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财务报销制度

时间:2023-11-04 07:37:32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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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财务报销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财务报销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校财务报销制度

学校财务报销制度1

  1、对原始单据的一般要求:

  (1)发票必须是发票联和报销联,用复写纸复写或计算机打印,不得用圆珠笔或铅笔填写,存根联、发货联、记账联不能作报销单据。

  (2)内容要齐全,抬头、日期、品名、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要填写齐全,字迹要清楚,金额要准确,大、小写要一致,严禁涂改。

  (3)印章要齐全,须有收款单位公章(或收款专用章)及收款人签字(章);事业单位的收据,要有财务专章;企业和个体户须是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

  (4)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单据(车、船、飞机票等),因保管不善而被盗或遗失,后果自负。

  2、对各项支出报销的审签,实行统一管理,由校长签字后,财务科方可付款。

  3、差旅费报销单,须用蓝(黑)墨水笔填写。数人一起出差使用一张差旅费报销单时,要将每个人的姓名都填上,内容填写要齐全,要有结算人、负责人的签章。

  4、由联校按计划统一购买仪器、设备、材料等各种物品,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买。在特殊情况下必须自己购买时,须经校领导批准,验收入库。

  5、临时工的工资,由会计填制临时工工资花名册,由领酬人、经手人、校领导签章。

  6、中心校和村校各部门的经费支出严格按《清平联校财务管理制度》中计划管理的要求,实行计划用款。对于一次业务、一张票面金额超过200元的用款,事先必须向联校校长申请。对用款不事先申请的单位或个人,财务处不得安排该部门的'用款计划。

  7、学校财务报销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教学、教辅、后勤部门的经费支出,须经校长审批;对计划外支出,除履行审批手续外,还须事先向校长室申报同意并备案。

  8、各部门科室要严格控制差旅费和会务费支出,对差旅费的报销,严格按《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无特殊原因的超标准支出,由出差人员自理。

  9、中心校和村校各部门要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支出。对非安排不可的业务招待,中心校校长向联校请示同意后安排,实行先申请后招待制度。否则,招待费自理。

  10、为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收回借款,借款人应在业务发生后10日内到财务处办理报销还款手续,有关财务人员应严格坚持“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11、各种票据是财务报销的凭据,下列票据财务处原则上不予报销:

  (1)审批手续不全的票据。

  (2)内容填写不全、字体无法辨认或有明显涂改迹象的票据

  12、外出业务培训人员每人每天补助10元;公务出差每趟10元(车票);三人以上出差由联校派车。

  13、各中心校每月所发生的业务,要在每月的20号-21号到联校报账,过期不再办理。

学校财务报销制度2

  学校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一、财务报销票据原始凭证的要求

  原始单据(发票)的一般要求:

  1、报销凭证必须是正式发票或财政局及税务部门印发的统一收据,填写时一律用炭素笔,圆珠笔或铅笔填写无效。

  2、发票内容要齐全:单位名称(一律填进修学校)、日期、品名(必须填写物品及办公用品的具体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金额正确,大、小写相符。票据一经涂改即无效。

  3、印章要齐全: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事业收据必须有省或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监制章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发票或收据须在税务机关规定的使用有效期内(必须是本年度或前一年度印制的)。

  4、在超市购买商品的,须提供超市机制发票(发票上须注明品名、单价、数量)且商品符合财务报销范围。

  5、报销凭证严重破损导致内容不全、不清的`,财务人员不得给予报销。

  二、财务报销手续及要求

  (一)财务报销审批权限

  学校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学校所有的财务支出都必须经校长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处办理结算。

  (二)预算申报制度

  学校各类需要采购的物品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做好预算由校长签批,方可借支进入采购程序,采购秉承一人为私二人为公的原则,为报销提供证明。严格执行前帐不清后账不借。

  (三)财务报销基本手续及要求

  1.购买的设备、办公用品、贵重物品需经手人签字、审核人签字(财务)、校长签字,方可报销、进账。

  2.凡到财务处报销的票据,需校长、审核人、经手人签字方可报销。

  3、教职工到财务处报帐,必须携带报帐所需的全部凭证,包括:需要报销的有关发票、收据;物资采购一律由学校统一执行。

  注意:先签字后报销

学校财务报销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的各项财务行为,加强财务收支管理,本着勤俭、务实、高效的原则,根据《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报销包括借款开支和报账、核销。

  第三条学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一切收入和支出均通过财务部门办理,不允许以收抵支。

  第四条学校支出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项目费用支出;第二部分为教学事业经费支出;第三部分为其他业务支出;第四部分为期间费用支出。

  第五条学校财务收入支出执行预算管理制度,量入为出。每月各项费用开支需部门申报用款计划,由财务室汇总编制《月财务收支计划》,项目费用支出计划需报学校董事长签批,其他报学校校长签批并执行。

  第六条对不可预见等特殊情况的计划外支出,应报学校校长或董事长特批,财务室根据学校资金状况统筹安排。

  第二章费用开支内容及报销审批程序

  第七条项目费用支出:包括车辆及教学仪器、设备、图书等固定资产购置与更新,学校基础工程建设、绿化以及在此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对外投资等。

  第八条教学事业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开展教学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如:教师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费、福利费、教育经费、教学场地设施、设备的租赁费、教研活动支出、教材及教学消耗品支出等。

  第九条其他业务支出:主要包括学校学生食堂主、副食、餐具、生活用品等物资采购支出,学生食堂职工工资及为食堂职工支付的其他费用,出租门面房的'维护管理及相关税费等项支出。

  第十条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如:行管人员工资及为行管人员支付的其他费用、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通讯费、工作用车车辆使用费、借款利息等。

  第十一条报销签字程序

  1.日常费用支出:

  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分管副校长校长签批

  出纳报销

  十二条借支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借支必须注明原因,按借支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2.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3.谁借支,谁经办,不允许代办。

  4.不得对个人借支。

  第十三条借支签批程序:

  1.经办人填写借支单

  2.科室负责人签批

  3.分管副校长签批

  4.校长签批

  5.主管会计审核

  第三章财务报销的一般要求及程序

  第十四条学校教职工报帐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填写学校统一的报销单据。

  2.所附原始凭证必须合法,开支用途明确、项目齐全、计算准确、时间清楚、金额大小写一致、无涂改痕迹。

  3.有出据单位的公章及收款人签章。

  4.票据粘贴牢固、整齐、有序(从下到上,从右到左,上下对齐,不超过装订线)。

  5 .按规定需附经济合同、实物入库单、验收单或运输结算单的,手续要齐全。

  6.不允许白条作为付款报帐凭证,对特殊情况无法取得原始发票的小额支出,必须先报学校财务主管同意后至少由两人以上经手签名方可报销。

  7.学生食堂主、副食采购,严格采购验收制度,即:食堂采购支出原始凭证必须由食堂指定专人实物验收签字方能作为财务报销原始依据。为保证学生食堂食品绝对安全与卫生,主食采购应取得原始发票;其他副食市场采购无法取得原始发票的支出,应填制《食堂副食品采购清单》,载明应供商(或摊位)、品名、单价、金额,实物验收人签字可作为财务报销原始凭证。

  8.财务报销严格执行谁经办谁报销的内部牵制制度,严禁经办与审批一人完成的违规行为。

  9.不得将他人借条转冲本人借款。

  第十五条报帐的一般程序

  1.经办人整理原始凭证,按开支项目粘贴。

  2.填写“支出证明单”或“采购用款申请单”(项目费用支出要求附经济合同复印件,材料采购费用须附“入库单”、或供应商“供货结算单”等)。

  3.科室负责人签批。

  4.分管副校长签批。

  5.会计稽核。

  6.校长审批

  7.向出纳报帐

  8.按第二章规定的批准权限审批。

  第十六条报帐管理办法:

  1.费用报销在一周内报帐。

  2.一般业务借支逾期不报,从当事人工资中扣回,直至还清。

  3.备用金半年结算一次,否则不予办理续借。

  4.报帐后的多余款项应一次性退还财务,否则从次日起以欠款金额数按月息1%计收逾期欠款利息,连同欠款本金从当事人工资中扣回,直至还清为止。

  5.核销借支要向财务部门索取核销收款收据。

  6.未借支直接报销业务,注意钱票两清。

  7.属于当天借支,当天报帐的费用支出业务,借支单退还经办人。

  8.当天借支,隔天报帐的费用支出业务,借支单不能退还,由财务部门出纳员开具报帐收据给经办人,证明该项借款已冲帐。

  9.借用的支票、汇票在报帐时,要办理销帐手续,即在支票借用登记薄中注明已

学校财务报销制度4

  为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预算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会计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报销票据原始凭证的要求

  原始单据(发票)的一般要求:

  (一)报销凭证必须是由财政局或税务部门监制印发的统一票据,电脑发票手工填写无效。发票背面要有经手人、验收(证明人)、负责人亲笔签名,缺一不可,并注明用途。

  (二)发票内容要齐全:单位名称(一律为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日期、汽(必须填写物品及相关的具体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金额正确,、小写相符。票据一经涂改即无效。

  (三)印章要齐全: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事业收据必须有省或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监制章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发票或收据须在税务机关规定的使用有效期内。

  (四)按规定发放的加班费、补贴、劳务费等,均要填制十行单,按人员造册,注明编制单位、标准、工作天数,劳务费须注明所聘请人员工作单位。由部门审核后,相关主要负责人签字,报分管财务校长签批。

  (五)原始票据遗失的处理办法:须提供对方单位出具的证明(单据号码、金额、业务内容等)和加盖财务专用章的票据复印件。

  二、现金、银行结算的要求

  (一)现金结算的注意事项

  1、现金报销应符合现金使用范围的管理规定。

  2、凡一次零星采购金额超过500元,原则上不得用现金结算,均应办理转帐支票(同城)或汇款(异地)进行结算。

  (二)银行结算注意的事项

  1、工作人员在当地或到外地购物,应有批准的预算计划,所持结算凭证为合法凭证方可报销。

  2、用款部门经办人凭办理好报销手续的发票或暂付款(预付款单据),经审核制单后可直接到财务处开具支票、汇票、汇兑。

  3、使用支票付款时,应先取得对方的正式发票或有准确开支金额,由出纳填好日期、金额,用途和收款单位名称等,不得开出空白支票。

  (三)领取支票注意事项

  1、支票不能折叠,密码、日期、金额不能涂改。

  2、每月25日前办理支票转账手续。

  3、支票要在有效期内使用(转帐支票期限为10天)。

  4、作废或过期支票一律由原单位经办人员换取,校外人员不予办理。

  5、遗失支票由本人立即到银行挂失,并及时通知财务处,因遗失支票造成经济损失的,一律由持票人负责。

  6、支票领用之日起,在十天内办理报销手续。

  三、借款和结账要求

  (一)借款:凡因公出差开会等需要,并且金额较,可提前借款,借款时必须由个人先填写借款单,经分管校长、财务校长签字后,方可到出纳员处借款,但应提前预约,以保证用款。私人用款一律不借。

  (二)凡因保管不善,造成现金丢失者,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经办人负责赔偿。

  (三)结帐:公务活动结束后,必须凭原借条和报销单据在10天之内办理结帐手续。

  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结算的,应写出书面说明,列明具体结账日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并报财务校长审核批准。

  (四)采用转帐支票结算的各类借款,经办人须在十天内办理报销手续;采用汇票或汇款结算的各类借款,经办人须在三十天内办理报销手续。

  (五)在规定期限内未结清借款的,由财务部门在有关经费中直接扣款,并且遵循“前帐不结,后帐不借”的原则。

  四、经常性支出报销管理

  (一)办公用品、维修等专项材料:应附资产入库单,注明“消耗品”字样,属政府采购项目的,发票还须加盖政府采购定点供应章。

  (二)邮寄费:应取得邮政部门的有效发票。

  (三)差旅费:按镇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镇江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的通知》执行,出差开会培训的,需附有关通知。出差人回校后一周内需到财务处办理结算手续,用蓝(黑)墨水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数人一起出差使用一张差旅费报销单时,要将每个人的`姓名都填上,内容填写要齐全,要有经手人、证明人、负责人的`签名,将出差发生的费用票据按规定在“差旅费报销单”后左上角整齐粘贴好,并附出差通知和有关会议通知。职工出差返回后应于一周内办理核销手续,未按规定时间报销的,财务部门应于当月工资中扣回预借款,待报销时再行支付。

  (四)会议费:应为列入预算的会议费用,结算时应附省级部门会议通知等各项开支清单。

  (五)学历进修培训费:按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六)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不得报销旅行社出具的发票。

  (七)业务招待费按镇江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的通知》第16号)执行,并严格加以控制。

  (八)固定资产购建和修理费:应附资产入库单、政府采购申请表、标书、合同、中标通知书、预决算报告等。

  (九)小型维修支出,应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报账时需提供批准的维修报告,单位招标文件。

  五、财务报销流程及相关要求

  (一)财务报销基本流程

  报销人取得相关经济业务的合法原始凭证→按要求在合法原始凭证背面签字并在粘贴单上粘贴原始凭证→填制费用报销表→财务处审核凭证→经手人、验收人或证明人在费用报销表上签字→所在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核签→分管校长审批→财务校长审批→报销人将报销单据交出纳会计办理相关手续。

  (二)财务报销相关要求

  1、教职工到财务处报销,必须携带报销所需的全部凭证,包括:需要报销的有关发票、收据;物资采购的需有“入库单”;符合固定资产的还须有固定资产入库单,属政府采购项目的必须有政府采购审批表;外出参加培训的须有培训通知,参加会议的须有省级会议通知等。

  2、票据须分别由经办人、验收人、证明人签字,并经财务校长审批。

  3、报销发票、事业收据时,填写“费用报销(原始凭证粘贴单)”;报销差旅费,填制“差旅费报销单”。报销凭证后所附的有关发票要整齐地粘贴在左上角,并在封面上写清楚所附票据张数和合计金额,所附票据与封面内容必须一致。

  4、各种凭证、单据一律要求用钢笔、蓝黑或碳素墨水填写,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人民币小写要清楚、完整、正确、相符,小写必须写到分位,没有的用“0”补齐。

  5、对于发票、收据手续不完备、内容不完整、不合法、有涂改现象,人民币小写不正确、不相符,不按规定粘贴、不按规定填写报销凭证的,不予报销。

  6、报销时间规定:每周三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顺延。

  3、学校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为了管好用好学校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更好地为教学为师生服务,特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1、学校对预算内外资金支出做到事前有计划,量入而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审批一支笔。每一张原始单据要有“三人”(经办人、分管领导、主管财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严禁白条入帐。

  2、学校的财务人员必须坚持财务工作制度,坚持会计原则,履行会计义务。做到科目齐全,帐目清楚,明细分类,日清月结。财务人员要做好会计档案的管理。正确行使会计职权,不徇私情,拒收拒付乱收乱付的条据。

  3、学校勤工俭学财务人员负责做好商店、食堂的核算记帐,把每天的商店、食堂的收入交到学校财务室,纳入学校统一管理,由学校财务室给勤工俭学拨一定的周转金,商店和食堂需要购物时,由勤工俭学财务人员把条据分类整理好,每张原始票据有“三人”(经办人、分管领导、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开财政内部票据,再由主管领导签字后到财务室划拨款。勤工俭学财务人员做到科目齐全,帐目清楚,明细分类,日清月结。做好商店和食堂票据档案的管理。

  4、学校财务人员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管理规定,及时准确地做好经费入户,杜绝坐收坐支,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经济制裁。

  5、学校财务人员严格执行教下发的,管好用好代办资金,严格禁止乱收乱支。

学校财务报销制度5

  一、财务报销有关规定

  1、教职工因公采购、参加会议及其它公务活动支付的相关费用,必须索取有效报销票据,原始票据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不能涂改,回校后凭据报销,幼儿园财务工作流程图。收款收据等“白条”不能作为报销凭证。

  2、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有效票据是指票据上必须标记税务机关或财政主管部门的印章,并且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具体包括:付款单位、物品名称或服务内容,标明单价、数量、金额、开票人签章,并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或票据专用章。个别收款单位由税务部门代开的票据,除税务部门签章外,需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或票据专用章。凡购置各类商品(含图书和办公用品)均需提供正规票据和详细的购物清单。

  3、经办人负责业务事项的验收、鉴定后,应在15日内办理报销手续。确因长期出差、培训,做国内外访问学者等情况,不能及时报销者,当事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所持票据一年内有效(以票据填制日期为准),当年发生的业务,应在当年年底前全部报销,延期票据财务部门将拒绝受理。特殊情况由主管院长批准可延长至次年一月底。

  二、票据报销的审批权限列入年度预算经费中的包干经费,已批的专项经费,分管部门、单位的业务费、课时费、科研费原则上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审批制度,各系列入课时费支出的500元以上的(含500元)招待费;列入系业务费、课时费和部门办公费的1000元以上的开支,均由主管院长审批,科研经费、网费及联合办学收入提留参照执行。非包干经费、非教研活动到外省的差旅费、基建维修费、设备维护费由主管财务工作的负责人审批。预算外动用较大额度的资金需经院党委会或园办讨论通过后由分管财务工作的院长审批。财务处负责全部票据报销的审查核实工作,使每一笔开支合理无误,实现资金使用的最大效益。

  三、票据报销的审核及分工

  1、财务:负责基建经费、基础设施维修经费、后勤包干经费、办学经费、车辆经费、临时增加的包干经费的审核。负责全校各项经费中开支的审核。

  2、负责工会经费、各系课时费、机关办公包干经费、学报、校报包干经费中的开支项目的审核。

  财务处的审核工作必须依据国家政策法规和幼儿园的规章制度,坚持手续健全、报销规范、标准清晰、始终如一、从严要求、服务热情,工作总结四、财务报销流程

  1、整理原始票据:所有要报销的票据,要求经办人员按不同类别分别粘贴在“票据贴存单”上,粘贴要均匀整齐、牢实、长宽不超出票据贴存单范围,如一次报销的票据较多,一张票据贴存单容纳不下的,可另贴一张。各类票据需按不同类别粘贴,以便财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

  2、根据不同的原始票据分别填制各种报销单:如现金、支票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等,购买实物及维修的票据要附实物清单及工程清单,各类票据要求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3、办理审批、签字手续(1)购买实物的票据和清单应有审批人、验收人、经手人签字。审批人签字需在有效权限之内方能生效。

  (2)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教学专用设备购置单价1500元以上,行政办公设备购置单价10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要经单位物管人员办理验收,国有资产管理处办理产权登记和入库手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开支,应按规定要求办理政府采购合同。

  (3)不涉及实物的需审批人、证明人、经办人签字。

  (4)凡有市拨科研项目的人员,在报账前必须复印所有已经签审过的票据,结题时交市科技局。

  (5)各项已办卡的`包干经费报销时由负责制单的会计登统核减并签字,由另一名会计或出纳审核签字。

  (6)凡原始报销凭单不符合《会计法》要求的,财务人员有权拒付或要求更正、补充。

  4、报销5000元以上的项目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处以便备款。

  5、票据报销手续完备后,需先经会计微机制单,再到出纳柜台领取现金,或由会计给付转帐支票。

  6、费用在500元以上的应使用转帐支票或办理汇款。

  7、财务处每天对外报销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16:00以后整理当天会计资料,每周四下午停办业务,为全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传达幼儿园会议精神时间。

  五、暂付款流程暂付款是暂时垫付或预付给有关单位或经办人的各种款项。主要包括个人因公出差借支的差旅费,各种设备、零星基建的预付款,采购各种材料、资料、设备等因票据未到而无法及时报销而形成的款项,以及因收款的需要向财务处借用的收据等。

  1、暂付款的借用形式有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票及收款收据等。应根据要求分别填制借款单、汇款单、收款收据借用单等。

  2、暂付款的使用必须遵循“公款公用”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因私借款,因公借款事毕后一周内办理报销手续,坚持“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借款时的用途应与报销时的用途一致。

  3、现金借款额度的审批同票据报销审批的权限相一致。

  4、为保障支票的安全,不准携带空白支票外出。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借用支票的须经主管领导和财务负责人批准并登记用途和限额。开报销票据后连同支票存根并经各级领导及经手人签字后一并交财务部门入账处理。支票要妥善保管及时使用,以防遗失。

  5、办理银行汇款手续时,首先到财务处领取银行汇款通知单,写清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及帐号,经领导、经办人签字后交财务处办理汇款,待收到报销票据后办理相关报销手续。

  6、各种维修工程,设备采购等预付款应有书面合同或协议,在付清最后一笔合同款并办理有关资产手续后(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予以冲账。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学校财务报销制度6

  一、会计人员工作职责

  一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遵守各项收入制度和收费标准,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从经费角度上保证教学计划的完成。

  二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算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要求编制会计报表,按期上报,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档案资料。

  三按照勤俭建国,勤俭办事的原则,定期检查、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经费使用效果,发现浪费现象,及时向领导提出改进措施。

  四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认真执行《会计法》,保护公共财产安全,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五按月做好经费分类帐,了解和掌握专项经费的情况。

  二、出纳人员工作职责

  一根据国家发展事业的方针批准的计划和预算,及时合理地供应资金,正确执行单位预算计划。贯彻艰苦创业,勤俭节约的方针,坚持少花钱多办事,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积极促进教育事业计划的圆满完成。

  二遵守各项收入制度和收费标准,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现金管理制度、银行结算制度以及财务工作规范办理各种收付款业务。

  三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算帐、投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款相符,帐单相符帐表相符。

  四根据核算中心的规定,及时正确交接原始凭证。

  五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认真执行《会计法》,保护公共财产安全,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5、学校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一、学校财务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对学校各种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通过记帐、算帐、报帐等一系列程序,映资金的使用情况;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对学校教育经费实行“分级管理,经费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办法,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二、经费收入管理

  学校财务部门管理以下各项资金:

  a)上级拨入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基本建设拨款。

  b)上级拨入的预算外资金。

  c)学生学杂费收入。

  d)各种捐赠款项收入。

  e)其他杂项收入等。

  财务部门对事业费、基建经费和学校预算外收入应分开管理,严禁将预算内经费转入预算外使用。

  三、经费计划管理

  a)学校向财务部门提供下年度需要的设备和主要项目费用的开支计划,由财务部门据此作出下年度预算,经主管校长审核。

  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当年经费数,安排相关工作。

  c)在经费使用中应坚持严格按计划用款、专款专用的原则,并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若确需要更改项目,须经领导签字批准。

  四、经费使用管理

  1、费用报销一律先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校长审批,然后到财务室报销。

  2、预算外的'各项经费,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领导审核批准的项目和限额内开支使用。

  3、教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由校长批签。

  4、物资采购人员为各部门购物借款,由总务部门根据使用部门提供的采购计划数拟出借款金额,经总务部门负责人批签后,采购人员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采购设备的借款金额在5000元以上,须经主管校长批签。

  5、任何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

  五、计凭证、帐票、报表以及会计档案管理。

  a)学校财务部门应按照财务制度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各项原始凭证。符合财务规定的开支单据给予报销,不符合规定的单据,不予报销。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b)学校财务部门,应按会计制度对各类经济业务事项,通过会计凭证及时记帐、算帐。做到日清月结,手续完备,内容真实,帐目清楚,数字准确,资料齐全。

  c)财务部门各经办人员,应按岗位要求,按时向主办会计提供各项经费开支的明细科目余额表,供主办会计编造会计月报、季报、年度决算报表。编造的各种报表,经主管校领导审阅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d)财务部门各岗位经办人员,应按财务档案管理要求,将会计凭证、帐薄、财务计划、会计报表,以及有关开支的经济文件资料,分类清理、装订、编号、造清单送交主办会计汇总,编造移交清册,送交学校档案管理。

  e)财务部门除向上级报送财会报表外,及时向领导映不合理开支和超支的情况,协助领导管好、用好资金。

  六、财务监督与检查

  1、学校财务部门应认真执行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对于不执行计划,违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或报销,同时报领导处理。

  2、学校财务部门有权对学生财产、物资的使用和保管部门进行财产、物资的核对和检查,以保证国家财产、物资的完整和安全。

  3、会计必须对学校负责,每月对各项费用凭证审核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纠正。

  4、主管校领导每年对财务部门的会计凭证、帐薄抽查一次,以保证学校财务计划和财务制度的正确贯彻执行。

  5、财务人员有责任助和监督学校领导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经纪律,对于学校领导违《会计法》和财经纪律的行为,经指出的不改正的,财务人员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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