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读书笔记[通用15篇]
看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总结呢?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书笔记了。可是读书笔记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优秀读书笔记,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优秀读书笔记[通用15篇]](/pic/00/lm4260.jpg)
优秀读书笔记1
翻开《思维与智慧》的第一页,就把我深深吸引了。《认可他人》中有一句话是:“认可别人是一种美德,是一种睿智,是一种超越。不吝啬包含鼓舞的片言只语,不小气满含赞许的笑靥眼神,不计较富含肯定的拥抱相挽。对他人,力量无限;对自己,快乐无边。认可他人,亦是肯定自己。”是呀,只有看到别人的优点,长处,才能取长补短,不断进取;只有鼓励别人,来认识别人的长处,优点,悦纳别人,这样别人会更加有信心,而自己也会快乐。所以,认可,赞许,悦纳他人,就是在悦纳自己。还有一句话,我特别喜欢:要赢得好声誉需要20年,要毁掉它,5分钟就够了。如果明白里这一点,就会不同了。——巴菲特。每一位德高望重的人
,不都是经历多年的坎坷,才一步步走向成功的?同样,学习亦是如此,要想在最后考试中得到优异的成绩,那就要每天辛辛苦苦的学习,其过程十分辛苦,可最终所得到的.是好成绩,同时,也得到了快乐,如果不坚持勤学苦练,那么,成绩也会轻而易举的一落千丈了。所以,我以后每天都要上课认真听讲,课前预习,学后及时复习的好习惯,每天,刻苦学习,今天的任务今天完成,决不拖到明天,不应付作业,只有这样,我的成绩才能提高。
《思维与智慧》让我学到很多很多。
优秀读书笔记2
《森林报》这本书是由【苏】维·比安基写的一部作品,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因为里面有:1名师导读 2名师按语 3名师点金 4知识精炼。
刚刚看到这本书的时候,就觉得这本书的题目真怪,我看过很多报纸里面都是写人发生的事情,但是这个题目却是写森林里发生的'事,我从来没有看过森林里的小动物发生欣喜和忧伤的新鲜事,所以我就觉得这本书一定很有意思,就翻看书本赶快看。从这本书里我学到了很多知识,知道了小动物们的家都是在那儿住的,候鸟们回故乡的时候路途中会遇到许多艰难险阻,但是他们却不顾一切的要回自己的故乡;狐狸很狡猾,喜欢骗小动物来取得食物。秋天的最后一窝兔子叫“落叶兔”;可食蘑菇和毒蘑菇的区别在哪里,森林中雨后那些鲜艳的蘑菇可是有毒的,我们千万别被它那美丽的外表欺骗了。农庄人们生活的辛苦,但是我觉得他们很快乐……等等。
我也想有时间到大森林看看动物们的生活和它们所发生的新鲜事。读了这本书激起了我探索大自然的兴趣和爱好,我也要学会观察身边的小动物和植物,大自然里能学到更多的知识。
优秀读书笔记3
一、卢米:
主人公简介:
即亨利·米根,本书的主人公。他是英国伦敦一个贵族家庭的长子,出生刚六个月时,被心胸叵测的叔叔偷走,扔到法国巴黎的街头。他起初被一户贫苦农家收养,厥后跟随一位江湖艺人流浪卖艺,历经生活的苦难,遍尝人间的辛酸。最后,终于回归故里,与失散一三年的生母和弟弟团聚,过上幸福完满的生活。 寒假期间,我和怙恃一起读了《苦儿流浪记》这本书,我以为这本书时而悲凉,时而欢乐,时而动人,时而激动,令我耐人寻味。
一、卢米:
故事的主要情节是这样的:小说的主人公雷米是英国的一个贵族长子。在他六个月时,他的叔父为了霸占侄儿的产业,偷偷将他抱走,丢弃在巴黎街头。他的养父巴伯兰将他捡回家,养到八岁后,又把他卖给了江湖艺人维泰利斯。雷米跟随维泰利斯浪迹天涯,有过无数的痛楚经历。然而,不论情况多么恶劣,雷米始终抱着坚定的信心,凭着坚强的意志,克 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和生母团聚。而且戳穿了叔父的阴谋,返回大庄园的古堡里, 过上了全家欢聚的好日子。
看了这本书我和爸爸妈妈的心都被深深的震撼了。我以为一位同我相仿年龄的孩子经历了那么多苦难,风吹浪打,他始终没有倒下,面向扑来的`困难,勇敢的克服,这让我很佩服。我想说:“雷米你真棒啊!在费力的生活下也能生活下去,还找到了失散多年的怙恃.真让我佩服啊!”苦儿流浪记读书笔记
二、皮大斯老公公:
卢米的恩师,一位正直仁慈、多才多艺的江湖艺人。他从卢米养父手中租来卢米,带着卢米和他的小戏班到天下各地上演,靠上演卖艺为生。他教卢米识字读书、学习音乐;他还教导卢米培养坚固意志,面临干瘪怎样坚强生活,想把卢米造就成为一个意志刚强、不畏困难的人物。
卢米情同伯仲的摰友。他富有上演才气和音乐天赋。少年时期在戏班上演卖艺,经常遭到师傅的荼毒,后被赶出戏班,与米卢结为知己摰友,一起流浪上演。厥后,在米卢母亲的资助下,他专攻音乐,成为著名的音乐家。
优秀读书笔记4
我读过许多书,它们让我学到了许多知识,也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其中有一本书,让我体会很深,它就是著名作家海明威写的《老人与海》。
《老人与海》这本书讲了这么一个故事,古巴老渔夫圣地亚哥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被别的渔夫看做失败者,可是他坚持不懈,终于钓到了一条大马林鱼,大马林鱼将他的小船在海上拖了三天才筋疲力尽,被他杀死了绑在小船的一边,再归程中一再遭到鲨鱼的袭击,他用尽了一切手段来反击。回港时只剩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尽管鱼肉都被咬去了,但什么也无法摧残他的英勇意志。这本书向我们揭示了这样一个真理:人不是为了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
以前,我做什么事只要有一点不顺利,就会退缩,有时还会说上几句垂头丧气的话。在学习上,我只要有几次考试不是很理想就没有信心,认为自己考不到好成绩。《老人与海》中,主人公与鲨鱼搏斗,鱼叉被鲨鱼带走了,他把小刀绑在桨把上乱扎。刀子折断了,他用短棍。短棍也丢掉了,他用舵把来打。这本书揭示出的真理,不就说明了人无论怎样,最怕的就是没有信心。信心就好比是汽车的马达,是人前进的动力。如果你做一件事有了信心,你就等于成功了一半。这本书中主人公充满信心、锲而不舍的精神,不正是我所缺少的吗? 自从读了这本书之后,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学习上不再因为一两次不顺利而失去信心,而是越考不好,就越要考好。在期末考试的那一天,上午的两门功课成绩,我没有班里的某一个同学好,但是我
并不服输,反而信心倍增,决心打一个翻身仗。下午的语文考试,我做每一道题目都格外仔细。果然,我语文考试是班里的第一名,总成绩上,我也是第一名。
今后,我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信心十足地去面对,坚持到底,决不退缩。我要感谢书,感谢它让我学到了那么多知识,感谢它让我懂得了那么多道理,感谢它让我知道自己的不足,及时改正自己的缺点,使我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老人与海》中,孤独的老渔夫桑提亚哥已经不仅仅是条硬汉,他身上所体现的精神价值,完全是古希腊悲剧精神的现代回响。在《老人与海》中,海明威终于为他所钟爱的硬汉找到了灵魂,这灵魂就是人类亘古不变的永恒价值。因此,在《老人与海》中,硬汉桑提亚哥的刚毅性格,已经成为小说的表面。通过桑提亚哥硬汉性格来礼赞人类的永恒价值,才成为小说的真正主题。《老人与海》中展现了哪些永恒的价值呢?
首先就是人的自信。
桑提亚哥连续出海八十四天了,一条鱼也没捕到。可是,“那双眼睛啊,像海水一样蓝,是愉快的,毫不沮丧的。”原先跟随桑提亚哥出海捕鱼的小孩,谈到他爸爸把他叫到别的船上去,说道:“他没多大的自信。”“是的。”老头儿说,“可是我们有,你说是不是?” 桑提亚哥的自信是绝对自信,是不以环境变化而变化的自信,是不用与他人比较的自信。在桑提亚哥的生存哲学中,即使遭遇到了极点的背运,人也只能自信。
人活着,唯一能确定的必然,就是走向死亡。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必然的东西可以依靠。既然人是靠偶然活着的,那么支撑人生存勇气的,就只有自信了。如果丧失了自信,在持续那么多天的背运之后,桑提亚哥还有勇气和毅力出海捕鱼吗?因此人活着就必须自信,不自信是人消费不起的'奢侈品。正因为桑提亚哥有着绝对自信,他对小孩被叫走,表示了完全的宽容和理解。在这里,海明威展现了自信与宽容之间的联系。《老人与海》的主要篇幅,是描写孤独的老渔夫桑提亚哥,在茫茫大海上和大马林鱼和各种鲨鱼纠缠、搏斗了三天三夜的经历。通过海明威淋漓尽致的描写,我们充分感受到了桑提亚哥与命运作殊死抗争的悲壮与崇高。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是一副十八英尺长的鱼的骨架,骨架上唯一完整的是鱼头和漂亮的鱼尾巴。
从物质上来说,老人搏斗了三天三夜的结果是失败了;但从人的精神、从人的自信自尊,从人勇于和命运作竭尽全力的抗争来说,桑提亚哥取得了胜利。
说到底,人的真正胜利也只能是精神的胜利。人在物质上无论取得多大的成就,都不能赢得我们崇高的敬意。而只有精神和气魄的胜利,才使我们感动,才使我们和追随老人的孩子一样,为他的悲壮落泪。
优秀读书笔记5
班纳特太太虽然缺乏教养,他的亲姨咖苔林夫人也同样不懂规矩。在亲属的教养问题上,他们的“帐”算是抵消了。
达西第一次求婚被伊丽莎白拒绝,他认识到了自己的居高临下与自我中心;第二次见面,彬彬有礼的他与昔日判若两人使伊丽莎白大为感动。这时的'伊丽莎白才发现,他们两人在思想、感情、志趣上都是最投合的。试想如果达西仍旧那么傲慢无礼,其他的误会就算解除了,他们之间也不会产生爱情。
但这并不是说奥斯丁否定了自己对资产阶级婚姻本质的揭示。
优秀读书笔记6
《爱的教育》,当我看到这本书时,心中便会有一种暖暖的感觉,感觉身边充满了温暖,大家都是互相帮助的好朋友。
书中的那些同学们,让我感到他们是那么可爱,可敬,让人感觉到这个世界是多么温暖。真高兴我能认识你们,虽然只是在书中。真想跟你们交朋友,和你们畅谈。
亲爱的罗贝蒂,你真了不起,不愧是一名军人的儿子,我为你叫好,为你感到自豪。虽然你为了救那名即将要被碾于车轮下的学生而失去了自己的.脚,因此而不得不拄着拐杖走路。但就是你,挽回了一个鲜活的生命。你,是伟大的!
英勇的伦巴第小哨兵,你真是好样的。你能像猫一样敏捷,你的头发像金子一样闪光,而你那英勇无畏的精神更值得我们每一个人敬畏。
坚强的马尔科,你真棒。只有十三岁的你为了寻找日夜思念的母亲,孤身一人离开家乡前往遥远的美洲,在大海上漂泊了27天,历尽千辛万苦,度过了一个个难熬的日日夜夜。钱被偷,流落街头,脚上磨出了泡,你没有停下脚步;他人的折磨和欺辱没有让你停下,寒冷、饥饿、病痛和精神上的折磨更是没有让你停下寻找母亲的脚步。这是怎样一种钢铁般的意志啊。这种意志让你一路追寻着母亲走过的足迹。你经历的痛苦、失望和恐怖也都被都被你这种钢铁般的意志战胜,一次次地重新燃起走下去的希望。正是这种意志让你最终找到了千思万想的母亲。
这本书里的小主人公们都是那么令人敬佩,他们善良、勇敢、坚强、热情,他们高尚的道德情操,真挚的爱国情感让我久久回味。
优秀读书笔记7
无意间,我看了一则童话,叫《快乐王子》。看完了,心里有种说不出的酸楚……
这则童话讲了快乐王子委托小燕子,把自己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全部送给穷苦人民,后来被熔化炉融化了的故事。
虽然这只是童话,但却深深刺痛了我。快乐王子只是一座塑像,但他仍然尽自己的.最大能力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小燕子只是一只鸟,但也懂得帮助快乐王子帮助人。而那些市议员和市长却不懂得服务人民,只知道让自己过得舒服,一点也不管人们的死活。虽然是人,但在我心里,他们还不如快乐王子和小燕子。不,是根本就不能和快乐王子、小燕子比较,他们不配!
这则童话,不知不觉就看了好几遍,每一遍都有不同的感悟。但不变的是对快乐王子的崇拜与敬仰,对小燕子的喜爱。
回到现实,却仍然有这个童话的翻版。有些人,对对他有利用价值的人像供奉皇帝一样,一旦利用价值没有了,便把他踢到一边去,置之不理。
优秀读书笔记8
我知道这场叫做“生活”的旅途有多么艰辛,我看到很多很多跟我一起走在这条路上的人面临像老渔夫遭受的.那些打击后各不相同的态度。有的选择怨声载道、忿忿不平;有的失魂落魄、茫然停滞;有的唉声叹气无奈地继续走下去;有的咬咬牙又发把力向前奔去……
我看着他们也看到了自己,我有时是第一种,有时是第二种,时而第三种很少第四种。我想知道为什么有人跌倒后还能带着满头泥土微笑,想知道为什么有人衣衫单薄却感到跟穿毛皮大衣一样的温暖。读完《老人与海》,我想我知道了那是小小的、点滴的乐观而已。
乐观而已,却又无穷的力量。
优秀读书笔记9
五十年前,主人公的爷爷从古墓中带回了一片极其珍贵的黄金帛书。
五十年后,或许仅仅因为一个草率的决定,他卷入了一个……或许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阴谋,抑或者是他发现了一个惊天秘密。
面对一个又一个小谜团的'答案,吴邪惊奇而又心乱如麻,就仿佛一块拼图,你得到了其中的几块,也无法推知整个图案。
人间冷暖和人之本性是《盗墓笔记》的经典之处。可兄弟间的深厚情谊,已经不知不觉让我的眼眶湿润,潸然泪落。在巨大的金钱与权力的诱惑下,在人与人之间的斗争中,有些人甚至肯杀死自己至亲至爱的人。而吴邪面对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好友闷油瓶与胖子的失踪,为他们出生入死,不顾自己的性命;为他们低声下四求别人,不顾自己家族的声誉。相比那些“风吹两边倒的人,他爱自己的朋友兄弟胜过爱自己!
《盗墓笔记》让我想了许多,感动了许多,悟出了许多。无法刹住腾涌的心潮,但我只好就此停笔。就算它会随着潮流的变化而被遗忘,但我相信,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会想起一些,回忆一些。
优秀读书笔记10
这是一部关于成长的故事,普普通通,平平凡凡,没有什么大波大浪,但是却能治愈人心,能让你释然成长中受过的伤,给你带来感动与泪水,也能你意识到,我们每一个人终究会成长,我们终究会变成大人,像大人一样去处理生活中的事。
书中所描述的大部分事情都是我们成长中有可能遇到的,并且书中每一个人经历这些事的感受与想法都与我们现实生活中相似,让我们感同身受,在一定的程度与我们的心灵产生共鸣,进而回头审视我们的成长历程,想起我们的家人、朋友、乃至我们的一些荒谬的想法。
而在接下来的文章中,我主要是记叙我的情绪爆发点以及我难以忘记的情节。
第一点:
书中,我最喜欢和心疼的一个人物是卢克——主人公的最好朋友。他虽说没有与影子交流的超能力,但是我却觉得他比主人公更突出,他为家庭所做的事也让我心疼,他有点像我生活中的一些朋友,活泼开朗但却懂事,也会以家庭为重。在个人梦想与家庭利益中,会放弃前者来委屈自己。
他是面包师傅之子,年少的梦想是当一名医生。但是懂事的他深知面包店的收入难于负担他长年的学费,并且父亲年岁已高,更是需要他在工作中搭把手,于是,他选择继承家里的面包店。在这过程中,他理解了父亲的沉默寡言与家庭的意义,也感受到面包带给人们的笑脸与好心情。
当然,在他不知道父母亲为什么忽然要求他学医的情况下,也选择出门求学。而在求学的过程中,在去海边游玩的一个早上,他看着身边的老人露出笑脸享用他做的面包时,他觉得自己当面包师傅要比当医生快乐的多,并且也了解到他那谦虚又低调的父亲每天都给人们带来惊喜。他忽然下定决心,成为一名很棒的面包师傅,并且十分确信家人会以自己为荣。
于是,他很坚决的终止了医学院的课,快速的打包行李回乡下,再一次在父亲手下学手艺。而这一次,他并不是出于家庭的原因所做的决定,而是深思熟虑所的快乐决定。
我心疼他是因为他过于懂事,不争不吵的顺应父母的想法,选择在乡下接手父亲的面包店。但是,看到后面,他确定了他更想的是成为一名在早上给人们带来好心情的面包师,当看到他抱着一种很坚决的心情跟好友说自己的决定和再见时,我顿时心里觉得这个孩子真的长大了。他心中的创伤,并不是医生能治愈,唯有他自己能治愈。而他,也成功挥别了旧日闷闷不乐的自己,怀着对生活的向往审视了自己更深的梦想。
而他最终的决定也对我产生了感触,也许我们都有很伟大的梦想,但是那个我们可以实现的.梦想并不一定会让我们快乐,也许我们每天所做的事情,也能让我们快乐。我们所需要做的是,好好在我们的人生中生活,感受我们生活的美。
第二点:
当我们年幼时,我们有这大大小小的烦恼,某些我们父母年幼时有过的烦恼,但是他们总是难以理解我们的烦恼,总觉得这些烦恼都是过家家,没什么大不了。
也许,相比他们的烦恼,儿童的烦恼真的是小巫见大巫。但是,那些烦恼对于幼童而言真的是很要命。
更可怕的是,将来成长的我们成家立业后,也将会向父母那样处理儿童的小心思,根本不会站在他们的角度来审视问题,这是一个悲哀之处。
第三点:
父母并不完美,他们身上也存在着他们认为很正确的缺点,并且带着对外面世界的向往,于是,青少年时期,我们总梦想着离开父母的一天。而在展翅翱翔的日子,我们发现在外的日子也不见得多潇洒,更多的埋在心底的辛酸,又会怀念起快乐的旧日。而改天,到父母已经年老到离开我们时,我们又梦想着,我们能否有一时片刻,重新变回寄居在父母屋檐下的孩子,抱抱他们,不害羞的告诉他们,我们爱他们。
这就是生活,这就是我们无数人都有过的经历,当自己成人后,大部分的我们都需要背井离乡,为自己的生活打拼。但是不管如何,带着人生的期盼,我们还是会选择走出去,为家庭分担一部分压力,这就是生活。
第四点:
从小就没有妈妈的伊凡,一定很想念他的妈妈,一定很想听到妈妈对他说一句:我爱你。要不然,他不会把自己禁锢在童年的枷锁中,即使成年了,该去为自己而活时,他还是没有从童年总走出来,相当于没有很好的成长,他一直没有去追求自己的人生。而当他收到一封来自于妈妈的信时,他忽然释然了妈妈的缺席,他相信他妈妈一定是很爱自己,如果她能参与自己的人生,那一定棒极。她只是很无奈的缺席了,他相信她一定很遗憾。
总之,伊凡确定追求自己的人生,这也是一个治愈点,给你带来震撼。就像我们忽然想明白了成长中,一直让我们耿耿于怀的糟糕问题。并且,即使我们年龄再大,我们都是很需要父母的爱来确定自己的存在是有意义的,父母并非不在乎我们,只是在他们的位置,他们很难做到事事正确。
第五点:
这本书的开头,便描述到妈妈因为值班的原因,未能出席“我”的一场典礼,“我”安慰妈妈明年还会有另一场典礼,只要提前安排,她便能出席。
在那时,你未老,“我”还小,我们的确还有很多下一次,这一次的缺席可能会让“我”有点小伤心,但是没事,我们仍然有很多下一次。
到后面,再一次描述到妈妈缺席,便再也没有下一次,这一次也让“我”彻底崩溃,原来,生命中有些缺席,是再不会有下一次。
这前后呼应的缺席,又是一个情绪爆发,一个是“我”的人生开始,一个是母亲生命的终结。这一设定,又让我们读者思考起了人生的离离散散,真是让我们难受。
并且,从妈妈留给我的信中,“我”又得知“我”原以为缺席的父亲,其实并没有缺席,他一直都出席“我”的人生,一直都等着“我”回头寻找他的身影。而在这里,又能治愈我们,一个缺席,让“我”找到“我”生一直没放下的重要人物,并且,他很可能会接替妈妈的职位,出席“我”人生中各种各样的典礼。
而在其中,还有更多让我有感触的描写,我并没有写出来。
但是这里面的故事,虽然描述的都是人生微小事情,但是渺小却伟大,它能很好的抓住我们的眼球,勾起我们过往的记忆,让我们审视我们的成长。而在这阅读的过程中,我们会贡献泪水,但是也会收获成长。
在我看着本书时,起初,我会问我自己,这本书是否值得一读。然而,随着读下去,这琐琐碎事真的能激起的阅读,真的很治愈。
总而言之,这本书很值得一读。
优秀读书笔记11
其实今天读完《围城》第一感觉就是:啊?这就结束了?这写的是啥?完全没读懂啊!
不知道其他人有没有这样的感受,反正我是感觉故事的结束有些太突然,好像有许多伏笔没有能够写完。比如赵辛楣娶得到底是谁?方鸿渐什么时候能再见唐晓芙?甚至,赵辛楣的妻子是不是就是唐晓芙?这些看似作者埋下的伏笔一个都没有再去进行描写,让我有点怅然若失。
同时,后期主人公方鸿渐结婚后的篇幅我一点感触都没有,如果说有,那就是感觉这些情节都很正常啊,没有给我深的思考,没有给我新的点醒。不过后来想想,这大概是没有女朋友的原因:压根没有人给机会感受那样的生活状态!
综合上面的感受,与其说是读完了《围城》,不如说是读完了杨绛先生的《围城后序》。
杨绛说,钱钟书写《围城》是因为他的痴气,所以整个后序都是围绕钱钟书先生的痴气来议论的。反而是这个后序让我有了想写这篇读后感的动力和思考。
因为这份痴气成就了钱钟书。
好像杨绛就是唐晓芙的'原型。后序里杨绛女士也提到过,“唐晓芙也许是作者喜欢的角色,所以不情愿把这个角色安排给方鸿渐”。是的,唐晓芙和杨绛一样,聪明、漂亮以及充满着知识女性的魅力,这些可以从书中唐晓芙的心理活动以及杨绛女士在后序中的文字表达看出端倪。
唐晓芙是完美的。
当我在读《围城》的时候,有多少次希望方鸿渐能够回头,能够挽回到唐晓芙,能够挽回到那个古灵精怪,时常捉弄男友却心思细腻的女孩。那就像是一层薄纱,在书中的描写让你摸也摸不透,抓也抓不住,挠的你心里直痒,情感千丝万缕。
甚至我也时常会带入自己。
可是就像如读这本书一样,里面的故事情节从甲板上的鲍小姐发展到孙柔嘉,《围城》读完了还有下一本,没有什么会停留,回忆只会让人写出读后感,而自己的故事情节却还没有走下甲板。
优秀读书笔记12
《平凡的世界》是路遥文集中份量最重的一部长篇,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位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少安是懂事的。6岁,就已经跟着父亲学习劳动,13岁的他已经可以和父亲共同撑起了这个家。孙少安小学年年第一,但为了弟弟妹妹有条件读书,为了减轻父亲的压力,他毅然决然的退学了。热爱学习的他却连初中的门槛都进不去。他没有一点遗憾,他认为自己这样做是对的,因为他是家里的长子,是哥哥,他认为,他理所当然应该挑起全家的重担,他认为,自己这样做是值得的。
少安是善良的'。他为了带全村人都过上吃饱穿暖的日子,宁可自己借钱开工,也不决绝任何一个投靠他的人。有的人,在砖厂,有的村民根本就不干活,只是为混口饭吃。秀莲看不下去了,但少安去依然接济着这些人。再有,分家后的他,时常为自己的行为懊恼,甚至想到父母弟妹,他这个坚强的人儿会流泪。但是他爱着秀连,他尊重她,他不怕苦,但是精神上的痛苦时时刻刻的折磨着他,你看多么善良纯真的人。
我敬佩孙少平,在那个特别的年代,物质条件在贫瘠,他都不放弃对精神的追求。这样的人,我更多的是膜拜。少安,我爱他,他为了生活,为了家人,用自己修长强健的双腿,创造了自己精彩的人生。
优秀读书笔记13
去年暑假的时候,妈妈买了一本叫做《额尔古纳河右岸》的书,这本书是茅盾文学奖的获奖作品,她看了以后给我说这本书的内容很好,但是书很厚,我起初并没什么兴趣,不经意地随便读了两页,竟然就爱不释手了,连着几天一口气把它读完。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氏族的鄂温克人的生活、起居、衣食住行,以及围绕着他们发生的感人故事。以前我从来不了解鄂温克人,这本书为我详细地描画出了另外一个世界。
首先,鄂温克人穿的衣服比起我们来要精致许多,他们的衣服是用狍皮、鹿皮和熊皮制成,其中最美最漂亮的一件是尼都萨满送给“我”母亲达玛拉的那件羽毛裙子。这条裙子的上摆紧,下摆长,用鹿皮制成,腰间镶满了绿色和蓝色的丝线,中间装饰着野山鸡尾巴上闪亮的蓝羽毛,羽毛下绣着一条银河,银河上是湛蓝的天空,羽毛裙子的下摆上还绣有绿色花纹,母亲穿起来,是那么的美丽和自在,哦,她真有气质。
鄂温克人吃的食物也很讲究,他们一定要吃肉干和打回来的动物的鲜肉。杰芙琳娜在柳莎的婚礼上就大展了她的好手艺。她把狍子肉剁碎,和老桑芹、山葱一起灌进肠衣里,放到锅里煮个三五分钟制成香肠。香肠切成片,味道真是鲜美。此外,她还煮了几只鸭子,加入野韭菜一起煮,鸭子吃起来肥而不腻;再配上可口的清蒸狍头、美味的驯鹿奶酪,喝着清单香甜的百合粥,哦,真是太美味了。
说到房子,鄂温克人住的“乌力楞”更是让我向往。这些“乌力楞”是用桦树皮支起四根大柱子,再用桦树枝固定好作为架子,架子上面再披上一层狍皮、熊皮及鹿皮保暖。怀孕的女子住的“亚塔珠”就是产房,它是用粗壮的松树搭起来的大三角,上面披上厚厚的一层熊皮。住在“乌力楞”里,每到傍晚时分,就可以看到闪耀的星空,耳边听着细微的风声,还能够看到皎洁的明月。哦,真是让人神往。
鄂温克人搬迁时不是徒步而走,森林里也没有汽车、马车,你可能会问:那他们怎么迁移呢?原来他们都骑着自己的.驯鹿。这些驯鹿长着毛茸茸的鹿角,水灵灵的大眼睛,厚厚的一身绒毛。他们是鄂温克人的好伙伴,是洁白与纯净的化身,充满了灵性。
我多么向往鄂温克人的生活呀,然而随着原始森林的大面积砍伐,鄂温克人不得不放弃游牧生活被迫住进看不到星空、听不着风声、看不见月亮的房子里。这样的日子没过多久,他们就再也无法忍受所谓的现代生活了!最终,鄂温克人为了自己,也为了驯鹿们,再次重新上路,去远方寻找新的森林。
优秀读书笔记14
我认真的读完了《狼图腾》一书,被里面一个个离奇的故事深深吸引。通过这些故事,我理解了狼最真实的一面。从中也领悟到人生的许多哲理。
狼是团结的。狼最值得称道的是战斗中的团队精神。所有的行动都是在狼王的统一指挥下进展,只要狼王一声令下,狼群便会排山倒海,勇不可挡。在额仑草原上,狼群采用三面打围的方法袭击黄羊,只留一个缺口,这个缺口就是大雪窝,一切尽在狼王意料之中。黄羊慌不择路,一窝蜂呼噜呼噜地冲下大雪窝并冻里面,整场围歼战从总攻到完毕不到非常钟。
狼是耐心的。在白天,一条狼盯上一只黄羊,先不动它,一到天黑,黄羊会找一个背风的地方睡觉,这会狼也抓不住它,黄羊身子睡了,可它的鼻子耳朵不睡,稍有动静,黄羊蹦起来就跑,狼也追不上。一晚上狼就是不动手,趴在不远的地方死等,等一夜,等到天白了,黄羊憋了一夜尿,起来撒尿时,狼瞅准时机猛追,黄羊跑起来撒不出尿,跑不了多远尿泡就颠破了,后腿抽筋,就跑不动了。
狼是英勇的`。狼从来都不怕死亡。它们为了冲垮马群,不惜牺牲老弱的狼去撕扯马肚皮,与马同归于尽。与群狗争斗中,狼也是前赴后继、视死如归,即便是战斗到最后一刻也毫不畏惧,在额仑草原上,它们是真正的王者!
狼的精神还有很多,比方智慧、心态,比方策略、信念,不再一一列举。今天,我为《狼图腾》中狼的精神而感动,我们应该向狼学习,不管做什么事情,一定要有耐心,做事要长远打算。在平日的学习中,我们有时一遇到困难就退缩,做事只想到自己而没有集体观念。只要我们每个人都信奉狼图腾文化,团结一心,众志成城,没有什么事不能克制。
我的书架上摆满了一本本有趣生动的书,可是,我却找不到真正喜欢看的书,直到《狼图腾》的出现。
这本书真正让我感到了草原的魅力,它不象人们所说的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宁静,因为宁静的草原上常常会充满杀机,宁静的草原时常会让人毛骨悚然。比方说,在那片草原,一个宁静的夜晚,却出现了一大群狼猎杀黄羊,黄羊的死相非常可怕:胸部被狼牙撕开,心肺全部暴露在外,浑身处处是伤。
虽然蒙古人也非常恨狼,可是,蒙古人还非常敬仰狼,因为他们的兵法是从狼那里学来的,他们也常常吃被狼猎杀的猎物,所以,他们从不把狼杀绝。
主人公陈阵虽然是个汉人,可也深深地被蒙古狼吸引,他掏过狼崽,杀过大狼,还培养出了第一批蒙古狼狗。他渐渐地把自己心中的龙图腾换成了狼图腾。
为什么狼图腾如此吸引人?为什么狼图腾会成为蒙古族的图腾呢?我也和主人公陈阵一样,总觉得蒙古人和狼之间有一种神密的联络,我隐约地感受到,蒙古人的生活离不开狼。汉人们真笨,他们把狼这个有利的武器拱手转让给了蒙古人,蒙古人多狼的身上明
优秀读书笔记15
暑假里我读了很多书,有《三国演义》、《西游记》、《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绿野仙踪》......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还是《西游记》。
名著《西游记》是一部神话小说,小说里有四个主人公,一个是爱打抱不平的孙悟空、第二个是好吃懒做的猪八戒、第三个是大发慈悲的唐僧,还有一个是勤劳忠厚的沙和尚。这四个人物中我最喜欢那具有惊天地、泣鬼神本领的齐天大圣孙悟空,他敢作敢当,敢爱敢恨,聪明又机灵,但孙悟空也有个大缺点,就是容易激动,会被激将法给激怒。因为激动犯了错误,被师傅赶回了花果山;因为激动犯了错误,被如来佛祖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猪八戒虽然好吃懒做,但他也很乐于助人,有一颗善良的心。比如:每当遇到可怜人,他便同情人家,妖怪经常利用他的善心让他上当受骗。唐僧师徒历经了九九八十一难才取得真经。这书中充满了很多幻想的.故事情节,如:大闹天宫、偷吃人参果、三打白骨精、智斗二郎神......虽然在现实生活中是没有的,但是这本书的情节深深吸引着我。
我花了一个星期才读完这本书,读过以后,我懂得了做人要勇敢坚强,知道了要取得成功就必须有不怕吃苦的精神。所以,我推荐大家读《西游记》。
【优秀读书笔记】相关文章:
优秀读书笔记08-17
优秀读书笔记09-08
《爱的教育》优秀读书笔记[优秀]03-06
《活着》读书笔记优秀06-29
《孝经》优秀读书笔记03-25
读书笔记优秀范文11-17
个人优秀读书笔记11-04
论语优秀读书笔记11-11
哈姆雷特优秀读书笔记05-07
繁星春水优秀读书笔记1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