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阅览室制度

时间:2023-01-22 12:01:14 制度 我要投稿

图书阅览室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图书阅览室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图书阅览室制度

图书阅览室制度1

  一、图书室工作人员守则:

  1、图书管理人员要全面熟悉图书室各项业务,包括图书期刊采购渠道、编目方法、机读目录的输入、典藏情况和计算机自动检索、流通等管理技能,要了解本校的科研方向和课题、项目基本情况。

  2、图书管理人员要有敬业精神,热情对待读者,耐心解答读者提出的问题,提倡文明优质服务。

  3、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的需要,按本校实际制订好图书室发展规划,严格掌握采购原则和标准,有计划有系统地采购、征集、补配各类书刊资料,建好本校藏书体系。

  4、图书室新书入库,及时作好验收、分类、盖章、编目、登记等工作,尽早上架投入使用。

  5、严格执行图书借阅管理制度,做好全校师生的图书借阅工作。对逾期不还的图书积极催还,丢失的图书及时索赔。

  6、阅览室做到当天的报刊当天上架,坚持每月月底对当月报刊进行清理,对有保存价值的报纸按月进行装订。

  7、提高安全意识,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虫工作,搞好图书室、阅览室的.清洁卫生工作。

  8、图书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作息制度。

  二、书刊借还管理制度:

  1、凡借阅图书资料,一律凭本人借书证,不得代借(可代还)。

  2、每次教师可借书十册,学生一册。图书借还一定要通过电脑,借书时,没有经过电脑处理私自将图书带出图书室,一经发现,按图书原价的十倍罚款。

  3、借书期限:教师为五个月,学生为十五天。如教师与本人专业有关的图书,如有特殊需要,可在到期前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为一个月。以续借一次为限。

  4、借书时应当检查,发现有污损、残缺,或与书名不符等情况,须立即向管理人员声明,加盖印记。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上述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5、借出书刊,遇到特殊需要,读者应根据图书室的要求,主动归还。

  6、读者离校前,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应将所借图书及借书证交还学校图书室。本校师生不得将借书证借给非本校师生使用。

  三、藏书和资料室管理规则:

  1、图书上架按图书分类编目号(索书号)排列。

  2、为延长图书、期刊使用寿命,书库应保持干燥、通风。做到图书的防尘、防潮、防晒、防霉、防蛀、放火等措施。

  3、资料室报刊、杂志仅限在本室内阅读,不得擅自携带出门,阅毕后请放回原处。

  4、注意爱护各种报刊、杂志,不得随便勾划、涂抹、污损撕毁。

  5、若需要将报刊、杂志借出复印者,请登记并办理借用手续。

  6、阅览室内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吃零食,注意保持室内卫生。

  7、保持室内肃静,不得在室内大声交谈、喧哗、嘻闹。

  8、严禁将室内桌椅等设备擅自搬出室外。

  四、学生阅览室读者守则:

  1、学生一律凭学生证进入阅览室,学生证只限本人使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互借。

  2、室内严禁吵闹、喧哗、起哄、吹口哨、播放收录机等。

  3、室内严禁吃零食、随地吐痰,严禁乱扔果皮、纸屑等,更不得向窗外抛弃杂物。

  4、不得在桌、椅、门、墙等设备上刻划、涂写。不得随意搬移桌椅,离开阅览室应将桌椅摆放整齐。

  5、室内书刊应爱护,不得圈划、污损、撕页、作答等。

  6、室内现刊仅供阅览,概不外借。若需拿到室外复印,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违者以偷书论处。

  五、教工阅览室读者守则

  1、在室内要讲文明礼貌,遵守公共秩序,忌大声闲聊和争论。

  2、严禁在室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吃零食。

  3、不得在桌、椅、门、墙等设备上刻划、涂写。不得随意搬移桌椅,离开阅览室应将桌椅摆放整齐。

  4、爱护室内书刊,不得划圈、污损、撕页等,看后即时还原。

  5、阅览室内所有书刊概不外借。

  六、图书丢失和损坏的赔偿制度:

  图书馆的书刊资料是公共财产,是图书馆根据教学需要,为广大师生服务的重要物质基础,读者应自觉爱护,妥善保管,如有污损、遗失等情况,借阅者应负赔偿责任:

  1、书表面污损,根据清洁轻重,酌情处理。

  2、损内页和封面并有撕破现象,按书价20%--50%赔偿。封面、封底离书,当场修补。

  3、重污损或撕、缺页,照原价赔偿。

  4、遗失图书须以版本相同的书本赔偿,如抵赔原版书刊有困难则按原书价三倍赔偿。整套书如遗失一册,则按整套书的双倍赔偿。

  5、爱护图书,人人有责,凡借阅的图书不得涂写、圈点、批注。书中用铅笔涂写,督促立即擦去;书中用其他笔涂写,按原价赔偿。(被损之书仍为图书馆藏书)

  七、图书的剔旧和处理方法:

  1、图书室工作人员应定期对在库图书进行检查和整理,如发现有已失去使用价值或严重损坏以至影响借阅的图书,先进行内部的简单登记。

  2、向分管图书的有关领导报告,并说明该图书应作为剔旧图书的理由。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意后,确定为剔旧图书。

  3、被确定为剔旧的图书,由图书室工作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包括书名、作者、出版社、索书号条形码等)报校有关部门批准备案后执行。

图书阅览室制度2

  一、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安排兼职教师负责管理。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

  三、轮流到阅览图书的班级要组织学生有秩序进入室内,要遵守图书开放的'时间和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

  四、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悄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

  五、爱护图书,不准在图书上乱写乱画,违者照价赔偿。

  六、阅完图书要放回原处,离室时不得私自把图书带出阅览室,违者批评教育,不听劝告者公开点名批评或罚款。

  七、第人每次限借图书一本,限期一周归还,借出图书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八、图书开放时间结束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图书,关好窗,锁好门,如因失职造成损失,扣学期贡献奖或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图书阅览室制度3

  1、图书室、阅览室工作必须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教育,指导学生课外阅读,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积极为师生提供情报资料和教学参考资料。

  2、学校应根据自己实际,结合形势,制定图书资料选购标准,复本量及剔旧原因。

  3、图书资料应兼顾学生、教师向不同需求及国家教委、省教育部门评审推荐的图书、书刊进行征购。

  4、图书室应建立书刊总括登录和个别登录两种帐目,有保存价值的'期刊要装订成册,并进行财产登记。

  5、所购图书应按《中国法》儿童图书馆、中小学古书观版进行分类。

  6、图书著录应按《普通中文图书标准著录法》进行。

  7、学校图书室应按照国家标准设卡片目录,分别设置公务目录(书名目录)、读音目录(分类目录)和排架目录(分类目录)。

  8、建立健全书刊外借、阅览、损失赔偿等规章制度及管理人员职责。

  9、图书室应做到防潮、防腐、防蛀、防光、防火、防盗等六防工作,并配置相应的设施。

  10、采取多种形式对教师和学生开展外借、月浪、推荐新书等服务工作、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开设阅览指导课。

  11、图书室、阅览室工作人员工作变动,要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经三方(校领导、接受人、移交人)签字后,才算移交完毕。

图书阅览室制度4

  一、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安排兼职教师负责管理。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图书要分类在书柜内摆放整齐。

  三、轮流到阅览图书的'班级要组织学生有秩序进入室内,要遵守图书开放的时间和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

  四、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

  五、爱护图书,不准在图书上乱写乱画或撕烂,违者照价赔偿。

  六、阅完图书要放回原处,离室时,不得私自带书出去,违者批评教育,不听劝告者,公开点名批评或罚款。

  七、每人每次限借图书一本,限期一周归还,借出图书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八、图书开放时间到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图书,关好窗,锁好门,如失职造成损失,扣学期贡献奖或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图书阅览室制度5

  1、凡进入阅览室的读者,须持图书馆(室)阅览证且经值班人员验证后,方可进入阅览室阅览,书包、书籍、书夹不得带入。

  2、阅览室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保持阅览室的整洁、安静,不得在室内吃东西、乱丢纸屑、大声喧哗,不准抢占座位及随意搬动桌椅,不得在阅览室内拨打或接听手机。

  3、读者取书时,必须将代书板插入新取图书的位置,阅览后自觉归架。

  4、阅览室图书,只限于阅览室阅览,概不外借,若需复印者,须按书价的5倍缴纳押金后,方可带出发阅览室复印,并要求及时归还,对2小时后仍不归还者,每小时处以押金的.10%罚款。

  5、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读者应爱护阅览室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不得在阅览时撕剪、勾画、圈点图书,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6、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禁止在阅览室内任何地点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阅览室。

  7、经出口通道时,如遇监测器报警,有关人员应主动接受值班工作人员检查,不应有不文明礼貌的言行。

  8、有意在阅览场所藏匿书刊资料或未办理手续擅自将书刊资料带出阅览室者,以窃书论处,并以书价的10倍处以罚金,对损坏阅览室书籍资料、设备设施、情节严重者应报学校行政或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图书阅览室制度6

  1、学校图书(阅览)室是学校书刊资料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研服务的机械,也是学校安全管理的重点之一。学校要充分利用图书(阅览)室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指导学生课外阅览,推进素质教育开展。

  2、学校应建立学校、图书(阅览)室、具体责任人三级安全目标管理,落实责任追究制。学校对图书(阅览)室责任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学期不少于6次,每次检查都应作好记录,并提出整改措施。

  3、制定完善各种规定。建立《图书管理职职责》、《管理员一日工作流程表》、《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图书借阅制度》、《图书室阅览室安全使用制度》、《安全用电制度》、《图书室阅览室安全事故紧急处理方法》、《管理员岗位安全考核量化细则》等,并在室内悬挂张贴。

  4、健全相关薄册。建立健全《教师借阅记录》、《学生借阅记录》、《图书(阅览)室设备设施安全检查记录》、《学生阅读情况检查评比记录》、《'十防'措施落实情况记录》、《消防器材使用记录》、《外来人员入室登记簿》等。严格图书、资料编目、登记制度,贷出、收回帐册齐全。

  5、图书(阅览)室地面应防尘易清洁、耐磨、防滑。门窗应根据人流安全疏散的要求设置前后门,门洞的宽度不应小于1.2米,门扇上宜设观察窗,门框上部设采光通风窗。安装铝合金或铁制防盗窗,室内配备安全防盗报警系统,设计符合安全要求。

  6、图书(阅览)室应有良好的避风、换气、采光、照明、防火、防潮、防虫等条件。阅览室自然采光不少于1:1/6,人工照明做到光线均匀、柔和、不眩目。室内通风良好,备有防潮、防火砂以及1个干粉灭火器等器材;面积达到50平方米的图书室,还应配备1个手推式干粉灭火器,灭火器按规定年检,保证各种器材完好无损,性能良好,不得挪作他用。采用煤炉取暖的图书(阅览)室,必须安装排气通风设施,防止一氧化碳中毒。图书管理员应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能发现火险隐患,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疏散。有条件的学生要配备烟感报警器。

  7、严格执行安全用电制度,不得随便乱拉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室内严禁使用各种大功率电器设备。严禁将火种带入图书(阅览)室,不准在图书(阅览)室内吸烟、点蚊香。室内禁止使用蜡烛或其它有明火的照明用具。图书(阅览)室内禁止堆放杂物,禁止将易燃易爆以及腐蚀性化学药品带入室内,保持安全通道畅通。

  8、图书(阅览)室应保持地面干净,无杂物、痰迹;墙面无积尘、蛛网;门窗洁净,窗台不准放杂物。楼梯扶手、护栏无灰尘,天花板无蜘蛛网。室内橱具、设备、书籍及办公用品等放置整齐有序,保持干净整洁。借书人员禁止向窗外抛物、倒水。禁止在阅览室内吃零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

  9、图书(阅览)室应设于环境安静并与教学用房联系方便的位置。师生阅览面积标准:小学:教师按1/4人数设座、面积52平方米,学生按1/18人数设座、面积59平方米;初中:教师按1/3人数设座、面积54平方米,学生按1/12人数设座、面积120平方米;高中:教师按1/3人数设座、面积60平方米,学生按1/10人数设座、面积120平方米。

  10、图书(阅览)室室内书架、桌凳布置牢固实用,整齐规范;照明设施特别是应急照明装置安装规范,并保持良好状态;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制定《图书(阅览)室安全事故疏散预案》,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消防或突发事故安全疏散演习。

  11、学生阅读期间,阅览室前后门应全部打开,以便于突发事故学生疏散,管理员协助教师巡回阅读指导,维护好秩序。阅读结束时,应及时清理场地,并关灯关窗,切断水电开关,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做好记录。

  12、落实好'十防'措施,坚持每天上班后对室内设备、设施安全情况及防盗、防湿、防霉、防鼠害、防虫害、防火等设施是否完好进行一次检查,做到每天一检查,每周一汇总,每月一汇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图书阅览室制度7

  1.教师、学生一律凭借书证进入图书室、阅览室借阅书报。

  2.爱护图书杂志,所有书籍报刊看完后放回原处,不准私自拿出室外。不得撕剪、勾画、圈点图书。如因不慎损坏,照价赔偿,私自拿走或有意损坏者加倍赔偿并严肃处理。

  3.按规定数目和时间借、还图书,(学生每次借书一本,时间两周;教师每次借书两本,杂志一本,时间四周)逾期不还者,取消借书资格。遗失图书者,须以原价赔偿。

  4.每学期期末前两周,停止借书刊(可在阅览室阅览),学生、教师还清本学期所借书刊。

  5.自觉维护室内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走动,认真阅读,勤于积累;遵守借书秩序,不拥抢、不乱动,轻拿轻放,争做文明的读书人。

  6.保持室内整洁,不准在室内吃东西、吐痰、乱丢果皮纸屑及其它杂物。禁止在室内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图书室。

图书阅览室制度8

  一、本校图书、期刊只供本校教师及职工借阅,借阅完后,必须按时归还。

  二、借阅书刊要办理借阅手续。文艺类书籍一次限借2本,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教学用书一次限借10 本。时间不得超过半年。 一般情况下可办理续借。

  三、图书室采取开架借阅办法,借阅者不得把书包、提袋及其它东西带入图书室。

  四、从书架上取下图书不拟借阅时,应放回原处,不要乱插乱放。

  五、工具书一律不准借出室外(指辞源、辞海、辞典、年鉴、百科全书、线装本等)。当年的期刊杂志未装订成册(半年)时。一律不外借。

  六、所借书刊,须倍加爱护,不得撕毁、遗失或涂记画号,否则按本制度第9条处理。

  七、借阅者退休或者调出本校时,必须归还所借的全部书刊,方能办理离开手续。

  八、学生阅览后,组织者要填写阅览登记,督促学生将书放回原处,并配合管理员认真进行清点,发现遗失或损坏,及时查明情况,找出责任人予以赔偿。

  九、赔偿办法:损失一般书刊,借书人按书价赔偿。损坏和遗失成套书刊的.其中一册,原则上应赔偿整套。损坏遗失珍贵书刊,按原价的2~5倍赔偿。

  十、保持图书、阅览室内肃静,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在室内吸烟、吐痰、乱扔纸屑。

图书阅览室制度9

  一、图书室

  1.图书室由学校安排专职或兼职教师负责管理。

  2.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

  3.学生借阅时应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

  4.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刻画。

  5.爱护图书,不准乱写乱画或撕烂图书,违者照价赔偿。

  6.归还图书要放回原处。

  7.每人每次限借图书一本,限期一周归还,借出图书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8.图书开放时间到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图书。

  二、阅览室

  1.按规定时间进阅览室。

  2.应自觉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和阅览室学生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准将书刊报纸带出阅览室,不准在阅览室内大声吵闹。

  3.爱护书刊杂志,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三、借阅规定:

  1.图书室对学生分年级、班级进行借书,学生须凭本人借书卡按指定时间到图书室办理借书手续。

  2.借书时须按秩序排队,并保持室内安静。

  3.每位学生每次可借阅图书一册,一周之内归还,否则停借一次,暑假期间按指定时间可借书两次。

  4.要爱护图书,图书不得转借或借给校外人员,若发现损坏图书视情节轻重,给予停借或赔偿。

  5.遗失任何书籍一律按现价赔偿。若无现价则按同等页数,同类书的`最低价赔偿。成套书只要遗失其中一册,须按成套遗失处理,若故意损坏书籍则加重处罚。

  四、借阅权限

  1.教师每人每次可外借图书10册,借期6个月,可续借2次,每次限续借90天。

  2.学生阅览室的图书杂志都只能在阅览室阅读,不得借出。

图书阅览室制度10

  一、定期编报图书(资料)订购计划,充实图书、教学参考资料。

  二、建立各种图书、资料检索工具,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严格执行赔偿制度。

  三、负责图书的验收、登记、造册。

  四、负责图书的`分类、编目、管理与上架。

  五、提出图书注销、剔除的书目,报图书馆负责人审批。

  六、负责图书馆书籍的统计与清点。

  七、负责书库的卫生保洁、美化等工作。

  八、负责每学期进行图书清理工作,每学期期末要催还图书,造册登记。

  九、爱护书籍资料,重要书籍资料破损要及时修补,做好图书防尘、防霉、防潮、防水、防盗、防蛀工作,保持图书整洁。

  十、加强自身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使学校图书管理逐步向科学化、规范化迈进。

  十一、完成教务处主任分配的其它工作。

图书阅览室制度11

  1、图书室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避光,做好防火、防尘、防霉、防蛀、防盗工作。

  2、图书室必须保持肃静和环境卫生,不大声喧哗,不乱扔果皮和纸屑等,不随地吐痰。

  3、爱护图书,损坏赔偿。管理者要教育读者借阅图书、报刊时应予以爱护,不得批点、折角、涂改、污损、剪裁、影描、撕毁或遗失。如发现上述现象,应视情节轻重按规定由借阅人赔偿;故意破坏者要从重处罚。

  4、读者进阅览室要遵守阅览室的一切制度。认真办理登记填写手续,读者阅读书报,须在室内进行,不得带出室外,阅完后按时交还。

  5、凡调离本单位的教职员工,必须先还清所借书籍,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阅览室制度12

  图书阅览室是培训中心员工学员读书看报的场所,为保证阅览室的正常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1、凡进入阅览室的`读者,须刷卡后方可进入阅览室阅览,书包、书籍、不得带入。

  2、阅览室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保持阅览室的整洁、安静,不得在室内吃东西、乱丢纸屑、大声喧哗,不得随意搬动桌椅,不得在阅览室内拨打或接听手机。

  3、看完书刊后,放回原处,摆放整齐

  4、不准私自拿书刊离开阅览室。

  5、本阅览室的报刊杂志概不外借,只许在室内阅读,如有特殊需要,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携带室外,借期不超过2天。

  6、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读者应爱护阅览室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不得在阅览时撕剪、勾画、圈点图书,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7、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禁止在阅览室内任何地点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阅览室。

图书阅览室制度13

  一、借书必须凭借书证,由本人签字,不得代签、代借,不得无证借书。

  二、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如发现将其借书证收回。

  三、借书证应妥善保管,如不慎遗失,应立即到图书馆登记注销;登记时如发现图书已被借出或其他情况,均由领证人负责。

  四、工具书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必须借用时需经教务处批准,使用后应立即归还。

  五、对已破损的`图书,不予借出,经修补后方可出借。

  六、本馆图书只限本校师生借阅,特殊情况应由有关领导同意方可借阅。

  七、 阅览室只供本校师生使用,非本校师生,未经许可谢绝入室。

  八、 阅览室报刊资料仅供在室阅读,未经许可一律不准拿出室外,若需拿出室外复印,须经阅览室管理员批准。

  九、每人每次限借阅报纸或期刊一册,阅后放回原处可更换另一册。

  十、不允许占位,离开座位须将私人物品带走,离开座位30分钟以上,其他读者可以使用该座位。

  十一、注意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吐口香糖和乱丢纸屑果皮等。

  十二、爱护室内物品,不准在报刊桌凳上乱写乱画,更不准有撕页、写画、污损、剪裁等行为。

  十三、保持安静,严禁在室内喧哗、闲聊、吃东西、吸烟、躺卧、打手机等。

  十四、丢失或损坏报刊的,需拿同名同期同版本的报刊来赔偿,否则将按此 报刊的全年价予以赔款。

图书阅览室制度14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对学校安全管理的要求,为了加强我校图书馆、阅览室安全管理,严防发生火灾和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保证教学正常开展,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本办法,并取得显著成绩者,给予表扬。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有关人员,由有关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严格贯彻执行《图书资料借阅管理制度》。

  二、定期作好报纸、杂志的预定和装订工作,方便教职工借阅。

  三、作好图书、报刊的.保管工作,经常保持书库、阅览室的整洁。

  四、作好计算机的保养工作,保证电子阅览的正常使用。

  五、坚持值班制度,为教职工、学员提供优质服务。

  六、提高安全意识,提高防盗意识,每天下班前巡视一遍,将电源、门窗关好后离开。

  七、定期检查电器开关是否接触良好,开关自如。负荷较大的开关要定期更换。

  八、严禁由学生插拔任何电器插头。

  九、提高放火意识,消除火灾隐患,消防栓、灭火器要到位。专用教室一定要配备专用灭火器,并熟悉操作要领。

  十、协助处室人员作好其他工作。

  十一、本室陈放期刊、珍藏本及工具书。均为开架阅读,不予出借。

  十二、凡进入本室读者,个人书刊和书包等应放在指定位置。

  十三、本室读者对象为本校教职工。在阅读后,应将书刊放回原处。离开时,应顺手摆放好椅子。

  十四、严禁吃零食、吸烟、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

  十五、爱护图书资料。请勿折叠、圈点、划线、撕剪、污损。

图书阅览室制度15

  一、图书室

  1、图书室对学生分年级、班级进行借阅学生须凭本人借书证按指定时间到图书室办理借书手续,每学期放学前两周归还图书。

  2、借书时需按秩序排队,并保持室内安静。

  3、每位学生每次借书可借阅图书一册,半月之内归还,否则停借一次,暑期期间按指定时间可借两次。

  4、要爱护图书,图书不得转借给校外人员,若发现损坏图书视情节轻重,给予停借或赔偿。

  5、遗失任何书籍一律按现价赔偿。若无现价则按同等页数,同类书的最低价赔偿。成套书只要遗失一册,须按成套遗失处理。若故意损坏书籍则加重处罚。

  二、阅览室

  1、开放时间每天中午12:00—1:00,下午5:00—6:00

  2、借阅办法:凭本人学生证或借书证每人每次可借书或杂志一本,借阅报纸后应放回原处。

  3、应自觉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准将书报杂志带出阅览室,不可以借用他人证件,不准在阅览时大声喧哗。

  4、爱护书刊杂志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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