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述作文

时间:2026-06-20 05:45:55 自我介绍

自述作文合集[9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自述作文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自述作文合集[9篇]

自述作文 篇1

  我曾经是一把无比锋利的镰刀,当年我是多么潇洒,驰骋于田地之间,在稻海麦林中所向披靡。可现在,主人把我抛弃在屋子的角落里,使我挺拔的身躯蒙受风尘,使我锋利的嘴巴锈迹斑斑。唉,真是英雄无用武之地了。

  我如此沦落的原因,说到底,都怪现在的科技太发达。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先进而又新式的农业用具层出不穷,使人们把我这“功臣”都给遗弃了。

  我最大的本领就是除草和割稻割麦。想当年,我年轻的主人将我一握在手,只听得“擦擦擦”之声过耳,地下稻子、脚边青草就已经倒下一大片。每年秋收和夏收,我都要渴饮成千上百万株稻麦的琼浆玉液,才肯安然入睡,期待下一个丰收的日子。可是,我的好日子不知不觉的就到了头,却原来是割草机和收割机来抢了我的饭碗。由于它们功能强大,方便快捷,很快就把我给替代了。其实在我看来,它们也并不很好,既庞大又耗能,那有我轻巧而节能,不过是花费主人的力气而已。要不,我们镰刀家庭怎能拥有那么悠久的历史和庞大的队伍呢?唉,没办法,谁让现代人这么没有欣赏的眼光呢!

  其实,遭受现代社会淘汰的还有许多,我的拜把子兄弟锄头就是其中之一。我兄弟在他的岗位上已经坚守了数千年,东晋著名大诗人陶渊明先生当年在南山下种豆,就曾经亲手使用过它,有诗为证——“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锄草这个工作,我把兄弟是最为胜任的。不过,现在因为人们嫌他工作效率太低,高耗低能,也已经把他淘汰了,同时还牵连一大批他的同胞兄弟如铁耙什么的,因为,人们请来了耕耘机、播种机,那些银光铮亮的犁铧,可以用旋风般的速度将田间的泥土翻个底朝天,那速度还真是让我目瞪口呆。

  同是下岗户,我和锄头总是呆在一起,海阔天空地谈着现在我们的对手。锄头告诉我,现在还有一种叫插秧机的机器,据说,它能够在一天之内完成几十亩田的工作,插秧速度是人工的几十倍,我听了很佩服,也很高兴。这样,终于可以免去我的主人们那种“面朝黄水背朝天”的.辛苦了。看来我们的对手真的都是身手不凡哪。

  那一天,粮食进仓的时候,我听到主人和几个邻居在旁边聊天,听人们提到了“高科技”这个词,不听不知道,一听吓一跳,孤陋寡闻的我终于大开了眼界。原来高科技还真是挺厉害的角色,短短的三十年,就让我所在的地区迈进了农业现代化的行列。农业机械化既方便了农民也提高了生产效率,这是我们这些老一代农具望尘莫及的。我还是老老实实的呆在角落里,说不定若干年后的哪一天,我还能被请进农业博物馆,享受“老古董”的待遇呢!

自述作文 篇2

  眼睛是人们心灵的窗口,但有些人却不爱它,长时间上网打游戏、看电视,还不时用脏手来揉眼睛,眼睛被折腾得很惨。下面我们就来听一听眼睛的的自述吧!

  hello!我是眼睛。我被光荣邀请成为嘉宾,来到现场,我非常高兴。因为每个人都拥有我,而且把我置于五官最上端,还说我是心灵的窗户来显示我重要的地位。对于有些敬重我的粉丝,我很高兴,所以我也为人们做出了许许多多的贡献。可以说如果没有我,人们就看不见祖国的大好河山,欣赏不到大自然的美景;如果没有我,人们就不能看书、写字、画画;如果没有我,人们也不能看见自己的亲人的样子。总而言之,一句话,没有我,就没有这个光亮、美丽的'世界。我有这么的重要,为你们人类做出了这么大的贡献,可有些孩子却还恩将仇报,长期拿我去打电脑、看电视,我整天都被电脑和电视折磨着,使我的精神下降,身体健康遭受严重损害。小主人安逸了,我却遭了殃,我太累了,太累了,很久都恢复不过来。于是,小主人给我配上了眼镜,眼镜度数一天天加深,我一天天被拉长,我拉到了极度,小主人差点把我拉“暴”了。

  小主人,我难受了,你们也难受,你们一定要保护好我,你们要经常让我舒服,这样我才会继续为你们服务。所以,以后你们要少去打电脑,少去看电视,认真做眼保健操,多去户外看看美丽的青山绿树,让我多望一望远处,让我变得更有弹性。写字的时候,小主人必须要手离笔尖一寸远,胸离桌子一拳远,让我离本子一尺远,这产我才会提升视力,同时不要让我在太阳光下和月光下看书。主人不要爱书如命,也不要死抱着书不放,学习一小时左右应该休息一下,使我放松一下,同时也不要看字迹过小的书,这样我就会越来越来舒服,小主人就会越来越开心啦!

  小主人爱我吧!我健康,才是你一生的幸福!

自述作文 篇3

  刘先生出生于19xx年的初春。

  刘先生出生在农村,排行老二,家中的长子。

  刘先生从小不是那种安静的孩子,他的不安分,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刘先生最伟大的壮举是在小学开学的第一天,老师问起谁当班长时,他第一个把手举到老师鼻子下面而且喊得最响亮,从此,刘先生经历了小学六年的班长生涯。

  他看着全班上自习,坐在讲台老师的位子上拿着教鞭,专门敲抬头或说话的人,别人都交作业的时候他却一个字都没写;学校组织一起去挖地瓜,他偷跑出去耍,别人都把自己的篮子装的满满的往回走,他担心被挨骂就就跑别人地里偷一篮子;小时候村里放电影,他因为太小家人不让他去,他就点着煤油灯跑到地瓜窖里把所有的地瓜刻成自己喜欢的形状;在上课的时候看到别人认真听讲就偷偷捏别人;在别人家的草垛里点鞭炮;夏天的中午趁别人睡觉偷跑到河里洗澡;每个星期不是砸破个碗就是砸破个盆子…这些都是常事。

  那时候刘先生的母亲整天到别人家里道歉,刘先生也免不了一顿打,但都是过了就忘。

  后来,刘先生慢慢长大了,不再是那个调皮捣蛋三天两头上房揭瓦的孩子了。

  再后来,刘先生的父亲要退休了,刘先生就去接了他父亲的班。

  那一年,刘先生十六岁。

  对于一个十六岁的孩子来说,每天骑自行车走20里的路两个来回,走出的村庄,外面是另一个世界。每天任命的从最基础的学起,干又脏又累的活,刘先生无数次拽着母亲的胳膊喊着不想去了,他的母亲心疼的摸着他的头说:“傻孩子,接班是件多么好的事情。”

  那时候,刘先生一米七五的个头,还不到一百斤。

  19xx年,刘先生一家搬到了城里。

  池女士从小在城里长大,家里的小女儿,因为长得漂亮所以经常有媒婆上来说媒,她因为不想那么早嫁人就一直拒绝着,最后还是在她母亲说了一句“要不去看一次吧”独自一个人去了。

  就是那一次,她认识了刘先生,池女士怀着没成的心,结果就成了。

  19xx年,刘先生与池女士举行了结婚典礼。

  19xx年,他们有了第一个女儿。

  女儿出生的那一天,刘先生哭着对自己的小姨说:“小姨,我终于要当爸爸了。”

  后来,我见过刘先生年轻时的照片,又高又瘦,帅得很,他那高高的鼻梁是一代一代遗传下来的。

  刘先生喜欢唱歌,他依旧改变不了那爱出风头的本性,在早些年街头唱歌时,他都是第一个报名。刘先生还写得一手好作文,文邹邹的语言,形象的很,我想也许当年他就是用那些文邹邹的语言把池女士哄来的。

  刘先生一直喜欢打篮球,在前些年,经常下了班跑去打篮球,最后都是在夜幕降临的时候,池女士把他从篮球场拽回家。

  小时候每次我缠着他带我出去玩的时候,他都在最后带我去趟篮球场,可我从小就不喜欢这些球类,为了哄我去,他每次都给我买一面小红旗和一个红色的哨子,在他打得大汗淋漓的时候,我就站在一旁傻乎乎的挥着小红旗,吹着哨子,时不时的喊两声“爸爸加油”,刘先生说那个时候他超级得意。

  在很多年前某个夏日的晚上,刘先生牵着我的手回家,那天晚上的天空很恐怖,密密麻麻的星星,厚重的云,像一张大网,把我们覆盖。我抬头说:“爸爸你看,天上那么吓人。”刘先生捏了捏我的手说:“有爸爸在,不用害怕。”那句话,我今生难忘。

  小学时学校开家长会,要求每位家长给孩子写一封信,所以的家长都以“孩子”为开头,只有刘先生的开头是“我亲爱的女儿”。

  在我五年级的那一年,刘先生有了她第二个女儿。

  妹妹几个月大的时候,刘先生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看她,几天以后,在隔壁写作业的我哭得惊天动地,拼命地喊他偏心眼,只疼妹妹不疼我了,从此以后,刘先生下班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我的房间。

  后来,我们就一天天在长大,刘先生和池女士一天天在变老。

  刘先生一直责怪我没有叠被子的习惯,形容我的床就像被炮轰了一样,每次说起的时候我总是以“晚上睡觉还要睡觉干嘛还要叠被子”为理由然后被他的“那你早上吃饭中午和晚上为什么还要吃饭”反驳的'无话可说。

  然后刘先生就每天帮我叠被子,早上一次,晚上下班一次。

  我赖床,每次我和刘先生恰巧一起放假的时候他就跑到我房间去唱歌,挠我脚心,知道我气得在床上打滚他才肯笑着出去。

  就这样,我的生命中到处布满了刘先生的脚步,凡是我走过的地方都跟随者他的气息,我爱他,同时也怨过他。但他依旧是我的刘先生,那个在每个下雨的晚上站在离校门口最近最显眼的地方的刘先生;那个给不会做饭的我做炸酱面的刘先生;那个每次在我和池女士吵架的时候忙着来回劝和的刘先生。

  他曾在我最叛逆的时光写下这么一句话“迷途的羔羊快回家,狼有反哺之意”,他说青色的果子还没熟是酸的,它应该呆在枝丫上接受岁月的洗礼。

  从调皮捣蛋的童年,到早早步入社会的少年,到青年,到壮年。刘先生还是成为了一个有责任心的好爸爸,好丈夫。

  刘先生曾经说过:“我为我有两个女儿而感到骄傲。”

  刘先生,我也为我有你这样一个爸爸而感到骄傲。

自述作文 篇4

  寒风刺骨的黑夜里,有一双会发光的眼睛,那就是我,一只孤独无助的狼。

  这天清晨,我捕获了一只半大的野鹿,并带着猎物进了草丛美美地吃了一顿。早饭后,我看到了那边威风凛凛的“狼王”,心中暗下决心。我要变得更强,我要去战胜那位“狼王”。为了提高自己的实力,我决定出去闯一闯,去捕获那些比我强壮的猎物。从此,我便踏上了艰难的旅途。

  我来到了草原的另一边,看到几只高大强壮的长颈鹿,我明白,如果强攻,倒在血泊中的一定是我。于是,我便故意将自己暴露,果不出我所料,长颈鹿惊慌失措地逃跑,我冲着跑得最慢的一头跟了上去。我不敢从下面攻击它,它的.腿十分有力,一脚下去,可以让我立即“骨折”。于是我便瞅准时机,从后面攻击它的腿部。最终,他的后腿渐渐地失去了力气,我便立刻向它的脖子咬去。终于,一只强大的猎物便被我成功地捕获了。

  经过多次历练,我终于如愿以偿变得更加强壮起来了。我找到了狼王,与它决战。由于狼王比我的经验多,年龄大些,只攻击我的弱点,最终,我还是战败了。

  我带着身上的几处还滴着血的伤口离开了,我终于还是不甘心,立誓一定要战胜狼王。我一仰头,发出了一声吼叫。这声吼叫带着信心、勇气和狼王咬佃我后我对它的痛恨。我一定能够登上狼王的宝座的。

  于是,我又开始了新的艰苦的历练……

自述作文 篇5

  我是一颗雨滴。原先在大海中,因太阳的照射,我到了天上,可后来天上聚集的小水珠越来越多,我们撑不住了,便落了下来。

  我兴奋的望着大地,想着马上就能回到地上去了。觉得很开心,但又有点难过。因为我很喜欢在天上的感觉。看看旁边的朋友跟他们打起招呼来:“你们好呀,我是从大海里来的,你们呢?”有的说是湖水里,有的说是溪流中,五花八门,都来自不同的地方,最后到了一起。一阵风,把我们吹散了。

  我发现我来到了一个小区,贴着一栋楼往下落。我落得很快,转眼间就到了第18楼。我看见一个小女孩在做数学题,也许是遇到了难题,便望着窗外发呆。我向他挥了挥手,想说声:你好。可是来不及了,但是看见那个小女孩冲我笑了笑,便感到非常满足。我继续飞一般的`往下落。

  “哎哟”!我叫了一声。原来我砸到了一把雨伞,把身体分裂了,渐渐的又合并起来,顺着伞的边缘滑下去,滴下来。又是一阵大风,把我吹高了好几米。

  接着我又发现了一只小鸟,对它说能带我一程吗?小鸟同意了,却说我可能呆不了多久。我趴在她的背上,果然还没飞个几十几米远,就因为它的背滑,再加上飞得快而掉了下来。

  离地面还有二三米时,我渴望还能有一阵风。可是没了,直到我落入泥土里,被一棵大树吸收。

自述作文 篇6

  蓝天白云,椰林树影,水清沙白,这就是我——一颗沙砾的家。

  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我照例躺在沙滩上做日光浴。远处,蓝蓝的海水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近处,白色的海浪掀起一层层漂亮的浪花,我惬意地迷上眼睛。

  忽然,一个大浪扑面而来,我就这样被“华丽丽”地卷入海中。呛了几口水之后,我才从惊慌失措中缓过神来,眼前,展现出的是另一个梦幻般的世界:五彩斑斓的珊瑚就像一幢幢漂亮的房屋,各式各样美丽的鱼儿游弋其中,蓝蓝的水面是另一片天空,翻滚的气泡像一朵朵白云。

  我正惊叹于这新奇的世界,身后的一股吸力猛地把我带进了一个狭小的空间,我眼前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见了,身子被紧紧地夹裹着,不能动弹。我心里害怕极了,不知发生了什么。这时,耳边传来一个声音:“哎哟喂,这是什么呀,难受死了......”同时,身边涌起很多黏糊糊的液体,把我裹得越来越紧。我恍然大悟:哎呀,原来我被吸进一枚贝壳里面去了!该怎么办啊!

  一想到以后我就要永远呆在这暗无天日的地方,再也欣赏不到大自然的美丽景色了,我伤心极了,不禁大哭了起来。哭啊哭啊,哭啊哭啊,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一阵聒噪声吵醒了我,接着一道刺眼的光把我恍得头晕目眩。我慢慢睁开了眼睛,看见一双惊叹的眼镜正注视着我,“多美的珍珠啊!”那人喃喃自语着。我从他眼中的倒影看到了现在的自己——这真的是我吗?我已是浑身洁白圆润,散发出晶莹柔和光泽,不再是那灰头土脸的`沙砾,我已变成一颗人类喜爱的珍珠了!

  多么令人高兴的改变啊!从此,我被人放进了灯光熠熠的商场,在铺着丝绒的盒子里舒服地躺着,等着喜欢我的人把我带回家。

  回想起海中那段噩梦般的经历,我不再感到伤心了。一次挫折,带给我一个全新的蜕变,这就是大自然的神奇吧!

自述作文 篇7

  我是一滴水,从高耸入云的雪山上来。

  初时,我还在酣甜的睡梦之中,恍惚间,一个声音钻入了我的耳朵。“快醒醒,快醒醒!准备下山啦!”随之而来的是一道亮光。我揉了揉眼,正打算看清这个白茫茫的世界,却一不小心跌入了一条小小的水流之中。“出发啦!”前面的水滴冲我招了招手,迷糊间我急忙跟上队伍,从高处直冲而下,在山脚奏出欣喜的乐章。

  忽然,四周静了。一抬头,便看见了一片焕发着生机的绿,伴着莺歌燕舞。脑中忽然浮现出了记忆:很久以前,我来过这里,以一滴水的样子。我们欢快地流出森林,又跃进了平原。春姑娘神奇的画笔在平原上描绘着:抹去料峭微风的踪影,这儿描一簇雏菊,那儿添一片黄花,饰以万紫千红,饰以暖意融融,再安置上一群雪白的小兔子,在这一片盎然春意中四处探访。好多同伴选择在这儿落脚,滋养万物。我依然选择前行,尽管一路的春色让我流连忘返。渐渐地,天气热了,前方的路不再是笔直的一条,有了拐角。

  我引着一些同伴们,在拐角处转身,进入了人们引好的渠道,一路迈向农田,向田里的禾苗和戴着草帽的人们招手问好。我纵身一跃,钻进了土壤,钻进了庄稼的`根里,提供生长的动力。在他们日夜的呼吸中,我化成了露珠。人们看到我脸上露出的微笑让我知道,我们已成了夏季早晨湿润的美好。阳光直直地落下,将庄稼拔高,也改变了我的样貌。我轻轻一跳,跳进了风中,与风一起游历山河风光。

  夜幕降临,我躺在一株草上,望着夜空中繁星点点,陷入了沉睡。一觉醒来,自己已被秋装扮成了霜。“天冷了啊。”人们嘴里的这句话脱口而出。原来,偶尔我们也可以为人们带去天气的讯息。下午的暖阳又带着我腾入空中,去到大气层最寒冷的地方。渐渐地,我化成了一片雪,在人们“瑞雪兆丰年”的期盼中下落,落回了这一段记忆开始的地方。

  诗人李白曾有诗言:“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我虽不是黄河之水,但我也是由天上的雪花飘落融化而成;我虽没有奔向大海,但我也尽了一己之力助万物成长。我虽然微小,但千千万万个我的组成,便是生命之源。

自述作文 篇8

  曾经,我是一双穿起来漂亮又神气的花袜子。小主人可喜欢我了,特别是夏天,他总是耐心地给我洗澡,我也一直香喷喷的!

  但是,天气渐渐转凉,小主人把我脫下来,并不是像往常一样把我放进盆里洗,而是直接随手一扔,把我“遗弃”在角落里。渐渐地,细菌在我身上繁殖、生长,遍及全身。但不管我如何放声大哭,扯破嗓子呐喊,这一切都无济于事,最终我开始慢慢发臭。

  这个角落可不寂寞,慢慢地,我的伙伴儿多了起来,它们一个比一个臭。最近这屋子里的“袜子帮”流言四起,都说小主人估计忘记我们的`存在了。我们都在床底下,小主人的妈妈也没有发现我们。

  生活并没有那么可怕,这不,小主人从“袜子帮”里又重新启用了我。等等……大事不妙,小主人居然洗也不洗就把我穿在脚上,得意地走了。没过几天,他就感觉脚底一阵痒痒,脱掉鞋子一看,脚上都蜕皮发臭了。

  唉!小主人啊,你可别怪我啊!我也想干干净净的,请你勤换勤洗小袜子吧!

  老师小评

  一双“穿起来漂亮又神气的花袜子”本是“香喷喷”,可当天气转凉后,袜子的命运也发生了改变,小作者借袜子的“哭诉”,将勤换洗袜子、讲究个人卫生的道理巧妙地传递给小读者,语言幽默,诙谐生动,很棒!

自述作文 篇9

  我是一只猫,一只十分普通的小猫,那种店里最常见的猫。我还活着,被好心人收留了。今天,我给大家说说我的一生。

  我的妈妈在宠物店里生下了我,当时我就发现我只能和妈妈一起生活在一个狭小的屋子里,每天看着同伴一个个被人带走。我的心里很害怕,生怕我们也会被人带走。

  有一天,我和妈妈被一个长得有点书生相的青年买走了,我本以为自己要过上好日子了。可是,没想到,他买我们,只是为了发泄自己的情绪。他心情不好的时候,不给我们吃饭,还打“猫”,妈妈就这样被打死了。我逃出了他的家,跑到小区里面。

  在小区里,我天天吃不饱,只能有虫吃虫,没虫吃草;而且我总是提心吊胆的,天天半夜都听到奇怪的声音传来,搅得我睡不好。不过,我还是活了下来。那天,有两个大姐姐,看见了正在睡觉的`我,她们看我可怜,把我抱回家。我终于被好心人带进家门,过上了好日子。

  只是我到现在还想不通,为什么有人对动物这么坏,有人却对动物又这样好呢?不过,这是人类主宰的世界啊,能否找到一个好的主人,还要看自己的运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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