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管理制度

时间:2023-10-29 21:35:21 秀雯 制度 我要投稿

人才管理制度(通用19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人才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人才管理制度(通用19篇)

  人才管理制度 1

  1、目的

  为建立和完善公司人才储备战略,加强人才梯队的培养和建设;储备公司未来的技术、管理人才,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持。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内容

  3.1管理、技术人员梯队建设

  3.1.1储备人才招聘

  3.1.1.1每年1月份,人事部与各部门共同拟定当年应届大学生、中专技校生招聘计划,并报公司管理层审批;

  3.1.1.2每年11月份至次年3月份,人事部按计划到各大院校招聘应届大学生;

  3.1.1.3每年4月至7月份,人事部按计划到各中专/技校招聘应届中专/技校生;

  3.1.1.4全年在现场及网上按计划招聘1年内毕业及应届的大中专学生。

  3.1.2储备人才培养环境

  3.1.2.1培养人员(除市场部人员)实施在岗培训,上岗前进行为期三天的实习;

  3.1.2.2培养人员实习完即实行导师制,即每人对应一位老员工为其培养期间工作、生活的老师;

  3.1.2.3培养人员培养期内,由其导师与人事部共同拟定阶段性培训计划,并有相应的考核;

  3.1.2.3培养人员前三年为过渡期,其工资按《应届生过渡期工资》标准执行,工资调整时间为每年7月份;

  3.1.2.4培养人员在三年内,如其能力突出,已调至关键岗位,且该岗位工资标准高于《应届生过渡期工资》标准的按高标准执行。

  3.1.3职业发展路线

  3.1.3.1中专/技校学生

  每年新招的应届中专/技校生,作为储备人员先在品质部作qc人员;

  在qc岗位上工作满3个月,表现优秀的人员,经考核合格,在有岗位空缺时可异动的岗位有:生产巡检员、成品检验、生间文员等职位。

  3.1.3.2大专/本科生

  新招应届大学生,主要先在市场部、研发部、生管部学习;

  市场部“储备干部”培训生须经为期三个月的跨部门的'轮职实习,实习结束后经综合评定合格的,到市场部任职;

  研发部“储备干部”培训生经为期一个月的跨部门的轮职实习,实习结束后经综合评定合格的,到研发部任职;

  生管部“储备干部”培训生经为期一个月的跨部门的轮职实习,实习结束后经综合评定合格的,到生管部任职。在生管部工作优秀的,在有岗位空缺时可异动的岗位有:采购员、外贸跟单、品质文员、研发文员等职位。

  人才管理制度 2

  1、人才战略

  1)依据公司发展的战略规划,建立销售部可持续发展的人才战略

  2)注意吸纳有不同类型项目、不同区域操作经验的人才,使人才结构更趋丰富和合理

  3)建立人才储备制度,适应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对销售人才(特别是管理型人才)的需求及减少人才流动对工作带来的冲击

  4)建立良性的内部竞争和激励机制,增强部门活力

  2、人员招聘

  1)人员招聘必须以经公司批准的部门架构及人员编制为依据,非经公司批准,不得超出上述范围进行招聘

  2)销售部下属各部门如需进行人员招聘,必须由各部门经理进行汇总,制定招聘计划,提出招聘人员岗位及要求,报销售部总监核准,再上报公司。

  3)项目经理级以下岗位应聘者由公司人事部门进行初试后,由销售总监进行复试(总监可安排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参与,联合面试及商讨待遇问题),通过后由公司总经理进行复试并最终确定是否录用。

  4)项目经理级及以上岗位应聘者由公司人事部门进行初试后,由销售部总监进行面试,之后由公司总经理进行复试,并最终确定是否录用及商讨待遇问题。

  3、薪酬制度

  1)销售部实行工资+提成的薪酬制度

  2)工资部分分为基本工资和浮动工资两部分,根据公司的薪酬制度和考核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3)提成由个人提成和公佣分配两部分组成,具体办法详见公司的'佣金制度

  4、内部竞争机制

  1)遵循唯才是举,因人适用的原则,当销售部出现职位空缺时,实行内竞外聘相结合的方式。内部员工如有意竞聘该职位,可向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审查同意后可与外部应聘者一同参与该职位的竞争,实行择优录取(具体执行方案另行制定)。

  2)如在职员工(主要指管理层)当月考核不及格或连续两个月的考核仅为及格时,其他在职员工如认为自己更为胜任该职位,可以向部门提出书面竞聘申请,由部门组织考核评比小组,经过综合评比后实行择优录取。(具体执行方案另行制定)

  5、员工激励制度

  1)由部门和各项目按月度、季度、年度评比优秀员工,对表现突出者予以奖励。

  2)对能力或业绩突出的员工,由项目销售经理级以上管理层提出申请,进行工资或职位的上调,经公司批准后执行。

  3)对售楼员实行末位淘汰制,对连续两个月未完成项目部下达的个人销售任务且在项目销售部销售业绩排名最末的售楼员将予以辞退。

  6、建立部门员工职业档案制度

  1)由销售部助理负责建立部门员工的职业档案,培训主管协助相关内容的填写。

  2)将员工的各项考核及奖惩情况都记录在档。

  3)职业档案将作为部门员工岗位调整或提升的重要依据。

  人才管理制度 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才招聘与录用程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招聘与录用遵循“任人唯贤、公开选聘、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四条 人力资源部为公司人才招聘录用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 人才招聘

  第五条 各公司年度计划内的用人需求,由各部门填写《招聘申请表》,经业务分管领导确认,由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按计划要求组织内部调配或对外招聘,原则上应优先考虑内部调配。内部应聘人与外部应聘人应经过同样的面试流程。年度计划外但在公司人员编制范围内的用人需求,由用人单位/部门填报《年度新增用人需求审批表》,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经分管领导复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批准后由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内部调配或对外招聘。年度计划外且超出公司人员编制范围的用人需求,用人单位须先办理新增人员编制的审批手续,再按年度计划外的用人需求办理报批手续。

  第六条 对外招聘可通过人才信息库选择推荐或集中对外招聘两种途径进行。集中对外招聘须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订招聘计划,明确招聘的时间、渠道、任职资格、人数及成本预算等。一般情况下,公司招聘的技术类员工最低学历要求为大专,主管及以上职位最低学历为本科。

  第七条 招聘计划获准后,人力资源部通过媒介、人才交流会、内部推荐、学校及猎头公司等渠道组织实施招聘。

  第八条 应聘资料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现场交递等形式收集。应聘人员的个人资料一般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及职称证等复印件以及个人简历、近期免冠证件照等。

  第九条 人力资源部对应聘资料进行初步筛选,以确定笔试人选。

  第十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不同岗位和专业,原则上统一组织笔试,并组织完成评卷和成绩汇总工作。笔试时应要求应聘人员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

  第十一条 对于笔试合格者,人力资源部应将其《应聘人员登记表》、应聘简历及试卷交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以确定面试人选。对于笔试不合格者,人力资源部应及时辞谢。

  第十二条 面试一般情况下应集体进行,面试评价小组成员主要包括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或总经理等。每个成员须填写《面试人员评价表》,分别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表达能力、形象气质等作出评价,并经集体讨论后填写《面试评价小组意见汇总表》,得出面试结果。

  第十三条 根据初试结果,人力资源部组织拟录用人员到公司进行复试。对于不录用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及时辞谢并视情将其纳入公司人才信息库。

  第十四条 人力资源部应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背景核查,主要是核查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基本资料。特殊岗位的,还须对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离职原因、品行及工作表现等进行专项背景核查,具体按《应聘人员背景核查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在核定编制内招聘人员,原则上由各公司自行组织,但招聘部门经理(含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及以上职级人员时,须提请公司人力资源部及分管领导共同参与面试和综合测评。

  第十六条 突破核定编制的人员招聘,须事先报公司批准。

  第三章 人才录用

  第十七条 人员录用审批的权限为:

  1、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人、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的录用,报公司董事长审批;

  2、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含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总经理助理的'录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十八条 对拟录用的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填写《员工录用审批表》,并办理逐级审批手续。在《员工录用审批表》中应明确录用人员的试用岗位、试用期限及待遇等。原则上,应届毕业生及工作年限2年(含)以内的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其他人员为3个月。

  第十九条 人力资源部应及时通知经审批同意录用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报到手续,同时向用人单位(部门)填发《新员工入职通知书》,由用人单位(部门)负责安排办公地点、办公用品、工作交接等事项。

  第二十条 新员工在上岗前,须参加由人力资源部及本单位(部门)组织的新员工入职培训。主要了解公司经营理念、企业文化、员工行为规范、公司基本制度及本岗位职责和业务知识等,具体按《新员工入职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一条 新员工到岗一周内,用人单位(部门)应选定经验较为丰富且熟悉公司情况的老员工担任新员工辅导员。

  第二十二条 在试用期内,人力资源部应会同用人单位(部门)对新员工进行考核评估。原则上,人力资源部在员工试用期满一周前将《员工转正考核审批表》发给用人单位(部门),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应及时会同人力资源部与新员工进行面谈,并要求其写出试用期总结后,在《员工转正考核审批表》中签署试用期考核意见。

  第二十三条 在《员工转正考核审批表》中,人力资源部应明确新员工转正后的岗位、职级及年薪等,并负责办理逐级报批手续。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正式劳动合同的签订手续。

  第二十四条 新员工在试用期内有突出表现的,用人部门可向人力资源部建议给予提前转正;如新员工在试用期没有达到或不符合转正要求,用人部门可向人力资源部建议延长试用期或中(终)止试用。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人才管理制度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人事档案及人才信息库的管理,确保公司人才信息库的完整性、有效性和人力资源配置的及时性,满足公司人力资源需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人事档案及人才信息库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人事档案管理

  第三条公司所有正式员工的人事档案,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统一在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托管。

  第四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所有员工建立临时人事档案,临时人事档案应一人一档,主要内容包括个人简历、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及各类学历、证明文件或其复印件;员工录用审批表、试用期工作总结、员工转正审批表、考核材料、考勤记录、培训记录、奖惩证明、职务任免文件等。

  第五条临时人事档案应存放于专用档案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保管,并定期检查,注意防火、防盗、防潮、防蛀等,确保档案安全。

  第六条综合管理部对员工的`临时档案材料,不得擅自删除或销毁,应注意保密,并根据临时档案内容的具体情况,不定期向员工的正式档案补充材料,以确保员工正式档案的完整性。

  第七条有关人员因需要查阅或复印档案时,应经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档案管理员负责承办。如需借离档案,须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人签署意见,经人事分管领导批准。

  第八条离职员工的临时人事档案资料原则上不退还员工本人,由综合管理部存放,以备查询。

  第九条离职员工的正式人事档案原则上应根据其新单位的调档函办理转移手续。

  第三章人才信息库管理

  第十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建立后备人才信息库,以确保人力资源配置的及时性。

  第十一条综合管理部根据公司人力资源的需求状况有计划地组织参加大型招聘x、网络和其他招聘活动,多种渠道收集人力资源信息,不断充实公司后备人才信息库。

  第十二条综合管理部应根据每次招聘活动的报名情况,将符合公司用人条件但暂未录用的人员纳入后备人才信息库。

  第十三条综合管理部应将员工推荐的、人才中介机构推荐的,以及通过其他各种渠道获得的适用人才信息纳入公司的后备人才信息库。

  第十四条综合管理部应对人才信息库中的人员资料进行合理分类,并编制《后备人才信息统计表》。

  第十五条综合管理部应根据人才信息库中后备人才的具体情况,不定期与后备人才保持联络,了解其工作状态等信息,为以后的招聘工作奠定基础。

  第十六条综合管理部应定期对人才信息库进行整理,将不符合公司要求的人员信息及材料从信息库中删除。

  第十七条原则上超过2年仍未被公司录用的人员,经综合管理部经理确认后可从信息库中删除。

  第十八条综合管理部应为所有应聘人员保密,不得扩散应聘者的个人资料及其应聘信息。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人才管理制度 5

  1、总则

  1.1、为加强集团公司专业人才的管理,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根据国家、中铁工程总公司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办法,人才管理制度。

  1.2、各子公司、全资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1.3、专业人才系指取得专业职称的员工、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及经过国家或国家授权的社会企事业单位正式考评获得技师、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高技能人员)。

  2、主要管理职责

  2.1、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专业人才管理的主要部门,主要职责:研究制定专业人才管理的有关办法和细则、专业人才资源开发与配置、专业人才及专家队伍建设、集团本部专业人才的日常管理等。集团各单位均应设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专业人才的日常管理。

  3、专业人才交流与引进

  3.1、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内部专业人才交流的协调工作,并开展旨在促进专业人才交流的供求信息服务工作。

  3.2、专业人才在集团内部交流时,各子公司之间可自行签订使用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其他单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

  3.3、从集团公司外部引进专业人才时,各子公司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后办理,其他单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3.4、集团各单位应根据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企业实际制定每年的人才需求计划及招聘实施方案。

  3.5、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大中专毕业生招聘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各子公司在集团公司协调下落实本单位的招聘计划,其他单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落实招聘计划,管理制度《人才管理制度》。

  3.6、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的定职工作由各单位自行办理,集团公司本部的毕业生定职工作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大专及以下学历原则上不实行定职,直接参加专业任职资格的评审或社会考试。

  3.7、除博士、硕士、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外的各类应聘人员,由集团公司人才市场根据各单位需求情况进行招聘。

  3.8、卫生系统引进的专业人才一律实行人事代理。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日常管理,档案、保险等统一交由地方人才交流中心办理。

  3.9、各单位出现专业人才缺员时,应首先在集团内部进行公开招聘。集团内部无法满足需求时,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报集团公司人才市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10、根据企业发展、施工生产的需要,各单位可自主同国内外知名专家、急需的专业人才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

  3.11、中级职称(或技师)及以上专业人才的调出需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3.12、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公司本部专业人才的退休、辞职、辞退、除名、调出、开除等变更、解除合同的相关手续(《劳动用工管理办法》)。

  4、技术职称的评审和技术职务的'聘任

  4.1、集团公司根据国家人事部、中铁工程总公司关于任职资格考试及评审的有关规定开展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并结合集团实际制订实施细则,组建工程、中教、小教、技校系列中级评审委员会及其它系列的评审推荐小组,并授权各子公司组建工程系列初级评审委员会。

  4.2、集团公司中级评委会负责工程、中教、小教、技校系列的中、初级技术职称的评审及无评审权的技术职称的推荐上报。下发本级评委会或转发上级评委会的任职资格通知,办理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人才管理制度 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为建设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我市人才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牢固树立人才是科学发展第一资源的理念,以解放思想为先导,进一步强化人才竞争意识,把人才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优化创业环境、提升人文环境、创新制度环境,充分发挥人才在科学发展中的最积极作用,形成人才辈出、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

  第三条人才工作坚持党管人才和人才优先发展的原则,突出以用为本,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切实做到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淄博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组织和社会团体。

  第二章目标要求

  第五条人才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围绕全市创建工作,围绕全市重点工作,切实抓好人才的培养、引进、使用、激励和服务,着力建设一支门类齐全、梯次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宏大人才队伍,让各类人才各得其所、用当其时、才尽其用,开创人才智力汇聚、创新活力迸发、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新局面。

  第六条人才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科学发展,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人才、解放科技生产力,做到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资本优先积累、人才投入优先保证。

  第七条人才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制定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整合人才工作力量和资源,抓好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重大人才工作项目;宣传优秀人才和人才工作先进典型;重点抓好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直接联系和服务一批高层次人才;加强对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营造人才工作良好环境。

  第三章培养

  第八条牢固树立“人人都能成才”的理念,以“认真专业务实”为目标,以立足岗位成才为重点,高度重视现有人才资源的开发使用,在各行各业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在实践中提高各类人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九条统筹推进各个层次和类别人才的培养。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别人才的不同特点,拓宽培养途径,整合培训资源,建立健全种类齐全、层次多样的人才培养体系。

  (一)以提升党政人才思想政治素质和执政能力为核心,组织实施“一把手人力培训工程”,公务员专业知识更新培训等,提高公共管理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二)以提高专业技术人才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为核心,以领军人才为重点,组织实施“首席专家培养工程”、“科技创新明星培养工程”、“优秀创新团队培养工程”等,建立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梯队;

  (三以提高职业技能为核心,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打造适应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需要的职业技能人才队伍;

  (四)以造就优势人才群体为核心,着力推进社会工作人才、宣传文化人才、现代服务业人才等各类人才的培养。

  第十条坚持在重点项目实践中培养人才。积极构建在重点工作一线培养锻炼和选拔使用人才的工作机制,强化项目建设中的“人才意识”,在项目规划中把人才的储备选拔与项目建设的其它硬件同步论证、同步考察。以重点项目为载体,选拔优秀中青年人才到重点项目一线岗位接受锻炼。组织部门建立重点项目人才跟踪考察制度,对表现突出的优秀人才大胆选拔使用,做到建成一批项目,同步发现培养一批人才,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

  第十一条重视对管理人才的培养。定期选拔综合素质高的党政管理人才到先进地区、上级机关,通过组织手段,优化配置人力资源。每年拿出一定名额,在党政机关、在党群部门、非经济部门与经济部门之间,通过挂职的.形式促进干部交流,全面提升管理人才的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到基层锻炼成才。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加大高校毕业生创业教育和培训力度,建立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和孵化体系,提高自主创业能力。设立1000万元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落实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第十三条加强与国内著名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人才合作。鼓励各企事业单位在产学研项目合作中培养学术带头人、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和创新团队。依托高职高专院校,选择部分重点事业单位、骨干企业和经济强村,建立人才培养实践基地。

  第十四条人才培养实行项目化管理。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确定重点培养项目,由区县、高新区或市直部门组织实施。

  第四章引进

  第十五条人才引进以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为重点,凡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具有真才实学的各类优秀人才,放开引进。

  第十六条坚持以事业吸引人才、以项目聚集人才,围绕全市重点项目开展人才引进工作。每年年初对全市人才资源及需求情况进行调查,编制年度《淄博市急需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

  第十七条实行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无障碍引进,在编制、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随迁子女入学和配偶安置等方面实行特殊政策,特事特办,开辟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规定》

  第十八条牢固树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人才理念,加大柔性引进人才力度,广泛吸纳优秀人才来我市发展。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到组织人事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的,在淄工作期间享受相应的高层次人才引进生活补贴。

  第十九条设立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已满编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可向市人事编制部门申请使用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采取人才派遣形式到企业工作的高层次人才,也可申请使用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实行动态管理,每季度审批一次。

  第二十条人才引进以用人单位为主体组织进行。简化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录(聘)用审批手续,以柔性方式引进的办理备案手续。

  第二十一条高层次人才申请来我市落户但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或高层次人才拟以柔性引进方式来我市工作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编制部门负责协调落实。

  第二十二条积极参与国际人才交流活动,重视海外退休专家智力的引进,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地引进国外专家智力。深入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智力引进工程”,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有针对性地引进一批专业素质高、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经验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第五章使用

  第二十三条把握人才成长规律,充分尊重人才的特殊禀赋和个性,牢固树立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理念,切实克服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等陈旧观念,放手放权,大胆使用,引导各类人才立足本职岗位创新、创业、创优。

  第二十四条各类人才不受城乡、区域、部门、行业、身份和所有制等限制,在市场机制的调节下自由流动。通过人才市场、人力资源市场和科技市场,采取柔性流动、人才派遣等方式,鼓励优秀人才向基层和生产、科研一线集聚。

  第二十五条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交流、轮岗等方式,盘活机关事业单位存量人才。事业单位全面推行聘用制和岗位设置管理,实行绩效工资制,收入分配逐步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坚持重在实践、重视基层的选才用人导向,注重从基层或有基层经历的优秀人才中选拔干部。

  第二十六条建立专家咨询服务制度,分行业组建专家服务团,围绕事关全局的重大发展战略、重点项目建设,组织专家参与论证和咨询;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基层活动,指导帮助基层单位的业务、技术工作。

  第二十七条建立首席专家制度,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行业选聘首席专家,支持首席专家通过竞争承担重大科研工作和重大工程项目,鼓励首席专家通过结对指导、名师带徒等传帮带形式,在实践中培养人才、举荐人才,发挥首席专家的专业引领和人才培养作用。

  第六章载体建设

  第二十八条加强人才交流合作平台建设,增进与市外高层次人才的交流与合作。

  第二十九条健全完善科学合理的人才分配机制,切实做到“以效益体现价值、以财富回报才智”,真正实现一流人才一流待遇,充分调动人才的积极性,激发人才创新创业的活力。

  第七章服务

  第三十条强化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意识,不断提升服务人才工作水平,以最优的服务集聚人才,着力营造拴心留人、人在心在的良好环境。

  第八章工作保障

  第三十一条人才工作由市政处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科室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统分结合、协调高效、优势互补、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

  第三十二条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是全处人才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在处长的领导下,负责全处人才工作的总体规划、政策研究、宏观指导和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

  第三十三条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任务。主要职责是:

  (一)处人事部:履行全市人才工作牵头抓总、宏观指导职责,组织协调开展各项人才工作;承担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能。

  (二)处党支部:负责全处人才工作宣传职责,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加强协作配合,合力推进人才工作。

  第三十四条重视和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中的积极促进作用。

  第三十五条突出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用人单位要提高对人才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对人才的投入,大胆使用才智出众、个性特点突出的优秀人才,营造人才发挥才干的良好环境,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的创造活力和工作热情。对人才开发成效明显的单位及其负责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九章管理考核

  第三十六条各级领导主要负责人是做好人才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人才队伍建设负总责。

  第三十七条建立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把人才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加大人才工作在年度工作考核中的指标权重。对在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中成绩突出的领导班子和个人,分别授予“市政处人才工作先进科室”和“市政处人才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第三十八条完善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落实机制。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制定人才工作要点,逐项分解到科室和个人,合力抓好落实。

  第三十九条建立人才工作重大事项统筹协调机制。凡涉及的人才工作政策、制度,须报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全处范围的优秀人才评选表彰活动,其实施方案及拟确定人选,须报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条过去出台的相关政策,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由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人才管理制度 7

  为保证护卫队伍人才梯队持续长久的发展,建立稳定长效的人才储备管理体制,制定本制度

  一、储备对象

  护卫主管、护卫领队、护卫领班、安全管理员。

  二、储备程序

  (一)护卫队伍人才储备以基层优秀队员为基础,呈梯次发展,优秀队员、副领班作为安全管理员、护卫领班储备对象,安全管理员、护卫领班作为护卫领队储备对象,护卫领队作为护卫主管储备对象;

  (二)经本单位民主选举,综合考评后确定各级储备对象的合适人选;

  (三)护卫主管或单位负责人填写《人才储备申请表》向社区环境部推荐;

  (四)社区环境管理根据公司业务拓展或职位空缺情况选拔任用;

  三、储备人才开发

  根据不同层次的储备对象及其具体的工作性质,确定培养目标,储备人才的开发由本单位负责实施。

  (一)知识的培训:使储备对象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了解企业的经营发展战略、安全与事故防范、质量控制以及知识的.及时更新,增强员工的主人翁精神。

  (二)技能的培训:使储备对象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必备的技能,掌握客户投诉处理、应急处理、管理与沟通、电脑操作等相关技能,以此培养、开发员工的潜能。

  (三)态度的培训:使储备对象具备追求卓越心态,培养团结协作、忠于企业的精神,培养员工应具备的精神准备和态度。

  (四)工作实践:实行岗位轮换制,使储备人员了解工作的全貌,掌握相关的业务知识,提升管理能力,认识到局部与整体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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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省分行本部人才资源纵向和横向合理配置机制,促进内部人才科学、主动、有序流动,根据中国xx银行xx省分行实际,制订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暂行办法所称内部人才招聘市场,是指以xx省分行信息服务网站为载体,建立省分行本部企业内部人才交流平台。

  第三条 对内部人才招聘市场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分工负责原则;

  (三)依法办事原则。

  第四条 内部人才交流与外部人才引进协调发展,内部人才市场和外部人才市场共同形成我行人才资源配置库。

  第二章 内部人才招聘范围

  第五条 实行内部人才招聘的岗位应为xx银行xx省分行本部的xx岗位和x级(含)以下专业技术岗位。

  第六条 可实行内部人才市场招聘的情况:

  (一)岗位聘期或合同期满,需重新聘用员工的;

  (二)岗位定编后出现缺编的;

  (三)经批准新设立的岗位;

  (四)机构改革、重组或现有人员调整分流后,需要重新招聘员工的;

  (五)他需要实行内部人才市场招聘的情况。

  第七条 不宜进入内部人才市场招聘的岗位,不列入内部人才市场招聘的范围。

  第三章 内部人才招聘的资格和条件

  第八条 参加内部人才市场招聘的员工,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应符合《中国xx银行xx省分行本部经办岗位职务管理办法》、《中国xx银行xx省分行专业技术岗位职务管理实施办法》关于聘任条件的规定;

  (二)符合经人力资源部核准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第四章 内部人才招聘程序

  第九条 内部人才市场招聘一般按下列程序和方法进行:

  (一)用人单位制定招聘方案、招聘启事,内容涵盖所需人员岗位详细评价及拟聘员工需具备资格条件,报省分行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配置中心;

  (二)人力资源配置中心对部门的招聘方案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在省分行信息服务网站公布,同时载明应聘表格、报名截止日期等;

  (三)纳入招聘范围的员工由省分行信息服务网站获取信息;

  (四)符合所公布资格条件的员工填写《中国xx银行xx省分行本部内部人才市场员工招聘登记表》,并在规定期限内交用人单位;

  (五)用人单位通过笔试或面试或者根据对应聘人的考核了解,对应聘人选进行择优选择。面试分为自我陈述、答题(含公共题和专业题两部分)和现场交流三部分,面试小组成员由用人单位确定,面试小组根据事先确定的评分标准对应聘人选的.面试情况进行打分。面试结束后,用人单位根据笔试、面试评分结果、应聘人选的综合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报人力资源配置中心;

  (六)人力资源配置中心对拟聘人选资格、选聘程序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经相关审批程序,确定拟聘人选;

  (七)办理聘任和行内调动手续;

  (八)员工到用人单位工作。

  第十条 对在内部招聘过程中发现的德才素质较好,因岗位职数限制等原因未能上岗的人员,部门可作为后备人才积极加以培养。

  第十一条 如通过内部招聘未产生合适的对象,该岗位可暂时空缺,待条件成熟后,再通过内部招聘方式进行重新聘任。

  第五章 组织领导

  第十二条 内部招聘中用人单位主要职责:

  (一)负责按规定制订招聘方案;

  (二)负责对内部招聘报名人员的专业资格审定;

  (三)负责笔试、面试或考核了解的组织工作;

  (四)负责对笔试、面试、考核了解结果的审定,并提出拟聘任人选,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十三条 内部招聘中人力资源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内部人才招聘市场的总体管理工作;

  (二)负责规范内部招聘的原则、标准和程序;

  (三)负责招聘方案的审核

  (四)负责对拟选聘人员的资格审查;

  (五)负责招聘的过程监督;

  (六)负责办理员工聘任和调动手续。

  第十四条 各用人单位应切实加强对本部门内部人才招聘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员工择优选聘的有关规定执行,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暂行办法由中国xx银行xx省分行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暂行办法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人才管理制度 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人才招聘与录用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招聘与录用坚持任人唯贤、公开选聘、择优录用原则。第三条 综合管理部为公司人才招聘录用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 人才招聘

  第四条 各部门有人员需求时,须填报《人员需求审批表》,经业务分管领导确认,公司综合管理部及人事分管领导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在公司内部不能调配的情况下,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对外招聘。

  第五条 综合管理部对外招聘,可通过人才信息库选择推荐或集中对外招聘两种途径进行,集中对外招聘须由综合管理部制订招聘计划,明确招聘的时间、渠道、任职资格、人数及成本预算等。一般情况下,公司招聘的员工最低学历要求为大专,主管及以上职位最低学历为本科。

  第六条 招聘计划获准后,综合管理部通过职业介绍中心、媒体、互联网、员工推荐、学校及猎头公司等渠道组织实施招聘。

  第七条 应聘资料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现场交递等形式收集。应聘人员的个人资料一般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及职称证等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免冠证件照等。综合管理部进行初步筛选,以确定笔试人选。资料初选主要考察学历、职称、年龄、工作经历等是否达到基本要求。

  第八条 应聘人员应填写《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综合管理部根据不同岗位和专业,原则上统一组织笔试,并组织公司各部门专业人员组成考评小组进行阅卷工作,将考试成绩进行汇总。

  第九条 对于通过考评小组认可的笔试者,综合管理部应将其《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及试卷报用人部门负责人及人事分管领导审核,以确定面试人选。对于笔试不合格者,综合管理部应及时辞谢。

  第十条 面试一般情况下需集体进行,面试评价小组成员主要包括综合管理部负责人、用人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人事分管领导或总经理等。每个成员须填写《面试人员评价表》,分别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表达能力、形象气质等做出评价,并经集体讨论后填写《面试评价小组意见汇总表》,得出面试结果。

  第十一条 根据面试结果,综合管理部组织拟录用人员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于不录用人员,综合管理部应及时辞谢并视情况将其纳入公司人才信息库。

  第十二条 综合管理部应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及证书审核、人员背景核查等工作,主要是核查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等原件,以及在原工作单位工作表现等。

  第十三条 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可按照公司录用审批权限逐级审批,确定录用人选。

  第十四条 对于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的招聘,须事先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人员需求审批表》,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公司对于突破编制的招聘,须报xx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三章 人员背景核查

  第十六条 工作内容及程序

  1.综合管理部须对应聘人员工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基本资料进行核对和查实。对财务及资金管理、审计管理、成本控制、材料设备采购、人力资源管理、网站维护及信息系统管理等特殊岗位,以及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级人员,还须对工作经历、离职原因、品行及工作表现等进行专项背景核查。

  2.专项背景核查原则上应在应聘人面试通过后,正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前进行。应聘人已声明要求延后核查,以及在录用报批前较难核实的内容,可在试用期间补充核查,但须在转正前完成全部核查内容。

  3.专项背景核查的主要内容及基本方法:

  (1)身份核查。包括身份证、家庭情况的真实性等,主要通过联络和确认家属以及核对本人身份证等形式进行核查。

  (2)学历及相关证书的核查。包括毕业学校、专业、毕业时间及各类证书的真实性等,主要通过网络核查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核查。

  (3)工作经历及离职原因核查。包括工作单位、岗位、工作时间及离职原因的真实性等,主要通过外调、联系其人事部门进行核对和了解,以及借助社会资源侧面核实等。其中,对于离职原因的核查,应重点考查此前两家单位的离职原因。

  (4)品行及工作表现核查。包括上下级关系、同事关系,以及为人处事、行为特点等,主要通过正式联系单位人事部门进行了解或借助社会资源侧面核实等。

  第十七条 第十六条 中第3项所指背景核查内容中,若(1)-(3)项核查属实,第(4)项内容较难获得信息,但对应聘人的面试评价良好的,可办理录用,但须由综合管理部和用人部门在试用期间重点关注其作风和品行,并继续侧面补充核查第(4)项内容。

  第十八条 第十六条 中第3项所指的背景核查内容中,若核实(1)-(3)项内容有较大偏差,有虚假、伪造嫌疑,或在对第(4)内容的核查时存有重大疑问、疑点的,应暂缓录用或不予录用。

  第十九条 通过试用期补充核查,若有品行疑问,工作表现不佳,以及主要事实有偏差的,应不予转正。

  第二十条 应聘人员背景核查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用人部门进行辅助核查。综合管理部主要通过《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中已提供的线索进行正面核查,并辅以其他社会关系的侧面核查,用人部门主要通过其他社会关系进行辅助核查。

  第二十一条 综合管理部对应聘人员的专项背景核查,须填写《应聘人员专项背景核查记录》,并作为录用报批的.基本材料。试用期补充核查情况,应在转正报批时予以说明。

  第四章 人才录用

  第二十二条 人员录用审批的权限为:

  1.部门经理(含主持工作的部门副经理)的录用和任命,经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同意后,由总经理审批并聘任,其余人员的录用和任命直接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并聘任。

  2.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的录用和任命,须经公司经营班子讨论通过,并报集团公司审批后,再按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第二十三条 人员录用审批流程

  综合管理部完成背景核查后,对拟录用人员,应填制《员工录用审批表》进行逐级审批。在《员工录用审批表》中应明确新员工辅导员人选、录用人员的试用岗位、试用期期限及待遇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 录用通知与体检

  拟录用人员审批通过后,综合管理部应及时通知录用人员、并组织录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通过人员及时发放《录用通知书》,确定报到时间,提醒录用人员报道时应携带的资料;对在体检中发现有重大疾病或传染病等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人员,综合管理部要做好解释工作。

  第二十五条 新员工报到

  新员工报到当日,综合管理部应及时向用人单位填发《新员工入职通知书》,并配合用人单位负责人、新员工辅导员和新员工进行入职谈话。

  第二十六条 新员工入职培训

  新员工在转正前须参加新员工入职培训,主要了解公司经营理念、企业文化、员工行为规范、公司基本制度及本岗位职责和业务知识等,具体按公司《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七条 新员工试用与转正

  (一)新员工试用

  1.新员工试用期期限根据应聘人员情况按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2.新员工试用期间,新员工辅导员需按照《新员工辅导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新员工进行入职辅导。

  3.新员工在试用期内有突出表现的,用人单位可建议提前转正。

  4.如新员工在试用期没有达到或不符合转正要求,用人单位可向综合管理部建议延长试用期或中止试用。

  新员工在试用期内,须参加由综合管理部组织的新员工培训。主要了解公司经营理念、企业文化、员工行为规范、公司基本制度及本岗位职责和业务知识等,具体按《新员工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八条 新员工转正

  1.综合管理部在员工试用期满一周前将《员工转正审批表》发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应及时会同综合管理部对新员工进行考核及面谈。

  2.新员工符合转正要求的,由综合管路里填写《员工转正审批表》,在员工《员工转正审批表》中应明确新员工转正后的岗位、职位及年薪等,并和《新员工辅导员手册》一起交由综合管理部逐级报批。

  3.经批准后,综合管理部予以办理转正手续。

  人才管理制度 10

  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师表工程”,切实加大拔尖人才的培养力度,促进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特制定了《资高中学拔尖人才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则

  1.为加强我校拔尖人才的培养和管理,充分发挥其在教书育人、教育科研、培养青年教师、教育管理方面的示范辐射作用,促进师资队伍整体的提高,推进教师专业化过程,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2.本暂行规定所指的“拔尖人才”是指我校在编、在职、在岗的镇江市科技骨干、镇江市和丹徒区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学校学科骨干教师。

  二、任职资格

  1.镇江市科技骨干按镇江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精神执行,镇江市和丹徒区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按《丹徒区中小学教师拔尖人才培养管理暂行规定》中的相关任职资格执行。

  2.资高中学骨干教师任职资格为:

  (1)能模范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学工作积极主动,民意测评满意率高。

  (2)已取得本科学历,工作量满负荷,教龄三年以上,能担任循环教学,教育教学实绩在校同学科备课组中名列前茅或所教班级的平均分和优秀率均超过区平均水平。

  (3)在区级以上教学基本功、评课竞赛中获奖;或获单项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基本功竞赛评课一等奖。

  (4)三年内至少有一次承担区级以上教研课,或多次主动承担校级教研课且有一定质量,每学年至少2次。

  (5)每学年至少有一篇教育教学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获丹徒区二等奖以上。

  (6)积极参加区级以上课题的'研究,且取得一定的成果。

  三、岗位职责

  1.镇江市科技骨干按镇江市拔尖人才管理办法执行,镇江市、丹徒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岗位职责按《丹徒区拔尖人才培养管理暂行规定》中岗位职责要求执行。

  2.资高中学骨干教师的岗位职责为:

  (1)工作量满负荷,教育教学实绩在校同学科备课组中名列前茅或所教班级的平均分和优秀率均超过区平均水平。

  (2)能主动承担区、校级教研活动,每学年开设校级公开课、观摩课至少2次。

  (3)每年至少有1篇教育教学经验在校级交流或论文获区三等奖以上。

  (4)有计划地指导学生参加区级以上学科竞赛并获奖。

  (5)积极参与教改和课题研究,主动承担班主任、教研组长等工作。

  (6)熟练掌握并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根据任课学科内容,每月须制作1个以上课件积极用于教育教学中。

  四、选拔程序

  1.镇江市、丹徒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按《丹徒区中小学教师拔尖人才培养和管理暂行办法》中选拔程序进行选拔推荐。

  2.资高中学骨干教师每三年评定一次,选拔评定的程序为:

  (1)对照任职资格个人申报。

  (2)公示材料民意测评。

  (3)组织评审考核认定。

  五、相关待遇

  1.市、区两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享受的相关待遇按绩效工资考核办法执行。

  2.资高中学骨干教师除在参加外出听课培训、评优、职称评审等方面享受优先外,还享受下列待遇:

  (1)优先安排参观学习,学习考察费用由学校承担。

  (2)每年可由学校提供教科研活动经费,不超过200元,凭相关票据予以报销。

  (3)学校推荐安排与市区骨干教师结对培养。

  六、培养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拔尖人才培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培养管理工作。

  2.明确目标责任。我校三年内拔尖人才培养目标为:镇江市学科带头人2-3名,镇江市骨干教师4-6名,丹徒区骨干教师15名左右;校级骨干教师12名左右。

  3.加大培养力度。

  (1)确定培养对象。领导小组每三年都要确立好培养对象,跟踪培养。

  (2)明确培养任务,实行师徒结对。校级骨干教师与区骨干教师、市级骨干教师等拜师结对,采用请进来、送出去的方式进行培训;明确培养任务和时间节点,促其尽快成长;成立“骨干教师研讨小组”,定期组织学术沙龙,就教育教学中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讨论交流;

  七、管理办法

  1.实行动态管理。市、区两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按《丹徒区中小学教师拔尖人才培养管理暂行规定》进行管理考核。校级骨干教师由学校拔尖人才培养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考核、管理,实行任期制(任期3年)为主的动态管理考核管理机制。

  2.试行合约管理。学校与拔尖人才签订合约协议,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等。

  人才管理制度 11

  为加强本店治理、明确责仸,实现工作觃范化和制度化,提高治理水平和效劳水平,特制定本觃章制度。

  1、作息时间

  本店每天营业时间为:10:30——22:30;(全部人员均需提前半个小时到店进展交接及相关的预备工作),店员上一天休息一天(若需请假必需找到其他人员进展换班)、店长依据人员状况进展合理安排。

  2、考勤

  全部员工均应按觃定上下班时间打卡或签到。

  3、员工请假觃定

  3.1员工应提前填写《请假条》交由店长审核及批准,店长做好请假资料的登记和保管。

  3.2员工若因不行抗力无法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时,应准时用电话向店长报告,幵在返岗后办理补假手续。(必需落实好换班人员)

  (1)、店长要严栺食品检验,不准将过期和霉烂变质的'原料等进入店内。

  (2)、员工不得有意损坏公司形象和名声,如有查实直接予以开除,未经许可制止将公司机密透露给非公司人员,携带机密资料离开公司的。视情节及后果赐予警告、开除幵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仸。

  (3)、要爱惜设备,要按操作觃程操作,不得违章操作,保证安全使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员工应按正常手续请假,否则根据相关制度进展惩罚。员工不得虚报病假、亊假。极度不诚信着,直接予以辞退。

  (5)、制止在店内销售私人物品,制止擅自提高或降低价栺,制止多收或少收。若有查实,直接予以辞退。

  (6)、员工屡次或严峻违反以上觃定或给本店造成损失的,幵有以下状况者:未经同意,擅自挪用公司公款作为私用、供应虚假资料、哄骗公司者,我们将要求当亊人进展赔偿,幵直接予以辞退,情节严峻者直接交予公安机关处理。

  人才管理制度 12

  为加强企业的标准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企业开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一、企业全体员工必须遵守企业章程,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企业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开展的事情。

  三、企业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企业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企业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企业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时机,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企业鼓励员工积极参与企业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企业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企业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时机;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奉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企业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企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人才管理制度 13

  第一条、本公司各单位如因工作需要,主管人员需于办公时间外随时指派其所属员工加班,被指派者不得借故推诿。

  第二条、加班员工应于加班的翌日填报加班报备单并依序呈请批示,并凭之核发加班费。

  第三条、加班费以每3小时为半日依其基本工资核算,不足3小时或超过3小时者按比例折算。

  第四条、加班费于次月10日连同工资同时发放。

  第五条、下班后半小时起,且加班时间超过一小时以上者始准视为加班。

  第六条、主管以上人员及领有职务加给者,不可申请加班费。

  第七条、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须呈请总经理核定修订。

  人才管理制度 14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就职时,除应办理员工保证书投保信用保险外,另应依本办法缴存身份保证金。

  第二条、员工应缴存的身份保证金,其金额如下:

  (一)总经理、副总经理:10万元整。

  (二)第一、二阶职员:6万元整。

  (三)第三阶职员:4万元整。

  (四)第四阶职员:3万元整。

  (五)其余正式任用职员:2万元整。

  (六)服务员:1万元整。

  第三条、身份保证金一时难以缴足者,依下列的规定,由其每月薪津扣存(扣存金额至10元单位,四舍五入),累积至前条规定金额为止。

  (一)第四职阶以上员工,每月按其固定薪金总额扣存4%。

  (二)第五职阶以下员工,每月按其固定薪金总额扣存3%。

  第四条、员工身份保证金的利息,按国家银行核定的储蓄部放款利息计算。其计息日订为每年12月20日统一办理。未满100元的零数不予计息。

  第五条、员工在职期间,其身份保证金不得发还。但为购买本公司股票经董事会批准者,得于等值金额发还购买,惟其所购股票应寄存总公司,充为身份保证金。

  第六条、身份保证金及前条规定所购股票,不得赠与、转让、或抵押。

  第七条、员工如有违反法令或本公司规章或其他弊情,致本公司蒙受损害时,除依法追诉外,其身份保证金及依第五条提存的`股票,悉数充为赔偿金。

  第八条、员工离职时,其身份保证金及提存的股票,须自离职日起逾满六个月,经本公司查明确无未了事情或亏短公款后始得发还。

  第九条、员工身份保证金不能一时缴足者,按月于发薪日扣存,其保管及运用,均由本公司负责办理。

  第十条、本办法经董事长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人才管理制度 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条公司上班时间为8:30—12:00,13:00—17:30(可分为夏季、冬季作息时间)。

  第三章:工作制

  第三条公司一般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实行每周6天工作周制度。

  第四条由于公司工作性质为连续作业和受季节影响的岗位。按标准工作日换算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计算工作时间。

  第五条遵照国家法定节假日制度。

  第四章:考勤范围

  第六条公司除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条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考勤办法

  第八条公司实行视频考勤制度,员工每天上下班必须视频登记。

  第九条员工忘记视频打卡时,须说明情况,并留存说明记录。

  第十条:考勤设置种类:

  1、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旷工,无故缺勤。

  4、请假(销假)

  ①请假

  A、集团公司机关及所属企业规定的假期包括病假、事假。

  B、请假程序:请假员工要填写请假条(到公司行政部领取统一假条),注明原因、请假天数,各部门经理签字后方可休息,假条存放在考勤员处,作为日后发放工资的依据。

  C、批准权限:一般管理人员请假3天以内由直接上级批准,3天以上报本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请假需总经理批准方可休息。

  D、病假:持县、市级医院证明,员工可请病假;员工因受伤或遵医嘱休息,方可休病假。

  E、事假:因私事须请事假的,须本人先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可享受事假。

  ②销假程序:

  A、在假期内返回工作岗位的`,需及时到考勤员处销假,如不能及时销假的,在假期内的按缺勤处理;假期已满的按旷工处理;

  B、如在假期结束后不能及时返岗的应及时和考勤员及主管领导联系申请续假,带返岗后及时补办续假证明并报于考勤员。

  5、出差,因公司派遣出差的要出差前报备。

  6、外勤,全天在外办事。

  7、调休,调休要提交调休申请。

  第六章:考勤统计与绩效

  第十一条公司考勤工作由部门负责人全权负责。

  第十二条每月____日—____日,为一个考勤周期。

  第十三条各部门需于每月____号之前上报考勤。包括考勤统计表,电子考勤记录单。

  第十四条考勤与绩效工资挂钩:

  1、不按规定时间上、下班的均按迟到、早退处理;

  2、迟到、早退每次扣除日工资的50元;

  3、因公外出、请假经部门经理书面证明除外。

  4、旷工:

  ①未经请假、假满未续假、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未到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②员工旷工除不发薪资、津贴外,按每旷工一天按照_______处罚。

  ③当月旷工5天,全年旷工累计7天,予以劝退。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五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会同人力资源部执行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人才管理制度 16

  1、认真贯彻执行相关平安、环境、职业健康平安法律、法规和其他政策要求,定期组织分析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平安生产问题,领导平安部门开展工作。

  2、监督、检查平安生产责任制度的实施和落实情况。

  3、协助经理管理工程部的平安生产、环境、职业健康平安等工作,做好工程部召开生产、平安会议的准备工作,对会议决议事项负责组织贯彻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4、负责制定、审核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和平安技术操作规程及平安生产方案,审核重大工程平安技术措施,并催促落实。

  5、负责工程部及分包工段、班组责任人的培训及宣传工作。审定平安生产考核指标,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6、组织平安、环境、职业健康平安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组织有关人员现场研究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7、认真听取员工的建议,保证工程部平安生产保障体系的'有效进行。

  8、审核工程部重大风险清单和平安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发生工伤事故,现场指挥,及时向经理,并按规定上报,组织员工做好抢救和蔼后工作,支持、配合事故平安调查组工作,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人才管理制度 17

  为加强车间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一套有序的、规范的车间管理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员工管理制度如下:

  第一条、互相团结,听从指挥,服从分配,严以自律,忠于职守。

  第二条、严格执行作息制度,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请假请假时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按时进餐,按时就寝。

  1、上班时间开始后到班者为迟到,超过15分钟视为旷工半天。

  2、未经批准提前下班视为早退,超过15分钟视为旷工半天。

  3、迟到、早退每次扣2000元。

  第三条、员工有事有病不到班必须亲自请假,不得找人代假,请假必须提前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未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者离岗视为旷工,旷工不发薪资及津贴特殊情况未能事前履行请假手续者,事后补假需出具相关有效证明。

  1、请假必须写请假条、并经批准,否则视为旷工。

  2、请假期满,未续假而不到岗者,7天以内以旷工论处,超过7天以上以自动离职论处。

  第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500010000元处罚。

  1、故迟到、早退连续3次且劝说教育无效者。

  2、怠工或擅离工作岗位造成不良影响者。

  3、工作懒散,上班时睡觉或消极怠工者。

  4、不按工作程序操作,乱扔工具,浪费材料,影响工作进度者。

  5、上班时干私事,无故离岗、窜岗,影响他人工作者。

  6、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无故旷工半天以上者。

  7、工作散漫,粗心大意,造成产品工作质量低劣者。

  第五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酌情给予5000元10000元的物质奖励。

  1、品行端正,工作积极努力,起表率作用者。

  2、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连续3个月以上出全勤者。

  3、主动打扫卫生,保持车间内环境清洁卫生表现突出者。

  本条款如与公司规章制度相冲突,请以公司制度为准

  人才管理制度 18

  一、仪容仪表

  1、工作人员要保持个人清洁卫生,注意个人形象,以热情饱满的态度认真对待工作。

  2、上班时间不饮酒、不吸烟、不吃有异味的食品,保持口腔清洁卫生,防止口臭。

  3、上班时间行走时不得手插衣裤袋,不得手挽手或勾肩搭背。

  4、热爱宾馆,爱店如家,勤奋工作,尽职尽责,客人入住宾馆后禁止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5、打扫卫生时严禁大声喧哗。

  二、工作卫生制度

  1、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班。如有事换班调休必须提前向主管请示,经同意后方可调班。

  2、前台工作人员与下一班当面接班前不得擅自离岗,私自离岗者以旷班论处。

  3、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先服从后讨论,不能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按时按规范标准完成任务,不无故拖延、拒绝或终止工作。

  4、团结协作、互帮互助、虚心好学、求实上进,准确熟练掌握所有工作流程。

  5、客人退房时要及时清点客房内用具,发现减少或损坏时应及时向前台工作人员反映,要求顾客按相应的赔偿价格目录进行赔偿。

  6、服务员查房时做到人走灯灭。

  7、客房内外保持清洁、整齐、无尘。若客房空置三天及以上要及时重新打扫。

  8、责任片区卫生要随时保持清洁,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白天流动查看卫生,随时清扫。

  三、前台制度

  1、前台人员在没有其他工作安排下必须留守前台。

  2、发现客人遗留物品必须及时上交前台,前台工作人员务必及时登记并保管好,做好交接工作。

  3、IC卡及钥匙由前台统一保管,服务员在打扫查房时IC卡及钥匙不得乱放,严禁转借他人。

  4、不得随便为他人开启客房,验明客人身份后方可给客人开门。

  四、工作时间

  1、服务员工作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2:00-7:00(正常班)

  早上8:00-12:00,下午2:00-(次日)12:00(夜班)(值班人员吃饭时间由领班安排调换,早上和晚上为一个小时,中午两个小时)前台工作时间:前台为24小时工作时间,上一休一,两个前台轮换上班,吃饭时间由领班统一调换,早上8:00-次日早上8:00

  保洁工作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2:00-7:00(正常班)

  五、休假加班制度:

  每个月两天带薪假,加班可以换休,晚上值班的第二天下午休息,不换休的按照加班来算,假如不休的'可以换全勤奖,奖金50起。

  周末和节假日无特殊情况下不允许请假,需要加班的情况下服从领班安排加班。

  人才管理制度 19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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