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1-12-09 10:01:14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热门】工作方案模板锦集4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热门】工作方案模板锦集4篇

工作方案 篇1

  为贯彻国家工商总局提出的做到“四个统一”、加强“四化建设”、推进“四个转变”、实现“四高目标”的新要求,促进工商所(经检大队,以下简称队)建设,根据市局《关于全面实施工商所行政处罚动态评价工作的通知》(*工商法20xx*号)文件的要求,分局决定自20xx年12月1日起开展工商所(队)行政处罚动态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实施行政处罚动态评价机制的目的

  以公正执法、规范办案为指导,制定行政处罚工作质量动态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程序,并以此为基础,形成工商所(队)行政处罚权限的调整机制,实行工商所(队)执法权限的差别管理,促使工商所(队)内部、工商所(队)之间形成激励机制,从而达到执法办案制度落实,素质提升,水平提高的目的。

  二、行政处罚动态评价机制的基本内容

  1、评价对象

  分局各工商所、经检大队。

  2、评价主体

  分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组成的评价工作组,具体实施评价工作。评价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法规科。

  3、评价程序

  分局评价工作组将按《工商所(队)行政处罚动态评价表》(见附件一)的标准,每季度检查一次,工作组每次随机抽查当季所办案件5件。被检查的行政处罚案件由评价工作组指定,由各工商所(队)于次月5日前将装订好的案卷交到工作组,被抽查到的局办案件以首次核审分为准,评价工作组以连续八个月(20xx年12月—20xx年6月)的检查情况为评价的主要依据,并做好台帐,检查结果在分局内予以公布。最后一次检查结束后,评价工作组应当综合每项检查情况,提出对评价对象评价的初步意见,由分局局长办公会议作出评价结果。分局提出对评价对象行政处罚权限调整的意见,在20xx年7月底前报市局法规处。

  工商所(队)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3日内向分局或者市局监察机构提出复查,由监察机构会有关机构作出处理。

  4、评价内容。

  (1)制度建设和执行。工商所(队)应当根据上级的相关规定和本所实际,制订“行政处罚案件流程管理制度”、“案件查办报告制度”、“扣押(封存)、罚没财物保管和处理制度”等专项制度或者工作流程图。基本要求责任到人,明确所长、分管所长、办案人员的相关工作职责。制度订立,重在对上级、分局有关规定的具体执行,包括《工商所法制员工作规定》(××工商法〔20xx〕*号)、《行政处罚案件分层管辖规定》(××工商法〔20xx〕*号)、《扣留、罚没收物资管理处置办法》(××工商计〔20xx〕第*号)、《案件线索追踪协查规定》等执法办案十项制度(××工商经检20xx*号)以及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

  “行政处罚案件流程管理制度”要求从所长到办案人员有一个明晰的工作流程,而且要反映案件查处的`进展情况。包括案件来源、立案、强制措施实施、案件查处进展监控、案件移送、上报分局处理以及案件线索移交等具体流程;“案件查办报告制度”,主要反映案件查办中需要上级处理或者汇报的程序,如管辖权(包括地域管辖、级别管辖和职权管辖)的请示,请求上级支持等处理程序;“扣押(封存)、罚没财物保管和处理制度”,对此上级都有规定,工商所(队)主要是制定如何贯彻执行的制度,如保管、移交、销毁、拍卖等具体流程。

  (2)案件质量评查。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28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以及省、市局相关行政处罚案件的操作要求,由工作组评定案件质量(具体评查标准见附件二)。评查对象为一般程序案件,工作组每次评查的案件数量不低于工商所(队)承办案件总数的*%。按比例抽查少于*件的,评查全部案件。

  (3)案件查办监督评价。设立“法制员执法监督”等评价指标。工商所(队)法制员是工商所(队)办案的监督人员,受所长和分局法规科双重领导,是工商所(队)查办行政处罚案件核审监督的主要力量。对法制员执法监督评价是“案件查办监督评价”的主要内容。

  (4)案件相关因素权衡。评价应当考虑“查办案件性质”、“查办案件数量”和“查办案件被行政复议、诉讼的结果”三个因素。查办案件包括由工商所(队)承办的以分局或者工商所(队)名义在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期间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尚未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案件不计算在内。“查办案件性质”分三类:简单案件、一般案件和重大、复杂案件。以下几种为“简单案件”:

  (一)企业违反年检规定的;

  (二)企业不按规定悬挂营业执照或者不按规定将营业执照置于醒目位置的;

  (三)企业不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

  (四)企业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的;

  (五)个体工商户擅自改变经营者姓名和指定的经营场所的;

  (六)个体工商户擅自改变字号名称的;

  (七)违反示范合同文本规定的;

  (八)违反广告或者商标管理规定,不需要复杂计算非法所得、非法经营额的;

  (九)其他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简单案件。以下几种为“重大复杂案件”:

  (一)罚没财物5万元以上的;

  (二)食品安全案件造成人身伤害但未触犯刑律的;

  (三)涉及危险行业、危险物品经营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新领域案件;

  (五)其他过程复杂、手段隐蔽等查处困难的案件。介于两者之间的为“一般案件”。“查办案件数量”基数,分局20xx年核发给某工商所(队)一般程序案件目标数的70%。且大案数达到年度季度考核进度,才能得查办案件数量权衡分。

  5、评价等级。评价结果的等级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9—80分)、“合格”(79—60分)和“不合格”(59分及以下)四个类。由分局评价工作组对所属工商所(队)作出等级评价。

  6、权限调整。

  分局评价工作组在20xx年7月底前,依照评价等级对照市局确定的工商所(队)行政处罚权限的若干档次中相应的执法权限档次,提出评价对象执法权限的调整意见,并由分局局长办公会议作出评价结果。报市局审查同意后,由分局正式授予相应权限。

  7、网上公开。

  为了体现公正、公平,工商所(队)执法权限调整的结果在网上公开,接受监督。

工作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结合农村建设的新要求,着力治理影响群众健康的危害因素,进一步推动农村爱国卫生工作,不断改善农村卫生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保障。

  二、项目内容

  (一)今年市下达给我区的农村改厕任务为20xx户,根据去年我区各镇及凤翔街道办农村改厕工作完成情况,今年农村改厕任务安排为:云龙镇200户,红旗镇300户,三门坡镇150户,大坡镇80户,甲子镇400户,旧州镇350户,龙塘镇420户,凤翔街道办100户。

  (二)今年新建三格化粪池式家庭卫生厕所每户改厕农户补助900元(由市财政承担600元/户,区财政承担300元/户),对计生“两户”(农村居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和农村居民只生育两个女孩落实绝育措施的家庭,以下简称“两户”)农村改厕家庭,市财政另予奖励每户1500元。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农村改厕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农村改厕项目管理实施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管理、协调和监督。

  四、工作职责

  (一)区爱卫办:负责农村改厕项目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根据《市20xx年农村改厕项目管理实施方案》制定《市区20xx年农村改厕项目管理实施方案》,做好农村改厕项目的组织、管理、协调和监督,协调落实市、区配套资金,开展农村改厕项目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工作,配合省、市对我区农村改厕项目进行督导、考核、验收,及时掌握和汇总我区农村改厕工作进度并上报给市爱卫办。

  (二)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农村改厕项目每户补助300元和工作经费每户安排50元,共计70万元,并按计划及时拨付到位。

  (三)区计生委:负责对农村计划生育“两户”家庭的政策宣传、统计和确认等工作,配合区爱卫办做好农村计划生育“两户”家庭改厕的管理、协调、监督和考核验收等工作,确保国家各项优生优惠政策落实到计划生育“两户”家庭。

  (四)各镇政府及凤翔街道办:负责本辖区农村改厕项目的`具体管理和实施工作,制定本辖区农村改厕项目管理实施方案,对村委会上报的改厕户进行调查、核实、验收,及时统计改厕进度并上报区爱卫办,负责改厕资金和计划生育“两户”家庭改厕奖励费的发放工作,负责改厕年度标识牌的编制(即年度厕所编号)等工作。

  五、组织实施

  (一)农村改厕项目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及凤翔街道办要根据区政府下达的项目任务,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细化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改厕农户实行申请、审批和验收登记制度,同时做好网上登记(在网上《市农村卫生厕所建设登记表》上登记)。各镇及凤翔街道办具体负责辖区内农村改厕工作,验收率100%,区爱卫办随机抽查验收50%以上,市爱卫办随机抽查验收20%以上。各镇优先考虑水源保护区农户、贫困户和计生“两户”改厕指标。“两户”家庭改厕验收时必须由镇政府计生部门签字盖章确认,区计生部门审查,爱卫部门确认改厕是否当年实施的农户,才享受补助和奖励。

  (二)农村改厕项目补助由市、区两级政府共同承担,补助主要用于厕所地下部分建设。市政府每户农村家庭厕所补助600元,区政府每户补助300元。区农村改厕项目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宣传资料印刷、模具和标识牌制作、技术培训、学习考察、检查指导、考核验收等工作费用。

  (三)农村改厕项目建设实行动态监测,实行进度月报制度。各镇政府及凤翔街道办每月22日前将改厕进度进行汇总,上报当月完成情况(农村计划生育“两户”家庭改厕在备注栏标明)。

  (四)改厕家庭户必须向社会公示。公示以自然村(组)为单位进行,接受群众监督。发放改厕补助款由各镇政府及凤翔街道办通过银行转账到改厕农户。

  (五)档案资料要齐全,项目文件要规范存档备查。改厕农户要进行统一编号,姓名、编号、标识牌要一致,不得弄虚作假。

  (六)各责任单位要在20xx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任务。

工作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及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 “上级领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总体要求,通过完善交通设施,加强交通宣传,落实部门责任,强化日常管理,全面推进我校交通安全工作的开展,为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构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各项机制健全,师生出入便捷、安全,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任务

  1、学校成立了以校长组长,分管安全的副校长为副组长,各班主任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事故处理领导小组,除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外,要印发《交通安全常识》宣传资料师生人手一份。

  2、经常性地组织学生观看交通事故案例专题片,聘请交通事故受害人来校讲述交通事故的严重危害。开展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班会,大讲交通事故的危害性。

  3、严禁师生集体乘车外出远游。教育学生在上学、放学的途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靠右慢行。

  4、学校在放节假日之前,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出安全通告,要求学生在回家与返校的途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严禁乘座货运和无牌无照,状况不良的车辆及拖拉机。

  5、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必须沉着镇定,立即拨打110向当地交警部门报案。并要拦住肇事车辆或记住肇事车牌号码。

  6、及时组织工作人员抢救受伤人员,或者拨打120电话等待急救中心来抢救。并及时与受伤学生家长联系,派专人保护好事故现场,记住现场见证人,配合交警查处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等候妥善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交通安全涉及到师生的健康和家庭幸福,因此,此次加强学校交通安全工作是广大师生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同时也是构建和谐校园,维护广大师生根本利益的具体要求。学校要高度的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投入到这项工作当中。

  (二)突出重点,落实责任。

  交通安全教育,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交能安全责任制,由校长负总责,将此工作列入创建“平安校园、交通安全文明校园”活动议事日程。找准工作重点和突破方向,并结合自身职能,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此外,还要加强工作检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工作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xx〕58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第二次地名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20xx〕38号)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石政办函〔20xx〕25号)精神,按照查清全县地名基本情况、全面准确掌握地名基础数据、提高地名标准化水平、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地名信息的总体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查清全县行政区域内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非行政区域、居民点、水系、陆地地形、交通运输设施、水利电力设施、纪念地旅游景点、建筑物、单位等11大类、117小类地名的类别名称、标准名称、别名、简称、地名发音、罗马字母拼写、少数民族语书写、使用时间、地理位置、地名含义、来历、历史沿革、地理实体概况、语种、密级、多媒体信息等基本信息和相关属性信息。建立县、乡、村三级地名信息数据库,全面准确掌握全县地名基础信息资料和相关属性信息资料,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完成对重要地理实体地名标志的设置,做好普查成果验收上报,为履行各项行政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提供重要依据。

  二、方法步骤

  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自20xx年6月7日开始,至20xx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6月7日至20xx年6月30日)

  1、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地名管理和地名普查相关文件。

  2、成立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3、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

  (二)全面普查(20xx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以各级各部门为单位,进行地名基础信息和属性信息的全面普查。

  1、收集资料。包括第一次地名普查、地名补调、历年地名命名更名、文物考古、边界书画、统计等资料及有关地名志、录、词典、图、碑刻和政府机关、专业部门下发的有关地名方面的文件、通告、简报、年鉴等。

  2、普查登记。以各责任单位为主,全面开展地名普查登记工作。此阶段,普查人员要对本职责范围内的地名数据资料进行调查登记,填报普查成果表,乡镇、街道要对本辖区的普查人员填报的地名普查资料进行审核,分类汇总并上报县民政局。对地名信息有争议的要组织熟悉本地情况的老同志召开座谈会,必要时还要查相关历史资料,力求完整准确。县直相关职能部门要对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地名数据进行核实和确认工作,县民政局负责全县地名数据资料的校对汇总工作。分组开展地名数据调查和地图校对标注工作。

  3、组织地名调查。根据地名普查目录、地名登记表、工作图,采取部门协作分类调取资料、发放调查表、分片调查收集、召集当地群众座谈、走访知情人、现场踏勘对照核实、设置地名标志、GPS测量地名及标志位置等方法,采集地名基本信息和属性信息,标注工作草图。

  4、进行地名标准化处理。将历史资料、现势资料与外业调查成果相结合,进行核对、分析、论证,依据地名管理有关法规和规定,对有地无名、一地多名的重要地理实体进行命名更名;对带有区域性或有特殊文化含义的地方用字和地方读音的地名进行审音定字。

  5、录入阶段。民政局对收集到的资料和对外业作业形成的大范围调查数据,组织业内人员进行整理、分析、归纳,并与原有资料进行核对,将普查资料分类汇总,分类录入国家地名数据库。

  6、整理资料,制作成果。(1)整理普查工作文件、资料,分类归档;(2)填写各类普查成果表;(3)标绘地名普查成果图表;(4)对普查成果和文件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5)起草地名普查工作总结;(6)起草地名普查成果上报审批报告。

  (三)信息处理(20xx年1月31日至6月30日)

  1、采集信息处理。根据实地核实情况和室内收集的资料,对地名登记表进行整理、修改和完善;在室内计算机上对实地采集的记录、照片、录像、录音进行检查、整理、编撰,处理为标准内容。根据实地标注工作草图、新增和变化地物的.测量结果,标绘整饰地名普查工作图,并标绘到矢量图上。

  2、建立地名数据库。将县、乡行政区域界限标绘到国家地名数据库1:5万矢量地形图上。依据地名登记表等资料将地名信息录入国家地名数据库。将地名在图上的位置、名称注记和有变化的重要地物在国家地名数据库图形数据进行标绘、修改。对地名普查数据进行图形匹配,建立连接关系。将普查工作形成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数据处理,形成扫描数据,导入数据库。将地名标志照片、普查中产生的音像等导入数据库。

  (四)验收上报(20xx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1、以乡镇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单位对普查成果进行自检,并写出自检报告,由县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验收。

  2、地名经县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验收后,写出检查验收报告,上报石家庄市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检查验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全力推进。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县长程军宏担任,副组长由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耿喜红、民政局局长白东风担任,成员由组织部、人武部、县志办、民政局、财政局、发改局、国土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林业旅游局、农牧局、人社局、工信局、卫生局、教育局、供电局、公安局、安监局、工商局、统计局、文广新局、档案馆、质监局、邮政局、移动、联通、电信等部门主管负责同志和各乡镇主管副职组成(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调度会,督导检查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局,统一协调普查工作。

  (二)明确责任,规范操作。此次地名普查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专业要求比较强,各部门要根据办公室统一部署,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明确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明确专职人员全面搜集整理地名相关资料,精心组织现场踏勘、走访座谈、位置测量、信息数据采集、草图标绘、标志设置与测量、地物修测等工作,严谨、细致、准确无误做好调查登记,认真做好室内信息处理与地图标绘和修饰、文字信息和图形信息转换、地名图的标绘,严格按照地名管理规定进行标准化处理,建立县、乡两级地名数据库,切实做到全面普查,不留死角。县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工作需要,从相关部门抽调或短期借用数名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同志参加这项工作。县财政部门要根据需要安排地名普查专项工作经费。

  (三)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地名普查验收标准和程序,采取逐级验收、层层把关的方法,认真组织对普查成果的检查验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搞好普查文件资料及成果的立卷归档和报送,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

  (五)严肃纪律,保守秘密。各乡镇、有关部门要严守地名普查纪律和原则,认真处理敏感问题,妥善保存普查数据和资料,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四)建立联络员制度。为加强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系,及时沟通情况,各职能部门、各乡镇要明确一名精通本部门工作的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相关地名的调查、汇报、审核、上报。同时,把联络员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于6月20日前报县民政局。

  四、普查成果验收

  本次地名普查信息实行逐级验收上报。乡镇对村、居民点进行验收,县民政局对各乡镇和相关各部门上报资料进行验收。报表务必于20xx年6月30日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和纸质报表各一份,加盖公章。(邮箱:XXX;联系电话:8252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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