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2-12-03 19:30:17 制度 我要投稿

驾驶员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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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的管理制度

驾驶员的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车辆系公司管理的公务车辆。

  第二章:车辆管理与使用

  第三条:公司车辆由综合管理处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并实行“一人一车制”。车钥匙统一放在综合管理处。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驾驶员或私自利用备用钥匙出车。

  第四条: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驶证、保险卡、附加税告知证由驾驶员随车携带外,其余均由综合管理处统一保管。随车携带资料由车辆责任人保管,不得遗失。如车辆交接或移转时应办理移交手续,随车携带资料一并移交。

  第五条:本公司人员因公外出需要用车时,应填写经部门负责人核准的《车辆使用申请单》报综合管理处,综合管理处将根据公务的重要性安排车辆。未办理申请的,综合管理处不予安排。

  第六条:每辆车内均设有《车辆使用记录表》,供驾驶员记录车辆使用详细情况,驾驶员应认真填写,并于每月1日将《车辆使用记录表》报综合管理处。

  第七条:车辆应由专职驾驶员驾驶(除公司许可自驾者外)。驾驶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水箱、油量、机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

  第八条:车辆在行驶途中应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

  第九条:驾驶员不得将公务车开回家,不得公车私用或将车擅自借给他人驾驶。

  第十条:出车期间,车辆应停放在安全位置。晚上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

  第十一条:驾驶员出车的(除出差一天以上),必须当天把车辆开回公司车辆停靠地。

  第三章:车辆维修保养

  第十二条:车辆的维修、保养由公司统一安排。未经许可,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车辆送到修理厂修理、保养,否则费用自理。

  第十三条:需要维修、保养的车辆,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综合管理处审核批准后在公司指定的地点进行。维修保养费用由驾驶员申请,维修保养后凭有效单据报销。

  第十四条: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它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应向综合管理处汇报并请求批示。事后再补办申请手续。

  第四章:车辆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十五条:未经许可将车辆借予他人驾驶以致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所发生的罚款及责任由责任驾驶员自行负责。

  第十六条: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发生车祸,除及时报案外,还应即刻与公司综合管理处联系。综合管理处除即刻派员前往处理外,还应即刻通知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第十七条:驾驶员因超速、超载、任意停车及其他违反交通规则行为所发生的一切罚款和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责。特殊情况需报销的,驾驶员应写书面情况说明并由用车人证明,报经总经理特批。

  第五章:驾驶员行为规范

  第二十条:驾驶员应绝对服从公司领导和综合管理处的管理,认真、热情地做好公司领导和各部门及公司客人的安全驾驶工作。

  第二十一条:因公司需要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用车的,驾驶员不得无故推诿。

  第二十二条:驾驶员应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如在唐山本地出车不能及时赶回公司签到、签退的`,应及时告知部门负责人,否则按违反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二十三条:驾驶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凡享受公司手机费补贴者必须24小时开机,否则取消手机费补贴。

  第二十四条:驾驶员若有私自出车、公车私用、公车出借等行为,经教育不改者,予以除名。

  第二十五条:驾驶员应保持清洁的车内卫生,禁止车内吸烟。

  第二十六条: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驾驶员的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充分调动驾驶员工作积极性,确保安全驾驶、文明服务、奖罚分明、遵章办事,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准驾证管理办法》、《机动车辆管理规定》《职工考勤制度》、《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机动车辆驾驶员岗位的人员(专职驾驶员)。

  第三条每年年初司机班长代表公司全体驾驶员签订质量安全环保责任书,驾驶员应按质量安全环保责任书要求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准驾证管理办法》等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第四条机动车辆驾驶员绩效奖与考核挂钩,考核内容为安全达标情况、是否服从工作安排、工作任务的饱满程度、考勤、车辆维护、油料消耗及顾客投诉等。

  第二章奖励办法

  第五条奖励采用通报表扬或发放奖金的方式,并设有司机班集体奖和个人奖。

  第六条驾驶员个人奖驾驶员个人奖设有月度绩效奖、年

  度安全驾驶员奖、年度绩效奖。

  1.月度绩效奖

  对服从工作安排、实现月度安全行车零事故,且无违章记录,实现质量安全环保责任书指标的驾驶员,将根据其工作负荷,结合车辆维护和油料消耗水平以及顾客反映等情况,给予月度绩效奖80% ―― 120%的奖金。

  2.年度安全驾驶员奖

  对服从工作安排、实现年度安全行车轻微交通事故≤0.2次/万公里、违章数≤2次,实现质量安全环保责任书指标的驾驶员,结合其工作质量、车辆维护和顾客反映等情况,由综合管理部评选出公司安全驾驶员奖,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对获得安全驾驶员奖的员工给予1000元/年的奖励。

  3.年度绩效奖

  年度绩效奖参考月度考核情况和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进行核发。

  第七条年度司机班安全集体奖

  按年度进行进行考核发放,司机班实现年度质量安全环保责任指标,全年安全行车在35万公司内,奖励司机班20xx元;安全行车在40万公里内,奖励3000元;安全行车在45万公里内,奖励5000元;安全行车在50万公里内,奖励6000元;安全行车在55万公里内,奖励8000元;安全行车超过55万公里,奖励10000元。以上奖金不重复计算,按最高档计奖(公里数需查找公司以往行车里程数,奖励金额再确认)。

  第八条对平时工作中能提出合理化建议、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做好人好事的驾驶员,将视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和通报表扬。

  第三章惩罚措施

  第九条惩罚分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等。

  第十条对发生安全交通事故或未能实现质量安全环保责任书指标的,按照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及《质量安全环保责任书》进行惩处。对于发生的交通事故,公司将按照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进行查处。

  第十一条对于发生交通事故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当事驾驶员属次要责任时,扣罚当月的月度绩效奖并对发生的保险赔偿以外事故费用承担20%;如当事驾驶员属同等责任,扣罚2个月的月度绩效奖并对发生的保险赔偿以外事故费用承担30%;如当事司机属主要责任,扣罚6个月的月度绩效奖并对发生的保险赔偿以外事故费用承担50%;如当事驾驶员属于全部责任,扣罚全年的月度绩效奖并对发生的.保险赔偿以外事故费用承担60%.

  第十二条驾驶员违章罚款由驾驶员自己承担。当月违章1宗者,扣减当月绩效奖15% ―― 25%;当月违章2宗者,扣减当月绩效奖50%;当月违章3宗及以上者,扣减当月全额绩效奖。全年违章超过12宗(含12宗)者,扣发年度绩效奖,并调离驾驶员岗位或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对不服从工作调度安排的驾驶员,第1次扣减月度绩效奖的20%,第2次扣减月度绩效奖的50%,第3次全额扣减月度绩效奖,并按公司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第十四条当月工作负荷达不到司机班平均负荷30%者,扣发月度绩效奖。

  第十五条对于发生的事故,一经核实出现虚报、瞒报事故真相等行为,按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第十六条驾驶员在工作岗位时严禁饮酒,一经发现违反规定,扣罚当月月度绩效奖,暂停岗位工作,待岗学习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综合办和QHSE部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十七条严格要求驾驶员执行公司行车安全“十不开”、“十不准”的规定。十不开:不开斗气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开麻痹车;不开违章车;不开机件失灵车;不开疲劳车;不开私车;不开快车;不开英雄车。十不准:不准酒后开车;不准非驾驶员开车;不准违章装乘;不准开车打电话;不准携运禁品;不准擅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不准下坡熄火脱档;不准开车时吸烟谈话;不准任意搭乘人员;公出时不准远离自己驾驶的车辆。如有顾客投诉驾驶员违反行车安全“十不开”规定,第一次扣罚50元,第二次扣罚100元(在高速公路行驶时违反加倍扣罚),第三次作待岗处理,进行安全知识培训,考试合格方可重新上岗。驾驶员待岗期间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车辆维修虚报瞒报或加油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扣发当月月度绩效奖、扣减年度绩效奖50% ―― 80%,并通报批评,追缴多发生的金额。如再次发现,将作开除处理。

  第十九条驾驶员下列行为为违规行为:

  1.无综合办公室出车通知擅自将车辆开出公司;

  2.执行任务完毕后不按规定将车辆开回公司;

  3.擅自把车辆交由非持有本公司准驾证的驾驶员或他人驾驶;

  4.上班时间在公司等待出车派遣期间聚众打扑克、吸烟、下棋等行为;

  5.无出车任务,未经请假批准,上班出现迟到或早退等行为;

  6.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消极怠工。

  有上述违规行为的,扣罚当月月度绩效奖100元/次;第二次重犯的则加倍扣罚;第三次再犯时除扣罚绩效奖外将按公司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第二十条驾驶员惩罚程序由主管部门提交相关资料,QHSE部核实后,提交人力资源部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审核后,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给予驾驶员惩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楚事实,取得证据,并提交主管领导审批。

  第二十二条对驾驶员进行惩罚,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视情节轻重考虑是否存入个人档案。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暂行办法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机关单位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驾驶员和车辆管理制度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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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1、集团综合办公室为集团车辆“扎口”管理部门,负责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落实、检查、指导、督办、考核等工作。

  2、各车辆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建立健全车辆安全管理档案、台帐,加强职工的安全行车教育工作,严格管理,落实防范措施,做到教育、措施、人员“三到位”,确保不发生车辆安全事故。

  3、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车辆技术状态完好,车辆维修必须在汽车服务公司修理工厂进行维修,因特殊情况须报集团综合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异地维修,车辆维修发票需经集团综合办车管员登记,按权限审批后方可报销。

  4、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在第一时间内,按规定程序向集团综合办、集团领导和市局安保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善后事宜。事后将事故情况及处理意见如实的以书面材料向集团报告,并做到“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处理和群众没受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不得隐瞒。

  5、各单位车辆夜间必须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

  第二条 驾驶员管理

  1、集团所聘驾驶员驾龄必须在一年以上,驾驶技术熟练,经考核合格后发给江苏邮政机动车准驾证,持证上岗。对年龄偏高、精力不济的驾驶员应及时调离驾驶岗位。

  2、凡驾驶带有邮政标志和集团车辆人员必须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和江苏邮政机动车准驾证。

  3、准驾证发放范围和必须具备的条件,准驾证发放对象应是集团公司驾驶岗位上的人员和部分在非驾驶岗位工作但确因工作需要驾车的兼职驾驶人员;所有准驾人员必须驾驶技术熟练,且驾龄在一年以上,能够胜任驾驶工作。

  4、准驾证的签发,集团公司在职驾驶员由集团综合办负责审批及备案发放。兼职驾驶员必须由各公司报分管总裁同意后,报总裁审批。准驾证有效期为一年。

  5、集团公司内部因工作需要调动的专职驾驶员,准驾证可以继续使用;兼职驾驶员一旦调离原岗位,准驾证不再继续使用,所领取的准驾证必须上交集团综合办注销。

  6、全体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安全生产、安全行车,必须持派车单出车,严禁酒后开车,开英雄车,赌气车。

  7、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车辆设备完好,发现车辆有异常现象要找原因及时维修,保证不带病出车。车辆须经常清洗、擦拭,保持车辆的内外整洁。

  8、驾驶车辆如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因违法曝光,一切费用由驾驶者自理。

  9、未经领导和办公室批准而驾驶车辆的视为私用车辆,按私自用车论处。

  第三条 用车规定

  1、严格派车用车手续,认真填写派车单,起讫地点、时间、事由,使用人等必须填写清楚,用车单位负责人必须在派车单上签字。

  2、不得使用公车接送上下班,特殊情况(如对外交往活动等)除外。

  3、对私车享受公司油料补贴的,必须按集团规定程序审批,凡享受“私车公用”的人员,非特殊情况一律不再另派公务用车。

  4、凡集团内部人员因私用车的,一般员工须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各单位领导用车须经集团领导批准,并按规定交费。

  5、集团综合办应确保集团领导的公务用车,集团机关各部室工作人员凡在老城区内的公务活动原则上不派车。如确因工作需要用车的须经部门主任同意后方可派车。

  6、凡基层单位因公需借用集团机关车辆的,必须在集团机关有车源的情况下,报集团综合办公室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实行计费制。

  7、车辆一律不得外借,如因特殊情况需报集团总裁批准,并按规定收取相关费用,车辆因公出差应报集团总裁批准并备案,因公需要加班用车必须报集团综合办备案。

  第四条 车辆外借和私用的收费规定

  1、市内用车半天80元,一天160元,超过半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

  2、长途用车根据路途,交费标准由办公室统一核定,其各种停车费及车辆过路过桥费由用车单位或个人自理。

  第五条 检查与考核

  1、由市局相关部门,集团综合办公室对车辆的驾驶、使用车况及停放地点进行检查。

  2、凡未经批准驾驶本集团车辆或未经批准超范围驾车的,查实一次考核相关人员200-1000元;未按规定地点停放的查实一次,考核当事人200元;驾驶员必须准时准点,不得刁难用车单位,努力做好优质服务,如发生有理由申告考核当事人200元;违反规定用本集团车辆接送上下班的查实一次,考核用车人和车辆所属单位负责人各200-500元;并由用车人支付汽油费等所有费用,未经批准私用公车的的.一经查实,考核用车人20xx元和承担汽油费等所有费用,并通报批评;私用公车被新闻媒体曝光的用车人作下岗处理,多次违反规定者将取消驾驶资格,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3、凡不按规定用车的单位和个人,若发生交通违章或肇事的,一律自行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造成车辆损坏,被盗的按规定全额赔偿。

  4、按规定每月做好安全学习,出车记录,车况检查等台帐统计评定工作,并按时上报集团综合办公室,未及时上报的考核该单位负责人或车辆责任人100元。单位无车辆安全管理档案和台帐的考核单位或个人200元。

  5、车辆责任人必须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工作,保证车况完好,争创一类车。检查中发现因日常保养工作没有到位,将根据具体情况考核该车辆责任人10-50元。

  6、经检查评定为三类车(80分以下)的考核该车辆责任人100元。

  7、被评定为三类车的车辆所在单位(部门)必须限期整改,实施车辆的保养或修理,并接受复查,未能完成的考核该单位(部门)200元。

  8、不接受检查、不服从管理的考核当事人200元,对不经批准不参加集团组织的会议,一律考核50元。

  9、发生交通事故不及时、不真实上报集团的考核当事人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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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保证幼儿乘车的人生安全,切实落实幼儿园安全工作,根据《湖北省校车管理办法》,以及幼儿园其他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校车驾驶员必须严格按制度要求,创建平安、和谐幼儿园。

  1、驾驶员必须持有交管部门统一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防疫部门颁发的健康证等合法证件。

  2、校车驾驶员应有3年以上安全行车的经历,并在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没有累计记满12分的记录。

  3、驾驶员必须身心健康,言行文明,无嗜酒等不良习好,无重大、传染性疾病或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病史。驾驶员在行车期间严禁在车内吸烟、接打电话、与他人闲谈等危害幼儿身体及生命安全的行为。

  4、每天行车前,驾驶员应认真检查车辆,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行车安全。如有安全隐患不能出车的,驾驶员应提前通知幼儿园相关部门,以便幼儿园及时调换其他车辆,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5、行车时驾驶员应文明行车、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管人员管理,做到不违章、无事故。行车按指定时间、指定路线行驶,不随意改变行车路线。行驶中安全礼让,不超速、不抢道、以保障乘车安全为首要责任。

  6、驾驶员熟悉必要的安全救护知识,对可能发生的行车中会出现的'问题,事先做好应急预案。如遇突发事件,应沉着冷静处理,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并及时向幼儿园领导及相关部门汇报情况,协商处理方案。

  7、有幼儿上、下车时,必须车停稳后方可打开车门。停车点如有积水、或道路施工等情况,应选择其他安全停车点停车。幼儿安全上、下车后,驾驶员确认无误,方可关门、起步。

  8、如遇市政道路施工封闭道路的,驾驶员应及时通知幼儿园领导及相关部门,以便及时调整行车路线。

  责任追究:

  1、违反以上规定,造成安全事故或不良影响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并按调查的事实及幼儿园相关规定,经园领导研究后给予相应处罚。

  2、如严重失职,发生相关恶性事故,给予严肃处理。情况严重的,上报上级部门或有关机关处理。

  以上规定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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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驾驶人员必须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站队安全规定。

  二、驾驶人员必须做好车辆日常保养工作,做好出车前,回场院后及行驶中的车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开带病车。

  三、车队实行每周对所有车辆进行检查,作好记录,凡三次抽查日常保养工作没做好的驾驶员,轻者罚款,重者解除合同。

  四、汽车在行驶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由发生事故的责任者负责,除按交警队处理外,并做如下处理:

  ①、一般事故;损失100-500元,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全部责任者罚款50元,主要责任者罚款40元,次要责任者罚款30元,保险公司未赔偿部份,全部责任者赔偿20%,次要责任者赔偿15%。

  ②、大事故:损失501-4000元,全部责任者罚款200元,主要责任者罚款150元,次要责任者罚款100元,保险公司未赔偿部份,全部责任者赔偿40%,主要责任者赔偿30%,次要责任者赔偿20%。

  ③、重大事故:损失4001元以上,全部责任者罚款300元,主要责任者罚款200元,次要责任者罚款150元,保险公司未赔偿部份,全部责任者赔偿45%,主要责任者赔偿40%,次要责任者赔偿35%。

  ④、一年内发生三次一般事故和发生一起大事故或重大事故的解除合同。

  五、严禁酒后开车

  ①、当班饮酒,罚款200元。

  ②、出车前饮酒禁止出车,同时罚款300元行驶途中饮酒罚款500元,对揭发者奖励200元。

  ③、发现酒后开车的',无论是否发生行车故障,均解除合同。

  ④、酒后开车发生交通事故,除按交管部门处理外,另罚款1000元。

  六、凡发生事故,必须保护好现场,并产即通知交警队和公司领导,凡私撤现场造成听经济损失,概由责任者自行赔偿。

  七、发生事故后应在24小时内拿出书面报告,由责任者拿出书面检查,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在汽车运输现场进行分析,吸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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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分管车辆维修、机动车驾驶培训、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执法工作;

  (2)贯彻执行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3)参与重大决策讨论,组织制定和实施分管的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按规定权限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

  (4)负责组织对分管工作的监督检查;

  (5)组织处理分管范围内的重大业务问题;

  (6)负责分管范围内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7)参与听证、行政复议及应诉;

  (8)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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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和规范车队驾驶员的日常管理,确保行车安全,进一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节约车辆费用,制定本管理制度,严格遵照执行。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应全公司所有车辆驾驶人员。

  二、安全行车

  2、加强交通安全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警管理,不违章行驶。

  3、日常行车要文明驾驶,安全礼让,不争道抢行,不开斗气车,不乱鸣笛,过人行横道减速让行,不乱停乱放。

  4、驾驶车辆时要保持精力高度集中,不准吃东西、打电话、吸烟,严禁酒后开车、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停车时注意防盗。

  5、按规定周期定期做好车辆维修保养,不破坏性使用车辆,做到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对车辆例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车辆状况良好。

  6、驾驶员在行驶途中发现车辆故障,必须停车检查,排除故障,不准带隐患行驶。确实不能自修时,应马上与车队领导或维修部联系修理。

  7、如有事故发生应迅速通知车队领导,以便及时处理。

  三、日常管理

  8、实行专人专车的管理原则,驾驶员对本人使用的车辆负全责,行车前必须检查驾驶证件及车辆证件是否齐全,因自带证照不全造成的罚款和损失由个人自负,不予报销。驾驶员应在行驶证、保险等手续到期前10天,及时告知车队文员,提前办理相关手续。未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9、未经批准,不准随意调换车辆,不准私自出车,不准私自外借车辆。公车私用一经发现将按次处罚,屡犯不改者予以开除。

  10、未经批准,禁止驾驶员利用出车机会办理私事。

  11、严禁酒后驾车,酒后驾车发现1次处罚20xx元,并停职检查。全年酒后驾车2次的处罚6000元,并予以开除。

  12、驾驶员要保持自身形象,注意修饰,仪态衣着要大方整洁,并保持车辆卫生整洁,对不注意自身形象或车辆不整洁的现象应及时整改。

  13、驾驶员要端正服务态度,提高个人素质,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及生活作风,注意维护公司及个人形象,严禁有粗鲁、欺负、辱骂、打架等不文明行为。

  14、车辆外出时出现违章驾驶及其它事故的,由当时开车驾驶员负全责,根据违章和事故的情节追究驾驶员的责任。

  四、加油、维修及费用报销

  15、驾驶员持加油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加油卡号应与车牌号相符。

  16、所有车辆维修纳入统一管理,车辆需要维修或更换零部件时,维修员填写维修单,注明维修部件,申报车队文员处登记,驾驶员私自到其他修理厂维修车辆,维修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五、违章处理

  17、驾驶员因违章被交通部门罚款,由当事人自负。若发生交通事故,视责任大小和损失情况每次处以300—20xx元的罚款。一年内发生两次交通事故,予以开除。

  18、交通违章被扣满分者,一律自费参加培训后再上岗培训,培训学习及考试期间不记出勤,按事假处理。

  19、未经车队领导同意私自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本人负责,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罚。

  六、附则

  20、若车队领导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不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同等处罚。

  21、本制度由车队负责解释,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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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驾驶员管理,力求安全、节约、高效,更好地为局机关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自觉参加安全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意识,要时时、事事、处处注意行驶安全,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二、驾驶员要爱岗敬业,热情服务。做到出车准点、礼貌待人。要爱车、护车,及时检查、清洗、保养和修理车辆,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三、驾驶员行车时,要集中精力开车,无特殊情况不得使用手机。要保持车上备用胎、维修工具等必备用品的良好使用,长途出差时,要配备好急用药品、饮用水等相应物品,确保行车顺利。

  四、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或将车辆转借给他人使用。驾驶员应自觉服从办公室的统一调度。出车须持有办公室签发的派车单或经办公室相关人员通知,出车时应及时做好《出车登记》。对无派车单出车或擅自改变派车单指令、绕道、变更地点、推迟返回等行为,均视为私自出车。发现违规私自出车者,除批评教育外,还要视情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特殊情况用车,可以先口头请示,经办公室同意后出车,事后补办派车单。

  五、驾驶员无出车任务时,不得随意串岗、离岗。要根据办公室的安排协助做好其他工作。要保证手机、小灵通正常开通,及时回复办公室呼叫,贻误工作的要追究责任。

  六、驾驶员因违章而发生的罚款,一律不予报销。因违章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记分的,要相应扣去平时考核分。

  七、加强对驾驶员车辆油耗的.考核。驾驶员按月如实、准确填报行驶里程及油耗量,办公室综合季节、路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辆车的百公里耗油标准,以此作为驾驶员月度考核评优的依据,并对节油效果明显的驾驶员给予相应奖励。

  八、加强监督考核。对违反制度者,按局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办法作扣分处理,并视情节及认识情况给予待岗、下岗培训乃至开除等行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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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目的

  1.1为了进一步规范租用车的标准及驾驶员的管理,不断完善用车、派车、租车及维修、安全、保养、报账等的管理。

  2、范围

  2.1凡公司小车及其驾驶员(包括外租车及驾驶员)的管理等均涵盖之。

  3、权责

  3.1公司办为本办法的管理单位,本办法经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实施,公司办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

  4、名词定义

  4.1用车包括公司所有的小轿车、商务用车、货车等(叉车、采购专用车、运输专用车等除外);租车包括公司对外所有租用车辆。

  5、作业内容

  5.1组织与职责

  5.1.1车队驾驶员分三种岗位:

  1、行政驾驶员,负责公司层面的行车任务;

  2、特种车驾驶员,负责某一特种(特定)车的行车任务;

  3、厂区驾驶员,负责某一厂区的行车任务。

  5.1.2车队隶属公司办。公司办副经理监督跟进。

  5.1.3公司办对租用车辆及驾驶员的各项管理(包括派车、租车的确认权;维修、保养、报帐的审核权;安全、6S管理、纪律、文明形象的监督权…),公司办副经理监督跟进。

  5.2油费补贴

  5.2.1按公司规定因公出差办事的私车在温岭范围内的每月补贴450元的油一壶(不计里程)。

  5.3用车与派车

  5.3.1公务车辆实行统一调配使用制度。

  5.3.2车辆调度实行《用车申请单》及《租车申请单》制度。

  5.3.3《用车申请单》必须写清用车事由,起止地点及用车时间;由用车申请人填写,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后交公司办安排驾驶员出车;用车申请人必须提前半个小时将《用车申请单》送公司办(特殊情况除外)。

  5.3.4接到经批准的《用车申请单》的驾驶员,必须按出车时间准时出车,出车前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行车安全;开出厂门时,主动向保安出示《用车申请单》,由保安查看《里程表》上的数据,并记录在《出车登记表》上,返回时同样由保安查看《里程表》上的数据,并记录在《出车登记表》上并交《用车申请单》,以便核计行车公里数。

  5.3.5驾驶员必须凭《用车申请单》出车,公司董事出车可由驾驶员驾车后补填《用车申请单》;凡未持审批后的《用车申请单》(公司董事随车除外),保安一律不予放行,且所行驶的.公里数不计入补贴。

  5.3.6驾驶员要做好《驾驶员随车登记表》填写。

  5.3.7在外车辆注意保持公司形象,禁止车辆用于非公务活动(经公司领导批准借用的除外)。

  5.3.8公司员工因私申请用车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在车队车辆剩余的情况下,原则上给予安排用车,但相关费用由申请人支付。

  5.3.9各驾驶员的行车公里数,由公司办每天根据值班保安登记的《用车申请单》、《出车登记表》进行电脑输入,月底将各《随车登记表》收回,由公司办核对,公司办副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核计工资。

  5.3.10用车、派车、记账流程

  5.4租车

  5.4.1非公司车辆的租用统一由公司办负责,其他任何部门无权租用(自己支付费用除外)。

  5.4.2所有车辆的租用,由公司办负责联系,并即时登记输入电脑,以便月底统计上报。

  5.4.3公司办人员凭审批后的《用车申请单》,在公司常用车辆外出或驾驶员全部外出的情况下,方可外租车辆(紧急情况除外)。

  5.4.4公司办凭《租车单》安排租车,及时登记外租车辆的车主,联系号码,起止时间及公里数,其租车费用由公司办审核,公司办副经理审定,月底报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核计租车费用。

  5.4.5外租车驾驶员每月20号来公司,与公司办文员核对上月租车费用,无误后公司办文员填写《领款收据》,公司办副经理、审定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支付租车费用。

  5.4.6外租车驾驶员由公司办组织适时进行礼仪及安全培训,严格按照公司驾驶员的管理规定办事,否则不予租用其车辆。

  5.4.7所有外租车驾驶员必须凭审批后的《租车单》方可行车,否则不予核销其行车费用。

  5.5维修与保养

  5.5.1各驾驶员要主动对各自负责车辆进行保养与维修。

  5.5.2正常情况下,按车辆保养与维修要求实施。

  5.5.3所有维护、修理、更换零部件、易损件都须经公司办副经理审定同意后方可实施(超过1000元的需经总经理批准)。

  5.5.4驾驶员须当月办理车辆及驾驶证年审事务。

  5.5.5驾驶员因违规及其它自身原因而发生车辆损坏修理或赔偿的,则驾驶员个人承担30%的费用(如保险公司赔付的,按差额计)。

  5.5.6车辆保养及车辆6S管理分工由公司办安排,驾驶员要负责各自车辆的保养与6S管理工作。

  5.6安全规则及相关规定

  5.6.1当驾驶员远离车子时,必须使用安全锁及报警器。

  5.6.2公司办设定好车辆保险品种、金额及保险单位,报公司办副经理审定、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并且及时处理保险及续保事务。

  5.6.3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特别在道口、无人行防护栏道路、雨雪天、上下坡、车辆交汇等场合要减速行驶。

  5.6.4有重要客人或国外客户乘座时,要注意控制车速。

  5.6.5不得酒后驾车,不得疲劳驾车,不得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未经总经理批准,驾驶员不得随带非公司员工同行。

  5.6.6车辆行驶如违返道路交通安全法而被处罚的,超速等罚款驾驶员承担50%费用,闯红灯、不按车道行驶等罚款由驾驶员承担。

  5.6.7有紧急出车任务,经相关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签字,驾驶员可适当提速,如被超速罚款,费用由公司承担。

  5.6.8公司办必须在次月的10日前负责处理完毕前一月车辆违规罚单,并汇总逐级上报审批(如在台州外的罚单可在第二次用车前往的时间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5.6.9车辆未出车时,必须停在公司指定点。如有特殊情况,经公司办副经理批准后,严格按出车流程出车并停在指定位置,如因私的其公里数不计入个人补贴。

  5.7车辆相关费用报销

  5.7.1做好账务报(核)销,无特殊原因在三天内贴好发票,由部门经理核准、总经理处签字报财务与原借条核销(具体操作由财务部规定执行)。

  5.7.2停车费、过路(桥)费、修车费等的费用票据填单后,按5.7.1报销。

  5.7.3车辆具体费用报销按财务报销制度执行。

  5.8驾驶员文明纪律守则

  5.8.1不得将车辆开到家里。

  5.8.2按《用车申请单》路线行车,不得自行改道;若有改道,须经公司办副经理同意。

  5.8.3服从领导的指令,不得违背。

  5.8.4账务报销要及时、准确。

  5.8.5讲话文明,态度和善,不得有怨言。

  5.8.6经常擦洗车子,保持车内、车外整洁、空气清新无味,保持车内物品摆放整齐。

  5.8.7保持音响完好,音乐多样;保持空调装备的良好状态。

  5.8.8驾驶员要备用常去城市的交通路线图。

  5.8.9保证车内摆放公司最新样本及有关宣传资料。

  5.8.10每到一个地方停车时,要将车调好头停放,以便及时按既定方向行驶。

  5.8.11驾驶员无特殊情况手机需24小时开机,而且在未出车时,保持手机信号在服务区内。

  5.9驾驶员值班守则

  5.9.1车队必须保证每日至少有一名驾驶员值班(时间:夏季18:10~21:10,冬季17:40~21:10)。(厂区驾驶员、特种车驾驶员不安排值班,但如有驾车任务必须服从安排,原则上在10分钟内到达)

  5.9.2值班驾驶员要坚守岗位(接到通知,在3分钟内到达大厅),不准擅离职守,不准找人顶替(经公司办审批除外)、不准做与值班无关的事等。

  5.9.3值班期内(包括上班时间),如业务繁多,必须坚持先内部调度再委外雇车原则。

  5.9.4值班驾驶员由公司办副经理负责调排(原则上轮流进行)。

  5.10附则

  5.10.1相关部门、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此规定,具体奖惩按《人事管理制度》执行。

  5.10.2如有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驾驶员的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保证工作和业务用车,确保安全行车和车辆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专业公司的车辆及全体驾驶人员。

  第二章车辆调配

  第三条根据工作需要,由办公室请示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对车辆进行统一配备和调整。

  第四条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车辆的日常使用、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执行规章制度情况有管理责任。

  第五条总公司外事用车、总公司会议及较大活动用车,办公室有权临时调度各单位车辆,各单位应服从协调调度。

  第六条除总公司领导临时安排外,总公司车队不为业务部门及各专业公司出车。

  第七条原则上各单位不得相互借用车辆,特殊情况须经总公司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批准。

  第八条24小时内长途用车(单程150公里以上的),须经总公司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批准,24小时以上的,需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九条任何车辆外借必须经总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各单位应严格遵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及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配备车辆均属工作用车,应严格服从办公室车队的统一收车管理。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根据车队的安排参加交通安全学习,提高驾驶技术,保证车辆完好,杜绝事故发生。未经批准不参加安全学习者缺席一次罚款100元。

  第十二条总公司安委会和兼职安全员,负责组织交通安全学习并实施安全管理监督。

  第十三条出现交通事故,追究肇事者的经济责任,按事故损失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处罚:损失额5万元以上的,罚个人6%;损失额1~5万元的,罚个人5%;不足一万元的,罚个人500元。非专职司机各降10%比例。最低罚款为保险公司的免赔数额。未经批准私自出车或私事出车,按上述比例各加罚一倍。

  第十四条对交通事故肇事者除经济处罚外,还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停止驾驶、降薪等处理。

  第十五条专职司机全年安全行车,未发生过交通事故和造成经济损失的,对驾驶人员给予表彰并颁发安全奖,可按季核发。

  第四章油料管理

  第十六条各管理部门配备车辆所需油料由车队统一按核定预算办理购进,按单车每月定额标准发放,超出不补;节余归部门使用。定额标准由办公室每季核定,全年按预算节余部分提取30%作为车队节油奖励基金。

  第十七条车队设专人负责油票发放,造册登记,司机签字领取,每月上报办公室审核。

  第十八条各专业公司的'耗油采用总额控制,集中购买,定量使用的原则,各专业公司财务部应按照排气量2.0以下车辆每月210公升,其它车辆(排气量2.0以上)每月300公升的标准作出费用预算,纳入本公司的总预算。在预算限额内按月或按季度集中购买油票,作为有价证券由各公司财务部专人保管,建立规范的领用制度,任何个人不得自行购油,集中购油不得突破限额。

  第五章维修保养

  第十九条原则上按照车辆技术手册执行各种检修保养,并须按照预算执行。车辆维修按规定填制申请单,部门负责人签字,车队技术审验,办公室主任审签,到指定修理厂维修,专人结算,超过审批预算的不予报销。

  第二十条业务部门及专业公司维修保养车辆参照第十七条规定自行负责。

  第二十一条办公室及车队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检查,内容包括:本规定执行情况、车辆内外卫生、一般保养状况等,检查不合格者,对当事者及所属单位领导分别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停驶。

  第六章驾驶人员管理

  第二十二条总公司领导及部门总经理配备工作专车,持有效驾照可由本人驾车;无驾照需配司机的,由办公室统一调配。

  第二十三条专职司机应严格按规定条件由办公室商人事本部统一招聘。各部门无权自行聘用司机。

  第二十四条业务部门及各专业公司临时聘用司机,须经办公室车队考核并签字同意后,方可聘用。

  第二十五条临时聘用的司机应服从车队的统一管理,不出车时一律到车队休息,不得在办公区内滞留。

  第二十六条其它工作车辆需要持有驾照的ee职工驾车的,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并商办公室同意,但严禁擅自交他人驾驶,违者收回车辆。

  第二十七条对于实际驾车经验不足一年或持实习证照的,需经车队技术考核合格并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后方准单独驾车。

  第二十八条各单位副职以下人员驾驶公司车辆的,应于每日下午五时前将车辆停到指定地点,钥匙交至车队,待下一个工作日上班时,到车队领取钥匙。

  第二十九条特殊情况需在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交车时间内使用车辆的,须由用车单位领导签署书面申请,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交车队备案。违反规定私自用车的,予以停驶或收车等处理。

  第三十条ee职工报考驾驶证,按规定程序报批,本人申请、部门领导同意,报公司安委会批准,学车人员一律用业余时间自费学习。不准用公司车辆学车练车。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车辆的保险、养路、验车、牌照、停车场等手续,属于总公司的由办公室车队办理,所需费用按财务预算分别人帐;属于专业公司或子公司的,自行办理,费用自负。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驾驶员的管理制度11

  一、车辆由所里统一管理,油料实行限量供应,严格控制私人用车和外单位借车,特殊情况确需用车的,应经领导批准,否则不得派车。未经允许出车,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后果,由用车单位或个人负责,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二、车辆完工后放回院内指定地点,不得擅自驾车外出。

  三、环卫车辆要保持车内外清洁,严禁带泥上路,沿路遗撒,车辆装满后,应盖网再行车。每辆车单位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安全驾驶。

  四、车辆需要维修、保养的',经领导审批后,到指定汽修厂。

  五、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发现一次待岗,写出书面检查;发现两次取消驾驶资格:

  1、不服从统一管理、调度的;

  2、私自外出峡江的;

  3、私自出车发生交通事故或因公出车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

  4、在加油、维修、出差加油中弄虚作假、谋取私利的;

  5、酒后驾车的。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驾驶员的管理制度12

  为了进一步加强西安供电公司关于机动车驾驶员管理规定,落实车辆驾驶责任到个人,提高各车辆驾驶员工作积级性,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内容如下:

  1.原则上每辆车至少配备1名以上兼职驾驶员,担任兼职驾驶员的申请条件是:持有相应驾照;驾龄必须满2年以上;身体健康;驾驶技术熟练。

  2.兼职驾驶员主要负责车辆日常检查、保养、维修、车辆审验等管理维护工作,确保车况良好,出行安全。

  3.兼职驾驶员有参加安全教育学习和活动的责任、义务,安全教育学习活动由汽车班负责组织,每年度不得少于二次,任何兼职驾驶员不得无故缺席,综合管理部负责监督检查。

  3.如严禁公车私用,凡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切损失均由当事兼职驾驶员承担。

  4.严禁酒后驾驶公司车辆,凡因酒后驾驶公司车辆据所发生的交通事故由当事兼职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5.每辆车每月给予兼职补贴,补贴标准为每车每月300元整。

  6.为鼓励驾驶员良好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每年特设安全行车奖,凡当年车辆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交通事故和违章记录且车辆维修、保养中无人为损坏班站,年底一次性给予20xx元安全行车奖励。当年如发生交通事故、违章或车辆由于兼职驾驶员责任心不到位发生人为损坏的,安全行车奖将不予发放。

驾驶员的管理制度13

  1、违章问题:杜绝违章,谁违章谁处理,不及时处理的,从工资中直接扣除违章罚款的金额,扣分按照1分50元同样从工资中扣除。

  2、车辆维修:必须先到办公室开具维修单,经办公室核查,再到定点修理厂进行维修,车辆修完后,维修明细单交回办公室。违反规定的,每次扣款50元。

  3、车辆加油:每车固定一张油卡,统一用油卡加油,每次加油时登记行车公里数,车辆回公司后,驾驶员第一时间将油卡和加油小票交回办公室,下次加油时再到办公室领取油卡。因公出差时,提前向办公室申请领取油卡,并按相关要求做好记录。严格禁止车辆间互换油卡,禁止油卡为其它车辆加油。加油卡仅限于用于加油使用,使用自助加油机刷卡。违反规定的,每次扣款50元。xxx负责审核监管。

  4、报销审核:驾驶员因开车产生的.花费(过路费、停车费、洗车等费用),每月一结,次月1日―2日上报办公室签字,过期不予报销,过路费日期应与考勤、派车单载明的出车记录相一致,招待费用说明具体情况,招待费次日报销,有消费明细的必须提供消费清单,否则不予报销。报销票据与实际不符的,按照票据金额的2倍进行扣款或直接待岗。由xxx负责审核监管。

  5、车辆审验、保险:办公室掌控,统一安排购买,车辆保险单存档。

  6、车辆卫生:驾驶员应对所负责的车辆及时进行清洗。出车前主动对车内卫生进行打扫,清洁车箱内壁、座椅、脚垫,保持车辆整洁美观舒适,车内空气无异味。车内不允许吸烟。公司洗车设备可用时,一律在公司洗车,在外洗车一律不予报销,如有特殊情况在外洗车先向办公室申请说明,办公室做好记录。违反规定,每次扣款30元。

  7、车辆钥匙:公司所有小车钥匙实行登记管理,驾驶员对领取的钥匙负有安全保管责任,驾驶员休班、请假时,必须将车辆钥匙交回办公室,不得带出厂区。违反规定,每次扣款30元,丢失钥匙扣款100元。

  8、行车安全:安全驾驶,开车不喝酒,不超速,不违停。驾驶员在出勤时间内,无论是否出车,严禁以领导劝酒为托词喝酒。因驾驶员原因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车辆损坏时,如属公司车辆损害保险范围,先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但在保险范围之外,驾驶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公司将根据情节严重情况给予相应的经济处分或直接辞退。因驾驶员违章违法驾驶车辆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9、考勤管理:服从公司安排;按时上下班,不得早退,迟到,早上9:30前到办公室签到,不得补签代签。违反规定每次扣款30元。有事必须事前请假,上班期间离开公司未请假说明,每次扣款50元。每周一或公司重大活动按照规定穿工装参加公司宣誓仪式,未穿工装或没有参加宣誓,每次扣款30元。有事向xxx、xxx请假。

  10、车辆进出公司:出车必须凭《派车单》出厂,办公室派车后驾驶员负责到办公室领取《派车单》,按照派车时间等待出车,出车做到不迟到。公司车库出入车辆后,驾驶员必须及时关闭车库门。车辆出车回公司,必须进厂,不允许停放在厂区门口,不允许私自开走使用,特殊情况必须经办公室同意。车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厂,有特殊情况必须及时说明事由及返回时间,早晚加班到车库提车,事毕将车辆入库,严禁以领导安排、允许等托词公车私用或车辆夜不归库。违反以上规定,每次扣款50元。

  11、周末上班安排:现有2名驾驶员,周末轮休,xxx星期六上班,xxx星期天上班。特殊情况两人可协商调整并向办公室说明。

  如违反以上相关规定,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处理决定每周进行通报。

驾驶员的管理制度14

  第一条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同时遵守本局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驾驶员应爱惜所驾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三条驾驶员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四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五条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车管科,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违者费用不予报销。

  第六条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把车辆停在车库或校内。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七条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第八条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九条驾驶员酒后驾车或私自用车造成的一切违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十条驾驶员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追尾、争道、赛车等)。对于旁人包括领导的指令,驾驶员认为不能做到的,可以提出异议,请求变更指令。行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能适用快速处理的,应采用快速处理方式解决;如必须现场处理,应当立即报警待处,不得逃离现场。如因违反交通规则而发生事故的,驾驶员应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

  第十一条驾驶员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单位不予报销,由驾驶员自行承担。违章造成事故的由当事驾驶员承担责任和后果。

  第十二条单位用车时,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出车后,按要求作好行车记录,详细记录行车时间、里程、起始地、乘坐人姓名、事由等,并由乘坐人签字确认(如仅有单位外客人乘坐,由安排人员签字确认)。

  第十三条上班时间内驾驶员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司机室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司机室时,要告知科室负责人或其他同事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科室报到。

  第十四条驾驶员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上级领导反映。

  第十五条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负责人,并说明原因。

  第十六条任何时候,驾驶员必须随身携带手机。对领导或有关人员的呼叫,应立即应答。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应答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当月三次以上通讯联系不上,取消该月手机补贴。

  第十七条驾驶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其他人驾驶;如领导批准同意将车交给其他驾驶员驾驶,当事司机应负责检查借车人是否具有合法的驾驶资格(包括驾照有效期、车型及驾照真实性);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练习开车;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学开车。

  第十八条费用报销:司机所有因公费用(停车费、过路费、加油、修理等等)必须以正式有效凭证作为报销凭证,由驾驶员整理粘贴报销凭证后交负责人审核签字,再交处长签字,方可报销。

驾驶员的管理制度15

  公司为了加强班车管理更好地为企业服务,特制定规章制度如下:

  一、无正当理由出现停班、顶班、中途并车载客、漏接班或拒接班,不服从公司按排的当天营业额取消,并罚款人民币500元;

  二、服务质量极差并造成后果的,当天营业额取消,并罚款人民币__元;

  三、在厂区内及规定停车区域(包括汽车内)严禁吸烟、洗车,违者罚款人民币100元;

  四、车辆车头牌必须放在显著地方,违者罚款人民币50元;

  五、不准在厂区内及规定停车区域清扫车上垃圾及修车污物倒在地上,确保车内清洁,违者罚款人民币100元;

  六、车辆在厂区内及规定停车区域不按规定地点乱停乱放,违者罚款人民币100元;

  七、车辆进出厂区大门及规定停车区域必须认真执行限速、慢行通过,不按规定罚款100元;

  八、车辆进出厂区及规定停车区域转弯时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违反规定罚款100元;

  九、在车辆行驶中严禁闯红灯、争道抢行,违章变道,逆向行驶,转弯不减速等不安全因素造成员工投诉,罚款1000元;

  十、车辆未停稳及行驶途中,严禁打开车门,违者罚款人民币1000元;

  十一、不准在厂区内践踏草地,违者罚款人民币50元;

  十二、如车辆发生故障或出现堵车情况,不及时和公司或车队负责人联系,造成后果,当天营业额取消,并罚款人民币200元;

  十三、不准在厂区内及规定区域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人民币100元;

  十四、严禁在规定地段使用喇叭,违者罚款人民币100元;

  十五、严禁在规定地段使用收录机,违者罚款人民币100元;

  十六、严禁带载非租车单位人员,违者罚款人民币500元,如再次发现清除出本公司;

  十七、在车辆行驶中发生交通事故,并负有责任的,罚款人民币500元;

  十八、夏天空调要求在员工上车前十分钟打开,违者罚款100元,如在行驶中故意不打开空调,罚款500元;

  十九、严禁迟到、早退(以起始站为准),违者罚款500元;

  二十、严禁驾驶员私自增减站点,变更线路,违者罚款200元;

  二十一、按秩序停放发车,严禁抢道争行发车,违者罚款200元;

  二十二、不参加公司安全活动者,罚款200元;

  二十三、私自更换司机的(有特殊情况报公司批准除外)罚款500元;

  二十四、司机衣着应整洁,车里车外应保证整洁,有员工投诉车辆清洁的`,司机衣冠不整的,每次扣50元。

  二十五、如发现车厢内没有投诉电话或驾驶员私自撕毁,罚款人民币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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