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07 08:13:44 制度 我要投稿

纪律管理制度15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纪律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纪律管理制度15篇

纪律管理制度1

  为加强对本公司工艺纪律的检查和监督,提高产品质量,特制定本考核要求和办法。(后简称《办法》)

  1.本《办法》是考核公司各职能部门工艺纪律的基本规定。

  2.生产现场的每日工艺纪律检查、处理由工程部负责。

  3.每季由行政部组织工程部、生产部等职能部门进行全面的工艺纪律检查、评定。

  4.每半年由总经理组织工艺纪律检查监督机构进行对全系统的工艺纪律检查、评定。

  5.各类工艺纪律检查均需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6.全公司工艺纪律检查评定结果应于当年6月、12月底前上报厂务经理。

  7.工艺纪律考核要求和办法

  序号考核项目、要求考核办法考核对象

  1产品技术文件做到正确,清晰,符合有关标准规定,正确率应达到100%。以工艺规范为准,每份工艺文件有不正确(关键地方一处、次要地方三处),作整份不合格处理。工程部

  2新工人要进行技术培训,有关部门要进行:

  (1)劳动纪律、公司规公司纪、质量意识;(2)工艺纪律;(3)安全生产知识等教育。抽查近期进公司工人,是否己进行岗位培训和教育,考核合格,能否满足本岗位的需要。行政部

  工程部生产部

  3上岗工人要做好生产前一切准备工作,明确技术文件,熟悉操作规程。到生产现场,向生产者了解情况,判断是否符合要求。各车间

  4对技术文件要求的参数,要求严格执行和做记录。检查各工序对文件的执行,抽查原始记录,无原始或无检测手段判不合格。各车间

  5工具、量具等工艺装备放置整齐,按指定地点放置,防碰、防蚀。半成品按定置管理规定进行。到生产现场检查工具、量具的放置,以及半成品的堆放,应有防护措施,反之则判不合格。各车间

  6技术文件和工作场所整齐、整洁、道路畅通。到生产现场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为不合格。各车间

  7技术文件按程序,专人校对、审核、批准后方能执行,不得随意修改。检查技术部门和车间使用的文件,欠一道程序及以上的为不合格。工程部

  8生产作业计划应严格按工艺流程合理安排,保持均?生产。考核每月生产情况。生产部

  9生产用的材料、外协件必须进行检验,符合有关技术文件的规定。抽查近期进公司的.材料、外协件品检验记录。没检验记录的为不合格。工程部

  采购业务部

  10不合格材料、产品的隔离处理。发现不合格的材料、产品无标识或混放者为不合格。工程部

  采购业务部各车间

  11工装模具、生产设备应经常保持精度和良好的技术状态,满足生产技术需要。抽查设备维修记录,工装模具是否满足工艺要求。生产部各车间

  12量具应坚持周期检定,保证精度合格。合格率应在85%以上,发现超期未检或使用不合格的量具,判不合格。工程部各车间

  13仓库物品放置整齐,有明显标识,帐、物、卡相符。检查仓库物品堆放情况,抽查帐本,有三类以上的不相符为不合格。各仓库批准审核编制

纪律管理制度2

  为规范学校食堂就餐管理,为全体师生营造安静文明的用餐环境,现将食堂就餐管理办法作以下说明,望全体师生遵照执行。

  1、值周行政领导每周按时安排值周教师在就餐时段提前到餐厅值守,一楼3名(正门侧门各一人,另一人来回巡查),二楼1名(主要大门口值守并关注整个楼层代餐教师履职情况),并负责对值周教师食堂值守进行考勤登记。

  2、值周老师按要求提前到位值守,如果有课或有其他事情应提前做好安排,如找人顶替值守。遇无老师带领或有老师带领却不整齐、不安静的学生或队伍,值周老师要将其拦在食堂外,待有老师带领且整顿好队伍后方可进入。

  3、带餐老师带餐时组织本班学生按两列纵队有序到达餐厅(一列定餐,一列非定餐)。带到一楼餐厅门口时,老师组织非定餐学生安静有序进入一楼后,再带定餐学生到二楼用餐。到达二楼门口时,应再次整队并强调就餐纪律,待学生全部安静后才能进入食堂。进入食堂,不能奔跑。

  4、在学生排队取餐的过程中,带餐老师(一楼生活老师)要全程监管纪律,指导学生按照地面标识的`路线站队,除正在取餐的学生,其他学生必须站在黄线后面安静等候,严禁插队、推攘、讲话。学生就餐时,带餐老师应坐到该班学生中间管理学生的就餐纪律,并要求每名学生安静就餐,桌面、地面、餐盘都要干净,并提醒学生不要将水果、鸡腿等食物带出食堂。

  5、用餐结束后,学生按指定路线排队,每个人必须将自己所用的餐具拿到规定地点并按要求放置,且必须轻拿轻放。

  6、离开餐厅时,学生不能将奶、馒头等食物带出食堂。

  7、除带餐老师,其他老师(包括生活老师)用餐请到内设教师用餐点。如若坚持在学生用餐点用餐,请用餐时勿高声交谈,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榜样。

  对以上办法规定,全程由当周值周行政领导监督,大队部安排大队委协助检查记录。对违纪情节较严重的学生,由当天值周行政领导在广播系统中点名通报,并酌情扣除文明班分。对于不到位值守、带餐或学生严重违纪的班级带餐老师、值周教师、生活教师,学校将严肃处理。

  备注:上述管理办法将在试行中逐步完善规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若有更好建议或意见,欢迎提出。

永昌小学文化德育部

  20xx-3-10

纪律管理制度3

  公司工艺纪律管理及考核办法

  (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工艺纪律是公司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为维护工艺的严肃性,保证工艺贯彻执行,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文明生产而制定的某些有约束性的规定,工艺纪律是确保公司有秩序地进行生产活动的重要法规之一。

  第二章工艺纪律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现场作业管理的工艺纪律

  1.工艺文件的管理

  1.1工艺文件是指作业指导书、装配流程卡、工艺附图、参数对照表、样板、设备操作规程等能够及时而有效地指导员工进行正确而规范化操作的正式文件;

  1.2职能部门下发的工艺文件应达到'正确、完整、统一、清晰',并能有效地指导生产;

  1.3总装车间班组成员负责工艺文件、样板的完好性,在产品上线生产前,班组成员要把工艺文件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摆放到生产现场的指定位置;

  1.4工艺人员在处理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技术问题时,要坚持'三按'(按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工艺文件)进行操作,发现文件不正确时,要及时反馈修改文件,总装车间班组长和一线员工有责任对其发现的文件错误及时反馈以使文件能够持续有效指导生产;

  1.5一线员工要熟悉当班机型的工艺文件,生产时要严格按照工艺文件及作业要求的规范化动作要领正确地操作,要保证操作与工艺文件规定的一致性。发生工艺文件规定模糊或产生歧异时,以现场工艺指导为准。现场工艺对工艺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

  2.技术通知等临时性工艺文件的管理

  2.1职能部门下发的技术通知等临时性工艺文件必须是盖有受控章的正式文件,对于非正常渠道下发的非正式文件,总装车间有权不予执行;

  2.2技术通知等临时性工艺文件与其他工艺文件一样在指导一线员工生产操作时具有严格的约束力,总装车间相关执行人员应严格按照技术通知规定的内容进行正确生产操作;

  2.3现场工艺有责任对技术通知等临时性工艺文件进行必要解释或补充,并要求总装车间相关人员按文件规定贯彻执行。现场工艺对技术通知等临时性工艺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

  2.4总装车间应对职能部门下发的技术通知等临时性工艺文件进行妥善保管,以备查询。

  3.过程检验管理

  3.1过程检验是指一线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自检、互检、首检以及终检等活动,目的是为了减少生产过程中的人为错误和不必要的损失,提高成品一次下线合格率;

  3.2一线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检验工艺文件规定进行自检和互检等活动,一线员工要熟知当班机型当班工位自检内容和互检内容;

  3.3总装车间应在每条生产线的成品下线工位或关键岗位设置不少于一人的终检工序,进行终检操作的人员要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并熟知本岗位终检内容;

  3.4总装车间应安排固定人员对每天开工时生产的第一台产品或发生转机型时的生产线进行首检工作,首检工作应严格按照相应的工艺文件规定进行并保留相关文字记录以备查询。

  4.缺陷管理

  4.1缺陷管理是指一线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异常现象时所应该采取的应对措施,对于一般意义上的或之前发生过的异常现象由当班操作人员与当班班组长自行解决,对于难以判断异常原因或较重大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反馈给现场工艺,由现场工艺协调解决;

  4.2一线员工发现同一物料连续三件存在同样缺陷或缺陷物料数量比例较高时,应立即停止该工序操作并通知班组长及现场工艺协调解决。

  5.标识管理

  5.1标识管理是指总装车间班组长或一线员工在生产工程中进行的具有追溯性的文字记录;

  5.2《工序记录卡》的使用与管理

  5.2.1总装车间在线生产过程中每台机器都要附带相应的《工序记录卡》,《工序记录卡》的内容记录了每台机器当班生产时的原始状态。一线员工在完成当班工序操作后要按照实际情况认真填写相应的工序记录状态;

  5.2.2总装车间要定期对终检完成后的《工序记录卡》分类装订成册并妥善保管,以备查询;

  5.3一线员工进行在线性能检测或其他关键重要岗位时,要严格按照工艺文件的要求或现场工艺的指导进行相关检测记录,并对记录的内容负责;

  5.4一线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物料要按要求进行标识。

  第二条现场定置管理的工艺纪律

  1.总装车间场地规划的定置管理

  1.1总装车间现场所有用途不同的区域都应有明确的界线和标识,并应有相应的责任人负责管理;

  1.2总装车间现场所有地面区域划线应清晰、美观,各类标识(地面标识、标识牌)都应完好有效;

  1.3总装车间现场所有物品摆放均应严格按照车间定置管理平面图进行。

  2.总装车间物料周转器具、工作台等辅助性工具的管理

  2.1总装车间生产现场所有物料周转器具、工装板、工具、工作台(柜)、板凳等辅助性工具均应严格按要求进行定置摆放;

  2.2总装车间生产现场存放的周转器具最高高度不得超过1.5m;

  2.3总装车间所有周转器具、工装板、工具、工作台(柜)、板凳等辅助性工具都应有编号,必要的情况下要有责任人标识;

  2.4室内总装线、部装线在使用工装板进行生产时,应严格遵守《工装板使用注意事项》的相关规定;

  2.5一线员工要遵守文明生产的相关规定,对于物料周转器具、工装板、工具、物料等要轻拿轻放,更不能野蛮推、拉总装生产线上的产品。

  3.总装车间物料、半成品、成品以及返修机的管理

  3.1物料的管理

  3.1.1总装车间现场物料要分类摆放,物料包装要求整洁、整齐;

  3.1.2总装车间生产现场原则上只允许摆放正在生产机型的物料,如遇特殊原因停线转机型时,相应的退返物料和半成品机需退回临时物料存放区(非拉式物料不允许滞留生产线),并在显着位置标识清楚,在临时物料存放区存放的退返物料由总装车间负责进行防水、防尘、防盗等安全管理,超过三天以上的退返物料应由车间开单退回仓库;

  3.1.3总装车间生产现场存放物料最多数量应不超过当日排产总量,大型钣金件、配管、电控部件及其他物料必须用规定的周转器具按规定位置有序摆放;

  3.1.4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物料,应及时将不合格标签贴在缺陷位置的旁边,写明故障原因和发现故障时间,放到指定的不合格物料临时存放区;

  3.1.5拉式物料统一放在拉式物料架上,并标识清楚,拉式物料架上的物料标识应与盛放物料一致。

  生产过程中需要的拉式物料统一由车间现场领料员领取,每次领取拉式物料的数量要适中,严禁一次性把拉式物料全部放到线上;

  3.1.6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物料包装袋、包装布,不能重复使用或外协厂家不要求回收的要立即置于垃圾箱中,能重复使用的要及时拆叠、摆放整齐并定期清理出现场;

  3.1.7总装车间和仓库有责任对各自存放的物料进行防水、防尘、防盗等安全管理。

  3.2半成品、成品及返修机的管理

  3.2.1生产过程中发现的故障机(成品机或半成品机)需要返修时,由发现故障者在《工序记录卡》的指定位置上写明故障现象和发生故障时间,并周转至指定的待返修区;

  3.2.2总装车间生产现场成品存放区应将未检成品、已检合格成品、已检不合格成品区分存放并按规定标识清楚。

  第三条工装夹具及设备管理的工艺纪律

  1.工装夹具的管理

  1.1工装夹具的定义:简称工装,是指生产制造过程中用于测试、操作等生产辅助手段,包括测试工装、夹具、刀模、刀具、专用量具(包括计量器具)以及辅具。

  1.2总装车间生产现场投入使用的工装夹具必须有明确的标识,标明工装名称、有效期、保管人等内容。投入使用的所有工装必须是有效的;

  1.3工装夹具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的相关规定进行;

  1.4所有工装夹具必须由规定的保管人负责维护保管,不使用的工装须放置在规定的区域,每天生产结束时工装保管人必须及时清理所负责的工装夹具;

  1.5工艺装备应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计量器具应按规定周期定检,以保证量值正确、统一;

  1.6工装夹具的其他管理规定应严格按照商技字[20xx]005号《工艺装备管理办法》进行。

  2.设备及动力能源方面的管理

  2.1总装车间所有设备必须有专人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和设备完好率;

  2.2总装车间一线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操作使用方法,并能够排除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常见故障,对于设备运行过程中的`异常现象应及时通知公司设备主管进行协调处理;

  2.3总装车间要有专人按要求定期检查水源、电源、气源(包括压缩空气、氧气、液化石油气、氮气)是否在使用要求范围内,以确保水、电、气等能源的正常供应;

  第四条生产现场不合格品管理的工艺纪律

  1.不合格品的定义: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物料、半成品以及成品均称为不合格品;

  2.总装车间一线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合格物料时,必须及时在物料缺陷位置旁边贴好不合格标签,并注明物料名称、缺陷原因以及发现日期等内容;

  3.作好标识的不合格物料应放置在不合格物料临时存放区内,对于不合格物料也应轻拿轻放并摆放整齐,以保证物料的完好性;

  4.领料员应对不合格物料临时存放区定期清理,当日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物料不能滞留现场一个工作日以上。

  第五条一线员工培训上岗的管理

  1.总装车间在新职工(包括临时工、轮换工)上岗前必须组织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工艺纪律教育,经考试合格者方能上岗操作;对特殊工序(如焊接、电工),操作人员还必须持有相应的岗位上岗证书(或持颁发的具相同效力的许可证);

  2.新产品批产后,要对班组长和生产工人进行新产品专业知识方面的培训(可以在试产时同步进行),对受训人员的态度和掌握程度要进行检查和考核;

  3.总装车间对于需要轮岗的员工要组织进行新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或相关人员认可后方可轮岗;对于关键重要工序操作人员的轮岗,还必须经现场工艺口头或书面认可;

  4.工艺人员应定期对各个部门进行工艺纪律的宣贯,保证工艺纪律的宣贯率;

  5.总装车间还应对车间的安全、文明生产按相关规定要求(6sk检查规范)进行负责。

  第三章工艺纪律的管理

  第六条工艺纪律贯彻执行和检查考核由总经理助理和技术工程部部长全面负责。

  第七条总装车间主任(财务部)负责本车间(仓库)的工艺纪律管理日常工作。

  第八条现场工艺参与车间工艺纪律管理日常工作,对工艺纪律管理负协同责任。

  第四章工艺纪律的检查制度

  第九条工艺纪律实行日常检查、周检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检查制度。

  第十条日常检查:车间主任与车间班组长、现场工艺共同负责车间日常工艺纪律管理(并制订车间一级的工艺纪律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发现违反工艺纪律现象及时纠正,同时记录在工艺纪律检查表上。

  第十一条周检:由技术工程部每周五以前进行一次工艺纪律检查,并填写'工艺纪律周检记录卡'。

  第十二条由技术工程部部长组织公司相关部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工艺纪律检查,并填写'工艺纪律月检记录卡'。

  第十三条技术工程部把每次检查结果进行统计,并把上月/上次检查结果不符合项作为下次检查的重点。

  第五章工艺纪律的考核

  第十四条技术工程部把每次工艺纪律检查的结果进行汇总通报,各部门根据检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评)。

  第十五条工艺纪律的考核方式分为通报(批评或表扬)、罚款、奖金等三种形式,对于因违反工艺纪律而进行的罚款将进行专款专用。

  第十六条工艺纪律检查考核细则见附表一。

  第十七条对各部门在周(月)检查中,每扣罚超过1分,进行50元的累积处罚(如:扣罚3.2分,则罚款150),同样每奖励超过1分,进行50元的累积资金奖励。

  第十八条多部门责任项目,按考核时部门责任分别计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技术工程部负责修订、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原**商字[20xx]027号文件作废。

  附:

  1.工艺纪律检查考核细则

  2.工艺纪律月(周)检查记录卡

纪律管理制度4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目的:

  保证炼钢厂各级管理有效进行,规范炼钢厂的管理标准,增强各级管理人员职能,提高职工遵章守纪意识,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确保炼钢厂安全生产顺行,切实做好企业文化建设

  1.2适用范围:

  适用于炼钢厂全体干部职工及业务涉及单位员工

  2、相关文件和术语

  2.1相关文件:

  沧州中铁装备制造材料有限公司炼钢厂作业文件

  2.2术语:

  2.2.1劳动纪律:是企业一项基础管理工作,是各级管理人员强制遵守和执行的行为准则,是确保炼钢厂正常生产(工作)秩序运行和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有序进行的可靠规则。

  3、职责

  3.1劳动纪律由厂领导负责,厂办公室、安全科具体负责,各车间科室密切配合,逐级执行,是炼钢厂必须常抓不懈的一项基础管理工作。

  3.2中夜班劳动纪律由厂中层值班领导和当班调度长负责

  4、具体内容及检查考核

  4.1炼钢厂成立劳动纪律督察小组,厂长为组长,生产、技术副厂长、厂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安全科长为副组长,中层领导为组员,保证炼钢厂每天24小时内都有人负责、管理。

  4.2各级单位所有人员必须强制执行并遵守炼钢厂劳动纪律

  4.3本劳动纪律管理办法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三个百分之百”,即全体职工必须百分之百执行规章制度,违规违制者必须百分之百地处理,百分之百登记上报。

  4.4依据各级干部职工违纪行为性质或后果的轻重,将违纪行为分为一般违纪、较严重违纪、严重违纪。

  4.5各生产、检修班组必须严格执行班前点名签到,班后点名签退,各职能科室、车间办公室、值班室必须建立人员去向表,并认真进行登记,以上内容由各级主管人员负责检查考核,由厂办公室督查考核。

  4.5.1一般违纪情况有:迟到、早退;无故串岗、离岗不超过1小时,且未造成后果的;在工作时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杂志;带小孩或其他闲杂人员上班;在班中和厂区干私活;在工作时间下棋、打球、玩电子游戏,上网,玩手机或看与工作无关的电视;擅自替班的;以上违纪内容一经查实,每项每人次考核50元,属厂中层领导的加倍考核,无故离岗、串岗的且造成后果的,由厂劳动纪律督察小组依据造成后果给予仲裁。

  4.5.2较严重违纪情况有:当班在岗位或厂区内睡觉;酒后四小时内上班;基层单位未经厂领导批准,在工作时间擅自开展娱乐活动;虚报、伪造或毁坏考勤表的;当班时间在操作室、值班室锁(销)门的;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调动或指挥的,因违纪影响工作正常进行或受到考核出工不出力的;实际旷工达两天或两天以上的;当月一般违纪情况在一人身上发生三次或三次以上的;以上违纪内容一经查实,责任人给予下岗处理,并补办学习班,当月只发放生活费600元,相关责任领导每人次连带考核50元。

  4.5.3严重违纪情况有:在班中或厂区内打架、斗殴或殴打他人的;在班中打牌或赌博的;在班中或厂区内饮酒的;开具或伪造假病休证明的;实际旷工达三天或三天以上的;当月一般违纪情况在一人身上发生五次或五次以上的,较严重违纪情况在一人身上发生两次或两次以上的;下岗学习期间继续发生违纪行为的;以上违纪内容一经查实,责任人一律开除,上交人力资源部,并免发当月在岗工资。

  4.5.4旷工界定:无故串岗离岗超一小时,且未造成后果的',迟到、早退超过三小时的均视为当班旷工;当班无故未到岗的,下岗学习七天,期间只发放生活费。

  4.5.5对包庇、隐瞒违纪现象,或不敢抓不敢管,不按制度办事的各级领导按管理责任追究处理,给予降级处理,当月只发放工资的60%,并全厂通报。

  4.5.6对于恐吓、阻挠管理人员正常开展工作的;一律开除,上交人力资源部,情节严重的,上交公司保卫部直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其他人员

  5.1本办法对于来厂保产、施工、实习、参观、服务人员同等有效。

  6、奖励

  6.1每月底由厂办公室将各中夜班查岗情况及日常抽查情况进行分部门统计,年底累加,进行评比。

  6.2定期由各部门进行民意选举,推出遵章守纪先进个人,再有厂领导主持,进行全厂评选,排出名次进行奖励。

  6.3对于敢抓善管的各级管理干部由劳动纪律督查小组领导进行点评,给予一定奖励。

  6.4对于阻挠、破坏劳动纪律管理的现象而挺身而出的先进个人给予奖励。

纪律管理制度5

  一、学生会内部各成员之间一律平等,一视同仁。但学生会干部必须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各部成员自觉服从部长安排,各部部长自觉服从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的安排。

  二、院团委组织下达的任务根据各部的职权范围由主席或副主席安排部门完成,各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有质量、有效率地完成,安排协助去完成工作的其他部门成员必须听从组织的安排,力所能及地帮助主要部门完成工作。

  三、组织下达的任务主要负责部门及协助去完成的其他部门学生干部在执行任务时,不得超越其职权范围。如违反,有学生举报,追查属实,学生会主席团讨论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违反的学生干部及涉及人员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撤消其学生干部的职务。但如果情况紧急,可在问完部长或主席后越权处理。

  四、学生会组织召开的会议无论大小,经主席与副主席商讨后,确定开会的时间和地点,交由办公室负责通知各部学生干部,各部成员须准时到场开会,如学生干部有特殊情况,必须在会前事先通知主席或副主席,经批准方可准假。办公室必须做好每次会议的记录,会后进行备案和存档。(例会具体制度见学生会例会管理制度)

  五、凡具有以下情况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撤销现任职务:

  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和院团总支学生会制度。

  2、在班级中表现极差,造成不良影响者。

  3、工作敷衍草率,效率低下,考核不合格者。

  4、其他违反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者。

  六、学生会各成员不得利用职位之便做出损害学院形象的事,一经查实,立刻开除。(比如开学借学生会名义推销电话卡)

  学生会例会管理制度

  为了方便工作的及时开展,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增强会议的质量与效率,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我系学生会的主要会议分为部长例会、各部门例会。

  二、会议地点一般设在3教333,若有改变,可视具体情况而定。

  三、召开各种会议前,学生干部必须自觉提前到场,无故迟到10分钟以上按缺席处理。

  四、部长例会每周一次,部长例会结束后各部部长要及时召开部门例会,安排学生工作,并及时做好会议记录,以便在部长例会上汇报部门工作情况。

  五、各部门会议依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

  六、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例会。凡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迟到或者早退者,须跟主席团或部长事先请假。未事先请假而迟到或早退者记做一次无故不到,情况严重者经主席团商议决定做开除处理。

  七、会议开始前由会议负责人进行点名,凡迟到或早退、缺席者均需记录。

  八、参加例会的全体成员应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对工作有意见或建议者,经允许方能发言。

  九、开会期间手机须关机或者调为震动状态,无重大事情,不得接打电话。

  十、无特殊情况,会议不得超过1个小时,尽量提高效率。

  学生会活动制度

  一、各部门成员应准时到达指定地点,若因事无法到达者,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由办公室做好记录。

  二、各部门应按照主席团布置的.任务进行准备工作并按时完成,各部门之间要相互协作,当其他部门需要帮助时,在不妨碍本部门工作的情况下应及时给予大力帮助。

  三、工作中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若无法解决,应及时向部长或主席团报告。

  四、工作分配时,各部门要服从主席团的统一安排,各部门自行安排本部门具体分工。

  五、活动中各部应各司其职,学生会成员要起模范带头作用,维护活动秩序,使活动顺利进行。

  六、活动结束后,各部应该对活动场地进行清理工作,负责人未明确表示各部可以解散时,各部成员不得早退。

  七、各部门在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对在本次活动中的工作或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以书面方式将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交至办公室进行归档。

  八、集体活动或外出活动时所有学生干部必须佩带学生会工作证。

  九,活动过程中个成员要严守岗位,除去入厕等事情外,不得轻易离开。

  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

  一、学生会的档案管理工作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对学生会的总体文档进行分类归档管理。

  二、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在每学期初必须有详细的本学期工作计划,一式两份,分别由本部门及办公室存档。

  三、各部的工作档案由各部部长保管。活动方案于活动前上交,总结及有关材料于活动结束后递交办公室。

  四、凡学生会集体获得的奖品、纪念品,作为工作成绩的体现,必须交办公室妥善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占为已有。

  五、如借用有关档案,须经办公室或有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并作登记方可,且用后及时归还存档。

  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一.学生会经费主要用于学生活动。

  二、办公室负责学生会经费收支项目的管理。

  三、若各部活动需要申请经费,应先向主席团申请,经主席团同意后方可支出。事后将发票送给各部门分管主席,待主席签字后方可到办公室报帐。

  四、各部门举办活动应预先提出活动方案及经费预算,并在活动举办前一周以书面形式上交主席团。

  五、报销凭据一律使用正式发票。要求发票上写清物品、单价、数量和总额。发票持有人须用黑色笔在发票背面写明用途和经手人姓名及总额(大写)。

  六、所有用于学生活动的开支情况必须有经手人和活动负责的部长,分管主席三人签名,由办公室进行统一登记,各部门活动经费发票要及时交到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向系团委书记统一报销。

  七、学生会各项财政开支必须定期向同学们公布,确保透明化。

  学生会办公室管理及使用制度

  1、学生会办公室每天需要有人值班,负责联系、接待、办公等事务,并保持室内的卫生。

  2、办公室钥匙由主席及办公室干部掌握,任何人不得私自配钥匙。

  3、办公室内不得进行其他一切有损学生会形象的行为。

  4、非相关人员,未经值班人员允许,不得随意进入室内。

  5、学生会办公室用于学生会日常工作,任何个人都不得将其挪为私用,各部或团体有事要使用办公室需由其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征得学生会主要负责人的同意方可使用。

  6、学生会各部使用办公室时应佩戴部门工作证。

  7、办公室内的物品不得随意移动,使用完毕,各种物品应放回原处,并保持整洁。

  8、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表态,任何个人意见不代表我院学生会。

  9、借用办公室物品时,需要在办公室登记簿上做出登记,注明借用方姓名,并在使用后尽快归还。

  学生会奖惩制度

  一、学生会成员有义务向主席团提出有利于学生会建设的意见。对学生会建设有重大意义者将给予系内通报表扬。

  二、对多次在学生会内部获得口头表扬或公开表扬的学生会成员,学期末给予通报表扬,成为授予校“优秀学生会干部”光荣称号对象之一。

  三、对始终勤勤恳恳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的学生会干事,由所在部部长向各分管主席提名并交由主席团讨论,学年末授予院“优秀学生会干事”称号,并通报表扬,并在换届选举中优先考虑。

  四、学生会干部一学期内工作成绩突出者,可由分管副主席提名并交主席团讨论,年末授予院“优秀学生会干部”称号。

  五、学生会部门在一学期内工作成绩突出,经部长会议,主席团,团总支同意后,在学期末获得“最佳之星”奖。

  附录:每人积分共100分。

  扣分细则:开会不到者扣20分,有事请假仍需扣5分。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和院团总支学生会制度视情节严重,扣50分或开除处分。工作敷衍草率,效率低下者视情况扣除20分到50分的处分。加分细则:对学生会建设有重大意义者将给予系内通报表扬,并加20分。优秀学生会干部加50分,优秀学生会干事加50分,获“最佳之星”部门每人加20分。

  被开除者由办公室,主席团,团委确认,放可开除,同时需要在3教展板上说明开除原因。

纪律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职工劳动纪律行为,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增强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维持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确保安全生产,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劳动纪律是职工在共同劳动过程中所必须遵守的劳动规则和秩序,是职工按照规定的时间、方法、程序和质量完成自己应承担的生产(工作)任务的基本保证。

  第三条

  遵守劳动纪律是对职工素质的最基本要求,是每位职工的基本职责和应尽的义务。

  第二章劳动纪律管理

  第一条

  应遵守公司的工作时间制度。

  第二条

  应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内应坚守岗位,严禁打盹、睡岗、串岗、脱岗。上白班人员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吃早餐。

  第三条

  上班时间内不得饮酒,上班前应充分休息、上班前二小时内不应饮酒,保证工作时间内精力充沛。

  第四条

  应服从工作安排。

  第五条

  在工作时间内不准做与工作无关或有碍他人工作的事情。

  第六条

  上班时间岗位人员应在规定位置挂上岗证。

  第七条

  上班时间不准到厂门口、厂单身楼、厂集体宿舍吸烟。

  第八条

  上班时间不准到厂外小卖部、饭馆买东西及食物。

  第九条

  应遵守各种假期请假制度和履行有关程序。

  第十条

  病假应办齐有效的病假证明。

  第十一条

  不得在厂区内吸烟,不能带烟、火进厂,进厂前应主动将烟、火交门卫保存。

  第十二条

  上班时间不得吵架、喧哗,言行举止要文明礼貌。

  第十三条

  上班时间不得用电脑阅读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炒股票、看股票、玩游戏、不得打扑克(麻将、骨牌)下棋、玩电子游戏、玩手机游戏、用手机听歌和使用MP3、MP4、不得听收音机。

  第十四条

  上班时间不得在岗位上阅读与专业无关的书刊、报刊,以及私彩信息、小报等。

  第十五条

  上白班人员中午不在下班号未响前到食堂就餐。

  第十六条

  职工不得为他人提供违纪的场所(方便)。

  第十七条

  职工进出厂门岗时,应主动示证,并服从门卫的检查。

  第十八条

  职工不得将《出入证》转借他人使用。

  第十九条

  职工在厂区内应佩带有效证件,并服从检查。

  第二十条

  职工在装置区应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第二十一条

  职工应配合公司的劳动纪律检查,不得通风报信和包庇违纪职工。

  第三章违纪行为界定

  第一条

  迟到、早退、串岗的界定

  1.迟于规定的上班时间到达岗位的,按迟到处理。

  2.未经请假同意,提前10分钟离开本岗位的,按早退处理(职工可在发车前5分钟内去候车)。

  3.上班时间内,非工作原因离开本岗位的,按串岗处理。迟到、早退、串岗60分钟内是违纪行为,超过60分钟是严重违纪行为。

  第二条

  脱岗的界定

  上班时间内,未经请假同意而离开本岗位、按脱岗处理。脱岗60分钟内是违纪行为,超过60分钟是严重违纪行为。

  第三条

  打盹、睡岗的界定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劳动纪律检查人员检查时能及时和自动醒来的(检查人员未到身旁),按打盹处理,否则,按睡岗处理,打盹是违纪行为,睡岗是严重违纪行为。

  1.1上班时间伏在操作台上、桌子上、椅子上的。

  1.2上班时间用报纸、书籍、毛巾等遮盖脸部的。

  1.3上班时间双目紧闭的。

  2.夜间在非本人工作岗位且关着灯的房内的员工,按睡岗处理。

  3.上班时间躺在长凳上、桌子上、椅子上、地板上、床上、设备平台上、交接班室等地方的,按睡岗处理。

  4.上班时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当班人员集体睡岗处理。

  4.1把办公室、控制室、外操间、值班室的门关死,使劳动纪律检查人员不能进去检查的。

  4.2用各种物品把岗位的所有窗户遮盖的。

  4.3夜间放下操作室的窗帘的。

  4.4夜间把操作室内所有的照明灯关掉的。

  4.5在岗位周围有意装上“机关”,使劳动纪律检查人员检查时造成响声的。

  4.6在岗位周围(含装置区域)设置人员站岗放哨的。

  第四条

  旷工的界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界定,按严重违纪处理:

  1.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不上班的。

  2.打电话或他人帮助请假,未获得领导同意而休假的。

  3.弄虚作假取得的假期以及病假证明无效的。

  4.职工无正当理由而超出假期批准时间的。

  第五条

  干私活的界定

  上班时间做与本职或本单位工作无关的事情,按干私活处理。

  上班时间干私活是严重违纪行为。

  第六条

  包庇、通风报信的界定

  1.职工明知他人违纪并认识违纪职工而对劳动纪律检查人员说谎的,或为违纪职工提供虚假证明、做伪证的,按包庇处理。

  2.当劳动纪律检查人员检查时,向被检查岗位的职工发出信号的,按通风报信处理。

  包庇、通风报信是严重违纪行为。

  第七条

  提供违纪场所(方便)的界定

  将自己的休息室、值班室及所管辖的地方(工具)有意提供给他人作为违纪场所(工具)的,按提供违纪场所(方便)处理。

  提供违纪场所(方便)是严重违纪行为。

  第八条

  有效病假证明的界定

  1.在湛江市区看病的职工,其病假证明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1有湛江市社保局指定的医院(门诊)出具的病假证明。

  1.2病假证明应盖有“诊断专用章”等有效印章。

  1.3每天病假证明的天数不超过5天;住院的以出院证明为准。

  1.4对连续病假时间超过7天而又不住院治疗的职工,属较轻病症的,应每周向单位报到一次;属较重病症的,应提供联系电话及住址,所在单位应每周派人探望一次。

  2.因公出差或因私事请假离开湛江市区到外地的职工,遇到急病时以当地镇级以上医院的符合病情的病假证明为凭,有效天数按上述天数执行。

  3.需要在湛江市区以外的医院就医的职工,应有湛江市社保局签发的转院证明及当地镇级以上医院的符合病情的病假证明。

  第九条

  无效病假证明的界定

  不符合第三章第八条规定的病假证明,以及单位无法按要求见到请病假的职工的,都按事假处理。

  第十条

  其他违纪行为的界定

  1.在厂区内吸烟,是严重违纪行为。

  2.在上班时间内饮酒以及上班前二小时饮酒均是严重违纪行为。

  3.危险化学品装卸人员、液化气装车人员、油品装车、装船人员擅离岗位,是严重违纪行为。

  4.无操作证单独顶岗,是严重违纪行为。

  5.工作中违反操作规程,是严重违纪行为。

  6.上班时间用电脑玩游戏、用电脑阅读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炒股票、看股票、打扑克(麻将、骨牌)、下棋、玩电子游戏、手机游戏、用手机听歌、使用MP3、MP4、吵架、无理取闹及辱骂、殴打他人,是严重违纪行为。

  7.上班时间,职工到厂外(包括厂门口、单身宿舍楼、吸烟,是严重违纪行为。

  8.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是严重违纪行为。

  9.考勤弄虚作假是严重违纪行为。

  10.上班时间在岗位上阅读与专业无关的书刊、报刊,以及私彩信息、小报、听收音机、录音机等是违纪行为。

  11.上白班人员中午在下班号未响前到食堂就餐,是违纪行为。

  12.将出入证转借他人使用,是违纪行为。

  13.上班时间在装置区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是违纪行为。

  14.请假、补休,不按规定办理手续、以及超权限审批是违纪行为。

  15.上班时间内,岗位人员不按规定挂上岗证,是违纪行为。

  16.进厂时不主动将烟、火交门卫保存,带烟、火进厂,是违纪行为。

  17.上白班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吃早餐是违纪行为。

  18.上班时间到厂外小卖部、饭馆买东西及食物是违纪行为。

  19.职工进出厂门岗时,不主动示证,不服从门卫的检查是违纪行为。

  20.每日不及时上报日考勤,每月不及时上报月考勤,是违纪行为。

  第四章请假制度

  第一条

  职工需要休假(含补休)或临时请假的,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按审批权限经有关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假或离开工作岗位。请假3天的(含3天)可由本单位领导审批。连续3天以上需主管领导批准。10天以上需公司主管人事领导批准。

  第二条

  因急事无法亲自办理请假(补休)手续时,应以电话或由他人及时向本单位领导请假,所在单位应及时在考勤表上作好记录,职工事后必须及时补办请假(补休)手续。

  第三条

  职工的请假(补休),只以请假单(补休单)为凭,没有请假单(补休单)的`,作为违纪行为处理。

  第四条

  职工修补休假、轮修假,经有关领导批准后,考勤员应做好台账记录,在每日的日考勤中注明,并与当月随月考勤报人事部。

  第五条

  当班职工因急症或家中有急事需离开厂区,应先向班长请假,批准后按病、事假处理。

  第六条

  职工休完单位批准的假期、提前结束休假、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言延长假期,以及临时请假离开(迟来)厂区,在回到岗位时应及时(第一时间)到考勤员(班长)处或假期审批单位注销其实际休假的时间。

  第七条

  当考勤记录与请假单的记录不相符,而又没有销假记录时:

  1.若考勤所记录的休假时间少于批准的休假时间,按考勤弄虚作假处理。

  2.若实际的时间多于批准的休假时间,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

  非上班或已请假的职工,在厂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违纪处理,并按本办法的相应条款扣款:

  1.将《出入证》转借他人使用。

  2.饮酒或在厂区内吸烟的。

  3.无理取闹或辱骂、殴打他人的。

  4.用电脑阅读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炒股票、看股票、玩游戏、打扑克(麻将、骨牌)下棋、玩电子游戏、玩手机游戏、用手机听歌和使用MP3、MP4、听收音机。

  5.通风报信、提供违纪场所(方便)的。

  第五章违纪处罚办法

  第一条

  凡是本办法认定为严重违纪行为的,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禁令有明确条文规定的,按禁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凡是本办法认定为严重违纪行为,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超过1万元的,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条

  职工有本办法认定为严重违纪行为,12个月内累计达3次的,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条

  职工有本办法认定为违纪行为,12个月内累计达6次的,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条

  职工违反本办法的经济处罚,按公司绩效考核细则执行。

  第六章组织与管理

  第一条

  劳动纪律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落实管理责任。

  第二条

  各单位要加强职工劳动纪律教育,做到齐抓共管,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开展经常性的劳动纪律教育,每季度组织职工学习有关劳动纪律规定不少于1次。

  第三条

  人事部是公司劳动纪律的主管部门,具体抓公司劳动纪律管理的落实与考核,并设有劳动纪律检查人员,负责劳动纪律日常检查工作。

  第四条

  人事部每月对各单位进行1次劳动纪律检查和考核;劳动纪律检查人员每天(正常工作日)都要对各单位进行不定期检查;车间每周对各班组的检查不少于1次;班组长(部门领导)要了解每位成员的去向。

  第五条

  人事部要建立劳动纪律管理台帐,坚持在调度会不定期通报劳动纪律检查情况;车间要建立劳动纪律检查情况公布栏,每月都要公布劳动纪律检查情况。

  第六条

  属公司查到的各类违纪,一律按本办法执行。属部门(车间)要求公司劳动纪律检查人员协助查到的违纪,交由本单位按本办法处理;属部门(车间)查到的各类违纪,可参照本办法进行处理;同时要及时在本单位公告栏中公布违纪处理结果、并报人事部备案。

  第七章附则

  第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之前制定的《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人事部。

  第三条

  本办法由人事部负责组织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补充、完善。

纪律管理制度7

  1、要遵守作息时间,每天按时起床,按时打扫卫生,按时进教室上课,无特殊情况不得回宿舍,按时上晚自习,按时熄灯就寝。熄灯后,必须保持安静,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装和使用台灯。不行带手机。不行使用电褥子、热宝等电器。

  2、在楼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追跑,不得大声喧哗。不许攀爬楼梯和楼梯隔离门。

  3、住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寝,不得自行更换,住宿生不得串楼层、串宿舍。

  4、住宿生平时因病、因事回家,必须亲自找班主任请假。班主任和家长联系后方可允许学生回家。学生到家后要立即给老师打电话。

  5、住宿生要明辨是非,发现违纪行为应及时劝阻,并向教师反映。

  6、严禁携带凶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制品进入宿舍,违者将严肃处理。

  7、不随便使用和翻动他人物品,不随便拿他人的物品,相互间不私自借钱。

  8、住宿生必须节约水电,禁止浪费,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9、住宿生保管好个人物品,贵重物品不要带到学校。

  10、住宿生要尊重教师和宿舍管理员,要服从教育和管理,要尊重他人的劳动,不得以任何理由顶撞他人。

纪律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公司的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以及公司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劳动纪律是职工从事集体生产劳动共同遵守的规则和秩序。它要求每个职工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方法完成自己应承担的工作任务。

  第二条职工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勤奋工作,全面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第三条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维护和巩固纪律,主要依靠经常性的理想、道德和纪律教育,依靠经常性的严格管理,依靠各级干部骨干的模范作用和职工之间的监督,使广大职工养成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

  第五条强化劳动纪律管理,是保证公司有序进行运作的基础。各级各部门要做好对职工遵守劳动纪律的宣传教育和日常检查,把严格贯彻执行劳动纪律纳入岗位职责中。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

  第二章职责范围

  第七条劳动纪律管理实行公司、部门管理体系,逐级负责。公司办公室是劳动纪律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各部门的劳动纪律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考核和通报。行政部做好公司各个部门劳动纪律的监管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的劳动纪律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第九条公司行政部对岗位的劳动纪律管理和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制定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第三章劳动纪律的内容

  第十条职工在工作时间应当做到:

  一、不妨碍正常的组织、指挥;

  二、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三、不睡岗、不串岗、不脱岗;

  四、不酒后上岗;

  五、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六、不打架斗殴,不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

  七、不聚众赌博;

  八、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九、不起哄滋事;

  十、不准在员工中散布自由主义或影响安定团结的`言论;

  十一、不准对公司的一些临时规定存在某种抗议的情况。

  第十一条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视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

  (二)无不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三)玩忽职守,违反公司规定,或者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章施工等造成事故的,或使员工生命和身体健康受到伤害和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

  (四)工作不负责任,损坏公司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财资,损公肥私,使公司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六)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七)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八)职工有上述行为,情节特别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第十二条处分的目的:严明纪律,规范管理。

  第十三条处分的原则:依据事实,惩责相当。

  第十四条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行政警告,记过,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依据惩责相当的原则给予一次性罚款。

  第十五条处分条件

  (一)不执行上级的命令和指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

  (二)消极怠工,无故不参加学习、工作等;

  (三)经常迟到、早退、无故旷工或者逾假不归的;

  (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

  (五)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起哄滋事、聚众赌博等妨碍正常工作秩序的;

  (六)打架斗殴或者聚众闹事的;

  (七)在员工中散布自由主义及影响安定团结的言论的;

  (八)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责任事故或者其他损失的;

  (九)违反公司保密规定,造成失密或者泄密的;

  (十)工作失职,造成公司财物丢失的;

  (十一)盗窃、诈骗公私财物的;

  (十二)挪用、隐瞒、私分公款公物或者在其他方面违反财经纪律的;

  (十三)其他方面违反纪律,其性质、情节同上列违纪行为相当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情节严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降职(级)或开除处分。

  第十六条对职工给予辞退和开除处分,须经部门经理提出,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给予职工降级的处分,降级的幅度一般为一级,普通员工降为试用期员工,薪酬按照试用员工薪酬计算,试用期不超三个月。

  第十七条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会议充分讨论,允许受处分者本人进行申辩,慎重决定。

  第十八条实施处分的程序

  (一)由行政部组织或者承办部门负责,对违纪者的违纪事实进行查证,并写出书面材料;

  (二)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对违纪者的处分,会议必须有公司总经理参与;

  (三)根据会议决定,由行政部实施处分。

  第十九条处分决定宣布前,应当听取受处分者本人意见。在批准职工的处分以后,如果受处分者不服,可以在公布处分以后一周内,向行政部提出书面申诉。但在未作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然按照原处分决定执行。

  第四章考勤管理和请假管理

  第二十条考勤管理:公司所有员工每日均需打卡上下班,不能按时打卡的,应事先向考勤员说明原因。上下班时间按公司通知执行。

  第二十一条考勤奖惩:公司所有员工考勤按月计算出勤率,每月未发生任何缺勤现象的,计全勤奖,每月奖励50元。

  第二十二条请假管理:公司所有员工因事、因病或其他原因需要请假的,应先向本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到人事部领取假条填写。凡未请假或请假不准未到者,以旷工论处,旷工一日扣发100元工资。

  第二十三条公司实行国家统一的法定节假日。

  第二十四条具体实施办法参照“考勤管理制度”。

  第五章领导责任和纪律监察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领导负有维护纪律的直接责任。

  行政部和财务部作为公司的职能部门,应当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和执行纪律;各部门领导对发现违纪行为制止不力或者不予制止的,应当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对带头违反纪律的,应当从重给予处分。

  第二十六条各部门领导必须按照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严明纪律,因管理不善造成下属严重违纪的,负领导责任,应当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

纪律管理制度9

  一、严格遵守工作时间

  全体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不无故缺席相关会议活动。

  行政后勤人员上下班时间:

  夏时制:早上8:00—11:30 下午2:30—6:00

  冬时制:早上8:00—11:30;下午2:00—5:30

  其它工作人员上下班时间由本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具体安排并报办公室备查。

  二、考勤管理

  (一)考勤要求

  1、所有人员考勤采用签到制度,迟到3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算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算早退)视为旷工,确因事需要晚到或早走的,须征得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2、临时外出办理业务,必须先到单位办理签到手续,向分管领导说明情况后方能外出。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单位的,需通过电话征得部门负责人批准。

  3、因公出差者需跟考勤人员说明情况,以便考勤登记。

  4、行政后勤人员由综合办专人负责考勤统计,仓储、分拣、送货及安保人员上下班考勤由本部门负责人负责。出勤记录应当准确无误,不得涂改。次月1日,各部门将考勤、请销假材料等汇总后交综合办(休息日延后),月终汇总后张榜公布并扣减应减的工资。

  (二)迟到及早退

  1、迟到或早退一次,正式职工罚款50元,聘用员工罚款20元;每月累计超过10次的,正式职工取消当月绩效工资,聘用人员扣出当月完成任务奖励。

  2、因接送车造成迟到的,本车人员所有罚款由司机一人承担;确因特殊情况时除外。

  3、天气或路况不好,接送车司机与乘车人员提前做好安排,保证按时到岗。

  4、车辆接送时间由管理部门根据上班时间具体安排,确保所有工作人员按时到岗。

  5、因特殊原因未安排上班车的,车辆管理部门做好通知工作,员工自行安排交通工具及时到岗。

  (三)旷工

  1、有下列情形的,视为旷工。

  未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岗的;请假期满,未续假或者续假未获批准而未到岗的;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的;未经批准私自调换工作日程及岗位的.,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的。

  2、每旷工1天,处予当事人300元罚款,连续3天或当月累计超过5天者扣除当月全部收入。连续旷工5天或全年累计超过10天的作待岗3个月处理,待岗期间停发除基本工资外的所有收入,取消年度奖金。连续15天或一年以内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除名。

  三、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员工要有高昂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工作态度,立足岗位,履行好职责,服从组织安排,做到内部政令畅通,运作协调高效。

  1、工作时间内不坚守岗位,擅自离岗、串岗者,一经发现处予50元罚款。

  2、工作时间内,不得玩扑克、麻将,不得酗酒及从事其它娱乐活动(公务接待除外),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处予当事人50元的罚款。

  3、工作时间内,利用电话进行与工作无关的闲聊,上网闲聊、玩游戏者,一经发现处予50元的罚款。

  4、下班未关闭门窗、办公电脑,未切断电源的,一经发现处予50元罚款。

  5、在办公区、单位宿舍区打架斗殴,酒后闹事,损毁公物者处予50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正式职工待岗,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四、请销假管理

  (一)范围

  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公休假均属请销假范围

  (二)请销假流程

  1、员工请假,必须得到批准后放能行假,事前请假需填写《请销假审批表》,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单位的,电话征得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批准,上班当日补齐手续。

  2、请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2天内(含2天)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请分管领导批准;3天(含3天)以上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主要领导批准。行假者所属部门必须确保工作协调安排好,工作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方能准假。

  3、各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主要负责人批准。

  4、凡请假者准假后将《请销假审批表》等相关资料报综合办公室。

  5、未按要求请、销假,请、销假手续不完善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假后第一个工作日办理销假手续。

  (三)事假

  事假一天,正式职工扣100元,聘用人员扣50元。事假每月累计不超过3天,每季度超过5天者,取消优秀员工评定资格。

  (四)病假

  1、员工因病需到医院就诊,应事先请假(急诊除外)。就诊后凭诊断证明再履行请假手续,州内就诊时间不超过1天(以就诊病历或医院相关证明为准)按出勤计算,超过1天按事假计算。

  2、员工因病确需疗养休息但又无须住院者,须出示医院相关证明并征得相关负责人同意后方能准假。

  3、员工非住院病假一天扣除当日绩效工资的一半(聘用员工扣除当日完成任务奖励)。

  4、员工因病住院请假5天以内(含5天)不扣减工资,超过5天的,每天扣除当日绩效工资的一半(聘用员工扣除当日完成任务奖励)。

  5、病假超过一个月的,超出时间不发放绩效工资(聘用员工不发放完成任务奖励)。

  6、病假员工上班当日补齐请假手续,包括假条、住院证明、医生建议书等一并交到综合办公室。

  7、病假手续不完善的按事假处理。

  (五)婚假

  员工结婚享受婚假3天,晚婚可增加婚假10天(包括节假日)。

  (六)丧假

  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死亡,准丧假5天。

  (七)产假

  1、妇女产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为3-6个月产假,产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

  2、男性职工其妻休产假时,可请不超过5天的护理假。

  (八)探亲假、公休假

  员工探亲假、公休假按国家及州局(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休假既要合法也要科学合理安排,在不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经审批后方可休假。

  五、监督管理

  中心领导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劳动纪律检查。发现部门监管执行不到位的,考勤中弄虚作假的,要追究部门负责人或考勤人员责任,发现一次处予当事人100元罚款,相关人员未按时将考勤汇总到综合办的,处予部门考勤人员100元罚款。

纪律管理制度10

  企业(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一.各种假期的处理办法

  (一)事假

  1.职工的父母、配偶和未参加工作的子女生病,家中确实无人照顾,需职工本人护理,只许一方请事假。夫妇一方在本市的其它单位工作,应由两人轮流请假。

  2.职工的直系亲属在外单位工作因工伤住院,请求中心职工护理时,须对方组织出面联系,方可请假护理,在护理期间按事假处理,职务工资、津贴和福利由对方发给。反之,中心职工因工伤住院,需在外单位工作的亲属护理时,经主管领导同意,有组织派人联系,其亲属在护理期间的工资、津贴由中心发放。

  3.职工家在外地的直系亲属因病住院,家中确实无人照顾,需职工本人护理的,必须有当地医院证明(当时没有者事后补上),职工方可办理请假手续。

  4.其他原因需请事假者。

  5.每年请事假者一般累计不得超过一个月。

  (二)探亲假

  探亲假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所属路程假。

  1.凡工作满一年的正式职工,与配偶或父母不在一起,可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如果职工与父母一方住在一起或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亲假。

  大中专毕业生在实习期间不享受探亲假。凡是在上半年实习期满的,当年可以享受探亲假:下半年实习期满,下一年度享受探亲假。

  2.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3.独身职工(包括离异、配偶死亡未再婚者)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二十天。如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探亲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4.凡职工家住农村,亲属来局探亲居住满三十天的,职工本人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假,可报销往返路费。

  5.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6.到配偶所在地脱产学习三个月以上的职工不享受探亲假。

  (三)公休假

  1.根据有关规定,中心职工在确保完成工作前提下,可享受公休假。休假天数按如下标准执行:

  工龄不满十年的职工,每年可享受公休假十天。

  工龄满十年以上的职工,每年可享受公休假十四天。

  2.公休假原则上当年享用,逾期作废;如有特殊情况,经中心领导批准方可分期进行,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3.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当年的公休假:

  ①已享受寒、暑的脱产学习职工;

  ②已安排疗养、休假者;

  ③全年累计病假三个月以上,事假累计一个月以上者(并取消次年的公休假);

  ④当年休产假三个月及其以上者;

  ⑤见习期内;

  ⑥参加业余学习的个人要求脱产学习,其时间超过本人应享受的公休假时间者(脱产时间跨年度时,分年度计算);

  ⑦停聘期超过三个月以上者。

  (四)婚假

  1.职工在法定婚龄内结婚,在本市的给假三天,配偶在外地的另加所需路程假。

  2.男方年满25周岁以上,女方年满23周岁以上初婚为晚婚。达到晚婚年龄结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3天)外,增加婚假18天,婚假在6个月内有效。婚假期间视为出勤。

  (五)产假

  1.实行晚育(晚婚生育或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胎)的女职工合理生育一胎后,除国家规定的产假(90天)外,增加产假3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护理假必须在女职工产假期间连续使用。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2.产假期满,如因病需要继续治疗,按病假办法处理(需有医院证明)。

  3.生育过一胎的女职工放置宫内节育器,凭医院证明(病历记录、处方、收据,下同)可休息2天;取出节育器的可休息1天;上环失败怀孕流产者,凭医院证明可休假14天;男女职工接受绝育手术的可休息15天。

  (六)丧假

  职工直系亲属死亡,在本市的给丧假五天,外地的另加所需路程假。

  (七)病假

  1.职工去门诊部看病,一般病症给假二小时,重病或难症者,可根据医生证明给假。

  2.职工因病请假,需医生证明,中心领导批准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3.若遇急病,来不及请假,可在第二天补办请假手续。

  (八)旷工

  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旷工:

  ①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②假期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被批准又不上班者;

  ③没有医院证明,又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推病不上班者;

  ④分配工作不服从,经教育不改,借病不上班者;

  ⑤以因公外出为名,而实际办私事者;

  ⑥停聘期间不到单位上班,不参加集体学习生活者。

  注:各种假期及旷工计算方法均包括公休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二.请假手续及批准权限

  (一)职工请假要事先提出申请,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二)处级干部请假应经主管局长批准;科级干部请假应经中心领导批准。

  (三)科长批准权限为一天;对于半天的假期,可累加计算。凡未经批准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对待。

  (四)请假一天以上的,需到办公室填写请假单,交中心领导批准,办公室盖章留存,请假单交本科室考勤员签字登记方可生效。假期期满后,持假条到办公室销假,不销假者,按超假处理。没有假条者,各科室按旷工处理。

  (五)职工假满,应按时回单位上班,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回单位时,必须提前向单位续假。科长接到续假电报、电话当天,必须做出同意与不同意的决定,并用电话或电报通知本人和办公室。若科长接到职工续假电话、电报当天内,没有迅速做出决定或做出决定没有及时通知职工,续假职工按同意续假处理,科长应承担续假期职工未按时上班的责任。

  三.上班劳动纪律

  (一)全体职工应忠于职守,按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脱岗。当天迟到、早退、脱岗超过5小时,以全天旷工处理。超过2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

  (二)在哺乳期(婴儿在一周岁以下)的女职工,每天上、下午各给半小时哺乳时间。

  (三)幼儿送园期,全天给20分钟进行接、送园。

  (四)上班时间应做好本职工作,不准在上班时间干私活,不准上班时间下棋、打牌,不准在电脑上玩游戏、聊天。

  四.考勤办法

  (一)各科室严格按照考勤制度进行记录,

  考勤结果作为奖惩、评聘、晋级、工资、奖金、福利发放的依据之一。凡无考勤记录者,均不得评先、续聘、晋级和发给工资、奖金、福利。

  (二)以科室为单位,各科室确定一名考勤员负责考勤工作,考勤员要严格履行职责。

  (三)考勤员应在当日记录当天出勤情况,不得隔日或数日后凭回忆补作记录。考勤资料(各种假条等)由考勤员保管,以便备查。

  (四)中心办公室负责对出勤情况和考勤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办法的职工按规定做出处理。

  (五)各科室每个月的考勤表在次月的3日前,经科长签字后由考勤员送中心办公室,办公室于4日前统计汇总后对违规违纪情况按相应规定提出处理意见,送中心领导处理。

  五.考勤处理

  (一)一年内累计旷工5天以上、10天以下者,扣发一个季度津贴、奖金、考勤奖、防汛补贴、福利;旷工累计11天至15天者,扣发全年津贴、奖金、考勤奖、防汛补贴、福利;连续旷工16天或累计旷工30天以上者,予以待岗处理,待岗期间只发职务津贴。凡有旷工行为者,影响一次工资晋升。

  (二)当年请事假10天以上者,按实际天数扣发相应的津贴、奖金、考勤奖、防汛补贴、福利。事假累计超过20天者,扣发一个季度津贴、奖金、考勤奖、防汛补贴、福利;累计一个月者,扣发全年津贴、奖金、考勤奖、防汛补贴、福利外,影响一次工资晋升。

  (三)病假期间生活待遇按我局有关规定执行。两年累计病假半年以上者,影响一次工资晋升。

  (四)休相应工龄段的公休假,按休假天数扣发考勤奖、防汛补贴。

  (五)上班迟到、早退、脱岗当月10次以上者,扣除半月津贴、奖金、考勤奖、防汛补贴;15次以上者扣除全月津贴、奖金、考勤奖、防汛补贴。

  (六)职工违反劳动纪律,经多次教育不改者,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解除聘任合同。

  六.其它

  (一)职工由单位选派参加各类脱产业务培训学习的视为出勤。其报销及请假办法参照《职工教育管理暂行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

  (二)在岗人员参加各种取得职称、学历、学业证书的短期学习(一周以内)须经批准,可请事假或公休假。

纪律管理制度11

  1、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稳定和提高工厂产品质量、严格工艺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内容及要求

  2.1总则

  严格工艺纪律是加强工艺管理重要内容,是建立工厂正常生产秩序、确保产品质量、搞好安全生产、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的可靠保证。工厂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都应严格执行工艺纪律。

  2.2工艺纪律管理内容

  2.2.1企业领导及职能部门的工艺纪律。

  2.2.1.1企业要有健全、统一、有效的工艺管理体系和完整、有效的工艺管理标准及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

  2.2.1.2工艺文件必须做到正确、完整、统一、清晰。

  2.2.1.3生产安排必须以工艺文件为依据,并做到均衡生产。

  2.2.1.4凡投入生产的`材料、毛坯和外购件、外协件必须符合设计和工艺要求。

  2.2.1.5设备必须确保正常运转、安全、可靠。

  2.2.1.6所有工艺装备必须按工艺要求设置,并应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计量器具及工艺装备应坚持周期检定,并保证量值准确、统一,工艺装备完好。

  2.2.1.7要有专业培训规定,做到工人初次上岗要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做到定人、定工种。

  2.2.2生产现场工艺纪律

  2.2.2.1车间技术质量负责应组织职工进行工艺规程和车间工艺纪律的学习,车间领导应对工艺纪律贯彻执行负责。

  2.2.2.2操作者要认真做好生产前的准备工作,生产中必须严格按设计图样、工艺规程和有关标准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对有关时间、温度、压力、真空度二电流、电压、材料、配方等工艺参数,除严格按规定执行外,还应做好记录,以便存档备查。

  2.2.2.3精密、大型、稀有设备的操作者和焊工、锅炉工、电工及质量检测人员等必须经过严格考核,合格后发给操作证,凭操作证操作。

  2.2.4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装备必须经验证、鉴定合格后纳入工艺文件方可正式使用。

  2.3工艺纪律的检查与考核

  2.3.1工厂必须建立健全的工艺纪律监督体系,是加强工艺纪律检查确保不断提高工艺文件质量和稳定提高产品质量的重要措施。

  2.3.2全厂性的工艺纪律应由分管副厂长委托技术科组织质检科、供应部等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检查评定,生产现场的工艺纪律应由质检科负责日常监督,技术科进行抽查,车间领导负责进行日常检查并作好相应的记录。

  2.3.3工艺纪律主要考核内容:

  a.工艺管理机构、职能落实和人员配备;

  b.工艺管理制度是否完备;

  c.技术文件的准确率,完整率与统一率;

  d.工艺文件的贯彻率;

  e.设备完好率;

  f.工艺装备的完好率;

  g.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率;

  h.生产的均衡率;

  i.定人、定机、定工种的符合率;

  j.定置管理的定置率和文明生产情况。

  2.3.4检查与考核

  2.3.4.1全厂性工艺纪律大检查每半年一次。

  2.3.4.2生产现场的工艺纪律由质检部门负责日常监督,各车间技术质量负责人负责日常执行情况的检查(有记录),技术科对各车间上报反馈表进行抽查核对签字,上报有关职能部门。

  2.3.4.3技术科负责按月对照车间工艺纪律对车间进行抽查,每月至少2次。

  2.3.4.4各车间工艺纪律月度考核由技术科负责。

纪律管理制度12

  (一)上课

  1.预备铃响后要尽快进入教室,早晨上课前在班内读书,中午上课前各班主任安排学生在教室练字。

  2.每节课提前2分钟做好课前准备,肃静坐好,拿出所需课本,等候教师上课。

  3.上课时要坐姿端正,认真听讲,紧跟老师授课节奏。

  4.尊重老师的'劳动,严守课堂纪律。

  5.提问问题要先举手,得到老师批准后再发言,回答问题要起立。

  6.上课要做到“三个一”(身离桌一拳,眼离书一尺,手离笔尖一寸)

  7.室外课(体育、实验课)要提前2分钟在教室外楼道上由班干部整队到上课场地。

  以上在学校检查时,违反一条扣0.2分/生。

  (二)课间操和保健操

  1.按时参加课间操,有特殊原因的学生需班主任同意。违反学生扣0.2分/生;

  2.集合站队要做到快、齐、静,做操期间要做到间隔适当、前后左右要对齐,步伐整齐、动作标准。违犯的学生扣0.2分/生;

  3.按时做眼保健操,做操时要认真对待,动作标准,以保证效果。

  (三)课间休息

  1.课间学生必须到教室外休息,但不能作剧烈活动。违反学生扣0.2分/生;

  2.在教学楼内不要大声喧哗。违反学生扣0.2分/生;

  3.语言文明,不说脏话,不骂人。违反学生扣0.2分/生;

  4.行为文明,上下楼梯时靠右行,不推搡,不追逐打闹。违反学生扣0.2分/生;(四)自习

  1.自习课不大声喧哗,不私自离开座位,不看与课业无关的书刊,不玩玩具。违反学生扣0.2分/生;

  2.自习课要做到“六个自己”:自己计划学习,自己看书钻研,自己查阅资料,自己整理笔记,自己完成作业,自己总结知识规律。低年级也要引导学生形成好习惯。违反学生扣0.2分/生;

  3.有疑难问题时要问老师,如果要问同学,须在不能影响他人的基础上进行。

  4.自习课时学习要专心,不受室外事情干扰,提高学习效率。

纪律管理制度13

  劳动纪律是企业组织有效劳动,保持正常生产经营,确保生产安全、顺利、持续、高效的基本保证,遵守劳动纪律是每个员工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为维持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员工须自觉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劳动合同,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协作,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条 项目责任者必须履行职责,负起带领员工遵章守纪,完成工作任务的责任。

  第三条 员工都有休息休假的权利,但属于连续生产的岗位必须服从领导安排。

  第四条 员工上班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禁串岗离哨,擅离职守。

  第五条 员工上班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打瞌睡、不准喝酒、不准干私活、不准赌博。工作日中,中午任何地点不准喝酒。

  第六条

  员工上班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全心工作,避免事故发生。凡因自身责任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的,应按有关规定给予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第七条 新招聘录用的员工及员工内部调动,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七天内到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给予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 员工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和管理责任者管理的好坏应与劳动分配相结合。

  第十一条

  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应受到相应的处理,处理分为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处罚:扣减工资;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察看。员工违反劳动纪律,直接管理责任者失职的也应受到相应处理。利用职权打击报复者,应加重处理。

  第十二条 对员工的处理,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第十四条 员工受行政处分的,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本人,并且记入个人档案。

  第十五条 员工受警告以上处分的,还应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1、警告处分,扣减3个月绩效薪酬;

  2、记过处分,扣减6个月绩效薪酬;

  3、记大过处分,扣减12个月绩效薪酬;

  4、留用察看处分,留用察看期间,劳动报酬按重庆市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6、行政拘留、逮捕,在员工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用人单位暂时终止劳动合同的履行,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停发一切工资待遇,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判刑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考勤

  1、公司实行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的工时制度,年考勤工作日250天,月平均20.83工日。

  2、对于驻外项目部:各项目应安排专人负责登记考勤。考勤内容有:出勤、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产假、丧假、公假、年休假、探亲假、旷工等。每年的考勤资料应存入单位劳资档案备查。

  3、员工出勤率作为劳动报酬、劳动评价、年终奖的依据之一。

  4、公司员工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员工上班以到达工作地点的时间为准,不得迟到及早退,一个月内迟到早退时间累计达两小时以上四小时以内的.,按旷工半天论处,四小时以上八小时以内的,按旷工1天论处。

  5、员工考勤出勤率计算

  出勤率= ×100%

  第十七条 事假

  1、员工因故需请事假应事先书面提出申请,半天以内由项目组长批准;1天及1天以上3天内由所长批准。员工的请假单及单位的准假单交考勤员登记并附在本人考勤登记卡上。

  2、事假的最小计算单位为半天;半天以上不满1天的,按一天计算。

  3、请事假期间扣发员工的基本薪酬和福利。

  4、员工请事假期满应如期上班,不上班者按旷工论处。

  第十八条 病假

  1、员工去门诊看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方可离开工作岗位,一般疾病准假半天。

  2、员工若遇急病、重病或疑难杂症来不及请假者,可在第二天补办请假手续。

  3、员工看病请病假,应有医生签发的病假条并加盖医院的公章。门诊看病需要休病假1-3天的,以门诊医生开的病假条为准;员工住院出院后需要休病假15-30天的,需会诊并经科主任批准加盖疾病证明专用章。员工住院期间的病假条以科室开的病假条为准。病假条应及时交给组长或考勤员,超过月考勤截止日期三天递交无效,并按旷工论处。

  4、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医院证明,需要停止工作治疗时,可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给予医疗期,最长不超过1个月的。

  (2)医疗期间内,累计病休时间已满时,单位应书面通知员工。因特殊疾病仍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经公司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医疗期满,没有特殊情况,不到原单位报到、原单位已安排适当工作岗位而不服从者或不能从事工作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非因工致残,或经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愈的疾病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止或医疗期满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4)员工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问题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

  (6)员工出差、探亲因病医疗,必须有乡镇以上卫生院开的病假条才有效。

  第十九条 工伤假

  1、员工因工伤治疗期间,基本薪酬全额发放。

  第二十条 婚假

  员工结婚可享受10天婚假。

  第二十一条 产假

  员工产假按《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执行。

  1、女员工产后休满产假,婴儿未满一周岁者,哺乳时间按《女工劳动保护规定》办理;

  2、产假期满,如因病需要继续治疗,按病假处理。

  第二十二条 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给予3天丧假。丧假只限丧时使用,不能提前或事后使用。

  2、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需员工本人去料理丧事的,根据路途远近,经单位领导批准给予路途假。路途假最多不超过5天。

  3、在批准的丧假和路途假期间,员工的基本薪酬照发,途中的交通费、住宿费等由员工自理。

  第二十三条 公假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公假处理:

  1、公事出差;

  2、外出开会、学习、培训、参观、考察、疗养等;

  3、派出支援参加抗洪救灾等。

  第二十四条 法定节假日

  员工每年享有共十一个工作日法定休假:

  元旦一天

  春节三天

  清明节一天

  劳动节一天

  端午节一天

  中秋节一天

  国庆节三天

  第二十五条 因生产工作需要,公司可要求员工于法定节假日工作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劳动合同的规定支付报酬。

  第二十六条 年休假

  1、员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2、员工年休假按照《公司员工年休假制度》执行。

  第二十八条 旷工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旷工:

  (1)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不上班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两个小时及以上者;

  (2)当月迟到、早退累计时间超过两小时以上者;

  (3)假期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被批准而不上班者;

  (4)没有医院证明,又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托病不上班者;

  (5)不服从工作分配,不上班者;

  (6)以办公事为借口,离开岗位而实际办私事者;

  (7)涂改病假条、拿假病假条欺骗组织者。

  2、旷工两小时以上四小时以下(含四小时)算半天,四小时以上八小时以下算一天。

  第二十九条 对员工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理,按《公司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处理办法》(见附件)办理。

  第三十条 员工因违纪受到经济处罚、行政处分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十二条 本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行。(暂试行)

纪律管理制度14

  1、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所从事工作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2、职工应自觉接受安全保护卫生教育,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违章操作、冒险作业。

  3、职工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和安排危害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的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并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职工凡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公司将一次处以20元罚款,行为严重者,一次处以100元罚款,一年内超过3次者进行内部待岗培训。

  4.1不按规定穿戴和使用劳保用品及安全防护设施;

  4.2未经调度或主管批准,车辆夜间停放场外或私自开车外出;

  4.3工作时间内无理取闹、寻衅滋事、骂人侮辱人格;

  4.4工作时间内干与公司无关的事情;

  4.5未经分管责任人批准,擅自请人代班、上班;

  4.6脱岗串岗,未经主管允许离岗到其他岗位而影响正常工作者。

  5、职工病、事、假事宜参照《员工福利制度》执行。

  6、公司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职工加班工资由公司行政部门统一统计,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斧章后统一发放。

  7、每天工作必须在当天完成,不得故意拖延,当天未完成的工作,拖延下班时间不视为加班。如电话聊天、上网游戏,一律不算加班。一经发现,将对其进行20元的经济处罚。

  8、病假一个月内累计达15天(含15天)以上者扣除全月误餐费及当月年终奖,事假一个月内累计达10天(含10天)取消当月误餐费及年终奖。合同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者,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9、职工请假程序:请假半天由主管和项目副经理书面批准;请假一天由项目经理书面批准;请假一天以上书面假条报公司批准。公司规定不允许请假的工作和活动以及集团公司安排的工作和活动,本人向项目经理请示,项目经理报公司批准按事假规定处理。

  10、职工无正当理由、无请假手续,迟到、早退530分钟者,处以20元罚款,党员、管理人员罚款50元。迟到、早退累计达到7次者进行内部待岗培训,一月之内迟到、早退达7次者视为严重违纪或一年之内迟到、早退累计达15次视为严重违纪,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11、职工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及班组工作安排者,当日按缺岗处理,处以50元罚款。一年累计达三次者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

  12、被通知待岗培训的职工需签署书面的《待岗培训通知书》,该通知书将作为职工日常考评记录之一,达到2次内部培训的非在编职工职工,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在编职工达到3次内部待岗培训的职工,予以开除。

  13、职工无故不上班者为旷工。旷工半天处以20元罚款;旷工一天处以50元罚款;连续旷工3天者进行内部待岗培训,取消当月误餐费及年终奖;旷工累计达5天者进行内部待岗培训,取消一个月误餐费及年终奖;全年累计旷工达10天者,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全年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累计超过30天者公司予以除名(指在编职工)。

  14、职工因突击任务需要加班而擅自不到岗者,一次处以20元以上罚款;第二次作公司待岗;三次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15、职工工作时间内严禁喝酒、赌博。违者作旷工处理;一月内发现三次以上(含三次)处理后,取消当月误餐费及年终奖,公司内部待岗培训。

  16、驾驶人员、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操作规程,对于任何违规操作,一月内发现三次取消驾驶资格或上岗操作资格,作公司内部待岗培训。公司机械每日完工后,操作员必须停置于规定地点,严禁私作他用,违者处以50元罚款;严禁进行经营活动,违者除经营所得应上交公司外,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7、职工利用职权接受赂,致使集体经济利益遭受损失者,一经发现,除全额赔偿损失外,另按损失金额的10%处罚,并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情节严重追究其法律责任。

  18、职工盗拿公物或盗卖公司废旧物资,给公司经济造成损失者,一经发现,按原价值赔偿并按盗拿物资价值的10%予以处罚,并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公物被盗,对值班人员按盗窃物资价值10%予以处罚,并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公司物资失窃,责任人按失窃物资价值的10%予以赔偿。

  19、职能部门工作推诿、办事不力,影响他人工作者,对部门责任人及当事人处以50元罚款,经教育三次以上不改者调离岗位,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

  20、财务管理中心职工应将重要财务数据设置加密程序并不允许上网。发现未经允许上网者,公司将对当事人及其主管处以20元罚款。

  21、公司对私自外接工程情节轻微者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情节严重者或发生两次以上者按照集团公司规定处理。

  22、待岗培训公司内学习13个月,学习期间按社会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取消年终奖50%。待岗培训期间上下班进行出勤签字(早上8: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正常休息,如出现迟到、早退、旷工累计达三次者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如重新上岗者需征得公司领导同意,并经岗位部门试用通过后方可上岗,上岗工资由部门重新制定。如重新上岗一年内仍不能适应新岗位或再次违劳动纪律,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3、年度考评不及格者,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三个月,培训重新上岗后再次考评不及格者,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4、年终奖、过节慰问费由各部门根据员工表现情况及考核情况确定发放标准。提前解除劳动关系者不享受年终奖。

  25、由于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按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10%进行赔偿。

  26、造成公司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达3万元以上(含3万元)者,视情节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7、泄露商业机密、项目意向和招投标信息,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28、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允许自行驾车办公事,如私自驾车出现任何事故,责任自负。

  29、如出现私人业主借车的情况:

  29.1活动范围只限于在武汉市内,必须给其配备专职司机。

  29.2活动范围超出武汉市并要在外过夜,必须上报公司书面批准。

  凡以上两种情形用车,造成任何人身损害和财物损失,均由借车人自承担赔偿责任。

  30、对个人和部门重复违本制度的相同错误者,公司将加倍或者递增式进行加重处罚。

  31、当职工违相关制度承担责任时,如果处罚和赔偿金额一个月不能处理完时,可以分月扣除工资和奖金(以不超过本人月工资的.20%为限)直至支付完毕。

  32、待岗培训规定:

  32.1在编职工:待岗培训后连续二个月内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工资照发;三个月以上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实行内退。(待岗期间无福利待遇)

  32.2人事代理及合同工:待岗培训后连续二个月内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工资照发,取消各种福利待遇。超过三个月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待岗期间无福利待遇)

  32.3劳务派遣人员:待岗培训后连续二个月内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公司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待岗期间无福利待遇)

纪律管理制度15

  为提高公司良好形象,营造美好的工作氛围,改善工作懈怠、纪律松散的不良习惯,提升执行力,促进企业发展,特制定员工工作纪律管理制度。

  工作纪律规定:

  1、上班不迟到(早上7:50到岗,下午1:20到岗),不早退,不脱岗,不溜岗,不睡岗,违者每次罚当事人50元;

  2、上班必须按公司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特别是安全帽,违者每次罚50元;

  3、禁止员工酒后上班,违者每次罚200元;

  4、上班时间禁止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私事,违者每次罚50元;

  5、早上8:00后仍在打扫办公室卫生者,违者每次罚款50元;违反以上规定除处罚当事人外同时对违纪者所在部门负责人按处罚金额的50%进行处罚。迟到、早退、脱岗、串岗、睡岗30分钟以上者当天(班)一律按旷工处理。

  6、员工在工作日中间原则上不饮酒,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主管领导同意)饮酒后原则上应不再上班。违者可给予批评或处以50元/次的经济处罚。

  7、严禁员工打架斗殴,不管何种原因,只要一经发现查实即处以200元/人次的罚款,情节较严重、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旷工违纪者,旷工期间考勤不计,另旷工1天扣发三日工资。无任何理由连续旷工达3日(含)或一年内旷工累计达5日及以上者直接予以除名处理。

  9、员工偷窃、转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财物的除负责全额赔偿损失外,并扣发当月的全部的工资奖金,并一律予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以上未列及的可参照公司其它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国家法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企业可以给予警告一次、罚款50元处理:

  1、员工出厂,除正常下班时间以外必须持有请假条,无请假条出厂门卫值班人员有权拒绝进出厂并报公司处理;

  2、着装得体,禁止穿拖鞋上班,不合着装要求的,值班人员有权拒绝入内,班组不得安排生产作业;

  3、在厂区内骑行自行车、摩托车、助力车,以及不按区域乱停乱放的;

  4、上班期间,用手机上网玩游戏看小说;

  5、未完成工作任务提前下班的;

  6、不服从企业管理的;

  7、工作期间,消极怠工,吃零食,打闹嬉戏或进行娱乐活动,大声喧哗干扰他人工作等的。

  8、没有健康的卫生习惯,破坏企业环境卫生的;

  9、不爱护公物,浪费企业机器设备、工具、物料,损失轻微的;

  10、操作机器、设备时,不遵守技术操作规程的;

  11、在生产、仓库等禁止吸烟区域吸烟的,造成损失的并根据损失大小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12、下班时不整理作业现场,搞好工作场地卫生,关好门、窗、水电的。

  存在以下行为的,企业可以给予记过一次、罚款100元处理:

  1、年度警告达到二次的;

  2、不经批准,擅自休假造成旷工的(矿工除扣发三日工资外,可视情节根据规定进行处罚);

  3、接到生产或质量或安全等问题的整改要求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的;

  4、没有物资放行单,携带有企业财产的;

  5、对主管人员正常合理工作指派、安排不遵守,争吵并有威胁、侮辱,甚至产生身体冲突者。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企业可以认定严重违纪,并处罚款200元:

  1、年度记过达到三次的;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令企业蒙受声誉或利益的损失者;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被依法实施劳动教养的。

  4、盗窃、贪污或用职权营私舞弊,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应记重大过失。

  5、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金额达到200元人民币或以上的`;

  6、经认定煽动员工怠工的指使者。

  7、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企业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企业提出后不改正者。

  8、泄漏企业的技术、商业机密,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者。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考虑进行奖励,其中嘉奖,每次奖励50-100元;立功,每次奖励200元以上;突出表现的,由企业另行研究给予奖励。

  1、弘扬正气,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立功者;

  2、助人为乐,拾金(物)不昧者,行为足以嘉奖或立功者;

  3、及时发现并揭发徇私、舞弊,避免企业的损失。嘉奖或立功;

  4、根据企业的状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嘉奖或立功;

  5、企业出现临时突击任务,如因交货而临时增加生产任务、抢修、抢险等任务,能担负责任,以身作则,出色完成任务者,嘉奖或立功;

  6、连续长期对使用的设备进行良好的保养,使设备长期处于良好的运作状况,得到设备管理人员或车间主任的确认。嘉奖或立功;

  7、非本属职能者,能发现产品的质量问题、生产过程问题,及时反映,消除产品隐患,避免企业出现损失者,嘉奖或立功;

  8、工作岗位中能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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