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3-02-25 16:09:39 制度 我要投稿

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篇1

  一、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三)驾驶员的管理、宣传、教育

  1、本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产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3、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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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不参与培训,不得上车。

  5、适时组织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传达交通管理部门的精神内容;督促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行车,杜绝事故发生。

  二、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车辆的年度检验、上户、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二)凡我公司的货运车辆均应参加保险,投保险种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人身意外险。

  (三)车辆必须具有良好的技术方可参加营运。

  (四)车辆必生故障必须及时修复,特别是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如制动、转向、轮胎、灯光装置等。严禁车辆带病出车。

  (五)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速行驶。

  (六)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加油站、八字坡、油库、生活区乱停乱放。

  三、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营运车辆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车辆档案管理

  1、新车行驶证、营运证、附加费证、购车发票、附加费收据复

  2印件及车辆照片等有关行车资料交给公司,建立车辆基本情况档案;

  2、车辆驾驶员要每月将车辆的月行程里程、保养维修、肇事情况上报公司登记,由经理负责人核实后填写车辆技术登记;

  3、车辆重要部件如有改动,应将改动情况报公司登记备案;

  二、车辆检查

  1、司机平时出车前后要做好检查,严禁带病营运,一经发现,视情况轻重进行处罚;

  2、公司每季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车辆号牌齐全、清晰,安装位置正确,无遮挡物;

  (2)灯光、喇叭、雨刮器、观后镜等装置齐全有效;

  (3)发动机汽缸工作正常,无异响、漏油、漏水等现象;

  (4)转向装置操作灵活,无过紧或过松现象,高速行驶时车辆不会出现跑偏或摆头现象;

  (5)制动系统良好,符合国家制动规范要求;

  (6)车辆各种线路完好,接触安全牢固;

  (7)轮胎保持良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

  (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车标准。

  3、公司营运部管理人员上路检查车辆行驶情况时,在出示检查证后,司机必须停车配合,如发现车辆状况不佳的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管理人员有对车辆进行停驶、回场检查的权力。

  三、车辆保养和审验

  1、关于车辆等级评定、二级维护、年审。

  (1)车辆每年必须进行等级评定和二级维护;

  (2)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后,司机要将二级维护单交到公司备案;

  (3)严禁车辆不进厂检测而取得二级维护单等弄虚作假现象;

  (4)车辆每年须进行一次等级评定。

  2、按规定参加交警、运管部门组织的检测、年检、年审。

  四、车辆报废规定

  1、报废条件:

  凡是车辆技术经济情况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应予以报废。

  (1)车辆超期使用,主要总成部件磨损腐蚀或严重损坏,性能工况严重下降,无修复价值;

  (2)因事故造成主要总成或大部分零件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

  (3)经修理后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4)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2、报废程序

  (1)司机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报市车管所批准,从批准之日起列入报废车,停止营运。

  (2)车辆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三个工作日内把报废车辆的有关证件交还给公司。

  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篇2

  为了仔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推行现代安全治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在编制各种打算和年度打算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头等议事日程。依照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要求,依照本单位的具体事情,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数值。内容包括本公司的工伤事故频率,死亡率和重伤率的'数值及职业病危害区域的合格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

  二、公司与下属项目部和施工队签订承包合同或下达工作打算时,一并将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分解到各单位,作为公司对各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三、各单位在与班组或个人签订合同或下达任务时也应将安全目标责任制一并列入,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四、公司工作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超过安全生产目标值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当年的评先评奖资格;

  五、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大的安全检查,检查时一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事情进行分析和总结;

  六、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治理与经济责任制密切挂勾。

  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篇3

  1、凡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2、公司应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1)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必须进行安全论证;

  (2)设计单位在编制初步设计报告时,应同时编制《安全专篇》;

  (3)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查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安全设施的设计,并确保施工质量;

  (4)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范进行验收,不符合安全规程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不得验收和投产使用;

  (5)建设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后,安全设施必须与生产设施同时投入使用;

  (6)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变更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作好变更记录,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3、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等项目的设计,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1)设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护、消防等设计规范和标准。

  (2)设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时,必须有鉴定报告。

  (3)新产品转入批量生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采用成熟的工艺方法。

  2)工艺条件的选取应符合安全要求。

  3)具备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可靠的控制手段、报警装置及发生事故的紧急处理装置等)。

  4)设备选型和建构筑物,应符合防火、防爆、工业卫生等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5)设计文件要有安全可靠性评价。

  4、审查初步设计或方案时,应有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部门参加评审工作,凡未经上述部门签署同意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

  5、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水平的设施和技术。

  6、施工过程中,应有人负责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的缺陷。

  7、公司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部门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凡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没有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试车,或经考核达不到原设计要求的,项目均不能验收。

  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篇4

  1目的

  为了使生产设施处于安全、可靠、长周期、满负荷运行,对生产设施进行有效控制,确保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过程中所有生产设施

  3.职责

  3.1生产技术副总经理助理主管公司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审定有关生产设施的安全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3.2设备动力部门负责公司生产设施的管理。

  3.3技术部门和设备部门负责公司的生产设施大修计划(含安全设施检修计划)、报生产技术副总经理审批,列入公司生产经营计划。

  3.4供应基建部和技术部负责公司生产设施安装的基础工作。

  3.5安全科对生产设施安全运行进行监督、检查、并参加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的定期调试,参与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工作。

  3.6设备动力部门负责公司设备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施的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校验。

  4控制程序

  对本公司生产过程中生产设施使用、维护、备件管理,除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还应遵守以下制度:

  a.《山东德裕煤化有限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b.《山东有德裕煤化限公司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4.1生产设施的建设

  4.1.1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设施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

  4.1.2公司建设生产设施,应对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4.1.3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变更管理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4.1.4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汇报集团公司技术研究研发部和公司技术总工进行研究,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3.4.2设备采购

  4.2.1设备的采购应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4.2.2特种设备的安全、安全设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采购。

  4.2.3新增、更新设备入厂,需进行验收工作:包括外观、出厂资料、安全、检测和测量报告等。

  4.2.4新增、更新设备试车前应进行安全、检测,并进行风险分析,同时进行试车验收。

  4.3生产设施的使用

  4.3.1设备动力部门应建立全公司生产设施台账。

  4.3.2设备专业负责人要对各工段的设备进行管理。

  4.3.3设备专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设施每月检查一次,并记录。

  4.3.4设备专业负责人根据检查情况提出维护保养计划,由技术部门列入检修计划中。

  4.3.5安全设施如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表)、液位计、泄漏检测装置、防雷接地等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维护检修。

  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篇5

  增塑剂车间根据生产特点及所用原材料性质、辅助设施特点确定重点防火部位为:

  1、酯化系统

  2、回收醇【V-103(A、B)、V-104(A、B)】和成品罐【V-9(A、B)、V-10(A、B)】系统

  3、热油炉系统

  一、酯化系统

  1、发现酯化系统出现火情时要及时向当班班长和车间报告,班长负责统一指挥灭火。

  2、酯化主操作工立即停车,切断与酯化系统连接的'物料管线和阀门,具体为:停P-1、P-3、P-4、M-1、M-2和其它正在运转的设备,将釜底釜顶N2全开,给酯化系统充满N2。

  3、酯化副操作工负责报警

  4、各操作工在班长带领下用干粉灭火器或消火栓进行灭火,若装置二层出现火情,利用二层四个消防水栓及灭火器进行扑救,若为一层出现火情则利用框架北侧消防水栓及灭火器进行扑救。整个灭火过程中听从班长统一调度安排。

  5、灭火时各人员要与火情部位保持安全距离,戴好防护用品,必要时班长组织全体人员撤离。

  二、回收醇罐、成品罐系统

  1、回收醇罐、成品罐发现火情时当班班长负责指挥扑救。

  2、发现火情,立即报告当班班长,主操关闭醇罐、成品罐与之相关联的泵,关闭过滤机、成品冷却器进出口阀门,关闭回收醇罐、成品罐进出口阀门。关闭酯化系统N2,酯化副操作工负责报警。

  3、必要时由班长带领全体人员接消防水带给醇罐、成品罐降温,降温时接框架一层北侧消防水栓也可接储运科泵区处消防水栓同时给罐身降温,扑救时应注意自我保护,穿戴好防护用品,,若醇、料着火外溢时不得用水,可用沙土、干粉灭火器扑救。

  4、扑救时应与火源保持保持安全距离,必要时全体人员撤离现场。

  三、热油炉系统

  1、当热油炉装置发生火情时,立即报告当班班长,由班长带领全体人员积极灭火,如正在烧炉期间,则迅速停掉系统、电源及柴(重)油进出口阀。

  2、接到报告后,班长带领酯化副操作工先赶到油炉处,酯化主操立即停车并报警。

  3、了解火情后,班长统一指挥,利用就近的灭火器材和装置一层消防水栓进行扑救。

  4、根据现场情况,可利用消防水带对设备降温,如遇燃料油、导热油着火泄漏,切不可用水灭火,要配以沙土、干粉灭火器控制火情。

  5、随时注意观察火情,情况特殊时由班长带领人员撤离。

  附:车间义务消防队组织情况

  1、车间全体职工均系义务消防队员,出现火情时每个人都必须听从指挥,以积极扑救火灾为己任。

  2、人员分工:

  队长:车间主任

  副队长:车间安全员

  队员:车间中厂内所有人员

  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篇6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设施、设备的安全技术管理,保证公司设施、设备的技术状况良好、安全生产、节能增效,充分发挥设施、设备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确公司内所有检维修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所有检维修作业。

  3职责

  1)总经理对大检修计划进行审批,计划停车检维修由厂长批准。

  2)生产安全委员会对检修现场的作业安全进行监督。

  3)生产安全委员会负责对检维修现场的交叉作业和检维修期间的生产活动进行协调。

  4)各系统职能部室负责对所属生产设施的检维修情况进行监督。

  5)各系统职能部室相关负责人对自己所管辖区域的检维修作业进行管理。

  6)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作业过程负责。

  4管理内容和要求

  4.1检修计划的下达:

  1)设备检修计划分大修计划、计划停车检维修、日常检维修。

  2)根据设备检维修间隔期以及日常设备检查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各部门应在每年十二月上旬提出生产设施(包括安全设施)大修计划、计划停车检修计划(包括安全设施),大修计划由企业管理汇总,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和设备运行状况,组织平衡,制定公司年度大修计划,送交检修单位副经理审核,由总经理批示,下达年度大修计划。

  3)年度大修计划由企业管理部在每年的十二月中旬编制上交,同时提出备品备件、材料、工具计划,制订的'检修计划应包括检修项目及内容、检修单位各级检修负责人、检修进度等;计划停车检修计划应根据生产任务、外部供电情况、供水情况或节假日等情况制定。

  4)日常检维修计划由各系统职能部门编制,分管副经理审核后下达。

  4.2检修准备工作

  1)大修计划实施:成立大修工作组,设立大修指挥长、成员、指挥部地点、时间,形成统一指挥和统一行动与协调。

  (1)“五到现场”:思想工作到现场、生产指挥到现场、材料供应到现场、设计科研到现场、生活服务到现场,切实抓好停车、置换、检维修、试压开机“四个环节”。

  (2)大修计划实施过程中,采用“五新技术”必须办理审批手续,进行风险控制,对安全附件、检测和测量设施的校验或检测,组织有关部门试车验收。

  (3)重大设施检维修必需制定大修方案,方案包括:检维修项目、质量要求、工程进度、安全措施、人员配置、备品配件、材料、工具需求量,安全设施,试机验收规程,并经检修单位分管副经理审批。

  2)企业管理部根据检维修计划制订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方可实施。

  (1)检修负责人根据检修计划编制检修施工方案,落实检修人员的具体分工及安全措施。

  (2)检修负责人根据检修任务划分作业组,凡两人以上的检修作业,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工作,检查和落实安全措施。

  (3)检修负责人和检修人员必须到检修现场核实检修任务,并与作业人员及其相关负责人交换意见,制定安全措施。

  (4)检修负责人要做好检修工具的整理工作,要求合理布置,周密检查,安全可靠。

  4.3检修作业管理

  1)检维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现场应设安全防护栏杆、警示标志,确保检维修安全。

  2)特种设备安装、修理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执行。

  3)检维修过程中应按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进行作业管理。检修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办理动火、高处、进入受限空间、能源介质、大型吊装、交叉、其它危险作业等的作业证,作为检维修、施工依据。

  4.4设施交接

  1)检修前交接

  (1)生产部门应制定停车方案,并按规定进行停车,对生产设施进行卸压、降温、排净、置换、隔离,切断需要检修设施的水、电、汽、气。

  (2)分析测定检修环境空气中的有毒和可燃气体的含量,应达到安全要求。

  (3)检修负责人和生产部门负责人应在现场检查检修设施,符合安全条件的交检修单位,同时指派一人在检修现场协助工作。

  (4)设施移交后,生产单位未征得检修负责人同意,不得使用。

  2)检修后交接

  (1)检修完毕后,检修单位要做到“三清”:一是清除设施内部遗忘工具和零配件;二是清扫管路,清理应拆除的盲板或垫圈阻塞;三是清除现场的杂物垃圾。

  (2)检修完毕后应进行试漏、试压、试车,做好记录,恢复原有的安全防护设施。

  (3)检修完毕要执行交接验收手续,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合格,安全设施恢复完备。

  (4)生产单位对检修前切断的管线、重点设施及人孔等,要由专人检查处理并复原。

  (5)生产设施、安全设施大修、计划停车检维修要有完整检修记录,并存档。

  (6)年度大修工作完工后,由企业管理部组织使用单位对大修质量进行验收,计划停车检修、日常检维修由使用部门组织验收,并记录。

  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篇7

  第一条:安全疏散管理制度由保安部门负责,部门队长为责任人,定期维护、检查的要求,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要求。建立此制度。

  第二条: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

  第三条: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完好,门上应有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

  第四条:常闭式防火门经常保持关闭;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的'防火门,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需完好有效。

  第五条: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第六条: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第七条: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置换,填写隐患整改通知。

  第八条: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任何妨碍通行的设备。

  第九条:各楼层安全疏散指示保持清晰明显,包厢内逃生导向图保持正确,张贴明显处

  第十条:场所人数不可超过1600人,达到限制后需暂停和限制进入人员。

  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篇8

  针对我车间生产设施的特点,及其危险性、复杂性等。保证生产的正常运行,及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特制定以下制度:

  1、每月将对生产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对检查隐患及时处理。

  2、生产设施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仪表进行检查。

  3、生产设施的`根部伐、螺栓进行打油维护保养,保证根部伐随时能关严。

  4、生产设施的压力显示必须符合安全管理规定,严禁使用不准的压力表。

  5、生产设施的阀门必须符合压力容器的工作压力,并经打压合格后方可使用。

  6、生产设施检修必须经水洗、吹扫、置换后,方可检修。部分设施必要有检修方案。

  7、每年有设备科进行检测评估一次,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设施,根据设备科要求进行整改。

  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篇9

  1目的

  为加强安全基础设施管理,保证安全基础设施完好,杜绝因安全基础设施损坏而导致的各类事故发生,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安全基础设施管理的一般规定。

  本文件所指的安全基础设施包括:机具旋转部位的防护罩;各层作业平台及平台的阶梯、护栏;沟壕、坑洞盖板、围栏;安全通道、作业站室的'逃生通道、安全标识等。

  3职责

  3.1各厂、部、科按照文明生产区域分工对自己所负责区域的安全基础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找检修单位进行处理。

  3.2厂检修车间、机械车间、机动科按照设备维修分工对基础设施进行建设或维修。

  3.3安全部门负责全厂安全设施的管理和考核。

  4管理内容和要求

  4.1安全基础设施采取区域责任分工,谁主管、谁负责,坚持谁损坏、考核谁的原则,连带考核责任单位第一领导。

  4.2安全基础设施直接关系到职工作业时的安全基本保障,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改动或损坏。确因检修或施工需要临时变动安全设施、或开挖坑洞、沟壕,开工前必须向生产安全科申请,同时做好可靠的临时防护和保护措施,经生产安全科同意后方可动工。

  4.3在检修或施工作业完成第一时间要对上述部位进行可靠的恢复,并通知生产安全科验收后,方可拆除临时防护设施。

  4.4安全基础设施责任分工按照文明生产区域分工执行。

  4.5维修责任分工按照设备维修分工执行。

  4.6安全基础设施损坏考核办法

  1机具旋转部位防护罩没有或不起作用一处考核所辖负责单位200元,考核责任单位第一领导100元。

  2登高阶梯损坏一处考核责任单位200元,责任单位第一领导50元。

  3重点部位平台防护栏杆、安全通廊防护栏损坏,一米以内按200元、超过1米按每延长米200元累计考核。责任单位第一领导按责任者考核的50%比例考核。

  4其余各处防护栏杆按每延长米100元考核,责任单位第一领导按50%比例考核。

  5各处平台上损坏出现坑洞一处按200元考核,责任单位第一领导按责任者考核50%比例考核。

  6对临时检修移动、拆除的安全防护设施未经生产安全部门同意随意动工的一处考核责任者500元,责任单位第一领导200元,发生事故的追加事故考核。

  7未经生产安全部门同意施工开挖的坑洞、沟壕一处考核500元,未做可靠的安全临时防护考核1000元,责任单位第一领导按责任者考核50%比例考核,发生事故追加事故考核。

  8安全基础设施的维修、恢复按安全隐患整改对待,对不能按时限、按要求完成整改的,考核责任单位第一领导200元,发生事故追加事故考核。

  9考核的奖金50%用于整改这些隐患维修单位的奖励。

  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一、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管理应当明确主管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二、消防设施应具有系统竣工图、设备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调试开通报告、竣工报告、竣工验收情况表等有关资料,建立技术档案;

  三、消防控制室应建立系统的使用操作规程,明确值班人员职责,并做好系统的运行记录,发现故障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进行维修保养,确保系统的完好有效;

  四、应做好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五、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即应保证其处于连续正常运行或准工作状态,不得擅自断电停运或长期带故障工作;

  六、应建立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报告和故障消除的管理制度。发生故障,应当及时组织修复,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七、建筑消防设施检查分为巡查、月度检查、年度检测三种方式;

  八、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可由归口管理消防设施的部门实施,也可以按照工作、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将巡查的职责落实到相关工作岗位,并应明确各类建筑消防设施巡查部位和内容,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依照有关规定每日进行防火巡查的单位和设有电子巡更系统的单位,应将建筑消防设施巡查部位纳入其中,其它单位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当每周至少一次;建筑消防设施电源开关、管道阀门,均应指示正常运行位置,并标识开、关的状态;对需要保持常开或常闭状态的阀门,应当采取铅封、标识等限位措施;

  九、建筑消防设施的月度检查应当每月至少一次,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月度检查记录》。单位不具备检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检测仪器设备的,可以委托具备消防检测中介服务资格的单位依照有关技术标准进行检查;

  十、建筑消防设施每年应委托具备消防检测中介服务资格的单位依照有关技术标准进行全面检测,出具《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测报告》,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并报送主管公安消防机构备查;

  十一、从事建筑消防设施月度检查和年度检测的技术人员,应当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十二、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经年度检测合格后,应在消防控制室或设置消防设施部位的醒目位置悬挂《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标牌;

  十三、火灾报警系统投入运行2年后,其中点型感温、感烟探测器应每隔3年由专门清洗单位全部清洗一遍,清洗后应做响应阀值及其他必要功能试验,并建立相关情况记录,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严禁重新安装使用;

  十四、消防设备、器材应根据使用场所的环境条件和产品的技术性能要求及时进行保养和更换;对易腐蚀生锈的消防设备、管道、阀门应定期清洁、除锈、注润滑剂;

  十五、检查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的,实施检查的人员必须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

  十六、对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和故障,当场有条件解决的应立即解决;当场没有条件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解决;需要由供应商或者厂家解决,不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解决,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解决,恢复系统正常工作状态;故障排除后,应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认可,故障处理记录存档备查。

  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一、目的

  为作好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安全管理工作,对设备设施进行有效管理,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的生产设备、压力容器、消防设施及其它机械设备。

  三、定义

  1.生产设备:指生产工艺使用到的所有设备。

  2.压力容器:指空压机、储气灌。

  3.消防设施:指灭火器、消防栓等。

  4.其他设备:指以上三种设备施之外的所有设备。

  四、原则

  1.所有设备设施必须严格安以下要求进行维修保养。

  2.所有设备设施必须维修保养方可使用。

  3.所有设备设施在维修保养过程中,必须停机挂牌。

  4.所有设备维修保养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格安以下要求进行,凡违反要求将进行相应惩罚。

  五、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及职责

  1.生产设备

  1)设备维修保养点由部门主管与机修共同确定,并列入设备维修护养表内。

  2)由各部门机修工对生产设备进行故障维修,记录在《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表》上,不能维修的`设备及时报行政部,进行外发处理。

  3)在使用过程中,每天由操作人员在使用前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并在《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表》上作好记录。

  4)机修员不能修理好的设备,外发或聘请外面师傅进行维修处理。

  2.压力容器

  1)空压机与储气灌在推荐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超过年限必须报市场监督局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2)压力表与安全阀的定期检测由安全主任负责,压力表每半年一次,安全阀每年一次,确保设备在安全有效期内正常使用。

  3)由电工负责日常维护保养,保养项目见设备维护保养表格。

  4)每天开关前相关部门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与维护,使用完后对设备的相关部位进行保养,并在《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表》上作好记录。

  5)如设备发生故障,应报相关资质单位维修处理。

  3.消防设施(主要包括灭火器、消防栓、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等)

  1)每天上班前,由各部门负责人指定具有一定安全技能人员,对本部门所有消防设施进行班前检查,不作记录,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安全主任。

  2)消防设施每月的定期检查由各部门负责,并作好相关记录,发现在不合格,及时更新维护;

  六、设备设施维修及职责

  1.生产设备

  部门使用人员在使用、维护保养过程中,当发生异常时,立即停立关电源,并及时通知本部门负责人或管理人员。由部门负责人或管理人员通知电工进行检查维修,当电工检查后无法维修后,由行政部外发进行维修。如果外发维修无法维修或成本过高,将考虑是否报废处理。

  2.压力容器

  1)压力容器当发出故障时,必须由外面具备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处理。

  2)压力表安阀当发生故障损坏时,必须重新购买新表阀,同时,必须经过市场监督管量局检测过后方可安装使用。

  3.消防设施

  1)新购置的4kg干粉灭火器必须在5年以内进行一次检测,充装过后的灭火器,必须两年进行一次检测。灭火器使用超过10年或瓶身锈透及其它损坏必须强制报废,

  2)消防设施日常与每月的定期检查过程中,发现损坏情况,由安全主任统一更换部件或外发维修,如仍无法正常使用的必须进报废处理。

  七、附则

  本制度由安全主任编制与解释,安全小组组长负责审批。

  八.附件

  《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表》

  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为规范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保证生产设施的安全运行,特制度本制度。

  一、生产设施建设

  1、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新建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3、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变更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4、应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开发,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5、生产设施建设的安全工作由公司项目办负责,建设项目要确保实现本质安全。

  二、生产设施管理

  1、各单位要对所管辖区域内的生产设施建立台帐。

  2、各种安全设施应有专人管理,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安全设施应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立即复原。

  3、要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4、对于特种设备应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档案,定期检测,证件齐全。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5、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建立台帐,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并保存校准和维护活动的记录。

  三、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管理

  1、公司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实行企业管理人员定点承包的安全管理机制。承包点应设置“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

  2、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具体内容是:

  (1)、指导安全承包实现安全生产;

  (2)、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落实;

  (3)、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

  (4)、督促隐患整改;

  (5)、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

  (6)、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3、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其活动形式包括参加基层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安全工作指标等。

  4、公司设备安全处每季对公司、分厂承包人承包到位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并进行公布。考核情况应纳入承包人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中。

  5、各单位要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及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定期进行监督或巡检。

  6、各单位要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

  四、生产设施检维修

  1、生产设施检维修实行日常维修和定期检维修管理。检维修要制定计划。

  2、进行检维修前,对检维修进行风险评价。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风险。

  3、检维修要严格要严格执行作业的有关规定。

  4、检维修应根据设备、设施的安全状态确定,大修一般一年进行一次。

  五、生产设施的拆除报废

  生产设施的拆除报废应严格遵守《生产设施安全拆除管理制度》。

  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品是提高生产效率,确保职工身心健康的有力保证,是实现安全目标管理的必备条件。因此,所采购的产品必须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确保从源头上杜绝事故的发生及出现事故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为此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设施及防护用品的采购

  1、项目用的安全设施主要有:灭火器材、漏电保护装置、登高器材、起吊设备等,在采购过程中应对生产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和评价。必须有省部级以上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以及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有关证明资料。

  2、项目用安全防护用品主要有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防尘面具等,在采购过程中必须选择有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产品合格证的生产厂家,并了解其各种参数,确保产品符合安全要求。其他防护用品如防滑鞋、防护手套、眼镜等必须购买有一定知名度的产品。

  二、产品的检验

  1、安全设施进场以后,必须主动与地方县级以上有关安全部门取得联系,经过检验后发给使用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2、防护用品进场以后必须请地方有关劳动保护部门进行技术鉴定,有必要时可进行破坏性试验,鉴定合格后方可发放使用。

  三、有毒有害及危险物品的采购与管理

  1、项目常用有毒有害及危险品主要有:乙炔气、氧气、硫酸、油漆等。

  2、乙炔气、氧气、硫酸、油漆等在采购过程中要实行单独装运、不能与其他物品混装、防止碰撞、挤压,严禁接近火源,并要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检测。

  3有毒有害及危险品进场以后要与其他物品隔离存放,注意安全高度。

  四、产品的标识及警示

  1、油库、炸药库、配电室、起吊设备应在醒目处设置警示牌,警示标识有“请勿靠近、注意防护等字样。”

  2、在施工现场特别是隧道、大桥工地,应设立“请带安全帽、系好安全绳”等醒目字样,以警示职工时刻牢记“安全”二字。

  3、对有毒有害及危险品也应严格表识,注名其为危险物品,按规范操作,不得随意搬动或使用。

  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篇14

  1目的

  为杜绝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规范安全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安全管理,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标准。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应于pvc项目所有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安全管理。

  3管理职责

  3.1总经理负责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审核。

  3.2安全环保部负责拆除和报废过程的安全监督、作业证审批。

  3.3设备部负责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的具体实施。负责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拆除计划,落实风险控制措施,落实现场管理工作。

  3.4拆除工作人员进行具体拆除工作,对本职工作负责。

  4设备、设施报废条件

  4.1已达到使用寿命,不能满足工艺要求,无修复价值的设施。

  4.2设备损耗在允许范围内,但技术陈旧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设备、设施。

  4.3设备损耗严重,大修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设备。

  4.4时间太久,大修后虽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更经济的设备。

  4.5设备更新换代后,原长期库存闲置的设备。

  4.6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改造后不经济的设备设施。

  5拆除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5.1生产设施拆除要严格执行本标准,实行统一管理,明确职责,强化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拆除安全。

  5.2拆除作业前,拆除作业负责人应与生产技术部和装置长共同到现场进行对接。

  5.3在拆除生产设施前,作业人员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风险评价,评价要认真、仔细、到位。

  5.4拆除作业负责人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制定详细的拆除计划或方案,安全环保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并办理拆除设施交接手续。

  5.5拆除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措施,按计划或方案进行。

  5.6生产设施拆除施工前,施工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才允许上岗作业。同时应对施工人员做好安全教育,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熟悉被拆除生产设施的竣工图纸,弄清生产设施结构情况、建筑情况、水电情况。负责人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规程向参加拆除的工作人员进行详细的交底。

  5.7生产设施拆除施工前,将电力、水力、通信、供热、排污、燃气等管线与该生产设施切断或迁移,做到绝对安全隔断;检查周围生产框架等建、构设施,必要时进行临时加固;在拆除危险区周围应设禁区围栏、警戒标志,派专人监护,禁止非拆除人员进入拆除现场。

  5.8对于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设施的拆除,要经过生产技术部、安全环保部、设备部门参与审核,制定安全应急预案。

  6拆除过程安全管理

  6.1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拆除作业负责人的统一领导下和监督下进行。

  6.2进入现场施工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执行pvc项目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禁在禁火区域及现场吸烟。

  6.3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带防毒面具等安全防护工作必须做好。

  6.4管道与其它系统相连接的地方必须加盲板隔离。

  6.5拆除工程在施工前,设备的安全隔断设施必须由电气、仪表等各专业人员确认可行时,方可施工。

  6.6整个报废设施必须用蒸汽置换吹扫一定时间,达到动火要求后方可动火。

  6.7凡需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应先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

  6.8拆除时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不准用挖、掏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应保持稳固。拆除的物件不准由上部向下抛掷,要求用吊运等方法,并及时清理运出。

  6.9当用机械拆除生产设施时,根据被拆除高度选择拆除机械,不可超高作业。机械拆除在分段切割时,必须确保未拆除部分结构的整体完整和稳定。

  6.10施工人员进行拆除工作时,应该站在专门搭设的脚手架或者其他稳固的结构部分上进行操作。操作人员要戴安全帽和其他防护用品。

  6.11拆除、报废现场按规定设置一定数量消防、紧急医疗救护等紧急救援工具、设施。

  6.12在拆除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各安全作业票证管理制度要求进行作业。

  6.13拆除作业应严格按拆除方案进行。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6.14作业现场必须有拆除单位安全监护人员。

  7生产设施的报废

  7.1确定报废的设备,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

  7.2申请单按程序经使用部门领导、设备部、财务部、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报废。

  7.3设备拆除完毕,报批后由财务部统一进行帐务处理。

  7.4设施报废后,设备部及生产技术部应在设备台帐、档案中予以注明。

  7.5做好报废生产设施安全工作。

  7.5.1拆卸报废生产设施的各种材料应及时清理,按品种、类别堆放在规定地点,高度应符合安全规定,并留有一定的间距,防止倒塌伤人。

  7.5.2报废生产设施的材料场地,要专人看管,加强治安保卫。禁止外来人员特别是小孩入内玩耍。严禁烟火,配备消防器材。

  8本标准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考核,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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