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时间:2024-02-06 08:01:58 制度 我要投稿

地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地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地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地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加强档案的管理工作,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公司各部门人员的利用,充分发挥档案在生产、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行政管理、生产建设、经营管理等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行政、人事、工程、经营、财务等各种档案。

  3、职责

  档案工作,设立资产档案管理员,隶属行政办公室,对公司内的档案资料实行统一管理,各部门设立二级档案员,由行政办公室档案员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

  行政办公室负责组织各部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档案室负责对档案文件进行验收、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并对各部门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和监督。

  各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将归档文件的电子文档存入指定的电脑,由行政办公室档案员负责刻录和归档。

  人事档案、财务档案、销售档案分别由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和营销管理部设专人配合行政办公室档案管理员进行管理。

  各部门应明确规定档案责任人(档案员)。档案责任人(档案员)对本部门档案的收集、建档、保管、借阅负全责。

  归档

  各部门应在每年元月底向公司办公室移交上年度文书档案并履行移交手续,重要资料应随时移交,集中管理,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归档范围及管理:

  各类资质文件、各类规章制度、人事档案、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简报、重要电话记录、接待来访记录、上级来文、公司发文、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设备及资产的登记资料等由行政办公室负责归档。

  各工程项目立项申报资料、征地、拆迁批复、国土规划、城市规划、政府及主管部门批文、复函、证件等前期技术资料由前期开发部负责整理及归档,并按规定及时向档案室移交。

  各工程项目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变更、洽商以及设计院、勘察单位之间往来资料,会议记录等资料由技术发展部负责整理及归档。

  工程进度计划,施工总包、分包、监理、设备厂家的资质文件及其往来资料、会议记录,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及竣工图等与工程施工有关的资料由工程管理部负责整理及归档。

  各类合同协议(承包、商务、销售、借贷、担保、转让等)的正本原件、工程预结算书等资料由合同管理部负责整理及归档。

  各类证件(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ic卡、贷款卡;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等)及各类财务凭证、帐薄、报表等均由财务管理部负责归档。

  公司采购的设备、材料说明书、检验报告、质量保证书等资料由材料采购部负责整理及归档。

  凡不属归档范围的文件、图纸、资料,由各部门二级档案员按规定进行整理、保管。

  归档资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文件材料齐全完整,真实有效;不能有热敏纸,不能有铅笔、圆珠笔、红墨水、纯蓝墨水、复写纸等书写的字迹。

  根据档案内容整理编号、编制卷内目录、装订立卷;

  根据档案内容的历史关系,区别保存价值,进行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借阅

  档案资料借阅需履行登记、签字手续,并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

  本公司职工一般只能借阅秘密以下的.档案,查借秘密档案,需经所在单位主管副总签字,方可借阅。

  机密档案只限与工作有关的人员借阅,由所在单位主管副总签署意见,经企管办主任批准后方可借阅。

  本公司职工借阅的档案,原则上只能在档案阅览室查阅。如确因工作需要外借,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或常务副总)批准,外借的档案一般在一周内归还,所借档案达到规定借阅期限,如需继续使用,若无他人预约可办理续借手续。借出的档案,档案室有权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催还,借阅人不得拒还。

  外单位人员借阅非机要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经公司总经理签字同意,并办理借阅登记手续,所借阅的档案,只能在本档案室内查阅,不准外借,档案管理负责人并对摘抄的材料进行审查。

  借阅档案要注意爱护和保管,不得转借。阅卷严禁吸烟、折叠、剪裁、拆卷、抽页、圈画、涂改、撕毁、摘抄、翻印、损坏。涉及密级内容和内部控制事项的档案,要注意保密,如有上述违规行为,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查阅一般档案材料,经档案管理人员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复制、拍照、摘抄。

  借出或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和借阅人要当面检查案卷的完整情况,如发现档案缺损的情况要严肃查处。

  借阅者未按本规定办理借阅手续,档案管理人员一律拒借,否则,追究档案管理人员的责任。

  职工临时离开公司(出国、借调、外出学习等)、调动工作或解聘办理手续之前,人力资源部门要及时通知档案部门,经档案部门签字确认已还清所借档案后,方能办理相关手续。

  本公司保管的人事、财务、车辆等档案只供本公司和主管政府机关查阅,不对外交流,外单位人员需要查阅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财务档案原则上不许外借,需要查阅者必须经主管财务副总同意后,由财务部指定专人陪同查阅,财务账目不予复制,财务凭证如确实需要复制,必须在财务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监督下进行复制。

  档案保存期限及销毁

  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开发文件、设计文件、其他重要档案永久保存。

  行政档案视可利用价值定期销毁。

  档案每三年鉴定一次,对超过保存期限的进行下架、分类。

  由分管领导定期组织档案责任人、业务部门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对超期档案进行鉴定,提交档案报告,并根据有关规定酌情处置。销毁档案须填写档案鉴定与销毁审批表。

  销毁档案由档案室负责执行,同时由主管领导指派监销人,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经批准销毁的档案,不得当废纸出售或作其他用。

  档案统计及管理要求

  为了给分析、研究工作提供数据,要认真做好档案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各种统计台帐。

  年终进行当年归档文件汇总,并统计当年档案借阅人次,分析利用率,总结档案利用与效果。

  保密资料要全部入库,存放在档案室保密柜中,在重大节假日档案室要进行清点催还。

  公司职工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若有泄密应追究责任,有严重泄密或窃密行为者,视其情节进行处理,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加强档案保管工作,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高温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工作。

地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档案的系统管理,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档案法和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凡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规定定期向总公司机要档案室移交,集中管理,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据为已有。

  第二章 档案管理体制

  第三条 公司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保管,分级查阅的原则。其中:一级管理是指公司综合部的统筹管理,由综合部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由各部门指定人员专(兼)职本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或由综合部派驻专职人员协助管理。

  第四条 公司档案管理的分散与集中。

  1、与公司财务有关的资料由财务部保管。经总经理许可,综合部可视情况保存财务管理方面的文件资料复印件。

  2、有关人事方面的资料,由综合部人事专员保管。

  3、属工程项目方面的资料,由工程部保管,并于每季度末将档案清单交到综合部档案管理员备案留底;其中,属于政府或专业主管部门审批的图纸、批文或批件一律交由综合部归档保管,本部门可视情况保留复印件。在工程项目竣工档案备案后半个月内,把所有档案移交到综合部档案室统一保管。

  4、设计部负责工程图纸资料的临时保管,并在每月初第一个工作日向综合部档案室移交上个月已办结的资料,但属机密级以上的资料应当在办结后立即移交。设计图纸的原稿制作份数根据合同约定及实际需要报请分管领导批准。

  5、营销中心对外签定的广告、策划合同,应当在签署完毕时,即向综合部档案管理员移交,本部门可视情况保存复印件。并在每月初向综合部档案室移交已办结的有关上个月市场调查报告,项目策划与广告,和销售策划方案方面的资料。

  6、销售合同的档案管理:销售人员在合同签署完毕后的第一时间即向综合部档案管理员移交一份售楼合同,编号永久保存。并在房管局办完手续,合同上加盖备案章(按揭贷款需再加盖预抵押章)后,当日即移交另一份售楼合同,和网上备案单、明码标价书各一份到综合部档案室保管,其中网上备案单和明码标价书对应原合同编号永久保存。待公司向客户交付房产后,综合部档案室再将对应的盖有备案章的售楼合同移交给客户服务中心办理产权证,并最终将此合同移交给房管局。

  7、招标中心在第一时间将签署完毕的对外经济合同移交给综合部档案管理员保管,本部门可视情况保存复印件。并在每一合同执行完毕后,将相关的签证单移交到财务部保存。

  8、其它方面的重要资料由综合部档案室直接归档保管。由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原则上公司应保留两份原件,财务处和综合部各保存一份。特殊情况只有一份原件时,由财务部保存原件,综合部保存复印件(售楼合同除外)。

  9、各部门向综合部档案室移交档案时,应同时移交相关文件的电子文档。归档范围外的请示、报告、计划、总结及一些重要资料复印件等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10、各子公司及事业部负责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属机密级以上档案应在事件办理完毕后2个工作日内移交到综合部档案室统一保管,本单位可视情况保留复印件。

  第五条 各部门、单位形成的文件材料原则上由本部门负责立卷和归档,综合部档案管理人员有责任对二级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并且每年对二级档案管理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第六条 各部门向综合部档案室移交档案时,要严格履行移交手续。资料管理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综合部档案室,因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才能离职。

  第三章 档案的归档范围

  第七条 凡是反映公司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公文、图纸、合同、技术资料、簿册、图表、报表、凭证、声像、电脑盘片、荣誉实物等各种门类和各种载体档案均属归档范围。

  1、部门(含部门)以上的各种计划、方案、规划,各种重大决议、总结、报告,和各种重要通知、通报,及各种公文、会议纪要、大事记。

  2、各种工程图纸、签证单、联络函、设计变更通知书等工程资料。

  3、各类工程检测、鉴定报告。

  4、各种协议书、合同书,各种技术资料,和各种设备档案及说明书。

  5、公司年初财务预算报告及年终财务报告,各种财会报表及原始凭证、帐册及其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

  6、公司各种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7、公司各种管理规章制度和人事档案。

  8、公司各种注册、登记证件、政府批文,各种法律证照、公证文件。

  9、公司各种电子图纸、图表及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档。

  10、公司的重大奠基、庆典、新闻发布会等仪式和具有重要价值的社会活动,及用于营销策划广告的照片、录音、录像、电子文件等声像信息资料。

  11、公司发展大事记,和公司总经理亲自起草或修改的重要文稿。

  12、国家有关行业发展的政策、法律、法规等文件;上级主管部门、单位的来文等。

  13、其他需要归档的重要文件。

  第四章 档案的归档与立卷

  第八条 档案在形成过程中,经办人员应及时对有关文字材料和图样进行系统收集和整理,不遗漏、不丢失,确保全部资料能够真实、完整、齐全地向档案室移交归档。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负责收集。

  第九条 归档材料的文字须是铅印、胶印、油印或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泡沫笔、红色墨水及纯蓝墨水和复写纸书写。一般不得用复印件代替原件存档。

  第十条 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经办部门资料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原件及时归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留存;经办部门视实际需要留存复印件。如特殊案件因业务处理需要,原稿须由经办部门保管者,应经综合部负责人同意后妥为保存,综合部以复印件归档,经办部门在原稿用毕后仍应送综合部归档并换回复印件。

  第十一条 各种实物档案(奖品、奖杯、锦旗、奖章 、证书、牌匾、馈赠品等)归档必须有原件,并保持其完好无损。声像档案必须详细记录事由、时间、地点、主要人物、背景、摄录者,归档声像资料必须是原版、原件、清晰、完整。

  第十二条 为避免归档档案的遗漏和混乱,档案管理员要认真核对归档档案的名称、份数、原件或复印件等情况,设立档案归档签收本,列明档案的名称、份数及必要说明并办理签收手续。移交清单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 立卷应以部门为主,结合其他特征的方法组卷,把有密切联系的文件组

  合在一起,请示和批复、印本和底稿、正文和附件必须立在一起,文件上视情况加盖密级印鉴,按保管期限和文件年限分开立卷。

  第十四条 立卷时应编制好案卷目录,把文件的标题、日期、单位、部门等项目填写清楚,概括而简洁地拟好案卷标题,把案卷内容表达出来,填写备考表,注明保管期限。案卷装订整齐、牢固,无任何金属物。

  第五章 档案的分类与编号

  第十五条 档案管理员应根据归档范围对归档文件进行分类整理、电脑登记、编号、备份、归档和建立检索目录,提高档案利用率,保证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 档案分类与编号规则,见附表。

  第六章 档案的保管工作

  第十七条 公司本部及各子公司应有存放档案的专门库房,库房须具备防盗、防水渍、防潮、防虫蛀、防尘、防鼠害、防高温、防强光等安全条件,门窗应结实牢固。各部门根据保存档案数量,设置存放档案的箱柜。

  第十八条 归档资料要进行登记,编制归档目录,完善检索工具,以便提供利用。根据公司档案的分类规则对档案进行科学的分类编号,分卷装订成册,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库存档案必须图物相符,帐物相符。

  第十九条 档案管理员要随时检查档案、卷宗的内容,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综合部负责人,重要问题应及时上报总经理。要熟悉所负责的档案资料,了解利用者的需求,掌握利用规律。要经常清理档案柜卫生,做到不堆放、不杂乱,整洁有序,醒目易找。

  第二十条 档案管理员要做好档案流失的防护工作,妥善保管,谨防丢失,不得随意转借,或替当事人涂改内容;档案柜及库房钥匙不得随身携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档案室,非档案管理人员无故不许在档案室逗留。要严格遵守档案安全保密制度,对档案的机密内容,要做到守口如瓶,严守职责,不得传播或泄露内容。

  第二十一条 档案发生泄密、损毁或丢失时,根据给公司所造成损失的大小,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七章 档案的保管期限与密级

  第二十二条 根据档案的内容、来源、时间、可靠程度、名称等方面来鉴别档案的价值,确定其保管期限和密级。

  第二十三条 保管期限

  文件保存期限除政府有关法令或本公司其他规章特定者外,依下列规定办理:

  1、永久保存:(1)公司章程;(2)股东名簿;(3)组织规程及办事细则;(4)董事会及股东会纪录;(5)财务报表;(6)政府机关核准文件;(7)不动产所有权状及其他债权凭证;(8)工程设计图;(9)规章制度;(10)其他经核定须永久保存的文书。

  2、10年保存:(1)预算、决算书类;(2)会计凭证;(3)事业计划资料;(4)其他经核定须保存10年的文书。

  3、5年保存:(1)期满或解除之合约;(2)其他经核定保存5年的文书。

  4、1年保存:结案后无长期保存必要者。

  第二十四条 档案密级

  公司档案文书分绝密、机密、密、普通四个等级,按档案性质、内容不同划分不同密级,并据此界定档案调阅权限。

  1、'绝密'文书含:相关政府批文、会计凭证、财务报表、资金合同、相关财务往来文件、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作合同及其他经核定为绝密的文书。

  2、'机密'文书含:公司各类经济合同、人事档案、客户档案、设计方案及图纸、预决算书、公司章程、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纪要(决议)、不动产所有权及其他债权凭证、重要工作计划、重要会议纪要。

  3、'密'文件含:公司有效证件、各项办理资料、单位往来函件。

  4、'普通'文件含:部门工作联系单、公司内部发文、公司宣传资料、各部门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八章 档案的借阅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凡需借阅公司档案者,均须填写档案调阅单,依据调阅权限和档案密级,经各级领导签批后方能调阅。

  第二十六条 借阅的档案密级与领导签批

  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借阅本部门的业务档案须经本部门领导批准,机密级以上档案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

  借阅非本部门的业务档案须经分管领导批准,机密级以上档案必须经总经理批准许可,方可借阅。

  借阅公司人事、财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方可借阅。

  第二十七条 借阅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档案管理员依据《档案调阅审批单》,为借阅人调出所需档案并记录档案借阅信息。借阅档案者应爱护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不得擅自涂改、勾画、剪裁、抽取、拆散或损毁,确因工作需要摘抄、复制,须经综合部负责人批准。归还的档案要进行检查、清点,经检查无误方可办理注销手续。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逾期不还者,档案管理员要及时催还。

  第二十八条 公司档案只供本公司员工在调阅当天即时查阅,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如有特殊情况,在综合部负责人批准后可以短期外借,普通档案借阅期为七天,密级档案为三天;机密级以上档案不许外借,并且必须在档案管理人员监督下查阅。如特殊情形欲延长调阅期限,应按调阅程序重新办理。因情况特殊,外部人员须出具其单位书面证明,并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查阅无密级档案。

  第二十九条 借阅档案须妥善保管,若有遗失,将根据档案的价值和数量报公司领导批准后,责令其赔偿损失。借阅者必须严守公司机密,绝不能将档案资料内容外泄;由于泄漏机密而给公司造成损失者,将按规定对其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在职人员调离本公司时,需按档案室要求整理已形成的文件材料,退还所借档案,经档案室审查无误签字后,才能调离。

  第九章 档案的销毁

  第三十条 综合部档案室每年对公司档案进行一次清理,清除不必要保存的资料,对破损和褪色的资料进行修补和复制。

  第三十一条 对已失去作用或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资料,经综合部负责人和档案形成部门经理共同鉴定,报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并进行登记造册后按规定予以销毁。

  第三十二条 销毁时要有二人以上监销,并在清册上签字,销毁清册永久保存。销毁档案须使用碎纸机或焚烧的方式,严禁将要销毁的文件作为它用,或作废纸出售。

  第十章 罚则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视情节轻重,给予100元—5000元罚款处理,若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毁损、丢失或擅自销毁公司档案。

  2、擅自向外界提供、抄摘公司档案。

  3、涂改、伪造档案。

  4、未及时上报归档或管理不善的档案管理者。

  5、未按手续办理借阅,外带者或越级查阅者(档案管理者同罚)。

  6、泄露公司档

  案机密者。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补充,由公司总经理批准执行。

地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3

  1、公司的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含备查帐簿)、财务报表、财务计划、财务分析等会计核算专业的文字、图表和电脑软盘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公司经济业务的'重要资料和证据,必须切实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

  2、会计档案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管理,由主办会计组织有关人员,严格按照《会计人员工作规则》要求,对会计档案进行定期收集,审查核对,分类装订成册或整理成卷、编制目录及序号进行登记,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年度的会计资料归档时间为次年的2月底以前。

  3、会计档案由主办会计负责保管,做到不丢失、不缺损、不烂、不被虫蛀等,财务部定期不定期检查会计档案保管情况,及时处理档案保管中存在的问题。

  4、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应将归档的会计资料,按年、季、月顺序立卷登记存放。

  5、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必须向档案管理人员打招呼,阅后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

  6、公司各部门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财务部负责人同意,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

  7、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及工作证,经公司领导批准,财务部负责人指定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要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案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事由。

  8、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对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须经公司领导或财务部负责人批准后方能外借或复印,并办理有关手续,外借期间不得转借他人,不得拆散原卷册,要限期归还。

  9、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和使用价值,分为永久、定期二类,定期保管期分为三年、五年、十五年、二十五年。具体保管期限详见附表。

  10、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由公司领导、财务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共同签定,严格审查,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销毁。销毁时应派人监毁,并在销毁清单上签名或盖章。应保存的资料,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11、由于单位人员的变动,会计档案需要移交时,由移交人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12、撤销、合并单位和建设单位完工后,会计档案应随同单位的全部档案一并移交指定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13、公司分设新单位时,由老单位根据帐面数编制财务移交表,双方签字作为新建单位建立新帐册的依据,原凭证、帐册等会计资料必须留在老单位。

地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4

  档案管理工作由综合部总负责,各部门协助管理。

  一、文件档案的管理

  1、各类公文材料收文由综合部统一处理。综合部由专人负责公文的签收、拆封、筛选、登记、拟办、呈阅、催办、收集、立卷等工作;

  2、各类文件档案的整理、保护工作由综合部统一负责,以确保档案的完整及价值的发挥;

  3、政府部门下发的红头文件正本必须交综合部存档;

  4、各部门每月月底前将重要的、有价值的文件、合同等交综合部统一存档;

  5、各部门的各类专业档案,部门应及时与综合部交接存档,以便查阅、利用;

  6、各类文件档案要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擅自携带重要文件回家或去公共场所,避免泄露、丢失等不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程技术档案的管理

  1、工程部经理负责全部工程的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归档范围、管理制度、收集整理工程前期文件,组织审查、接收各合作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编制的档案文件。在检查汇总后交综合部存档;

  2、勘测设计单位应做好工程项目的勘测、设计文件的收集整理工作,并按要求向建设单位工程技术部移交档案;

  3、各施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自己承包范围内的施工技术文件和竣工图,汇总后经监理单位审核合格后移交建设单位工程技术部;

  4、监理单位负责工程监理文件的收集整理。在建立工作完成后移交给建设单位工程技术部,并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的竣工文件。

  三、档案管理规范

  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增强公司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规范。

  (一)归档范围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工程技术档案、财务审计、会计档案、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定、委托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二)公司的档案管理由综合部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管理员保证公司及各部门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三)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公司的归档资料实行“及时归档”制度,即:资料办理者应及时将原始资料交档案管理员登记归档,各部门经理应积极配合与支持;

  2、凡应该及时归档的.资料,由档案管理员负责及时归档;

  3、各部门专用的收、发文件资料,按文件的性质确定是否归档。凡需归档的文件必须将原件交给档案管理员。

  (四)档案的借阅

  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各部门经理及公司员工借阅档案可直接通过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2、档案借阅者必须做到:

  ①爱护档案,保持整洁,严禁涂改。

  ②注意安全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

  (五)档案的销毁

  1、公司任何个人或部门非经允许不得销毁公司档案资料;

  2、当某些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档案管理员填写《公司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交综合部经理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凡属于密级的档案资料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销毁;一般的档案资料,由综合部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4、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管理员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公司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和将要销毁的档案资料做好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

  5、在销毁公司档案资料时,必须由总经理指定专人监督销毁。

地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5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公司文书立卷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年度立卷,本单位内部机构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自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分别立卷归档。

  第三条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结案后及时交专(兼)职文书人员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

  第四条坚持部门收集、管理文件材料制度。公司的档案管理归口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下设档案室,各部门均应指定兼职文书人员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并保持相对稳定。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综合管理部档案室。

  第五条凡本公司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两份打印的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含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综合管理部统一收集管理。

  第六条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收集归卷。会议文件由会议主办部门收集归卷。

  (一)公司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上级机关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的相关人员核报差旅费时,必须将会议的主要文件资料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档案室签字认可后财务部门才给予核报差旅费。

  (二)本公司召开会议,由会议主办部门指定专人将会议材料、声像档案等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档案室签字认可后财务部门才予报销会议费用。

  第七条各部门兼职文书的职责:

  (一)了解本部门的工作业务,掌握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收集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

  (二)认真执行平时归档制度,对本部门承办的.文件材料及时收集归卷每年的三月份前应将归档文件材料归档完毕,并向档案室办好交接签收手续。

  (三)承办人员借用文件材料时,应做好服务工作,并办理临时借用文件材料登记手续。

  三、归档范围

  第八条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第九条上级机关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划等文件材料。

  第十条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第十一条本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

  第十二条本公司反映主要职能活动的报告、总结。

  第十三条本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及简报。

  第十四条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第十五条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第十六条本公司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以及关于职工奖励、处分的文件材料。

  第十七条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第十八条其它应该纳入档案管理的材料。

  四、平时归档

  第十九条各部门都要建立健全平时归卷制度。对处理完毕或批存的文件材料,由专(兼)职文书集中统一保管。

  第二十条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业务范围及当年工作任务,编制平时文件材料归卷使用的“案卷类目”的条款必须简明确切,并编上条款号。

  第二十一条公文承办人员应及时将办理完毕或经领导人员批存的文件材料,收休齐全,加以整理,送交本部门专(兼)职文书归卷。

  第二十二条专(兼)职文书人员应及时将已归卷的文件材料,按照“案卷类目”条款,放入平时保存文件卷夹内“对号入座”,并在收发文登记簿上注明。

  五、立卷(案卷质量要求)

  第二十三条为统一立卷规范,保证案卷质量,立卷工作由相关部门兼职档案员配合,档案室文书档案员负责组卷、编目。

  第二十四条案卷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二十五条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第二十六条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立卷;绝密文电单独立卷,少数普通文电如果与绝密文电有密切联系,也可随同绝密文电立卷。

  第二十七条不同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但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放在复文年立卷;没有复文的,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的规划放在针对的第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其他文件的立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草稿在后;其它材料依其形成规律或特点,应保持文件之间的密切联系并进行系统的排列。

  第二十九条卷内文件材料应按顺序排列,依次编写页号。装订的案卷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打印页号。

  第三十条永久、长期的短期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填写字迹要工整。卷内目录放在卷首。

  第三十一条有关卷内文件材料的情况说明,都应逐项填写在备考表内。若无情况说明,也应将立卷人、检查人的姓名填上以示负责。备考表应置卷尾。

  第三十二条案卷封面,应逐项按规定用毛笔、或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第三十三条案卷的装订:装订前,卷内文件材料要去掉金属物,对破坏的文件材料应按裱糊技术要求托裱,字迹已扩散的应复制并与原件一并立卷,案卷应用三孔一线封底打活结的方法装订。

  第三十四条案卷各部分的排列格式:软卷封面(含卷内文件目录)一文件一封底(含备考表),以案卷号排列次序装入卷盒,置于档案柜内保存。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核准后实施,修改亦然。

地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6

  1.0 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规定公司办公室各类档案资料的形成与归档、分类、鉴定与保管、借阅、保密、统计、销毁等管理内容。客户档案管理执行《客户档案管理制度》。

  2.0 档案的管理机构

  2.1 文书结案后,原稿由公司办公室所辖档案室归档。

  2.2 各经办部门或个人视实际需要,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可留存影本。

  2.3 档案室主要职责:

  2.3.1 制定或参与制定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2.3.2 对企业其他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3.3 做好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2.3.4 做好永久性档案向有关档案机构的移交工作;

  2.3.5 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和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科学化。

  3.0 档案的种类

  3.1 法规性文件。包括上级颁发、需企业执行的,或由企业发行的各种标准、规章制度等。

  3.2 企业的重大决议。包括由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及其相关行政会议等形成的文件和会议材料、会议记录等。

  3.3 计划性文件。包括企业总体计划或规划、开发计划、项目质量计划、营销计划、财务计划等。

  3.4 总结性文件。包括企业年度和月度工作总结、下属部门的年度和月度工作总结、单项性工作总结、调查报告等。

  3.5 批示性文件。包括企业各类计划指标、技术指标、营销指标等。以及企业各类命令、工作指示等。

  3.6 凭证性文书材料。包括企业各部门上报的、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凭证,如财产状况、房屋销售、合同书、协议书等的原始记录和文本。

  3.7 证件性文书资料。包括法人营业执照、土地许可证、开发资质证、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预售许可证、企业和产品获得各类荣誉牌匾和证书、达标证书和证明等。

  3.8 汇报性文书资料。包括企业上报各级主管部门的文件资料和相关统计表,以及公司领导在外部公共场合发言、汇报或发布的各类文书资料。

  3.9 劳资人力资源资料。包括企业下属各部门的人力资源任命、人力资源调整、人力资源管理、人才引进和培训、员工工资审核记录等相关资料。

  3.10 声像制品资料。包括企业及下属各部门在其经营活动或政治、文件娱乐活动中,以及在外学习、考察时或外部门提供的,以声像形式记录下来的各种资料,如照片资料、录音资料、录像资料、影片资料等。

  3.11 题赠性资料。包括上级领导和外协友好部门或个人提供的题词、书画、工艺制品等。

  3.12 技术性资料。包括各类工程图纸、竣工资料等。

  4.0档案管理的基本程序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销毁、统计、检索、编码、利用,这九道工序是档案工作的整体,它们之间相对独立,但又相互制约。

  5.0 档案的收集。就是把分散的,以及散失到其他部门的各类档案资料,按有关规定,有计划地分别集中到档案室。其收集的主要方式是归档,即把公司活动中产生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材料,由办公室及企业下属部门和个人定期协同档案室进行整理、立卷、归档。

  5.1 立卷归档的范围:凡属本标准第3条所函盖的文件资料,均应立卷归档。

  5.2 立卷归档的时间

  5.2.1 凡已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资料,均应在三日内递交办公室立卷归楼。

  5.2.2 对于某些专门文件,或驻地分散在外的个别业务部门的文件,为方便日常工作,立卷归档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

  5.3 立卷归档的要求

  5.3.1 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在规定的归档时间内,把整理审定完毕的档案资料,递交档案室立卷归档。

  5.3.2 移交档案要填写移交清单,移交清单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

  5.3.3 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请示和批复、印本和底稿、正文和附件必须立在一起

  5.3.4 立卷时应编制好案卷目录,把文件的作者、标题、日期等项目填写清楚,概括而简洁地拟写好案卷标题,把案卷内容表达出来,装订整齐、牢固,无论何金属物,填写备考表,注明保管期限。

  5.3.5 填写案卷一律用碳素黑水钢笔或毛笔,禁止用圆珠笔或铅笔,字迹应清楚、准确。

  5.3.6 立卷应以本部门形成的文件为主,根据文件形成的特点,保持文件间的历史联系,适当照顾文件的保存价值,使案卷能正确反映企业生产活动状况和面貌。

  5.3.7 立卷应以部门为主,结合其他特征的方法组卷,把有密切联系的文件组合在一起。

  5.3.8 立卷应把上级文件与本公司文件(除请示、批复外)按保管期限和文件年限分开立卷。

  5.3.9 立卷归档后,发现需立卷的文件资料,可按立卷原则进行插卷。

  5.3.10 文件组成案卷后,卷内文件应按照一定规律进行排列,系统地反映问题,做到查找方便。

  5.3.11 各种实物档案(奖品、奖杯、锦旗、奖章、证书、牌匾、馈赠品等)归档必须有原件,并保持其完好无损。

  5.3.12 声像档案摄录必须详细记录事由、时间、 地点、主要人物、背景、摄录者,归档声像资料必须是原版、原件、清晰、完整。

  6.0 档案的借阅

  6.1 档案主要供本企业利用,一般不外借。如情况特殊,外单位人员须持介绍信,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可查阅无密级档案。

  6.2 各部门工作人员可直接查阅属本部门业务工作范围的档案资料。如需查阅非本部门的重要文件和有密级档案,须经公司领导或原形成档案的部门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6.3 档案的借阅者应负责档案的完整和完全,不得私自影印、复制、翻印,不得擅自拆散、调换、抽取、污损、加标注证,不得转借,如有违纪,酌情处罚。

  6.4 对珍贵或易损的档案,应制成复制品提供使用。复制可采用复印、照片、重印副本、摘录等方式。复制件应仔细校对,与原稿无误后,注明档案编号,然后提供使用。如有必要,给复制件加盖公章,以示复制不会有误。

  6.5 必要时,档案室应对所提供档案出具证明,证明材料写好后应仔细校对和审查,加盖档案室印章后才有效。档案室证明材料只能证明某事在档案上有无记载,而不能对某事下结论。档案管理员不可擅自以档案资料作解释或下结论。

  6.6 档案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如有特殊情况,可以作短期外借,最多为十天,但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如延长借阅时间,须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不还者,档案管理员要及时催还。

  6.7 借阅档案须妥善保管,若有遗失,将根据档案的价值和数量报公司领导批准后,责令其赔偿一切损失。

  7.0档案保密要求

  7.1 档案管理员和借阅利用档案的人员要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加强保密意识,双方共同做好保密工作。

  7.2 档案分一般档案和有密级档案两类。档案密级他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7.3 有密级档案只许在档案室查阅,不许带离本室。有密级档案复制时,需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或副总以上领导批准。

  7.4 有密级档案只限归档人使用,其他人员利用需经办公室主任或副总以上领导批准。

  7.5 对已到保密期限的档案要请相关部门领导和办公室主任鉴定解密,对解密档案作一般档案管理,及时提供利用。

  7.6 外来参观人员,统一由负责接待人答复问题和办理所需材料。

  7.7 档案管理员丢失或擅自提供泄露机密,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直到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8 企业在职工作人员调离本企业时,需按档案室要求整理已形成的文件材料,并退还所借档案,档案室审查无误签字后,才能调离。档案管理员调离,应由办公室主任监督办理,档案交接之后,方能调离。

  8.0 超期档案的销毁

  8.1对超过保存期限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登记造册,经办公室主任和档案形成部门领导共同鉴定,报分管副总批准后,按规定销毁。

  8.2 经批准销毁的档案,可单独存放半年,经验证确无保留价值时,再行销毁,以免误毁。

  8.3 销毁文件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并指派专人监销,严禁将销毁的文件作为它用,或作废纸出售。文件销毁后,监销人应在销毁注册上签字。

  9.0 档案的保管档案保管工作应做到四不:不散(不使档案分散),不乱(不使档案互相混乱),不丢(档案不丢失不泄密),不坏(不使档案遭到损坏)。同时,应做好防火、防潮、防晒、防虫、防损、防盗、防尘工作,以提高档案的安全性,对破损档案应及时修补。

地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7

  为规范销售档案管理工作,使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系统化、特别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档案归档范围

  1、销售合同

  (1)预定书(认购书)原件;

  (2)买卖合同原件;

  (3)换、退房申请;

  (4)房型修改申请;

  (5)其他合同之补充协议。

  2、客户资料档案

  (1)来访客户名录:包括客户姓名、联系方式、需求,及了解到的客户的家庭情况及其他特别事项。

  (2)签约客户档案

  基本资料:姓名、联系电话、已购房型、付款情况、家庭情况等;

  办理按揭及房屋产权证所需客户提供的资料;

  其他客户提交之资料。

  3、内部管理档案

  (1)销售部内部管理档案:各项管理制度、成文发放的管理文件

  (2)销售管理档案

  (3)各日、周、月统计表及报表;

  (4)早晚会会议记录。

  4、内部往来文件

  (1)发往各部门间的日常函件;

  (2)收到公司各部门的往来文件。

  5、公司对外宣传资料

  (1)各类公司制作的楼书、提袋、宣传品样本;

  (2)电视宣传资料:各种宣传用vcd、录音带、录像带;

  (3)户外灯箱、路牌的样稿;

  (4)各类宣传活动的录影带及照片。

  6、房地产相关信息

  (1)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资料;

  (2)各楼盘楼书;

  (3)房地产相关信息剪报;

  (4)各项目对外宣传广告剪报。

  7、对外合同合约

  (1)户外宣传制作合同复印件;

  (2)媒体制作合同;

  (3)其他与销售部有关的合同合约。

  二、归档及保管要求

  1、严格按归档范围对档案进行归档整理;

  2、档案资料分类应清晰、全面;

  3、档案接收时要认真点、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后入档;

  4、档案必须使用专用资料柜、资料盒;

  5、应建立清晰、明了的检索工具便于检索。

  三、档案的.借阅

  档案的借阅应有严格的借阅制度,必须填写借阅登记表方能借阅。档案借阅办法按以下制度执行:

  1、本部门档案仅限本部门员工借阅;外部门借阅需出示借条,附双方负责人许可签字;

  2、本部门员借阅,借期不超过两天。如因需要延长借期,须出示借条并附部门负责人签字;

  3、查阅、借还档案都必须在管理员处办理登记手续方能借阅和离开;

  4、按期归还,爱护所借档案资料,逾期不还或有损坏、遗失,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造成重大损失者当追究责任;

  四、档案的保管

  1、档案接收时要认真清点、验收份数、张数、规格验收必须符合要求的,办理交接手续方可入档;

  2、各类档案材料,应按管理规范要求分类、编目、立卷,放入档案盒或档案夹内上柜保管;

  3、档案存放必须使用专用资料柜,排柜方式要省时、醒目,便于查找;

  4、每年年底要对档案库存保管情况进行一次清理,核对以保管单位为基础,做到账物相符,对破损或载体变质情况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补救。

  五、档案的剔除和销毁

  1、在整理档案的过程中,对档案材料要仔细甄别,对无保存价值的资料及时剔除,必要时列出剔除资料目录提交部门经理批示;

  2、每年年底对保管期满的档案列出目录写出专题报告提交领导,经部门批示后销毁。

地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8

  一、基本要求

  1、档案管理由办公室负责,本公司档案管理及日常业务由办公室专职档案员负责,人事档案的日常管理由人力资源部主管负责。财务档案的日常管理由财务审计部负责。

  2、归档范围:公司正式的收文、发文(除公文正文外,还应包括它的`)、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财务审计、年度会计报表、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归档价值的文件材料。

  3、对本公司规定的立卷归档材料,必须按规定定期移交给办公室专职档案员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

  4、办公室专职档案员要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二、归档时间和份数

  对公司需归楼的文件必须当天整理归档,并注明份数做好记录。

  三、查(借)阅

  1、公司部门经理以上员工(含部门经理)查阅非密级档案,副总经理以上员工查阅密级档案,可直接向管理人员办理查阅手续;

  2、公司部门经理以下员工查阅密级档案,需经办公室主任核准,并办理查阅手续;

  3、查阅档案时必须爱护档案,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不得遗失,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摘录和复制,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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