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电保护管理制度

时间:2023-05-04 12:26:04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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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电保护管理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继电保护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继电保护管理制度

继电保护管理制度1

  1、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压板在运行管理、检修维护、名称规范等方面的要求。本规定适用于国电电力青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所属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2.引用标准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3.总则

  3.1、为加强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压板管理工作,规范压板名称,方便运行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3.2、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小组负责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压板的日常管理工作。

  3.3、继电保护专业、变电运行专业人员应熟悉本规定。

  运行规定

  4.1、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压板(以下简称“压板”)运行方式由调度所具体管理。

  4.2、调度所对压板运行方式安排的正确性负责,基建或检修单位对压板名称所对应功能的正确性负责,变电运行工区对压板投、退结果的正确性负责。

  4.3、变电运行人员在投、退保护功能压板时,须保证压板的实际投、退情况与压板方式单一致。

  4.4、运行人员要根据压板方式单负责保护装置压板的'投停操作,并于每月15日之前对压板方式按照方式单和投停记录巡视检查一遍,将巡视情况记录到当天的运行巡视卡中,巡视人员对压板投停的正确性及可靠性负责,并纳入相关的考核。运行人员每年3月份检查紧固压板一次。

  检修规定

  5.1、基建或检修单位对新安装或改造保护装置进行整组传动试验时,需对压板方式单的正确性进行验证,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调度所专业技术人员。

  5.2、基建或检修单位必须保证监控系统压板变位报文与实际压板名称一致。

  管理流程

  6.1、光伏电站负责对各变电站的压板名称进行统计,调度处负责对压板功能进行解释,并负责编制压板方式单。

  6.2、对于原理图上未出现的压板,由基建或检修单位按照装置实际情况交待压板名称和编号,由运行人员上报调度处。

  6.3、新保护装置的投运要随定值单下达压板方式单,施工单位负责领取。施工结束或工作票办理终结之前,由施工单位交运行单位存档。

  6.4 、调度所下发压板方式单时,要按照“压板标签规范标准”的要求对压板名称进行规范。检修或基建单位负责按照压板方式单统一规范压板名称,运行人员按照方式单进行压板投停,并与调度核对压板方式。

  6.5 、变运工区根据压板方式单制定各站的压板图,压板图按照正常方式下的压板投停状况进行绘制,对特殊情况下及其它操作情况下的压板投停方式进行文字标注,压板图一式两份,变电站、操作队各存一份。

  6.6 、公司每年12月份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一次变电站压板检查,对照压板方式单抽查压板投停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考核意见,上报公司进行考核。

  压板标签规范标准

  7.1、新上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范书中要明确要求制造厂家将压板标签框安装到压板下方。

  7.2、压板名称实行双重化编号,压板标签第一行为压板编号,第二行为压板名称,压板名称不宜超过10个字。检修和基建单位负责按照压板方式单的要求制作压板标签,若压板规范名称超过10个字,可适当简化。(见附录1)

  7.3、1个定检周期之内不会用到的压板(新型插拔式压板除外)由变运工区取下连片并进行妥善保管,临时停运的压板应解开拧紧,调度下令临时投停的压板要进行记录,按值交接。

  8其他

  8.1、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8.2、本规定解释权归国电电力青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继电保护管理制度2

  1 总则

  1.1 为了保证xxx水力发电厂(以下简称电厂)安全稳定运行及发输配电设备的安全,提高电厂继电保护的管理水平,根据有关规程、规定结合电厂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2 继电保护装置是保证电网安全运行、保护电气设备的主要装置,是组成电力系统整体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保护装置配置使用不当或不正确动作,必将引起事故或使事故扩大,损坏电气设备,甚至造成整个电力系统崩溃瓦解。

  2 适用范围

  2.1 本规定明确了电厂各级生产领导、生产管理人员、运行人员、检修人员在设备正常运行、异常运行及事故状态下对继电保护专业工作的职责。

  2.2 本规定适用于xxx水力发电厂继电保护管理。

  2.3 本规定适用于电厂从事继电保护的设计、施工、制造等单位,均应遵守本规定。

  3 职责

  3.1 总工程师职责

  3.1.1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继电保护专业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上级有关继电保护专业工作的和规章制度,掌握电厂主要设备继电保护的配置及现状,督促和指导继电保护专业工作的开展。

  3.1.2 组织研究解决继电保护专业的重大问题和有关事故调查分析,制定反事故技术措施。对继电保护专业技术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3.1.3 批准继电保护装置定期检验计划。

  3.1.4 审批电厂继电保护反事故技术措施和更改计划。

  3.1.5 审查电厂重大的继电保护改造项目。

  3.1.6 参加继电保护专业相关会议,了解设备的运行状况。

  3.1.7 审批主要设备继电保护装置的试验报告。

  3.1.8 审批电厂所辖范围设备继电保护的定值计算。

  3.1.9 组织继电保护装置定级工作。

  3.2 安全生产部职责

  3.2.1 安全生产部是电厂继电保护专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电厂继电保护专业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工作。

  3.2.2 根据国家、行业有关继电保护专业的要求,具体负责制定、完善电厂的继电保护专业制度、规范或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3.2.3 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定期检查分析各项技术指标情况,积极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存在的问题和缺陷,保证设备处于完好工作状态。

  3.2.4 推广、研究新技术和现代管理方法,积极开展在线连续监测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

  3.2.5 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设计审查,主要设备的监造验收以及安装、调试、试生产全过程的技术管理和质量验收工作,掌握相应的规范、规程,把住质量标准关。

  3.2.6 有权根据继电保护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对有关部门或个人进行奖惩的建议。

  3.3 安全生产部专责的职责

  3.3.1 安全生产部设继电保护专责一名,负责电厂继电保护专业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工作。

  3.3.2 继电保护专责应根据国家、行业有关继电保护专业的要求,具体负责制定、完善电厂继电保护专业相关制度、规范或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3.3.3 贯彻上级有关继电保护技术管理的指示和规定,配合上级继电保护部门切实抓好电厂继电保护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电厂继电保护装置反事故技术措施和技术改造措施的制定,并监督执行情况。

  3.3.4 参与编写继电保护装置定期检验计划。

  3.3.5 负责审核继电保护装置试验报告,并按时提交上级部门督核范围内的报告。

  3.3.6 负责审核电厂继电保护重大试验安全技术措施。

  3.3.7 负责所辖设备范围继电保护定值计算。

  3.3.8 参与编写或审核继电保护装置的现场运行规程。

  3.3.9 参与电厂继电保护装置调研选型及设计审查工作。

  3.3.10 参加电厂继电保护装置的基建调试、投产交接验收工作。

  3.3.11 定期检查继电保护实验用仪器仪表的配置、校验、完好及管理情况。

  3.3.12 定期检查继电保护装置图纸资料的管理,并督促图实相符工作的完成。

  3.3.13 督促继电保护装置缺陷处理,组织或参加继电保护事故调查及事故处理。

  3.3.14 制定或审查重大继电保护更新改造方案,解决有关技术问题。

  3.3.15 组织继电保护运行分析,掌握继电保护装置的实际运行情况。

  3.3.16 负责审核继电保护故障分析月报表、上级规定的季报表、年报表,按时上交上级继电保护部门。

  3.3.17 组织对继电保护设备进行三级验收。

  3.3.18 指导、监督和考核继电保护班的专业管理工作。

  3.3.19 负责电厂继电保护人员和运行人员的继电保护专业知识的培训,定期进行技术问答和技术考核。

  3.4 设备维护部职责

  3.4.1 全面指导班组完成继电保护技术管理工作。

  3.4.2 参与编写继电保护装置定期检验计划,参与编制继电保护试验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3.4.3 参加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计划的制定。

  3.4.4 参加电厂新、改、扩建工程继电保护装置的选型及设计审查。

  3.4.5 审核继电保护试验报告。

  3.4.6 督促班组完成继电保护设备台帐、档案、图纸、技术资料的建立。

  3.4.7 参加继电保护事故调查及事故处理。

  3.4.8 组织对继电保护装置进行二级验收,并申请三级验收。

  3.4.9 负责对班组的专业技术培训。

  3.5 运行部职责

  3.5.1 负责编写继电保护的现场运行规程。

  3.5.2 负责收集电厂继电保护动作后的保护动作情况、保护打印报告、录波图等,并及时上报相关继电保护管理机构。

  3.5.3 负责运行值班人员及时记录主设备主保护的投退情况。

  3.5.4 负责对运行值班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

  3.5.5 参加继电保护事故调查。

  3.6 继电保护班职责

  3.6.1 参与编制继电保护装置定期检验计划。

  3.6.2 组织全面完成继电保护检验计划,及时编写检验报告。在一个检验周期内,试验负责人对所检验的保护装置的安全运行负有全部责任。

  3.6.3 按照要求执行上级下达的反措任务。

  3.6.4 负责小型设备改造方案的设计、组织施工、调试。

  3.6.5 做好设备技术管理工作。班组应有完整的设备技术档案、符合现场的图纸、设备出厂技术资料。

  3.6.6 组织及时消除设备缺陷。

  3.6.7 按时填报继电保护月、季、年报表。

  3.6.8 保管维护好专用的试验仪器仪表、专用工具。

  3.6.9 定期清查备品备件,做到及时补充备品备件。

  3.6.10 负责编写继电保护的检修规程,并组织现场运行值班人员的继电保护培训工作,使值班员做到能正确地投、退保护,在继电保护出现异常情况或继电保护动作后能准确地记录动作信号,并立即向有关调度部门汇报。

  3.6.11 执行上级继电保护管理机构交办的其它继电保护专业工作。

  4 工作程序、内容和要求

  4.1 设备管辖范围

  4.1.1 继电保护装置:发电机、变压器、母线、线路的保护及自动重合闸装置。

  4.1.2 系统安全自动装置:安全稳定控制装置、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故障录波装置、继电保护故障信息子站等。

  4.1.3 连接保护装置的二次回路

  4.1.3.1 从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二次侧端子开始到有关继电保护装置的二次回路。

  4.1.3.2 从继电保护直流空气开关开始到有关保护装置的二次回路。

  4.1.3.3 从保护装置到监控系统、设备控制屏的直流回路。

  4.1.3.4 继电保护装置出口端子排到断路器操作箱端子排的跳、合闸回路。

  4.2 继电保护装置的运行及投退管理

  4.2.1 任何带电设备不允许处于无保护状态下运行。处于运行中的电气一次设备,其保护装置一般应处于完备运行状态,在特殊情况下,按设备所属范围经有关审批手续后,允许短时退出部分保护装置。主保护全部停运,其对应设备应同时停运。

  4.2.2 500kv系统保护装置的投入、退出以及定值更改,必须经南网调度调度员下达指令或许可。电厂运行值班人员及继电保护人员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操作,保证执行的正确性。

  4.2.3 发电机、主变压器及厂用电系统保护装置的投入、退出以及定值更改,必须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电厂运行值班人员及继电保护人员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操作,保证执行的正确性。

  4.2.4 涉及南网调度范围内一次设备倒闸操作时,相应的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投退按南网调度要求执行。

  4.2.5 发电机及主变停运,但主变开关处于运行时,应将该发变组及其厂用变压器跳主开关的保护全部退出或按照南网调度要求执行。

  4.2.6 新投运或检修工作中可能造成交流回路有变化的带方向性保护装置,在送电后必须立即进行向量检查,在保护退出进行向量检查时,必须有能够保证切除故障的其它保护。

  4.2.7 变动500kv系统保护装置及其二次回路,必须按调度范围经南网调度保护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对于发变组保护及厂用保护变动,则应经总工程师批准。保护装置变动后应及时修改相关技术台账和图纸,保证技术台账,图纸与运行设备的一致性,保证保护装置及其二次回路变更的正确性。

  4.2.8 运行值班人员必须按继电保护运行规程,对继电保护装置及其二次回路进行监视,当发现运行中的继电保护装置出现异常或缺陷、告警时,运行值班人员应立即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向南网调度值班员汇报相关保护动作信号及有关情况,及时通知继电保护维护部门处理。

  4.2.9 当继电保护装置动作跳闸时,运行值班人员应准确、全面记录继电保护动作情况,立即向南网调度值班员汇报,并通知继电保护人员。继电保护人员在运行值班人员(或南网调度值班人员)对继电保护动作有疑问时,应立即解释并处理,并及时收集继电保护动作报告、故障录波器信息、现场动作信号等报相南网继电保护管理机构。记录内容如下:

  1)所有跳闸开关编号、跳闸相别。

  2)所有保护的出口动作信号和起动信号。

  3)启动的故障录波器编号。分类收集微机保护装置打印报告及微机故障录波器的录波报告,并按报告记录保护动作情况。

  4)电网电压、电流、频率等变化情况。

  4.2.10 500kv系统继电保护装置动作后,应将保护动作信号、各保护的打印报告、故障录波、事件记录及简要评价在装置动作后的2h内,传真至南网调度。应在动作后一个工作日内上报南网调度继电保护处,上报的内容应包括:故障设备与故障类型、短路电流大小、动作的保护及各保护动作时间、各开关重合闸时间及录波图等。只涉及电厂的保护不正确动作,应尽快组织开展调查工作。工作完成后,48h内将动作分析结论及相关检验报告报南网调度继电保护处。

  4.2.11 二次回路发生断线时,有关保护回路的处理按现场规程处理。

  4.2.12 500kv 系统继电保护管理信息系统,应满足继电保护信息通过继电保护管理信息系统自动上传的要求。

  4.2.13 每月5日前将上月继电保护动作数据及继电保护动作情况,继电保护不正确动作分析报告等按规定格式上报南网调度继电保护处。

  4.2.14 对微机保护的软件版本应统一管理。软件版本的'变更应由厂家提供书面改进方案,报南网继电保护处许可后方可更改。改动后,必须进行相应的试验,并记录作废软件版本号、现运行版本号、校验码、日期、人员签字等。

  4.2.15 微机保护装置的内部逻辑功能,在运行中不得随意更改。厂家应对保护逻辑全面负责,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在正常运行操作中误改配置。如在运行中确有修改必要,应由厂家提供书面改进方案,报安生部许可。500kv微机保护必须经南网继电保护处同意后方可更改,改动后,必须进行相应的试验,并做好记录,备案待查。

  4.2.16 电保护装置与通信复用通道时,通道设备的维护和调试均由通信人员负责。当通信人员在通信设备或复用通道上工作而影响继电保护装置的正常工作时,应由通信人员通知运行值班人员,由运行值班人员向调度申请停用有关继电保护装置,经南网调度批准后,由调度下令,将有关继电保护装置停用,由运行值班人员通知通信人员进行工作。

  4.2.17 运行部应建立、健全继电保护运行管理规章制度。设备维护部应建立继电保护图纸、资料,建立维护、检验、事故、调试、发生缺陷及消除等档案。

  4.3 定值管理

  4.3.1 定值计算管理

  4.3.3.1 非500kv系统保护定值整定计算由继电保护班技术员担任,复核由安生部电气专责担任,由总工程师负责批准。

  4.3.3.2 500kv系统保护定值整定计算南方电网电力调度中心负责整定。

  4.3.2 定值计算应符合有关规程、条例、文件的规定。

  4.3.3 整定计算工作范围的划分

  1)发电机、变压器保护、厂用电系统保护、厂内其他电气设备的保护及自动装置的定值由电厂负责整定。

  2)500kv系统线路保护、线路辅助保护、线路开关短引线保护、母线保护、开关保护、500kv电抗器电气量保护定值由南网电力调度中心负责整定,通过南网调度生产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称dmis系统)下发所负责的继电保护定值单。

  4.3.4 定值通知单及整定管理

  4.3.4.1 定值单是继电保护定值执行的原始依据,必须保证其唯一性、正确性。

  4.3.4.2 定值单一般按照保护装置分类编发。

  4.3.4.3 所有继电保护定值更改必须履行许可手续,任何人员不得擅自修改继电保护定值。

  4.3.4.4 电厂整定定值由整定计算专责人签名后,经安生部电气专责复核和总工程师审批签字。经批准后的定值单,一式三份,加盖“安生部章”,即成为正式定值单。

  4.3.4.5 正式定值单分别保存在安生部、继电保护班和中控室。

  4.3.4.6 500kv系统保护整定值的调整和更改,应按南网调度继电保护装置整定值通知单的要求,由南网调度人员以调度命令形式下达执行,运行值班人员接到调度下达的继电保护定值通知单更改命令后,应立即通知继电保护人员进行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对其执行的正确性负责。dmis系统中定值单流程所涉及到的各角色应及时完成相应工作,并应将姓名、时间及意见等内容填写完整。

  4.3.4.7 现场继电保护装置定值的整定和更改,应按定值单的要求执行,维护人员进行现场定值修改时,应由两名人员完成,其中一人操作,另一人监护,定值单必须与现场整定后装置打印的定值进行核对,执行及值班人员确认无误后在定值单相应栏目签字确认。

  4.3.4.8 继电保护定值通知单执行完毕经核对正确后,由运行值班人员立即向调度人员汇报,并由调度人员下令投入。

  4.3.4.9 现场调试人员在继电保护定值单执行完毕后,应根据整定调试情况立即填写定值单回执,安生部电气专责审核签字,交运行值长并向其说明情况,由运行值长将继电保护定值回执单及时传真给南网调度值班人员。

  4.3.4.10 现场整定遇有问题时,应立即与定值计算部门和定值计算专责人联系解决,待解决后重新进行现场整定工作。

  4.3.4.11 因系统运行方式变化引起的保护定值临时变动,应根据相应南网调度值班人员的调度命令执行。临时定值单一般为一次性使用。

  4.3.4.12 定值单均应妥善保管,应便于查找、核对。应该作废的定值单,必须及时作废,不得与正被执行的定值单混放,应保证定值单的唯一性。

  4.4 新扩建及改建工程的相关规定

  4.4.1 继电保护专业技术人员须参加电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设计审查,应提出对新设计项目的要求和对原有系统保护改进的要求。

  4.4.2 涉及到电气系统较大变化的基建或改造工程设计中,必须根据整个系统情况统筹考虑继电保护装置配置变化并做出相应的安排。继电保护装置的设计选型、配置方案应符合南方电网的要求。系统保护、发变组保护的设备改造、选型、技术谈判、签定技术协议等必须有专业人员参加,所有技术条款必须符合部颁标准和有关规定。有关系统的继电保护尽量不选用首次进入系统的型号,如选用应事先征求南方电网的同意。

  4.4.3 继电保护班要监督调试单位严格按照有关继电保护的各项规程、条例、技术规范、反措等规定,进行设备安装、调试等工作,保证质量并形成完整的技术资料。调试时继电保护班人员必须介入,并对调试质量按规程、制度和标准进行把关。

  4.4.4 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投产需要的继电保护定值,应按实际工程投产阶段需要,由整定计算专职人进行计算,经审批后,提交给施工单位。

  4.4.5 新安装工程峻工后,应按规定组织验收,满足继电保护的需要,主要要求如下:

  4.4.5.1 电气设备(包括线路、变压器等)实测参数完整正确。

  4.4.5.2 全部继电保护装置竣工图纸符合实际。

  4.4.5.3 继电保护装置定值符合继电保护整定值通知单要求。

  4.4.5.4 检验项目及试验数据结果符合继电保护检验条例和有关规程、标准的规定。

  4.4.5.5 互感器变比已核对,其伏安特性满足要求。回路绝缘良好,标志齐全正确。

  4.4.5.6 互感器极性、变比及其回路的正确性已通过一次负荷电流和工作电压检验。

  4.4.5.7 继电保护装置存在的问题、处理意见及能否投入有明确的结论。

  4.4.5.8 竣工图纸、调试纪录、厂家说明书及设备技术资料,制造厂随同设备提供的备品、备件、生产用的试验仪器和专用工具等已移交。

  4.4.6 新建、扩建、技改工程保护设备投产前,基建调试单位与电厂必须严格履行交接验收手续,未经验收的设备严禁投入运行。

  4.4.7 新建或改造工程投入运行时,继电保护整定方案要求的全部继电保护装置须同时投入。

  4.4.8 500kv系统保护装置更换工作应按南网要求向南网调度机构报送有关图纸资料及施工方案,方案中应说明更换后的保护配置情况、主要工作内容、工作过程中对其它保护装置的影响及更换完毕后投运时的有关步骤及措施。

  4.5 检验管理

  4.5.1 电厂按照继电保护检修计划和有关继电保护装置检验规程的规定,对运行中或准备投入运行的继电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检验和其他各种检验工作。

  4.5.2 电厂应根据季节特点、负荷情况并结合一次设备的检修合理地安排年、季、月的继电保护装置检验计划,并报有关继电保护管理机构。定期检验工作应保证检验质量、掌握进度并按时完成,以减少对系统安全运行的影响。

  4.5.3 新投入运行的继电保护装置在运行后的第一年内必须进行一次全部检验,以后每6年进行一次全部检验,每1-2 年进行一次部分检验。

  4.5.4 继电保护检验前应制定实施方案,检验时应认真作好记录,检验结束时应及时向运行人员交待,在有关记录簿上作好记录,结束后应及时整理检验报告。

  4.5.5 继电保护的正常校验和缺陷处理工作,应按南网调度管理规定,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现场不得擅自改变保护装置的运行状态。

  4.5.6 当继电保护装置发生不正确动作后,应保留现场原有状态,及时进行事故后的现场检验。重大事故的检验工作应与南网调度继电保护管理机构商定。

  4.6 继电保护专业与通信专业维护管理责任界面划分

  4.6.1 继电保护专用的传输通信设备由通信人员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

  4.6.2 合相运行的户外公共设备的维护、调试,由通信人员负责。

  4.6.3 通过音频配线架(vdf)连接的业务电路,分界点为音频配线架。音频配线架至传输设备以上(含音频配线架)由通信部门维护,音频配线架至继电保护专业的电缆、转换设备等由继电保护专业维护。

  4.6.4 通过数字配线架(ddf)连接的业务电路,分界点为数字配线架。数字配线架至传输设备以上(含数字配线架)由通信部门维护,数字配线架至继电保护专业的电缆、转换设备等由继电保护专业维护。

  4.6.5 通过光纤配线架(odf)连接的业务电路,分界点为光纤配线架。光纤配线架至传输光缆(含光纤配线架)由通信部门维护,光纤配线架至继电保护专业的光缆、转换设备等由继电保护专业维护。

  4.6.6 不经过通信配线架,直接由通信设备连接至继电保护设备的,分界点为通信设备出入口。

  4.6.7 继电保护专业应与通信专业密切配合,防止因通信设备的问题而引起继电保护不正确动作。

  4.7 试验仪器仪表

  4.7.1 电厂应配备专用试验仪器及试验电源,检验用仪表的精度及技术特性应符合规程要求。

  4.7.2 继电保护试验用仪器仪表必须定期进行试验检定,检定合格证上应注明检定人、检定日期、有效使用期和结论。

  4.7.3 班组应建立试验用仪器仪表台帐及管理标准,定期根据需要申报仪器仪表配置表。

  4.7.4 对有缺陷的仪器仪表应及时修理,对已坏或不符合标准的仪器、仪表和试验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调整和修复,确实不能修复的仪器、仪表和设备,应上报主管部门报废、更新。绝不允许在继电保护试验中使用未经检测或不符合标准的仪器、仪表和试验设备。

  4.7.4 班组对重要仪器仪表应设专人管理,使用仪器仪表及试验设备必须参照厂家使用说明书制定操作规定,严禁超规范使用。

  4.7.5 仪器、仪表和试验设备及其附件要存放整齐有序,注意防尘、防潮和防碰,保证其完好可用。

  4.8 技术培训

  4.8.1 定期组织继电保护工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理论培训。

  4.8.2 班组应实时进行现场技术培训,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检查班组培训情况并做出正确评价。

  4.8.3 班组技术员应上报年度培训计划,并负责计划的彻底实施。

  4.8.4 外出参加业务学习的人员,回厂后应向部门汇报学习情况,负责向其他人员进行再培训。

  4.9 反措管理

  4.9.1 电厂应根据上级颁发的继电保护反措要求,分轻重缓急制定具体实施计划,落实具体实施部门,并按期完成。

  4.9.2 电厂的继电保护反措计划,年度执行情况应于每年的第一季度内上报上级调度部门。

  4.9.3 安生部应监督检查继电保护反措计划的完成进度和实施效果。对无故不执行反措,长期拖延反措计划的实施或执行不力的情况,安生部有权责令其执行。因拒不执行继电保护反措造成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事故的,追究有关部门及其人员的责任。

  5 实施

  5.1 本规定由xxx水力发电厂设备维护部负责解释。

  5.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6 支持性文件

  《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dlt 955-20xx>;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现场工作保安规定》q/gdw 267-20xx;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14285-20xx;

  《静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dl 478-20xx;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电力工业部1994;

  《220kv~75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dl/t559-20xx

  《220~500kv电力系统故障动态记录技术准则》dl/t 553-94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监督规定》(试行)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dlt 587-20xx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继电保护管理规定》

  gb/t 1.1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gb/t 15497 企业标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构成和要求;

  dl/t 600 电力行业标准编写基本规定;

  dl/t 800 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则;

  xxxx集团标准化管理的有关规定;

  xxx水力发电厂规章制度编制、发布等相关规定;设备维护部书面报送材料管理规定。

继电保护管理制度3

  一、定值的计算、审核、审定

  1、全公司110/10/0.4kv电气系统及设备的保护定值实行三级核准制度:保护定值的计算、保护定值的审核、保护定值的审定。

  2、110/10kv电气系统及设备的保护定值(包括各低压变电所的低压进线及母联开关)由电气车间安排技术人员对原设计保护定值进行计算复核,对发生系统变化上的电气设备或新增设备的保护定值进行计算,经专业分管主任审核,公司专业总工审定后,由保护设备所在班组的分管技术人员负责将定值输入到保护装置内,并组织进行模拟电流跳闸试验,确保保护二次回路完好、保护动作可靠。

  3、0.4kv电气系统及设备的保护定值(各低压变电所的低压进线及母联开关除外)由电气车间安排技术人员对原设计保护定值进行计算复核,对发生系统变化上的电气设备或新增设备的保护定值进行计算,经车间副主任审核,车间主任审定后,由保护设备所在班组的分管技术人员负责将定值输入到保护装置内,并组织进行模拟电流跳闸试验,确保保护二次回路完好、保护动作可靠。

  二、定值单的管理

  1、经三级核准的110/10kv电气系统及设备的保护定值(包括各低压变电所的低压进线及母联开关)应以定值通知单的形式一式两份下发实施并存查:车间存查一份、班组存查一份;保护定值计算一式两份技术员存查一份;保护设备所在班组存查一份。

  2、经三级核准的0.4kv电气系统及设备的保护定值(各低压变电所的低压进线及母联开关除外)应以定值通知单的形式一式两份下发实施并存查:车间存查一份,班组一份;保护定值计算一式两份技术员存查一份;保护设备所在班组存查一份。

  3、定值单应统一编号,上面应注明生效日期、原作废定值单编号及作废日期。三级签字栏必须为手写,不能打印签字名。被保护设备的名称应实行双重编号。

  4、车间、班组应建立保护定值通知单档案,妥善保管,车间、班组保护定值通知单应24小时方便备查。

  5、已下发的定值保护通知单在确认内容无误后,应在该通知单上注明的生效日期起24小时内实施完成。特殊情况下不能按要求时间完成的,110/10kv部分须经公司专业总工同意,0.4kv部分须经车间分管主任同意。

  三、定值单应填写的内容

  修改前装置的`参数、修改后装置的型号参数;

  修改前的定值、修改后的定值;

  修改前装置的组态情况、修改后装置的组态情况;

  修改前控制字的状态、修改后控制字的状态;

  修改前软压板的状态、修改后软压板的状态;

  保护定值的修改原因。

  四、后台监控微机

  1、后台监控微机分三级管理:日常维护管理及操作由班组负责;日常维修组态由保护设备所在班组的分管技术人员负责;系统权限由车间分管主任管理。

  2、后台监控微机所配事故报警音响,任何情况下不准关闭声音或将声音旋到很小。值班人员任何情况下不准擅自将后台监控微机退出监控画面,更不准在微机上安装或删除任何程序;任何情况下不准擅自停系统通信机、集线器、网关的工作电源,不准擅自改变系统网络上的各类插头、开关的状态。

  五、间隔微机保护装置

  1、间隔微机保护装置分两级管理:日常维护管理及非定值内容的查看由班组负责;保护定值的查看、输入及修改由保护设备所在班组的分管技术人员负责。

  2、保护设备所在班组的分管技术人员对间隔微机保护装置内的保护定值和保护定值单内容的一致性负责,其它任何人无权在间隔微机保护装置上查看或修改定值。特殊情况下要得到专业总工同意。

  3、值班人员仅能在间隔微机保护装置上仅能查看与定值无关的内容,值班人员如需查看定值,应在后台监控微机上进行。

继电保护管理制度4

  1、目的

  1.1、为了加强继电保护软件管理,保证管理、设计和计算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继电保护装置软件、专业软件、管理软件的验收、安装、维护、保管和有效版本的管理。

  2、继电保护人员职责

  2.1、负责软件的调研、采购、安装、升级、保管工作;

  2.2、参与专业软件的调研,负责专业软件的安装和管理;

  2.3、负责软件的开发、引进、推广应用和管理;

  2.4、负责软件有效版本的管理。

  2.5、负责组织专业软件的调研、采购;

  2.6、负责专业软件的工程验算、推广应用及升级管理。

  3、管理

  3.1、系统、平台软件的管理

  3.1.1、由专业人员负责软件的安装。

  3.1.2、由资料室保存和使用软件的`复制盘片,也可根据需要从档案借出原始盘片,复制相关资料留存使用。

  3.1.3、保管人员应及时下载系统及平台软件的相关补丁程序,并与原系统进行配套管理和使用。

  3.2、专业软件管理

  3.2.1、资料室负责将软件原始盘片、资料、合同及发票复制件归档。

  3.2.2、专业人员负责安装软件并进行调试。

  3.2.3、由资料室保存的盘片可根据需要从档案借出原始盘片,复制相关资料留存使用。

  3.2.4、资料室负责就软件技术问题与软件商联系,并负责软件的升级.

  3.3、软件升级及安装。

  3.3.1、对原系统的数据进行备份并做好相关的记录(落实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

  3.3.2组织安装新系统所需的相关硬件和系统软件,落实安装调试的资源;

  3.3.3、组织新的应用系统的安装测试并做相应的记录;

  3.3.4、将原系统的数据文件导入新系统中(落实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

  3.3.5、新系统启用(落实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

  3.3.6、保管人员负责将项目开发及推广应用中所涉及的资料进行归档。

  3.4、软件维护

  3.4.1、用户向保管人员提交软件维护请求。接到请求的保管人员应及时提供维护服务。

  3.4.2、对于较复杂的问题,处理人应及时与专业人员沟通,专业人员组织研究解决方案,及时处理问题。

  3.4.3、应记录处理问题的方案及结果,专业人员定期组织交流,总结汇总各种软件的问题,以便改进软件,积累经验,提高处理问题的技术水平。

继电保护管理制度5

  1目的

  检验报告是保证检验质量的最后一关,因此及时整理完整的检验报告,并经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签名,一旦发现有怀疑和错误之处应立即重做或补做相应的检验项目是十分必要的。为了进一步加强检验报告的规范性、严谨性,特制定《继电保护检验报告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水力发电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直流系统的定期检验、全部检验、部分检验。

  3检验报告执行程序

  3.1检验报告的填写

  3.1.1检验报告的内容必须真实有效,所有数据必须依据现场试验的真实记录按标准格式填写。

  3.1.2检验报告需由试验记录人员进行填写,工作负责人进行复查,工作负责人须对试验报告所书写的内容负全部责任。

  3.1.3报告字体统一用宋体,一级标题用小三号字体,其余用小四号字体并加黑,报告具体内容为小四号字,报告内的图,统一用cad制图。

  3.1.4检验报告封面标题统一用二号字体加黑,编号为小五,其余为小三号字体。检验报告封面左上角为华能图标,从上到下的内容按审核批准的手续依次排列。

  3.1.5检验报告编号的编制方法:

  集团名称单位名称部门班组检修性质年度编号-月-年hn代表汉能集团jaqhp代表xxx水电厂dq代表设备维护部

  js代表机械水工部

  yx代表运行部b代表保护班

  z代表自控班

  y代表一次班x代表小修

  z代表中修

  d代表大修×××-××-××××

  例如:

  汉能集团

  3.2检验报告的验收

  3.2.1三级验收是防止误检验和检验漏项的好办法,严格执行三级验收:①班组验收;②部门技术人员验收;③生技部二次专责或主管验收。

  3.2.2检验报告的审核、批准。

  3.2.2.1电压等级在10kv及10kv以下保护装置的`检验报告需班组技术员、部门专责、生技部主管、主任进行审核、批准手续。

  3.2.2.2电压等级在220kv及220kv以上的保护装置的检验报告需班组技术员、部门专责、生技部主管、主管生产的厂领导进行审核、批准手续。

  3.2.2.3凡与外厂或与电网有关的检验报告(不分电压等级)必须有主管生产的厂领导进行审核、批准手续。

  3.2.2.4所有试验报告在审核时必须提供相应的现场记录本。

  3.3检验报告的保存

  3.3.1检验报告经过各级审批后,由工作负责人放入班组资料柜内,班级技术员进行归档。

  3.3.2所有检验报告必须有电子版,要求是pdf格式(报告经过各级认可后,无法进行再次编辑),为防止由于计算机出现问题,导致报告电子版丢失,应对检查报告进行刻录保存。

  3.3.3检验报告的保存的负责人为班组技术员。

  3.4检验报告的管理

  3.4.1检验报告的书面版本由各组负责人整理后交由班组技术员进行登记,以便统一管理,各检验报告的电子版由班组技术员进行统一刻录保存。

  3.4.2检验报告的借阅需经过班组技术员的同意,并且履行借阅登记手续。

  3.5检验报告的检查和考核

  3.5.1以季度为单位,班长组织班内进行自查,检查检验报告是否和目录相符,且最新报告是否已经登记及检验报告的借阅情况。

  3.5.2电气检修专业不定期对继电保护班组检验报告管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提出考核意见,并考核班组技术员。

  3.5.3以年为单位,班组技术员进行全年报告的整理、封存,将全年报告按组进行分类整理后,由班长、各专责专工签字认可后封存在备用图纸资料柜里。

  4实施

  4.1本制度由设备维护部负责解释。

  4.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5支持性文件

  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gb/t 15497企业标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构成和要求;

  dl/t 600电力行业标准编写基本规定;

  dl/t 800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则;

  xxxx集团标准化管理的有关规定;

  xxx水力发电厂规章制度编制、发布等相关规定;

  设备维护部书面报送材料管理规定。

继电保护管理制度6

  为了加强继电保护图纸管理,使继电保护图纸更充分的发挥作用,从而更好地为生产、运行及继电保护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继电保护图纸是加强运行维护管理,确保保护二次回路安全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按类归档,做到齐全、正确、清楚,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全体运行人员协助做好图纸、资料保管工作。

  1、继电保护图纸归档工作应由专人管理。

  2、资料档案均应建立索引目录,以便于查找。在条件成熟时,引入计算机管理。

  3、继电保护图纸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下,需经值班领导批准,办理借阅手续后,可以外借。外借一次最多一份,借阅期限最多两周。

  4、严格保密纪律,重要资料数据不得私自泄漏。

继电保护管理制度7

  1目的

  正确并符合现场实际设备的继电保护图纸是继电保护现场工作的依据,图纸管理的目的是始终使图纸保持和现场设备一致,保持图纸100%的正确性,图纸管理和整定值管理及检验管理是继电保护三大管理工作,是继电保护正常工作的重要保证,为此,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水力发电厂。

  3继电保护图纸的管理

  3.1继电保护图纸的管理职责

  3.1.1继电保护班组是继电保护图纸归档班组,继电保护班要设专人(继电保护班监督负责人或由班组技术员)负责图纸管理工作。

  3.1.2继电保护所有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并协助图纸管理人共同搞好图纸管理。

  3.1.3继电保护设备专责人必须保证所辖设备的图纸的正确性、完整性,必须定期检查和整理图纸。

  3.1.4继电保护图纸管理人应定期检查图纸,发现图纸丢失、损坏、弄脏等情况,可提出考核意见,考核相应图纸的设备专责人。

  3.1.5专业继电保护专工定期抽查班组图纸管理,管理如发现问题,则考核图纸管理人。

  3.2继电保护应具备的图纸

  3.2.1符合现场实际的一次系统图。

  3.2.2保护一次整定值配置图。

  3.2.3每一设备独立编号的专用图纸夹(袋),每一设备必须具备符合实际设备的以下图纸:

  3.2.3.1继电保护原理展开图(附有设备表的ta、tv交流回路展开图和保护直流回路展开图)。

  3.2.3.2控制操作系统二次回路展开图(附有设备表)。

  3.2.3.3信号回路原理展开图(附有设备表)。

  3.2.3.4二次回路端子排接线图(操作屏、保护屏、断路器及其他现场设备端子排图)。

  3.2.3.5屏内接线图(操作屏、保护屏、断路器及其他现场设备二次接线图)。

  3.2.3.6屏面布置图(附有设备表)。

  3.2.3.7保护装置原理逻辑图、程序框图、分板图、装焊图及元器件参数.

  3.2.4所有图纸应保持正确,保持与实际设备接线一致,保持清洁完好。

  3.3继电保护图纸的使用

  3.3.1继电保护人员现场工作必须携带图纸,要杜绝现场工作不带图纸的坏习惯。

  3.3.2继电保护人员到现场工作使用图纸必须履行相应的使用登记手续,现场使用的图纸在使用时应用备用图纸袋另装,继电保护工作人员在现场使用图纸必须爱护,不得丢失、损坏、弄脏图纸,使用完毕后将图纸放回原处。

  3.3.3当一旦发现图纸和现场设备接线不一致时,应查明是图纸错误还是实际设备接线错误,查明后经专业继电保护专工或生产技术部确认后按正确的接线进行修改。

  3.3.4当设备改进或其他原因接线需变更时,首先应修改图纸,并注明修改原因、修改日期,由修改人签名,经技术专职审核,对主设备及重要设备的图纸修改还须经主管的技术领导批准后,设备才能按图施工,更改后的'图纸应妥善保存,并将作废图纸另行存放或销毁。

  3.3.5继电保护图纸应逐渐做到微机化,对目前未进行微机化的图纸,图纸的更改只能由手工进行;已进行微机化的图纸,修改的图纸要在电脑上进行,继电保护班组监督负责人要定期对图纸进行备份(以刻录光盘的形式)。

  3.4下列场所应各备有完整的继电保护及有关的二次图纸:

  3.4.1供运行人员备查的现场图纸。

  3.4.2供继电保护人员现场工作的图纸。

  3.4.3继电保护班组备有两份完整的图纸,其中一份为工作时查阅的图纸,另一份为备用的图纸。

  3.4.4继电保护专职人员备有专用图纸。

  3.4.5厂部技术档案室备有一份完整的图纸。

  3.5正式归档的图纸均应经审批后方能生效,并有设计(修改)、校对、审核、批准人签名(日期)。

  4实施

  4.1本制度由xxx水力发电厂设备维护部负责解释。

  4.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5支持性文件

  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gb/t 15497企业标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构成和要求;

  dl/t 600电力行业标准编写基本规定;

  dl/t 800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则;

  xxxx集团标准化管理的有关规定;

  xxx水力发电厂规章制度编制、发布等相关规定;

  设备维护部书面报送材料管理规定。

继电保护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大庆石化公司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工作,加强技术监督,提高继电保护与安全自动装置的管理水平,保障电网安全运行、保护电气设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规程、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大庆石化公司电气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在线电气仪表的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是大庆石化公司电气继电保护及在线仪表管理的基本要求,各单位在电气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在线电气仪表的选型、设计、购置、安装、验收、使用、修理、改造、更新和报废等全过程管理中,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大庆石化公司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专业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公司、二级单位和基层单位设置相应的继电保护专业管理岗位。

  第五条公司电气管理处作为继电保护管理的职能部门,对公司电网内继电保护实行专业管理,对承接网内电气设备继电保护调试的单位进行技术监督管理。

  第六条二级单位主管部门及基层单位分别设专(兼)职继电保护技术人员,负责本单位继电保护管理工作。电气副总工程师为二级单位继电保护专业总负责人,运行主管领导是基层单位继电保护专业主管领导。

  第七条矿区服务事业部也应设置相应的继电保护专业管理岗位,配备继电保护人员负责本单位继电保护管理工作,专业上接受公司电气管理处的技术指导。

  第八条继电保护专业管理岗位人员至少应了解掌握:

  1.被保护电力设备的有关参数和保护设备的功能及型号规格、厂家。

  2.电气系统的运行方式(包括发电机、变压器中性点的接地方式),负荷潮流、短路计算及稳定分析结果等。

  3.电气一次系统图和二次原理图。

  4.辖区电气继电保护整定方案。

  第九条电气管理处继电保护管理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电气继电保护及在线仪表的管理及考核工作。参加电力系统的新、改扩建工程设计相应部分审核。

  2.负责组织修订、编制、批准继电保护整定方案,并组织保护装置现场整定的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确定系统保护功能配置、保护装置选型及保护方式,审定保护接线图。

  4.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对其保护装置的不正确动作进行调查分析,制定对策并监督执行。按月组织对继电保护动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评价。

  5.负责审定继电保护装置及在线电气仪表校验计划,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6.负责组织解决现场存在的有关技术问题,制定反事故措施,并督促落实。

  7.负责组织编制、修订保护装置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检验规程。

  8.负责组织公司继电保护专业培训。

  9.负责组织落实继电保护的其他有关工作。

  第十条二级单位、基层单位继电保护管理岗位职责:

  1.负责电气继电保护装置的运行维护管理;编报并落实检验计划。

  2.参与新建、改扩建工程有关电气继电保护及在线电气仪表的设计审核及工程交接验收。

  3.负责组织电气事故后或继电保护不正确动作后的临时性检验工作。

  4.负责继电保护整定方案的编制、审核。

  5.负责对辖区继电保护动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评价,并于每月3日前填报上月“继电保护评价报告”。参加对继电保护不正确动作情况的调查分析,并于2日内形成调查报告呈报电气管理处。

  6.负责组织落实反事故措施,编制、落实保护装置更新改造工程计划。

  7.负责对调度、变电所(发电厂)值班人员进行有关保护装置运行方面的技术培训工作。

  8.建立健全继电保护技术档案、图纸资料和电气设备有关参数,制定系统阻抗、短路电流表,并使其符合实际,正确齐全。

  9.二次回路变更方案经二级单位电气副总工程师审核后上报电气管理处备案,涉及工艺联锁需经相关专业人员确认,变更执行后及时完善相应档案、图纸。

  第十一条保护装置的运行管理按大庆石化公司《电力调度规程》及《电气运行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定值管理

  第十二条结合电力系统发展规划,定期编制或修订系统继电保护整定方案(每年1月30日前)。整定方案的编制应根据:

  1.由调度部门提供、并经领导审定的系统运行方式及运行参数,包括正常的和实际可能的检修运行方式;最大有功及无功潮流(必要时应包括冲击负荷电流值,电动机自起动电流值等);最低运行电压,非全相运行线路的相序分量,最佳重合闸时间,解列点及系统稳定的具体要求等。

  2.6kv及以上系统计算所需的设备及线路参数,须采用试验值(试验报告)或有据可查。

  3.由计划部门提供的系统近期发展规划与接线。

  第十三条整定方案考虑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整定方案对系统近期发展的考虑。

  2.各种保护装置的整定原则以及为防止系统瓦解、全厂停电或保证重点用户用电做特殊考虑的整定原则。

  3.整定计算书(表)及定值表和整定允许的最大电流或有功、无功负荷。

  4.变压器中性点接地点的安排。

  5.正常和特殊情况下有关调度运行的注意事项或规定事项。

  6.系统主接线、正序及零序阻抗参数、继电保护配置。

  7.系统运行、保护配置及整定方面遗留的问题和改进意见。

  8.整定方案编制后,由二级单位电气副总工程师组织对相关整定方案进行全面校核,经电气管理处审定后实施。整定计算原始稿需整理成册,妥善保管,以便日常运行或事故处理时查对。

  第十四条关于整定值调整更改的若干规定:

  1.现场保护装置整定值的调整和更改,应履行审批手续。二级单位申请的保护装置整定值调整和更改,须报电气管理处审定后执行。在特殊情况下急需现场确定改变保护装置整定值时,应于两天内补办审批手续。

  2.定值审批单或通知单一式三份,编号并注明编发日期,分别发给二级单位、基层单位和公司电气管理处继电保护岗位。

  3.因新建、扩建工程需要更改局部系统保护装置的配置和保护方案时,相关二级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按所要求的程序,组织更改完毕,以保证各级保护装置互相配合。有特殊困难时,须向公司电气管理处提出并研究解决办法。

  4.保护装置整定管辖范围一般与调度操作范围相适应,整定分界点上的`定值限额和等值阻抗(包括最大、最小正序及零序等值阻抗)也要书面明确。需要更改时,必须事先向有关方提出,原则上应局部服从全局,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修改分界点的限额并报公司电气管理处审定。

  第四章检验管理

  第十五条对运行中或准备投入运行的保护装置及在用电气仪表,应按《继电保护及系统自动装置检验条例》和有关检验规程进行定期检验和其他各种检验工作。

  第十六条二级单位需根据季节特点、负荷情况并结合一次设备的检修,合理地安排年度保护装置检验计划,年度检验计划需报公司电气管理处审定后执行。定期检验工作应及时完成并应保证检验质量。

  第十七条检验工作中,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有关保安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并按符合设备实际安装情况的正确图纸进行现场检验工作;复杂的检验工作事先应制定实施方案及事故预案。

  第十八条检验用仪表的精度等级及技术特性应符合规程要求,所有测试仪表均需有定期检验合格证,以确保检验质量。

  第十九条继电保护检验时,应认真做好记录。工作结束后,试验单位应及时整理并向委托方递交检验报告。

  第二十条当保护装置发生动作后,应及时向电气管理处汇报,对不正确动作应及时组织进行现场检验。

  第五章新建、改扩建工程设计审核、运行准备与验收

  第二十一条计划与设计部门在编制系统发展规划、系统设计和确定厂(站)、变电所一次接线时,应考虑保护装置的技术性能和条件,听取继电保护专业的意见,使系统规划、设计及接线能全面综合地考虑到一次和二次的问题,以保证系统安全、经济、合理。

  第二十二条新扩建工程设计中,必须从整个系统统筹考虑继电保护相适应的变化,做出安排。系统保护装置设计的选型、配置方案及原理图应符合反措原则,设计部门应事先征求公司电气管理处专业意见。

  第二十三条新建工程投入时,全部设计并已安装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应同时投入,以保证新建工程的安全投产。所需的图纸、参数等,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由工程设计单位尽早提交(一般在投运前三个月),实测参数应由工程施工单位提前送交,以便进行核算,给出正式整定值。

  第二十四条新建工程保护装置的验收应按设计图纸、设计合同和技术说明书、《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验收规程》的有关规定为依据。按《继电保护检验条例》及有关规程进行调试,按定值通知单进行整定。所有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均应在检验和整定完毕,经组织验收后,才能正式投入运行。

  第二十五条新安装的保护装置竣工后,其验收主要项目如下:

  1.电气设备及线路有关实测参数完整正确。

  2.全部保护装置竣工图纸符合实际。

  3.装置定值符合整定通知单要求。

  4.检验项目及结果符合检验条例和有关规程的规定。

  5.核对电流互感器变比及伏安特性,其二次负荷满足误差要求。

  6.检查屏前后的设备整齐、完好,回路绝缘良好,标志齐全正确。

  7.检查二次电缆绝缘良好,标号齐全、正确。

  8.用一次负荷电流和工作电压进行验收试验,判断互感器极性、变比及其回路的正确性,判断方向、差动、距离、高频等保护装置有关元件及接线的正确性。

  第二十六条新安装的保护装置投入运行前,安装单位应向运行单位移交符合实际的竣工图纸、调试记录、厂家说明书及设备技术资料、制造厂随同设备供应的备品备件、生产试验仪器和专用工具等。如整理工作困难而无法全部移交时,可与运行单位协商,但投入运行后一个月内必须全部移交完毕。

  第二十七条新装保护在投入运行后一年内,未经打开铅封和变动二次回路以前,经过分析确认系由于调试和安装质量不良引起保护装置不正确动作或造成事故时,责任属基建单位。运行单位应在投入运行一年内进行第一次定期检验,检验后或投入运行期满一年以后,保护装置因安装调试不良发生不正确动作或事故时,责任属运行单位。

继电保护管理制度9

  为了规范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的管理,及时消除缺陷,保证继电保护设备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国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特制定国电电力青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继电保护设备缺陷的分类

  1.1、已安装在现场尚未投运的装置缺陷;

  1.2、投入运行(含试运行)的继电保护设备在运行中发生的缺陷;

  1.3、投入运行(含试运行)的继电保护设备在定期检验或其它试验中发现的缺陷;

  1.4、保护通道加工设备及已投运的继电保护设备的缺陷。

  2 、缺陷定义及定级

  2.1 、缺陷定义:在电力系统故障(接地、短路或断线)或异常运行(过负荷、振荡、低频率、低电压、发电机失磁等)时,保护装置的动作不符合设计、整定、特性试验的要求,不能有效地消除故障或使异常运行情况得以改善;装置异常退出运行或不正确动作(包括误动及拒动);其他影响装置正常运行的异常现象。

  2.2 、设备缺陷按其对运行影响的程度分为三级:

  2.2.1、一级缺陷:系指装置及其二次回路存在的缺陷已导致保护的不正确动作。

  2.2.2、二级缺陷:系指装置及其二次回路发生异常状态,可能导致不正确动作,严重威胁电网安全运行,必须立即着手处理的缺陷。

  2.2.2.1、由于各种设备原因造成保护退出运行;

  2.2.2.2、保护装置本身元件损坏或数据采集出错,装置失去保护功能;

  2.2.2.3、保护通道、通讯设备、接口设备等可能导致误动、拒动的缺陷;

  2.2.2.4、故障录波器不能录波;

  2.2.2.5、其他。

  2.2.3、三级缺陷:系指装置及其二次回路处于异常运行状态,对安全运行有一定的威胁,但尚能坚持运行一段时间的缺陷。

  2.2.3.1、装置一般故障、外部异常、操作错误等告警,装置未失去保护功能;

  2.2.3.2、行波双端测距装置通讯通道异常;

  2.2.3.3、其他。

  3、缺陷责任认定

  继电保护设备缺陷责任分类采用多级责任认定,即一个缺陷不局限认定为一个责任。而是按过错的主次程度可划分一个主要责任和多个次要责任。现阶段责任认定不作为电力企业考核的任何指标。其主要的作用在于认定缺陷产生的'源头,从而为尽可能减少缺陷的发生或尽快消除缺陷提供科学的统计依据。对于由生产厂家责任造成的缺陷作为对厂家产品质量的量化依据进行评价。

  3.1、生产厂家责任

  3.1.1、制造质量不良:指运行部门在调试、维护过程中无法发现或处理的元件质量问题(如中间断电器线圈继线、元器件损坏、时间继电器机构不灵活,虚焊,插件质量不良,装配不良等)引起的保护不正确动作。

  3.1.2、原理缺陷:指装置本身的原理缺陷或回路设计不当,而运行部门未发现,或无法解决或来不及解决的缺陷。

  3.1.3、图纸资料不全、不准确。

  3.1.4、软件问题。

  3.1.5、未执行反措要求。

  3.1.6、厂家售后服务质量不佳,造成缺陷处理时间延长。

  3.1.7、其他。

  3.2、设计部门责任

  3.2.1、图纸资料移交不及时、不全。

  3.2.2、回路接线设计不合理:指设计回路不合理,如存在寄生回路,元件参数选择不当等。

  3.2.3、未执行反事故措施。

  3.2.4、其他。

  3.3、基建部门责任

  3.3.1、误碰:误碰、误接运行的保护设备、回路,误试验等。

  3.3.2、误接线:指设备投产后运行部门在设备验收时无法发现的问题。

  3.3.3、图纸、资料移交不全。

  3.3.4、调试不良:设备投产一年内发现的安装调试质量不良问题。

  3.3.5、没有实测参数而引起参数不准。

  3.3.6、其他。

  3.4、运行值班人员责任

  3.4.1、未及时发现应发现的保护装置异常。

  3.4.2、未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保护装置异常或动作情况。

  3.4.3、误碰(如清扫不慎,用力过猛等)。

  3.4.4、误操作,由以下原因引起保护装置不正确动作。

  3.4.4.1、未按规定投、停保护。

  3.4.4.2、保护投错位置。

  3.4.4.3、误变更整定值。

  3.4.4.4、误切换、误投连接片。

  3.4.4.5、保护插件插错位置。

  3.4.4.6、其他。

  3.4.5、维护不良

  3.4.5.1、直流电源及其回路维护不宜(电压过高、过低,波纹系统数超标,熔断器配置不当)。

  3.4.5.2、熔断器或连接片接触不良。

  3.4.5.3、未按运行规程处理保护装置异常。

  3.4.5.4、其他。

  3.4.6 、其他。

  3.5、运行部门继电保护人员责任(包括参加继电保护班组现场调试工作的其他人员)。

  3.5.1、继电保护人员误接线。

  3.5.2、没有执行反措要求

  3.5.3、运行维护不良

  3.5.3.1、超过检验周期。

  3.5.3.2、端子箱端子接线不良。

  3.5.3.3、电缆芯断线和绝缘不良。

  3.5.3.4、保护用通道衰耗不符合要求。

  3.5.3.5、气体继电器进水、渗油。

  3.5.3.6、其他。

  3.6、其他部门责任

  3.6.1、未及时修编继电保护现场运行规程。

  3.6.2、非继电保护检修部门的责任。

  3.6.3、调度、方式部门责任。

  3.6.4、通信部门的责任。

  3.6.5、试验部门的责任。

  3.6.6、自然灾害

  3.6.7、原因不明

  3.6.8、其他

  4、缺陷管理、报告

  4.1、缺陷管理要严格按发现-记录-审核-汇报-处理消除-汇报的程序进行,实现缺陷的发现、报告、消除的闭环管理。

  4.2、发现缺陷

  4.2.1、运行人员在日常巡视中,通过保护信号、掉牌信号、灯光信号、事件记录及故障录波器动作情况等监视装置发现缺陷。

  4.2.2、在进行保护装置的操作过程中发现缺陷。

  4.2.3、在装置维护、调试及定期校验过程中发现缺陷。

  4.2.4、通过对新建、扩建、技改保护设备的验收发现缺陷。

  4.2.5、通过其他途径发现缺陷。

  4.3、缺陷记录

  4.3.1、发现缺陷,应及时进行详细记录。

  4.3.2、各级继电保护管理机构或专责应指定专人负责按照规定格式填写缺陷报表。

  4.4、缺陷审核

  4.4.1、一级缺陷由各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审核。

  4.4.2、二、三级缺陷由各单位继电保护专责审核。

  4.5、缺陷上报

  运行中的装置出现异常(或缺陷)时,场站值班员应立即按照有关运行规定处理,并向相关调度值班调度员汇报并通知运行维护部继电保护人员处理。对于危及电网安全运行的缺陷,在消除前应加强监视。维护部继保人员应及时汇报相应继电保护主管专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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