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管理制度

时间:2023-10-20 13:40:16 制度 我要投稿

分公司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分公司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分公司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分公司管理制度1

  一.薪资。

  1.结构=基本工资+奖金+提成

  a.基本工资:800元/月。

  b.奖金:200元用于专项考核。具体考核明细包括:报表50,中性奶50,达成率50,其他50(样版店的建议,新增网点,开发)。(核算以主管考核为准)。

  c.提成:费用由客户承担,直接从客户账户中扣除。提成比例根据市场现状和季节因素等体现不同的提成比例,核定后在销售内勤处备案。

  2.补助

  a.电话:50元/月

  b.交通费:实报(指会议需要的长途车费)

  c.会议补助:30元/天

  d.驻地补助:300元/月(外驻业务员)

  二.职责(岗位描述)

  1.执行公司的营销管理制度和销售政策,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销售任务。

  2.开展销售工作,协作经销商拓展网络,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

  3.配合经销商实施公关、促销活动和广告宣传。

  4.进行市场调查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反馈市场、客户信息和侵权信息。

  5.密切联系客户,掌握客户基本情况和动态,建立健全二批客户档案。

  6.及时报送客户订货需求,并跟踪客户及时汇款。

  7.协作经销商进行库存管理,防止货物呆滞及破损。

  8.进行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及时解决和上报客户投诉。

  9.负责客户退、换货的初步审查和申报。

  10.对样板店进行规范管理,并对样板店销售数据进行统计及分析。

  11.维护公司和产品形象,采取措制止客户不利于公司和产品的行为,避免公司利益受损。

  12.熟悉产品,提高自身的技术服务能力。加强业务知识、技能的学习和锻炼,认真参加公司有关的培训活动,并组织客户业务团队的晨会及培训工作。

  13.制订月度工作计划和预算,经批准后执行,并定期向业务主管述职。

  14.做好保密工作,严谨向公司及客户外的任何人透漏产品价格、销售数据、销售政策等信息。

  15.做好工作记录、表单、客户档案等资料的保管和及时上交工作。

  16.完成业务部主管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日常管理

  1.考勤签到

  a.回市场当天及回公司当天必须用客户电话或当地固话向销售内勤报道,否则视为旷工,罚款30元/天。

  b.每天8:00(夏天7:00)到客户处签到,如未签到,视为旷工,罚款30元/天。迟到早退罚款5元/次。

  c.请假需领导批准后方能离岗,3天以内由主管批准,3天以上(含)由经理批准。

  d.每月有3天假期,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自由调整。

  e.每日上午10:00前向公司报勤,如漏报或晚报罚款20元/次,报道可采用电话报到或信息报道。

  f.公司查岗需用客户电话或当地固定电话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回复,否则视为旷工,罚款30元/次。

  2.报表管理

  a.认真填写销售日报表,如未及时填写罚款5元/次。

  b.随时掌握经销商库存明细,如有严重不实现象,罚款5元/次。

  c.认真填写周报并及时发送到直接上级邮箱。

  3.样板店的管理

  a.负责样板店档案的'建立。

  b.负责样板店的分类管理,根据计划有序拜访。

  c.认真统计各个样板店实际销售数据。

  d.按公司规定对售点现场活化氛围的营造和维护。

  e.负责落实样板店的相关费用。

  四.聘用及离职程

  1.聘用条件

  a.年龄18-35周岁,性别不限。

  b.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c.有经验者优先。

  d.有一定的谈判,沟通,协调能力。

  e.吃苦耐劳,有责任心。

  2.聘用程序

  a.根据公司规划及空缺情况,用人部门根据岗位责任要求提出用人申请报销售内勤处。

  b.用人申请经销售经理批准后发布招聘信息。

  c.应征人员经当地市场主管初试通过后,携带身份证、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到公司复试。

  d.经经理复试后,行政部审核原件,复印件附员工登记表后或归入员工档案。

  e.当地市场主管需对其进行培训后方能上岗,培训内容包括薪资、职责、日常管理。

  f.试用期一般为2个月,试用后提交试用考核报告。必要时可延长试用期至4个月,个人表现优秀者试用期亦可缩短为一个月。

  3.离职程序

  a.因故辞职时,本人应提前15天向直接上级提交《辞职申请表》,经批准后转送销售内勤审核。

  b.收到员工辞职申请报告后,销售内勤负责了解员工辞职的真实原因,并将信息反馈给销售经理,以保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改进。

  c.员工填写《工作交接表》,办理工作移交和财产清还手续。

  d.销售内勤统计辞职员工考勤,计算应领取的薪金。

  e.员工最后一个月工资隔月发放。

分公司管理制度2

  为确保分公司资金分布的合理性,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商品周转速度,合理调正商品结构,防止不合理资金的占用,提升分公司的综合管理能力。

  一、分公司资金拨款标准:

  资金拨付标准

  资金拨付额

  月销售规模(含税)

  4000-6000万元 75% 3000-4200万元

  6000-8000万元 70% 4200-5200万元

  8000-10000万元 65% 5200-6000万元

  10000-40000万元 60% 6000-20000万元

  40000万元以上 50%

  20000万元以上

  资金拨付额为每季度核定一次。

  月销售规模为该季度预算销售月平均数,但不包括内销和退货销售。

  资金拨付额中不包含会计报表上的累计亏损数和固定资产净值数。

  分公司资金总占用额=资金拨付额+累计亏损+固定资产新开分公司、新开门店的资金规模根椐预算销售规模计算。

  总部资金实际拨付额=资金拨付额+累计亏损+固定资产-实际投资资金

  二、分公司资金拨款的审批:

  季度销售预算指标经总裁审批,交财务管理中心资金管理专员备案,在上述拨款标准内的资金调整,由财务管理中心总监进行审批。

  新开分公司、新开门店的预算销售规模经营销总监审批后,参照上一条规定执行。

  超过标准和临时性增拨资金,经营销中心总监、财务中心总监审核,由总裁审批后拨款。

  三、相关部门职责:

  (一)营销部门:

  负责对分公司商品库存结构和商品周转率进行监控;负责对出样商品资金占用状况进行监控;负责对供应商帐期和信用额度的协调工作;负责对应收返利回收时间、应收时间进行监控;

  (二)财务部门:

  负责对分公司商品库存结构和商品周转率进行分析,并提出合理化建议;负责对应收返利和费用按标准进行帐扣及催收工作;负责对应收销售款的监控工作;负责对资金分布的.状况进行统计、备案及分析工作。

  (三)信息部门:

  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相关部门对信息的需求;负责系统商品信息的正确,确保营销和财务部门的监控;(四)总经理:

  作为分公司第一责任人,对资金合理分布负责;对分公司预算承担责任,确保各项预算的完成;负责各责能部门的协调工作,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四、奖罚规定:

  分公司之间商品调拨未在30天内清帐的,对财务部经理处罚500元。

  在总部规定的期限内,未将借款和超额资金归还总部的,每次处罚2000元。

  其它相关规定参照财务内控制度执行。

  本规定适用公司家电零售单位。

分公司管理制度3

  以下费用标准仅限于销售分公司成立之初执行,待产品达到一定销量后,股份公司将按照考核标准对各销售分公司进行工资及费用等进行考核,控制总量,具体薪酬分配及费用开支标准由销售部门统一制定。

  1、费用预算、申请及拨入

  1.1、各销售分公司于每月25日编制本单位下月的“销售分公司费用预算、申请表”,26日上报股份公司财务部,由股份公司财务部和销售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费用预算、申请表”格式附后)

  1.2、各销售分公司编制下一月的“费用预算、申请表”,应依据上一月的费用实际列支情况分项目调整填列。

  1.3、编制“费用预算、申请表”应遵循收付实现制原则。下月可能上缴的增值税应根据本月的销售、开具发票情况等分析填列。

  1.4、编制“费用预算、申请表”,应根据下月的费用预算情况及本月的费用现金余额情况填列。其中,业务人员的工资费用为当月工资费用,即按照当月的销售情况考核的工资。

  1.5、收到股份公司总部拨入的'费用款项,出纳应当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费用户

  贷:内部往来---股份公司

  记账凭证后附由各销售公司财务经理审签的银行进账单。

  2、费用审批列支

  2.1、对于预算内费用由各销售分公司财务经理审核、公司经理审批后在相应项目内列支,列支时必须严格控制在预算相应项目金额内,一种项目节余不能列支其他超支项目。对于确实需要发生的预算外费用必须专项报告至股份公司财务部审核,报股份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2.2、分公司总经理发生的费用由股份公司财务部和销售总监审批。

  2.3、分公司财务经理的费用由股份公司财务部审批。

  3、差旅费管理

  3.1销售分公司差旅管理参照股份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但开支标准按下列标准执行,超标准自己负担:

  单位:元

  项目内容名称 住宿费 伙食费补助 交通费补助

  特区 省会 一般地区 特区及省会 一般地区 特区及省会 一般地区

  销售分公司经理 160 140 100 5 5 5 5

  分公司财务经理 140 100 80 5 5 5 5

  业务员及办事员 120 90 70 5 5 5 5

  交通费用报销一律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项目名称 火 车 轮 船 飞 机

  销售分公司经理 软卧 二等舱 特殊情况报销售总监批准

  分公司财务经理 硬卧 三等舱 无

  业务员及办事员 硬卧 三等舱 无

  3.2业务员每人每月补助费用为600元,在工资中发放。业务员在销售分公司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出差,出差补助按以上标准执行,在出差费用中报销列支。

  4、市内交通费管理

  业务员每人每月市内交通费限额300元,凭票据实报销。

  5、办公费

  办公费用平均每人每月60元,包括公共办公费(指固定电话费、复印纸等办公费用),费用总额由财务部控制,超支部分由分公司总经理负责。

  6、业务招待费

  业务员在招待客人前必须提前申请,销售公司总经理根据业务需要审批,但费用必须控制在预算内,发生的费用按申请限额和费用报销程序报销。

  7、通讯费管理制度

  1、手机、呼机等通讯工具原则上由个人购买,公司不承担费用;

  2、每月通讯费用由个人在通讯公司缴纳,凭发票在限额内报销,超限额部分由个人承担;

  3、所有报销通讯费用人员的手机号码必须由各分公司统一在通讯公司以公司名称办理。

  附:通讯费报销及补贴标准

  报销标准职位 移动通讯费报销标准(元/月)

  分公司经理 500

  分公司财务经理 150

  销售代表及业务员 300

  出纳 100

  8、其他费用。

  除以上费用以外的其他费用如各种税金、租赁费、运输费、物料消耗、装卸费、水电费等均按照费用审批列支程序办理。

  9、费用考核。

  股份公司按年初测算的费用比率对各销售分公司进行包干,总额控制,各销售分公司的内部考核办法由销售部门另行制定。

分公司管理制度4

  一、前言

  随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完善以及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企业的组织形式也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借助于全球经济的进一步互相兼并、融合、渗透以及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企业组织形式呈现集团化、多元化、复杂化、网络化的趋势。竞争越来越激烈,从局部扩展到全球,从一个行业扩展到国民经济的每一个链条。为了在竞争中生存发展,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做大作强的需求越来越强烈。母子公司型企业集团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展起来的。

  二、概论

  通常而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权,是基于母子公司的产权关系,是产权在财务管理权限上的延伸。按产权关系的联系程度,可将企业集团各成员划分为四个层次:核心层、紧密层、半紧密层和松散层。其中,核心层为母公司。紧密层是指由核心层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成员企业。两者是母子公司关系,构成了企业集团的主体,其管理活动相应成为集团管理活动的核心内容。值得关注的是,财务管理权具有很大的综合性。财务管理权限与管理体制的设定在大多数集团公司行为规范中往往被当作主要设计对象。日常的管理实践证明,只要财务上控制得当,生产经营上的其他业务或职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或多或少地放权,因此它又被当作其它管理权限划分的替代品,是集团公司管理的“神经中枢”。

  三、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体制的类型

  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体制大体上可分为三类:集权型财务体制、分权型财务体制和相融型财务体制。集权型财务体制是指母公司的财务管理部门对子公司的所有财务管理决策都进行集中统一,子公司没有财务决策权,母公司财务部门不但参与决策和执行决策,在特定情况下还直接参与子公司的执行过程。分权型财务体制是指母公司只保留对子公司的重大财务决策事项的决策权或审批权,而将日常财务决策权与管理权完全下放到子公司,子公司只需对一些决策结果报请母公司备案即可。相融型财务体制,其实质就是集权下的分权,母公司对子公司在所有重大问题的决策与处理上实行高度集权,子公司对一切具体的经济活动具有较大自。

  四、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体制确立的原则

  如何选择适应于自身的财务管理体制,如何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更新财务管理模式,在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中占有重要地位。从集团公司的角度考虑财务管理体制的设定或变更应当遵循如下四项原则:

  (一)母子公司法人地位各自独立原则

  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享有作为终极股东的基本权利,特别是对子公司投资的受益权、子公司管理者的选择权、子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的决策权等。但是,子公司不是母公司的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子公司的经营权是其行使民事责任的基本保障,它以自己的经营与资产对其盈亏负责。

  (二)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分立原则

  现代企业要做到管理科学,必须首先要求从决策与管理程序上做到科学、民主,因此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三权分立的制度必不可少。

  (三)明确财务管理的综合管理和分层管理思想的原则

  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是一种综合管理、战略管理,因此母公司财务管理不是也不可能是母公司财务部门的单一职能部门的财务管理,当然也不是子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的财务管理,它是一种战略管理。这种管理要求:

  1.从母公司角度对集团公司的财务战略进行定位;

  2.对母公司的财务管理行为进行统一规范,做到高层的决策结果能被低层战略经营单位完全执行;

  3.以制度管理代替个人的行为管理,从而保证集团公司管理的连续性;

  4.以现代企业财务分层管理思想指导具体的管理实践(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人员、财务经理及财务部门的各自的管理内容与管理体系)。

  (四)与集团公司组织体制相对应的原则

  集团公司组织体制大体上有U型组织(高度集权的组织结构)、H型组织(典型的分权组织结构)和M型组织(分权与集权相结合,更强调整体效益的大型公司结构)等三种组织形式。M型结构由三个相互关联的层次组成。第一个层次是由董事会和经理班子组成的总部,它是公司的最高决策层。它既不同于U型结构那样直接从事子公司的日常管理,又不同于H型结构那样基本上是一个空壳。它的主要职能是战略规划和交易协调。第二个层次是由职能和支持、服务部门组成的。M型结构的财务是中央控制的,负责全公司的资金筹措、运作和税务安排。第三个层次是围绕公司的主导或核心业务,互相依存又相互独立的子公司。

  M型组织中,在业务、经营、管理下放权限的同时,更要强化财务部门的职能作用。事实上,西方多数投资控股型公司在总部不对其子公司的经营过分干预的情况下,其财务部门的职能尤为重要,它起到指挥资本运营的作用,是“大财务”的概念。

  在事业部制下,各事业部实际上是分行业子公司的业务管理部门,并没有真正的人事、财务管理权,对各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实际上都集中在母公司的财务管理部。对于投资控股型公司来说,财务管理部实际上是针对各个行业非常多的子公司进行直接财务管理的,这就需要有足够的人力,并且有丰富的行业知识、较高的财务管理水平,否则,很难起到大的作用。如果是子公司制,则由各子公司按照行业对三级公司分类进行管理,母公司只对有限的几个全资二级子公司进行管理即可。有资料表明,英美等西方国家的控股性公司财务部门的人数占到管理总部人员的60%-70%,而且主管财务的副总裁在公司中起着核心作用。他一方面是集团公司的“财政部长”,行使对外处理财务事务的职能;另一方面,又是各子公司的财务总管,各子公司的财务经理是“财政部长”的派出人员,充分担当“财政部长”的当地代言人角色。

  五、集团财务管理体制的一般框架

  在大多数情况下,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体制是由财务人员控制系统、财务制度控制系统、财务目标控制系统和财务信息控制系统等构建成的有机整体。

  (一)财务人员控制系统

  财务部门在对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与控制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财务部门集中控制,相当于把握了各子公司的脉搏。提高集团公司财务控制效率的有效途径是通过对子公司财务人员的控制,加强财力监控。目前,较为有效的是财务人员(或是财务总监)的委派制。即在企业集团中,子公司的财务人员(或财务负责人)由母公司直接委派,向母公司负责,其人事关系、工资关系、福利待遇等均体现在母公司,这样有利于母公司对子公司进行有效的集权管理。

  (二)财务制度控制系统

  以财务权力和责任及考核为核心的财务制度是集团公司开展财务活动的行为准则,也是集团公司实行科学财务管理的前提条件。集团公司内部各层次的财务制度均应重点突出公司权力机构(股东会)、决策机构(董事会)、执行机构(经理层)和财务管理部门四层次的财务权限和责任,包括他们各自在筹资决策、投资决策、收益分配决策等各项财务活动中的权限和责任,以实现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化和程序化。

  (三)财务目标控制系统

  为实现集团公司整体的财务目标,必须建立自上而下的财务目标控制系统,包括:

  1.财务目标评价系统

  围绕集团公司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理财目标,应建立以评价获利能力为主,评价偿债能力、资产营运效率和发展能力为辅的财务目标评价系统。集团母公司的财务目标确定后,可按照目标管理的方法,将总体目标层层分解到各子公司,实行层层目标控制,以确保集团公司整体目标的实现。

  2.资金控制系统

  (1)现金控制系统。对大中型企业集团而言,资金集中管理是集团公司实施现金控制的有效手段。许多集团公司通过建立资金结算中心或类似的机构来加强对子公司资金的集中、监管。

  (2)现金预测系统。为了使现金管理变被动为主动,克服短期行为,母公司应通过整体预测,对集团以现有资金能做多大的经营规模、需要多大的融资规模、可寻求的资金来源等有一个清楚的认识。对于财务部门而言,则要随时掌握每一时期和时点可以运用和必须支付的现金。对子公司现金的集中管理为现金预测提供了条件。

  (3)筹资控制系统。在集权管理模式下,母公司和各子公司的对外筹资由内部结算中心统一对外筹措,各子公司无权对外筹资;在分权管理模式下,子公司可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筹资,但必须把筹集的'资金统一存入结算中心。筹资控制系统的重点是借款控制,包括借款审批程序控制、借款总量控制和负债比率控制。

  (4)投资控制系统。在不同管理模式下的投资控制系统与借款控制系统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它包含的内容除了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控制和投资总量控制外,还包括投资方向控制和投资风险控制。母公司应建立健全子公司对外投资立项、审批、控制、检查和监督制度,并重视对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防止出现只投资不管理的现象,规范子公司投资行为。

  资金控制系统是一个整体,目的是为了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效益最大化,各个环节环环相扣。如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资金控制系统,其按行业分类的各全资子公司(减少了事业部这一层次)均是集团结算中心的成员,资金统一纳入结算中心集中管理,结算中心通过资金预算分析、预测集团整体的资金平衡情况,统一确定筹融资计划,由集团统一进行筹资安排;集团结算中心归集上来的资金,除在集团内部调剂使用外,由集团投资决策部门授权并监督其下属的信托投资公司来统一经营管理。

  3.收益控制系统

  集团公司的收益控制,主要是通过制定统一的会计政策和实施盈余管理策略来实现。

  (1)统一会计政策。为保证收益质量,集团公司不仅要选用恰当的会计政策,而且要求母公司与各层级子公司所选用的会计政策应该达到一致。为了分析各子公司的经营情况,比较其经营成果,从而保证企业集团整体的有序运行,母公司还应根据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特点,制定统一的、操作性强的财务会计制度,规范子公司重要财务决策的审批程序和账务处理程序,提高各子公司财务报表的可靠性与可比性。

  (2)盈余管理策略。盈余管理是选择使会计收益达到某种结果的会计政策。盈余管理有别于利润操纵,它是企业为实现理财目标而采用的管理策略。在法律制度允许范围内,集团公司股东和经营者对财务报告收益在一定程度上进行控制,其主要手段是选用适当的会计政策,通过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调控和关联交易等方式,通过节税等形式实现集团公司整体收益的最大化。

  4,预算管理系统

  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的集权管理还体现在母公司对制定用于指导各子公司预算的政策上拥有最终决定权。母公司根据集团发展规划,提出一定时期内的总目标并据以编制公司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规划,并将各项指标分解下达给各子公司。子公司根据母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和本单位具体情况编制年度预算,上报母公司审批。母公司成立专门的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和平衡各子公司的预算,并汇总编制集团预算。经批准后的预算下达给各子公司,据以指导其经营活动。预算执行过程中,母公司应根据实际执行情况随时调整偏差,保证预算的完成。

  (四)财务信息控制系统

  集团公司财务信息是否畅通,关系到整个财务管理系统的运行效率。有效的财务信息控制系统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是财务信息报告制度,母公司应制定子公司的财务报告制度,包括事前报告制度和事后报告制度,各子公司在进行重大经营决策前,必须事前向母公司报告;

  二是内部审计制度,集团母公司应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加强对子公司的财务审计、年度审计和子公司经营者的离任审计,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纠正,并对责任人加以处罚,以形成集团公司内部自上而下的监督制约机制;三是财务网络电算化,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为财务网络电算化提供了可能,为提高集团公司财务信息的有效性创造了现实条件。

  六、集团财务管理集权、分权模式的利弊权衡

  母子公司均为独立法人造性的工作放在首位,要更多地尊重人、了解人和关心人。这就要提高广大职工对成本管理的认识,树立全员成本意识,增强成本观念,向全体职工进行成本意识的宣传教育,培养全员成本意识,变少数人的成本管理为全员的参与管理,营造全员参与成本管理的氛围。

  邯钢人在深化改革中敢于创新,创立了一套“成本控制”的管理模式,并把这种“成本控制”理论当作一项核心任务应用到了企业管理的各个方面。邯钢的“成本控制”经验有两大要点:

  1.成本控制指标分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2.全员参与成本控制,每项成本、费用控制指标都有账可查,有人控制。这种成本核算与控制的观念涵盖了企业管理的各个方面,包括产品成本、人力资源成本、投资成本等诸方面,这是笔者学习邯钢经验得到的重要认识。企业应该高度关切成本专业人才的培养和使用,采取措施积极举办各种类型的成本培训班,借以提高成本方面的专业知识,从技术经济领域开辟降低成本的广阔途径。

  (六)完善成本管理组织的经济责任制

  完善成本管理的经济责任制,要做到:1.制订成本管理规章制度,如各项基础管理、成本约束制度等;2.明确各项成本的经济责任,将责任落实到部门或个人;3.实行奖惩兑现,成本费用控制要落到实处。必须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奖惩考核办法,明确规定各种考核指标及办法,使成本费用指标真正同职工切身利益挂起钩来。有了指标就有了责任,该罚的一定要罚,对超额完成指标者,该奖的一定要奖,不能随意改变考核奖惩办法。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成本费用指标的完成,才能把成本费用控制落到实处。

  (七)企业应该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分公司管理制度5

  一、主持人:由会议发起部门主持。

  二、召集:由发起部门通知行政办公室,再由行政办公室通知相关人员。

  三、考勤:无故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缺席,若有特殊的事情,必须得到主持人同意,否则按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四、纪律:会议期间不得私下交头接耳,不得瞌睡,不得嬉戏,不得吵闹,不得吸烟。违者警告处分。

  五、记录:由行政办公室记录并报相关部门备存。

  六、会议制度由会议主持人监督执行。

分公司管理制度6

  (一)、文件管理制度:

  1、收文管理。收到来文由综合办公室文书负责登记签收,将文件基本信息包括收文日期、来文机关、编号、名称登记入“外来文件登记册”。

  2、收到来文在来文上加盖收文章,注明收文日期及收文编号,贴上文件传阅单,经综合办公室负责人阅签后送至公司主管领导批阅。

  3、文书将主管领导批阅后的文件,及时将文件送达公司其他领导或有关部门轮阅,并做好文件传阅记录。

  4、文件送传后各部门应及时办理相关事宜,处理完毕应在文件传阅单上签署意见,由文书负责督促和催办。

  5、文件处理完毕应及时交回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应完整无误地按收文编号保存,并于下年度初将文件整理成册,移交档案室归档。

  6、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派员参加各类会议时收到的文件应移交综合办公室。各部门收到所属范围内的各类文件时应在第一时间内移交综合办公室。

  7发文管理。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通告、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记录,均属发文范围。

  8、发文先由主办部门用黑色水笔拟稿,移交综合办公室核稿。填制文件签发单,按公司统一编号、登记后提交公司主管领导签发。需要时经其他领导和部门会签。

  9、综合办公室建立公司发文登记册,登记文件基本信息如文件名称、文件编号、发文日期及主送、抄送、抄报单位。

  10、文件签发完毕后交文印室打印,文件稿首页需用统一的公司红头文件纸。

  11、文件打印清样由拟稿人核对无误后,复印并加盖公司公章。

  12、已签发文件原稿、文件签发单、文件原件由综合办公室文书按文件编号顺序完整保存并定期整理移交档案室归档。

  印章证书及证明文件使用暂行规定

  1、本规定所称印章,指公司公章、部门章、财务专用章、技术专用章、预决算专用章、资料专用章等;证书指企业营业执照(含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含副本)等;证明文件指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等。

  2、印章证书及证明文件均由公司综合办公室统一发放,各部门、各子公司、按实际需要由负责人向综合办公室办理领用手续后领取。

  3、印章证书及证明文件,各部门、各子公司负责人应该确实做到按规定使用,指定专人妥加保管,各部门、各子公司负责人直接对其的保管使用负领导和督促责任。

  4、禁止部门、各子公司利用领取的印章、证书擅自为他人提供各类担保;禁止利用证书卖标、串标或将证书出借给他人使用;禁止超越专业用途使用各类专用章;禁止将印章、证书及证明文件用于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联系的任何活动。

  5、不得超越权限使用印章,不得用分公司章对外签订工程合同,外地偏远地区分公司因特殊原因确需使用的,应事先征得公司合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6、财务用印章,应严格按财务制度执行,实行相关印章分别专人保管制度。

  7、各部门、各子公司负责人职务变更调动,或机构设置变更、撤销原领用人应将原领取的.一切印章、证书及证明文件全部及时交还公司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另行办理手续发

  放,不得迟延不交。

  8、领用人如违反上述规定者,按公司“员工奖惩制度”实施处罚;给企业造成经济名誉损失的,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公司对此保留永久追溯的权利。由此触犯刑律的,依法律规定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及附带民事责任。

  9、为承接业务,向社会各界及有关建设单位宣传、推介本公司工程业绩,由公司综合办公室统一印制荣誉集锦,各部门因业务承接之需,可向综合办公室领取,公司収回成本费。

分公司管理制度7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后勤保障部负责统一安排或调整员工住宿。

  2、员工必须服从后勤保障部的安排或调整,一律不得乱住,对不服从安排和调整的员工,经批评教育不予改正者罚款200元,或停工接受教育。

  3、患有传染病者,有不良嗜好影响他人休息者,携眷未经批准者不得入住。

  4、住宿员工(含同出差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1)服从舍监管理,派遣与监督;

  (2)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3)室内不得存放、使用危险品及违禁品;

  (4)被褥起床后要叠放整齐;

  (5)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在地上;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箱)内;

  (7)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8)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过大,以防妨碍他人;

  (9)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10)宿舍未经批准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

  (11)夜间最迟应于22时返回宿舍。迟归者应注意关闭门窗;

  (12)贵重物品妥善保存,遗失由自己负责;

  (13)不得于墙壁、柜厨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14)污秽、废物、垃圾等要倒于指定地点;

  (15)各房间的清洁,由各房间住宿人轮流清洁整理;

  (16)节约用水、用点,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17)不得在床上吸烟;

  (18)员工不得于宿舍或办公室内聚友、喝酒、打扑克、打麻将、赌博或其它不良和不正当行为。

  (19)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住宿权利:

  a、在宿舍打麻将、打扑克赌博、斗殴者;

  b、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c、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者;

  d、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者;

  e、违反宿舍安全者;

  f、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者;

  g、有偷窃行为者。

  (20)迁出员工应将使用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带的物品,应先经有关人员检查后方可办理有关离开手续。

分公司管理制度8

  为了加强设备管理,保证所有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设备的出勤率,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起动前的准备:

  (1)检查车辆各部分是否正常,各附件连接是否可靠,并排除不正常的现象(刹车、转向等)。

  (2)检查车辆冷却液,添加机油,到规定的油面位置,加足所需的燃料油,各润滑点是否已注油。

  (3)检查起动系统、电路、接线是否正常,蓄电池充电是否充足。

  (4)检查车辆照明系统是否正常(转向灯、大灯等)。

  (5)检查各部分是否有漏油现象,应及时排除故障。

  2、起动后的检查:

  (1)检查各种仪表针是否在正常范围内(机油压力等)。

  (2)各操作板、踏板是否灵活,行程是否符合规定。

  (3)发动机,排烟颜色是否正常。

  (4)检查机器各部有无异常响动和异常振动。

  (5)起动时不得使起动机持续工作30秒以上,否则就会烧坏起动机。

  (6)起动后,发动机不要立即加负荷开车或行走运行,根据天气情况怠速3-10分钟。温度达到60度以上,以保证良好的润滑。再允许起步行走。

  (7)起动时如连续三次不能起动,应停止启动,找出原因。

  (8)注意冬季起动时不能使冷发动机以高速运转,防止拉缸等事故的`发生。

  (9)新设备不允许一开始就全负荷工作,基本控制在负荷的80%左右。

  (10)操作手填写运转记录本,按实际运行公里数或小时填写。

  (11)每个操作手,要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每天定时进行空气滤子的清洗工作。

  (12)行驶车辆及施工机械过路口和村庄时要注意安全,一慢、二看、三通过,注意安全行驶,保证无安全机械事故。

  (13)设备进入冬季后,注意防冻,车辆设备必须加注合格的防冻液。未加防冻液的车辆设备,必须每天放水,水未放净,人员不得离开设备。

分公司管理制度9

  一、每日在点火前挪开铁锅,去除铁锅烟灰、灶腔杂物及燃烧器内的类灰积炭。

  二、准备点火时,开启油阀,当燃烧器内出现少许柴油后,立即关掉油阀。

  用明火点燃浸有柴油的'碎纸,放入燃烧器,缓慢调节油、风阀,使燃烧器预热。当风与雾化柴油充份燃烧后加大风阀和油阀,将火焰调至所需要的程度,放入铁锅进行操作。

  三、如果停烧,先将油阀关闭,调小风量,做燃烧器内的柴油燃尽,再关闭风机。

  四、每餐操作完毕,清洗油灶外表及味品车。

  冲洗灶下地面,不准将水流冲向风机。

  五、在操作过程中,发现电机有异声或油路不正常,应及时向组长反映。

分公司管理制度10

  1、分公司要在总公司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开展监理业务。

  2、总公司给分公司刻制的印章须缴纳用印押金,以督促分公司对印章妥善保管。各分公司均不得自行刻制公司各类章,否则总公司处以5000-50000元的严厉处罚或撤消分公司的经营权。

  3、分公司承担承包期间发生的全部经营成本,包括:开办费、交易席位费、工程项目监理费开支、所有税费、分公司日常开支和上缴总公司的管理费,以及分公司经营有关而发生的等所有费用。

  4、分公司所承接项目监理费发票和税金统一在总公司所在地开具和交纳。

  5、分公司在承揽监理项目时,必须自己组织监理队伍,总监应由总公司进行资格确认和授权,如临时需要借用总公司人员,必须征得总公司同意,并按公司规定向分公司收取一定的费用。分公司不能私自和公司内部人员自行协商,否则总公司可随时撤消分公司资格或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

  6、总公司提供公司资质证书、人员上岗证件、执照以及其他的相关资信资料,以便分公司用以办理注册备案及投标过程中使用,借用期限为2个星期,最多1个月。借用公司人员上岗证件收取一定费用。

  7、分公司在承揽监理业务时,招投标项目由分公司自行组织编制投标文件,并以总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不得以分公司名义签订监理服务合同,订立合同必须盖公司的合同专用章。招投标工程如需总公司编制投标文件,总公司将收取标书编制费。

  8、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工作质量考核按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因出现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用工经济纠纷赔偿,由分公司承担,如给总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总公司将撤销分公司的经营权。分公司借用总公司人员组成的项目监理部,不论何种原因受到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除按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对分公司及项目监理部进行处罚外,分公司还应对相关借用人员个人进行经济补偿。

  9、分公司在每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总公司汇报分公司上月的工作情况,包括所监理项目的工作进展情况和财务报表。外地可用传真、电子邮件和总公司网站等形式上报总公司。

  10、分公司要遵纪守法,按章纳税,要按照总公司的规定,根据分公司监理费收入按比例及时向总公司上缴管理费,分公司年产值达不到承包目标的,总公司可随时取消分公司经营权。

  11、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承接业务,所承接项目监理费必须进入总公司财务,凭总公司发票收取监理费。严禁私自收取监理费,如发现私自收款的,查实后按10倍罚款,罚款金额归总公司所有。

  12、分公司已签订的监理合同,在合同规定付款日期或工程结束前总公司财务账上未有体现该工程监理费收取情况记载的,总公司有权按规定向分公司收取该工程的管理费。

分公司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满足合同管理工作需要,实现公司合同管理的制度化,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单位的一切合同管理活动。

  劳动合同的管理按照上级劳动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按公司财务部门要求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合同,是指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与其它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公司制定和修改有关合同管理制度以及对合同的订立、审查批准、履行、变更与解除、纠纷处理等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等全过程的管理活动。

  第五条合同经办部门负责本部门合同的订立和管理工作,实行“谁订立,谁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主要职责为:

  1、负责组织本部门职责分工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定合同条款;

  2、全面准确地填写合同条款,必要时组织进行合同评审。办理合同送审、报批、盖章及送交存档手续;

  3、负责合同履行跟踪,追踪合同标的的内外质量,收集使用单位意见;

  4、及时妥善办理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事宜,并报管理规划部和有关领导审查、批准;

  5、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报送合同正本、招投标文件以及合同有关的各种纪要、变更澄清等资料,及时反映合同履行中出现的法律问题;

  6、参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负责提供有关的一切资料;

  7、安排专人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及时做好本部门合同副本及有关文件的归档工作,建立本部门合同台账;

  订立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意见,然后签约。对于涉及多个部门或难以确定由哪个部门作为合同经办部门的,由与该项业务最相近的部门负责,或由与该项业务最相近的上级主管领导确定哪个部门作为合同的经办部门。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

  第六条管理规划部为公司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公司的合同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拟定、修订合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宣传贯彻《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对各业务部门合同经办人的培训;

  3、参与公司对外订立重大合同的谈判;

  4、参与标书评审和合同评审;

  5、对合同订立、变更及解除进行审查把关;

  6、负责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的各类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7、负责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

  8、负责公司合同台账、合同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9、协调单位内部和外部合同关系,对合同纠纷依法申请仲裁或诉讼;

  10、合同管理中需要解决的其他问题。

  第七条公司财务部是合同财务监督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从财务角度审查和监督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注重在价格、结算方式、票据等方面进行审查把关;

  2、负责发票的审查、签收、签发。核对发票金额和合同金额、发票内容与合同内容是否一致;合同批准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程序不完备的,拒绝付款;

  3、负责按合同结算条款收、付款;

  第八条其他相关单位的职责:

  1、申购单位负责向管理部门提供本单位所需物品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时间要求等;需要进行工程建筑施工的单位,负责向主管部门提供包括维修、改造、新建、扩建工程建设的需求报告;

  2、质量验收小组负责对购进机器设备、材料、燃料等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3、验收单位负责对验收合格的机器设备、材料、燃料等办理入库手续;

  4、配合管理规划部进行重大合同审查或评审,并签署审查或评审意见;

  第三章合同的订立

  第九条订立合同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要求及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

  第十条合同订立的程序

  1、顾客提出要约邀请的合同订立程序

  资信审查—→接受要约邀请—→合同填写—→审查—→批准—→签章。

  2、我方提出要约邀请的合同订立程序

  对方资信情况审核—→要约邀请—→要约信息反馈—→合同填写—→审查—→批准—→签章。

  3、通过招标订立合同的程序

  市场调查—→标书制作、发放—→接收投标—→评审—→定标—→订立合同—→审查—→批准—→签章。

  4、设备、材料、物资买卖合同的订立程序

  计划准备—→考察小组对标的咨询(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资信审查—→技术或商务谈判—→草拟合同文本—→审查—→批准—→签章。

  第十一条合同签订内容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名称(或姓名)、住所、法人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开户银行及账号;

  2、标的或标的物(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名称、型号、规格等;

  3、数量和质量,包括适用规范、质量标准和检测方式等;

  4、价款或酬金;

  5、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6、违约责任;

  7、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8、合同订立的时间、地点;

  9、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性质应当具备的其他条款。

  对数量、质量、履行期限限和方式等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特别明确。

  第十二条合同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主体合格、标的明确、手续完备;

  2、条款齐全、意思表示真实;

  3、文字清晰、语言规范;

  4、无矛盾条款、无空白条款。

  5、数据电文合同信息可以调取以备日后查用,有可靠的方法保证信息自首次以最终形式生成并保持完整性,同时可以将信息展示。

  6、订立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意见,然后签约。对于涉及多个部门或难以确定由哪个部门作为合同经办部门的,由与该项业务最相关的部门或该项业务最相关的上级主管领导,确定哪个部门作为合同的经办部门。

  第四章合同的审查

  第十三条合同订立前,合同承办部门应当审查对方的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内容包括:

  1、社会信誉(近三年是否有重大违约,是否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经济犯罪案件等)和履约能力(如生产能力、支付能力、运输能力等);

  2、审查营业执照是否真实、有效;

  3、核实对方的资产(资金)证明;

  4、审查合同对方的资质等级证书;

  5、审查法人证书及法人委托证书;

  6、根据合同性质需要审查的其他内容。

  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资信、履约能力有瑕疵或其委托代理人无有效授权的,不得与其签订合同。

  第十四条经办部门组织对合同进行业务性审查,审查的内容为:

  1、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约主体资格;

  2、是否各方谈判、协商的一致意见,是否符合决策部门的决策意见;

  3、是否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4、是否超越业务权限;

  5、语言是否准确、通顺。

  第十五条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主要内容包括:

  1、合同签订主体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条款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

  3、条款是否有冲突;

  4、条款是否有歧义;

  5、条款是否有效维护我公司合法权益;

  6、条款是否完备。

  管理规划部对合同严密性可进行监督审查。

  第十六条提交管理规划部审查的合同应符合下列要求:

  1、经办部门已经对合同进行了业务性审查,涉及财务事项的已经经过财务部门审查;

  2、合同当事人均未在合同合同上签字盖章;

  3、合同约定的内容尚未实际履行;

  4、需要同时附送的材料完备;

  第十七条合同管理部门审查的期限为在收到合同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并视情况提出法律意见或解决问题的方案,业务紧急的,因尽可能满足业务部门的时间要求,业务特别疑难的,应合理延长审查时间。

  第十八条合同管理部门审查后,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对风险做出判断,并视情况提出防范或降低风险的对策。该意见不是最终的决策意见,而是业务部门做出决策的重要参考。

  第十九条合同报送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批准时,必须将法律意见书做为附件一并报送,根据批准人的要求对采纳部分和不采纳部分进行说明,经办部门合同存档时也应将法律意见书一并存档。

  第二十条同一内容合同一般审查一次,由经办部门对采纳部分进行修改,特殊情况需要再次报送审查的,最多进行两次,审查人对合同文本和审查意见一并保存。

  第二十一条审查人对合同审查中涉及到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五章合同的批准

  第二十二条公司总经理受董事会及董事长的委托,全权处理公司的各类业务,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公司其他人员对外订立合同,应得到公司总经理的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对外订立合同。

  第二十三条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合同承办部门应做好履行合同批准的程序:

  1、工程承包合同:

  公司本部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的承包合同,由公司预算人员审核总造价后,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金额较大的递交班子会讨论通过)由公司总经理授权副总经理签订合同。

  2、销售合同:

  公司销售合同,必须注明单价、供货数量、供货时间、回款时间、回款方式等,由公司总经理授权主管销售副总经理签订有关合同。

  如遇索赔、善后处理等有关事宜,必须经合同主管部门和其它合同监督部门讨论后报班子会通过。

  3、采购合同:

  公司本部大宗物资、设备及其配件的采购经物资部负责招投标后,再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金额较大的递交班子会讨论通过),最后由公司总经理授权副总经理签订合同。

  4、其它各类合同批准程序:

  公司本部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其他各类合同,经合同业务部门拟定后,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有必要时递交班子会讨论通过,由公司总经理授权签订有关合同。

  第二十四条公司所属法人单位以其公司名义订立外协工程合同,应严格按公司“外协工程管理规定”有关内容订立。

  第二十五条以公司名义对外订立合同应当使用合同专用章,以其他各种公章签订合同对本公司不发生效力,除非公司追认。违反规定签订合同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六章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六条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守合同、重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所规定的权利义务,确保合同实际、全面地履行。

  第二十七条公司合同实行合同履约责任制,部门及单位一把手是合同履约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对合同的全面、正确履行负责。

  第二十八条各签约单位、签约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应当积极妥善地行使抗辩权、代位权、撤销权、留置权,否则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九条根据合同性质,合同执行部门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物的数量、质量等进行验收,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向对方当事人提出书面异议,并督促合同对方继续履行。

  第三十条对于公司为付款方的合同,支付合同价款时,须经公司领导审批签字。未经合同主管部门及公司领导签字,财务部门应不予付款。

  第三十一条对于公司为付款方的'合同,支付最后一笔合同款项时,合同执行部门应填写合同履行终结报告,送管理规划部终止合同。

  第七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二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困难,各单位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第三十三条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第三十四条合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执行部门应向合同主管部门提交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的书面报告,经管理规划部门审查出具意见后,报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同意后方可变更、解除。经办部门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尽量减少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五条合同变更、解除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第三十六条合同执行部门应将变更、解除合同的各种文件、纪要、信函等原件报送合同主管部门。

  第七章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三十七条发生合同纠纷时签约单位应在24小时内到合同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解决以及应对办法;

  第三十八条合同纠纷原则上由签约单位负责处理,签约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涉及公司内多个单位的,或签约单位处理不了的,报主管领导协调处理。

  第三十九条对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合同纠纷,经总经理同意,可提交上级主管机关、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四十条合同纠纷的提出,及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注意不超过法律规定的时效,并考虑有仲裁或起诉的足够时间。

  第四十一条合同管理部门处理经济纠纷前,有关签约单位必须提供下列证据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电报、图表等;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产品质量标准、样品或鉴定报告;

  4、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5、有关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四十二条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订立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

  第四十三条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统一交合同主管部门归档,以备查考。

  第八章合同的管理

  第四十四条公司本部各职能部门订立的合同,正本由合同主管部门保管,其副本由各职能部门保管。

  第四十五条以公司名义鉴订的一切合同,如采购合同、销售合同、租赁合同、保险合同、工程承包合同及其招投标文件的正本由合同主管部门保管,其副本由财务部及相关部门保管。

  第四十六条公司对对外订立合同的人员,属于职务代理的按本办法第五章授权权限执行,属于总经理特别授权的,按一事一委托的原则,由总经理在办公会上授权委托,记录人需将内容写入记录。不经授权的人员一律无权对外订立合同。

  第四十七条各授权委托人在被授权的范围、期限内,代表公司对外订立合同,不得将代理事项自行转委托他人代理。

  第四十八条发生特殊情况,须外带合同专用章的,须经法定代表人批准,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第四十九条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应建立台帐,合同专用章如遗失或被盗,除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外,还应登报挂失。

  第五十条一般情况下,公司不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特殊情况下,公司需为外单位提供担保的,需经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总经理签字批准,并加盖公司印章。

  第五十一条合同主管部门对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合同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合同管理较差,达不到本办法要求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改进;由于个人原因造成合同履行困难或造成损失的,由公司追究相应责任,并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办法由管理规划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办法没有规定的,以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为依据。

  第五十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开始执行,原《合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公司下发的其他文件对合同管理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分公司管理制度12

  各科室、项目部:

  为杜绝浪费,提高办公效率,降低办公成本,加强办公用品的管理,分公司以“满足工作需求”为原则,本着“勤俭节约,避免浪费”的宗旨,从合理、实际的角度出发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用品的购买

  (一)分公司机关各科室所需办公用品的购、管全部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并及时详细地办理入、出库手续;

  (二)分公司所属各项目部所需办公用品均由各项目经理纳入自身项目成本,自行负责购置、管理;

  (三)分公司机关每月26-28日各科室负责人将本科室下月所需的办公用品计划提交办公室,由分公司经理审批后统一购置。过期将视为无计划,办公室不再予以受理;

  (四)办公室要做到:办公用品品种合适、量足质优、库存合理、进出适当。

  二、办公用品的'管理

  (一)负责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台帐,记录好入库、出库台账,出库时必须由领用人签字;

  (二)分公司办公用品领用方式:按计划、需用量、逐项领用;

  (三)领用人员规定为:科室负责人或科室负责人指定人员;

  (四)办公室不定期对各科室办公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每月按使用物品的价值,调拨给项目部,进入项目成本;

  (五)各项目在分公司使用办公用品,直接对口科室借用,最后汇总至办公室统一转帐,各科室要把借用手续办理完整;

  (六)办公室每半年对机关各科室的办公行政用品进行一次盘点,并做好记录。

  三、办公固定电话的管理

  (一)各科室固定电话只允许打市内电话;

  (二)因办公需要打长途或收发传真统一到办公室办理,并办理登记手续。

  四、违规使用办公用品处罚办法

  (一)对干私活或浪费办公用品者,经查实扣本人当月工资50元,并扣科室负责人3分/次;

  (二)对于消耗用的办公纸张要正反使用,一次性口杯用于接待,分公司人员禁止使用,发现一次罚10元;

  (三)周转使用办公用品(如计算器),办公室要建立台帐,还旧领新,否则由办公室承担。

  附则:

  本制度解释权归分公司。

分公司管理制度13

  根据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为强化经营管理,使分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继续发展壮大,开创经营工作新局面。按照集团公司现行经营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文件规定,结合分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招投标管理

  招投标管理工作分业务介绍信、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招投标阶段

  1、业务介绍信

  根据工程业务信息资料,业务联系者到经营科登记,写明工程名称、业主单位、建筑规模、工程造价等相关资料,由经营科派人到集团公司开具介绍信,根据集团公司规定如须交纳介绍信押金则由业务联系者承担。为体现集团公司的形象,应使用分公司统一制作的企业简介和广告本。

  2、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

  业务联系者应紧盯跟踪的工程业务,摸清掌握前期的工作动态,根据信息发布的时间及时通知经营科,做好投标报名工作;如需进行资格预审的工程,则在领取资格预审资后及时送交经营科并配合经营科做好资格预审工作。如果涉及工程交易费的则由业务联系者(承包人)承担。

  3、招投标阶段

  工程进入招投标阶段,业务联系者领取招标文件(或通知分公司经营科领取招标文件)之后应及时将招标文件原件送交经营科,由经营科组织人员参加现场踏勘、投标答疑、编制投标文件及及参加开标会等工作,分公司根据'投标书编制费收费标准'向业务业务联系者(承包人)收取费用。业务联系者须参与投标的全过程,及时掌握信息动态并将相关信息及时通知经营科人员,与集团公司领导、分公司领导、经营科人员共同讨论取终报价并对此负责。投标押金或投标保证金由业务联系者(承包人)出资并承担一切风险。

  二、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分施工承包合同、内部承包合同、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原则上按集团下发的合同管理办法'及整合管理体系文件执行。

  1、施工承包合同(总包合同)

  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经营科按gf-99-0201合同示范文本,根据招标文件及投标书起草合同,经分公司经理、部门负责人及承包人书面会签后送交集团公司经营处审核,并与业主进行沟通、协商后签订。分公司经理为合同的主管领导,经营科长为合同的管理员,项目经济承包人为合同条款的履约者。合同签订后由经营科负责组织并对项目经济承包人、项目经理及各部门负责人进行交底工作。

  2、内部施工承包合同

  在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之后,分公司及时与项目承包人签订内部施工承包合同。内部施工承包合同由经营科根据集团公司合同范本,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负责起草。承包合同的各项承包指标由分公司领导班子人员与承包人洽谈后确定,原则上承包指标按以下标准:

  ㈠应交纳公司的管理费不得低于3%(税金、规费另计。特殊情况另行协商);

  ㈡工期、质量、文明施工标准执行总包合同标准;

  ㈢安全、企业形象执行公司内部标准;

  ㈣项目承包施工的履约保证金根据项目大小按合同价款0.5%-1%的比例交纳;

  内部施工承包合同实行部门负责人会签制。合同签订后按集团公司文件规定到集团公司法律顾问室鉴证,涉及的合同鉴证费由承包人承担。之后由经营科负责分发分公司各部门及项目承包人。

  如果本项目的施工承包合同(总包合同)、补充合同及协议书涉及工程履约保证金或带、垫资的,项目承包人还应按浙长建司第(20xx)17号文件规定,签订带垫资、履约保证金承诺书。

  3、专业工程分包合同

  项目施工过程中须签订专业工程分包合同的,必须符合总包合同要求。选择专业工程的分包单位原则上在集团公司下发的合格分承包名录中挑选。如果不是合格分承包方名录中的`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前须根据整合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要求对其进行合格分承包方评价。专业分包合同执行集团公司下发的《专业工程示范文本》,经分公司各部门、项目承包人、项目经理及领导会签后下发各部门及项目。

  三、工程结算管理

  工程竣工后项目部应及时组织人员编制工程结算书。项目承包人是工程结算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参与工程结算的编制、审核全过程,并对最终审计结果负责。工程结算书在送交建设方之前及审计定案表(稿)须经分公司经理、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及承包人会签,并由经营科留档。经营科作为分公司职能部门,应督促项目承包人及结算编制人员,及时编制结算及抓紧时间进行核对和审计工作,并尽可能的参与其中,了解结算工作的全过程。

  工程结算审计定案(稿)之后,项目承包人应及时会同财务人员对已收工程款进行核对,及时催讨尾款,并将工作进度及时上报分公司经理。

  四、奖励制度

  为了积极鼓励全体员工承接工程项目,引进管理素质较好的联营队伍。分公司将对引进联营队伍并带工程项目的按合同总价的0.5‰-3‰ 的比例进行奖励;对分公司承接的带、垫资的项目引进联营队伍进行施工的按合同价款的0.1‰-0.5‰的比例进行奖励;奖励费用均由分公司管理费开支。工程项目签订内部承包合同并开工后,由经营科负责报批,分公司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奖励比例,在收到第一笔工程款时兑现50%,工程结构封顶后全额兑现。

  本规定自二oxx年四月一日起开始实施。

分公司管理制度14

  资产的定义:

  1、分公司的各项有形资产根据其价值大小、所用年限以及资产取得方式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2、固定资产是指价格在两千元以上且使用时间超过一年或价格在两千元以下,但使用时间超过一年的交通工具、办公用品、通讯设施等资产,包括利用分公司费用等购置的。

  3、低值易耗品指单位价值在两千元以下或单位价值超过两千元但使用时间不到一年的各种资产。

  资产分类:

  不论固定资产还是低值易耗品,均按以下用途进行分类:

  1、交通工具,指汽车,摩托车等代步工具。

  2、通讯设施,指传真机,电话机等通讯工具及设施。

  3、办公设施,指电脑、空调、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摄像机、办公家具等。

  4、工具备件,指维修用工具、备件等。

  5、生活设施,指用于员工日常生活的各种生活设施,如冰箱、微波炉等。

  6、其他资产:不属于以上几类的其他类型的各种资产。

  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

  1、折旧方法:

  分公司的各类固定资产均按’“平均年限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2、折旧年限:

  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规定公司资产的折旧年限为5年。

  3、资产的变更:

  资产变更指固定资产的转移,变卖,报废等。所有分公司资产的转移、变卖、报废等必须报总公司批准后才能处置。

分公司管理制度15

  一、人员要求

  1、配电带电作业人员应身体健康,无妨碍作业的生理和心理障碍,应具有电工原理和电力线路的基本知识,掌握配电、带作业的基本原理和操作方法熟悉作业工具的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通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并且有上岗证。

  2、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配电线路带电作业技术导则》,会紧急救护法,触电解救法和心肺复苏法。

  3、工作负责人,(包括工作监护人)应具有3年以上的配电带电作业实际工作经验,熟悉设备状况,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和事故处理能力,经领导批准后,负责现场的安全监护。

  4、气象条件的要求

  5、作业应在良好的天气下进行如遇雷、雨、雪雾天气不得进行带电作业,风力大于5级以上,一般不宜进行作业。

  6、在特殊情况下,若必须在恶劣气修下带电抢修,工作负责人应针对现场气象和工作条件,组织全体人员充分讨论,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经领导审核后方可进行。

  7、夜间抢修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

  8、带电作业过程中若遇天气突然变化,有可能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尽快恢复设备正常状况,或争取设置临时安全措施。

  9、配电带电作业的新项目,新工具必须经过技术鉴定合格通过在模拟制备上实际操作后,确认切实可行,并制订出相应的操作程序和安全技术措施,经本单位工程师或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能在运行设备上进行作业。

  10、凡是有较重大或较复杂的作业项目,必须组织有关技术人员,作业人员研究讨论后制定出相应的操作程序和安全技术措施,经本部门技术负责人审核,本单位总工程师或主管领导批准方可执行。

  二、工作制度

  1、工作票制度

  (1)配电带电作业时应按《两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填写电带作业第二种工人票,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员审核可行性签字后生效。

  (2)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检修时限,工作终结后,工作负责人应签署“已执行”章子,并存档1年备查。

  (3)工作票签发人应由有丰富的带电作业经验,熟悉人员,设备,配电网络,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本细则,经考试合格并经本单位领导批准的.人员担任。

  (4)每次作业前全体作业人员应在现场列队,由工负责人宣读工作票,布置工作任务并进行人员分工,交代安全技术措施,现场施工,作业及配合等,并认真检查有关有工具、材料,齐全、合格后方可开始工作。

  2、工作监护制度

  (1)配电带电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在工作现场行使监护职责,对作业人员的作业方式,步骤进行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动作,监护人不得擅离岗位或兼任其他工作。

  (2)工作负责人因故必须离开岗位时,可交给有资格担任监护的人员负责,但必须将现场情况、安全措施和工作任务交代清楚。

  3、工作间断和终结制度

  (1)配电带电作业过程中,可能因故需临时间断,在间断期间工作现场的带电工具和器材应可靠固定,并保持安全距离,派专人看守。

  (2)间断工作恢复以前,必须检查一切工具,器材和设备,经查明确定安全可靠才能重新工作。

  (3)每项作业结束后,应仔细清理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应严格检查设备上有无工具和材料遗留,设备是否可以恢复工作状态。

  三、作业方式

  1、绝缘杆作业法

  绝缘杆作业法是指作业人员与带电体保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以下简称《安规》),规定的安全距离,通过绝缘工具进行作业的方式,在作业范围窄小或线路多回架设,作业人员有可能触及不同电位的电力设施时,作业人员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具,对带电体应进行绝缘遮蔽,绝缘杆作业法即可在登杆作业中采用,也可在斗臂车的工作斗或其他绝缘平台上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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