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07 12:04:55 制度 我要投稿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电气设备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精选15篇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1

  1、目的作用

  加强对电气设备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章程,对日常的使用检修工作进行规范,是确保电气设备安全、正常运行,防范各种事故发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障生产顺利进行的必要措施。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2.1 对电气设备的管理需要有科学的态度和严谨、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因此机修车间要加强对配电室及电气修理组的日常工作管理,使工作人员保持高度负责的工作状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2 由于电气设备的管理专业性很强,公司总师办及设备动力科应在专业技能上加强对工作的指导,特别是对关键、重要设备的操作和检修,更要经常深入到现场进行工作督导,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管理

  3.1 凡新建、技改安装的电气设备,必须经交接试验合格,方可交付车间(部门)投入运行。

  3.2 预防性试验是检查鉴定运行中供电设备和高压电气设备(电力变压器、电力电缆、高压配电装置、高压电机等)的绝缘性能、导线接头的质量及电气保护装置动作的可靠灵敏程度,是确保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

  3.3 预防性试验周期规定,原则上结合各车间(分厂)的电气设备大、中、小修进行,一年一次预防试验工作,超周期不试验,由设备所在部门负责。

  3.4 由设备能源科编制预防性试验规程、报表等,预防性试验人员实施执行。

  3.5 预防性试验工作,由设备主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其工作程序如下:

  3.5.1 配电室高压电气,由机修车间提出计划,直接与市供电部门联系试验工作,计划交设备科备案。

  3.5.2 各生产车间的高压电气,由设备所属部门提出计划报设备科审核、备案,电气副总批准,交机修车间负责试验工作。试验后,由机修车间提供试验报告,试验数据要准确可靠,交设备科和设备所属部门归档备查。

  3.5.3 设备所属车间应派出电工配合被试设备进行拆装线,并协助机修车间进行高压试验工作。

  3.6 列入年度计划的预防性试验的高压电气设备应做到不漏试,标准不得降低,严格按国家现行规定的规程执行。

  3.7 电气在预试过程中,若发现主要设备的绝缘显著降低或重大绝缘缺陷和击穿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组织分析及时抢修或更换,抢修或更换试验合格后,方可投人运行。

  4.继电保护装置的.整定、校验

  4.1 继电保护装置是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卫士,它可以排除或缩小故障的范围,保护电力系统和设备的安全运行。

  4.2 各种高压电气设备保护整定计算要正确,定值要合理,不能因鉴定不当造成保护枢动误动或越级跳闸。

  4.3 继电保护装置调整校验动作要可靠,灵敏度要高,运行要正确,动作率必须达百分之百。

  4.4 凡经整定的继电保护装置要加以铅封,不准随意乱动、乱调。

  4.5 按照国家现行试验标准,每年进行保护调整校验。

  4.6 投人运行中的继电保护装置,由配电值班人员或维护电工进行定时巡回检查,在运行日志上,要详细记录保护装置动作的次数和原因、信号反映影响范围。运行中出现误动或越级跳闸时,值班人员应立即向车间汇报,车间应组织主管人员到现场检查整定值及保护装置,必要时重新调整,先做传动试验,找不出原因再做继电器的解体检查直至解决问题。

  5.电气设施的防雷保护

  5.1 建立和完善电气设施的防雷保护设施,是防止雷电对电气设施造成损坏的重要安全措施。

  5.2 各变(配)电室必须具有防止直击雷、感应雷及防止雷电波人侵的保护设施。防雷保护设施应做到先进合理,参数配合恰当,动作灵敏可靠。

  5.3 随着电网系统的逐步扩大,从设计上应不断采用国内外先进防雷措施和设备,提高全厂电网系统的耐雷水平。

  5.4 要定期对防雷设施进行检测,以保持其性能良好可靠。

  5.5 全厂应于每年雷雨季节到来之前,以机修车间为主,设备科参加,组成电气防雷检查组,对防雷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限期解决。

  6.绝缘油的管理

  6.1 绝缘油的管理是一项有特殊要求、技术性很强的管理,管理好可以提高绝缘强度,延长电气设备的检修周期,保证电气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6.2 运行中电气设备的绝缘油,必须符合国家颁发的试验标准,凡不合格者,不得投人使用。

  6.3 不同牌号的绝缘油一般不宜混合使用,必须混合使用时事前应做好混合试验,符合下列要求,方准许投人使用:

  6.3.1 混合油质不低于其中安定性较差的一种油质。

  6.3.2 新油与运行中的油相混合时,其油质不应低于运行油之质量。

  6.4 所有电气设备上变压油,应每年进行一次取样击穿试验,做简化试验,其简化试验项目包括闪点、酸、酸碱反应(其结果报告应存人档案),不合格者,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

  6.5 电气值班人员对运行中的变压器、电压互感器、油开关等备应定期检查(对公用设施,机修车间负责定期检查)于规定油品和泄漏者,应向主管人员反映,及时处理。

  6.6 对大型变压器(1000KVA及以上的)每两三年做一次油色谱分析。

  7.主要电气设备检修

  7.1 主要电气设备的检修周期,应损、腐蚀、老化等规律,安排检修。

  7.2 对主要电气设备应强调“检”字,只有及时地检查出问题及时排除,才能保障其强使用中的监控管理。

  7.3 对于正在运行中的设备故障,在接到报告后,维修车间组织修复工作。对修理件,使设备尽快运行。

  7.4 对于按间隔周期定时定点检修的设备,应在检修前三天通部门并按检修内恢复工作状态。

  7.5 设备在检修过程应根据不同设备的具体情况,按公司设备动力科制定的检修标准严格执行。

  8.双票制度管理

  8.1 为了确保安全停电、送电,对电力检修作业,实行工作票及操作票制度。

  8.2 电气工作人员在高压电气设备上进行安装、检修、调整和试验等工作,必须遵照工作票的规定,履行工作票手续。

  8.3 架空线路及电缆计划停电检修和试验等工作,必须断开电源开关时,施工负责人必须到厂总配电室履行工作票手续。

  8.4 各车间电源进线开关及配电屏计划停电检修和试验等工作,必须断开一级电源开关时,车间电气主管人员及施工负责人必须到厂总配电室履行工作票手续。

  8.5 事故处理及消除严重设备缺陷,属于哪一个车间,该车间电气主管人员或施工负责人应到厂总配电室履行工作票手续。

  8.6 各车间如果计划停电检修或试验等工作时,如不需断开上一级电源的开关时,车间电气主管人员应在本部门配电室履行工作票和操作票手续。

  8.7 凡计划停电检修或试验,以及事故处理等工作结束后,必须由原履行工作票手续人员到厂总配电室办理复电手续。

  9.关于避免触电事故

  9.1 严禁无电工证人员在电气设备上的工作。

  9.2 严禁无经验电工和未在工作地段两段挂接地线的情况下在高压电气设备上作业。同时,验电和接地均需使用合格工具。

  9.3 严禁约定时间停、送电,配电线路停电必须使用“停电区域图”。

  9.4 严禁无人监护,单人在高压设备上工作,施工前必须遵守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的规定。

  9.5 严禁不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事故处理可不用操作票的操作应记入操作记录本)。

  9.6 严禁未经核对盲目操作(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开关刀闸位置、操作模拟图)。

  9.7 严禁不按规定使用相应的安全工具进行操作。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2

  为加强单位燃气和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单位消防工作职能部门每月召集电工对燃气和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二、检查主要有以下内容:

  1、设备的使用情况,有无异常现象;

  2、熔断器是否符合电气设备安全要求,有无用铜、铝丝代替;

  3、是否存有违章安装使用电焊机、电热器具、照明器等现象;

  4、电气设备的接地、短路等保护装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负荷运行的现象;

  5、检查避雷器锈蚀程度、有无裂纹,引线是否完全,触点是否松动;

  6、检查设备静电连接是否齐全、可靠。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有关部门应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四、每半年应找专业部门对建筑物、设备的防雷、防静电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测试,并做好检查记录,出具测试报告。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3

  1、明确燃气和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定设施登记、职业资格、检查部位和内容、检查工具、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2、燃气、电气设备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购燃气、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2)燃气和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人员操作,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应安装防雷、防静电系统;

  (4)不得随意乱接燃气线路、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燃气和电气设备;

  (5)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6)对燃气、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3、防雷、防静电系统的自检自测应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并填写《防雷、防静电检测登记表》。

  4、防雷、防静电系统的.检查和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每年雨季之前,应对防雷、防静电设备和接地装置进行检查、维护;

  (2)检测中发现的问题限期维修,保证防雷、防静电系统的完好有效;

  (3)对符合报废标准的设备,应及时报废和更新。

  (4)自检结果应及时上报单位主管安全部门存档备查。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4

  1、明确燃气和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定设施登记、职业资格、检查部位和内容、检查工具、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2、燃气、电气设备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购燃气、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2)燃气和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人员操作,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应安装防雷、防静电系统;

  (4)不得随意乱接燃气线路、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燃气和电气设备;

  (5)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6)对燃气、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3、防雷、防静电系统的自检自测应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并填写《防雷、防静电检测登记表》。

  4、防雷、防静电系统的'检查和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年雨季之前,应对防雷、防静电设备和接地装置进行检查、维护;

  (2)检测中发现的问题限期维修,保证防雷、防静电系统的完好有效;

  (3)对符合报废标准的设备,应及时报废和更新。

  (4)自检结果应及时上报单位主管安全部门存档备查。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5

  1.生产区一切电气设备及线路,未经分公司生产科同意,不得随意移动、调换、增减和改变接线方式。

  2、站内进行电气操作时必须办理工作票和操作票,且必须两人以上操作,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5、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接地,并定期测量接地电阻。不合格要及时汇报和处理。

  6、进行场站施工作业时,防止地下电缆的损坏,确保人身安全。

  7、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持证上岗,原则上停电进行。否则要有绝对可靠的安全措施,严格按带电作业规定进行。

  8、检修线路时,必须安装接地线。室内检修时,挂标志牌。

  9、操作人员在操作电器设备时,一定要按规定使用电气安全护具。

  10、禁止乱接电线、乱接电器、擅自换规格不相符合的`保险等。

  11.电气设备起火时,先切断电源。灭火时用二氧化碳、干粉、沙子等扑救。

  12、检修电气设备时停电设备与未停电设备之间加装临时遮拦,不设遮拦应保持安全距离。

  13、电气工作人员到现场检修,一定要与生产人员联系,待同意后方可检修。

  14、在配电室工作,要采取防止触及运行设备的措施。

  15、遇雷雨时,所有电气检修工作必须停止。

  16、每次停电和恢复供电要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17、每年进行一次电气春检,利用春检对高压设备进行一次维修保养;每年对其它用电设备进行两次检查和维修保养;平时保持低压配电室清洁;电气设备在运行中出现问题时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

  18、场站负责提出本站电气所用备件及耗材。

  19、对供电部门负责维护的电气设备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如变压器、互感器、电度表等故障)及时反映。

  20、对场站配备的绝缘工具和防护用品要按规定进行送检。

  21.对场站用电设备要配备必要的安全标识。

  22、把安全用电的知识纳入岗位练兵、技术培训和安全活动的内容中。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6

  (一)各部门使用电气(燃气)的个人要每日检査设备是否完好,能否正常使用和监测。

  (二)安保部要对公司的电气(燃气)设备进行巡查,并作书面记录,每日下班时要汇同使用部门共同检查设备是否已关闭或处于正常状态。

  (三)定期对电气(燃气)设备进行测试,确保探测功能,防爆功能,泄压装置等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四)在进行对电气(燃气)进行测试或点检时,必须采用规范的程序,杜绝违章、简化的方式测试设备。

  (五)对设备出现故障时,要及时采取断电、关气等措施切断相关设施,防止情况恶化。

  (六)要随时教育和培训各部门使用电气(燃气)的员工正确操作和使用各种设备,杜绝违章、违规现象发生。

  (七)电器设备的使用、安装应符合规范要求,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

  (八)对防雷、防静电设施应定期检査,并做好检査记录

  (九)电器设备不得超负荷运行,接头要牢固,绝缘性能好,保险装置要合格,并具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十)各类电气线路都应套pvc管或采取其他绝缘措施,排除因绝缘损坏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十一)未经批准严禁私自增加电器设备

  (十二)电气开关箱、电器设备、配电箱等附近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定期检查,杜绝隐患。

  (十三)电器设备用毕要及时切断电源,下班后应对所有用电设备进行检查。

  (十四)在使用明火作业时,应遵守操作规程,并采取防火措施。

  (十五)在使用燃气的场所应设立禁烟标志。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7

  1、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新设、增设、更换电气设备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2、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3、储存燃气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4、保卫部对提供和使用燃气的部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对抽查的`结果应记录存档。5、对使用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有关人员,单位应定期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有关人员的消防

  安全意识。

  6、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全面检测。对防静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测。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8

  第一条防爆电气设备的选用与验收:

  1、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电缆等)的选用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必须选用有“防爆设备生产许可证”的厂商提供的产品,由机电科具体负责。

  2、防爆电气设备的到货和入库,必须附有《产品质量合格》,《防爆合格证》和《煤安标志证书》,并有“ma”标志。

  3、新到货和检修后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按照《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和《电气设备完好标准》进行验收,由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其防爆性能,合格后签发《防爆合格证》方可入库。大修后的防爆电气设备及电缆,必须由检修单位出具《检修质量合格证》。

  第二条防爆电气设备入库后,必须采取防淋雨,防潮湿措施,严禁非专业人员随意开盖,更不准拆卸和其零部件。

  第三条防爆电气设备的发放、入井、运输及安装:

  1、防爆电气设备发放时,必须由防爆检查员对设备进行防爆性能检查,签“防爆合格证”和“入井证”后,方可入井。不符合防爆标准要求的严禁发放。

  2、无“防爆合格证”禁止发放,由保管员把关。

  3、运料队要严把机电设备的入井关,无“入井证”禁止装车下井。

  4、使用单位在安装防爆电气设备前,要仔细检查设备完好状况,确保设备完好无失爆,否则不得安装使用。

  5、安装质量要符合《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相关要求。

  6、设备管理人员发放各队组所领取设备时,需要经机电矿长、机电科科长或机电科副科长批示,才能发放。

  7、各单位不准随意拆卸备用设备上的零部件,若遇到特殊情况必须经机电矿长和机电科有关领导批准后拆取。

  第四条防爆电气设备使用过程的检查与维护:

  1、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

  (1)对防爆电气设备外观防爆性能的检查,使用单位每班至少检查一次,覆盖率100%,机电科防爆检查组每周至少全面检查一次,各使用单位对查出的问题,要落实到位,责任到人,机电科检查人员要对查出的问题及时与责任队组三定,严格执行“专人检查,专人落实”制度,对队组隐患处理情况进行复查。

  (2)对防爆电气设备内部防爆性能的检查,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机电科对全矿防爆电气设备开盖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检查覆盖率100%。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9

  一、防爆设备入井制度

  各种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时外部必须张贴有本矿防爆设备检查组发给的合格证,方可入井,否则不准入井,井口管理人员严格检查把关,否则按违章从严处理。

  二、防爆设备安装要求

  1、防爆设备安装地点要通风良好、环境干燥,避开顶板淋水。

  2、防爆设备安装安全距离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

  3、开关应竖直安放,倾角不得超过16度。

  4、所安防爆设备必须完好,不得有失爆现象。

  5、防爆设备要台台上架。

  三、防爆设备验收制度

  1、对本矿机修厂检修的防爆电气设备,应由防爆检查员对防爆性能进行检查试验,登记入帐,对达到防爆性能标准的防爆电气设备发给防爆合格证,方可使用。

  2、对外委检修后的防爆设备由防爆检查员按标准检查,登记入帐,达到要求的发给防爆合格证,否则退回原检修单位重新修理。

  3、对新领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要进行检查,登记入账,合格者签发入井合格证,否则退库处理。

  4、对使用的防爆设备的防爆性能,防爆检查员每周不少于一次全面巡回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填写通知单,限期整改。

  5、对防爆电气设备的报废处理,应有防爆检查人员鉴定,确认经修复达不到隔爆要求的单独存放,由设备管理人员做好报废审批工作。

  四、防爆设备使用管理

  1、机电科依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成立防爆专业检查组。防爆专业检查组的`职责是对全矿防爆电气设备的性能进行检查和监督。检查依据标准是《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爆炸性气体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

  2、任何防爆电气设备(含修理后)入井前必须经机电科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防爆性能,确认合格后,签发'防爆合格证'后方可下井使用。

  3、严禁任何单位私自购置、使用防爆电器设备。

  4、凡上级部门和机电科检查出失爆,责任单位必须当场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整改时间,复验时发现仍未整改,加倍处罚。

  5、机电科所聘请的各单位兼职防爆检查员负责本单位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的日常检查。

  6、各生产单位现场修理的防爆设备必须经本单位兼职防爆员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7、各单位负责人必须对兼职防爆检查员的工作全力支持,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其工作。

  8、各单位兼职防爆检查员如有更换,应立即汇报机电科防爆组,否则罚责任单位200元。

  9、安培中心每年至少对专兼职防爆检查员培训一次。

  10、本规定执行情况,每季度机电科进行一次综合考核,每年评比一次,对防爆设备管理、维护好的单位,由机电科出具证明,请矿领导审批后,给予适当奖励。

  11、机电科防爆专业检查组应认真检查,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否则,经调查事实确凿,将严肃处理,并给予检举人适当奖励。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10

  一、工厂电力线路的安全检查

  电力线路是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输送电能的重要任务。但目前在部分工厂中,往往对电力线路的安全检查和运行维护重视不够,导致个别区段的电力线路的安全性降低,增大了发生电气事故的可能性。因此,加强工厂电力线路的安全检查是非常必要的。

  1、架空线路的安全检查

  对厂区架空线路,一般要求每月进行1次安全检查。如遇大风大雨及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时,还需临时增加安全检查次数。架空线路的安全检查应重点检查以下项目:

  1.1电线杆子有无倾斜、变形、腐朽、损坏及基础下沉等现象。

  1.2沿线路的地面是否堆放有易燃易爆和强腐蚀性物质。

  1.3沿线路周围,有无危险建筑物。应尽可能保证在雷雨季节和大风季节里,这些建筑物不致对线路造成损坏。

  1.4线路上有无树枝、风筝等杂物悬挂。

  1.5拉线和板桩是否完好,绑托线是否紧固可靠。

  1.6导线的接头是否接触良好,有无过热发红、严重老化、腐蚀或断脱现象;绝缘子有无污损和放电现象。

  1.7避雷接地装置是否良好,接地线有无锈断情况。在雷雨季节到来之前,应重点检查。

  二、变电所的运行与管理

  做好变电所的运行管理工作,是实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供电的重要保证。因此,变电必须备有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符合的运行规章制度,交由值班人员学习并严格遵守执行,以确保安全生产。

  a、运行制度

  (一)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工作必须严肃、认真进行。交接班人员应严格按规定履行交接班手续,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1)交班人员应详细填写各项记录,并做好环境卫生工作;遇有操作或工作任务时,应主动为下班做好准备工作。

  (2)交班人员应将下列情况做详尽介绍:

  1、所管辖的设备运行方式,变更修饰情况,设备缺陷,事故处理,上级通知及其它有关事项;

  2、工具仪表、备品备件、钥匙等是否齐全完整。

  (3)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接内容,核对模拟图板和现场运行方式是否相符。交接完毕,双方应在交接班记录簿上签名。

  (4)交接班时,应尽量避免倒闸操作和许可工作。在交接中发生事故或异常运行情况时,须立即停止交接,原则上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应主动协助处理。当事故处理告一段落时,再继续办理交接班手续。

  (5)若遇接班者有醉酒或精神失常情况时,交班人员应拒绝交接,并迅速报告上级领导,做出适当安排。

  (二)巡回检查制度:为了掌握、监视设备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异常和缺陷,对所内运行及备用设备,应进行定期和特殊巡视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修订改进。

  (1)巡视周期。有人值班的.变电所每小时巡视一次,无人值班的变电所每四小时至少巡视一次,车间变电所每班巡视一次。特殊巡视按需要进行。

  (2)定期巡视项目。

  1)注油设备油面是否适当,油色是否清晰,有无渗漏。

  2)瓷绝缘子有无破碎和放电现象。

  3)各连接点有无过热现象。

  4)变压器及旋转电机的声音、温度是否正常。

  5)变压器的冷却装置运行是否正常。

  6)电容器有无异声及外壳是否有变形膨胀等现象。

  7)电力电缆终端盒有无渗漏油现象。

  8)各种信号指示是否正常,二次回路的断路器、隔离开关位置是否正确。

  9)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压板位置是否正确。

  10)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指针有无弯曲、卡涩现象;电度表有无停走或倒走现象。

  11)直流母线电压及浮充电流是否适当。

  12)蓄电池的液面是否适当,极板颜色是否正常,有无生盐、弯曲、断裂、泡胀及局部短路现象。

  13)设备缺陷有无发展变化。

  (3)特殊巡视项目。

  1)大风来临前,检查周围杂物,防止杂物吹上设备;大风时,注意室外软导线风偏后相间及对地距离是否过小。

  2)雷电后,检查瓷绝缘有无放电痕迹,避雷器、避雷针是否放电、雷电计数器是否动作。

  3)在雾、雨、雪等气象时,应注意观察瓷绝缘放电情况。

  4)重负荷时,检查触头、接头有无过热现象。

  5)发生异常运行情况时,查看电压、电流及继电保护动作情况。

  6)夜间熄灯巡视,检查瓷绝缘有无放电闪络现象、连接点处有无过热发红现象。

  (4)巡视时应遵守的安全规定。

  1)巡视高压配电装置一般应两人一起进行,经考试合格并由单位领导批准的人员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时,必须随手把门关好。

  2)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并不准进行任何操作;若有必要移动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保持下列安全距离:10kv及以下0.7m 35kv 1m

  3)高压设备的导电部分发生接地故障时,在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m以内,在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m以内。进入上述范围的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时,应戴绝缘手套。

  (三)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是确保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之一。为了全面掌握设备的健康状况,应在发现设备缺陷时,尽快加以消除,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也是为安排设备的检修及试验等工作计划提供依据,必须认真执行以下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凡是已投入运行或备用的各个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包括电气一次回路及二次回路设备、防雷装置、通信设备、配电装置构架及房屋建筑,均属设备缺陷管理范围。

  (2)按对供、用电安全的威胁程度,缺陷可分为i、ii、iii三类:I类缺陷是紧急缺陷,它是指可能发生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主设备损坏或造成有政治影响的停电事故者,这种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处理;ii类缺陷是重大缺陷,它是指设备尚可继续运行,但情况严重,已影响设备出力,不能满足系统正常运行之需要,或短期内会发生事故,威胁安全运行者;iii类缺陷为一般缺陷,它性质一般、情况轻微,暂时不危及安全运行,可列入计划进行处理者。

  发现缺陷后,应认真分析产生缺陷的原因,并根据其性质和情况予以处理。发现紧急缺陷后,应立即设法停电进行处理。同时,要向本单位电气负责人和供电局调度汇报。发现重大缺陷后,应向电气负责人汇报,尽可能及时处理;如不能立即处理,务必在一星期内安排计划进行处理。发现一般缺陷后,不论其是否影响安全,均应积极处理。对存在困难无法自行处理的缺陷,应向电气负责人汇报,将其纳入计划检修中予以消除。任何缺陷发现和消除后都应及时、正确地记入缺陷记录簿中。缺陷记录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设备名称和编号、缺陷主要情况、缺陷分类归属、发现者姓名和日期、处理方案、处理结果、处理者姓名和日期等。电气负责人应定期(每季度或半年)召集有关人员开会,对设备缺陷产生的原因、发展的规律、最佳处理方法及预防措施等进行分析和研究,以不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

  (四)变电所的定期试验切换制度

  (1)为了保证设备的完好性和备用设备在必要时能真正的起到备用作用,必须对备用设备以及直流电源、事故照明、消防设施、备用电源切换装置等,进行定期试验和定期切换使用。

  (2)各单位应针对自己的设备情况,制定定期试验切换的项目、要求和周期,并明确执行者和监护人,经领导批准后实施。

  (3)对运行设备影响较大的切换试验,应做好事故预想和制订安全对策,并及时将试验切换结果记入专用的记录簿中。

  (五)运行分析制度

  实践证明,运行分析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和安全供、用电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不断予以修正和完善。

  (1)每月或每季度定期召开运行工作分析会议。

  (2)运行分析的内容应包括:设备缺陷的原因分析及防范措施;电气主设备和辅助设备所发生的事故(或故障)的原因分析;提出针对性的反事故措施;…总结发生缺陷和处理缺陷的先进方法;分析运行方式的安全性、可靠性、灵活性、经济性和合理性;分析继电保护装置动作的灵敏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3)每次运行分析均应做好详细记录备查。

  (4)整改措施应限期逐项落实完成。

  (六)场地环境管理制度

  (1)要坚持文明生产,定期清扫、整理,经常保持场地环境的清洁卫生和整齐美观。

  (2)消防设施应固定安放在便于取用的位置。

  (3)设备操作通道和巡视走道上必须随时保证畅通无阻,严禁堆放杂物。

  (4)控制室、开关室、电容器室、蓄电池室等房屋建筑应定期进行维修,达到“四防一通”(防火、防雨雪、防汛、防小动物的侵入及保持通风良好)的要求。

  (5)电缆沟盖板应完整无缺;电缆沟内应无积水。

  (6)室外要经常清除杂草,设备区内严禁栽培高杆或爬藤植物,如因绿化需要则以灌木为宜,而且应经常修剪。

  (7)机动车辆(如起重吊车)必须经电气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驶入变电所区域内。进行作业前落实好安全措施,作业中应始终与设备有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设专人监护。

  b、技术管理

  技术管理是变电所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技术管理可使运行人员有章可循,并便于积累资料和运行事故分析,有利于提高运行人员的技术管理水平,保证设备安全运行。技术管理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收集和建立设备档案

  (1)原始资料,如变电所设计书(包括电气和土建设施)、设计产品说明书、验收记录、起动方案和存在的问题。

  (2)一、二次接线及专业资料(包括展开图、屏面布置图、接线图、继电保护装置整定书等)。

  (3)设备台帐(包括设备规范和性能等。

  (4)设备检修报告、试验报告、继电保护检验报告。

  (5)绝缘油简化试验报告、色谱分析报告。

  (6)负荷资料。

  (7)设备缺陷记录及分析资料。

  (8)安全记录(包括事故和异常情况记载)。

  (9)运行分析记录。

  (10)运行工作计划及月报。

  (11)设备定期评级资料。

  2.应建立和保存的规程

  应保存部颁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变压器运行规程》;《电力电缆运行规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规程》;《变电运行规程》和本所的事故处理规程。

  3.应具备的技术图纸

  有防雷保护图、接地装置图、土建图、铁件加工图和设备绝缘监督图。

  4.应挂示的图表

  应挂示一次系统模拟图、主变压器接头及运行位置图、变电所巡视检查路线图、设备定级及缺陷揭示表、继电保护定值表、变电所季度工作计划表、有权签发工作票人员名单表、设备分工管理表和清洁工作区域划分图。

  5.应有记录簿

  应有值班工作日记簿、值班操作记录簿、工作票登记簿、设备缺陷记录簿、电气试验现场记录簿、继电保护工作记录簿、断路器动作记录簿、蓄电池维护记录簿、蓄电池测量记录簿、雷电活动记录簿、上级文件登记及上级指示记录簿、事故及异常情况记录簿、安全情况记录簿和外来人员出入登记簿。

  c、电气设备交接试验与验收

  对于新建的变电所或新安装和大修后的电气设备,都要按规定进行交接试验,用户单位要与试验部门办理交接验收手续。交接验收的项目有:竣工的工程是否符合设计;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调整试验项目及其结果是否符合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各项技术资料是否齐全等。

  对电气设备进行交接试验,是检验新安装或大修后电气设备性能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判定新安装的电气设备在运输和安装施工的过程中是否遭受绝缘损伤或其性能是滞发生变化,或者判定设备大修后其修理部位的质量是滞符合要求。至于正在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则按规定周期进行例行的试验,即预防性试验。通过预防性试验可以及时发现电气设备内部隐藏的缺陷,配合检修加以消除,以避免设备绝缘在运行中损坏,造成停电甚至发生严重烧坏设备的事故。

  在电气交接试验中,对一次高压设备主要是进行绝缘试验(如绝缘电阻、泄漏电流、绝缘介质的介质损耗正切值tg(和油中气体色谱分析等试验)和特性试验(如变压器的直流电阻、变比、连接组别以及断路器的接触电阻、分合闸时间和速度特性等试验);对二次回路主要是对继电保护装置、自动装置及仪表进行试验和绝缘电阻测试。

  电气设备的交接试验一般是由电业部门负责,要求符合《电气设备交接试验规程》。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11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为了提高电气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安全性,本管理规定对较通用的电气设备的检修周期和检修主要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全公司所有生产厂和有关单位。

  2、引用标准

  《钢铁企业动力管理条例》、《冶金企业设备操作、维护检修规程》。

  3、职责

  本规定由公司设备部组织有关单位严格按规定标准贯彻执行。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本规定只对较通用的电气设备提出了要求,对非通用的电气设备,各单位可根据已有的经验制定相应的规定和要求。对岗位上有关操作维护等方面的规程,由各单位根据各单位的特点和不同条件具体制定。

  4.2电气设备的技术状况分级标准,参照《设备技术状况管理规定》中关于设备技术管理通则执行。

  对电气设备的维护标准,参照《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规定》中设备维护分级标准。

  4.3为了提高电气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做到有计划的定期检修,须对主要电气设备订出其检修周期和基本内容,本制度中没有规定的设备检修周期和内容,均可按照各类设备的技术特性和使用经验由各单位自行制定。

  4.4各类设备的规定

  4.4.1电动机的规定

  电动机(包括交流和直流)的计划检修,分为不解体检修和解体检修两种,其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规定如下:

  4.4.1.1不解体检修

  凡电机连续运行3~6个月时,应进行一次,其检修主要内容有:

  1用干燥空气,吹去电机内部灰尘,擦去油污;

  2检查各处接线头是否松动,各部位紧固螺栓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3打开轴承小盖,检查是否缺油;

  4测量电机绝缘,并做记录。

  4.4.1.2电机解体检修

  分为大、中、小修三种。其规定如下:

  类别电机类型大修周期中修周期

  第一类连续运转的鼠笼型电机7~10年3~4年

  第二类连续运行的绕线式电机10~20年3~4年

  第三类短期运转起、停次数频繁的电机3~5年1年

  第四类10kv高压电机20~25年4~5年

  第五类主变流机组、轧钢直流电机20~25年4~5年

  第六类z系列直流电机、中小容量电动发动机8~12年2年

  1电机大修内容一般为:

  a.定子和转子全部或局部更换线圈;

  b.机械结构检查试验或做改造性的`加固处理;

  c.集电环换新或做表面处理;

  d.轴瓦(滚珠)更换,轴承修理和绝缘垫片检查;

  e.转子绑线更换;

  f.笼型电机转子铜条与转子短路环焊接处检查,对裂口和松动处做补焊处理;

  h.转子找平衡、转数在1000转/分以上,容量大于100kw的电机转子,要做动平衡试验;

  y.电刷架检修、部件更换调整;

  o.机壳修理、喷漆。

  直流电机除上述项目外,尚需进行:

  p.整流子清扫试验或进行表面磨光、开沟、捣棱,以及整流片全部更换;

  k.升高片修理,更换绝缘,重新绑扎加固,有断裂者,修补或更换;

  y.均压线圈全部更换绝缘和绑线;

  n.转子整体干燥和浸漆。

  2电机中修的内容一般为:

  a.定子或转子(包括主补极)线圈清扫做绝缘试验,并做直流耐压。对局部和个别绝缘值低的线圈进行处理;

  b.电机机械结构检查,采取必要的预防和加固措施;

  c.整流子、升高片、集电环、修理和加工磨光;

  d.轴瓦研磨,对超过间隙者做更换钨金、轴承绝缘垫片检查;

  e.转子绑线检查,对松动者进行更换及做平衡试验;

  f.定、转子干燥喷漆,直流电机电枢进行浸漆处理;

  g.调整刷架及其排列,检修和更换零件。

  3电机的小修周期,各使用厂(单位)可根据电机具体使用状态、运行情况自行决定。原则每隔1~2年进行一次,其检修内容一般规定为:

  a.定子或转子分解抽出清扫,并做检查;

  b.局部或个别绝缘薄弱部位进行绝缘处理;

  c.轴瓦(滚珠)检查、换油;

  d.整流子、集电环表面清扫,刷子个别更换调整。

  4.4.2对变压器的规定

  类别变压器型号大修周期中修周期小修周期

  第一类电力变压器容量在1000kva及以上者30~40年6~8年1年

  第二类整流变压器、起动自偶变压器和充油电抗器25~30年5~6年1年

  第三类电炉变压器15~18年3年6个月

  第四类变压器容量在1000kva以下者30~35年10年2年

  4.4.2.1变压器大修内容一般为:

  a.高、低压侧线圈全部更换;

  b.铁磁机构检查,穿芯螺栓绝缘套管更换,矽钢片表面绝缘脱落者,重新涂绝缘膜;

  c.更换对地绝缘层和高低压间绝缘套筒,以及更换全部钢纸油道和钢纸垫片;

  d.分接开关检修,分解清理;

  e.对线圈各部分压紧的机械结构进行检查、修理和必要的加固;

  f.油翅、油枕清洗,绝缘油过滤,油缸洗刷,止油修理,垫片更换;

  g.瓷套管分解清理、干燥,进行耐压试验;

  h.温度计校验,瓦斯继电器检查,油翅风扇分解清理,电机检修;

  i.全部变压器外表喷漆。

  4.4.2.2变压器在中修内容一般为:

  a.1000kva及以上的变压器,在检修抽芯前,必须进行线圈绝缘泄漏试验;

  b.变压器解体,吊出芯子进行各部位检查,包括线圈固定位置,压紧螺栓的紧固程度、分接开关的接触情况和机械位置等;

  c.用变压器油冲洗线圈、油道、垫片等,去除油污和表面沉积物;

  d.对绝缘

  电阻不符合要求的部位进行处理;

  e.油缸清扫,止油门修理,油翅清刷,漏油处处理;

  f.变压器油过滤,并做化学试验,含酸性超过规定者,应做除酸处理;

  g.油枕、防爆管冲洗,干燥剂更换;

  h.温度计校验、瓦斯继电器检查;

  i.瓷套管检查、清理。

  4.4.2.3变压器小修内容一般为:

  不抽芯检查,只做外部清扫和检修。包括缸盖清扫、瓷套管清扫;绝缘油处理和增添;检查冷却装置、瓦斯继电器装置;检查各部有无漏油现象;呼吸器内干燥剂颜色是否正常。

  4.4.3低压开关盘的规定(包括电磁站控制盘,低压线路开关控制设备)

  类别工作条件大修周期中修周期小修周期

  第一类在多尘、潮湿和高温环境中6年2年6个月

  第二类在正常环境中16年4年1年

  属于第一类的电磁站是:轧钢电磁站和加热炉电磁站、链炉房电磁站、炼钢炉电磁站、电炉电磁站、烧结电磁站等。

  属于第二类的电磁站是:主电室控制操作盘和机电修配车间电磁站、水泵房电磁站、空气压缩机房电磁站等。

  4.4.3.1开关盘大修内容一般为:以局部或全部更换为主,修理为辅。

  1动力和操作线路局部或全部更换新线;

  2控制盘修理,控制开关的部分备件或整体更换;

  3控制器分解清扫,更换磨损部件及接点;

  4电阻器分解清扫,做必要的更换;

  5各种刀闸的修理及仪表校验。

  4.4.3.2开关盘中修内容一般为:

  1动力和控制台线路接头检查局部绝缘破裂要完善处理或局部更换;

  2控制盘清扫,开关换接点,刀闸开关修理;

  3电阻器清扫检查。

  4.4.3.3开关盘小修内容一般为:

  1吹灰、清扫、擦瓷瓶,在采取安全的隔离措施后,母线也要清扫干净;

  2检查各部位的元件是否有异常现象,并拧紧各部位的螺栓;

  3检查熔断器,熔片要完整,接触应良好;

  4检查刀开关在合闸状态时,接触应良好;

  5检查检修接触器、控制继电器、磁力起起动器的触头及各弹簧和消弧罩;

  6检查检修行程开关的凸轮、接头及弹簧等;

  7测量主回路及操作回路的绝缘,并记录之;当低于规定值时,或与上一次记录相比较,有显着下降时,应查明原因并加以解决。

  4.4.4天车电气控制设备的规定

  类别工作条件大修周期中修周期小修周期

  第一类多尘、潮湿和高温环境中运行,每小时起停次数甚至为频繁作业率很高者5年1年2个月

  第二类比较多尘、潮湿或高温环境中运行,起停次数及作业率仅次于第一类者6年1年4个月

  第三类一般环境下运行,每小时起停次数比较频繁者10年2年6个月

  第四类良好环境下运行,起停次数不频繁者15年5年1年

  属于第一类天车是:炼钢厂加料、浇铸等天车;炼铁厂铸造车间铁水天车、水渣池天车。

  属于第二类天车是:轧钢厂天车、烧结厂装料天车、炼铁厂炉台天车等。

  属于第三类天车是:炼钢厂原料天车、轧钢厂成品天车。

  属于第四类天车是:主电室内检修用的天车、水泵站内检修用的天车、主机室内检修用的天车。

  4.4.4.1天车控制设备大修内容是:

  动力线路和控制线路,以局部或全部更换为主,修理为辅,其主要项目如下:

  1动力和控制线路经过试验,局部或全部更换新线;

  2配电盘及盘上控制设备更换及备件修理更换;

  3控制器解体检查,更换损坏件或整体;

  4电阻箱整箱或部分电阻片更换,或解体清扫;

  5刀闸整组或部分线圈更换,或分解清扫修理;

  6滑线和滑线支架更换或修理。

  4.4.4.2天车电气控制设备中修的内容是:

  动力线路或控制线路检查修补、更换磨损的备件,其主要内容如下:

  1动力线路和控制线路接头检查,对绝缘不良的线路进行绝缘修补或局部更换;

  2控制盘上局部元件更换;

  3刀闸开关、滑线进行检查清扫;

  4更换局部电气控制开关,清扫电阻箱。

  4.4.4.3天车电控设备小修内容是:

  1检查检修电动机(按电动机的规定执行);

  2检查检修电磁铁抱闸,各种极限开关务必使用可靠;

  3检查检修电磁控制盘及一、二次接线;

  4检查检修各种类型的控制器、接触器、磁力启动器等;

  5检查检修大车磨电砣(集电砣),使其接触良好;

  6检查清扫各种绝缘瓷瓶,清扫电阻器(或频敏电阻器)上的积灰;

  7测定各电气部件绝缘电阻,并做记录。

  4.4.5断路器的规定

  一般断路器在运行中切闸三次短路电流后,应做全面检查与清扫工作。

  4.4.5.1断路器外部检查清扫内容是:

  ①检查与紧固断路器套管与母线的接头、检查套管与瓷瓶、特别是拉力瓷瓶有否裂纹损伤;

  ②清扫各部灰尘,紧固各部位螺栓;

  ③测量三相接触电阻,三相同时接触状态及测定其触头行程;

  ④检查漏油、漏气现象;

  ⑤检查操作机构及操作头是否灵活、可靠,保证合、分闸全部符合要求;

  ⑥而无卡擦及自动脱扣现象;

  ⑦检查信号及操作回路,进行远方控制操作,并做空投及跳闸试验。

  4.4.5.2油开关内部检查清扫内容是:

  1检查内部是否完整和动作是否正常;

  2检查套管有无脏物,消弧罩是否完整,有无变形和闪络痕迹,以及接点烧损情况;

  3检查接点接触情况是否严密,并检查接点是否同时接触;

  4彻底清扫内部,并更换绝缘油;

  5同时要做外部检查与清扫。

  4.4.610kv高压开关柜要配合线路检修,一年进行一次停电清扫,对周围环境较脏的地区,六个月检修清扫一次,其主要内容为:

  4.4.

  6.1检查母线引线、隔离开关、断路器、电流互感器及电压互感器操作机构等部位是否有异常现象。

  4.4.6.2检查端子板螺栓接点有否松动及隔离开关接点检查修理、仪表校验、继电器保护装置检查等。

  4.4.6.3检查各熔断器接触是否良好。

  4.4.6.4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对母线进行清扫检查。

  4.4.6.5测量主回路及操作回路系统绝缘电阻,并做记录。

  4.4.7防雷装置的规定

  4.4.7.1避雷针每年四月中旬以前应做一次检查,包括本体及联结线,并测试接地电阻值。

  4.4.7.2各类避雷器每年四月末以前配合线路停电,安装投运,十一月后结合线路停电将它拆回试验检查,以便第二年再安装使用(室内母线上避雷器不拆)。

  1阀型避雷器的复查项目是:

  a、避雷器本身有无脏污、破裂或烧损现象;

  b、引出线有无移动断股,内部绝缘物有无甩裂脱落和溶化流出现象;

  c、进行绝缘电阻值测定和泄漏电流值测定;

  d、新避雷器应进行工频放电测定。

  2氧化锌避雷器的复查试验项目为:

  a、电阻的测量:35kv及以下的氧化锌避雷器用2500v兆欧表测量,其绝缘电阻不低于1000mω。

  b、测量1ma(直流)时的参考电压u1ma和75%u1ma参考电压下的泄漏电流,要求75%u1ma下的泄漏电流不大于50μa。

  4.4.8接地装置每年四月中旬以前进行一次检查测试,不合格者要进行处理,以保证变压器、避雷针、避雷器、高压开关柜等的安全运行。

  4.4.9对计量用电压、电流互感器每年春季进行一次绝缘试验和清扫工作,油浸式互感器的油质应做检查,如无特殊变化,一般3―5年换油一次。

  4.4.11电力电缆每年做一次绝缘检查,包括绝缘值的测定,直流耐压和测量其泄漏电流,同时检查电缆头的外表情况。

  4.4.11.1新敷设的电缆,在投入运行三个月后应试验一次其技术数据,如无特殊变化,以后可按每年试验一次。

  4.4.11.2根据试验结果列为不合格,但经过综合判断允许在监视条件下投运的电缆,其试验周期应比标准规定缩短,如果在不少于六个月的时间内经过三次以上的再试验,其缺陷特性没有变化,则可以认为合格。

  4.4.12电力电容器

  电力电容器应每隔3~6个月进行一次维护检修,其检修主要内容是:

  4.4.12.1清理瓷瓶,紧固各部位螺栓。

  4.4.12.2检查各熔断器是否良好,接触是否严密。

  4.4.12.3检查电容器的补充是否有裂纹、凸出、渗油及其它异常现象。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12

  一、工厂电力线路的安全检查

  电力线路是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输送电能的重要任务。但目前在部分工厂中,往往对电力线路的安全检查和运行维护重视不够,导致个别区段的电力线路的安全性降低,增大了发生电气事故的可能性。因此,加强工厂电力线路的安全检查是非常必要的。

  1、架空线路的安全检查

  对厂区架空线路,一般要求每月进行1次安全检查。如遇大风大雨及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时,还需临时增加安全检查次数。架空线路的安全检查应重点检查以下项目:

  1.1电线杆子有无倾斜、变形、腐朽、损坏及基础下沉等现象。

  1.2沿线路的地面是否堆放有易燃易爆和强腐蚀性物质。

  1.3沿线路周围,有无危险建筑物。应尽可能保证在雷雨季节和大风季节里,这些建筑物不致对线路造成损坏。

  1.4线路上有无树枝、风筝等杂物悬挂。

  1.5拉线和板桩是否完好,绑托线是否紧固可靠。

  1.6导线的接头是否接触良好,有无过热发红、严重老化、腐蚀或断脱现象;绝缘子有无污损和放电现象。

  1.7避雷接地装置是否良好,接地线有无锈断情况。在雷雨季节到来之前,应重点检查。

  二、变电所的运行与管理

  做好变电所的运行管理工作,是实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供电的重要保证。因此,变电必须备有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符合的运行规章制度,交由值班人员学习并严格遵守执行,以确保安全生产。

  a、运行制度

  (一)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工作必须严肃、认真进行。交接班人员应严格按规定履行交接班手续,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1)交班人员应详细填写各项记录,并做好环境卫生工作;遇有操作或工作任务时,应主动为下班做好准备工作。

  (2)交班人员应将下列情况做详尽介绍:

  1、所管辖的设备运行方式,变更修饰情况,设备缺陷,事故处理,上级通知及其它有关事项;

  2、工具仪表、备品备件、钥匙等是否齐全完整。

  (3)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接内容,核对模拟图板和现场运行方式是否相符。交接完毕,双方应在交接班记录簿上签名。

  (4)交接班时,应尽量避免倒闸操作和许可工作。在交接中发生事故或异常运行情况时,须立即停止交接,原则上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应主动协助处理。当事故处理告一段落时,再继续办理交接班手续。

  (5)若遇接班者有醉酒或精神失常情况时,交班人员应拒绝交接,并迅速报告上级领导,做出适当安排。

  (二)巡回检查制度:为了掌握、监视设备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异常和缺陷,对所内运行及备用设备,应进行定期和特殊巡视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修订改进。

  (1)巡视周期。有人值班的变电所每小时巡视一次,无人值班的变电所每四小时至少巡视一次,车间变电所每班巡视一次。特殊巡视按需要进行。

  (2)定期巡视项目。

  1)注油设备油面是否适当,油色是否清晰,有无渗漏。

  2)瓷绝缘子有无破碎和放电现象。

  3)各连接点有无过热现象。

  4)变压器及旋转电机的声音、温度是否正常。

  5)变压器的冷却装置运行是否正常。

  6)电容器有无异声及外壳是否有变形膨胀等现象。

  7)电力电缆终端盒有无渗漏油现象。

  8)各种信号指示是否正常,二次回路的断路器、隔离开关位置是否正确。

  9)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压板位置是否正确。

  10)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指针有无弯曲、卡涩现象;电度表有无停走或倒走现象。

  11)直流母线电压及浮充电流是否适当。

  12)蓄电池的液面是否适当,极板颜色是否正常,有无生盐、弯曲、断裂、泡胀及局部短路现象。

  13)设备缺陷有无发展变化。

  (3)特殊巡视项目。

  1)大风来临前,检查周围杂物,防止杂物吹上设备;大风时,注意室外软导线风偏后相间及对地距离是否过小。

  2)雷电后,检查瓷绝缘有无放电痕迹,避雷器、避雷针是否放电、雷电计数器是否动作。

  3)在雾、雨、雪等气象时,应注意观察瓷绝缘放电情况。

  4)重负荷时,检查触头、接头有无过热现象。

  5)发生异常运行情况时,查看电压、电流及继电保护动作情况。

  6)夜间熄灯巡视,检查瓷绝缘有无放电闪络现象、连接点处有无过热发红现象。

  (4)巡视时应遵守的安全规定。

  1)巡视高压配电装置一般应两人一起进行,经考试合格并由单位领导批准的人员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时,必须随手把门关好。

  2)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并不准进行任何操作;若有必要移动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保持下列安全距离:10kv及以下0.7m 35kv 1m

  3)高压设备的导电部分发生接地故障时,在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m以内,在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m以内。进入上述范围的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时,应戴绝缘手套。

  (三)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是确保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之一。为了全面掌握设备的健康状况,应在发现设备缺陷时,尽快加以消除,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也是为安排设备的检修及试验等工作计划提供依据,必须认真执行以下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凡是已投入运行或备用的各个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包括电气一次回路及二次回路设备、防雷装置、通信设备、配电装置构架及房屋建筑,均属设备缺陷管理范围。

  (2)按对供、用电安全的威胁程度,缺陷可分为i、ii、iii三类:I类缺陷是紧急缺陷,它是指可能发生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主设备损坏或造成有政治影响的停电事故者,这种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处理;ii类缺陷是重大缺陷,它是指设备尚可继续运行,但情况严重,已影响设备出力,不能满足系统正常运行之需要,或短期内会发生事故,威胁安全运行者;iii类缺陷为一般缺陷,它性质一般、情况轻微,暂时不危及安全运行,可列入计划进行处理者。

  发现缺陷后,应认真分析产生缺陷的'原因,并根据其性质和情况予以处理。发现紧急缺陷后,应立即设法停电进行处理。同时,要向本单位电气负责人和供电局调度汇报。发现重大缺陷后,应向电气负责人汇报,尽可能及时处理;如不能立即处理,务必在一星期内安排计划进行处理。发现一般缺陷后,不论其是否影响安全,均应积极处理。对存在困难无法自行处理的缺陷,应向电气负责人汇报,将其纳入计划检修中予以消除。任何缺陷发现和消除后都应及时、正确地记入缺陷记录簿中。缺陷记录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设备名称和编号、缺陷主要情况、缺陷分类归属、发现者姓名和日期、处理方案、处理结果、处理者姓名和日期等。电气负责人应定期(每季度或半年)召集有关人员开会,对设备缺陷产生的原因、发展的规律、最佳处理方法及预防措施等进行分析和研究,以不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

  (四)变电所的定期试验切换制度

  (1)为了保证设备的完好性和备用设备在必要时能真正的起到备用作用,必须对备用设备以及直流电源、事故照明、消防设施、备用电源切换装置等,进行定期试验和定期切换使用。

  (2)各单位应针对自己的设备情况,制定定期试验切换的项目、要求和周期,并明确执行者和监护人,经领导批准后实施。

  (3)对运行设备影响较大的切换试验,应做好事故预想和制订安全对策,并及时将试验切换结果记入专用的记录簿中。

  (五)运行分析制度

  实践证明,运行分析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和安全供、用电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不断予以修正和完善。

  (1)每月或每季度定期召开运行工作分析会议。

  (2)运行分析的内容应包括:设备缺陷的原因分析及防范措施;电气主设备和辅助设备所发生的事故(或故障)的原因分析;提出针对性的反事故措施;…总结发生缺陷和处理缺陷的先进方法;分析运行方式的安全性、可靠性、灵活性、经济性和合理性;分析继电保护装置动作的灵敏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3)每次运行分析均应做好详细记录备查。

  (4)整改措施应限期逐项落实完成。

  (六)场地环境管理制度

  (1)要坚持文明生产,定期清扫、整理,经常保持场地环境的清洁卫生和整齐美观。

  (2)消防设施应固定安放在便于取用的位置。

  (3)设备操作通道和巡视走道上必须随时保证畅通无阻,严禁堆放杂物。

  (4)控制室、开关室、电容器室、蓄电池室等房屋建筑应定期进行维修,达到“四防一通”(防火、防雨雪、防汛、防小动物的侵入及保持通风良好)的要求。

  (5)电缆沟盖板应完整无缺;电缆沟内应无积水。

  (6)室外要经常清除杂草,设备区内严禁栽培高杆或爬藤植物,如因绿化需要则以灌木为宜,而且应经常修剪。

  (7)机动车辆(如起重吊车)必须经电气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驶入变电所区域内。进行作业前落实好安全措施,作业中应始终与设备有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设专人监护。

  b、技术管理

  技术管理是变电所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技术管理可使运行人员有章可循,并便于积累资料和运行事故分析,有利于提高运行人员的技术管理水平,保证设备安全运行。技术管理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收集和建立设备档案

  (1)原始资料,如变电所设计书(包括电气和土建设施)、设计产品说明书、验收记录、起动方案和存在的问题。

  (2)一、二次接线及专业资料(包括展开图、屏面布置图、接线图、继电保护装置整定书等)。

  (3)设备台帐(包括设备规范和性能等。

  (4)设备检修报告、试验报告、继电保护检验报告。

  (5)绝缘油简化试验报告、色谱分析报告。

  (6)负荷资料。

  (7)设备缺陷记录及分析资料。

  (8)安全记录(包括事故和异常情况记载)。

  (9)运行分析记录。

  (10)运行工作计划及月报。

  (11)设备定期评级资料。

  2.应建立和保存的规程

  应保存部颁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变压器运行规程》;《电力电缆运行规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规程》;《变电运行规程》和本所的事故处理规程。

  3.应具备的技术图纸

  有防雷保护图、接地装置图、土建图、铁件加工图和设备绝缘监督图。

  4.应挂示的图表

  应挂示一次系统模拟图、主变压器接头及运行位置图、变电所巡视检查路线图、设备定级及缺陷揭示表、继电保护定值表、变电所季度工作计划表、有权签发工作票人员名单表、设备分工管理表和清洁工作区域划分图。

  5.应有记录簿

  应有值班工作日记簿、值班操作记录簿、工作票登记簿、设备缺陷记录簿、电气试验现场记录簿、继电保护工作记录簿、断路器动作记录簿、蓄电池维护记录簿、蓄电池测量记录簿、雷电活动记录簿、上级文件登记及上级指示记录簿、事故及异常情况记录簿、安全情况记录簿和外来人员出入登记簿。

  c、电气设备交接试验与验收

  对于新建的变电所或新安装和大修后的电气设备,都要按规定进行交接试验,用户单位要与试验部门办理交接验收手续。交接验收的项目有:竣工的工程是否符合设计;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调整试验项目及其结果是否符合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各项技术资料是否齐全等。

  对电气设备进行交接试验,是检验新安装或大修后电气设备性能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判定新安装的电气设备在运输和安装施工的过程中是否遭受绝缘损伤或其性能是滞发生变化,或者判定设备大修后其修理部位的质量是滞符合要求。至于正在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则按规定周期进行例行的试验,即预防性试验。通过预防性试验可以及时发现电气设备内部隐藏的缺陷,配合检修加以消除,以避免设备绝缘在运行中损坏,造成停电甚至发生严重烧坏设备的事故。

  在电气交接试验中,对一次高压设备主要是进行绝缘试验(如绝缘电阻、泄漏电流、绝缘介质的介质损耗正切值tg(和油中气体色谱分析等试验)和特性试验(如变压器的直流电阻、变比、连接组别以及断路器的接触电阻、分合闸时间和速度特性等试验);对二次回路主要是对继电保护装置、自动装置及仪表进行试验和绝缘电阻测试。

  电气设备的交接试验一般是由电业部门负责,要求符合《电气设备交接试验规程》。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13

  为了进一步加强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安全用电,避免用电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电气安装、维修等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并持有供电部门颁发的《进网作业许可证》和市安监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非电气工作人员严禁擅自安装、拆除和修理电气设备和线路。

  二、电工持电气主管签发的《电气安装检修作业票》对电气设备进行安装、检修工作。作业前须经作业点主管部门的'许可,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电气检修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装置安全,拆除彻底,检查经常,维修及时,不留后患,保证安全。

  三、任何人不得直接或间接触及电气设备上的带电部分(已采取绝缘措施的电工除外),一切电气设备在未经测试证明无电前,应一律视作有电。

  四、电气设备、线路进行安装、检修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并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不得带电作业。特殊情况,必须带电作业的,必须安排有带电作业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

  五、电气设备必须装有熔断器和相应的开关装置,并应有安全接地装置。电气线路必须绝缘良好,裸露的线路必须有安全遮拦和护套,并定期检查。任何电气设备的危险标志,不得随便移动。

  六、因工作需要安装临时线路时,应办理有关手续,填写“临时电线审批表”。

  七、在拆装机械设备时,应注意安全,切勿碰击电气设备和损坏电气接地保护装置。发现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通知电工修理。

  八、电气设备如发生跳闸,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闸,未查明原因和修复前不得强行合闸。

  九、电气设备的所有连接头要紧固,并应经常进行检查。

  十、马达或其他电气设备起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再用干粉或二氧化碳、1211灭火器扑灭,严禁采用泡沫灭火器或水灭火。

  十一、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运行和检修,必须按《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gb383、1-)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执行。

  十二、电气设备内外不得放置杂物,运转维修电工应对管辖内的电气设备加强检查、维修和保养,做好电箱、电柜内的清洁卫生工作,并认真做好运行、维护、检修记录。

  十三、遇到节假日停产休息时,各部门必须将电气设备关闭好,方可离开。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14

  1、为了保证井下电器设备的防爆性能符合要求,设专职管理员1人。

  2、凡井下电器设备,除电器性能必须符合要求外,其它防爆性能也必须符合要求。

  3、防爆管理员必须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凡是经过检修的`设备,必须严格认真的检查其防爆性能,不符合要求的电器设备一律不准入井。

  4、建立检查登记制度,凡是井下防爆电器设备一律登记造册以备检查。

  5、定期对井下使用中的电器设备的防爆性能进行普查或抽查,凡查出不合格的必须及时进行处理或更换。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15

  一、明确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三、燃气管路、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人员操作;

  四、不得随意改动燃气管路,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五、燃气、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六、对燃气管路、设备及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电气设备超负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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