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读后感

时间:2022-06-22 04:20:04 读后感 我要投稿

《飘》读后感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飘》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飘》读后感

《飘》读后感1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开,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时,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候,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飘》读后感2

  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我记得有一篇课文,就是《鲁滨孙漂流记》的梗概以及精彩片段。我从网上找来全文,看完后,深有感触。

  这篇文章是英国作家笛福写的。本文主要讲了五个部分,先讲主人公鲁滨孙流落荒岛的惊险故事,再讲鲁滨孙为了生存而建房定居,然后说了鲁滨孙在岛上自己养牧种植,还讲了鲁滨孙好心收留“星期五”,并教化“星期五”,最后讲了鲁滨孙带着“星期五”重回英国的故事。

  这五个部分讲了:鲁滨孙航海是遇到风暴,孤身一人流落荒岛,十分沉着冷静地考虑自身处境。选了一个合适的地方建房子,明天观察海面上的动静,会支配工具。当他定居后,就开始解决食物问题,为了生存,他常常外出打猎,随时保持警惕,慢慢地,他有了自己的羊圈与稻田。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日子一天天过去了,二十七年过去了,鲁滨孙早已经适应了这里的生活,可是,几个野人闯入了他的生活中。鲁滨孙冷静地面对野人的野蛮聚会,勇敢地挑战野人,后来还救了一个野人,并取名为“星期五”。从此,鲁滨孙有了个好帮手、好朋友。他们一起住在荒岛上,等待救援的船只。第二十八年,“星期五”发现了一艘英国船,他们发现,这其实是一艘叛乱的英国船,水手们绑架了船长。鲁滨孙和“星期五”救出了船长,船长答应带他们回到英国,于是,他们在海上航行了半年多,终于回到了英国。

  鲁滨孙在荒岛上长达二十八年的'生活中,我记忆最深刻的就是鲁滨孙想制作一只耐火的陶罐。“过了些时候,一次我偶然生起一大堆火煮东西,煮完后我就去灭火,忽然发现火堆里有一块陶器的碎片,被火烧得像石头一样硬,像砖一样红。这一发现使我惊喜万分。”这个句子写出了鲁滨孙为自己有这个发现而兴奋的心情,为下文做铺垫。还有一个句子,描写得十分详细,就是“我把三只大泥锅和两三只泥罐一个个堆起来,四面架上木柴,泥锅和泥罐下生了一大堆炭火,然后在四周和顶上点起了火,一直烧到里面的罐子红透为止,而且十分小心不让火把它们烧裂。我看到陶器烧得红透后,又继续保留了五六小时的热度。”这里先写了鲁滨孙烧陶器的准备工作,又写了鲁滨孙漫长的等待过程。写出了鲁滨孙有耐心。还有一句话,也说得好,是“当我发现我已制成了一只能耐火的锅子时,我的快乐真是无可比拟的,尽管这是一件多么微不足道的事情。”“微不足道”这个词写出了鲁滨孙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是自己亲自动手做成功的东西,都会使自己快乐无比。

  这个故事也给了我一个很大的启发。如同我们的生活一样,做人一样,只有积极乐观、勤劳善良,勇敢的面对生活的挑战、困难,顽强地活下去,这就是人生在世做人的根本与道理。就拿我来做一个例子吧。上一次,我正在画水墨画,画了一张又一张,怎么画也画不好,我又急又气,甩下笔,不干了!我看着看着那些“垃圾作品”,一股自卑感油然而生。我怎么能这样想呢?我要努力加油才对!一张画不好就两张,两张画不好,就三张……我一定会画出让我满意的作品!“加油!”在心里默念,拿起笔,在纸上不停舞动着……

  鲁滨孙的精神很使我感动,我们要以他为榜样,主宰自己的命运,扬起生命的风帆!

《飘》读后感3

  现在很少有人看外国名著了,出于重温,我整整化了一个星期,专心读完了美国长篇小说《飘》,这部不朽的传世名著,确有其不朽的文学价值,引起读者的共鸣。

  《飘》或叫《乱世佳人》主要描写主人公斯佳丽(也有释成斯克雷特)爱情婚姻的故事,同时,小说通过美国的南北战争,种族斗争为主线,描写了斯佳丽一个天真的少女,由于无知的婚姻,三嫁丈夫,最后成为一名寡妇。由于战争的磨难,使她的人生不断成熟,终于事业上苦苦经营有成,她的三度婚姻却空空一场。

  从小说的全部过程看,斯佳丽有得和失的二个方面。失的方面,年轻美丽的斯佳丽,深爱着上流社会风度翩翩的阿希利,而且成为自己心中的偶像。当阿希利与美兰妮结婚消息传到斯佳丽耳朵以后,这对一个天真的十六岁少女是多么沉重的打击,为赌气,使她作出了人生错误的选择,和自己根本不爱的美兰妮哥哥结婚,不久,丈夫在南北战争中牺牲,自己成了年轻的寡妇。第二次失败婚姻是嫁给富来克,动机不是为了爱情,为了保留父亲遗留下来的农场和跟随她身边一群人的生活,当瑞特不借给钱,使她又赌气嫁给了有钱的富来克。为了事业,她根本没有承到一名妻子的责任,缺少对家庭的照顾和温暖,导致丈夫误入“三K党”被抢决。又第二次成为寡妇,第三次是和瑞特结婚,这应该是一场圆满的婚姻,也实现了爱情、婚姻、事业共同发展的目标。可是,她还是念念不忘阿希利,对阿希利的爱是挥不去,抹不掉,结果造成瑞特绝望出走。到了最后,自己心目中的形象,战争创伤以后的阿希利却是个扶不起的“阿斗”,也反映了那些风度偏偏的贵族公子哥,在战争和乱世面前的无能,困难面前的颓废,斯佳丽失去了一切爱,也对爱彻底失望。当然斯佳丽也有得的方面,战争苦难磨练了她,她父亲爱尔兰人的坚强、勇敢、泼辣性格造成她是一个事业型的女性,她学会了劳动,学会了管理企业,学会了商业谈判,学会了上流社会里的.社交活动,因为她的母亲是法国上流社会有教养的女性,遗传造成斯佳丽本心善良的一面,她善于帮助别人,关心别人,同情底层,遇到困难想得开,不计较得失,这些都是主人公的可贵之处。

  作家玛格丽特—— 米切尔是一位富有才华的女作家。小说以美国南北战争为主线,以种族斗争为背景来描写斯佳丽的人生,把乱世和佳人有机结合,增加了小说的可看性,更激起读者对斯佳丽的同情心。同时,小说把斯佳丽对阿希利深爱贯穿小说全过程,也激起人们对这位善良、正直、勇敢女性的爱怜。这种在心底里默默而深深的爱正是对爱情至高无上和高雅文明的理念,也是人们内心普遍向往和追求的一种爱,引起读者的共鸣,这正是小说成为不朽之作的重点。其实斯佳丽许多方面的错误选择,都是为深爱阿希利才做的,她后来选择了瑞特,应该也是幸福的婚姻,可是,他心目中忘不了阿希利,她的善良也使她忘记不了美兰妮临死前托付,要她照顾好丈夫阿希利。其实瑞特也有误解她的方面,这说明有时候爱是多么自私啊!

  作者才思是多方面的,小说不仅对场景描写、景物描写、心理描写、对话描写都出于高巧的艺术手法,特别对人物介绍不直说,而是娓娓道来,引人入胜,读而不厌。小说对战争、政治、社会、事业、生活、社交等描写广泛,读后增加不少阅历和做人道理,可见不愧为世界名著,本人读后也只能略见一斑,仅算班门弄斧,夸夸其谈吧!

《飘》读后感4

  那个“双颊如玫瑰、双眸似翡翠”的美丽少女斯嘉丽向我们款款走来,有着猫一样的轻盈步履,猫一样的迷人笑容,猫一样的碧眼炯炯。她盛放成为乱世中最娇艳的花朵,她的舞步身姿摇曳一个时代。

  她无疑是勇敢的。她勇敢地打破陈规,勇敢地追随自己的心灵,做着同那个时代对女性的要求截然不同的事。在倡导女性含蓄委婉的时代直言表白,且不论对爱情的追求中掺杂的虚荣,至少那一份勇气难能可贵。碍于旁人眼光而压抑自身真实愿望,以至于留下长久遗憾的,别说那时,即便是在今日也并不少见。火光冲天的围城之夜,她陪在待产的梅兰妮身旁,冷静地为她接生。为了保卫自己和家园,她果断杀死进门的盗贼,顶着巨大的世俗压力,不顾旁人的风言风语,亲自经营锯木厂。“人的一生中,最光辉的一天并非是功成名就那天,而是从悲叹与绝望中产生对人生的挑战,以勇敢迈向意志那天。”

  看似柔弱的她,却是惊人的坚韧顽强。当战火将过去的时代燃烧成为灰烬,当一直被当作依靠的温柔坚强的母亲不辞而别,父亲神志不清,妹妹病重,家奴所剩无几,家中财产粮食几乎被掠夺殆尽时,她高昂头颅,决不回首,决心为她的亲人和家园战斗到底。承受着饥饿贫困的痛苦,她不屈不挠地与命运抗争,带头挖蔬菜,摘棉花,想尽办法筹税款,带领全家人度过难关。“明天就是另外一天”。她从不屈服,永不屈服。当深爱她、一直信任和庇护她的梅兰妮去世,瑞德心灰意冷地离开,她依然坚守自己的信念,对明天充满信心。“生活就像海洋,只有意志坚强的人,才能到达彼岸。”

  她坦率、纯真,敢爱敢恨,又爱慕虚荣,叛逆高傲。她自然是任性和冲动的:仅为报复而嫁给查尔斯,自己却并不爱他。她冷酷而残忍,为了一家人的.生存而抢走妹妹的心上人肯尼迪,欺骗他,利用他,让他陷于深深的痛苦而最后死去,却未给他真正的爱。对压榨廉价劳动力,她毫无愧意。她自私而贪婪,对金钱的渴望极为强烈,对名利的重视超乎寻常。但这贪婪却也情有可原,甚至是早期资本主义的资本家所必备的品质。她很是精明,善于计算更善于经商,所以事业成功亦遭人非议。但她并非时时聪明。她直到最后才发觉梅兰妮的善良,她对自己的支持与保护。她固执了十多个春秋才看清自己对阿希礼并无真正的爱情。瑞德离去时,她才发现自己爱他、需要他,但已无力挽留。她的善良富于弹性,她对自己的孩子缺乏关爱和耐心,然而北军围城时,是她守在梅兰妮身边,不顾一路劳累颠簸将她和孩子带回庄园,细心照料他们,收容阿希礼一家。她的多种性格组合注定了她最后的结局。

  然而,在斯嘉丽·奥哈拉的生命里,比对任何人的爱情都更强烈的,是对家园的热爱。对塔拉庄园的热爱,对土地的热爱,是她一生中真正的信仰。曾经对父亲口中“值得为它战斗,值得为它死去”的土地不屑一顾的她,终于在战火席卷熟悉的世界后,认识到塔拉庄园是她所仅有的一切,值得为之战斗的一切。她拒绝让自己和家人背井离乡去仰仗亲戚的布施,竭尽全力保卫她的庄园,不惜一切代价。塔拉庄园于她,也是一个安全的庇护所,一个可以从容呼吸的空间,一只抚慰她受伤心灵的手,给予她慰藉,更让她汲取信心、力量和希望。

  不要畏惧世俗的陈规,不要因担忧流言蜚语而中断自己前进的脚步。当遭遇前所未有的打击时,昂首前行,用坚强与命运对抗,竭尽所能。相信历经艰辛痛苦,终将获得灿烂的未来。每个人都应当信仰一种经久不变的东西。我们活在这纷繁多变的世界上,总该为一个理由而执着。

《飘》读后感5

  “《飘》是一本伟大的小说”,这句话从小到大不知道听多少身边的人跟我说过了。其实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在我初中的時候,那時候读书,也无非是看个热闹,必然也体会不到一本书的味道在哪。時隔多年,我又重新读起这本,感悟良多,我相信在以后的每一年,反复的去读这本书,每次都会有不同的感受。

  初中的時候读《飘》,觉得梅兰简直是女人中的极品,以那時候的观念来看,梅兰就是我以后最想成为的一种女人,尽自己的努力最大限度的对整个世界温柔,善良,活得成熟,知书达理,懂事,完美无暇。同時在小说里,她有一个真心相待的爱人,按部就班,互相陪伴共渡一生,对于很多女人来说,这也算是人生的一种完美了吧。但是小说总不免片面,过于完美的人物形象在现实生活中当然不存在,一个越成熟懂事的女孩子,心里越是苦累。或许由于作者的偏爱,小说从来没有剖析过她的阴暗面,但是想要当梅兰,可是相当不易的。若说千年修得巴得勒,那女人想要修得梅兰,想必要有亿年了。首先你要忍受的是世界的恶意,你要学会一个人接纳一切,陌陌忍受一切苦难,然后把它们化作一颗糖,送给别人;然后,你要抛弃自己的很大一部分,从小我,变到无私,時時刻刻为别人设身处地的着想,爱他人;其次,你要有一颗平静如水的内心,不卑不亢。单说做到第一点的女孩子又有多少呢?从小到大,我们有无数的受伤的可能,感情上,生活上,事业上,多少人能保持一个人不吭一声的消化掉所有的恶意,然后以一颗勇敢的心微笑的面对未来呢。身边太多的人,都是在感情中受伤以后黑化,无所谓的活着,养备胎,伤害别人。这样来讲,斯嘉丽的影子在生活中反而常见一些。

  整本小说我没有绝对喜欢的人物形象,因为小说里的人物难免极致化,但是要说让我觉得最鲜活的,那一定是斯嘉丽了。看完书,我最大的想法就是,斯嘉丽一定和我一样是狮子座吧,哈哈。这几天读着读着,我总觉得,自己跟她真的很像,或者说,她是我的升级版。冲动,自我,任性,坚韧,好强,自由,自信,虚荣。这样说来也很奇怪,一个从初中开始就羡慕梅兰的女孩,怎么越活越像斯嘉丽了呢?事业上人们对我的评价总是,精明,聪明,总是能把事情做到极致,但是在爱情上,我和她一样奋不顾身,我和她一样永远在乎自己得不到的,看不透的。我喜欢一个人,就会直接的,大胆的告诉他,我会勾引他,吸引他,然后睡了他。同样的,我和她有一样悲惨的命运,就是永远得不到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就算得到再多人的青睐,也还是得不到“艾希礼”的'心。可是我这样的女生,甚至有時候连我自己都觉得不知道我的自信从何而来,但是总是莫名的充满对明天的信心。

  在之前遇到一个“男神”,我喜欢他,他失恋了,我安慰他,陪伴他,我追求他,直接大胆,他也不拒绝,就这样很久,我们在一起了,在一起以后很久,突然有一天,我才明白,他从来没有爱过我,他爱的不过是我身上他前任的影子,而我没有办法为了他去变成另外一个人。在和他相处的过程中,我才开始懂得,所谓心目中“男神”,不过是穿了一层华丽的衣服,当然这衣服也是我自己的虚构,然后给他硬是套在了身上,于是我就看不清他真实的模样,其实我爱的一直是他的衣服,而不是他这个人。有一次做愛过后,我们躺在床上聊天,他说我是个自我的人,我没有办法否认。可是爱情里面的每一个人又何尝不是呢,归根结底,在恋爱中,我们爱的还是爱情中的自己。

《飘》读后感6

  《飘》,是美国文学史上最为畅销的小说之一,同时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飘》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讲述了女主人公郝思嘉所经历的感情纠葛和成长历程。

  郝思嘉是美国佐治亚州的一位社交名媛,她出生在塔拉当地一个富足且颇有名望的种植园主家庭,母亲温柔和善,父亲爽朗能干,仆人忠心耿耿,而且自己还美丽动人,看起来,郝思嘉似乎拥有了一切的美好。可郝思嘉心里却一直爱慕着一个求之不得的人,那就是英俊潇洒的卫希礼,可卫希礼却要跟表妹媚兰结婚。于是,郝思嘉打算在卫希礼宣布订婚之前,跟卫希礼表白,却遭到了卫希礼的拒绝,还遭到了一名外地男子白瑞德的嘲笑。

  于是,郝思嘉赌气嫁给了媚兰的哥哥查理。可谁料到,新婚不久,查理就入伍并战死在了沙场,独留下思嘉和一个孩子。无奈的`思嘉便到了亚特兰大的媚兰家中,但不久后,战争促使思嘉带着刚生产完的媚兰回到了塔拉,并打算重振破产的庄园。为了利益,更为了生存,思嘉又先后嫁给了妹妹的未婚夫甘扶澜和视她为“同类”的白瑞德,前者为了给她主持公道而死,而后者因为思嘉不爱他而出走(然思嘉最终醒悟,准备追回瑞德)。

  在思嘉的身上,我看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品质,一种来源于思嘉出身名门的母亲,这是属于女人的柔弱,是贤妻良母的专属;而还有一种则是来自于思嘉年少在外闯荡的父亲,放荡不羁,野性未泯,有着一股男人的刚强,这种品质使得思嘉在日后的战乱中能够创出一片天地,自强不息。面对情感上的一次次失意,母亲的去世,父亲的精神失常,生命中的依靠一个个消失……面对命运一次又一次的打击她并没有自甘堕落,而是独自一人承担着重任。在塔拉的一段时间里,她从一个养尊处优的大小姐,变成了一个勤劳能干的乡野村妇,她那白皙娇嫩的小手上,必定是磨出了许多水泡,变得粗糙不堪了。

  在整本书中,思嘉最看重的便是金钱,而我并不觉得思嘉很俗,因为有了金钱,思嘉便能有能力保护深爱的家园。这个曾经挥霍无度的大小姐,为了钱,抛头露面,变成了一个精明能干的女商人。在思嘉的心中,钱是万能的,有了钱,就有了一切,钱能让思嘉过上好日子,能让她不再受别人的欺凌,让她不再为生活所困,让她不再为衣食所忧。思嘉是真实的,连年的战火和折磨让她事事从实际情况来考虑问题。少年时虽然一帆风顺,但接连到来的厄运使思嘉变得很缺乏安全感,她不敢也不再去奢望那些美好得不切实际的东西,她只想让生活变得美好一点现实一点真实一点,这让我对她有着深深的怜惜。

  思嘉是不幸的,却也是幸运的。在最后一段婚姻中,思嘉的丈夫白瑞德对思嘉痴心一片,思嘉也是爱白瑞德的,可却没有及时意识到,两人经过了丧女之痛,关系生疏,白瑞德终于离开,而思嘉明白他的的心意太晚,最终无法挽回。但思嘉不会放弃,她决心要追回白瑞德,找回属于自己的幸福。

  《飘》为我打开了一扇通往新世界的大门,让我受益匪浅,思嘉那坚强的精神会永远刻在我的脑子里。

  因为,思嘉告诉我——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飘》读后感7

  第一次接触《飘》,应该是看的由它改编的电影《乱世佳人》,三个小时将整个六十多章的故事有了一个概貌。正因为少了一些文字的细述,也或许也因为我的理解力差,看完只了解它故事整体内容,而真正人物的性格、特点却知之甚少。所以除了思嘉因最终变得孤苦而博得我不少眼泪外,别的感悟几乎没有。最近,看了《飘》的文字之后在这方面就有了深层次的认识。

  女主角思嘉刻画得虽不是完全高贵却十分真实,读懂了她,似乎看到了另一个有那么多不同的自己。她漂亮,有众多的情人败在她的石榴裙下;她自私,战争都是男人们的事,她只关心艾希礼是否爱她;她自负傲慢,除了眉兰,其余女人都极度地讨厌她;她做事(像我一样)冲动,不顾后果,嫁了她不爱的人。

  但她对感情是那么的专一,我也不知道这一点是否好。或许对对的人专一,可以让你幸福一辈子;而对错的'人专一,则会让你痛苦一辈子。在我看来她对艾希礼就是错误的,艾希礼根本就不爱她,她在对艾希里的感情里早已没有了自己最宝贵的尊严——她甚至于祈求艾希里去爱她,即使只当他的情人:因为她以为他是爱自己的。这种以为,以至于她失去了自己真正的幸福——瑞德?巴勒特,一个真心把思嘉疼到骨子里去的男人。

  但我还是认为思嘉是一个有爱情信仰的人,她没有把婚姻当一回事,但是爱情一直是她不变的信仰。我认为她的婚姻都不过是为了用来滋养在她心里那份抹之不去的爱情, 思嘉对爱情的执着是她一生坚不可摧的信仰。为了实现对希礼的承诺,她在亚特兰大成为一片火海之时,坚持照顾她的情敌—希礼的妻子媚兰,一个即将临产的孕妇。那份信仰支撑着她跨过一个又一个的困难。

  思嘉的生命被她演绎得足够绚烂,而爱情却在如秋树般静静地死去。

  在十二橡树的她,是那么地让人厌恶:自私自利,心胸狭窄,软弱无能,贪图玩乐……而经历亚特兰大之灾后的她,却是让我刮目相看:顾全大局,沉着冷静,坚强勇敢,永不言败……困难一波波地出现,尽管她是那么害怕、无助,但为了养活媚兰、她父亲和黑奴等人,她勇敢面对现实,顽强支撑到最后。这一点深深把我折服,因为自己在面对生活中的困难时,总是将困难放大,让自己痛苦,让自己逃避……这就是我与她的很大不同之处,自己只是只纸老虎,色莅内荏的人。

  另外一个女主人公媚兰,在我看来她真的算是一个非常完美的人了。媚兰娇小的身体总给人一种柔弱的感觉,再加上她那一脸的文静更增加逆来顺受的柔顺。但是谁都没有想到她会是那么的勇敢坚强,丝毫不亚于思嘉。我觉得媚兰是完美的,不仅在对思嘉抱有一种自始至终的信任与宽容,同时她的身上具备了她们那个时代那个地方一个好女人应当具备的所有品质,娴静、善良、温柔、贤惠……

  她的度量很大,不管多坏的事和人,她都会换一个好的角度去看待。这让我觉得自己也应该有一个好的心态去对待身边的人和事,对待生活。想起曾经的我,生活给我的是一滴水的困难,我却觉得就像是整个海洋的水都泼向了自己,不停抱怨,不懂得换个角度去看待。现在觉得之前的自己是那么浮躁,消极,懦弱,幼稚,天真……

  始终觉得自己现在还有很多不足,但我相信自己努力去学习书中人物和身边朋友的好,一定会达到自己想要的境界与高度。用积极的态度对待生活,就像思嘉绝不向北方佬妥协那样……

  媚兰生如绿叶,去如秋叶,都是那般静美;思嘉生如夏花,去时又会如谁?

《飘》读后感8

  有很多部经典的小说是拍成过电影和电视剧的。《飘》也是如此,电影版的《乱世佳人》里同样绿眼睛的费雯丽曾倾倒过无数的人。而我没有看过电影,我看的《飘》是母亲传给我的。发黄的纸页,遥远的年代—却恰到好处地配合了这悠远的、给人带来无限遐思的作品。

  很多人都不喜欢郝思嘉这个人,认为她太“作“了。不错,郝思嘉的确是一个“作”的典范,但在她的身上依然体现着女性特有的,也是颇为独到的魅力。

  16岁的她倾心于贵族少爷希礼并大胆地表明自己的爱意,并有过一个很冲动的想法—私奔。这时的郝思嘉还是一个小孩子,有着妓好的面貌和身材,也许还有着爱尔兰血统中的热情、固执。她其实也不明白,她对希礼的爱究竟是什么,究竟是爱他骑马时的英俊,还是爱他灰色的眼睛、金色的脱须,抑或是她所不了解的他的长篇大论呢?显然她自己并不明白。只知道她喜欢他.要和他结婚,这里面也带有些好胜的昧道。然而就是这种少女时代建立起来的、甚至有一些盲目的“爱”影响到郝思嘉的一生。也正是这种从小就根深蒂固着的争强好胜、倔强、执著以及她独有的思维方式深深地影响着她的人生。

  美国的南北战争可以说是郝思嘉人生的一个转折点。使她从一个无优无虑的、任性的`孩子一下却成为了别人的妻子,之后又成了寡妇,做了一个孩子的母亲。这些角色在短短的一年里变换,而战争的阴影却又日益扩大。这个时候,她的心情是很复杂的。而作者在这一方面的描写特别成功。一方面,作为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郝思嘉依然有着无法掩饰的天真和向往自由的感情;另一方面,她常常为要陷人丧服一生而烦恼。还有那个啼哭着的婴儿,她为之而困惑。她也只是一个孩子,又怎能做一个母亲。然而,战争,这一残酷而漫长的考验真正挖掘出了郝思嘉身上深藏的东西。

  无论是在炮火连天中照顾待产的媚兰—希礼的妻子,还是在危机四伏里只身赶车回故乡还带着刚生产完的媚兰、小孩以及她自己的儿子。正是在这种种艰难的环境下,在挣扎于死亡线上的斗争里,我才看到了郝思嘉的敢、坚毅,也看到了她不同于一般女人的韧劲。

  生活本来就是一种选择。在战争初期,郝思嘉可以选择丢下媚兰回到母亲身边,也可以选择留下,忠于对希礼的誓言在笼罩着死亡的城市中照顾媚兰,她选择了留下;逃亡的时候.她可以选择丢下奄奄一息的媚兰,但她选择带她一起走;在生与死的斗争里,她可以选择逃避,容易地死去,但她选择了面对,艰难地生活。所以,面对这种种选择,郝思嘉勇敢地选择要走的路,她选得很辛苦,但她走得很顽强。但如果作者只是偏重于她这一方面的描写,那么一定是很苍白的。郝思嘉是一个女人,她有她的温情,她也恐惧,她也害怕,她也想有一个男人可以依靠。然而远赴战场的希札,未战已逝的查理,半路弃她而去投奔战事的瑞德,都无法给这个女子一点支持,一点照料。所以她没有办法,只能靠自己。郝思嘉也很无助,她也想扑到母亲的怀抱里,抓住母亲的衣裙,觉得母亲会赶走一切的鬼怪和恐惧。然而她也听说母亲有病了,恐怕已经死在床上了。所以她没有其他的选择,因为她本身也是一个母亲,还有许多人要她照顾,所以她只能紧紧抓住心中对家乡的无限思念和热爱。顶住一切恐惧从死亡里挣扎向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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