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档案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09 11:28:46 制度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小学档案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高等学校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等学校档案(以下简称高校档案),是指高等学校从事招生、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学生、学校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高校档案工作是高等学校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学校应当加强管理,将之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

  第四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高校档案工作。省、自治区。

  国家档案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高校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高校档案工作由高等学校校长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批准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二)将档案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促进档案信息化建设与学校其他工作同步发展;

  (三)建立健全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高校档案机构,落实人员编制、档案库房、发展档案事业所需设备以及经费;

  (四)研究决定高校档案工作中的重要奖惩和其他重大问题。

  分管档案工作的校领导协助校长负责档案工作。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

  第六条高校档案机构包括档案馆和综合档案室。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高等学校应当设立档案馆:

  (一)建校历史在50年以上;

  (二)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在1万人以上;

  (三)已集中保管的档案、资料在3万卷(长度300延长米)以上。

  未设立档案馆的高等学校应当设立综合档案室。

  第七条高校档案机构是保存和提供利用学校档案的专门机构,应当具备符合要求的档案库房和管理设施。

  需要特殊条件保管或者利用频繁且具有一定独立性的档案,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分室单独保管。分室是高校档案机构的分支机构。

  第八条高校档案机构的管理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综合规划学校档案工作;

  (二)拟订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负责贯彻落实;

  (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学校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四)编制检索工具,编研、出版档案史料,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五)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 (六)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

  (七)开展学校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八)利用档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

  (九)开展国内外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有条件的高校档案机构,可以申请创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第九条高校档案馆设馆长一名,根据需要可以设副馆长一至二名。综合档案室设主任一名,根据需要可以设副主任一至二名。

  馆长、副馆长和综合档案室主任(馆长和综合档案室主任,以下简称为高校档案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心档案事业,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 (二)有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精神;

  (三)年富力强,身体健康。

  第十条高等学校应当为高校档案机构配备专职档案工作人员。

  高校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列入学校事业编制。其编制人数由学校根据本校档案机构的'档案数量和工作任务确定。

  第十一条高校档案工作人员应当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具备档案业务知识和相应的科学文化知识以及现代化管理技能。

  第十二条高校档案机构中的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或者职员职级制,享受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同等待遇。

  第十三条高等学校对长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档案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其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待遇以及其他有关待遇,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助。

  第三章档案管理

  第十四条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工作的检查、考核与评估制度,定期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明确岗位职责,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学校档案管理水平。

  第十五条高等学校应当对纸质档案材料和电子档案材料同步归档。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是:

  (一)党群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党委、工会、团委、民主党派等组织的各种会议文件、会议记录及纪要;各党群部门的工作计划、总结;上级机关与学校关于党群管理的文件材料。

  (二)行政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行政工作的各种会议文件、会议纪录及纪要;上级机关与学校关于人事管理、行政管理的材料。

  (三)学生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培养的学历教育学生的高中档案、入学登记表、体检表、学籍档案、奖惩记录、党团组织档案、毕业生登记表等。

  (四)教学类:主要包括反映教学管理、教学实践和教学研究等活动的文件材料。按原国家教委、国家档案局发布的《高等学校教学文件材料归档范围》((87)教办字0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科研类:按原国家科委、国家档案局发布的《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7〕6号)执行。

  (六)基本建设类:按国家档案局、原国家计委发布的《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8〕4号)执行。

  (七)仪器设备类:主要包括各种国产和国外引进的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以及在接收、使用、维修和改进工作中产生的文件材料。

  (八)产品生产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在产学研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样品或者样品照片、录像等。

  (九)出版物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自行编辑出版的学报、其他学术刊物及本校出版社出版物的审稿单、原稿、样书及出版发行记录等。

  (十)外事类:主要包括学校派遣有关人员出席国际会议、出国考察、讲学、合作研究、学习进修的材料;学校聘请的境外专家、教师在教学、科研等活动中形成的材料;学校开展校际交流、中外合作办学、境外办学及管理外国或者港澳台地区专家、教师、国际学生、港澳台学生等的材料;学校授予境外人士名誉职务、学位、称号等的材料。

  (十一)财会类:按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执行。

  高等学校可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归档范围。归档的档案材料包括纸质、电子、照(胶)片、录像(录音)带等各种载体形式。

  第十六条高等学校实行档案材料形成单位、课题组立卷的归档制度。

  学校各部门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应当按照归档要求,组织本部门的教学、科研和管理等人员及时整理档案和立卷。立卷人应当按照纸质文件材料和电子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对文件材料系统整理组卷,编制页号或者件号,制作卷内目录,交本部门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检查合格后向高校档案机构移交。

  第十七条归档的档案材料应当质地优良,书绘工整,声像清晰,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电子文件的归档要求按照国家档案局发布的《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xx)执行。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2

  一、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心理档案管理规范,认真做好学生心理档案的保管工作。

  二、心理档案中使用的心理测试必须具有科学性,符合学生的年龄特点,且要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测试。

  三、心理档案中对于测试结果的`解释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资料,实事求是,由专业人员作出科学的的专业解释和问题鉴定。

  四、心理档案建立后,后续的反馈机制和干预机制要相应实施,以确保心理档案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发挥到实质性的作用。

  五、按照档案工作程序,高效率、高质量地做好档案资料的鉴定、归档、整理、管理、移交、销毁等工作。

  六、对各种归档材料及时做好入库登记,并认真编制案卷目录等检索工具,充分发挥其使用价值,切实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服务。

  七、做好档案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学生心理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八、做好各种资料的定期检查和整理工作。

  九、加强档案保管室的建设和管理,搞好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有害生物和防污染等项工作,确保档案材料的安全。

  十、心理档案日常必须存放在学院心理咨询室,由专业人员保管和管理。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查阅学生的心理档案,必须办好相应的查阅手续。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3

  (一)建立健全校各类档案,目的主要在于为学校领导、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全面分析、总结、部署及调度学校工作作出决策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

  (二)档案人员应按档案资料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编制目录,进袋入档。

  (三)凡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目录中未编入,但确有使用、保存价值的其他资料,学校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保存。

  (四)教职工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获得奖惩等材料要及时收入个人档案。

  (五)校内印发的.文件是档案补充的重点,平时校长室、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团队等部门应将有关材料分类保存,每学期结束时,集中交档案人员立卷归档。

  (六)校内人员借阅业务性档案、学生学籍档案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并要办理登记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

  (七)档案资料室门窗要加固,要备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和放置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品。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4

  根据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为保证归档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使之系统、准确地反映教育、教学管理和教学研究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便于档案的充分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归档办法

  1、本校在教学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均由各处、室负责人和部门专(兼)职档案员专人负责做好日常文件材料的积累收集、整理工作。根据归档时间和范围,做到鉴定后归档,达到及时、齐全、完整、准确的要求。

  2、学校办公室对各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和归档工作必须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二、归档范围

  (一)党群工作类

  1、上级党委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主要文件材料;

  2、上级党委普发的、非本单位主管业务但需贯彻执行的法规性文件;

  3、上级党委下发的对本单位党委工作的指示、规定、意见和本单位党组织的请示、上级批复;

  4、党支部(党委、总支)工作计划、总结、支委会、支部大会的会议材料;

  5、党员名册、年报表、党内干部任免文件;

  6、组织史资料;

  7、党内奖励材料;

  8、党内处分材料;

  9、组织关系介绍信;

  10、学校行风、教风建设材料;

  11、教工政治学习材料、政治思想工作计划、总结;

  12、退休干部工作材料;

  13、纪检、信访工作材料;

  14、民主党派材料;

  15、教代会材料;

  16、上级团委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

  17、上级团委普发的、非本单位主管业务但需要贯彻执的文件材料;

  18、上级团委下发的关于本校团组织工作的批示、意见、规定等材料;

  19、团组织工作计划、总结、发展情况及有关活动材料;

  20、团员名册、报表;

  21、少先队员名册、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活动材料;

  22、学生会干部名册、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活动材料。

  (二)行政管理类

  1、上级行政部门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

  2、上级行政部门普发的、非本单位主管业务但需要贯彻执行的法规性文件;

  3、上级行政部门下发的对本单位政务工作的指示、规定、意见和本校的请示、上级批复;

  4、学校行政会议记录;

  5、校史、大事记;

  6、学校工作计划、总结、行事历;

  7、学校内部机构设置、撤并、名称更改等文件材料;

  8、学校目标管理材料;

  9、学校荣誉记载;

  10、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11、干部任免材料、学校领导、教职工名册、统计报表;

  12、干部职工录用、调整、转正、调资、定级、退休、死亡等材料;

  13、教职工职称评定、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材料;

  14、教职工奖励、处分材料;

  15、教职工调动行政关系、工资介绍信;

  16、财务管理办法、意见、规定、措施、制度、计划预算;

  17、政府、社会对学校的综合评价;

  18、安全保卫、依法治校等的工作计划、总结材料;

  19、计划生育材料;

  20、学校医疗、卫生工作材料。

  (三)教育教学管理类

  1、上级教育行政机关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

  2、上级教育行政机关普发的、非本单位主管业务但需要贯彻执行的法规性文件;

  3、上级教育行政机关下达的关于学校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办法;

  4、学校制订的教学常规、计划、总结;

  5、学校的各科教学制度、办法、规定、守则;

  6、教研工作计划、总结、教改计划、教学实验材料;

  7、学校教育、艺术、科技、劳技等各学科教育方面的工作材料;

  8、学生各科考试成绩;

  9、教学统计报表、教师任课表;

  10、课程表、作息时间表、课外活动安排表;

  11、班主任工作手册、计划、总结及有关活动材料;

  12、试卷、参考答案、计分标准、试卷分析;

  13、学校各类高中、高校招生、考生花名册、上线名单等材料;

  14、学校资料(简讯、校刊);

  15、图书新增表、图书工作计划;

  16、学校运动会、体育工作有关材料;

  17、医疗保健卫生教学计划。

  (四)教师业务类

  1、教师教学基本情况登记表、教学鉴定、教学成绩、业务考核成绩、业务进修材料;

  2、教学业务交流、观摩课、公开课、研究课等材料;

  3、教研成果、学术论文、个人奖励等材料;

  4、教案评议记录、教研手册、教研活动材料;

  5、教师在教育改革方面的成绩、经验总结材料;

  6、各学科兴趣小组活动获奖记载;

  7、新闻报道、先进报道宣传材料。

  (五)学籍管理类

  1、学生名册、转学、毕业材料;

  2、学生学籍卡、学生学籍变更情况;

  3、学生成绩册、学生奖惩材料;

  4、学生体质测试、行为规范达标材料;

  5、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有关材料。

  (六)设备类

  1、学校教学仪器、开箱记录;

  2、学校办公设备;

  3、使用说明书、装修单、保修卡、安装使用调试记录;

  4、设备维修计划、记录材料;

  5、报废设备申请、批复有关材料;

  6、固定资产明细表。

  (七)基建类

  1、基建项目前期形成的文字、图纸、计算材料;

  2、预、决算书;

  3、优质工程申报、验收材料、竣工验收材料;

  4、建筑设计图、施工图、竣工图;

  5、维修计划、方案、记录。

  说明:新建项目与改建维修项目分别立卷。

  (八)会计凭证类

  1、原始凭证

  2、记帐凭证

  3、汇总凭证

  (九)会计帐簿类

  1、总帐

  2、明细帐

  3、日记帐

  4、固定资产卡片

  5、辅助帐簿

  (十)财务报告类

  1、月、季度财务报告

  2、年度财务报告(决算)

  (十一)其它类

  1、会计移交清册

  2、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3、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4、银行余额调节表

  5、银行对帐单

  (十二)声像类

  1、学校各项重大活动、工作成果的照片、底片、录音、录像带

  (十三)磁介质类

  1、学校各项重大活动、工作成果光盘、磁盘。

  (十四)实物类

  1、奖牌、证书、赠品、锦旗、题词、书画、印鉴。

  二、不归档范围

  1、重份文件材料;

  2、讨论未通过、征求意见、未定稿的.文件材料;

  3、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一般事务性、临时性的文件;

  4、一般的群众来信或建议;

  5、本校工作人员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文件材料;

  6、参加非教育主管部门召开的会议带回的不需要贯彻执行和无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7、越级报送或非隶属部门抄送的一般性的不需要办理的文件材料;

  8、上级主管机关、党政机关及有关部门任免、奖惩非本校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

  9、非本校形成的无查考利用价值的演示文稿及参阅文件材料;

  10、普通一般的仪器、设备报损单;

  11、一般无查考利用价值的学校教学教育方面的材料;

  12、没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和照片材料。

  三、归档时间

  1、党群类、行政管理类、设备类、基建类形成的文件材料,图纸材料,一般应执行公历年度(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归档,次年4—5月整理完毕入库;基建工程或其它技术项目在竣工验收后即归档。

  2、教学管理类、教师业务类、学籍管理类应执行教学年度(本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止)归档,次年11—12月整理完毕移交入库。

  3、会计档案类应执行公历年度(第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归档,次年4—5月整理完毕,隔年移交入库。

  4、特种载体档案随时形成随时归档;

  5、凡合同、协议具有法律效用的文件生效之后立即归档;

  6、凡涉及重大机密、特殊意义的文件材料随时形成随时归档。

  7、行政管理人员或教师因公外出参加学习、考察和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要按照归档范围的规定及时向办公室归档。

  四、归档要求

  1、归档材料要求完整、齐全、成套。底稿(定稿)与正本、请示与批复(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成套归档、一个项目(课题)成套归档。

  2、凡有录音、录像、照片的文字材料要与各载体的档案一并归档。计算机软盘根据有关规定要复制一份文字材料一并归档。

  3、归档材料内容真实、可靠、保持原始性。纸张质量和规格符合规范要求,字迹材料具有耐久性,杜绝圆珠笔、铅笔、彩色等和纯蓝墨水笔书写的档案归档。

  4、归档文件材料必须经过系统整理、遵循文件材料形成的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经过鉴定,划分保管期限,便于保管和利用。

  5、各处室形成的档案要经过该处室负责人审定,检查后方可移交综合档案室。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5

  一、咨询室工作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到位。

  二、咨询人员对待来访者要尊重,理解,关心。

  三、咨询人员在咨询时,要做到倾听,做好记录。

  四、咨询人员在分析问题时,要做到客观、仔细、耐心。

  五、咨询人员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与总结。

  六、咨询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七、咨询室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八、咨询人员遇到确有心理问题严重到精神问题者可介绍到他处就医。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6

  一、档案的建立

  (一)建立健全校各类档案,目的主要在于为学校领导、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全面分析、总结、部署及调度学校工作作出决策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

  (二)全面系统地建立健全学校档案、教师档案和学生档案。

  二、档案立卷归档

  (一)凡是本单位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二)档案人员应按档案资料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编制目录,进袋入档。

  (三)凡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目录中未编入,但确有使用、保存价值的其他资料,学校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保存。

  三、档案补充

  (一)教职工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获得奖惩等材料要及时收入个人档案。

  (二)文件、函件由档案人员统一分类编号登记,交校有关领导阅后即立卷归档。

  (三)校内印发的.文件是档案补充的重点,平时校长室、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工会、团队等部门应将有关材料分类保存,每学期结束时,集中交档案人员立卷归档。

  四、档案查阅

  (一)校内人员借阅业务性档案、学生学籍档案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并要办理登记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

  (二)凡未经整理、登记完毕的档案,一律不得外借或查阅。

  五、档案安全保密

  (一)严守有关保密守则,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组织纪律。

  (二)档案资料室门窗要加固,要备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7

  1、卫生健康档案属于公有财产,应有专人负责,完善保管。

  2、卫生健康档案任何人不得占为私有,不得随意撕毁、篡改、损坏。

  3、建立必要的借阅制度,原始材料一律不外借,特殊情况需竟学校领导书面批准。

  4、严格档案管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5、档案管理要求制度化、规范化,分年度、年级等类别,便于查询。

  6、学校卫生老师要及时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卫生档案资料。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8

  一、努力学习档案管理业务,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规定和规范。

  二、负责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三、负责档案的保管、借阅、回收工作。

  四、负责对各科室档案资料管理的.检查指导。

  五、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和保密制度,不得造成档案的毁损、丢失、泄密,不得擅自提供、复制档案,确保档案的安全。

  六、完成其它工作任务。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9

  一、心理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心理档案管理规范,认真做好学生心理档案的保管工作。

  二、心理档案中使用的心理测试必须具有科学性,符合学生的年龄特点,且要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测试,不得对学生滥用测试。

  三、心理档案中对于测试结果的解释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资料,实事求是,由专业人员做出科学的的专业解释,不得随意对学生鉴定。

  四、心理档案建立后,后续的反馈机制和干预机制要相应实施,以确保心理档案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发挥实质性的作用。

  五、按照档案工作程序,高效率、高质量地做好档案资料的鉴定、归档、整理、管理、移交、销毁等工作。

  六、对各种归档材料及时做好入库登记,并认真编制案卷目录、索引、资料汇编等检索工具,充分发挥其使用价值,切实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服务。

  七、做好档案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学生心理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八、做好各种资料的定期检查和整理工作。

  九、加强档案的建设和管理,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有害生物和防污染等项工作,确保档案材料的安全。

  十、心理档案日常必须存放在学校心理咨询室,由专业人员保管和管理。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查阅学生的心理档案,必须办好相应的查阅手续。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10

  一、档案室应以科学、坚固、安全为基本条件,标准温度为14—24℃,标准相对湿度为45—60%,应装备必要的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强光、防高温、防虫等设施。

  二、库房的.档案柜、架按要求进行排放,对接收来的档案要进行分类、登记、统计和必要的加工整理。

  三、档案室应纳入学校自动化管理系统,根据工作需要要逐步设置计算机、复印机、照相机等现代化管理设备。

  四、档案部门应对档案的安全定期组织检查,记录在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档案室工作人员调、换工作时应有严格的交接手续。

  六、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节假日加强保卫工作。

  七、档案保管工作,必须认真严格地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办事,不得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11

  一、档案建立

  (一)建立健全学校退管工作档案,目的主要在于为上级相关领导部门以及学校分析、总结、部署及调度学校退管工作和对该工作作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校领导对此应高度重视,并由校长亲自具体负责和指导资料的收集、分析、筛选、整理、立卷、归档建档工作。

  (二)学校建立的.退管工作档案资料由学校档案员管理。

  二、档案立卷

  (一)档案人员应按档案资料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装订、编制目录,进袋入档。档案案袋、档案卷的规格要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统一要求。

  (二)卷宗必须注明保存期限,凡注明“暂存”的资料一般以一年为限;注明“短期”的一般五年为限;注明“长期”的由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决定保存期限。

  (三)凡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中未编入,但确有使用、保存价值的其它资料,学校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留存。

  三、档案查阅

  (一)校外人员来校查阅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到档案资料室查阅档案;查阅者不得摘抄档案材料,经同意摘抄的材料须经档案资料室人员仔细核对签署意见;查阅者不得将档案材料拿出档案资料室。

  (二)校内相关人员借阅档案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并要办理登记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12

  1.心理咨询中心档案归档制度

  凡属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的各种门类载体资料(学生心理档案、心理测试量表、心理测试结果和其他相关文字资料、录像、照片、音频文件等等)都由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统一保管。

  1.1归档范围

  1.1.1学生心理咨询相关记录(包括个别咨询记录量表、个别咨询转介记录表、个别咨询效果调查表及统计结果)

  1.1.2工作相关文件(包括参与心理工作学生名单、工作效果反馈表及统计结果)

  1.1.3团体辅导相关文件(包括团体辅导协议书、团体辅导报名表、团体辅导效果反馈调查表)

  1.1.4心理测试结果及报告

  1.1.5学生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相关电子、声像资料

  1.1.6给类上级通知

  1.2归档要求

  1.2.1学生心理咨询文字材料,由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指定专门管理人员负责收集、积累整理编号归档,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1.2.2储存电子文件的载体或装具应贴有标签,标签上应注明主要内容和存入日期等放入相应档案袋。

  1.3归档时间

  1.3.1学生心理咨询相关记录表在每学期咨询结束直至该学期结束时间段内,将应归档的文字材料整理编号经心理咨询中心审定后,以时间段为单位(一个学年为一个时间段)统一放入档案资料柜。

  1.3.2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应在每学期结束前将应归档的文件归档存放。

  1.3.3声像文件材料应在各项活动结束后,整理好随时归档,每学期结束前将各类声像文件材料刻录备份,编号统一放入档案资料柜。

  1.3.4学生心理档案因按规定年限完好保存,对保管期限满或失去保存价值的方案文件要按规定销毁。

  1.4归档份数

  1.4.1学生心理咨询记录表和转介记录表存放文件为原始文件一份,个别咨询效果表存放文件为原始文件一份,统计结果作为电子文档资料存放。

  1.4.2其他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档案存放文件均为原始文件一份。

  1.5移交手续

  移交文件材料或档案要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材料清单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各保存一份存查。

  2.心理咨询档案提取查阅制度

  2.1由于咨询需要必须再次提取学生心理咨询相关记录表,须经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主任批准,按规定填写《心理咨询中心一般档案查阅登记表》,方可提取。

  2.2外单位人员查阅心理咨询档案外的其他档案材料,需凭证明并经心理咨询中心主任批准,按规定填写《心理咨询中心一般档案查阅登记表》,方可借阅。

  2.3原始档案原则上不得外借,仅限室内查阅。

  2.4查阅档案材料,不得在原件上添划、涂改或拆散、折叠损坏档案,违者严肃处理。

  2.5未经心理咨询中心主任批准,不得复制、复印咨询中心的.档案材料。

  3.心理咨询档案存放管理制度

  3.1档案分类存入档案柜。

  3.2放置档案柜室内严禁吸烟和堆放杂物。

  3.3档案柜、箱须放置防虫剂。

  3.4室内需保持清洁卫生,并配有遮阳设施。

  4.心理咨询档案保密制度

  4.1学生心理咨询内容属于最高级(道德级)保密,应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度。

  4.2心理咨询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纪录、测验资料、信件和其他资料,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作为档案,妥善保管。

  4.3除了心理咨询人员和档案管理员以外,学校任何其他人员包括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等,都无权查看心理档案室档案材料。

  4.4查阅档案资料,未经心理咨询中心主任批准,不得带离。

  4.5在心理咨询工作中,一旦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但应将有关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小范围内。

  4.6发生失密、泄密和档案被盗事件时,要立即报告主管领导、保密或保卫部门,当事者要写出书面报告。

  5.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对此制度拥有最终解释权。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13

  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1、档案室是学校党政文书资料、人事档案、学生学籍档案保存使用的`场所,列为学校安全管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应特别做好安全工作。

  2、档案室是机密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进入室内。

  3、各类资料进入档案室,必须严格登记制度、借还制度,机密资料、人事档案严防丢失、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4、档案室应通风、透气、干燥,做好防湿、防虫蛀的工作。

  5、室内消防器材、报警设备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

  6、严禁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任何人不准在档案室内吸烟。

  7、门窗坚固防盗,工作人员随手关窗锁门,假期、节日要特别加强看护,确保安全。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14

  为了加强学校档案的科学管理,保证档案的系统性与完整性,有效地为学校管理服务,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学校成立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位校领导分管档案工作,负责协调、解决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条学校设立综合档案室,隶属教导处领导,统一管理学校各部门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并负责指导其他各部门做好当年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根据档案工作实际需要,综合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人员负责档案的接收、管理,提供利用等工作,各部门设兼职档案人员,负责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并按规定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二、立卷、归档

  第四条各部门平时要做好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文件、资料的整理、上缴工作是各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认真做好。

  第五条各类文件、资料由综合档案室负责整理立卷、归档。

  第六条文件、资料立卷归档范围。凡是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件(包括上级文件,内部资料,活动资料及簿、册、图表,出版物、照片、光碟等),均属立卷归档范围。

  第七条立卷的原则。遵循文件、资料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资料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文件、资料的保存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八条立卷方法。学校档案按文书、教学(含学籍和教师业务档案)、会计、基建分类,声像档案独立编目组卷。

  1、文书档案按保管期限、年度分类,由档案管理员组卷归档。

  2、会计档案,按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会计文件材料分别排列,由财务室整理归档。

  3、学籍档案,按教学年度、届分类,按年级、班级组卷,由学生处负责收集、整理归档。

  4、教师业务档案,以人为单位分类、整理,由教务处负责收集、整理归档。

  5、基建档案,按基建项目组卷,由总务处收集、整理,工程竣工后移交档案室。

  6、声像档案,按载体性质、形状分类排列,由电教室人员整理、归档。

  7、学校各部门每学期工作计划、总结及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等年终移交综合档案室。

  第九条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1、永久保存。凡是反映部门主要职能活动和历史面貌的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文件,划为永久保存。

  2、长期保存。凡是在相当长时间内需要查考的文件,划为长期保存。长期保存为15年至50年。

  3、短期保存。凡是在较短时间内需要查考的各种文件、资料,划为短期保存。短期保存为15年以下。

  第十条文件的组合。组合的基本作法如下:

  1、法规性文件,如制度、办法、条例、规定等一般按单一问题组合。同一问题的'请示与批复、转发件与原件,应组合在一起。

  2、会议文件应单独组合。

  3、统计、报表、名册等各类表格文件,应组合在一起。

  4、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一般可按部门名称组合。

  5、特殊性文件材料,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组合。

  第十一条档案盒内文件的排列。档案袋内文件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依序排列在一起,即章程、批文在前,计划、总结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案件材料中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其它文件按文件的重要程度或形成时间先后排列。

  第十二条文件归档份数。一般归档1份,重要的和经常使用的文件归档2份或3份。对无保存价值和重复文件,需要办理销毁手续。

  第十三条归档时间。

  1、阶段归:凡专项工作、基建工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在任务完成后,相关部门一个月内要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分类整理好,由专项负责人审定后,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2、随时归:上级文件、通知,人事调动材料,在落实好文件精神或办好调动手续后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3、年度归:各项管理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各部门一律在次年第一季度内,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分类整理好,由各部门负责人审定后,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第十四条归档文件案卷的要求。各部门移交归档文件案卷,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学校各项活动的真实情况和历史过程。

  2、归档文件、材料必须系统齐全、完整。

  3、每个案卷必须填写案卷文件目录、编件号、页号、案卷封面,填写时用黑色笔书写或打印,字迹要工整、清晰。

  4、档案盒的名称要注意内容准确,文字简练通顺,结构完整,必须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和成份。

  第十五条案卷文件一式两份,一份作为纸制文档保存,另一份以电子文档保存。

  三、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十六条综合档案室按照学校对档案管理的要求,对存放的各类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分类保管,编制各类检索目录,搞好档案的借阅利用、统计等工作。

  第十七条综合档案室的管理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切实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虫、防盗。经常检查防护设施和档案保管状况,对破损、字迹褪色、纸张变色的档案,要有计划的进行修补、复制,保护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第十八条档案的利用。利用档案人员,按规定办理档案利用审批手续与有关登记表,档案用完后应及时归还。

  第十九条借用档案人员必须做到:

  1、调阅人员应自觉维护档案的完整、安全与保密。不得擅自涂改、勾划、剪裁、拆散、翻印或转借。

  2、调阅的档案只限在档案室室查阅,借用前必须登记,用后应及时归还,归还时要进行清查、核对和注销。

  3、调阅一般档案由教导处主任批准。调阅带密级或重要的管理档案,须经校领导同意方可进行。只有在上一级党政领导机关或司法机关必须以档案原件作为证据或者学校某项工作必须的特殊情况下,经学校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方可将档案原件借出室外使用。

  4、调阅人员摘抄、复制档案时,应征得档案管理人员同意。

  第二十条档案室工作人员应做到:

  1、接待档案利用人员要热情,认真负责,按规定提供利用。填写好查阅档案登记表。

  2、要仔细检查归还档案,发现对档案有损坏或泄密者,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按有关规定处理。

  3、确保文件、材料的安全,做好保密工作。

  4、平时汇集,按实际顺序或内容分类、收集、整理,应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来源、时间、内容方面的联系。若遇有上级漏发文件,应及时请求补发或取得复印件,以便存档和查阅。

  四、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第二十一条建立由分管档案的领导、主要部门负责人员参加的鉴定销毁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档案鉴定、销毁。

  第二十二条制定各类档案保管期限,作为档案鉴定销毁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销毁档案程序

  1、对已到保管期限的档案,经鉴定确无保存价值的要拟写销毁报告并登记造册。

  2、会计档案的销毁,应经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

  3、其他档案销毁应由学校鉴定领导小组签字,两人以上参加销毁,密件按规定要求销毁。

  4、销毁的文件要造册存档备查。

  五、建立档案保密制度,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二十四条档案管理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有关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统一制发的“保密守则”和本单位有关保密规章制度。

  第二十五条档案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对涉及党和国家以及本系统、本单位的机密守口如瓶。

  第二十六条非档案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第二十七条借阅档案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认真履行借阅手续。

  第二十八条利用档案中的密件,必须经校领导批准,在调阅室内阅读,不准带走。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15

  档案存放管理制度

  一、档案分类存入档案柜。

  二、放置档案柜室内严禁吸烟和堆放杂物。

  三、档案柜、箱须放置防虫剂。

  四、室内须保持清洁卫生,并配有遮阳设施。

  档案保密制度

  一、学生心理辅导内容属于最高级(道德级)保密,应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度。

  二、查阅档案资料,未经辅导中心主任批准,不得带离。

  三、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便提取档案资料。

  四、除了心理辅导员、心理辅导中心主任及心理辅导员以外,学校任何其他人员包括班主任、任课教师和辅导员等,都无权查看学生心理档案材料。

  五、在心理辅导工作中,一旦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但应将有关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小范围内。

  六、发生失密、泄密和档案被盗事件时,要立即报告主管领导、保密或保卫部门,当事者要写出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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