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时间:2024-09-21 18:47:22 制度

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15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15篇)

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1

  一、成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实施应急处理,成立单位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何小来

  成员:沈建伟高富祥

  主要职责:负责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时,及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对事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部署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单位与各级部门及单位内部之间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积极配合各个相关部门对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开展的各项调查、处理、救援等工作。

  必要时可根据具体情况成立调查协助组、人员救治协助组、后勤保障组等,并根据实际制定相应的职责。同时为了积极、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时控制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调查、现场处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生活饮用水污染对人体危害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秩序,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在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下,做好防范。

  二、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

  1、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单位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紧急组织有关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迅速开展现场调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解污染物的种类、性状、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围及接触人群身体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扩散趋势,并据此提出科学、行之有效的紧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质监测方案,科学采集水样和检测,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并进行动态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污染程度、污染趋势、水质动态变化规律,为进一步确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复供水提供科学依据。

  3、当出现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或桶装水质受到严重污染、威胁供水卫生安全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证水质卫生安全质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临时供水途径,以保证饮用者正常生活饮用水问题,避免和减少水污染对饮用者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

  4、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后,应依法立即、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水污染事故状况,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开展有关调查、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开展水质监测,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针对水污染环节和污染原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的蔓延和扩大,严防水污染事故再次发生。

  5、当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复供水前,必须重新进行自备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质检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后方可供水,并公告居民,及时解除控制。

  6、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完成调查、控制、处理,并形成书面材料。

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2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学生的饮水安全,依据《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1、总务处、相关供水商应明确专人为学生饮用水管理员,并按统一时间按点供水。

  2、教导处应教育学生养成不喝生水的良好习惯,坚持喝开水或桶装纯净水。并经常检查学生的饮用水情况。

  3、班主任应确保学生必须用自备的茶杯(壶)接水,不准用嘴直接饮水,不得将饮水移作他人饮用,以防传染病发生。

  4、班主任、值日教师、学校医务人员应重视对学生饮水的指导,发现不良情况应及时予以劝阻和教育。要教育学生保护水龙头的清洁,防止污染。

  5、总务处应确保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

  6、总务处应确保使用的饮水机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有定期对饮水机清洗消毒的`制度,定期对饮水机进行清洗、消毒,夏季每月一次,冬季每两月一次,要有定期清洗消毒饮水机记录。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水质应符合桶装饮用水标识的标准。

  7、总务处、供水商应确保从事饮水机清洗消毒人员应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并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8、班级应确保饮水机应远离黑板,防止二次污染。

  9、教导处、学校医务室负责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栏,告知学生饮水安全须知,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

  10、一旦发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见“传染病暴发、群体性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生活饮用水(以下简称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城市供水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以下简称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卫生部主管全国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建设部主管全国城市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镇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对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实行卫生许可制度。

  第五条国家鼓励有益有于饮用水卫生安全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

  第二章卫生管理

  第六条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七条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的卫生许可证。

  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还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供水企业资质证书》,方可供水。

  第八条供水单位机关报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应当符合卫生要求,选址和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必须有建设、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公共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卫生行政部门参加。

  第九条供水单位应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第十条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有水质净化消毒设施及必要的水质检验仪器、设备和人员,对水质进行日常性检验,并向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检测资料。

  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其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人员上岗的资格和水质日常检测工作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第十一条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必须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饮用水卫生的疾病的和病原携带者,不得直接从事供、管水工作。

  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未经卫生知识培训不得上岗工作。

  第十二条生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规定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取得批准文件后,方可生产和销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使用无批准文件的前款产品。

  第十三条饮用水水源地必须设置水源保护区。

  保护区内严禁修建任何可能危害水源水质卫生的设施及一切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行为。

  第十四条二次供水设施选址、设计、施工及所用材料,应保证不使饮用水水质受到污染,并有利于清洗和消毒。

  各类蓄水设施要加强卫生防护,定期清洗和消毒。

  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情况另行规定。

  从事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的单位必须取得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许可后,方可从事清洗消毒工作。

  清洗消毒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第十五条当饮用水被污染,可能危及人体健康时,有关单位或责任人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污染,并向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章卫生监督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卫生监督滥测工作。

  供水单位的供水范围在本行政区域内的,由该行政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其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供水单位的供水范围超出其所在行政区域的,由供水单位所在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其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供水单位的供水范围超出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由该供水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其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铁道、交通、民航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卫生监督机构,行使卫生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饮用水卫生监督职责。

  第十七条新建、改建、扩建集中式供水项目时,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做好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的水源水质监测和评价。

  第十八条医疗单位发现因饮用水污染出现的介水传染病或化学中毒病例时,应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污染事故对人体健康影响的调查。

  当发现饮用水污染危及人体健康,须停止使用时,对二次供水单位应责令其立即停止供水;对集中式供水单位应当会同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停止供水。

  第二十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本办法第十六规定的管理范围发放,有效期四年,每年复核一次。

  有效期满前六个月重新提出申请换发新证。

  《城市供水企业资质证书》的申办按《城市供水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必须进行卫生安全性评价。

  与饮用水接触的防护涂料、水质处理器以及新材料和化学物质,由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初审后,报卫生部复审;复审合格的产品,由卫生部颁发批准文件。

  其他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报卫生部备案。

  凡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进口产品,须经卫生部审批后,方可进口和销售。

  具体管理办法由卫生部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凡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取得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经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已不符合卫生许可证颁发条件或不符合卫生许可批准文件颁发要求的,原批准机关有权收回有关证件或批准文件。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设饮用水卫生监督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聘任饮用水卫生检查员,负责乡、镇饮用水卫生检查工作。

  饮用水卫生监督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发给证书,饮用水卫生检查员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发给证书。

  铁道、交通、民航的饮用水卫生监督员,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发给证书。

  第二十四条饮用水卫生监督员应秉公执法,忠于职守,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五条集中式供水单位安排未取得体检合格证的人员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或安排患有有碍饮用水卫生疾病的或病原携带者从事直接供、管水工作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进,并可对供水单位处以2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进,并可处以2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引用水水源保护区修建危害水源水质卫生的设施或进行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作业的;

  (二)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项目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参加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而擅自供水的;

  (三)供水单位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擅自供水的;

  (四)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

  (五)未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许可擅自从事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工作的。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生产或者销售无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改进,并可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0000元,或处以5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进,并可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

  (一)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而擅自建设并投入使用的;

  (二)未按规定进行日常性水质检验工作;

  (三)未取得《城市供水企业资质证书》擅自供水的。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集中式供水:由水源集中取水,经统一净化处理和消毒后,由输水管网送至用户的供水方式(包括公共供水和单位自建设施供水)。

  二次供水:将来自集中式供水的管道另行加压、贮存,再送至水站或用户的供水设施;包括客运船舶、火车客车等交通运输工具上的供水(有独自制水设施者除外)。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凡在饮用水生产和供水过程中与饮用水接触的联接止水材料、塑料及有机合成管材、管件、防护涂料、水处理剂、除垢剂、水质处理顺及其他新材料和化学物质。

  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从事净水、取样、化验、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及水池、水箱清洗人员。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卫生部、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4

  一、学生饮用水事故的发生

  学生因喝不洁饮用水引起学生身体不适、包括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或因学生剧烈运动后喝水过量、过急造成血液循环加快,心脏负担加重,突然休克等。

  二、处置机构

  1、总指挥:吕xx(第一总指挥)甘xx(第二总指挥)左xx(第三总指挥)发生安全事故,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指挥。一般情况下由第一总指挥吕xx负责,如第一总指挥不在校,则由第二总指挥甘xx负责,如第一、第二总指挥不在校,则由第三总指挥负责。(三位总指挥不能同时不在校)

  2、联络员:刘xx、杨xx

  负责向县教育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医院等联系,通知学生家长。

  3、秩序维护及应急处理:

  (1)、徐xx、邹xx、陈xx、陈xx、罗xx、陈xx、杨xx、肖xx负责维持学生的.秩序并组织进行应急处理。

  (2)、各班班主任维持全校其余师生秩序,避免引起混乱。

  三、处置措施

  1、马上请有腹痛、呕吐、腹泻现象的学生了解情况,是不是在外面吃过其他东西。

  2、学校马上组织车辆、人员把有腹痛、呕吐、腹泻的学生送医院治疗。

  3、马上向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汇报情况。

  4、还有询问发现学生有腹痛、腹泻、呕吐现象,继续马上送医院治疗。

  5、通知学生家长并向家长说明发生情况,要求家长到医院。

  6、把学生饮用水封存,报卫生防疫部门检测。

  三、事故的预防

  1、必须喝经过卫生检疫部门检验合格的净化水。

  2、学校供应饮用水应有专人负责卫生检查。管理人员每年定期体格检查,符合饮食从业人员健康要求的才可上岗。

  3、学校每学期必须对净水设备进行清洗、消毒。

  4、学生喝水必须自带杯水,不允许与别人合用一个杯子。要求学生自己使用的杯子经常清洗、消毒。

  5、教育学生喝水讲文明,遵守纪律。不要相互争抢、嬉闹。喝水不能过急、过量,剧烈运动后更不能过急过量。

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5

  一、供水单位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制管水人员必须饮用水管理人员知识培训,并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二、健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卫生管理人员,按要求建立、健全卫生档案。

  三、水净化处理设备、设施必须满足净水工艺要求,必须有消毒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转。

  四、输水、蓄水和配水等设施应密封,严禁与排水及非生活饮用水的管网相连接。

  五、健全放水、清洗、消毒和检修制度及操作规程,贮水设备要定期清洗和消毒,管网未稍应定期放水清洗。

  七、水处理设备、设施、管网投产前或者修复后,必须严格冲洗、消毒,经水质卫生检验合格后方可供水。

  八、必须配备相应的水质检测设备和人员,定期进行水质检测,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后方可供水。

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6

  xx职业技术学院20xx.8-20xx.7学年办公用、学生公寓学生用桶装饮用水采用公开邀标方式确定供货商,并授予销售权,欢迎合格的供货商前来投标。

  一、邀标内容:20xx年8月27日至20xx年7月1日学院办公用、学生公寓学生用桶装饮用水(中档)。学生公寓学生用桶装饮用水由中标供货商直接对学生自行组织销售,中标供货商不得擅自转让销售权。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合法经营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必须具备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说明书;

  3、主要经营地点位于xx市城区;具有较丰富的桶装饮用水供应行业管理经验,从事此行业达五年以上;

  4、具有符合要求的专职送水工、接线员和管理员(健康证);

  5、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完整的帐务记录;

  6、桶装饮用水品牌名称,必须在国家工商部门注册,具有国家检疫检验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的报告;

  7、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注册资金五万元以上,自有固定经营场所50平方米以上或其他可用于赔偿的资产30万元以上(如固定经营场所等固定资产为合伙经营人所有,则需同时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此固定资产可用于赔偿的'文件)。

  三、邀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

  1、邀标文件发售时间:20xx年7月20日至28日

  2、邀标文件发售地点:xx职业技术学院后勤管理处(新校区办公楼一楼209)

  3、邀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报名时须留下联系电话,须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等资料(提供复印件一份)。

  四、投标文件及样品递交时间:20xx年7月28日上午。

  五、样品提交地点:xx职业技术学院后勤管理处。

  六、评标时间:根据学院工作安排情况确定。

  七、投标保证金:现金1万元。

  八、其他事项:

  1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出示营业执照原件和加盖公章(或经营者本人签字确认)的复印件。

  2 、资格审查: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学院将组织人员对各投标人基本情况进行复核,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有投标资格。

  3 、自行销售地点:xx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xx市xx区xx大道职教园区)。销售期:20xx年8月27日至20xx年7月1日(以学院放假通知为准)。

  4 、学院每学期至少送检1次中标供货商向学生提供的桶装饮用水,所需费用由供货商负责。

  5、中标供货商向学生提供的饮水机不得收取押金以外的任何费用。供货期满时,向学生提供的饮水机如无人为损坏,收取的押金需全额退还给学生。

  6、中标供货商每月免费清洗学生公寓学生用饮水机至少一次。

  7、因桶装饮用水质量问题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供货商无条件承担,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和学院有权取消中标供货商在学院的销售权。

  8、中标供货商因服务质量问题导致学生投诉达三次以上,学院有权取消其在学院的销售权。

  9、中标供货商应积极支持学院学生活动的开展。

  10、投标事宜联系人

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7

  一、食品

  1、学习并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

  2、健全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机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工作责职。

  3、加强对师生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不买、不食用来历不明的食物。

  4、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应主动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并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规常识的培训和教育,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都做到持证上岗。

  5、加强对食品的采购、贮藏、加工、销售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由主管领导或卫生管理员每天进行过程的抽查并做好记录。

  6、做好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每天晨检和每年一次的健康检查,检查合格方可上岗。

  7、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8、食品供应场所及时清扫,定期大扫除,确保每天整洁、干净。

  9、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10.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11.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12.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13.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14.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二、饮用水

  1、认真执行有关卫生条例,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坚持灭“四害”的常规工作,确保师生饮水安全。

  2、学校对饮水设施定时进行维护,保证饮水设施的正常使用,密切关注师生饮用水安全。厨房负责蒸饭的工人为饮用水安全责任人。

  3、定时对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每月进行一次清洗。每周进行一次消毒。经常观察饮水设施内外部的卫生和水质情况,及时清除污垢,保证师生饮用水的`干净和卫生。

  4、责任人须做好责任区内环境卫生,保持整洁的卫生环境。

  5、定期进行除“四害”的工作,使工作区内的除“四害”的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防止传染病的发生。

  6、学校所有饮用水由学校统一管理。负责饮用水安全的人员必须按时开关闸阀,确保水不外流,造成浪费。

  7、教职工打开水时间做到,节约用水。厨房工人要和门卫做到严禁外单位人员到校取水。

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8

  一、环境卫生

  1.要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检查。要消灭蚊、蝇、蟑螂等害虫。

  2.幼儿玩具要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清洗。

  3.要经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冬天也要定时开窗通风换气。室内要有防蚊、防蝇、防暑和取暖设备。

  4.厕所要清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

  二、个人卫生

  1.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2.幼儿饭前便后洗手,早晚用流动水或净水洗手和脸,经常保持清洁。

  3.饭后要漱口,大、中班幼儿每日早晚要刷牙。

  4.定期洗头和洗澡。

  5.每周剪指甲一次,每周剪趾甲一次。

  6.保护幼儿视力,室内要注意采光。看电视一次时间不宜过长,看电视时不要离得太近,电视机安放高度要适中。

  7.工作人员个人卫生: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便后给幼儿用肥皂洗手。

  三、消毒隔离

  1.儿的水杯和毛巾坚持天天消毒,消毒液浓度配比为1:500,在夏季高温和有疫情时浓度配比为1:200。

  2.对消毒药品必须坚持所要许可证制度,保证使用的消毒药品科学安全。

  3.负责消毒的教师要按规定科学合理配臵消毒用水。

  4.儿童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应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要彻底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方可回园。

  5.对患儿要专人护理,仔细观察,按时服药和喂饭。

  6.对患传染病的幼儿所在班级和与传染病患者接触过的幼儿进行检疫、隔离、观察,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7.幼儿离园一个月以上或外出返回时,应向家长询问有无传染病接触史。并要经过医务人员重新检查。未接触传染病的.要观察两周,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待检疫期满后方可回班。

  8.工作人员家中及幼儿家中发现传染病人时应报告园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9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学生的饮水安全,依据《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1.明确专人为学生饮用水管理员。

  2.教育学生养成不喝生水的良好习惯,坚持喝开水或矿泉水。

  3.学校、班级要经常检查学生的饮用水情况,并随时教育学生不喝生水。

  4.使用的饮水机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有定期对饮水机清洗消毒的制度,定期对饮水机进行清洗、消毒,夏季每月一次,冬季每两月一次,要有定期清洗消毒饮水机记录。

  5.从事饮水机清洗消毒人员应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并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6.饮水机应远离黑板,防止二次污染。

  7.学校制定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

  8.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栏,告知学生饮水安全须知,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一旦发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10

  学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是确保全体学生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加强幼儿园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维护幼儿园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幼儿园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幼儿园学生查验预防接种卡工作普及率达100%,学生建卡率达100%;

  二、学生入学时,必须向幼儿园交预防接种卡;

  三、如学生的预防接种卡已遗失,应尽快到原来的预防接种单位根据其预防接种信息补办;

  四、按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如果学生未完成全程免疫的,要求其及时到辖区内预防接种单位免费进行补种。

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11

  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学生的饮水安全,依据《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有关卫生条例,坚持灭“四害”的常规工作,确保我校师生的'饮水安全。

  二、学校对饮水设施定时进行维护,保证饮水的正常使用,密切关注师生饮用水安全。

  三、定时对饮水机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经常观察饮水设施内外部的卫生,及时清除污垢,保证师生水的干净和卫生。

  四、教育学生注意个人卫生,做到自带杯具,保持干净。不得将个人杯具转借他人。

  五、教育学生不饮生水,提倡喝开水,少喝或不喝饮料。

  商桥镇中心小学

  20xx年9月

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12

  为确保广大师生饮水安全,从源头上消除桶装饮用水安全隐患,本学期学校决定对桶装饮用水管理提出新要求,强化各年级组监管力度,加强学校采购管理,确保桶装饮用水的产品质量,严把水源进校关。

  一、对饮用水生产企业的要求:

  1、饮用水生产企业必须是取得有效期内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并年检合格,才具有为学校供水资格;

  2、饮用水生产企业必须持续保持必备的生产条件、卫生条件、环境条件和检验条件,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做到不合格产品坚决不出厂,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3、饮用水生产企业作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企业产品出厂前做到批批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同时应定期在市级质检机构进行强制检验,并为学校提供检验报告;

  4、加大对饮用水生产企业监督抽查力度,对年内只要有一次抽查不合格企业,取消对学校供水资格;

  5、对生产销售不合格饮用水的企业和故意生产劣制饮用水的违法行为一律拒绝进入校园。

  二、对学校内部自身的管理要求:

  学校建立健全生活饮用水管理规章制度,由总务处具体分管桶装饮用水质量、卫生等相关工作。进入校园的桶装饮用水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桶装水厂家必须具备《卫生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销售的桶装饮用水标识上标注qs标志。

  2、学校要严格执行索证制度,除索取上述证明材料外,对每批供应产品须索取该批次的出厂检验报告。

  3、学校要严格执行登记和备案制度。进入校园的桶装水,每一批次的`索证情况学校都要有专门记录和复印件备案。

  4、学校要选择有一定生产规模、知名度大、产品质量比较稳定、售后服务较好的企业,合同期不得超过一年。

  5、饮水机必须由企业专业人员进行定期清洗、消毒,确保饮水机的清洁。

  6、从事饮水机清洗消毒人员应有健康证,并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

  7、学校设立独立的桶装水存放间,环境符合卫生要求,同时安排专职人员管理和运送,确保桶装水在运送过程的安全。

  8、教室做好通风、防尘、环境整洁,桶装水启封后,应在一周内饮用完,不要放置在阳光照射的地方。

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13

  (一)饮用水保暖桶或锅炉贮水卫生安全管理要求

  1、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

  2、清洗人员和锅炉工必须进行健康体检。

  3、定期清洗保暖桶或锅炉并记录。清洗时,宜采用流动蒸汽等物理消毒方式。

  4、供水房应加锁,每日清扫,保持清洁,每周消毒一次。

  5、定期对水质进行抽检。

  (二)桶装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要求

  1、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水质应符合桶装饮用水标识的标准。

  2、使用的饮水机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对饮水机有定期清洗消毒的制度并予以落实。

  3、饮水机消毒宜请专业机构进行,若学校自行清洗消毒的,从事清洗消毒人员应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

  4、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5、定期对水质进行抽检。

  (三)沙滤水卫生安全管理要求

  1、使用的石英砂等水处理材料有有效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2、使用的输配水管材、管件有有效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有定期更换水处理材料的制度并予以落实,认真作好相关记录。

  4、长期停用,恢复使用前要进行管道清洗消毒。

  5、定期对水质进行抽检。

  (四)加强学校饮用水常规管理

  1、使用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并按要求定期对饮用水进行抽样检验。

  2、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学校饮水安全和水源的安全监测,发现异常立即停用并报告。

  3、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对学校使用的制水、供水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4、开水温度必须达到100℃,并应保证学生足量饮用。

  5、确保师生用水安全,井水、蓄水池必须密封加盖,定期清洗水池、水管。

  6、桶装纯净水产家具备相关质资,重视饮水机的消毒管理,定期消毒。

  7、加强饮水卫生健康教育,教育学生不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发现水质出现异色异味等现象的应急处理办法等。

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14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学生饮水安全,采取有效措施全力遏制和杜绝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我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制度。

  一、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管理,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小组,负责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组长:沈建伟

  成员:高富祥

  二、健康教育制度

  在校园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健康教育宣传栏,对学生进行饮用水卫生知识宣传,告知学生饮水安全须知,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一旦发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三、桶装水卫生管理制度

  (一)桶装水管理要求

  1、水质应符合桶装饮用水的标准,每批水要索取水质检验报告;

  2、供应桶装饮用水的企业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

  3、使用的饮水机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4、饮水机应放在固定安全卫生的地方,防止二次污染;

  5、有定期对饮水机清洗消毒的`制度,定期对饮水机进行清洗、消毒,夏季每月一次,冬季每两月一次,要有定期清洗消毒饮水机记录;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二)保温桶水管理要求

  设专人定时供水,供水者必须有健康上岗证,保温桶要加盖上锁,并每天进行清洗消毒。。

  四、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坚持每天清扫泵房卫生,保持工作环境整洁;

  2、每天清扫水箱周围卫生,保持水箱周围环境清洁;

  3、要时常检查供水设施周围有无污染物,如发现应立即清除并及时消毒;

  4、泵房及水箱间内严禁堆放杂物;

  5、泵房及水箱间内严禁养宠物和植物;

  6、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泵房及水箱间。

  五、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报告制度

  1、因自然灾害或人为因素使饮用水水源遭受污染;

  2、饮用水水质出现异常,影响饮用者正常生活;

  3、输配水管网破损或二次供水设施防护不严,使饮用水水质恶化;

  4、饮用水水质污染,造成介水传播疾病流行或中毒;

  5、存在明显的污染源,并怀疑饮用水源或饮用水水质有可能受到污染。

  当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时,供管水员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单位生活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小组领导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三源小学学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在发生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时,能及时控制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调查、现场处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生活饮用水污染对人体危害和经济损失,维护稳定,特制订生活饮用

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15

  水是生命的摇篮,一切生物离开水就无法生存,人体每日水的来源主要来自直接饮水或食物所含有的水分,所以饮水问题关系到人的健康和生命,为保障学校饮水安全,我校依据《生活饮用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制定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一、学校饮水由总务主任总负责,定期督促厂方更换净水器的滤芯、活性碳,并做好记录。

  二、卫生保健教师负责督促饮水卫生和卫生检查,保洁工做好饮水处的.卫生工作,确保整洁卫生。

  三、平时由总务处一名兼职人员检查设备,注意流量,做好记录。

  四、定期对景欣牌净化水的水质进行抽检,要经长宁区防疫站化验合格后再向学生开放。

  五、制订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法。

  六、在饮用水处标明卫生要求,文明使用,预防污染。

  七、为确保水源卫生每年进行一次生活用水的水箱消毒、清洗、并通过防疫站检验合格后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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