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心得体会

时间:2022-08-09 09:35:02 心得体会 我要投稿

关于律师心得体会(通用16篇)

  当我们受到启发,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这样可以记录我们的思想活动。你想好怎么写心得体会了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关于律师心得体会,欢迎大家分享。

关于律师心得体会(通用16篇)

  律师心得体会 篇1

  我是一名执业的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我和党中央及全国律师协会对律师行业的要求高度保持一致,在省司法厅和省直律协的领导下,认真、谨慎的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要求自己,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业务上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律师业务也有了新的'发展,现分项总结如下:

  一、执业活动中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履行法定职责情况;

  在执业过程中,我忠于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执业为民,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认真遵守《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和本所的各项管理制度,还积极参加修改制度,提出建议;明明白白告知委托人的各项权利和风险,不为谋取业务而误导当事人或者做虚假承诺;没有私自接受委托和收费,收取额外报酬的行为;没有向我所瞒报、少缴代理费的行为;没有采用贬损、诋毁、降低收费标准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业务竞争的行为;严格按业务操作规程办理,没有损害国家社会和当事人合法权利的行为;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相互关系中,没有非工作场所会见的行为,没有请客送礼和指使当事人送礼的行为,没有假借他人之名向当事人所要财务的行为;没有向司法机关出示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的行为;没有从事违法和有悖律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

  二、遵守律协章程、履行会员义务情况;

  在执业过程中,我严格遵守律师协会章程,积极履行会员义务,主动参与律协活动,并按时参加各种律协会议及培训。

  三、办理业务数量、类别和服务质量,办理“三类案件”情况;

  四、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社会服务,参与公益活动情况;

  1、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情况;

  由于是执业不满三年目前没有接到指派承担法律援助义务;

  2、社会服务情况;

  执业以来,我积极参加各类社会服务活动,并成为某社会服务机构的法律义工,为社会提供义务法律服务,普及法律知识,促进法治进步;

  3、参与公益活动情况。

  执业以来,我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为社会献爱心,积极传播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公益理念。

  五、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情况及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情况。

  律师心得体会 篇2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在京召开,主要讨论依法治国问题。作为民建会员、河北九略律师事务所主任,我对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行了全面学习。通过学习会议精神,并结合十多年的律师从业经验,学习体会如下:

  一、律师应该用自身专业优势,为科学立法建言献策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工作者,无论对于法律条文的熟悉程度还是对条文背后的法理都有着比较深刻的理解,加之律师一般实践经验都比较丰富,对于如何立法应该拥有一定的发言权。我们通常说实践是检验法律是否有成效的试金石,一部法律或者说一个法律条文是否符合当前经济情况的发展,是否能够保证公平正义,需要看它是否能够切实解决实践中发生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后产生的法律效果如何。因此,立法不仅需要从公平正义角度考虑还要是否符合当代中国发展形势。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律师应该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为更加科学的立法提出自己的建议,为不符合时代发展的法律条文提出修改意见,集众人之力,为增强立法的科学性以及可操作性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律师应该充分发挥作用,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政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政府的每一个决策、每一项行动都关系着人民的.利益,政府是否依法决策、是否依法行动、是否严格执法都关系着法治社会是否能够健康、有效的建立。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全会提出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此项规定对于律师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保障具有重大的意义,无疑为我们律师提供了一个发挥自我价值的更为广阔的平台。作为律师,需要不断增强自身的硬实力,防微杜渐,于细微之处把控风险,真正为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上的保障。

  三、律师应与司法机关协调配合,切实保障司法公正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律师与公检法机关一样,都是维护公平正义的代表。过去较长一段时间,律师社会地位不高,公检法机关经常向看待“敌人”一样看待律师,认为律师是为案件裁判提供阻力,使正义不能尽快实现,于是对律师处处提防,为律师办案增加很多的难度。律师与公检法机关应该是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最大限度的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作为从业多年的一个律师,立案难、执行难一直是困扰当事人和我们自己的两个难题,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

  1、“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这对于律师行业和案件当事人来讲无疑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一旦制度实行,立案将变得简单起来,人们维权的时间成本就降低了很多。

  2、“完善司法体制,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

  律师心得体会 篇3

  因而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们会注重理论和实际的结合,注重实践中律师职业的相关问题。

  厩得看过一本关于律师执业的书《思维的笔迹》,里面有句话是这样写的“没有小案子,只有小律师”,当时看完没有什么感觉,更不理解“小律师”是什么意思。经过对律师执业的探索,有挫折、有喜悦、有茫然、有激情,感触颇多。现在重新想起那句话终于明白了: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需要用一生的时间去学习。

  律师的知识结构必须是多层次的,一是理论的多层性,包括法学和与之相关的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理论,二是实际应用的多层性,包括经验、体会、创见、发展。从收案到结案的环节:接待当事人、签订委托合同、取证、编写证据目录、立案、写诉讼方案、写庭审笔录、整理归卷……在处理具体案件的过程中,起草各种法律文书(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如何分析案情,如何抓住案件争议焦点,如何充分运用证据,如何在客观的基础上为当事人争取利益化。在如今沟通成为时代主旋律的大背景下,与人沟通,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问题,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案……等等一系列的问题,都是作为一名律师值得深究的。

  律师实践,让我们深刻体会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必须时刻谨记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准则。作为一名律师应该客观、公正地对待当事人,不能为了经济利益而对当事人做虚假承诺。记得一个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因对财产分割不服准备提出上诉,看完她的证据后我告诉她:她的诉求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不能主张婚前个人财产,她很疑惑地说:她曾经咨询的律师告诉她可以在上诉时主张婚前个人财产。我告诉她:她没有任何婚前个人财产的证据。就这样没能做成这个案件的代理,但我没有任何遗憾,我坚守了律师执业的原则。诚信做人,认真做事,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提供质的法律服务是我执业的准则。在今后的律师职业生涯中,虽然无法做到令每一个当事人都满意,但至少我会尽自己的努力做到:无愧我心,无愧我心中对法律的信仰。

  通过对律师这个职业客观地了解,可以清楚的认识到在律师执业过程中,最关键的问题就是案源。如何接到案子,这对于律师来说是很现实又很头痛的问题。因此必须学会如何“自我营销”。做律师首先要学会生存,律师只有自己强大了才有可能帮助别人。现在是市场经济时代,律师行业也是服务行业的一种,也要走向市场,不走出去如何又能把自己推销出去,推不出去就算你学得再好也是无人问津、无用武之地。

  通过深入了解,我还深刻的认识到:其实学习是无处不在的。律所有讨论的习惯,每每遇到典型的案例大家都各抒己见,人多力量大,几轮争论后对案件的认识就会有很大的提高,这就是个很好的学习机会;还有在法庭上、从法官那里也能有很大收益,法官总结的焦点、法官提出的问题都是一语中的,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一起刑事案件的庭审中法官问被告人的一个问题是我在庭审辩护中根本就没有考虑到的问题,而这个问题恰恰又是这起案件的关键点,那一刻真让我茅塞顿开;就是从对方律师那里也能学到有益的东西,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了解了对方的思路正好可以提高我们自己的应变能力,记得一个知识产权的案子开庭,第一被告的律师来自深圳,她向法庭提交了一份本案原告在外地提起的相同诉讼但没有被支持的判决,这份证据扭转了庭审的局面,为其所代理的公司赢得了利益。只要留心其实还有很多学习的机会,现在网络很发达,人民法院的典型案例都会定期在网上公布。司法局、律协也时常会组织讲座...要想成长为一名合格的执业律师,必须具备很强的学习能力,不断的去发现、去思考,要注重实践经验,作一名合格的律师必须具有渊博的知识。

  有位法学家曾说过“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因此再丰富的法律知识若不运用于具体的案件也只能是纸上谈兵。对于一个从事律师工作的人,应尽可能多的接触各类案件,了解案情,熟悉并掌握各种法律关系,积累办案技巧,在实践中总结办案经验。其实每办理一个案件就是一次学习的过程,这过程中有失误、有遗憾,但恰恰是在这每一次的不足中学会了成长、积累了经验。

  了解越深感慨越多,我深刻体会到了作为一名法律服务工作者的酸甜苦辣:有时没有案子,呆呆地坐在电脑旁,看着别人忙碌的身影,心里是酸酸的;有时拿到一个案子的判决,当看到法院采纳了自己的意见时,心里是甜甜的;有时一天会跑去几个法院,送证据、拿判决、开庭,甚至还会去外地取证...路途中心里常常觉得很苦;最头疼的事情就是遇到当事人翻脸不认人,很多当事人有种误解,认为自己找了律师就会赢了官司。其实不然,官司的判决是法院作出的,律师只能从法律的角度为当事人争取的利益,而不能保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完全得到法院的支持;

  通过对律师实务了解的越多,我认识到需要努力的方向就越多,具体如下:

  (1)首先要加强理论学习,用理论来指导实践。虽然经过几年的法学教育的培养,但是法学体系博大精深,历史悠久,而且领域宽广。现在的.法学知识相对于整个体系还只能算是冰山一角,尤其是实践操作所用与学校教育的内容有着天壤之别,经过实践,正好较好的弥补了学校教育中所缺乏的具体实践知识的缺口,此外,理论学习在任何时候都是有必要的,只有掌握了更加丰富的法学理论知识,才能更好用于具体案件中,替当事人排忧解难。

  (2)注重实践,用实践来检验能力。“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作为专业的法律工作者,拥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固然重要,但是没有将自身的法律知识转化为具体解决问题的操作能力的话,就犹如海市蜃楼,雾里看花。明显的感觉就是碰到某一个案件,法律事实并不复杂,但是仍然不知如何下手。

  (3)了解案件情况,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并且必须是具体的法律条文,力争做到于法有据。因为在处理具体的案件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要找到法律依据,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这也是为什么我们要坚持贯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原则。

  (4)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包括谈判能力,辩论能力,协调能力等。专业素质必备,综合素质地位同样举足轻重,有时甚至对案件起决定性作用。大凡成功的律师,其过人之处并不仅仅因为他扎实的专业素质,还有让人折服的综合素质以及个人魅力。我认为综合素质的提高,主要是多参加具体的案件处理,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锻炼自己的协调能力,谈判能力,在具体的庭审过程中,锻炼自己的临场应变能力,辩论能力,法律运用能力。而且这些综合能力,完全可以通过实践经验不断积累完善。

  (5)特别注意处理好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努力把工作处理的让当事人满意。避免让其对律师产生意见,增加不信任感。如今律师工作面临很大压力的一方面是来自于自己的当事人,由于现在人们的法律意识普遍提高,维权意识越来越强,部分当事人因为对律师的工作不够满意,也有部分律师的个人原因导致当事人的利益受到第二次损害的案例,这样的结果就会导致当事人对律师产生抵触情绪,有可能会向律协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更有甚者向法院起诉律师要求赔偿损失。据我了解,律协每年都会收到几十起当事人投诉律师的事例,也有一些律师工作尽心尽力,但是忽略了与当事人的沟通,及时向当事人汇报工作进展,以致当事人对律师产生误解,认为律师只收钱不办事,也影响了律师行业在当事人心目中的形象。可见,律师工作并不是简单的处理法律问题。

  作为一名律师,要有法律人的理想主义精神,努力工作,将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当成首要目标,用实际行动兑现律师的誓言,为中国的法治建设尽微薄力量,哪怕这条道路再曲折、再艰辛,既然选择了就会坚持走下去,用热情和坚韧的毅力书写出一个合格律师的人生轨迹。

  律师心得体会 篇4

  在一次交流会上,有位律师同行给法学院的学生出了这么一道题:有一个公司因客户拖欠其十万元的货款,经多次催要就是不还,就打电话向律师咨询。问题假如你是一名执业律师,面对这样的咨询,该如何处理?

  就这么简单的问题,结果近百名法学院的学生没有一个敢正面回答,大部分人想到的就是:一发律师函,二向法院起诉。这个的答案,如果是法学院的考试答题,也许是正确的,但是如果是针对一名执业律师来说,这样回答肯定是错误的。因为作为一名执业律师,面对任何的咨询,首先要考虑的是如何把咨询者变成自己的客户,把咨询者的问题变成自己的业务或案件。因而律师要做的第一件事,不是告诉别人怎么处理,而是怎么让客户来与自己面对面地交流,通过交流获得当事人的信任,接受当事人的委托,签下代理合同和委托书,并收到相应的律师费。既然目标很明确,就是要咨询者带着交易资料来律师事务所面对面地交流,那么方法就是多种多样的,律师与律师之间个人魅力上的差异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显现出来了。

  从上面这个简单的问题就不难看出,律师不仅仅专业人士,而且还是商人,律师的专业能力要通过高超的商人技巧才能淋漓尽致地发挥出来。现在地大学中,法学院和商学院是分开的,商学院必须要学法学院的课程,但法学院就未必去学商学院的课程了。现在律师的商业意识很薄弱,做了律师也不把自己当商人,由于不善于推销自己,再高的学识和才华充其量也就是巷子深处的酒。

  律师属于知识分子的范畴,中国知识分子历来重学轻用、重理轻行、重己轻人、重文轻商,这些知识分子的酸臭味在法学院老师不遗余力的言传身教下得以不断的发扬光大,使得现在有些法学院的学生到了社会上后,望着茫茫人海,不知所措,满腹经纶无处可泄。

  作为一名律师,知识、学问、技能、经验也都不是你从娘胎里带来的,执业律师要做的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把法律、法规,法学理论、知识,自己和别人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积累起来的经验、技能、技巧贩卖给需要它的人,说白了就是拿别人好的东西拿来贩卖,就足可以成名成家了。

  律师等于商人加专家,先用商人的大脑找到目标客户,用商人的大脑谈成业务,签订成业务签成单,只有接受了当事人的委托后,才有可能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和业务技能,否则再高深的学问和精湛的技能充其量也只是茶壶里的水饺——倒不出来。

  现在年轻律师感觉执业难,无非就难在两方面,一缺经验,二缺人脉。经验靠积累、人脉靠培养。就经验而言,律师工作最大的特点就是程序、格式、内容,一切的工作都是有顺序的.,其次每一阶段的工作也都相对固定的格式,所谓的格式就是结构层次非常明确,最后才是填充内容。律师两大基本功就是说和写,至于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该写什么、不该写什么,说到什么分寸,写到什么程度,这完全靠练,就像烧饭做菜一样,咸淡、火候只有多练几次才能掌握。在人际关系的培养上,最大的瓶颈是心理障碍,自我设限和对自我价值的定位过低。假如把一位刚刚从事律师工作年轻人与亿万资产的企业家,县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在一个桌子上吃饭,可能就会不知所措,甚至会惊慌失措。

  年轻律师要注重培养自己的平常心,面对各种各样的场合,各种各样的人都要有一种平和的心态,做到不亢不卑、坦然自若。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事值得律师去大惊小怪的,大凡世界上所有的怪人和怪事,在律师经办的案件中都会出现。 综合以上的内容,做律师首先是要接到业务,其次是接到什么样的业务,再者能接到什么样人的业务,最后是选择为什么样的人服务。一名律师只有具备了选择当事人的能力的时候,什么样的人有资格接受你的服务,做律师所有的学问大概都在这其中了。

  做律师应该具备的几项能力

  一、有工作经验、阅历,这样肯定有一定人脉,比刚出校门的案源方面肯定强。如果刚出学校门,最好是在社会上磨砺一段时间再想做大律师好律师吧。

  二、通情达理,这样容易被受众接受;律师要心思细密,善于把握当事人的心理。

  三、交际能力,个性长袖善舞八面玲珑未必是个好律师,但是有着超强的交际能力无疑会为你带来更多渠道去接触到给你带来案子的人。

  四、写作能力,要求文字组织能力强,出稿快,文章说理性强。因为律师要求应变能力强,同时写作方面也要跟的上才行,律师在法庭上的基本功能就是说服法官,所以要求文字的说理性要强。

  五、演讲能力,在法庭上要能得势得分最好,不能得分的时候一定要得势,所谓得势得分,我的概念里就是:势是得当事人的,分是得法官或者仲裁员的。而得势最重要的是看庭审表现,演讲能力出色的会更能渲染气氛,引起旁听群众跟当事人的好评的;

  六、唯美追求,精益求精,法律文书、出庭发言要争取做到没有一句废话,不说一句错话!

  要做好律师要注意这几个方面能力的培养:

  一、思辩的方法:要看出别人看不出来的问题,想别人想不出来的方法,找别人找不出来的道理,多角度思考问题,要是做不到这点怎么脱颖而出?平日读书最好是多读大家之作,不要浪费太多时间在无谓的争吵和聊天嘻嘻哈哈上。

  二、专业的选择:在做实习律师期间最好掌握一、两门绝活。举例:专利、房产、金融。可以根据你的兴趣爱好,更应该根据你的客户层次。想超越别人,必须有超越别人的本事,要舍得下一番工夫,除了常识性、理论性、基础性的东西外,要肯钻艰涩的专业书!!成不成才在自己,不行一定是决心不够。其实要做成功律师真的很简单:

  战略上:

  一、眼界要开阔,一定多跟高层次的人交往,他们不仅可能给你带来高端客户,更有可能提升你人生的品位。(找配偶也一样,一定选最有潜力的绩优股或成长股)多参加各种研讨班、学术会从现在起你就该学着抓大放小,记住:律师要想作大作强最终要做高端客户的高端业务,起初的低端客户的低断业务只是为了练手,高端客户的低端业务也要做,为了将来做高端业务打基础。

  二、努力要执着。要记得:失败得越惨烈,成就得越辉煌!千万不要被一时的失意打倒,律师行业的规律就是这样一开始难得很,做顺了就好了。即使做顺了,也不是每月都保证有钱挣的,心态一定要特佳才行,永远自信!

  三、律师工作独立性很强,要特别自制特别有斗志才行。你开始可以跟着别人,以后可要带人的呦。要没这个志气可不行。说起来特强的律师,不光是律师助理佩服,律师同行也佩服的紧呢,法官检察官也尊敬!其实法官从骨子里面是看不起卑躬屈膝,只会送礼请客的律师的,正如律师看不起一点业务不懂的法官一样;

  四、目标明确后,有规划有过程。别和任何人比,心静如水!!人和人的情况不一样,机遇也不一样,永远和自己的计划相比。你要记住:积累得越深,成就得越辉煌!!!学习、发展潜在客户就是积累的内容!别急着挣钱,等积累到一定阶段,想不挣钱都难。

  战术上:实习期间

  一、努力尽快建立自己的工作风格,多学习资深律师的谈话风格形成自己的接待当事人和解答法律咨询的方法。要多思考和研究如何树立自己的专业形象;

  二、多研究法律文书尤其是诉状的写作,一个没有庭审经验的律师想作好非诉讼的业务相当于痴心妄想。

  三、业务上精益求精:

  (一) 对一个案子要作到把握好所有的证据,法律、法规、政策;所有的案例。说到这补充点:最好订购一套《民商审判指导与参考》和《最高人民法院案例选》都是最高人民法院出的。 不打无把握的仗,建立自己的数据库、文件夹,一点一点积累,这是业务作好的唯一选择;

  (二)感动当事人:就是在费用上和工作中要尽量多给当事人行方便,替他考虑;

  (三)挑战极限、超越自我:对每一件案子都把知识、能力、水平发挥到极限!!

  四、没有事情的时候,学着找正经事情做。养成思考和动笔的习惯,律师不一定要能说,而是会说,有时无声胜有声!年轻的你很有正义感的,有时侯可能会多说,其实不一定会起到最佳效果,这个在实践中慢慢品吧,不是一两句说清楚的。还是慢慢来吧。

  律师心得体会 篇5

  在短暂而充实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匮乏,本来在学校里自以为学得还不错,但一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的无知,这时我才真正领会到学海无涯的含义,我学到了在学校学不到,掌握不深的东西,对我接下来的学习和今后走向社会参加工作无疑是很有帮助的。但是,我的缺点也暴露无遗,在今后的学习当中,我会更加注意这方面的加强。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

  除了上面已经谈到的,还有一点令我感触颇深,那就是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他们就是的老师。实习只要有了收获,那它就是成功的。

  或许这次实习的收获是我本人观念的转变。以前曾经认为法学这门学科暗淡无光,现在却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豁然开朗的感觉。我愈来愈发现自己对法学有了兴趣和信心。从律师们的身上,我感觉到了他们对法律工作的热爱,而他们的行动也证明了这一点。

  揩对正义的追求和自我价值的实现结合在一起,这本身就是一件无上光荣的事情。我想,我今后的'路还很长,当下所能够做的就只有用大量的理论知识武装自己,培养法律思维和其他基本社会人文素养。

  最后。我想向为我的实习提供过帮助和指导的工作人员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实习时间虽然很短,但我从中感触颇深。这次实习还让我懂得了为人处世的态度和方式,那就是既要谦虚好学又要适当肯定自己我要感谢淄博大地人律师事务所,感谢实习期间帮助过我的每一个人。

  律师心得体会 篇6

  这篇文章的主题就是初级律师应当具备主人翁精神,对自己负责的法律事项都应倾尽智慧和时间,以主人翁的心态来对待。作为一名准备成为执业律师的实习律师或初级律师,应当以一名执业律师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对上司和客户交代的事项勇于担当作为一名独立律师的责任,作出独立判断,并将其交付的成果视为最终成果。具体而言做到如下几点:

  1、 穷尽其智慧和时间去完成其力所能及的工作;

  2、不出现不合理的依赖其他同事或上级

  3、来加工、翻新或重新进行法律研究和分析或监督;

  4、 采取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和方式; 对其负责递交的工作成果承担全部责任。 下面分别对以上四个方面做出详细说明:

  一、 穷尽其智慧和时间去完成其力所能及的工作不少初级律师在时间许可的情形下,未能穷尽其智慧和时间,就匆匆交付工作成果,长期这样下去,容易形成不求精良的惰性。 要达到穷尽时间和智慧,初级律师可以遵循不假定及不断检查的两个原则,并执行追求完美、自我挑战及可以更好的三个标准进行检验。

  (一) 不假定(原则一)随意假定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想当然”,随意假定的危险很大,有时会导致律师给出错误的法律建议。随意假定是思维不严密,甚至可以说是“偷懒”的代名词。

  例1:我们在某数据库或某法律法规汇编找到某法律条文,不能想当然就认为该条文一定适用于待解决的事情,也不能想当然就认为所查找的法律条文一定是最新的且是有效的。我们应该做的是首先调查该法律是否仍然有效,然后分析该法律是否适用于待解决的具体事项。如果对拟适用的法律没有从实效性和实用性做完整细致的核查,那么由此推断出来的法律结论有可能是站不住脚的。而如果客户依赖于律师不准确的法律建议作出了某商业决定,事后被证明该律师的法律建议存在瑕疵,造成了客户的损失,律师将面临过错追责和赔偿的风险。

  例2:原告律师拟就被告违约起诉解除合同。原告律师的案情分析思路应当是:原告如果取得胜诉,需满足以下若干法律要素及证据条件。如果律师停留在此,不做进一步分析,等于在某种情形下假定了被告不会提出最强有力的抗辩。因此,律师应当继续分析被告可能会如何抗辩(诉讼时效已过,原告违约在先等),并对被告的抗辩做出分析并提出反驳及相关解决方案。

  (二) 不断检查(原则二)初级律师要有耐心、多花时间通过一遍又一遍的细致检查,不断修改错误或精简文字等

  方法进一步完善法律文件,最后在交付期限前达到自己认为满意的程度。初级律师应当在条件许可的情形下穷尽其智慧和时间完成每一次工作任务(不管是否和法律相关),交出自己按当时的实力已倾尽全力的不留遗憾的作品。

  (三) 追求完美(标准一)

  初级律师应当在不断思考和改进的前提下,使得自己出具的法律文书/文件不管是从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可以质量更高、更精简、更直接。因为法律是严肃的,在法律文件/文书上任何一个用词和标点符号的瑕疵都会在某种程度影响律师的可信赖程度。

  (四) 自我挑战(标准二)初级律师可以对拟递交的工作成果进行假想的挑战,即想象自己是上司,对工作成果的语法和文字的准确性、逻辑结构、分析推理及文字的简洁性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并近乎苛刻的质疑和挑战,并实施迎接这些挑战的措施,不断完善作品,加强作品的严谨性和逻辑性。

  (五) 可以更好(标准三)递交工作成果之前,使得自己出具的法律文书/文件不管是从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可以质量更高、更精简、更直接。这样有利于我们进一步挖掘自己身上的.潜能。

  二、 不应不合理地依赖他人完成自己本可以完成的工作现实中发生在初级律师身上缺乏独立性的常见例子有:

  1、在法律建议中,没有引用法律条款,只陈述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这是不专业的,因为读者无法核实;

  2、对引用的法律没有进行时效性检查,该法律有可能已被废除或被部分修正;

  3、就拟适用的法律在当地的实践,未咨询政府部门,可能导致的后果是律师先入为主,和实际操作有出入;

  4、在中英文互译中有不少的词语没有一一对应、准确无漏地翻译出来,后果是让上级律师重新翻译或发回重做;

  5、没有按上司的书面或口头审核意见逐条修改法律文件,后果是需要上级律师再次审核。要达到独立且全力完成工作,初级律师可以遵循负责人定位和最后成果定位的执业原则,并执行做足功课、无代办情形及管理意外三条判断标准,脱离对他人不合理的依赖。

  (一) 负责人定位(原则一) 不少年轻律师刚入行时没有主动承担起合格律师应当承担的责任,而总是过多依赖上级律师对其工作的监督和修改。这种依赖性对律师成长不利。无论初级律师在某些法律事项上是多么没有经验,在接到工作指令后,应当想象自己就是直接面对客户的负责律师或直接视上级为你的客户,而不存在上级律师,自己独立承担工作成果的法律责任。当然,初级律师可以就不清楚的问题请教上级律师或同事,但在寻求帮助之前一定要经过充分的分析和思考,寻求帮助的前提是在穷尽自己的调查分析后,而不是直接寻求答案。

  (二) 最后成果定位(原则二) 初级律师容易出现没有把其工作成果视为最终成果,而总是假定其上级律师会帮助其校对、检查和复核的错误观念。如果初级律师视拟递交的工作成果为最后成果,就肯定不会草率行事,就会在完成初稿后做一遍又一遍的检查、修改、完善。这样的作品一定会比只简单检查一两遍的要完善许多,且是高质量的精品。将工作定位于最后成果有利于培养初级律师的高度责任感,使其在完成工作的过程保持缜密的习惯。当然,初级律师也要意识到快速、按时交付工作成果的重要性。可以先完成自己确保合格或者说会令人满意的但还没达到完美的工作成果,在可行的前提下,尽全力递交力所能及的完美作品。在很特殊的情形下,上级律师会让你立即交付手头上现有的工作成果,而不管质量如何,也不管是否完成。为了提前应对这种情形,初级律师应当在刚开始制作工作报告时就尽量先按合格标准进行,避免交付质量不合格作品。

  律师心得体会 篇7

  实习是大学学习中最重要的实践之一,在实习中将大学学习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不管对于什么专业的大学生,实习都是非常重要的。律师事务所对于法学院大学生的实习经历非常看重,律师不仅需要考取相关的证书,更需要有相关的实习经验才能成为一名真正的律师。

  法学专业的学生在大学一般是学习法学的理论知识,对于实践方面很是欠缺,所以为了让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社会实践成为法学专业的一个重要学习过程。法学专业学生的实习方向一般是在一些律师事务所,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生有更多的锻炼机会,律师事务所会为实习生提供很多的工作,如案件整理、案件的调查分析、搜集资料等等。在律师事务所实践的过程中,慢慢地提高实习生处理问题的能力,让实习生在校园里学习的理论知识与实践充分结合起来。

  纸上得来终觉浅,在校园里学习的.专业知识如果不能与实践相结合,那么所学的知识始终是肤浅的,即使在学校里学的非常优秀,实际运用操作的时候也会觉得所学的知识只是庐山一角。

  总而言之,律师事务所是法学专业学生实习锻炼的重要场所,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实习虽短但是将会是法学专业学生走向社会的一个重要的桥梁。

  律师心得体会 篇8

  经过一年的实践,我增长了见识,逐步锻炼成为一名基本能够独立处理日常法律事务的法律工作人员,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明确了自己的目标———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律师。现对实习期间个人工作总结如下:

  一、参与办案、积累经验

  一年的实习生涯中,我严格要求自己主动参与每一件能够接触到的案件当中,在指导律师的指导下及时制作各种法律文书,并于规定期限内提交法庭,协助律师按时参加案件庭审活动,结案后及时整理案卷归档等工作。掌握了最基本的案件处理流程、学会了起早常用的法律文书、了解了如何分析案情、学会了如何与当事人沟通。特别是参加了律协举办的实习律师培训,对我帮助很大,受益匪浅,让我在短期内提升了自己。

  二、坚定信仰、追求成功

  通过实习期间所从事的具体律师业务,我对律师的职业规范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律师的诚信以及对当事人的保密义务尤为重要。诚信做人,认真做事,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是任何时候都应该坚持的.信念,因为一个案件对于当事人来说可能一辈子只能遇到一次,在他们心里,案件对他们来说就是天大的事,所以律师必须以极其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并全面细致的分析案情,考虑案件的影响因素,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新的情势不断出现,法律持续更新变化,停滞不前注定是要被淘汰的,律师行业更是如此。对于现在这样一个学习型的社会而言,一劳永逸的学习已不复存在,持久高效的学习能力是一个律师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

  非常感谢我所认识的每一位资深律师及每一位共同探讨问题的同仁,是大家的帮助才有了我今天的成长,虽然我在这一行刚刚起步,我正在努力,相信我能够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一名让当事人信任的律师。

  律师心得体会 篇9

  改革开放及依法治国作为上层建筑实施以来,我国律师行业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服务保障。但挑战和机遇并存,我国律师行业队伍建设也存在一些快速发展中带来的新问题。比如,对于具有几千年封建专制传统的大国,律师被社会的接受程度还不够普遍,人们的法治意识亟待提高;个别领导干部本位主义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关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努力;行政权对立法权、司法权的干预太大,使法律的公正性、权威性受到影响;司法领域存在权利寻租、钱权交易现象,极个别律师道德滑坡等现象。

  不可否认的是,律师制度作为国家法律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首先,律师的从业活动有助于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律师制度是由国家法律确立的,体现的是现代司法制度和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律师制度和国家司法制度的宗旨是一致的,就是要维护法律的尊严,促进法律的.正确实施,实现司法公正。其次,律师通过提供法律服务,在帮助公民、法人正确行使法律权利,保护其合法权益的同时,有助于在全社会形成权利观念、法制观念。法律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体,但其终极价值在于追求权利观念的实现。律师在处理案件过程中,通过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和促进了法律的实施,使得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充分体现并得到有效的保护,这对于提高公民的权利意识,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培育法律现代化发达的土壤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最后,律师的执业过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是民主法治的先行者,是独立的法律从业人员;律师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人权、维护司法公正、实现社会公平和社会正义为使命,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职业人,律师在处理社会法律中的地位和影响已深入人心的社会地位。随着我们国家改革开放的深入、民主法治的进步、市场经济和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律师在依法治国中的地位将会不断提高。

  作为律师,我们应该时刻提醒自己“我就是一名来自群众的普通律师”。对于通过法学教育走上律师之路的我们来说,眼下的艰辛、律师道路上的挫折不能成为我们退缩的理由,我们须保 持“路漫漫兮其修远,吾将上下而求索”的精神,与中国法治进程共同成长,并立志在此过程中做一名为民伸张正义的律师。

  律师心得体会 篇10

  1月,我进入了律师事务所实习。光阴似箭,一年的实习期在忙忙碌碌之中已经接近尾声。回顾一年前进所的第一天,拿着司考成绩单、刚从大学毕业的我满心欢喜,能够进入事务所实习,我的心中充满了感激和幸运。但是,还没有等我调整好从一个稚嫩学生向社会人的转变,工作上成倍的压力接踵而来。我如同一匹初次渡河的小马,犹豫着迈出人生的第一步时,我发现河水并不是我原先想象的那么浅。

  培根说:“对于一切事物,尤其是最为艰难的事物,人们不应当期待播种和收获同时进行。为了使他们更好的成长,必须有一个培育的过程。”我国法律规定在取得律师资格证后,只有到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实习考核合格拿到执业证后才能称得上是一名真正的律师。我知道,这一年的实习期就是国家对我们的培育。感谢事务所的无私支持与实习律师的耐心指导下,我获得了很多业务锻炼机会。虽然过程中充满的迷茫和艰辛,但在一次次的实践和总结中,在前辈门的心得体悟言传身教中,这一年我坚持了下来,并收获了很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诉讼类业务

  实习期间,我通过参与及旁听律师所里承办的各种类型案件,比较全面地掌握了各类诉讼业务的特点,以及如何充分运用诉讼中的各种程序和权利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首先,每一个案件最先锻炼的是我的独立分析案情的能力。案情的分析是对整个案件的把握,我们要找出对我们有利和不利的情节,选定辩护思路。接着就是写质证意见,它是我们对对方的证据的意见和反驳,如果还没有选定辩护思路而直接写质证意见,就会无从下手或者写出的质证意见非常杂乱甚至会全部没有意义。我因为经验不足,会发现不了很多很重要的东西。所以之后我学会自己先写然后与指导老师的作比较,这会然我发现自己很多的缺陷和不足。

  其次,提高了我的庭审能力。法庭是律师的战场,是律师价值的最大体现。经过多次庭审的参加,我认为提高自己的庭审能力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第一、对于新律师来说,由于出庭少,在开庭时难免会紧张,所以我们要首先锻炼和提高自己的心理素质,开庭时不能怕丢脸;

  第二,要不断提高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多听、多想,只有通过不断的训练,才可以提高自己的能力;

  第三、庭审过程中一定要专心,时时刻刻把心思放在案件上,放在法官的发问和对方的观点上,这是我们才能做出正确适当的反驳。

  最后,我撰写代理词和辩护词的能力提高。在对文案工作进一步熟练后,我的指导老师开始要求我独立的做出一个案件庭前所需的整套方案,包括摘卷、案情分析报告、证据目录、质证意见表、和庭前的辩护词或代理词;然后和他的方案作比较,以对比的方式来提高我们把握案件的能力。在独立的完成几篇代理词和辩护词之后,我认为写辩护词或代理词,首先要有条理,层次分明,要用简练的语言将自己的观点完全表达出来;其次要在尊重事实、尊重法律也尊重对方的基础上,注意自己的措辞。再次要注重证据链,要学会用证据规则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和反驳对方的观点。

  二、非诉类业务

  实习期间,我协助所里的律师处理一些非诉类的法律业务,主要包括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各类合同的起草和审查、参与客户的谈判。

  自进入事务所实习以来,我为很多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收获颇丰:

  (1)接待法律咨询首先一定要全面了解案情,若当事人没说清需要先问清。

  (2)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问清当事人有哪些证据。

  (3)遇到自己不熟悉的问题,切莫打肿脸充胖子,忽悠当事人,我认为应该首先向当事人表示抱歉,然后实事求是的告诉当事人你这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是很熟悉,需要看下法条弄清之后才能回答你,千万不要怕面子上挂不住,毕竟你是在实习阶段,当然也可以介绍另外的律师帮忙解答一下。

  实习期间,我撰写法律文书能力得到提高。之前大学学习的法律文书课程,侧重的是对法院公文如判决书的学习和写作。律师的法律文书内容复杂,而且没有统一的格式,刚开始的.时候我真的是无从下手。后来我学着把所里律师的各种文书统一整理了出来,按类型进行分类,现在各类文书的格式我已经基本上掌握。但是法律文书的写作内容和技巧上还需要进一步学习和完善,法言法语的运用还不是很熟练,这一方面我还需要继续锻炼,继续提升自己。

  我在实习期遇到最多的是对各类合同的审查,所里律师前辈告诉我,合同的审查是律师价值最大的体现,一名律师业务能力的最大体现,就是你审查的合同是不同于其他律师审查的。合同中核心内容就是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约定,在修改各类民事合同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一定要注意权利义务条款与违约责任条款必须相对应,给对方约定了什么样的权利义务就要给其扣上什么样的违约责任。违约条款与终止条款、解除条款也要一一对应。一份审查后的合同,应该能够有效防范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尽可能维护我方客户的最大合法权益。

  参与客户的谈判,也是律师重要的工作内容之一。我在实习期间有幸参加了多次会议谈判,这对我提高自己的谈判能力提供了很好的锻炼机会。谈判是律师个人魅力的重要体现,是律师广博知识的充分发挥。谈判时一门技巧,和一项很高深的学问,你不仅仅是表达出自己的观点,关键是你怎么能说服对方而让他们接受你的观点。谈判前,我们应该与自己的客户进行深入的沟通,了解客户实质上所需要的,谈判过程中,最重要的是掌握住“度”,商业谈判通常是一种以互利为基础的协商行为。谈判的本质是妥协,谈判的艺术是把握妥协的“度”,掌握了适当的尺度,谈判才会取得预期的效果。

  三、对律师及律师职业的重新认识

  一年的实习期,让我深入到律师这个行业,使我从当初书本上、电视里对律师及律师这个职业的肤浅认识变得逐渐深刻。以前总以为过了司考,掌握了专业法律知识就万事大吉,后来才发现律师其实是一类实践性职业,丰富的实践经验有时会比精专的法律知识更为重要。

  首先,我对律师职业的认识更深刻。经过一年的实习,对律师职业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和体会。律师是维护权利的职业。具体为:

  (1)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3)推动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4)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在今后的法律人生涯中,我会将思想付诸行动,忠于事实,忠于法律。

  其次,我对律师职业道德了解更深入。律师职业道德的核心在于诚信。律师诚信是律师职业道德重要的基本原则。律师宣传时,要做到规范宣传。律师收费过程中,要做到规范收费。代理案件过程中,应当保守当事人及国家秘密。办理案件过程中,要注意处理好法官、检察官、警察、仲裁员其他法律职业人员关系。

  最后,我对律师执业技能感悟更深刻。最为根本的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一切案件都要以案件客观事实和证据、以现行法律规定为准。对于案件客观事实,一定要注意证据的收集与运用,因为事实是建立在证据基础上,事实是靠证据来证明的。因此,对证据的收集、提交、运用、质证是很关键的。对于案件适用的实体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一定要研究透。对其立法目的、立法背景、立法精神,适用范围、条件等务必要吃透,对程序法律问题一定要非常的娴熟。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来了律所才真正理解了这句话的含义。理论基础和社会实践必须结合才能干好律师这行,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能接触到的案子中,观摩律师的办案经过才发现自己知识的匮乏和实践的浅薄。学无止境,我很庆幸能发现自己的不足和差距。在所里帮律师整理过卷宗、为案卷编码、写办案总结、查找法律依据、查询材料等,在工作中培养了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巩固了知识,发现了不足。更重要的是我得到了锻炼,获得了很多宝贵的知识和财富。

  细细品味在律所实习的这一年,每一天都过得平凡与充实,虽然平凡,但潜移默化中,我知道我在进步。我发自内心的感谢安徽事务所里的每一位律师,感谢所里的内勤,感谢你们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新的旅程即将到来,我将收拾行囊重新上路。我想只要我心怀希望,坚持自己的梦想,在未来执业的道路上,一定会克服困难,早日成长为一名优秀的执业律师。

  律师心得体会 篇11

  我的执业时间不到一年,但在这短暂的执业期间我对律师工作总结出如下个人小小心得:

  一、律师一定要有良好心态

  做为一名律师一定要有良好的心态,不要因为律师前期没有案源,而认为律师前途渺茫,而应趁着自己拥有年轻资本,好好为自己将来的发展打下基础。

  做律师业务,一定要有耐心与方法。不要怕被拒绝,只有被拒绝以后,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之处,才能促进我们对法律知识的研究,才能激发我们的斗志。所以做律师业务就是被拒绝了,也千万不要影响到我们做律师工作的信心,更不能影响到我们去开拓市场的勇气,而应该找出更好的方法来解决怎能在以后工作中被少拒绝。因此,作为一名执业律师拥有良好心态,也是我们成为一名成功律师的开端。

  二、年轻律师应认真做好咨询工作

  目前律师案源问题不仅困扰着年轻律师,同时也让老律师发愁。作为年轻律师我认为应该多做一些律师咨询工作。虽然律师咨询工作比较烦琐,常常都是免费服务,但是律师咨询工作的益处也非常多:一方面律师在为咨询者解答问题的时候可以提高自己的业务知识和执业技能;另一方面也是为律师拓展案源的一个重要渠道。毕竟年轻律师缺乏工作经验,需要更多的磨练在遇到问题时才能迎刃而解。律师在咨询工作中会遇到各种各样新奇怪事,在解答这些新奇怪事时一定要做到充足准备,有时需要查阅许多资料,甚至需要进行社会调查研究,作为年轻律师应该认真细致地做好这些工作,并详细解答,往往这样的案子正好与你以后工作中某案相吻合。因此,我认为律师在为咨询者解答问题的同时也是对自己业务知识的提高。当然,律师在为咨询者解答问题时,你的`观点和看法如果被咨询者所认可,咨询者很可能会委托你为其做法律服务,甚至成为你的免费推广员。

  三、律师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还应该有更强的社会责任心

  律师工作的性质,是造就律师们争强好胜性格的原因。因此,往往律师在代理案子的过程中可能各显神通,甚至律师之间参加个人成分,影响当事人的决策,最后影响办案效果。我认为作为一名成熟的律师应该在处理当事人纠纷时,尽量在言辞上不要过激,不要激化矛盾,应本着如何能更好的处理当事人双方的矛盾纠纷。如果当事人能以调解方式解决,律师在调解工作中一定要勤快,用语要平和,以促进双方调解成功为原则。尽管律师在调解过程中三番五次去做工作,比起诉讼工作要累的多,但能最终保障当事人的利益。既解决了双方的矛盾纠纷,又节省了司法资源,同时也消除了社会不安静因素。因此,我认为律师在业务工作中更应该有社会责任心。

  以上是我的一点浅薄认识,希望同仁们能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为律师业的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律师心得体会 篇12

  一、激情焕发潜能,勤奋高于天赋。

  首先,做任何工作都要有激情。有了激情燃烧的心,才有激情燃烧的人。

  激情首先来自于对职业的认识。从事法律职业是光荣的,为了胜任这一神圣的职业,做每件事都应忘我。你只有认识到你从事职业的意义,才能为它去献身。倘若你是认真的选择了律师职业,那就应该让你每天的表现都在证明你十分热爱这个职业。一个人的激情不是表现在豪言壮语上,而是反映在他的日常行为和工作中,激情是建功立业的一种原动力。

  第二,坚信事业是高尚的,行动上才会执着,有了执着的行动,肯定会有一番事业。通过勤奋的努力,一个天赋平庸的人就能够在这个职业中远远地超过天资比他高的人。如果说坚忍不拔是成功的左手,那么坚持不懈则是成功的右手。应牢记,“在法律的入口处,只欢迎那些能吃苦并最大限度地坚忍不拔、坚韧自信和忠诚的人,那些存有懈怠和消极精神的人与意志不坚定的人请勿入内”。

  律师的工作是神圣的,也像医生和工程师那样是件精细工作,需要不断付出艰苦和细致的努力。如果想成为出类拔萃的律师,必须首先做个“苦行僧”,因为律师职业既是崇高而艰苦的职业,也是竞争非常激烈的职业。置身在这个行业中,你会随时体会到这个行业的艰难,每个律师都应具有为律师职业的崇高理想去奋斗的信念。

  在我几十年的经历中受过多次挫折和打击,我认为人的执着和激情可以战胜任何困难。

  我觉得在激情和执着中隐含着一种精神。张海迪是位高位截瘫的残疾人,是激情和执着改变了她的命运,使她成为中国当代的保尔。如果她不与命运抗争,她就是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对社会无用的人,社会上不会有人了解、认识她,而正因为她的执着和努力,使她成为当代青年学习的楷模,为激励青年奋发向上做出了杰出贡献。她出版了很多书,获得很多荣誉,精神和物质生活也发生了质的改变。付出的过程对她来讲异常艰辛,如果没有执着的精神,她的命运就难以改变。

  要做一名优秀的律师,要具有的不仅是一般的优秀素质,而应该具有超常的优秀素质,这也是很多律师极难获得成功的主要原因。

  如果想在这个行业中出类拔萃,必须有超常的优秀素质,即要坚信事业高尚,有执着的追求和明确的奋斗目标,还必须付出超常的努力,唯如此,才会有成功,才能有丰厚的回报。成功是行动的点滴积累。

  第三,目标是人生永不熄灭的火炬

  人生要有目标,一个没有奋斗目标的人,也就不会有激情。要把目标时刻放在心上。追求的目标越高,动力就越大。国外有一个保险推销员,他把一个时期的目标写在一张纸上,把这片纸放在左上衣口袋里,那是心脏的位置,也就意味着把目标放在心上。然后,每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他就对照目标,时刻提示、反省自己,最终他成为最优秀的保险推销员。

  目标不是口号,实现目标要有实实在在的行动。对律师而言,从业要有信心,做事要谦虚,人人都是自己的塑造师。想做个什么样的人,成为什么样的人,不要怨天尤人,一切决定于自己。

  “态度决定一切,成功也是一种态度”。这种态度要求一个人要永远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要永远充满激情,永不言败。六年前,我曾给大家推荐几篇文章:《青春》、《年轻人想干大事的七条准则》、《工作:为谁干活为谁努力》和松下幸之助“工作努力不是吃亏”的名言。今天再复印给大家,看了不一定马上能做到,但人必须有股精气神,永远保持一种激情。无论是身处顺境还是逆境,不论受到批评还是得到表扬,不论是在获得荣誉时,还是受到委曲时,都要学会积极的思维。积极思维的力量是无穷的。

  什么是积极思维呢?例如受到表扬时,要看到自己的差距与不足;受到批评时,要分析自身原因,把批评看成领导对自己的关心和爱护,这样想,就不会因受到批评而灰心丧气,更不会认为是领导对自己的打击报复;在荣誉面前,要感谢组织的培养,感谢大家的关心和支持;在遇到不公平时,要相信凡事自有公论,顺利时要谦虚、谨慎,逆境中要不气馁,把逆境当做对自己的磨炼,作为一种财富。这都属于积极思维的方式。

  对人生、事业和工作,都要用一种积极方式去思维。我常讲,人要有“两心”:“责任心”和“进取心”。

  “责任心”包括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团体负责,对社会负责。有的人对自己都不负责,一个对自己都不负责的人,当然不会对家庭负责,更谈不上对团体和社会负责了。

  “进取心”则是一种永不满足,永不止步的奋发向上的精神。

  要高度重视良好习惯的养成,良好的习惯使你一生受益。积极的态度和良好习惯是成事立业的基础。

  二、做个好助手是成为优秀律师的前提。

  我认为,一个好助手应该做到:

  (一)要耐得住寂寞和清贫,要厚积薄发,切勿心急气燥。

  收入低是暂时的,如果不首先刻苦修炼、提高自己,今后也难以有大的变化。因此,对青年律师而言,首要的是长本事,增见识。如果把钱放在第一位,就很难成为一个有丰厚收益的好律师。

  (二)要心中常有感恩之心,这样才会生活在快乐中,才能多多受益。

  要把老律师的关心、指导、帮助看成是个人最大的收益,要经常感念老师无私的教诲和帮助。千万不要抱怨不公平,报怨报酬少,如果这样,只能自毁前程,能从老师那里学到知识和技能,就是最好的报酬。古语云“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如果你不知感恩,也就没有人愿帮你。

  (三)要做个勤于思考的有心人。

  只有时时思考,才能成为有心人。拉丁语中有句格言:“世界上最伟大的是人,而人最伟大是的头脑”。我常说的“有心才有眼”也是这个道理。

  (四)要做到“三勤”。

  一是脑子要勤,多思提高悟性,有悟性才会不断有收获。一些律师的懒主要懒在脑子上,不愿动脑子。

  二是手勤,要多看、多写。

  不少人写法律文书就是一遍,好象是一气呵成,就觉得精彩得没有可修改的地方了。要多看些优秀的文章、法律文书,多写多练。

  三是要腿勤,要积极,主动,创造性的做好助理工作。

  有的助理只局限于主办律师交办的工作,让干什么干什么。如这样,你只能是个能应付工作的助理,难以从助理成长为合格的律师。有的助理很少去观摩庭审,旁听资深律师承办的案件会学到许多书本没有的东西。只有积极、主动,创造性去工作,你才能优秀,才能出类拔萃。如果按部就班,充其量只能是一个合格的员工,合格的`助手,不会做到优秀。人们常讲,最远的距离是从心到手的距离,人们往往想的多,行动上却跟不上。

  (五)要熟知程序性工作。

  对青年律师而言,老律师是一笔财富,要让主办律师认为你是他离不了的助手。要勤于观察,因为老律师多年的经验有些是只能意会难以言传的。要用心去领会,从接人待物的礼仪、证据材料准备,分析问题的方法、法庭发问,如何进行辩论各环节的每个细节去揣磨,感悟。对优秀文书要反复看,反复琢磨。这是尽快提高自己的捷径。

  (六)要力争“精益求精,尽善尽美”

  做业务,永远不要认为自己完全准备好了。一些律师不能对承办的案子反复琢磨,把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都考虑周全,而是把辩护词,代理意见草草写好,搁置在一边,就再不动不改,但只要认真看看,总会找出要补充、修改、完善的地方。

  对法律文书,要反复审查,核对,不能出现错字、别字、漏字,标点符号也要准确。有的律师的文书、材料之所以经常出现错误,我认为不是水平问题,主要是责任心问题,是态度问题。作为助理,不是简单帮主办律师查询、递送文书,打印、装订材料,要全面、仔细核对全部材料,包括:材料是否齐全,有无遗漏;材料排列顺序是否正确等。要追求内容和形式完美的统一,内容优质是基础,外表完美也重要。

  (七)要注意细节。

  细节决定成效,细节决定效率,细节决定品位。

  关注细节是律师职业性质决定,关注细节是负责的具体表现。伟大源于细节的积累。要把小事做细,做透,做精。天下大事必做于细。

  讲个关注细节对办案重要性的事例。

  我所曾代理一起侵权案。确认侵权持续时间成为胜败关键,代理律师通过反复细心查看案件材料,发现侵权方产品宣传材料上的电话号码已由6位改为7位,通过落实电话号码的升位时间,从而认定了侵权持续时间,成为案件胜诉的关键。

  (八)非主办律师,律师助理的主要工作:

  ①认真查阅所有有关的案件材料。要熟悉全部案件材料,要吃透案情。这项工作要主动做,如果事事等主办律师安排,就不是个好助理。助理要记录好委托人的联系方式,负责与委托人保持及时联系。

  ②搜集,调查,整理,准备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

  例如,审查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是否齐全,不全的应主动要求当事人补充,有的要主动提出去调查查询,并一一进行梳理。

  ③详尽记录办案过程,做好备忘录,如做好会见当事人,向证人调查、咨询,风险告知的记录。对案件过程及时记载,并将办案进展情况及时告知委托人,保持与客户、办案人员的及时联系。

  我发现一些律师不愿动笔。认真做好记录有两个好处,一是对办案有利。二是让委托人感到我们办案认真。助理应养成随时做好工作记录的习惯。

  ④查找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地方法院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的专题论述,论著,论文等。

  ⑤根据主办律师对案件的分析草拟法律文书,如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上诉状,非诉业务中的法律意见书等。

  ⑥保管、整理好案件的全部相关材料,案结后及时装订归档,妥善保管并能及时查找主办律师的案件资料。

  ⑦要摆正位置,即不越位越权,又要积极、主动、创造性去工作。对内,要认为就是你在办这个案子,要考虑案子的每一个细节。对外,要严格遵守主办律师制度的规定。

  ⑧根据主办律师的专业,搜集、整理与专业相关的最新法律、法规、行业发展动态及相关案例、文章、司法解释,这也是自己逐步成为专业律师的基础。

  ⑨要从小事做起。如:早来、晚走,整理好卫生、内务,整理好主办律师的资料,包括桌面整洁、换笔芯,削铅笔之类的细小事情。律师助理要从小事做起,往往从小事可以看出一个人的态度和习惯。

  三、几点建议

  1、律师要重名声

  好的名声将施惠于人的一生。律师要注重名声。律师是一个注重名声的行业,从一定意义上讲,有名才有利,当然不能不择手段去沽名钓誉,要学会利用各种机会让人家知道你,了解你的专长和业绩。可以通过参加专业讨论会,发表文章和著作,参加专业组织,参与公众活动,参加社会俱乐部,参加捐款活动,举办业务讲座等方式扩大你的社交面,增加你的知名度。律师一定要注重自己的名声,要学会宣传、推介自己。

  2、做律师戒浮躁。

  现在不少人情绪浮躁。法律服务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专业分工越来越细,我们不能只顾埋头办案子,要加快充实、更新知识,不断提升自己,要努力实现从做案子到做业务,从做业务到做事业。

  做案子不等于做业务。业务有市场问题,服务层次问题。我们要注意总结、研究,要深入进去,要做点学问。

  只要有心,做学问并不是很难的事,北京的秦兵律师执业不久就写了关于商品房买卖的204条,一举成名;陕西的王才亮通过参加建设项目的拆迁全过程,写了多本关于拆迁的专著,成了全国知名的拆迁专家;原潍坊求是所的徐永前,在全省还没举办一个BOT项目时,就在《中国律师》连载了有关BOT的论文,现已成为全国知名的企业改制专家。北京佟丽华因为热心青少年维权,被北京市政府记一等功。做事、做学问,成功的关键在于是否用心。

  3,善为小事成大事。

  做人做事应谨慎、严于律已。

  一是做人要诚实,做事要严谨,言谈要谦虚,举止要文明,穿着要得体,待人要友爱。人敬须自尊,对待小事的态度决定你能否成功。

  二是在与人的交往中,要特别注意自己的形象。以穿戴为例,在特定场合下,人家西服革履,你着装过于随便,会让人觉得缺乏修养。

  律师心得体会 篇13

  人生苦短,岁月流长。无谓的感叹已毫无意义,不觉中四十天的暑假即将结束,一个多月的实习生活也随之成为了美好回忆。在此,我首先要感谢辛主任能同意我在事务所实习,给我提供了这种学习实践的平台;感谢李老师和杨律师对我的指导,让我有自己动手将所学知识用于实践的机会,让这种对工作的渴望成为了现实;感谢小姚姐和赵律师对我的帮助与关怀,以及其他律师的尊重和理解,让我能愉快的度过这个暑假。

  在这一个多月里,我学到了许多学校里很难学到的东西:为人、处世和工作,特别是大大提高了处理事务的能力和把所学知识运用于实践的能力。在李老师和杨律师的指导下,我参加庭审三次,外出取证五次、立案三次,参加调解一次,同时书写了大量的法律文书。其中,法庭记录五份,调查笔录六份,取保候审申请书及保证书六份,行政答辩状一份,民事赔偿协议书一份,民事起诉状三份,代理词一份,人身损害赔偿清单两份,通知证人出庭申请书一份,民事裁定上诉状一份,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一份,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另外,我还独立接待咨近二十次,涉及执行问题、离婚和解除同居关系、赔偿、人身伤害及工伤等各方面。对这段重要的人生经历,也是最可贵的学习经历,我做了如下总结:

  一、社会关系方面

  律师作为法律服务工作者,他的本质属性是社会服务,因此律师所要处理的社会关系,往往大于纯法律关系。除了基本的家庭亲友关系、同事关系外,要下大工夫在当事人、证人、公检法狱政部门等他们身上。对商人来说,顾客是上帝;而对律师来说,这些人都是上帝,哪个也惹不起,哪个也不能得罪。从比较功利的角度来看,他们都是衣食父母。

  1、家庭亲友关系。一支超强战斗力的作战部队,必然有坚实的后勤保障,一个要叱咤职场的律师,当然要有和睦的家庭关系和稳定的亲友关系。律师是相当辛苦的一种职业,长期奔波于当事人、证人与法院之间,需要大量的时间和充沛的精力。要是哪个律师经常后院起火,常被家庭和亲友的琐事烦的焦头烂额,心情老是闷闷不乐,那他哪有精力再去研究当事人委托的案件,哪有时间再去接新案子呢?但要是律师能事先处理好这些关系,不仅会节约大量时间和精力,同时也产生了一个稳定的案源。可谓一箭双雕,何乐而不为?

  2、同事关系。世上没有永恒的敌人,也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但要是加入一份感情在里面,那这句话就大错特错了。人是感情最为丰富的一种高级动物,没有感情的人几乎是不存在的,除了植物人和精神病人。同事关系是工作中最基本的社会关系,是社会最基础的人际关系之一。律师在我们这里作为从业人员较少的一种职业,同事也就不应该限于自己所在事务所里的人,而是本区域内所有法律服务工作者。虽然法律明确规定:同一事务所里的律师不能同时为原、被告双方代理。但根据现实需要,同所的律师出现两军对垒法庭的情况也很常见。这样以来,使这种同事关系更加复杂化。在所里大家需要团结融洽、和睦相处;而在法庭上为了自己当事人的利益争得面红耳赤,互相给对方难堪。那他们平时在事务所里表现出来的和气是真的吗?若是,那这些律师需要多么大的气量;若不是,那如此虚伪又要多累呢?但我宁可相信他们是前者,那也是大家共同追求的目标。

  3、与当事人、证人的关系。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就要尽职尽责为当事人牟取最大利益,而如何取得当事人和证人的信任对律师开展工作十分重要。在实践中,有些当事人处于对对自身利益的考虑而隐瞒一些事实,很容易导致律师的工作误入歧途,陷于两难境地。证人也时常因对某些社会关系的顾忌而拒绝作证或提供虚假证言。这些对律师来说都是非常危险的。因此,如何让当事人毫无顾忌的把事实讲清楚,让证人放下顾虑能为当事人作证,证明客观事实的存在,这便体现出律师的执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对这一点,我从杨律师那里学到了许多有用的东西:

  (1)端正态度、摆正身份、作好应对一切困难的思想准备;预见事情将会出现的最坏结果并设计好解决方案。

  (2)注意观察社会环境与生活细节,寻找到与当事人(证人)共同的话题,抛砖引玉,进而进入主题;夹叙夹议,以聊天的形式搜集最有价值的线索。

  (3)换位思考,从当事人(证人)的角度考虑问题,以情动人,以理服人。

  4、与公检法狱政机关的关系。从工作性质上来说,律师与警察、检察官、法官及其他司法工作人员都不是为自己的利益而奔波。尽管他们各自代表了一方利益,但这种利益只与案件本身有关,也正是这种利益冲突将这些不同职务的人联系在了一起。对于一个案件来说,无论是在侦查起诉、审理还是执行阶段,律师是介入时间最长的一种人。他们要跟与此案相关的各行政、司法机关打交道,而此过程中也常因对案件的认识不同发生一些争议。对这种情况的出现,律师无能为力,或者说是不可避免的,但如何处理又体现一个律师的水平。虽然法律规定律师应当为当事人的利益尽职尽责,但理论与实践总是有差距的。在处理这些矛盾时应该注意区分轻重缓急,最好先礼后兵,决不可因小失大,搞僵了与这些国家职能部门的关系。因为人总是有感情的,感情是会延续的,如果那样后果将不堪设想,留下的后遗症是会给律师带来长期的麻烦。

  二、法律运用问题

  由于我接触法律才两年,有许多课程还没有学习,加上平时学得并不太扎实,因此在法律规定和法学理论上仍有许多问题;以前又未参加真正的实践,所以在实践方面更是一片空白。就像刚来那几天一样,我似乎觉得自己每时每刻都在学新东西,接触到的一切都是新鲜的。关于法律知识和运用方面,我感触较深或记忆深刻的有以下几方面:

  1、基层人民法院的法庭审理规则问题

  在一个月的实习过程中,我参加刑事审判2次,民事审判1次,参与立案2次,大体看到了基层人民法院的办案实际情况。也许是我过于理想化,没有从审判实际出发考虑问题,也许这正是学生的纯真与幼稚。但无论怎么理解,问题的确是客观存在的,这是谁也无法否认的。在我印象里较深的有:

  (1)基层人民法院所设立的人民法庭的管辖权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人民法庭根据地域大小、人口多少、案件数量和经济发展状况等情况设置,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而在实践中又该以何为依据呢?派出人民法庭与基层人民法院内设庭之间又是怎样的关系呢?就麦积区人民法院对周边区域的管辖而言,开发区法庭、北道埠法庭、马跑泉法庭之间不以行政区划为限,那他们的管辖权又是以何为标准的呢?发生管辖权冲突时该如何解决的?不会只是你签字不管了我再管吧?而实际就是这么做的。我认为至少应该由法院院长签字才说得过去吧!况且当事人怎么知道他的案子属于哪个法庭管辖?反正我是没弄清楚,是因为法院内部自己制定的规章制度吗?还有特别奇怪的是法院行政庭怎么还在审理离婚一类的民事纠纷?待以后有时间再仔细研究了。

  (2)关于法庭秩序问题。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案

  开庭时书记员要首先宣读法庭纪律,可我参加的几次开庭,无论是刑事审判还是民事审判,都未发现书记员向法庭作过任何有关法庭纪律的表述,即使是随便的提醒。也许他们认为这没有必要,但我觉的这正为其它不规范行为埋下了隐患,这是其一。第二,除审判长外,其他审判人员以及公诉人员随意出入法庭。在刑事审判中,法警几乎都是老的早该退休的爷爷辈人,假如有被告人逃跑或轰闹法庭,这些人员能干些什么?不是我瞧不起这些前辈们,只是审判工作真的需要更有力的安全保障。就这样他们还比较心急,呆在法庭没几分钟就没影了,要带被告人候审或需要交换证据时,审判长法锤敲几下才能把人叫来。在民事审判中,书记员在法庭辩论阶段竟然退庭了!第三,参加法庭审理的人员几乎都没有关闭通讯工具,甚至有人在当庭接电话。这种情况你说还审理什么呀?内外随时保持联系,如何确保能法庭查清的是事实?

  (3)法官自审自记现象。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还是在上面第(2)条。书记员随意出入法庭,法庭记录又不能不做,所以只能由审判员大人代劳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规定:人民法庭审理案件,必须有书记员记录,不得由审判案件的法官自行记录。我个人认为,要是书记员或是其他审判人员确实有十分迫切的事情需要解决,法庭可以宣布休庭几分钟,这丝毫不会影响法庭对案件的公正审理,应该是可行之法。

  2、执行难问题

  原来在学校学习理论知识时,常从新闻报道或学术文章上看到关于一些案件的执行情况,执行难似乎进入标题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是还不以为然,认为那些情况只是个案,绝大多数判决应该是可以顺利执行的,而从我在所里实习这段时间遇到的`情况来看,执行难的确是一个很值得关注的问题。

  记得一天有位当事人来咨询:他因故借给村小学一笔款,后学校因没钱还债而被他告上法庭。法院很快有了判决结果:学校败诉还款。但是,因学校没钱而使得法院判决成了一张空头支票,当事人陷入无期的等待。案子放在执行庭已经4年了,可法院给当事人的答复是村小学没有帐户,也没有其他可执行的财产,要当事人自己想办法。面对这种情况,你说该怎么办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工作的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

  (1)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2)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3)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而《民事诉讼法》第233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那么,人民法院依靠特别授权都无法查明的东西,怎么能让当事人自己去查清呢?难道真要当事人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去到大街上叫卖吗?艰难的诉讼道路尽头等你的将是一纸空文,在程序上正义是实现了,可当事人得到了吗?

  3、频发的离婚案件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思想的进步,现代人快速的生活节奏也导致了婚姻家庭关系的高速更新。在我在所里这段时间,几乎每个律师手里都有离婚案件,什么原因呢?以我的能力几句话也说不清楚,但我对这些案件进行了简单分类,大体有三类:未领取结婚证(同居)、领证但未共同生活、夫妻生活多年。

  (1)同居关系。《婚姻法》第8条关于结婚登记的规定,是强制性规范而不是任意性规范。因此,未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法律不承认其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当然法律规定有1994年2月1日前后之分,但目前现实生活中遇到的大多数都是1994年后的情况。)对于解除同居关系,主要还是涉及两方面的问题:子女和财产。对子女问题,法律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对待子女的方法和离婚时所对应的各种情况相同。对于财产,又要看是不是有彩礼:若有,彩礼应该退还,但数额较小时可以不在退还;若没有彩礼,分清各自所得,不存在共同财产,但可以比照离婚处理共同财产的规定进行。

  (2)领取结婚证但未共同生活。根据《婚姻法》第8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只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结婚登记,是确立夫妻关系的唯一的标志和法律程序。登记后,不论是否同居,或者是否举行婚礼,都不影响夫妻关系的确立。一经结婚登记,就受到国家法律的承认了保护,一方或双方都不得自行解除。即使在登记后未同居和未举办结婚仪式的情况下,一方或双方另行结婚就会触犯刑法。遇到这种情况,一方或双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如果双方都同意解除,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交回结婚证,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按照《婚姻法》第31条规定的精神进行判决。这时,一般不存在子女问题;但可能涉及彩礼的返还问题。

  (3)夫妻生活多年。这种离婚案件就是最普通意义上的离婚,对这种情况的处理法律规定的比较详细。最明确的规定有《婚姻法》第四章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当然还有其他法条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4、法律文书的写作

  (1)写作态度问题。

  在学校里虽然我认真学习过一学期的法律文书写作课程,也练习过许多文书的写作,但对我今天在律师事务所的工作几乎没多少帮助。原因有二:其一,学校讲授和练习的法律文书写作集中于公、检、法各职能部门的文书类型,虽然对律师所用文书也有所涉及,但只是带过而已,似乎没怎么重视这块,而且所讲内容均跟刑事诉讼有关。也许我们老师认为我们最多只能进入国家职能部门,当不了律师吧!第二,法律风险的要求不同。在学校里看着案例写文书,当然写的好了得的分数自然高,可几乎没怎么考虑法律风险问题,写错了大不了少得点分数而已,不会有什么责任问题。而在所里写东西就大不一样了,无论是格式上还是内容上都需要慎重下笔。格式体现一位律师的基本素质和技能,出现瑕疵将会导致当事人、法官对律师产生不称职的影响;内容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发生纰漏直接导致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得不到应有保障。那就不仅仅是律师的声誉问题,而是当事人会不会追究你法律责任的问题。

  到事务所后,李老师和杨律师为我提供了大量书写各种法律文书的机会,使我很快学会了许多常见法律文书的写作技巧。就写作这一点,使我既爱又恨。给我写作的机会是锻炼我的能力,可每次分到的任务都不是那么容易完成,甚至我从未见过或是听过的文书也要试着写。我总不能说我不会写吧,毕竟还在大学里呆了两年,不会写就不该到这地方来。既然来了就得按要求去做。所以,克服这种不会写的心理是非常重要的,只要你努力去做了,结果总比自己想象的要好。实践中我也是这么做的,李老师和杨律师在大体肯定的前提下不忘对细节进行指导、对技巧进行点拨,对我写作能力的提高起了很大作用。

  (2)写作技能问题。

  在律师所提供的各种法律服务中,书写法律文书是一项对律师的法律功底、逻辑思维、文字表达能力等均有较高要求的工作,是衡量律师法律专业素质的一个重要尺度。在我认为律师写作文书的技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要充分领会当事人的意图和目的。在下笔之前首先应该占有资料和事实,注意加强与当事人的交流和沟通,不能自以为是,现实中发生的许多事情是不合常理和你无法预测的。当然也不能一味的依从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还要融入自己的见解和知识,发挥本人的聪明才智,用法律的语言将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完整的、甚至是创造性的表达出来。要是没有充分表达,或者错误表达了当事人意图和目的的法律文书,不论写的多么完美,也同样是南辕北辙,毫不可取,甚至还要给律师本人招惹麻烦。

  第二,在书写格式上,要遵循法定或通行格式。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都颁布过关于法律文书格式的规范,律师在书写时一定要参照,特别是向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呈送的诉讼文书和正式的合同协议、遗嘱等一定注意遵循法定或通行的格式。切忌律师闭门造车,自创一套,否则不仅会带来程序上的麻烦,甚至导致你写的东西无效,成为废纸一堆。另外,在书写上要注意相应得要求,涂改之处一定要当事人摁印确认。

  第三,在文书内容上,一定要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律师在进行法律文书写作之前首先应该对可能涉及的法律规定进行确认;认真研究案件事实情况,对涉案的法律关系仔细分析和定性。在内容上努力做到准确、全面、深刻。尤其是在法律上要经得起推敲和考验。切忌事实表达错误、法律运用错误或有重大缺陷。同时要求主题明确,法律逻辑清晰,表达简练流畅。

  5、其他问题:

  鉴于理解程度和其他原因,还有对许多问题的看法或感触等下次我再总结了,但提纲我大致列一下:

  (1)关于如何很好的接待法律咨询;

  (2)公安机关经常成为咨询者意图起诉对象的原因;

  (3)犯罪低龄化的原因及与社会环境的关系;

  (4)当前基层司法机关是如何保证程序合法的。

  三、后记

  在学校,我是一名勤于思考、善于学习的学生。

  在家里,我是一个尊敬长辈、孝敬父母的孩子。

  在所里,我是一个怎样的人呢?该成为怎样的人?我思索过,但无法回答。

  人生充满了酸甜苦辣,成功与失败,欢乐与痛苦。即便如此,每个人也都应该在不同的舞台上去尽力展示不同的自我,不论是否有观众在喝彩或诅咒。因此,我也强迫自己登上舞台,但我并不擅长歌舞,我努力模仿着,是否是在耍猴戏也不一定,舞者的水平只有观众看得最清楚。我不奢望能给观众留下美好的回忆,但我期盼自己没给大家带来痛苦与不便。

  最后,向你们各位献上我最美好的祝福:祝大家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天天都有好心情。

  律师心得体会 篇14

  作为一名律师,本人在过去的XXXX年里严格要求自己,认真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严谨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依法、诚信、尽职、尽责执业,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业使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 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同时不断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提高职业能力水平,以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现将上一年度律师工作总结如下:

  一、XXXX年我国的法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升,依法治国的方略和实施更加明显和实在,本人也严格按照律师行业的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做到了谨言慎行,居安思危,坚持律师工作原则,不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以及《律师执业规范》,遵守各级司法机关的规章制度,业务水平也有了长足进展。在以后的工作中,本人将继续提高业务水平,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执业行为规范,更好的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

  二、过去的一年度,本人认真履行律师协会的章程,履行会员的义务,遵守律师协会规范和准则,接受协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履行律师协会规定的法律援助义务,自觉维护律师职业声誉,维护同行间的团结,与领导同事和平共处。敬业爱岗、廉洁自律、文明执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执业理念。

  三、XXXX年本人积极参与社会法律援助服务,热心投入社会公共服务事业中,除了完成协会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外,义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很好地履行了一个执业律师应尽的社会义务,为社会公益事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微薄力量。同时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帮助等公益活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热心解答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所关心的法律问题,努力让每一个人都尽可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四、上年度主要完成了顾问单位项目涉及的项目建设、项目招投标、劳动关系等合同文件的监督审核,从顾问单位业务本身出发,转变审查合同的思维,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重点研究各环节控制节点,更好地保障了合同目的的实现;与此同时,在顾问单位重组上市相关事宜中提供法律支持,参与了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转股及既有债务承担说明等文件的拟定、审阅直至签订交割。

  五、上年度顺利完成律师各项工作,遵守职业操守和法律规范,没有受到行政机关、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行业处罚。

  六、XXXX年本人认真学习法律专业知识,扩充行业知识广度和深度,不断进行知识更新,学习最新法律法规条款,并积极参加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举办的业务技能学习与职业培训,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和专业水平。

  七、党员律师接转组织关系情况:无。

  八、XXXX年度学习了信访的接待、处理程序,尚未参与到具体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以及社区法律顾问业务。以后的工作中我将加强自身政治和法律业务素质,争取尽快达到选派条件,积累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实践经验。

  以上是XXXX年度本人在法律工作上的总结,在今后的工作中,本人将继续发扬律师职业的作用,不断提高自己在思想道德、专业能力、执业操守等方面的水平,并及时查找自己在工作上存在的不足,严格遵守《律师法》和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广大群众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

  律师心得体会 篇15

  我在这次律师警示教育活动中,通过传达文件,学习我国《律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使我在思想认识上有了很大提高;结合北京律师李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实例,对我的教育很大,教训极深。"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兹特将我的真实感受和心得体会列述于下,谨请大家不吝赐教。

  一、从各种报道可以看出李庄其人给人的普遍印象是:高调、嚣张、满口大话、趾高气扬、目中无人,从李庄在其他地方威胁公诉人,甚至开车撞向检察官的行为,足见其傲气十足。律师作为法律精英,李庄却给人没有一点"儒雅"的印象;鲁迅先生说得好:"恐吓和谩骂决不是战斗。"李庄正是因为不懂得这个道理,肆意玩火才酿成了他今天锒铛入狱。李庄今天沦为阶下囚,完全是咎由自取。广大律师要充分认清李庄违法犯罪对社会和律师业的违害性,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在执业活动中,无论是查阅案卷、调查取证、会见当事人还是分析案情、阐明观点、法庭论辩,都必须尊重事实、忠于法律,决不能与当事人及委托人串通一气,以捏造事实、歪曲法律去赢得不光彩的胜诉,妨害司法公正。一定要分清合法利益与非法利益的界线,要经得起名利、金钱的考验,正确对待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正确处理维护大局和拓展业务的关系,做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如果中国没有了律师制度,那广大民众遇到法律问题,没有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就只有去找各级领导或者法院办案人员甚至院长,这将会产生什么样的恶劣后果,是不言而喻的。所以,律师的使命,是依法为缺少法律专业知识的人提供咨询,代理民事、行政诉讼,进行刑事辩护或者参与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活动,这就在公众与法律之间架起一道沟通的桥梁。因此,律师就应当尊重事实、忠于法律,依法行事,绝不能不顾事实和法律去搞歪门邪道。律师执业,只能依靠法律和事实去体现真理。遗憾的是,有个别的律师却法律信仰淡薄,职业道德缺失,见利忘义,见钱忘法,热衷于与司法人员"拉关系"、"搞勾兑",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使法律的卫士演变成了法律的践踏者,使律师的称谓为之蒙羞。因此,律师必须自觉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国家和人民利益至上、宪法和法律至上,坚持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自觉地把律师职业与党和人民的事业、个人的前途命运与国家的前途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永远不做违反法律法规、违背客观事实的事情。

  三、任何职业都有自己的道德和操守,任何人也都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操守,就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实事求是的诉讼原则。对事实,不扩大、不缩小,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依照法律和事实,为自己的委托人争取最大的利益。如果唆使当事人说假话、作伪证,教唆其串供,无疑是不顾事实的违法行为。李庄走上犯罪道路,每个法律从业者都应当引以为戒。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敬畏法律、遵守法律,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玩弄法律、践踏法律,就会如英国作家拜伦所说:"谁胆敢将法律轻蔑,他必在法律的`惩罚下毁灭"。那么,律师的一切活动,都必须用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约束自己的行为,接受法律的监督,没有任何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一切法律人倘若只把掌握的法律知识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当做谋生的手段,势必导致"一切向钱看",成为"拜金主义者",甚至堕落到不顾一切地捞黑心钱,最终必将遭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唾弃、社会所淘汰,甚至被滚滚向前的历史车轮碾得粉身碎骨。

  四、在律师界仍有极个别的不良律师,其行为抹黑了律师形象,玷污了律师的职业。但决不是90%的律师都"出买灵魂和肉体"。实践证明,我国律师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受党和人民信赖的。李庄的犯罪只是个案,应与整个律师队伍区别开来。我从事法律服务近二十年的所见所闻,律师与执法人员之间的关系基本上是清白的,出现个别律师、执法人员违法乱纪的事情,并不奇怪,但那只是个别,不是主流。律师按照法律赋予的权利,代理民事、行政案件,担任刑事辩护或者参与其他非诉讼活动,是国家法律制度保护人民、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正义、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如果哪个律师明目张胆地去给执法人员行贿,那他是不想做律师了;如果哪个执法人员迫使律师给他行贿,那他也是不想当执法人员了。我相信,对于一个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来说,谁也不会拿着自己的饭碗开玩笑。因为,他们一旦丢掉了这个职业,必将遗憾终身。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律师,应该懂得自己有责任维护这个职业的形象,决不能为了"做律师"而放弃了做人。而要模范地遵纪守法,使自己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作为与不作为。否则,也落得与李庄同样的可悲下场。

  最后,我扪心自问,过去虽无"肉体可出卖的",但也从未有"出卖灵魂"的想法。为证明自己是否说了假话,恳请广大民众和公、检、法、司的工作人员及全体法律从业者对我进行检举揭发。我坚信,一个人生活在社会中,其言行、举止,大家心里是有一杆称的。

  律师心得体会 篇16

  宋朝诗人陆游有诗曰: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它表明的是理论知识必须要投入到实践之中才能有更深刻的体会。为了将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我抱着期盼与激动的心情,走进了广东xx律师事务所,置身于真实的法律职业环境中。从七月份至今,我已进行了为期四个多月的实习。在实习的过程中,xx所的律师、律师助理和其他工作人员为我提供了一个提高自我、积累经验的机会和平台。在此,我整理实习记录,总结实习期间的见闻、实践和感受,并写下此份实习报告。

  一、实习期间完成的主要工作

  在xxx所实习所做的工作可以简单地分为业务工作和所务工作两大类,其中,业务工作即具体的案件承办工作是主要的部分。由于我加入的是金融部,所以我主要从事的是金融法、公司法以及涉外法律事务方面的工作。但偶尔也会接受其他部门同事所交办的工作任务。具体完成的工作简要归纳如下:

  1、案件归档工作

  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在加入xxx这个大家庭之后,我接到的首要任务就是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通过整理卷宗,我初步了解熟悉了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

  2、非诉讼业务工作

  所与许多大中型企业集团和政府机构建立了长效的合作机制,为其提供合同起草与审查、土地开发合作、股票证券、银行业务、法律顾问、商事谈判等非诉讼服务。而我所在的金融部就主要是处理非诉方面的工作。在实习期间,我协助律师办理了广州某旅游集团公司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广州某铝业集团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山东某公司股权收购、北京某汽车软件公司重组等具体项目。除此之外,还包括一些顾问单位的合同审查以及法律咨询等工作。

  3、仲裁与诉讼工作

  由于胜伦所在劳动法领域具有十分丰富的经验,因此,我在实习期间也协助律师办理了一些劳动仲裁和诉讼方面的工作。除此之外,我也协助律师处理了一些商事合同纠纷,包括准备证据材料、研究具体的法律问题、和律师讨论诉讼策略等。

  4、产品研发工作

  在实习期间,我参与了金融部资产证券化和新三板两大产品的研发工作。具体包括查询资料、整理法规、研究法律问题、提出修改建议等。

  二、实习的收获与感想

  在实习过程中我遵守单位纪律,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的`指导和自己的努力下,我初步掌握了律师事务所的运作程序和律师的办案经过及技巧,弥补了知识上的不足,增长了社会见识,对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运用法律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

  1、实习使我认识到专业化在行业竞争中的重要性xx所虽然是综合性的律师事务所,但其每一位律师都是某一特定领域的能手,可根据需要随时组成不同专业领域的律师工作团队,为客户提供特定领域的专业化法律服务。这提醒学法学专业的我,对未来职业发展方向的选择要尽早明确,因为只有明确目标,通过努力学习过硬的专业水平,才能在未来的竞争和业务工作中取得优势。

  2、实习帮助我树立法律职业的敏锐性和法律人思维。

  律师的工作是严谨和实事求是的,律师的思维是敏锐与辨证的。面对案件,律师根据自身知识和经验往往很快便能着手解决。而面对问题的分析讨论,律师更是滔滔不绝,有理有据。我观察律师的临场发挥,通过讨论获取知识、更新知识。“好记忆不如烂笔头”,为了提高动笔能力和保存有益信息,我习惯将所见所闻所思记下来,有时也展开分析,这是为了树立法律职业的敏锐性和法律人思维。

  3、实习对今后学习和工作的指导作用

  一是严谨、辨证与恒心。严谨、辨证的法律人思维在法律专业知识学习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而只有以坚持的心态才能树立信心,取得成功。

  二是发现不足,弥补欠缺。实习过程中无论碰到的是专业还是非专业领域,我都积极查找资料,虚心请教律师。同样这个方法也应该运用到今后的学习上,这对提高自己是非常必要的。

  三是切忌急功近利。虽然意识到学识上与经验上的欠缺,但也许是积累不足,我对有些问题始终找不到解决途径。我想学习上也一样,不要急功近利,凡事讲究一个过程。我决定在今后的学习中根据这次实习所得到的经验,处理好课堂学习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及理论知识与实践内容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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