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财务管理调查报告

时间:2022-06-15 09:21:55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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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财务管理调查报告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大家逐渐认识到报告的重要性,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避免篇幅过长。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乡镇财务管理调查报告,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乡镇财务管理调查报告

  为了了解乡镇财务管理现状,进一步完善乡镇财务管理体系,采用书面调查、典型分析和分组讨论的方法,对我县乡镇财务管理进行了专项调查。调查报告如下:

  一,当前乡镇财政体制的运行情况

  我县乡镇财政改革按地区设置,每个村1-3人,由当地政府和县级财政部门管理,每个乡镇都有办公用房。自实行“分税、查基、足额缴纳、分享结余、求平衡”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以来,乡镇财政运行管理总体良好。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乡镇财政收入范围的划分。烟草特产品税根据政府文件实行超任务奖励,农村税费改革缺口由县财政转移支付。

  (二)界定乡镇财政支出范围。支出包括行政人员工资、公款、公费医疗、民政特护费、抢险救灾费、支农生产和经济建设支出。

  (三)保证乡镇机构的正常运行。我们县是全省最大的县,财务人员有18000多人。自近几年实行省直管以来,人员工资一直保证按时发放。

  (四)部分乡镇赤字被吸收。我县是以烤烟产业为主要税种的单一县。近年来,煤炭工业发展迅速,矿业乡镇收入增长迅速。超收的激励政策提高了乡镇抢占收入的积极性,赤字得到了很大消化。

  (五)保持稳定,促进发展。乡镇通过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和自有剩余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吸引了大量投资,增加了经济社会发展项目投资,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

  二、当前乡镇财政体制存在的问题

  (一)乡镇财政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双重管理机制使得一些财务人员上推下推,长期无所事事,而另一些人则专注于乡镇中心工作,缺乏业务能力,形成两个极端。当然,管理制度也需要改进。

  (二)现行管理体制导致乡镇财力悬殊。由于交通、乡镇区位环境和经济发展等多种因素,乡镇之间的财力差距很大。

  (三)现行管理体制造成了县乡财政平衡的巨大差距。

  (四)现行管理体制不利于有效化解乡镇债务。由于乡镇财务管理不够规范,财政支出随意性大,一些乡镇没有利用有限的财政资金保证正常运行,消除赤字,减少债务,甚至不顾自身财务状况,下大力气建房买车。

  (五)金融系统执行不力,监管不到位。乡镇财务室的管理权限主要在乡镇,财务室只能担任乡镇政府的会计出纳。监管中缺乏激励机制,不如多做一件事。没有组织定期的财务检查,财经纪律执行不力。

  三、加强乡镇财务管理

  (一)合理界定乡镇权力范围。根据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合理确定乡镇政府的支出范围。乡镇权力包括行政人员工资(含退休人员)(含天津市补贴)、公共基金、乡镇管理运营基金、医疗基金、住房公积金、工会基金、村(居)干部补贴、村(居)办基金、农村公路养护费、低保、优抚资金、五保户供养费。

  (二)合理划分县乡财政收入。一是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落实增值税、所得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土地增值税等税种的比例,能够征收的税种尽量留到乡镇。第二,每年根据乡镇事权范围确定乡镇支出基数。根据当年预算盈余,划分一定比例的县乡。乡镇保留刚性支出基数和盈余份额后,其余上缴县财政;属乡镇收入的,由县财政转移支付定额补助。三、烤烟税和社会抚养费的比例按现行规定执行。第四,工业园区企业实现的税收收入纳入县级财政收入,吸引投资入园的乡镇企业税收按一定比例划分。园区位于乡镇的,可适当给予工作补贴。

  (三)加强财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财务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适应新时期的财务工作。完善乡镇财政职能,完善机构人员管理,选拔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干部充实乡镇财政队伍。加强乡镇财务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建立健全分级培训机制。保证乡镇财政监督的必要经费,改善工作条件。

  (四)坚决控制乡镇新增债务。在乡镇评估中,要牢固树立“增收是政绩,还债也是政绩”的新理念,把促进发展和消化债务纳入评估的重要内容。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乡镇新增债务。乡镇和村庄不得为经济活动提供贷款担保,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和抵押。对于违规担保形成的新债,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签字人和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偿还。逐步还清历史债务。对于已经形成的债务,进一步明确债务构成,明确债务主体,逐年逐步消化历史债务。

  (五)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第一,严格票据管理。乡镇财务室应实行“库存控制、老账收账、规范填账、及时入库、清点核销、同步收费”的管理措施。县财政局应设立专门的票据账户,由专人管理,在不同的乡镇设置账簿,收发登记,并采用双月结算和检查制度。第二,严格的财经纪律。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严禁坐支和交费;财政部门要及时划转属于乡镇的资金,当年必须兑现。第三,严格的金融监管。建立税收信息共享机制,严禁转移税收;要完善制度,加强财务、财务检查和审计监督。第四,严格问责。凡违反国家财经纪律规定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明确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目标

  (一)将全部财政资金纳入监管范围。乡镇财政要安排和拨付各级政府用于乡镇以下的各项财政资金,以及部分乡镇组织的集体经济收入,全部纳入乡镇财政监管范围。包括:人员和家庭补助资金、支农惠农项目建设资金;同级乡镇财政安排资金,上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达到乡镇资金。

  (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做好预算执行,加快预算支出进度,促进资金及时足额拨付。提高资金项目的安全性,防止虚假数据、虚假项目立项、欺诈收购、挪用和挤占财政资金等。推进资金使用绩效评估,不断提高农民受益程度。

  (三)明确补贴资金的监管重点。财政补贴资金是指根据人口、耕地面积、粮食产量、牲畜头数(只限)和购买行为直接或间接补贴农民的财政资金。包括鼓励农民发展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支持农村教育、文化和卫生事业的运行。及时披露和公示补贴政策和补贴对象。乡镇财政要联系或配合相关站、单位,及时披露各项补贴政策,及时向农民发放相关“公开信”和“一折通”(或一卡通),确保农民知情权。要联系或配合有关站、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或“财务公开栏”公布村委会上报的补助对象、补助依据、补助标准、补助金额、联系电话等信息,加强社会监督。认真核实补贴信息。乡镇财政应派人到当地核实上报和公示反映的案件真实性。对于在校学生人数、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补助、五保户人数、优抚对象人数、低保人数、农业保险补贴面积等。一、在汇总上报补贴花名册给县级财政或主管部门前,乡镇财政应重点派人到现场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及时上报上级财政和主管部门。认真落实到户补贴资金。按照《各类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采取国库集中支付与“一折通”(或“一卡通”)相结合等有效的资金分配制度,确保补贴资金能够及时、安全、便捷地落实到户,避免多卡分配,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农民补贴资金。做好补贴信息的基础管理。乡镇财政要会同有关站,认真做好乡镇范围内补贴资金相关基础数据和信息的收集、整理、分类、上报和归档工作,及时补充和更新相关信息,确保基础信息完整、真实、准确。

  (四)协调监督上级部门安排的补贴资金。对于上级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下达的补助资金,上级财政部门应与同级主管部门协调,及时向乡镇财政提供相关补助政策文件,并提出监管要求。乡镇财政根据上级财政委托,做好监管工作。

  (五)抽查审核单位预算。对于教育、卫生等按人均和人均标准安排公共资金和其他支出的单位,乡镇财政应积极配合县级财政落实相关资金管理措施,加强对补贴对象实际数量的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并向上一级财政和主管部门报告。

  (六)把握项目资金监管的关键环节。项目资金是指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自然生态环境、教育、医疗、文化条件和基础设施项目的财政补贴资金。严格控制项目申报。乡镇财政应当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和可行性进行实地检查,并向县财政提出意见和建议。把项目公开。乡镇财政应宣传项目的实施范围、责任人和受益者,鼓励农民参与,加强群众监督。跟踪项目实施。现场检查项目建设和进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向县财政报告,按照县财政委托,做好项目支出审核和资金拨付工作。及时评估验收。做好项目评估验收和档案管理,提出项目运维管理建议。

  (七)详细监督纳入乡镇预算管理的项目资金。细化预算。乡镇财政要按照部门预算的要求,进一步细化项目预算编制,严格审查相关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和可行性,将符合要求的项目纳入年度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在项目预算执行过程中,要确保资金及时拨付,跟踪管理项目执行进度。项目完成后,应组织评审、验收和绩效考核。完善“农村金融与县域管理”体系。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对纳入乡镇预算管理的项目进行审计检查,组织资金拨付和跟踪监测工作。

  (八)协同监管项目建设资金。对于上级财政与主管部门共同支持或上级主管部门直接到达的资金,乡镇财政应与各专业站、村委会建立日常信息联系制度,及时掌握上级主管部门到达各站、村、组、农场、企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等的项目资金信息。,并建立工程档案,及时将其纳入监理范围。要主动收集县财政业务单位室出具的项目资金凭证,了解乡镇范围内的项目资金情况,并及时实施监督。对项目建设进行检查或抽查,检查资金使用情况,评价项目运行效果,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九)巩固项目建设资金的基础管理。乡镇财政要按照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做好乡镇范围内的农林水利、农村公路、学校医院、乡镇村庄、环境保护等项目库建设。对项目申报和项目安排提出合理化建议,避免随意申报和重复申报项目。建设项目应当公示,避免虚假立项和占用项目资金的现象。对已完成的项目要进行档案管理,跟踪项目效益。

  (十)加强乡镇财政预算管理。上一年度的税收、非税收入、结余资金等所有收入都要纳入预算管理,实行全面预算。要积极清理预算外收入,严格管理资金收入。要加强收入征收管理工作,按照规定按时足额缴纳乡镇财政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不得截留、挪用或私自设立“小金库”。要逐步完善乡镇基本支出定额管理,建立项目库管理制度。要及时报送预算,按规定程序报送人大常委会审批,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严格管理乡镇财政支出和会计核算,加强县级财政对乡镇的监督检查。

  (十一)完善农村财务管理。要逐步建立农村债务动态监测体系,及时全面掌握农村债务变化,建立健全债务控制和债务转换的规章制度。乡镇财政既要尊重村级组织资金安排和使用的自主权,又要加强村级组织财务管理,积极探索村账乡代管等管理方式。向上级主管部门补贴专项工作经费的村级组织实行专账核算。要加强农村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农村资产购买、建设、验收、储存、使用和处置管理制度,实现资产实物管理和价值管理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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