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19 12:35:43 制度 我要投稿

维修管理制度(汇编15篇)

  在现在社会,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维修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维修管理制度(汇编15篇)

维修管理制度1

  1、为避免仪器因错误操作出现损坏,在仪器设备使用前应详细阅读标准操作规程,使用时应登记,并详细记录使用情况。如发现故障,须及时报告该仪器管理人员,并协助查明原因,详细记录。仪器程式故障可参照产品说明书由该仪器管理人员自行解决。

  2、仪器故障在无法按照产品说明书自行解决时,应进行报修。报修仪器应经室主任及本部门主管同意,填写仪器检修单报本院仪修室。大型精密仪器发生故障,应及时做好应急处理和记录,任何人不得擅自拆修。

  3、仪器修复后,应督促维修人员应在仪器维修记录本和检修单上详细填写检修情况,更换的零配件、修理费等事项。验收人员应认真验收,并在检修单上签署验收意见。

  4、各类维修记录资料应及时整理存档,妥善保存,作为该仪器设备档案的一部分。

维修管理制度2

  1、小区水电维修实行24小时值班制,除正常工作8小时外,有值班维修工1名,处理紧急维修事宜,受当天办公室值班员管理。出现无故脱岗行为扣除当天工资。

  2、对报修人员(包括物业工作人员、住户等),电话报修内容认真记录,及时上报或修理,出现问题按情节扣除当月绩效工资20—100元。

  3、小区日常维护项目(污水泵,自来水泵等)按照包干负责制,出现问题及时上报。未按时间执行、登记的扣除50元,造成后果者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4、小区室内维修本着义务、帮助原则,不复杂项目在住户买来配件后免费更换,复杂工作不予受理,不得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费用,一经发现扣除所收费用双倍工资,一年内出现乱收费情况超过5次者,开除工作。

  5、小区维修工按照每天工作安排对单元门前进行更换,楼道内灯泡由住户报修后,必须在当日修理,出现推诿未完成更换任务的落实原因后扣除50元。

  6、对报修情况及时当日处理,不得推诿,有结果,未达到要求者扣除50元。

维修管理制度3

  1.0本公司的房屋维修计划及维修手续依照本规程执行。

  2.0本规程中的维修是指办公楼及公司其他建筑物的增设、改造和更新。

  3.0维修工作的责任人为行政办主任及物业管理公司经理。

  4.0责任人负责制订所属财产等的维修计划,依据维修计划和预算,组织施维修业务。

  5.0办公室协助责任人,组织、协调维修工作。

  6.0财务部协助责任人,编制综合维修预算,检查执行预算与实际维修费用是否一致。

  7.0维修计划的确立

  7.1责任人在进行维修前,应向办公室提交维修计划。

  7.2办公室确认有必要后,并请示公司主管后,作出具体的指示。

  7.3办公室从技术的角度对维修计划的内容进行审查,提出投资计划,交财务部经理审查。

  7.4财务部经理依据该计划,编制资金计划。

  7.5 4000元千设备投资计划和资金计划的由副总经理审批,超过4000元由总经理裁定,超过1万元的维修项目,须交董事会审议。

  8.0维修的实施

  8.1对核准的维修项目,责任人和相关部门组织讨论具体的维修工程方案,并制订出详细的.实施计划,提交给办公室主任和财务部经理后,组织实施。

  8.2紧急性的维修工程,不需要办理上列手续,直接由责任人与办公室主任协商后,组织实施。

  8.3当责任人制订的详细实施计划的内容、期限和预算,与预算投资计划有显著差别时,应按第8.1所列程序,修订投资计划。

  9.0维修的监督与审查

  9.1维修实施后,如维修内容、期限、预算等需要作重要变更,或需追加预算时,经责任人与办公室主任协商后,提交工程变更或追加预算申请。

  9.2办公室主任应从技术角度对上述申请作出审查,编制设备计划修正案,提交财务部经理审查。

  9.3维修计划和资金计划的修正案超过4000元,由总经理裁决,超过1万元,由董事会审议。

  10.0责任人应及时向办公室主任、财务部经理报告维修进展和预算执行情况。

  11.0公司员工住宅和集体宿舍的维修规程,另行制订。

  12.0本规程的实施细则则负责维修计划实施管理的公司主管和财务主管制订。

  13.0本规程自xx年xx月xx日起实施。

维修管理制度4

  为确保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及时排查安全隐患、预防全校师生员工伤害事故的发生,制定日常维修制度如下:

  一、每天7:30之前,收取维修申请单;登陆校园网信息平台摘录“总务报修”中的相关信息,并全天候关注报修信息。

  二、对电话报修、或口头报修应及时记载,并予以处理。

  三、及时对维修信息进行分析、判断,如有必要分管主任应到现场勘察,以勤俭节约原则确定解决办法;若属人为损坏,要追查责任人,并落实赔偿制度,同时及时书面、或电话通知相关维修人员。

  四、维修过程应精心组织,在服从教学需要的情况下,尽量减少对正常教学的干扰,同时必须见缝插针,及时维修,尽可能减小对师生员工工作、学习与生活的影响。原则上必须做到“小修不过夜,大修不过周”。

  五、维修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详细填写“日派工作单”中的“施工任务”、“维修说明”、“领取材料”、“价格”、“信息反馈”等信息。当天不能解决的,应向分管主任说明原因。

  六、维修人员维修工具、材料等须严格履行学校领物登记制度。维修材料的使用要精打细算,节约使用,尽量修旧利废、做到“实用实领”(即需用多少领多少)。

  七、维修结束后,维修人员须认真清理现场。

  八、维修人员巡查时,如发现设施设备存在坏损、故障,须及时维修;确实不能维修的,应及时上报分管主任。

  九、水电工、水电临时工每周对电房、泵房、电柜、电表、水表、电梯、路灯、办公楼、教学楼等水、电实施设备的检查不得少于两次;寒、暑假每周不少于1次。安全干事每周对安全重点部位、体育器械的.检查不得少于三次,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检查时,均应做好记载,并及时向总务处反馈检查结果,再由总务处落实专人维护与维修,确保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十、遇水、电故障等特殊情况,维修人员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查明原因,并及时解决,如确实不能解决的,须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并协助总务处提出解决方案并实施,在实施中要做好监督检查,保证质量、降低造价。

  十一、维修人员工作应积极主动,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与责任意识。

  十二、每天下班前,须登陆校园网信息平台,对“总务报修”中的信息进行反馈,当天无法解决的,应向广大教职工做好解释工作。

维修管理制度5

  1.总则

  为加强白溪水电厂设备检修管理,执行“计划检修、预防为主”的检修方针,做到“应修必修、修必修好”,保持设备“健康水平”,保证电厂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特制定本设备检修管理制度。本设备检修管理制度适用于电厂各类设备检修管理。

  2.职责划分

  2.1电厂运行部负责设备运行管理,运行部是电厂生产运行、检修调度的中心。

  2.2电厂生产计划部负责设备技术管理和检修管理,是电厂技术管理中心。

  2.3电厂生产计划部负责全厂机电设备、自动化设备、通信设备的定期维护、缺陷处理、事故处理、主设备小修、辅助设备大小修及外委工程的监理工作。

  2.4主设备大修、技改、“两措”工作量大、专业性强的项目通过竞标外委。

  3.检修分类

  3.1缺陷处理和事故检修:指在设备发生故障或事故之后进行的非计划检修。其目的是迅速排除设备缺陷、故障、事故,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

  3.2定期维护:指按设备要求,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维护的计划性检修。其目的是对设备进行检查、局部修理、保养和清洁,防止故障和事故发生,保持设备“健康水平”。

  3.3年度预防性检修:指按有关检修、试验规程和设备说明书要求,每年枯水期对设备进行的检查维护、试验和检修工作。其目的是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定检、预试、消缺、技改,防止故障和事故发生,保持设备“健康水平”。

  3.4主设备大修:指按《发电厂检修规程》要求和设备状况,对主设备进行定期的大修,为计划性检修。其目的是恢复设备原有的技术性能。

  4.年度检修计划

  4.1电厂每年在枯水期对全厂机电设备进行一次年度预防性检修。年度预防性检修的任务是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定检、预试、消缺、技改。

  4.2年度预防性检修项目根据《发电厂检修规程》、《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等规程规范、设备说明书要求及设备运行情况制定。

  4.3年度预防性检修项目计划在每年9月由生产计划部提出,报总工程师审核。总工程师组织运行部、维护班专业人员对项目计划进行讨论、修改,形成“年度检修项目计划”,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由公司下达电厂各部执行。

  4.4维护部每年10月根据“年度检修项目计划”制定“年度检修计划”,报电厂厂长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由公司下达电厂各部执行。

  4.5维护部按公司批准的“年度检修计划”和“年度检修项目计划”进行年度预防性检修工作,不得漏项、延期、超预算。

  5.定期维护计划

  5.1设备定期维护项目在《维护手册》中规定,《维护手册》由维护部每年修订一次。

  5.2维护部应制定分月、分周的定期维护计划,报总工程师批准后认真执行。

  5.3定期维护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不管设备的状况如何,必须按期进行。在定期维护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或提出检修计划。

  6.检修质量验收

  6.1检修质量主要靠《检修规程》、《维护手册》、检修工序卡和检修人员的技术素质、责任心来保证。设备检修维护完成后实行分类验收。

  6.2设备消缺验收按《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相应条款进行。

  6.3一般设备事故检修完成后,由工作负责人自检,运行当值值长和运行部主管复检验收。重大设备事故检修完成后,由总工程师组织运行部和维护班专业人员验收。

  6.4设备定期维护工作完成后,由工作负责人自检,运行当值人员复检验收。

  6.5辅助设备年度预防性检修完成后,由设备主管工程师自检、专业工程师复检,运行部经理和维护部经理验收。

  6.6主设备年度预防性检修完成后,由设备主管工程师自检、专业工程师复检,总工程师组织运行部和维护部专业人员验收。

  6.7设备检修验收投运后,在保质期内发生因检修质量引发的故障或障碍,要追究工作负责人及验收人员责任。

  6.8外委检修工程由生产计划部负责监理,完成后,由总工程师组织运行部和维护班专业人员验收。

  6.9检修质量检查、验收时,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规程规范、设备厂家说明书要求执行。

  7.检修报告管理

  7.1设备消缺工作完成后,检修报告由工作负责人在《设备缺陷记录》、《设备检修交待》、《设备缺陷通知单》中完成。

  7.2事故检修工作完成后,检修报告由工作负责人在《设备检修交待》中完成。

  7.3定期维护工作完成后,检修报告由工作负责人在《设备检修交待》、《定期维护记录》中完成。

  7.4年度预防性检修,主设备和与主设备同步进行的辅助设备检修报告,应在工作结束后七日内由设备主管工程师完成,专业工程师审核,主任工程师总结,十日内提交整体检修技术总结报告,报总工程师批准。

  7.5主设备大修报告在工作结束后三十日内由外委单位完成,主任工程师审核,总工程师批准。

  8.检修现场管理

  根据白溪水电厂部门职能划分,检修作业管理是维护部的主要职能。维护部主要承担电厂设备消缺、定期维护、检修和技改的施工和监理工作,确保检修作业安全、检修维护质量,按规定工期完成检修任务,控制检修成本。

  详见电厂维护管理制度之《检修现场管理制度》。

  9.执行日期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维修管理制度6

  一、目的

  为健全我司物业管理制度,规范日常维修行为,提高维修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适用范围物业部全体员工

  三、职责

  1.物业部主任负责日常维修的统筹、指导工作。

  2.物业部主管负责日常维修工作的执行、跟进、检查、监督、考核,及维修管理制度的落实。

  3.物业部员工负责进行日常维修工作。

  4.物业部内勤负责每月日常维修记录资料分类、归档工作。

  四、维修流程

  (一)接报修部门维修任务处理流程(见附件1)

  1、报修部门物品、设施、设备损坏(故障),填写《维修单》一式两联,报送物业部主任。

  2、物业部主任接到《维修单》后,转交当班主管。 3、物业部当班主管收到《维修单》后,根据维修任务情况及时安排人员维修。

  4、维修分类:一、简单小修:物业部员工接到维修任务后,准备维修工具、材料,并填写《领物本》,无材料汇报分管主管,非紧急维修项目在2日内修复,紧急项目接到维修任务后15分钟内赶到现场,当日内进行修复。二、复杂、专业维修项目:接到维修任务后,由分管主管汇报部门领导,并及时联系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并对报修部门做出合理解释,做出限时承诺。

  5、维修完毕后维修人员应在《维修单》上填写维修时间、维修人、维修解结果,并请报修部门人员在《维修单》上签字验收。

  6、验收不合格的,应在《维修单》上注明原因,应及时安排人员再次维修。

  7、报修部门对维修结果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维修单A交保修部门保留存档,维修单B交物业部办公室存档。同时,登记《维修记录表》及《物料消耗本》。

  (二)巡视发现维修任务处理流程(见附件2)

  1、在巡视过程中发现有需要维修的设施设备,汇报当班主管。

  2、根据维修任务情况,当班主管安排人员及时进行修复。

  3、维修分类:

  一、简单小修:根据当班主管安排,领取工具、材料,并填写《领物本》,无材料汇报分管主管,非紧急维修项目在2日内修复,紧急项目接到维修任务后15分钟内赶到现场,当日内进行修复;

  二、复杂、专业维修项目,由分管主管汇报部门领导,并及时联系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5、维修完毕后,应让分管主管或部门主任进行验收。

  6、验收不合格的,阐明原因,应及时安排人员再次维修。

  7、验收合格后,及时登记《维修记录表》及《物料消耗本》。

  五、维修时间安排

  1、物业部原则上定于每周二、四,针对各部门报送的非紧急维修任务进行集中维修,(可以灵活处理,不限于该时间),如无特殊情况在2日内修复。

  2、对于紧急维修任务,在接到《维修单》当日内进行修复;对不能及时修复的,对报修人做出合理解释,并做出限时承诺。

  六、维修工作要求

  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制度及本制度规定,不准违反公司规定,私自行动。

  2、维修人员在物业日常检查、维修、保养时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在和保修部门人员接触时言行举止要得当。

  3、维修人员在维修电器、电路或高空作业等特种作业时,必须穿戴好相关防护设备、严格按相关作业规程操作,严违规、违章操作。

  4、接到急维修任务时,维修人员无特殊情况下在15分钟内必须到达现场,单日进行维修处理,不得故意拖延时间,不准刁难相关部门人员。

  5、日常检查维修时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修复,不得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或故意推脱延误,维修设备设施时潦草了事等。

  6、维修人员必须做好维修验收之后,及时在《维修记录表》上登记。

  7、物业部员工平时要对所辖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多了解、多研究,熟练掌握设备设施的原理和运行状况,以防发生故障时能快速解决处理。

  8、物业部员工要主动学习各方面技术知识和业务知识,多学习、多掌握,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能力和业务水平。

  9、在维修期间不得与报修部门员工长时间私聊,不得长时间打私人电话,更不得借维修之名外出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七、维修监督

  1、部门领导不定期查看《维修记录表》的相关记录情况;不定期抽查我司阁内、周边及报修部门设施设备的维修情况。

  2、当班主管在所值班中,可以不定时抽查相关维修情况。

  3、报修部门可对维修工作的各类情况向物业部领导直接反应。

  4、本部门同事间对相关维修情况有相互提醒告知义务,有直接向部门领导反映相关维修状况的权利。

  八、处罚规定

  1.无特殊情况,对维修不及时、故意拖延的,扣6分;维修设备设施时潦草了事的,扣6分;故意刁难报修部门人员的,扣7分;。

  2、对不服从当班主管或部门领导安排的维修任务的,扣10分。

  3、对维修验收之后,不及、如实在《维修记录表》上登记的,扣5分。

  4、对在巡视过程中发现有需维修的`设施设备,故意隐瞒不汇报的,扣8分。

  5、不积极配合协助同事做好相关维修工作的,扣5分。 6、在维修过程中,出现不穿戴必要防护设备,违规、违章操作的,扣10分;违规私自行动的,扣20分。

  7、在维修过程中出现不雅现象,不当行为的,扣10分。 8、在维修过程中与报修部门人员长时间私聊,长时间打私人电话的,扣8分;借维修之名外出干与工作无关事情的,扣10分。

  9、维修完后工具未归位者每次扣2分。工具遗失的照价赔偿。

  10、维修当班主管监督不到位的,扣5分。

  接报修部门维修任务处理流程

维修管理制度7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加强对公司车辆维修的管理,减少车辆的维修费用,有效的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 本规定适用于对公司所有车辆维修管理的相关事宜。

  第3条 公司车辆的维修分为日常维修与送修理厂维修两种。

  第二章 车辆维修规定

  第4条 公司货运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制,即每辆车的司机必须固定,车辆司机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

  第5条 车辆司机在每日下班前对车辆进行检查、发动,发现问题后应立即上报车辆主管,并进行自修。

  第6条 若司机无法自行修复车辆存在的问题,需及时填写《车辆维修说明单》,详细说明维修的项目和损坏原因,经车辆主管审核并预算费用签字后报综合办进行审核,属于100元以下修理项目的,由车辆主管报请综合办主任批准修理;100元以上修理项目的,由综合办对车辆进行现场验证,报请总经理批准修理。

  第7条 司机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时,必须送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8条 公司的公务用车和高级车辆及特种车辆进行维修时,必须由车辆主管提出书面维修项目申请,由综合办主任组织人员现场验证,并对修理费用做出认真评估后,报总经理批准,送达指定维修厂修理,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9条 在车辆的修理过程中司机和车辆主管需要加强监督,发现修理项目与送修项目不符时,应及时上报综合办并与修理厂进行协商。

  第10条 根据车辆的行驶里程或使用时间,公司车辆的大修、中修事宜由车辆主管统一安排,确因实际情况需要进行大修、中修时,必须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报交综合办报审,经审批同意后方可送修理厂修理。

  第11条 车辆维修完成后,司机或车辆主管需要对车辆的维修结果进行验收签字,中修、大修项目必须由综合办参与验收签字,否则,维修费用不予报批。

  第12条 司机与车辆主管应向修理厂索要车辆修理的详细项目及费用明细,车辆主管应将其与维修说明表、车辆管理表等相关内容存在一起,结算维修费用时一并出具查证。

  第13条 司机必须将车辆维修中替换下的车辆零配件带回公司,由车辆主管负责清点,并交综合办办签字验收,登记入库。若进行处理或再利用时,经履行有关手续,经领导审批后办理。

  第14条 车辆替换的配件由综合办指定专人专库进行统一保管。

  第15条 车辆主管应建立完善的车辆维修档案并妥善保管,并要登记造册。

  第三章 车辆修理费用及报销

  第16条 在日常维修车辆时,更换零部件的费用在预算以内时,给予报销;否则,多余部分不予报销。

  第17条 车辆送修理厂修理及车辆的大修、中修费用由制定修

  理厂点每月25日前到公司统一结算,当月可开具正规税票的当月给付,当月不能开具正规税票的,可先行请公司领导签字确认,待正规发票到位后再行换票给付,每月超过25号以后的没有确认前的费用不予报销。其中制定修理厂的选择、修理费的`商谈由车辆主管、综合办主任及财务部部长共同确定。

  第18条 车辆修理的费用不得超过审批的金额,修车完毕后司机或具体承办人应将《修理费用明细表》、审批报告及废旧零部件的收据交车辆主管审查,车辆主管报综合办主任审核。

  第19条 车辆在中途发生故障急需维修时,200元以下修理项目时,须电话征得车辆主管同意,经200元以上车辆主管经综合办主任同意后方可维修,如果有随车人员时需在修理费用单上作签字证明。

  第20条 车辆在路途中进行维修时,司机也必须带回替换下的废旧零部件,并经车辆主管进行登记核查,同意交由综合办审核、登记、验收保管。

  第21条 修车时司机所提交的修车申请应详细说明修车类别、项目、部位及费用预算,在核定的修车费用额度以下时,由综合办主任审批;在核定的修车费用额度以上时,经综合办主任审批后报总经理审批。车辆的大修、中修必须经过综合办主任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22条 驾驶人员因人为因素造成轮胎损坏的,由其本人承担轮胎总价30%。

  第四章 附则

  第23条 本规定由综合办制定,其解释权、修改权归人事行政部所有。

  第24条 本规定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25条 公司原有制度与本规定冲突者,自本规定颁布实施之日起,自动废止。

维修管理制度8

  为了给学生创造舒适、安全、整洁的优良生活和学习环境,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职责和范围

  1、学生宿舍维修由学管中心负责。

  2、主要负责学生楼内水、电网络和设施家具的维修和保养。

  二、维修管理

  1、学生宿舍值班室和维修管理办公室,设有维修登记本,学管中心办公室楼外墙上设有维修登记黑板,如需维修可及时登记报修。

  2、学生宿舍电线网络和设施家具损坏时,学生应及时到值班室报修,维修人员进行鉴定,属人为损坏按赔偿标准交费后维修,属自然损耗免费进行维修。

  3、公共区域设施家具由楼长负责检查报修,维修后楼长进行检查验收。

  4、学生毕业时,宿舍的电路、设施和家具由楼长负责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在离校手续上盖章或签字。最后一名离开宿舍学生需要负责本舍设施和家具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5、维修人员未来维修之前,严禁任何人私自进行维修,乱拉乱拉电线、更换电器设施,违者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6、学管中心每学期应将维修计划和维修改造工程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以便及时落实计划和经费。

  7、维修要做到'小修不过夜,大修不过天',维修完后应在维修登记本上签字,因特殊原因不能维修时必须在登记本上说明原因。节假日、下班后维修组都应留有维修人员。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报随修,方便学生。

  8、维修人员每天上班后,应主动到各自负责的`工作岗位检查巡视,随时维修出现问题。

  三、检查与考核

  1、学管中心设立有检查考核小组,负责对维修工作的检查和考核。

  2、学管中心每月对维修组工作汇总检查考核一次,维修管理员每天应到学生楼检查、监督、指导维修工作,每周检查考核一次。

  3、维修工程由学管中心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维修管理制度9

  一、目的

  保证器械设备始终处于正常完好的状态,以满足临床对器械设备的各种需要。

  二、任务

  对无故障的器械设备做好日常维护、保养或计量检定工作,对不能正常运转的器械设备要想方设法在最短时间内排除故障。

  三、机构和人员

  设备管理部门一般应有专业维修室或专职维修人员,通过科学合理的分工及各人员间有机组合,作为完成器械设备维护、维修任务的组织保证。

  四、措施

  1.调动维修人员的积极性,做好设备维修工作

  (1)在医疗机构中,应与其他业务部门的技术人员同等待遇,参加考核和晋升。有突出贡献者,可破格晋升。

  (2)应重视和加强医学工程技术人员的培养、培训和再教育,使学校学得的综合理论知识变为专业技术知识和实际工作技能,并通过知识的更新来不断适应临床医学工程新技术的发展。要经常参加本单位已装备仪器的维修培训班和学术研讨会,从中吸取较直接的维修知识。

  (3)研究设备故障规律,变被动维修为主动维修。设备故障规律是设备在寿命周期内故障的发展变化规律。设备故障率的发展变化形状很像一个澡盆的断面,因此也叫“澡盆理论”,针对不同的时期的故障,要取相应的对策。

  (4)建立维修人员的业绩考核制度,对其平时的工作的态度、维修工作量、技术革新成果、论文等记入个人档案,以提高维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2.建立一整套完善的维修管理制度,从制度上来保证日常维修工作的正常进行。

  (1)人员的合理分工与组合

  医院的仪器设备多与维修人员少是一对矛盾。解决这一矛盾的方法是首先要对维修人员进行分工,使他们有自己的岗位职责,有自己重点主攻的专业方向,使每一个维修人有其维修某一类设备的特长。所谓组合是每一维修人员承担的维修任务、维修仪器的类别有一部分是交叉重复的,这样对交叉重复的`这一类仪器的维修可以采取协作的形式,可以发挥集体的智慧,也可避免在有人缺席时出现无人管维修的现象。

  (2)建立维修人员岗位责任制

  接修要登记,取件要销账,维修要写维修报告和个人工作量记录,要做好零配件的计划,在工作中要及时请示和汇报,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要对个人分工负责的仪器设备进行设备完好率考核等等。

  (3)零配件的供应

  专人采购与维修人员采购相结合,器械仓库要备足通用的维修零件,如各类光源的灯泡、血压计的各种零件、氧气吸入器的各种配件等。对维修中出现过故障的零配件要考虑作好备份。

  (4)预防性维修制度

  对于容易产生机械磨损、螺丝松动的重点设备如手术无影灯、手术床、高压灭菌柜等实施定期预防性维修。

  (5)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定期对重点设备的安全性,如用电安全及周围环境的安全进行检查,以确保医疗设备使用中的安全。

  (6)建立计量管理制度

  确定专人对计量器具、压力容器登记造册、建档、周期性鉴定,以确保计量器具的精度和压力容器的安全要求。

  3.协作维修

  (1)建议开展区域性的协作维修活动,以充分利用外单位的技术优势为我服务。

  (2)对大型医用设备或某些贵重仪器设备通过与厂商订立维修合同,以确保其开机率。

  4.维修费用的保证

  在医院资金安排中,应保证一定数额的设备维修费用,其提取比例应按照国家的医院财务制度规定办理,专款专用。

维修管理制度10

  皮带输送机检查检修周期分为三项内容:

  1 日检

  2 旬检

  3 月检

  4 其他要求

  1、日检

  (1)检查皮带跑偏情况,发现跑偏部位及时调偏。

  (2)检查皮带接头是否牢固平整和皮带扣磨损情况,对接头连接处有效尺寸降低30%以上时,必须重新订扣。

  (3)信号装置是否声光兼备,清晰可靠,各保护装置是否齐全,灵活可靠。

  (4)检查皮带架子、歪斜和不平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检查各部位滚筒运转情况,应保证滚筒各部位螺栓,弹垫齐全,声响正常,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更换。

  (6)检查传动装置各部位连接螺栓有无松动,是否缺少,及时紧固。

  (7)检查各部位清煤器是否起作用。

  (8)检查液力偶合器油量、易熔塞、防爆塞使用情况,检查对轮销、弹性盘磨损情况,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更换。

  (9)检查传动装置各部温度是否超限,声音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检查皮带松紧程度是否符合要求。

  (11)检查机尾挡煤板是否起作用,皮带机沿线积煤情况,及时清理积煤。

  2、旬检

  在完成日检内容的基础上,应完成下列检查检修项目。

  (1)检查减速器油量及油质情况,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添加和更换(油液以埋大齿轮1/3为合格)。轴承润滑脂占油腔1/2―1/3。

  (2)检查减速器各部位齿轮磨损情况,检查窜轴量,检查各部间隙,不符合要求及时进行调整。

  (3)对各部滚筒添加润滑油脂,检查滚筒有无破裂,键是否松动,胶面滚筒胶层是否脱层或有无裂口。

  (4)检查皮带机涨紧绞车电机、蜗杆、蜗轮减速器油质及磨损情况。

  (5)检查偶合器油量,不符合要求的及时补充更换。检查对轮销、弹性盘磨损情况,磨损严重的进行更换。

  (6)对机尾挡煤板皮子磨损严重漏煤的进行更换。

  (7)对清煤器皮子磨损超限的`进行更换。

  3、月检

  在完成旬检内容基础上,应完成下列检查、 检修项目:

  (1)对皮带机电机,涨紧车电机摇测绝缘电阻。

  (2)对减速器漏油部位进行处理。

  (3)对减速器油进行更换清冼油箱(三个月一次)。

  (4)对减速器内各齿轮磨损严重的,将减速器升井更换。

  (5)调整电机与偶合器对轮间隙不超过2-4mm。

  (6)拆掉减速器检查滚筒轴外花键、内花键、减速器内外齿套磨损情况(每两个月一次)。

  (7)检查机头大架和机尾架是否开焊、变形,机尾架滑靴是否平整,连接是否紧固,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4、其它要求

  (1)各使用皮带机的单位,应按日检、旬检、月检制度要求认真对皮带机进行检查、检修、维护。

  (2)各单位要对设备的卫生等包机到人,责任到人,挂牌留名,并按要求检查落实。

  (3)检修工除按检修制度进行检查检修外,升井填写记录,旬检、月检应填定期检修记录。检查、检修过的设备应保证中班、夜班正常运行,否则出现事故影响生产由本队分析追究检修人员责任。

维修管理制度11

  为创建平安校园,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确保学校正常秩序,根据教育部和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对校园内各种车辆的管理作出以下规定(20xx年3月31日教职工代表会讨论通过)。

  一、总则

  所有车辆进入校园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听从指挥、服从管理。

  二、机动车的管理

  校园道路以行人为主,机动车应主动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

  (一)车辆出入

  1、无牌无证的机动车严禁入校。

  2、机动车(含摩托车)按指定的门进出。特殊情况须经学校批准,方可出入。

  3、本校机动车辆进出校门,尽量避开上学、课间、放学高峰时间。

  4、凡来学校参加各种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由主管科室提前一天告知安全办,安全办通知门卫放行,并按指定地点停放。

  5、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进出校门时,门卫应主动疏导通道,以确保通行。

  6、其它各种机动车辆进出校门时,应主动接受门卫的查询,经被问者同意后登记放行,按指定的停车场停放。

  7、车辆载物出门时,必须接受检查,得到确认后放行。

  8、原则上不是校园施工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二)车辆行驶

  1、各种机动车进入校园后,禁止鸣笛,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不得超车。

  2、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练车和试刹车。

  3、基建、扩建、改建、装修、维修等工程用车须经校长同意后方可进出校园,且在工程区域内和指定路线上行驶。

  4、各种机动车辆不得在禁行区域内行驶。

  (三)车辆停放

  1、车辆应按指定地点或区域停放。

  (1)本校教职工车辆上下班时间严禁进入校园停放。

  (2)外来车辆停放地点为:南操场。

  2、车辆停放时,须停放整齐,并拉刹、关电路、锁门窗以确保安全。

  3、外来车辆停放过夜须经批准,一律停放在南操场。

  三、非机动车的管理

  1、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完备。

  2、进入校门时,须下车推行,校园内禁止骑车。

  3、载物出门时经校警检查后放行。

  4、所有非机动车应在划定的停车区域有序停放并上锁,严禁乱停乱放。

  四、管理办法

  1、进出校园的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有关规定或在校园内造成交通事故的,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按交通法规有关条款处罚。本校教职工在校园内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除按交通法规有关条款处罚外,学校将给予行政处分。

  2、机动车有下列违规情况之一的,送交相关部门处理。

  (1)无证、无照机动车擅自入校的;

  (2)未经门卫人员同意擅自入校的;

  (3)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4)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

  3、机动车有下列违规情况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

  (1)不按规定位置停放的;

  (2)在校园内练车、鸣笛、试刹车的;

  (3)在校园内超速行驶及超车的;

  (4)在禁行区域内行驶、停放的;

  3、非机动车无证照的一律扣留,上交相关部门处理。

  五、附则

  1、本规定自20xx年3月1日起执行,如与相关规章制度相,按本规定执行;

  2、本规定解释权归校会。

  3、学校车辆管理管理制度

  1、出租方为车辆的唯一所有权人,已使用年限不超过三年。在租赁期的起始日之前,出租方须自费用为车辆办理行驶所需的各项证件,并将车辆的行驶证、年检证、税讫证、保险及驾驶证复印一份至园内存档。出租方需保证这些证件在租赁期内持续有效。

  2、驾驶员需持驾驶证c照,并有两年以上驾驶相似车辆的.经历。

  3、驾驶员要定期对车辆进行日清洁、日检查、自费检修,保证车辆的行驶性能和各项内置设施处于良好的状态,车辆内外清洁干净,无异味。夏季7、8月、冬季12月、元月接送幼儿时必须空调开放。以上违例一次扣10元。

  4、若因出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无法供幼儿园使用时,出租方须立即无偿向幼儿园提供与车辆相类似的替换车辆。车辆出现缺陷或遭受损害或毁坏,幼儿园有权要求立即更换车辆。

  5、在租赁期内,非因幼儿园原因,车辆发生损毁、灭失、赔偿责任或政府处罚,出租方自行负担全部责任。

  6、驾驶员应当遵守交通规则,并确保幼儿上车后的安全。严禁带病、酒后、疲劳驾驶,一经发现,立即辞退。

  7、幼儿接送专车每周一至每周五早6:108:00接幼儿来园,晚4:40准时发车。迟到一次扣10元/次。

  8、驾驶员出车时代表园所形象,应注对待家长态度有礼貌,对幼儿具爱心,遵守园内管理制度。若遇无理家长,亦需耐心聆听,尽量克制自己,并做好相关的解释,避免与家长发生争执,事后可将事件告知主管。如对家长出言不逊,造成不良影响,发现一次扣10元。驾驶员还应熟悉每位接送幼儿家长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幼儿,要提高警觉,并向幼儿家长证实接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况下,不可以让其接走幼儿。

  9、每月10日(工资发放日)中午12:40召开驾驶员会议,驾驶员必须到会,不到会则扣除10元/次。

  10、原则上车辆应购买全保,如果不购全保,在营运过程中出现的、车辆损坏,交通事故,园所概不负责。

  11、原则上驾驶员不能请假,如需请假,派的驾驶员工资由原驾驶员自行负责。派的驾驶员必须持驾驶证c照,有两年以上驾驶相似车辆的经历,责任心强,并得到园长批准。对连续缺勤3天以上的驾驶员,可予以辞退。

  12、幼儿园会每车派一名跟车教师协助管理车上幼儿。车辆从入园起,驾驶员即在车上维护车内安全,不得离开车辆。驾驶员有义务对跟车教师及幼儿进行行车安全知识以及如何防止幼儿对车辆造成损坏的知识进行培训。接送完毕,驾驶员必须对园车进行清理,避免幼儿躲在车上等意外情况发生。在行车过程中幼儿对车辆造成的损坏行为,驾驶员和跟车老师要及时制止。在行车过程中幼儿对车辆造成的损坏,园所概不负责。

  13、幼儿园每月10日(遇节假日顺延)发放租金给出租方,租金由双方谈妥,其中包括汽油费、司机劳务费,此外,幼儿园不再承担其它费用。如幼儿园不再承租车辆,则按当月实际使用天数付给出租方租金。

  14、车辆如在接送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并及时向园领导报告。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由于驾驶员不遵守交通规则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15、每月设安全奖30元,如果做到出车不违园内制度,无小安全事故,则全额发放。

  16、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实施,阳光宝贝幼儿园保留对此制度的解释和修改权。

维修管理制度12

  第一条:检修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方针,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二条:检修人员要做到“三好四会”(管好、用好、修好;会操作、会检查、会维护、会排除障碍经常向运行人员了解设备状况,及时消除设备缺陷。

  第三条: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制度,严格执行维修标准,确保设备安全,经济运行。

  第四条:严格检修技术设备的交接验收工作,重点检修项目要进行试运行。设备改造后要写出书面报告。

  第五条:认真做好检修技术记录,积累各种技术资料。

  第六条:对发生事故和异常情况,要认真调查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改进工作。

  第七条:要节约各种原材料,爱护工具、设备,提倡修旧利废,反对铺张浪费。

维修管理制度13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确保车辆维修保养的及时、经济、可靠,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包括北京公司车辆。

  3、车辆维修与保养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与保养。定点厂家择优选定两家。

  4、行政人事部负责全部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成立车队,车队长由兼任。

  二、驾驶员职责

  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确保车辆安全驾驶;

  2、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3、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

  4、车辆需要维修保养的,提出维修与保养申请,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

  5、负责车辆年检。

  三、车队长职责

  1、协助行政主管对公司全部车辆实施统一管理;

  2、对需要维修与保养的车辆,从技术上对维修与保养项目把关,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

  3、负责与组织大修车辆的出厂验收(大修指单次维修与保养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维修与保养)。

  四、行政主管职责

  1、组织车队长每年确定两家维修与保养厂家;

  2、负责车辆使用费用的初审与登记;

  3、会同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与保养项目询价,提出建议,按程序报部门审批。

  五、维修与保养

  车辆维修与保养按照“先申请批准后维修”的.原则进行。未批准同意的,驾驶员不能擅自对车辆进行维修与保养。

  六、车辆维修保养程序

  1、驾驶员提出维修或保养报告,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

  2、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进行现场核实,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并签署意见;

  3、行政主管会同车队长一道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询价,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提出维修保养厂家与维修保养金额的初步建议;

  4、询价金额超过5000元的,报总经理审批。

  5、驾驶员持《车辆维修审批单》到定点厂家维修或保养;

  6、车辆维修或保养完毕,驾驶员验收合格后,对所用材料、工时费等在维修清单上予以签字确认,更换的零配件交车队长查验并登记保管。属大修的,还需车队长签字。

  7、车辆在维修或保养过程中,遇到超出《车辆维修审批单》确定的维修范围的,驾驶员应及时按车辆维修保养程序的规定办理报修审批手续。

  8、车辆在外出途中或异地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下需维修或更换零配件的,应及时通知行政人事部,车队长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返回单位后,驾驶员应按程序补办手续。

  9、车辆原则上每5000公里保养一次,每30000公里更换轮胎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七、费用报销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费用不予报销:

  1)未申请或申请但未获批准同意,对车辆维修与保养的;

  2)更换的零配件未上交的;

  3)超出《车辆维修审批单》确定的维修范围的;

  4)未在定点厂家维修与保养的;

  2、在车辆维修与保养费用报销时,行政主管要认真核对经车队长核签的《车辆维修审批单》与维修清单上的维修与保养项目。核对无误后,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报销。

  3、驾驶员违反驾驶规定或其它有关规定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负责。

  八、其它

  1、行车安全奖(全年无事故的)按1000元/年·车发放;

  2、车队队长岗位津贴(300元/月)。

  3、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维修管理制度14

  一、日常检查、维修制度

  1、使用前日常检查:由司机在每日使用前进行检查,多班作业由交接班司机共同按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查。

  2、经常性检查:每月由维修保养单位的机械员同司机共同对起重机的主要部位和润保养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组织处理。

  3、定期检查:每年由起重机械安全责任人、专责人和维修保养单位的机械员共同对起重机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检查内容:

  (1)起重机正常工作的技术性能;

  (2)安全保护装置和仪器的可靠性;

  (3)传动机构、制动系统、液压系统、电气线路及电器元件;

  (4)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及焊接,鉚接的联接情况;

  (5)钢丝绳的磨损、变形和尾端固定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要立即组织修复。

  4、检验:除按定期检查的内容进行外,邀请维修保养单位的机械员承担对其重机械的技术性能、安全保护装置做全面试验。

  需全面试验的起重机械包括有:

  (1)正常工作的起重机械,每二年进行一次;

  (2)经过大修、新安装、及改造过的起重机械,交付使用前;

  (3)闲置时间超过一年的起重机械,在重新使用前;

  (4)当起重机械的强度、刚度、构件的稳定性、机构的重要性能受到损害时。

  二、起重机械事故处理制度

  1、发生起重机械事故,专责司机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维修保养单位报告;事故中伴有重大人员伤亡的,专责司机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

  2、事故现场调查、处理完毕后,专责司机应会同维修保养单位的机械员对发生事故的起重机械进行及时检查、维修和处理。

  3、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聘请专业人员对发生事故的起重机械进行鉴定。鉴定人员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有关人员了解相关情况、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或者干涉事故调查的正常进行。

  4、扣发起重机械第一责任人、安全责任及专责人安全奖。

  三、起重机械现场安全管理防范事故措施及应急方案

  为了保证一旦发生起重相关事故,能够迅速、有效的开展电气生产现场处置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生产工作,防止事故扩大,确保起重机械的正常工作和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订现场安全管理防范事故措施及应急方案。

  1、初期处置:有关领导接到起重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进入工作状态,通知有关部门人员到场成立救援组,指导现场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各相关部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积极控制事态发展和进行处理,按各自职责立即开展工作,把现场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

  2、密切配合,合力救援。若事故现场发生人员伤亡时,以“救人第一”为原则,全力抢救生命。救援组及现场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保证救援各环节工作落实到位。

  3、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及时弄清电力设备受损情况,采取技术措施,隔离事故设备。对受影响而停运的生产工作,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快恢复生产工作。

  4、全力开展事故救援工作。

  a)组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救援方案和救援计划,报有关领导审批后,组织现场人员实施。同时组织事故的调查、分析、落实救援工作的安全技术、组织实施。

  b)所属各部门和有关生产班组要全力支持救援组的工作,按照救援方案和救援计划,各施其职,及时落实救援所需物资、器材、设备、资金等。

  c)救援工作结束后,由起重机械安全责任人组织人员验收,救援组制订《起动方案》,报领导批准后,撤离现场。

  四、起重机械安全使用责任制

  1、设立起重机械第一责任人及安全责任人

  2、经起重机械作人员全面检查(检查保养起重机械时必须停止作业),确认起重机已具备安全可靠使用条件,方可按指挥信号作业。起重机械如发生异常要及时报告处理,应修理好后再投入工作,严禁带故障作业。

  3、起重机械工作时,重物上不准站人,以免发生危险。

  4、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操作时要集中精力,注意信号和作业场区,避免发生过卷和碰撞。

  5、非起重机械操作人员不准进入起重机械操作室内。

  6、起重机械轨道和电缆要符合规定,经常检查并做好记录。

  7、对违章指挥,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8、坚持做到“十不吊”。即: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吊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动有活动物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无安全措施不吊。

  (8)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断)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吊。

  (10)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

  五、起重机械安全责任人、操作人员职责

  起重机械安全责任人:

  1、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并掌握起重机械的性能、结构、操作方法及保养规则。

  2、负责组织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及安全学习。

  3、负责配合维修保养单位的机械员对起重机械进行维修保养。

  4、督促起重机械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定》和随机出厂的有关《安全规定》规程。

  5、办理起重机械的年审工作及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有关证件的年审换证工作。

  指挥人员的`职责及其要求:

  1、指挥人员应根据标准信号要求,与起重机司机进行联系。

  2、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必须清晰。准确。

  3、指挥人员应站在能使司机看清指挥信号的安全位置上。当跟随负载运行指挥时,应随时指挥负载避开人员和障碍物。

  4、指挥人员不能同时看清司机和负载时。必须增设中间指挥人员。以便逐级传递信号。当发现错传信号时,应立即发出停止信号。

  5、负载降落前。指挥人员必须确认降落区域安全时。方可发出降落信号。

  6、当多人绑挂同一负载时,起吊前,应先作好呼唤应答,确认绑挂无误后,方可由一人负责指挥。

  7、同时用两台起重机吊运同一负载时。指挥人员应双手分别指挥各台起重机,以确保同步吊运。

  8、在开始起吊负载时,应先用“微动”信号指挥。待负载离开地面100mm~200mm稳定后,再用正常速度指挥。必要时。在负载降落前,也应使用“微动”信号指挥。

  9、指挥人员应佩带鲜明标志,如标有“指挥”字样的臂章、特殊颜色的安全帽、工作服等。

  10、指挥人员所戴手套的手心和手背要易于辨别。

  六、起重机司机的职责及其要求:

  1、司机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当指挥信号不明时,司机应发出“重复”信号询问,明确指挥意图后,方可开车。

  2、司机必须熟练掌握标准规定的通用手势信号和有关的各种指挥信号,并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

  3、当指挥人员所发信号违反标准的规定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

  4、司机在开车前必须鸣铃示警,必要时在吊运中也要鸣铃,通知受负载威胁的地面人员撤离。

  5、在吊运过程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止”信号都应服从。

维修管理制度15

  目的:

  为了保障设备时刻处于良好状态,提高生产效率。

  范围:

  本厂各类生产使用设备。

  内容:

  一: 设备的管理

  1. 部门厂长对辖区部门各机械、电气等各类设备全面负责,部门主管对所属部门的.各类设备全面负责。保障其正常投入生产和使用。对不能解决之问题由部门厂长协助解决。

  2. 当班管理员对正在投入使用的设备全面负责,

  3. 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培训,要求使工人务必做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工艺流程。三会是指: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4. 由各部门建立部门设备管理台帐及档案,特种设备并报安监办必须建立全面管理档案。

  5. 部门内使用各类设备,每周必须检查一次,特种设备必须每班次对设备检查一次;一般常见问题由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协助排除。

  6. 对本部门不能及时处理的问题,及时反馈给部门主管并开请修单,申请专业人员维修。

  7. 维修人员凡涉及到动火作业的或危险检修的作业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安全作业证。

  8. 机械设备及电气等各类设备均由机修部专业人员或外发进行检修。其它一切人员不得检修。

  9. 设备的检修必须定人、定时、保障质量、并按照有关规定制定相应安全措施方可。

  10. 检修设备必须经机修部管理人员验收认可,并在请修单上签收方可。否则一律不得投入正常生产使用。(采取谁验收谁负责的管理原则)。

  11. 特种作业设备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到指定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方可继续使用。由各使用部门主管定时提报安监办统筹检测。

  12. 特种设备均由各部门当班管理员进行安全运行管理,作好相关记录。定时检查交接班等相关记录。部门厂长监管,安管部门进行不定时巡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改善,保障特种设备正常运行。

  13. 部门内各类设备因使用状况和具体内在因素,并经维修仍不能恢复正常使用,需由厂内或政府部门相关资质人员检测证明,按照相关规定提出申请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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