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报销管理制度

时间:2023-11-21 10:16:58 制度 我要投稿

发票报销管理制度范本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票报销管理制度范本,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发票报销管理制度范本

发票报销管理制度范本1

  参照国家近期差旅费报销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及规定:

  一、长途报销标准:

  1、原则上出差的员工须先填写出差申请表,注明出差地点、时间、出差人员、事由、日程按排及费用预算。申请表先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再交总经理签批,最后交行政办备档。若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填出差申请表的',应电话告之行政办,行政办进行登记,员工出差回公司后再补填。

  2、出差过程中涉及宴请的应事先填写宴请申请单,出差过程中需要临时宴请的须电话请示公司领导,否则公司将不予报销。交纳会务费及乘坐高铁、软卧、飞机须事先特别报告,末经事先审批不予报销。

  3、员工出差期间,每天必须以邮件或手机短信的形式将当日工作向公司汇报,出差回公司后整理成出差报告,作为差旅费报销的依据。

  4、员工出差期间的费用标准如下:

  a、部门经理以上级别的员工出差县市级以下地区,住宿费按100元/夜报销,餐费补贴30元;地市级以上地区,按90元/夜报销,餐费补贴30元。

  b、普通员工出差到县市级以下地区,按90元/夜报销,餐费补贴20元;地市级以上地区,按80元/夜报销,餐费补贴20元。

  出差回公司三天之内,出差人员应对出差事务完成情况作出详细的说明和分析,写出出差报告,凭出差报告和出差申请表及相关费的原始有效票据(相关的车船、住宿费及其他手续费等),报销出差费用。超出时间不予以报销。

  二、短途报销标准:

  市内不分职级,统一标准执行:公交车费实报实销,一般市内不报误餐费,特殊情况市内的士费经总经理书面批准后再报销。

  三、电话费用

  公司原则上不报销手机费用,因公出差的可报销当月电话费用,实报实销,须出具发票。

  四、本规定自xxxx年2月1日起试行。

发票报销管理制度范本2

  根据《xx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渝府发〔20xx〕120号)和《xx市市级国家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渝机管发〔20xx〕40号)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医疗费用报销的范围及标准

  (一)住院医疗费用和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

  按《xx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xx市市级国家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规定执行,单位不予报销。

  (二)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在职人员年度累计门诊费用1500元以内的,按《xx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及《xx市市级国家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规定,由个人账户支付并由市财政给予补助;1500元至3500元以内的由单位按一定比例予以报销,即45岁(含)以上的按85%予以报销,45岁以下的按80%予以报销;3500元以上的单位不予报销。

  退休人员年度累计门诊费用1800元以内的,按《xx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及《xx市市级国家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规定,由个人账户支付并由市财政给予补助;1800元至4000元以内的由单位按90%予以报销;4000元以上的.单位不予报销。

  (三)计划生育医疗费用

  我局女同志生育小孩,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并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或门诊医疗费用,按《关于“渝劳社办发〔20xx〕11号文件”在执行过程中主要问题的解释精神》执行,渝劳社办发〔20xx〕11号文件规定报销的最高上限至3500元以内,并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按本办法关于“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的规定执行。

  二、费用审核及报销办法

  在职职工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发票,于次年1月统一交局财务处审核后,按规定支付;退休职工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发票,于次年1月统一交局组织人事科初核后,报局财务科审核并按规定支付。

  三、适用人员

  本办法适用于我局编制内在职职工及退休职工。根据渝府发〔20xx〕120号文件第四十一条相关规定,局机关工勤人员门诊医疗费用参照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执行。

  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发票报销管理制度范本3

  为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资金支付透明度,减少现金支付结算,加强财务监督,根据xx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通知》《关于在全市全面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的通知》、《关于实施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公务卡的开支范围

  公务卡的公务支出,主要是指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除特殊情况外(如不能使用POS机刷卡消费的),均需使用公务卡或转账方式结算。

  二、公务卡的管理

  1、公务卡实行“一人一卡”实名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发生变动:对新增工作人员的',应及时组织办理公务卡的申领手续;对调离本单位的,应及时通知持卡人办理相关变更或注销手续。

  2、我中心公务卡发卡代理银行为xx银行xx支行。办理的公务卡账单日均为每月1日,到期还款日为每月25日。

  3、公务卡具有一定的信用额度,原则上每张卡公务卡的信用额度为3至5万元不等。公务卡的卡片和密码均由个人负责管理。公务卡遗失或损毁后的补办等事项由个人自行到发卡行申请办理,并及时通知单位财务维护公务卡管理系统。

  4、持卡人自行负责日常对账,对消费交易有疑义的,可按发卡行相关规定提出查询;涉及公务消费的,可要求财务予以协助查询。

  三、公务卡的报销管理

  1、持卡人应在公务卡信用额度内,先通过公务卡结算,并取得正规发票、银行卡消费凭条(POS签购单)及需要提供的消费明细凭单等。

  2、持卡人使用公务卡消费结算的各项公务支出,应于每月10日前将本期账单中公务消费支出按规定程序提交财务人员办理报销还款手续,以免因逾期还款给持卡人产生透支利息、滞纳金和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等。

  3、若遗失公务卡消费凭条(POS签购单)的,原则上不予以报销。如特殊情况,持卡人可通过发卡行网点、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途径查询,并获取的“交易时间”、“交易金额”、“交易地点”等信息在财务报销凭证背面证明后,方可报销。

  4、公务卡公务支出不允许透支提取现金,对透支提取现金的行为,视同个人消费行为。

【发票报销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发票管理制度03-14

发票管理制度07-18

公司发票的管理制度09-22

发票管理制度(13篇)04-17

发票管理制度(精选13篇)04-17

发票管理制度(15篇)03-13

发票管理制度(精选14篇)04-12

发票管理制度14篇04-05

发票管理制度(14篇)04-05

发票管理制度13篇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