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实施方案7篇(优秀)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实施方案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施方案 篇1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制定20xx-20xx学年度教师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增强教师的责任感,认真履行工作岗位责任制,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不断提高。
二、基本原则
1、双向选择原则。聘任教职工实行双向选择,在岗位需要的前提下学校应尽量根据教职工本人的志愿进行聘任。学校聘任的.岗位与教职工志愿不相符时,教职工应服从学校聘任,不服从学校聘任的,按拒聘处理。
2、“三定”原则。以校设置岗位数为依据,实行定编、定岗、定责,组织全员公开聘任,教职工受聘后,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3、择优竞争原则。根据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全方位综合考评,在聘任过程中,坚持任人唯贤、唯才是举,实行公开聘任与公平竞争的原则。
4、客观公正原则。在聘任过程中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公正、公开、公平地评聘每一位教职工。
5、原则上实行循环教学。
三、基本程序
1、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布置填写职务岗位意向表等工作。
2、教职工根据方案及本人实际填写意向书(不填报意向书者视为拒聘)。
3、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各处室主任为成员组成的教师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x
4、学校教师聘任工作小组根据教师意向书组织考核聘任。聘任顺序为:备课长→实验班教师→高三教师→高二教师→高一教师→各处室工作人员。聘任原则上以工作业绩为主,工作态度、协调能力作重要参考,教师个人特殊情况(身体患有重大疾病、生病等)体现人文关怀。
5、公示聘任结果。
四、岗位设置
1、教学岗位设置(220人)
学科 高一 高二 高三 合计
2、其他岗位设置
部门 实验室 图书室 阅览室 信息中心 教务室 校长办 政教处 总务处 教科室 督导室 工会 团委 合计
五、关于落聘、拒聘或解聘的处理
1、落聘。对因各种原因而落聘的教师,视为落聘。本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谋求工作岗位,否则作待岗处理。
2、拒聘。若不接受聘任者,视为拒聘。
3、解聘。学校按有关规定和方案,对受聘教职工的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发现不满意,并解除其受聘职位,即为解聘。解聘作落聘处理,学校可以对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解聘。
⑴师德素养差,严重体罚学生,不能为人师表,造成严重后果者。
⑵教育教学效果差,连续二次踩“红线”者。
⑶工作严重失职,造成事故者。
(4)纪律涣散、屡教不改者。
实施方案 篇2
为贯彻县委,县人民政府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一包双联、结对共建、济困维安”工作,集中化解当前的社会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机关干部进村入户大走访专项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大力开展全镇机关干部进村入户大走访活动,把社会不和谐问题解决在基层,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促进民意诉求渠道更加畅通,基层基础工作日益坚实,维稳长效工作机制更加健全,社会政治大局持续稳定,为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内容
1、开展入户排查
(1)突出排查重点。全面掌握村(居)民的生产生活状况、家庭经济和思想状况、当地的焦点热点问题和社会和谐状况、信访人员的信访事由和上访动态、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情况、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苗头和隐患等。通过上门走访、入户下访等措施,准确掌握社情民意和矛盾纠纷隐患。
(2)做好入户记录。机关干部年内对村内农户至少上门走访2次,结对的重点对象每月不少于1次,要将走访排查、调解处访等情况及时记录在册。
(3)更新动态信息。机关干部要将走访排查的情况每月25日前汇总后报各乡镇综治办,综治办再在已有的台账上进行更新后报县综治办,达到各类信息情况动态管理的效果。
2、突出矛盾调处。针对排查出的矛盾和问题,办点干部与结对共建单位协调组织力量依法依程序调处。对于在职能范围内能调处的及时处理,并及时与当事人签订处理协议;对职能范围内难以协调的'事项,要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联系,并配合职能部门依法及时调查处理到位;对群众反映突出,本级难以解决的问题,通过陪访或代理信访等方式及时向上级反映;对一些特殊疑难复杂问题,要成立专门工作组,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进行疏导调解。所有处理后的问题都必须由职能部门出具正式的书面答复意见书,对处理答复后仍然不服的要引导当事人走涉法或信访三级终结途径,在程序上终结到位。对合理诉求已解决到位,困难已帮扶到位,程序已终结到位,当事人仍然违法上访,要做好材料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工作,并配合公安部门坚决打击到位,切实维护社会秩序。
3、加强教育疏导。针对排查出的重点对象,相关领导干部要迅速与其见面,加强沟通,结成对子。要加强对上访户、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邪教习练人员、社会闲散青少年等重点人群和人员的教育。同时,机关干部在走访过程中要大力宣讲党和政府的各项惠民政策,宣传“城乡同治、结对共建、济困维安”的内容和意义,争取得到群众最大的理解和支持。
4、落实济困帮扶。办点干部对本村内的孤儿、留守儿童、空巢老人、鳏寡老人、残疾智障人员、困难户要在生活上予以关心、生产上予以帮扶、经济上予以救济、感情上予以关爱;对于“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案件要通过信访、涉法、民政等救助渠道进行救助,促进案结事了。
5、创新工作机制。围绕“城乡同治、结对共建、济困维安”活动内容和工作要求,结合各村实际,通过召开座谈会、随机抽查、问卷调查、个别访谈等形式,了解最基层的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并通过交流心得体会、召开民主生活会、撰写调研报告等形式,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水平,促进各类长效机制建设。
三、工作步骤
1、排查结对阶段(7月15日-7月31日)。主要任务是进村入户,全面排查、澄清底数、结成对子、完善台账。综治办已对全镇范围内的七类人员进行了排查汇总,建立了基本台账,并分类进行了责任交办(见附件)。各村(社区)要在现有排查的基础上继续深入走访摸排,将新出现的情况及时更新并上报,确保信息情况及时动态更新。同时,对交办的和自行排查出的事项,要逐件交办,明确责任人(含结对共建人员)及办理要求。
2、集中调解阶段(8月1日-8月30日)。对于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一分析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坚持把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主要手段,运用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教育的等综合化解机制,立足抓小抓早,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确保集中调处阶段解决80%以上的矛盾纠纷。
3、重点攻坚阶段(9月1日-11月30日)。对集中调解阶段尚未调解好的案件及重点管理对象的事项,采取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等方式,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限期办理,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听证、终结等办法,攻坚克难。做到该解决的解决,不能解决的落实疏导稳控工作,已经解决仍不息访罢诉的按程序依法终结。
4、检查总结阶段(12月)。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预防工作的研究,总结提炼好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出台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预防制度,探索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同时,推介和树立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总结、宣传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进村入户大走访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人大主席、政协联络委主任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综治办,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统筹、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同时各村(居)也要迅速成立由支部书记任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尽快落实进村入户大走访工作。
2、明确工作责任。办点干部要与包乡镇的县领导,包村(社区)的结对共建单位,包户的结对共建人员落实走访责任,结对共建人员和乡镇(街道)驻村办点干部要将姓名、职务、联系号码等信息予以统一公示,方便群众反映情况。干部在下访过程中要切实履行“五员”(即民情信息员、服务代理员、纠纷调解员、基层维稳员、调查研究员)职责,拓展畅通民意和解决问题的“绿色通道”。特别是对重点对象要采取“一对一”、“一对多”或“多对一”的措施,与群众结对子,做面对面、手拉手、心连心的工作,促进联系、服务和化解工作常态化。
3、加强信息沟通。从8月份开始,各村要及时将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化解过程中责任措施的落实、工作过程中涌现的典型经验等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综治办)报送信息材料。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通报工作情况,促进进村入户大走访活动取得实效。
实施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政办〔〕28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政文〔〕194号)精神,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就业培训体系,并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保障被征地农民老年时的基本生活,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建立和完善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要措施,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有序推进。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以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而失去全部或大部分耕地的被征地农民为重点人群,以劳动年龄段内的被征地农民为就业培训重点对象,以大龄和老龄人群为养老保障重点对象。
(二)区分不同年龄,分别实施不同保障。根据被征地农民不同年龄段的特点,分别实施就业培训保障、老年养老保障或老年养老补助。
(三)共同出资,合理负担。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由政府、村集体和个人共同出资、合理负担,缴费及保障水平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老年养老保障水平不低于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三、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对象
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的工作对象是: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被征地农户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上年度全县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的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
四、做好就业培训工作
(一)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坚持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统筹城乡就业,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鼓励引导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区吸纳被征地农民就业,支持被征地农民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将未就业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统一的失业登记制度,提供就业服务,促进劳动年龄段内有就业愿望的被征地农民尽快实现就业。在劳动年龄段内尚未就业且有就业愿望的,可按规定享受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将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未就业且有就业愿望的被征地农民作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程”的重点对象,优先安排就业服务和培训,积极发挥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作用,组织被征地农民实现就业。
(二)落实被征地农民就业安置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有关单位要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就业,督促指导用地单位优先安置被征地农民就业。用地单位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安置被征地农民就业。劳动保障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多渠道、多形式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
(三)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培训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应对所有的被征地农民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未就业且有就业愿望的被征地农民予以免费培训。凡参加政府部门指定的社会培训机构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被征地农民,可享受政府规定的职业技能培训补助和创业培训补助。被征地农户人均家庭剩余耕地面积低于上年度全县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的30%的被征地农民优先安排培训。
五、做好社会保障工作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分为老年养老保障和老年养老补助两种形式。以被征地农民自愿参保为原则,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采取个人账户积累模式,筹资规模为18000元;老年养老补助采取统筹模式。
(一)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
1.16~34周岁的被征地农民,重点实施就业培训保障,也可参加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
2.35~59周岁的被征地农民,重点组织引导参加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也可以申请到龄时直接纳入老年养老补助。(二)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补助
年满60周岁的被征地农民,个人不缴费,直接纳入老年养老补助范围,按月发放老年养老补助金,直至身故。也可申请参加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但不再享受老年养老补助待遇。
(三)养老保障对象确认
1.保障对象年龄的确认。本文下发前被征地的保障对象,按本文执行时间确认;今后征地的保障对象,以批准征地的省政府批文时间确认。
2.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和养老补助对象的具体名单,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公示一周后,由村委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经县农业、人口计生、民政、残联、国土资源等部门审核后,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农村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四)老年养老保障金的'计发
参加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的人员,不分男女,年满60周岁后按月领取老年养老保障金,直至身故。计发办法为个人账户存储额除以计发系数(160)。
(五)老年养老补助金发放标准
老年养老补助金标准不低于全县上年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补差标准。
(六)建立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和老年养老补助待遇调整机制
根据我县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物价指数变化,建立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和老年养老补助待遇调整机制。
(七)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的转移和退保
1.参加老年养老保障的被征地农民户籍迁出我县的,按规定办理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关系和个人账户资金转移手续。迁入县如未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的,可以保留关系;参保人也可以申请退保,一次性退还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和村集体补助的本息,并终止老年养老保障关系。
2.参加老年养老保障的被征地农民出国(出境)定居的、录用为国家机关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一次性退还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和村集体补助的本息,并终止老年养老保障关系。
3.参加老年养老保障的被征地农民身故后,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和村集体补助的本息余额,根据本人参保时的约定或生前意愿由指定受益人依法继承;未指定受益人的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没有继承人的,其个人账户本息余额转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专项资金。
六、资金保障
(一)资金筹措
1.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所需资金从财政安排的农民工就业培训经费中统筹安排。
2.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所需资金由政府、村集体和个人共同筹集,合理负担,政府补助比例为70%,个人和村集体出资30%。被征地农民中的低保对象、已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持有二级以上残疾证的残疾人参加老年养老保障的,政府补助比例提高到80%,个人和村集体出资20%。特殊人群优惠待遇不能重复享受。其中低保户、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按年度实行滚动管理。
3.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补助所需资金由县政府出资。
4.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专项资金。按项目征用耕地每亩3万元收取,并从每年土地出让总收入中提取5%作为养老保障专项资金,用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的调整和风险支出需要,不足部分从新增财政收入中统筹安排。
(二)资金管理
1.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政府承担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应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由县财政局会同县国土资源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筹集到位,并一次性转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2.村集体补助和个人缴费,一次性直接缴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收入户,并定期转入财政专户。被征地农民应自收到参保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缴费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享受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待遇处理。
个人缴费原则上一次性缴清,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分次缴费。经同意分次缴费的,应与县农村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签订分次缴费协议,原则上在5年内且年满60周岁之前缴清。60周岁前未缴清的,一次性退还个人已缴费部分,待遇改为享受老年养老补助。
3.要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规定,加强资金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增值。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要专款专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
4.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个人账户。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和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计息标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执行,当年缴纳的资金,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5.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业务实行计算机管理,由县农村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信息数据库,为政府有关部门、参保人提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相关信息。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业务经费、系统建设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七、加强工作领导
(一)成立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为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县政府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民政局、审计局、农办、统计局、残联等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按照“统一协调、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分步实施、分批解决、逐步到位”的原则,扎实稳妥地推进我县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
(三)各部门要各负其职,积极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各自职责,将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1.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政策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编制被征地农民老年养老保障和补助基金预算,对基金的收缴、待遇发放和基金的营运进行监督检查。县农村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负责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业务经办工作。
2.县农办、农业局负责对户别、姓名、在册农业人口数、原有耕地面积、家庭人均剩余耕地面积等情况的审查工作。
3.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上年度全县耕地面积和对被征收土地的权属、被征耕地面积、地类、户别、姓名情况的审查。
4.县财政局负责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以及政府出资部份、专项资金的筹集和管理,,负责政府补助资金预算审核工作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基金保值增值。
5.县公安局负责对被征地农民的户口性质、姓名、年龄及家庭成员关系情况的审核工作。
6.县民政局负责提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和最低生活保障平均补差标准情况,负责被征地农民中的低保对象审核确认工作。
7.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做好被征地农民保障对象中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女户、二女结扎户的审核确认工作。
8.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做好被征地农民保障对象中持有二代二级以上残疾证的残疾人员的审核确认工作。
9.县审计局依法对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资金进行审计监督。
10.县统计局负责提供上年度全县农业人口数,农民人均年纯收入情况。
11.各乡(镇)政府负责收集、核查和汇总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并对各村委会被征地农民保障对象的确定、公示、村集体出资补助比例等情况进行督查。
12.村委会负责实施被征地农民参保对象的公示工作,组织填写《被征地农民参保申请表》、《被征地农民汇总表》和经公示确认的《被征地农民参保花名册》形成申报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
八、本方案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自1月1日起试行。
实施方案 篇4
一、整治目的
通过全面疏理检查全市范围森林资源管理工作,集中查处非法占用林地、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收购和运输木材、无证加工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遏制危害森林资源违法犯罪势头,保障林区冶安稳定,巩固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成果,确保森林资源的永续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二、整治重点及区域
(一)整治重点
1、打击非法占用林地或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的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非法占用生态公益林违法犯罪行为。
2、打击盗伐滥伐林木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盗伐滥伐国有林、“一大四小”工程绿化林、生态公益林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群众反映强烈和上级领导机关批转的案件。
3、打击非法收购、加工木材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是无证从事木材加工、非法收购无合法来源木材的犯法犯罪行为。
4、打击非法运输木材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打击无运输证、使用假证或持证超期超数量等非法运输木材和故意伤害、阻挠妨碍执法人员履行职责的违法犯罪行为。
5、打击非法采伐、毁坏、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6、打击野外用火、故意纵火或失火烧毁森林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整治区域
1、采石场、采矿区、砖厂取土点、毁林占林地建园办厂区。
2、重点林区以及伐区。
3、重点生态公益林区。
4、“一大四小”工程造林绿化区。
5、各类木材加工企业、木材交易市场、集散地等木材加工场所。
6、高速、国道、省道、县乡道敏感林区。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摸底排查阶段(11月10日以前完成)。各乡(镇、街道)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进行宣传造势,形成专项整治活动氛围,要组织人员,根据整治的重点,深入辖区内对森林资源破坏较为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排查,全面掌握辖区破坏森林资源的情况。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林政资源管理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五、整治纪律和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乡(镇、街道)、市政府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和措施,要充分认识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性、破坏森林资源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以及开展林政资源管理专项整治活动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特别是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配合全市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确保本次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2、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各乡(乡、街道)、市政府相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又要互相配合、协同作战,形成整治合力。各乡(乡、街道)要全力排查辖区内破坏森林资源较为突出的重点区域,明确打击重点,并将排查情况登记表于11月15日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林业、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要把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对涉林刑事案件认真调查,抓住大案不放,组织专案组进行攻坚,依法从严从快打击违法犯罪分了。工商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保护合法、取缔非法、规范经营、强化监管”的原则,对全市未经批准无证从事木材加工企业或虽经批准但非法收购无证木材的行为进行清理整顿。
3、严格执法,严肃纪律。在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中,既要严厉打击犯罪,又要严格依法办案、依法行政,在行动过程中,不得泄露机密甚至向当事人通风报信。要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针对破坏森林资源比较严重的行为,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重点突破。通过专项整治,集中打击处理一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达到震慑和遏制破坏森林资源的目的,确保全市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稳定。
实施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本学期工作的总体指导思想:依据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市教师教育院、市教育研究院、县教育局、县发展中心及水头学区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坚持以人为本,以发展为主题,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和谐发展。深入开展教科研,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加强教研组与各功能室联系和协同工作,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二、主要内容和基本形式
(一)主要内容
1.师德培训: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原则。大力弘扬“敬业、爱生、奉献”的师德风尚,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组织教师学习先进教师的经验,开展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教师自我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职业观,坚持依法施教。
2.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培训:根据基础教育新课程实验的要求,加强教育学、心理学等基础理论和学科发展前沿理论的学习,围绕新课程实验开展多种形式的通识培训和学科专业培训,使教师具有较高的教育理论修养和先进的教育理念,自觉将新课程的理念转变为具体的教育教学行为,不断提高实施新课程的能力。
3.教学能力和教育行为培训:围绕教学基本环节、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技能和新课程实施要求,开展教学实践和技能培训,帮助教师不断提高现代教育技术和课堂教学整合的能力,引导教师用新课程理念指导教育教学行为,并对教育教学问题进行分析、反思、实践、总结,促进教师综合能力的提高和专业化成长。
4.教育科研能力培训:以课题为载体开展教育科研基本理论及方法的.培训,指导教师有效地开展教育科研,将教育科研工作融入新课程实施过程中,逐步提高教师的教育科研能力。
(二)基本形式
1.专题讲座
2.案例研究
3.观摩研讨
4.实践反思
5.课题研究
三、保障措施和预期效果
坚持以人为本,以校为本,更新培训观念,创新培训模式。我校校本培训采取个人自学、观摩学习、组织培训、集中学习、经验交流、以会代训、以研促训等各种形式,严格考核制度, 实行过程监控、结果考核、资料归档。成立校本培训领导小组,负责校本培训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各项培训统筹安排,统一协调,列出培训对象、内容、时间、形式,及早公布,使培训明确有序,进展顺利。
校本培训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要使这项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系列化,就必须在实践中逐步探索,积累经验,不断调整,充实内容,逐步建立校本培训的体系,构建校本培训机制。
实施方案 篇6
为了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发展,更好的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充分体现“优劳优酬,以质计奖”的分配原则,进一步优化班级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检查小组
组长: 王萍 副组长:滑斌
成员:陈增战及全体值周教师
二、 考核内容
班主任工作分为班级管理和班主任到岗两大部分考核。班级管理包括学生纪律、班级卫生、仪容仪表、学生到校、学生出操集会、就餐纪律、集体劳动七大项内容。班主任到岗分为班主任例会,班主任下班,大型活动等内容。
三、考核办法
考核采取值周教师考核和年级组考核为主,并与政教处、下年级领导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做到日检查、日公布、周汇总。按月依据考核结果发放班主任津贴。班级管理采取量化赋分的办法,每班的基础分为100分按赋分标准予以加、减分,确定该班本月考核得分,班主任到岗分迟到(早退)、缺到两种情况进行考勤。
四、赋分标准
1、学生自习纪律(15分)分为自习纪律和课间纪律赋分:一般违纪为自习课不遵守课堂纪律,违反《独李镇中学学生一日常规要求》,每人次扣1分;课间追逐打闹,一人次扣1—4分,吸烟、打架、斗殴根据严重程度每人次扣5—10分。
2、卫生(10分)赋分:每天检查,分好、中、差三等,好赋10分,中赋7分,差赋5分。好(教室墙壁、地面、课桌、讲桌、玻璃,干净无灰尘,赋10分);中(以上五项中有两项不符合要求,赋7分);差(有三项以上不符合要求,赋5分)。
3、到校、出操集会、集体劳动(45分)赋分:到校为15分,迟到一人次扣1分,旷课一节一人次扣2分,旷课一天一人次扣5分;出操集会(15分):分好(快、静、齐,赋15分),中(三项有一项不符合要求,赋13分),差(三项中有两项部符合要求,赋9分);集体劳动(15分)赋分:能接爱学校、年级布置的各项劳动任务得10分,根据任务完成情况赋11——15分。
4、教室公物(15分)赋分:破坏公物每人每次根据情况扣2——4分。
5、调控分:(1)获得文明班集体每次加7分,获得卫生优胜班加6分;(2)学校安排的各种任务,根据完成情况加减分;(3)政教处、教导处组织的各种活动,在活动中获得第一名加8分,第二名加6分,第三名加4分;(4)在创建平安班级活动中,获得一星级班级加10分,获得二星级班级加8分,获得三星级班级加6分;(5)好人好事每人每次加2分。(6)在班级管理过程中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由校委会决定扣除分数并作严肃处理。
6、班级每天量化总分分为年级组、值周教师、政教处三个层次构成其中年级组检查占50%,值周教师检查占30%,政教处检查占20%。
五、班主任费分配方法
根据我校实际每月每位班主任费每位为150元,按照以下考核办法执行。
班主任费分班级管理和班主任到岗两部分。班级管理部分,以年级为单位取各班得分的平均值,得分等于平均值的班级发100元,高于平均值每分加1元,低于平均值每分减1元。到岗部分为满勤40元,每人缺会一次扣5元,迟到(早退)一次扣2元,请假一次扣3元;下班缺到一次扣2元,下班请假半天扣3元,下班请假一天扣5元。
六、注意事项
1、考核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依据考核方案,不得感情用事弄虚作假。
2、未尽事宜由校委会研究决定。
实施方案 篇7
为认真贯彻落实《指南》精神,以"尊重孩子的年龄特点和发展规律,考虑孩子的心理需求和发展需要"为研究的基本原则,以"如何解决幼儿园与小学的衔接问题,怎样让孩子从幼儿园平滑过渡到小学,促进学生健康、快乐的成长"为研究重点,帮助孩子顺利地完成这一阶段的过渡。结合本园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面向全体幼儿,促进幼儿体、智、德、美的全面发展。针对幼儿身心发展特点,从幼儿园的实际出发,积极创造条件,通过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教育环境的创设、日常生活的管理、家长工作的开展等途径,促进幼儿的身心发展。
二、活动目标:
1、从心理准备入手,培养孩子入学前良好的心理品质。(情感、兴趣、注意力、意志、责任感、自信心等)2、以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为重点,帮助孩子适应幼小过渡中的断层问题。
3、加强幼儿园与小学的互动观摩交流,为幼儿做好入学前必要的心理准备。
4、家园同步,增强教师与家长的交流沟通,共同为幼儿入小学做好准备。
三、活动时间和班级:
活动时间:20xx年2月-9月,活动时间为一学期。
活动班级:大一班、大二班、大三班、大四班、大五班四、活动内容和要求:
(一)幼儿方面1、入学前思想准备:通过参观小学,让幼儿知道为什么要上小学,小学与幼儿园有什么不同, 激发孩子上小学的欲望。
2、身体方面的准备:
(1)通过体育锻炼、疾病预防增强幼儿体质,使他们能够身心健康地迈入小学。
(2)为了让幼儿能够较快地从幼儿园过渡到小学生生活,我们将采取适当延长幼儿学习时间、减少游戏时间等。
(3)在日常活动中培养幼儿正确的读书、写字、握笔姿势,同时,让幼儿懂得保护好自己的眼睛及各种感觉器官。
(4)注重安全方面教育,让幼儿懂得并遵守交通规则,学会看红、 绿灯,走人行道;有困难找警察,记住各种急救电话;知道不能玩水、玩火,玩 电。
3、独立生活能力的准备:
(1)通过谈话、故事、社会实践培养幼儿的独立 意识, 增强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让幼儿感知到, 即将成为一名小学生了, 生活、 学习不能完全依靠父母和教师,要学会自己的事自己做,遇到问题和困难自己要想办法解快。
(2)培养幼儿的时间观念,在学习生活中,要学会自我观察、自我 体验、自我监督、自我批评、自我评价和自我控制等,让他们懂得什么时候应该做什么事并一定做好;什么时候不该做事并控制自己的愿望和行为。
4、学习方面的准备:
(1)培养孩子学习方面的动手操作能力:让幼儿学习有关的常规知识:学习整理自己的书包、铅笔盒,爱护并看管好自己的物品,学会使用铅笔刀、橡皮和其它学习工具。
(2)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习惯:首先,请家长配合幼儿园,让幼儿养成遵守作息时间的习惯,如:不迟到早退、不随便请假等;其次,在教学活动中让幼 儿养成爱想、爱问和认真回答问题、注意倾听的习惯;再有,培养幼儿正确地握 笔写字、看书、读书的习惯;还有,通过适当的布置作业培养幼儿的任务意识, 游戏、活动中加强幼儿规则意识的培养。
(3)五月份开始学习时间、运动时间逐步增长,生活、游戏时间逐步缩短。 如集体活动时间可延长为35 分钟, 让幼儿在心理上对时间概念有所准备。
(二)教师方面1、学习幼小衔接文章,精通幼小衔接的相关知识,掌握小学生活、教育的一些基本行为习惯要求。
2、加强幼儿安全意识和自理能力的培养。
3、加强幼儿对课间休息和自由活动的`引导, 让幼儿学会自主安排和管理自己的生活。
4、与小学老师座谈,了解历届我园幼儿升小学后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幼儿园需要注意的幼小衔接的问题,并及时调整自己的教学策略。
5、开展相关主题活动, 加强幼儿对小学生知识的学习和热爱上小学的情感培养,做好幼儿心理疏导。
6、向家长宣传幼小衔接的相关知识。
(三)家长方面1、召开家长会,向家长宣传幼小衔接的相关知识。
2、利用家园联系栏向家长宣传幼小衔接方面的知识。
3、在家培养幼儿的时间观念,定时作息,如:有计划的完成老师留下的任务;不迟到等等。
4、加强幼儿自理能力的培养。
五、活动实施步骤第一阶段:启动、探索阶段( 第一阶段:启动、探索阶段(2、3 月)(一)我园成立幼小衔接指导小组,秦胜园长为指导组长,蒋惠娟为指导副组长。
(二)加强教师幼小衔接的理论学习,通过学习、讨论等形式,了解小学生 的行为习惯、心理特点和小学的教育目标及要求,从而使自己的教育教学和管理风格接近小学阶段,主动适应小学生特点,为幼儿尽快适应小学的学习生活打好基础。
(三)做好家长工作,形成教育合力。召开家长会,向家长宣传和教育幼小衔接工作的重要性,使家长们能够主动配合幼儿园,并能积极的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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