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时间:2024-03-15 10:53:56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精选)

  在当下社会,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精选)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

  为进一步加强员工考勤管理,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二、考勤打指纹规定

  1、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和擅自离岗、离司。

  2、公司实行全员指纹考勤(特别工种除外,须报生产部备案),上班、下班或中途出司、回司时,应到公司考勤点进行打指纹。

  3、日班考勤:早上上班到司,员工到考勤点打指纹(上班考勤),下午下班后,员工到考勤点打指纹(下班考勤)。

  4、中班考勤:下午上班到司,员工到考勤点打指纹(上班考勤),半夜下班后,员工到考勤点打指纹(下班考勤)。

  5、夜班考勤:半夜上班到司,员工到考勤点打指纹(上班考勤),早晨下班后,员工到考勤点打指纹(下班考勤)。

  6、值班考勤(厂部值班、公司值班、车间值班、机修值班、电工值班等):当天晚上值班的人员,早上上班按正常考勤,下午下班后需考勤一次,下班时间后相隔2小时至4小时的时间段内,需再次进行考勤,作为值班考勤记录,否则将视未值班,次日早上按正常进行上班考勤。

  7、凭“出门证”正常外出办事人员考勤:

  ①、如外出地点较远、时间较长且在下班后不能回到公司的,外出时需进行一次考勤,作为外出的记录;

  ②、如早上先不到公司直接外出办事的,外出人员需提前一天办理好“出门证”交给门卫值班人员,返司时进行一次考勤;

  ③、短途外出或外出时间较短的',不再进行指纹考勤,凭证出门。

  8、生产一线员工,按公司规定经部门领导批准提前洗澡、出门的,凭“洗澡证”、“出门证”可提前考勤下班。

  9、员工上班、下班或中途离司、回司无故不打指纹的,分别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10、员工迟到、早退、中途无证离司在4小时及以上的,按旷工处理。

  三、“出门证”管理规定

  1、因公外出人员务必办理“出门证”,凭“出门证”出门,由门卫值班人员签收、保管。

  2、“出门证”须由出门办事人员填写,填写资料:出门日期、部门、姓名、事由,提交部门(主管)领导审批。

  3、门卫值班人员在收到“出门证”时,当即在“出门证”上的“门卫值班签收”栏中签字并填写签收时间,如“出门证”为当天出门的须在出司时间栏上填写好办事人员的出司时间,办事人员回到公司时填写好回司时间,如出门时进行了指纹考勤的则不填写回司时间。

  4、门卫值班人员在收到出门日期为次日的“出门证”时,也须在签收栏上签字并填写签收时间,但不填写出司时间,由次日的门卫值班人员在办事人员到司时,在回司时间栏上填写回司时间,同时办事人员须进行指纹考勤。

  5、无“出门证”等相关审批手续外出的人员,由门卫值班人员另行记录出司、回司时间,每月汇总后报生产部或公司领导。

  6、“出门证”由门卫人员定期上交到办公室,作为员工考勤依据。

  7、生产一线员工,依据公司规定可提前洗澡、出门的工种、岗位、人员,凭部门领导批准的“洗澡证”、“出门证”,可提前洗澡或出门,“洗澡证”、“出门证”由门卫保管,定期上交到生产部。

  8、确因特别缘由无法事先办理“出门证”,应征得部门(主管领导)同意,并在回司后一个工作日内补办出门手续,否则分别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四、员工值班规定

  1、各部门负责人应支配好节假日值班人员,确保所属部门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公司依据需要支配员工值班,员工应听从值班支配,遵守值班纪律。

  2、公司夜间值班按《关于公司值班及有关规定的通知》(20xx。3。28)、《关于规范公司夜间值班管理制度的通知》(20xx。4。5)执行。

  五、员工请假审批

  1、员工请假须按《公司员工守则》有关规定,提前办理好请假手续,因特别缘由而无法提前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的(采纳电话请假等形式执行请假制度),并须在上班后当天补办好书面请假手续。员工请假条每周一由各部门、车间统一上交公司办公室,作为员工考勤依据。

  2、中高层管理人员的请假共性规定:中高层管理人员有事或休息都务必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包括节假日),请假条审批原则为谁主管谁审批。

  六、员工考勤统计

  1、指纹考勤记录由生产部牵头负责(生产部、办公室、品管中心分别负责各自管理的考勤机数据),每10天导出考勤记录一次,交各车间、部门统计或负责人核对。

  2、车间、部门依据指纹考勤记录,对本车间(部门)人员的考勤记录进行认真核对,核对无误后由统计和负责人签字确认。

  3、车间、部门对部分员工的考勤记录有遗漏、空缺的,在考勤记录表上予以注明详细缘由(如:考勤失败、公出、请假、出门等),由统计和负责人签字。

  4、各车间、部门仍正常使用“职工出勤表”,按正常的职工出勤记录,并于次月3日前上交到公司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书面考勤记录的审查、统计工作。

  5、由于员工个人缘由,导致指纹考勤失败或遗忘的,员工需第一时间向车间、部门领导说明状况,车间、部门务必记录在案;员工多次发生考勤失败的,车间(部门)准时予以指纹重新采集;员工多次发生考勤遗忘的,车间(部门)负责需提出警告,一个月内遗忘超过2次的,第3次起按缺勤处理。

  七、工作要求

  1、实行考勤制度、严厉劳动纪律,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都务必严格遵守。公司将实行不定期突击查岗方式检查员工出勤及在岗状况,由生产部牵头,会同办公室进行监督检查。督查、考核结果由生产部上报公司领导。

  2、公司副总及以上领导要带头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并督促主管(分管)部门严格执行。公司副总级领导考勤,由办公室每月导出后上报公司总经理进行考核。

  八、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下发的《员工指纹考勤管理制度》废止。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2

  第一章 工作制度

  一、工作时间

  五月一日起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十月一日起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二、打卡制度

  1、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自觉按时打卡,不得迟到、早退。

  2、打卡次数:一日四次,上午、下午上下班各一次。

  三、免打卡人员

  1、因工作性质,无法按时打卡的人员(如市场人员、工程人员),由各部门经理提出免打卡人员名单,经公司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可实行免打卡。

  2、免打卡人员仍须报考勤报表,请假及其它登记手续仍执行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章 各种假期规定

  一、病假

  1、员工看病须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前往。看病时间在半天以内的按病假处理。超过半天如无指定医院病休条,则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且半天以内的看病请假每月不超过两次,超过两次以上的部分如无指定医院病休条按事假处理。

  2、病假休息需持指定医院“疾病休假证明书”向部门经理请假,经部门经理批准,到本部门考勤员处办理登记后方可休假。若因急病(需有医院急诊证明)来不及请假的,可委托他人或电话请假,事后补交医院证明书。

  二、事假

  1、职工因个人事务请假,按事假处理。请事假需事先填写请假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到本部门考勤员处办理请假登记后方可休假。

  2、特殊情况(本人或家人重病住院)来不及事先请假的,事后必须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假满后应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销假。未销假又未为办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三、婚、丧假

  1、员工结婚可请婚假,一般婚假为三天,符合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条件的婚假为七天。婚假必须在结婚年度内安排使用,可与休假或事假合并使用。

  2、员工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死亡,可请丧假三天,另给适当路程假。丧假应在丧亡之日左右一个月内使用。

  3、员工请婚、丧假,可以按常规先办理请假手续,然后在销假时凭结婚证明或死亡证明予以确认,凡无证明者一律按事假处理。

  四、产假

  1、在华为公司工作满两年以后怀孕、生育的女职工享受以下待遇:

  产假为九十天。根据医院证明,难产或剖腹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一孩增加产假十五天。

  怀孕期间:每月给予一天孕期检查假。

  哺乳时间:有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个工作日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每个工作日的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2、对于有生育指标的女职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证明,可休假十五天;三个月以上流产的,可休假四十二天,按病假的规定执行。对于没有生育指标的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证明,可按上述规定休假,休假期间待遇按事假处理。

  3、女职工产假结束以后,如需要续假的,一律按事假处理,但事假最多不得超过三个月,超过三个月以上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五、计划生育假

  职工接受节育手术者,经医务部门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休假,休假期间原待遇不变。

  1、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3天。

  2、经计划生育部门批准取宫内节育器的,休息1天。

  3、输精管结扎的,休息7天;输卵管结扎的.,休息21天。

  六、汽车司机年审假

  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汽车司机每年给予三天的年审假,用于办理其本人驾驶执照的年审,外省司机给予适当路程假,但年审假最多不得超过7天。

  七、休假

  1、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职工均可享受年度有薪假一次,假期为12天(指净占工作时间,假期中如含节假日的,可以按公司规定的休息日增加实际假期天数)。

  2、休假必须连续使用,如因工作原因无法安排连续休假者,经部门经理批准,可以分两次使用,但不得多于两次。

  3、计算休假的考核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凡进入公司工作满一年的职工,均可享受年休假12天(指净占工作时间);工作未满一年的职工,从进入公司之日起,每工作满一个月,休假一天。

  4、凡在休假考核年度内,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者旷工累计超过3天者,则取消休假资格。

  5、凡具有休假资格因公司工作需要而放弃休假的员工,公司另外发给放弃休假等额工作,其计算公式为:放弃休假天数放弃休假工资额=×月度标准工资30

  注:月度标准工资是指放弃休假员工本人在发放休假工资年度元月份的标准工资。

  6、为便于管理,员工休假时间由公司统一安排在每年的春节期间。放弃休假工资的发放时间为每年的4月份。

  7、休假工资的发放办法是由部门经理提供放弃休假人员名单,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发放。

  八、工伤

  1、员工因工负伤休息,亦需持医院“疾病休假证明书”,并经部门经理批准、考勤员登记后方可休息(特殊情况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2、由个人原因造成的工伤,只须医院证明及部门经理批准即可按病假处理。

  3、由他人原因造成的工伤,必须填写“工伤报告”并经部门经理签字,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后上报总经理批准,才能按工伤处理(一切待遇不变),并将休假全部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3

  为严格公司劳动纪律,保障工作秩序顺畅,形成良好工作作风,针对公司本部各部门、各分部、不同工作性质和方式,力求做到既有严肃认真,又有灵活实际、有章可循的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全体本部员工(库管除外)统一采用指纹考勤,各分部员工采用电话考勤;

  2.签到实行每天两次签到制度,按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班(09:00)为签到,下班(17:30)为签退。员工要遵守工作时间,上下班按时考勤,各分部员工或出差人员需按时向总部考勤管理人员报告考勤情况。

  二、考勤制度

  1.公司员工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并按规定考勤。不得无故迟到、脱岗、早退、旷工。

  2.员工比规定的上班时间迟到或早退1-10分钟的,处罚5元/次;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15分钟以内的,处罚10元/次;迟到或早退15-30分钟以上的,处罚20元/次。

  3.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处理;连续迟到或早退三次,第三次迟到或早退按旷工处理。

  4.员工每旷工半天,处罚50元/次;旷工一天,处罚100元/次;旷工两天,处罚300元/次;连续旷工三天或三天以上的.,作出开除处理。所有被开除的员工工资必须留待下一月的发工资日方可领取。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

  (1)正常工作日不在岗者,以旷工论

  (2)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

  (3)上班时间脱岗、擅离职守者,以旷工论;

  (4)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或批准假期已满而未申请续假而不到岗者;

  (5)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6)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7)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

  5.每名员工每月有一次迟到或早退1-5分钟内不给予罚款的机会(但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说明并由部门主管签字后交行政部存档),每年不得超过三次,每超过一次按原处理办法的三倍执行。

  6.因公外出者,应提前填写外出登记表。如遇紧急情况未登记者,回公司后应及时登记并向主管领导以书面形式说明外出原因,否则按旷工处理。

  7.因公出差的人员,应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如需驾车须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成行。并交行政部备案作为考勤依据,因特殊原因未及时填写出差申请的,在到岗后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未补办者按旷工处理,行政部将根据出差申请不定时抽查。

  8.如遇考勤机故障致使本人不能按时打卡,请在行政部填写《补签到申请单》。因公务或忘记打卡的员工必须于次日午餐前登记,交行政部予以确认。

  9.各分部每日主动报告总部行政部实际出勤情况,行政部不定期进行抽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将按公司相关制度处罚各分部考勤报告人员及该出勤异常员工。

  10.库房员工实行综合工作制,不参加考勤但必须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休假、请假制度

  1.总部和各分部业务、财务、行政人员每月可享有4天公休,根据工作安排实行轮休,原则上当月未能休假的不得累计至下月份;

  2.全体员工享有以下带薪假期(不影响全勤):

  (1)带薪病假(2天),须出具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

  (2)婚假(5天),须按《婚姻法》规定,双方均已到结婚年龄,将结婚证原件交至行政部查验并复印存档;

  (3)带薪丧假(3天),丧者为员工的直系亲属,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需当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出据死亡证明。

  3.病假:无特殊情况,当月累计超过10天者或年累计超过60天者公司考虑解除劳动关系。3天以内(含3天)由主管领导审批生效,3天以上由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生效。事后须补办手续即医院证明。

  4.事假:为不带薪假,无特殊情况,当月累计超过5天者或年累计超过30天者公司考虑解除劳动关系。请假时间超过1周的,无特殊情况不予审批。

  5.每月事假不得超过三次,超过三次算旷工,周例会或月例会时间不予请事假。

  四、执行日期

  本制度从20xx年6月1日起实施。员工违规主管领导及时指出,并开具员工处罚单。

  五、条款释义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解释权归公司总部行政部。

  附:

  考勤机考勤使用注意事项

  1.签到及签退时,手指平压于指纹考勤机的指纹采集窗口上,指纹纹心尽量对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倾斜或放在指纹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纹采集头上,并且覆盖尽可能大的面积。不要垂直点击指纹在指纹采集头上;不要快速的敲击手指;也不要滑动手指。指纹输入结束后,出现语音提示“验证成功”为成功验证指纹。

  2.若手指皮肤干燥无法输入有效指纹,可用力摩擦手指与手掌,因为摩擦可以产生油脂,或可采用哈气等办法,适当湿润手指。

  3.每位员工在采集指纹时都采集的两个手指,当其中一个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及时输入成功时,可采用另一只手指考勤。

  4.若不管理怎样都无法正常验证,无法采集指纹,可以通知本厂考勤员。

  5.为节省电量及延长指纹考勤机使用时间,连续30分钟无人使用时指纹考勤机将自动处于休眠状态,但不影响正常使用。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4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1.1为了确保出勤的准确统计,维持总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各职能部门及下属企业网点。

  2、考勤方式及对象

  2.1总公司及下属企业网点均使用打卡机进行出退考勤。

  2.2总公司副总级以下员工为考勤对象。总公司副总经理级(含)以上员工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总公司副总经理级以下员工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

  2.3市场业务人员在总公司上班应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员凭《因公出差申报单》记录考勤。

  3、工作时间

  总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总公司的某些特殊岗位及下属企业网点可依据工作特点、工作岗位性质调整上班时间和休息时间,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并备案。

  4、打卡管理

  4.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经发现即予以记大过处分,再次发现即予以开除。

  4.2人力资源部负责考勤制度的执行与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结果直接与工资挂勾。

  4.3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记录,违者扣薪50元/次。

  4.4员工在打卡时,应自觉遵守秩序,打卡完毕将卡依位插入本部门区域,不得乱放。

  4.5因卡钟出现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力资源部登记上下班时间。

  4.6因公出差若预计会影响正常打卡者,须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经规定的审批人审批后,由本部门内勤人员于每周五下午交至人力资源部,作为考勤的依据。如因特急事而无法预先填单者,可事先电话知会人力资源部,待出差返回后及时补卡。补卡时间为每周五下午。

  4.7每月25日,各部门内勤人员到人力资源部领取考勤卡,按员工工号填写下月考勤卡,于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门区域。每月于1号将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资源部,并附考勤原始报表。

  4.8在市内办理公务不能按时打卡或已按时上、下班但忘记打卡者,须在次日填写《出勤解释单》,总公司经理级以下员工由本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审核,人力资源部批准;总公司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主管副总初核,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下属企业网点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人力资源部审核,下属企业网点经理批准。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作缺勤处理。

  4.9因公外出当天不能返回的为出差。出差人员须提前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一式两份,总公司经理级以下员工由本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审核,人力资源部批准;总公司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主管副总初核,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总公司副总级(含)以上员工及下属企业网点经理由人力资源部初核,总经理审核批准。下属企业网点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人力资源部审核,下属企业网点经理批准。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作缺勤处理。

  5、请假流程

  5.1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并在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未在人力资源部备案的请假无效,强行请假作旷工处理。

  5.2总公司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复核,人力资源部批准;总公司经理级以上员工请假三天以上由主管副总初核,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并交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5.3总公司副总级(含)以上员工及下属企业网点经理请假报人力资源中部审核,总经理复核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

  5.4下属企业网点员工请假由部门经理初核,人力资源部审核,下属企业网点经理批准。并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5.5员工请产假必须提前三十天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并附医院或当地政府相关证明。

  5.6.凡请假员工,假期未满上班或超假必须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未办理销假手续者假期内上班不计工资,超假但未办理续假手续者以旷工论。

  6、缺勤处理

  6.1迟到、早退者,5分钟以内每次扣薪5元,15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15元,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30元。每个季度考勤有迟到、早退记录,将不能获得年度的奖励资格。

  6.2当月忘记打卡超过一次(含)以上,没有合理理由的;迟到或早退30分钟(含)以上的;没有事先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以旷工论。

  6.3无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旷工处理,当日旷工0.5-2小时以内的计半天旷工,2-4小时以内的计全天旷工。旷工扣当天工资总数并进行相关的行政处罚,旷工一天扣薪100元,旷工二天扣薪200元,依此类推。连续旷工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达四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计发当月工资,不做任何经济补偿。

  7、加班管理

  7.1公司提倡高效运作,员工的本职工作应于正常上班时间内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7.2实际加班时间应与考勤纪录相符,加班工资计算以考勤纪录为准。如有加班考勤纪录而实际并未加班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扣薪50―100元的'处罚。

  7.3员工加班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请,详细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未经批准而擅自加班的,公司不予计算加班费。如加班时间与所填报时间不符的,部门经理需在次日上午补填《加班申请单》,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7.4如确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并经过相关领导审批的,可计为加班:

  7.4.1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内,公司因为生产、业务等原因要求员工加班的。

  7.4.2必须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进行物资盘点、对帐或不影响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召开会议的。

  7.4.3由于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灾害,为避免公司财物遭受损失而进行抢救的。

  7.4.4突发性、不属于正常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而必须通过延时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完成工作的。

  7.5下列情况不属于加班:

  7.5.1总公司及下属企业网点经理级(含)以上员工(除司机)在星期日、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延时工作时间。

  7.5.2凡属正常工作范围之内,但因个人工作效率必须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继续上班的。

  7.5.3因工作需要出席社交场合的。

  7.5.4因公出差期间。

  7.5.5市场销售人员的业务时间。

  7.6加班工资计算

  7.6.1总公司及下属企业网点经理级以下员工在正常上班时间外(非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150%的基本工资。

  7.6.2总公司及下属企业网点员工在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200%的基本工资。

  7.6.3总公司及下属企业网点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300%的基本工资。

  7.6.4加班时间不足30分钟者不予计算加班费.

  8、其他

  8.1本制度解释权归总公司人力资源部。

  8.2本制度应与相关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实施。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5

  一、目的

  为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加强考勤管理,让企业员工具备最基本的员工素质,结合公司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定考勤管理制度。旨在帮助员工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同时为公司科学调度人员、合理配置资源及员工奖惩、晋升等提供科学依据。

  二、适用范围

  新疆多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三、工作时间

  1. 夏令时,上班时间为10:00,10:10晨会,下班时间为20:00

  2. 冬令时,上班时间为10:00,10:05晨会,下班时间为19:30

  考勤与早会10分钟时间员工须做好一切上岗前准备,早会后立即进入各自岗位的状态,若继续进行与作业无关的事情者,按迟到进行扣分。

  四、程序内容

  1.、员工每天上下班时需先指纹签到,签到时应按考勤机提示进行考勤,听到?“谢谢”后打卡成功:若听到“”请重新按手指“时,应重新刷指纹。

  2、未参加早会者应填写“未按时早会说明书”说明原因并由部门主管签字批准,交办公室备案,否则按缺勤处理。

  3、因外出任务不能按时打卡早会者,因提前告知领导做好考勤记录,否则按缺勤处理。

  4、因指纹签到机出现故障而不能正常考勤,由办公室登记上下班时间。

  5、员工正常休息时间为每月4天。以先后顺序为准,如超过2人,或需要调换休息时间,由员工自行协商并上报领导。

  6、由于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而迟到者,情况特殊可不记迟到。

  7、全勤奖:一个月无迟到,早退,请假,每人每月奖励50元,以签到和宣誓为准。

  8、员工连续三天缺勤,未告知上级原因,未办理请假手续者,视为员工自行离职。

  五、迟到细则:

  1、 迟到一次扣1分即10元(10:00打卡,10:10早会);

  2、 迟到30分钟以上,以早合时间为准,扣除2分即20元; 迟到超过一小时以上的扣3分即30元; 11:00点以后到岗的,扣5分即50元; 单月累计迟到超3次(含)以上,除按以上方式正常考核后,同时额外扣5分纪律分即50元。

  3、 单月累计迟到超六6次(含)以上,除按以上方式正常考核后,同时额外扣10分纪律分即100元。

  4、 单月累计迟到超9次(含)以上,除按以上方式正常考核后,同时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六、旷工处罚制度:

  1、 未经请假,并未电话通知或转告公司领导原因,缺勤半天以上即视为旷工。

  2、 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因各种原因须外出任务或作业时,应办理外出手续,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达两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3、 以上旷工行为按责任人当月日双倍工资处罚。

  七、请假的相关规定制度:

  1、 事假须提前一天办妥请假手续,由部门主管胡立明凭本人在事假单说明的实际情况进行批准,如请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影响公司业务和正常运营者,公司有权不准假或缩短、暂缓请假。

  2、 员工事假天数原则上半年不得超过15天,月累计不得超过2天。如特殊原因须超出上述假期时限的,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否则视为旷工。员工事假期间按事假时间扣除薪资,以本人当月工资为准。

  八、 病假的相关的规定制度:

  病假个人须提供病假单日的门诊病例或医疗证明,病假前均需报部门主管批准。相关病例证明须在病假结束后2个工作日后移交考勤主管。

  九、其他:

  1、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人事行政部。

  2、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3、 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严格执行,望作为企业员工认真遵守。

  新疆多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人事部制(执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6

  1、员工因私人事务须作请假处理的,应填写《员工请假单》及《考勤特别状况说明》根据规定的.请假流程呈批,并应于休假前一个工作日下班前交存综合部。未按规定报批报备而擅自休假的,一律根据旷工(职)处理;

  2、事假期间每日/每小时工资将从应发工资中予以扣除;

  3、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状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需在外出办理业务前向部门主管(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缘由及返回公司的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觉,即根据旷工(职)处理;

  4、员工每年累积事假不得超过12天,超过12天的一律以旷工(职)论。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7

  第一条为了公司治理标准化、制度化,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结合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公司全部员工都要考勤。

  第三条冬季上班时间是8:00~12:00。2:00~6:00,夏季上班时间是8:00~11:30。2:30~6:00,详细以公司通知为准。

  第四条上下班实行签到制,办公室人员在综合部签到,市场部人员和工程人员在现场签到,签到由本人自签,代签视为无效,各部门必需仔细管好签到记录,综合部监视检查签到状况。

  第五条上班时间不按时到岗位的为迟到,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为早退,工作日不上班又没有请假的为旷工,考勤以签到薄签到时间为准,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为事假。

  第六条负责考勤治理的人员要严厉考勤纪律,实事求是,仔细负责,不得徇私弊、弄虚作假。

  第七条职工请事假,须至少提前一天向部长报请,五天以内(包括五天)由部长批准,五天以上由经理审批。请假期间,遇有休息日、法定节日不另给假,统一按事假计算,事假期间不计工资。

  第八条迟到非常钟以内扣五元,三非常钟以内扣二十元。

  第九条职工因工负伤,需要休息者,部门在五天内出据工伤事故报告报公司备案,由经理审批,享受工伤待遇。

  第十条凡因婚、丧、探亲、生育及其他特别缘由需要离开岗位的,必需事先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离开岗位,否则视为旷工。

  第十一条职工休假期满准时到部门销假,开头正常工作,如有特别缘由不能按时返回工作的,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不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第十二条临时工工资以天计,做满一个月享受两天休息,临时工旷工一天扣一天工资,每月旷工累计三天除名。正式工旷工一天除扣除当日工资外,取消月度奖,连续请假三天以上者取消当月月度奖,年终奖相应下浮,全勤奖也相应下浮,一个月连续旷工超过十五日,按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部门月底汇总当月考勤,将考勤结果上报出纳,不得徇私弊,弄虚作假,公司于每月5日发给员工上一个月的工资,并按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

  第十四条职工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国家法定节假日薪资及津贴照付,法定节日加班的工资计算遵守劳动法规定。

  第十五条公司原则上担心排加班,因生产和工作上任务紧需要加班的,一般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按单日工资补发。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宣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8

  一、考勤管理是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计发工资劳保福利的主要依据,各级人员都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二、公司的考勤管理由办公室负责,保安部协助。各部门的考勤由专人负责。

  三、各部门应在每月初1号、2号两日内将上月考勤结果汇报到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确认后当天内转财务部门,用以计发工资。

  四、请假

  1、员工遇事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该事先请假。如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口信等方式请假。如果假期不够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2、一般员工请假在半天内的`,口头即可。半天以上的,需手写请假条报上级审批方可。续假回来的要补写请假条。事假期间一般不发工资。

  3、因病或因公受伤,凭合同医院病休证明,准病假。非合同医院的病休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也可给予病假。

  4、到医院看病,给假半天,记“看病”考勤,不影响工资,超过半天记事假考勤。

  五.公司员工在法定节日(元旦、五一、十一、春节)加班,按本人日工资的200%计发加班工资。

  六、旷工处理

  1、以旷工论处的情况

  (1)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

  (2)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4)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5)迟到和早退超过半小时的

  (6)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的缺勤。

  2、旷工扣发相应工资。

  3、经常旷工的,通报批评,直至除名。

  出差管理制度

  一、出差,必须经主管领导及有关经理同意;其他人员出才,必须经主管经理批准。

  二、出差要填写出差申请表“出差申请报告表”该表经审查批准后,交办公室留存。凭出差报告表,填写借款单,并经公司领导签批后到财务室办理借款手续。

  三、应遵守的事项

  1、必须按计划前往目的地,无特殊原因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有变动需事先请示并获批准。

  2、坐车或开车必须按正常路线,不得无故绕道。出差途中,因私事绕道者,需事先由领导批准,其绕道部分费用由本人承担。

  3、乘坐飞机人员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领导特许后方可乘坐飞机。

  4、出差者应主动动用当地座机电话向公司汇报和请示(境外出差不同)。

  四、出差过程中招待客户及给客户购物送礼,要电话请示公司领导,同意费用限额后方可实行。事后要索取发票。无法索取发票的回来后要说明清楚,并要有依据。

  五、住宿时(宝库过夜和午休):

  1、一般员工不得超过当地二星级酒店。

  2、经理级人员不得超过当地三星级酒店。

  3、公司主要领导可以住公司在当地的协议酒店。没有协议酒店的,视业务与公关需要,可以住当地四、五星级酒店。

  4、随行的公司及客户,应当住当地协议酒店,没有协议酒店的,可以住四、五星级酒店。

  5、公司人员,可以与客户住同一酒店,但要主动住低价或经济型房间。

  6、公司人员投宿于亲友家时,公司支付50%的住宿费。

  六、出差补贴实行包干,补贴内容主要是指饮食、电话费和杂费等。

  七、除因公务、疾病或以为灾害需经公司允许延时外,不得借故延长出差期,否则不予报销旅费,并依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八、出差中不允许进行私人旅行。在不得已情况下,如欲进行私人旅行,需得到公司的批准。公私混合出差时,公司只报销公务部分的差旅费。

  私人旅行日数应从本制度中的出差日期数中扣除。

  九、出差回来上班后4天内想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报者,如无特殊理由,按动用公款处理,财务室有责任检查。报销前须由总经理审核签字。原借款未报帐时,一般不再办新借款。

  十、境外出差参照上述办法(慎用电话),各种票据要折算当时人民币牌价记帐报销。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9

  第一条

  为有效治理建设工程土方运输撒漏,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依据《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100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主要干线、里巷道路从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等工程建设活动的相关责任单位必须遵守本细则规定。

  第三条

  建设单位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文明施工质量标准,采取必要措施,加强施工现场和周边环境的文明施工管理。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防治土方运输撒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系指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按规定存入的防治土方运输撒漏污染路面的费用。

  第五条

  保证金实行工程项目存储制。施工单位在土方施工开始前7个工作日内将50万元保证金一次性存入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建设银行专用账户,同时提交土方运输申请手续,递交《建设工程防治土方运输撒漏承诺书》(详见附件1)和《建设工程工程土运输计划表》(详见附件2)。

  第六条

  按区域管理原则,各工程项目保证金存入手续到工程所在地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办理。地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保证金存入手续到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站办理(地址:河西区梅江地区友谊南路与珠江道交口涟水园10号楼)。

  第七条

  市、区(县)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按文明施工有关标准对申请单位防治土方运输污染的措施进行验收。凡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土方运输施工。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责成项目总包单位和土方承运单位加强土方运输管理,严格按照《建设工程防治土方运输撒漏承诺书》确定的运输时间和行驶路线组织土方运输,设置巡视车和清扫人员,发生土方撒漏应及时清扫,并用水清洗干净,保持道路清洁。

  第九条

  工程项目土方运输完毕后,由建设单位向办理保证金存入机构申请保证金返还手续。经验收合格的',全额返还保证金。

  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站负责对各区(县)防治土方运输撒漏验收工作的监督管理,并负责地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各区(县)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建设工程防治土方运输撒漏的验收工作。

  第十条

  市、区(县)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按以下规定扣除保证金。

  1、未使用密闭装置车辆运输工程土方及建筑渣土的,扣留保证金的20%;

  2、因撒漏未及时清理造成污染的,扣留保证金的20%;

  3、在环境管理责任区范围内工程土方未实施苫盖,地面未实施洒水除尘的,扣留保证金的20%;

  4、清运土方造成扬尘的,扣留保证金的20%;

  5、对前四项同时发生或单项重复发生的全额扣留保证金。

  第十一条

  保证金扣除部分,作为应急清扫道路、配备清扫人员和应急车辆产生的相关费用及奖励文明运输土方的施工现场。

  第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1:建设工程防治土方运输撒漏承诺书

  附件2:建设工程工程土运输计划表

  附件1:建设工程防治土方运输撒漏承诺书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0

  按照行为规范的要求,对违反规定的保安人员,为达到以惩为戒的目的,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10-20元。并对违反以下规定两次的,除罚款以外,给予警告一次。

   1、迟到早退在半个小时以内的;

  2、对保安人员仪表形象的要求(如发蓄、蓄须,染发等);

  3、执勤时不着保安服装或着装不整(包括服装不清洁);

  4、执勤时看书报等刊物,收听录音机及做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

  5、私自拨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或将电话借与他人使用;

  6、执勤时私自待客或容留非执勤人员;

  7、不服从领导安排,不按时换岗,违反工作规定;

  8、工作态度不认真、散慢,执勤中相互打闹;

  9、违反行内规范的其它情形,且情节较轻的。

  对违反行为规范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50一100元,并给予警告一次。

  1、擅自脱岗、串岗、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上岗前饮用含有酒精类饮品;

  3、因工作失职,客户提出意见或不满的;

  4、未经允许,私自与他人串班或离开岗位者;

  5、不按时参加集体会议或集体活动者;

  6、违反行为规范的其它情形且情节较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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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处罚的相关规定

  (九)、公司员工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全文

  (十)、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全文解读

  对严重违反行为规范的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规定予以辞退。

  1、一个月内受到三次警告处罚者;

  2、执勤时睡觉及擅自脱岗造成严重后果者;

  3、工作时间饮酒或饮用含有酒精类饮品者;

  4、私自动用客户物品或车辆的,对造成损失的,后果自负;

  5、不服从管理,自行其事,顶撞辱骂领导者;

  6、利用职权私自收受客户钱、物者;

  7、执勤时与宾客发生严重冲突、斗殴,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者;

  8、执勤时聚众饮酒、斗殴,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者;

  9、私自旷工两天以上者;

  10、违反行为规范的其它情形,且情节严重的。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1

  一、总则

  1、公司执行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时的工作制度。

  2、考勤时间为:每天上午7:30分或(冬季8:00前)、下午13:00前、17:30(冬季17:00)后。特殊岗位工作可根据工作性质调整工作时间,经部门、主管及总经理批准后,报公司办公室备案。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不应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每位员工都应自觉遵守早午晚三次的考勤制度,由办公室行政专员负责监督审核,并于每月5号将考勤纪录打印出,形成出勤表交于财务部。

  3、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严禁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各部门组织员工活动,须经总经理批准。

  4、员工应遵守统一规定,按时上、下班,不得随意迟到、早退或旷工。员工享受国家和公司规定的假期时,应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5、员工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可弄虚作假,修改记录。一经发现,对当事人给予罚款50元,通报批评的处理。

  6、鉴于存在恶劣天气及突发事件的存在,公司每月允许员工3次5分钟内的迟到,但对于无故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按罚款20元/次处理,1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按事假半天处理;1小时以上,按事假一天处理。

  7、每位员工每月允许有4个小时的'带薪事假,2天的无薪病、事假,如员工连续旷工3日无情况说明的,公司将终止与其的劳动合同,扣发当月工资。

  8、一般不得请事假,特殊情况下,可填写请假单请部门负责人审批,审批后的请假单交办公室行政专员备案。事假超过2天的,需应经企管总监审批。事假获准后,员工应在离开工作岗位之前安排好工作。

  9、请病假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后30分钟内通知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并于病假后上班的第一天填写假单,补办正式的请假手续。

  10、事假、病假期间,员工的工资与奖金按当月实际出勤率计算。在1个月之内,事、病假超过5天者,将不能参与当月奖金的分配。一年之内,事假累积20天以上或病假累计40天以上者,不能参与当年年终奖金的分配。(具体惩罚参照休假制度规定)

  11、凡考勤记录不正规、不完全者,皆属于个人责任,一律视为缺勤旷工,处以罚款50元/次,通报批评的处分。累积3次以上者罚款200元,并给予警告处分一次。

  12、因工作需要,员工外出办公时,须事前报请部门负责人,禀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经领导同意后,到企业管理部填写外出登记单,方可外出,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外出不能回岗者,需部门负责人签字证明,企业管理部记录备案。

  13、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罚款50元/次,并给予警告处分一次。累计3次者,扣发当月工资,并给予开除处分。

  14、员工加班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提前向企业管理部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按加班处理。无加班申请单及加班记录则视为无效。

  15、对于疏于管理部门员工,以致员工多次(3次以上)出现迟到、早退,缺勤空岗、漏报、谎报等不良行为的部门负责人,公司将追究其连带责任,给予扣发当月50%工资,警告处分一次,部门通报批评的处罚。考勤处罚

  二、公司办公室是员工考勤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职工考勤的检查、监督及考核等。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职工的考勤管理。

  二、本考勤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和从事临时性工作的员工(含试用期期人员)。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上班时间为9:00~17:

  第三章 工作制

  第三条 公司一般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实行每周5天标准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时为40小时。

  第四条 其他工作时间制度:

  缩短工作时间。主要针对特别繁重和过度紧张劳动,夜班工作,哺乳期的女职工。

  计件工作时间。按计件定额工作。

  不定时工作时间。主要为公司领导、外勤、部分值班人员、推销员、司机、装卸工等,因工作性质需机动作业的工作岗位。

  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工作性质为连续作业和受季节影响的岗位。按标准工作日换算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计算工作时间。

  第五条 遵照国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制度。

  每周公休日2天。

  法定节假日:

  (1) 元旦,放假1日;

  (2) 春节,放假3日;

  (3) 国际劳动节,放假1日;

  (4) 国庆节,放假2日;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如妇女节、青年节、建军节、少数民族节日等。

  第四章 考勤范围

  第六条 公司除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条 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 考勤办法

  第八条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采用考勤机打卡制度。未采用考勤机的,可填写员工考勤表。

  第九条 任何员工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打卡或签到。

  第十条 员工忘记打卡或签到时,须说明情况,并留存说明记录。 第十一条 考勤设置种类:

  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旷工。无故缺勤。

  请假。可细分为几种假。

  出差。

  外勤。全天在外办事。

  调休。

  第十二条 员工须出示各类与考勤有关的.证明材料。

  第六章 考勤统计及评价

  第十三条 行政主管负责每月填写月度考勤统计表。

  第十四条 公司通过打分法综合评价每个员工的出勤情况。

  第十五条 考勤计分办法。

  迟到。迟到10分钟扣2分,迟到10~30分钟扣5分,迟到30~60分钟扣10分,迟到60分钟以上扣20分。

  早退。早退10分钟扣2分,早退10~30分钟扣5分,早退30~60分钟扣10分,早退60分钟以上扣20分。

  旷工。旷工一次扣20分。

  请假超期。一天扣20分。

  以100分为基数扣除,考勤成绩分为五级:

  优: 90分以上;良: 80~90分;中: 70~79分;及格: 60~69分;差: 60分以下。

  第十六条 公司依据员工考勤成绩决定员工的考勤奖励、处罚。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3

  (一)总则

  第一条

  本规则依据本公司章程制定。凡本公司从业人员人事管理,悉依本规则规定办理。

  第二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职称规定如下:

  高级主管——董事长、总经理、执行副总经理、副总经理;

  部门主管——经(副)理、科(副)长;

  部门职员——承办员。

  第三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按其所任职位职务的繁简、责任的轻重,分为六职等。

  第四条

  每一职位均设置一职位说明书说明其职责内容及应列职等人员的列等应按其所派任的职位,决定其职等。

  每一职位的列等需得跨二等,初任时,以列较低职等为原则;在该职位工作满3年,成绩优良者,可改列高一等。

  第五条

  各类人员人数应按业务需要,于每年年度开始前编订“人员编制表”,经总经理核定后转送董事会核备。

  (二)任用

  第六条

  从业人员的任用人数,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职位说明书”为依据,以便因事择人,使人与事合理配合。

  第七条

  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八条

  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1.总经理、副经理——由董事会任免;

  2.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任免;

  3.副经理——由总经理任免后,报请董事会核备;

  4.科长——由总经理任免或主管经理提请总经理任免,事后报请董事会核备;

  5.副科长——由主管经理提请总经理任免。

  第九条

  新进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始予正式任用。

  第十条

  新进人员应先办理安全调查,并按其学历任用。

  第十一条

  除正式从业人员,本公司可按业务需要聘雇人员,其待遇、工作期限及工作条件以同合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1.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

  2.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3.受禁治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4.通缉在案尚未撤销者;

  5.吸食*或其他毒品者;

  6.原在其他公私机构服务,未办清离职手续者;

  7.经其他公私机构开除者;

  8.身体有缺陷或健康情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9.未满十五周岁者;

  10.主管人员,不合于公司法第三十条规定者。

  第十三条

  新进非主管人员一律须经试用40天,试用期间应由人事部门切实考核。试用成绩欠佳、品行不良或发现其进入公司前有不法行为者,可随时停用。

  第十四条

  新进人员于报到后、试用开始前,应办妥下列手续:

  1.填妥本公司新进职员履历表;

  2.缴验学历证件及身份证;

  3.缴验户籍册;

  4.缴验医院最后一个月体格检查表;

  5.缴验前任职机构离职证明书;

  6.缴验遵守本公司人事等规章规定的志愿书及保证书(铺保一家,保证服务期间行为、安全及保管财物等连带赔偿责任);

  7.填交劳工保险加保险期限表2份;

  8.最近半身正面免冠照片3张。

  (三)服务

  第十五条

  本公司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职位说明书说明外,如该说明书未经载列,而经上级主管指派交办者,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接受。

  第十六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1.准时上下班对承办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2.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实行;

  3.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4.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5.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6.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

  7.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8.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9.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10.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十七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本公司工作时间,每周为42小时,星期天及纪念日均休假。业务部门如因采用轮班制,无法于星期天休息者,可每7天给予一天的休息,视为例假。

  第十九条

  管理部门之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的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的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必须一星期调整1次。

  第二十条

  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一条

  员工出勤管理办法另定。

  第二十二条

  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定为7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

  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

  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可派人员值日值宿,其办法另定。

  第二十四条

  从业人员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1.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可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1年为限;

  2.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特别休假抵充;

  3.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8天;

  4.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天;

  5.娩假——女性从业人员分娩,可请分娩假8星期(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入计算);怀孕3个月至7个月而流产者,给假4星期,7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6星期,未满3个月流产者,给假1星期;

  6.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的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兵役征召或*以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7.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二十五条

  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3个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件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条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

  请假期内之薪水,依下列规定支给:

  1.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者,其请假期间内薪水照发;

  2.请公假者薪水照发;但如因兵役召集在30天以上,且兵役机构另有薪饷者,本公司薪水停发;

  3.公伤假工资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并由公司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

  第二十七条

  从业人员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应附医师的证明,公伤假应附劳保医院或特约医院的证明;副经理以上人员请假,以及申请特准延长病事假者,应呈请总经理核准,其余人员均由直属经理核准,必要时可授权下级主管核准;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者,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八条

  旷工1天扣发当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天小时比例以7小时为单位扣发。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四条第一、二款规定可请病、事假之日数,系自每一从业人员报到之日起届满1年计算;全年均未请病、事假者,每年给予1个月之不请假奖金,每请假1天,即扣发该项奖金1天,请病事假逾30天者,不发该项奖金。

  第三十条

  本公司人员服务满1年者,得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1.工作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7日;

  2.工作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日10;

  3.工作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14日;

  4.工作满10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给1日,但休假总日数不得超过30日。

  第三十一条

  特别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的范围内,由各部门就业务情况排定每人轮流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随时令其销假工作,等工作完毕公务较闲时,补足其应休假期;但如确因工作需要,至年终仍无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数,计发其与薪水相同的奖金。

  (四)考核

  第三十二条

  各级主管人员对其直属的从业人员,负有平时工作成绩考核的责任。每3个月一次,应将各项人员的工作情况,逐一详列于考核表中,详细评核其工作绩效,并将结果分为优、甲、乙、丙、劣五等,凡列优等及劣等者,均应详述理由,呈上一级主管核阅密存,作为年度考核、升迁及培训等的参考依据。

  第三十三条年

  度工作考核,应分别于各从业人员到职届满1年的月份办理。由人事部门每月将当月份到职满一年的人员考核名册,分别列送其直属主管,依据平时工作考核成绩及勤惰情况予以评核。评核等级,分为优、甲、乙、丙、劣五等,优等或劣等的考核,均应详细列述具体事实及理由。其在考核年度中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或请假超过规定期限或旷工累计达3天以上者,不得考列甲等以上。

  第三十四条

  凡考核列优等者,经总经理核准予以二级以上的晋级或升级,列甲等者晋升二级,列乙等者晋升一级,列丙等者留任原级,劣等者免职,均以各从业人员任职期满一年考核核定后的次月起执行;但在考核年度内曾经核准升职或升级者,该年度考核不再晋级。

  第三十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考核由董事长评核;科长以上人员及优等的考核;由直属主管层转总经理核定,其他人员均由各部门层转经理核定。

  (五)奖惩

  第三十六条

  从业人员的奖励,分为嘉奖、记功、奖金及升迁或晋级四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嘉奖:

  (1)品德良好,足为同仁表率,有具体事迹的;

  (2)其他有利于本公司或公众利益的行为,且有事证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应予记功或记大功:

  (1)细心维护公司财物及设备,致节省费用有显著成效者;

  (2)担任临时重要任务,能如期完成,并达成预期目标者;

  (3)及时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变故的发生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发给奖金:

  (1)对业务、维护或管理有重大改善,因而提高质量或降低成本者;

  (2)对公司设备维护得宜,或抢修工作提早完成,因而增加效益者;

  (3)对业务、维护或管理的方法作重大改革的建议或发明,经采纳施行而成效显著者。

  (4)对采购销售、会计处理、财物调度、人力运用等方法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确计算其价值者;

  (5)对天灾、人祸或有害于公司利益的事件,能奋勇救护或预先防止,使公司免受损失有事实为证者。

  以上奖金之数额,可视实际贡献的价值决定;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升迁或晋级:

  (1)一年内曾记功2次以上者;

  (2)对本身主管业务表现出卓越的才能,品德优良,服务成绩特优,且有具体事迹为证者;

  (3)工作上有特殊功绩,使公司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者;

  以上晋级可视实际情况晋升一至二级,但其薪级已达本等最高级者,可改发相当级数薪水之全年份奖金。

  第三十七条

  从业人员的惩戒,分为警告、记过、降级及免职四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1.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有具体事证者,应予警告:

  (1)携带不必要物品入厂者;

  (2)未经准许擅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擅用他人经管的工具及设备者;

  (4)拒绝警卫检查其携带的.物品者;

  (5)涂写墙壁、机械用具有碍观瞻者;

  (6)携带眷属小孩在工作场所有碍秩序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应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1)未经准假而擅离工作岗位者;

  (2)无正当理由,延误公事致公司发生损失者;

  (3)对上级主管的命令,有不同意见,未予婉转说明,或虽经陈述,未被采纳,而擅自违抗指挥者;

  (4)行为不检,有损公司声誉者;

  (5)指挥不当或监督不周,致部属发生重大错误,使公司发生损失者;

  (6)在工作场所喧哗口角者;

  (7)故意涂改,丢失计时卡者;

  (8)对同事有胁迫、恫吓及欺骗行为者;

  (9)在工作时间瞌睡者;

  (10)在公司易燃场所吸烟者。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降级:

  (1)在公司或工厂内酗酒滋事,妨碍秩序者;

  (2)向外泄漏公司业务机密者;

  (3)在工作时间内偷懒睡觉者;

  (4)对上级主管不满,不通过正当渠道陈述己见或提供建议而任意谩骂者;

  (5)对本身职务不能胜任者;

  (6)一年内记过2次者。

  以上降级,应视各款实际情况降一至二级,无等级可降者,应予降等改任;

  4.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应予免职:

  (1)无故继续旷工至3日以上或月内无故旷工累计达日以上者

  (2)未经许可,擅自在外兼职,或参加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之事业者;

  (3)胁迫上级主管,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或打骂侮辱主管行为情节重大者;

  (4)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5)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者;

  (6)未按照规定或指示,擅自改变工作方法,致使发生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7)故意损坏公司财物者;

  (8)有偷窃行为经查明属实者;

  (9)在公司内赌博,有伤风化行为;

  (10)携带武器、凶器或违禁品前来公司者;

  (11)在公司内打人或互相打骂者;

  (12)散播有损本公司之谣言而妨碍工作秩序者;

  (13)因故意或过失的行为引起灾害者;

  (14)有煽动怠工或罢工的具体事实者;

  (15)触犯刑律,经判有期徒刑确定者;

  (16)一年内记过3次者。

  第三十八条

  从业人员的奖惩事项,由各部门主管列举事实,逐级核定;除嘉奖、记功、警告、记过由各部门经理核定外,其余均须呈请总经理核定。

  第三十九条

  其他未经列举而应予奖励或惩戒事项,可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奖惩。

  第四十条

  从业人员奖惩可累计,以嘉奖3次作为记功一次,记功3次作为记大功一次,警告3次作为记过一次,记过3次作为记大过一次、同一年度功过可以互相抵消,以嘉奖抵警告,记功抵记过,记大功抵记大过。

  (六)离职

  第四十一条

  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停职:

  1.有违犯本公司规章的嫌疑,情节重大,但尚在调查之中,未作决定者;

  2.违犯刑事案件,经司法机关起诉,判刑但未确定者。

  第四十二条

  前条第1、2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者,可申请复职,如准予复职,除因非本身过失而致停职者外,不得要求补发其停职期间的薪水。

  第四十三条

  在停职期间,薪水停发,并应即办理移交。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因业务紧缩,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1个月以上者,可随时裁遣人员,但解雇人员时,应在事前预告,其预告期间规定如下:

  1.在公司服务1年以下3个月以上者,于10日前预先通告;

  2.在公司服务3年以下,1年以上者,于20日前预先通告;

  3.在公司服务3年以上者,于30日前预先通告;

  从业人员对于其所承受的工作不能胜任时,本公司亦可随时解雇,并照上项规定日期预先通告。

  第四十五条

  从业人员在接到前项预告后,如另谋工作可以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两日的工作时间,其请假日的薪水照发。

  第四十六条

  依照第四十五条规定,解雇人员时,除预告期间发给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但如系公司发生破产情况,依破产法办理,不在此限):

  在公司连续工作每满1年者,发给一个月薪水;

  以上所称薪水,系以从业人员最后服务月份的薪水为准;

  第四十七条

  从业人员辞职,应于7天前以书面形式层转公司的主管人员核准,事后汇报总经理核准。其为副经理以上人员者,应层转总经理核准核准辞职后,应即办妥移交,并可依其申请,发给离职证明书,但不发给任何补助或津贴。如离职未经核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者,以免职处理。

  第四十八条

  职员不论依照上列任何条款暂时或永久离开本公司者,均应办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公司发生损害者,均应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

  (七)保险

  第四十九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应一律参加劳动保险。

  第五十条

  参加劳动保险,应于新进同时,亲自填写保险表一式两份,交人事部代办参保手续。应纳保费,由公司补助80%,自行负担20%。自行负担部分,由发薪部门,按月在应领的薪水内代为扣缴。

  第五十一条

  参加劳动保险后,其应享的各项权利,及应得的各种给付,应由本公司人事部门代向保险公司洽办。保险人除依法应享的给付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额外的赔偿或补助。

  (八)出差

  第五十二条

  从业人员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应依规定标准报支交通费、旅馆费、膳杂费及特别费。其中除交通费可按现行费率报支,膳杂费可按日计支外,其余各项费用,均应检据报销。如无法取得支出的原始凭证单据者,应申述理由,呈奉经理核准后,才能报支。

  第五十三条

  出差天数,应由指派的主管于事前核定,如出差公务提前完毕,应立即返回,不得借故滞留。如因公确实无法于核定天数前返回者,应列具事实理由,呈由原指派主管核准后,方得支给旅费。如出差地区可当天往返者,非特殊理由不得留宿。

  第五十四条

  出差前可酌情预借旅费。

  第五十五条

  出差国外,应依规定标准报支交通费、旅馆费、膳杂费、特别费及手续费。其中除膳杂费按实际出差日数核支外,其余均须检据核实报支。

  第五十六条

  出差印尼、南洋各地者,照国外出差标准8折支给。

  第五十七条

  出差同一地点半月以上者,旅馆费及膳杂费8折支给,两个月以上者,以7折支给。

  第五十八条

  国外出差应按照最近路线直赴出差地点,非经许可,不得绕道或延滞非公差地区。

  第五十九条

  出差国外,可酌借必要旅费,办理结汇。回国后应即报销旅费,多缴少补。

  第六十条

  出差国外期间,不得有危害国家民族或本公司的行为言论,并遵守出差国当地的法律及习惯,如因违反而惹是生非造成事故的,均由出差者本人负责,与公司无涉。返国后,应于个1月内提出考察或工作报告;考察报告的内容应力求充实,并对公司业务应提出具体改进意见;如未依期提出报告者,旅费暂缓核销。

  (九)福利及建议制度

  第六十一条

  本公司依法提拨福利金,设立职工福利委员会,办理福利事宜;职工福利委员会的组织办法另定,并依规定向主管机关呈报。

  第六十二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可享受本公司一切福利设施。

  第六十三条

  本公司为协助同仁解决困难,为沟通上下意见起见,特设立“从业人员建议制度”。

  第六十四条

  本公司行政部门,均设置意见箱,由高级主管亲自定期启阅。从业人员对于工作上的困难,无法由直属主管或同一部门同仁协助解决,必须由上级主管或其他部门人员协助者,或对公司某项措施未能满意提出申诉者,或发现有人营私舞弊等不法事情而有证据拟予检举者,或根据平时服务经验、学识及研究心得,对公司经营、管理等提供建设性的建议者,均可以书面列具理由、事实、内容等投入意见箱内,亦可公开呈报上级主管转呈总经理或有关部门主管核阅。如因文字表达困难或其他原因,不便以书面说明而须以口头报告者,可先以简略报告述明理由,投入意见箱内,等高级主管人员拆阅后,再定期约见。

  第六十五条

  提供意见人必须签其真名,填明服务部门,否则不予受理。如属检举性质案件,检举人应负法律责任,如查明系私怨捏造事实,恶意中伤诬告者,除被害人可依法诉办外,本公司将再依第三十七条有关的规定对检举人予以惩处。

  第六十六条

  本公司对提供的意见,经采纳施行后,可视其对本公司做出贡献分别议奖。如属检举案件,经查明属实者,除对检举人酌情给予奖励外,并为其永保机密。

  (十)附则

  第六十七条

  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后施行,修正时亦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4

  第一条为落实“三讲”教育整改措施,严肃劳动纪律,完善考勤管理,总行决定实行打卡考勤制度。为保证打卡考勤机制度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总行机关在册正式职工、临时用工(以下简称“总行职工”)均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总行职工上班与下班均要打卡。实行打卡考勤机制度后,总行机关仍然坚持正常的工作作息时间,即每周1至周5为正常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00上班,下午5∶00下班,但考虑到打卡占时等因素,因此,上午8∶10分以前和下午4∶50以后打卡,均视为正常出勤,其他情况则为非正常出勤。打卡机24小时不关机。上午8∶10分至8∶30分打卡按迟到记录;下午4∶30分至4∶50分打卡按早退记录;上午8∶30分以后到达和下午4∶30分以前离开,按缺时记录;每个工作日只打一次卡按少卡记录,两次均未打卡按缺勤记录。

  第四条总行职工如有非正常出勤记录,本人必须如实填写《月度出勤及工作完成情况报告表》(以下简称《打卡考勤机报告表》),说明非正常出勤的'原因,交本部、室考勤员审核,部、室主要负责同志签字。

  第五条总行职工因公出国、出差、市内公务等不能正常出勤时,须在《报告表》中注明,按正常出勤对待;否则,以打卡考勤机记录为准。

  第六条总行职工请事假、病假、婚丧假、产假、探亲假、工龄假,须按打卡考勤机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并在《打卡考勤机报告表》中注明;未履行请假手续又未在《打卡考勤机报告表》中注明的,按旷工对待。

  第七条新入行人员和遗失考勤卡的人员,在领取(补办)考勤卡以前,由本部、室考勤员负责考勤登记。有非正常出勤情况的,应填报《打卡考勤机报告表》。

  第八条总行职工忘记打卡或忘记带卡时,本人应在正常考勤所规定的时间内,向人事教育部劳资处报告,并在当月《打卡考勤机报告表》中注明。没有报告或未在《打卡考勤机报告表》中注明,按旷工对待。

  第九条经鉴定确因打卡考勤机失灵而没有打卡记录的,按正常出勤对待。班车因特殊情况晚到,按正常出勤对待。

  第十条总行职工无正当理由考勤少卡,每少卡一次按缺时4小时对待,每月累积缺时4小时视同旷工半天。

  第十一条打卡必须由总行职工本人履行,任何人不得请他人代为打卡或代他人打卡。发现代打卡行为,扣除当事人双方当月增收节支奖,并通报批评。

  第十二条总行职工上班打卡后即应到岗工作,在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不准擅自离岗。

  第十三条考勤机卡同时作为职工午餐的就餐卡,今后视情况还将开发其他功能,因此,总行职工应妥善保管好个人的考勤机卡,爱护打卡设施。丢失考勤机卡应及时向人事教育部劳动工资处申请补办,并由本人负担工本费100元。

  第十四条各部、室要加强考勤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总行职工迟到、早退、旷工、病事假以及各种假期待遇,按农发行人字(1994)14号《总行机关考勤办法》、《总行职工享受各种休假的规定》及《总行机关增收节支奖金发放暂行办法》办理。

  第十五条人事教育部于每月2日前将上月《打卡考勤机记录明细表》印发各部、室核对,各部、室应于5日前将《打卡考勤机记录明细表》、《打卡考勤机报告表》、《总行机关职工奖金及伙食补贴发放表》一并送人事教育部劳动工资处。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人事教育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xx年十二月一日起试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各部门经理、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五条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计每日2次)。员工应亲自打卡,不得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

  第六条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具体规定

  第七条

  工作时间

  1、本企业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八小时为标准。

  2、上午上班时间为8时30分,下班时间为12时;下午上班时间为13时,下班时间为17时30分。

  第八条迟到、早退

  1、上班1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5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2、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迟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迟到早退扣款30元,累计增加。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第九条请销假

  1、主管以下人员(含主管)请假一天的由部门经理批准,两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的由总裁批准;部门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请假由总裁批准。所有请假人员都须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2、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考勤卡,应及时在考勤卡上注明原因,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第十条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月累计超过两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须由本人或由直系亲属于当日九点前向所在部门领导或公司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经公司领导批准,当月累计病假两日(含两日)以内的,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3分。

  4、患病员工如有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病假条的,当月病假累计三日(含三日)以上者,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5分。;全月病假者,扣除全部绩效工资;连续病假超过三个月者试为自动辞职或按北京市相关政策执行。

  5、员工必须在病愈上班两日内将病假条主动交给人力资源部核查存档。

  第十一条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须要本人请假处理,并按规定时间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休假,称为事假。

  2、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部门领导报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事假按照日工资标准扣除。

  4、事假可以用加班加点时间调休,但必须经过公司领导的批准,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

  5、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也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年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享受每年7个日历日的年假。工作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长假期不超过14个日历日。

  2、年假需一次休完,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

  第十三条婚假

  1、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持法定的结婚证填写婚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2、婚假假期为三天,男方25周岁、女方23周岁为晚婚,晚婚假期共计10天。

  第十四条产假

  1、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2、女员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20-30天妊娠假,怀孕三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42天妊娠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90天产假。

  3、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所在部门经理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休假。

  4、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为15天。

  第十五条丧假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部门经理签字后,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交考勤员考勤。

  第十六条旷工

  1、未向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书面申请并经批准者,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20%;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50%;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580元的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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