酸或碱洒在衣服或皮肤上时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并将烧伤处的衣服尽快脱下,继续用大量水冲洗,再分别用碳酸氢铵溶液(2%)或乙酸溶液(3%)轻轻擦洗,必要时去医院;大量酸碱洒到皮肤上时,切不可立即用水冲洗,以免产生大量的热使问题更严重,应该用干土或干布先擦去酸碱,然后用碳酸氢铵溶液(2%)或乙酸溶液(3%)冲洗,再用大量水冲洗,并立即送往医院。
4.人体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用非导体将电线移开,如有休克现象,应立即将触电者移至有新鲜空气处,并拨打“120”急救电话。
5.当发生气瓶爆炸时,应随时撤离附近易燃物,并拨打“120”求助电话。
6.污染物接触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化验管理制度4
1.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化验室使用气瓶的分析仪器设备和关联设施的日常安全使用,保护操作人员人身和公司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标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氢气、氮气钢瓶及关联设施日常安全管理。
3.职责范围
3.1化验室负责气瓶室关联设施的`日常安全管理。
3.2安全科指定专人做好气瓶的日常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4.管理程序
4.1气瓶储运安全管理
4.1.1由专人做好接收确认工作,对气瓶存在如下安全隐患的不能搬入化验室:
1)气瓶漆色、充装气品名字样不清的。
2)气瓶安全附件不全的(如:没有气瓶瓶帽、防震圈)。
3)气瓶瓶体和瓶阀沾有油污的。
4)气瓶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的。
5)未实施定期技术检查的。(充装氢气、氧气的每三年检验一次)。
4.1.2气瓶日常安全管理
1)气瓶为重点安全管理设备,非关联员工不得随意操弄气瓶。
2)热源、明火必须远离气瓶10米以上。
3)夏季做好避免太阳直晒的防护工作。
4.2日常操作使用安全管理
4.2.1使用气瓶的关联员工,必须接受相关安全操作知识的教育,未经教育者不能上岗操作使用。
4.2.2日常使用前,按以下步骤进行操作确认:
1)确认减压阀是否有松动现象。
2)确认无异常后,慢慢打开钢瓶气阀。
3)打开后,确认气瓶内残气压力,当减压阀显示表压低于或接近如下数据时,不能再使用。常规钢瓶表压为2kg/cm2。
注意:开启操作者应站在气体出口的侧面,避开减压器的防爆出口。
4)以上确认无异常后,开启管路总阀。
4.2.3使用完毕,进行以下步骤的操作确认:
1)确认减压阀表压显示,对残留气量不足上述标准的,及时联系换装。
2)按顺序关闭钢瓶气阀、管路总阀。
4.3气瓶点检、采购管理
4.3.1由安全科指定专人对气瓶及相关设施实施如下日常、定期点检工作,并做好记录。
1)每次购入存放前,由专人进行确认。
2)对布置在室内的气体管线是否有泄露,每半年检查一次。
3)每周对储存在室内的钢瓶是否有泄漏、暴晒、开启状态进行确认。
4)对员工是否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状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教育,并督促改正。
4.3.2由供应科指定专人负责气瓶日常采购工作,并做好采购记录。
5.关联表单:《气瓶日常点检表》
化验管理制度5
一、劳动纪律
1、严格执行公司制度。
2、上班时间不脱岗、串岗、离岗、睡岗,上班时间不大声喧哗、打闹、聊天、吃零食,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一次罚款20元。
3、有事者提前上报,不得集中休班,质检成员应服从安排,自觉协调,不得旷工(未请假或未经主管同意者)。
二、化验室药品、仪器管理制度
1、按说明书进行仪器操作,小心谨慎,避免损伤仪器;仪器使用过程或操作完毕,要及时清洗干净,摆放合理,恢复其使用前的初始状态,并检查是否完好,不得影响下次实验使用。
2、对常用药品和玻璃器皿,存放整齐,标签要清晰,仪器发生故障或损坏等事故立即报告。
三、化验操作制度
1、熟悉化验操作规程,严格按要求操作,确保化验数据准确、真实、无遗漏。
2、工作安排合理,实验过程准确迅速,不丢三落四,工作效率高。
3、工作现场的'卫生良好,所用物品及时摆放整齐,按要求处理废物废液。
4、规范操作,严格遵守化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5、爱护仪器设备,节约水、电、化学药品、实验用品,杜绝浪费。
四、化验结果判定
1、发现结果异常或不合格应及时复核并复测,不耽误化验数据的传递。
2、当值人员对不能确定或无法复核是否正确的数据,应留样给下班质检人员进行复测,不能将不可靠的数据报出或填写在检验报告上。
五、记录制度
1、记录要清楚准确,真实详尽,使用黑色笔填写,不得随意改动,若改动的,需注明原因并签字。
2、认真填写交接班、仪器使用等记录,交接工作清楚、详尽。
六、交接班及卫生制度
1、保证实验期间和实验完毕现场卫生时刻良好,所用物品均应摆放整齐到位。
2、当值交班前,要把卫生彻底打扫干净(门窗、地面、玻璃仪器、实验用具、实验台、仪器等)、物品摆放整齐。交接班时由下一班的接班人对上一个班的记录及卫生进行检查,经接班人员认可并在交接班记录上填写相关记录后,上一班工作人员方可离开;否则继续清理,直至合格为止。
3、交班时一定要对本班突发事件及需交代的事情交接清楚。
化验管理制度6
为了切实加强企业产品质量管理,经公司研究决定成立“贵州茅泉酒业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办公室”(简称质管办),由公司副总经理陈坤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蔡回启和罗安明为副主任,陈宗孝、周婷、罗安明为成员,由梁明政为基酒车间主任,蔡回启为包装车间主任,周婷为化验、检测室主任。
一、具体分工:
1、陈坤德同志负责公司质量管理全面工作。
2、梁明政负责基酒车间质量管理工作。
3、陈宗孝负责勾兑车间质量管理工作。
4、蔡回启负责包装车间质量管理工作。
5、周婷、罗安明负责公司化验、检测工作。
二、质管办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监督公司产品生产流程的工作。
2、负责管理公司产品和原辅材料的质量。
3、负责基酒的质量工作。
4、负责勾兑的`半成品质量工作。
5、负责包装流水线的质量、计量工作。
6、负责随机抽样的化验、检测工作。
7、负责包装材料、基酒等的入库检验工作。
三、基酒车间主任主要工作职责与权限:
1、组织车间员工按公司计划进行生产;
2、对车间进行行政管理。
3、负责车间生产安全与消防安全。
4、抓好车间生产的质量工作:即原燃材料不合格决不进仓,生产配料必须按规定标准进行,生产发酵严格按入窖温度、发酵时间、窖池密封等要求把好关;5、作好各种原始记录。
四、勾兑车间主任主要工作职责与权限:
1、严格按品牌要求和理化指标、卫生指标要求调配勾兑;
2、勾兑完工的产品,必须达到酒体、感观(色、味)要求;
3、清洗有关设备;
4、建立台帐,作好记录;
5、负责车间的生产安全与消防工作。
五、包装车间主任主要工作职责与权限:
1、负责包装车间的行政管理工作;
2、完成公司安排的生产任务;
3、负责半成品、成品的质量工作,保证生产各环节的质量、计量工作。
4、负责材料保管、收发,最大程度地减少材料损耗,降低生产成本;
5、建立台帐,作好记录;
6、负责车间的生产安全消防工作。
化验管理制度7
1、目的
使化验室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玻璃量器的使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确保其满足检测分析的质量保证。
2、职责
班长负责仪器设备的检定和新购量器和使用到期的量器检定,确保仪器设备及玻璃量器符合国家计量标准,为检测工作提供有效的计量保证。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化验室的检测计量器皿仪器准确度。
4、工作程序
4.1、检测人员职责
4.1.1、负责建立本站计量器具、仪器设备、玻璃量器、标准物质、检测用的辅助设备台帐、档案。及其购置、保存、发放、领用、维护、检定、降级、报废等实施统一管理。
4.1.2、负责编制本站计量检测设备的周期检定计划,并组织送法定计量检定部门进行周期检定。保存好检定合格证书以及检定记录。
4.1.3、对现场使用的各种计量检测设备备注写上“正常”或者“不正常”字样,实行“合格”、“准用”、“停用”标志贴标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对超周期使用或已失准的,有权制止使用者继续使用。
4.1.4、负责监督检查使用计量检测设备的单位合格人要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适时维护保养,作好记录,发生故障的要及时组织力量维修,保证检测的量值准确可靠。
4.1.5、负责宣传计量法律法规和计量基本知识,对发生的'计量纠纷负责调节。
4.2、玻璃量器检定
4.2.1、检定员正确操作设备,并如实进行日常使用中的各种记录。
4.2.2、保管员负责设备的量值溯源、定期维护、保养、记录和标志管理等工作,并承担监督使用的责任。
4.2.3、化验室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有监督、检查、规范执行情况的责任。
4.3、计量标准使用维护管理
4.3.1、标准玻璃量器应存放在20±5℃的实验室内。
4.3.2、标准玻璃量器装置严禁碰撞,轻拿轻放。
4.3.3、标准玻璃量器应定期检查,每次使用都必须认真清洗。
4.3.4、严格按检定规程,对玻璃量器进行检定。
4.3.5、检定完毕后,将标准玻璃量器放回盒内保存,并清理现场。
4.3.6、标准玻璃量器检定周期为3年。
4.4、计量检定
4.4.1、检定事故的判定在鉴定工作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作为检定事故;
4.4.1.1、检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使设备损坏或造成精度下降。
4.4.1.2、检定数据失真。
4.4.1.3、受检量器漏检、漏报而无法弥补。
4.4.1.4、原始记录丢失或损坏而无法弥补。
4.4.1.5、违犯检定规程。
4.4.2、检定工作事故的处理:
4.4.2.1、事故一旦发生,当事人与发现人要立即报告。
4.4.2.2、鉴定质量事故需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重新检测、填写报告记录,向负责人汇报。
4.4.2.3、设备事故需现场分析,进行事故处理,填写事故单,向负责人汇报。
4.5、计量检定室安全卫生管理
4.5.1、检定室必须保持清洁、整齐、安静,禁止将与检定工作无管物品带入检定室。
4.5.2、检定室内严禁吸烟、进食。
4.5.3、工作人员进入检定室,按规定更换工作服。
4.5.4、检定室应建立一定卫生值日制度。每天开始工作前应打扫清洁卫生,完成检定测试后,应及时进行标准量器及有关器具的清洁卫生。
4.5.5、检定室内各种仪器、器皿应有规定位置,不得随意堆放,以免错拿错用,造成安全事故。
4.5.6、使用水电时,应按有关规程进行操作,以保证安全。下班时要专人负责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闭,不得疏忽。
4.5.7、检定发生意外事故时,应迅速切断电源、水源,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上报领导。
4.5.8、非检定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检定室。
4.6、检定原始记录、证书核验
4.6.1、检定原始记录的格式要规范,须用统一印制的记录表。
4.6.2、原始记录必须详细客观地进行记录,字迹工整,不得涂改,但可以划改(即在错误处划一横线,在其右上方填写正确数据,并盖上检测者印章),划改后必须能分辨清被改的原始记录。
4.6.3、原始记录应记载检定日期、检定量器名称、环境条件、检测结果和检测人员(检定员、复核员)的签名。
4.6.4、审核人员在审核原始记录中,无权更改检测数据,如发现有错,可通知检测人员改正,或要求检测人员重测。原始记录的审核人员不得与检测人员为同一人。
4.6.5、原始记录应属技术秘密,不得外泄,摘抄、复印。
4.6.6、检定证书,包括以下内容:证书编号、计量器具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检定结论、主管人、复核人、检定员签名、送检部门、检定日期及有效期、检定结果。
4.6.7、检定证书根据原始记录填写检定结果,必须盖有检定专用章。
4.6.8、检定证书的复核人员不得与检测人员为同一人。
4.6.9、检定证书,如发现错误需更改时,应由有关人员提出书面报告,说明要求更改的内容和理由,由负责人批准后,在有错误的检定证书上盖上报废章,重新填写检定证书。
4.7、计量检定室技术资料保管
4.7.1、原始记录与相关技术资料一起,放于检定室内的档案柜中专人保管。
4.7.2、原始记录,一般不借给对检定工作无关的人员查阅,如有查阅,须经负责人同意后,在指定地点查对,查对时不得复印和污损原始的记录。
4.7.3、原始记录,保管期原则上为两年。
4.8、检定量器收发
4.8.1、接受未检定量器时应填写接受清单,包括名称、数目、型号规格、日期、送检部门。在将未检定量器放入检定室内待检区。
4.8.2、对检定合格的量器,应在不影响使用处贴上绿色合格表示,对于不合格量器,也应注明不合格标识。(合格量器作绿色油漆记号,降级使用的作黄色油漆记号,不合格量器作红色油漆记号。)
4.8.3、发放量器应检查量器标识是否齐全,与检定证书是否相符,并将已检定过量器与检定证书一同交于使用部门。
5、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表》
《常用玻璃量器检定规程jjg196-90》
6、相关记录
化验管理制度8
1目的为了保证分析数据、样品的准确性和具有可追溯性,便于抽查、复查,满足监督管理要求、分清质量责任,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采样管理要求
2.1采样人员要严格按规定实施取样操作,保证所取的样品具有代表性和真实性。
2.2取样前,根据物料性质准备取样工具和相应的盛器。
2.3取样完毕后,做好现场取样记录,贴好样品标签,标签内容包括:样品名称、来源、采样日期和时间、采样者等。
2.4采得样品应立即进行分析或封存,以防氧化变质和污染。
3留样管理要求3.1样品的'保留由样品的分析检验岗位负责,在有效保存期内要根据保留样品的特性妥善保管好样品。
3.2.保留样品的容器(包括口袋)要清洁,必要时密封以防变质,保留的样品要做好标识,要按批次或先后顺序摆放整齐以便查找。
3.3.样品保留量要要根据样品全分析用量而定,不少于两次全分析量,一般液体为200ml;固体成品或原料保留300克。
3.过程控制分析样品一律保留至下次取样,特殊情况保留24小时。
3.5.外购原材料、样品保留四个月。
3.6.成品样品:保留四个月。
3.7.样品过保存期后,根据其质量变坏程度观察,并做出清理。如留样期满产品质量已变质,应作报废处理。
4留样间管理要求
4.1留样间要通风、避光、防火、防爆、专用。
4.2留样瓶、袋要封好口,标识清楚齐全。
4.3样品要分类、分品种有序摆放。
4.4保持留样间卫生清洁,样品室由化验员管理。
化验管理制度9
化学试剂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计量理化室、涂装化验室的化学药品进行有效管理,防止在储存、使用、废弃等过程中对环境保护、人员安全造成不良影响。、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计量理化室、涂装化验室对化学品的管理。
3、引用标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4、定义
4.1化学品:是指天然和人造的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和混合物。、4.2一般化学品:指除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以外的所有化学品。
4.3危险化学品:爆炸性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然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等几大类。
5、职责
5.1质量保证部
5.1.1计量理化室负责化学品的管理,并监督制度的执行。
5.1.2计量理化室负责计量理化室的化学品购买计划的申报及化学品出、入库的登记台账。、5.2涂装车间
5.2.1涂装车间化验室负责涂装化验室的化学品购买计划的申报及化学品出、入库的登记台账。、5.3行政部
5.3.1行政部安全环保科安全员负责对化学品保管人员和使用人员进行化学品的安全知识培训工作。、5.4采购部
5.4.1采购部负责对化学品的购买。
6、管理规定
6.1化学品计划的申报
6.1.1一般化学品的申报根据使用实际情况及安全库存量(满足使用1月的量),于每月的1号、15号填报购货计划单,注明化学品的名称、规格、数量。
6.1.2危险化学品的申报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之规定,计划要报送当地公安部门批准并备案,计量理化室、涂装化验室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每年分两次报半年计划,注明化学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6.2化学品的储存
6.2.1化学品购回经验收合格后由计量理化室、涂装化验室他别管理各自的化学品,并做好相应记录。
6.2.2化学药品存放要阴凉、通风、干燥,有防火、防盗设施。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
6.2.3化学药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酸、碱、盐及危险化学品要分开放,并采用科学的保管方法。如受光易变质的应装在避光容器内;易挥发、溶解的,要密封;长期不用的,应蜡封;装碱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等。、6.2.4对危险化学品要严加管理
a)危险品按《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根据其化学性质严格按照规定分区、分类储存,并且不得超量贮存。
b)禁忌类危险品必须隔开贮存:如氧化剂、还原剂、有机物等理化性质相忌的物质禁同区储存。
c)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得在同库储存。、d)对有易碎、易泄漏的危险化学品不能二层堆放。
e)对爆炸、剧毒、易制毒、放射等化学品须设置专柜储存。
6.3化学品的出、入库
6.3.1保管人员每月对化学品进行点检,并将结果记录在“化学品物料盘点表”上,对化学品的发放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并做好详细记录。
6.3.2员在使用化学品时,先登记,注明用途、使用数量后,由统计人员开库门拿出所用物品并做好库存台帐记录。、6.4化学品的使用
6.4.1人员在使用时应先详细阅读物质的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掌握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然后按照防护要求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口罩、手套、眼罩等),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6.4.2使用时,距离明火10m以上,各气瓶的减压器上应有安全阀,严防沾染油脂,不得暴晒、倒置。
6.4化学品的作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禁止吸烟、进食、喝水和喝饮料。工作结束后沐浴更衣。
化验管理制度10
原始记录是化验室重要的需要保存的资料,一般过程控制分析原始记录保留一年,原材料及成品分析原始记录保留三年。对原始记录要求:
1、要用圆珠笔或钢笔在实验的同时记录在化学检验原始记录本上,不应事后抄在本上。
2、要详尽、清楚、真实地记录测定条件仪器、试剂、数据及操作人员。
3、采用法定计量单位。数据应按测量仪器的'有效读数位记录,发现观测失误应注名。
4、更改记错数据的方法为在原数据上划一条横线表示消去,在旁边另写更正数据。
5、数据整理要求用清晰的格式把大量数据表达出来,必须保持原始数据应有的信息。
化验管理制度11
1 目的
为了保证分析数据、样品的准确性和具有可追溯性,便于抽查、复查、满足监督管理要求,分清质量责任,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 依据标准
本管理制度在安全采样方面依据:
GB 3727《工业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
GB 4756《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
GB 6678《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 6679《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 6680《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 5491《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
GB 5524《植物油脂检验 扦样、分样法 》;
GB 9695.19《肉与肉制品 取样方法》;
GB 14699.1《饲料 采样》
GB/T 5009.1《食品卫生检验方法 理化部分 总则》等标准。
3 采样管理要求
3.1 根据业务技术科下达的检验计划实施采样。采样必须严格执行第二条规定的.标准。采样人员要认真研究并严格按取样标准的规定实施取样操作,保证所取的样品具有代表性和真实性。
3.2 取样前,根据物料性质准备取样工具和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对涉及人身安全的取样,操作时应特别注意做好防护工作。
3.3 油罐取样必须现场管理人员,并要求一同前往取样点,由现场管理人员启封开盖。
3.4 到装配现场取样时,要注意现场作业环境,必要时找操作工配合采样
若现场环境恶劣,没有安全保证,可停止采样操作,并通知生产调度和工艺人员。如确因生产急需非采样不可,有关部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采样者的人身安全和所采的样品具有代表性和真实性。
3.5 涉及防爆区域采样,要求使用防爆工具,严禁使用其他不防爆工具。不得在雷电、暴雨期间或风力7级(含7级)的气候条件下进行采样作业。
3.6 取样完毕后,做好现场取样记录,贴好样品标签,标签内容包括:样品名称、来源、采样部位、批号、产地、采样日期和时间、采样者。
3.7 采得样品应立即进行分析或封存,以防变质和污染。
4 留样管理要求
4.1 样品的保留由样品的分析检验岗位负责,在有效保存期内要根据保留样品的特性妥善保管好样品。
4.2 保留样品的容器(包括口袋)要清洁,必要时密封以防变质,保留的样品要做好标识,要按批次或先后顺序摆放整齐以便查找。
4.3样品保留量:
样品保留量要根据样品分析用量而定,不少于两次全分析量,一般液体为
500ml-1000mL ;固体样品保留500-1000g。
4.4 样品保留时间一般为三个月。
4.5 样品过保质期后,要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5、留样间管理要求
5.1样品间要通风、避光、防火、防爆、专用。
5.2 留样袋要封好口,标识清楚齐全。
5.3 分类、分品种有序摆放。
5.4 样品间卫生清洁,要有专人管理样品间。
5.5 保存期限后,按样品处置程序进行处理。
化验管理制度12
一.水处理人员对水处理设备和化验仪器、药品进行全面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1、水处理设备正常,软化水主要指标合格。
2、锅水碱度、ph值、氯根等项指标合格。
3、化验仪器、玻璃器皿和分析用药品齐全完好。
4、t=作场所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
5、水处理设备运行和化验记录填写正确、准确、完整,严禁弄虚作假。
二.水处理人员对设备运行情况,及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三.锅炉用水必须处理,没有可靠水处理措施,水质不合格,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四.严格执行gbl576—96低压锅炉水质处理标准,加强水质监督。采取炉外化学水处理的锅炉,对给水应每2小时测定一次硬度、ph值;锅炉水应每2小时测定一次碱度、氯根、ph值。
五.水质化验员,应做到持证上岗。
六.分析化验用的药剂应妥善保管,易燃、有毒有害药剂要严格按规定保管使用。
七.化验室和水处理问应保持清洁卫生,有防火措施。
八.水处理设备的.运行和水质化验记录填写完整正确。
化验管理制度13
1.目的:为加强化验室管理、规范化验室工作流程,明确检验人员职责,提高化验人员的检测技能及综合素质,满足检测实验室规定的能力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伊利集团原奶事业部杜蒙分公司化验室。
3.工作内容:
3.1检验人员行为规范
3.1.1健康规范:化验室所有工作人员上岗须持当年当地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有效健康证,化验员需持化验员证。
3.1.2着装规范:工作时间化验人员必须穿工衣、戴工帽,按要求佩戴胸卡,工衣干净、整洁,无衣袋撕裂、无扣等现象,工帽须将头发完全覆盖,长发应束起,不得散露在外。不得穿工衣进入卫生间,出工作区域不允许穿工衣。
3.1.3装饰规范:工作期间不得浓妆艳抹,应妆饰得当,不可佩戴首饰。
3.1.4行为规范:
3.1.4.1个人卫生习惯良好,不在工作区内随地吐痰。
3.1.4.2工作时间不允许嬉戏打闹,大声喧哗,不得睡觉,聊天、看闲书,不得无故脱岗、窜岗,接私人电话不宜过长,以免影响工作,交接班时秩序井然。
3.1.4.3化验室不得饮食,不得用检验用具、器皿盛放食品,不得将私人物品存放在冰箱内及化验室内,不得将非清真食品带入厂区。
3.1.4.4一律不允许在检验工作区清洗晾晒(可在清洗间打晒),暖器、桌椅不得搭放物品,当班人员及卫生责任区人员负责各自卫生区(包括桌面、地面、墙角、水池、窗台、仪器、容器、试剂架等),检验过程中随时收拾清理物品器皿,保持现场整洁。
3.1.4.5有事须提前向负责人及当班组长打招呼,准假后方可,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
3.1.5文件规范
3.1.5.1化验室的文件书籍由体系员保管,工作期间可在现场查阅书籍,在下班前必须交还体系员处;带出化验室的书籍,借阅者填写《文件借阅登记表》。
3.1.5.2对于企业内部的保密性文件,化验室以外人员借阅时,必须经化验室主管同意,在借阅过程中不得随意进行复印,并严禁向企业外部的人员泄漏。
3.1.5.3借阅的文件书籍须在一周内归还,若有续借需重新办理登记手续。
3.1.5.4每人借阅的文件书籍保留不得超过两周,以免影响工作需求。
3.1.5.5借阅过程中要保证书籍文件的完整,并不得随意转借他人。
3.1.5.6文件的监督检查:化验室主管随机检查本部门人员的文件执行情况。
3.1.6现场卫生管理
3.1.6.1地面无污迹、油腻,无杂物,墙壁无污迹,无乱写乱画,墙角、柜底无奶垢、杂物。
3.1.6.2工作台面物品摆放整齐,无牛奶及试剂残液。
3.1.6.3水池内无残留牛奶、药液、油腻,无玻璃碎渣及杂物;抹布、刷子等干净整齐放在固定位置;下水道通畅,地漏处无杂物,无异味,异臭。
3.1.6.4各种玻璃器皿表面洁净、无污迹,按要求整齐放在指定位置;各类容器内壁不得有油腻、杂物、异味、异臭。
3.1.6.5试剂瓶标识清晰、无破损,大小适度、端正,填写规范;按大小有序排列,位置固定。
3.1.6.6检测仪器表面干净无污迹、无尘土,标识清晰、无破损;仪器上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保持过滤网的清洁;设备内部保持干净无杂物;天平不可随意搬动,定期更换干燥剂,天平室随手关门。仪器按要求填写使用记录。
3.1.6.7干燥器内物品摆放整齐,定期更换干燥剂、涂凡士林;冰箱、药品柜等物件摆放整齐,列有详细药品目录。柜的顶部不得摆放物品。
3.1.6.8工作台、微机桌、办公桌上记录、物品摆放整齐,人离开即收起,不得无人时仍摊开;椅、凳用完及时归位。
3.1.6.9及时清倒垃圾,不得溢出,卫生用具放在指定位置,不得随意乱放。
3.1.6.10卷柜只许存放各种资料、文件,并分类陈列,摆放有序。
3.1.6.11冰箱内的样品试剂分类存放,摆放整齐且有标识,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3.1.6.12药品柜内试剂按液体、固体及性质的不同分类存放,摆放整齐,标识清晰,无尘土。
3.1.6.13药品架上的各种试剂同一性质的摆放在一起,且依照试剂瓶的大小由高到低顺序摆放,不可放无关东西。
3.1.6.14工作台柜内杂物及时清理,要求干净整齐。
3.1.6.15清洗间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3.1.6.16每周六卫生大清扫。
3.1.7其它工作:
3.1.7.1用完水后,及时关好水阀。
3.1.7.2电器要求停用时断电的必须及时断电,需连续工作的仪器每日须经常检查电源线有无损坏,插头是否有虚插现象,线路是否杂乱无章。
3.1.7.3做到人人会用消防器材,遇紧急事件冷静处理。
3.1.7.4白天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开灯。
3.2化验室考核制度
3.2.1文件控制
3.2.1.1兼职体系员未做好文件、记录的档案整理归档工作,罚款10元/次。
3.2.1.2对于借阅的实验室书籍,若有破损要按原价的10%,对借阅人进行经济罚款,若有丢失必须照价赔偿,对于不易买到的重要书籍要双倍进行罚款。
3.2.1.3工作期间查阅的书籍乱放,看后不及时交还,发现一次罚款10元。
3.2.1.4因档案保管员失误造成实验室书籍资料丢失,档案保管员须照价赔偿。
3.2.2申购与供应品
3.2.2.1相关人员未及时将需要申购的检验物品及时未及时审购,导致检验物品短缺,检验工作延期,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人员警告并罚款10元/次。
3.2.2.2体系员未及时送检玻璃量器,对检验工作造成影响,罚款10元/次。
3.2.2.3领用检验物品时,未填写或未按要求填写领用记录,对组长处以罚款10元/次。如果领用人不签字,组长可以不给予领用。
3.2.2.4化验员进行药品配制与标定时,未填写完整的记录、盛放试剂的试剂瓶未按要求标识、药品标识与配制记录中的配制日期不符、标签未及时更换等,罚款10元/次。
3.2.2.5化验员未合理使用药品,造成浪费,罚款10元/次。
3.2.2.6库房物品出、入帐不符,对组长进行罚款30元/次,三次以上降为试用期,一个月后根据表现决定上岗与否。
3.2.2.7办公品由统计统一负责,出、入帐不符时给相关责任人10元/次的罚款。
3.2.2.8化验室药品未按要求进行存放和标识,对组长进行罚款20元/次。造成事故,保管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2.3投诉、抱怨制度:为确保相关业务部门及奶户对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数据的准确性有疑义时,各类抱怨及投诉能及时有效地得到解决,特制定本制度。
3.2.3.1票据、检验信息咨询:
3.2.3.1.1关于质量检验票据类的问题,由统计负责核实、解释,如因数据录入错误,及时更正检验数据、撤回有误票据并电话或书面通知相关业务部门。
3.2.3.1.2关于检验结果疑义的问题,由当班化验员负责解释、查询、核对,如因汇总错误,负责及时更正并通知统计员,由其按要求执行。
3.2.3.1.3如奶户对当日牛奶检验结果有异议,根据化验室要求及实际情况予以重新采样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3.2.3.1.4关于检验技术方面的问题,由化验员作出尽可能科学、详尽的答复。
3.2.3.2对相关业务部门提出的关于检验效率、准确率、信息反馈及时性等问题投诉,化验室应及时合理安排、调整,满足要求。
3.2.3.3对奶户反映的各类问题,由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及时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告知奶户,如情况属实按照化验室制度对相关人员考核。
3.2.3.4化验员被客户投诉,经证实是检验人员行为引起的,罚款50元/次。被投诉超过三次,该检验员降为试用期,一个月后根据表现决定上岗与否。
3.2.4原始记录
3.2.4.1检验员对原始记录信息填写不完整,每有一项未填写,罚款10元/次,两项未填写罚款20元/次,以此类推。
3.2.4.2检验过程中,没有及时记录数据,凭事后记忆填写或重抄原始记录,罚款10元/次。
3.2.4.3记录出现错误,随意涂改或不盖章(签名),每有一处,罚款10元/次,两处罚款20元/次,以此类推。
3.2.4.4审核人发现检验员原始记录结果计算错误,对检验员罚款20元/次。
3.2.4.5原始记录中数据计量单位错误,或有效位数保留错误,罚款10元/次。
3.2.4.6检验结果未按要求的时间下发,对检验员罚款10元/次。
3.2.4.7由于检验员结果计算错误,记录审核人未发现,从而造成检验报告错误并下发,则对检验员和记录审核人分别罚款10元/次;
3.2.4.8由于检验记录字迹不清,导致化验结果票据录入错误,对填写记录检验员,罚款10元/次。
3.2.4.9采样员与样品管理员未交接好样品或未认真填写《奶样交接记录表》,导致样品丢失或工作延误,罚款10元/次。
3.2.5内审:质量体系审核每发生一项不符合,相应责任人承担双倍罚款。
3.2.6人员
3.2.6.1培训人员未按培训计划进行培训工作,罚款10元/次。
3.2.6.2培训人未及时整理培训档案,罚款10元/次。
3.2.6.3未按要求参加培训,对当事人罚款20元/次;未按要求参加考试,以不合格计。
3.2.6.4培训后进行理论或操作考核,不合格者给予20元/次的罚款;考核成绩95分以上者(包括95分),奖励20元/次。
3.2.6.5在岗人员年度技能考核不合格者降为试用期,一个月后重新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仍不合格则继续试用一个月,如果连续试用三个月后,仍不能重新上岗,则向综合科提出对该人员的解聘申请。
3.2.6.6闭卷考试时,相互说话、抄袭,根据情况扣当事人考试成绩的5-10分。
3.2.6.7泄露试题,对当事人罚款50元/次。
3.2.7设施和环境条件(内务管理部分)
3.2.7.1所辖卫生区域不整洁,垃圾清理不及时,罚款10元/次。
3.2.7.2实验完毕后未及时清理实验现场(所用物品未及时归位、设备未清洁、台面未清洁、未清洗各自实验所用器皿),罚款10元/次。
3.2.7.3未按《化学药品管理制度》进行危险品排放,罚款10元/次。
3.2.7.4办公室内更衣柜门敞开,水杯、毛巾随处乱放,影响室内整洁,处当事人罚款10元/次。
3.2.7.5进入检验工作区域不穿工衣、未按要求戴工帽,罚款10元/次。
3.2.7.6在检验工作区域吃东西、放日常用品,罚款10元/次。
3.2.7.7未经化验室主管许可,随意领私人进入检测区域,罚款10元/次。
3.2.7.8工作期间擅自离岗,造成实验影响,罚款50元/次。
3.2.7.9检验人员下班前未做安全检查(关好水、电、汽、门、窗等),罚款10元/次。
3.2.8方法
3.2.8.1未严格按照检验方法进行检验,擅自更改检验方法,罚款50元/次。
3.2.8.2化验员未按时完成检验任务,罚款20元/次。
3.2.8.3检验结果误判(合格判成不合格,不合格判成合格)罚款10元/次。
3.2.8.4弄虚作假,虚报结果,一次降为实习化验员,两次退人力资源部。
3.2.8.5检验结果(除微生物外)不合格未按要求复检,罚款20元/次。
3.2.9设备
3.2.9.1未完全按设备的作业指导书操作,造成仪器损坏,视情节严重罚款50-100元。
3.2.9.2未按规定要求填写使用记录,罚款10元/次。
3.2.9.3设备责任人未保管好设备附件造成丢失,罚款50元/次。
3.2.9.4设备发生故障时,设备使用人未填写设备损坏维修记录并通知设备责任人进行联系检修,罚款30元/次。
3.2.9.5未按要求填写恒温设备的监控记录,罚款10元/次。
3.2.10样品处置:样品管理员未按样品管理制度保留样品,罚款10元/次。
3.2.11质量保证
3.2.11.2检验员对同一样品进行重复性检验时,两次检验结果之间差值在允差值范围以外,罚款20元/次。
3.2.11.3检验员对保留样进行重复检验时,两次检验结果之间差值在允差值范围以外,罚款20元/次。
3.2.12结果报告
3.2.12.1报告编制人未及时出具检验报告单,罚款20元/次。
3.2.12.2报告编制人编制检验报告出现轻微错误,罚款10元/次。
3.2.12.3报告审核人未认真审核以致报告错误并下发,视情节轻重,对报告编制人和审核人分别罚款10-100元/次。 3.3化验室保密制度
3.3.1严禁将企业内部的机密向企业外部人员泄漏,以免造成企业利益的损失。
3.3.2化验室保密范围
3.3.2.1客户样品和客户的全部资料及商业秘密等;
3.3.2.1检测原始记录、结果报告、各种质量活动计划和记录;
3.3.2.3公司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
3.3.2.4化验室上报主管单位的有关数据、报告、计划书等文件;
3.3.2.5化验室拥有的一切检测技术和技术成果;
3.3.2.6所有外来密级文件、资料等;
3.3.2.7集团产品的企业标准。
3.3.3保密文件及客户样品由专人保管,使用后的文件及时存档。借阅或查阅保密范围内的文件、技术资料时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不经同意不得自行外借、复印、销毁或个人擅自处理,并严禁作为废物出售。
3.3.4检验报告签发前,结果应对外保密。发放内部各种文件资料按规定范围发放和使用,不准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或将文件携带外出。
3.3.5实验室的微机,除内部人员使用外,不得向他人泄漏开机密码并查看相关文件资料,并严禁对微机内的文件随便拷贝、打印;电子版的结果报告应由档案管理员加文档保护密码,严禁外人翻阅。
3.4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
3.4.1微生物室通向外面的窗户不得随意打开,无菌室的门要随手关闭,以防外界微生物的进入。
3.4.2微生物室内应保持清洁,不得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3.4.3进入无菌室前要更换专用洁净的工作衣。
3.4.4无菌室内应备有体积分数为3%-5%的来苏儿溶液或0.1%的新洁尔灭溶液、体积分数为70%-75%的酒精棉球,以便样品表面及意外污染消毒。
3.4.5无菌室内应备有镊子、剪刀、接种针或接种环,每次使用前后应在酒精灯火焰上灼烧至无菌。
3.4.6检验人员在实验过程中需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操作,不得随意减少工序。
3.4.7无菌操作室禁止交谈,操作过程中不得用手触摸其它未消毒、灭菌的区域,与该工作无关人员不得随便出入无菌室。
3.4.8接样前所用的吸管、平皿及培养基必须经消毒灭菌,打开包装未使用完的器皿,不能再继续使用,金属用具应高压灭菌或用酒精灯过火三次后使用。
3.4.9切忌用手直接接触标本及已灭菌的器材内部,打开瓶塞或管塞时,应夹持在手中适当位置,避免污染。吸过菌液的吸管不可随意放在洁净工作台内。
3.4.10无菌室每次使用前后,用紫外灯照射30min,要定期(每周)检测室内空气清洁度,确保其符合实验条件,环境不合格时,需要对微生物室进行彻底清洗、消毒、杀菌。
3.4.11微生物检验每班必须做空白、对照试验(细菌总数做一盐水对照、一琼脂对照,大肠菌群做单料、双料各一空白培养),同时记录。当有菌生长时须保留样品及时汇报,分析原因再作外理,如果空白试验不符合要求,微生物结果不能出具。
3.4.12每次微生物实验后,需用体积分数为2%的来苏儿溶液浸手或以肥皂洗手,再用清水冲洗干净。
3.4.13样品检验完毕后,应及时清理桌面。凡要丢弃的培养物,应先高压灭菌后,再进行处理,污染的玻璃器皿要先高压灭菌,再洗刷干净,然后再进行灭菌处理。
3.4.14严格控制培养箱温度以及培养时间。
3.5化验室培训管理制度
3.5.1基本原则
3.5.1.1外部培训与内部培训相结合。
3.5.1.2员工的培训结果作为奖励、晋升和淘汰的'重要依据。
3.5.2培训内容
3.5.2.1通用性知识:
3.5.2.1.1企业的历史与现状、企业文化、规章制度;
3.5.2.1.2国家法规制度;
3.5.2.1.3计算机操作;
3.5.2.1.4乳品知识。
3.5.2.2专业知识、技能:
3.5.2.2.1检验基础理论知识:化学基础、分析化学、计量基础知识、微生物学、乳及乳制品的基础知识、乳及乳制品的检验基础知识。
3.5.2.2.2检验技能:原料乳的检验、乳制品的理化指标检验、乳及乳制品的微生物学检验。
3.5.2.2.3仪器操作:已具备的仪器的操作和新进仪器的操作;如全组组分分析仪、FC、凯氏定氮仪、体细胞检测仪等。
3.5.2.3其他:诸如礼仪、道德品质、安全、质量管理体系等。
3.5.3培训讲师
3.5.3.1培训工作采用专职讲师、兼职讲师与外聘讲师相结合的方法。
3.5.3.2根据培训需求,可以聘请外部讲师进行培训。
3.5.3.3根据培训需求,参加全国各地的公开课。
3.5.4培训流程
3.5.4.1年初,根据对化验员进行培训需求调查后,制定出培训计划草案(包括培训内容、师资要求、课程设计及预计费用)。
3.5.4.2计划内的培训由本部门填写《培训项目申请表》报综合科,批准后由本部门培训人员组织实施,综合科提供必要的支援。计划外的培训,首先由该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报综合科审核认可,方可予以培训。
3.5.4.3要求组织者提前2天作出培训计划,并通知参加培训人员,参加培训人员必须准时到达培训现场,并签到;不得迟到、早退,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向负责人请假,违反一次罚责任人20元。
3.5.4.4培训老师认真填写培训记录,组织者负责保存、整理相关记录,并存档。
3.5.4.5对于其他部门临时组织的培训,根据具体情况,由主管选派人员参加。
3.5.4.6培训后,由化验室主管予以审核、评估,计入员工档案。
3.5.4.7组织者定期对所有培训内容进行综合测评,可根据培训对象和内容以抽查的方式进行考试。考核内容包括理论和操作两部分,具体为理论考试2月进行1次,操作考试每月进行,操作考核每次抽取人数不少于3人,(考核满分100分,60分及格,操作考核满分100分,80分合格)通过考核来验证培训效果和调整培训项目,同时提高培训的积极性,作到按需、有效培训。
3.5.5新进员工培训
3.5.5.1化验室主任安排新进人员的培训,要进行岗前培训。并有化验室主任评估合格后方可上岗或派出。未经岗前培训者不得上岗、派出,培训不达标者不得上岗或派出。
3.5.5.2岗前培训内容:乳品检验基础知识、实验室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检验流程。
3.5.5.3新聘人员必须参加国家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化验员资格证书考试。
3.5.5.4岗后培训内容:国际及国家质量标准、标准溶液的配制与标定、常用试剂的配制方法、常用检测设备的使用及维护、精密仪器的使用及维护。
4.执行日期:下发之日起执行。
5.发放范围:杜蒙分公司化验室。
化验管理制度14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质量监督检验法规,充分发挥质量检测对产品质量的`保证作用,保证出公司产品都能达到质量标准和要求。
二、负责生产过程的原材料检验,成品检验工作,并对检验的产品质量负完全责任。
三、检验人员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业务素质。严格工作程序,遵守岗位职责。熟练掌握所承检项目的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做到操作正确,操作规范,记录整齐,计算准确。
四、为质监科实施质量否决权提供准确可靠的分析数据。
五、负责标准溶器的准确性。
六、及时、准确、真实填写台帐和原始记录及化验分析报告单,字迹端正,清楚,严格执行审核制度。
化验管理制度15
1、所有材料在进场时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材质单,并且按规定及时进行二次复试(钢管、扣件必须按规定做二次复试)。
2、砼配合比提前做试配,按部位、强度等级分别做试配。
3、各种外加剂(泵送剂、早强剂、防冻剂、膨胀剂、防水剂、增效剂、粘结剂等)防水材料提前做二次复试,且必须有使用说明书、检验报告。
4、技术人员应将工程项目的各种原材料每次试、化验票据及试化验汇总表在每月5日前上报公司财务部,每月一报,漏报一次罚款50元。
5、各项目部技术人员应随时抽查检查原材料构配件质量情况,发现问题,马上报告项目部。
6、送样单的内容必须填写完整、齐全,并应编写目录,送样单必须及时整理、装订,以备检查。
7、原材料合格证背面标识必须标明:工程名称、材料名称、使用部位、代表批量、验收意见(二次复试合格,同意使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监理工程师等人员盖章签字。
8、各种原材料试、化验必须建立试验台帐,做到及时准确、内容完整齐全,标明材料名称、产地、数量、使用部位、送样日期、复试编号等相关内容。
9、焊接或机械连接、外加剂、回填土(含击实实验)等也均应编入试验台帐内。
10、如果材料员没有及时将原材料出厂合格证送到项目部,必须通知项目负责人及时索取。
11、原材料二次复试数量必须准确并具有可追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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