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时间:2025-08-09 10:44:31 读后感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

  曾经有这么一句话“没有读过这本书的人生跟读过之后的人生,真的很不一样。”刚开始还不信,读着读着我信了,是真的。书中关于一个小镇,一家人,一个案子的记录,教会了我们最重要的两件事——勇敢和教养关于勇敢“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阿蒂克斯在为汤姆辩护前,清楚大概率会败诉,但他遵从自己的内心,为了事实的真相和不公,站上了法庭。这就是勇敢。同样阿蒂克斯“以身着则”教会了孩子“勇敢”,如同他自己所说“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做家长很失败,可是我就是他们拥有的一切。在杰姆仰视别人的时候,他首先仰视的是我,我希望自己正直地活着,以便能坦然面对他……”杰姆和斯库特并没有用拳头去对抗班中同学的“流言蜚语”,像父亲教的那样,像绅士一样,昂首走在同学们的面前,忽视他们口中难听的词汇。

  其实勇敢的前提是“在能和别人过得去之前,首先要和自己过得去,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心”。凡事要对得起自己的心,你在心底都不认同自己的做法,就不可能勇敢地行动。生活中我们慢慢被社会大熔炉所融化,凡事差不多即可;过得去就行;别人都这么做,那我也这样做。我们随波逐流地生活着,慢慢忘记了自己的初心,“勇敢”也悄悄地出走。以后的生活工作各方面都问问自己,这样做你内心过得去吗?问心无愧,勇敢地做自己坚定的事,哪怕有千万人阻挡关于教养1、待人之道卡波妮是阿蒂克斯的“大管家”,她在日常的点滴生活中教会了孩子包容,如何待客。接受不同的做法,不去评判。“有些人不像我们这样吃饭,可是你不能在饭桌上给人家当面指出来。那孩子是你的客人,就算他要吃桌布,你也随他便......”

  2、家人相处生活中,我们似乎常常把坏脾气留给家人。当我们和家人意见相左时,我们会开始质疑他们为何要如此对我们?为什么他们不理解我们的观点?亚历山德拉姑妈和斯库特就有这样深深的矛盾,姑妈希望斯库特穿裙子、做家务、不要总是在外野着。斯库特非常不满,但是阿蒂克斯告诉他“你可以选择自己的朋友,但你不该也无法选择自己的家庭。无论你是否对家人心存感激,家人一直都是你的`牵绊。而当你对家庭丧失感激之情时,会让你看上去很愚蠢。”2、学会包容不要去教别人如何做事,做人。强加给他人的观点和思想,终究只是你的主观臆断。要是我们总是站在自己的角度看他人,就很难理解为什么他人会有如此“怪异”的行为。所以要想办法“穿进他人的鞋子中思考问题“,了解他们的所有背景和经历,理解他们怪异和不同的做法,这才是真正的包容。“在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你会发现,绝大多数人都是好人”未来的人生路上,努力理解他人。相信哪怕曾经有过矛盾的敌人,也都是好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2

  这本书以一个小女孩的视角,讲述了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大萧条时期,美国南部的一个小镇上的故事。

  书名是“杀死一只知更鸟”,其实书上并没有一只实实在在的鸟。书中仅提到三次知更鸟。它是“对他人无害”的象征。故事讲述了一个黑人被白人诬陷奸污,毫无悬念被判有罪的故事。知更鸟是这些无辜的黑人的象征,他们虽然对这个世界、对白人们没有任何的危害,但还是被一次次毫无理由地伤害。

  故事中有一些典型的人物设置,比如女教师,课堂上传授者民主的理念,实际上却实种族主义的践行者。律师,虽然是白人,但能顶住压力为黑人辩护,是“致良知”的代表,是“表里如一”的践行者,同时也是一位成熟的父亲。怪人,孩子们及一些好事者心中的异类、怪物、恐怖的存在,但实际上是善良的代言人。

  这个故事让人思考,在群体利益和群体性思维的倾轧下,怎样才能清醒认识、并保持自己的良知,真实面对自己的'内心。拥有独立思考的能力应该是一个前提。书中通过第三者的交谈以及律师在家时的生活描写,可以看出律师不仅大学毕业,而且读了很多书,包括他的两个孩子,也都沉浸在阅读中。阅读和教育给了他独立思考的能力,给了他真实面对自己内心的勇气。这让我想到《你当象鸟飞往你的山》,同样显现了教育非凡的能量。

  而我自己,只有继续不停阅读,不断反思,做到知行合一。面对社会纷杂,要问问自己的想法是否是内心真实的关照,有没有屈从于利益,屈从于道德,抑或屈从于任何其他。也许这样才能慢慢地认识自己,完整自己,提高自己。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3

  美国南方有句话:杀一只知更鸟是罪过。这句话来自这本书。

  知更鸟从不破坏别人的花园,不在玉米仓里筑巢,它只为我们唱歌。

  这本书是30多个国家的经典文学作品。它讲述了美国大萧条背景下恶劣的种族歧视和对人性的破坏。有黑暗,就会有光明。主角阿迪克斯是一个光明正义的人,他是一个普通的律师。在法庭上,为了帮助一个无辜的黑人辩护,一个人阻止了外界的所有声音,忍受了帮助黑鬼的虐待。在黑人没有地位的时代,他试图为黑人争夺公平的权利。

  他说:真正的勇气是,你知道结果,坚定不移地继续下去。你很少赢,但有时也赢。最后,黑人死了,他没有唤醒人们的良心,他的儿子也受到了报复。但他为他的孩子树立了最伟大的榜样,让他成为一个诚实善良的父亲。

  读完这本书后,它引起了我的深思。想象一下,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是否有足够的'勇气在不公平的时候站起来,是否有毅力做正确的事情,是否有信心愿意尝试困难的事情。

  我们可能不会像阿迪克斯那样伟大,但我们可以从生活中的小事开始。在公交车上给孕妇和老人让座,给街上辛勤工作的清洁阿姨递一杯茶。善良和正义将被传递。我们想要的世界是一个充满爱的世界。

  我想,如果每个人都奉献了一些爱,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多不公平的事情呢?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4

  读过《杀死一只知更鸟》后让人体会了坚强和软弱,正义与邪恶,更见证了人性的污秽与光辉,教会了勇敢和正义的坚守。

  这本书的题目是最引人的,主人公年轻时是一名神枪手,他告诉孩子们,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因为,他们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做窝,除了专心唱歌,什么都不做。知更鸟象征着天真无辜和善良的人,当你杀死知更鸟的时候,就好像杀死无辜善良的人。他们从来都是无辜的,而人们却对其不断残害,就像小说中的许多人物并未做过任何坏事,却被人伤害。也因此,他们更需要有正义感的人为他们挺身而出。后来,人们都喜欢给孩子取名主人公女儿的名字,那代表着正义无畏与勇敢。

  如果地球上失去了正义,那么一切都没有存在的意义了。主人公用他正直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去公平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即使这件事情受到所有人的反对,自己的儿子也遭受到了伤害。可他依然不放弃。因为他的目的是为正义代言。明知道自己可能会失败,不会成功,但他仍然想要试一试。他以一己之力抵挡舆论的批评与指责。在那个种族纠纷盛行的年代,主人公用善良与正义为孩子们做了榜样,让他们得到黑人的尊重与认可。

  有种勇敢叫做坚持,有种善良叫做正义。也许这些人会与社会的大众思想背道而驰。但他们仍然会依据心中所想,坚守正义与良知。所以,我为正义代言。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5

  汤姆的案子输了,在第一次诉讼中,虽然很明显这是一起冤案,当然这起案子也还有申诉的机会,只是即便申诉,最后的结局也逃不过一个输字,原因很简单,因为在那样的年代,那样的社会环境下,汤姆作为黑人是无论如何都不被允许赢的——这就是法律,当时不成文的法律。

  只是,在那场官司中,诬陷汤姆且是作为赢家的白人鲍伯.尤厄尔同样也输了,而且不光和汤姆一样丢掉了性命,比起汤姆来说,他还输掉了信誉——梅科姆镇对这起案子非常关注,开庭那天,法庭上聚拢了大量的人群,有老人孩子,有白人黑人,还有作者及她的哥哥、朋友,人们目睹了案子审理的整个过程,并在其中明悟了这起案子的真相,所以作为赢家的鲍伯.尤厄尔最后得到的不再是人们的同情,而是深深的厌恶和鄙夷——他得到了一份工作随即又很快失去,并且他成为唯一一个因懒惰而被公共事业振兴署辞退的人,因此他极度愤愤不平,每次去领救济金都是骂骂咧咧,并且公开责骂汤姆的辩护律师,也就是作者的父亲阿蒂克斯,砸了他的饭碗(呵呵,我们是不能要求一个有人格缺陷的人明白事理的,就像他只能偏激地认为是阿蒂克斯砸了他的饭碗一样),并决定展开报复行动,然而最后却丧生其中。

  他赢了而后却输了,表面上看好像不太符合逻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这里面一定有一个东西在真正评判着这一切,定下输赢,而那肯定不是明文的法律。

  另外关于鲍伯.尤厄尔死后出现的事情,一度让我陷入深深地思考,他是在夜晚尾随阿蒂克斯的.两个孩子准备实施报复的路途中,在和孩子们进行搏斗的过程中,被作者眼中的邻居怪人拉德利用刀捅死的,而警官泰特以及除了阿蒂克斯以外的所有人都从始至终坚持说,他是弄巧成拙自己扑倒在尖刀上死亡的,当然最后阿蒂克斯也放弃了对此事真相的追究,而选择站在了大家这一边。

  这样做对吗?就像阿蒂克斯先前说的,谁也没有权力隐瞒真相,或者说人们有权利知道真相,况且他也不想让孩子们因为此事从此头顶一片阴云而生活,他想做个非常正直的人,影响孩子们也去做这样的人,所以先前他是不允许自己和大家站在同一边的,而后能感觉出来,他陷入了迷茫并试图向大家靠拢——他像似要寻找有人能打气般“终于抬起了头”望向女儿并试探性地问她:“尤厄尔先生是自己倒在刀口上的,你能听明白吗?”聪慧的女儿跑过去,使劲拥抱他,亲吻他,并坚定地回答:“是的,我能理解”,并向他保证说:“泰特先生是对的。”接着阿蒂克斯还是有些不解地问:“怎么讲?”女儿反问了一句:“噢,如果是那样做,差不多就像杀死一只知更鸟(知更鸟在文中寓意美好),不是吗?”之后阿蒂克斯认定了尤厄尔先生是被自己误杀的。至此所有的人其实都选择了隐瞒真相。

  这样做到底对吗?似乎是不对的,我和阿蒂克斯有同样的思维及顾虑,但是我又同样十分认同阿蒂克斯最后的选择,因为我终于慢慢看清楚了那个东西,那个一直在暗中默默评判这一切并能定下输赢的东西,它告诉我,这样做是对的,并且它可以让我坚定想法而不再质疑。

  它就是有着这样神奇的力量,在汤姆的案子败诉之后,依然可以让一切趋于公平,它就是人心。

  其实每个人的心中都藏有公平二字,只是或许迫于现实的压力,人心有时被严重压抑,但是它就像是星星之火,终究是要呈燎原之势,即便需要时间,哪怕是很长的时间。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6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女作家哈珀·李的代表作,因为这学期我们学习的是外国文学史,这本书的书名就一直存在我的必读书目里,在图书馆偶然发现它时,我阅读的兴趣极强。当时刚看完这本书,我对阿蒂克斯的敬佩之情甚于故事的情节,以至于完全未意识到书中种族歧视的抨击。

  在网上找书评的时候,看到一句话:“愿你克服偏见,愿你一往无前。”顿时让我豁然开窍,是的,不论是小女主人公对怪人亚瑟的偏见,还是镇上的人们对黑人的偏见,都是深刻而毫无原由的,看清这一切的只有阿蒂克斯。

  阿蒂克斯是小镇上一位受人尊敬的白人律师,性格温良的他,虽一身才华,在孩子面前却只做一位普通的父亲,谦逊,温和。他独自一人把两个孩子杰姆和斯库特抚养长大,言传身教。在孩子们任性地打扰不愿出门的亚瑟时,阿蒂克斯第一次严厉的指责他们不要去干预别人的.生活;在孩子们因他为黑人辩论,被周围的人嘲笑欺负时,他说:不要去理他们,不要去揍他们,挺起你们的头颅,远离他们。

  阿蒂克斯说:“我希望,我祷告,能让我带着杰姆和斯库特顺利渡过难关,最重要的是,能别让他们染上梅科姆(城市)的通病。为什么原本通情达理的人,一遇到黑人有关的事就会完全丧失理智?这种现象我永远无法假装理解。”

  不论镇上的人们再怎么反对阿蒂克斯,他也从未害怕,为了保护被告的黑人小伙子,在深夜里他被人拿枪指着头,也未曾退缩。最令这个勇敢的父亲害怕的是,孩子们带着偏见的眼光去看待世界,只分得清别人的肤色而不是心灵。在梅科姆,即使是懒惰虚伪的白人,也比勤劳质朴的黑人高贵,这是阿蒂克斯无法理解的。

  在一次谈起打鸟时,他一再嘱咐孩子不要去伤害知更鸟,因为它们只为人类歌唱,从来不做危害人类的事情。这是一位智慧而又成熟的父亲,阿蒂克斯的形象让我想起了英国的绅士,而单纯的用绅士来形容,总觉得不够。

  最贴切的属余秋雨先生说的那句:“成熟是一种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辉,一种圆润而不腻耳的音响,一种不再需要对别人察言观色的从容,一种终于停止向周围人申诉求告的大气,一种不理会哄闹的微笑,一种洗刷了偏激的淡漠,一种无须伸张的厚实,一种并不陡峭的高度。”阿蒂克斯就是这么一位成熟的父亲,《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在我心中的定义应该更像一本家教书,因为,阿蒂克斯就是父亲最好的样子。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7

  我终于在今天完成了读完《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小说。这是哈珀·李的成名之作,让我有了一些小感触。故事背景设定在大萧条时期的美国,这个时期的美国仍然存在着种族歧视的观念。尽管林肯早已签署了《解放黑奴宣言》,南北方也因此发生了一场战争,但南方仍然有人固守着对黑人的歧视观念。主人公斯库特的父亲阿蒂克斯是一个南方小镇上的律师,他为了坚守内心的正义和公平精神,决定成为黑人汤姆的辩护律师。在庭审过程中,阿蒂克斯的言辞感染了所有观众,告诉他们何为平等,何为公正。然而,由于陪审团成员的种族歧视倾向,无辜的汤姆最终还是被判有罪。

  这个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有三个关键词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教养、勇气和平等。曾经我也思考过,穿着阿玛尼是否比穿班尼路更有教养。然而,通过阅读这本小说,我明白了教养不是与外表相关的,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气质,一种深深内化并指导一个人行为的风度。阿蒂克斯非常注重对孩子教养方面的教育,他和家庭保姆卡波妮在这方面给斯库特和杰姆提供了正确有效的.指导。例如,斯库特曾经邀请一个穷人家的同学到她们家吃午餐,那个同学吃法很怪异,几乎把一整罐糖浆全泡在饭里。斯库特在餐桌上一直含沙射影地抱怨,卡波妮听到后对她进行了教育,告诉她不应该当面指出别人的不雅行为,而是要尊重和包容他人。这段教育让我想起了“寡言君子”梅贻琦先生,阿蒂克斯和梅贻琦先生一样,对周围的人和事都怀有一种温情与敬意,这也是他们赢得人们广泛尊敬的原因。阿蒂克斯那种高贵的气质是我们应该学习的。

  勇气也是这个故事中的重要主题之一。当阿蒂克斯决定为汤姆辩护时,他需要面对很大的压力和困难。他一开始就知道自己很可能无法赢得这场官司,因为被告是黑人。然而,他还是选择了勇敢地承担和面对。他对儿子杰姆说:“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这段话完整地表达了在这个故事中阿蒂克斯所展现的勇气和坚持的精神。他用自己的行动告诉我们,无论面对多么困难和不公,我们都应该勇敢地站出来,为正义和公平而战。

  平等是这个故事中最重要的价值观之一。尽管阿蒂克斯在庭审中用尽了自己的力量辩护汤姆,但陪审团的种族歧视最终导致了错误的判决。这个结果无疑是对平等的背离,它揭示了社会中存在的不公和偏见。然而,阿蒂克斯的努力和言辞让人们重新思考了平等的意义,使观众们在庭审过程中感受到了公正和平等的力量。尽管汤姆最终并没有得到公正的待遇,但阿蒂克斯的努力和斗争为社会的进步奠定了基础。

  通过阅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我深刻地理解到教养、勇气和平等的重要性。教养不仅仅是外表的体现,更是一种内心的修养和人格的塑造。勇气使我们能够面对困难和挑战,坚持追求正义和公平。平等是我们应该追求的社会价值,它要求我们不以种族、性别、社会地位等因素来判断一个人的价值。在这个故事中,阿蒂克斯用自己的言行彰显了这些价值观,为我们树立了榜样。

  通过阅读这本小说,我深入思考了人性和社会的问题。我们应该以什么样的标准来评判一个人的价值?我们是否应该抛弃过去的偏见和歧视观念,追求一个更加公正和平等的社会?这些问题让我对自己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进行了反思。

  在我看来,教育不仅仅是在学校里接受知识的过程,更是一种培养和塑造人格的过程。我们应该注重培养孩子内心的道德观念和价值观,让他们成为有教养、有勇气和追求平等的人。同时,我们自己也要不断修正自己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以身作则,为社会的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总之,通过阅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我深刻理解了教养、勇气和平等的重要性。这个故事让我思考了人性和社会的问题,也激发了我对教育和个人修养的思考。在这个多元化和复杂的世界里,我们应该努力培养自己和孩子的教养,勇敢地面对困难和挑战,追求平等和公正。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成为一个有价值、有意义的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8

  实话说,自己拿来看书的时间很少,只有在极少数的恶劣烦躁情绪下才会拿出书来压心,共患难应该算得上了吧,不过还是希望自己能养成读书的习惯,继续加油啦。

  读这本书,没有说特别让人提心吊胆或引起其他情绪波澜的,看书背面的评价好像也大多数是涉及公正执法,与主人公斯各特的爸爸芬奇的职业有关,而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却是父亲对两个孩子简简单单的爱。

  他是宽容的,尽管芬奇家族祖上荣耀,但他不会要求自己的女儿成为别人眼中的“淑女”,虽然迫于他妹妹三番五次的“劝告”,他强迫过自己去强迫自己的女儿做所谓的“淑女”,可转眼,他就又回到了原来的那个爸爸;他是讲道理的,当斯各特的'舅舅因为斯各特与另一个亲戚弗克兰打架而揍她时,她委屈道:“你不听我解释,而我爸爸从来都会问我我的理由”。他是以身作则的,他对谁都能做到礼貌,身为一名律师,他在法庭上和在生活中是一样的,他让孩子们相信何为正义,他同样是正义本身。

  记忆中感动的一幕,是主人公的爸爸被一群“坏人”围住,生死攸关的时候,杰姆站到父亲身边的决绝,作为儿子的担当,父子俩达成的无声协议,还有八岁女儿保护父亲的稚嫩话语——真挚无比的亲情,足以打败任何邪恶。

  至于被杀死的知更鸟,我认为是黑人汤姆,他没有错,反而在热心地“唱歌”,可是因为成了别人“犯错”的见证者而遭遇了不公平对待甚至失去了生命。知更鸟被杀死,恰恰反映了人们心中正义的标杆失了衡——被残忍现实破坏了。

  不正义,不公平,总是存在的,总有人没有做错任何事却要付出代价,但也总有维持正义的人在——文中官司胜利的白人赢的不过是一纸公文。大多数人心中是有杆秤的,是非对错,是明白的;令人寒心的是装聋作哑的人,明知错却不开口不承认不愿意推翻错的人。

  好在,正义犹在,阳光总是很好,大多数知更鸟也可以自在地歌唱。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9

  读完《杀死一只知更鸟》,我记录了一些语句,并深有感触,首先是父亲——阿蒂克斯对他的孩子们——杰姆和斯库特的教育非常智慧。我一边读一边赞叹不已。

  当斯库特在学校里听到自己的同学说自己的父亲在为黑鬼辩护的坏话时,斯库特的父亲这么说:“你在学校里可能会听到一些不好的议论,不过请你为我做一件事,抬起头放下拳头,不管别人对你说什么都不要发火,试着用头脑去抗争。”阿蒂克斯在听到别人在说自己坏话时,还能让自己的孩子放下拳头用头脑去做抗争,真让我佩服,他很有修养,很大度,知道拳头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要用智慧解决。

  当亚历山德拉姑姑告诉斯库特必须要穿裙子才能成为淑女时,阿蒂克斯告诉女儿,其实家里已经有足够的阳光了,他让斯库特不用管,并告诉是库特,他并不是很在意她的装束。这里足可以看出阿迪克斯是不像亚历山德拉姑姑那样,注意别人的装束的,其实我也觉得如果做一个淑女,并不是穿裙子才能成为淑女,是不是淑女不是看外表,而是要看她内心的素养。难道穿一条裙子就能成为淑女了吗?人穿裤子也可以成为阳光。

  对待孩子说脏话,阿蒂克斯没有吵骂他们,他这样说:“说脏话是每个孩子都要经历的一个阶段,随着他们的成长等他们知道,那样并不能引人注意,便会自动改掉坏习惯。”是啊,我们小孩子说脏话也许是想引起别人的注意,也许是想模仿一下别人,证明自己也像大人一样,但这样做终归是不对的。这真是一个“知心爸爸”,说到了他的孩子的心里,当然也说到了我的心里。

  “我只希望杰姆和斯库特能找我要答案,而不是只听镇上人的议论,我希望他们能对我有足够的信任。”在每个人的`成长过程中,一定要有自己的主见,不能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遇到问题时也要先问问父母,和父母讨论一下,要对父母有足够的信任感。

  “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经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如果还未开始你就自己认输了,那你就是彻底的输了,但当你知道你会输,但是还是要去做的话,就算你输了,你也是真正的勇士。

  “要谈论对方感兴趣的事,而不是你感兴趣的这样才有礼貌。”这是阿蒂克斯教他的孩子们如何跟人交流,不能一直滔滔不绝的说自己感兴趣的事,也要谈论别人感兴趣的事,当然也要倾听别人的发言。

  这本书的最后,阿迪克斯告诉他的孩子们:“斯库特当你最终了解他们时,你会发现大多数人都是好人。”是的,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就如书中的怪人拉德利、汤姆·鲁滨逊、亚历山德拉姑姑、杜博斯太太……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0

  每次看完一本书之后,想写写读后感,但又觉得书中值得回味和思考的东西有很多,不知从何开始。《杀死一只知更鸟》是前几周开始看的,一开始以为是悬疑侦探类书籍,后来却发现它与种族歧视、法律等方面都有关系。

  故事以兄妹两和迪儿对深居不出"怪人"拉德利的好奇开始。拉德利不出门,似乎并没有多大的理由。在我看来,他是抛弃世界的人,但是兄妹俩和迪儿屡次的试探又让他与世界有了一定的联系,后来甚至还救了哥哥拉姆。情愿孤独的人并不孤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

  与拉德利情况相反的是马耶拉,她没有朋友,受尽父亲欺辱,书中写道,“马耶拉肯定是世界上最孤独的人,她甚至比怪人拉德利还要孤独,而他已经关在家里25年了。”是的,最孤独的不是抛弃世界的人,而是被世界抛弃的人。他们感受不到爱与温暖,在那个时代背景之下,马耶拉唯一能感受到的就是黑人汤姆给她的帮助时的温暖,她渴望汲取更多,但一旦被发现了,她就毫不留情的反咬一口。没感受过多少温情的人,大概会很容易成为无心之人。我很欣赏阿蒂克斯教育孩子的`方法,他认为自己并不是一个好家长,但我认为不是这样的。他让孩子们阅读,让他们从自己的视角去理解这个世界,不对他们有过多的要求,把道理讲给他们。他是一位优秀的教育家。同时,他也是一名优秀的律师。读后感他为黑人发声,在种族歧视的大山上开出了一个口子,但终究抵不过时代的悲哀。陪审员还是不分青红皂白,肤色决定了审判的结果,"马耶拉在她开口的那一刻已经赢了",而汤姆最终没能够等来上诉的结果,死在逃狱的枪声下。但是,我们仍“不能因为我们在此之前已经失败了一百年,就认为我们没有理由去争取胜利”。阿蒂克斯迈出了一步,虽然是一小步,但总算迈出去了。

  但我觉得最可惜的是,在琼说出“这就像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时候”,我没能理解这其中的深意。这也让我有了再次阅读的理由吧。相信我,这是一本值得再次阅读的好书。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1

  在我看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本值得所有人阅读的好书,而且越早读到越好。读罢此书,或多或少都会有收获,可能是关于家庭教育,可能是关于如何理解他人、与人相处,可能是关于怎样面对偏见与不公。两年前听完《杀死一只知更鸟》,更多的感触在教育。而前几天重读后,印象最深的则是三个孩子的眼泪。同为眼泪,所代表的情绪却不尽相同。

  在阿迪克斯为汤姆辩护的庭审现场,迪儿哭了起来,刚开始只是静静地哭,之后抽泣声越来越大,被斯库特带了出去,遇到了雷蒙德先生。他为什么哭呢?我们可以从他与斯库特、雷蒙德的对话中得到答案。迪儿说,“斯库特,这些我都懂。是他说话的样子让我恶心,恶心透了”“我才不管呢。那样不对,不应该那样对待他们。谁都没有权利那样对人说话——真让我恶心”,雷蒙德说,“他的本性还没有被破坏。等他再长大些,就不会觉得恶心,不会再为此哭泣了”“为了人给人带来的苦难而哭泣——他们这样做时甚至想都不想。为了白人给黑人带来的苦难而哭泣,他们甚至都不愿停下来想一想其实他们也是人”。

  迪儿哭的原因就是因吉尔默先生对汤姆的态度而感到恶心,包括一直叫他“小子”、冷笑等等。在孩子眼里,没有白人和黑人的区别,眼前的人都是人,没有人可以那样对另一个人,给他人带来苦难。如果没有环境的影响或社会的规训,小孩子应该永远不会认为黑人比白人低一等而歧视一部分群体或作为被歧视的群体生活。本性不被破坏就是还葆有童心,有对人的一视同仁以及对道德的朴素感知。

  “这回轮到杰姆哭了。”判决宣布前,杰姆踌躇满志地说,“不过也别担心,我们已经赢了”“就凭我们听到的这些,什么样的陪审团会判定有罪呢”。可泰特法官宣读的结果却给了杰姆重重一击,让他的脸上布满了愤怒的泪水。“这不公平。”“阿迪克斯,这不公平。”“他们怎么能这么做?他们怎么能这样?”

  杰姆哭是因为他觉得这不公平。在孩子眼里,汤姆就是无罪的,不应该得到这样的结果。他不明白这是为什么。阿迪克斯说,“我不知道,可是他们做了。他们以前做过,今天又做了,他们将来还会做,当他们这样做的时候……好像只有孩子在哭泣。”只有孩子在哭泣,孩子以眼泪抗议不公,孩子不会像一些大人那样对系统性的歧视熟视无睹,不会因为种族歧视长期存在就习以为常。他们对公平与正义有不掺杂其他因素的直观感受与理性思考。不公平就是不公平。审视自己,面对不公的存在,可曾掉泪、可曾不满、可曾抗争,还是小时候的那颗童心早已被蒙上厚厚的灰尘。

  在亚历山德拉姑姑拒绝斯库特与沃尔特一起玩,还骂他是垃圾时,斯库特也开始了愤怒的抽泣。斯库特说,“我不在乎,杰姆,因为她骂沃尔特是垃圾,我才忍不住的,不是因为她说我让阿迪克斯头疼。”在这一段情节中,斯库特哭泣的原因就是因为她认为“世界上只有一种人,就是人”,她不接受姑姑对坎宁安家人的诋毁。而杰姆说,“我像你这么大时,也是这么想的。”长大到底意味着什么?是不再愤怒吗?不再哭泣吗?那我宁愿永远不要长大。

  “你好,怪人。”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斯库特面前邻居阿瑟的形象被她突然涌出的眼泪弄模糊了。她凝视着站在房间角落的.阿瑟先生,看到他紧张的神情消失后露出的羞怯的微笑,眼泪夺眶而出。斯库特为什么哭?书中并无明确答案。或许是因为终于见到了“怪人”,但他并不是想象中可怕的怪物,而是一个会紧张、会羞怯的人,还救了她和杰姆。也许斯库特还想到了阿瑟先生为杰姆缝的裤子,为她自己披上的毛毯,放在树洞里的礼物……这里的眼泪是孩子真挚情感的流露,是对温暖而善良的邻居的喜欢与感动。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2

  当你不被理解时,你是否还有勇气继续做自己?当你遭受偏见时,你是否能够忍气吞声并理性应对?身处红尘乱世,你又是否能够不追随大众,保持自己对事物独到的看法与独立的思考?

  正如鲁迅先生所说:“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我只觉得他们吵闹。"人与人之间想要完全地理解是不可能的,我们永远不会知道他人所思、所想、所作所为的是什么。我们所谓的读懂他人,无非是站在一个共同的区域上,试着从对方的角度去理解。然而理解所导致的偏差,却是我们无法预料的。彼此有不理解,自然而然也就会产生偏见。小群体之间的不理解,随着个体对大众的追寻,最终也有可能演变为阶层之间的偏见。人类虽然一直呼唤着平等,却始终难以构建起彼此之间理解沟通的桥梁。因为人类自我的局限性,我们很难完全摆脱偏见,却依然应当坚持正义。

  主人公斯库特的父亲阿迪克斯身为一名白人律师,始终坚守着法律,坚持着正义,既不随波逐流,也不顾大众的不解,依旧坚持着给黑人辩护。他心中的尺度不是阶级种族之间的矛盾而是法律永恒的正义。

  知更鸟作为小说最重要的.一个意象,象征的正是那些天真善良却又不被理解的人。小说表面上只是塑造了一个美国本土阶级矛盾的问题,实际上更是整个人类社会不平等,不理解这一大矛盾的映射。而“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样的事情,更像小孩子的恶作剧,这样的恶作剧很大程度上源自孩子的无知幼稚,却表现了周围环境对其无邪心灵的严重推残。往往这种无知的杀戮比起那些刻意的犯罪更加让人可怕。想要挽救濒死的知更鸟,就需要一个像阿迪克斯一样的勇者。

  这个世界同样也需要勇者,勇者并不是超级英雄,也不需要什么超能力。勇者就是那些敢为天下先的人,他们能够坚守自己的本心做正义的事。勇敢需要的是一种义无反顾的精神,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

  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一个勇者必然有他所坚信的东西,所以他们即使输了终究会是一个胜利者,阿迪克斯正是这样一个人,他是维护法律的勇者,他是一个自己的英雄。做他人的英雄很难,但是我们都可以选择成为自己的英雄。

  或许我们不能很好地了解这个人,但我们却仍然可以选择尊重他们。做自己的英雄,坚持自己心中的正义,这才是人类这一伟大的命运共同体该走的自我救赎之路。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吾感悟至此。呼唤平等,致敬勇者!愿我们岁月静好,做自己的英雄,守护自己内心的正义。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3

  对于思想不安分的来说,书和电影我更喜欢看电影。刚拿到这本书,而且又是这么厚的书时,我愁的睡不着觉,后来偶然间发现了这本书拍成了一部电影,于是用浏览器看了一遍,又结合了书中的某些片段写出了这篇读后感。

  书中给我感触最深的一段话是:“街坊邻居之间,要是谁家里死了人,大家会送去吃的,谁家里有人生病,大家会送上鲜花,遇到上不大不小的事情,大家会送一些小礼物。”这句话听上去没什么,但却蕴含了很深的内容,梅岗镇本事一个和谐、安宁的小镇,但是却受到了美国大背景下的各种歧视,期其中包括种族歧视、民主问题、教育问题等。书中刻画了当时美国社会种族歧视的.不公,而与此同时主人公没有人云亦云,没有麻木冷漠,他有自己的原则,能按自己的理解去做人和做事。

  阿迪克斯是一位出色的律师,妻子早亡,他既要工作又要照顾两个孩子,作为一名律师,在梅岗镇给一名被冤屈的黑人辩解,说了一些在现在看来很正常的话,但在当时确实需要很大的勇气的,需要承担很大的压力,为此他受到了一些人的打击,甚至连孩子都受到了牵连,几乎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但是与此同时他也赢得了黑人和大部分白人的尊重,他用自己的言行去教会孩子们怎样辨别社会上的真善美和假恶丑,从孩子的角度告诉我们,在成长中应该选择什么样的价值取向,应该做一个什么样的人,应该怎样面对生活中的是是非非,而结尾告诉我们,boo并非是恐怖的怪人,而他却只是书中的一只“知更鸟”。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4

  书中的故事一点也不玄幻,更不惊悚。整个叙述感觉很平和,但是又非常的吸引人,总觉得一口气读完才是最好的。当然,在有些紧要的时候,特别想翻到最后看一看结局。

  主人公是一个才上小学的小女孩,书中的叙述方式,在我看来真的很符合一个孩子用自己天真的眼睛观察世界的方式,又让我觉得很像以前读过的《窗边的小豆豆》,那种只有孩子才有的想法,以及面对成人世界复杂事情时的自我解答。

  小姑娘很小失去了妈妈,成长的过程中,只有爸爸、哥哥,以及一个黑人女佣,在这样一个不算完整的家庭,过着自己有点幸福又有点单调的童年。

  一开始是和到这里来度暑假的小男孩一起,三个小孩子对附近的邻居,一个据说非常恐怖的隐居者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不断用小孩子的冒险方式去探索。随着时间的推移,让他们的思想激烈转变的事件发生了。一个黑人无端被白人指控,这是一桩明显的冤案,法官指定了小女孩的`爸爸做辩护律师。虽然经过了很多努力,可是陪审团依然判决有罪,只因为他是黑人,这让孩子们受到很大的冲击,后来黑人死了,可是故事并没有结束,卑鄙的白人也因为小女孩爸爸替黑人辩护而在法庭上陈述真相这件事情,到处发泄自己的愤怒,最后对主人公及她的哥哥起了杀心,关键时刻,隐居的怪人解救了他们。

  孩子的童年成长,一桩莫须有的陈年旧案,一桩黑人冤屈案,夹杂一个经济大萧条下的平凡美国小镇生活,就是整个故事。

  故事让我看到了任何制度都有不完备的地方,以及人这种具有极大不确定性的东西是多么难以揣测。在任何事情上,公平、民主都是相对的,在占有优势的情况下,往往一群人决定了另一群人的生死,先入为主的观念,危害巨大,影响深远。

  全书最吸引我的是主人公的爸爸对待两个孩子的方式,很多时候任由他们释放孩子的天性,在明知很多孩子小秘密的情况下,依然能够装作什么也不知道。主人公的爸爸有一个令人尊敬的职业,品行良好,尊重他人,而他对孩子的教育方式,才是真正的令人肃然起敬。对孩子最好的教育,就是做好自己。

  主流的评价更多的是从书中看到美国经济大萧条时的不公平、种族歧视、罪恶。法律的虚伪等等,以及主人公笔下的爸爸体现出的正义、善良。而我从书中看到的是一个负责任的爸爸,有着强大的内心世界,能够平和对待一切让人愤怒的事情,能温柔的对待自己的孩子,用心呵护他们成长。无论孩子误解、疑惑、甚至觉得自己的爸爸没有什么值的可炫耀的,他从不解释,更不在孩子面前充面子。当他用衰老的身躯,熟练的端起枪,一枪击中发疯的病狗时,我意识到,每一个孩子的爸爸,在他的人生岁月里,都曾经荣耀过。

  书中体现的家长教育理念,我总结了一下,大致如下:

  1、给孩子说话的机会,听孩子把话说完,大人并不总是对的;

  2、发现孩子的秘密时不要说出来,只有它还是孩子的秘密时,才显得美好;

  3、给孩子读书、读报;

  4、在安全范围内,让孩子做自己想做的事;

  5、教会孩子善良、正直和勇敢,这让他们成为人,同时也要告诉他们现实的残酷、罪恶和黑暗,因为这些现实,孩子总有一天要踏入其中。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5

  好喜欢这样的父亲,斯库特被教育得很好,刚开始我觉得她很幼稚,但考虑到她的年龄,又很正常;后来又觉得她很聪明得体,平时活泼了点,但是在父亲开庭辩护时,斯库特显得成熟稳重,分析事情清楚明晰,完全让人忘记了她只是个9岁(还是13岁)的孩子,尤其是最后一幕,小女孩对着角落里的隐影,说的“你好,怪人”,读得时候,莫名心里很舒服又有些难受。

  小女孩和怪人初次正式见面没有紧张或者奇怪的表现,而是很自然温暖的打招呼,家里的每个人都不经意的照顾着怪人,让对方感觉到舒服。

  每个人都很好很暖阿,谢谢怪人送的口香糖、硬币、雕塑,还有火灾时给小女孩披上的毛毯,最后还是他救了斯库特和杰姆。整篇文章里,关于怪人的描述还是很多的`,只不过在读到50%的时候,并没有特意注意到,但越往后阅读,就越能发现原来这是故事情节发展的一部分,习惯了快速阅读的我,刚开始觉得读不懂,甚至有些乏味,现在我觉得这本书真的很好,小女孩和哥哥都在成长,父亲是一颗很高大的树,正直而伟岸。

  小女孩最后回答父亲的那句话,就像杀死一只知更鸟一样,很容易让人想到在文章前期写过的莫迪小姐说的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对呀,怪人其实很乖很脆弱,有的事情对别人可能无伤大雅,但是对他而言,人们的言语会重伤到他,即使他做了对的事情。谢谢文中的警长,父亲,让怪人可以在以后继续轻轻哼唱。

  忘记了很多人物名字,怪人叫做拉德利。

  做人,就是要秉持着人应有的气节,掌握人所必须拥有的品质,为社会和谐作出贡献。

  《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是由美国作家哈珀·李所著。讲述了在大萧条时期美国南方的小镇上,出了一桩离奇的案件,黑人汤姆·鲁滨逊被诬告为犯罪嫌疑人,“我”的父亲阿迪克斯竭尽全力去为其辩护,但却因种族歧视,他还是被判了刑,后来被处死。

  在我读过之后,这本书不禁让我深思:勤劳、吃苦能干、为人善良的汤姆·鲁滨逊为何会落得如此下场,这恐怕不单单只是种族歧视这简单的一个问题了吧?这其中所包含的“第二层”则是一个人的品性、内心。

  阿迪克斯在这本书中是我印象里最喜欢的一个人了。他可以奋不顾身地去为汤姆·鲁滨逊辩护,在法庭上舌战群“儒”,他的这种坚守真理的品质,怎不叫人敬佩。

  或许有一天,周围的人放弃了真理,就如说鸡蛋是方的,那我们还会坚守真理吗?坚守真理,其实并不是与他人作反抗“斗争”,而是坚持正确的行为,维护这个社会的秩序稳定。我们要学习阿迪克斯这种品质,让整个社会变成一个充满正义、真理恒在的社会,不再出现像汤姆·鲁滨逊这样的悲剧。

  我们就要秉持着坚守真理的这个品格,挥舞着这把旗帜,在成长发展的这条大路上不断披荆斩棘,奋发图强地将困难克服;我们也绝不能与真理背道而驰,铭记一条道理,走在真理的“大道”上可使人进步,而我们与其行动相反,结果也只会适得其反。

  坚守真理,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一起去奔跑在真理的康庄大道上,做一个真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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