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3-03-24 13:15:01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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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管理规章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考核管理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考核管理规章制度

考核管理规章制度1

  为切实加强公司管理,提高公司综合管理水平,盈造文明、规范、严谨的公司机动车辆管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机动车辆使用性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公司机动车辆管理办法

  (一)机动车辆证照申办、年审的管理

  1、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货运车、槽车、摩托车)证照及手续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并由专人负责编号、存档;

  2、公司机动车辆年审、证照年审、新车上户、车辆保险等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并由专人负责办理,各车辆驾驶员配合办理;

  (二)机动车辆调度与使用的管理

  1、公司公务车由公司办公室调度和管理;公司部门用车须报公司办公室同意,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调度;

  2、公司货运车由公司办公室和零售部协同调度和管理;日常调度主要由零售部负责管理;

  3、储备站公务车、槽车用车的使用,由该站主管部门进行调度和管理;

  4、公司送气摩托车由零售部调度,分派的`驾驶员(送气工)自行管理;

  (三)机动车辆安全与维护的管理

  1、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槽车、货运车)的日常安全与维护,由分派的专职驾驶员负责,如部分车辆无专职驾驶员,则由临时驾驶员负责对车辆的安全与维护,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监督与管理;

  2、公司送气摩托车的安全与维护由分派的送气员自行负责;

  3、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槽车、货运车)必须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车场或存车处;

  第二条机动车辆考核办法

  (一)公司公务车的考核办法

  1、公司各部门公务用车须向公司办公室申请用车,公司办公室须登记用车部门往返地点和派员人数,审核同意后方可派车;如违反本条例,则考核违规人员30元;

  2、公司公务车(包括储备站公务车)严禁公借私用,公司员工如需私用必须向其主管部门说明,由部门主管报公司办公室审核,再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派车,且油耗费用自理;如违反本条例而发生公车私用行为,则考核违规人员100元;

  3、公司公务车凡公休日时间,一律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车场地。如个人需用,须报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使用,且一切费用自行承担,违者罚款300元;

  4、公司公务车(包括储备站公务车)外借须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同意;如违反本条件则考核违规人员100元;

  (二)公司货运车的考核办法

  1、公司货运工作,驾驶员须有运输往返地点和油耗记录,每日的派车记录统计须由零售部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如违反本条例,则考核违规人员30元;

  2、公司货运车油耗、公里数,由零售部负责人每月底向公司办公室统计报表;如违反本条例,则考核违规人员30元;

  3、储备站槽车油耗的考核办法按公司货运车考核办法执行;

  (三)机动车辆相关费用考核办法

  1、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货运车)每月油票由公司办公室统一购买和发放,办公室须根据月油耗统计表和油耗定额,报总经理审批方可购买;对超定额部分,报总经理批准后,进行考核;

  2、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货运车)每期的油票由部门负责人领取,油票报领表须有部门负责人核定并签字后发放;如违反本条例,则考核违规人员30元;

  3、储备站公务车、槽车的事故考核及处理办法由该站自行制定,报公司备案;

  第三条交通事故及理赔的管理及考核办法

  1、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货运车、槽车、摩托车)驾驶员如因自身违章、违纪驾驶,而造成交通处罚事件,则由违章驾驶人员自行承担交通罚款;

  2、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货运车、槽车、摩托车)驾驶员如因自身违章、违纪驾驶行为,而造成交通事故或重大交通事故以及交通事故赔偿或惩罚,公司则有权扣除该事故驾驶员的保证金,并根据用工双方签定的驾驶责任书,追究责任人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公司机动车辆(公务车、货运车、槽车、摩托车)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交通事故或重大交通事故以及交通事故赔偿或惩罚,根据交通管理事故鉴定报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法》等相关规定执行;事故造成的机动车辆经济赔偿按保险公司有关理赔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未尽事宜

  1、公司对公务车、货运车油耗的定额,由公司测算后下达指标,进行考核;

  2、储备站公务车、槽车的油耗定额,由储备站自行制定,报公司备案;

  3、本考核办法,未尽事宜,将在实施过程中逐步完善;

考核管理规章制度2

  某公司员工考核管理规定

  第一条考核目的是为了正确把握员工的能力适应性、工作态度及工作效绩。在开发人力资源的同时,谋求员工晋升、调动、奖励及惩处的合理与公正,从而完善公司的激励制度。

  第二条考核程序(略)

  2.11季度考核

  季度考核的内容涉及: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工作效率、独立性、成本意识、原则性、精神面貌、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和沟通能力等方面。

  参加考核的人员包括总部直属的正式管理人员,各分公司,外设厂和事业部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由其自行考核。

  季度考核的答卷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由员工自行填写;第二部分由员工的直属上司填写;第三部分由员的直属上司与员工面谈沟通后填写。

  季度考核结果分为出色、优良、普通和差,四等。对出色和优良等者,公司将在季评结果公布的当月分别奖励其当月工资总额的10%和5%,对普通等者不作奖惩,对差等者,将扣发其当月工资总额的5%,连续两次获差等者将予以解聘。

  2.2实习考核

  公司聘用的管理人员的技术工人,在试用期结束时,必须进行实习考核。试用期原则上为三个月。如在试用期内员工请假,则试用期时间顺延。特殊情况可在部门经理以上级别同意后提前或推后。但最短不能少于一个月,最长不能多于6个月。

  考核结果分为优等、一等、二等、三等、四等。考核成绩为优等、一等和二等的立刻转正。考核成绩为三等的将延长试用期三个月,届时的考核成绩不能列人优等,而成绩依然在三或四等的应立刻辞退。考核成绩为四等的`直接辞退。实习考核成绩将录人人事档案,作为员工将来晋升、晋级的参考依据。

  所有同意转正的人员将收到人力资源委员会发给的《转正定级通知单》。

  2.3见习考核

  任职的所有副经理级及以上人员都需接受见习考核。考核时间为正式下文起6个月。考核结果分为同意转正和不同意转正。考核结果为不同意的,将延长见习期3个月,届时考核结果依然为不同意转正的将予以辞退,如为提升人员,则降回原职位。

  所有执行结果都将由人力资源委员会发文通知相关部门。

考核管理规章制度3

  第一条为了保证我院各种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有效落实,进一步加强稽查队伍建设,调动稽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稽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稽查的职能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休养院综合办公室为稽查考核的主管部门。履行稽查考核职责的人员有:值班经理、公司部门以上管理人员、综合办公室人事主管及指定人员。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三条员工的仪容仪表、出勤、履职情况

  第四条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第三章稽查考核实施办法

  第五条由稽查人员对各部门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定时或不定时的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各部门要积极支持稽查考核人员的工作,各部门领导应高度重视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落实等管理工作,认真及时查处本部门员工中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现象以维护其严肃性。因失察、拖延、推诿致使本部门违反劳动纪律的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和处理,并被其他稽查人员查处或员工举报的,将追究主管经理的责任(每次扣0.05分)。

  第六条凡值班经理稽查、考核出员工违纪、违规事实,而部门经理未发现的,部门经理承担连带责任(每次0.05分)。

  第七条凡稽查主管部门稽查人员稽查、考核出的违纪、违规问题,而值班经理未发现的,值班经理要承担渎职责任(每次扣0.05分)。

  第八条凡院领导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稽查主管部门人员未发现的,稽查主管部门人员承担渎职责任(每次扣0.05分)。

  第九条由其他员工举报,部门未发现和处理,对于相应领导也要承担连带责任(每次扣0.05分)。

  第十条在稽查、考核过程中,必须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允许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否则应严肃处理(每发现一次,责任人扣0.15分)。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具有的效力:

  1、与稽查人员的绩效工资挂钩;

  2、决定对员工的奖励与惩罚;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二条对于稽查人员失职,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给予50-100元罚款,同时每次扣除考核成绩0.1分。

  第十三条年终考核,稽查人员综合考核成绩优秀者,按绩效管理办法,给予其一定的奖励。

考核管理规章制度4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下列哪一项不是公司的企业理念()

  A、信赖B、增值C、愉悦D、团结

  2、绩效考核达到多少分能够拿到绩效的1.2()

  A、70-80B、80-90C、95分以上D、96分以上

  3、需要向部门经理,分管经理和总经理请假,并报人事行政部的时间范围是什么()

  A、2小时B、半天以上C、一天D、一天以上

  (员工回答第4题,部门经理回答第5题)

  4、什么情况下月度绩效考核不得为优秀、良好、合格()

  A、缺勤7天以上B、缺勤10天以

  C、上缺勤3天以上D、缺勤15天以上

  5、什么情况下季度绩效考核不得为优秀、良好()

  A、缺勤1个月以上B、缺勤2个月以上

  C、缺勤3个月以上D、缺勤4个月以上

  (员工回答第6、7题,部门经理回答8、9题)

  6、月度考核结果为什么的情况下,工资可以调一档()

  A、3个S,其他都是A者B、3个A,其他都是S者

  C、5个S,其他都是A者D、6个S,其他都是A者

  7、月度考核结果为什么的情况下,工资可以调2档()

  A、全部得A者B、全部得S者

  C、6个S以上者D、10个S以上者

  8、季度考核结果为什么的情况下,工资可以调1档()

  A、1个S3个A者B、3个S1个A者

  C、2个A2个S者D、全部得A者

  9、季度考核结果为什么的情况下,工资可以调2档()

  A、全部得A者B、全部得S者

  C、1个S3个A者D、3个S1个A者

  10、哪些情况不享受年薪假()

  A、请假超过10天者B、请假超过20天者

  C、请假超过30天者D、请假超过2个月者

  11、培训期间什么情况下,会被罚款200元()

  A普通员工培训期间迟到、早退的;

  B、普通员工参加培训期间无故旷课的;

  C、培训过程中,影响他人正常听课、扰乱课堂秩序者;

  D、凡培训进行中,手机铃响的;

  12、培训期间什么情况下,会取消年度先进个人评选资格,职务晋升、薪资调整不予考虑()

  A、培训期间因病不能参加培训的;

  B、培训期间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请事假的;

  C、培训期间病假、事假累计超过5次的;

  D、无故迟到、早退或旷课,迟到、早退累计达到5次或无故旷课累计达到3次;

  13、试用期员工,达到多少分能够被批准转正()

  A、60分B、60~70分C、70分D、60分以下

  1、公司企业作风有哪几项()

  A诚实守信B团队合作C结果导向D日事日毕E客户至上

  2、公司企业责任有哪几项()

  A为公司创造利润B为客户创造价值C为员工提供发展

  D为股东奉献利润E为社会做出贡献

  3、公司业务范围有哪几项()

  A电子商务、电子政务;B电子产品的开发与销售;

  C软件产品的`开发与销售;D网络工程建设;

  E网络经贸业务中介服务;F计算机培训等信息产业的多个领域。

  4、培训期间,什么情况会获得奖励()

  A年度培训考核成绩优异者; B年度考核成绩第一名的员工;

  C年度成绩优异的管理者;D年度成绩优异的部门;

  E根据培训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公司采纳的;

  5、公司员工下列哪些情况,可不按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打卡签到()

  A经总经理核准免予打卡签到者;

  B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请表经上级领导批准者;

  C因故请假,经批准者;

  D临时事故,事后说明事由,经领导批准者;

  E工作情况特殊者。

  二、填空题(每题2分,共20分)

  1、公司企业使命是、。

  2、员工在试用期满天或天后可以提交转正申请书,各考核部门和主考人员应在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所有考核,并做出考核决定,且不得超过员工的试用期;

  3、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达次以上者(含次),按元/次进行处罚,同时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4、工作时间内未经上级主管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并被视为。

  5、请假天者,由部门经理批准,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到人事行政部备案;

  6、如果请假如遇紧急、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可以以、、等方式向部门经理、分管领导、总经理请假,并通知人事行政部,事后办理补假手续,以便备案。

  7、事假扣除当日工资,一个月内事假累计超过天者(含天),将被视为无法顺利履行工作职能,而终止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者除外。

  8、员工合同期离职提前日以书面形式的书面申报,试用期提前日申报。

  9、请假前必须填写,出差前必须填写。

  1、公司公派培训必须要签订外派培训协议;

  2、公司员工可提前结束试用期;

  3、公司员工公出可以不用向人事行政部说明;

  4、公司直接任命、招聘的资深管理、技术人员或引进的稀缺人才,无试用期;

  5、部门内部员工调岗可以不经过总经理审批;

  6、绩效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下,无绩效工资;

  7、月度考核连续2次得D者或连续3次得C者,则予以辞退;

  8、员工认为考核结果不真实且理由充分的,可以隔级投诉;

  9、绩效考核90分以上,可以不用填写绩效改进表;

  10、考勤实行打卡签到制,任何员工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打卡签到。

  三、简答题(30分,每题5分)

  1、公司规定的员工行为准则有哪些?

  2、公司的福利有哪几项构成?

  3、公司的薪酬体系由哪几部分构成?

  4、公司请假流程?

  5、公司劳动保险都有哪些?

  6、培训期间,哪些情况会被惩罚?

考核管理规章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

  第七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煤矿安监局)指导、监督全国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以下统称考核发证机关)可以委托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实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第八条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举报。

  第二章培训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培训。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参加培训。

  第十条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机构(以下统称培训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取得安全生产培训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培训机构开展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应当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教学安排,并报有关考核发证机关审查、备案。

  第十一条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和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第三章考核发证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包括考试和审核两部分。考试由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审核由考核发证机关负责。

  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分别制定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标准,并建立相应的考试题库。

  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统一制定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参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填写考试申请表,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持学历证明或者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证明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的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提出申请。

  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当在60日内组织考试。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包括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两部分。考试不及格的,允许补考1次。经补考仍不及格的,重新参加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

  第十四条考核发证机关委托承担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公布收费标准等信息。

  第十五条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承担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的单位,应当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成绩。

  第十六条符合本规定第四条规定并经考试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的考核发证机关申请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体检证明、考试合格证明等材料。

  第十七条收到申请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特种作业人员所提交申请材料的审查,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能够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视为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已被受理。

  第十八条对已经受理的申请,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符合条件的,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九条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安全监管总局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

  第二十条特种作业操作证遗失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审查同意后,予以补发。

  特种作业操作证所记载的信息发生变化或者损毁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审查确认后,予以更换或者更新。

  第四章复审

  第二十一条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

  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20xx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第二十二条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60日内,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二)从事特种作业的情况;

  (三)安全培训考试合格记录。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换证的,应当按照前款的规定申请延期复审。

  第二十三条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

  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主要培训法律、法规、标准、事故案例和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等知识。

  第二十四条申请复审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工作。复审合格的,由考核发证机关签章、登记,予以确认;不合格的,说明理由。

  申请延期复审的,经复审合格后,由考核发证机关重新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二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审或者延期复审不予通过:

  (一)健康体检不合格的;

  (二)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2次以上违章行为,并经查证确实的;

  (三)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的;

  (四)拒绝、阻碍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

  (五)未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或者考试不合格的;

  (六)具有本规定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第二十六条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或者延期复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情形的,按照本规定经重新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再办理复审或者延期复审手续。

  再复审、延期复审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对复审或者延期复审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廉洁自律,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复审工作,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二十九条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检查,发现其具有本规定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及时撤销特种作业操作证;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特种作业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方便用人单位和社会公众查询;对于注销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撤销特种作业操作证:

  (一)超过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未延期复审的;

  (二)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已不适合继续从事特种作业的;

  (三)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

  (四)特种作业操作证记载虚假信息的;

  (五)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

  特种作业人员违反前款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注销特种作业操作证:

  (一)特种作业人员死亡的;

  (二)特种作业人员提出注销申请的;

  (三)特种作业操作证被依法撤销的。

  第三十二条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应当每年分别向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报告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情况。

  第三十四条培训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不得向任何机构或者个人转借、出租安全生产培训资质证书。

  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档案,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

  第三十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变动工作单位的,原工作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六章罚则

  第三十八条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和复审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煤矿企业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依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特种作业人员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20xx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培训机构违反有关规定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试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统一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物价、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证书工本费由考核发证机关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四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报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备案。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12日原国家经贸委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令第13号)同时废止。

考核管理规章制度6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提高驾驶服务工作效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局机关专职从事车辆驾驶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录用。因工作需要招聘驾驶员,经局领导同意后,面向社会择优招录。新录用驾驶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表现较好的,签定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一年。合同一式三份,驾驶员个人、局办公室各持一份,存档一份。

  第四条续聘。驾驶员合同期满,视工作表现(出勤情况、安全行车情况、工作效能情况)确定是否继续聘用,如继续聘用,需重新签定聘用合同,并履行相关手续,合同期限仍为一年。

  第五条解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驾驶员聘用合同予以解除:1.因车辆报废、拍卖等原因不再需用驾驶员的;2.驾驶员在聘用期间表现较差、违反工作纪律、不能胜任驾驶工作;3.由于个人责任和原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4.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5.违反市、局有关工作制度,造成恶劣影响的;6.违反本办法有关条款,应予解聘的。

  第六条工资福利待遇。驾驶员试用期间发放基本工资和出车补贴;试用期满并签定聘用合同后,根据工龄和技术熟练程度,按企业标准核定工资,并交纳养老保险。其他福利待遇与正式职工相同。

  第七条驾驶员应服从局办公室的统一管理、考核和调配。对不服从管理和调配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违反工作纪律,被通报三次以上予以解聘。

  第八条严格执行车辆定点、按时停放制度。除局领导接待用车或公务用车等特殊原因,并向局办公室履行请假手续的,工作日下午下班后至次日上午上班前以及节假日全天,局属所有车辆须统一停放入库。

  第九条严格执行车辆油耗标准及加油卡定点加油制度。局办公室将根据不同车况,核定百公里油耗标准,油耗超标部分,一律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市内用车,驾驶员应凭加油卡在指定加油站加油。市内使用现金加油的,费用不予报销。严禁加油卡私用,一经发现,除追回私用油料款外,驾驶员一律解聘。

  第十条严格执行车辆维修制度。修理车辆,必须先提出申请,报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到指定维修厂修理,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十一条及时办理车辆年检、保险、养路费等手续。因驾驶员个人原因迟办相关手续被有关部门罚款或造成损失的,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保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无出车任务的驾驶员,必须在指定地点待命。节假日安排值班的驾驶员必须按时到达指定值班地点。不得迟到、早退、缺岗。每月迟到、早退、缺岗累计三次以上的,予以解聘。

  第十三条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驾驶员应加强安全知识学习,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车辆保养,严禁带故障行车。每年底,办公室对驾驶员进行民主测评打分,并结合日常工作效能(安全、出勤、里程、油耗、费用)情况评出一名“优秀驾驶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驾驶员因违反交通规则被有关部门罚款的,所有罚款由驾驶员承担。凡因驾驶员原因(如酒后驾车、违规驾车、开英雄车、开情绪车等)造成交通事故或经济损失的,除要求驾驶员赔偿经济损失外,并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四条驾驶员私自将车辆交给本单位工作人员或借给外单位人员驾驶的,一律予以解聘;造成事故的,由驾驶员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所有涉车费用,必须经局办公室审核登记,否则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第十六条局办公室具体负责驾驶人员的考核工作,并于每月底前对驾驶人员当月的出勤、里程、油耗、安全、费用等情况进行统计。统计结果作为年底评先选优的依据。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考核管理规章制度7

  概念:考核,是一种机构或者是企、事业单位对内部和外部与工作息息相关的,无论是人或者是事情的结果评估和过程的核实。

  目标:为了能够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公司持续发展。

  计划:公司奖、罚条例与员工的奖金的考核。

  奖励和处罚是公司考核员工—对工作的态度、对公司公共财物保护、对公司管理制度的执行、与同事之间的配合、同事之间领导与被领导、对生活的态度、对公司事件处理的意见和建议等等的核实与评估。奖励是公司对员工考核评估的肯定,公司希望通过奖励来激发员工的斗志,向着公司的目标努力,与公司同成长,同时起到学与习的榜样作用;而处罚则是对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的惩罚和引导其向着公司目标努力,与公司同成长,同时具有引以为戒的威力。

  公司对员工的考核分为自评、直属领导的评估和公司领导的评估。自评是员工对自己工作和生活的能力的考核,能够在第一时间发现自己的优点和缺点,可以提高自己发现问题的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直属领导对下属的考核评估,可以提高下属的分析能力,并且可以让下属发展自己的长处;公司领导的越级考核评估,公司可以为自己提供能力发挥的平台,因为一个人的权力掌握在直属领导手里,那么这匹千里马就难以拖颖而出。

  公司对员工考核评估的奖、罚渠道,将采取现金的扣罚和月底、年终的奖励,并且公布。现金的扣罚可以提高自己的做人原则和做事原则,具有警告和启示的作用;月底和年终的奖励,不但可以为大家储蓄到更多的财富,而且还可以对自己工作和生活的一次性总结,具有极大的诱惑力。现金扣罚必须在事发的第二天,由当事人主动交到公司手里,并且开出罚单。罚单一式两份,一份由当事人保管,一份由交给公司财务,月底公司统一公布,如果将对员工的罚款,公司将对给予3倍数额处罚。如果员工不服从现金扣罚的,在月底扣罚的时候,将是2倍数额的罚款。

  1、不服从公司领导的管理。对管理人员分配的任务拒绝执行,或者敷衍执行的,扣罚元,反之奖励元。

  2、违反操作规则。对公司的机械操作,不按照公司规定的操作指引,扣罚元,反之奖励元;如果违反了操作规则,造成机械出现故障或者损坏和影响生产的,扣罚元。

  3、拒绝对产品质与量的.控制。不按照公司要求的质量进行生产的,公司将扣罚元,反之奖励元;如果造成退货的,公司将扣罚元。

  4、与同事共同隐瞒事实。故意违反操作规则和拒绝对产品质量的控制,明知同事有意或者无意违反操作规则和拒绝对产品质量的控制,而没有提醒和阻止的,将扣罚元;对出现以上情况,而不向公司领导举报的,将扣罚元,向公司举报的将奖励元;对出现以上情况,与同事共同隐瞒并且参与违反的,公司将扣罚元。

  5、同事间的挑拨离间。同事在执行公司管理分配的任务或者下达命令的时候,而在旁边或者背后论人是非,影响他人的工作情绪,而影响公司的发展,将扣罚元;如果主动配合同事并且分担同事任务的,公司将奖励元。

  6、盲目服从领导的管理。对管理人员分配的任务或者下达的命令,明知道是错误,并且是损害公司利益的,而还是盲目执行,公司将扣罚元;对管理人员分配的任务或者下达的命令,明知道是错误,并且是损害公司利益的,敢于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公司将奖励元。

  7、意见与建议。对公司的发展与管理,敢于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且提出的意见真正能够反映公司的问题所在,和提出的建议具有建设性的,公司将奖励元。

  8、铺张浪费。节约是我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我们自己要做到,更加要把这种优良的传统发扬。一个人对生活的铺张浪费不但会损坏自己的形象,还会影响到别人,甚至会教坏自己的儿女。因此,为了大家能够从生活的点滴节约开始,我们应该对水、电和粮食的节约。对人没有在宿舍,而灯、风扇、空调还在运转的,对没有把水关好的,对粮食浪费--明知道自己不能够把饭吃完,还是故意装多的,公司将扣罚元。

  9、一个对公司忠诚的员工,是最优秀的员工,也是最值得公司与社会尊重和认同的人,是社会的人才。因此,员工必须为公司保守机密,如果泄露公司机密的,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公司将扣罚两个月的工资,严重的将扭送司法机关处理。

  公司认为管理必须六亲不认。因此公司对以上的奖、罚条例是绝对性的执行。希望广大员工互相监督和互相配合,共同为了公司的发展而努力,与公司同成长,能够争取更多的奖金和把公司对自己的处罚降到零。

考核管理规章制度8

  为了促进本园健康、快速的发展,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管理,切实提高保教保育质量,从我园实际情况出发,特制定如下细则:

  一、师德师风

  1、自觉自愿参加园内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每天加10分。举行集体活动注意谈吐仪表,影响幼儿园形象者、不服从安排者、无故不参加者、扣2——10分。

  2、任何情况下,不得与家长发生争吵,否则根据情节酌情扣1——5分。

  3、不得在教职工之间相互说长道短、挑拨离间搞不团结,发现一次扣5分。

  4、严格使用普通话,发现一次不说普通话扣2分。

  5、不体罚、变相体罚幼儿,发现一次扣2——5分。

  6、对家长及有关人员来园咨询,热情主动给予解释,态度较好加2分,不理睬扣2分。

  7、分班之后,不能私自调动幼儿和互相调课,发现一次扣5分。

  8、不管任何原因给家长做工作劝幼儿退学者,发现一次扣5分。

  9、获家长、社会好评的,或在上级检查中获得高度评价者酌情奖励2——10分。

  10、为本园发展献计献策或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奖励2——10分。

  二、政治业务学习

  1、学习开会时间,请假一次扣3分,迟到扣1分,无故缺席扣5分。

  2、每周听课一节,听一次加2分,无记录、评议不加分,少听一节扣2分。

  3、园内学习、教研一次加1分。

  4、每月两篇教学随笔或教育笔记、一篇钢笔字、一幅简笔画、一篇毛(粉)笔字,月底交送,按时交送按质量分别加3——5分,否则,扣3——5分。

  三、保教工作

  1、按时完成各项计划总结,每项加2分,缺一项扣2分。

  2、提前一周备课,不得照抄教参,每节课后要有教后感,检查时评定等级,依次加3分、2分、1分,检查时缺一次扣2分。

  3、观察记录、周计划以班为单位,每周一放学前交,按时交者各加1分,迟交者各扣1分,不交者各扣2分。

  4、家园联系栏和版报按要求、时间更换的班级,其成员各奖2分,否则各扣2分。

  5、要求按时上交的.各类资料,不按时交者扣2分。

  6、游戏活动组织有创新、有意义,被推行、肯定加1——5分。

  7、按照一日活动表开展活动,机动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幼儿消极等待,教师不组织幼儿活动者扣2分。

  8、上班时间干私活、聊天、串岗、当幼儿面吃零食,发现一次扣3分。

  9、上班、午休时间躺幼儿床上睡觉扣2分。

  10、上班时间洗衣服一次扣3分。

  11、私自调班一次扣2分。

  12、户外活动聚众聊天、不照看幼儿,发现一次扣2分。 13、班级每月无安全事故发生各加5分,如发生安全事故,属教师责任时,根据情况酌情扣1—10分。

  14、幼儿屙尿裤子要及时处理,未发现或未处理者主、配班老师各扣3分。

  15、发现幼儿穿反鞋、未扣扣子或扣错扣子、无系鞋带、衣裤未穿整齐、蓬头垢面等,发现一人扣2分。

  16、每天下午主班带领幼儿进行户外游戏活动,不组织游戏者扣2分;活动组织生动、有趣,幼儿积极性高,效果较好者加2分。 17、午休注意室内温度,帮幼儿盖好被子,不适当一人扣2分。 18、冬天幼儿午休,必须脱掉外衣,否则发现一人次扣1分。

  四、考勤制度

  1、周全勤奖2分,月全勤奖10分,期全勤奖50分。(不重复奖,按最高奖加分)

  2、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十分钟内扣1元,十分钟到三十分钟之间扣3元,三十分钟后按旷工半天处理。

  3、请假一天扣10元,均分给搭班教师;旷工一天扣30元。超过三天者,请中心校主任批准。

  4、请假必须写请假条,并调整好自己的课上报园长,上班时再把课补上。课不安排者,园内安排,一天扣20元。

  5、累计请假两周者,不享受福利待遇。(正常产假,公派学习、公差、公假除外)

  6、按有关规定产假三个月,流产3天,婚假3天,丧假直系3天,旁系1天。

  7、自学考试(持通知准假)、公事外出不扣钱。

  8、本班教师休公假、考试、公事等,有幼儿园给另外两名教师补贴,一天人均5元。

  9、哺乳时间为40分钟,由门卫计时,超时按2执行。

  10、由园长批准加班一日加20分。

  五、卫生保健

  1、每天早上教室开窗通风,保证室内空气流通,及时打扫整理教室和午休起床后寝室卫生、被褥整理,不及时者扣2分。(保育员)

  2、周五上午9:00—10:00到厨房进行餐具消毒,不按时者扣1分,不消毒者扣3分。(保育员)

  3、按时户外活动,不按时者扣1分,不出去户外活动者扣2分。(主班)

  4、按时、按量喂药,漏服扣2分,错服按情节严重扣5—10分。(保育员)

  5、教室书包、课本及幼儿外套等物品摆放有序,否则发现一次扣2分。(保育员)

  六、后勤

  1、下班时间不关水、电、门窗一项扣班主任2分,其它扣1分;私用电器,发现一次扣5分;室内乱拉乱扯者一次扣2分。

  2、教室里不能有剩饭剩菜,或将饭菜倒进卫生间,发现一次扣3分;教育幼儿不能往卫生间下水道扔杂物,由此原因若造成水道堵塞,上、下楼两个班级各扣5分。

  3、幼儿园开饭时间为早上8:10分,中午11:30分,无故提前打饭者,发现一次扣2分。

  4、空调按时开关,不按时开关发现一次扣2——5分。

  5、在二楼走廊、园内玩具上晒衣物、鞋子一次扣2分。(水裙除外)

  6、私拿、私藏幼儿园食品、公物,发现一次扣2—10分。

  七、其它

  1、招生完成当期任务者加5分,超额完成者加7分,完不成者扣2分,一个没有完成者扣5分。

  2、流失流失一人扣5分,以此累积。(搬家除外)

  3、超员定额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超一人班级教师各加5元。

  4、补贴班级两个教师时,按三个教师工作量补贴。

  5、排演节目奖励大型活动根据质量评出优、良、中、差,根据情况进行奖励。

  6、交费按规定时间收缴一人奖5元,少交或迟交一人扣5元。按时按量完成交费任务奖100分元。(对准班级) 7、接车每天补贴教师10元。

  8、上级检查工作,受到批评者一次扣20分。

  9、工作积极主动,勇挑重担,任劳任怨者酌情奖励5—10分。本细则自宣布之日起试实行。

考核管理规章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公司和厂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保卫队伍整体素质,按照政治建队、班子带队、从严治队的要求,营造良好的生产工作秩序,做好保驾护航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护卫队员动态管理实行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切实做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从而调动广大队员的积极性。每人每月拿出浮动工资200元,以100分为基数,逐月进行考核。分值实行“上不封顶、下不保底”的原则。

  第三条大队成立动态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由大队领导和各中队长组成,中队逐月按规定考核队员,大队逐月按规定考核中队长及中队,并对中队考核进行核查,形成考核结果,报科领导审批。

  第四条考核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每月考核结果张榜公开,接受队员监督,严禁在考核中弄虚作假、拉帮结派、打击报复,发现营私舞弊行为,一经查实,一律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当事人。

  第二章劳动纪律

  第一条自觉遵守厂规厂纪及保卫工作纪律,当月发现违规现象一次,扣5分,违规两次,扣10分。

  第二条树立爱岗敬业和奉献精神,工作应该主动,无敬业精神,不安心本职工作,工作挑三拣四,扣5分,经教育仍无转变的,扣1—3个月的浮动工资。

  第三条上岗执勤巡逻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不服从工作安排,工作不负责任,消极怠工,顶撞领导,违反一次扣2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全月浮动工资。

  第四条发现当月工作时间迟到,半小时之内的,每次扣15分,超半小时至4小时以内的每次扣25分,超过4小时的则按旷工处理。早退一次扣25分。

  第五条在工作时间内,看小说,吃早餐,发现一次扣5分,在当班中喝酒、打牌、脱岗、串岗、睡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发现一次扣25分。

  第六条请病假、事假一天,从浮动工资中扣5分,并依次类推,超过15天,扣全月浮动工资,无故旷工一天,扣全月浮动工资。累计旷工三天以上,待岗6个月。

  第七条班中请假,半小时以下扣2分,半小时至1小时扣4分,依次类推,4小时以上按事假处理。严禁带信请假、口头告假、电话告假、事后补假(特殊情况除外)违反一次扣5分(事假照扣),未经中队长批准的,4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未经中队长同意,队员私自换班,扣双方当事人25分。

  第八条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在岗位当面交接班,严禁班中班,交接班之后方可洗澡,以上现象违规一次,扣交接当事人各5分。

  第九条不按规定考勤或弄虚作假的,考勤员扣25分,主管人员扣10分。伪造、骗取、涂改病假条,休假者按旷工处理。各中队队员加班必须报大队同意方可有效。

  第十条因违规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理待岗1—6个月,受到治安处罚的,待岗3个月。

  第十一条班中拉帮结派、搞分裂,影响小队团结,与组织闹矛盾,无理取闹,在队里发生争吵、漫骂、打架斗殴,影响正常工作秩序发现一次待岗1—3个月。

  第十二条立足本职,积极协作他人工作,协作精神不主动,扣5分。

  第十三条遇到突发事件,接到指令必须到岗,无故不到岗,扣本人10分。

  第三章队容风纪

  第一条护卫队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队容风纪的规定,保持队容严整,第3条养成守纪律、有礼节、着装整齐、举止端庄的好作风。严格执行“四项标准”,未做到的扣当事人10-20分。

  第二条队员执勤时,第7条应按要求着制式护卫服,第8条未做到扣5分。着制服出厂应严格遵守着装规定,不得有着装不整影响护卫队声誉的行为,未做到扣当事人20—40分。

  第三条护卫队员制服的穿戴按不同季节、由武保科下达通知换装装季节单、棉警服可以混穿,呢、布料护卫队服不得混穿,违反者扣5分。

  第四条参加隆重集会或外事活动,应着较新的制式队服,鞋袜要整洁,未做到扣5分。

  第五条队员上岗执勤巡逻时,着装不标准、上岗不扎腰带、打赤膊、穿拖鞋、涂口红,描眉、染发、染指甲,戴耳环、戒指、项链等违反队容风纪行为,每发现一次扣5分。

  第六条着装执勤时,不准吸烟、吃东西、搭肩、挽臂、敞怀、袖手、卷裤腿、插兜、嬉笑打闹,违反一次扣5分。

  第七条护卫队员必须精神振奋,姿态良好,遵守护卫队员职业道德,讲究文明礼貌,做好窗口示范作用,不得有违反精神文明的举止,随时维护护卫队声誉,未做到者扣10分。

  第四章思想学习

  第一条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时参加中队每月一次政治学习和民主管理会、民主生活会、每周一次的.安全会,中队长、工会小组长、安全员不按时组织召开的各扣10分,队员不参加的扣5分,开会和学习时间迟到的扣2分。

  第二条会议和学习无记录,参会人员无发言记录,组织者,参会者各扣2分,会议、学习记录弄虚作假,伪造记录,填补记录,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各扣5分。

  积极参加科、大队组织的各项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扣10分。

  第四条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按时举办黑板报、上交宣传稿件,当月未按时完成的,扣中队长、宣传员各10分。

  第五条各队认真开展每月的安全活动,确保人员设备的安全,当月发生人员、设备安全事故,中队长、安全员、当事人按厂规定处理。并视情节扣10-100分。

  第六条做好环境卫生和定置管理工作。办公室、排班室及卫生区卫生,未清扫或不清洁,扣当事人5分,定置管理零乱,扣当班人、责任人10分,更衣室、排班室、值班室不容许晾晒内衣、内裤,发现一次扣本人10分。摩托车、自行车乱停乱放,扣当事人10分。上级机关检查扣款由当事人承担。

  第五章劳动技能(业务素质)

  第一条熟悉掌握本岗位工作职责任务,操作规程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未熟悉掌握岗位工作要领,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扣本人10分。

  第二条全面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当月未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一次扣10分,两次扣20分。

  第三条积极努力工作,做到“当班一日保安全”,杜绝、减少发案率,如当班发生盗窃案件,看守的物资被盗,扣当事人25分,当月发生看守物资被盗案件二起,扣全月浮动工资,三起扣全月岗位工资。

  第四条工作业务不熟悉不精通,不能及时处理本职工作范围内发生的情况,造成一定影响或后果,扣本人20分。

  第五条日常勤务工作未按规定执行,记录,台帐不完整或交接不清,本上乱涂乱画乱撕,每发现一次扣5分,突发事件处理不及时扣20分。

  第六条严格依法办事,对被抓获的违规违纪及违法人员和关押看守的犯罪嫌疑人,严禁刑讯逼供、打骂、虐待,发现一次扣当事人20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自负。看守关押的违法人员逃脱,扣当事人20分,视案件性质轻重的,给予当事人1—3个月待岗。

  第七条组织开展军事业务技能训练,提高队员军事业务技能和身体素质,各中队每月集中开展一次军事业务训练活动,未组织训练扣中队长20分,队员无故不参加扣5分。

  第八条因保管、使用不当,损坏通讯设备、技防器材的,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0—35分,损坏的设备按价值赔偿。各队严格控制电话费用,超出部分一律从各中队浮动工资总额中扣除。

  奖励

  第一条在同犯罪分子斗争中英勇顽强、机智果敢、无畏艰险、不怕牺牲,表现突出的,奖50—100分。

  第二条抢险救灾,预防治安灾害事故,保护厂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有显著成绩的,奖50—100分。

  第三条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值勤,严格“四标准”,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有突出事迹的,奖50—100分。

  第四条努力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本职业务,在技术革新或合理化建议等方面对大队工作有较大贡献的,奖50—100分。

  第五条以身作则,作风民主,深入实际,依靠群众,在执行政策、管理队伍、维护团结、完成任务等方面有显著成绩的,奖50—100分。

  第六条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警队声誉,受到领导、职工表扬者奖当事人20分。

  第七条凡业余时间加班加点一次,奖2分。

  第八条在文明执勤、队容风纪、劳动纪律、工作业绩、环境卫生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奖励20分。

  附则

  第一条当月考核其中分值为零时,如仍然违规,则按同等分值续扣。

  第二条本考核细则与上级规定相抵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三条本考核细则由大队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四条本考核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考核管理规章制度10

  一、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岗位责任,加强和提升员工绩效和本公司绩效,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强企业活力,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制定此考核制度。

  第二条针对员工的要害业绩指标(产量和质量)进行考核。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车间治理人员,包括车间主任、工艺员、技术员、班长、排产(调度)、质检。

  二、考核车间

  原料、成型、烧成、分级包装、模具(其他车间部门暂不考核)

  三、考核内容

  本月产量、质量缺陷计划,产量、质量均衡率。详见每月车间生产指标和车间缺陷控制目标。

  产量均衡率=(天天实际完成/天天计划100%之和)/月工作日

  质量均衡率=质量达标品种数除以当月所生产的品种数乘以100%(即品种质量达标率)

  四、考核方法

  将考核人员的一部分工资作为浮动工资(考核基数)。考核基数按不同职级划分:车间主任600元,副主任500元,工艺员、技术员、班长、排产(调度)、质检400元。考核在薪资待遇方面有如下体现:根据产、质量实际完成计划的百分数发放工资,超过100%的按100%计算。

  第一条对车间主任、班长、排产(调度)、工艺员、技术员的考核:考核基数30%作为产量工资,考核基数50%作为质量工资,考核基数10%作为产量均衡率工资,考核基数10%作为质量均衡率工资

  l产量浮动工资=本月完成产量/计划完成产量(考核基数30%)

  注重:当本月完成产量除以计划完成产量的结果大于1时,按1计算

  l质量浮动工资=[1-(本月实际缺陷率-计划缺陷率)/计划缺陷率](考核基数50%)

  注重:当[1-(本月实际缺陷率-计划缺陷率)/计划缺陷率]的'结果大于1时,按1计算

  l产量均衡率浮动工资=完成产量均衡率/产量均衡率计划(考核基数10%)

  注重:当完成产量均衡率除以产量均衡率计划的结果大于1时,按1计算

  l质量均衡率浮动工资=完成质量均衡率/质量均衡率计划(考核基数10%)

  注重:当完成质量均衡率除以质量均衡率计划的结果大于1时,按1计算

  车间主任、班长、排产(调度)、工艺员、技术员应得工资=基本工资+(产量浮动工资+质量浮动工资+产量均衡率浮动工资+质量均衡率浮动工资)+补贴

  第二条对质检的考核:考核基数80%作为产、质量工资,考核基数20%作为产、质量均衡率工资。质检主要考核质量指标。

  l质量浮动工资=[1-(本月实际缺陷率-计划缺陷率)/计划缺陷率](考核基数80%)

  注重:当[1-(本月实际缺陷率-计划缺陷率)/计划缺陷率]的结果大于1时,按1计算

  l质量均衡率浮动工资=完成质量均衡率/质量均衡率计划(考核基数20%)

  注重:当完成质量均衡率除以质量均衡率计划的结果大于1时,按1计算

  质检应得工资=基本工资+(质量浮动工资+质量均衡率浮动工资)+补贴

  五、考核的一般程序

  第一条员工的直接上级为该员工的考核负责人。工艺员、技术员、班长、排产(调度)、质检的考核负责人是车间主任,而车间主任的考核负责人是生产部和技术部;

  第二条考核结束时,考核负责人必须与该员工单独进行考核沟通;

  第三条具体考核步骤在各岗位的考核实施细则中具体规定。

  第四条考核结果及考核文件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六、考核时间及要求

  第一条考核时间安排在每月五日至六日,若逢节假日,依次顺延。要求技术部、质检部、生产部每月6日前把产质量完成情况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要根据上报材料指导相关车间作工资,并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各车间主任有权利、责任在考核总工资不变的前提下对单个班长、质检员工资,根据他们所承担指标完成好坏情况进行调整,每月6日前把调整结果报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后,没大问题,原则上尊重主任意见,并实施监督。

  第三条各车间每旬利用黑板报形式公布一次车间产质量指标计划及完成情况,同时每道工序每旬评选一次产质量第一名、产质量进步最大第一名、产质量倒数第一名、产质量退步最大第一名,前两名予以公布,并上报人力资源部。评选方案由各车间自行制定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四条本考核制度从1月正式实施。

  七、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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