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查阅制度

时间:2023-03-13 15:16:28 制度 我要投稿

档案查阅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档案查阅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档案查阅制度

档案查阅制度1

  一、我国公民持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可以查阅已开放档案,查阅非开放档案,还需持有单位介绍信,注明利用目的.。港澳台同胞和侨胞及外国组织和个人持有效证件,由相关主管部门书面介绍,并经本局(馆)同意可以查阅开放档案。

  二、利用者查阅档案应认真填写档案文件利用登记表,查阅控制使用的。档案,须经有关领导批准。档案、资料和检索工具仅供利用者本人在阅览场所查阅,严禁带出馆外或转借他人。

  三、利用者摘抄、复制档案、资料,只限批准的内容,不准随意扩大范围,同时要注意保密,妥善保存,不准拍照、转借、丢失。属于控制使用的档案,其复制件要进行登记,用后归还。

  四、要爱护档案、文件资料,不准污损、圈划、涂改、折卷、折角、撕页。阅览过程中,严禁吸烟、喝水。

  五、档案、文件资料查阅后,经管理人员清点、核对、办理退还手续,并认真填写利用效果登记表。

  六、档案的公布和出版权属于本馆。利用者可以在著述中节录引用,如需全文公布或汇编出版,须征得本局(馆)同意,并签订出版协议。

档案查阅制度2

  一、凡借、查阅档案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档案法》和《保密法》的规定,保证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二、外单位借阅档案的'人员必须持单位介绍信(行政或组织介绍信),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严禁私人查阅档案。

  三、借、查阅档案者,事先须提供查阅纲要,说明目的与要求,办理登记手续,方可查阅,但档案资料不准个人借阅或带出室外。

  四、借、查阅档案者,查阅时要切实保证档案的完整与完全,不准吸烟、饮水,不准在档案上画圈、划线,不准撕毁和涂改,不准折叠、折卷。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制和公布档案资料及其内容。

  五、查阅利用档案人员,不准随意翻阅与自己有关的档案内容。

  六、凡属查阅、摘抄、复印的档案资料须经领导批准、核对、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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