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观、入院、出院、转科、转院制度

时间:2024-11-25 08:55:39 炜玲 制度

留观、入院、出院、转科、转院制度(精选10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留观、入院、出院、转科、转院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留观、入院、出院、转科、转院制度(精选10篇)

  留观、入院、出院、转科、转院制度 1

  一、留观制度及流程

  1、根据病情需要,必须留院观察的病人,可在观察室进行观察,观察时间不超过72小时。

  2、有下例病情可选择急诊留观:

  (一)暂不能确诊,病情又不允许返回者。

  (二)诊断明确短期内可治愈者。

  (三)符合入院条件病区暂无床者。

  (四)其他需要留观者。

  3、凡留观病人,应由经诊医师开具留观通知单,办理收住手续后。

  4、需留观的患者,医生应向值班护士交待病情、观察项目、观察要求、注意事项,按规范下达医嘱,完成病历书写。护士应随时巡视,密切观察病情,做好治疗、护理工作,发现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医 生,及时、准确完成护理记录。对危重患者,护士应做到“六掌握”:姓名、病情、诊断、治疗及各种检查告指标和心理状态。

  5、留观患者根据病情需要由值班医生或护士长商定陪伴人员,人数不超过2人。非陪伴人员不得在观察室内逗留。

  6、留观病人应遵守本院各项规章制度,探视人员和陪伴人员不得在观察室内喧哗和吸烟。

  7、患者离开急诊观察室或急诊监护室,应有医师的医嘱,护士根据医嘱为患者办理出院、转科、转院手续,做好费用结算和健康宣教。

  8、急性传染病及精神病患者不属留观范畴。

  9、对违反上述流程造成后果者,医院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入院制度及流程:

  1、病人住院,须持有本院门诊或急诊医师签署收住院意见的门诊病历,持有效证件、住院押金及生活必需品到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患者或家属要保存好有关收据)。

  2、接诊新入院病人的`病房护士将病人带到准备好的病床及用物的病室内,对急诊手术或危重病人,须立即做好抢救的一切准备工作。

  3、病人安置好后,医护人员应主动热情向病人介绍住院规则和有关事项,并签字。同时协助病人熟悉环境,主动了解病情和病人的心理状态、生活习惯等,及时测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体重。

  4、护送危重病人入院时应保证安全、注意保暖、输液病人或用氧者要防止途中中断,对外伤骨折病人注意保持体位,尽量减少病人的痛苦。

  5、病人入院后应及时通知负责医师检查病人,及时执行医嘱,制定整体护理计划。

  6、对违反上述流程造成后果者,医院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出院制度及流程:

  1、患者出院,须由主管医师下达出院医嘱,经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同意,方可办理出院手续。办理出院手续可在下达医嘱的当天或第二天办理。

  2、患者出院前,由责任护士及主管医师告知出院后注意事项,包括:目前的病情;药物的剂量、作用、副作用;饮食;活动;复诊时间;预约等。

  3、病员出院时,应交清公物,办理医疗费用结算手续并领取出院带药后方能出院。在办理出院手续时患者要认真核对清单,发现问题及时与护士联系解决。

  4、责任护士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护理等各方面的意见及建议,并协助整理物品。

  5、对违反上述流程造成后果者,医院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转科制度及流程:

  1、病人因病情需要转科,须经主管医生开出病人转科医嘱。

  2、责任护士根据医嘱与转入科室联系,完成本病区应实施的诊疗护理措施及护理文件书写,并通知病人/家属做好转科准备。

  3、办公护士核对长期、临时医嘱,结算病人在本病区所用的药物及治疗费用,注销各种诊疗卡(床头卡、治疗卡、给药卡等)

  4、责任护士征求病人对本科室的工作意见,并协助病人整理物品,清点被服,携带病历、药物护送病人至转入病区。

  5、责任护士与转入科室的护士交接病历及药物,待转入科室接收病历并安置好病人,双方在床边交接病人的病情及护理情况后方可离开。

  6、对违反上述流程造成后果者,医院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转院制度及流程:

  1、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无法诊治的病人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由主管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和科主任同意,必要时上报医务科或总值班,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2、转院时须同时办好费用结算,有关手续与出院相同。

  3、转院必须严格掌握指征,转送途中有加重病情导致生命危险者,应暂留院处理,待病稳定后转院。重症病人转院,病人家属及单位应解决好有关护送问题,必要时应由所在科室派医护人员护送,并与被转医院有关人员做好患者病情及病历资料交接手续。

  4、转院时由住院医师写好详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去,也可按照相关规定复印带走部分病历资料,不得将原始病历带走。

  5、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院的病人,由其本人、家属或单位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相关事宜应请患者及其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

  6、对违反上述流程造成后果者,医院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留观、入院、出院、转科、转院制度 2

  一、入院制度和服务流程:

  (一)各有关部门(医务科、护理科、住院部、门诊部、急诊科及各临床科室等)医务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符合收治标准的患者能够尽快入院治疗。

  (二)各临床科室应根据各专业疾病的特点收治患者入院。在患者入院、转科或转院前,需有与病史和体格检查所提示的辅助于诊断的各类化验和影像学检查。

  (三)对符合本科室收治标准的患者,具有本院执业医师执照的医师才能签发入院证明。入院证明应注明初步诊断,并告知患者及家属初步的诊治计划、治疗结果等信息,帮助患者及家属做出住院与否的决定。

  (四)普通患者入院可采取直接住院、协调护理单元住院、加床住院、预约住院方式,医师并提前告知患者住院的方式。

  (五)对急诊或有紧急需求的患者,优先诊治,优先入院。任何科室不得拒收此类病人。

  (六)患者入院前需要交纳预交款,对病情不稳定需要抢救的患者,必须先进行抢救,后补款。

  (七)医院员工应关注那些在就医过程中存在困难的患者,如年老体弱者、残疾人、语言交流障碍和听力受损的患者,提供轮椅、翻译等帮助。

  (八)患者办理入院手续后,应尽快到相应病区入住;如未入住,在院外发生的一切意外,由患者及家属承担责任。患者住院期间不得请假离院。

  二、转科服务制度和流程:

  (一)住院患者所患疾病,涉及其他专业科室范围,应当邀请有关科室会诊。被邀科室前来会诊引同意转科后,主管医师应向科主任汇报,同意后方可办理转科手续。

  (二)主管医师应向转入科室联系床位及确定转出时间。

  (三)主管医师要仔细检查,完善患者在本科住院阶段中的所有诊疗工作,规范书写转出记录,开具转科医嘱。

  (四)主管医师应向患者、家属交待病情,将本科的诊断以及治疗情况概要地说明,并着重说明转科的原因、目的和必要。解除患者的顾虑,使其能安心地转入新的科室,接受治疗。

  (五)转出病区时,由本病区工作人员陪送到转入科室病区,并向转入科室病区值班医护人员交接,保证治疗的延续性。(六)转入科室病区医护人员应及时诊查患者、下达医嘱并书写转入记录。

  三、出院服务制度和流程:

  (一)患者出院应由主治医师以上(包括主治医师)在评估患者健康状况、治疗情况基础上,按照本科的具体要求决定。主管医师在评估病人需求的基础上,根据病人的需要制定相应的出院计划,必要时鼓励患者及家属一起参与。

  (二)制定出院计划后,主管医师应提前向患者或家属告知,包括拟定出院时间、出院带药、合适的交通工具、出院后去向等。

  (三)医师、护士应根据病情为出院患者提供必要的服药指导、营养指导、康复训练指导、生活或工作中的.注意事项等信息服务。

  (四)医师应向每一位出院患者提供出院记录的副本。依患者需要,还应开具诊断证明等医疗文书。

  (五)患者出院当天,医师下达出院医嘱,并与护士协调出院过程,联系提供必需的服务,根据患者病情帮助其选择合适交通工具,让患者安全地出院。

  (六)病情不宜出院而患者或家属要求自动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充分说明继续治疗的重要性及自动出院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如劝阻无效,应报请副主任医师以上(含副主任医师)批准,由患者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相关知情同意文书后办理出院手续,方可离院。如患方拒绝签名,医师在病程记录中写明知情同意告知情况及患方拒绝签字的情况,请在场的第三方证人(如另外一名医师或护士)签名并留下联系方式,书写者签名。

  (七)医师通知出院而拒绝出院者,应积极劝导并向患方发出《出院通知书》,必要时报告医务部、保卫部和患者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共同协助做好出院工作。

  (八)随访及复诊预约制度

  1、随访对象:出院后需院外继续治疗、康复和定期复诊的患者均在随访范围内。

  2、随访方式:包括电话随访、接受咨询、上门随诊、书信联系等。

  3、随访时问:应根据患者病情和治疗需要具体制定。

  4、随访内容:包括了解患者出院后的治疗效果、病情变化和恢复情况,指导患者如何用药、如何康复、何时回院复诊、病情变化后的处置意见等专业技术性指导等。

  5、负责随访的医务人员由科主任、护士长和患者住院期间的主管医师负责。首次随访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其后由主管医师负责,并根据随访情况决定是否与上级医师、科主任一起随访。随访情况由主管医师按要求填写在《出院病人随访登记本》上。

  6、出院患者的首次复诊预约应由主管医师在患者出院时完成。患者复诊时由门诊医师根据患者病情进行下一次复诊预约,保证治疗的连续性。

  7、科主任应对出院患者随访和复诊预约情况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对没有按要求进行随访的医务人员进行督促。医务部、护理部对各临床科室的出院患者随访情况定期检查督导,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促进随访预约管理工作持续改进。

  四、转院服务制度和流程:

  (一)限于本院技术设备条件,不能满足患者诊治需求的,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部报请分管院长批准(本院职工需保健科同意,门诊患者须经门诊部主任报请分管院长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急性传染病、麻风病、精神病不得转外省治疗,需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转入指定医疗机构。

  (二)如患者病情危重,途中可能出现病情加重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

  (三)转院前应完善各种病历资料。住院患者应当办理出院手续。

  (四)病情较重患者转院时应安排医护人员陪护。患者转院时,应同时携带病历摘要。

  五、急诊留观服务制度和流程:

  (一)不符合住院条件、但病情尚需急诊观察的患者,需有急诊值班医师或门诊医师的医嘱,方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留观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2小时。

  (二)办理留观时应提供患者真实姓名、年龄、性别、费用类别(医保、自费),及时交纳费用。医保患者严格履行医保相应流程。

  (三)急诊值班医师和护士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及时治疗,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必要情况应书面记录。急诊值班医师早晚各查房一次,随时查看危重患者,及时修订诊疗计划,按规定格式及时限书写病历,记录病情(包括辅助检查)、处理经过等,必要时请相关专业会诊。急诊科值班护士应主动巡视患者,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反映情况。

  (四)值班医师详细了解患者病情,征求患者或家属对诊疗方案的意见,并签署相关知情同意书或于病历中签字确认。

  (五)严格执行留观病人登记制度,记录要全面、详细、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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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入院制度

  一病人住院持门诊、急诊医师签署的住院证、本人身份证、医疗保险证、医疗保险卡到入院处办理住院手续。急、重、危病人优先收治,无床时护士应加床收治,不得拒收或推诿。

  二入院处办理入院手续时,对再次入院患者应明确上次住院费用是否结算完毕。

  三凡办理入院手续的病人应于当日入科,对未发生费用的`患者予以“取消入院”;对已发生费用的患者按出院办理。

  四危重病人入院时,应由医护人员用平车推送至病房,并于病区医护人员进行床旁病情交接;对行走不便的病人应主动搀扶、护送至病房。

  五病区护士对入院病人应热情接待,测量体温、脉搏、血压,详细介绍住院规则和病区环境,准备好住院病历,并于5分钟内通知医师进行检诊处理,同时将有关资料输入计算机。

  二、出院制度

  一病人出院须经主治医师或科主任同意,并交代注意事项。 二病人出院需于出院前1日预约出院,如特殊情况需当日出院者,应请科主任批示后方可执行。

  三出院前,办公室护士按规定注销一切治疗、护理,核算住院各项处置治疗项目,认真核查收费项目,避免漏收或多收。

  四病情不宜出院,而病人要求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如说服无效应报告科主任或医务科,并由病人本人或家属在病历上签署“自动出院”并签名。应出院而不愿出院者,要耐心做工作,必要时通知其所在单位共同做工作。

  五病人用过的物品要及时换洗消毒。病人出院前应做好健康教育、征询病人意见。

  三、转科制度

  一病人转科须经转入科会诊同意。由转出科室医师下达转科医嘱,办公室护士按规定整理病历,注销各种治疗、护理、登记卡、床头牌。

  二转科病人,必须在完成转科手续后,方可将病人送往所转科室。

  三转出科室须派人陪送病人到转入科室,并向值班人员交清病历资料和病人情况。

  四、转院制度

  一病人转院,应由科主任同意,上报医务科批准。征得转入医院同意,病情允许者,方可转院,并按出院办理手续。

  二病人转院时,可带病历摘要,如因治疗需要可按规定复印相关客观资料。

  三病情较重的病人转院时,应派人护送,并带急救药品器材,途中有危险者不得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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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凡住院病人因病情需要转科者,经转出科主任批准,转入科会诊同意,并在会诊申请单上签署意见,转出科与转入科联系好床位,并办好有关手续后方可转科。

  2、转入科对需转入病人应优先安排,及时转科。如急危重病人,转入科应尽快解决床位;如转科过程中有导致生命危险的可能,则应待病情稳定后,由转出科医师陪送至转入科,必要时由转出科、转入科医师互相配合协助转科。

  3、转科前经治医师开出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由护士通知住院处,并办好转科手续,按联系的时间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向值班医师、护士交代有关情况。

  4、转入科应及时诊治或抢救转科病人,按时写好接收、病程等记录。

  5、危重病人转科时,转出科医师应向转入科医师当面交交代病情。

  6、如病情涉及多个科室者,应以主要疾病相关科室为主,共同负责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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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转往他院

  1.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由经治医师提出,经科主同意方可转院,应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2.原则上应逐级转院,新农合病人需跟患者或患者家属讲明不按照规定办理逐级转院手续可能出现报销费用减少的情况。若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转院病人,病人或家属需到医务科或业务院长处办理相应的医保转院手续。

  3.转出科室应正确评估病人在转送途中的风险,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载。做好与病人或家属(监护人)的告知谈话和签字工作。如估计病人在转院途中有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病员转院时,应写出院记录或病情简介,并随病员转去。

  4.确诊或高度疑诊传染病的病人按相关规定转指定医院治疗,精神病人应转精神病院治疗。

  5.若患者或家属提出自动转院的,经治医师应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载,并由患者本人或家属在病程记录中写明“要求自动出院”字样并签名。经治医师应书面提供该病人住院期间的病历摘要。转院手续由病人家属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二、转入我院

  1.外院通过会诊要求转入我院的病人,会诊医师应对病人情况进行评估,非危急重病人,向科主任汇报,经科主任同意并落实床位后,方可转入。危急重病人必须事先向医务科或业务副院长汇报并落实床位,经批准后方可转入。会诊医师同时应对转送途中的风险进行评估,如估计病人在转院途中有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

  2.外院电话联系要求转入我院的.危重疑难病人,接受科室应事先向经科主任汇报并落实床位,经科主任批准后方可转入。

  3.对于转入病人,接收科室应安排人员予以及时接诊,必要时与转出医院的医师联系,以更多的了解病人诊疗信息。

  三、院内转科

  1.凡因病情需要转科的住院患者须经转入科室会诊同意,联系好床位后才能转科。患者转科前转出科室经治医师应下达转科医嘱,完成转科记录。转出科需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并做好交接工作。

  2.如系危重症患者,转入科室应按急诊要求尽快解决床位。如转科过程中有导致生命危险者,应待患者病情稳定后,由转出科室医护人员护送至转入科室,并与值班(或经治医师)做好床边交接工作。转入科室应及时诊治或抢救,并按时完成接班记录。

  3.转入科室应按照新入院患者接收,及时开出转科医嘱,书写转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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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转院制度

  (一)适用情形:

  1.因技术和(或)设备等支撑条件限制,不能对患者提供有效诊疗服务;

  2.因技术和(或)设备等支撑条件限制,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不能对患者生命安全提供有效保障,极有可能对患者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甚至死亡;

  3.因技术和(或)设备等支撑条件限制,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极有可能造成治疗延误或其进一步导致严重不良后果。

  (二)转院流程:

  ⑴由科室主任提出转院申请,并签字同时报告医务科。(节假日及晚夜班报医院总值班)第二天补交转院申请。

  ⑵医务科批准后报主管院长批准

  ⑶若涉及医保患者必需上报医保部备案。

  (三)患者转院处置流程:

  ①非危重患者,科室应向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授权委托人做充分知情告知、交代转院相关事宜,征得其理解并签字确认,为其办理出院手续。

  ②危重患者,在病情允许转移运送的.情况下,对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授权委托人进行充分知情告知、交代转院相关事宜,征得其理解并签字确认,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医务科安排相关科室医护人员和急救车辆护送到已联系好的医院。

  ③危重患者,如病情不稳定,需就地抢救,待病情基本稳定,再按②执行。

  二、转科制度

  (一)适用情形

  1.患者经科间会诊,其主要病情、诊断以被邀会诊科室为主;

  2.患者经院内外多学科联合会诊,其进一步诊疗需要转入其他临床科室;

  3.首诊收住科室诊治范围,以患者主要病情为最佳选择的临床科室。

  (二)转科程序

  1.请科间会诊、院内多学科联合会诊,决定转科治疗,与转入科室确定转科具体时间;

  2.主管医师向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授权委托人履行充分、有效知情告知,并征得其同意,签署转科知情同意书,告知情况记入病历;若患者及家属拒绝签字,则由主管医师在病历中注明情况后,与上级医师一同签名。

  3.转出科室主管医师开具转科医嘱、书写转科记录,进行转科登记,通知转入科室做好相关接收准备;

  4.转出科室医务人员携带病案资料,陪同患者至转入科室,危重患者转科需主管医师、护士全程护送至转入科室,与转入科室医务人员做好交接班;

  5.转入科室接收患者后,医务人员及时诊查,做好转入后病情再评估,制定适宜诊疗方案,并对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授权委托人履行相关事项知情告知,医师开具医嘱、书写接收记录,余按患者入院流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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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凡就诊三次不能确诊或治疗无效者,主诊医师应请上级医师会诊,病情复杂者可作为疑难病历提请讨论,并予以记录。如不提出会诊和讨论,延误病情或发生其他意外,追究个人和科室责任。

  二、病情复杂需请他科会诊,首诊医师应详细填写会诊单,注明会诊科室及目的。危重急诊病人,应护送并口头交班。会诊科室接到会诊通知后,应立即指派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接诊或前往会诊。

  三、病情复杂需请二科以上共同会诊时,科主任向门诊部提出,由门诊部及时组织有关科室会诊。若在夜间或节假日,由行政总值班组织有关科室会诊。

  四、会诊医师在进行会诊时,应认真负责,全面复习全部病案记录,补充询问有关病史,亲自检查病人,提出诊断及处理意见。

  五、对持有其他医疗单位会诊介绍信的患者,接诊医师要认真检查,并在会诊单上详细记录检查结果、诊断意见和治疗建议,门诊部盖章后转回原单位。

  六、严格掌握转诊制度,转外院检查治疗的病人,主诊医师应详细填写病案,注明转诊原因,经本科负责人或最高级职称医师签署意见后才能转诊,本院可进行的.检查项目,原则上不转外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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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如因病情变化须转他科或因错收科别须转科者,由科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送有关科室,征得转入科同意后方可转科。

  二、确实需要转科的病人接受科室不得借故无病床、检验资料不全或其他原因而拒绝接收。

  三、转科前,由经治医生书写转科记录小结,停止执行原有医嘱由转出科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向值班人员交待有关情况。

  四、转入科接受病人后经治医师应再次详询病史,仔细体检,熟悉原有资料,书写转入记录,开写医嘱,通知住院收费处及营养科。

  五、因我院设备和技术条件的限制,而不能诊治的病人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批准方可转院。如估计病员在转院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理,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

  六、凡我院有条件诊治的`疾病,原则上不准转诊、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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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患者需要转回原临床专业科(院)继续治疗原发病时,由医生向家属交待病人病情及途中风险,取得家属同意并签字后,方可进行转科(院)事宜。

  2、根据转科医嘱,进行转移前患者评估及各项护理准备,并通知接收科室的主管护士。

  2.1检查患者护理记录齐全,记录内容完整。

  2.2检查病人的`个人卫生:转出时病人面部、手足、会阴、皮肤清洁,无褥疮。

  2.3检查各种管道应清洁通畅,固定合理、牢固,引流袋清洁。注意插管/换管日期、时间,伤品敷料保持干燥清洁。

  2.4检查静脉穿刺部位。保持静脉输液通畅,所用药物标示清楚。

  2.5备妥病历记录、各种检查胶片、有关药品和病人的物品准备移交。

  2.6向接收科室护士介绍病人的情况:姓名、诊断、主要治疗、皮肤及各种管道情况。

  3、根据病人病情危重程度,安排医护人员陪同。

  4、转科(院)途中备好必要的抢救药物及用物。认真观察病人病情变化,保证各种管路通畅。5、到达新科室(院)后,认真与该科(院)的主管医生、护士进行床旁交接班,由交、接双方填写交接记录。

  留观、入院、出院、转科、转院制度 10

  1、因限于医院技术水平、设备条件或特殊疾病,诊治困难或不宜在本院继续治疗者,由科内讨论或科主任批准,经医务科备案,并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妥当后方可转院;双向转诊者按“双向转诊流程”执行。

  2、如患者转院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暂留院内处置,或请上级医院会诊,待病情稳定或采取相应措施,在保证途中生命安全情况下再行转院。

  3、转院者,原则上转市三医院;病情较重者转院前应先进行急救处理和做好药物及抢救器材准备,并由医护人员护送(双向转诊者由经治科室人员护送),并请接诊医生签收。

  4、转院时应办理出院手续,填写“转诊单”并登记,将病历摘要随患者转出,不得将原始病历带走,其他事宜按出院病人办理。

  5、患者住院期间出现他科病情或确诊为他科疾病,或他科疾病比本科疾病更为紧急时,经转入科医师会诊并同意接收后,应办理转科手续,经治医师写好转科记录,并陪同病人按联系时间转科,做好交接工作;接收科室不得拒绝和推诿,转入科医师应及时检查处理患者,书写转入记录。

  6、如转科病人患有两种以上不同疾病,在原有疾病尚未痊愈,而必须转入他科治疗时,转出科应在病史中对原有疾病的治疗意见交待清楚,应进行随访。

  7、患者转院/转科后病房和床单元的处理应等同于出院处理。

  8、决定转院/转科后,转出科室主管医师应先通知病人和家属,说明原因以取得配合。

  9、患者本人或其家属要求转院或转科时,应全面权衡并尽量满足其要求,如确因病情危重不能转运,要向家属详细解释、告知转院或转科途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如家属坚持转院,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应向上级医师或主任报告,并在病历中及时记录,请家属签名后方可转出。不得以任何理由强留或收治非本专业范围的危重患者。

  10、对患者本人或其家属要求转院,并要求医院安排救护车者,应告知医院将按《xx市医疗服务价格》收取“救护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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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食品留样制度08-13

留样管理制度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