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20 11:07:24 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管理制度【热】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学校管理制度【热】

学校管理制度1

  为维护好学校的安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对门卫工作规定如下:

  一、门卫工作人员要凭证礼貌上岗、认真执勤。坚持门卫室及周边环境的整洁,校外人员不得滞留在门卫室。

  二、进校人员必须登记挂牌,门卫人员要对来校被访者先电话联系,进校人员离开学校,要有被访者签名。

  三、坚持大门、小门常关。大门要上锁,小门上插销。车辆进出要及时开关门。学生中途离校,凭班主任或年级组长、政教主任签名的出门单放行。

  四、做好校外所有车辆进校登记工作。

  五、教工携带学校物品及外单位借用学校公物者出校,必须经总务主任同意后,才能放行。

  六、做好报纸、信件、杂志的收发工作,教工订购的'物品,到门卫室领取。

  七、确保学校上课和下课铃声的准确,时间与北京时间同步。

  八、确保学校监控录像图像清晰,时间与北京时间同步。

  九、门卫工作人员要做好教学楼、综合楼、行政楼的每一天开关门工作,和人员清场工作。

  十、门卫工作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保证门卫室始终有人执勤。

学校管理制度2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法规,依法办事,认真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

  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加强组织纪律性,树立高度的组织纪律观念,工作中发现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自觉接受领导检查和群众的监督,如未及时上报后果自负。

  三、上岗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岗位,文明服务,执勤时要注意风纪,做到服装整齐、仪表端正、精神饱满、态度和蔼、礼貌待人、热诚服务,坚决杜绝上班时间嬉笑打闹、脱岗、空岗、喝酒、吸烟、看书看报、玩手机、打牌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更不能随意会客刁难、勒索、出言不逊等粗暴现象的发生。不准收取或索要他人的任何物品,更不能监守自盗。

  四、接待制度:1、接电话时首先,喂、你好、请问您有什么可以帮到您、请稍等我给您转分机、对不起帮不了您2、接待来宾时首先,站起身来或坐立端正、您好、请问您找哪位、请稍等我给您联系、某某某下来接您、请在此等候;如去财务或找校长的联系确认后登记并指引路线。

  五、交接班制度:每天早晚6:50着装整齐准时交接班,交接内容有:走读证、快件、物品、对讲机、警用器具等必须当面查验清楚,发现问题急时提出并汇报给领导,值班人员做好记录,追究当事人责任。对于未完成的工作内容进行转交。

  六、巡逻制度:巡逻过程中,须佩带电筒、对讲机等巡视器材。对巡逻中发现的问题及隐患及时做出处理,并通过对讲机向保安队长或值班领导报告。发现学生吵架的,应予以劝止,发现学生打架斗殴等情况时应及时向有关领导会报并控制住局面,待有关领导到现场

  七、着装制度:上班时着保安服,着装整齐、清洁,不披衣、不惝怀、不挽袖、不卷裤腿、不歪戴帽子、不穿拖鞋等不做有损形象的.动作。

  八、列会制度:每周五下午6:30准时召开全体保安会议,每个岗位只留一人留守岗位,列会主要议题:简要总结上周工作,安排下周工作,学习文件精神、传达相关信息,反馈意见或建议。会议应有会议记录,与会人员应做好要点记录,按期完成会议做出的工作安排。

  九、站岗制度:站岗时站姿要标准,不做小动作。观察周围情况,确保师生安全的出入校园。

  十、保安员请假或离职制度。

  1、请假制度:有事请假首先报告给班长及上级领导,经同意写好请假条【最长批假时间一个礼拜】如有特出原因不能按时返回的应急时打电话申请续假,对于未按时返回未打电话申请续假的按旷工处理。

  2、离职制度:如办理离职手续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提交离职申请书。

  十一、如有违反以上规定的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几种处罚。

  1、口头警告。

  2、书面警告。

  3、处以300元以下罚款以示警告。

  4、屡教不改者或犯严重错误的解除保安工作资格。

  5、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二、严格按【天津泰达枫叶国际学校安全防范管理规定】执行,不得听信他人指令扰乱警卫的正常工作,如有临时变动须向上级领导汇报,经认可才可执行,听从上级领导的安排,其他人的指令不听。

学校管理制度3

  1、学校印章由校长负责保管,一般情况不随身携带,特殊情况需要带出学校,要由校长批准。

  2、严格印章使用手续,凡使用印章者要登记,注明使用时间、用处及使用人。

  3、印章不许外借,更不许外单位人携公章出校。

  4、超出学校职权范围的证明,学校不可加盖公章。为私人谋取私利的证明,学校不加盖公章;有伪证行为的证明,学校不加盖公章。如违背上述规定,将追究盖章者责任。

  5、公章要保管好,不能随意搁放,要有保密性、保险性,若公章一旦被盗、外流,将追究保管者责任。

  6、更换公章必须校长同意,在公安部门备案。

  7、各职能部门的.公章,由各部门负责人保管,并按以上保管条例保管及使用。如出现失误,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8、未经法人代表批准,私自盗用公章者,视其情况进行处罚,直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学校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学校

  第三条学校性质: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四条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谐育人,打好基础,培养能力,发展学生个性和特长。

  第五条学校自愿接受教育局、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学校地址:

  第二章办学机构

  第七条办学规模:学校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

  第八条办学层次:九年一贯制学校。

  第九条办学形式:招生对象为小学适龄儿童和初中学生,小学生的学习期限为六年,初中学生的学习期限为三年。

  第三章管理体制

  第十条学校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三年,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

  第十一条学校董事会成员人:由组成,其中均从事教育10年以上。

  第十二条董事会成员热心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三条首届董事、董事长由举办者推选产生;董事长的更换由董事会投票,全体董事半数通过。更换董事由董事长提名,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员同意通过。

  第十四条董事每届任期为三年。董事期届满后可连任。

  第十五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学校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结算;

  (五)决定教职工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分立、合并、终止。

  第十六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召开临时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时;

  (二)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组员提议时。

  第十七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2名,分别是

  第十八条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副董事长代其行使权利。

  第十九条董事长行使下列权利: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

  (二)落实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代表学校签署有关文件;

  (四)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有关权利。

  第二十条董事会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人数,少数服从多数;当赞成票和对票相等时,由董事长作出最后决定。但讨论以下重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组成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一)聘任、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

  (三)制定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等其他重要变更事项。

  第二十一条召开董事会议,董事长或者指定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之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托书必须指明授权范围。

  第二十二条出席董事会的人数须为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够二分之一时,通过的决议无效。如经缺席的董事追认的人数超过二分之一时。其决议有效。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议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会议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二十四条学校设校长一名,校长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二十五条校长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以下职权:

  (一)执行学校董事会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学校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六条校长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董事会的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

  第四章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条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素质好。

  (二)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未受过刑事处罚。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

  第二十九条学校资产来源:举办者出资。学校出资情况如下:

  1、出资人民币元,以形式出资;

  2、出资人民币元,以形式出资;

  3、出资人民币元,以形式出资;

  以上资金均已全部到位。

  第三十条学校的办学资金主要用于学校的校园校舍建设、教育教学设备购置,教职员工工资、福利、缴纳社会保险费,教师培训,教育教研活动,招生宣传,备用流动资金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校的资产。

  第三十一条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各项费用,收取的费用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第三十二条学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三条学校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并依法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财务会计报告交审批机关备案。

  第三十四条学校的.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政府财税部门的.监督,接受法定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

  第六章办学结余及分配

  第三十五条学校有办学结余的情况下,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三十六条办学结余是指学校扣除办学成本等形式的年度净收益,扣除社会捐助、国家资助的资产,并依法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25%比例预留发展资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必须费用后的余额。

  第三十七条取得合理回报的时间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

  第三十八条学校提取的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三十九条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由董事会依法决定,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员同意方可通过。在确定取得合理回报比例决定作出之日15日内,将该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教育质量有关的资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四十条学校完成宗旨要求,自行终止,或者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举办者提出终止提议,经办学董事会同意并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第四十一条在终止前,须在审批机关及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二条学校处理所有善后事宜后,向审批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审批机关同意后,到登架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三条学校被吊销办学许可证或资不低债无法继续办学的,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清算。

  第四十四条学校终止后,学校的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退还学生的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发放教职工的工资及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偿还其他债务。

  学校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章程的修改,须经董事会表决通过。修改后章程,经审批机关同意于30日内报登架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福民学校董事会。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自审批、登架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学校管理制度5

  一、工作范围:

  按时完成学校指定的工作内容,以及部分主管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确保学校拥有整洁良好的卫生环境。

  二、保洁用品:

  根据实际需要,做好提前量,向行政部门提交采购申请。对发放的保洁用品应加以爱护,不得随意浪费,有意损坏。

  三、卫生要求:

  日工作:

  1、地面无痕迹、确保每日上课前全部清理完毕,周末随时保持地面清洁;

  2、饮水机处地面保持干燥,整洁;

  3、卫生间随时保持清洁,无异味,洗手台干燥无水迹;

  4、当日垃圾必须由当日工作人员清理至指定地点。

  周工作:

  1、各教室座椅每周定时清理保持桌面以及椅面没有蜡笔或彩笔痕迹;

  2、每周清理教室一体机屏幕、柜面、窗台确保没无灰尘以及印迹;

  3、每周对公共区域定期进行消毒。

  月工作:

  1、清洗所有办公室及教室的'座垫,抱枕外套。

  2、每月彻底清理玻璃墙一次,保持窗明几净。

  季度工作:

  1、校内公共区域以及办公区域每个季度彻底清理一次,日常保持维护;

  2、清理空调过滤网;

  3、每个季度做一次地胶打蜡护理;

  4、清洗所有窗帘。

  不定时工作:

  1、外教公寓员工入住前及离开后进行打扫;

  2、主管领导临时交待的其他工作。

  四、区域划分:

  校区保洁人员编制2人,周一至周五由1人进行校区内的保洁工作,周末2人按照以下区域划分工作,每周交换一次。季度工作与不定时工作由2人共同完成。

  区域1:网课区、前台、销售办公室、1—8教室、Demo、游戏室、Truman办公室、东侧走廊、1—3楼楼梯等。

  区域2:行政、市场、教务办公室、9

  —13号教室、E厨房、图书馆、西侧走廊、北侧走廊、洗手间、餐厅、防火通道楼梯等。

  五、工作时间:

  1、常规课

  时间段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周六

  周日

  7:30—11:30

  A

  B

  A

  B

  A

  A&B

  A&B

  11:30—14:00

  A

  B

  14:00—18:30

  A

  B

  A

  B

  B

  A&B

  A&B

  (下一周工作时间与工作区域进行调换。)

  2、寒暑假课

  时间段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周六

  周日

  7:30—11:30

  B

  A

  A&B

  A&B

  A&B

  A&B

  11:30—14:00

  A

  B

  14:00—18:30

  B

  A

  A&B

  A&B

  A&B

  A&B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串班提前向主管领导说明,确保学校保洁工作有人负责,并把自己的工作安排妥当。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外语培训学校

  二Oxx年六月十七日

  —

  END

  —

学校管理制度6

  一、场地

  1、外单位借用场地,须经主管校长审批后,由体育组组长具体安排使用。任何人不经允许不得私自外借场地。

  2、爱护场地和器材设备。对于损坏场地和场地器材的当事人,酌情给予造价50%-200%的'赔偿,并给予批评直至处分。

  二、器材室

  1、器材室由体育组组长负责管理,另配一名体育教师进行器材账目的管理。

  2、凡学校购买或上级拨给的器材,要及时向后勤财产管理员报账,并上体育组器材账。

  3、体育课、课外活动、业余训练,需借用器材,必须办理借用登记手续。活动结束后,要及时交回。

  4、器材要入箱上课,摆放整齐。室内要保持清洁。

  5、未经教师批准,学生不得随便进入器材室动用器材。

  6、丢失或人为损坏器材要视情节进行赔偿。

学校管理制度7

  一、从业人员上岗前须参加健康检查、持有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健康证时效为一年。

  二、从业人员(待聘人员)办理健康证须统一组织在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三、从业人员(待聘人员)健康证办理须本人进行,严禁代检、代查;严格遵守体检注意事项。

  四、健康证到期再行体检的员工,检查未合格的应立即停职,禁入加工间、禁止与原材料接触,并进行复查,复查仍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复查合格者则恢复原岗位工作;待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从业人员在岗期间,健康证原件交个人保管,其复印件交食堂、餐厅统一存档管理,以备查阅。

  六、健康证到期而未办理的员工,应立即组织办理,直至领取新的健康证后方能上岗工作。

  七、单位卫生监督人员、各部门负责人须经常对员工个人健康、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学校管理制度8

  一、具有与食品流通经营相适应的食品经营场所,建立食品经营场所卫生岗位(库房、展示区、销售区等)责任制度,保持场所环境整洁。

  二、远离污染源、有毒、有害场所,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周围二十五米内无可能对食品造成污染的非水冲式厕所、垃圾场(堆)等污染源,场地平整、坚实,便于清扫、冲洗。

  三、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洗涤以及存放垃圾和废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四、具备和持续满足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保持适当温度湿度,配备控温、控湿等设施和设备。食品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五、在生产经营场所内不存放与食品生产经营无关的物品,不生产、贮存或者兼营有毒有害产品。

  六、经营场所具有合理的设施布局,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学校管理制度9

  在当今社会,环保意识越来越浓厚,合理的'处理垃圾和促进环保对每个人都是十分重要的,学校要加强这方面的宣传,让师生充分了解其重要性。

  一、按照卫生管理制度切实做好每日日常卫生保洁,同时做好垃圾分类,建立分类方法。

  二、各班、各办公室设置收集箱,标明“回收”、“不可回收”标志。校园内设置分类回收垃圾箱。

  三、各班、各办公室垃圾分类回收,并有明显标志。 四、各班各办公室每天放学前将不可回收垃圾统一放入不可回收垃圾桶箱。

  五、各班将收集的可回收废品卖给废品回收站,作为班级绿色环保行动基金使用。

  六、学校与环卫部门签订协议,定时来校清理不可回收垃圾。

  七、学校实验室垃圾另作处理,并按照相应处理制度执行,保证垃圾处理安全、环保。

学校管理制度10

  一、工资方案执行范围:

  本工资方案仅适用于本校教师、生活辅导老师。

  二、教师工资的核定

  本工资方案的制定旨在凸现教师的工资收入水平与对学校贡献相对等的原则,体现优质优酬、多劳多得的原则,在原有工资体系的基础上,调整了工作岗位工资的合理度,降低了薪酬结构中福利的比重,增加了根据能力和实际业绩奖励和浮动的工资比重,因此教师的实际工资水平将在年度总收入中加大差距。

  教师年度工资收入=月工资X工作月数+基本工资X寒暑假月数+节日福利+年度考核奖励+诚信奖+其他奖励。其中:

  (一)月工资

  组成项目:基本工资、工作岗位工资、浮动工资、津贴

  发放办法:根据下述各组成项目的工资标准和核定办法确定教师工资结构水平后,每月工资的发放由学部主任根据月度考核(包括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进行调整。工资结算币种为人民币,由学校财务部为教师统一办理工资卡,按规定工资结算日(寒暑假期间由学校具体调整后通知)打入教师本人工资卡中。

  1、基本工资:

  起点标准——幼儿园 650元,小学700元,初中750元,高中800元。

  核定办法:

  (1)本方案实施前上岗的教师,99年5月1日之前参与筹建的可增长15%,其他教师99年9月1日前上岗的本次调整的额度为10%。

  (2)根据每学年的考核结果及本人一贯的工作表现,凡在实际教育教学工作中确能体现出认可贯彻学校办学理念的,或者工作兢兢业业对学校的忠诚度堪为楷模的,或者对维护学校声誉有杰出贡献的,可以每年核定一次增加50——200元。

  (3)见习期和培训期教师基本工资酌减100—300元。见习期满或培训期满可核定一次。见习期或培训期满半年后,才可享受第(2)条核定办法。

  (4)以上基本工资的调整核定由校长、学部主任和人力资源部主任会同核定。

  2、工作岗位工资:

  工作岗位工资标准如下:

  工作岗位 幼儿园 小学部 初中部 高中部

  语文、英语 550 750 900(1000) 1000(1100)

  数学 850(950) 950(1050)

  物理、化学 850 900

  政治、历史、地理、生物 750 850

  音乐、体育、美术、

  计算机、常识、思品等 600 600 600

  核定办法:

  (1)根据年级、学科设立不同的工作岗位,根据工作岗位的职责确定工作岗位工资,一种工作岗位一种工资,教师的工作岗位变动其工作岗位工资相应变动。

  (2)初三、高三毕业班教师工作岗位工资分别比初中、高中同学科教师增加100—300元。

  (3)学部每学期初根据课务安排考核教师实际工作量情况,由学部主任参照各工作岗位满工作量标准,按学校有关规定核定发放,工作量不满则工作岗位工资不能足额发放。(满工作量标准由学部另行制定文件报经校长批准后执行;教师工作岗位工资核定结果和工作安排表由学部主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工作岗位工资的核定公式为: 实际工作量 ×工作岗位工资

  标准工作量

  由于学校工作安排造成工作量不足者在所核定的工作岗位工资基础上加10%(对工作量不足又拒不支持学校各级各类工作安排者则无权享受此项补贴办法)

  (4)教师学期中途调整工作量的,由学部教务处及时上报学部主任,参照第(2)条办法重新核定该教师当月的工作岗位工资。(学部主任应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见习期和培训期教师酌减100—300元。

  (4)各工作岗位工资标准的'调整需由校长会同各学部主任和人力资源部主任共同核定。

  3、浮动工资:

  根据本人实际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历年考核结果等因素确定,对以下五项因素分别考虑,整体相加。

  幅度范围:(1) 学历职称因素:0—500元;学历 中师 大专 本科 研究生

  0—80 80—150150—280 250—300

  职称 小二/中三 小一/中二 小高/中一 中高 特级

  0—50 50—100 100—150 150—200 180—200

  (2) 教龄及获奖情况:0—500元;

  教龄 1—5年 6—10年 11——25年 25年以上

  0—300 150—400 200—500 150—450

  (3) 综合素质:0—200元;综合素质 尚待考证 良好 优秀

  0—50 50——150 120——200

  (4) 工作考核因素:±500元; (5) 其他因素:0—500元;

  核定办法:

  (1)新上岗教师根据学历、职称、教龄、以往获奖情况和本人综合素质等因素,核定其试用期浮动工资。试用期满根据试用期考核结果重新核定一次,调整幅度范围为0—20%。

  (2)非新上岗教师根据上一年度考核结果,在原有浮动工资的基础上每年核定一次浮动工资,调整幅度范围为±20%。试用期满核定浮动工资不满半年者暂不重新核定。

  (3)所谓“其他因素”原则上只针对学校特聘教师或稀缺专业学科的教师适用。

  (4)见习期和培训期教师酌减0—300元。

  (5)浮动工资由校长、学部主任和人力资源部主任会同核定。

  4.津贴

  4.1职务津贴标准:

  (1)班主任津贴:250—550元 (2)年级(段)组长津贴:150—300元

  (3)教研组长津贴:100—200元

  职务津贴核定办法:

  (1)学期初由学部主任根据班级人数、年级中的班级数、教研组人数核定上述三项津贴标准,报校长批准后执行,同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承担上述职务者,由学部教务、导育负责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学部主任核实后,决定当月实际发放金额。

  (3)职务津贴标准的调整需由校长会同各学部主任和人力资源部主任共同核定。

  4.2校龄津贴标准及发放办法:

  自上岗之日起在学校工作满一年后的次月1日起开始计算,每月可享受校龄津贴100元,校龄增加可依此类推,500元封顶。重新上岗的教师,可将第一次在校工作的时间按月累计计算校龄津贴发放起始时间。

  4.3服装费津贴:

  体育老师每学年补贴350元,用于购置运动服。

  4.4其他补贴:

  在校期间,学校鼓励教师在学校住集体公寓,任课教师每人补贴住房补贴80元,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等每人补贴住房补贴120元。不在校内居住的不发放住房补贴,可凭月票报销50元/月。

  开学期间每位教师享受伙食补贴150元/月,寒暑假按实际上班天数计算,标准为5元/天。

  (二)节日福利

  发放标准:教师每年约在2000元左右(采用现金或实物福利形式)。

  发放办法:

  (1)每学年开学初,由校长会同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主任核定福利总额预算。

  (2)学校将在每年春节、五一劳动节、教师节、元旦等重大节日时,根据本学年在校生人数和经费运行情况,进行总量控制调整发放。

  (三)学年考核奖励

  奖励标准:

  在学期考核中,每次优秀为5分,良好为3分,合格为1分,基本合格为0分,特殊贡献者可加1—3分。设n1为上学期考核等级,n2为上学期考核等级,则:

  幼儿园——500+(n1+n2)×650;

  小学部(1—6年级)——600+(n1+n2)×800;

  初中部(7—9年级)——700+(n1+n2)×900;

  高中部——800+ (n1+n2)×1000;

  发放办法:

  (1)为表彰教师的奉献精神和突出的教育效果,每学年根据两次学期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由于考核的滞后性,学年考核奖励的具体发放时间为下一学年的9月底。

  (2)中途上岗的教师根据实际在校工作的时间,按月计算应得奖励。

  (3)凡中途辞职、违约或因重大违纪等原由被学校辞退的教师视为当年度考核不合格。

  (4)当年度考核不合格,学校做出辞退或校内转岗处分决定的,一律不发放此项奖励。

  (5)学年奖励的发放由学部主任根据考核结果和奖励标准核定,报校长批准后执行。

  (6)学年考核奖励标准的调整由校长会同人力资源部主任和财务主任共同核定,报校务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四)诚信奖

  奖励标准:

  学校设立诚信奖目的是奖励认真履行合同的教师,根据学校与教师签订合同的期限不同,诚信奖的设置如下:

  签订一年合同的教师,履行合同期满可获得2500元的奖励;

  签订两年合同的教师,履行合同期满可获得3000元/年的奖励;

  签订三年及以上合同的教师,履行合同期满可获得4000元/年的奖励;

  发放办法:

  (1)确定诚信奖标准的合同年限以年为计算单位,超过一年不足两年的按照签订一年合同的标准发放诚信奖,以此类推。

  (2)诚信奖在履行完合同约定的年限后一次性发放。

  (3)本方案执行前签订的较长期合同的奖励标准,按本方案执行后实际履行的合同期限计算。

  (4)凡中途辞职、违约或因重大违纪等原由被学校辞退的教师视为未能认真履行合同,不能享受此项奖励。

  (五)其他奖励

  组成部分:

  学部奖励金、住房奖励基金、进修奖励基金,稳定性奖、中考、会考和高考专项奖励等。

  发放办法:

  (1)学部奖励金在每学年开学初,由校长会同人力资源部主任和财务主任,根据各学部学生数量核定学部每学期发放总额。学部主任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确定在当月工作中需要表彰的教师,每月发放人员及金额报校长批准后计入当月工资。

  (2)其他各类奖励的发放均根据学校现行规章制度执行。

学校管理制度11

  为加强学校财产管理,防止积压、浪费,减少损坏。牢固树立以教学为中心的工作指导思想,努力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财产管理的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总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教书育人,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率。

  财产管理的任务:加强财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学校及师生财产安全,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

  一、 财产内容

  (一)、固定资产(单价500元以上、成批同类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物质)

  1、学校的所有土地、建筑物、活动场地、设备和环境设施、交通工具等。

  2、各处室、班级内配备的各种电器、电脑、电教设施、文件柜、桌、椅、沙发等物品。

  3、教学楼内学生用课桌凳、电器、电脑、电教设施。

  4、图书馆、阅览室内设备及各类图书。

  5、实验室内各类仪器、电教设备、教具等物品。

  6、音乐器材、美术器材、体育非易损器材。

  7、其它固定资产。

  (二)、非固定资产

  1、各类办公用品、学生实验用药品、器皿等。

  2、学校正常维修购置的材料、配件及其它物品。

  3、体育教学用各类易损器材。

  二、 财产管理

  (一)财产管理与组织分工

  1、学校的财产实行"归口领导,层层负责、统一管理"的原则,避免重购轻管、只用不管的倾向。

  2、分管总务工作的负责人员,对全部财产负责。

  3、各班主任、教师要对本部门本班级的财产负责日常管理,保证办公、教学的正常使用和财产安全。班主任为本部门本班级财产日常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二)、财产的购买、登记与领用

  1、财产的购买审批程序制度

  学校各部门因教学、办公需要购买设备及物品,应由处室主任向分管校长提出,经校长办公会同意,然后处室主任填写《物品购置申请表》,经分管后勤的校长审批签字后,由总务处购买。使用部门到总务处保管室办理出库手续,领取物品。

  2、财产登记中要依照规定,正确分类,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反映固定资产的价值。

  3、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或出售单位的帐面原价、调拨价等记帐。

  4、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中实际发生的工资、材料费用全部成本记帐。

  5、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捐赠者提供的价值凭据记帐。

  6、财产管理要做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7、特殊情况如办公、教学需要进行财产调整,经分管后勤的校长同意后,有关负责人须经总务处办理变更手续。

  (三)、财产的年核制度

  1、学校的财产实行年核管理制度,以学年为一阶段,总务处根据学校规定的配备设施目录,学年初负责财产配发、登记工作,学年末负责财产核实验收工作。

  2、有关责任教师学年初对总务处配备的设备、用品目录单要验收签字,并负责日常使用管理,保证一切财产的安全。

  3、总务处和电教室维修人员对各处室、部门财产要执行平时与集中相结合的维修制度,集中维修在寒、暑假进行,保证办公、教学的正常使用。

  (四)、财产的报损与报废

  1、学校财产报废,应由管理人员、总务处工作人员及技术人员做出鉴定,经确定无修复价值后,经有关人员上报,总务主任签署意见,分管后勤的校长批准后,方可报废(填写物品报废申请单)。大型、精密、贵重设备仪器的报废和转让,应当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2、低值易耗品做到节约和爱护使用。如有损坏,及时到相关处室、年级、教研组报损,然后到总务处登记。

  3、报废固定资产残值,不得任意销毁或转给私人,按合法程序作变价处理。

  4、固定资产变价收入计入修购基金,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用于固定资产的维修和购置。

  三、公物的借用与赔偿

  (一)、公物私借与借转租制度

  1、学校公共财产一般不予外借,因有特殊情况确需借用的须经校长批准。

  2、因工作需要借用公物的应出具借据。借用期间因保管不当造成物品丢失的应照原价赔偿,因使用不当造成物品损坏的,根据损坏程度给予合理赔偿。

  3、私人借用公物,出具借条时应按规定注明借用期限,并按期归还。

  4、严禁私拿公物,否则按所拿公物价值的两倍以上扣发工资做为赔罚金。

  5、学校教职工携带公物出大门必须持总务处开出的物品出门证。没有物品出门证而门卫私自放行的,一经发现扣发门卫与放行物品价值等同数额的工资。

  6、非本校人员不得借用本校公物,因情况特殊确需借用,须经校长批准。

  7、私人所借物品超出学校规定期限者,借用关系自动转为租赁关系,从超期下月起,按月从工资中扣除相应的公物租赁费。归还后由保管人员通知财务人员从当月起停扣租赁费。

  (二)、公物损失赔偿制度

  1、教室课桌课凳开学时按班级实有人数配备。定人、定位。谁用谁管,期末按班级点清数量交总务处验收。

  2、学生人数增减,教导处把班级和增减人数通知总务处,由总务处增设或收回桌凳,学生和班级之间不得私自乱拉或自行调动桌凳。

  3、发现学生不爱护公物,将桌凳乱刻、乱画、乱拉或人为损坏丢失者,除批评教育外,视其损坏程度,实行经济赔偿。

  4、电教、语音、实验设备要妥善保管,人为损坏要酌情赔偿;如果丢失要照价赔偿。

  5、教室门窗玻璃要保护好。做到:上学开门窗,放学、放假关门窗,由当天值日生负责管理,责任到人。无意损坏酌情赔偿,属责任事故或有意损坏者加倍罚款。

  6、住校生对寝室配给的床柜等住宿设备要严加爱护,做到定人、定位。无意损坏的酌情赔偿,有意损坏除严加处理外加倍赔偿。

  7、全校师生应爱护学校花草树木,不准在花草上拉绳晒衣,有意损坏使花草树木致残者按原价的两倍赔偿。

  8、归还所借公物时,如发现因使用不当而损坏的',根据公物损坏程度酌情赔偿。

  9、对非正常损坏的公物,谁损坏谁赔偿;找不到直接损坏者,由直接责任人负责赔偿。

  四、财产管理的监督

  1、学校各级管理人员如果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由分管校长和校长提出批评,限期改正;造成财产损失或流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经济责任,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2、学校教职工有权对财产管理中违规违纪行为和学校资产的完整与完全进行监督,各级管理人员应当正确对待。

  五、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在校方主管领导。

  校产是国家财产,为了进一步提高财产的使用效率,延长使用期限,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达到育人的目的,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要求:

  1、师生必须树立主人翁思想,热爱学校,爱护财产,不允许做有损于财产的事。

  2、固定资产的管理环节必须做到及时登记,月月做帐,季季对帐,做到帐帐相符 ,帐物相符。图书馆、实验室等部门均应建立相应台帐。

  3、坚决执行谁用谁管,gh公用分管,责任到人的财产管理原则,桌、凳等可移动的物品,谁拿出室外,由谁负责拿回,杜绝乱拖、乱换等不良现象。

  4、各级财产保管人员必须做好平时财产的保养工作。

  二、请购制度:

  1、全校各部门根据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学校全年经费预算分配的范围内提出购物申请。

  2、凡申请购物者(部门)须填写请购单,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同意采购。

  三、验收制度:

  1、征用的土地,新(扩建)的房屋、建筑物等财产,由校产管理员依据凭证(一式两份)入帐。

  2、自制、局拨、捐赠的财产,局固定资产、耐久品由经办人将物品、原始凭据交学校财产管理员验收签字,填写入库凭证,报负责此项工作的总务主任审核。凭证一式两份,一份留底,一份交财务室,并据此及时计帐。

  3、建立校舍资料档案,财产帐,做好房屋编号。

  4、做好固定资产(除校舍)的编号、登卡、计帐工作。

  5、低值易耗品,直接由保管员验收签字,分类定位储存,建立收支登记帐册。

  四、领用制度:

  1、各部门的公用设备,均为部门领用,个人保管(签名)离校时归还。

  2、各处室或个人因工作需要特殊的办公用品或教具(经负责此项工作的总务主任同意,可向仓库保管领取,在领用登记卡上签名或写借条。

  3、一般办公用品和清洁工具,在每学期初由部门负责人向仓库保管员统一领取,在领用卡上签名。

  4、坚持领用、借用、赔偿制度。

  五、报废、报损制度:

  1、确定报废、报损,应由有关人员会同技术人员作出技术鉴定,经确认无修复和使用价值后,由经管人员上报,总务主任签具意见,校长批准,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六、检查制度:

  1、每学期开始,要根据登记本由总务处有关负责人,到各部门核实所有公用设备。

  2、每学期结束,各处室应自行核实台帐,再由总务处有关负责人复查台帐及有关物品,做到帐物相符。

  3、每学期结束,总务处有关负责人要到各部门收齐所借用的物品及教具。

  4、每一年结束前,由总务处牵头,各部门(组)财产管理员参加的校产年报会。

学校管理制度12

  一、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最高行政会议,主要任务是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和行政工作计划,研究、决定学校行政的重大问题。

  二、会议由校长主持,党总支书(副书记)和全体副校长参加。必要时,总支委员到席参加。

  三、校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举行1—2次,要明确时间,列入校长工作日程表。必要时也可临时召开。

  四、校长在会前要提出会议的主要议题,与会人员要做好出席会议的准备工作,要严肃认真参加讨论。

  五、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讲究效率,一般情况下,由校长最后作出决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六、校长因病因事暂时离校时,委托一名副校长主持办公会议,在此期间作出的`有关决定,在校长在职后应予报告。

  七、由校长办公室主任做好会议记录,建档备查。

  八、与会者必须服从并执行决定,不同的意见可以保留,不得泄漏讨论情况与不同意见。

学校管理制度13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本着量入为出,事前控制的原则,有计划的调配使用教育资金,合理配置办学资源,安排好费用支出,保障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预算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管理体制。学校预算编制要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预算年度全校可能组织的收入情况,统筹合理安排支出项目,不搞赤字预算。

  第三条 财务预算是根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工作任务编制的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设备购置计划、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财力结合单位工作任务安排所需资金,是学校筹集、分配、运用、控制资金的依据。

  第四条 做好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工作。要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实际情况与预算的对比,摸索收支规律,为本年度的预算编制打下基础;要了解和掌握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及其资金供需情况,以便安排支出预算时做到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第五条 学校基础信息是做好财务预算的根本保障,各处室有义务向财务部门提供其职责范围内的数据资料,并对所提供的基础信息负责,对于重大数据差错,要追究其责任。

  第六条 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稳健的原则,尽可能排除收入的不确定因素,不将上年非经常性的收入作为预算年度的收入依据。收入预算的编制按来源测算:在编制财政补助收入时应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人员工资标准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编列。

  第七条 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参照上年度本部门各项实际开支,考虑可能出现的变化因素,先自行作出本部门费用预算。财务部门汇总后编制学校年度预算草案。

  第八条 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两部分,支出预算首先要保证基本支出。

  第九条 编制基本支出时,应分为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和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三个两部分:人员支出应按国家有关政策、标准和编制人数等计算编列;公用支出有支出定额的,要按定额计算编列,无支出定额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测算编列。

  第十条 项目支出的预算要与学校发展规划相结合,其安排要做到“量力而行”,对于不能短期完成的项目要制定项目规划,分步实施。在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时,在对申报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并及时上报教育局计划科。

  第十一条 各部门应在每年9月30日前向财务部门报送本部门下年度预算草案。财务部门根据学校下年度的事业发展规划和单位收支计划,汇总编制预算方案,并于10月底以前将预算方案报学校校务会议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经校务会审定、校长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财务预算一经批准实施,必须确保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处室应严格按预算进度执行,严格控制超过预算及无预算开支情况,非经规定程序,不得随意更改和突破。

  第十三条 凡是未报预算或未经批准执行的预算项目,所需支出必须写出书面报告,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报校务会审定、校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学校管理制度14

  (一)、学习纪律(此项由学习委员及班长监督执行)

  1、课间做好上课准备,上课音乐一响即保持安静。违者扣1分,表演节目一个。

  2、上课不做与当堂课无关的事,违者扣2分。

  3、早读课开始后,不再收、交作业,违者扣1分。

  4、抄作业者扣2分;超过三次通知家长配合教育。

  6、课堂上被老师点名批评者,扣2分;并写一篇不少于300字的`反思,向全班同学表示歉意。

  7、上课、自习说话影响他人学习者,提醒一次后仍然说话,扣2分,负责一天的班级卫生打扫。

  (二)、体育锻炼(此项由体育委员监督执行)

  1、认真上好体育课,违纪者扣1分,罚跑操场2圈。

  2、认真做好课间操。做课间操不认真者重做课间操。无故不做课间操者,扣1分。罚跑操场2圈。

  3、做眼保健操必须认真,动作标准,违者重做,扣1分,并罚跑操场2圈。

  4、午饭后不得从事剧烈运动,违者扣1分,罚跑操场3圈,并取消相关活动权一次。

  (三)、清洁卫生(此项由生活委员、劳动委员监督执行)

  1、在教学区内不得吃零食,违者扣2分,担当义务卫生监督员一周。

  2、每人负责自己周围直径一米范围的保洁。违者扣1分。

  3、向垃圾桶远距离投扔垃圾者扣2分,负责倾倒垃圾桶一周。

  4、按时按要求完成所承担的清洁任务,违者扣1分,并负责班级一周卫生。

  5、乱扔纸屑脏物、随地吐痰者,一经发现,扣1分,罚其扫教室一周。

  6、打扫教室卫生脱逃者,罚其独自打扫教室一天并在一周内负责提醒其他值日同学按时打扫。扣2分。

  7、打扫寝室卫生,若不合格被通报者,罚其打扫一周。

  (四)、文明礼仪(此项由文娱委员、宣传委员监督执行)

  1、升旗仪式不得说笑,升旗时必须肃立,两眼向国旗行注目礼。违者课间在国旗下肃立默思五分钟,并扣2分。

  2、不得吵架、打架。违者互写道歉信并在全班同学面前朗读。

  3、不得在黑板、桌面、墙壁或其它地方乱写乱画。违者扣2分,罚扫教室一次。

  4、说脏话者扣2分,表演节目一个。

  5、在教室里高声喧哗或吵闹者扣2分,并罚在全体同学面前朗读班级纪律制度一周一次每天。

  6、不服从管理或与有关同学顶撞,在全班做300字书面检查。

  7、好人好事一次加5分,优先评为文明之星。

  (五)、小组长(此项由班长、学习委员监督执行)

  小组长负责维持本组纪律,按时收交本组作业,若有失职,扣1分,表演节目一个。

  4、每四周评选两个最佳小组,组长为班级最佳组长,获加分5分。

  (六)、班干部(此项由同学们监督并由班主任执行)

  1、班干部加倍扣分。

  2、班干部必须接受监督同学的监督。对徇私舞弊或执行不严者罚其独自扫教室一天。

  (七)、班主任(此项由全班同学监督执行,班长全权代理)

  1、尽量作到不主观武断,若错批评同学一次,罚表演节目一个。

  2、未经同学同意不得占用自习课,违者独自扫教室一次

  3、上课不得无故迟到,按时下课,特殊情况拖堂不得超过三分钟。

  4、如果伤害了学生,必须向有关同学公开道歉,并罚扫教室一次。

  (八)、其它

  1、考试、测验以及平时听写不得有任何作弊行为。违者通报其家长,情节严重者按学校规定处分。此项由全班监督执行。

  2、不小心损坏公物者,如主动承认并赔偿,不予追究;若有意损坏公物而且不诚实甚至抵赖,则扣4分,并按照原价加倍赔偿。此项由班委会监督执行。

  3、值日生应及时认真擦黑板、讲台和窗台,若有失职,扣2分,并重当一天值日生。此项由劳动委员、班长监督执行。

  4、在教学区内从事球类活动者扣2分。此项由体育委员监督执行。

  5、带手机、玩具等非学习用品到教室者没收有关物品。此项由班长监督执行。

  6、为班级争光者加5分。此项由班长监督执行。

  7、一星期未迟到者加1分。此项由班长监督执行。

  8、《班规》在实施过程可根据大多数同学的意见随时予以修改完善。

学校管理制度15

  学校校园网是为全校教学、教育研究和行政管理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其目的是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与网络通信手段,实现校园内计算机连网、信息资源共享和现代化的高效管理。为了加强对校园网的安全保护,维护公共秩序的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连入校园网的部门和用户必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国家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用户守则的规定。

  二、校园网由计算机网络中心负责运行、维护,各部门不允许与其它互联单位私自连网,不允许各部门和用户发展校外用户连入校园网,不允许利用校园网进行经营性活动。个人用户要求入网统一由计算机网络中心负责管理。学校对网络运行过程中一切非管理人员人为过错造成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三、连入校园网的部门和用户必须严格使用由计算机网络中心分配的IP地址、用户帐号,不得转借、转让和盗用,由计算机网络中心负责对其进行监督、检查。

  四、连入校园网的`部门必须指定一人协助网络管理员管理本部门网络运行,并负责相应的计算机及周边设备日常保养、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及时登记并保存有关记录。网络管理员要指导其对各自负责的计算机系统、网络系统和上网资源进行管理。

  五、校园网上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对所发布的信息负完全的政治和法律责任。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六、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以及私自修改网络配置等活动;不允许通过网络传播计算机病毒、发布虚假和涉密信息;不允许利用网络侵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和冒用他人身份从事网上活动;不得在网络上利用各种手段非法窃取他人信息和侵犯他人的正当权益。

  七、校园网管理工作小组应定期对各处室机户进行有关的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凡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严禁上网发布。

  八、校园网的所有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并有义务向网络管理员和有关部门报告违反本管理条例的行为。

  九、对于违反本条例的部门和个人用户,学校将依照情节轻重对其相应采取警告、停止网络连接、诉诸法律等惩罚措施。

  十、凡连入校园网的各部门和个人用户必须接受并保证遵守本条例各项条款。

  十一、本制度由学校校园网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并实施。

  十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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