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时间:2023-10-20 12:31:35 制度 我要投稿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质量检验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1

  第一条根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xx、《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建质[20xx]192号)、《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建质[20xx]19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141号令)、《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鲁建发[20xx]26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20xx年1月1日以后我市区域内报建项目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及尚未竣工的民用建筑工程中的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测,按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测是指由具备资格的检测机构根据建筑节能检测标准对本规定所要求的检测项目及检测内容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第四条烟台市建设局委托烟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全市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测业务指导及全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节能检测的备案工作,具体负责市中心区(莱山区、芝罘区)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测的监督管理;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质量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测的监督管理,应按照合理规划、配置检测资源的原则,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节能检测资格初审工作。

  第五条开展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检测机构应具备省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见证取样检测资质,并取得烟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证明,方可在备案证明范围内开展检测工作。国家颁发节能专项检测资质后,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建筑节能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的复验应由建设单位委托,见证取样送检。

  第七条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监理、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按本规定要求,制定建筑节能检测计划,填写《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测复验计划表》(附件),并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机构审查,审查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八条检测机构应在资质认定和业务许可范围内,严格按建筑节能检测标准开展相关的节能检测。

  第九条检测机构应建立严格的检测样品留样制度,非破坏性检测且可重复检验的试样,应在样品检测或试验后留置3天;破坏性检测试样,应在样品检测或试验后留置2天。留置试样应有准确标识。

  第十条检测机构应建立不合格项目上报制度并单独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台帐,每月上报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检测机构应当将检测过程中发现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在24小时内报告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十一条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和检测机构质量行为的监督管理,对违反本规定的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应加强对节能检测资料的抽查,出具的质量监督报告应包含节能质量检测的内容,凡节能检测达不到规范及本规定要求的,不得出具质量监督报告。

  第十二条建筑节能质量检测复验批次及检测内容

  一、墙体节能工程

  (一)材料复验批次及频次

  1、同一厂家的同一种类产品(指材质或材料品种)划为一个复验批次,不同厂家、不同种类的产品应分别复验。

  2、材料复验频次应符合下列要求:

  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m2及其以下时不少于3次;单位工程建筑面积超过20000m2时不少于6次。

  (二)现场抽检的批次及频次

  1、采用钻芯法检测外墙节能构造时,单位工程每种节能保温做法至少抽取3处。

  2、现场检测基层与胶粘剂拉伸粘结强度或无网现浇系统粘结强度时,每个单位工程至少取1组;同一建设单位同一施工单位施工、使用同一个厂家的同一种类产品在同一类型基层应用的胶粘剂或界面砂浆,每3个单位工程至少取1组,不足3个工程仍取1组;别墅工程可适当放宽,最多不超过10个工程。

  3、现场检测系统抗冲击性能、后置锚固件锚固力时可按本条第2款规定的要求执行。

  4、保温板与基层粘结强度的现场粘结强度拉拔检测

  (1)单位工程不少于1组,七层及以上建筑,按每增加三层不少于1组,不足三层仍取1组,别墅可按墙面面积每1000m2不少于1组。

  (2)外墙贴面砖的`工程,单位工程按墙面面积每1000m2不少于1组,不足1000m2仍取1组。面砖粘结力试验按JGJ100执行。

  (三)检测内容

  1、实验室检测项目

  (1)保温材料的密度、尺寸稳定性、导热系数、压缩强度或拉伸强度

  (2)保温浆料的干密度、导热系数和压缩强度

  (3)粘结剂、抹面材料等拉伸粘结强度

  (4)玻纤网的力学性能、耐碱性能

  2、现场检测项目

  (1)基层与胶粘剂的拉伸粘结强度

  (2)无网现浇系统粘结强度

  (3)系统抗冲击性能

  (4)后置锚固件锚固力

  (5)保温板材及喷涂硬泡聚氨酯与基层的粘结强度

  (6)钻芯法检测外墙节能构造

  二、幕墙节能工程

  (一)幕墙用材料、构件等的复验

  1、复验批次及频次

  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种材料及构件复验不少于1组

  2、检测内容

  (1)保温材料:导热系数、密度

  (2)幕墙玻璃:可见光透射比、传热系数、遮阳系数、中空玻璃露点

  (3)隔热型材:抗拉强度、抗剪强度

  (二)单位工程的幕墙面积大于3000m2或大于建筑外墙面积的50%时,应对每一种面积超过1000m2的幕墙现场抽取材料和配件,安装制作一个试件进行气密性能检测。

  三、门窗节能工程

  (一)实验室外窗复验

  1、复验批次及频次

  (1)单位工程的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的产品复验不少于3樘。

  (2)成片开发的小区,按同一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筑总承包单位或项目部划分,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的产品每3个工程可作为一个复验批次,抽检不少于3樘,不足3个工程按3个工程计;别墅工程可适当放宽,最多不超过10个工程。

  2、检测内容

  气密性、传热系数、中空玻璃露点。

  (二)建筑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

  同一工程同一厂家生产同一品种、类型、开启方式的外窗划为一个复验批次,抽样数量可在合同中约定,但不应少于3樘;合同没有约定的,按不少于3樘抽样。

  四、屋面保温工程

  (一)复验批次及频次

  1、单位工程的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保温隔热材料,屋面面积每1000m2复验不少于一次,不足1000m2按1000m2计。

  2、成片开发的小区工程,按同一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筑总承包单位或项目部划分,同一施工单位施工的同一保温体系的屋面面积可以累计,复验频次按单位工程屋面面积规定的要求执行。

  (二)检测内容

  保温隔热材料: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

  五、地面节能工程

  (一)复验批次及频次

  1、单位工程的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保温隔热材料,地面面积每6000m2且不超过十个楼层抽检不少于一次,不足6000m2和不超过十个楼层也抽检一次。

  2、成片开发的小区工程,按同一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筑总承包单位或项目部划分,同一施工单位施工的同一保温体系的建筑工程地面面积可以累计,复验频次按单位工程地面面积规定的要求执行。

  (二)检测内容

  保温材料: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

  六、采暖节能工程

  (一)复验批次及频次

  1、单位工程的同一厂家同一规格的散热器不少于2组,同一厂家同材质的保温材料不少于2次。

  2、成片开发的小区工程,按同一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筑总承包单位或项目部划分,每3个单位工程划为一个复验批,复验频次同单位工程,不足3个工程仍作为一个复验批;别墅工程可适当放宽,最多不超过10个工程。

  (二)检测内容

  1、散热器的单位散热量、金属热强度;

  2、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

  七、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一)复验批次及频次

  1、单位工程的同厂家生产的相同材料、截面导体和相同芯数电线电缆为一复验批,复验总批数的10%,且不少于2个规格。

  2、成片开发的小区工程,按同一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筑总承包单位或项目部划分,每3个单位工程划为一个复验批,复验频次同单位工程,不足3个工程仍作为一个复验批;别墅工程可适当放宽,最多不超过10个工程。

  (二)检测内容

  电线电缆的导体电阻值

  八、系统节能性能检测应按《规范》有关规定进行。

  九、其它末尽要求应遵守有关保温节能规范、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由烟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解释。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2

  一、总则

  1、目的

  为严格执行公司产品质量标准,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严格落实国家产品质量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确保公司产品生产的质量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2、责任

  公司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由公司品管部门负全责,生产部、技术部门协助配合。并由品管部门负责最终给产品张贴质量合格标识,负责向顾客提供有关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凡因产品质量问题出现的客户退货、产品召回、纠纷等问题时,均由检验人员按规定承担全部责任。

  3、质量检验主要环节

  质量检验主要环节分为:原材料检验(依据相关购买合同条款进行检验)、产品生产过程检验和产品出厂检验三个方面。

  4、检验方法

  直观检查与仪器检查相结合、抽检和普检相结合。

  5、检验人员权限

  检验人员对产品质量拥有一票否决权,凡被检验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或原材料),不得进行生产和销售。

  6、检验记录

  每次检验都要有检验记录,并由相关人员签字后进行存档保管,产品原始检验记录至少保存二年以上。

  二、原材进厂检验

  1、时机

  原材料入厂办理入库前,由采购部门通知品管部门对来料进行检验,未经过品管部门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来料不得办理入库手续。

  2、查验内容

  主要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是否齐全,查验产品外包装是否破损,是否受潮,雨淋。

  3、质量抽检

  依据公司标准和与供应商签订的相关合同标准,对不同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如两项以上指标不合格,则判定为不合格品,并通知采购部门进行退货处理。合格品填写来《来料产品质量检验单》签字后交付采购部门办理入库手续。

  三、 生产过程检验

  1、生产过程检验原则

  (1)原材料批次更换时必须取样检验。

  (2)原纸、纱线换卷时必须取样检验

  (3)生产线因故障停机,再开机后生产产品必须取样检验。

  (4)每卷纸下线后必须取样检验。

  (5)每卷纸生产过程中必须有3-5次取样检验。

  2、主要检验内容

  (1)生产过程取样检验主要检测“定量(克重)、抗张力、撕裂度,耐破度”四项批标。

  (2)产品下线及每卷纸生产中间应按照公司产品规定的检测内容,进行不少于19个项目的内容检验(详见《产品标准检测表》)

  3、产品质量判定。

  根据检验情况,填写检验报表,作出合格与否的决定。每卷产品下线后最终检验项目数据与中间抽检记录数据,一并进行存档保存。

  三、产品出厂检验

  1、出厂检验的.时机

  产品出厂检验一般在产品复卷、分切后预包装前进行。刚下线的产品直接进行复卷、分切的可结合每卷产品下线后检验合并进行。已包装好的产品出库发货,只对产品外包装合格标识和外包装情况进行检查。

  2、检验的内容

  (1)外观检查:主要检查有无分层、跑线、起皱、起泡、浆块、树皮现象;检查产品颜色是否均匀无色差。对有上述现象的产品,如果超过产品总量的10%以上可判定不合格品,对未超过10%以上的,可责成相关人员进行人工分检。

  (2)技术指标测定:按照检验标准进行不少于19项技术指标的测,并与原始检验记录进行核对,无出入的以最终检验结果为标准,对记录进行存档保存,并给单位包装发放张贴合格标识。如与原始记录差异较大的,可进行重新复检,以复检结果做为最终结果记录备案。

  (3)对3项以上技术指标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可确定为二级品,并张贴二级品标识,存放指定位置不予发货。

  四、检验仪器管理

  1、检验人员职责

  (1)检验设备管理由品管部统一管理、操作和维护保养。

  (2)检验设备由品管部指定专人进行使用,维护管理,建立设备台账,设备资料明细表,校检记录,校检计划等。

  (3)爱护设备,正确使用设备,精心维护设备。

  (4)操作人员必须做到“四懂”“二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

  2、设备操作要求:

  (1)使用前检查:设备是否完好,线路是否连接正确。

  (2)严格按规程进行正常操作和事故处理。

  (3)严格控制操作规范要求操作,做到不超温,不超压,不超速,不超负荷。

  (4)严格执行日常检查制度,认真进行检查记录,使设备经常保持清洁、润滑和良好的技术态。

  (5)使用完毕后,立即清理试验设备,并做好日常维护。

  (6)关闭电源。

  3、正常维护与保养

  (1)检验计量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2)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

  (3)按规定进行及时加油,润滑。

  (4)定期检查校验,保持清洁,无尘埃。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3

  1.目的

  规范服务过程和服务结果的检验,确保公司所提供服务的质量能够符合要求。

  2.范围

  适用于项目执行部对服务质量的管理和控制。

  3.职责

  3.1公司质量保证部负责按《质量检验程序》规定,对全公司的服务质量进行管理和控制。

  3.2项目执行部所属质量控制部负责对项目执行部各部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3.3项目执行部所属各对客服务部门和人员,负有服务质量的直接责任,必须认真自检。

  3.4项目执行部各级管理人员负责职权内日常服务过程的检查和有效控制。

  3.5各部门质量检验员负责本部门提供服务过程及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对不合格项采取的纠正措施进行跟踪验证。

  4.程序

  4.1直接为用户提供服务的部门/人员,必须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进行自检,及时纠正不合格项。

  4.2各部门管理人员负责对所辖范围内服务质量的日检和周检,对发现的不合格项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及时对不合格项进行纠正和记录。

  4.2.1各部门主管级人员,每天不少于一次对所管辖范围内作业人员的服务质量及服务过程和物业维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2.2部门经理每天不少于一次对本部门主管人员的工作进行抽查,每次抽查内容不少于总工作量的20%或每周不少于一次对本部门工作的全面检查。

  4.2.3项目执行部总经理每周不少于一次对服务工作进行抽查。

  4.2.4各部门质量检验员负责本部门服务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并对发生的不合格项采取的纠正措施进行跟踪检查和验证,并负责本部门质量记录的统计工作,并将《月质量检查统计表》报质量控制部。

  4.3项目执行部所属质量控制部每月负责对项目执行部的各部门进行一次服务质量抽查,并填写《质量检查记录表》。每月对各部门的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并将《质量工作综合分析表》报公司质量保证部。

  4.4公司质量保证部负责公司《质量检验程序》的`实施和控制,每月对公司各级部门的质量检验结果进行抽查和验证。并根据各部门的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评价分析,及时对存在的不合格项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4.5为用户提供的特殊服务应由用户在服务记录上签字确认或签署意见,以此作为服务质量的验证依据。

  5.监督执行

  各部门经理监督执行。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4

  设备检修质量检验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1范围1.1本制度规定了设备检修质量的检查、验收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监督检查与奖惩考核。1.2本制度适用于安全生产部、检修公司及其他部门的设备检修质量检验管理工作。2规范性引... 1 范围

  1.1 本制度规定了设备检修质量的检查、验收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监督检查与奖惩考核。

  1.2 本制度适用于安全生产部、检修公司及其他部门的设备检修质量检验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国家经贸委颁发《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20xx年)

  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安全工作规程》(20xx年)

  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安全工作管理规定》(20xx年)

  3 管理机构与职贯

  3.1 设备检修,应根据需要成立相应的"设备检修质量检验监督小组",其成员根据不同设备,由一至三级检验收人员组成。

  3.2 设备检修质量的检查,检验与验收实行厂部、车间、班组三级机构的检验与验收工作。

  3.3 设备质量检验三级机构:一级检验小组:由班 (组)长、工程技术人员、工作负责人、现场值班人员组成;二级检验小组:由车间正、副主任、技术专责人及一级验收人员组成;三级验收小组:由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安全生产部正、副经理、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工程师、设备大修理监理人员、厂技术专责人、车间正、副主任、班 (组)长组成。

  3.4 厂部、车间、班组三级验收小组负责范围:一级(班组):辅助设备、工艺简单的工序、大坝中简单的异常处理之后;二级(车间):重要辅助设备、工艺较复杂的工序、大坝中的较大异常处理之后;三级(厂部)主要设备大小修,重要设备技术改造,大坝中的较大异常处理之后。

  3.5 三级检验小组领导管理二、一级;二级检验小组领导管理一级,一级检验小组自觉服从三、二级领导管理;二级检验服从三级领导管理。

  3.6 设备检修质量检查验收坚持检修人员自检为主,验收人员综合检验为辅的原则。

  3.7 检修人员对检修质量负有直接责任,检查验收人员对检修质量负有验收责任。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管理目标

  4.1.1 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真做好设备检修管理工作,保证设备安全、正常、稳定运行;

  4.1.2 设备检修质量检验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质量第一和检修工艺质量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管理理念。在认真执行《安全规程》检验的基础上,把好“质量第一关”;

  4.1.3 鼓励各班积极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全面上等级,上水平。

  4.2 管理要求

  4.2.1 设备检修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与良好的工艺确保检修(调试)质量,在每项工作结束后,检修人员按照质量标准,自行修查,并做到:不符合规定标准不交验收;自己不满意不交验收;缺陷没有消除不交验收;

  4.2.2 设备检验人员要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参加现场劳动、主动帮助设备检修人员解决问题,同时必须坚持原则、严把质量关;

  4.2.3 设备大修前,其修试、检验、检查的仪器仪表 (如:热工、长度、水平、电磁、力学、化学、声学等计量器具)必须送检或自检合格;

  4.2.4 设备检修质量检验应充分发挥各专业技师、现场工程技术人员的作用,以进一步提高检修质量。

  4.3 管理条件

  4.3.1 为了保证设备检修质量,必须对“仪器仪表”、“热工校验”、“计量器具”、重要测试工具检定合格,以便检验值真实有效;

  4.3.2 为了保证设备检修质量,要求设备检修人员认真学习有关规程,主要负责人应有二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验;

  4.3.3 加快科技进步应用步伐,抓好八大技术监督和可靠性管理,促进设备检修质量上等级。

  4.4 管理方法

  4.4.1 设备检修质量贯彻“谁修谁负责”、“谁专责谁先检验”的原则;

  4.4.2 无论大小修、技改项目均由工作负责人首先依据设备检修质量要求,认真检查,确认合格后再交上级检查验收。

  4.5 管理程序

  4.5.1 设备质量验收实行静动态验收的分级制度;

  4.5.2 设备检修质量检验依据厂的各类技术标准和规定,设备更新改造依据技术标准基础上参照制造厂家《检验标准》或相应的国家标准规定进行验收;

  4.5.3 水轮发电机组、变压器大修,主要设备更新改造的整体验收。厂部将成立质量验收委员会进行验收,其专责部门在验收前应提交:

  4.5.3.1 竣工报告;

  4.5.3.2 大修项目执行完成情况;

  4.5.3.3 主要缺陷消除情况;

  4.5.3.4 质量与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5.3.5 技术革新实际应用情况;

  4.5.3.6 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情况;

  4.5.3.7 主要技术数据记录;

  4.5.3.8 大修后试验与试运行准备情况。

  4.5.4 设备提交检验前,工作负责人应向质量验收入预备详细的汇报检修概况、调试记录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7

  1.目的

  对原料、辅料、成品及半成品进行检验,为生产出合格优质的产品提供保证。

  对产品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验证产品要求得到满足,以确保满足顾客的要求。

  2.范围

  适用于对生产所需的外购产品、过程产品和成品进行监视和测量。

  对辅料的入厂检验,半成品的过程检验,成品的出厂检验。

  3.职责

  质管科是对产品特性实施监视和测量主要职能部门。

  4.程序

  4.1质管科根据《检验标准》明确检测点、抽样方案、检测项目、检测方法、使用的检测设备等。

  4.2进货验证

  4.2.1对生产购进物资仓库保管员核对,确认原材料品名,数量等无误、包装无损后,置于待检区,并通知检验员检验。必要时,由化验室采样进行微生物和理化指标的检验。

  4.2.2检验员根据《检验标准》进行全数或抽样验证,并填写《原料检验记录》:

  产品的过程检验由各工序的品管员负责,按照工艺标准对其检验和监控将检验合格的半成品交付下道工序,不合格品另行堆放。

  a)检验合格。仓库办理入库手续并做好标识。

  b)检验不合格时,检验员在购进物资上加“不合格”标识,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2.3采购产品的验证方式

  验证方式可包括检验、测量、观察、工艺验证,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等方式。

  4.3半成品的测量和监控

  4.3.1过程检验

  对设置检测点的工序,在做好自检自分后将产品放在待检区,检验员依据检验规范进行检验,对合格品,在《半成品检验记录》上盖检验员签字后方可转入下一道工序;对不合格品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3.2互检

  下道工序操作者应对上道工序转来的产品进行互检,确认合格后方能继续生产,对不合格品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4成品的测量和监控

  4.4.1操作者对完工后的成品进行自查,并整齐堆放在待检区,作好标记,附挂上待检标识。

  4.4.2检验员按产品《检验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内容记录在相应的《出厂检验记录》中,并做好相应的标识。

  4.4.3成品进行包装后经抽检合格后由仓库保管员按检验员出具的《包装生产流程卡》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4.4.4所有成品出厂前须由品管部对其进行感官、理化、微生物项目的检测。产品的成品检验(出厂检验),由专职检验员负责,成品检验员必须对产品过程检验和控制全面了解,确定无误再进行成品检验。

  4.5产品的检验记录

  4.5.1品管部应认真建立并保存好产品的检验记录,包括各种检测报告,这些记录应表明是否通过测量和控制,达到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所有记录应有授权检验人员的签字确认。

  4.5.2品管部是产品的质量检验和监督的专职机构,对原材料进厂,产品生产的过程检验以及产品入库、出厂全过程的质量检验负责,确实做到不合格原材料不进厂,不合格的半成品不流入下道工序,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

  4.5.3检验包装物是否完好无损,不得有脏污和破损现象,有按不合格拒绝出厂。质量检验工作必须严格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企业标准及产品特征进行检验,生产过程各阶段的检验须客观严肃,让加工人员对本工序的产品标准熟练掌握,保证本工序产品符合要求。

  4.5.4质量检验工作必须严格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企业标准及产品特征进行检验,生产过程各阶段的检验须客观严肃,让加工人员对本工序的产品标准熟练掌握,保证本工序产品符合要求。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5

  1、质检人员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责任心,要坚持原则,严格标准,本着对质量负责的态度进行检验。

  2、按图纸要求对所有外购件、外协件等进行检验,对质量不符合要求和规格超差的应及时退货。

  3、按图纸要求对产品进行检验,重点是几何尺寸、焊接质量、耐压性能等,不合格品退回车间进行返修,重新检验合格后入库。

  4、对中间产品进行抽检,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要及时进行指正,避免产品完工后再做较大改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质检人员对加工产品验收后应在派工单上签字,对外协件和外购件验收后应在入库单上签字,否则仓库人员有权拒收。

  6、质检人员要熟悉产品的'使用性能,对于重点部件和重点部位要严格检验,对于一般部件和一般部位可适当放宽,做到有的放矢,以达到降低成本,增加效益,提高工人的劳动积极性的目的。

  7、妥善保管所有图纸,未经允许不准将图纸转借他人或私自带出公司。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6

  第一条质量检验员岗位职责

  负责公司所有物资、产品(包括来料、半成品、成品)、设备的质量检验;对不合格品有权下令禁用,并提出处理措施;

  负责质量检验记录生成、整理、归档;

  负责追溯不良品发生原因,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负责产品入库前质量检验及产品出厂前的质量检查工作;

  负责核定并执行来料及最终检验等检验规范及制度制定;

  协助做好公司iso9000质量管理标准;

  对所承担的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条质量检验员工作内容

  1、参与维护、监督质量体系的运行、组织和管理内部质量审核工作;

  2、对物资、产品、设备质量的管理及监督;

  3、追溯不良品发生原因,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4、对公司送检的来料、半成品、成品进行质量检验,以确保严格符合标准,

  生成检验记录并存档;

  5、协助做好来料、外协件质量不良原因的分析、报告;

  6、监控产品生产质量实施情况(流程执行、质量文件、产品保护);

  7、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掌握质量生产动态,对不合格产品即时加以制止,提

  出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监督实施;

  参加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并跟踪纠正措施执行情况;

  对计量器具进行检验和保管、检修;

  10、对质量检验方面文件的存档和档案整理;

  11、在质量检验监督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协助上级主管完成其它质量管理体系工作;

  第三条质量检验员工作纪律

  1、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工作坚持“质量第一”原则,铁面无私,对违反工艺流程的人和事敢于指出,不留情面;

  2、须公正廉洁,不弄虚作假,实事求是地做好各项检验纪录;

  3、严格按检验流程实施工作,做到四次检验流程(来料、半成品、成品、出厂)均严格按照检验标准和规范进行,做好检验纪录;

  4、严格控制不合格品进入生产线,杜绝不合格品进入下道工序,并对检验纪录资料进行保存,严禁姑息错漏;

  5、熟知生产工艺规程和质量控制要求,严格督促各岗位生产操作按工艺要求操作,及时制止违章操作行为确保产品质量;

  6、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及工作能力。

  7、要热情服务,尊重客户,耐心解答、处理客户提出的问题,主动与客户沟通;

  8、凡涉及产品质量发生问题时,应及时上报公司,严禁隐瞒、欺骗公司。

  第四条质量检验员奖罚条例

  1、完成工作任务并提高产品质量或节约公司资源,做出显著贡献的,给予一次性或经常性奖励;

  2、在产品质量事故预防或抢救有功的,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3、对公司产品质量提高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用收效显著能为公司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4、检验员能及时发现其他部门问题及时汇报,防止产品产生严重质量问题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5、工作中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已为人,事事为公司着想,予以一次性奖励;

  6、因检验员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将产品检验而影响到生产进度和出货的,公司最低将以通报批评的方式处理;

  7、车间所生产出的产品如果不符合生产工艺技术要求,质检员不得检验通过,如有违反者按次进行处罚;

  8、因检验员自身原因出现了错检、漏检导致产品质量投诉或大批返工、返修的,公司将予以一次性处罚;

  9、对检验员发现其他部门存在质量或隐患损害到公司利益的,而检验员隐瞒不报的,公司将最低予以通报批评的方式处理;

  10、因对来料或产品检验不到位,致使不合格物品进入公司内部、最终流向客户的,造成公司财产损失,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对其处以部分或全额赔偿处罚。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7

  1、本厂执行厂设专检,车间设互检,修理班组设自检”三检制度”。全面负责对进维修过程的检验工作,各检验人员必须在相应的检验单上签字;

  2、对检验不合格和未经检验的车辆不得维修出厂;

  3、检验人员对于质量检验的`部分经过检验后,确定检验结果,同时对于检验经果负责;

  4、“自检”不合格的车辆应及时返工修复,对于延误的时间和维修费用,由相应责任人承担责任;

  5、“互检”不合格的车辆及时通知厂办和有关技术人员,并让其做出裁决,明确责任,对责任人追究其在误工期和增加维修费用等而造成的经济和声誉的损失;

  6、“专检”人员检验出的不合格车辆应及时返修和追加项目,同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7、对于明显维修缺陷,检验未能检验出来,同时直接出厂的应追究有关检验人员的责任;

  8、对于隐性缺陷和有关电子元件的缺陷,在检验过程中未能发现出故障的,视情节减少相应检验员的责任;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8

  一、三检制:

  所谓三检制就是实行操作者的自检、工人之间的互检和专职检验人员的专检相结合的一种检验制度。

  1.自检:

  自检就是生产者对自己所生产的产品,按照作业指导书规定的技术标准自行进行检验,并作出是否合格的判断。这种检验充分体现了生产工人必须对自己生产产品的质量负责。通过自我检验,使生产者了解自己生产的产品在质量上存在的问题,并开动脑筋,寻找出现问题的原因,进而采取改进的措施,这也是工人参与质量管理的重要形式.

  2.互检:

  互检就是生产工人相互之间进行检验。互检主要有: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流转过来的产品进行检验;小组质量员或班组长对本小组工人加工出来的产品进行抽检等。这种检验不仅有利于保证加工质量,防止疏忽大意而造成成批地出现废品,而已有利于搞好班组团结,加强工人之间良好的群体关系。

  3.专检:

  专检就是由专业检验人员、精密检测量仪进行的最终检验。专业检验是互检和自检不能取代的。

  二、签名制:

  签名制是一种重要的技术责任制,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从原材料进厂到成品入库和出厂,每完成一道工序,改变产品的一种状态,包括进行检验和交接、存放和运输,责任者都应该在相关记录文件上签名,以示负责。特别是在成品出厂检验单上,检验员必须签名或加盖印章。操作者签名表示按规定要求完成了这套工序,检验者签名,表示该工序达到了规定的质量标准,签名后的记录文件应妥为保存,以便以后参考。

  三、追溯制:

  在生产过程中,每完成一个工序或一项工作,都要记录其检验结果及存在问题,记录操作者及检验者的姓名、时间、地点及情况分析,在适当的产品部位做出相应的`质量状态标志。这些记录与带标志的产品同步流转。产品标志和留名制都是可追溯性的依据,在必要时,都可搞清责任者的姓名、时间和地点。职责分明,查处有据,可以大大加强员工的责任感,这也是是企业进行质量改进的重要依据。

  四、质量统计和分析

  质量统计:质量的统计和分析是质量报告和信息反馈的基础,也是进行质量考核的依据。质量检验部门负责质量检验结果及数据的统计、汇总,并按期向厂部和上级主管部门上报质量月报、季报和年报。质量检验部门还要提供其它各种质量情况的统计资料,质量统计资料一定要数据准确,分类整理,按规定项目和格式填写。

  五、不合格品管理

  不合格品管理不只是质量检验也是整个质量管理工作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为了区别不合格品和废品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不合格品(或称不良品),其中包括废品、返修品和回用品三类。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9

  1.目的

  对原料。辅料。成品及半成品进行检验,为生产出合格优质的产品提供保证。

  对产品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验证产品要求得到满足,以确保满足顾客的要求。

  2.范围

  适用于对生产所需的外购产品。过程产品和成品进行监视和测量。

  对辅料的入厂检验,半成品的过程检验,成品的出厂检验。

  3.职责

  质管科是对产品特性实施监视和测量主要职能部门。

  4.程序

  4.1质管科根据《检验标准》明确检测点。抽样方案。检测项目。检测方法。使用的检测设备等。

  4.2进货验证

  4.2.1对生产购进物资仓库保管员核对,确认原材料品名,数量等无误。包装无损后,置于待检区,并通知检验员检验。必要时,由化验室采样进行微生物和理化指标的检验。

  4.2.2检验员根据《检验标准》进行全数或抽样验证,并填写《原料检验记录》:

  产品的过程检验由各工序的品管员负责,按照工艺标准对其检验和监控将检验合格的半成品交付下道工序,不合格品另行堆放。

  a)检验合格。仓库办理入库手续并做好标识。

  b)检验不合格时,检验员在购进物资上加“不合格”标识,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2.3采购产品的验证方式

  验证方式可包括检验。测量。观察。工艺验证,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等方式。

  4.3半成品的测量和监控

  4.3.1过程检验

  对设置检测点的工序,在做好自检自分后将产品放在待检区,检验员依据检验规范进行检验,对合格品,在《半成品检验记录》上盖检验员签字后方可转入下一道工序;对不合格品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3.2互检

  下道工序操作者应对上道工序转来的产品进行互检,确认合格后方能继续生产,对不合格品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4成品的测量和监控

  4.4.1操作者对完工后的成品进行自查,并整齐堆放在待检区,作好标记,附挂上待检标识。

  4.4.2检验员按产品《检验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内容记录在相应的《出厂检验记录》中,并做好相应的标识。

  4.4.3成品进行包装后经抽检合格后由仓库保管员按检验员出具的`《包装生产流程卡》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4.4.4所有成品出厂前须由品管部对其进行感官。理化。微生物项目的检测。产品的成品检验(出厂检验),由专职检验员负责,成品检验员必须对产品过程检验和控制全面了解,确定无误再进行成品检验。

  4.5产品的检验记录

  4.5.1品管部应认真建立并保存好产品的检验记录,包括各种检测报告,这些记录应表明是否通过测量和控制,达到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所有记录应有授权检验人员的签字确认。

  4.5.2品管部是产品的质量检验和监督的专职机构,对原材料进厂,产品生产的过程检验以及产品入库。出厂全过程的质量检验负责,确实做到不合格原材料不进厂,不合格的半成品不流入下道工序,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

  4.5.3检验包装物是否完好无损,不得有脏污和破损现象,有按不合格拒绝出厂。质量检验工作必须严格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企业标准及产品特征进行检验,生产过程各阶段的检验须客观严肃,让加工人员对本工序的产品标准熟练掌握,保证本工序产品符合要求。

  4.5.4质量检验工作必须严格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企业标准及产品特征进行检验,生产过程各阶段的检验须客观严肃,让加工人员对本工序的产品标准熟练掌握,保证本工序产品符合要求。

  4.5.5专门的品管员对每一道工序进行跟班检验,生产工人坚持高标准,严格要求,不断提高技术水平,专职检验人员严把质量关。

  5.相关文件

  5.1《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5.2《检验规范》

  6.质量记录

  《原料检验记录》

  《半成品检验记录》

  《出厂检验原始记录》

  《出厂检验记录》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10

  1、目的

  为了规范质检部检验人员操作,不断提高检测水平,提高和稳定产品质量,根据《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质检部内部和外部抽查对比验证全过程

  3、职责

  3.1质检部部长负责产品质量对比验证的管理工作。 3.2原材料主管负责内部抽查对比验证的具体工作。 3.3工艺员负责外部抽查对比验证的具体工作。

  4、质检部对比验证检验管理目标

  4.1与上级水泥质检机构综合对比合格率不低于80%,其中强度对比合格率不低于90%。

  4.2内部抽查综合对比合格率不低于80%,其中强度对比合格率不低于90%。

  5、外部对比验证检验

  5.1质检部应按《水泥企业产品质量对比验证检验管理办法》的要求,定期参加国家或自治区建材行业质检机构组织的化学分析和物理检验对比。

  5.2质检部应于生产期内向国家水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内蒙古自治区建材产品质量检验院寄送样品,进行对比验证检验,检验结果以相应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

  5.3与上级水泥质检机构的对比样品为当月内生产的各品种水泥,分品种每两月至少寄送一个样品(必要时可增加送检频次),一年内涵盖所生产的'所有品种和强度等级的水泥,全年送样不少于6个。

  5.4与上级水泥质检机构的样品对比工作由质检部实施,综合部监督;质检部随机对任一编号水泥进行取样,样品应通过0.9mm方孔筛,去除杂质并混合均匀后分成一式三份,一份自检,一份寄送至上级水泥质检机构,一份封存以备复查;送检样品应在取样后3天内寄送出,封存样品封存期限为三个月,若未封

  存或封存不当造成样品无法验证,每次罚责任人100元。

  5.5质检部要及时将上级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报送综合部存档,并组织对每月的对比情况进行总结,寻找差距,提出解决办法并落实,保证下次的对比结果准确。

  5.6质检部在送样后35天内将对比样的检验结果报送检验单位和公司综合部备案,每迟报一天罚款20元,出现漏报项目每次罚款50元。

  5.7与上级水泥质检机构对比试验的考核(见试验允许误差表):在对比验证项目中,抗压强度超出误差允许范围,每项次罚检验员100元,其他项目超出误差允许范围,每项次罚检验员50元;同一项目连续三次超差罚200元;当月对比项目全部在误差范围内奖200元。

  6、内部抽查对比

  6.1质检部设专职人员对检验人员定期进行抽查对比验证。

  6.2内部抽查对比考核为公司抽查与质检部内部抽查合并考核,质检部内部抽查不按规定频次执行,每次处罚专职人员100元;公司抽查次数为每月每人不少于一次,公司抽查专职人员未按要求抽查,每次罚款100元。

  6.3各检验岗位的内部密码抽查次数规定如下:生产控制检验岗位每人每月不得少于4个样品;化学全分析检验岗位每人每月不得少于2个样品;三氧化硫检验岗位、凝结时间检验岗位每人每月不得少于4个样品;成型岗位、破型岗位每人每月不得少于2个样品;同一岗位对比检验每月进行一次;公司每月对质检部各岗位进行一次抽查对比检验;每月质检部总抽查检验项数不少于24项。 6.4抽查结果的报送:生产控制检验岗位、化学全分析检验岗位、三氧化硫检验岗位、凝结时间检验岗位接到抽查样品后3天内报出抽查结果;成型岗位、破型岗位在抽查样检验结果出来后,当天报出结果。

  6.5抽查对比结果的判定:以抽查结果与原结果的相对或绝对误差值是否在允许误差范围内进行判定(见试验允许误差表),抽查对比结果作为检验人员工作质量的考核依据。抽查过程中,抗压强度超出误差允许范围,每项次罚50元,其他项目超出误差允许范围,每项次罚30元;同一项目连续三次超差,罚100元;当月对比项目全部在误差范围内,奖100元。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11

  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明确质量责任,维护企业和职工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本公司员工依照本规定承担产品工作质量责任。

  一、公司内部质量检验程序:

  自检、互检、专检

  二、质量事故的类别:

  质量事故按造成损失的大小和对本公司声誉影响的不同程度划分为:重大质量事故;严重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

  1、重大质量事故的'判定

  a、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的;

  b、因质量问题造成顾客索赔,并有可能终止合作关系的;

  c、严重影响本公司形象的。

  2、严重质量事故的判定

  a、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且不足3000元的;

  b、因质量问题造成顾客退货或拒收的;

  c、对本公司整体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

  3、一般质量事故的判定:凡行为/现象属于2条规定,均判定为一般质量事故。

  三、质量事故的处罚

  对于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将根据造成事故的归类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其处罚的办法为下列全部或其中之一

  1、行政处分:包括通报批评、警告、降级、严重警告、留职察看、辞退、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2、罚款;

  3、停职参加培训班进行教育;

  4、对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者,责任人行政上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罚款100—300元,部门领导处以罚款50—100元或给予行政处分。

  5、对出现严重质量事故者,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罚款50—100元,部门领导处以罚款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12

  1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质量检验部门安全职责

  1.企业在产品设计和工艺工装设计时,以及试制试验新产品的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严格执行有关安全卫生的标准和规定;

  2.在检验产品质量时,应对其安全性能做出技术鉴定;

  3.参与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厂规、标准等的制订;

  4.协助有关部门提供安全技术信息和资料,审查和采纳安全技术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5.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职工的技术教育与考核,推广安全技术方面的先进经验;

  6.参加伤亡事故的分析调查,从技术方面提出意见或作出合理化分析,帮助确定事故原因和采取防范措施。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13

  1目的

  为了加强产品出厂质量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提高企业信誉,特制定本制度。

  2内容

  2.1化验室负责产品检验工作,独立行使检验职权,对产品逐批逐次进行检验,严把质量关,禁止不合格产品或产品不经检验出厂。

  2.2化验人员依据GB/T27588、GB2757标准,进行产品出厂质量检险。检验项目为感官、标签、净含量、酒精度、总酸、总酯、总糖、干浸出物、甲醇,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判定为不合格产品,不准出厂。

  2.3出厂检验时,同一班次、同品种、同一次投料的产品规定为一个生产批,对每批产品严格按抽样规则进行抽样,经出厂检验合格后开据合格检验报告方可出厂。

  2.4出厂检验指标如有一项不符合规定要求,不准出厂,应重新自同批产品中抽取两倍数量样品进行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若仍存在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2.5检验包装物是否完好无损,不得有脏污和破损现象,如有上述现象则按不合格拒绝出厂。

  3相关文件及记录

  《标准汇编》《销售档案》《出厂检验记录》

  第一条

  为加强我厂产品质量保证工作,明确质量检验工作任务、范围、职责,特制定本制度,产品质量检验规章制度

  本制度在本厂范围内实施,品保部负责监督执行。

  第二条

  本规定包含:产品质量检验制度、计量管理制度、各种标志的用途和定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钢材质量检验制度、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能源计量管理等规定。

  第二章:质量检验制度

  第三条

  品保部的基本职责:

  1、负责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毛坯、半成品,直至成品出厂整个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工作。

  2、执行不合格产品不出厂的原则,保证出厂产品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负责签发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3、负责各种仪器,量具校验及管理。

  4、负责客户之抱怨,分析处理。

  5、负责统计技术之运用及各类检验报告整理。

  6、员工品质教育之规划与训练。

  7、各种检验标准之制定。

  8、各进料制程品保,检验之执行及分析记录。

  第四条

  检验工作应严格贯彻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检验制度,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文件进行检验,做出正确判断,做好废品管理工作。

  第五条

  检验工作做到“预防为主”坚持备件检验,重视中间检验,严格完工检验,实行专群结合,充分发挥操作者自检的积极作用。加强关键工序、关键零件,关键产品的质量检验,关键零件,关键产品要建立质量记录档案。

  第六条

  检验人员要努力做好“三员”(质量宣传员、质量检验员、质量分析员)协助分厂,检查工艺操作规程,贯彻执行情况,遇到违反操作规程情况应及时劝阻,必要时向分厂领导反映,迅速采取措施。

  第七条

  不定期组织抽查库存或已经检验合格的半成品、成品、考查检验工作质量。

  第八条

  做好计量理化探伤工作、严格量检具,周期检定,量具维修工作,保证方法准确。

  第九条

  参加新产品试制鉴定工作,参与新产品的设计工艺审核,对新产品能否正式投产提出意见。

  第十条

  积极配合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定期地组织人员进行技术业务学习和国家有关检验(质量)文件的学习。

  第十一条

  原材料进厂检验:

  1、凡进厂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须附有合格证或质保书,检验人员按规定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通知供应处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并作好记录。

  2、凡不具有合格证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检验人员应拒签入库单,财务处则不予结算。

  3、凡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供应处应向供货向单位索赔,若需让步,须办理让步手续,在未办妥手续前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

  4、外购件、外协件在签订供货合同时要明确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验收方案作为供需双方生产、验收的依据。

  5、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代用,应由供应处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会签,研究所长签字批准后,方可投产使用,代用单位在投入使用前递交各有关部门。关键零件的代用须经研究所长批准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第十二条

  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

  1、各生产环节的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标准和工艺规程的要求进行检验,合格产品,由检验人员签章后随《产品工序检验流程卡》流入下道工序,不合格产品开具《不合格品通知单》交品保部办手续处理。检验前,检验员须先做到了解产品,了解工序,确定责任区内的检验量,灵活检验方式。

  2、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均须强调“首检”,加强“巡检”,严格“完工检”,操作者“自检”。

  (1)、首检:凡加工改变后的首件,均须进行检查,首件检查应由操作者自检合格后交首检,首检合格,检验员在《产品工序流程卡》及检验记录本上签字或盖首检章,方准成批加工生产,检验员应对首检后的零件负责。

  (2)、巡检:在生产过程中反复进行、检验员每班至少巡检两次,做好巡检记录,并对巡检结果的零件负责。巡检时必须同时检查作业员是否按工艺要求作业。

  (3)、完工检:工序终结,零件去尽毛刺、铁屑、油污后进行。检验时应作好检验记录,主要零件的关键尺寸按检测记录要求进行。一般零件(或一般项目)抽检不少于10%,抽样检验时如发现不合格品,应加倍抽样复查,若仍不合格则退回生产车间自检处理,重新交验;否则,检验员可以拒检。

  (4)、自检:操作者对自己加工的产品进行自我检验,起到自我监督的作用。对不合格的产品要随即做好标识,分别隔离。交检验员复验后处理。

  3、凡跨部门加工的工序(零件)须凭加工部门检验人员在《产品工序流程卡》上签字,否则,下道工序可以拒检。

  第十三条

  发现生产过程违反工艺规程,检验员应及时劝阻,若该行为为严重影响产品质量且劝阻无效,检验组长有权予以制止并立即报告有关厂领导,厂长或总工及品保部门。

  第十四条

  在生产过程中,对按规定应做而没有做好“自检”的产品(零件),检查员可以拒检。

  第十五条

  全厂各生产环节都应坚持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零件不能转下道工序;

  1目的

  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不投入使用,确保不合格的半成品不流入下道工序,防止不合格产品出厂。

  2适用范围确保

  适用于进货检验(或验证)、过程检验和出厂检验。

  3职责

  3.1技术部负责进货检验或验证、过程检验,成品出厂检验。

  4检验人员

  检验人员应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了解产品特性,熟悉标准、规程等检验依据,掌握检验技术和相关知识,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5检验规程

  技术部组织制定进货检验规程、过程检验规程和成品检验规程,经总经理批准后发放给生产部和检验人员。

  6进货检验或验证

  6.1采购的原辅料及包装材料进厂后,仓库管理员作好待检标识,填写申检单交检验人员。

  6.2检验人员按进货检验规程进行抽样、检验或验证,填写进货检验或验证记录,出具进货检验或验证报告。

  6.3检验或验证合格的物资,由市场部仓库管理员办理入库手续;检验或验证不合格的物资,在不影响产品生产质量的前提下,经总经理批准后,作降价处理,若协商不成的,由市场部办理退货或索赔手续。

  6.4市场部仓库管理员根据检验或验证结果对辅料、包装材料作好检验状态标识。

  6.5当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时,由使用部门填写“紧急放行申请单”,经总经理批准后,准予紧急放行。紧急放行时必须留下样品进行检验,并对已放行的物资做好标识和记录,一旦发现问题,由生产部门负责及时追回或更换。

  6.6对随货提供检验报告的产品,检验员须查验报告的符合性。对在供方检验合格的产品,仓库管理员依据技术部检验员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直接入库。

  6.7进货检验或验证记录由技术部归档保管。

  7过程检验

  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半成品,依据过程检验规程进行检验;合格的转入下道工序或入库,不合格的由操作者及时返工或报废。

  8出厂检验

  产品加工完毕,生产车间或仓库填写申检单交技术部;技术部按产品标准或成品检验规程进行抽样、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合格产品准予入库、出厂,不合格产品进行报废。

  9检验人员责任心不强,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或验证,由此而给厂造成损失,追究其责任,并视情况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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