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议事制度

时间:2023-12-21 07:14:32 制度 我要投稿

小学议事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议事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小学议事制度

小学议事制度1

  一、议事总则

  1.党支部会议要围绕教育为经济建设服务,坚持改革开放,按照“党要管党”的原则,管大事、议要事,所研究的问题要严格遵守党章规定精神。

  2.党支部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议事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党委召开的会议精神、文件指示,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2.通报重要党务工作情况,研究各党小的思想组织建设,做好发展新党员

  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党内评比、党纪处等工作。

  3.分析干部教师队伍的思想状况,研究决定相应措施,研究决定各层干部

  的任免、考核、奖惩等。

  4.讨论全校重大改革和事业发展方案等。

  5.研究和审定需要提请党员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议事规程

  1.党支部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召集。

  2.党支部会议由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3.党支部成员因故不能出席党支部会议的须向主持人请假,党支部会议须有党支部组成人员三分之二到会,方能召开。

  4.根据议题需要,可由党支部主持人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5.在党支部会议召开的前一天由组织委员通知与会人员,并告知会议的.主

  要议题;对列入党支部会议的议题,提议人和分管同志事先须准备好意见,汇报要简明扼要。

  6.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议题经多数成员同意即形成决议。如有重大分歧,可

  暂缓决定,待进一步调查论证后在下次会议再作决定。

  7.党支部会议由宣传委员做好会议记录,与会同志不得泄露会议规定的机密事项。

  四、党支部会议决定的执行和反馈

  1.党支部会议集中作出的决定,每个成员都必须坚决执行;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不能在言论和行动上有任何反对的表示

  2.党支部成员对未经讨论的重大原则问题不能随意拍板,不能随意以组织名义表态;临时处理的问题要及时向党支部汇报。

  3.须由有关部门科室执行的党支部会议决议,由分管委员负责告知,副书记负责督查落实,一般情况下,应半个月内将贯彻执行情况向书记反馈;在执行过程中遇有一般问题,由分管委员或副书记负责处理,遇到重大原则问题,则要提交党支部会议复议。

小学议事制度2

  一、为了加强我校工会的集体领导和民主化制度建设,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我校工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大问题需经教职工集体讨论决定。

  三、我校工会必须每学期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

  四、我校工会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的范围:

  1、我校工会的全年工作安排,召开职工大会计划、节日的重大活动计划、年度工作总结等;

  2、贯彻执行工会大会和党委、上级工会的有关决定的措施;

  3、向教职工做工作报告和向党委、上级工会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4、工会经费预、决算及重大财务支出;

  5、有关职工权益的重大问题和向行政、会员(职工)大会或会员(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重大建议;

  6、推荐、评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7、推荐出席上级工会代表会议的会员代表人选;

  8、工会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9、工会换届人事安排等有关事项;

  10、必须由工会集体讨论决定的其它事项。

  五、凡本制度第四条规定需要集体讨论但未经集体讨论通过的有关事项,不得以工会名义组织实施。

  六、我校工会每次召开会议需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讨论决定问题应充分发扬民主。通过决议案实行表决制,应到会人员超过半数同意视为通过,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如对重要问题意见有分歧,可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意见后,提交下一次会议进行表决。

  七、我校工会成员必须认真执行工会会议决定,如有不同意见或在工作中出现新情况或会议决定与上级有关政策精神相违背,应重新提出讨论。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工会的集体决定。

  八、我校工会每次会议应做好会议记录。对出席人员、时间、地点、议题、每个委员的发言及最后表决结果,都应作出详细记录。

小学议事制度3

  为了进一步健全学校领导班子集体领导制度和民主集中制,发挥校长负责制下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作用,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应遵循集体议事制度,以确保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须由党政工负责人及教师代表共同讨论、决定。

  学校重大问题主要包括:

  ⑴拟订和修改学校章程;

  ⑵学校发展规划、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

  ⑶文明单位创建方案;

  ⑷校内机构的增设和撤并;

  ⑸重大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

  ⑹教师、干部的'聘用、职称评定、晋级晋职、评先评优事宜;

  ⑺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⑻学校预决算、财务收支情况报告,尤其是借读费、捐资助学金、择校费、会议费、招待费、公费出国(境)、福利费的具体收支情况;

  ⑼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和基建维修的招投标情况、教育收费公示规定的事项;

  ⑽招生事宜;

  ⑾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保送生、特长生、奖学金、困难生减免等有关事宜;

  ⑿教职工的奖惩、分配方案和福利待遇等事项。

  2、学校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形式。

  行政扩大会议是学校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形式。行政扩大会议成员为学校正副校长、中层干部、学校党组织书记和工会主席等。会议由校长主持,重大问题经集体讨论,校长负责决策。

  3、学校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程序。

  校级领导酝酿,统一思想,提出初步设想→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行政扩大会讨论通过→校长决策,向全体教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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