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02 09:58:42 制度 我要投稿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

  一、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和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中食品之前应冼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六、学校的有关部门负责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七、从业人员必须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将考核结果计入从业人员个人档案。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2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二、从业人员知识培训制度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四、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五、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制度六、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七、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八、食品废弃物处置管理制

  九、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3

  一、食品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未取得前述有效证件的.人员不得上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四、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冼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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