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项目管理制度

时间:2022-11-16 09:43:08 制度 我要投稿

试验项目管理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试验项目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试验项目管理制度

试验项目管理制度1

  1放线检验

  根据技术部提交的并经有关部门审查的规划平面图,测量施工工程图定位轴线是否与规划及现场实际情况相吻合,及时办理《施工放线记录》。若有问题即时反馈给技术部解决。

  重要工程或施工放线较为复杂的工程,应由专业测绘单位进行复线。

  在正式施工之前,须通知规划部门到现场进行规划验线并办理有关手续。

  2验槽检验

  根据结构施工图,挖至设计标高时,应通知质监站、地勘单位、设计单位代表一起对基槽、坑进行验槽,检验土质是否与地勘报告是否吻合,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形成《地基验槽记录》。

  3土方工程

  3.1总包单位进场后应对所施工区域进行方格网测量,并向甲方提交测量记录;

  3.2总包单位应配合土方施工过程中的'标高及轴线放线操测;

  3.3土方挖至设计标高后,由总包方负责钎探。

  4楼地面分部(分项)工程

  4.1基层(找平层)分项工程

  4.1.1查基层是否清理干净,均匀密实;

  4.2.2抄平,找出地面的标高(贴灰饼或冲筋),若地面有坡度和排水要求,应坡向地漏;施工方应按三检制管理,并形成操测记录报甲方检查鉴认;不按此执行,按200-500元/次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4.2.3找平层具备施工强度后,乙方应对按检验批验收记录检查并形成记录报甲方验收;

  4.2.4检查面层色泽是否一致,有无翻砂、空鼓、裂缝等现象,表面是否平整。

  5整体楼地面分项工程

  5.1检查配合比及试验报告;

  5.2抄平,找出地面的标高(贴灰饼或冲筋),若地面有坡度和排水要求,应坡向地漏;施工方应按三检制管理,并形成操测记录报甲方检查鉴认;不按此执行,按200-500元/次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5.3面层具备施工强度后,乙方应对按检验批验收记录检查并形成记录报甲方验收

  5.4地面色泽是否一致有无空鼓、裂缝现象;并检查表面平整度等检验项目。

  6屋面分部(分项)工程

  6.1屋面找平层、保温(隔热)层分项工程:首先应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和配合比报告;找平层用坡度尺检查坡度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是否按规定设置了排气孔;保温隔热层应检查构件合格证或试验报告;检查水泥砂浆面层有无脱皮、翻砂现象及平整度,分格缝宽度是否一致。

  6.2油膏嵌缝、细石砼屋面分项工程:首先应检查产品合格证、配合比和试验报告;用外观目测检查和尺量检查油膏嵌缝是否严密,粘结是否牢固,有无开裂现象等,盖缝条宽度是否达到要求;细石混凝土面层施工前应抄平,找出地面的标高(贴灰饼或冲筋),按设计坡度和排水要求,坡向地漏及排水口;施工方应按三检制管理,并形成操测记录报甲方检查鉴认;不按此执行,按200-500元/次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检查细石混凝土层是否平整、均匀、厚度一致、有无裂缝缺陷;闭水无渗漏。

  7防水工程

  7.1由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就不同部位、不同做法与甲方沟通后编制专项方案;

  7.2甲方对防水专项方案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7.3对管洞周边进行处理(分两次浇筑混凝土至低于地面2cm,在管洞周边留宽2cm,深1.5cm的凹槽,在槽内嵌油膏),对防水基层处理达到防水施工要求(基层干燥、密实、阴阳角处理成r型且为圆弧、泛水基层达到设计要求);

  7.4防水基层检查及交接(形成检查记录,总包单位、防水单位、甲方三方签字认可),未按此执行,按200-500元/次进行处罚且返工按程序重作;

  7.5按专项方案组织施工,先作样板,待甲方确认后,再大面积施工,特别要注意细部施工,甲方实行旁站监理;

  7.6达到规定时间后,作闭水试验,总包单位、防水单位、甲方共同检查确认;

  7.7保护层或面层施工后,应再次作闭水试验检查有无渗漏且需三方签字确认;

  7.8交房后再出现渗漏,按20xx-10000元/处进行处罚,在工程款中扣除。

试验项目管理制度2

  本制度旨在确保我部工地试验室安全生产,确保试验检测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试验检测设备仪具的正常使用。使全中心员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观念、增强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管理职责

  1、项目经理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部工地试验室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

  2、工地试验室主任负责试验室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项目经理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3、项目部安质部设专职安全员,负责巡查试验室安全生产设施的完好情况,监督所有人员的安全生产执行情况;

  4、试验检测人员负责执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程序。

  (二)、试验检测安全管理制度

  1、仪器、设备的安装,操作应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电动设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并以检查确认后方可使用;

  2、在进行各类强度试验时,应设置有效防护,防止试件飞溅伤害人员及设备;

  2、仪器设备使用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3、加强仪器设备检查维修,确保其性能稳定、示值准确,严禁“带病”使用;

  4、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及强酸、强碱等化学品的存放、使用处理应符合国家安全规程的规定;需购买危险物品时,先提出申请,经总工师批准,才能购置。

  5、试验检测人员必须持有试验检测上岗证书,并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外来人员、新工人和见习人员,接受安全教育后,方能进入工作岗位;危险品由二人保管,每人一把钥匙,二人同时到场才能开锁。其发放必须限额,剩余立即退回,发放和回收都应严格计算数量与称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保存;

  6、试验检测人员应熟悉设备仪具性能,自觉遵守安全制度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7、操作中若发现设备仪具运转异常,或有异味、或遇停电、停水、漏油、漏水时,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水源,属故障停机时应排除故障;

  8、预制构件检验或现场结构试验,必须采取符合要求的安全措施;

  9、杂物应专区分类堆放,不得随处乱放;

  10、下班时,应切断所有仪器设备的电源、水源,关好门窗;

  11、试验后的砂、石、水泥、土、砼与砂浆试件等试样集中弃于项目部指定位置。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安质部应定期对试验室安全设施的有效性及存储情况、安全标志的有效性及完整性进行检查,安全员应经常检查上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及时处理;

  2、在检测过程中如果采用酒精燃烧法检测材料含水量时,试验点应远离酒精桶及附近易燃物品并处于下风口位置。点火应采长杆一头缠绕棉纱引燃酒精。再次加注酒精时应该仔细确认第一次酒精燃烧已完全熄灭后间隔一段时间再加注酒精。在试验过程中,严禁吸烟,防止因以外点燃酒精伤人或引起火灾。

  3、沥青抽提试验时,现场人员严禁吸烟,防止引燃三氯乙烯溶剂造成火灾。

  4、钢筋切割时,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防止因火花飞溅造成火灾。

试验项目管理制度3

  1试验检测一般采用抽样检验的方式,而很少采用全数检验,抽样检验是从一批或一个过程的产品中随机抽取少量个体进行检验,来判定一批产品或一个过程是否合格,所以个体的抽取方法非常重要,直接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试验工作者要特别重视此项工作。

  2取样要有代表性,严格按试验标准规范要求随机抽取样品,避免造成检测试验结果与实际产品不符。

  3取样工作必须由试验室派人按有关标准、规定完成,不得受任何干扰,严禁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取样送检。取样人员应熟悉各种相关产品的验收规则,并熟悉各种相关产品的取样工具、部位、数量及步骤以及材料的分批规定。

  4取样人应根据规范、标准要求进行取样,对样品的大小、数量、取样部位、是否有代表性进行确认。抽取样品的数量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有关规定一次性抽够;抽取样品的频率和方法严格按试验规范要求进行。

  5取样应严肃认真,不受行政干预,也不受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及各种关系的.影响,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准确性。

  6样品抽取完毕,要妥善保管;填写试验委托单,和样品一起送到试验室进行检测。

  7样品的包装和运输应能避免散失和防止污染,并避免试样性能产生变化,并附卡片标明试样编号、产地、规格、等级或标号、重量、要求检验项目和取样方法(施工日期)等。

  8试验室对照试验委托单检查样品外观是否符合要求、数量是否足够,检查后进行来样登记,将样品放入工作间备检。

  9对于水泥、外加剂、外掺料要按标准、规定留取复检样品,做为试验存在争议时仲裁使用,一般情况下水泥留置60天,外加剂和外掺料留置90天。

  10见证试验样品的抽取,严格按见证工作制度进行,施工单位要做好配合工作,样品抽取完毕后由见证取样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试验人员一起送到见证试验室进行检测。

  11平行试验样品由监理工程师亲自抽取,严禁由施工单位代取。

试验项目管理制度4

  1、对于技术难度大、试验检测频率低、或各级试验机构都不具备检测资质的项目,可以委托具有检测资质,并且业绩良好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

  2、在进行外委试验前,必须将要委外的'检测项目和初步选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以书面形式报送中心试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审批。

  3、选择第三方检测机构时,要对其资质(发证机关、年检情况、有效期、业务范围)、技术力量、设备、业绩、营业执照等进行全面考察,并考虑检测费用综合择优选择,确定一家业务水平高、服务好、信誉好、资质有效的检测机构,

  4、在试验过程中,试验室有关人员应及时了解试验情况;对委外试验结果有异议时,中心试验室应及时向外委单位提出进一步试验要求或选定另外一家更高一级的权威检测机构进行试验。

  5、由业主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现场取样和试验检测时,试验室要做好配合工作,准确提供必要的技术参数,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试验项目管理制度5

  一、适用范围

  1.适用于公司承揽工程的检验试验管理;

  二、相关文件

  1.《管理手册》

  2.《物资进货验收程序》

  三、实施职责

  1.本制度由工程部负责管理;

  2.工程部负责进货检验试验的管理,各项目部负责具体实施;

  3.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工作,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

  4.建筑材料检验试验管理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外委试验;

  5.最终检验试验由公司工程部门负责组织检验;

  四、工作流程

  4.1进货检验和试验

  4.1.1所有进厂物资均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检验和试验,具体见《物资进货验收程序》规定;

  4.1.2未经检验或试验合格的物资,(包括原材料、外购件、外委加工配制件等)不准投入使用或加工(4.1.4的紧急放行情况除外);

  4.1.3顾客提供的物资,开箱时也应做好开箱验证记录和签证;

  4.1.4如因工程急需,来不及检验或试验而放行时,需有可靠的追回程序,并应对该物资做唯一性标识,以便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时能立即追回和更换(习惯称为紧急放行)。紧急放行的授权人为项目部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4.1.5进货检验和试验,主要包括:

  <1>供方质量文件

  <3>有规定时抽样检验和试验。

  4.1.6检验和试验合格后均应办理检查验收签证;

  4.1.7所有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不得用于工程施工和安装。

  4.2过程检验和试验

  4.2.1工程开工前,由项目部负责编制质量检验的有关要求(可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反映),其中有关顾客、监理方面的内容,应取得顾客或其代理人的认可同意。

  4.2.2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工作,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实施;

  4.2.3建筑材料检验和试验由项目部委托外部实验室负责实施;

  4.2.4外委检验、试验时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外委委托,并负责将试验结果送达有关验证单位;

  4.2.6在所要求的分项或分段工程的'检验和试验工作未完成之前,或必需的试验报告未收到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4.2.7如应施工急需来不及在检验试验报告完成前就要转入下道工序,则必须有可靠的追回程序(习惯称例外放行),并应在相应的产品上做出明确唯一的标识,做好记录;

  4.2.8例外放行,需经项目部经理批准。

  4.3最终检验和试验

  最终检验和试验由公司工程部门、项目部根据顾客安排与监理、设计单位等配合完成;工程资料的形成应与工程进度同步。工程部应按规定及时向有关方移交相应资料。

  4.4检验试验人员

  从事检验和试验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取得认可的证书。

  4.5检验试验记录

  4.5.1检验和试验记录是证明采购物资、在建工程、在制产品和最终产品(或工程)质量满足规定要求的客观证据,所有检验和试验均应做好检验和试验记录或签证;

  4.5.2过程检验试验记录按工程行业要求的验收记录表格执行;

  4.5.3最终检验和试验记录(即分部验收记录、单位工程验收记录)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记录;

  4.5.4检验试验记录内容应完整,且真实可靠,并应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4.5.5检验试验应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用合格的书写材料亲笔签字,不得代签字或使用打印机打印。

  4.6不合格

  检验和试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按《质量问题处理制度》规定处置。

  4.7监督检查

  检验和试验控制,由工程部负责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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