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协议书

时间:2023-01-18 16:37:34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合伙企业协议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协议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签订协议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协议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合伙企业协议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合伙企业协议书

合伙企业协议书1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合伙企业)于20xx年x月x日在xxxxx设立,出资总额为人民币xx万元。其中,甲方占%出资额,甲方愿意将其占合伙企业xx%的出资额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出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出资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合伙企业xx%的出资,根据原合伙企业合伙人协议规定,甲方应出资人民币xx万元,实际出资人民币xx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合伙企业xx%的出资额以人民币xx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x日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现金(或银行转帐)的方式分x次(或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出资额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出资没有设定质押,保证其出资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合伙企业盈亏(含债权债务)分担: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企业自双方签字之日起15日内到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变更登记后,乙方成为上述受让“企业”财产的合法出资者,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和合伙人之间的'合伙人协议的约定分享合伙企业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各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见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xx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企业登记注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署生效。双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后15日内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到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壹份。

  转让方:xxx受让方:xxx

  20xx年x月x日于xxxxxxxxxxx

合伙企业协议书2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资设立(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

  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 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启动资金为元,其中:

  1、启动资金(股权)分配:

  (1)甲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股权)的%;

  (2)乙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股权)的%;;

  (3)丙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股权)的%;;

  (4)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成立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5)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丙三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 账号: ),公司成立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6)甲、乙、丙三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公司成立时需要缴纳的注册资金(本)届时根据股权比例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条例出缴,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成立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由为甲、乙、丙三方,经选举为董事长,为董事,任期均为两年。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须经甲、乙、丙三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聘任为公司 副总经理 ,具体负责:负责公司录音棚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

  5、甲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丙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6、重大事项处理

  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由董事会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7、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其他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其他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其他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丙三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丙三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丙三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启动资金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

  合同签订起年内,股东不得擅自转让股权。自第年起经其他股东同意,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股权转让予其他股东导致公司性质变更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其他股东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

  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1)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丙三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合同期内,若一方股东因犯重大错误,其他两方股东一致认为其在公司经营期间不作为,未履行其基本义务,则其他两方股东有权与其协商以原始价格购回其股份,稀释其股权。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三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丙三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三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绍兴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签订时间:

  甲方:

  乙方:

  丙方:

  现有丙方入股甲、乙两方合股(合伙)开办的南充市写视康科技有限公司(网络工程部)公司,全面实施三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伙经营的决策,成立南充市川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以下合作协议,以供信守。

  第一条:合伙公司名称及主要 经营地:

  1. 公司名称:

  2. 经营地: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公司前期业务范围为弱电工程(涉及范围:楼宇对讲、安防监控、周界报警、门禁道闸、巡更系统、公共广播、视频会议、网站建设、综合布线、一卡通系统等)。

  第三条:合伙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1.出资方式:

  南充市XXXXXXX技有限公司(网络工程部)原由甲、乙双方共同出资25元元经营,甲方出资15万元,持有公司60%的股份,乙方出资10万元,持有公司40%股份。现丙方于合伙自愿出资5万加入,成立南充市川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甲方让出15%的股份,乙方让出5%的股份,让丙方加入,丙方加入后拥有公司20%的股份。

  甲、乙方已使公司运转正常,丙方加入时,为方便管理与结算,经三方完全同意,公司所有对外债务与未收账款由甲乙双方承担,公司账面现金清零,现有实物资产为公司资产。丙方加入后,账面资金为丙方所投入的¥50000.00元。

  现丙方加入,所入股现金¥50000.00(五万元)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 丙方加入公司后,股份分配如下:

  甲方占总投资额45%(百分之四十五)的股份;

  乙方占总投资额35%(百分之三十五)的股份;

  丙方占总投资额20%(百分之二十)的股份;

  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甲、乙、丙三方共同按占股比例增资。

  2.本合伙公司在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公司清算后如有盈利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

  1甲、乙、丙三方按股权份额比例投资,享有公司股利。三方实际投入股份本金金额用于公司运作,不能用作利润分配及提取。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乙、丙三方按投资比例提取可分得的利润。其余部分留公司作为资本填充。

  2如遇大项目公司需追加投资,则三方按投资比例共同注资,资金分批回笼后按投资比例分批返还追加投资的本金,盈利后按投资比例提取可分得的利润。

  3如将股利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三方同意,并由甲、乙、丙三方同时进行。

  2.债务承担:

  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由甲、乙、丙三方按投资比例承担。

  第六条:在合伙期内的事项约定

  1.合伙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如公司正常经营,三方无意退出,则合同期限自动延续,并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续签合同。

  2.入伙、退伙

  A入伙:

  1甲、乙、丙三方需承认本合同;2需经甲乙丙三方同意;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B退伙:

  1公司正常经营期间如其中一方要求退伙,应提前三个月告知其它两方,公司在接到通知后一个月内按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清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退伙时按退伙人投资股份的100%退出。

  2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合同期满,如一方要求退伙,按退伙人的投资金额100%退出。

  4除名退股:合伙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被除名者的股份由公司其它股东按比例无偿接收:

  3.出资的转让

  经三方协商同意,不允许合伙人任意一方向第四方转让自己的`出资,股份只能在三方之间互相转让。

  4.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5.在公司运营期间,全权委托李元军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公司必须一元化领导,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三方合伙人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新产品的引进;

  2、重大的促销活动;

  3、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6. XXXXX名下长安车辆一辆,车牌为 川XXXXXXX,公司业务之外,仅供李元军一人使用,但须以公司业务及事务为主。公司享有使用权,承担80%本车使用产生的一切费用。除车辆损坏无法继续使用外,合同期内不得卖出,确保公司正常使用。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1.甲方负责财务出纳

  2.乙方负责财务会计

  3.丙方负责采购

  三方都有权参加公司经营管理和督导工作,有权知道公司所有的资金用处和公司运营情况。

  公司每月底结算一次,除各项开支外,在还完投资款项后,经营状况做到月清月结。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人都有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利益按本合同股份占比分配。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时应以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股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合伙人如触犯法律背负刑事责任,丧失人身自由、无政治行使权力。

  甲、乙、丙三方均以发展公司业务为第一已任,为公司出谋划策,让公司的业务蒸蒸日上。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1.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名义和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2. 禁止三方中的任何单独一方以合伙公司的名义进行担保、抵押、贷款等行为。

  3. 重大投资决策,必须经三方协商,达成共识方可执行,否则一律禁止。

  第十条:合伙经营的继续

  1. 在退股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但退股人无权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一经发现,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 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以其占股比例清算后返还给继承人。

  第十一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 合伙因以下情况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4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它原因。 依法撤销;

  2. 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清算完成。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雇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所欠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按甲、乙、丙三方投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部分,按甲、乙、丙三方投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 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_个工作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股处理。

  2. 合伙人私自转让其股份给他人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 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南充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肆份,三方合伙人各执一份,公司留存一份。

  4.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合伙人一(甲方):

  合伙人二(乙方):

  现合股(合伙)开办一家__________________,全面实施两方共同投资、一方入组建、技术、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过两方合伙人的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 出资的总额为:人民币:一百万人民币,¥:100万

  甲方出资__________

  乙方投资三万、占总投资的二十五%。占公司股份二十五%。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两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 乙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甲乙两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两方按占有股份比例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乙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润,其余部分留公司作为资本填充。

  如将股利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两方同意,并由甲乙两方同时进行、乙方有优先权。

  三、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1、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20xx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如公司正常经营,两方无意退出,则合同期限自动延续。

  2、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A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甲乙两方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B退伙:

  ①公司正常经营不允许退伙;如执意退伙,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按退伙人的占有股分50%退出。非经两方同意,如一方不愿继续合伙,而踢出一方时,则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时,将按公司当时财产状况的50%进行赔偿。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我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4、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可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公司所在地公证单位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股份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先以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合伙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5、纠纷的解决

  合作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四、职能分配及议定事项

  在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________作为公司法定代表,全权协调处理公司的工商税务、消防安全、业务接洽及商务等事务。

  五、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五万元;必须经过甲、乙两位股东签字。

  2、新产品或设备的引进;

  3、厂房扩建等再投资事项;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等。

  5、公司每月要进行一次盘点,股东一起参与结算。

  6、设立一个公司账户、同时两位股东都拥有此账户短信提示、以方便及时了解账户资金流动情况。

  8、公司公章由___________保管,账目由___________保管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两份,两方各执一份,自两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名):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名):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企业协议书3

  转让方:

  受让方:

  经双方协商,并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就公司股份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方将其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xxxxxxx%的股份(人民币元)依法转让给受让方。

  二、受让方同意接受该转让的.股份。

  三、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受让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以现金方式(或其它形式)支付给转让方。

  四、本协议签订后,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办变更登记,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之日起,公司向受让方签发《出资证明书》,受让方成为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和相关民事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肆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转让方(盖章):xxxxxxx代表(签字):

  20xx年xx月xx日签订地点:xxxx

  受让方(盖章):xxxxxxx代表(签字):

  20xx年xx月xx日签订地点:xxxx

合伙企业协议书4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并经公司和学校股东会、董事会相关授权批准,就甲方和______及丙方,股份退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因个人原因及辞职申请将其在______(含丙方即原在______及_____委托联营后的)全部股份退还股份。

  二、乙方同意接受该退股的股份,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全部退股金给甲方。

  三、退股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整(小写:______)。本合同签订当日生效,签订之日__日内乙方支付上述款项给甲方,甲方不再享有公司和学校的股东任何权益和义务,不得再请求分配利润或者其他经济报酬。

  四、甲方保证对所退股该公司的股份拥有完全的处分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等,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对乙方学校和公司的各种机密有继续保密的义务,并不得造成有损学校和公司的言行举止,否则将赔偿乙方的损失。

  五、本协议签订前,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与______签订的《认股协议书》解除并终止履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与甲方、丙方签订的《联营合同》同时解除。该二份合同中的违约条款、违约责任的赔偿方式、违约金的'计算等条款全部失效。

  六、甲方在合作期间从乙方公司或者丙方各学校获取的商业秘密在签订本退股协议后有继续保密的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不得从事造成有损______和乙方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言行举止,否则将赔偿乙方或丙方的损失。甲方不得自行或者指使他人干扰乙方及丙方的经营活动,如甲方违反本条款,应当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给乙方,给乙方、丙方造成严重损失的,应当另行赔偿。

  七、本退股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得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所有或者乙方法定代表人纪春盛所有的商标。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有从事教育培训业,在登记培训学校或者公司名称时,不得使用含有“_____”、“_____”或者“_____”、“_____”等乙方与丙方使用中的字样作单位名称。如甲方违反本条款,应当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给乙方,给乙方造成严重损失的,应当另行赔偿。

  八、本协议签订前后甲方所有的个人债务应当自行履行完毕,因其履行个人债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及诉讼、仲裁均与______及法定代表人、丙方无关。

  九、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三方均同意提交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本协议一式多份,甲乙丙三方各主体均持一份,自三方签字或者盖章且甲方收到退股金后生效。

  甲方(签字和手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企业协议书5

  甲方:

  乙方:

  为了结合双方优势,共同致力于开创连锁餐饮经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共同开创连锁餐饮经营事业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连锁餐饮产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筹措、设立、经营、推广、管理;

  第三条合作期限

  本协议生效时起至止,并仅限于双方共同设立的前两家实体餐厅

  第四条合作方式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乙方以委托顾问的方式为甲方提供餐厅食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设立筹备等;

  (2)甲乙双方以合伙关系,共同经营管理连锁餐厅第一间及第二间实体餐厅。甲乙双方根据产品研发和连锁餐厅的设立进度分期分批进行投资。具体如下:

  1.设立第一家实体餐厅时: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90%。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10%。

  乙方该期出资由甲方无息出借给乙方。待该实体店铺盈利时,从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后返还给甲方。

  2.设立第二家实体餐厅时: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90%。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10%。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实体店铺设立前日内交齐,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对第二家实体店铺不享有合伙人权利,不能参与该实体店铺之盈利分配。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①向乙方支付5000元/月的研发经费,该经费包含产品研发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通讯费、车船费、材料费、厨具器具费等;

  ②向第三方购买相关餐饮核心产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该产品配方之所有权,并有权不向乙方披露;

  ③组织餐饮产品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④连锁餐厅之经营权、商标权、产品之所有权等为甲方享有;

  ⑤负责确定连锁餐厅的品牌、定位、logo设计,并享有其所有权;

  2、合伙期间各项决策由甲

  乙双方按照出资比例进行表决确定。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利义务为:

  ①对外以合伙名义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组织餐饮产品的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④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资;

  ⑤支付合伙债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①负责策划连锁餐厅之定位,设计连锁餐厅品牌、logo;

  ②负责餐饮产品之研发、改进,并将所得之产品配方披露给甲方,甲方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③负责餐厅烹饪设备的规划、设计,实现烹制设备的标准化;

  ④定制餐厅产品材料选购、加工、配送的各项标准和流程,将食品加工从厨房中分立出来,实现后勤生产的标准化;

  ⑤负责定制餐厅各级管理、各项工序、各种操作的标准及岗位流程,将餐厅操作有序且量化,实现餐厅操作的标准化;

  ⑥乙方提交的各类规范规程、岗位手册、策划设计方案、技术成功等的所有权、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⑦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其顾问职责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协议,乙方应返还甲方支付的委托顾问费,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合伙期间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资;

  ②乙方应当尽职尽责负责店铺之经营管理,将其多年管理连锁餐厅之经验应用到合伙实体餐厅之运营中,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负责餐饮产品之研发、改进,并将所得之产品配方披露给甲方,甲方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负责连锁餐饮产品的定位、包装设计;

  负责餐厅的选址、定位、外观设计、室内布置、成设、装潢,构建餐厅卫生、健康、温馨的外部形象,建立良好的就餐环境;

  负责餐厅及其经营产品的宣传与推广,定制餐厅的宣传口号、定期策划促销活动,积极开拓市场,努力使餐厅及产品获得客户的满意和认可;

  负责餐厅员工之招募、录用、培训、考勤、管理,制定员工岗位手册,营造融洽的劳资关系,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尽忠职守;

  定期向甲方汇报餐厅之运营情况、产品之顾客反馈,同甲方共同商讨餐厅之发展方向及改善措施。

  ③未经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以合伙连锁餐厅之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其收益归合伙所有;若造成损失则由乙方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④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内经营与合伙连锁餐厅存在竞争的业务及相关餐饮业务,及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内在与合伙连锁餐厅存在竞争业务及相关餐饮业务的企业内担任负责及管理职务。

  ⑤乙方在合伙期限内应当尽忠职守,严格遵守餐饮行业之执业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利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牟取一己私利。

  ⑥自第三家实体餐厅时起,乙方不享有第三家及以后所有连锁餐厅之权利、不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义务;

  ⑦禁止乙方再加入其他合伙。

  ⑧禁止乙方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⑨合伙期间,乙方提交的各类规范规程、岗位手册、策划设计方案、技术成功等的所有权、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⑩如乙方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经甲方劝阻后仍执意孤行的,可由甲方决定除名。

  第六条合伙期间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实体店铺的利润为实体店铺的总收入减去总支出后的盈余,产品折旧年限不能超过三年。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

  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额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合伙期间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合伙第一年内不得退伙。乙方若未经甲方同意在合伙第一年内退伙的,乙方应当双倍返还研发筹措期间由甲方支付之研发经费,立即返还第一家实体餐厅设立时甲方出借给乙方之借款,承担甲乙双方设立之实体餐厅之亏损,且返还从所设立之实体餐厅中享受的盈利分红;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3.出资的转让:在合伙期限内,乙方可以原出资额为限将其在合伙中的出资转让给甲方。

  第八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保密条款: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伙或合伙之外从对方获得任何有价值的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许可别人使用,违反本条将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一切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连锁餐厅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东莞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企业协议书6

  甲方: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店位于____________,于20______年9月1日由甲方独力投资。总投资40余万元,营业面积170平方米,地理位置优越,发展潜力巨大,升值空间无限。

  经甲、乙双方一致认同,乙方做为新的投资人与甲方共同经营甲方逗龙王子童装旗下温州横街店,成为该店股东,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双方按如下条款享有权力及履行义务。

  第一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1、乙方以货币方式出资逗龙王子童装旗下温州横街店,出资金额为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占逗龙王子童装温州横街10%的股份。

  2、乙方在成为逗龙王子童装温州横街店的股东后,依上述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3入股期限为三年,中途不行退股及转让。

  第二条:股东(乙方)的权力及义务

  1、乙方出资后成为逗龙王子童装温州横街店股东后,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2、对成为逗龙王子童装温州横街店的股东之前的经营利润不享有任何权益,对营业损失及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

  3、根据10%的出资比例享有逗龙王子童装温州横街店的`纯利润分红。

  4、乙方成为逗龙王子童装温州横街店的股东后,经甲方授权可享有对温州横街店内的帐务监督权及经营建议权。

  5、乙方不得在入股期间与任何个人及团体从事与甲方业务有竞争的工作。

  6、乙方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

  第三条:红利分配

  1、红利分配为一年一次。

  2、每年总毛利扣除所有相关费用为当年总纯利润,再按所占股份比例分红。

  3、甲方应出示当年总营业额、总成本、总毛利及所有相关费用的报表,用于乙方的查帐及监督。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规定享有权益及相应的义务,如有违约行为并造成重大损失应对其损失方进行赔偿或减少其持股比例的赔偿。

  第五条:承诺

  甲方承诺如在经营逗龙王子童装温州横街店途中,经营不善(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致使逗龙王子童装温州横街店出现亏损,乙方将不承担亏损义务。

  每六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签订期限为三年,协议到期前半年甲、乙双方必须决定是否继续合作事项,并作出书面协议。

  2、如发生不可抗拒的因素致本店解体,按所占股份比例进行最后的利益分配。

  3、以上协议若有修正,经甲、乙双方同意后修改。

  4、本协议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来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

合伙企业协议书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工程建设市场需求,为社会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商定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企业名称:_________工程造价咨询联合事务所(需符合资质管理部门的规定)。

  企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第三条经营范围

  (一)提供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和造价咨询服务;

  (二)编制和审核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工程预决算、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和决算;

  (三)依法接受委托办理工程工程造价鉴证业务;

  (四)其他法定业务。

  第四条本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合伙协议,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行业组织的指导。

  第五条企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和诚信为本、质量至上的宗旨,遵守行业准则,依法执业,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委托人、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二章 合伙人与合伙人出资

  第六条本企业由以下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本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需符合资质管理部门的规定):

  姓名

  性别

  住所

  身份证号码

  执业资格

  第七条合伙人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元以上),由合伙人共同投入(出资比例应符合资质管理部门的规定)。其中:

  姓名

  出资额

  出资比例

  身份证号码

  执业资格

  第八条出资人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全部出资额应在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缴足,并委托其他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合伙人在工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第九条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增加对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企业亏损。

  第十条本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本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企业财产。本企业的财产由企业合伙人依照法律和本协议共同管理和使用。

  第十一条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企业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受让人条件必须符合资质管理部门的规定,并需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受让人即成为本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十二条合伙人不得馈赠、抵押其在企业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第十三条本企业的利润和亏损按全体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企业年度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三章 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十四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决定,委托合伙人______________为本事务所所长,对外代表本企业执行企业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本企业事务(经合伙人一致决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企业事务。共同执行企业事务参照《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八条、二十九条订立协议)。

  第十五条执行企业事务的所长应当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十六条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所长,检查其执行企业事务的情况;有权查阅企业帐簿。

  第十七条合伙人对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商定解决。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

  第十八条被委托执行企业事务的所长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十九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企业相同性质的业务。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二十条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一)处分企业的不动产;

  (二)改变企业名称;

  (三)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四)修改合伙协议;

  (五)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六)以本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七)聘任、解聘合伙人以外的员工和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八)企业员工的分配、奖罚、福利方案;

  (九)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 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一条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企业经营期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二)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合伙人在不给本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违反第二十三条规定,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四)个人的执业资格被注册管理机构注销;

  (五)个人职业年龄超过六十五周岁;

  (六)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前款规定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五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本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第二十六条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本企业向合法财产继承人退还其在企业的财产份额。合法财产继承人不得继承合伙人身份。

  第二十七条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二十八条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二十九条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条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规定分担亏损。

  第三十一条企业登记事项因退伙、入伙、合伙协议修改或发生变更需要重新登记的,应当于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内(按有关部门规定的期限),向工商登记机关和资质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或变更手续。

  第五章 解散与清算

  第三十二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二)企业被资质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资质证书无法继续经营的;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五)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第三十三条企业解散,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担任清算人。

  第三十四条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企业所欠招用的员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企业所欠税款;

  (三)企业的债务;

  (四)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第三十五条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按本法按照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规定的比例进行分配。其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依照本法按照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六条在法定追诉期内,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企业经营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三十八条本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字):_______ 合伙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企业协议书8

  甲方:________________(转让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受让方)

  丙方:________________(商铺出租方)

  根据《合同法》,就甲方将位于的商铺,转让给乙方一事,甲、乙、丙三方经好友协商,就店面转让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铺{面积______平方米}转让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该店铺所有权证号码为______,产权为丙方,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到期时间为______,月租为______币,店面交给乙方使用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租赁合同,每月交纳该合同约定由甲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方交纳的押金,押金归乙方所有 。

  第三条该店铺现有装修,装饰,工具,设备{包括______}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该合同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所有,其它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乙方在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币大写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元},上述费用包括甲方交给乙方再转付给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五条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______,租用期内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前,该店铺的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乙方逾期未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付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还需向甲方交付转让费的的违约金,逾期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保证丙的同意转让店铺,如由甲方原因导至丙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铺,按甲不按时交付店铺承担违约职责,

  第七条遇国家征用店铺,有关赔偿归乙方。

  第八条如果合同签订前下令撤迁店铺,甲方退还全部转让费。如果合同签订后国家命令撤除店铺,使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甲方在每年营业执照有效期盖满时仍未办妥年审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______元,并支付转让费的违约金 。

  第九条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伙企业协议书9

  甲方(名义合伙人):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实际合伙人):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丙方(实际合伙人):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鉴于:

  1.在本合同签署日之前,甲方及其他方已经签署了《 有限合伙合同》(以下简称“合伙合同”),共同设立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2.甲方作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共向合伙企业认缴并实际出资人民币 元,占全部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 %(以下简称“名义认缴份额”)。

  上述甲方认缴资金组成如下:

  甲方实际缴付人民币 元,占全部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 %(以下简称“甲方实际认缴份额”);乙方实际缴付人民币 元,占全部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 %(以下简称“乙方实际认缴份额”);丙方实际缴付人民币 元,占全部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 %(以下简称“丙方实际认缴份额”)。

  经平等协商,甲、乙、丙三方就如何确认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及各自认缴份额的收益问题达成如下合同:

  一、名义合伙人与份额代持

  甲乙丙三方在此确认,就乙方和丙方所实际认缴份额,甲方是乙方和丙方指定的合伙企业的名义合伙人。甲方为乙方和丙方的利益在合伙企业中代乙方和丙方持有实际认缴份额,乙方和丙方为各自实际认缴份额的实际所有人。

  二、认缴份额的转让

  在获得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在收到书面请求后向乙方或丙方无偿转让认缴份额,并签署转让实际认缴份额所需的全部合同并采取全部必要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认缴份额转让合同,协助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

  三、投资收益与风险承担

  1.乙方或丙方就其实际认缴份额对合伙企业的投资收益全部归属于乙方或丙方各自所有,甲方不因自本合同所获的名义合伙人身份,而对乙方和/或丙方的实际认缴份额享有投资收益。

  2.乙方和/或丙方对合伙企业的投资收益,由甲方以自己的名义代为领取。

  3.甲方承诺将所领取的投资收益,按照乙方、丙方各自认缴份额所占之比例,于代领后应乙方和丙方的书面请求而划入乙方和丙方指定的账户。

  4.因投资合伙企业所产生的投资风险,由甲乙丙三方按照各自认缴份额所占的比例分摊承担。如果甲方已经代为乙方和/或丙方向第三方承担了损失,则乙方和/或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请求后将甲方代为承担的损失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四、其他合伙人权利

  1.除上述投资收益的行为以外,乙方和丙方作为合伙企业的实际合伙人,有权通过甲方了解合伙企业的一切情况,甲方应根据乙方和/或丙方的要求,对其希望了解的合伙企业事项、信息等予以告知。

  2.甲方代表乙方和丙方行使有限合伙人的各项权利,包括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参加投资决策委员会、参加风险控制委员会、签署合伙人会议决议文件等。对于甲方以名义合伙人对外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视作获得乙方和丙方的授权与许可,并由乙方和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代持期限及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有效期与甲方在合伙企业中的名义认缴份额持有期限相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

  2.代持期限内,甲乙丙三方可以根据合伙企业运行的实际情况变更或者终止代持关系,但是三方需另行达成书面合同。

  六、保密

  双方同意,本合同的内容及本合同的存在为保密信息,未经一方事先同意,其他方不得对任何第三方披露。

  七、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及其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 (地点)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2.未经一方的事先书面许可,另一方不得向他人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都需要双方的书面同意。

  5.本合同的条款是可分割的。任何条款的无效都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和执行性。

  6.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各方各执 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丙方(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合伙企业协议书10

  甲方:

  住所(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乙方:

  住所(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注:可续写。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以上普通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五条 合伙企业名称:

  第六条 企业经营场所:

  第三章 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七条 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

  (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描述。)

  第八条 合伙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具体填写。合伙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企业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合伙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合伙期限为_______年。(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增加本条。)

  第四章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条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普通合伙人:______________。

  以货币出资___________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___________万元,总认缴出资___________万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首期实缴出资___________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_个月内缴足。

  2、有限合伙人:______________。

  以货币出资______________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___________万元,总认缴出资___________万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首期实缴出资___________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个月内缴足。(注:可续写。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第五章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第十二条 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如下方式分担:

  (注: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立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第六章 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三条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如下条件:____________,并按如下程序选择产生:___________。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例如“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________(列出所委托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中法人合伙人委派__________、其他组织合伙人委派___________。

  (注:可根据实际续写,如无非自然人合伙人,此内容删去)代表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第十四条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第十五条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暂停该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协议第十六条的规定作出表决。

  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为:________________。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更换程序为: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的表决办法)。

  第十七条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例如

  约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经全体合伙事务执行人一致同意”等。)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 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情形)。

  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情形)。

  第十九条 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

  第二十条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第七章 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一条 新合伙人入伙,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新合伙人的其它权利和责任)。

  新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注: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

  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或四十六条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三条 普通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和有限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普通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

  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普通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四条 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普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有《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普通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

  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和退还办法)。

  第二十六条 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该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规定分担亏损。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八章 争议解决办法

  第二十八条 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

  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章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九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条 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三十一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注:也可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另行约定),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第三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合伙人各持______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____份(注:此条供合伙人参考,设立合伙企业必须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合伙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

  (注:可选择。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签名,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

  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合伙企业协议书1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相关,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经新合伙人和原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场地

  1、合伙企业的名称:

  2、合伙企业经营场地:

  第二条 合伙人情况

  1、合伙企业原合伙人情况

  (1)合伙人名称:

  身份证号码:

  出资金额:

  (2)合伙人名称:

  身份证号码:

  出资金额:

  出资金额:

  2、入伙人情况及出资金额、方式

  (1)入伙人名称: ; 身份证号码

  (2)出资方式: ;

  (3)出资金额:

  第三条 合伙企业权利义务分配

  1、入伙人完成出资后,成为本合伙企业的正式合伙人;

  2、合伙企业债务分担:

  3、入伙人完成出资后,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变更为 ;出资比例为 ;

  4、入伙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即表明已经完全履行完毕入伙出资义务;

  6、合伙人应当在入伙人履行出资义务后 日内办理完毕合伙企业合伙人变更事宜。

  第四条 合伙事务的执行

  1、合伙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合伙企业的日常事务进行管理;

  (2)负责对外签订合同;

  2、合伙企业的'重要经营决策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

  第五条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1、利润分配:

  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按照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或者其他比例);

  2、利润分配方式:合伙企业从正式投入生产经营之日起,每 个月结算一次,结算后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以银行转账、汇款方式方式(或者现金支付方式)进行;

  4、债务承担:合伙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合伙债务,先由合伙企业财产进行偿还,合伙企业财产不足偿还时,再由 偿还;

  第六条 入伙、退伙及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要承认本合伙协议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的同意

  ③执行合伙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不利合伙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 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需要经过全体合伙人的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清算

  ⑤在不利合伙时退伙或者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而退伙,而给合伙造成损失的,由退货人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合伙人转让出资的,需要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的,转让行为无效。

  第七条 争议解决办法

  (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的,应当现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或者协商后又不履行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而提起民事诉讼的,

  由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当事人各方签字时起发生法律效力

  第九条 附件

  第十条 当事人各方均应当严格遵守本协议,其他未约定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 份,由 各执一份。

  入伙人签章:

  原合伙人签章:

  签章时间:

  签章时间:

  本协议签订地点:

合伙企业协议书12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诚实、信用、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公司。总投资为xxxx,甲方出资xxxx,乙方出资xxxx 。

  第一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第二条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条 第十条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本协议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合伙企业协议书1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相关,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经新合伙人和原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场地

  1、合伙企业的名称:

  2、合伙企业经营场地:

  第二条合伙人情况

  1、合伙企业原合伙人情况

  (1)合伙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资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伙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资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资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入伙人情况及出资金额、方式(1)入伙人名称:;身份证号码(2)出资方式:; (3)出资金额:

  第三条合伙企业权利义务分配

  1、入伙人完成出资后,成为本合伙企业的正式合伙人; 2、合伙企业债务分担:

  3、入伙人完成出资后,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变更为;出资比例为; 4、入伙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即表明已经完全履行完毕入伙出资义务; 6、合伙人应当在入伙人履行出资义务后日内办理完毕合伙企业合伙人变更事宜。

  第四条合伙事务的执行

  1、合伙负责人:(身份证号码:)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1)对合伙企业的日常事务进行管理; (2)负责对外签订合同; 2、合伙企业的重要经营决策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第五条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1、利润分配:

  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按照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或者其他比例);

  2、利润分配方式:

  合伙企业从正式投入生产经营之日起,每个月结算一次,结算后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以银行转账、汇款方式方式(或者现金支付方式)进行;

  3、债务承担:合伙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合伙债务,先由合伙企业财产进行偿还,合伙企业财产不足偿还时,再由偿还;

  第五条入伙、退伙及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要承认本合伙协议②需经全体合伙人的同意③执行合伙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不利合伙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需要经过全体合伙人的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清算

  ⑤在不利合伙时退伙或者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而退伙,而给合伙造成损失的,由退货人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合伙人转让出资的,需要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的,转让行为无效。

  第六条争议解决办法

  (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的,应当现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或者协商后又不履行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而提起民事诉讼的,

  由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当事人各方签字时起发生法律效力

  第九条附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当事人各方均应当严格遵守本协议

  其他未约定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份

  由入伙人签章:签章时间:本协议签订地点:

  各执一份。

  原合伙人签章:签章时间:

合伙企业协议书1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目的:共同经营、共同盈利。

  第二条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条合伙企业名称:

  第四条合伙企业经营场所:

  第五条合伙企业经营范围: 加工、销售、箱包(不含印制)(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六条合伙企业的出资总额:

  合伙时间:

  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

  第七条合伙人姓名、住所、出资方式、出资额及缴付期限。

  (一)合伙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住所:

  出资方式:

  货币认缴出资:

  (二)合伙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住所:

  出资方式:

  货币认缴出资:

  (三)合伙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住所:

  出资方式:货币认缴出资:计人民币___万元。

  (四)合伙人应于_年_月_日前缴付出资。

  出资额没有实际缴付的,不能算合伙人已经出资。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和分担亏损;

  (三)有优先受让其他合伙人转让的财产份额和优先购买合伙企业的新增资金,但须经其他合伙人同意;

  (四)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并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五)合伙企业终止后,依法分得合伙企业的剩余财产;

  (六)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七)合伙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九条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一)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经全体合伙人协商,委托合伙人___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二)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对合伙企业事务实行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三)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一)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因退伙、入伙、合伙协议修改等发生变更或者需要重新登记,应当于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二)有关不尽事宜按《合伙企业法》办理或由合伙人协商解决。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四)本协议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订立,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字并盖章:

  __年_月_日

合伙企业协议书1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目的:

  第二条 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条 合伙企业名称:

  第四条 合伙企业经营场所:

  第五条 合伙企业经营范围:

  第六条 合伙企业的出资总额: 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 合伙人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一)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住所: ;身份证号码: ;

  出资方式: ; 计人民币 万元。

  (二)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住所: ;身份证号码: ;

  出资方式: ;计人民币 万元。

  (三)合伙人于 年 月 日前缴付出资。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权利;

  (二)合伙人按照出资份额分取红利和分担亏损;

  (三)有优先受让其他合伙人转让的财产份额和优先购买合伙企业的新增资金的权利,但须经其他合伙人同意;

  (四)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五)合伙企业终止后,依法分得合伙企业的剩余财产;

  (六)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七)合伙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九条 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一)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经全体合伙人协商,委托合伙人 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共 名;

  (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三)合伙人依法或者按照合伙协议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或者本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对合伙企业事务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表决程序为 。

  第十条 合伙人入伙,退伙。

  (一)合伙企业如有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二)合伙人退伙,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三)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四)此条款未详尽的,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六章执行。

  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一)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 年,自《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二)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4,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5,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三)合伙企业解散时,依据《合伙企业法》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表;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天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一)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二)本协议一式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

  (三)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订立,合伙人签字后,自合伙企业设立之日起生效。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合伙人签名:

  合伙人签名:

  年 月 日

【合伙企业协议书】相关文章:

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书02-08

合伙企业协议书10-26

企业合伙协议书06-24

合伙企业入伙的协议书02-06

投资合伙企业协议书02-10

合伙企业协议书15篇01-18

合伙企业协议书(15篇)02-15

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02-15

合伙企业协议书汇编10篇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