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申请书
在市场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申请书与我们的关系越来越密切,请注意不同种类的申请书有着不同的格式。那么一般申请书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司法鉴定申请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司法鉴定申请书1
申请人:某某某,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__市__区__路__号楼__单元__室,电话:86763__X委托代理人:__X
被申请人:__X,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__市__区__路__号楼__单元__室,电话:1366195____请求事项:
请求法院依法指定司法鉴定机构对被申请人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
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中,因被申请人患有精神分裂症,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精神健康状况直接关系到本案的实体审理以及被申请人对其代理律师的授权是否有效,故依法向贵院提出司法精神病鉴定申请,以便查清相关事实,请予批准。此致
__市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x
20__年xx月xx日
司法鉴定申请书2
申请人:李××,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北京市平谷区××,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对北京市平谷区医院医疗过错进行鉴定,如存在过错请确定参与度。
事实理由
申请人诉北京市××区医院医疗纠纷一案已经贵院受理,本案已经医疗事故鉴定,鉴定结论虽为不构成医疗事故,但从分析意见中可以明确医院的医疗行为存在严重过错。
申请人也坚持认为北京市××区医院的治疗行为存在医疗过错,今为查明案件事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第四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条之规定特申请进行司法过错鉴定,请予准许。
此致
北京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司法鉴定申请书3
申请人:xxxx
住所地:xxx
负责人:
被申请人:xx男,汉族,xxxx年x月xx日生,住西安市莲湖区xx号。
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委托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对被申请人的伤残等级进行重新鉴定,并对后续治疗费重新评估。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20xx年10月16日,被申请人委托西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其伤残等做出司法鉴定意见:构成九级伤残,并对后续治疗费评估为一万元。对该鉴定结论申请人提出异议。
被申请人伤残鉴定时,内固定尚未取出,治疗并未终结,伤情亦未完全稳定,且西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即非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协商确定,亦非人民法院指定,而且评估的`后续治疗费用过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人有权申请重新鉴定。
综上所述,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的公正,特申请重新鉴定,望人民法院批准。
此致
西安市莲湖区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市分公司
委托代理人:
二〇xx年一月三日
司法鉴定申请书4
申请人: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住址:
委托代理人:
申请事项:依法申请xxxxx公安局分局重新委托鉴定机构对申请人xxx损伤程度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xxxxxx公安局分局内设有法医鉴定机构,申请人认为应当考虑先由公安分局内设的法医鉴定机构对申请人进行损伤程度鉴定。如果鉴定事项属于复杂疑难鉴定事项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才有必要考虑对外委托。申请人的伤情并非复杂疑难问题,不需要对外委托鉴定。
如果确有必要对外委托xxxxx公安局分局也应该委托具有良好声誉的权威鉴定机构来鉴定,而xxx司法鉴定中心并不具有胜任的资格。申请人接受鉴定事后得知,xxx司法鉴定中心并未入选xxx中级人民法院法医学、文检鉴定机构入册机构名册内,该鉴定机构无论在声誉还是在鉴定水平的权威性方面都是不入流的鉴定机构,其不正规的做事风格一度受到业界诟病,其权威性并未得到司法机关、保险公司、律师事务所、受害人等广泛认可。申请人认为鉴定涉及刑事责任追究,xxxxx公安局灞桥分局委托的司法鉴定中心对鉴定申请人损伤程度鉴定考虑不周,应重新委托鉴定机构鉴定。
xx司法鉴定中心向申请人收取司法鉴定费用1000元整,远远超过法律规定的费用标准。根据《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损伤程度鉴定,300/700,只涉及体表损伤程度鉴定的,每例300元。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不含医学辅助检查费用。xxx司法鉴定中心向申请人超标准收取1000元整,属于违法违规行为,这种行为绝不能姑息,xxxxx公安分局应另行委托正规合法的鉴定机构重新鉴定。
xxx司法鉴定中心做出的鉴定意见不客观、不全面、不合法,不公正,申请人不予认可。首先,鉴定意见认为只构成轻微伤,与事实不符,申请人原始病历及检查资料明确显示申请人肋骨骨折两处以上(双侧5、6前肋骨折,断端少量骨痂形成),这正是此次伤害的受伤部位,根据xxxx年xx月xx日《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申请人损伤程度足以鉴定为轻伤,xxx司法鉴定中心对于原始病历及检查单视而不见,最终鉴定为轻微伤与事实不符;其次,鉴定意见中对于原始病历中陈述的肺挫伤等多处伤害部位并没有做出损伤程度鉴定,鉴定意见不全面,这显然不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对鉴定文书的`严格要求。再次,鉴定没有针对性,方法不正确,鉴定中的新的检查没有针对原始病历材料及检查中较重的构成轻伤的的“双侧5、6前肋骨折,断端少量骨痂形成”这一损伤进行排查,仅仅因为之后的简单检查而否定原始病历及检查单效力,这种检查和比对方法显然是不正确的,不符合《法医临床检验规范》要求。
综上所述,申请人的损伤程度已经构成轻伤,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特申请重新委托司法鉴定,望批准。
此致
xxxxx市公安局分局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司法鉴定申请书5
申请人:___,女,汉,__岁,19__年__月__日生,住合肥市__区__路__号_幢_室,电话:____。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鉴定被告安徽__公司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中的签名“___”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书写,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被告安徽__公司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中的签名“___”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书写,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现在被告坚持是申请人书写,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故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鉴定,以示公正。
此致
xxx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
20___年__月__日
司法鉴定申请书6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安阳市仲裁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中分别落款为程启才、程五工队、李用伏的三张有关电费字据的签字的真实性做出司法鉴定:
第一、对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程启才签字金额为14076元的字据中程启才签字的真实性做出鉴定;
第二、对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落款为程五工队金额为6000元的字据中“程五工队”签字的真实性做出鉴定;
第三、对金额为86801.6元由李用伏签字的字据中“李用伏”签字的真实性做出鉴定。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程金才的工程合同纠纷已提交安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期间程金才对申请人提交的`三张有关程金才在施工过程中用过电费的字据的签字有异议,现申请人请求安阳市仲裁委员会对以上请求鉴定事项做出公正合法的鉴定。
此致
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司法鉴定申请书7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何某洋,性别:_________________男,中国澳门居民,澳门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P5_________________B47,现住济南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某小区_____号楼_______________室。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原告河南某某服饰有限公司向法庭提交的《公司财务20__年1月对账单》等证据中的`签名“何某洋”三个字并非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原告河南某某服饰有限公司向法庭提交的《公司财务20__年1月对账单》、《公司财务220__年2月份对账单》、《公司财务20__年3月对账单》、《公司财务20__年6月份对账单》、《公司财务20__年9月份对账单》、《公司财务20__年11月份对账单》等证据均系原告单方制作,签名并非申请人所写。该签名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出该签名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为。
因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公正裁判;故申请人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司法鉴定申请书8
申请人:___
申请事项:请求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人的伤残级别及护理期、营养期、休息期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_年_月_日_时许,在__路出__路附近,A驾驶B所有的牌号为AAAA的小轿车将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申请人撞倒,造成申请人受伤。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交通警察支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A负主要责任,申请人负次要责任。现A等拒不赔偿对申请人造成的损失,申请人无奈向贵院起诉,现因申请人受伤,为了进一步明确诉讼请求,现依法申请贵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人的伤残及三期进行司法鉴定,请批准。
此致
敬礼
__市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
20__年__月__日
司法鉴定申请书9
申请人:XXX
申请事项:请求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人的伤残级别及护理期、营养期、休息期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某年某月某日某时许,在某某路出某某路附近,A驾驶B所有的牌号为AAAA的小轿车将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申请人撞倒,造成申请人受伤。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交通警察支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A负主要责任,申请人负次要责任。现A等拒不赔偿对申请人造成的损失,申请人无奈向贵院起诉,现因申请人受伤,为了进一步明确诉讼请求,现依法申请贵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人的伤残及三期进行司法鉴定,请批准。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司法鉴定申请书10
申请人:XXX,男,XXX族,住XXX,身份证号XXX联系电话XXX。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准予申请人撤销对XXX的进行鉴定的申请。
事实和理由:
XXX,现申请人为了便于本案尽快审结,该纠纷得以早日解决,故向贵院提出撤销鉴定申请,望准许。
此呈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X年XXX月XXX日
司法鉴定申请书11
申请人:_____________,女,_____族,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住址____________省________县________乡________村________组____号,公民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特别授权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医院,住所地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一、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____________的死亡原因进行重新鉴定;
二、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被申请人的医疗行为作如下鉴定:
1、是否存在医疗过错的鉴定;
2、医疗过错与死亡结果之间否存在因果关系的鉴定;
3、医疗过错程度参与度的鉴定。
事实与理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上午,____________(患者)在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医院(被申请人)行"无痛胃肠镜检查"出现生命危象。____________分,因病情严重转____________中心医院抢救。经中心医院10天抢救,又转至____________医科大学附属____________医院(第三人)继续抢救。期间,____________仍处于深昏迷,无自主呼吸状态,后经专家鉴定为“脑死亡”。8月30日,____________医科大学附属____________医院宣布____________死亡。其后家属申请____________法医鉴定中心对患者死亡原因鉴定。______月______日,该鉴定机构以“肺泡腔、细支气管粘膜下、胃粘膜、肠粘膜及膀胱粘膜下”组织存在嗜酸性粒细胞浸润、“死者生前曾发生过敏性休克”及“已有丙泊酚导致过敏休克死亡的报道”为依据,作出[20__]病鉴字第____________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____________生前曾发生过敏休克,其过敏性休克可致缺血缺氧性脑病继发多器官功能障碍死亡。尸检所见符合器官捐献后的病理学改变”。?申请人认为患者平素身体状况良好,其死亡原因不是丙泊酚过敏反应所致,理由如下:_______________
(1)被申请人在为患者气管插管、抢救时,假设患者皮肤确实有“荨麻疹”、还发现患者喉头水肿、支气管痉挛甚至喘鸣等过敏反应,为什么被申请人在病历中不予体现?
(2)、患者既往病史: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患者在外院全身麻醉(约4小时)下行“右肱骨外科颈粉碎性骨折内固定”手术,该院以丙泊酚作为麻醉诱导和维持主要药物,期间未曾发生任何过敏样反应(详见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人民医院病历,病案号为____________);以及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年,患者都一样丙泊酚“无痛胃镜检查”,但也未听说丙泊酚过敏样反应。
(3)结合Ⅰ型超敏反应发生机制看:机体对抗原(丙泊酚)初次应答后,再次接触丙泊酚刺激时产生IgE抗体,对肥大细胞、嗜碱性粒细胞、嗜酸性粒细胞及组胺化学介质产生作为,从而影响其生理功能紊乱或者细胞损伤特异性免疫反应。假设该患者于20__年2月首次使用丙泊酚完成手术,后患者体内应当产生一定的IgE。而后患者每年作“无痛胃镜检查”,也包括本次胃镜检查,按理说都要发生丙泊酚过敏反应。唯独被申请人作“肠镜”注射丙泊酚就发生过敏反应。
(4)、该鉴定机构以组织存在“嗜酸性粒细胞”,作为认定患者发生“过敏性休克”,是缺乏事实依据和科学依据的判断。首先,嗜酸性粒细胞偏高,不排除寄生虫感染、变态反应性疾病、感染性疾病,以及使用青霉素、头孢菌素等因素影响。本案患者从呼吸、心跳骤停经21天抢救到宣告死亡,期间已明确“缺血缺氧性脑病、脓毒血症、重症肺炎、肾功能不全、急性肾损伤、中枢性呼吸衰竭”等,____________中心医院为其使用哌拉西林他唑巴坦、万古霉素等抗生素治疗;该鉴定机构未在喉头黏膜下发现“嗜酸性粒细胞”;在胃、肠黏膜虽发现“嗜酸性粒细胞”,但是该患者因胃、肠不适到事发医院检查,也不排除该患者本身患有“嗜酸性粒细胞性胃肠炎”的可能。另外,大量文献予以证实“嗜酸性粒细胞”与“过敏性休克”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即组织存在“嗜酸性粒细胞”就不然存在“过敏性休克”?发生“过敏性休克”一定组织中找到“嗜酸性粒细胞”?根据《中国法医杂志》、《法医学杂志》等有关过敏反应文献,并结合过敏反应机制,IgE升高相对“嗜酸性粒细胞”来说更具有诊断价值,然而该鉴定机构也未作血清IgE检查。相反该鉴定机构却以“嗜酸性粒细胞”作为诊断“过敏性休克”的依据,同时也未将“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可能因素加以合理排除。
然而,从被申请人《麻醉记录单》、《急诊抢救记录》和《麻醉小结》看,没有患者有关的`“呼吸”记录;也没有患者“心率”和“血压”的变化,如心率和血压从正常的,是怎样降至______;而只是发现“血氧饱和度85%”突然下降,那患者正常血氧饱和度,如98%、97%是如何降至85%的,也没有记录;也未体现患者“吸氧”起止时间?也没有吸氧工具(鼻导管)(____________医院《门诊处方笺》相佐证)。如果麻醉医生严格心电监测,应当发现心电图波形变化,不至于____________心跳停止,5分钟(____________)后才给予肾上腺素和阿托品抢救药,这完全已经错过“病人生命最黄金”的抢救时期,不排除被告在给________作胃镜检查时(而不是肠镜检查),____________的呼吸、心跳早已停止的可能。
综上,________生前一般情况尚好、也无药物过敏现象。________因胃肠不适到被申请人处就诊,________作“无痛胃镜检查”时,被申请人未严格监测心电图、血压和呼吸,至多采用血氧饱和度探头测量心率和氧饱和度数值而;且须严格“上氧”,充分准备阿托品、多巴胺、肾上腺素等预防抢救药物,及有关呼吸机等抢救设备等条件,才能实施丙泊酚麻醉。另一方面,因禁食和禁饮其容量相对不足,加之“丙泊酚”对循环的影响以注射速度和剂量相关,而被申请人未足够注意等。因此,被告医疗行为严重违反应当注意义务的规定,及其他严重规定,甚至还存在伪造病历的嫌疑,其违法性和严重过错与刘________死亡结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然而该鉴定机构在认定时,没有调查核实患者事发前曾多次使用丙泊酚,且未出现过敏现象的事实;加之没有基于客观实际,更没有科学论证“嗜酸性粒细胞”与过敏休克之间关系,也未将“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可能加以合理排除。但该鉴定机构却认定“丙泊酚过敏反应”系患者死亡的直接原因。据此,申请人认为该鉴定是很难让人信服的鉴定,故特向贵院提出申请:
一、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唐明喜死者的死亡原因进行重新鉴定;
二、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被申请人的医疗行为作如下鉴定:
1、是否存在医疗过错的鉴定;
2、医疗过错与死亡结果之间否存在因果关系的鉴定;
3、医疗过错程度参与度的鉴定。恳请法院支持为谢。
此致
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申请司法鉴定笔迹
司法鉴定申请书12
申请人:_____________,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汉族,住平阳县鳌江镇河滨村,
申请事项:
1.申请对卖尽契约进行书写时间鉴定;
2.申请对____在契约上的签名进行笔迹鉴定;
3.申请对____在契约上的手印进行真实性鉴定。
事实与理由:
原告姜_____春诉被告应_____语、陈_____、陈_____璋、陈_____康、陈_____芝、陈_____如6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业经贵院受理,现被告陈_____如有正当理由怀疑原告提供的卖尽契约系伪造。特申请法院委托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对上述请求事项进行司法鉴定。
此致
平阳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司法鉴定申请书13
申请人:__,男,汉族,农民,出生于19____年7月22日,系林州市河顺镇____村人,现住本村,联系电话:__
被申请人:__,女,农民,出生于19____年10月17日,系林州市河顺镇__村人,现住本村,联系电话:__
申请人__因离婚纠纷一案,不同意被申请人提出的鉴定申请,对司法鉴定提出异议。
请求事项:
林州市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技术科不应对被申请人提出的鉴定请求给予委托鉴定或指定鉴定。
申请理由:
申请人__诉被申请人__离婚纠纷一案,于20____年7月11日向贵院起诉,贵院河顺法庭受理此案先后于20____年8月30日,9月22日二次开庭审理本案。期间,被申请人__方没有提出鉴定申请,20____年9月22日,林州市人民法院河顺法庭向双方当事人下达了转换程序通知书,该通知书上明确告知:“本案的举证期限延长至20____年10月11日,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可是在20____年10月11日之前,被申请人__仍然没有提出鉴定申请,只到20____年10月15日才提出鉴定申请,据此,申请人属于逾期申请,应视为其放弃举证权利。
综上所述,申请人__认为,被申请人__的司法鉴定请求已经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的规定》第25条第1款、第33、34条之规定,人民法院不应对其本次请求委托或指定鉴定机构。
此致
__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__
20____年12月13日
司法鉴定申请书14
申请人:
申请事项
一、对申请人的伤残状况作出伤残等级鉴定;
二、对申请人误工期限、护理期限进行鉴定;(部分地区不给鉴定,南方有的.地区有鉴定的)
事实与理由
XXX诉XXX一案,经住院治疗XXX被确诊为右胫骨外髁粉碎性骨折,伤情比较严重。申请人至今活动很困难。从20xx年X月XX日事故发生以来,申请人至今持续误工。申请人需要休养、需要护理。故申请贵院委托鉴定机构对请求事项给予鉴定,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王XX
20xx年6月15日
司法鉴定申请书15
申请人:广州市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
法定代表人:小明
职务:总经理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委托相关机构就张三提供的劳动合同上加盖的印章的真实性作出司法鉴定,从而确定该劳动合同的真实性,并追究其伪造公司印章及其合同的法律责任。
申请理由:
张三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在申请人公司任业务经理职,其在职期间不能胜任该职工作,无法完成申请人交付的工作任务,还以联系业务为借口,通过欺骗的方式借支各项费用,总额为7400元。张三在职期间不但没有为公司创造利益,反而因其各种不负责任的言行给公司抹黑,造成申请人客户流失,给申请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
基于上述事实,申请人于xx年xx月xx日依法解除了与张三的劳动关系,经广州市番禺区劳动争议委员会裁决(案号:穗番劳仲字(xx)第153号)后,申请人诉诸贵院(案号:(xx)番法民初字第4578号)。
当时,由于申请人诉张三名誉侵权纠纷的诉讼请求得到一审判决(案号:(xx)番法民初字第3345号)的支持。申请人考虑到张三系自然人,按照判决向其追偿八万余元的经济损失可能性较小;其次,申请人在私下得到张三朋友的说情,表示愿意对其不良言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其不良影响作出让步;再者,申请人为了避免因此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也会影响公司正常的运营和社会声誉。基于以上原因,申请人于xx年4月23日向贵院提出撤诉申请。
由于各种原因,贵院于xx年xx月xx日通知申请人重新开庭审理此案,张三又拿出所谓的劳动合同作为申请人向其承诺相关报酬和提成的依据,但在申请人与其发生劳动关系期间,并未作出其所出具的合同内容的.承诺和约定。另外,申请人一再的容忍和退让只是得到张三不思悔改的诬告,严重干扰了申请人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必然会给申请人带来更大的经济损失。
申请人认为,张三所持有的劳动合同内容及印章系属其伪造,并非申请人真实意思表示,因此,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贵院依法调取天河区公安分局申请人公章备案资料,同时向贵院提出司法鉴定的申请。
综上所述,申请人请求贵院委托有关部门对张三提供的劳动合同加盖的印章作出司法鉴定,确定该印章的真实性,从而确定张三应当承担的伪造公司印章以及劳动合同的相关法律责任。
此致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广州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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