辍学生劝返复学制度(通用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辍学生劝返复学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辍学生劝返复学制度 1
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动员辍学生返校就读,提高巩固率,降低辍学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失学后经组织动员后仍不上学的,或因其他原因失学一个月以上的,认定为辍学生。
二、劝返复学工作由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统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为责任主体,学校、村(居)委会以及其它相关部门配合。
三、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安排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生劝返复学,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劝返复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负责组织对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行为进行查处;落实县域内未找到或者未确定监护人孤儿和流浪人员中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四、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对《义务教育法》、《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掌握和了解本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督促检查各乡(镇)(办事处)劝返复学工作。
五、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依法组织辖区内辍学生劝返复学。对经乡(镇)政府组织劝返两次仍不复学
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对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下达《敦返复学通知书》,依法敦促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送子女入学。
六、学校对学生入学情况进行清理,建立辍学生台账并上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教师对辍学生进行家访动员,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劝返动员辍学生复学。辍学生经劝返复学后,学校应在辍学生台帐中及时消帐,完善相关复学手续。
七、因劝返工作不力,辍学率超过省颁布的控制范围,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控辍保学责任追究办法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辍学生劝返复学制度 2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控辍保学”三项制度以及县教育局关于“控辍保学”工作会议精神,有效地遏制学生辍学,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1、学校必须摸清底数,建立辍学学生档案,建立辍学学生台账。按照学年初各班定员人数对学生逐班检查,摸清缺席学生去
向,建立辍学学生档案,摸清辍学原因,为做好动员学生返校复学提供可靠的依据。
2、动员辍学学生复学。针对辍学学生的辍学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劝学生返校学习。
(1)落实对贫困生给予贫困生补助的规定。
(2)加强对学困生的帮助,复学后采取分层次教学、分层次测试,改变对学生的评价机制,不以统一尺码衡量学生,不以统一标准要求学生,对学习上心理压力过大的学困生进行学习心理和学习方法的帮辅,努力减轻学困生的心理压力。
(3)因教育方法不当导致学生辍学的,学校向学生家长作解释,把学生领进学校学习。
(4)学校要求班主任安排专门时间深入到学生家庭开展深入细致的工作,说服学生家长让学生返校学习,对及时不能返校的要多次(不少于2次)做工作,直至学生复学为止。
(5)对学校动员后不能复学的人员,学校将其辍学学生花名册上报到教办,请示县教育局下发《劝返复学通知书》,采取政府行为强制复学。
3、落实控制辍学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制止学生辍学工作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班级、落实到教师,签订制止辍学目标责任书,把辍学学生指标任务纳入到教师考核制度之中。
4、加强学籍管理。严格转学、休学手续,对正常得学生变动,履行学籍管理手续,做好记录,妥善保管各种印证材料。对有辍学趋向的学生要早发现、早制止、确保不辍学。
5、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辍学报告制度。对在校学生实行动态管理。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辍学生劝返复学制度 3
为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发生,早期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做到早隔离,早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校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复学证明查验制度。
1、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
2、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
3、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4、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
5、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6、各班主任负责每天班上因病缺课同学的联系工作,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学生凭医疗机构痊愈证明方可返校。
7、学校疫情报告人对医病缺课情况进行统计,并按要求上报有关部门。
8、学校突然出现大量学生不明原因缺课时,要及时上报教育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或疾控中心)。
9、凡在校学生患有传染病一经病确诊,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应立即将学生送至相关医院,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学校留档,不得继续在校上课。
10、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有相关医院开具复学证明,学生持此复学证明,有校领导复查后,出具回班复课证明,方可进班复课。
11、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应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检疫相关记录。
辍学生劝返复学制度 4
1、凡在校学生患有传染病一经确诊,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的相关要求,即刻进行隔离治疗,不得再到校上课。
2、在校学生一经确诊为传染病后,应立即通知家长将学生送至相关医院,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学校留档
3、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相关医院开具复课证明。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政教处,由工作人员复查后,出具回班复课证明,方可进班复课
4、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应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检疫期相关记录。
辍学生劝返复学制度 5
为了确保学生身体健康,根据教育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患病回家治疗的学生,返校上课时需交医院的康复证明。
二、回家治病的学生是指:
1、在校突感不适,请假回家治疗的;
2、经集体组织体检,发现有传染性疾病的;
3、在家自行检查有疾病的。
三、返校时交验(病愈)康复证明的规定:
1、凡患有伤风感冒,或患有皮肤、口腔、四肢等方面的(包括疼痛、烧伤等)一般性疾病的,返校时需凭区(县)级或以上医院开具的痊愈证明才能返校复课;
2、凡患有器官方面疾病的(如胃病、心脏病、肝病等)疾病的,返校时需凭区(县)级或区(县)级以上的医院开具的痊愈证明返校复课;
3、经医院确诊患有传染病的,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的相关要求,即刻进行隔离治疗,不得到校上课,患病学生应立即到相关医院进行诊治,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学校留档。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持区(县)级以上相关医院的'出院证明到区疾控中心开具复课证明方能复课。
四、返校验证程序: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政教处销假,政教处工作人员复查后,出具回班复课证明,学生凭政教处开具的证明到班主任处报到,班主任凭政教处开具的证明,安排学生进班上课。
五、违规责任:
1、学生没有相关证明擅自进班上课,导致全班或全校学生需要体检,那么所有的体检费,由该学生负责。
2、学生不经批准擅自进校(班)或者班主任擅自安排没有相关证明的学生进班上课造成后果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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