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人员制度

时间:2023-09-13 07:12:35 制度 我要投稿

工地人员制度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地人员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工地人员制度

工地人员制度1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确保本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同时为保障全体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施工、监理合同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施工单位必须与进入xxxxxxx生产楼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的班组签订“安全施工责任书”,对分包施工区域(段)及居住的生活区的安全全面负责。

  二、施工单位必须对本单位成员进行安全教育,定期检查分管区域的安全情况,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及时处理和上报。

  三、施工单位应负责本工程的安全保安工作,非本工程作业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四、施工单位必须统一着装,凡进入本项目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的,必须佩带项目部特制的“施工作业卡”。

  五、特种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无证操作、违章操作造成事故者,按事故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六、进入施工区域必需配戴好安全帽,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按规定配戴好安全帽的或虽戴安全帽,但不系帽带或戴帽的'颜色不符应进行罚款。

  七、违反防火规定造成火灾,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责任人承担,情节严重者将由执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在本项目施工的工作人员严禁打架斗殴、酗酒及酒后上班。

  九、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妥善保护好上道工序的成品及与其它工种作好密切配合。

  十、本工程严禁任何偷工减料行为。严禁扣减水泥、钢筋等材料,以劣充优;钢筋焊接焊渣不清除;模板加固不当造成爆模;模板缝封闭不严,造成砼漏浆而起砂;砼出现峰窝、露筋,砼表面起砂或不平整;柱、墙施工缝不按规定处理;砼浇筑过程中未经同意,而拆除模板支撑;砼浇筑完毕不按规定养护等行为,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罚款;情节严重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暂停工程进度款支付;构成犯罪的,由执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对施工单位违反施工现场的管理制度,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监理工程师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施工、监理合同规定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十二、本规定从即日起执行。

工地人员制度2

  为确定本公司进驻工地施工人员工资标准,明确工地施工人员薪酬分配办法,以保证工资管理的统一性,特制定本制度。

  依据进驻工地人员所担任的职务、施工管理水平以及对工程承担责任的大小同时区分市内外施工位置确定各不同技术人员的工资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1、工程经理:市区内工地工资1650元/月,区外工地工资1800元/月。

  2、项目副经理:市区内工地工资1500元/月,区外工地工资1650元/月。

  3、施工员(技术员):市区内工地工资1200元/月,区外工地工资1350元/月。

  4、进驻同一工地施工人员的车费原则上只报销往返车票(即进工地一次,撤工地一次),出租车票一律不报,特殊情况需有公司经理签字方可报销。

  5、所有人员的`电话补助实行固定标准,不再区分办公室和进驻工地与否。项目经理电话补助80元/月,项目副经理电话补助50元/月,施工员电话补助30元/月。

  本制度适用对象:进驻工地的技术人员。具体包括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及施工员(技术员)。

  各类技术人员的工资组成包括:基本工资,工地补助和生活补助。 工地工资的计算期间以每月30天计算,进驻工地后不再区分休息日,原则上进驻工地期间缺勤一天扣除本规定工地工资的1/30。自然月超过30天或不足30天时,按超过或不足的天数相应增加或减少日工地工资。

工地人员制度3

  1、外来临时探亲访友人员进场时,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进场时身份证要压在门卫间,一般会客均在门卫处。

  2、探亲访友人员,在三小时内离场者,经门卫许可办好有关手续方可进入,三小时以上者,必须经保卫科批准。

  3、外来探亲访友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在本工地住宿过夜,特殊情况要求在本工地过夜住宿者,上交押金每人100元,并经保卫科批准。

  4、进场人员必须按规定内容填写登记表,签写后方可进入,蛮闯门卫,不听劝阻者,每人每次处罚款

  20-50元,无理取闹者报保卫科处理,情节严重造成后果者移送派出所处理。

工地人员制度4

  一、建筑工地生活区职工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二、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职工食堂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合格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进入工作岗位;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或接触性皮肤病患者必须立即调离职工食堂的工作岗位,治愈并经健康检查后方可恢复从事原工作;

  四、职工食堂从业人员调离后健康情况必须全程监护,了解病情状况;

  五、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建筑工地职工食堂调离人员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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