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26 16:23:14 制度 我要投稿

【推荐】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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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档案管理制度1

  一、文书档案归档制度

  1.各部门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交行政部统一管理。

  2.各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兼职档案员(各部门内勤)收集、审定、整理、立卷。

  3.归档的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准确可靠(文件的正文与附件、印件与底稿、请示与批复)无缺页、破损现象。

  4.下发文件不仅要在硬盘、软盘中保存留档,还应留有书面材料存档。

  5.凡归档的文件必须留原件存档,书写整齐,用毛笔、蓝黑色钢笔、碳素笔抄写,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档案员有权退回原部门重新书写。

  6.重要文件如部门需用可进行复印,但原件必须归档。

  7.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一律交办公室统一登记、立卷、归档管理。

  二、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专业知识,贯彻执行《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维护党和国家利益,工作尽职尽责,自觉遵守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公司各种档案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编目、排列、上架、保管、借阅、鉴定、销毁、移交等工作。档案质量和工作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3.负责公司有关部门档案工作监督指导、业务培训工作。

  4.负责档案库房各项制度的落实。

  5.积极提供档案的利用,充分发挥档案利用效果,认真总结经验,为领导决策和机关各项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公司档案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由精品学习网提供!

  三、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1.各部门配备一名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立卷工作。

  2.兼职档案人员要热爱档案工作,熟悉业务,工作认真负责,把好案卷质量关,按时完成兼管档案的任务。

  3.兼职档案员应于次年2月底前,将整理好的档案向档案室移交。

  4.严格执行各项档案管理制度。

  5.接受本公司专职档案员的监督指导。努力学习档案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四、部门立卷制度

  1.凡本部门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文件、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属本部门立卷归档范围。

  2.各部门兼职档案员,负责对本部门的文件资料进行收集、审定、整理、立卷。

  3.兼职档案员要严格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及各项档案管理制度,按综合档案室提出的各项要求立卷,保证立卷质量。

  五、档案保管制度

  1.各门类档案由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配备档案员负责档案的保管工作。

  2.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各类档案应做到存放合理,排列有序,查找方便。

  3.档案员对室藏档案材料要经常进行检查,对已到借阅期限尚未归还的档案材料,要及时跟踪追还,防止丢失。

  4.库房要保持清洁卫生,温度要经常保持在14—24℃,相对湿度要保持在45—60%,防止危害档案的现象发生。

  5.档案库房内做到“八防”即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定期检查。

  6.库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停电时,一律用手电照明,不得使用易燃器具。

  7、与档案库房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随时关好库房门窗,确保安全。

  六、档案保密规则

  1.档案工作人员要提高警惕性,遵守保密纪律,坚持原则,认真执行各项制度。

  2.凡到综合档案室查阅档案者,都要认真遵守安全保密制度,严格履行档案查阅手续,档案原则上不准带出档案室,确需带出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在指定时间内归还档案室。

  3.查阅档案时,不得翻阅与查阅内容无关的文件材料、无关人员不准进入档案室。

  4.本公司工作人员不准将文件、材料带进公共场所和其他场所,不准带回家中,要及时交给档案管理部门。

  5.对于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国家公司机密或造成一定后果者要依据《保密法》的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其责任。

  七、档案借阅制度

  1.借阅档案要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制度,凡借阅者,应自觉履行借阅手续。

  2.凡借阅档案,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外单位人员借阅档案,应持单位介绍信,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并在借阅期限内按时归还。

  3.借阅人员对档案材料妥善保管,注意保密,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借他人。

  4.借阅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复印、抄写档案资料。

  5.档案管理人员对归还的借阅材料要认真进行检查,确认档案材料完好无损时,方可办理归档手续。对摘抄、复制的档案材料,经认真核对,正确无误时,方能签字盖章。公司档案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由精品学习网提供!

  6.一旦发现档案材料在借阅过程中被拆、涂抹或缺失等毁损现象,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其他

  解释权归公司行政人事部。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2

  第1条 档案的管理:

  (一)办公室是档案的执行管理部门,并由专人负责档案管理;

  (二)凡是能准确反映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文件、材料、声像、报表,都必须及时归档;

  (三)档案管理人员坚持文书随时立卷归档,并分门别类,做好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档案内容包括从成立之日起每年在经营管理工作中形成或公司制发的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四)档案管理使用专用电脑,建立电子档案和索引目录以备科学查档;未经办公室同意,其它员工一律不得擅自使用。

  第2条 档案归档范围:

  (一)公司设立、变更的申请、审批、登记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二)政府、项目批文、合同,公司董事会形成的文件材料;

  (三)反映公司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公文、电报、传真、图表、电子版资料、书信、报刊、录音、录像等);

  (四)资金借贷、业务往来方面的文件材料(含合同、重要报表、银企联系函件等);

  (五)公司制度体系、会议纪要、内部发文(工作流程、公司决定等),发展规划、工作总结等;

  (六)工程进度计划控制文件(含业务单位往来函件等)、工程初设、修改、竣工图纸,工程部门留用复印件备份等;

  (七)公司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财务资金计划由财务部归档);

  (八)公司有效证照、证件;

  (九)具有法律效力及保存价值的文件;

  (十)公司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十一)员工电脑中与公司有关的电子版资料、文件等;

  (十二)公司获得的各种社会荣誉资料;

  (十三)会计统计、年度计划、统计报表、财务会计预算报表及其说明,各种季度报表、月报表,政府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财务类文件材料(此类档案由公司财务部自行保管存查);

  (十四)组织人事教育培训、员工变动表、花名册、教育培训;

  (十五)其他需要归档管理的资料,包括声像形式记录下来的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作用的各种资料,上级领导、名人、友人、协作单位提供和赠送的题词、书画、文献资料、有纪念意义的各种工艺制品等。

  第3条 档案立卷要求:

  (一)办公室应及时做好档案归档分类保管工作;财务和物业应自行及时的将需归档的文件、报表等材料整理立卷以便存查;

  (二)公司各部门应及时向办公室移交发生的档案材料,如材料还需使用,也应向交办公室立卷归档后再办理借阅手续;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归档制度,不得无故延期或不交归档的文件材料;

  (三)各部门向办公室提交档案时,要严格履行移交手续;档案管理人员按文件材料分类造册,并在存档资料表上注明移交人、存档人、存档时间;

  (四)档案立卷要求遵循公司档案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档案质检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五)卷内档案材料应按材料排序,依次编写页号;

  (六)有关卷内材料的情况说明,都应逐填写在目录备注内;

  (七)案卷封面,应逐项按规定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第4条 档案归档时间:

  (一)公司每半年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归档工作并作出归档结论;

  (二)财务部门需按时间要求将档案归档清整结论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总经理批示后交办公室存查;

  (三)物业公司档案按公司工作要求清整情况及结论报办公室存查;根据公司要求独立建立清查归档并将结果书面报办公室存查。

  第5条 档案的借阅:

  (一)借阅档案需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在规定的范围内查阅。不得在档案上涂改、勾画、裁剪、抽取、拆散、调换、撕毁等损坏档案行为,并应及时归还。

  (二)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借阅本部门的业务档案需经本部门领导批准,然后到档案管理员处填写档案调阅登记簿,方可借阅;

  (三)公司各部门借阅非本部门的业务档案须经档案所属部门负责人批准,否则不予借阅;

  (四)借阅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归还的档案要进行检查、清点,并在登记薄上注销;

  (五)借阅档案的人员,不得泄密、涂改、折散、转借复印和携带档案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转借或携带档案外出时,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六)借阅的档案用完后,应及时归还,借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0天;档案管理责任人需追述借阅归还并做好记录;

  (七)借阅人对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八)凡借阅的档案、文件一律不得私自复印,如工作需要,应按公司有关保密规定办理;

  (九)会计档案一律不准外借。内部调阅应经财务同意并报总经理批准。外单位因特殊需要,查阅有关会计档案时,应持正式公文,并经总经理同意。查阅会计档案时不得将档案带出公司;如需摘抄、复印,应经总经理同意方可办理。

  第6条 档案保密级别:

  (一)档案分一般档案和密级档案两类。档案的密级由公司总经理核定签注;

  (二)有密级的档案需经公司总经理或授权办公室主任同意翻阅和复印使用;

  (三)有密级档案只限档案管理员管理;

  (四)一般档案管理,属业务工作使用范畴,对内予以及时提供利用;对外按借阅手续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办理。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以下统称机关)档案工作,推进机关档案科学、规范管理,丰富国家档案资源,为各项工作提供有效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机关档案,是指机关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查考、利用和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各种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机关档案工作是档案工作开展的基础,是国家档案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机关档案工作是机关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促进科学决策、提高治理水平的必要条件,是保护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维护机关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

  第四条 机关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机关档案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负责中央和国家机关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机关档案工作的统筹协调、制度建设,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机关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履行检查职责时,以进入相关场所检查,询问有关人员,查阅、复制有关档案资料等方式开展。中央、地方专业主管机关应当根据本专业的管理体制,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对本系统和直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中央、地方专业主管机关进行监督、指导时,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

  第五条 机关的全部档案应当集中、统一管理。机关档案管理应当维护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和安全,便于检索、利用和开发。

  第六条 机关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整体规划、和考核体系,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发展。档案工作所需的基础设施配备和维护经费,档案日常管理工作经费,档案信息化建设经费,档案宣传、培训等其他经费应当列入机关年度财政预算。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 机关应当建立由分管档案工作的单位负责人、办公厅(室)(或承担该职能的'其他综合办事机构,下同)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档案工作协调机制,协调处理本机关、本系统档案工作重大事务和重要事项。

  第八条 机关应当按规定设立档案工作机构。不具备档案工作机构设立条件的机关,应当指定档案工作负责部门。档案工作负责部门的名称应当反映档案工作属性。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办公地点相对集中且条件成熟的县级或形成档案数量较少的多个机关可以成立联合档案工作机构,对相应机关的档案进行集中管理。

  第九条 机关档案工作机构或档案工作负责部门(以下简称机关档案部门)应当配备与工作量相匹配的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具体承担机关档案业务工作。机关文书或业务部门应当指定人员,承担相应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机关应当建立以机关档案部门为中心,由相关人员组成的机关档案工作网络。县级或形成档案数量较少的机关可以综合考虑工作量等情况,配备适当数量的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

  第十条 机关档案工作的基本任务是:

  (一)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并将规范本单位、本系统档案管理的基本制度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档案工作发展规划或计划;

  (三)对机关各种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四)负责管理机关的全部档案并提供利用,协助做好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负责机关档案信息化工作并统筹机关及所属机构档案信息一体化工作,推动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和电子文件、电子档案规范管理;

  (六)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指导和检查,执行年度制度,定期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

  (七)负责组织档案业务交流和档案工作人员培训,开展档案宣传、活动;

  (八)对档案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部门或个人,向机关提出表彰奖励建议;对违反档案管理要求的部门或个人,向机关提出处理建议。

  第十一条 机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辅助实现档案工作基本任务的,应当严格限定社会化服务范围,严格审核服务供方的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业务资质,并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指导和检查。机关档案业务社会化服务限于档案整理、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纸质档案数字复制件全文识别、电子档案管理技术支持等辅助性工作。社会化服务应当符合《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DA/T68)规定。

  第十二条 档案工作人员应当为机关正式在编人员,且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档案工作人员应当熟悉机关工作,具备档案管理、信息管理等相关知识背景,并定期参加业务培训。不具备前述知识背景的档案工作人员,应当经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第十三条 档案工作人员调离岗位或退休的,应当在离岗前办好交接手续。涉密档案工作人员的调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章 基础设施

  第十四条 机关应当分别设置档案办公用房、整理用房、阅览用房和档案库房,并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展览用房、档案数字化用房、服务器机房等。档案库房应当根据载体类型分别设置,不具备条件的应当根据载体类型分区设置。县级或形成档案数量较少的机关设置库房以外其他档案用房时,可以按照办公、整理、阅览等基本功能分区设置。

  第十五条 档案办公用房面积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执行。阅览用房面积应当满足不同类型档案阅览需求,适应涉密档案与非涉密档案分区阅览的需要。档案库房面积应当满足机关档案法定存放年限需要,使用面积按(档案存量年增长量×存放年限)×60m/万卷(或10万件)测算。档案数量少于2500卷(或25000件)的,档案库房面积按15m测算。整理用房、展览用房、档案数字化用房、服务器机房等用房面积应当满足业务开展需要。

  第十六条 档案用房宜集中布置,自成一区。档案办公用房选址应当便于档案库房管理。档案库房选址应当防潮、防火、避免阳光直射,利于档案保护。档案库房不应设置在地下或顶层,地处湿润地区的还不宜设置在首层。档案库房不得毗邻水房、卫生间、食堂(厨房)、变配电室、车库等可能危及档案安全的用房。

  第十七条 档案办公用房建筑设计应当符合《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规定,整理用房、阅览用房建筑设计应当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规定。档案库房内不得设置其他用房和明火设施,不应设置除消防以外的给水点,其他给水排水管道不应穿越库房。档案库房的装具布置、门窗设置应当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规定。

  第十八条 档案库房应当根据需要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密闭五节柜、密集架、光盘柜、底图柜等档案装具,不得采用木质柜、玻璃门柜等装具。档案整理台、档案梯、移动置物架、档案盒、装订用品等配备应当满足工作需要。档案库房配备的档案装具应当与档案库房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相匹配。库房采用密集架的,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不应小于8kN/m或按档案装载情况相应增加。

  第十九条 档案库房应当配备温湿度监测调控系统,安装漏水报警设备。档案库房不得使用电阻丝加热、电热油汀及以水、汽为热媒的采暖系统。保存重要档案或具备条件的,应当安装恒温恒湿设备,必要时可配备通风换气、空气净化设备。

  第二十条 档案库房应当配备消防系统。根据档案重要程度和载体类型的不同,可以选择采用洁净气体、惰性气体或高压细水雾灭火设备。档案库房应当安装甲级防火门,配备火灾自动报警设备。

  第二十一条 档案库房应当安装全封闭防盗门窗、遮光阻燃窗帘、防护栏等防护设施,可以选择设置智能门禁识别、红外报警、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电子巡查等安全防范系统。整理用房、阅览用房、档案数字化用房应当设置视频监控设备。

  第二十二条 机关应当按照档案信息化要求,建设或配备能够满足库房现代化管理、档案数字化、电子文件及电子档案管理需求的基础设施设备。智能库房管理基础设施设备应当满足温湿度调控、漏水监测、消防报警、安全防范、视频监控等系统集成管理以及其他智能管理需要。档案数字化、电子文件及电子档案管理基础设施设备应当符合本规定第五章要求。县级或形成档案数量较少的机关按照本规定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二条配备基础设施设备的,应当满足温湿度调控、消防、安防和信息化工作的基本需求。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4

  物业管理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提要:

  一、公司工作人员需要借阅档案,须经总裁办负责人同意。借阅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天。如特殊情况借阅量大的,要坚持勤借勤还,防止丢失、泄密。

  二、外单位查阅档案,必须持介绍信经分管副总裁批准后方可查阅。

  第一章、总则

  档案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公司总裁办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为规范公司的档案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档案分类

  一、综合类

  (一)公司发起人协议书、批准公司设立的政府批文、验资报告、可行性报告,各种请示、申请报告、评审意见书、认股书等;

  (二)公司编文号的全部文件;

  (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专业委员会、总裁办公会、业务联席会等会议文件;

  (四)公司大型活动策划方案及有关资料,制订实施的规章制度、机构设置改变,启用新印章的通知批复;

  (五)公司的各种请示报告及上级部门的批复;

  (六)集团内各单位主送我司有关重要问题的文件;

  (七)政府各级部门发送的文件;

  (八)公司领导班子会议纪录,办公会议记录,党委会议记录及其它研究重大问题的会议记录;

  (九)介绍信、信函存根、电报底稿;

  (十)公司档案的交接清册和销毁清册;

  (十一)各职能部门、综合类档案目录。

  二、经营管理类

  (一)各职能部门管理文件、重要资料目录;

  (二)公司下达的年度考核经济指标及完成情况;

  (三)公司各部经济考核指标;

  (四)公司和业务部门对外签订的协议、合同;

  (五)上级部门制定的`政策、规定等指导性文件。

  三、财务类

  (一)年度审计报告;

  (二)年初预算报告;

  (三)财务分析报告;

  (四)财务存档资料、文件目录。

  四、人事类

  (一)公司领导成员的任免申报及上级批复;

  (二)公司中层干部的任免、部室人员编制及花名册

  (三)职工奖惩情况记录;

  (四)职工的转正、定级、调资、离退休、退职、抚恤、死亡等有关资料;

  (五)劳动工资报表(年报);

  (六)有关奖励基金和福利基金的开支情况资料

  五、行政类

  (一)固定资产登记,产权移交、清册报表和资料;

  (二)基建工程的申报、批复,以及图纸、施工、竣工交付使用的全套资料(包括水、电、气在内);

  (三)购买固定资产计划、资料。

  六、工程类

  接管物业的工程资料,在退出时交还下个物业公司。

  备注:保管期限中:指XX年以上,指5—XX年,指5年以下。

  第三章、档案保管

  一、集团公司的全部工作资料必须将原件按归档要求交档案室存档。原件如有两份的部门或二级公司、控股公司可存一份原件。档案室在立卷的基础上,按照分类大纲、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的要求整理归档。

  二、档案要做到系统排列并建立案卷目录和索引,以便于查找和利用。

  三、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公司、控股公司管理的档案报送目录到档案室备案。

  四、档案室门窗及档案柜应符合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尘的要求,档案室内严禁烟火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整洁、卫生。

  五、档案管理人员每半年检查一次档案的保管情况,如发现生虫、破损、被盗、失泄密现象,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六、建立健全档案进、出登记制度,对每年收进送出的档案材料按照保管期限分别进行统计。

  第四章、档案借阅

  一、公司工作人员需要借阅档案,须经总裁办负责人同意。借阅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天。如特殊情况借阅量大的,要坚持勤借勤还,防止丢失、泄密。

  二、外单位查阅档案,必须持介绍信经分管副总裁批准后方可查阅。

  三、查阅和借阅档案的人员,必须对档案的安全负责,不得任意拆卸、转借、涂改、损坏和泄密。其中的机密事项只能在档案室内查阅。如系案件调查取证需要复印者,公司内部的由总裁办主任批准,外单位由分管副总裁批准。

  四、查阅档案的人员,必须遵守档案室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办理借阅手续,认真填写档案使用登记表。

  第五章、立卷归档

  一、公司实行部门立卷,各职能部门、二级公司、控股公司按照档案分类大纲,将文件、资料(包括照片、声像)整理后交档案管理人员归档。

  二、归档时间:各部门、二级公司、控股公司的文件、资料和自存档案目录(包括上级下发的承办和阅存的文件),于次年三月底以前移交公司档案室,在六月底以前整理归档完毕。会计档案资料由财务部存档。

  三、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规范,符合耐久要求。

  第六章、其他

  一、以上制度规定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公司、控股公司须认真遵守,如未按要求办理,造成损失者要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造成重大损失者予以除名,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档案管理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制度,造成管理混乱,档案丢失,档案管理部门和责任人要受到经济和行政处罚,造成重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予以除名,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5

  一、客户资料管理办法总则。

  为了提高客户资料的有效性和利用率,加强客户资料管理,做好客户服务品质提升和客户关系维护的基础工作,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使公司对客户的管理规范化、有效化,保证稳定开展,特制订本客户资料管理办法。

  二、客户资料管理办法管理范围。

  1、公司已合作客户(老客户)、未合作客户、潜在客户、流失客户等客户资料都纳入本管理办法范围。

  2、客户资料的管理包括客户资料的收集、整理、查阅、分析等方面。

  3、公司客户为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供应商和经销商及合作的重点客户、品牌客户。

  三、客户资料的内容。

  完整的客户资料包括以下资料信息:

  1、公司信息部负责公司所有客户基本信息的汇总、整理。

  a、客户基本资料的收集是业务拓展的基础,也是客户资料管理的第一步。客户基本资料的收集主要由市场人员完成,市场人员要熟练掌握各种客户资料收集的有效方法,积极主动的收集客户信息。

  b、客户基本信息包括客户的企业名称、地址、所有者(法人代表)、成立时间、企业性质、所属行业、注册资料、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等方面。

  C、对经销商、重点/品牌资料要在ERP中规范管理。建立必要的信息系统,如客户性质/客户合作年限/经营品牌/信用评估/财务状况/人员状况等。

  2、建立客户档案,并编制客户一览表供查阅。

  1)、每发展、接触一个新客户,均应建立客户档案户头;

  2)、客户档案适当标准化、规范化,摸清客户基本信息,如客户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不夫代表、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

  3)、建立客户特征资料,客户特征资料包括企业规模(营业额、员工人数)、采购决策特征、具体需求、决策者个人信息(爱好或偏好、生日等)、业务发展趋势等。

  3、客户档案的更新、修改。

  1)、客户单位的重大变动事基、与本公司的业务交往,均须记入客户档案;

  2)、对客户单位的重大变动事项、与本公司的'业务交往,均须记入客户档案;

  3)、积累客户年度业绩和财务状况报告。

  4)客户在财务上的开户、更改户名需提供纸制申请,并做好档案记录(销售中心及财务部存档,公司ERP做好记录和分类,及时和相关人员沟通,并做好记录)

  4、建立客户交易资料

  客户与竞争对手合作信息(合作方式、交易额、付款方式)、客户与公司历史交易信息(合作方式、交易额、付款方式、合同编号、流失原因)等。

  四、公司各部门与客户接触的重大事项,均须报告信息部(除该业务保密外),不得局限在业务人员个人范围内。

  五、员工调离公司时,不得将客户资料带走,其业务部门会同信息部将其客户资料接收、整理、归档。

  六、建立客户信息查阅权限制,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调阅客户档案。

  七、客户管理。

  1、接待客户,按公司对外接待办法处理以及招待费用管理办法进行审批接待。

  2、与客户的信函、传真、长话交往,均应按公司各项管理办法记录在案,并整合在客户档案内。

  3、对一些较重要、未来将发展的新客户,公司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员与之联系,并建立联系报告制。

  4、负责与客户联系的员工调离公司时,应由公司及时通知有关客户,产指派其员工顶替调离员工迅速与客户建立联系。

  八、客户资料管理办法附则。

  本客户资料管理办法由公司销售中心解释、补充,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6

  一、人事档案管理范围:专业技术干部、管理干部、工人等各类人员(包括出国不归、失踪、除名、逃亡职工和残死亡、离休、退休职工)的人事档案。

  二、除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

  三、档案的管理

  (1)根据气候的不同变化,经常注意档案的通风、温度、清洁、防火、防盗、防晒、防潮和防蛀。

  (2)对所管理的人事档案必须逐人登记注册。

  (3)每季度核对一次档案的分类、编目、序号,发现编错或放错位置需纠正;装卸档案要按登记册全面检查档案,发现漏缺档案需查找。

  (4)任何人不得私自保存他人的档案材料,对私自保存他人档案材料拒不交出者,应追究其责任。

  (5)要不断研究和改进档案的管理方法和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科学化。

  四、人事档案是全面应干部、工人历史和现实情况的实物材料,构成包括下列十项内容。

  (1)履历表及其他简历材料等。

  (2)自传材料;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3)各种鉴定;审计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4)各类考核、评价材料及毕业成绩单、学历证明等。

  (5)历史审查材料及甄别复查材料,更改或姓名认定材料等。

  (6)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7)表彰奖励材料

  (8)执纪执法部门形成的涉及个人的材料。

  (9)任免呈报表,确定或晋升技术职务、学位、学衔审批表,出国人员审批表,调整工资审批表,工资级别登记表,离休、退休、退职审批表等。

  (10)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工作中形成材料。

  五、查阅和借用人事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随意查阅人事档案,如必须查阅有关人员档案情况,需办理借阅手续由档案管理人员提供。

  (2)必须查阅档案时,只限于组织、人事部门派出的中共党员干部到档案室查阅所需情况。

  (3)任何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的'档案。

  (4)查阅档案者,必须填写对查阅问题,查阅日期等逐项进行登记。

  (5)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禁在档案卷内涂改,圈划及撤换档案材料,不得向无关人员泄漏被查档案内容,违者应追究责任。

  (6)查阅档案时,不得抄录档案内容,如特殊情况,须经人事部门负责人允许后方可抄录,抄录的材料应尽快送回档案室处理。

  (7)外调人员一般不得查阅档案,如特殊情况需查阅时,必须持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介绍信,并有两名正式党员方能查阅。

  (8)档案在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可以借出,但借出时要及时登记,按期归还,如不按时归还,要及时催收,以免遗失。

  六、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1)档案要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转递,不能公开邮寄或本人自带。

  (2)档案转出要及时追收回执,以防档案丢失。

  (3)收到外单位的档案,要及时核对,核对无误差后,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后退回回执。

  七、凡归档的材料,均应经过认真的鉴别;属于归档的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完整无缺把好"入口关";需经组织审查盖章和本人签字的,应盖章签字后才能归档。

  八、凡归入档案的材料,均应按照组织部《关于干部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的暂行规定》整理,不应归入干部档案的材料,不得入档;

  九、保管档案工作人员守则如下:

  (1)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档案材料或泄露档案内容。

  (2)严禁在档案库吸烟,保护档案安全,经常打扫和保持档案室的清洁卫生。

  (3)不得擅自转移、分散和销毁档案材料。

  (4)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5)坚持党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政策,严格按照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7

  一、目的

  更的的员工人事档案妥善管理,的保守机密;人事档案的完整,防止材料损坏,便于高效、有序的档案资料,特制定本档案管理办法。

  二、档案管理内容

  1、员工入职档案:个人简历

  员工入职登记表、应聘人员登记表、面试记录及待遇核定审批、笔试试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复印件、离职证明、合同及协议。

  2、员工培训档案:培训通知、培训总结报告或者考评结果、培训审批表、员工外派培训合同、外出培训反馈表(证书原件)、员工培训统计表。

  3、绩效管理档案:将员工绩效考核资料按月归类整理。

  4、员工离职档案:员工离岗包括员工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死亡等情形。

  三、档案规定

  1、基础管理

  1.1原则:分类标准、归档、排列有序、层次清楚、整理规范。

  1.2员工入职前,人力资源部对人事档案的性、性核查,如有虚假,可不予录用和解聘。

  1.3对人事档案按入职分类归档,按在职人员、离职人员整理,并登记于《入职员工人事档案登记》(见附件一)《离职员工人事档案登记》(见附件二),并在档案前页填写人事资料的名称及对档案编号,人事档案原则上是永久保存。

  1.4当在职员工的资料有变动时(如学历变动、身份证号码变动、个人技术职称变动、婚姻情况变动等),应将资料复印件交人力资源部归档,原件当场查验。

  1.5调动和录用入公司的员工,应在办理手续前调阅档案。在其报到新岗位前,对调入或新的档案都应登记。

  1.6对员工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的.材料要收集、整理档案的完整性,归档的材料鉴别,材料的、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须经审批盖章和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

  1.7员工离职档案每月清查,存档,档案保存原则上三年后方可销毁(高管及核心人员保留该员工离岗8年止)。

  1.8人力资源部档案员要注意档案管理环境的清洁、整洁。

  1.9档案应分类编号存放,员工编号,防止重名重姓员工档案交叉,制电子目录,以便查阅。

  2、档案的查、借阅

  2.1档案分为保密与非保密,保密档案禁止查阅,只能在档案室阅览,外借;非保密级档案因工作需要查、借阅,须填写《查、借阅人事档案单》(附件三),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方可查、借阅。

  2.2任何垮查、借阅人事档案,下级员工查、借阅员工的人事档案。

  2.3公司级、行政人力资源部可直接查、借阅员工人事档案。

  2.4所有批准后借阅的人事档案需在三天内归还人力资源部(除特殊情况可延长),对借阅后到期未归还者、归还损坏、私自复印档案者、遗失者依照公司档案管理的规定。

  2.5人力资源部查、借阅登记,并在《人事档案借阅登记本》签字登记(附件三)。

  3、查、借阅档案注意

  3.1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损坏档案材料。

  3.2擅自复印、拍摄档案内容,如有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须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同意。

  3.3查、借阅者擅自泄露档案内容,违反者视情节严重,予以惩处。

  4、档案的销毁

  4.1公司任何个人和非经同意销毁员工档案资料。

  4.2某些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人力资源部填写《公司员工人事档案销毁审批登记》(附表五),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销毁。

  4.3经批准销毁的人事档案,人力资源部须核对,将批准的《公司员工人事档案销毁登记》和将要销毁的人事档案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

  四、制定、修订、废除与实施

  本管理办法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实施,修订和废止亦同。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8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结案后及时交专(兼)职文书人员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第三条凡本公司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两份打印的`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含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办公室统一收集管理。

  第四条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第五条归档范围:

  1、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2、本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以及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3、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第六条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借阅档案要认真填写《借阅档案登记薄》。

  2、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原因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

  3、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检查,如发现遗失、污损、或随意涂改情况的,要追究借阅者责任,并及时报告公司主管领导。

  第七条档案的销毁:

  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必须编制《档案销毁清册》,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部档案,须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核对清楚后方可销毁。

  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9

  1、文件档案的管理:

  1.1文件档案主要是指公司各种有价值的凭证信函,文字记录和业内资料等内容。

  1.2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保管,整理和立卷,并定期交档案室集中管理。

  1.3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准确、系统,文件书写和载体材料必须耐保存,文件材料整理符合规范。

  1.4档案资料如因特殊情况,需修改,复印,摘抄,涂改等,属绝密或机密文件的必须由总经理审批,属秘密文件的必须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各部门保密文件由各部门部长审批。

  1.5归档的文件档案以打印方式或手写方式形成,手写方式必须使用钢笔或碳素笔。

  1.6文件档案纸张的规格以a4纸为标准,特殊类型的纸张经整理后达到210mm*297mm尺寸标准。

  2、电子文档的管理:

  2.1收集、积累要求:

  ■记录了重要文件的主要修改过程,有查考价值的电子文件应被保留。当正式文件是纸质时,如果保管部门已开始向计算机全文处理的转换工作,则与正式文件定稿内容相同的草稿性电子文件应当保留,否则可根据实际条件或需要,确定是否保留。

  ■保存与纸质等文件内容相同的电子文件时,要与纸质等文件之间,相互保证准确、可靠的标识关系。

  ■在'无纸化'计算机办公或事物系统中产生的电子文件,应采取更严格的安全措施,保证电子文件不被非正常改动。同时必须随时备份,存储于光盘或移动硬盘类能够脱机保存的`载体上,并对有存档价值的电子文件制作纸质拷贝件保留。

  ■用文字处理技术形成的电子文件,收集时应注明文件存储格式和属性。

  ■用扫描仪等设备获得的图像电子文件,如果采用非标准压缩方法,则应将相关软件一并收集。

  ■用计算机辅助设计或绘图等获得的图形电子文件,收集时必须保证其对设备的依赖性,以及易修改性等问题,不可遗漏相关软件和各种数据。

  ■用视频设备获得的动态图象文件,收集时必须保证收集其压缩

  方法和软件;用音频设备获得的文件,收集时必须保证收集其属性标识和相关软件。

  ■由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制作的文件,其中包含前面所示的两种以上的信息形式,收集时必须保证参数准确、数据完整。

  ■通用软件产生的电子文件,收集时应注意收集其软件型号和相关参数。专用软件产生的电子文件,收集时必须连同专用软件一并收集。

  ■计算机系统运行和信息处理等过程中涉及的各类参数、管理数据等应与电子文件一同收集。

  2.2收集、积累方法:

  ■及时按照要求制作电子文件备份。

  ■每份电子文件均需在电子文件登记表中登记。

  ■电子文件登记表应与电子文件的备份一同保存。

  ■电子文件登记表如果制成电子表格,应与备份文件一同保存,并附有纸张打印件。

  2.3归档要求:

  ■把带有归档标识的电子文件集中,制成归档数据集,拷贝至耐久性的载体上,至少一式二套,一套封存保管,一套供查阅使用。必要时,复制第三套,异地保存。对于加密电子文件,则应解密后再完成上述工作。

  ■本标准推荐采用的载体按优先顺序分别是:只读光盘、一次写光盘、可擦写光盘、磁带等。禁用软磁盘作为归档电子文件长期保存的载体。

  ■存储电子文件的载体或包装盒上必须贴有标签,标签内填写编号、日期、名称、密级、保管期限、硬件及软件环境等信息。

  ■将相应的电子文件机读目录、相关软件、其它说明等一同归档并附归档电子文件登记表。

  ■需要长期保存的电子文件应当把归档电子文件与相应的机读目录存在同一载体上,如果是自行开发的应用软件,也应将软件及相关数据存在同一载体上。

  ■原电子文件数据集的载体在完成电子文件归档后,保留时间至少一年。

  3、声像档案的管理:

  3.1声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原则上要保存声像资料原件(底片),重要资料要附文字说明。

  3.2文字说明的编写要求:

  ■基本内容应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作者(摄制者)等。

  ■应能准确解释档案材料的内容,概括其反映的全部信息,标注项目正确齐全。

  ■照片的自然张应由档案管理员按拍摄时间顺序编写文字说明。

  3.3声像档案存放期间定期对底片、胶片进行检查。

  3.4底片册、录音、录像带、软盘,应放在专用架内,严禁挤压堆放,并避开磁场源。对存放的照片要定期检查。

  3.5原版声像档案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如有特殊需要,需由部门领导批准,方可限期外借。利用率高的声像档案可将复制件外借使用。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10

  为使公司重要的文件资料保存完整保密和使用方便,特制订本制度。

  一、档案的分类:

  1、一般保密文件:公司的规划文件、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决议、决定、委任书、协议书、合同书、项目方案、公司注册文件、通知、通告、来往信函、与公司有关的政府文件法律文件等。

  2、专业技术文件:专业技术图纸、说明书、资料、文件、书籍、软件。

  3、机密文件:上述专业技术文件以及年度计划、统计文件、财务凭证、财务报表、审计文件、经营情况、劳动工资和人事档案等。

  4、公司对外签订的重要合约,须交一份给总公司备案。

  5、有关公司发展的图片、录像、实物等,均属档案保管范围。

  6、除有特别规定外,档案资料由行政部负责管理。

  二、存档:

  1、合同按照《合同管理规定》由指定人保管,其他档案由行政部指定专人保管。

  2、档案管理员须按照第一条的分类情况,将文件资料分类存档保管。

  (1)如存档文件资料为传真件时,必须复印一份存档。

  (2)凡涉及经济利益的来往函件、政府文件等资料,原则上应长期保存;其他文件视其价值确定保存期限。

  (3)档案的归档要及时,除特殊情况外,要求一项工作结束后存档。归档文件应保证其齐全完整,如有短缺应立即追查归入;文档的`处理手续要完备,如有遗漏立即补办。

  (4)文件的电脑存档。

  (5)公司发出的文档都要在电脑中保留副本,并按文本文件归档方式命名保存。

  (6)电脑文档信息要按年度进行存盘处理,将重要的信息资料转存软盘或光盘,并存放于磁盘盒内妥善保管。

  三、借阅:

  1、部门主管及以上人员可直接借阅一般性档案资料,如借阅机密资料,须经经理批准。

  2、其他员工借阅与本职工作有关的资料时,可直接借阅;如借阅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档案资料或机密资料,须经本部门主管和行政部主管同意,必要时,需请主管副经理批准。

  3、借阅时,原则上只允许在公司内使用,并办理借阅手续,当天借阅当天归还;机密文件和绝版文件只能在存档处查阅,不予借出;如特殊情况确需借出时,须由经理签字后方能借阅。

  4、借阅的'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及私自复印。如确需复制,一般资料,须经部门主管批准;机密资料,须经公司经理批准。

  5、机密资料,必须注意保密,不得随意摆放;如因个人原因致使机密文件丢失或泄露机密的,其后果由责任人承担,必要时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保护公司的利益。

  四、专业技术资料的管理

  1、专业技术资料除另有规定外,公司指定技术部门专人管理。

  2、属于工作需要而发给有关部门的技术文件资料,在领用时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实行“谁领用谁保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管理人员每月负责将已发放文件资料的情况书面通知行政部。

  3、长期领用的文件资料,责任人必须妥善保管,不使用时要及时归还。同时,技术部门的文档管理人员必须每季度末对借入的文件资料进行一次核对。如发现有丢失,必须书面通知行政部,并上报公司经理办公室。原则上因丢失文件而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的,视情况扣罚¥200元及以上,具体处理结果由公司经理视其造成的影响酌情处理。

  五、文档的销毁

  1、除物业公司经理外,任何人无权私自销毁公司任何档案资料。

  2、每年底清理档案后应将没有保存价值的文件销毁,销毁时应先报请公司经理批准,登记留底并抄送一份给总公司办公室后方能销毁;销毁时,应焚烧或使用碎纸机,不得随意丢放。

  3、经批准销毁的档案资料,档案管理人员应编制销毁清单,经主管副经理签字后,由专人负责办理。销毁清单应作为档案资料长期保存。

  六、档案立卷

  每年年底清理公司所有文档,将已经办理完毕具有保存价值的文档组合成案卷;立案时应编制卷内文件的顺序号、文件号、责任人、题名日期、页号等,并附立卷登记表一份。

  七、附则

  1、员工离职时,必须将所领借文档资料全部归还,由相关管理人员签字接收。如有丢失,则按7、3条的规定扣罚责任人。

  2、档案资料转移时,必须报请主管副经理以上批准,并办理交接手续。

  3、凡违反本规定的,除已有规定外,每次给予¥50元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加重处罚。

  4、随时接受总公司档案管理负责人员对我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的检查。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客户档案管理,增强公司客户档案的实用性、有效性和保密性,促进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与公司发生业务或即将发生业务的客户,即企业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的'直接客户与间接客户,都是本制度的管理范围。

  三、职责

  公司销售档案管理由营销总监总负责;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客户档案管理;人力资源部为本制度的监督、处罚部门。

  第二章档案的内容和建档方法

  一、客户档案的内容包括以下四项资料:

  1、客户基础资料。客户基础资料主要包括客户的名称、地址、电话;经营管理者、法人(这三项应包括其个人性格、嗜好、家庭、学历、年龄、能力等方面);创业时间、与本公司交易时间、企业组织形式、业种、资产等方面。

  2、客户特征。服务区域、销售能力、发展潜力、经营观念、经营方针与政策、企业规模(职工人数、销售额等)、经营管理特点等。

  3、业务状况。主要包括目前及以往的销售实绩、经营管理者和业务人员的素质、与其他竞争公司的关系、与本公司的业务联系及合作态度等。

  4、交易活动现状。主要包括客户的销售活动状况、存在的问题、保持的优势、未来的对策;企业信誉与形象、信用状况、交易条件、以往出现的信用问题等。

  二、建立客户档案卡。档案的分别为两类,一是经销商客户档案,区域提供,二是终端客户档案,业务部和营业部提供。具体内容见《经销商客户档案卡》和《终端客户档案卡》。

  三、建档方法

  销售人员接待或拜访客户后,当天登陆客户管理系统填写或完善客户档案。不全面的客户档案,销售人员要进一步了解,每月最少完善一次。客户档案不及时更新,销售人员违反每次罚款20元。

  第四章保密规定

  一、公司客户档案密级为机密级档案,分级管理。公司级档案由营销总监负责管理,营销总监、营销副总经理、总经理可以查阅,其他人查阅需营销总监批准;部门级客户档案由部门经理负责管理,其他人查阅需营销副总批准部门经理批准;个人级客户档案由销售人员负责管理,他人查阅需部门经理批准。

  二、档案的保存

  公司档案以客户档案管理系统进行管理,营销总监为系统管理员,每月1日对数据进行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

  三、客户档案的查阅

  1、查阅公司的客户档案必须经过审批。填写《查阅档案审批表》,经本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批准后,档案管理负责人才可以让其查阅。

  2、未经审批私自查看客户档案,每次处50元罚款;未经审批,擅自将客户档案账号提供给人查阅,每次处50元罚款。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12

  一、档案的建立。

  1.1档案的建立按下列流程建立:收集--整理--分类--编号--登记--输入电脑--入柜--利用--检查

  1.2明确建档内容,实行系统收集、集中管理。

  1.2.1房屋档案:包括本物业的设计、施工文件、资料、图纸、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等;

  1.2.2设备设施档案:包括各种设施设备的线路图纸、使用说明书、购入使用时间、使用许可证、年检合格证、维修保养合同及维修保养记录等;

  1.2.3业主档案:包括业主入住时所填写的"业主概况表"、"业主公约"、"入住契约"、"前期服务协议"、"接房登记表"等。

  1.2.4文秘档案:包括业主公约、商家公约、业委会决议、物管政策法规、市区房管局的文件以及对本物业进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等;

  1.2.5员工档案:包括员工供职申请表、简历、身份证复印件、上岗证、学历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工作变动记录、奖惩记录等;

  1.2.6财务档案:包括各种帐簿、会计记帐凭证、财务报表、纳税报表、维修基金使用的预算、计划、业委会批准使用的文件等。

  1.3建档要求:制度化、标准化、电脑化。

  二、档案管理

  2.1为避免档案的损坏、遗失,使重要档案能永久保存,而又方便经常使用,对使用频率较高的档案实办公室对原始档案进行严密管理,并保存复印件。

  2.2档案管理要求:

  2.2.1进行标准化的档案管理。

  2.2.2采用多种形式的信息储存方式,如电脑磁盘、胶卷、照片、图表等,并采用适当的'保存方法。

  2.2.3加强保密意识培养,确保档案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不丢失、不泄密。

  2.2.4实行档案管理手段的现代化,运用计算机检索手段,开发多媒体信息查询系统。

  2.2.5坚持档案资料收集的系统化。

  2.2.6作到档案分类科学化。档案按内容分类,逐一编号,登记造册,编辑目录,按工作部门分柜保存。

  2.2.7实行档案管理工作检查经常化。每季度对档案文件的形成、积累、整理、归类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13

  1目的

  规范分公司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分公司所有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3职责

  3.1行政部负责分公司的文件、资料的打印、归类、发放及登记工作,并保存分公司在管理服务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档案。

  3.2各部门负责管理本部门在管理服务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档案。

  3.3分公司总经理负责上报分公司文件、对外公开文件的发放审批工作。

  3.4分公司总经理负责审批已过保存期档案资料的`销毁工作。

  4实施程序

  4.1归档保存的文件

  4.1.1分公司在管理服务或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工作计划、外来文件、报告、质量记录及与工作有关的图表、统计资料等。

  4.1.2在工作中形成的图纸、操作说明书等技术档案。

  4.1.3在专门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档案,如:会议纪要、声像档案、工作记录等专项档案。

  4.2文件、资料归档的要求。

  4.2.1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字迹清楚工整,纸张及文件格式符合国家标准。

  4.2.2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完整齐全。

  4.2.3每类建设工程竣工必须有兼职资料档案管理员参加,对其文件材料(含有关图纸等)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进行鉴定和验收。

  4.2.4保持归档文件材料之间的历史联系,并进行科学分类、立卷和编号。

  4.2.5案卷题名应确切反映卷内文件内容,并区分保管期限。

  4.3档案资料的保管。

  4.3.1所有档案资料均由资料管理员管理。

  4.3.2存放档案必须有专用柜架,在排列上架时,应按照类别和保管部门的次序,自左向右,自上而下地排列,以便于管理和查找。

  4.3.3底图除修改、送晒外,不得外借。修改后的底图入库时,要认真检查其修改、补充情况,并在档案资料盒内的面层上注明修改情况。

  4.3.4存入胶片、照片、录像带、软盘、磁带要用特制的密封盒和专门的卷盒,按编号顺序排列在胶片柜或防火资料柜内。必要时采取复制、拷贝。

  4.3.5每年一季度,对上一年度的各种资料档案进行归档,并对库藏档案进行清理核对和质量检查工作,做到完好、齐全。对破损或载体变质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发现档案发霉或虫害要及时消杀。

  4.3.6档案资料柜需做好防盗等设施。

  4.3.7质量记录保存期为二年。

  4.4档案资料借阅管理。

  4.4.1分公司所有人员都有保护档案、借阅档案的权利和义务。

  4.4.2分公司员工查阅档案资料,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4.4.3在借阅档案资料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4.4.3.1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定期归还;

  4.4.3.2要爱护档案资料,不得丢失;

  4.4.3.3所借档案不得随意折叠和拆散,不得对档案随意更改、涂写;

  4.4.4借出和归还档案时,应办理清点手续,由资料档案员和借阅者当面核对清楚。

  4.4.5档案如有丢失、损坏或泄密,要立即追究当事者责任。

  4.4.6调离或辞职的人员,必须办理文档移交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4.5档案鉴定和销毁

  4.5.1档案鉴定工作由档案鉴定小组负责进行,鉴定小组由分公司总经理、各部门经理、资料档案员和有关业务管理人员组成,日常的鉴定工作由行政部资料档案员负责。

  4.5.2档案鉴定小组的任务:

  4.5.2.1负责制订档案保管期限表;

  4.5.2.2对到期档案提出存、毁意见。

  4.5.3确定保管期限原则

  4.5.3.1对有长远利用价值(如技术图纸、操作说明书等),并能反映分公司职能活动和历史面貌的档案应永久保存。

  4.5.3.2凡是在一定时间有利用价值的档案分别为长期或短期保存。

  4.5.4鉴定工作应该每年进行一次,由资料管理员在每年1月初提出。

  4.5.5鉴定中发现档案不准确、不完整,应及时责成有关人员负责修改和补充。

  4.5.6销毁档案的程序包括:

  4.5.6.1鉴定小组应列出需销毁档案的清单和撰写销毁报告分公司总经理审批,销毁清单及报告要保存。

  4.5.6.2档案销毁时,由行政部经理进行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名。

  4.5.7销毁档案资料时,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对在销毁档案过程中出现失密或对分公司造成损失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相关文件和质量记录表格

  5.1《档案管理制度》

  5.2《保密规定》

  5.3《文件发放登记表》

  5.4《文件借阅登记表》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14

  为明确管理责任,规范管理行为,确保各类档案资料及时归档、完整保存并得到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管理原则

  公司档案实行由公司综合管理部集中统一管理与部分专用性档案分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二、组织

  公司综合管理部设专门的档案室并配备专人管理档案,各部门明确由专人兼管档案工作。

  三、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

  (一)综合管理部负责制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保管档案、建设档案管理系统。

  (二)财务部自行做好日常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等工作,综合管理部给予配合。

  (三)其他部门由部门档案专人对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并交至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立卷归档。

  四、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一)负责收集、整理、分类、鉴定、保管各类档案,做到收集齐全、整理科学、鉴定正确和保证质量,并按时接收和移交档案;

  (二)凡本公司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含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综合管理部统一收集管理。

  (三)做到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公司制度办事。

  五、归档公司档案室资料

  (一)上级机关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划等文件材料;

  (二)本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

  (三)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四)本公司反映主要职能活动的报告、总结;

  (五)本公司制订的计划、方案、统计、财务、工作总结;

  (六)综治工作材料;

  (七)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八)本公公司各种证照及所获各种荣誉、奖励资料;

  (九)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十)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本、图片、音像、影像资料;

  (十一)会计凭证,会计活动帐薄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活动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六、档案的收集与归档

  (一)承办部门或主办人应及时将办理完毕或经领导人员批存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加以整理,送交本部门档案管理员归卷。

  (二)凡是直接记述和反映公司、部门活动的,具有现实的和长远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文字、电子文件、图样、照片、实物等),均须归档保存。

  (三)管理性档案在分类立卷时应做到:分年度、分类别、分级别。党政文件要分别组卷,密级文件要单独立卷。组卷时按内部特征为主的六个特征进行组卷,尽量把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保管期限文件材料分开组卷。

  (四)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立卷;绝密文电单独立卷,少数普通文电如果与绝密文有密切联系,也可随同绝密文电立卷。

  (五)综合管理部定期对各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进行检查。

  (六)各部门在次年三月向档案部门移交管理性档案,需付卷内目录,移交目录一式二份,交接双方清点核对,并履行签字手续。

  七、档案的保管

  (一)公司(或部门)管理的档案应有专柜保存,确保完好不丢失。

  (二)做好电子档案、底片、录音录像带等特殊载体档案的保管工作;

  (三)档案工作人员应确保档案的质量,对破损和变质档案,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补和复制。

  (四)公司综合管理部不定期检查各档案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五)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清理,清除不必要保存的材料以及对破损和褪色的材料进行修补和复制。

  八、档案的借阅

  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填写查借阅档案登记表,如期归还,归还时验收注销。凡利用者都应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查阅机密以上级档案,需经公司(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则上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应当天归还。

  (一)档案借阅限一周内归还,特殊情况需延期的,须办理续借手续;

  (二)借出和归还档案时,应办理清点手续,由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人员与借阅者当面核对清楚;

  (三)档案如有丢失、损坏或泄密,须立即追究当事者责任;

  (四)调走、辞退人员,必须清理移交档案文件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五)原则上不对外借阅档案,外单位需查阅档案资料者,须经总经理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借阅。

  (六)归还档案时应保证档案材料的清洁、完整、安全,不得丢失、随意折叠、拆散、剪裁或擅自销毁,严禁对档案随意更改、涂写。

  (七)传真件需存档时,应将复印件连同原件一起存档,以防原件字迹消失。

  (八)未经公司董事长授权,任何部门或个人无权公开档案。

  九、档案室保密制度

  (一)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办事。

  (二)凡使用保密档案资料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三)凡借阅“绝密”“机密”级档案资料应经分管领导审批,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出。

  (四)外单位查阅、借阅密级档案,须经综合管理部主管领导审批,报分管领导批准,方可提供。

  (五)秘密档案不得私自存放,赠送并转借他人,个人外出携带机密级以上档案应妥善保管,若泄密要追究泄密者责任。

  (六)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在公开场所谈论保密档案内容,不得将保密档案带出室外和借给他人。

  十、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鉴定档案保存价值,确定保管期限及销毁档案,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公司档案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确定保管期限的'原则是:

  (一)反映公司主要职能和重要经营管理活动的,具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定为永久保存;

  (二)反映公司一般经营活动,具有较长时间利用价值的档案定为长期保存,其期限为16―50年;

  (三)对公司在一定时期内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档案,定为短期保存,其期限为15年以内。

  (四)档案的鉴定由综合管理部主管、各部门指定档案管理人员和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人员合作完成,并采取对每份档案直接鉴定的办法。鉴定中发现档案不准确,不完整,应及时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修改、补充。

  (五)经过一定时间后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或者原有情况已发生完全改变,其档案失去保存意义的,经档案人员或原经办人员提出,本公司综合管理部和部门审查同意,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销毁。

  (六)经批准销毁的档案,档案人员必须列出清单,销毁档案的批准人、监销人都要在销毁档案清册上签字。

  十一、本管理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综合管理部。

  十二、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15

  一、制度内容

  为做到客户服务部与客户的良好沟通,掌握客户的人员构成、公司性质、物业费交纳情况等,有必要建立一套综合的客户信息系统,而客户档案可以协助客户服务部以最便捷的方式提供以上信息。因此,为充分利用客户信息并管理好这些信息,特建立此制度。

  二、管理目标

  客户档案资料全面、准确、有效。

  三、适用范围

  客户档案资料的管理主要是收集、整理、归档及使用四个环节。

  一般客户档案包括以下的.资料:

  1.收集客户单位资料

  2.客户缴费记录包括各样应付之押金

  3.客户装修工程文件

  4.客户迁入时填具之资料

  5.客户资料补充

  6.客户联络资料

  7.紧急事故联络人的资料

  8.客户与管理处往来文件

  9.客户违规事项与欠费记录

  10.客户维修记录

  11.客户投诉记录

  12.客户单位有关的工程档案(与二次装修工程有关资料)与工作程序

  四、注意事项

  1.及时上行下达客户与管理之间的知识、报告、通知、通报,传送文件应及时、准确,认真地登记并制作各种表格。

  2.协调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加强横向沟通;

  3.做好与客户有关各类文件的档案工作,并定期整理,以备随时查询及跟进;

  4.接听客户投诉,解决客户投诉;

  5.接听客户工程报修电话,及时联系修复。

  4、物业公司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1、办公室负责指定接待员、档案员负责业主档案的信息收集、管理及整理工作;

  2、专管人员须将业主的档案资料分户建立、逐一保存,建立统一目录,同时建立电子档备份。各类信息详细排列,以便查阅;

  3、客户信息档案的`内容包括:业主收楼及验收文件、装修文件、日常维修文件、缴费文件、回处理文件及投诉建议等其他文件;

  4、专管人员须认真填写各项记录表,纸文档与电子文档同时进行。及时跟进业主档案的变更,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5、业主档案信息应严格管理,注意保密。严禁非相关人员查阅,以保护业主的隐私,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6、为确保文档安全,文件柜要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虫工作;

  7、业主档案永久保存,及时与业主沟通,及时变更业主信息,保证其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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