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时间:2023-08-04 11:21:25 兴亮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精选16篇)

  在生活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精选16篇)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1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及所有员工都有良好的工作表现,保证公司和员工双方的

  最大化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全体员工都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第三条员工请假必须经上级主管领导批准并签字同意。

  第四条员工行为触犯下列规定,一经查出行为属实,将给予处罚:

  1、严禁工作时间窜岗、离岗、聊天、外出干私事等。

  2、严禁工作时间喝酒。

  3、严禁工作时间下棋、打牌、聚众嬉闹、打架斗殴等。

  4、严禁工作时间吃东西、睡觉、干私事、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报书刊。

  5、工作交往中,对领导、普通员工及外单位访客要礼貌待人讲究礼仪,严禁污言秽语。

  第五条处罚规定

  1、工作期间消极怠工、下棋、打牌、干私活、聚众嬉闹、打架斗殴及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每发现一次扣罚伍拾元(人民币),触犯第二次加倍处罚,情况严重者可解除劳动合同。

  2、理。

  3、工作时间无故窜岗、离岗按旷工处理。

  4、工作时间睡觉、吃东西、触犯第二次及以上者加倍处罚。

  第六条检查考核

  劳动纪律的检查及管理工作分别由工厂和公司本部共同负责完成,具体细节听从各部门领导安排。望全体员工共同配合自觉遵守。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公司的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以及公司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劳动纪律是职工从事集体生产劳动共同遵守的规则和秩序。它要求每个职工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方法完成自己应承担的工作任务。

  第二条职工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勤奋工作,全面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第三条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维护和巩固纪律,主要依靠经常性的理想、道德和纪律教育,依靠经常性的严格管理,依靠各级干部骨干的模范作用和职工之间的监督,使广大职工养成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

  第五条强化劳动纪律管理,是保证公司有序进行运作的基础。各级各部门要做好对职工遵守劳动纪律的宣传教育和日常检查,把严格贯彻执行劳动纪律纳入岗位职责中。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

  第二章职责范围

  第七条劳动纪律管理实行公司、部门管理体系,逐级负责。公司办公室是劳动纪律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各部门的劳动纪律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考核和通报。行政部做好公司各个部门劳动纪律的监管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的劳动纪律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第九条公司行政部对岗位的劳动纪律管理和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制定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第三章劳动纪律的内容

  第十条职工在工作时间应当做到:

  一、不妨碍正常的组织、指挥;

  二、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三、不睡岗、不串岗、不脱岗;

  四、不酒后上岗;

  五、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六、不打架斗殴,不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

  七、不聚众赌博;

  八、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九、不起哄滋事;

  十、不准在员工中散布自由主义或影响安定团结的言论;

  十一、不准对公司的一些临时规定存在某种抗议的情况。

  第十一条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视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

  (二)无不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三)玩忽职守,违反公司规定,或者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章施工等造成事故的,或使员工生命和身体健康受到伤害和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

  (四)工作不负责任,损坏公司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财资,损公肥私,使公司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六)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七)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八)职工有上述行为,情节特别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第十二条处分的目的:严明纪律,规范管理。

  第十三条处分的原则:依据事实,惩责相当。

  第十四条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行政警告,记过,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依据惩责相当的原则给予一次性罚款。

  第十五条处分条件

  (一)不执行上级的命令和指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

  (二)消极怠工,无故不参加学习、工作等;

  (三)经常迟到、早退、无故旷工或者逾假不归的;

  (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

  (五)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起哄滋事、聚众赌博等妨碍正常工作秩序的;

  (六)打架斗殴或者聚众闹事的;

  (七)在员工中散布自由主义及影响安定团结的言论的;

  (八)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责任事故或者其他损失的;

  (九)违反公司保密规定,造成失密或者泄密的;

  (十)工作失职,造成公司财物丢失的;

  (十一)盗窃、诈骗公私财物的;

  (十二)挪用、隐瞒、私分公款公物或者在其他方面违反财经纪律的;

  (十三)其他方面违反纪律,其性质、情节同上列违纪行为相当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情节严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降职(级)或开除处分。

  第十六条对职工给予辞退和开除处分,须经部门经理提出,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给予职工降级的处分,降级的幅度一般为一级,普通员工降为试用期员工,薪酬按照试用员工薪酬计算,试用期不超三个月。

  第十七条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会议充分讨论,允许受处分者本人进行申辩,慎重决定。

  第十八条实施处分的程序

  (一)由行政部组织或者承办部门负责,对违纪者的违纪事实进行查证,并写出书面材料;

  (二)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对违纪者的处分,会议必须有公司总经理参与;

  (三)根据会议决定,由行政部实施处分。

  第十九条处分决定宣布前,应当听取受处分者本人意见。在批准职工的处分以后,如果受处分者不服,可以在公布处分以后一周内,向行政部提出书面申诉。但在未作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然按照原处分决定执行。

  第四章考勤管理和请假管理

  第二十条考勤管理:公司所有员工每日均需打卡上下班,不能按时打卡的,应事先向考勤员说明原因。上下班时间按公司通知执行。

  第二十一条考勤奖惩:公司所有员工考勤按月计算出勤率,每月未发生任何缺勤现象的,计全勤奖,每月奖励50元。

  第二十二条请假管理:公司所有员工因事、因病或其他原因需要请假的,应先向本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到人事部领取假条填写。凡未请假或请假不准未到者,以旷工论处,旷工一日扣发100元工资。

  第二十三条公司实行国家统一的法定节假日。

  第二十四条具体实施办法参照“考勤管理制度”。

  第五章领导责任和纪律监察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领导负有维护纪律的直接责任。

  行政部和财务部作为公司的职能部门,应当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和执行纪律;各部门领导对发现违纪行为制止不力或者不予制止的,应当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对带头违反纪律的,应当从重给予处分。

  第二十六条各部门领导必须按照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严明纪律,因管理不善造成下属严重违纪的,负领导责任,应当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职工劳动纪律行为,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增强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维持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确保安全生产,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劳动纪律是职工在共同劳动过程中所必须遵守的劳动规则和秩序,是职工按照规定的时间、方法、程序和质量完成自己应承担的生产(工作)任务的基本保证。

  第三条

  遵守劳动纪律是对职工素质的最基本要求,是每位职工的基本职责和应尽的义务。

  第二章劳动纪律管理

  第一条

  应遵守公司的工作时间制度。

  第二条

  应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内应坚守岗位,严禁打盹、睡岗、串岗、脱岗。上白班人员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吃早餐。

  第三条

  上班时间内不得饮酒,上班前应充分休息、上班前二小时内不应饮酒,保证工作时间内精力充沛。

  第四条

  应服从工作安排。

  第五条

  在工作时间内不准做与工作无关或有碍他人工作的事情。

  第六条

  上班时间岗位人员应在规定位置挂上岗证。

  第七条

  上班时间不准到厂门口、厂单身楼、厂集体宿舍吸烟。

  第八条

  上班时间不准到厂外小卖部、饭馆买东西及食物。

  第九条

  应遵守各种假期请假制度和履行有关程序。

  第十条

  病假应办齐有效的病假证明。

  第十一条

  不得在厂区内吸烟,不能带烟、火进厂,进厂前应主动将烟、火交门卫保存。

  第十二条

  上班时间不得吵架、喧哗,言行举止要文明礼貌。

  第十三条

  上班时间不得用电脑阅读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炒股票、看股票、玩游戏、不得打扑克(麻将、骨牌)下棋、玩电子游戏、玩手机游戏、用手机听歌和使用MP3、MP4、不得听收音机。

  第十四条

  上班时间不得在岗位上阅读与专业无关的书刊、报刊,以及私彩信息、小报等。

  第十五条

  上白班人员中午不在下班号未响前到食堂就餐。

  第十六条

  职工不得为他人提供违纪的场所(方便)。

  第十七条

  职工进出厂门岗时,应主动示证,并服从门卫的检查。

  第十八条

  职工不得将《出入证》转借他人使用。

  第十九条

  职工在厂区内应佩带有效证件,并服从检查。

  第二十条

  职工在装置区应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第二十一条

  职工应配合公司的劳动纪律检查,不得通风报信和包庇违纪职工。

  第三章违纪行为界定

  第一条

  迟到、早退、串岗的界定

  1.迟于规定的上班时间到达岗位的,按迟到处理。

  2.未经请假同意,提前10分钟离开本岗位的,按早退处理(职工可在发车前5分钟内去候车)。

  3.上班时间内,非工作原因离开本岗位的,按串岗处理。迟到、早退、串岗60分钟内是违纪行为,超过60分钟是严重违纪行为。

  第二条

  脱岗的界定

  上班时间内,未经请假同意而离开本岗位、按脱岗处理。脱岗60分钟内是违纪行为,超过60分钟是严重违纪行为。

  第三条

  打盹、睡岗的界定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劳动纪律检查人员检查时能及时和自动醒来的(检查人员未到身旁),按打盹处理,否则,按睡岗处理,打盹是违纪行为,睡岗是严重违纪行为。

  1.1上班时间伏在操作台上、桌子上、椅子上的。

  1.2上班时间用报纸、书籍、毛巾等遮盖脸部的。

  1.3上班时间双目紧闭的。

  2.夜间在非本人工作岗位且关着灯的房内的员工,按睡岗处理。

  3.上班时间躺在长凳上、桌子上、椅子上、地板上、床上、设备平台上、交接班室等地方的,按睡岗处理。

  4.上班时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当班人员集体睡岗处理。

  4.1把办公室、控制室、外操间、值班室的门关死,使劳动纪律检查人员不能进去检查的。

  4.2用各种物品把岗位的所有窗户遮盖的。

  4.3夜间放下操作室的窗帘的。

  4.4夜间把操作室内所有的照明灯关掉的。

  4.5在岗位周围有意装上“机关”,使劳动纪律检查人员检查时造成响声的。

  4.6在岗位周围(含装置区域)设置人员站岗放哨的。

  第四条

  旷工的界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界定,按严重违纪处理:

  1.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不上班的.。

  2.打电话或他人帮助请假,未获得领导同意而休假的。

  3.弄虚作假取得的假期以及病假证明无效的。

  4.职工无正当理由而超出假期批准时间的。

  第五条

  干私活的界定

  上班时间做与本职或本单位工作无关的事情,按干私活处理。

  上班时间干私活是严重违纪行为。

  第六条

  包庇、通风报信的界定

  1.职工明知他人违纪并认识违纪职工而对劳动纪律检查人员说谎的,或为违纪职工提供虚假证明、做伪证的,按包庇处理。

  2.当劳动纪律检查人员检查时,向被检查岗位的职工发出信号的,按通风报信处理。

  包庇、通风报信是严重违纪行为。

  第七条

  提供违纪场所(方便)的界定

  将自己的休息室、值班室及所管辖的地方(工具)有意提供给他人作为违纪场所(工具)的,按提供违纪场所(方便)处理。

  提供违纪场所(方便)是严重违纪行为。

  第八条

  有效病假证明的界定

  1.在湛江市区看病的职工,其病假证明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1有湛江市社保局指定的医院(门诊)出具的病假证明。

  1.2病假证明应盖有“诊断专用章”等有效印章。

  1.3每天病假证明的天数不超过5天;住院的以出院证明为准。

  1.4对连续病假时间超过7天而又不住院治疗的职工,属较轻病症的,应每周向单位报到一次;属较重病症的,应提供联系电话及住址,所在单位应每周派人探望一次。

  2.因公出差或因私事请假离开湛江市区到外地的职工,遇到急病时以当地镇级以上医院的符合病情的病假证明为凭,有效天数按上述天数执行。

  3.需要在湛江市区以外的医院就医的职工,应有湛江市社保局签发的转院证明及当地镇级以上医院的符合病情的病假证明。

  第九条

  无效病假证明的界定

  不符合第三章第八条规定的病假证明,以及单位无法按要求见到请病假的职工的,都按事假处理。

  第十条

  其他违纪行为的界定

  1.在厂区内吸烟,是严重违纪行为。

  2.在上班时间内饮酒以及上班前二小时饮酒均是严重违纪行为。

  3.危险化学品装卸人员、液化气装车人员、油品装车、装船人员擅离岗位,是严重违纪行为。

  4.无操作证单独顶岗,是严重违纪行为。

  5.工作中违反操作规程,是严重违纪行为。

  6.上班时间用电脑玩游戏、用电脑阅读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炒股票、看股票、打扑克(麻将、骨牌)、下棋、玩电子游戏、手机游戏、用手机听歌、使用MP3、MP4、吵架、无理取闹及辱骂、殴打他人,是严重违纪行为。

  7.上班时间,职工到厂外(包括厂门口、单身宿舍楼、吸烟,是严重违纪行为。

  8.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是严重违纪行为。

  9.考勤弄虚作假是严重违纪行为。

  10.上班时间在岗位上阅读与专业无关的书刊、报刊,以及私彩信息、小报、听收音机、录音机等是违纪行为。

  11.上白班人员中午在下班号未响前到食堂就餐,是违纪行为。

  12.将出入证转借他人使用,是违纪行为。

  13.上班时间在装置区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是违纪行为。

  14.请假、补休,不按规定办理手续、以及超权限审批是违纪行为。

  15.上班时间内,岗位人员不按规定挂上岗证,是违纪行为。

  16.进厂时不主动将烟、火交门卫保存,带烟、火进厂,是违纪行为。

  17.上白班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吃早餐是违纪行为。

  18.上班时间到厂外小卖部、饭馆买东西及食物是违纪行为。

  19.职工进出厂门岗时,不主动示证,不服从门卫的检查是违纪行为。

  20.每日不及时上报日考勤,每月不及时上报月考勤,是违纪行为。

  第四章请假制度

  第一条

  职工需要休假(含补休)或临时请假的,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按审批权限经有关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假或离开工作岗位。请假3天的(含3天)可由本单位领导审批。连续3天以上需主管领导批准。10天以上需公司主管人事领导批准。

  第二条

  因急事无法亲自办理请假(补休)手续时,应以电话或由他人及时向本单位领导请假,所在单位应及时在考勤表上作好记录,职工事后必须及时补办请假(补休)手续。

  第三条

  职工的请假(补休),只以请假单(补休单)为凭,没有请假单(补休单)的,作为违纪行为处理。

  第四条

  职工修补休假、轮修假,经有关领导批准后,考勤员应做好台账记录,在每日的日考勤中注明,并与当月随月考勤报人事部。

  第五条

  当班职工因急症或家中有急事需离开厂区,应先向班长请假,批准后按病、事假处理。

  第六条

  职工休完单位批准的假期、提前结束休假、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言延长假期,以及临时请假离开(迟来)厂区,在回到岗位时应及时(第一时间)到考勤员(班长)处或假期审批单位注销其实际休假的时间。

  第七条

  当考勤记录与请假单的记录不相符,而又没有销假记录时:

  1.若考勤所记录的休假时间少于批准的休假时间,按考勤弄虚作假处理。

  2.若实际的时间多于批准的休假时间,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

  非上班或已请假的职工,在厂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违纪处理,并按本办法的相应条款扣款:

  1.将《出入证》转借他人使用。

  2.饮酒或在厂区内吸烟的。

  3.无理取闹或辱骂、殴打他人的。

  4.用电脑阅读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炒股票、看股票、玩游戏、打扑克(麻将、骨牌)下棋、玩电子游戏、玩手机游戏、用手机听歌和使用MP3、MP4、听收音机。

  5.通风报信、提供违纪场所(方便)的。

  第五章违纪处罚办法

  第一条

  凡是本办法认定为严重违纪行为的,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禁令有明确条文规定的,按禁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凡是本办法认定为严重违纪行为,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超过1万元的,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条

  职工有本办法认定为严重违纪行为,12个月内累计达3次的,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条

  职工有本办法认定为违纪行为,12个月内累计达6次的,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条

  职工违反本办法的经济处罚,按公司绩效考核细则执行。

  第六章组织与管理

  第一条

  劳动纪律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落实管理责任。

  第二条

  各单位要加强职工劳动纪律教育,做到齐抓共管,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开展经常性的劳动纪律教育,每季度组织职工学习有关劳动纪律规定不少于1次。

  第三条

  人事部是公司劳动纪律的主管部门,具体抓公司劳动纪律管理的落实与考核,并设有劳动纪律检查人员,负责劳动纪律日常检查工作。

  第四条

  人事部每月对各单位进行1次劳动纪律检查和考核;劳动纪律检查人员每天(正常工作日)都要对各单位进行不定期检查;车间每周对各班组的检查不少于1次;班组长(部门领导)要了解每位成员的去向。

  第五条

  人事部要建立劳动纪律管理台帐,坚持在调度会不定期通报劳动纪律检查情况;车间要建立劳动纪律检查情况公布栏,每月都要公布劳动纪律检查情况。

  第六条

  属公司查到的各类违纪,一律按本办法执行。属部门(车间)要求公司劳动纪律检查人员协助查到的违纪,交由本单位按本办法处理;属部门(车间)查到的各类违纪,可参照本办法进行处理;同时要及时在本单位公告栏中公布违纪处理结果、并报人事部备案。

  第七章附则

  第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之前制定的《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人事部。

  第三条

  本办法由人事部负责组织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补充、完善。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4

  劳动纪律是企业组织有效劳动,保持正常生产经营,确保生产安全、顺利、持续、高效的基本保证,遵守劳动纪律是每个员工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为维持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员工须自觉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劳动合同,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协作,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条 项目责任者必须履行职责,负起带领员工遵章守纪,完成工作任务的责任。

  第三条 员工都有休息休假的权利,但属于连续生产的岗位必须服从领导安排。

  第四条 员工上班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禁串岗离哨,擅离职守。

  第五条 员工上班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打瞌睡、不准喝酒、不准干私活、不准赌博。工作日中,中午任何地点不准喝酒。

  第六条

  员工上班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全心工作,避免事故发生。凡因自身责任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的,应按有关规定给予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第七条 新招聘录用的员工及员工内部调动,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七天内到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给予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 员工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和管理责任者管理的好坏应与劳动分配相结合。

  第十一条

  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应受到相应的处理,处理分为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处罚:扣减工资;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察看。员工违反劳动纪律,直接管理责任者失职的也应受到相应处理。利用职权打击报复者,应加重处理。

  第十二条 对员工的处理,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第十四条 员工受行政处分的.,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本人,并且记入个人档案。

  第十五条 员工受警告以上处分的,还应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1、警告处分,扣减3个月绩效薪酬;

  2、记过处分,扣减6个月绩效薪酬;

  3、记大过处分,扣减12个月绩效薪酬;

  4、留用察看处分,留用察看期间,劳动报酬按重庆市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6、行政拘留、逮捕,在员工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用人单位暂时终止劳动合同的履行,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停发一切工资待遇,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判刑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考勤

  1、公司实行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的工时制度,年考勤工作日250天,月平均20.83工日。

  2、对于驻外项目部:各项目应安排专人负责登记考勤。考勤内容有:出勤、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产假、丧假、公假、年休假、探亲假、旷工等。每年的考勤资料应存入单位劳资档案备查。

  3、员工出勤率作为劳动报酬、劳动评价、年终奖的依据之一。

  4、公司员工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员工上班以到达工作地点的时间为准,不得迟到及早退,一个月内迟到早退时间累计达两小时以上四小时以内的,按旷工半天论处,四小时以上八小时以内的,按旷工1天论处。

  5、员工考勤出勤率计算

  出勤率= x100%

  第十七条 事假

  1、员工因故需请事假应事先书面提出申请,半天以内由项目组长批准;1天及1天以上3天内由所长批准。员工的请假单及单位的准假单交考勤员登记并附在本人考勤登记卡上。

  2、事假的最小计算单位为半天;半天以上不满1天的,按一天计算。

  3、请事假期间扣发员工的基本薪酬和福利。

  4、员工请事假期满应如期上班,不上班者按旷工论处。

  第十八条 病假

  1、员工去门诊看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方可离开工作岗位,一般疾病准假半天。

  2、员工若遇急病、重病或疑难杂症来不及请假者,可在第二天补办请假手续。

  3、员工看病请病假,应有医生签发的病假条并加盖医院的公章。门诊看病需要休病假1-3天的,以门诊医生开的病假条为准;员工住院出院后需要休病假15-30天的,需会诊并经科主任批准加盖疾病证明专用章。员工住院期间的病假条以科室开的病假条为准。病假条应及时交给组长或考勤员,超过月考勤截止日期三天递交无效,并按旷工论处。

  4、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医院证明,需要停止工作治疗时,可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给予医疗期,最长不超过1个月的。

  (2)医疗期间内,累计病休时间已满时,单位应书面通知员工。因特殊疾病仍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经公司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医疗期满,没有特殊情况,不到原单位报到、原单位已安排适当工作岗位而不服从者或不能从事工作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非因工致残,或经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愈的疾病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止或医疗期满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4)员工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问题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

  (6)员工出差、探亲因病医疗,必须有乡镇以上卫生院开的病假条才有效。

  第十九条 工伤假

  1、员工因工伤治疗期间,基本薪酬全额发放。

  第二十条 婚假

  员工结婚可享受10天婚假。

  第二十一条 产假

  员工产假按《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执行。

  1、女员工产后休满产假,婴儿未满一周岁者,哺乳时间按《女工劳动保护规定》办理;

  2、产假期满,如因病需要继续治疗,按病假处理。

  第二十二条 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给予3天丧假。丧假只限丧时使用,不能提前或事后使用。

  2、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需员工本人去料理丧事的,根据路途远近,经单位领导批准给予路途假。路途假最多不超过5天。

  3、在批准的丧假和路途假期间,员工的基本薪酬照发,途中的交通费、住宿费等由员工自理。

  第二十三条 公假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公假处理:

  1、公事出差;

  2、外出开会、学习、培训、参观、考察、疗养等;

  3、派出支援参加抗洪救灾等。

  第二十四条 法定节假日

  员工每年享有共十一个工作日法定休假:

  元旦一天

  春节三天

  清明节一天

  劳动节一天

  端午节一天

  中秋节一天

  国庆节三天

  第二十五条 因生产工作需要,公司可要求员工于法定节假日工作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劳动合同的规定支付报酬。

  第二十六条 年休假

  1、员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2、员工年休假按照《公司员工年休假制度》执行。

  第二十八条 旷工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旷工:

  (1)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不上班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两个小时及以上者;

  (2)当月迟到、早退累计时间超过两小时以上者;

  (3)假期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被批准而不上班者;

  (4)没有医院证明,又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托病不上班者;

  (5)不服从工作分配,不上班者;

  (6)以办公事为借口,离开岗位而实际办私事者;

  (7)涂改病假条、拿假病假条欺骗组织者。

  2、旷工两小时以上四小时以下(含四小时)算半天,四小时以上八小时以下算一天。

  第二十九条 对员工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理,按《公司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处理办法》办理。

  第三十条 员工因违纪受到经济处罚、行政处分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十二条 本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行。(暂试行)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5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公司的劳动纪律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及公司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劳动纪律是职工从事集体生产劳动共同遵守的规则和秩序。它要求每个职工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方法完成自己应承担的工作任务。

  第二条职工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勤奋工作,全面完成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

  第三条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维护和巩固纪律,主要依靠经常性的理想、道德和纪律教育,依靠经常性的严格管理,依靠各级干部骨干的'模范作用和群众监督,使广大职工养成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

  第五条强化劳动纪律管理,是公司安全、有序进行生产的基础。各级各部门要做好对职工遵守劳动纪律的宣传教育和日常检查,把严格贯彻执行劳动纪律纳入岗位职责中。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

  第二章职责范围

  第七条劳动纪律管理实行公司、部门、车间(工段)、班组四级管理体系,逐级负责。公司办公室是劳动纪律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单位的劳动纪律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考核和通报。人事部、安全环保监督部协助办公室做好公司劳动纪律的监管工作。

  第八条各单位对本部门的科室(车间、工段)劳动纪律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第九条车间(工段)对班组、岗位的劳动纪律管理和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制定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第十条班组长要做到每天班前讲纪律、班中查纪律、班后总结纪律,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每月不少于4次,并做好记录。

  第三章劳动纪律的内容

  第十一条职工在工作时间应当做到:

  一、不妨碍正常的组织、指挥;

  二、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三、不睡岗、不串岗、不脱岗;

  四、不酒后上岗;

  五、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六、不违章指挥,不违章蛮干;

  七、不打架斗殴,不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

  八、不聚众赌博;

  九、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十、不起哄滋事;

  十一、不准在员工中散布自由主义及影响安定团结的言论;

  十二、不准组织工人停工和存在某种抗议的情况出现。

  第十二条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三)玩忽职守,违反安全规定,或者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章施工等造成事故的,或使职工生命和身体健康受到伤害和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

  (四)工作不负责任,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资财,损公肥私,使公司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六)有贪污受贿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七)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职工有上述行为,情节特别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第十三条处分的目的:严明纪律,规范管理。

  第十四条处分的原则:依据事实,惩责相当。

  第十五条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降(职)级,辞退,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依据惩责相当的原则给予一次性罚款。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6

  目的:为了加强本车间的劳动纪律管理工作,以明确各小组、各岗位的职责范围,做到有章可循,使车间的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特制定如下各项管理制度。希望车间全体同仁本着对公司高度负责的精神努力工作,积极配合,为公司发展,个人利益尽职尽责。

  1、早上上班必须提前十分钟到车间全体集合。由组长列队、清点人员,然后开早会(周六、周日除外),宣导劳动纪律和生产事项。

  2、上班时间有厂服者必须穿厂服上班,配带好厂牌;上班时间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短裤等;严禁在车间禁烟区吸烟。

  3、上下班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准迟到、早退、旷工等。上班期间严禁吃零食;不准消极怠工、睡觉、打闹、妨碍生产、无故离岗、串岗等违章事宜。一经发现按厂规厂纪处罚,根据事态的严重性,相关责任人负连带责任。

  4、各小组师傅负责本小组一切生产按排、产品品质与劳动纪律,做好区域的环境卫生,生产现场要规范的排放整齐,半成品及成品按指定位置摆放,并加以标识;认真督导员工填写流程卡,并却保流程卡的正常流通。

  5、下班前依据自己所加工的.工件大小、交货的难易度,提前相应时间停机,对自己工作范围内的区域清理干净,废料和有用料放到指定位置,严禁混放,并且关闭好相关电源、门窗,有秩序的排队下班。

  6、爱护公司财物、生产工具和生产设备,因生产而领用的工具自行保管,用后归还,如有人为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严禁乱涂、乱贴等不良现象。

  7、所有人员对车间物料控制负责,确保材料充分利用,减少浪费;严禁工作台下随处可见物料,每位人员对交期负责,对师傅交待的任务按期定量完成,制程中所用到的栈板必须摆放整齐。

  8、所有人员必须对产品的品质负责。生产前签核相应样板,生产中按样板随时自检,确保工序半成品、成品品质合格率在99%以上。

  9、员工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保持安全通道畅通,严禁堵塞。所有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消防栓等。

  10、所有员工必须对自己负责,心中时刻拥有我要安全之理念。尽全心做好防范措施,绝不可抱有侥幸心理,加强自卫意识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安全生产警钟刻不容缓、长鸣不息。

  备注:以上所有条约,如有违者,视情节之严重性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处罚,对表现优秀者予以奖励。希望每个人都能以主人翁精神挑战工作,只有公司盈利,我们才能赚到想要的待遇。我们共同努力吧,明天的美好属于我们大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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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加强全体员工的纪律意识,进一步适应集团公司全国性精细化管理的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建筑设计院全体员工。

  第三条 基本定义

  1、迟到:上班时间已到仍未到岗

  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

  3、脱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

  4、旷工:无任何手续无故不上班。有下列情况者,均按旷工论处:迟到、早退或脱岗连续超过6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或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者;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者;或违纪、违规行为造成的缺勤;或未办完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的。

  5、考勤统计时间: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第四条 考勤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考勤规定

  第五条 标准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六和星期日休息。每天标准工作时间为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中午十二点,下午二点至五点三十分。

  第六条 因公需要轮班工作的岗位,其部门负责人于每月28日前报备本部门下月排班表。

  第七条 写字楼上班的员工,须每天上午上班考勤一次。因工作需要,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员工打卡次数进行补充规定并及时报备。

  第八条 全体员工须在各自办公所在地点考勤机上进行打卡方视为有效考勤。

  第九条 员工确因工作需要直接外出不能按时打卡,须提前一天填写外出登记表,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批后及时报备。

  第十条 员工因手指受伤、脱皮等原因不能打卡的,在写字楼上班员工须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考勤专员处签到,其他各考勤点员工须在各工作点考勤员处签到。

  第十一条 违反考勤制度者,按以下标准予以处罚:

  1、迟到、早退的处罚标准:月累计迟到、早退次数不超过五次(含五次)者,每次扣罚100元;超过六次(含六次)者,扣罚本人全部当月全部奖金。

  2、旷工半日扣罚三个工作日的薪资额,最高扣罚总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人月薪资总额。连续旷工十五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三十个工作日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3、员工因各种原因(包括忘打卡、排队打不上卡等)不能按时打卡,须做出书面情况说明,经两名以上证明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及时备案,同时予以当事人100元/次的处罚,否则将视同旷工。

  4、由公司发文组织的活动、会议、培训学习及各类值班等须统一考勤管理,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等人员将按文件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二条 如班车晚点,需在专线车司机处做好登记,统一由客运公司出具证明。但所有人员必须按规定打卡,因班车晚点造成员工迟到的,不列入迟到处罚范围。

  第十三条 确因工作需要长期在各工作点进行考勤的特殊岗位员工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提前一个月到人力资源中心备案后方可多点考勤。

  第三章 请假、出差规定

  第十四条 请假及出差批准权限如下:

  1、请假或出差10个工作日以内(含10个工作日),一般员工须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副职、助理须经集团主管领导审批;部门正职及以上须经集团总裁审批;

  2、请假或出差超过10个工作日,一般员工须经集团主管领导审批;部门中层干部及总裁助理须经集团总裁审批;副总裁及以上须经董事局主席审批。

  第十五条 请假规定

  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丧假、工伤假、旅游假等。

  1、事假:办理事假须明确提出事假理由。

  2、病假:办理病假须提供相应的医疗或住院证明材料。

  3、婚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已履行正式登记手续者,给予带薪婚假三天,请假时原则上需交验三个月内《结婚证》。

  4、产假、计划生育假等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执行。

  5、丧假:员工亲属过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给予一至三天的带薪丧期。

  6、工伤假:因公负伤,持医院诊断证明及工伤鉴定,可办理工伤假。

  7、旅游假:公司正式员工原则上每年享受集体旅游假期一次,每次旅游时间为四天(含周六、日)。

  8、年休假:公司员工原则上每年春节期间享受十五天带薪年假(含法定节假日),员工的探亲假及年休假统一安排在春节假期中,不另行给假。

  第十六条 请假手续的办理

  1、请假须至少提前一日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后及时报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者,视不同情况,按早退、旷工等相关处罚规定处理。

  2、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履行请假手续者,须于当日按审批权限电话向上级负责人说明原因,经同意后方可请假,并于事后一天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同旷工。

  3、如有特殊情况需续假者,须提前一天按审批权限电话向上级负责人说明原因,经批准后可顺延,否则超假部分按旷工处理。假期结束后须补办请假手续,未补办天数按旷工处理。

  第十七条 出差手续的`办理

  员工出差须提前一天填写出差单,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后及时备案。

  第四章 假期、加班、调休规定

  第十八条 员工享受国家法定节日如下:

  1、元旦一天

  2、春节三天

  3、国际劳动节一天

  4、国庆节三天

  5、清明节一天

  6、端午节一天

  7、中秋节一天

  员工具体享受国家法定节日和具体放假日期以政府相关规定及公司发文为准。

  第十九条 加班规定

  1、公司因组织大型活动需安排员工在法定节日加班的,以集团公司下发文件为准,并按政府规定计发加班工资。

  2、财务部门等特殊岗位因工作需要在法定节日加班的,须将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的值班表提前二天报备。

  3、在法定节日加班后申请调休的,原则上准予当月完成,调休申请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及时报备。

  第五章 员工培训考勤管理

  第二十条 因公学习培训

  因工作需要由公司组织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学习、培训时间一天以内的报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审批,两天(含两天)以上的须再报集团公司总裁审批。

  第二十一条 新员工入职培训

  1、培训期间不允许请假,不参加者按旷工处理。

  2、培训期间全勤、考试合格且上岗满一个月的新入职员工,培训期间视为正常出勤。

  第六章 人事变动的考勤管理

  第二十二条 人事变动的考勤管理

  1、集团系统之间的人事变动,每月十五日前(含十五日)到岗者,由新岗位所在单位统计当月考勤;每月十五日后到岗者,由原岗位所在单位统计当月考勤。

  2、未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而擅自调整工作岗位者,人力资源中心不予以统计考勤。

  3、因工作需要办理调岗手续的员工,需在规定到岗时间内办理完毕相关手续,特殊情况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可最长延期至五个工作日,否则按旷工处理。

  4、因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而待岗培训者,待岗培训期间只计发基本工资。

  第七章 职责分工

  第二十三条 各部门负责人和部门考勤员职责如下:

  1、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考勤管理第一责任人,直接负责对本部门员工劳动纪律的管理,确定部门考勤员并及时报备。

  2、部门考勤员具体负责督促及指导本部门员工办理外出登记、请假及出差等手续。

  3、对无故不上班的员工,考勤员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超过三日的须书面上报人力资源中心。应报未报,给予该部门负责人降一级工资的处分。

  4、考勤员于每周五及每月最后一天中午12:00前向人力资源中心报备将本部门本周的出勤异常情况、经审核批准的外出登记表、请假单、出差单及签到表等考勤资料。

  第二十四条 各外地公司行政人事部须将隶属集团直线管理人员的当月考勤统计表经当地公司领导审批后,于每月最后一日中午12:00前报送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应报未报,给予相关外地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人降一级工资的处分。

  第二十五条 人力资源中心考勤专员职责

  1、考勤专员负责于每月2日上午9:00前将经审批后的上月考勤统计表交财务总部。

  2、考勤专员负责分类存放、妥善保管各种原始考勤资料,原始考勤资料保存期限为两年。

  第二十六条 人力资源中心是员工劳动纪律的职能管理部门,将不定期对集团公司各中心、部、室的劳动纪律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员工在岗情况及上班秩序,如上班时间脱岗、串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一经查实,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扣罚奖金、降级、降职处理。相关部门负责人及考勤员负连带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文件各条款中所提备案一词指到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考勤专员处报备。

  第二十八条 在OA办公系统未正式上线前,所有考勤资料的报送以纸质为主,同时可以按集团公司要求在OA办公系统上按规定办理流程。OA办公系统考勤管理的正式使用以公司发文为准。

  第二十九条 如员工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考勤资料或考勤资料不全、错误的,则记录不全部分的工资暂不发放,并视为自动放弃当月月度奖金的评定。

  第三十条 员工每次请假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时间,如有重大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如员工请假时间或续假累计时间超过一个月,须预先缴纳本人请假期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应缴费总额,并经人力资源中心和财务中心确认后,按审批权限报相应公司领导审批;在员工假期结束后,上述预先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的公司缴纳部分,员工可到财务中心办理手续,由财务中心凭员工本人的社保和公积金的预缴收据在员工薪资中核退。

  第三十一条 指纹考勤机由人力资源中心根据公司的人员编制及需求进行统一规划。

  第三十二条 材料设备公司、各地区地产公司及各下属公司的考勤管理须遵照本文件精神自行制定。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于发文之日起执行,原管理制度如与本制度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8

  1、公司员工要自觉遵守公司的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凡无故迟到早退者每分钟罚款2元,超过30分钟取消当日考勤并加罚50元。

  2、公司员工有事、有病不能上班的,必须以请假条的形式亲自向部门领导或主管领导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开。未经批准或未请假不来者,按旷工对待。旷工一天罚款100元,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予以除名。

  3、公司员工在工作期间若有事需要离开,必须向主管领导请假,不得擅自离开,否则取消本日工资,并加罚30元。

  4、无部门主管人员批准,员工不得私自换岗、顶岗、调班,发现一次取消双方当天(班)考勤,并对每人罚款30元;若发生人身、设备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者负全部责任。

  5、在工作中,员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串岗、脱岗、睡岗,不准玩耍疯闹,不准高声喧哗,不准聚众闲谈,不准把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东西带进工作场所,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凡违者每次罚款50元。

  6、员工上班期间严禁在工作场地会客,如确有急事,必须向本部门领导请假后,在筏作区域进行,否则每次罚款30元。

  7、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一律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违者一次罚款30元,并责令其立即更正。进入果汁车间工作的员工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帽、雨靴,从鞋靴消毒池内走过。违者每次罚款30元。

  8、公司员工不得带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公司或生产岗位,违者对当事人及门卫人员每次罚款30元。

  9、严禁在公司区域内吸烟、吐痰、乱扔杂物,违者罚款20元,员工不准吃公司的苹果和饮用产品。凡发现有偷吃原料果的一次罚款50元,发现有偷拿成品的一次罚款100元,数量较的予以辞退。

  10、员工擅自动用不属于自己分管使用的设备、车辆,一次罚款20元。若发生人身、设备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者负全部责任。

  11、工作中严禁打架斗殴,凡违犯者,责任各方一律取消当天(班)考勤,并按情节轻重处50-500元罚款,如有受伤者,由肇事人负担其一切费用,并报请机关备案,可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除名。

  12、各部门(各工序)划分的卫生区域必须每天打扫,并保持清洁,检查时发现不合格的',每次罚款30元(责任落实的直接罚责任人,未落实的罚部门领导)并令其立即改正,不改者加倍处罚。

  1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透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员工不得进入车间。违者罚款30元。

  14、工作期间员工必须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完成好本职工作。否则的处以50-100元罚款,态度特别恶劣的予以辞退。

  15、员工必须经常洗澡、洗头、理发、剪指甲保持个人卫生。进入车间的员工须穿戴整齐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和水靴,头发不得外漏,不得戴有首饰等可能掉进产品、设备、包装容器中的物品,严禁染指甲和化妆。凡违者每次罚款30元。

  16、员工在进入车间之前,必须在盛有200ppm的次氯酸钠消毒液(或4%高锰酸钾消毒液)的洗靴池中对其靴子进行消毒。凡违者每次罚款30元。

  17、车间员工离开车间工作区必须换下工作服、工作鞋、摘下工作帽,严禁穿戴工作服、帽、鞋上厕所。违者罚款30元。

  18、员工在生产车间严禁吃饭、吃零食、嚼口香糖、喝饮料等。凡违者每次罚款30元。

  19、各工序操作人员对本工序记录必须按要求填写清楚、记录真实,不许在记录表上乱写乱画,若达不到标准的每张罚款10元。

  20、各生产车间交接班时,必须一对一交班,若发现提前离岗、脱岗的一次罚款50元,若因交接不详而出现严重后果的,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元以上罚款。

  21、各生产车间在交接班时,设备出现故障没有排除,员工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并要积极配合维修人员,否则罚款100元。

  22、生产过程中,车间各工序员工要不定期的对运行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因此出现设备故障的罚款50元,操作人员通知维修人员而维修工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出现问题的,罚款维修工100元。

  23、对各工序的运行设备操作工、保全工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如因缺少润滑油或齿轮油而出现故障的视情节轻重处以50元以上罚款。严重者按设备事故处理制度处罚。

  24、工作中员工玩忽职守、擅离职守等造成重损失,除包赔损失外,并根据情节的轻重处以100-500元的罚款,情况严重的,予以除名。

  25、严禁公司人员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不正当行为,若发现除退回赃款外,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0-1000元罚款,连续三次被查获,予以除名。

  26、对盗窃公司财物的员工,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1000元罚款,严重者予以除名。

  27、员工要爱护公司财物,凡无故损坏公司财物的,要照价赔偿。并根据情节处以50-100元罚款。对故意损坏公司设备、设施的,除包赔全部损失外,并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28、公司职工凡被国家机关收审的,公司立即予以辞退。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9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规范干部职工的日常行为,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职工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现就加强劳动纪律、严格考勤制度的有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考勤管理

  各科室负责人必须根据医院的规章制度,认真抓好本科室的考勤工作,做到公开考勤,严格管理。必须根据医院各项规定,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做好考勤记录和管理,不得弄虚作假,谎报、瞒报、漏报、迟报,一经查实,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承担相应处罚。

  各科室考勤负责人必须在每月3日前将上月考勤表及下月科室人员排班表,送至办公室。并在每月五日前将上月的考勤表及有关缺勤、迟到、早退等情况报送医院办公室汇总存查,并作为工资、津贴、绩效等发放的依据。若逾期不报,将影响到所在科室工资、津贴及绩效的发放。

  二、劳动纪律

  凡本院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人员必须正点上下班,着装整齐,挂牌上岗,不得迟到(正常工作时间无故未到岗者视为迟到)、不早退(正常工作时间无故离岗者视为早退)、不旷工(工作人员迟到、早退超过60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不脱岗、串岗,对待病人应认真负责、态度和蔼、耐心周到、

  热情服务、尊重病人,做到爱岗敬业、优质服务。工作期间,严禁擅离岗位,擅离职守;严禁利用网络干与工作无关的`事项和玩网络游戏;严禁占用科室电话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严禁上班时间干私活;严禁班前或上班时间饮酒;严禁出现“生、冷、硬、顶、推”等现象;严禁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医院各种会议;严禁不按规定程序请(休)假。对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员,各科室负责人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经医院研究决定后,严格按医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若因违反劳动纪律而影响工作或引发纠纷、差错、事故的,除医院处罚和承担所有责任外,并酌情给予停职检查、调离岗位、降聘、待聘或解聘等处理。

  三、督查

  医院实行院、科两级劳动纪律责任制,科室主任要负责本科室的劳动纪律管理,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对于违反劳动纪律者,医院将从思想教育与行政处罚相结合,本着重在教育的原则并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劳动纪律情节较轻者,由医院给予经济处罚,情节较严重者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为有效落实该项工作,医院成立由院领导担任组长的劳动纪律督查小组,实行行政值班考勤制度,负责全院劳动纪律的检查工作,每日由行政值班人员进行全院考勤,检查分为上下班准时性、上班期间在岗在位情况及非正常上班时间值班人员情况核查等形式,其中在岗在位抽查还查看工作人员衣帽端正、胸牌佩戴及是否从事非岗位工作等情况。并做好督查情况记录,其结果作为考核、奖惩的主要依据之一。

  四、处罚

  1、全院职工要自觉遵守医院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凡无故迟到、早退、离岗者每次扣罚50元,6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2、凡因事、因病不能上下班者,必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报院办备案后方可离开。未经批准或未请假不上班者,视旷工处理。每月旷工半天,扣罚300块;旷工一天扣600块;每月旷工累计达3天及3天以上的,停发当月全部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一年内出现3次无故旷工者,给予待聘处理。

  3、未经科室负责人批准,私自离岗或脱岗一次扣50元,私自调班、顶班者,一次给予双方各罚20元。

  4、工作期间必须统一着装、挂牌上岗,不得离岗、脱岗、不准大声喧哗,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凡有违反者每次罚款20元。

  5、工作期间因事外出者,必须向科主任请假,并应告知去向及联系方式,擅自离开者每次罚款50元。

  6、凡在医院内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视情节轻重处以100--500元罚款,造成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由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

  7、因故缺席医院各种会议者,需向院办提出书面请假,并由院领导签字同意。无故不参加医院各种会议和各类学习者一次罚款100元。

  8、凡院务、党员违反规定予以加倍处罚。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劳动纪律是指员工在共同劳动中必须遵守的规则和秩序,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质量、程序和方法去完成自己应当承担的工作任务。劳动纪律是提高劳动效率的重要保证,也是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

  第二条根据我国宪法对公民必须遵守劳动纪律的要求和《劳动法》、《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和劳务派遣工。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劳动纪律管理按公司设置的行政机构进行划分,层层负责。公司劳动纪律管理由公司人事副总经理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各二级单位劳动纪律管理由分管人事经理和人事干事负责;工段(班组)、项目经理部的劳动纪律管理由工长(班组长)、项目经理负责。

  第三章劳动纪律的内容

  第五条工作时间。

  一、按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工作时间规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部分岗位执行标准工时制。凡是当班员工应提前到达生产(工作)岗位,并做好班前准备工作。

  二、按计划生育规定怀孕的女工,怀孕七个月以上的,经医院证明,每天工作七小时,直至分娩;婴儿未满一周岁时,每天可喂奶两次,每次半小时。

  第六条工作时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并做到不迟到早退,不旷工,不串岗脱岗,不干私活,不酒后上班,不无理取闹,不带小孩上班,不聊天、打牌、下棋和看电视等。

  第七条员工应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听从指挥,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

  第八条员工应遵守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忠于职守,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爱护设备和工具,做到增产节约。

  第九条考勤制度。

  一、考勤表应上墙公开,实行当班点名考勤。

  二、正确使用考勤符号,各种假条应与考勤一致,按月记录后妥善保存。

  三、考勤表应有考勤员和工段(班组)长、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并作为发放工资的重要依据。

  四、考勤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实事求是,坚持原则。

  第十条请假制度。

  一、事假:

  (一)员工请事假不得超过七天,请假时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如无特殊事由不准请假。告假(指事后请假)视同旷工。请事假时应逐级批准,一天以内(含一天)由工段(班组)长或项目经理批准,二天以上(含二天)七天以内(含七天)由二级单位或部门领导批准;

  (二)实习生和学徒工请事假从严掌握,遇特殊情况需要请事假时,须经二级单位或部门领导批准。

  二、病假:

  (一)员工因病请假须持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开出的病假单,经二级单位或部门领导同意后才能休假。当遇公休或探亲期间因病住院时,要及时向所在单位领导报告,回来后凭出院证明可以计算病假,否则按事假处理;

  (二)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长休病假的,严格按劳部发〔1994〕479号文件规定的医疗期执行。

  三、工伤假:

  (一)因工负伤休假,由公司安全部门或所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确认,并根据县级或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休假意见,经单位或部门领导批准后才能休假;

  (二)因工外出受伤,需要就地治疗的员工,履行报告程序后,凭诊断证明才能算伤假;

  (三)休息伤假时间,严格执行《鄂州市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即鄂州市劳社〔2005〕7号。

  四、探亲假:

  符合国家规定探亲的对象及假期,经本人申请二级单位或部门领导批准后才能休假。

  五、婚丧假:

  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死亡,经本人申请二级单位或部门领导批准后,可请三天假,另加路途假,晚婚者增加婚假15天。

  六、产假、计划生育假:

  符合国家规定休产假、计划生育假的对象及假期,凭医院诊断证明,经二级单位或部门领导批准后才能休假。

  七、哺乳假:

  女工产假期满,需要请哺乳假的,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或部门主管领导同意后,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假期。

  八、带薪年休假:

  带薪年休假由所在单位统一安排,一般情况下安排在生产(工作)淡季,如因特殊情况需在忙季休假的,须经本人申请,单位或部门主管领导同意后才能休假。

  第十一条用工制度。

  一、新招(聘)员工必须坚持先批准后使用,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

  二、新招(聘)员工必须经过入厂前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三、新招(聘)员工应具备相应的职业技能资格,特种作业岗位应具备特种作业资格。

  四、内部借用人员或者返聘内退人员必须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

  五、使用劳务工必须从公司发布的合格劳务供方中输入。

  第十二条交接班制度。

  一、工作岗位调整时,要严格按所从事的工作内容进行完整交接,避免给公司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并形成交接记录。

  二、轮换班时要进行前后工序交接,并形成交接记录。

  三、操作设备交接应讲清设备运转的基本情况,并形成交接记录。

  第十三条保密制度。

  生产经营工作中的业务(技术)、营销措施、企业管理制度等商业机密不得向任何个人或单位泄露,避免给公司造成不良政治影响或经济损失。

  第四章管理措施

  第十四条实行劳动纪律检查制度。

  一、劳动纪律实行公司、二级单位和工段(班组)项目三级检查制度。全公司的劳动纪律,由公司主管人事副总经理牵头,组织人力资源、工会和安全等有关部门,对全公司范围内的所有二级单位及相关工段(班组)项目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特殊情况可以随时抽查;二级单位劳动纪律,由各二级单位主管人事领导牵头,组织人事干事、工会主席和安全员等职能人员,对所辖范围内的工段(班组)、项目每个月检查一次,特殊情况随时抽查;工段(班组)项目的劳动纪律,由工段(班组)项目负责人每天检查。

  二、不同层次的劳动纪律检查都要做好检查记录,同时对违纪行为做好登记,为劳动纪律考核提供原始数据。

  第十五条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等级划分。

  一、一般违纪:

  (一)上班迟到、早退的;

  (二)上班时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电视或收听广播的;

  (三)上班时打瞌睡或睡觉的;

  (四)上班时上网聊天或玩电脑游戏的;

  (五)上班时外出办事不向领导报告去向的;

  (六)带小孩上班的;

  (七)上班时串岗、脱岗的;

  (八)不按规定做好交接班记录和工序交接记录的;

  (九)其他一般违纪行为。

  二、严重违纪:

  (一)操作人员酒后上班的;

  (二)上班时喝酒、打牌、下棋的;

  (三)上班时干私活的;

  (四)年度连续旷工七天以内的(含七天);

  (五)不服从工作安排,与负责人争吵谩骂或无理取闹的';

  (六)其他严重违纪行为。

  三、特别严重违纪:

  (一)请假在外从事其它工作的;

  (二)上班时打架斗殴负主要责任的;

  (三)年度连续旷工十五天以上的(含十五天);

  (四)泄露公司商业机密,给公司带来严重损失的;

  (五)其他特别严重违纪行为。

  第十六条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处理办法。

  一、员工一般违纪的,扣款50~100元;屡教不改的,可以同时给予通报批评,或者报公司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二、员工严重违纪的,扣款100~300元;情节严重的,可以同时报公司给予行政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三、员工特别严重违纪的,扣款300~500元,可以同时报公司给予行政记大过或者撤职处分直至辞退。

  四、对员工个人违纪的扣款,属公司有关部门检查考核的,由公司财务收缴,属二级单位检查考核的,由各二级单位财务收缴,分别列入公司和二级单位奖励基金。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11

  1.0目的

  为规范对员工劳动纪律的管理,提高全员劳动纪律意识,确保良好的工作程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2.0适用范围

  物业公司全体员工。

  3.0管理部门及职责

  3.1办公室(人事培训部)为员工劳动纪律管理的职能部门,编制管理规定,并实施考核。

  3.2各部门负责人须协助对员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纪行为及时反馈给人事培训部。

  4.0管理内容及规定

  4.1出勤管理规定

  4.1.1工作时间:按照公司各岗位工作时间准时出勤。

  4.1.2出勤纪律

  (1)工作时间内必须佩戴工卡。未按规定佩戴工卡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若工卡残旧、破损、污染,凭旧工卡到人事培训部补办换领,工卡遗失补办每次扣款30元。

  (2)员工必须按规定的工作时间亲自打卡。除因工作需要连班的岗位,其他员工必须每天打卡三次,即上午上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但下午上班最多提前45分钟打卡。未按规定次数打卡,按未出勤处理。

  (3)员工因公外出或考勤机出现故障无法打卡时,须及时将考勤卡交权限责任人签字说明。一般员工交部门负责人签卡,经理助理级以上交分管领导签卡,未打卡也未及时补签者,按未出勤处理。

  (4)严禁代(请)他人打卡,违反者第一次给予双方扣发当月工资50元,第二次下浮工资一级的处分,第三次辞退处理。

  (5)考勤卡如有遗失及时到人事培训部补办,补办必须出具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失卡期间在岗的证明。

  (6)严禁在考勤卡上乱涂乱划,对打卡不规范,描写或涂改考勤卡者,一律按未出勤处理。

  (7)员工必须按规定顺序插放考勤卡,保持考勤卡插放整齐。未按规定插放者或自带考勤卡者每次扣款30元。

  (8)规定上班时间或公司组织培训及安排节假日值班无故不到岗或到岗后擅离者,视为早退或旷工。

  (9)迟到、早退的有关规定: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无故迟到、早退15分钟以内者,每次罚款20元。无故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者,每次罚款30元。无故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罚款50元。无故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10)旷工不到半天按半天处理,超过半天不到一天按旷工一天处理,旷工半天扣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旷工两天依此扣六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或月累计旷工五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11)员工请假期间考勤参照4.2条款有关规定处理。

  4.1.3相关规定

  (1)人事培训部定期对员工出勤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记录于员工考勤卡上,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生效。

  (2)员工考勤卡由人事培训部每月26日统一发放,并根据考勤卡、请假单、人员变动等情况审核统计当月员工出勤情况,呈各级领导审核批准后于次月三日前报财务一分部核发工资。

  (3)公司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保安员满勤天数界定为当月实际天数减去当月星期六、星期天的天数,保洁员、绿化员、后勤人员满勤天数。

  (4)公司所有需轮班的.部门,如工程维修部、经营部、客户服务中心值班室、保安部均需将次月排班表交分管领导审核后,于当月二十五日前报人事培训部备案,作为考勤检查的依据。排班情况若有变动,部门负责人须及时以书面形式知会人事培训部。

  (5)部门负责人须协助人事培训部对员工出勤情况进行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将异常情况反馈人事培训部。

  4.2请休假管理规定

  4.2.1请假程序

  (1)员工先到人事培训部领取《请假单》,按要求填写并履行逐级审批手续后,由本人将《请假单》及考勤卡交人事培训部核实,待工作交代清楚后,方可离开公司。审批手续未结束离开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2)人事培训部及时登记员工年度请假记录于员工考勤卡。

  (3)员工假期结束后首先到人事培训部销假,并取回考勤卡,然后到所在部门报到。凡未按规定到人事培训部办理销假手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4)假期间因事不能按时上班,须请示部门负责人,得到同意后方可续假,并由部门负责人及时知会人事培训部。续假结束后须于24小时内到人事培训部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或未经相关领导批准而超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4.2.2请假审批权限

  (1)公司保安员、保洁员、绿化员及后勤人员请假,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分管领导审批后生效。

  (2)除上述人员的一般员工请假,三天以内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生效,三天以上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3)主管(包括工程师)以上干部请假,一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后生效,一天以上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4)部门经理助理以上干部请假,不论请假时间长短都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5)任何人员请带薪假,不论请假时间长短都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4.2.3事假

  (1)请三天以内的事假,至少提前半天申请,请三天以上的事假,至少提前两天申请,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有效。

  (2)一次性请事假不得超过二十天。试用期内的员工原则上不得请三天以上的假期,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除外。

  (3)事假期间按比例扣发当月工资,计算方法为:本月全勤应发工资/应出勤天数X请假天数。

  (4)当月事假超过五天或累计超过七天,扣发季度奖或年终奖的当月份额。

  4.2.4病假

  (1)员工因病请假,应出具镇级以上医院证明(一天内免附证明),并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有效。

  (2)员工请病假不得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如重病住院)除外。

  (3)遇本人重病或住院时,可先由他人代请假,事后向人事培训部提供有效病假证明。请假证明及手续不齐全者,按事假处理,弄虚作假者,按旷工处理。

  (4)病假期间按比例扣发当月工资,计算方法与事假相同。

  4.2.5婚假

  (1)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且符合国家《婚姻法》结婚条件,可享受有薪婚假三天,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有效。

  (2)凡婚假提前三天申请,婚假结束后,必须向人事培训部提供有效结婚证明,否则视为事假处理,弄虚作假者,按旷工处理。

  (3)请三天以上的婚假,其余天数视为事假,但共计不超过二十天。

  4.2.6丧假

  (1)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给予带薪丧假三天。

  (2)员工请三天以上的丧假,其余天数视为事假,但共计不超过十天。

  4.2.7探亲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予探亲假十天。

  (2)按规定享受的探亲假计发全额工资。

  (3)员工休探亲假,遇节假日及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不再顺延假期。探亲假不得与其他假期连休。

  4.2.8法定假

  (1)员工依法可享受的国家有薪法定假为:元旦一天(1月1日),五一劳动节三天(5月1日、2日、3日),国庆节三天(10月1日、2日、3日),春节三天(农历初一、初二、初三)。

  (2)员工在法定假日期间加班的,按岗位基本工资的三倍计发加班工资,或给予同等天数的补休,补休后公司不再计发加班工资;补休原则上安排在当月休完。集团公司另有规定,参照集团公司相关规规定执行。

  4.2.9产假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2.10工伤假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2.11公假

  员工参加与工作相关的专业技能培训(如,物业管理岗位培训)或参加国家规定的社会活动,经总经理同意后可享受公假,公假发给全额工资。

  4.2.12员工请休任何假期公司一律不报往返路费,遇节假日不再顺延另计。

  5.0考核办法

  5.1综合劳动纪律依据员工出勤率、请假天数累计、违纪处罚次数实施考核。

  5.2办公室(人事培训部)不定期对员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纪员工开具《员工违纪处罚单》,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生效。

  5.3各部门发现本部门员工违纪行为,由部门负责人开具,《员工违纪处罚单》,呈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人事培训部备案。

  5.4员工违纪行为经查属实,而本人拒接受者,加倍处罚或视情节轻重辞退处理。

  5.5对每月累计违纪超过三次的员工,给予通报批评或根据违纪性质降级甚至除名。

  5.6经审批后的《员工违纪处罚单》由人事培训部留存。人事培训部每月末统计汇总当月受处罚情况,呈总经理审批后,于次月3日前报财务一分部,在员工当月工资中扣罚。

  5.7员工劳动纪律考核记录作为员工加薪、调职的重要依据之一。

  6.0附则

  6.1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规定自行废止。

  6.2本办法由人事培训部负责解释。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12

  (一)用水用电管理

  1、不得使用电炉、热的快等自备电器取暖、烧水、煮饭。

  2、上班时将宿舍灯具、电视机关掉,下班时将办公室灯具、电脑关掉,严禁长时间无效开机。

  3、当日值班人员负责门口照明灯以及院内室外公共场所灯具的晚上开启和天亮时关掉事项。

  4、及时关闭自来水阀门,不出现长流水。

  5、发现线路、管道出现断裂、渗漏现象或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6、不得私拉乱接,随意改动原供电线路。

  7、装有空调、电视、电脑的房间做到人走机关,严禁长时间开机,严禁无人状态下开机,不得将空调温度设置过低。

  8、综合办公室对公司院用水用电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上述规定者一次处罚10-1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二)差旅费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专项费用的管理办法,以逐步适应现代企业管理要求。根据集团公司和吕梁煤电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运销分公司实际。特制定差旅费管理办法,望遵照执行。

  1、因公出差必须填制差旅费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经理审批后方可外出。

  2、差旅费报销要注明出差时间、地点、事由、路线、出差人数等事项,由单位负责人及经理审批后,到公司财务科报销。

  3、严格按出差时间及路线报销,超出审批范围的费用自行处理。带车外出,只报销住宿费及补助。按集团公司规定,去太原、北京出差,住宿须在集团公司办事处,否则不予报销。

  4、对于因公出差报销车、路卡等票据,当事人要详细注明事由、时间、起止路线等,经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及经理审批后到财务处报销。财务人员要按规定严格审查,凡不符合财务规定的财务处一律不予报销。

  5、各科室人员外出办事、到上级部门报送资料不准坐出租车,凡出租车票,费用不律不予报销。

  (三)通讯费用管理

  1、通讯费用按核定标准使用,固定电话超支由工资支付。

  2、所有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保持开机,回集团公司本部换号需事先通知综合办,不在服务区时,必须向综合办告知就近固定电话,不得因联系中断影响工作,否则停发手机通讯费用补贴。

  3、各单位必须控制固定电话费用支出,禁止外单位人员拨打无关电话。

  4、手机通讯费用公司综合办统一按标准和在岗人数做表,经理审核发放。

  (四)业务招待费管理

  1、凡公司内部一般办公人员一律按午餐4元/人,早、晚餐3元/人的标准在综合科开具客饭通知单到食堂就餐,不准上烟、上酒、上饮料,超标准招待的`必须经经理或书记审批。

  2、综合科要严格完善审批手续和制度,建立支出台帐,详细说明每次招待的时间、事由、人数、金额等。

  3、因工作关系需要安排客饭时,分管经理要提前与综合科联系,有关单位到办公室具体办理客饭手续。

  4、各单位发生客饭时,首先到综合科开具客饭通知单,按开具的客饭金额经分管经理签字后,交由经理审批方可进行就餐,如遇特殊情况可先就餐,事后补办就餐手续。

  5、上级部门业务检查、型会议需要就餐的一律由公司统一安排。

  (五)磁卡电话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有效控制电话费的超标,杜绝非办公性滥用电话,运销公司领导研究决定从2006年元月份起用磁卡电话,有关规定如下,望各科室遵照执行。

  1、话费分配:科级干部每月50元,一般管理人员每月30元。

  2、用户卡实行一人一卡的办法,每人保护好自己的个人卡,防止丢失、损坏。丢失、损坏者自费申请补办磁卡。

  3、因特殊情况费用不够时,经运销公司经理批准可向综合办申请补费;

  4、工作人员不准随意变更磁卡电话设置,因此造成话机不能使用,责任自负;

  5、每月25日交回用户卡由综合办统一充费,剩余话费可用于次月使用;

  6、不得在电话线上串接其它普电话机,否则没收普通电话机,取消使用公司电话资格。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13

  一、劳动考勤制

  1.严格执行公司下发的信息化考勤管理办法。

  2.各班组设立兼职考勤员。考勤表要于当日下午下班前20分钟内进行考勤,严禁虚假考勤。

  3.考勤员要坚持原则,考勤表要公开张贴,接受监督。凡病假、事假等需提前交出证明,经允许后方可离开岗位,否则按旷工考勤。

  4.有事离厂时须办理请假手续,半天以内班长在请假条上审批;半天以上1天以内班长同意签字后报请车间分管主任审批;1天以上3天以内者需班长同意,并在请假条上签字,分管主任核准签字,主任审批;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请假需由分管主任签字,主任同意;3天以上经车间主任同意签字后,报请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

  5.病、事假等涉及工资调整按公司人力资源部有关规定执行。

  二、劳动纪律

  1、严格执行公司下发的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2.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严禁等候下班、等候买饭。

  3.遵守公司工作制,出全勤,干满点,不旷工。

  4.严格服从命令,积极参加各项工作,不消极怠工。

  5.坚守岗位,不脱岗,不睡岗,不串岗,离岗要登记,事先要请假。换班须经班长、分管主任同意。

  6.不准在岗位上看非专业书籍、看报、打牌下棋、编织、洗晾衣物,不准在岗位上收听音乐,玩游戏,不准在工作时间内理发、洗澡、赶集、上店以及其它不属于正常的生产、工作范围内的事情。

  7.严禁酒后上岗。服从调配,听从指挥,不聚众闹事、打架斗殴以及做其它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事。上班时间不准往岗位上带糖果、烟酒、扑克、针线等容易诱发违纪行为的物品。

  三、违纪处罚规定

  1.迟到2小时以内者,一人次处罚50元;2小时后仍不到岗者,按旷工一天处理。一年累计达到3次者作离岗一个月处理。

  2.提前离岗1小时以内者,一人次处罚50元;提前离岗1小时以上者,按脱岗处理。一年累计达到3次者作离岗一个月处理。

  3.提前吃饭、等候就餐、等候下班的,发现一人次处罚20元。

  4.在岗位上串岗、看书、看报、编织、洗晾衣物,收听音乐、玩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人次处罚50元。一年累计达到3次者作离岗一个月处理。

  5.无论何种情况,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私自休班、换班的,发现一人次处以50元罚款。经督促仍不能回公司上班的.,按旷工处理(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6.考勤表不公开,不按时考勤,发现一人次罚考勤员50元;不上班虚报考勤的,追回虚报冒领工资,一人次罚班长200元。

  7.当值人员值班期间精神不振,一人次罚款300元。睡岗、脱岗者,在公司处罚的基础上一人次罚款500元;扣罚值班长200元;扣罚所在班长100元;扣罚车间值班人员100元。对于两次及以上出现睡岗、脱岗者按公司规定执行。

  8.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班内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威胁、漫骂、打击报复管理人员扰乱正常工作秩序,有上述行为之一者,处以200元罚款,并按下岗处理,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者,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需离岗的给予离岗处理,需解除合同的,按公司规定执行。

  9.接到工艺人员电话,在15分钟内不能到达现场的且无正当理由的,每次罚当值人员各100元,年度内累计三次者按下岗处理。

  10.班组员工违纪,班长及管理人员在场不加制止同样视为违纪,并作相同处罚。

  11.一年内违反劳动纪律两次者,不能评为先进个人;一年内违纪超过5人次的班组,年终不能参评先进班组,所在班长不能参评先进个人。

  12.带薪休假、探亲假、事假、病假等除按公司有关规定考核外,还执行车间绩效考核办法。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14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目的:

  保证炼钢厂各级管理有效进行,规范炼钢厂的管理标准,增强各级管理人员职能,提高职工遵章守纪意识,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确保炼钢厂安全生产顺行,切实做好企业文化建设

  1.2适用范围:

  适用于炼钢厂全体干部职工及业务涉及单位员工

  2、相关文件和术语

  2.1相关文件:

  沧州中铁装备制造材料有限公司炼钢厂作业文件

  2.2术语:

  2.2.1劳动纪律:是企业一项基础管理工作,是各级管理人员强制遵守和执行的行为准则,是确保炼钢厂正常生产(工作)秩序运行和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有序进行的可靠规则。

  3、职责

  3.1劳动纪律由厂领导负责,厂办公室、安全科具体负责,各车间科室密切配合,逐级执行,是炼钢厂必须常抓不懈的一项基础管理工作。

  3.2中夜班劳动纪律由厂中层值班领导和当班调度长负责

  4、具体内容及检查考核

  4.1炼钢厂成立劳动纪律督察小组,厂长为组长,生产、技术副厂长、厂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安全科长为副组长,中层领导为组员,保证炼钢厂每天24小时内都有人负责、管理。

  4.2各级单位所有人员必须强制执行并遵守炼钢厂劳动纪律

  4.3本劳动纪律管理办法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三个百分之百”,即全体职工必须百分之百执行规章制度,违规违制者必须百分之百地处理,百分之百登记上报。

  4.4依据各级干部职工违纪行为性质或后果的轻重,将违纪行为分为一般违纪、较严重违纪、严重违纪。

  4.5各生产、检修班组必须严格执行班前点名签到,班后点名签退,各职能科室、车间办公室、值班室必须建立人员去向表,并认真进行登记,以上内容由各级主管人员负责检查考核,由厂办公室督查考核。

  4.5.1一般违纪情况有:迟到、早退;无故串岗、离岗不超过1小时,且未造成后果的;在工作时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杂志;带小孩或其他闲杂人员上班;在班中和厂区干私活;在工作时间下棋、打球、玩电子游戏,上网,玩手机或看与工作无关的电视;擅自替班的;以上违纪内容一经查实,每项每人次考核50元,属厂中层领导的加倍考核,无故离岗、串岗的且造成后果的,由厂劳动纪律督察小组依据造成后果给予仲裁。

  4.5.2较严重违纪情况有:当班在岗位或厂区内睡觉;酒后四小时内上班;基层单位未经厂领导批准,在工作时间擅自开展娱乐活动;虚报、伪造或毁坏考勤表的;当班时间在操作室、值班室锁(销)门的;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调动或指挥的,因违纪影响工作正常进行或受到考核出工不出力的;实际旷工达两天或两天以上的;当月一般违纪情况在一人身上发生三次或三次以上的;以上违纪内容一经查实,责任人给予下岗处理,并补办学习班,当月只发放生活费600元,相关责任领导每人次连带考核50元。

  4.5.3严重违纪情况有:在班中或厂区内打架、斗殴或殴打他人的;在班中打牌或赌博的;在班中或厂区内饮酒的`;开具或伪造假病休证明的;实际旷工达三天或三天以上的;当月一般违纪情况在一人身上发生五次或五次以上的,较严重违纪情况在一人身上发生两次或两次以上的;下岗学习期间继续发生违纪行为的;以上违纪内容一经查实,责任人一律开除,上交人力资源部,并免发当月在岗工资。

  4.5.4旷工界定:无故串岗离岗超一小时,且未造成后果的,迟到、早退超过三小时的均视为当班旷工;当班无故未到岗的,下岗学习七天,期间只发放生活费。

  4.5.5对包庇、隐瞒违纪现象,或不敢抓不敢管,不按制度办事的各级领导按管理责任追究处理,给予降级处理,当月只发放工资的60%,并全厂通报。

  4.5.6对于恐吓、阻挠管理人员正常开展工作的;一律开除,上交人力资源部,情节严重的,上交公司保卫部直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其他人员

  5.1本办法对于来厂保产、施工、实习、参观、服务人员同等有效。

  6、奖励

  6.1每月底由厂办公室将各中夜班查岗情况及日常抽查情况进行分部门统计,年底累加,进行评比。

  6.2定期由各部门进行民意选举,推出遵章守纪先进个人,再有厂领导主持,进行全厂评选,排出名次进行奖励。

  6.3对于敢抓善管的各级管理干部由劳动纪律督查小组领导进行点评,给予一定奖励。

  6.4对于阻挠、破坏劳动纪律管理的现象而挺身而出的先进个人给予奖励。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15

  1、班组所有成员都要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

  2、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全面优质完成本质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一切任务。

  3、不迟到、不早退、出满勤、干满点;不脱岗、不串岗,不干私事。

  4、在岗位上不准会客访友,严禁看小说、报纸、杂志等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5、在班上禁止用手机、微机打游戏。

  6、禁止打架斗殴、吵嘴、无理取闹,谩骂他人,不做有损团结之事。

  7、在上班、下班、刷卡和打饭时要排队有序。

  8、上班期间一律穿工作服,佩戴公司徽标和安全牌,工作服要干净整洁,不准穿高跟鞋,不准留长发。

  9、仪表必须端庄,日常工作中善用礼貌用语,拨打电话时先问候,并自报岗位,结束时礼貌道别,待对方挂断电话,自己再放话筒,不许在电话中聊天。电话来时,听到铃响,在铃响三声之内取下话筒。

  10、不准在岗位上或宿舍楼唱歌、吹口哨、大声喧哗或嬉笑打闹。

  11、严格考勤制度,上下班在规定时间内自己刷卡,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刷卡,可有本单位中层干部或内勤代刷。

  12、必须按照排定休班顺序休班,原则上不准调休,如有特殊情况,得到班长批准后方可调休。

  13、严格请销假制度,休班必须写请假条,得到本单位领导或班长批准后方可休班。班长权限为一天,车间权限为三天,三天以上报人力资源部批准。休假类别分为:公休、婚假、丧假、工伤假、病假、产假、探亲假和事假等。

  14、严格遵守《西门管理制度》,出西门必须填写西门出门证,并得到本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出行。

  15、严格遵守《离厂许可证管理制度》,离厂时必须填写离厂许可证,并得到本单位领导批准方可离厂。

  16、严格遵守《饮酒管理规定》,在班前、班中严禁饮酒。

  17、严格遵守《禁烟管理规定》,进入厂区不准带烟带火,在公司生产区、生活办公区、和楼道禁止吸烟。

  18、严格遵守《公司交通管理规定》,上下班要两人成行,三人以上列队靠右侧行走。

  19、纪律检查形式:自查、互查、专查。

  20、每个班组设一名兼职的纪律检查员,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经常检查劳动纪律,确保安全稳定生产。并做好《班组纪律检查台帐》。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16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规范公司营销情报的管理工作,特制订此制度。

  第二条 营销情报的收集制度

  一、情报收集的来源

  情报收集的来源,分为公司内部和公司外部。

  1.有关公司内的情报,销售部门应决定,各方情报由各特定的人员负责,及收集情报的方法。

  2.对于公司外的情报的收集法,更应讲究。特别是对于非公开的、机密性的情报,要个别研究其收集法。

  二、情报收集的方法

  1.个人调查实施方法

  (1)调查前:

  A、调查员要开协议会议,将调查的目的、调查方法、问题事项、回答书回收时间等做好协议,并对各调查做统一行动。

  B、调查员应对问题内容做好理解,决定问题顺序。

  C、研究要调查地区的地图、交通工具、调查对象的在家时间等,以便达到花最少的'时间精力,而收获最大的成效。要准备调查用的印刷品。

  (2)实际调查时:

  A、实际调查时,要采用适当的接近方式(尊重的态度、自信的印象、懂得随机应变);

  B、问问题的方式应该平易自然的;

  (3)调查完毕后:要做适当整理,主要包括:

  A、整理回答卷;

  B、做好回答者的观察记录;

  C、整理调查对象表。

  2.市场调查实施方法

  市场调查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抽样调查:对各类型用户进行抽样书面调查,征询对本公司产品质量及销售服务方面的意见。根据反馈资料写出分析报告。

  (2)组织领导、设计人员、销售人员进行用户访问,每年进行xxx次,访问结束,填好用户访问登记表并写出书面调查汇报。

  (3)销售人员应利用各种订货会与用户接触的机会,征询用户意见,收集市场信息,写出书面报告。

  (4)搜集日常用户来函来电,进行分类整理,需要处理的问题应及时反馈。

  (5)不定期召开重点用户座谈会,交流市场信息,反映质量意见及用户需求等情况,巩固供需关系,发展互利协作,增加本公司产品的竞争力。

  第三条 营销情报的报告制度

  一、报告的内容

  报告的内容主要是客户级别的分类,按照客户的信用状况,将其分为三个等级:

  1.甲等级:以公司的大小来划分,较佳的信用状态。

  2.乙等级:普通的信用状态。

  3.丙等级:信用状况较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尚欠账款(达xxx万元以上)并在甲等级以外的公司。

  (2)尚欠账款达xxx万元或以下的公司。

  (3)从业人员xxx人以下的小公司。

  (4)有信用问题前例的公司。

  (5)业界评判不佳的公司。

  (6)新开发顾客。

  甲等级“业界的一流公司”及乙等级“大多数的优良客户”不由业务人员来做判断,而由xxx来进行分级。指定以外的顾客均应被列为丙等级。

  二、报告的种类与方法

  1.报告的种类

  (1)日常报告:当面口述。

  (2)紧急报告:当面口述或电话。

  (3)定期报告:依照《xxx报告书》的有关规定进行。

  2.报告的方法

  (1)定期报告

  A、业务员依照甲、乙、丙各等级的分类,及《xxx报告书》向主管人员定期报告。

  B、定期报告的时间规定为:甲等级:每半年报告一次;乙等级:每季度报告一次。丙等级:每月报告一次。

  (2)日常报告

  以《xxx报告书》的各项准则实行。

  (3)紧急报告

  拒付或支票的延期要求等紧急情报,依据情况尽可能以最迅速的方法向公司报告。

  第四条 营销情报的整理和利用

  一、情报的整理

  1.情报越多越好,其内容要彻底的研究。

  2.取决情报的内容,应从营业销售促进、业务的经营等不可或缺的部分开始。

  3.销售经理、科长及关系者应共同协商,对于情报的内容,加以取舍选择。

  二、情报的利用

  1.情报应有系统地分类整理,以便随时采用。

  2.情报的目的在于活用,因此,应让关系者彻底的明了情报的内容,及其活用的方法。

  3.情报、资料应不断地新陈代谢。

  第五条 奖励

  本公司工作人员提供的情报若被使用,为公司谋取了实际的利益,将根据贡献大小按公司的标准给予奖金、加薪、升职等奖励。

  第六条 附则

  本制度经xxx核准后实施,增设修订亦同。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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