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期管理制度

时间:2023-10-30 07:56:09 制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周期管理制度

  在当下社会,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周期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周期管理制度

周期管理制度1

  一、为了保证使用中的计量仪表值的统一、准确,计量标准器必须按检定周期送上级有关计量部门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超期末检验的计量标准器具,不得使用。

  二、加气站内压缩机房、充装台上用于生产和计量的各类压力表,由计量检定员检定、调试、修理,根据各类仪表的检定规程,结合本站实际情况,制定检定周期,检定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国家检定规程所规定的`时间,在用仪表周期受检率应达100%,检定不合格或超期的仪表不得使用。

  三、本站计量员不能检定的计量器具,由本站申请市技术监督局按检定周期安排就近送检。

周期管理制度2

  一、为了保证使用中的计量仪表值的统一、准确,计量标准器必须按检定周期送上级有关计量部门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超期末检验的计量标准器具,不得使用。

  二、加气站内压缩机房、充装台上用于生产和计量的各类压力表,由计量检定员检定、调试、修理,根据各类仪表的检定规程,结合本站实际情况,制定检定周期,检定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国家检定规程所规定的'时间,在用仪表周期受检率应达100%,检定不合格或超期的仪表不得使用。

  三、本站计量员不能检定的计量器具,由本站申请市技术监督局按检定周期安排就近送检。

周期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材料采购工作有序开展,提高材料采购的及时率与合格率,并经相关部门讨论通过,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整个采购系统。

  第二章细则

  第三条地材类:(含黄砂、水泥、石子、红砖等)

  (一)项目工程开工前一个月,需求部门将总工程材料的需求量(计划数量与实际需求量的偏差不得大于±5%),以书面形式交采购管理中心进行客户联系及合同签订。

  (二)从项目工程正式开工开始,每天下午17:00(周六、周日15:00)前将第二天材料的需求量以请购单形式交至采购管理中心。

  (三)水泥制品类:预制涵管、预制板等应提前30天请购。

  (四)零星采购的材料,供应部在接到请购单后安排7天内到货。

  第四条钢材类(含各种型材):

  (一)项目工程开工前一个月,需求部门将总工程材料的需求量(计划数量与实际需求量的偏差不得大于±5%),以书面形式交采购管理中心进行客户联系及合同签订。

  (二)批量采购的线材、圆钢、螺纹钢、角钢、槽钢等材料采购周期为20天;镀锌板、铁板、不锈钢板、花纹板等钢板采购周期为15天;零星采购一些钢材、钢板材料时,采购周期为7天。

  (三)特殊规格型号的钢材按供需双方签订的合同执行。

  第五条模板、钢管、扣件类:

  (一)项目工程开工前一个月,需求部门将总工程材料的需求量(计划数量与实际需求量的偏差不得大于±5%),以书面形式交采购管理中心进行客户联系及合同签订。

  (二)从项目工程正式开工开始,该类材料在请购部门下达正式请购单后,采购管理中心在7天内安排到货(或按合同执行)。

  (三)需求部门若租赁材料,必需注明租赁材料的起讫时间及数量。

  (四)零星采购的材料,采购管理中心在接到请购单后7天内安排到货。

  第六条水、电、气类材料:

  (一)项目工程开工前一个月,需求部门将总工程材料的需求量(计划数量与实际需求量的偏差不得大于±5%),以书面形式交采购管理中心进行客户联系及合同签订。

  (二)从项目工程正式开工开始,该类材料在请购部门下达正式请购单后,采购管理中心在7天内安排到货(或按合同执行)。

  (三)特殊规格型号的材料按供需双方签订的合同执行。

  (四)零星采购的材料,采购管理中心在接到请购单后7天内安排到货。

  第七条门窗类:

  (一)项目工程开工前一个月,需求部门将总工程材料的需求量(计划数量与实际需求量的'偏差不得大于±5%),以书面形式交采购管理中心进行客户联系及合同签订。

  (二)从项目工程正式开工开始,该类材料在请购部门下达正式请购单后,采购管理中心在7天内安排到货(特殊型号按合同执行)。

  (三)对于门窗配件及零星类采购材料,采购管理中心按正常的采购周期(即7天)进行购买。

  第八条木材类(各种胶板、木工板、方木):

  (一)项目工程开工前一个月,需求部门将总工程材料的需求量(计划数量与实际需求量的偏差不得大于±5%),以书面形式交采购管理中心进行客户联系及合同签订。

  (二)从项目工程正式开工开始,该类材料在请购部门下达正式请购单后采购管理中心在7天内安排到货(特殊型号按合同执行)。

  第九条装饰类材料:

  (一)含瓷砖、防火保温、塑料管件、彩钢板、石材等所有材料,必需提前一个月提供具体(含品牌、规格、型号、数量等)的材料需求计划单。

  (二)具体见《装饰材料采购管理规定》。

  第十条家具、灯具、洁具、厨具、空调、电器设备等:

  (一)所有家具、灯具、洁具、厨具、空调、电器设备等,在项目工程开工时必须提供相应产品的规格、数量、型号、品牌、图片、材料小样、厂家联系电话等相关资料。

  (二)采购管理中心在收到装饰项目部的计划后,确保在七个工作日内签订好合同,交相关部门审核,按合同约定期限到货。

  第十一条建筑设备:

  (一)所有建筑设备类材料,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采购管理中心在接到需求部门的需求计划后,方可按合同安排到货。

  (二)所有建筑设备合同评审时须经相关部门签字后,方可执行。

  第十二条办公劳保类:

  (一)办公劳保用品每月采购一次,采购周期为7天,且各部门每月1日至3日拟定各部门当月的需求计划,经保管审核后,采购管理中心确保每月10日之前到货。

  (二)各部门当月未做请购计划的该月不得出库办公劳保用品。

  第十三条部门若需紧急采购材料或超计划采购,请购单须由请购部门及采购管理中心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方可执行,但每月各部门不得超过两次。

  第十四条如在同一采购周期内,同一部门对同一规格型号的材料采购超过2次以上(含2次),视为重复采购,则各部门承担相关的费用。

  第十五条公司特殊布置的工程材料及零星材料采购,实行特殊采购方式。

  第三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解释权、监督执行权归采购管理中心。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前期相关规定自行废止,未尽事宜将另行补充。

【周期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周期教学反思04-12

《简单的周期》教学反思04-05

《元素周期律》说课稿01-09

元素周期表教学反思04-09

管理制度12-13

管理制度02-19

请假管理制度06-28

资产管理制度06-28

门诊管理制度06-29

材料管理制度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